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以賽亞書

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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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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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論述基督以卑微的人性顯現,祂在其中所受的苦難,以及隨之而來的榮耀。開頭抱怨相信祂的報告的人數稀少,因為神的權能沒有彰顯(賽53:1)。這種普遍不信的原因是祂外在環境的卑微,以及祂缺乏美貌;因此祂受到普遍的忽視和輕蔑(賽53:2-3)。這更顯得不仁不義,因為祂所擔負的是他人的憂傷和痛苦,以及他們的罪孽,為此祂受傷受壓,使他們得以痊癒(賽53:4-6)。然而,祂卻像被牽到宰殺之地的羊羔,又像在剪毛人手下的羊一樣,默默忍受這一切(賽53:7)。這更為不尋常,因為祂在生前和死時都受到如此嚴酷和殘暴的對待,而這一切都是為了他人的罪,祂自己卻毫無罪過(賽53:8-9)。最令人驚訝的是,耶和華自己也參與了使祂憂傷和受壓的過程(賽53:10)。然而,為了鼓勵祂,並作為祂作為人與中保為所有苦難所受的獎賞,經文暗示祂將成功興盛,子孫眾多,使許多人稱義,並與偉大強盛者一同分享產業和戰利品(賽53:10-12)。

【第1節】

誰曾信我們所傳的呢?等等。或作「我們所聽見的」F1。不是我們聽見什麼,而是別人從我們這裡聽見什麼;即福音的教義,這是關於神在基督裡的愛、恩典和憐憫的報告;關於基督自己,祂的位格、職分、順服、受苦和受死,以及藉著祂而來的自由和完全的救恩。這是一個美好的報告,一個真實可靠的報告,值得相信,然而相信它的人總是很少。在先知以賽亞的時代,相信他先前所報告或即將報告關於彌賽亞的人很少;在基督和祂使徒的時代,先知在此所代表的人也很少;因為這些話被應用到那些時代(約12:38;羅10:16)。猶太人首先聽見這報告,也看見所行的事,卻不相信;而外邦君王和他們的臣民卻以最深沉的靜默聆聽,以最大的專注和敬畏聽聞,正如前一章的後半部分,有些人認為這與此相對。因此,有些人以轉折詞「但」來開始這段經文。根據《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這些話是向父神說的,因為他們譯作「主啊,誰曾相信呢?」新約聖經中上述經文也如此引用。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這指的是福音本身,是神拯救的大能,向大多數人隱藏;因為雖然外在顯露,卻沒有內在顯露和被認識;而要做到這一點是主的工作,是出於祂特殊的恩典。或者指基督,祂是神的大能,藉著祂,一切創造、護理、恩典和救恩的工作得以完成;藉著祂,恩典的祝福得以分賜;藉著祂,主維繫萬有,並扶持祂的百姓;而祂卻只向極少數人顯露為真正的彌賽亞,為神的救恩,並在他們裡面成為榮耀的盼望。或者指聖靈大能而有效的恩典,以及其彰顯和展現,這對於真正屬靈地相信福音及其報告是必要的;除非它帶著神的大能和聖靈而來,否則就無效。

