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耶利米書

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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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 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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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耶利米的講道;他被百姓逮捕;他為自己辯護,並因此獲釋。先知傳講信息的時間、地點和對象,在【第2–2節】中指出;其內容是,如果猶大百姓悔改並離棄他們的罪,主就會轉離他所威脅他們的災禍;但若不悔改,他就會使他們的聖殿像示羅一樣,使他們的城市成為全地的咒詛,【第3–6節】;百姓聽了這話,就抓住他,並發誓他必死,因為他預言了他們的城市和聖殿將被毀滅,【第7–9節】;王子們聽聞此事,就從王宮來到聖殿的一個門口,坐下審判;祭司和先知們控告耶利米犯了上述罪行,認為他當死,【第10–11節】;先知在他們面前為自己辯護,聲稱他是奉主差遣和命令的;因此,他非但不收回言論,反而重複他的勸誡;至於他自己,他不在乎他們對他做什麼;但他勸告他們不要流無辜人的血,因為這會給他們帶來災禍,【第12–15節】;於是王子們宣告他無罪,【第16節】;這也得到先知彌迦在希西家時代的類似事例的證實,彌迦曾預言耶路撒冷將被毀滅,卻沒有被處死,【第17–19節】;而與此相反的是,在約雅敬在位期間,烏利亞因同樣的罪行被處死,但這是錯誤的,【第20–23節】;最終,耶利米特別透過沙番的兒子亞希甘的幫助,得以免於被處死,【第24節】。

【第1節】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登基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因此,本章的預言以及與之相關的事實和事件,發生在上一章的預言之前,儘管在此處記載。上一章是在約雅敬在位第四年,而本章則是在他登基之初。約西亞最近去世;他的兒子約哈斯只作王三個月,就被埃及王法老尼哥廢黜;而約雅敬,約西亞的另一個兒子,之前名叫以利雅敬,被立為王;他登基後不久,耶和華的話就臨到先知,說了以下的話。根據烏雪主教F1的說法,這是在世界紀元3394年,基督前610年;惠斯頓先生F2和《世界通史》的作者F3也同意此說。

【第2節】

耶和華如此說:你站在耶和華殿的院內,對猶大眾城邑的人說話,
這是指以色列的大院,百姓常在那裡聚集敬拜。對猶大眾城邑的人說話,不僅是對住在耶路撒冷的人,也是對猶大其他城邑的居民說話;因為他要說的話與他們所有人有關,他們都犯了罪,需要悔改和歸正;若不如此,他們將會捲入全國性的災難。那些來到耶和華殿敬拜的人;他們一年三次,在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時來敬拜;烏雪主教認為,現在正是住棚節,這預言就是要在那時向他們傳達的。我所吩咐你對他們說的一切話,你都不可缺少一字;任何話都不可保留,神的全部旨意都必須宣告;不可因對他們的感情或懼怕而壓制任何話語;神吩咐了,就必須順從,無論結果如何。不可缺少一字;不可軟化任何表達,或改變任何詞語,用一個更溫和的詞代替一個嚴厲的詞;或改變語氣,或減弱傳達的熱情;但無論是內容、方式和形式,都必須按照指示,不可有任何刪減、減少、改變或變動:這是每個傳道人應當注意的原則;不求討人的喜悅,只求討差遣他的神和他是其僕役的基督的喜悅。

【第3節】

或許他們肯聽從,各人回頭,離開惡道,
並順從;這並非表達神對此無知或猜測,而是表達他的忍耐和寬容,給予悔改的空間和時間,以及悔改的途徑;若不理會,就無可推諉。各人回頭,離開惡道;指他們邪惡的生活方式和習慣,這是每個人的情況;因此,既然他們的罪是普遍的,歸正也應當是普遍的。這樣,我好後悔不將我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或「我所思想的F4,或「我所籌劃的」降與他們;這種後悔不應理解為神改變心意,而是指他對他們的護理方式的改變,這種方式透過他的威脅和所採取的某些步驟,預示著毀滅和破壞;然而,如果他們悔改歸正,他就會按照他的旨意改變他的行動方式。因為他們行惡;這就是他威脅他們要降下懲罰之惡的原因,因為他們行為邪惡;這些行為都是違背他的律法,並激怒他榮耀的眼目。

