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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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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預言了外邦人的歸信與他們加入教會,以及此後教會的腐敗狀態,特別是其領袖的腐敗,這導致了像野獸一樣的人來吞噬。本章以勸勉人履行判斷和公義的職責開始,因為基督的救恩臨近,他公義的福音清晰顯明,並且那些履行這些職責、持守這些福分、並遵守所有禮儀和道德宗教的人是有福的(賽56:1-2)。接著,鼓勵那些有感悟、敬虔的太監和外邦人(或陌生人)盼望蒙神悅納,他們將受歡迎進入神的殿,並回答他們的異議,應許他們將蒙受特別的恩惠(賽56:3-7)。隨後,預言了末世神教會將有更多猶太人和外邦人加入(賽56:8)。然後,呼喚一些像野獸一樣的野蠻民族前來吞噬,這將發生在上述預言之前(賽56:9)。其原因在於教會領袖的嚴重腐敗、他們的無知、疏忽、貪婪和醉酒(賽56:10-12)。
【第1節】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
當留意耶和華的話語,這話語來自審判之神,是判斷的最佳啟迪者,也是信心與實踐的唯一準則;這話語應當存記於心、意念與記憶中,堅守不移。同樣,耶和華的一切典章,即他的律例和判斷,都應當照著所傳授的,憑信心、出於愛、並以榮耀神和基督為目的而遵守。人與人之間一切公義和判斷的事務,無論是公開的還是私下的,都應當遵守和實行;凡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的,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凡耶和華所要求的公義之工,雖然不能依賴它們在神面前稱義,但應當將它們視為信心和悔改的果子與證據;因為公義之工只有重生的人才能行出來。以下是強調這些事情的理由:
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這話語要麼是父神論及基督和他的救恩,父神揀選、呼召並差遣他來成就救恩;當這預言發出時,基督尚未降臨,但他將作為救主降臨,並且近在眼前;他的救恩,就其功效而言,已經臨到,所有舊約聖徒都已藉此得救;就其成就而言,也近在眼前,他已預備好降臨,在相對短暫的時間內,他確實降臨並成就了神所定意、揀選他子民、並極大彰顯神榮耀的救恩;因此神稱之為「我的」救恩。
或者,這些話語是基督所說,他是屬靈和永恆救恩的唯一創始者,救恩唯獨在他裡面,也唯獨從他而來;這救恩已近,因他親自成就,在他的福音中宣揚,藉著他的聖靈應用,並由他的子民在此世和永恆中享受。
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這話語要麼是父神論及他信實地履行他對基督和藉著基督所賜美善事物的應許;論及他的公義,這公義在基督的救贖工作中得了榮耀;或者論及基督的義,這義被稱為「我的」,因為父神差遣他帶來這義,他悅納這義,將這義歸算給他的子民,並藉此稱義他們。或者,這些話語是基督論及他自己的義,這義是他為他的子民、並為他們緣故所成就和帶來的;這義不是藉著自然之光,也不是藉著摩西律法顯現,而是藉著基督的福音顯現,並且是從信心到信心,或唯獨向信徒顯現。現在,這些被用作勸勉人守公平、行公義的論據,表明藉著基督得救和藉著他的義稱義的教義絕非放縱的教義。
謹守這事,不行褻瀆,又持守安息日不使之受玷污,又保守其手不作惡事的人,便為有福。
這樣的人是行公義、守公平的;他藉此對神和對人都存有良善的良心;他在所遵行的神的道路、敬拜和典章中享受與神的交通,並擁有他有權得享永恆幸福的證據。
又持守安息日不使之受玷污。
藉著不在安息日做任何勞役,並遵守所有宗教職責,無論是私下的還是公開的。這代表了福音時代所有設立的敬拜,以及基督教會為宗教敬拜而聚集的任何日子或時間。
又保守其手不作惡事。
不犯任何得罪神的罪,也不傷害人的身體或財產,包括所有道德職責。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他百姓中分別出來。
