John Gill注釋|耶利米書

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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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 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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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哈拿尼雅的虛假預言,他從耶利米身上取下木軛;但作為回應,百姓卻被鐵軛威脅,而他自己則被死亡威脅;這些都應驗了。哈拿尼雅預言的時間、地點和內容記載於耶28:1-4;耶利米對此的回應在耶28:5-9;哈拿尼雅折斷耶利米的軛,並向百姓解釋其含義,耶28:10,11;耶利米預言將以鐵軛代替木軛,耶28:12-14;並預言這位假先知的死亡,耶28:15-17。

【第1節】

同年,就是猶大王西底家登基的第四年五月,亞述的兒子哈拿尼雅先知,就是基遍人,在耶和華的殿裡,在祭司和眾民面前對我說:
先知被吩咐製作軛和繩索,並將它們送給鄰近的列王,這些王的使者當時正在西底家的宮廷中;那時他向西底家、祭司和百姓講述了前一章所記載的事。這是在猶大王西底家登基之初;或許是他登基的第一年。在第四年,[和]在第五月;這並非西底家登基的第四年,儘管《七十士譯本》和《他爾根》譯本如此翻譯;因為他總共只統治了十一年,所以第四年不能如此恰當地稱為他統治的開始。然而,根據拉比雅基的說法,這是西底家統治的第四年,也是他訪問巴比倫王的那一年(耶利米書51:59);他不僅被巴比倫王確認了王位,而且根據同一位作者的說法,他的領土也擴大了,成為五個鄰近國家的王;因此,儘管這是他統治猶大的第四年,卻是他擴大領土的第一年。但更可能的是,這是安息年的第四年,或者說是土地安息第七年之後的第四年,正如金奇所觀察到的;這是西底家統治的第一年,他統治了十一年,聖殿在安息年結束時被毀;許多人也跟隨此說法,儘管經文或上下文都沒有直接指向這一點。有些人將西底家的統治分為三個時期:初期、中期和末期;因此,在他統治的前四年內所做的事,可以說是在其初期。另一些人認為這裡有兩個不同的日期;前者指前一章的事,發生在他統治的初期;後者指哈拿尼雅的事,發生在他統治的第四年。但諾爾迪烏斯 F13 繼格拉西烏斯 F14 之後,透過將這些詞翻譯為「從那一年,猶大王西底家統治的開始,直到他統治的第四年」,從而擺脫了這段經文的困難;也就是說,先知在四年內,透過言語和象徵來傳達主的旨意;直到第四年的第五個月,即亞布月,相當於我們七月和八月的一部分,亞述的兒子哈拿尼雅先知;《他爾根》、《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都稱他為假先知,他是基遍人;一個祭司的城市;所以他可能是一位祭司,儘管不是大祭司,正如有些人所認為的:在耶和華的殿裡,在祭司和眾民面前對我說;他來到聖殿,耶利米在那裡,與他對質;他向耶利米說話,當時祭司和所有來此事奉和敬拜的百姓都在場:說;如下:

【第2節】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已經折斷巴比倫王的軛。
他使用真先知的語言,並以他們描述主的方式來描述主,當他從主那裡來,並奉主的名說話時:這是一個大膽而魯莽的行動,因為他知道主並沒有差遣他,也沒有對他說過這樣的話:他接著滿懷信心地說,我已經折斷巴比倫王的軛;這是他加在猶大王頸上的軛;這意味著猶大王將不再受制於他;也就是說,他已經決定這樣做,並將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

【第3節】

兩年之內,
或者,「在兩天的兩年之內」 F15 ;當它們滿到一天時。《他爾根》是:

「兩年期滿時;」

【第4節】

我必將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耶哥尼雅和所有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人帶回此地。這是耶和華說的,因為我必折斷巴比倫王的軛。
他知道這會取悅百姓,他們認為西底家只是巴比倫王的代理人,並非真正的君王;而耶哥尼雅,正如這裡所稱,他知道西底家不敢對此表示不滿,反而被迫假裝渴望耶哥尼雅歸來,儘管這對他來說並不樂意:我必將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耶哥尼雅和所有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人帶回此地,這是耶和華說的;指那些王子、官員和其他在指定時間仍活著的人:因為我必折斷巴比倫王的軛;削弱他對其他國家的權力,特別是將猶大王從他的奴役和對他的臣服中解救出來。

【第5節】

於是先知耶利米對先知哈拿尼雅說:
《他爾根》、《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稱他為假先知:在祭司和所有站在耶和華殿裡的百姓面前;他們在聖殿中等候和敬拜;耶利米大膽地在他們所有人面前,回答哈拿尼雅的預言,說了以下的話。

【第6節】

先知耶利米說:「阿們!願耶和華如此行!願耶和華成就你所預言的話,將耶和華殿中的器皿和所有被擄到巴比倫的人都帶回此地。」
或者,「願如此成就」;他希望哈拿尼雅所說的能成就,如果這是神的旨意;作為先知,他知道這不可能;作為以色列人,出於對他國家的尊重,他希望這能成就;或者,無論如何,他希望他們能為自己的罪悔改,這樣他所威脅的災禍就不會臨到他們,而哈拿尼雅所預言的福氣就能實現:願耶和華如此行:願耶和華成就你所預言的話;他對他的國家有如此真誠的關懷,如果這是主的旨意,他寧願被視為假先知,而哈拿尼雅被視為真先知;他非常渴望主能證實並成就這個預言。猶太人 F16 有一句話說,凡是與朋友虛偽相待的人,最終都會落入朋友的手中,或朋友的兒子,或朋友的孫子的手中;因此他們認為耶利米對哈拿尼雅虛偽相待,所以落入了哈拿尼雅孫子的兒子的手中(耶利米書37:13);但更可能的是,他是在諷刺,正如有些人所認為的:將耶和華殿中的器皿和所有被擄到巴比倫的人都帶回此地;猶太人指出,作為祭司,這對耶利米來說一定是非常渴望的,因為他會因此獲益;作為祭司,他可以吃聖物;而哈拿尼雅作為基遍人,將成為他的劈柴挑水之人。

【第7節】

然而,你現在要聽我對你耳邊所說的話:
儘管這對我來說非常可喜,我也樂於見其成就;但請你仔細聽我將要說的話,因為這對你來說非常重要,對所有在場的人來說也同樣重要:因此又補充說,並在所有百姓耳中;他們都圍繞著聽兩位先知之間的對話。

【第8節】

在我以前,在你以前,從古以來,眾先知所預言的,都是攻擊許多國家和大國,預言戰爭、災禍和瘟疫。
例如以賽亞、何西阿、約珥、阿摩司、彌迦、那鴻、哈巴谷、西番雅等:這些先知都預言攻擊許多國家和大國;例如埃及、巴比倫、敘利亞、衣索比亞、摩押,特別是以賽亞就是如此:預言戰爭、災禍和瘟疫;有些人認為「災禍」是指饑荒,因為饑荒通常與其他所提及的災禍並存,而且「災禍」和「饑荒」這兩個詞只差一個字母;現在,預言這些災禍的先知是神所差遣的,是耶和華的真先知;因此,這不應被用來損害耶利米的聲譽,說他的預言也是這種類型:是的,即使它們沒有應驗,一個人也不應被視為假先知,因為這些事是在國家不悔改其罪並改革的情況下被威脅的,而他們可能會悔改;那麼所威脅的災禍就會被阻止,就像尼尼微人的情況一樣。

