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本章中,使徒闡明了爭競與紛擾的真正根源;並告誡信徒要提防放縱、貪婪、驕傲、毀謗和虛妄的自信。在上一章的後半部分,他嚴厲譴責了爭競與紛擾,在此他指出這些惡行源於對財富和榮譽的貪婪慾望;然而,這些慾望卻未能實現,因為他們沒有順服神的旨意向祂祈求這些事物;或者他們祈求的動機不正確,即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雅4:1-3)。他勸阻信徒不要有這種不合法的慾望,部分原因是這些慾望無異於屬靈的淫亂;部分原因是沉溺於這些慾望就是宣告自己與神為敵(雅4:4)。他以「嫉妒」之名來勸阻驕傲,因為驕傲的人通常也嫉妒;他引用聖經的意義,指出聖經說「那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慕嫉妒的」,這並非徒然;並從驕傲的後果來勸阻,因為驕傲的人會被主抵擋,而祂卻將更多的恩典賜給謙卑的人(雅4:5-6)。接著,他提出了一些勸勉和與謙卑相關的各種職責;例如順服神,抵擋魔鬼,並以此為鼓勵,魔鬼就會逃跑(雅4:7);在敬拜中親近神,神也會以恩典親近祂的子民;要潔淨行為和內心,即外在和內在的潔淨(雅4:8);要謙卑、哀慟、哭泣,而不是歡樂和嬉笑(雅4:9);要在主面前謙卑,祂必使這樣的人升高(雅4:10);不可彼此說惡言,因為這就是論斷弟兄;甚至是在說律法的壞話,論斷律法;這是在侵犯神,即那位立法者的特權,祂能拯救也能毀滅;因此,人不可擅自論斷他人(雅4:11-12)。作為另一個嚴重忽視神和祂護理的例子,使徒注意到人們,甚至包括信徒,普遍存在一種做法,就是決定要去某個地方,停留多久,在那裡經商,並對成功抱有期望;卻沒有考慮到自己是何等脆弱、生命短暫的受造物,以及一切都多麼依賴神的旨意;他們應該考慮這些,順服並由神的旨意來決定(雅4:13-15)。他斥責他們因這些誇口和歡樂為惡(雅4:16),並指出僅僅知道何為對、何為善是不夠的,除非付諸實行;而且這種知識只會加重所犯之罪的惡性(雅4:17)。
【第1節】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等等。這裡所指的「爭戰、鬥毆」不應理解為公開的、國家間的戰爭,例如當時猶太人與其他民族之間可能發生的戰爭;因為使徒並非以一個國家或政治實體的身份寫信給猶太地的猶太人,而是寫給散居各地的十二支派,以及其中已成為基督徒的人;而且當時基督徒總體上尚未增長到如此龐大的群體,也未有整個國家成為基督徒,更遑論彼此交戰,儘管後來確實發生了這種情況;而當這種情況發生時,通常是源於對權力增長的貪慾;源於人的驕傲和野心,以及他們對其他君主和國家幸福的嫉妒。這些也不指神學辯論或關於宗教原則的爭論;而更可能是指富人為了壓迫窮人,在異教官員面前提起的訴訟;參閱(雅2:6)。然而,最好的解釋似乎是將其理解為那些關於榮譽和財富的騷動、紛爭、爭執和爭吵;人們試圖以不合法的方式,至少是以犧牲自己和他人平安的方式來獲取這些。
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嗎?例如驕傲、嫉妒、貪婪、野心,它們如同士兵般駐紮在身體的各個肢體中,與靈魂爭戰;因為在信徒或已歸正的人裡面,可以說有兩支軍隊;肢體中的律與心靈的律爭戰;肉體與聖靈相爭,聖靈也與肉體相爭;而從這內在的戰爭中產生了外在的戰爭;或者至少,所有爭吵和紛爭,無論是公開的還是私下的,無論大小和後果如何,都源於與一切良善為敵的敗壞本性。
【第2節】你們貪戀,卻得不著。使徒接著指出許多人在追求世俗事物上的不成功;有些人可能像懶惰人一樣,心裡貪戀一切美物,卻一無所有(箴13:4),因為他不使用任何方法,甚至是不當使用那些合適、必要且應當使用的方法。
你們殺害,又嫉妒,卻不能得。有些人將「殺害」讀作「嫉妒」,這似乎更為恰當;那麼其含義就是,他們嫉妒他人的美好和幸福,貪圖他人的財產,卻無法享受;所有這類嫉妒和貪婪都是徒勞無益且有罪的。