【第2節】

因為祂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又像根出於乾地。這嫩芽從地裡長出,不為人所注意;起初低矮,生長緩慢,容易被腳踩碎,或被霜凍毀壞,沒有什麼希望長成完全;或者更像一個小「吸芽」,這個詞F2的意思是,從樹根長出,離樹根有一點距離,不被注意或照料,也沒有什麼可指望的;這個比喻表示基督道成肉身時卑微而無望的顯現;這就是猶太人普遍不信、拒絕和輕視祂的原因;因為「生長」這個詞並不是指祂的升高,或從低微到高貴的地位;而是指祂卑微地進入世界,就像一株低矮而微不足道的植物或灌木從地裡長出來一樣。而「在祂面前」這個詞,要麼理解為在父神面前,祂雖然不被世人注意,卻被神所看重;在神眼中祂是寶貴的,儘管被世人輕視;或者祂的生長方式,或祂卑微的顯現,都在主面前,並按照祂的旨意。或者也可以理解為基督自己,譯作「在祂自己面前」,祂是溫柔謙卑的,在自己眼中是卑微低下的;或者更確切地說,可以解釋為不信的猶太人,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或每一個人,都不相信關於祂的報告:因為在他們每個人面前,祂以所描述的方式生長;除非認為譯作「當著祂的面」F3會更好;或「當著祂的顯現」;也就是說,就祂外在的顯現而言,在對祂的外部觀察中,祂就是這樣生長的。又像根出於乾地;或者更確切地說,「像從乾地裡長出來的根的枝子」;與(賽11:1)相符,這並不是指祂出生的猶大之地;也不是指祂長大的加利利地區;而是指祂所屬的大衛家族,當祂從其中出生時,這個家族已經衰落到非常低微的境地;祂名義上的父親是個木匠,祂真正的母親是拿撒勒的一個貧窮處女,儘管兩人都是大衛的後裔。從這段經文,古代猶太人F4據說得出結論,彌賽亞將無父而生,或非由人的精子而生。祂無佳形美容;就像一株剛從地裡長出來的貧瘠土壤中的植物或灌木,一長出來就快要枯萎;沒有力量,身體不直;沒有綠意、葉子、花朵和果實——這些使植物美麗的東西。這並不是指基督的面貌,祂的面貌可能很俊美,就像祂的預表摩西和大衛一樣;因為祂被稱為「比世人更美」;而且祂的人性是聖靈直接產生的,沒有罪。而是指祂外在的環境;祂身上沒有威嚴,也沒有威嚴的跡象;看起來不像會成為高大的香柏樹,或以色列的王子,更不是彌賽亞王子;祂出生於卑微的父母;在一個受人輕視的地區長大;住在一個被認為不出好東西的城鎮;住在簡陋的小屋裡,從事手藝。我們看見祂的時候:當祂長大,進入公共生活和事奉,宣稱自己,或被他人宣稱為彌賽亞時:先知在此代表生活在基督時代的猶太人,他們會看見祂的本人,聽見祂的教義,並見證祂的神蹟,然而卻說,祂沒有美貌,使我們羨慕祂;或祂身上沒有「可觀之處」F5;沒有什麼看起來宏偉威嚴,或像君王;他們沒有以信心的眼睛看見祂的榮耀,如同父獨生子的榮耀;只是從祂外在的環境來判斷祂;他們期望彌賽亞是一位世俗的君王,以盛大的排場和威儀出現,將他們從羅馬的軛下解救出來,並恢復他們國家昔日的輝煌和榮耀;而這種失望正是他們不信的真正原因,也是他們不羨慕祂的原因,儘管祂是萬國所羨慕的。

【第3節】

祂被藐視,被人厭棄。或作「從人中斷絕」F6;不被接納進入人群,特別是顯赫之人的圈子;或在他人眼中,祂不再屬於人類範疇;祂不被算作人,被視為蟲而非人;或者,即使是人,卻心智不清,是個瘋子,甚至被說成有鬼附身。或「缺乏人」;祂身邊沒有任何有地位或身份的人,只有少數漁夫、一些婦女、稅吏和妓女。拉丁文《武加大譯本》譯作「人中之末」,指最卑賤、最受輕視的人;祂被藐視,因為祂出身卑微,父母和教育背景低微,以及祂在公共生活中的外在表現;因為祂的使徒和聽眾;因為祂的教義不符合肉體理性,以及祂的作為,其中一些是在安息日行的,而且,正如他們惡意暗示的,是藉著撒但的幫助;特別是因為祂蒙羞的苦難和死亡。祂是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的人。或「因憂患而聞名」F7;祂因祂的苦難而聞名,因它們而臭名昭著;這些是祂的常伴,祂的親密朋友,祂總是與之為伍;祂的一生是從搖籃到十字架,一連串的憂傷;在祂嬰兒時期,希律王就想殺祂,祂的父母被迫帶著祂逃往埃及;祂在憂傷中吃餅,汗流滿面;祂因人心剛硬不信而遭受許多憂傷,因罪人與祂作對而遭受許多憂傷,甚至因祂門徒的頑固而遭受許多憂傷;祂因撒但的試探而遭受許多憂傷,更因神的忿怒和公義而遭受許多憂傷,作為祂百姓的保人;祂在客西馬尼園極其憂傷,汗珠如大血點;當祂在十字架上,在父神掩面不顧之下,在為祂百姓的罪孽承受神不悅的感覺之下,忍受著羞辱和咒詛之死的痛苦和煎熬;祂是由憂傷構成的,憂患對祂來說是家常便飯。有些人譯作「因軟弱或憂傷而破碎」F8。我們好像掩面不看祂一樣;好像祂是令人厭惡和可憎的,對祂有厭惡和憎恨,不屑於看祂,認為祂不值得任何注意。有些人譯作「祂好像掩面不看我們」F9;好像祂意識到自己的醜陋和可憎,以及祂是一個令人不悅的對象,正如他們所說的;但前一種譯法最好。祂被藐視,我們也不尊重祂;這重複是為了表明各類人對祂的極大輕蔑和不尊重;信徒和世俗之人,高貴和低賤,富裕和貧窮,統治者和普通百姓,祭司、文士和法利賽人;沒有任何一群人看重祂;而祂所要承受的這一切羞辱和不光彩,是為了彌補因人的罪而使主所蒙受的榮耀損失,基督成為人的保人。