一個外邦人,生來就是外邦人,是與以色列國無關的陌生人,與應許的聖約隔絕,因此在舊約時代無權進入耶和華的會眾;但現在,在預言所指的時代,中間隔斷的牆已經拆毀,這樣的人被鼓勵期望蒙受接納。
與耶和華聯合的。
這樣的人,在基督裡對神有屬靈的認識,愛他,信他,將自己獻給他,行在他的道路和典章中,並全心全意地緊隨他;參(賽44:5)(耶1:5)。這樣的人不應當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他百姓中分別出來。
藉著他的一條律法(申23:3),因為現在隔斷的牆,即禮儀律,已經被毀壞,神宣告自己是外邦人的神,也是猶太人的神;凡敬畏神、相信基督的各國之人,都蒙他悅納;他們在基督裡都是一體,都是同樣應許和福分的分享者;因此,外邦人和外邦人的子孫在福音時代應當在以色列子孫中得產業;參(結47:22-23),所以他們沒有理由這樣說。
太監也不要說:看哪,我是枯乾的樹。
沒有兒女,也不能有兒女;被記為無子嗣被視為羞辱和咒詛;太監也不得進入耶和華的會眾(申23:1);然而,這樣的人,若有神的恩典,並照著恩典行事,如以下經文所示,就不應當為上述原因而憂愁。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選擇我所喜悅的事,又持守我聖約的太監,
那些敬畏並事奉耶和華的人;虔誠地遵守所有神聖敬拜的時間,並行在耶和華的一切誡命和典章中;對福音時代的一切制度表示尊重,並在主日和其他時間履行所有私下和公開的宗教操練。
選擇我所喜悅的事。
那些做神所喜悅之事的人,就是神在他的話語中宣告為他所悅納的事;並且他們是出於正確的原則、帶著正確的觀點、並出於選擇而行事;不是被有權柄的人強迫,也不是僅僅受榜樣和習俗引導。
又持守我聖約的。
不是指割禮之約,如金奇(Kimchi)所說;因為太監與那有何干?而是指恩典之約,那永恆的聖約,先前所說的平安之約(賽14:10)(55:3),是父與子為選民的緣故所立的;當一個人憑信心宣稱他在神作為他的聖約之神中有份時,當他來到基督這位聖約的中保面前時,當他藉著基督的血、義和犧牲尋求赦免、稱義和代贖時,當他將聖約的一切應許和福分視為屬於他自己,並憑信心活在其中時,就可以說他持守了這聖約;大衛就是憑信心持守這聖約的(撒下23:5)。
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
他爾根(Targum)說:
「在我聖所的殿中,在我榮耀居所之地;」
【第6節】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
在回答了太監的異議並消除了他們的沮喪之後,他現在回到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身上,他們也像太監一樣與耶和華聯合了;參(賽56:4)。他們這樣做是為了事奉他,並愛耶和華的名,作他的僕人;他們將自己獻給他,不僅是為了蒙他拯救,也是為了在公義和聖潔中事奉他,存敬畏和虔誠的心,並出於對他的愛;他們真心渴望並認為作他的僕人是一種榮耀。
凡謹守安息日不使之受玷污,又持守我聖約的。
(參吉爾對以賽亞書56:4的注釋)。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殿中喜樂。
教會,因其高聳、可見和不可動搖而被稱為「山」;參(賽2:2),特別是後者;教會的真成員是那些在神不變的愛中、在不可動搖的永恆揀選恩典中、在不可更改的恩典之約中有份的人,他們立足於基督耶穌這磐石上,並蒙神的恩惠和能力保守;它被稱為「聖山」,因為其中有聖潔的人,傳講聖潔的教義,舉行聖潔的崇拜,並且聖潔的神,父、子、聖靈,都賜下他們的同在。耶和華「領」他的子民到此;他指示他們通往此處的道路;他使他們的心意傾向,意志感動,來到此處;他挪去他們道路上的障礙;他以他的愛強迫他們;他以一種非常獨特的方式行事,從一個城市中取一人,從一個家族中取兩人,將他們帶到此處;說這話的神有能力成就此事;當他將他們帶到那裡之後,他將為他們成就以下的事:
使他們在我的禱告殿中喜樂。
或「在我禱告的殿中」F16;不是他所建造的,如猶太人所說F17;而是向他禱告的地方,並且蒙他悅納;每個人的內室都應當是私下禱告的地方;每個好人的家都應當是家庭禱告的地方;但神的教會是聖徒聚集,一同向主禱告的殿。在此,他使他們喜樂;藉著垂聽並應允他們的禱告;藉著賜下他恩典的同在;藉著顯明他的愛,並將愛澆灌在他們心中;藉著用他的話語和典章餵養他們;藉著使他們看見基督、他的愛和可愛、豐盛、恩典和公義;藉著賜予他們聖靈的安慰和他的恩典影響;並藉著向他們顯明他們在恩典和榮耀的福分中有份。