你們爭戰鬥毆,卻還是得不著。為了彼此的財產而互相訴訟;或者更確切地說,為了獲取世俗之物而大費周章;早起晚睡;爭奪誰能得到最多,為所得之物爭吵,並尋求從對方身上獲取一切優勢;然而仍然得不著,至少是得不著所渴望和爭奪的。
因為你們不求。不向神求,唯有祂的賜福才能使人富足:與其在世俗上大費周章,彼此爭競鬥毆,不如向神禱告,求祂賜福於你們的努力;並以順服祂的旨意和感恩的心,求祂賜予生命中美好和必需的事物,這會更為明智,最終也會更有益處。
【第3節】你們求也得不著。有些人確實向神祈求祂的良善和護理的賜福,然而這些賜福卻沒有臨到他們身上;原因在於:
因為你們妄求。不是憑著對神應許的信心;也不是帶著對過去恩典的感恩;也不是順服神的旨意;也不是為了正確的目的,即為了造福他人,並將所賜予的用於神的榮耀和基督的益處:而是
要將你們所求的耗費在你們的宴樂中。沉溺於放縱和奢華;就像那個積蓄許多財物多年的人一樣,卻忽略了自己的靈魂(路12:19);或者像那個富人,將一切都花在衣食上,卻不顧門口的拉撒路(路16:19)。
【第4節】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和合本譯作「淫婦」)這裡指的不是字面意義上的淫亂者,而是比喻意義上的:就像一個將感情從自己的妻子身上轉移到另一個女人身上的男人是淫亂者;一個不愛自己丈夫,卻將愛放在另一個男人身上的女人是淫亂者;同樣,那些不愛神,卻將感情放在世界和世俗事物上的人,就是淫亂者。武加大拉丁文譯本、敘利亞文譯本和衣索比亞文譯本省略了「淫婦」一詞:使徒以以下方式稱呼他們:
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過度愛慕世俗的美好事物,對世俗的邪惡事物有強烈的慾望,喜愛與世俗之人為伍,順從並迎合世俗的罪惡習俗,這些都是向神宣戰的行為,是對祂的敵意;這表明了人心對祂的敵意,也必會極大地惹祂不悅,並受到祂的憎惡:
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凡與一方結盟的,必然與另一方為敵;神和瑪門不能同時被同一個人愛戴和事奉;一個人會愛一方,恨另一方;會專注於一方,而忽略另一方:這從理性和聖經中都可以得知,特別是從(太6:24)。
【第5節】你們以為聖經是徒然說的嗎?等等。有些人認為使徒指的是舊約中的某段經文,有人認為是來自(創6:3);也有人認為是來自(出20:5);或來自(申7:2,申7:5);或來自(伯5:6);或來自(箴21:10)。另一些人認為他指的是新約中的某段經文;可能是(羅12:2)或(加5:17)。還有些人想像他指的是次經中的一段話:
「因為惡毒的靈不進入智慧,也不住在服從罪惡的身體裡。」(《所羅門智慧書》1:4)
還有人認為這段話是取自當時存在但現已失傳的某本聖經,這絕對不能被允許:大多數認為使徒指的是某段特定經文的解經家,都將其追溯到(民11:29)。但最好的結論是,使徒並非指任何一段特定的聖經經文,其中明確包含以下這些話,因為沒有這樣的經文出現;他的意思是,聖經在所有談論此事的地方,其意義都是如此:聖經說這話,或任何其他話,都不是徒然的;其中所寫的一切都是為了達到某個目的,例如為了學習、造就和安慰,為了教義、責備、糾正和在義上的教導;無論是關於前面所暗示的,即以正確方式和正確目的所求的必會得到;以及愛世界與愛神是互不相容的;還是關於接下來的內容:
那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慕嫉妒的嗎?也就是說,人墮落的靈,未重生之人的靈;它既傾向於各種私慾,又驅使人犯各種罪,因為人心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而且是常常如此,所以它煽動人嫉妒他人的幸福;參閱(創6:5)(創8:21)。或者這可以作為一個獨立於前一個問題的問題:「那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慕嫉妒的嗎?」也就是說,聖靈,祂住在祂子民的心中,如同住在祂的殿中:衣索比亞文譯本讀作「聖靈」:那麼其含義就是,祂會戀慕嫉妒嗎?不;祂與肉體及其作為相爭,嫉妒也在其中;參閱(加5:17,加5:21)。但祂不戀慕嫉妒,也不煽動嫉妒,或使人產生嫉妒;阿拉伯文譯本的翻譯是,祂「不希望我們嫉妒」;祂是恩典的靈;祂將恩典和恩惠賜給人;祂非但不嫉妒,也不使人嫉妒他人所享有的任何益處,反而增加、添補和擴大這些益處,如下文所述。