【第4節】

你要對他們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所設立的律法,
接下來是預言的實質,也是他奉差遣傳講的講道或信息的總結,不可缺少一字。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所設立的律法;首先是透過摩西,藉著他的手將律法賜給他們的列祖;然後是透過先知,他們是律法的解釋者;律法擺在他們面前,作為他們行走的道路,也是他們行事為人的準則;是他們生活和行為的指南;這律法至今仍然如此,正如我們的君王和立法者耶穌基督將它擺在我們基督徒面前一樣;儘管不是要藉著遵行律法來獲得公義和生命;因為這是不應當尋求的,也無法藉此達成。

【第5節】

不聽從我僕人眾先知的話,就是我從早起來差遣到你們那裡的(你們卻沒有聽從),
他們對律法的解釋;他們所傳講的教義;他們奉主的名所發出的勸誡、警告和責備,他們是主的僕人;因此應當聽從;因為聽從他們就是聽從主自己,他們奉主的名說話,傳達主的訊息。就是我從早起來差遣到你們那裡的;他們從主那裡領受了使命和差遣;主也殷勤地從早起來差遣他們,如果他們能成為行善和避免毀滅的工具;他們得到了最好的方法,而且是合時宜的,因此無可推諉。(你們卻沒有聽從);既不聽從主,也不聽從他的先知;卻繼續走自己的路,忽略主的律法和他僕人的教訓。

【第6節】

我就必使這殿像示羅,又使這城為地上萬國所咒詛的。
示羅曾是約櫃所在之地,直到被非利士人奪去;那時主就離棄了他在那裡的會幕(詩篇78:60);因此,他威脅說,如果他們繼續不順從他,他也會對耶路撒冷的聖殿做同樣的事(參耶利米書7:12;耶利米書7:14);又使這城為地上萬國所咒詛的;也就是耶路撒冷城,它將在各國中被用作諺語;當他們咒詛某人時,就會說:願主使你像耶路撒冷一樣,或願他對你所做的,也對你做。

【第7節】

祭司、先知與眾民都聽見耶利米在耶和華殿中說這些話。
既然耶利米是在聖殿裡,在其中一個院子裡說了以上這些話,那麼聽到「祭司」就不足為奇了,因為他們在那裡執行職務和事奉;「先知」是指假先知,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明確稱他們為假先知;「眾民」是指從猶大各城邑上到聖殿過節的所有男丁;參(耶利米書26:2);現在這些人都聽見耶利米在耶和華殿中說這些話;在聖殿裡;在以色列的院子裡;他們聽完了,在他說話的時候沒有打斷他;聽完之後,他們對他很生氣,並成為他的見證人;他們聽他並不是為了順從他的話,接受他的教訓,並遵從他的指示;而是帶著憤怒聽他,並決心將他處死。

【第8節】

耶利米說完了耶和華所吩咐他對眾民說的一切話,祭司、先知與眾民都來抓住他,說:你必要死!
因為他們讓他獨自一人直到他說完,要麼是出於對他作為祭司和先知的敬畏;要麼是他們受到一種秘密的影響,使他們不敢打擾他。耶和華所吩咐他對眾民說的一切話;他照著命令做了,沒有保留任何話語,不懼怕百姓的憤怒,只懼怕神。祭司、先知與眾民都來抓住他;祭司和先知是這次行動的主導者;他們煽動百姓反對他,並在他們的煽動下,他被抓住。說:你必要死!表示他們將會控告他,他們有能力支持這項控告,而且根據律法這將是死罪;除非他們是像狂熱分子一樣,在沒有法官和陪審團的情況下,自己將他處死;如果不是因為國中的王子,或大公會聽聞此事,他們就會將其付諸實施;因此為了阻止此事,他們來到了聖殿,正如後面所記載的。

