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以賽亞書

第五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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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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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前一章揭示了宗教信徒的虛偽和形式主義,本章則闡明了在基督屬靈統治或末世榮耀開始之前將會盛行的錯誤、異端、不道德和褻瀆;這些在下一章中將被充分描述。神從一個自稱屬祂的子民那裡收回祂的同在,其原因並非祂缺乏能力和預備,而是他們自己的罪孽和過犯(賽59:1-2),這些罪孽被一一列舉,例如謀殺、搶劫、謊言(賽59:3-8)。因此,神的審判臨到他們,帶來黑暗、困苦和悲慘,他們對此心知肚明(賽59:9-11),並承認他們的罪孽和過犯(賽59:12-13),哀嘆他們悲慘的境況,這令神不悅(賽59:14-15)。經文描繪神為他們的救恩顯現;祂因他們缺乏幫助和敵人的壓迫而感動,並在此中彰顯祂的能力、公義、熱心、恩典和良善(賽55:16-18)。其結果將是許多人的歸信和救恩,這歸因於神聖之靈的功效和救贖主的屬靈降臨(賽59:19-20)。本章以一個應許作結,即神的靈和基督的福音將在祂的教會中持續存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賽59:21)。

【第1節】

看哪,耶和華的手並非縮短,不能拯救;
這並非因為耶和華缺乏能力,以致祂尚未毀滅祂子民的敵人——敵基督和敵基督的政權,並將他們從敵人手中拯救出來,使他們戰勝敵人;也不是因為祂尚未帶來教會榮耀的境況,並實現前一章後半部分所暗示的諸般美善應許。祂的手一如既往地長,有能力觸及祂和他們的敵人,無論他們權勢多麼高漲,或距離多麼遙遠,並為他們成就一切美善之事;祂的能力一如既往地強大,絲毫未曾縮減或削減。祂的耳朵也並非發沉,不能聽見:祂子民的禱告,他們在禁食日向祂的呼求,這些呼求祂似乎未曾留意,如(以賽亞書58:3)所抱怨的。這並非由於祂缺乏關注,或不願聽取向祂發出的禱告;因為祂是垂聽並應允禱告的神,並隨時準備在任何需要的時候幫助祂的子民,那些以適當和合宜的方式向祂祈求的人;祂的眼睛注視著他們,祂的耳朵向他們的呼求敞開。這句話以「看哪」引入,要求人們注意,並值得祂的子民留意和思考。《他爾根》的釋義是:

「看哪,並非因耶和華的手(或能力)有缺陷,你們才未蒙拯救;也並非因祂聽見為難,你們的禱告才未蒙悅納。」

【第2節】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你們的神隔絕,等等。
這就像一道隔牆,將他們與神隔開,使他們無法在神的敬拜和聖禮中與祂相交;這在改革宗教會中是普遍的現象:他們宣稱信奉真神,敬拜祂,並參與外在的聖禮;但這一切都以冷淡、形式化的方式進行,並且罪惡和邪惡盛行並被縱容,以致主不賜予他們恩典的同在,反而與他們保持距離:你們的罪惡使祂的臉向你們隱藏,以致祂不聽。或者說,是他們的罪惡導致祂隱藏自己;收回祂恩典的同在;忽視向祂發出的禱告;拒絕應允這些禱告;或者,無論如何,祂尚未顯現,為要拯救他們,使他們進入一個更舒適、繁榮和幸福的境況。