【第6節】但他賜更多的恩典。阿拉伯文譯本補充說:「給我們」;衣索比亞文譯本補充說:「給你們」;敘利亞文譯本則將整句讀作:「但我們的主賜給我們更多的恩典」;或「更大的恩典」;比世界所能給予的更大,世人卻追求世界的友誼;最小的恩典,無論是信心、盼望、愛心,還是對基督屬靈的認識和與祂的關係,以及平安、喜樂和安慰,都比全世界及其中的一切更有價值:或者更大的恩典,更多的恩惠,甚至是在福音時代比舊約時代更多的屬靈亮光和知識;或者當神賜下恩賜,使人能服事和有益處,並且這些恩賜被用於這些目的時,祂會賜下更多:或者這可能指聖靈在祂子民心中所作的內在恩典;當祂使恩典在行為和操練上豐盛時,祂就被稱為賜下更多恩典;當信心極其增長,盼望復甦並活潑,並藉著祂的能力和影響力而豐盛,對神、基督和彼此的愛也越來越豐盛時;當各種恩典和對基督耶穌的認識都有增長,以至於這恩典成為活水的泉源,湧流直到永生,最終在榮耀中得以完全:
所以他說。要麼是賜下更多恩典的聖靈,要麼是聖經,要麼是神在聖經中說的(箴3:34),
神阻擋驕傲的人。或嘲笑那些嘲笑者;祂拒絕那些自以為義、輕視他人的人;那些說「你站開,我比你聖潔」的人;那些為自己、自己的享樂、恩賜、外在的義和聖潔而驕傲,自滿自足,財富增多,一無所缺的人;祂抵擋這些人,與他們為敵,將他們從祂面前推開,使他們空手而回,並在他們心中所想像的驕傲之事上分散他們;在他們驕傲自大的事上,祂超越他們;祂坐在天上嘲笑他們,並挫敗他們所有的計謀:
卻賜恩給謙卑的人。那些意識到自己的卑微和渺小,並承認這一點的人;那些自視最低,卻看別人最好的人;那些不嫉妒神賜給他人的恩賜和恩典,反而為此歡喜的人;那些將自己所有的一切都歸因於神白白的恩典的人;那些真誠承認自己職責的不足,以及自己的義不足以在神面前稱義的人;那些即使盡力而為,或在神的幫助下所做的一切,也只是無用的僕人的人:現在神賜恩給這些人;祂不僅起初賜恩使他們謙卑,而且賜給他們更多的恩典,或增加祂所賜的:恩典是神的恩賜;祂賜下基督裡的一切恩典,聖約裡的一切恩典祝福,以及祂子民心中的一切恩典;如信心、盼望、愛心、悔改、謙卑、忍耐、捨己、順服祂的旨意,以及各樣屬靈知識;恩典唯獨是祂的恩賜;人不能自己賜給自己,最好的聖徒也不能賜給他人;敬虔的父母不能賜給他們的孩子;傳道人不能賜給他們所傳講的人;不,甚至天上的天使也不能;恩典也不是藉著人的行為可以獲得的:這是一個白白的恩賜;是出於神至高無上的旨意和美意,祂隨己意、隨時、隨量賜予;祂不受人任何動機的影響,因為人裡面沒有任何東西能感動祂;祂絕對地賜予,沒有條件,不等到人履行條件;祂樂意賜予,不吝嗇,慷慨、豐盛、大量地賜予。
【第7節】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撒旦應被視為仇敵,並應像仇敵一樣被抵擋,被警惕和防範;應當穿戴神的全副軍裝,特別是禱告的兵器,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以及信心的盾牌;還有謙卑的恩典,沒有什麼比這更與他對立了:他是一個驕傲的靈,他試圖使人充滿自傲;當他將人煽動到這種程度時,他就能掌控他們,隨心所欲地操縱他們;但一個貧窮謙卑的信徒,神與他同住,神賜給他更多的恩典,他不是憑自己的力量,而是憑主神的力量出來,就像大衛對抗歌利亞一樣,他承認自己的卑微和罪惡,並投靠神的恩典和基督的寶血,撒旦不知道該如何對付他,他感到困惑、挫敗和混亂;他會離開這樣的人,從這樣的人面前逃跑;他不喜歡禱告的力量,也不喜歡信心的力量,也不喜歡兩刃利劍——神的道的鋒利,也不喜歡謙卑信徒的杖、袋子、皮囊和甩石機。