【第9節】

你為何奉耶和華的名預言說:這殿必像示羅,這城必荒涼,無人居住呢?
你為何奉耶和華的名預言?他們認為這是奉他的名宣告虛假;這是罪行:他們暗示,如果他以自己的名義說他認為該說的話,就不會那麼糟糕;但以耶和華的名義發洩自己的想像,他們認為這是邪惡和褻瀆的,應當處死;特別是因為他所說的是針對他們的城市和聖殿的。說:這殿必像示羅;被離棄和毀滅;這是指聖殿。這城必荒涼,無人居住呢?他們如此扭曲他的話;因為他並沒有說這話,只是說這城將成為地上萬國的咒詛。眾民都聚集在耶利米那裡,在耶和華殿中;除了在聖殿裡聽他講話的人之外,還有其他人,在傳聞他被祭司、先知和百姓在聖殿裡逮捕後,聚集起來圍住他。或者,他們是「聚集到」F5他那裡;聽他為自己辯護;後來證明他們是站在他這一邊的(耶利米書26:16)。

【第10節】

猶大的眾首領聽見這事,就從王宮上到耶和華殿,坐在耶和華殿新門口。
猶大的眾首領聽見這事,是指聖殿裡的騷亂;這些是王室的王子,或國家的貴族,特別是朝臣,以及國王的樞密院成員;或者是指由七十人組成的大公會,是最高的審判庭。就從王宮上到耶和華殿;從他們居住的王宮;由此看來,他們似乎是國王的朝臣、謀士和國家官員;除非在那個時代,公會在那裡開會;他們從那裡上到聖殿,耶利米和祭司們都在那裡,聖殿建在山上,比王宮高;因此被稱為「上到」聖殿。坐在耶和華殿新門口;作為一個審判庭,審理先知和他的控告者之間的案件。這聖殿的門被認為是約坦所建的「上門」(列王紀下15:35)。他爾根稱之為東門;金奇也說它是東門;他說它之所以被稱為新門,根據拉比的說法,是因為他們在那裡更新了憲法和傳統;但他認為更好的理由是,它最近被修復,或增加了一些新的建築。雅爾奇也說它是東門;並給出它被稱為新的理由:當約雅敬被擄,聖殿的一些器皿被帶走時,尼布甲尼撒的軍隊打破了東門,後來西底家修復並使其煥然一新;但如果真是這樣,這裡稱它為新門就是一種預先稱呼;或者這個記載是在那之後寫的。

【第11節】

祭司、先知對眾首領和眾民說:這人是該死的!因為他預言攻擊這城,正如你們親耳所聽見的。
祭司、先知對眾首領和眾民說:祭司和先知是控告者;首領是審理此案的法庭;百姓是聽眾;儘管他們似乎不是陪審團,也沒有任何投票權;儘管他們有時會煽動法庭和法官,使他們站在他們所支持的一方。說:這人是該死的!或「這人當受死刑」F6;他犯了死罪,應當判他死刑,並將他處死。因為他預言攻擊這城;耶路撒冷城;說它將成為其他國家的咒詛;或者,正如他們所解釋的,它將被徹底毀滅,變得荒涼,無人居住。正如你們親耳所聽見的;這句話必定只針對百姓;因為首領們並沒有聽見耶利米的預言。

【第12節】

耶利米就對眾首領和眾民說:耶和華差遣我預言攻擊這殿和這城,說你們所聽見的一切話。
他為自己辯護;正如耶羅米所觀察到的,他表現出謹慎、謙卑和堅定。耶和華差遣我預言攻擊這殿和這城,說你們所聽見的一切話;他並不否認他曾預言攻擊耶路撒冷城和聖殿,以及如果百姓不悔改歸正,兩者都將毀滅;但他強調,他是奉耶和華差遣來傳達這個信息的,他所說的每一句話,他們所聽見的每一句話,都是耶和華吩咐他要說的;那麼他算什麼,竟敢抵擋神呢?他當然不應為做了耶和華吩咐他做的事而受責備;此外,所有這些威脅都只是在他們繼續頑固不化和不悔改的情況下才會發生;因此他在(耶利米書26:13)中再次勸誡他們。