【第4節】

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或作「然而」,如古塞提烏斯F11所言;儘管祂受到上述對待;然而這是一個確定無疑的真理,基督不僅取了真實的人性,能夠感受憂傷和痛苦,而且祂也擔當了人性所有自然的、無罪的軟弱;或者說祂的人性受制於這些軟弱,如飢餓、口渴、疲憊;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憂傷和痛苦;祂所受的憂傷和痛苦與我們一樣,因此被稱為「我們的」;因此祂對處於苦難和困境中的人有同情心;為了表明祂的同情心,祂醫治了各種身體疾病;同時,為了表明祂的能力,祂藉著擔當祂百姓的罪並為其作出滿足,醫治了靈魂的疾病;因為能做前者的人也能做後者;因此福音書作者將這段經文應用於醫治身體疾病(太8:17),儘管這些話的主要含義可能是,基督所擔當的一切憂傷和痛苦並非為了祂自己的任何罪,而是為了祂百姓的罪;因此這些憂傷和痛苦代表罪的刑罰,並被用來指代罪,即它們的原因;所以使徒將它們解釋為基督在木頭上親身擔當我們的罪(彼前2:24);《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在此將這些話譯作「祂擔當我們的罪」;《他爾根》則譯作:

「因此祂將為我們的罪代求。」

「拉比家中的麻風病人是祂的名字。」

【第5節】

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不是為祂自己的任何罪,而是為我們的罪,為我們對神的悖逆和對祂律法的違犯,為要為這些罪孽作出代贖和滿足;這些是祂受苦和受死的促成和功勞原因,因為祂自願擔當這些罪孽,以回應神聖的公義,這就是祂受傷的意思;因為這裡不僅指祂手、腳和肋旁因釘子和槍所受的傷,而是指祂全部的苦難,特別是祂受傷至死,而這正是因擔當祂百姓的罪孽而發生的;藉此祂除去了他們的罪咎,使他們脫離了應得的刑罰:祂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如同麥子被打穀或磨坊磨碎,如同嗎哪被磨碎;或如同香料在臼中被搗碎,祂在罪孽的重壓和其刑罰之下被破碎和壓碎。古代猶太人將此理解為彌賽亞;在一個地方他們說F15:

「懲罰分為三部分,一部分歸於大衛和列祖,一部分歸於我們這一代,一部分歸於彌賽亞君王;正如經上所記:『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

「那時他們將向彌賽亞宣告以色列在被擄中的苦難,以及他們中間那些不願認識主的惡人;祂將揚聲,為他們中間的惡人哭泣;正如經上所說:『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