【第8節】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這必須與神無限的廣大和無所不在的完美相符來理解:聖徒親近神,是當他們將身體呈現在祂的聖所中;當他們踏入祂的院宇,並遵守祂的典章時;在那裡他們總是發現親近祂對他們有益;那憑信心和敬畏親近祂的人是有福的:他們親近祂,是當他們來到祂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恩惠,蒙憐恤,作隨時的幫助;是當他們以真誠的心禱告親近祂,並舉手向神;是當他們憑著信心和盼望進入幔內,甚至來到祂的寶座前;並抓住祂作為他們立約的神和父;而祂親近他們,是藉著賜予他們祂恩典的同在,藉著將祂的愛傳達給他們,藉著將祂恩典的祝福應用於他們,藉著在需要和困苦時幫助他們,以及藉著保護他們免受仇敵的侵害;與此相反的是遠離他們。現在,這不應理解為人可以先親近神,然後祂才親近他們;因為正如神先愛,祂也先行動;祂邁出第一步,並在歸正中將人轉向並吸引到祂自己;儘管這不是指初次歸正,而是指歸正之後的行為;也不應將其視為神親近祂子民的恩典和恩惠的條件,而是表達了他們的職責,並鼓勵他們履行職責:
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這裡所指的對象不是世俗的罪人,而是錫安的罪人,形式主義的信徒,假冒為善的人;他們對人說話口是心非,他們用口親近神,心卻不親近祂;他們在兩種意見之間搖擺不定,在一切道路上都不穩定:潔淨他們的手和心,表示外在行為和內在情感的純潔;並假定肉體和靈魂,以及身體及其所有肢體,靈魂及其所有能力和官能都是不潔的;然而這並非意味著人有能力潔淨自己,無論是從外在行為的污穢,還是從內在心靈的污染;儘管人試圖這樣做,卻失敗了;誰能說他已經做到了呢?(伯9:30-31)(箴20:9)。這不是藉著禮儀上的洗滌、道德上的服事或福音的條例可以完成的;這唯獨是神的工作,正如祂應許藉著灑潔淨的水潔淨祂的子民脫離罪惡;從基督流血的目的和其功效;以及從聖徒的禱告,求神徹底洗淨他們的罪孽,潔淨他們的罪,並在他們裡面創造清潔的心,都可以看出:然而這樣的勸勉並非徒然,因為它們可能有助於使那些自以為潔淨的人,就像這些假冒為善、有名無實的信徒一樣,認識到自己的污穢;並使他們意識到自己無力潔淨自己,以及必須從別處得到潔淨;並引導他們尋求潔淨的正確方法,從而來到基督寶血的泉源,唯有這泉源能潔淨一切罪惡。
【第9節】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不是單純外在的方式;不是藉著禁食和鞭打身體,藉著撕裂衣服,穿上麻衣,頭上撒灰,以及其他這類外在的謙卑方式;而是指心靈的愁苦,為心靈的瘟疫、本性的不潔和生命中的各種罪惡而內心悲哀哭泣;以敬虔的方式,因為這與無限慈愛和恩典的神相悖;以福音的方式,仰望耶穌,並被神在基督裡赦罪的恩典和愛所感動。
把你們的歡笑變為悲哀,把你們的喜樂變為憂愁。指他們因與世俗為友和享受世俗事物而產生的肉體歡樂,因為他們將這些耗費在自己的私慾上,這暴露了他們與神為敵。
【第10節】你們要在主面前謙卑。當人們在主面前,從心裡,以真誠的靈魂,承認自己的卑微和不配,自己的污穢、罪惡和可憐,並祈求神在基督裡的恩典和憐憫時,就像亞伯拉罕、雅各、約伯、以賽亞、保羅和稅吏所做的那樣;當他們謙卑地與神同行,承認沒有祂他們什麼也做不了;承認他們依賴祂的恩典,並將他們所有的一切都歸因於祂的恩典時,這就是謙卑。
主就必使你們升高。這是神慣常的方式,祂使謙卑的人升高,使那些謙卑自己的人得高升;祂將他們從糞堆中提拔,使他們與王子同坐;祂在祂的家中賜給他們一個地方和一個名號,比兒女的名號更好;祂用祂的恩典裝飾他們;祂用祂兒子的義袍給他們穿上,祂賜予他們親近祂的機會;最終將他們引入祂的國度和榮耀。