【第3節】

因為你們的手沾滿了血,你們的指頭沾滿了罪孽。
先知從一個普遍的指控,轉向詳細列舉他們所犯的罪。正如耶柔米所觀察到的,沒有提到偶像崇拜,這表明這預言屬於以賽亞時代以外的時期,當時偶像崇拜盛行。他以流血的罪開始敘述;《他爾根》稱之為無辜者的血;這指的是在基督教國家中頻繁發生的謀殺罪;或是基督教君主之間的戰爭,導致大量流血;或是對基督徒弟兄的迫害,將他們投入監獄,最終導致他們死亡;至少是缺乏弟兄之愛,或對弟兄的憎恨,這被稱為謀殺(約翰一書3:15)。這是現今撒狄教會普遍存在的罪,直到屬靈的統治或非拉鐵非教會時期來臨,這罪才會被除去:這罪具有玷污的性質;它「玷污」了「手」或行為;沒有愛,一切工作都毫無意義(哥林多前書13:1-3):是的,甚至他們的「指頭」也被說成「沾滿了罪孽」;這可能指他們較小的行為;或者更確切地說,那些更精巧、更細緻地執行,看似更符合神旨意的行為;然而卻被某些罪惡玷污,如虛偽、虛榮等:或者這可能指與伸出指頭、用拳頭擊打(以賽亞書58:4,以賽亞書58:9)相同的意思,正如金奇和本·米勒所觀察到的;因此可能指對弟兄因良心緣故而進行的某種迫害。你們的嘴唇說謊言:或「虛假」F17;即錯誤的教義,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它們與真理之道相悖,並欺騙世人:你們的舌頭發出乖謬的話:那些歪曲基督福音和人心靈的話語;那些與聖經——信仰和實踐的標準——相悖的話語,並且是經過預謀的,正如這個詞F18所指的;是故意為之的:現今錯誤和異端盛行,公開教導和傳播,導致靈魂毀滅,似乎在此處被指出。在《他勒目》F19中,這些被解釋為法庭中各類人:法官的「手」;文士的「指頭」;辯護律師和事務律師的「嘴唇」;以及對手或爭訟方的「舌頭」。

【第4節】

無人為公義呼求。
或作「為義」;並非指在法庭上為民事公義呼求,彷彿那裡沒有為公義辯護的人;或沒有提醒那些負責執行公義的人;或沒有執行反罪惡的法律,並解救受壓迫的人;儘管在某些地方,這可能確實值得抱怨:但卻沒有人或很少人呼求福音的義,無論是傳講它,向他人宣告和發布它;即基督的義,福音的偉大教義,其中從信到信地啟示出來;因此敘利亞譯本說:「沒有人公義地傳講」;或「在義中」F20;或「關於義」;七十士譯本說:「沒有人說公義的事」;即公義和真理的話語和教義:或者,「沒有人呼求義」;渴望聽到這教義,並讓它向他傳講;飢渴慕義;卻選擇了靠行為稱義的教義。《他爾根》將其歸結為禱告,釋義如下:

「沒有人真誠地禱告;」

「他們急忙從心中發出暴力之言。」

【第5節】

他們孵化毒蛇的蛋,編織蜘蛛的網。
他們按照自己的幻想編造虛假的教義,這些教義可能看似美好和合理,但卻是有毒且有害的;就像「毒蛇的蛋」,可能看起來像可食用的蛋,並被誤認為是可食用的生物的蛋;他們從自己的腦海中編織出一套精巧的理論,但這些理論卻像「蜘蛛的網」一樣薄弱、無用且無益;它們只會誘捕和纏繞人心,並且在神的話語面前不堪一擊,神的話語會將它們一掃而空;特別是,靠人的行為稱義的教義就是這種情況:這些行為就像蜘蛛網,是從自身內部編織出來的;因此,這些教義源於人自身,它們的教義是人的設計,而非出於神:吃他們蛋的人必死:正如人吃了毒蛇的蛋會立即死亡,因為那是劇毒;同樣,那些認可、接受並以錯誤教義為食的人,將在靈性上和永恆中死亡;這些是帶來迅速毀滅的該死教義;它們有毒,像毒瘡一樣蔓延,毀滅人的靈魂:被壓碎的蛋會孵出毒蛇;或「毒蛇」;金奇和本·米勒認為這與前面提到的生物是同一種,只是名稱不同;這些詞語似乎要求這種解釋;然而,它不可能是我們所稱的毒蛇,因為毒蛇不是卵生的,而是胎生的,不產卵,而是直接生出幼崽;儘管亞里士多德F23和普林尼F24在說它是胎生的同時,也觀察到它體內會孕育卵,這些卵顏色單一,柔軟如魚卵。他爾根將其譯為「飛蛇」:其含義是,如果一個人謹慎,不吃毒蛇的蛋,而是踩碎它們,毒物就會從中出來,他就有被其傷害的危險;同樣,一個人不接受錯誤的教義,並藉此逃脫永恆的死亡,而是踐踏、反對並努力壓碎和摧毀它們,他仍然會面臨誹謗、羞辱和迫害。

