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啊,我與你爭辯的時候, 你顯為義; 但有一件,我還要與你理論: 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 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
2你栽培了他們, 他們也扎了根, 長大,而且結果。 他們的口是與你相近, 心卻與你遠離。
3耶和華啊,你曉得我,看見我, 察驗我向你是怎樣的心。 求你將他們拉出來, 好像將宰的羊, 叫他們等候殺戮的日子。
4這地悲哀, 通國的青草枯乾,要到幾時呢? 因其上居民的惡行, 牲畜和飛鳥都滅絕了。 他們曾說:他看不見我們的結局。
5[耶和華說]:你若與步行的人同跑, 尚且覺累, 怎能與馬賽跑呢? 你在平安之地,雖然安穩, 在約旦河邊的叢林要怎樣行呢?
6因為連你弟兄和你父家都用奸詐待你。 他們也在你後邊大聲喊叫, 雖向你說好話, 你也不要信他們。
7我離了我的殿宇, 撇棄我的產業, 將我心裏所親愛的交在她仇敵的手中。
8我的產業向我如林中的獅子, 她發聲攻擊我, 因此我恨惡她。
9我的產業向我豈如斑點的鷙鳥呢? 鷙鳥豈在她四圍攻擊她呢? 你們要去聚集田野的百獸, 帶來吞吃吧!
10許多牧人毀壞我的葡萄園, 踐踏我的分, 使我美好的分變為荒涼的曠野。
11他們使地荒涼; 地既荒涼,便向我悲哀。 全地荒涼,因無人介意。
12滅命的都來到曠野中一切淨光的高處; 耶和華的刀從地這邊直到地那邊盡行殺滅。 凡有血氣的都不得平安。
13他們種的是麥子, 收的是荊棘; 勞勞苦苦卻毫無益處。 因耶和華的烈怒, 你們必為自己的土產羞愧。
14耶和華如此說:「一切惡鄰,就是佔據我使百姓以色列所承受產業的,我要將他們拔出本地,又要將猶大家從他們中間拔出來。
15我拔出他們以後,我必轉過來憐憫他們,把他們再帶回來,各歸本業,各歸故土。
16他們若殷勤學習我百姓的道,指着我的名起誓[說]:『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正如他們從前教我百姓指着巴力起誓,他們就必建立在我百姓中間。
17他們若是不聽,我必拔出那國,拔出而且毀滅。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 第十二章
── 導論 ── 本章包含先知對惡人昌盛的抱怨,以及主對此的回應;敘述了猶太民族悲慘可憐的境況;對那些曾惡待猶太人的鄰國發出威脅;並應許若這些鄰國順服,將使猶太人脫離他們,並在神的子民中安居。先知的抱怨見於第1、2節,他在其中申明神的公義,卻似乎無法將其與惡人的昌盛調和,尤其是考慮到他們的虛偽;他向主訴說自己的誠實與正直(第3節),並祈求惡人遭受毀滅,且祈求這日子速速臨到,因為他們的惡行使土地荒涼,草木、走獸與飛鳥皆被吞滅(第3、4節)。主的回應見於第5、6節,主責備他的膽怯,因為他將要面對比這更大的試煉,並教導他當如何對待那些背信棄義的朋友。關於猶太民族悲慘狀況的敘述見於第7至14節,以主離棄祂的房屋與產業,將其交給仇敵為喻,並將其比作獅子與斑點的鳥,這鳥為神所憎惡,也為周圍的人所厭惡(第7-9節);又比作被牧人毀壞、踐踏並荒廢的葡萄園(第10、11節),因刀劍的蹂躪而如同曠野;以致撒在上面的種子毫無收成(第12、13節)。隨後是對那些擄掠以色列民之人的威脅,並應許將猶太人從他們手中救出,帶回自己的土地,若他們勤於學習神的道,便使他們在神的子民中安居(第14-16節);但若不順服,則威脅要將他們拔出並徹底毀滅(第17節)。
【第1節】耶和華啊,我與你爭辯的時候,你顯為義。本章的前六節實際上屬於前一章,論題相同,且與前章末尾有緊密的聯繫。耶利米似乎正處於與亞薩(詩篇 73:1)相同的試探中,即因惡人的昌盛而困惑;只是他似乎更為警醒,較少因此跌倒。他以這作為首要原則,即一個不容置疑的真理:神是公義的,無論祂的護理(Providence)在人看來多麼不可理喻,祂絕不會做任何錯誤或不當之事。他與神爭辯或辯論此點,並非要指控神有任何不義;他已認定並深信耶和華是公義的,「雖然,」他說,「我與你爭辯」F20;有些人如此解讀。德迪厄(De Dieu)將其譯為疑問句:「我當與你爭辯嗎?」我敢這樣做嗎?我能對你如此大膽、如此隨意嗎?我會的。亞蘭文意譯本(Targum)則相反: 「耶和華啊,你比我所能爭辯的更為公義:」 「但我要在你面前提出關於審判的問題。」