【第13節】

現在你們當改正行動作為,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這樣,耶和華就必後悔不將他所說的災禍降與你們。
現在你們當改正行動作為;使它們變好;離開你們的惡道,走善道;離棄你們的惡行,行善事。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因為他是你們的神,而且他的話所指示的是好的,對你們有益。這樣,耶和華就必後悔不將他所說的災禍降與你們;他將像人悔改時一樣,改變他們的行動方式和行為舉止;因此,當耶和華改變他對待人的護理方式和行為時,就被說成是悔改或轉變,儘管他從不改變他的心意或旨意。

【第14節】

至於我,看哪,我在你們手中,你們看怎樣好,怎樣是合宜的,就待我吧!
在他們手中,因為他們是最高的審判庭;他們有權判斷先知,並根據他們認為合適的來宣告無罪或定罪;因此他服從他們的權威。你們看怎樣好,怎樣是合宜的,就待我吧!他對此並不擔心;他樂意服從他們的意願,並將耐心忍受他們認為合適加諸於他的懲罰;他的生命是否被奪去,並沒有讓他感到太大的憂慮;他確信自己做了他應該做的事,如果再做一次,他也會做同樣的事;因此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對付他。

【第15節】

只是你們要確實知道,你們若殺我,就必使無辜人的血歸到你們自己和這城,以及其中的居民身上;因為耶和華確實差遣我到你們這裡來,將這一切話說給你們聽。
只是你們要確實知道,你們若殺我,你們就必須承擔這個後果,然後隨你們的便;如果你們因此奪去我的生命,你們可以確信;沒有什麼比這更確定的了。就必使無辜人的血歸到你們自己和這城,以及其中的居民身上;也就是說,無辜之血的罪咎,將會呼求報復那些提出控告並堅持將他定罪的人;以及那些坐在審判席上並判他有罪的人;以及耶路撒冷城中所有同意將他處死的居民身上。因為耶和華確實差遣我到你們這裡來,將這一切話說給你們聽;因此我不是假先知,我對所受的指控是清白的;我所說的一切話,都是奉耶和華的差遣和命令說的,你們可以確信;因此,如果我的血因此被流,他必為我伸冤;這樣,你們只會增加你們的罪咎,並加重你們身上沉重的負擔,這將是你們的毀滅,除非你們悔改歸正。

【第16節】

於是眾首領和眾民對祭司、先知說:這人是不該死的!因為他奉耶和華我們神的名對我們說話。
於是眾首領和眾民對祭司、先知說:聽了耶利米為自己辯護,證明他所做的是正當的,他們就支持他,宣告他無罪;而百姓,先前是站在祭司和假先知一邊的;但聽了耶利米為自己辯護的話,以及眾首領的判斷,他們也支持他,並與法庭一同向祭司和先知發言,他們是主要的控告者,他們本想將他定為死罪。這人是不該死的!或「這人不當受死刑」;我們不能判他有罪;他沒有犯任何應當處死的罪(參耶利米書26:11);因為他奉耶和華我們神的名對我們說話;不是以他自己的名義,也不是出於他自己的主意;而是奉耶和華的名,並按他的命令;因此他不是假先知,而是真先知:他們採取了什麼方法來知道這一點,並向百姓證明,聖經沒有說明;很可能這位先知一貫的品格;他們長期以來對他的認識和了解;他的正直和堅定的心志;他嚴肅、謙卑和無私的明顯標誌,使他們得出有利於他的結論。

【第17節】

國中的幾個長老就起來,對會眾說:
與眾首領相同;法庭中的一些人,他們起來為先知辯護。對會眾說:為證明法庭的判決是正當的,並透過提供類似的例子來鞏固百姓對判決的良好看法。說:如下所述:

【第18節】

摩利沙人彌迦在猶大王希西家年間預言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
摩利沙人彌迦在猶大王希西家年間預言說:或作「摩利沙的彌迦」,如他爾根所說。摩利沙是猶大支派的一個城邑(約書亞記15:44);是這位先知的故鄉;根據以下的引文,他顯然是小先知書中的彌迦;他也如此被稱呼,並生活在希西家時代(彌迦書1:1)。對猶大眾民說話;非常公開地,就像耶利米所做的一樣(耶利米書26:2,26:7,26:8);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錫安山,其一部分建有聖殿,另一部分建有大衛城,連同耶路撒冷城,將被徹底拆毀,以至於它們可以被耕種,成為耕地;正如猶太人所說,在羅馬人最後一次毀滅他們之後,特倫提烏斯或他們所稱的圖爾努斯·魯弗斯對他們所做的。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被草、灌木、荊棘和蒺藜覆蓋;甚至摩利亞山,聖殿就建在其上,這裡指的是聖殿;他爾根也稱之為聖所之殿。現在這話對城市和聖殿的攻擊,與耶利米所說的同樣嚴重;而且是在一位好王在位期間說的,這位王鼓勵改革,並將其推向高潮。參(彌迦書3:12)。

【第19節】

猶大王希西家和猶大眾民豈是把他處死呢?
猶大王希西家和猶大眾民豈是把他處死呢?不,他們沒有。無論是國王憑藉自己的權力;還是大公會,國家的最高審判庭;他們從未試圖奪走他的生命,也從未為此召開會議;他們從未傳訊他,更沒有定他的罪。他豈不是敬畏耶和華,懇求耶和華嗎?這是指希西家;他這樣做了,因為他知道彌迦是耶和華的先知,是耶和華差遣的;因此他懷著極大的敬畏和尊崇接受了他的預言,因為它來自耶和華,並向他懇求,求他轉離所威脅的審判。耶和華就後悔不將他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嗎?國王和他的百姓,城市和聖殿;因此所威脅的災禍在他們的日子沒有降臨。這樣,我們豈不是自招大禍嗎?如果我們將耶利米處死:因此,更明智的做法是像希西家那樣,向耶和華禱告,求他轉離所威脅的災禍,否則我們的情況會更糟。這個先例被用來加強議會對耶利米有利的判決。

【第20節】

又有一人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就是基列耶琳人示瑪雅的兒子烏利亞,
這些話並非同一人繼續說的;因為接下來的例子是反對他們的;而是公會中其他一些站在祭司和先知一邊的人說的;他們實際上說,你們為什麼要告訴我們希西家時代的例子,現在在現任國王統治下就有一個最近的例子,有一個人像耶利米一樣說預言,卻被處死了,所以他也應該被處死?金奇就是這樣解釋的;雅爾奇也是,他補充說,在他們的一本古書《西弗里》中也是這樣解釋的;儘管有些人認為這些話是那些支持先知的人說的;他們提出以下例子是為了表明:既然最近有一個耶和華的先知因同樣的事情被處死,如果他們再奪走另一個人的生命,那將是罪上加罪,會給他們的靈魂帶來極大的災禍;而且可以觀察到,希西家透過他所採取的步驟避免了許多災禍;然而,如果他們像現任國王統治下所開始的那樣繼續下去,他們就只能期待毀滅,他們用自己的眼睛很容易就能看到毀滅正在降臨。另一些人認為這個例子是由本書的作者,無論是先知本人還是巴錄,添加進來的,目的是為了顯示他奇妙的蒙保守;儘管最近有一個人因同樣的事情被處死,但他卻透過本章末尾提到的一個人的善意幫助而得以保全;這似乎使這個記載更為可信。這位先知的名字是基列耶琳人示瑪雅的兒子烏利亞;基列耶琳是猶大的一個城邑(約書亞記18:14);但他是誰,聖經沒有記載:他預言攻擊這城和這地,正如耶利米所說的一切話;就像耶利米所做的一樣,用的是幾乎相同的詞語,如果不是完全相同的話;所以他們的情況是相似的。