【第6節】

他們的網不能成為衣服,他們也不能用自己的行為遮蓋自己。
正如蜘蛛網不適合做衣服,太薄無法遮蓋赤裸的身體,或抵禦惡劣天氣,或免受各種傷害;同樣,人的錯誤教義對他們自己或接受它們的人都毫無用處;特別是靠行為稱義的教義:這些不是合適的衣服,無法遮蓋罪人在神面前的赤身露體,也無法使他免受報應的公義;但他寄託於這些的希望將被剪除,他對它們的信賴將如同蜘蛛網,對他毫無益處(約伯記8:14):他們的行為是罪孽的行為:無論是傳道者還是聽道者;即使他們最好的行為也是有罪的;不僅因為它們不完全,其中混雜著罪,因此是污穢的破布,不足以在神面前稱義;而且因為它們是出於錯誤的原則和錯誤的動機,並傾向於廢棄基督稱義的義,以及神藉此稱義罪人的方式,這在神看來是可憎的:暴力行為在他們手中;他們迫害那些傳講和信奉相反教義的人。

【第7節】

他們的腳奔跑行惡。
他們急於犯各種罪,特別是接下來的罪,帶著極大的熱切和迅速,樂此不疲,並持續不斷;這是他們的生活方式。這些話似乎取自(箴言1:16),並與接下來的經文一同被使徒保羅引用(羅馬書3:15-17),以證明人類普遍的敗壞:他們急於流無辜人的血:無論是在國內外的戰爭中,在爭吵和騷亂中,還是因迫害的熱情;即使這不直接觸及人的生命,但卻導致許多受其權勢影響的人死亡;而迫害者在執行這些事上非常熱切和急躁。這句話恰當地描述了他們的性情和行為:他們的思想是罪孽的思想:他們的心思不斷地策劃著本身虛妄有罪、對他們無益、對他人有害的事:他們的心思、言語和行為都是邪惡的;他們的舌頭、嘴唇、手和腳都用於犯罪,這顯示了他們普遍的墮落:毀滅和破壞在他們的道路上:他們毀滅和破壞他們在路上遇到的一切,他們的同胞和他們的財物;他們所走的道路通向毀滅和破壞,這將是他們永遠的份。

【第8節】

平安的路他們不知道。
他們不知道與神和好的道路,以為是人自己造成的,而不是藉著基督;他們對尋求和好的步驟和方法一無所知;他們也不知道內心平安的道路,或如何獲得真實而穩固的平安;他們也不知道通往永恆平安和幸福的道路,這條路唯獨藉著基督,並由平安的福音啟示,而他們對此卻是陌生人;他們也不知道人與人之間平安的道路,他們對此漠不關心,不尋求,不採取任何方法來促進、確保和建立它;反而完全相反:他們的腳步中沒有判斷力;他們的行為中沒有公義,在與人交往中沒有公義;他們的宗教職責中沒有判斷力,這些職責的執行沒有考慮到神聖的法則,也無法為它們提供理由;他們在教義或敬拜方面沒有判斷力;他們無法辨別真假教義,也無法區分敬拜中屬靈的和迷信的;他們對神的話語一無所知,神的話語應該是他們信仰和實踐的指南;但他們卻不加以理會:他們為自己開闢了彎曲的道路:他們設計了自己的道路和敬拜方式,他們在其中行走並遵守,這些都不符合聖經的法則;反而偏離了它;因此可以說它們是彎曲的,因為不符合聖經:凡走在其中的人必不知道平安;如前所述,他們不知道與神和好的道路;或者說,他們現在不會在自己的良心中體驗到真實、穩固和實質的平安,將來也無法獲得永恆的平安。