腳注:F20 ( Kyla byra yk ) "etiamsi contendam tecum"(即使我與你爭辯),Cocceius, Gataker。F21 ( Ktwa rbda Myjpvm Ka ) "verum tamen judicia loquar tecum"(然而我要與你談論審判),Pagninus, Montanus, Cocceius, Schmidt。
【第2節】你栽種了他們。在迦南地,劃定了他們居住的界限,給了他們穩固而舒適的居所;因為惡人所享的一切美物,皆來自神。是的,他們紮了根;並非所有栽種的都能紮根,但他們卻紮了根,儘管是向下紮根於地,他們的心思也定於此,因此在世俗的境遇中得以堅固與確立。他們生長,是的,他們結出果子;但卻是為自己,而非為神;結出的並非稱義或善行的果子;他們生長,並非在恩惠(Grace)與聖潔上生長,而是在世俗的資財上生長;他們結出的果子,並非與悔改(Repentance)相稱,而是擁有巨大的財富與眾多的家族;因此七十士譯本(LXX)與阿拉伯譯本譯為:「他們生養兒女,結出果子。」亞蘭文意譯本(Targum)為: 「他們變得富有,是的,他們擁有資財。」 「你律法的話語在他們口中,但敬畏你的心卻遠離他們的肺腑。」
【第3節】但耶和華啊,你認識我。主在耶利米出生前就認識他(耶利米書 1:5),祂知道祂要將他塑造成什麼樣的人,以及祂要如何使用他;祂現在也認識他,愛他,並作為祂的先知眷顧他;祂知道他的誠實與忠心,並留意到他以何等正直履行職責、盡忠職守;祂也知道他仇敵所說關於他的一切,皆是誹謗與羞辱、謊言與中傷。你見過我;見過他的內在、他的心,以及其中一切;因為在全知之神眼中,萬物都是赤露敞開的。並且察驗我的心向著你;祂曾藉著各種苦難的護理(Providence)試驗他,他的心被發現是向著神的;他靈魂的情感與渴望皆歸向祂,他在祂面前保持忠誠與正直,不像前述的惡人。把他們拉出來,像宰殺的羊。無論是從羊圈中,還是從肥沃的草場上;肥羊被從群中拉出,以便宰殺:這表明他們的財富、富足與豐裕,不過是使他們成熟以致滅亡,如同為宰殺而育肥的羊;先知藉此咒詛暗示並預言,這將是他們的結局,作為對他們公義的審判;參見(雅各書 5:5)。叫他們預備受宰殺的日子;或作「使他們成聖」F23;將他們分別出來以待宰殺:這無疑是指耶路撒冷被迦勒底人毀滅的時候。
腳注:F23 ( Mvdqhw ) "et sanctifica eos"(並使他們成聖),V. L. Montanus;"segrega"(分別),Piscator;"destina"(指定),Schmidt;"consecra"(奉獻),Cocceius。
【第4節】這地悲哀要到幾時呢?猶大之地因長期的乾旱而荒涼,不結出果子:各處的青草枯乾;因為缺乏雨水降下:是因其居民的惡行嗎?這揭示了旱災的原因;正是因為居民的惡行:正如全地起初因人的罪而受咒詛,特定的國家也因其居民的罪而帶有神不悅的印記。根據重音符號,此句屬於下文,可與下一句連讀;即:「各處的青草枯乾,我說,是因為其居民的惡行,這惡行吞滅了走獸與飛鳥」F24;也就是說,這惡行不僅是草木枯乾的原因,也是飛鳥走獸被吞滅的原因:或者,藉著重複前一句的疑問,這地悲哀要到幾時呢;因其居民的惡行,走獸與飛鳥被吞滅要到幾時呢F25?前者沒有草吃,後者沒有果子可啄,也沒有種子可活;荒蕪如此嚴重且普遍。因為他們說;猶太人,這地的居民,其中的惡人,且是大多數:他看不見我們的結局;指先知耶利米,他曾預言此事;但他們不相信他,不相信這會是他們的結局,也不相信他能活著看見;或者,他們的無神論與不信如此深重,以至於他們說神自己也看不見;因此七十士譯本(LXX)與阿拉伯譯本讀作:「神看不見」。