【第21節】

約雅敬王和他的眾勇士、眾首領聽見烏利亞的話,王就想殺他。烏利亞聽見就懼怕,逃往埃及去了。
約雅敬王和他的眾勇士,是指他的朝臣,或他的士兵,或兩者兼有。眾首領聽見烏利亞的話;先知烏利亞的話;很可能不是親耳聽見,而是從別人的報告中聽到的。王就想殺他;因為他是壞消息的傳遞者,意圖使他的臣民士氣低落,並沖淡他登基後的喜悅。烏利亞聽見就懼怕,逃往埃及去了;有些人認為這是他謹慎的表現;但更可能是膽怯和懦弱的結果:這似乎顯示出對耶和華缺乏信心和信靠;以及對人的懼怕,這會帶來網羅;此外,去埃及並不是明智之舉,無論逃跑是否明智;因為埃及和猶大兩國國王之間有這樣的聯盟;後者雖然依賴前者,但埃及國王會很容易滿足他,交出他的臣民,一個這樣的人物。

【第22節】

約雅敬王就差人往埃及去,就是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還有幾個人與他同去。
約雅敬王就差人往埃及去,去尋找他;並要求在找到他後將他交出來。就是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這個人的父親很可能就是我們在約西亞時代讀到的那個人(列王紀下22:12,22:14);他在(歷代志下34:20)中被稱為押頓;還有幾個人與他同去埃及;協助他逮捕烏利亞,他們的名字沒有被提及;以利拿單的名字被提及,因為他是主要人物,並要永遠羞辱他。

【第23節】

他們就從埃及將烏利亞帶出來,送到約雅敬王那裡;王用刀殺了他,把他的屍首拋在平民的墳地中。
他們就從埃及將烏利亞帶出來,找到他後,他們抓住他,並在埃及王的允許下將他帶走;這無疑是輕而易舉的事。送到約雅敬王那裡;王用刀殺了他;很可能是親手殺的;或者至少是在他的命令下,並很可能在他的面前完成的。把他的屍首拋在平民的墳地中;要麼是像有些人認為的那樣,埋在雜亂堆積的墳墓中;要麼是埋在普通的墓地裡;而不是埋在像先知和其他顯赫人物那樣的墓地裡F7;他這樣做是為了羞辱這位先知。

【第24節】

然而沙番的兒子亞希甘的手幫助耶利米,使他不致交在百姓的手中被殺。
然而沙番的兒子亞希甘的手幫助耶利米,儘管這個例子被用作一個先例,因為它最近發生;或者儘管國王的殘酷行為最近以這種方式實施;但這個人,曾是約西亞的朝臣和謀士之一(列王紀下22:12);他站在耶利米身邊,用盡他所有的權力、權威和影響力來幫助他。使他不致交在百姓的手中被殺;公會不應這樣做;公會可能因前面提到的先例而傾向於這樣做;但這位偉人,有幾個兄弟,以及其他朋友,他們都尊重他的論點和懇求;他成功地說服他們不允許百姓將他處死,百姓顯然非常反覆無常;起初他們與祭司和假先知一同反對耶利米,控告他;但聽了眾首領的判斷和投票後,他們改變了主意,轉而支持先知,反對祭司;現在,很可能在烏利亞的例子被作為先例提出後,他們再次改變主意,贊成將他處死,如果他們能得到法庭的允許;而這一切都只是亞希甘的影響力所阻止的。

【腳註】
F1 Annales Vet. Test. p. 118. 《舊約年鑑》第118頁。
F2 Chronological Tables, cent. 9. 《年代記表》第九世紀。
F3 Vol. 21. p. 58. 第21卷第58頁。
F4 ( bvx ykna rva ) "quod ego (sum) cogitans", Schmidt. 施密特:「我(是)正在思考的」。
F5 ( la ) "ad Jeremiam",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Cocceius, Schmidt. 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科克修斯、施密特:「到耶利米那裡」。
F6 ( hzh vyal twm jpvm ) "judieium mortis est viro huic", V. L. Vatablus, Pagninus, Montanus; "reatus mortis" Schmidt. 武加大譯本、瓦塔布魯斯、帕尼努斯、蒙塔努斯:「這人當受死刑」;施密特:「死罪」。
F7 Vid. Nicolai de Sepulchris Heb. c. 3. p. 126. 參尼古拉《希伯來人的墳墓》第三章第1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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