【第11節】弟兄們,不可彼此說惡言。使徒在此回到他前一章(雅3:6-10)所談論的舌頭之惡這個主題,並在此提到一個信徒們過於常犯的惡行,那就是彼此說惡言;這可能是藉著散佈虛假報告,提出虛假指控;或是藉著誇大缺點和弱點;或是藉著貶低和輕視他人的品格,並試圖使他人在人前失去信譽和尊重:這是一個極大的惡行,是世人所為,也是從他們那裡預期的;但聖徒彼此說惡言,坐下來攻擊弟兄,誹謗同胞,這是殘忍和不自然的。
說弟兄壞話,論斷弟兄的,就是說律法的壞話,論斷律法。那搬弄是非、背後說弟兄(同為肢體)壞話、貶損其名譽和品格,並擅自論斷其內心和屬靈狀況,以及譴責其行為的人,就是說律法的壞話;他論斷並譴責律法,彷彿律法禁止了合法的事,即搬弄是非和誹謗(利19:16);或者藉著因弟兄所行的善事而說他壞話,他責備並譴責律法,彷彿律法命令了惡事;而藉著對弟兄下判斷,他僭越了律法的職權,律法的職責是控告、指控、定罪、宣告有罪和判刑:
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的人。這本是應盡的職責,也是最合適的:
乃是審判官。因此,這樣的人不僅侵犯了律法的權利,而且僭越了審判官和立法者本身的地位;然而,如下文所述,
【第12節】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抄本,以及敘利亞文、衣索比亞文和武加大拉丁文譯本都補充說:「和審判官」。祂是獨一的主神(賽33:22)。這個稱號可以應用於父神,祂將律法賜給以色列民,包括司法律、禮儀律和道德律;從祂的右手發出烈火的律法,頒布律法是祂的權柄;也可以應用於神的兒子,主耶穌,祂是聖徒的君王,是祂家中的立法者;祂頒布了要遵守的誡命,以及為正確管理祂的家和國度而要遵守的紀律律法;特別是愛的誡命,這被顯著地稱為基督的律法;而藉著誹謗和彼此說惡言,這條律法最明顯地被破壞了:現在可能有次要和從屬的立法者,例如猶大被稱為神的立法者,摩西被稱為向猶太人頒布律法;然而只有一位至高無上、普世和完美的立法者,就是神;儘管在政治事務上可能有許多立法者,他們的立法權力應當被順從,既是為了主,也是為了良心;但在宗教事務和與良心相關的事情上,神是唯一的立法者,祂是應當被聽從的:
他能救人,也能滅人。這對父神來說是真實的,祂能救人,也藉著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救人,甚至救那些違背了祂所賜律法,並受其咒詛和定罪的人;祂能根據那律法救他們,與律法、祂的公義和聖潔完全一致,因為基督,祂藉以救人的,是在律法之下,並已成全了律法;而基督大有能力拯救,能拯救到底,這從聖經和所有經驗中都是確定的;而神,這位立法者,也能因人違背祂的律法而將身體和靈魂都毀滅在地獄裡;甚至羔羊基督也是猶大支派的獅子,祂將像打碎陶器一樣將祂的仇敵打碎,並以永遠的毀滅懲罰那些藐視祂福音的人,使他們離開祂的面和榮耀:總之,神,這位立法者,是至高無上的,祂能隨己意毀滅或拯救任何人;祂能拯救那被說惡言的弟兄,也能毀滅那說惡言的人:
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別人的僕人,如(羅14:4);或「你的鄰舍」,如敘利亞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讀;或「鄰舍」,如亞歷山大抄本和武加大拉丁文譯本所讀;也就是說,任何弟兄、朋友或鄰舍,以先前經文中所觀察到的方式。
【第13節】嗐,你們這些人說。使徒從揭露誹謗和輕率判斷的罪,轉而譴責自負和自信的罪;「嗐」這個詞既是轉折語,也是引起注意的詞,它包含了一種莊重而嚴肅的語氣,向那些在心裡思考或口頭表達以下或類似話語的人說話:
今天或明天我們要往某城去。在某個國家,一個貿易和商業繁盛的地方;例如當時腓尼基的推羅,馬其頓的帖撒羅尼迦,亞細亞的以弗所,以及其他地方:有些人將此譯為命令語,或勸勉語,「讓我們去」,這並不改變其含義。