腳注:F24 參見 Gussetius, Ebr. Comment. p. 564。F25 參見 Schmidt, after Luther。
【第5節】你若與步行的人同跑,尚且覺得累,等等。亞蘭文意譯本(Targum)如此引出這句話: 「這是對先知耶利米關於他問題的回應;你是一位先知,就像一個與步行者賽跑的人,感到疲憊。」
【第6節】因為連你的弟兄和你父家的人。亞拿突人;他們也對你行事詭詐;藉著設謀、商議私下取你性命的方法;他的仇敵就是他家裡的人;這在好人身上常有發生,特別是那些擔任公職的人:是的,他們在你背後大聲呼喊;他們聚集的一群人,煽動他們以喧鬧與羞辱的方式在他背後呼喊:或者,他們以滿腔的聲音在你背後呼喊,正如拉丁通行本(Vulgate)譯本F26所譯;德迪厄(De Dieu)對此表示贊同;他們不僅聚集暴民圍繞他,引誘人跟隨他,還在他經過時對他喝倒彩,在他背後大聲呼喊,給他冠上他們能想到的最羞辱的稱號:不要信他們,雖然他們向你說好話;這必須理解為指他們當中的某些人,他們並未公開反對他,以至於在他背後呼喊或聚集暴民,而是那些假裝是他的朋友、對他表示尊重,卻對他懷有惡意的人,因此不可信任;他們的話不可信;他們的公司應當避開;他在他們家中並不安全;與他們在一起、與他們一同吃飯或交談,對他而言都不安全。
腳注:F26 ( alm Kyrxa warq hmh ) "illi clamarunt post te plena voce"(他們以滿腔的聲音在你背後呼喊),V. L. Tigurine version, Calvin;"pleno gutture"(滿喉嚨地),Piscator, Cocceius。
【第7節】我離了我的殿。聖殿,主曾在那裡居住,並向祂的子民賜下祂的同在;這在第一聖殿被迦勒底人毀滅時應驗了;在第二聖殿時應驗得更為完全,當基督離開它時(馬太福音 23:38),正如約瑟夫(Josephus)F1所記載,在耶路撒冷毀滅前不久,殿中曾傳出聲音: 「我已離了我的聖所。」
腳注:F1 De Bello Jud. l. 6. c. 5. sect. 3.
【第8節】我的產業向我如林中的獅子。它咆哮,恐嚇路人不敢經過;它撕裂並吞吃所遇見的一切。這表達了這些人對神及其護理(Providence)的喧鬧,以及他們對奉主名差遣的先知的憤怒、兇猛與殘忍。它向我吼叫;這並非指受壓迫者因暴力而發出的哀求,因為那是向神的呼求,而非反對神;也不是指偶像崇拜者向偶像的呼求,如巴力的先知在事奉時那樣;基姆希(Kimchi)提到了這些解釋:而是指他們指責神在護理(Providence)的道路上不平等、不公義;或者褻瀆祂的名,說祂事工的壞話。因此我恨惡它;祂藉著離棄祂的殿、離棄祂的產業,並將祂的子民交在仇敵手中來顯明這一點;其原因不在祂自己,而在於他們;過錯不在祂,而在於他們;這一切都應理解為神對他們護理(Providence)安排的改變;否則,神對祂在基督裡所揀選(Election)之人的愛是不變的;它絕不會轉變為恨惡,而是始終如一,正如祂對這些人中那些屬於恩典揀選(Election)的人一樣;因為,如前所述,對這群人整體的愛僅指他們所享有的外在恩惠與特權,這些特權使他們高於萬民;因此,對他們的恨惡意味著收回這些恩惠,任憑他們成為仇敵的掠物。
【第9節】我的產業向我如斑點的鳥。或者,「我的產業豈不向我如斑點的鳥嗎?」F2 如同一隻色彩斑斕、令人賞心悅目的鳥,如孔雀,耶柔米(Jerom)在此如此解釋;它從前是這樣,但現在不是了;或者如一隻色彩斑斕且罕見的鳥,其他鳥類圍繞著它、注視著它、恨惡它並啄它。有些人認為這指的是猶太人所信奉的雜色宗教,包含各種外邦人的儀式與禮儀;他們因這些儀式而自以為美麗動人,卻因此被神所恨惡與棄絕;但這個詞更傾向於指被浸染或染色,如被血染,因此指一隻被他人之血染紅的猛禽;這恰好象徵了猶太人在殺害先知時的殘忍。有些人因為與此詞相近的詞意指手指,將其譯為「有指的鳥」F3;即長有爪子的鳥;如同手指,是一種貪婪的鳥,其意與前述相同。但七十士譯本(LXX)認為這不是鳥,而是獸,將其譯為鬣狗;波查特(Bochart)F4對此表示贊同,因為該詞在阿拉伯語中指這種生物;辛德勒(Schindler)指出,( ebu ) 在阿拉伯人中是介於狼與中型犬之間的一種生物,這與鬣狗相符。