「當我們順從祂的話語時,我們的罪將被赦免。」

【第6節】

我們都如羊走迷。先知在此代表所有神的選民,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他將他們比作「羊」,不是因為牠們的優點,而是因為牠們的愚蠢和遲鈍;特別是因為牠們容易迷失,偏離牧人、羊圈和牠們的好草場,而且牠們從不自己回來,直到被牧人或主人尋找並帶回;同樣,神的百姓在自然狀態下,就像愚蠢的羊一樣,他們偏離神,與神的生命隔絕,偏離祂話語的準則,偏離正道,走入彎曲的道路,這些道路通向毀滅;而且他們從不自己回來,憑著自己的意志和能力,直到他們藉著大能而有效的恩典,歸向那偉大的牧者和靈魂的監督者;見(彼前2:25),使徒在此明顯引用了這段經文。各人偏行己路;這是一條邪惡的道路,一條黑暗而滑溜的道路,一條彎曲的道路,其結局是毀滅;然而這是一條人自己選擇和認可的道路,是他所喜愛的;它不僅可以指普遍的罪惡之路,這是所有處於自然狀態的人所共有的,也可以指每個人特有的特定犯罪方式;有些人沉迷於一種罪,有些人沉迷於另一種罪,並且有自己犯同一種罪的方式;人們轉臉不看神,背棄祂,卻看自己的道路,定睛於它,心繫於它;這條路在他們看來似乎是正確和令人愉悅的,然而其結局卻是死亡之路;人們對這些道路如此執著,儘管它們具有毀滅性,但除了全能的恩典,沒有什麼能使他們轉離這些道路,歸向主;而這是在以下所說的結果中完成的: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也就是說,父神,我們所犯罪的對象,我們所背棄的對象,祂的公義必須得到滿足;祂將祂所有選民的罪孽都歸在基督,祂自己的兒子身上;這些罪孽彷彿被收集起來,成為一個捆綁和重擔,因此用單數「罪孽」來表達,並歸在基督身上,由祂擔當,甚至是神所有選民的一切罪孽;這是一個沉重的重擔!除了全能的神,沒有人能擔當;這由將手按在祭物上,將罪孽歸在祭物上,以及將以色列的罪孽歸在代罪羔羊頭上,由牠擔當並帶走來預表。這些話可以譯作「祂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F18;神的選民,他們生活在世界的各個地方,他們的罪孽被描繪成從四面八方,東、西、南、北而來;並在基督身上匯合,正如祂作為他們的代表在十字架上受苦時所發生的那樣:或「祂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衝擊或降臨在祂身上」F19;我們的罪孽,像一支龐大而強大的軍隊,包圍祂,以敵對的方式攻擊祂,並導致祂的死亡;藉此,神的律法和公義得到了完全的滿足,我們從毀滅中得到了救贖,否則這將是我們偏行己路的後果;古代猶太人也將此理解為彌賽亞。拉比卡哈納F20在解釋這些話「將驢駒拴在葡萄樹上」(創49:11)時說:

「正如驢子背負重擔和旅客的衣物,彌賽亞君王也將擔當全世界的罪孽;正如經上所說:『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53:6)。」

【第7節】

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祂受到猶太人的不公正對待;他們對祂非常惡劣,粗暴地對待祂;祂的身體和心靈都因他們的毆打和辱罵而受壓和受苦;祂確實受到神和人的苦待。或者更確切地說,可以譯作「被要求,而祂回應」F21,或「受苦」;公義發現人的罪孽歸在祂身上,藉著歸算而歸在祂身上,並由祂自願接受,如前一節所述,於是要求祂作出滿足;而祂作為祂百姓的保人,對這些罪孽負有責任,並確實回應,作出了所要求的滿足:他們所欠的債被要求,償還被催促,祂也照樣回應,償還了全部,一分不差,並取消了債券;祂百姓罪孽的刑罰被要求由祂承擔,祂也順服地承擔了,並在木頭上親身承擔了;這清楚地表達了基督滿足的教義:

祂卻不開口;不向那欺壓祂、傷害祂的人開口,也不抱怨那沉重地壓在祂身上的苦難:或「祂也不開口」;不向神的公義和作為祂百姓保人所受的要求開口;祂承認自己所承擔的義務;祂毫不爭辯或猶豫地償還了債務,承擔了刑罰:「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或「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母羊在剪毛的人面前」F23;這些比喻性的詞語不僅表達了基督自身的無害和無辜,也表達了祂受苦時的溫順和忍耐,以及祂樂意為祂百姓的緣故被獻為祭牲;祂毫無抗拒地走向十字架,而這在異教徒中,如果祭牲有任何抗拒,就被視為不祥之兆,甚至不被允許獻祭F24;但基督像羊羔走向屠宰場一樣樂意被獻為祭牲,在受苦時像羊在剪毛人手下一樣無聲;祂樂意像被剪毛的羊一樣被剝奪一切,並像羊羔一樣被宰殺獻祭,為祂百姓的罪孽:

祂也不開口;不向祂的敵人發出威脅或抱怨;甚至不為自己辯護;也不向神的公義發出抱怨,儘管神嚴厲地對待祂,不憐惜祂,反而要求並得到了完全的滿足;也不向祂的百姓和他們的罪孽發出抱怨,祂是為他們受苦的;見(彼前2:23)。