【第9節】

先知預言平安,到他的話應驗的時候,人就知道他是耶和華真打發的。
預言平安,即繁榮、美好的事物,正如哈拿尼雅所做的,這些總是為人所接受的;這樣的先知也受人歡迎:到他的話應驗的時候;當他奉主的名所傳達的關於美好事物的預言應驗時:那時,人就知道他是耶和華真打發的;在那之前不會;是事件的結果必須使其顯明:在另一種情況下,在事情發生之前,甚至無論是否發生,一個先知是否是真先知,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被知道;因為他的預言符合神的話語和所宣告的旨意;包含因罪而受威脅的災禍,並旨在使人悔改,這必然是正確的;此外,他們沒有自己的利益可圖,反而逆流而行,暴露在百姓的憤怒和指責之下:然而,一個預言平安的人,他更容易被懷疑是奉承百姓,是憑自己的心說預言;只有事件的結果才能證明他是真先知;如果他帶著一個條件,即百姓不去做在神眼中看為惡的事,以激怒神拒絕他們所應許的福氣,那麼他的預言總是會確實應驗;如果沒有應驗,那麼他就會明顯地顯現為一個假先知。

【第10節】

於是哈拿尼雅先知從先知耶利米的頸項上取下軛來,折斷了。
這是耶利米佩戴的,作為猶大和其他國家臣服於巴比倫王的象徵:這是一個厚顏無恥、傲慢無禮的行為,從先知頸項上取下軛;更甚的是,這是奉神的命令製作並佩戴的:並折斷了;因為它是木製的,正如後來所顯示的,所以很容易折斷。

【第11節】

哈拿尼雅又在眾民面前說:「耶和華如此說:兩年之內,我必照樣折斷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軛,使它從列國的頸項上脫落。」於是先知耶利米就走了。
向他們解釋他取下軛並折斷的含義:說,耶和華如此說;他邪惡地使用主的名,為他的言語和行為提供支持:兩年之內,我必照樣折斷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軛,使它從列國的頸項上脫落;他為聖所器皿歸還所定的時間(耶利米書28:3);於是先知耶利米就走了;藉此表明他與哈拿尼雅意見不合,並對他的謊言和褻瀆表示不滿和憎惡;他耐心地忍受了哈拿尼雅的侮辱和傲慢;並明智地退去,以防止騷亂和動亂;直到他從主那裡得到回應,他才回答,而他很快就得到了回應。

【第12節】

哈拿尼雅先知折斷了先知耶利米頸項上的軛之後,耶和華的話就臨到耶利米。
當他在自己的家或房間裡,他退到那裡;這話臨到他,可能是透過異象或夢境,或是透過清晰的聲音,或是透過對他靈魂的感動,指示他該對假先知說什麼:在哈拿尼雅先知折斷了先知耶利米頸項上的軛之後;多久之後不得而知,或許是同一天;然而,可以確定的是,是在同一年,並且不到兩個月之後(耶利米書28:17);很可能是在幾個小時之後:說;如下:

【第13節】

你去告訴哈拿尼雅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折斷了木軛,卻要為它們造鐵軛。
他的名被濫用;他的先知被惡待;他的預言被反駁,其象徵物被輕蔑地使用:你折斷了木軛;或者,「繩索」,或者「皮帶」 F17 ;金奇解釋說,這是用來捆綁和固定木軛的:但你卻要為它們造鐵軛;不是哈拿尼雅,而是耶利米;他將預言尼布甲尼撒將使列國陷入更嚴酷的奴役,這與哈拿尼雅的預言直接矛盾;他們將得到鐵軛而不是木軛;這將更沉重、更難以承受,而且無法折斷或取下。

【第14節】

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已將鐵軛加在這些列國的頸項上,使他們服事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他們也必服事他。我已將田野的走獸也賜給他了。
他常以這些稱號被提及;當他將任何事傳達給他的先知,奉他的名向他人宣告時,他便使用這些稱號:我已將鐵軛加在所有這些列國的頸項上;指耶利米書27:3中提及的國家;使他們服事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他們也必服事他;這與哈拿尼雅所預言的(耶利米書28:11)直接相反;哈拿尼雅說他的軛將從他們身上折斷;但事實上,軛將變得更重,他們將被迫服事他,無論他們是否願意;如果他們拒絕向他納貢,就會被他擄去,正如先前所預言的:我已將田野的走獸也賜給他了;正如他所說他會做的(耶利米書27:6);這再次重複,以表明一切都將準確應驗;不僅這些國家,即其居民,將被交給他;甚至連牲畜,以及所有屬於他們的,都將被交給他。