【第9節】

因此,審判離我們甚遠。
這些是當時少數敬虔之人的話語,他們注意到盛行的罪惡,承認並哀嘆這些罪惡,並指出這些是他們所受苦難的根源;「因此」,因為上述的罪惡,並作為公正的報應,人與人之間沒有公義或判斷;因此,在極大的公義中,「審判離我們甚遠」;或者說,神沒有顯現來糾正我們的錯誤,為我們報復敵人,反而任憑他們苦待我們:公義也不追上我們;神的公義對我們的敵人施加報應,並拯救和保護我們;這公義沒有追上我們,我們也沒有享受到它的益處,反而沒有保護地行走,暴露在人的侮辱之下:我們等候光明,卻看見黑暗;等候光輝,卻行在幽暗中;或作「等候光輝」F25;等候許多清晰的光明;但我們卻行在迷霧中F26;在濃霧中,幾乎沒有任何光。其含義是,他們等候拯救和救恩;但取而代之的是苦難和困境的黑暗;或者他們期待末世的光明和榮耀,福音真理的清晰而明亮的照耀;但取而代之的是被無知和不信、迷信和自選敬拜的黑暗所包圍,並行走在各種錯誤和異端的迷霧中:這似乎與(撒迦利亞書14:6,撒迦利亞書14:7)中的時間相同。

【第10節】

我們摸索牆壁,如同瞎子。
他們或用手,或手持杖,摸索牆壁,以求倚靠,或引導他們前行,或進入屋內,以便知道自己身在何處,應如何引導方向:我們摸索,如同沒有眼睛:他們雖然有眼睛,即理性和悟性的眼睛;但這些眼睛要麼沒有睜開,要麼他們沒有利用它們來查考聖經,以獲得神聖事物的光照和知識;因此,他們最多只能藉著微弱的自然之光摸索,看是否能找到它們。這並非指所有人,而是指許多人,以及大多數人:我們在正午跌倒,如同在黑夜:正如許多人現在所做的:因為儘管在某些方面、某些地方是正午,福音及其真理被清晰地傳講;然而人們卻跌入最大的錯誤中,如同在最黑暗的夜晚;彷彿他們身處異教或天主教的黑夜:我們在荒涼之地,如同死人:或作「在肥沃之地」F1;在有神的話語和聖禮施行、恩典之道豐盛的地方,卻沒有因此而活過來;他們如同死人,死在過犯和罪惡中,最多只有一個活著的名,卻是死的。有些人將其譯為「在墳墓中」F2;《他爾根》的釋義是:

「它在我們面前關閉,如同墳墓在死人面前關閉;」

【第11節】

我們都像熊一樣咆哮,又像鴿子一樣悲傷地哀鳴。
有些人以更嘈雜、更喧囂的方式,另一些人則以更安靜的方式,但都在私下裡:因為熊被奪走幼崽時,會回到洞穴中咆哮;鴿子失去伴侶時,會在孤獨中哀鳴:這表達了聖徒在罪惡感和宗教荒涼狀態下的秘密呻吟。《他爾根》的釋義是:

「我們因敵人而咆哮,他們像熊一樣聚集攻擊我們;我們所有人都像鴿子一樣悲傷地哀鳴。」

【第12節】

因為我們的過犯在你面前增多。
不僅是百姓中普遍的不道德行為增加,宗教信徒中也是如此;他們的過犯既是針對主的,也在祂眼中被祂留意和觀察,對祂來說是可憎可惡的,並大聲呼求祂對他們的審判:我們的罪孽作證攻擊我們;神是我們的見證,我們的罪孽是在祂眼前犯下的;我們的良心是我們的見證,良心如同千百個見證;事實不容否認;我們的罪孽擺在我們面前,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罪過:或者,「我們的罪孽回答攻擊我們」F3;如同被傳喚和審問的證人回答問題一樣,我們的罪孽,彷彿被帶到公開法庭上,回答並作證攻擊我們;或者必須承認,我們因罪孽所受的懲罰與罪孽相符;這是我們罪孽的回聲,是罪孽所要求的,並公義地臨到我們:因為我們的過犯與我們同在;或「在我們身上」F4;在我們的心中,在我們的良心中,使我們充滿罪惡感;不斷地控告和定罪我們;對我們來說是顯而易見的,正如《他爾根》所說;顯而易見到無法否認: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知道它們;它們的性質和數量,以及伴隨它們的加重情節;我們不能不承認和認可它們,承認、哀嘆和悲傷它們;接下來將列舉這些罪孽。