此處所用的詞,在塔木德(Talmud)F5語言中指雌豹或黑豹,因其斑點多樣而得名;正如邁蒙尼德(Maimonides)F6所說,這與阿拉伯語中稱為 ( ebula ) 的是同一種生物;在亞蘭文意譯本(Targum)中,它被用於指一種蛇或毒蛇。因此,洗波音谷(valley of Tzeboim)在亞蘭文意譯本(Targum)中被譯為毒蛇谷(撒母耳記上 13:18)。並且據說F7,( ewbu ),即文中的詞: 「這是來自一滴白色的水(或種子),卻有三百六十五種顏色,對應太陽年日子的數量。」
腳注:F2 So V. L. Pagninus, Montanus, Calvin, Jarchi, and Kimchi. F3 ( ewbu jyeh ) "avis digitata"(有指的鳥),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Gusetius; "ales unguibus praedita"(長爪的鳥), Cocceius. F4 Hierozoic. par. 1. l. 3. c. 11. col. 830, 838, 839. F5 T. Bab. Bava Kama, fol. 16. 1. F6 In Misn. Bava Kama, c. 1. sect. 4. F7 Bereshit Rabba, sect. 7. fol. 6. 2.
【第10節】許多牧人毀壞我的葡萄園。這是一個隱喻,常被用於以色列與猶大百姓;參見(詩篇 80:8)(以賽亞書 5:1-7)(27:2),毀壞他們的牧人並非他們自己的統治者,無論是民事還是宗教領袖,而是外邦君王,尼布甲尼撒及其將領。因此亞蘭文意譯本(Targum)將其意譯為: 「許多君王殺戮我的百姓;」
【第11節】他們使它荒涼。這句話重複出現以表示其確定性;對此感到驚訝,並希望人們能注意到:因荒涼,它向我悲哀;並非居民因罪而悲哀,那是荒涼的原因;而是土地本身,因其上的災難;它以自己的方式向神呼求,要求恢復其往日的美麗與榮耀。全地變為荒涼;這不僅是耶路撒冷及其周邊地區的情況,甚至是整個猶大地的情況:因無人放在心上,沒有人留意先知所預言的威脅審判;也沒有人為他們因之而受威脅的罪行悔改;甚至對毀滅本身也沒有適當的感觸;大地似乎比他們更敏銳;這表達了這百姓極大的愚鈍。
【第12節】毀滅者來到曠野中的一切高處。猶大的曠野;或位於迦勒底與猶大之間,迦勒底軍隊經過的地方;此處稱為「毀滅者」,因為他們毀滅並掠奪了所到之處;高大、堅固與設防的地方也無法抵擋或逃脫他們的蹂躪與憤怒。德迪厄(De Dieu)將其譯為:「曠野中的一切平原」;正如基姆希(Kimchi)所言,那裡有草場,是牲畜的土地;被士兵踐踏並毀壞,變成了草料。因為耶和華的刀從地這邊吞滅到地那邊;迦勒底人的刀被稱為耶和華的刀,因為它是奉祂的命令與旨意拔出的,並由祂促成以執行審判;它帶給這地的災難從一端延伸到另一端,它是如此普遍與廣泛。凡有血氣的都不得平安;猶大的居民無一安全,皆暴露在刀劍或被擄之下。
【第13節】他們種的是麥子,收的是荊棘。這可以從字面上理解,猶大地因他們的罪而受咒詛,變得荒蕪不毛,正如大地起初因第一個人的罪而受咒詛一樣(創世記 3:19),或者更傾向於比喻意義,有些人如基姆希(Kimchi)將其解釋為先知在猶太人中播下真理的好種子;但這在他們心中並未紮根,也沒有結出果子;取而代之的是荊棘叢生,或者他們行了與之相當的惡事;但將其理解為指百姓似乎更好;並非如拉什(Jarchi)所言指他們的禱告,因未伴隨悔改(Repentance)與善行而不被接納;而是指他們的計謀,他們自以為精明地與埃及結盟,並派人去那裡尋求幫助以對抗迦勒底人,但一切皆徒勞;這些計謀最終證明如同荊棘,對他們而言是痛苦與煩惱的。七十士譯本(LXX)以祈使語氣讀作:「你們去種」:拉什(Jarchi)提到了一個抄本,其中的詞被標註為如此讀,如(何西阿書 10:12),並可被理解為諷刺。亞蘭文意譯本(Targum)為: 「你們不要像那些在未耕之地種麥子的人,除了荊棘什麼也收不到。」