他們的燔祭和他們的祭物,在我壇上必蒙悅納。
這壇就是基督,他不僅是獻上他子民所有祭司的祭司,也是他們獻祭的祭壇(來13:10),他是唯一且至聖的,比禮物更大,並使壇上的一切禮物成聖,使主子民的個人和祭物都蒙神悅納;因為這些祭物和犧牲並非指律法上的,而是指屬靈的;指善行、施捨之舉,若行得合宜,神就喜悅這些祭物;指禱告和讚美的祭物;甚至聖徒本身,他們的身體和靈魂,當獻上時,就是聖潔、活潑、蒙神悅納的祭物(來13:15-16)(羅12:1)。先知在此以他自己時代的語氣說話,正如加爾文所觀察到的,當他談論福音時代時;所以他先前提到安息日,而不是主日,或福音時代任何敬拜的時間。
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外邦人與猶太人一樣;外邦人的子孫,像其他人一樣,都歡迎來到神的教會,在那裡敬拜和禱告主,無論聖徒在哪裡聚集;因為聖潔的手可以在各處舉起,沒有忿怒,沒有爭論(提前2:8)。猶太人將這節經文應用於大衛之子,即彌賽亞降臨的時候F18。
主耶和華,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散者的,說:
不是指字面意義上的以色列被趕散者,即巴比倫和其他地方的被擄者;而是指屬靈的以色列,他們不是被主趕散,而是被世人趕散的;世人將他們的名聲視為惡名,稱他們為被趕散者,並將他們視為萬物的渣滓(耶30:17)。或者,對他們的這種描述可能代表他們在自然狀態下的樣子,那時他們似乎被主忽視,不被注意,彷彿他們不是他的子民,也不是他所愛的;他們就像被拋棄在曠野中,令人厭惡的嬰兒;然而,主卻看顧、注意並藉著有效呼召將這樣的人招聚起來。他爾根(Targum)將其譯為「以色列的散民」;七十士譯本、武加大拉丁譯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也如此。這些人在未重生之前,處於與神疏遠和隔絕的狀態;沒有神和基督,也沒有聖靈;與神的子民隔絕;偏離了神的道路;他們就像迷失的羊,因亞當的墮落和他們自己的實際過犯而四散。現在,主耶和華是這些人的招聚者;這與基督相符,他作為保人,承諾尋找並帶回他們;他作為牧人,將羊羔抱在懷裡;他作為救主,來尋找並拯救失喪的;他因救贖了他的子民,藉著他的聖靈和恩典,透過話語的事奉將他們招聚起來;參(約10:16)(賽40:11)(路19:10)(亞10:8)。這裡可能指父神,他的旨意、計劃和籌劃是將他所有的選民聚集在基督裡;他的應許是,萬民都將歸向他;他將他設立為旗幟,為此目的(弗1:10)(創49:10)(賽11:10, 12)。他現在說:
我還要招聚別人歸併到他那裡,除了那些已經歸併到他那裡的。
也就是說,歸併到以色列;要麼歸併到基督,這些被趕散和分散的人屬於他,他有時被稱為以色列(賽49:3);要麼歸併到神的教會,當他們被招聚時,就被帶到那裡,如(賽56:5, 7)所示。這是在有效呼召中完成的,那時神的選民被呼召並從他們所處的世界中招聚出來,被帶到基督面前,作為他們的救主;作為他們的主,他們的義;作為新約的中保;到他的血那裡尋求赦免、稱義和救恩;作為方舟,在那裡他們才能找到靈魂的安息;作為他們的王,他們歸順於他;因此他們被招聚到教會中,如同歸入羊圈和美好的草場。現在,在福音時代的初期,在福音首次傳講時,猶太人和外邦人中有許多人被招聚進來;這裡應許,除了他們之外,還會有其他人被招聚進來,即所有未蒙呼召的恩典揀選的餘民;父神賜給基督的其餘的人;他用血救贖的餘民;神的兒女中仍然分散的,甚至所有耶和華子民的餘民,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這將在末世實現,那時外邦人的勢力與豐盛將被帶進來,猶太民族將一次性歸信。這些話語可以翻譯為:「我還要招聚他那些將要被招聚的」F19;那些未蒙呼召的另外的羊;凡被預定得永生的人,一個也不會失落或被遺棄。金奇(Kimchi)提到他父親的一個解釋:
「在我招聚了以色列被趕散者之後;我還要招聚,對抗那些被招聚的,其他人對抗他所招聚的,他們就是歌革和瑪各;」
【第9節】田野的走獸啊,你們都來吞吃吧!