【第13節】

在悖逆和向耶和華說謊中。
《他爾根》稱之為「耶和華的話語」;他們悖逆基督的教義,也悖逆神的律法,並否認祂是獨一的主神,甚至否認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性、祂的義和祂的滿足,這在我們這個時代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敘利亞譯本譯為:「我們否認了主」;否認了那買贖他們的主:這是在許多自稱信基督的人身上發生的情況:並離棄我們的神:離棄跟隨祂,離棄行走在祂的道路上,離棄參與祂的敬拜、話語和聖禮;因此《他爾根》說:

「離棄我們神的敬拜;」

【第14節】

審判轉而退後,公義遠遠站立。
拉比·雅爾奇將此解釋為神的報應和祂在審判中的公義,並非立即執行;但這應理解為人間缺乏審判和公義的執行;因此它們被描繪成轉身退後、遠遠站立、被拒絕、被忽視和被阻撓的人。《他爾根》的譯文是:

「行審判的人轉身退後,行公義的人遠遠站立;」

「行真理的人在街上跌倒;行信實的人無法顯明;」

【第15節】

是的,真理失落了。
或作「被剝奪」F6;失去了生命和存在;它不僅倒在街上,躺在那裡,無人理會;而且它失落了;它似乎已經斷氣,氣絕身亡;在光明和真理再次興起並得勝之前,錯誤將會如此盛行,正如它們將會發生的那樣:離惡的人反倒成為掠物;那些不隨從時代盛行的惡習,現在已成為時尚,反而遠離它們,並遠離教義上的以及實踐上的邪惡;遠離一切錯誤的教義,以及一切迷信的敬拜方式;這樣的人反而成為他人的掠物;成為他們的羞辱和笑柄;他們嘲笑他,譏諷他對宗教的嚴謹;對教義的狂熱和不合理觀念;以及對敬拜事宜的固執:或者,「他使自己被視為瘋子」F7;正如有些人所翻譯的;這在世俗之人以及鬆散的信徒中是一種普遍的觀念,他們將那些在教義、敬拜和行為上正直的人視為瘋子;參見(使徒行傳26:24):耶和華看見了,就甚不喜悅,因為沒有判斷力;祂留意到這一切,並對此感到不滿,即使是在一個自稱屬祂的子民中,在教義和敬拜方面沒有判斷力或辨別力;沒有遵守秩序或紀律;在民事法庭或神的教會中沒有伸張正義;在教會或國家中沒有改革。

【第16節】

祂看見沒有人。
《他爾根》補充說:「其行為是良善的」;沒有良善的人,或忠信公義的人,對真理和公義有任何顧念;沒有人為真理辯護,反對錯誤,並發起改革;或關心這些事,並為普遍的敗壞而哀傷;這並非說沒有一個個別的人,而是說人數極少,幾乎沒有;因為前面提到有些人離惡,反倒成為掠物:祂詫異沒有代求者;《他爾根》說:「站起來為他們禱告」;因此,在末世黑暗時期,以及末世榮耀顯現之前,禱告和懇求的靈將會極度缺乏:或者,「沒有介入者」F8;沒有人站在真理和公義一邊,為那些成為他人掠物的人出頭。「詫異」在此處以擬人化的方式歸於神,如同人一樣,表示這是一件奇妙而令人驚訝的事,幾乎令人難以置信,在如此美好的事業中,竟然找不到人,為受損害的真理和公義挺身而出;這表達了當時普遍的敗壞和宗教的缺失;並表明主將要做的,並非因人的良善或功德:因此祂的膀臂為祂自己施行了救恩;要麼是為祂自己,這歸於祂自己的榮耀;要麼是為祂的子民,那些成為敵人掠物的人;祂將他們從敵人手中救出,並藉著祂自己的大能膀臂拯救了他們;或者祂獨自為他們成就了救恩,將他們從人的侮辱、羞辱和迫害中解救出來,無論以何種名義;因此,當敵基督和一切形式的敵基督主義被毀滅時,救恩將歸於神獨自(啟示錄19:1):祂的公義扶持祂;祂的公義在報復祂和祂子民的敵人時;以及祂的信實,在履行祂的應許時,將支持祂並帶領祂完成祂的工作,儘管這工作可能伴隨著在人看來似乎無法克服的困難:這也可以理解為指基督,以及接下來的內容。猶太人F9將此解釋為彌賽亞,祂將在一個只有惡人的時代降臨,正如這裡所說的。