【第15節】

於是先知耶利米對先知哈拿尼雅說:
《他爾根》和《敘利亞譯本》再次稱他為假先知;他去見他,無論是在聖殿還是其他地方,都沒有提及;很可能是在某個公共場所,以便有證人見證所說的話;因為以下所說的,是為了使他人信服,也為了使他自己羞愧:哈拿尼雅啊,你現在要聽!耶和華並沒有差遣你;儘管他奉主的名說話,並假裝是主差遣的,但他並沒有被差遣,這是可憎的邪惡:但你卻使這百姓信靠謊言;說主會折斷巴比倫王的軛,使列國,特別是猶大,從對他的奴役中解脫;並且王、王子、百姓以及與他一同被擄的聖殿器皿將在兩年內歸還;百姓相信這是來自主的,而他卻不是主所差遣的。

【第16節】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你從地上除滅。今年你必死亡,因為你向耶和華說了悖逆的話。
因為這滔天大罪,奉主的名說謊,欺騙百姓:看哪,我必將你從地上除滅;帶著極度的憤怒和厭惡,認為他不配活在地上:這意味著他將死亡,而且不是自然死亡,而是暴斃,由神親手施行,透過某種審判臨到他;因此他將被強行從地上除去,埋葬在其中,不再被看見:今年你必死亡;在當前這一年之內,從現在算起;因此,只要他在從現在起十二個月內的任何時間死亡,就足以證明這個預言的真實性:因為你向耶和華說了悖逆的話;藐視他藉先知所說的話;反駁他的旨意;拒絕臣服於巴比倫王;忽視他的教導、指示和勸誡;並相信謊言。

【第17節】

於是哈拿尼雅先知就在那一年,七月間死了。
他發出預言的那一年;耶利米說他將死的那一年;這證明他是假先知,而耶利米是真先知:在第七月;這是在他預言之後的兩個月;因為他是在第五月預言的,在第七月死亡;不是七個月之後,正如提奧多雷特所說,而是在兩個月內;所以,那個預言他所預言的事將在兩年內應驗的人,在兩個月內自己就死了,根據主的話,他的預言也隨他而死。猶太作家在此提出一個難題,他怎麼會被說成在同一年死亡,而第七月卻是另一個年的開始;因為猶太人的民事年從第七月,即提斯利月開始;而他們的宗教年則從尼散月或亞筆月開始。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們引用了一個傳統,說他死於第六月的最後一天,即新年前夕;並在他死前吩咐他的兒子和僕人隱瞞此事,直到新年開始後才將他抬出去埋葬,以使耶利米成為說謊者:這與《他爾根》的說法一致,包括耶利米書28:16中的條款和這一條;前者它這樣解釋:

「今年你必死亡;在下一年(或次年)你將被埋葬;」

「哈拿尼雅假先知今年死了,並在第七月被埋葬:」

【腳註】
F13 Concord. Ebr. Partic. p. 143. No. 677. 諾爾迪烏斯《希伯來文詞典》第143頁第677號。
F14 Philolog. Sacr. l. 4. p. 625. 格拉西烏斯《聖經語文學》第四卷第625頁。
F15 ( Mymy Mytnv dweb ) "in adhuc duobus anois dierum", Montanus; "intra adhuc biennium dierum", Schmidt; "intra biennum dierum", Cocceius. 蒙塔努斯:「在兩天的兩年之內」;施密特:「在兩天的兩年之內」;科克修斯:「在兩年的時間內」。
F16 T. Bab. Sotah, fol. 41. 2. &, 42. 1. 《巴比倫他勒目》索他篇,第41頁第2欄,及第42頁第1欄。
F17 ( Ue tjwm ) "lora lignea", Junius & Tremellius. 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木製皮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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