在那裡住一年,作買賣得利。正如商人慣常所為;使徒並非藉此譴責商業和合法買賣、獲取利潤的行為;而是指人不應在未諮詢神、未順從祂的旨意、未將自己交託於祂的情況下,就決定這些事;也不應不考慮生命的無常和脆弱;更不應承諾並確信自己會成功,會獲利致富,彷彿這些事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與神的護理和賜福毫無關係。
【第14節】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他們不知道明天是否還會有明天,他們是否能活到明天;即使他們能活到明天,他們也不知道明天會帶來什麼,或者會發生什麼事情,可能會阻止他們預定的旅程和成功:沒有人能確保一天、一小時、一刻,更不用說一年能繼續活著;他也無法預見今天或明天會發生什麼;因此,在沒有神的允許下,就決定這事那事,是極大的愚蠢,因為他活著、行動、存在都在乎神;所有事件都由神的護理掌管和引導;參閱(箴27:1)。
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它的種類和性質是什麼?它的延續性有什麼保證?可以用什麼來表達它?或者可以將它比作什麼?
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它從大地或水中升起,幾乎一出現就消散;至少,它只持續很短的時間,而且非常脆弱和飄忽不定,到處飄蕩,很快就回到它來的地方:這裡暗指人的氣息,它在人的鼻孔裡,人是不可被看重或依賴的。
【第15節】你們倒不如說。與其說我們要去某某地方,做這做那,不如說:
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那事。武加大拉丁文、敘利亞文、阿拉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省略了最後一個「和」字;這段經文被翻譯為:「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我們就做這事。」因此,做任何事都有兩個條件;一個是,如果這符合神確定的旨意和目的,世上的一切都藉此發生,人的意志也應當順服並歸順於此;另一個是,如果我們能活著,因為生命是如此不確定和不可靠:其含義並非指必須總是使用這種確切的措辭,而是指與之等效的表達,或者至少,心中應當始終意識到這些事;在所有的決議、計劃和承諾中都應考慮到這些:既然這些話如此簡短而全面,基督徒在所有場合都習慣於這種說法可能是恰當的;我們發現使徒保羅經常使用它,如(徒18:2)(林前4:19)(羅1:10)(來6:3),甚至猶太人、異教徒和土耳其人也使用。猶太人本西拉有句名言 F16,
但如今你們卻以自己的誇口為樂。這誇口是指誇耀明日、生命的延續、前往某地、在那裡停留某時、以及經商貿易大獲成功,以致獲得豐厚利潤和財富;參閱 (箴言 27:1)。
所有這類誇口都是邪惡的;這是邪惡且無神論的,因為它表達了對神的護理的忽視和獨立,將過多的權力與意志歸於自己,彷彿他們的生命和財富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任由自己支配,然而這一切都取決於神的旨意。敘利亞譯本將其譯為:「所有這類誇口都源於邪惡」;源於一顆邪惡的心,並源於那惡者撒但。
【第17節】所以,人若知道行善。這不僅指前面所提的,將一切事都歸於神,這位生命和所有事件的至高護理者,有些人可能在理論上知道這一點,卻沒有付諸實踐;也指使徒在這封書信中勸勉的所有善事,以及他所警告要避免的惡事。這暗示著一個「諾斯替主義者」(Gnostic),或一個知道神旨意的人,即神在聖言中啟示的各方面旨意,
卻不去行,這對他來說就是罪:這是更大的罪;是加重的罪。一個對善事一無所知卻行惡的人固然有罪,也無法逃脫懲罰;但一個明知何為正義和良善,應當去行,卻不行,反而行惡的人,其罪惡更甚,他的定罪也將更重;參閱 (路加福音 12:47, 12:48)。明知當盡的本分卻不履行,以及明知是罪卻去犯,都是有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