【第17節】

祂以公義為護心鏡穿上。
這裡將主描繪成一位身披盔甲的戰士,正如基督將在末世為祂的子民和對抗他們的敵人而顯現,祂被稱為忠信真實的,並將憑公義爭戰(啟示錄19:11-13)。祂將按照公義和公平來糾正祂子民的錯誤,並報復他們所受的傷害;在拯救他們和毀滅他們的敵人時,祂將維護祂的信實和公義的榮譽,以及祂名聲和品格的信譽;這將藉著祂的行為得以保存,如同護心鏡保護胸部和內臟一樣:又以拯救為頭盔戴在頭上;祂將為祂的子民成就的救恩將會非常顯著;所有人都將看見,如同頭上的頭盔;榮耀將歸於祂,祂頭上戴著許多冠冕(啟示錄19:12)。使徒從這裡借用了這些詞語,並將它們應用於基督徒的軍裝(以弗所書6:14,以弗所書6:17)(帖撒羅尼迦前書5:8):祂以報仇為衣穿上;或作「祂以報仇為衣穿上」F11;祂將自己包裹在其中,決心對祂和祂子民的敵人執行報復;時候已到,要為祂僕人的血報仇,藉著流敵人的血,祂的衣服將被染紅;因此祂被描繪成穿著一件浸在血中的衣服(啟示錄19:13):又以熱心為外袍披上;以熱心為自己的榮耀和祂子民的利益,並反對敵基督和一切敵基督的敬拜和教義;因此祂的眼睛被說成是火焰(啟示錄19:12)。

【第18節】

祂必照他們的行為報應。
正如祂子民的敵人對待他們的方式,主也必照樣對待他們;正如他們流了祂子民的血,祂也必照著報應和償還的法則,使他們喝血,正如他們所應得的。羅馬的淫婦將會得到與基督的跟隨者從她那裡所受的報應,她將按她的行為加倍償還(啟示錄16:6)(18:6):向祂的敵人發怒,向祂的仇敵報應:教會的敵人就是基督的敵人,祂也如此看待他們;因此祂的憤怒和烈怒傾倒出來,作為對他們所做一切惡事的報應,甚至是祂烈怒的酒杯(啟示錄16:19):祂必向海島報應:甚至向那些居住在敵基督管轄範圍內更遙遠和偏僻地區的人;因為當憤怒的杯子賜給巴比倫時,每個海島都將逃離(啟示錄16:20)。