【第8節】

祂從監牢和審判中被取去。在祂受苦、受死並向神聖公義作出滿足之後;或者說,在祂被神的公義逮捕,被關入監牢,並被判刑,判決已下,甚至執行之後;祂在很短的時間內從墳墓的監牢中被取去,從祂所處的定罪狀態中被取去,並被宣告無罪,稱義,並被宣告為義,祂的百姓也在祂裡面被稱義;一位天使從天上被差遣,滾開石頭,釋放祂。然而有些人譯作:

祂是因受壓迫和審判而被取去生命;也就是說,祂的生命以暴力的方式被奪去,藉著假借公義的名義;然而對祂所施行的卻是極大的不公;對祂提出了錯誤的指控,收買了假證人,祂的生命被惡人奪去;這種解釋似乎得到(徒8:32)引文的支持:「祂卑微的時候,祂的公義被奪去」:祂沒有得到應有的公義對待:

誰能述說祂的世代呢?這並不是指祂作為神兒子的神性受生,這是無法言喻和不可思議的;也不是指祂作為人子的屬人受生,這是無法解釋的,因為祂是從童女所生;也不是指祂復活後生命的持續,祂不再死亡,而是永遠活著,這更為可能;也不是指祂屬靈後裔的龐大數量,這是祂受苦、受死和復活的果實;而是指祂所生活的時代和時代中的人,他們對祂的