【第14節】耶和華對一切惡鄰說。或者「關於」F8他們;埃及人、非利士人、摩押人、亞捫人、以東人、推羅與西頓;主稱他們為祂的「鄰居」,因為他們靠近迦南地,祂的子民居住在那裡,祂向他們賜下祂的同在,且聖殿就在那裡,祂在那裡居住;稱他們為「惡」鄰,因為他們常使祂的子民受苦與受難。就是觸摸我使我民以色列所承受產業的。這不僅意味著他們與迦南地接壤,因此可以說觸摸了它,還意味著他們對它造成了傷害;「觸摸」一詞在此意義上被使用(詩篇 105:15),迦南地是藉由抽籤分配給以色列子民的產業,他們是主所珍愛的百姓,正如這所顯示的;因此,凡觸摸他們或他們的產業,以致傷害他們的人,就是觸摸了祂眼中的瞳仁,這是祂極為憤怒的(撒迦利亞書 2:8)。看哪,我必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使他們被擄到其他土地,或在本地被毀滅;參見耶利米書四十六章至四十九章:並將猶大家從他們中間拔出來;那些他們先前擄去的猶太人,或在迦勒底入侵時逃到他們那裡的猶太人;主必使他們從他們中間出來,並使他們歸回自己的土地。
腳注:F8 ( lk le ) "de omnibus"(關於一切),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Cocceius.
【第15節】我將他們拔出來以後,等等。不僅指猶太人,更特別是指他們的鄰國;在他們被拔出、被擄並在被擄之地待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必再轉過來,憐憫他們;或者,「再次憐憫他們」F9;藉著使他們被擄歸回,正如所應許的(耶利米書 48:47)(49:6, 39):並使他們歸回,各人歸自己的產業,各人歸自己的地;這似乎是指末後日子外邦人的歸信,當他們的人數滿足時;正如前一節的後半部分可能特別是指猶太人在同一時間的歸信,那時他們將從被擄往的萬國中被聚集,並歸回自己的土地。
腳注:F9 ( Mytmhrw bwva ) "rursus misereat me illorum"(我必再次憐憫他們),Junius & Tremellius;"rursus miserabor ipsorum"(我必再次憐憫他們),Piscator;"denuo miserabor ipsorum"(我必再次憐憫他們),Cocceius.
【第16節】他們若勤學我民的道。並非他們有時誤入的罪惡或迷信的道路;而是神為他們所規定、指引他們去行,且他們確實去行的道路;這些道路必須藉著與祂的子民勤勉地參加祂的話語與聖禮(Ordinances)來向主學習;參見(以賽亞書 2:3):指著我的名起誓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也就是說,去敬拜與事奉永生神,那自有的本體,祂生命在於自己,且出於自己,而非來自他人;祂是萬物自然生命的源頭、創造者與賜予者,也是祂真正敬拜者屬靈與永恆生命的源頭:起誓在此代表整個宗教敬拜,如(申命記 6:13):(正如他們從前教我民指著巴力起誓);去敬拜他與其他偶像:他們就必建立在我民中間;成為教會這屬靈建築的一部分;被建立在使徒與先知的同一根基上,被建造為聖殿;成為主居住的屬靈房屋;分享與神子民相同的特權與聖禮(Ordinances);成為同作後嗣,同為一體,並藉著福音在基督裡同得應許(以弗所書 2:20, 21)(3:6),這表示外邦人與猶太人在福音教會狀態中的安置與確立。因此亞蘭文意譯本(Targum): 「他們必建立在我民中間。」
【第17節】他們若不聽從。或者「聽」F11;主的話語,聽從福音的傳道人,並順服其中的聖禮(Ordinances);或者如亞蘭文意譯本(Targum): 「若不接受教導:」
腳注:F11 ( wemvy ) "audierint"(聽從),V. L. Pagninus, Montanus;"audient"(聽從),Cocce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