這可以從字面上理解為野獸被召來吞噬被殺者,預示著將有大屠殺,就像(啟19:17-18)中天上的飛鳥被邀請赴宴一樣;金奇(Kimchi)也將其解釋為這些生物被召來吞食歌革和瑪各營中的屍體,與(結39:17-18)相符。但似乎更好地將其比喻為人民和國家,他們因其力量、殘忍和貪婪而被比作田野的走獸。他爾根(Targum)的整體解釋是:
「所有聚集起來壓迫你的列國君王啊,耶路撒冷啊,你們都將被拋在你中間;你們將成為田野走獸的食物,森林裡的野獸將因你們而飽足。」
【第10節】他的守望者是瞎眼的,都不知道。
守望者的一個悲慘特徵;他們比任何人都更需要良好的視力,才能看清來者,發現敵人,辨識迫近的危險,從而能夠發出警報。有些人將此應用於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常被稱為瞎眼的嚮導,瞎子領瞎子(太15:14)(太23:16-17, 19, 24, 26);這也極其符合天主教神職人員、主教和神父的特徵,這些教會的守望者,其職責應是看顧人的靈魂,並以知識和理解餵養他們;但他們卻極不稱職,因為他們對神聖和屬靈的事物一無所知,是瞎眼的。這句經文的第一個字母比平常大,或許是為了引人注目,引起對接下來內容的注意,因為這確實是這些人被賦予的顯著而異常的特徵,並指示人們要提防他們。第一個詞,即「守望者」這個詞,缺少了字母「約德」(**י**,yod);據觀察F21,這是一個表示複數的標記,表明所有守望者在心智之光上普遍不足,沒有一個人盡到職責,如下文所述:
他們都不知道。
或「不知道」F23,或「一無所知」,不知道聖經及其意義;不知道福音及其教義;不知道基督和藉著他得救的道路;不知道神的聖靈和他在人靈魂上的工作;因此極不適合擔任屬靈的守望者,或照管不朽的靈魂。蘇格蘭的一位天主教主教宣稱他既不知道舊約也不知道新約;阿爾伯特主教讀聖經時,不知道那是什麼書,只發現它與他們的宗教相悖。
他們都是啞巴狗,不能吠叫。
因此毫無用處;就像一隻看家狗,或一隻看守羊群的狗,如果它不對小偷的聲音或狼的靠近吠叫,向家人或牧羊人發出警報,它就毫無用處。這可能指那些自稱是話語的僕人,卻不能或不願講道的人,例如不講道的主教;或者在他們的事奉中不責備人的錯誤和惡行,也不警告他們危險。
睡覺,躺臥,愛打盹。
就像狗一樣;懶惰、怠惰,不願參與事務,只顧安逸享樂,是極不適合擔任守望者的人。第一個詞F24被觀察到意指在夢中說虛妄之語,語無倫次;這與羅馬天主教神職人員的夢幻教義和語無倫次的概念非常吻合。
這些狗貪食,不知飽足。
或「靈魂強壯」F25;胃口極大,永不滿足:或「身體強壯」;靈魂有時指身體;體型龐大、大腹便便的人,例如那些靠地產肥沃生活的神父、修士和修女;貪吃者、美食家,有犬類胃口的人,像狗一樣,永遠吃不夠;不知飽足F26,或不知道什麼是飽足,總是渴望更多。儘管有些人認為這表示他們貪得無厭,對金錢的貪婪慾望,不滿足於現有的,以支持他們奢華的生活方式。
他們是不能明白的牧人。
或「他們是牧人嗎?」這些瞎眼無知的守望者;這些啞巴貪婪的狗;他們自稱是羊群的牧人,並餵養他們嗎?然而他們不知道如何明白F1,或「沒有理解力」;對神聖事物沒有知識和理解,因此不適合也無能力以此餵養百姓。
他們都偏行己路。
做最令他們高興的事,符合他們肉體的情慾;他們尋求對他們世俗利益和優勢最有利的事,不顧神的榮耀、基督的利益和羊群的福祉。
各人從自己的轄區求利。
從他所在的省份、城市或城鎮;從他的大主教區、主教區或教區;盡可能地利用他的聖職俸祿、什一稅和收入;盡可能地增加他的薪水;盡可能地從他管轄下的各種人,無論貧富貴賤,獲取利益;從最大到最小,每個人都是如此。他爾根(Targum)說:
「各人為了掠奪以色列的財物;」
【第12節】他們說:來吧!我去拿酒,我們暢飲烈酒。
他們要麼對他們的同僚主教和神父說,當他們聚在一起,歡樂暢飲時;要麼對普通百姓說,鼓勵他們奢華和放縱:
我去拿酒。
從他的酒窖裡,他有大量的酒,而且是最好的,因此被稱為「神父的酒」;在巴黎和魯汶,天主教神父稱他們的酒為「神學酒」(vinum theologicum)。
我們暢飲烈酒。
將他們的肚子和皮膚灌滿烈酒,直到酩酊大醉;天主教國家神父的醉酒是臭名昭著的,這裡似乎預言並指責了這一點。
明日必和今日一樣,而且更加豐盛。
明天將和今天一樣美好、快樂、歡樂,甚至更好;我們將有同樣多或更多的酒和烈酒可喝;他們這樣說,是為了鼓勵他們的同伴盡情飲酒,不要吝惜,並將惡日遠遠推開。他爾根(Targum)說:
「他們說:來吧,我們去拿酒,用陳酒喝醉;我們明天的晚餐將比今天更好,豐盛,非常豐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