【腳註】
F17 ( rqv ) "falsitatem", Montanus, Cocceius; "falsum", Junius & Tremeliius, Piscator. 蒙塔努斯、科塞烏斯:「虛假」;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虛假」。
F18 ( hght ) , ( meleta ) , Sept.; "meditabitur", Montanus; "meditatur", Piscator; "meditatam effert", Junius & Tremellius. 七十士譯本:「默想」;蒙塔努斯:「將默想」;皮斯卡托:「默想」;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發出默想過的」。
F19 T. Bab. Sabbat. fol. 139. 1.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39頁第1欄。
F20 ( qdub ) "in justitia", Montanus, Tigurine version; "sive de justitia". 蒙塔努斯、提古林譯本:「在公義中」;或「關於公義」。
F21 ( hnwmab jpvn Nya ) "nemo judicatur scundum veritatem", Munster; "non judicatur in veritate", Montanus. 蒙斯特:「無人按真理受審判」;蒙塔努斯:「不按真理受審判」。
F23 Hist. Animal. l. 5. c. 34. 《動物史》第五卷第34章。
F24 Nat. Hist. I. 10. c. 62. 《自然史》第十卷第62章。
F25 ( twhgnl ) "in splendores", Pagninus, Montanus; "magnum splendorem", Vitringa. 帕吉努斯、蒙塔努斯:「在光輝中」;維特林加:「巨大的光輝」。
F26 ( twlpab ) "in ealiginibus", Montanus, Cocceius; "in summa caligine",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in densa caligine", Vitringa. 蒙塔努斯、科塞烏斯:「在黑暗中」;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在極度黑暗中」;維特林加:「在濃密黑暗中」。
F1 ( Mynmvab ) "in rebus pinguissimis", Junius & Tremellius; "in pinguetudinibus", Piscator; "in opimis rebus", Vitringa. 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在最肥沃的事物中」;皮斯卡托:「在肥沃中」;維特林加:「在豐饒的事物中」。
F2 "In sepulchris", Pagninus; and so Ben Melech interprets it. 帕吉努斯:「在墳墓中」;本·米勒亦作此解釋。
F3 ( wnb htne wnytajx ) "peccata nostra respondit contra nos", Montanus; "id ipsum respondit contra nos", Cocceius; "even everyone of them", so Junius & Tremellius; "peccatorum nostrorum quodque", sic 蒙塔努斯:「我們的罪孽回答攻擊我們」;科塞烏斯:「這本身回答攻擊我們」;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甚至每一個罪孽」;「我們的每一個罪孽」,如此。
F4 ( wnta ) "super nos", Munster. 蒙斯特:「在我們之上」。
F5 ( hrow qvwe ) "calumniam et perversitatem", Pagninus; "calumniam et defectionem", Montanus; "calumniam et transgressionem", V. L. 帕吉努斯:「誹謗與乖謬」;蒙塔努斯:「誹謗與背叛」;武加大譯本:「誹謗與過犯」。
F6 ( trden ) "privata"; so ( rdeh ) "privatio", often with the Rubbins. 「被剝奪」;因此(rdeh)「剝奪」在拉比著作中常有此意。
F7 ( llwtvm ) "facit ut insanus habeatur", Junius & Tremellius; "habitus est pro insano", Vitringa; so Abendana, "he that fears God, and departs from evil", ( hjwvl whwbvxy ) , "they reckon him a fool or a madman." 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使他被視為瘋子」;維特林加:「被視為瘋子」;阿本達納亦如此:「敬畏神,遠離惡的人」,(hjwvl whwbvxy),「他們認為他是傻瓜或瘋子」。
F8 ( eygpm Nya ) "nullum interventorem", Junius & Tremellius. 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沒有介入者」。
F9 T. Bab. Sanhedrin, fol. 98.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8頁第1欄。
F11 ( Mqn ydgb vblyw ) "et ultionem induit tanquam vestem", Tigurine version. 提古林譯本:「並以報復為衣穿上」。
【第19節】

如此,他們必從西方敬畏耶和華的名,從日出之地敬畏祂的榮耀。當東方和西方的敵基督被毀滅後,福音將得以向東向西傳播;福音將被各地接納,神的真實敬拜將被建立起來;耶和華榮耀的名,或說那在祂的名、本性、完全和作為上都榮耀的耶和華,將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地,或說被天下萬國所敬畏和事奉(參瑪拉基書1:11;啟示錄15:3-4)。甚至那些在敵基督國家中倖存下來,逃脫了普遍毀滅的人,也將因祂的審判而驚懼,敬畏祂偉大可畏的名,並將榮耀歸給天上的神(啟示錄11:13)。當仇敵如洪水沖來時,耶和華的靈必豎立旌旗抵擋他。當撒但,人類共同的「仇敵」,基督和祂子民公開且不共戴天的仇敵,「如」洶湧的洪水般進入世界和教會時,這將發生在末後的日子;他已經像一股洪流般沖入,威脅要將一切捲走,帶來道德敗壞和褻瀆的洪流,如同挪亞和羅得的日子,人子降臨的日子也將如此(路加福音17:26-30;提摩太後書3:1-5);或者,是各種錯誤和異端的洪流(參啟示錄12:15);同樣,也將有逼迫的洪流,如同殺害見證人時,那將臨到普天下的試煉時刻,為要試驗地上的居民(啟示錄3:10;啟示錄11:7-8)。亞本·以斯拉將此段經文與那將要來臨的「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那時,沒有這樣的」(但以理書12:1)作比較並加以闡明。當這種情況發生時,這似乎近在眼前:耶和華的靈必豎立旌旗抵擋他。基督和祂的福音,或說基督是藉著福音事工所豎立的旌旗(以賽亞書11:10, 12),一群傳道人將被興起,他們擁有永遠的福音,將向萬國宣揚,並將普遍傳開;藉此,地上將充滿認識耶和華的知識,如同水充滿海洋一般;這將足以抵擋仇敵的道德敗壞、錯誤和逼迫的洪流;此後,這些將不再存在(參啟示錄14:6;以賽亞書11:9)。有些人將這些話翻譯為:「當祂」,即耶和華榮耀的名,或那作為耶和華榮耀的祂,祂榮耀的光輝;「如狹窄的洪流」而來,以極快的速度和力量流動,將一切捲走;耶和華的靈將祂豎立為旌旗F12,即在聖道的事工中;「如此,他們必敬畏」;那時,眾多的人將事奉耶和華,敬拜祂。他爾根的翻譯是:

「那些施加苦難的人將如同幼發拉底河的氾濫;他們將被耶和華的話語所擊碎。」

【第20節】

救贖主必來到錫安。這不是指古列,如有些人所說;而是指彌賽亞,正如《他勒目》F13和其他猶太作家F14所應用,亞本·以斯拉也正確地解釋了這一點;金奇也如此,他還將前一節中的仇敵理解為歌革和瑪各;這必須理解為不是指基督第一次降臨,藉著祂的寶血從罪、撒但和律法中救贖祂的子民;而是指祂在末後的日子,在猶太人歸主之時,屬靈地降臨到錫安,降臨到神的教會,正如使徒所引用和應用(羅馬書11:25-26)(參吉爾對羅馬書11:25的注釋)(參吉爾對羅馬書11:26的注釋),並與啟示錄14:1作比較:又來到雅各家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裡,這是耶和華說的。也就是說,來到雅各的後裔中那些悔改並轉離罪惡的人那裡;特別是他們拒絕彌賽亞和不信祂的罪,轉向祂,並相信祂是他們的救主和君王。他爾根的翻譯是:

「救贖主必來到錫安,並使雅各家中的過犯者轉向律法。」

【第21節】

至於我,這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這約將向那些悔改罪惡並相信基督的人顯明並實現;這約的特定福分,即罪得赦免,將應用於他們(參羅馬書11:27):我加在你身上的靈,我放在你口中的話。神的靈,連同祂的恩賜和恩典,毫無限量地加在救贖主基督身上;以及祂從神聖的父那裡領受的教義,用以教導他人,並傳給祂的使徒;同樣的靈,按著度量加在他們身上,同樣的真理傳給他們:必不離你的口,也不離你後裔的口,也不離你後裔的後裔的口,這是耶和華說的,從今直到永遠。也就是說,這靈和話語將永遠與教會和她的屬靈後裔同在,即那些在她裡面出生並由她撫養的人,貫穿所有世代,直到時間的終結;並且可以觀察到,在猶太人歸主之後(這預言特別關注此事),他們將不再背道;耶和華的靈將不離開他們;福音將永遠被他們所宣稱:並且可以進一步觀察到,聖靈與聖道是並行的;後者只有在聖靈的伴隨下才有效,這是神教會和所有擁有聖靈與神恩典之人聖徒永蒙保守的證明。基督將永遠擁有一間教會,那教會也將永遠擁有後裔,其中聖靈與聖道將永遠存留。聖靈在神子民心中的恩典永不離開他們;祂的福音也永不離開那些心中有效運作福音的人。他爾根將此解釋為預言的話語;《他勒目》F15則解釋為律法不離開智慧人的門徒;但最好將其理解為福音不離開基督的門徒和教會的後裔。

【腳註】
F12 ( wb hoon hwhy xwr ru rhnk aby yk ) "etenim veniet (sub. [Dominus] vel [nomen Domini]) instar fluminis angusti, spiritu Domini levante ipsum pro vexillo", Bootius, Animadv. I. 1. c. 1. p. 68. 「因為祂(即主或主的名)將如狹窄的河流而來,主的靈將祂高舉為旌旗。」布提烏斯《評論》第一卷第一章第68頁。
F13 T. Bab. Sanhedrin, fol. 98. l. & Yoma, fol. 86.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8頁第1欄;及贖罪日篇,第86頁第2欄。
F14 Echa Rabbati, fol. 47. 2. 《哀歌拉巴提》第47頁第2欄。
F15 T. Bab. Bava Metzia, fol. 85. 1. 《巴比倫他勒目》中門篇,第85頁第1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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