【腳註】
F1 ( wntemvl ), ( th akoh hmwn ), Sept.; "auditui nostro", V. L. Pagninus, Montanus, Cocceius. (希伯來文:**שְׁמוּעָתֵנוּ**,shemu'atenu,我們所聽見的),《七十士譯本》作(希臘文:**τῇ ἀκοῇ ἡμῶν**,tē akoē hēmōn,我們所聽見的);《武加大譯本》、帕吉努斯、蒙塔努斯、科塞烏斯皆作「我們所聽見的」。
F2 ( qnwyk ) ( wv paidion ) , Sept.; ( wv yhlazon ) , Theodotion, vox a ( qny ) , "lac sugere, proprie lactantem significat", Rivet. Sanctius, "surculus tener, veluti laetens", Forerius. (希伯來文:**יוֹנֵק**,yoneq,吸芽/嫩枝),《七十士譯本》作(希臘文:**ὡς παιδίον**,hōs paidion,如孩童);提奧多田作(希臘文:**ὡς θηλάζον**,hōs thēlazon,如吸奶者),此詞源於(希伯來文:**יָנַק**,yanaq,吸奶),「特指吸奶者」,里維特、桑克提烏斯;「嫩枝,如吸奶者」,福雷里烏斯。
F3 ( whynpl ) "ad faciem suam, vel in facie, sua", Rivet.; "quoad conspectum, vel quoad faciem suam, seu faciem ejus", Sanctius. (希伯來文:**לְפָנָיו**,lefanav,在祂面前)「當著祂的面,或在祂的面上」,里維特;「就其外觀而言,或就其面貌而言,或就其面貌而言」,桑克提烏斯。
F4 R. Hadarson apud Galatia, de Arcan. Cathol. Ver. l. 8. c. 2. p. 549. 拉比哈達爾森引自加拉提亞《天主教真理的奧秘》第八卷第二章第549頁。
F5 ( harm al ) "non aspectus", Munster: Vatablus, Pagninus, Montanus; "nulla spectabilis forma", Vitringa. (希伯來文:**מַרְאֶה**,mar'eh,外觀)「無外觀」,蒙斯特、瓦塔布魯斯、帕吉努斯、蒙塔努斯;「無可觀之形狀」,維特林加。
F6 ( Myvya ldx ) "desiit viris", Montanus, Heb.; "desitus virorum", Piscator; "deficiens virorum", Cocceius; "destitutus viris", Vitringa. (希伯來文:**חֲדַל אִישִׁים**,chadal ishim,從人中斷絕)「從人中斷絕」,蒙塔努斯(希伯來文);「人所斷絕的」,皮斯卡托;「缺乏人的」,科塞烏斯;「被男人拋棄的」,維特林加。
F7 ( ylwx ewdyw ) "notus aegritudine", Montanus; "notus infirmitate," Cocceius. (希伯來文:**וִידוּעַ חֹלִי**,vidua choli,常經憂患)「因憂患而聞名」,蒙塔努斯;「因軟弱而聞名」,科塞烏斯。
F8 "Attritus infirmitate"; so some in Vatablus, and R. Sol. Urbin. Ohel. Moed. fol. 96. 1. 「因軟弱而破碎」;瓦塔布魯斯和拉比所羅門·烏爾賓《會幕》第96頁第1欄中有些人如此說。
F9 ( wnmm Mynp rtomk ) "velut homo abscondens faciem a nobis", Junius & Tremellius; "et tanquam aliquis qui obtegit faciem a nobis", Piscator; "ut res tecta facie averanda prae nobis", Cocceius. (希伯來文:**כְּמַסְתֵּר פָּנִים מִמֶּנּוּ**,k'master panim mimmennu,好像掩面不看我們)「好像人向我們掩面」,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又好像有人向我們遮臉」,皮斯卡托;「好像一件被遮住臉而應當避開我們的事物」,科塞烏斯。
F11 Ebr. Comment. p. 41. ( Nka ) "verumtamen",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et tamen", so some is Vatablus. 古塞提烏斯《希伯來文注釋》第41頁。(希伯來文:**אָכֵן**,aken,誠然)「然而」,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然而」,瓦塔布魯斯中有些人如此說。
F12 T. Bab. Sanhedrin, fol. 98.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8頁第2欄。
F13 ( Myhla hkm ) "percussum Deum", Sanctius. (希伯來文:**מֻכֵּה אֱלֹהִים**,mukkeh Elohim,被神擊打)「被神擊打」,桑克提烏斯。
F14 Vid. Sanctium in loc. 見桑克提烏斯於此處的注釋。
F15 Mechilta apud Yalkut, par. 2. fol 90. 1. 《米吉他》引自《雅爾庫特》第二部分,第90頁第1欄。
F16 Zohar in Exod. fol. 85. 2. See also Midrash Ruth, fol. 33. 2. and Zohar in Deut. fol. 117. 3. and R. Moses Hadarsan apud Galatia de Arcan. Cathol. Ver. I. 8. c. 15 p. 586. and in I. 6. c. 2. p. 436.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85頁第2欄。另見《路得米大示》第33頁第2欄,以及《光輝之書》申命記篇,第117頁第3欄,以及拉比摩西·哈達爾森引自加拉提亞《天主教真理的奧秘》第八卷第15章第586頁,以及第六卷第二章第436頁。
F17 ( wtrbxb ) "per livorem ejus", Munster; "livore ejus", V. L. Montanus, Vatablus; "tumice ejus", Junius & Tremellius; "vibico ejus", Cocceius; "vibicibus ejus" Vitringa. (希伯來文:**בַּחֲבֻרָתוֹ**,bachaburato,因祂的鞭傷)「藉著祂的鞭傷」,蒙斯特;「藉著祂的鞭傷」,《武加大譯本》、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藉著祂的腫塊」,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藉著祂的瘀傷」,科塞烏斯;「藉著祂的瘀傷」,維特林加。
F18 ( wnlk Nwe ta wb eygph ) "fecit occarrere in eum iniquitatem omnium hostrum", Montanus; "occurrere fecit ei, vel irruere fecit in ilium", Vatablus. (希伯來文:**וַיהוָה הִפְגִּיעַ בּוֹ אֵת עֲוֹן כֻּלָּנוּ**,vayhvh hiphgia bo et avon kullanu,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蒙塔努斯;「祂使罪孽與祂相遇,或衝擊祂」,瓦塔布魯斯。
F19 "Incurrere fecit in eum", Cocceius, Vitringa, Forerius; "irruere fecit in ilium", Vatablus; sic Syr. "fecit ut incurreret iniquitas", Piscator. 「祂使罪孽衝擊祂」,科塞烏斯、維特林加、福雷里烏斯;「祂使罪孽衝擊祂」,瓦塔布魯斯;敘利亞譯本亦同。「祂使罪孽衝擊」,皮斯卡托。
F20 Apud Galatin. de Cathol. Ver. I. 10. c. 6. p. 663, and Siphre in ib. l. 8. c. 20. p. 599. 引自加拉提亞《天主教真理的奧秘》第十卷第六章第663頁,以及《西弗雷》同書第八卷第二十章第599頁。
F21 ( hnen awhw vgn ) "exigebatur, et ipse respondit", Gataker; "exigitur poena, et ipse affligitur", Junius & Tremellius; "quum illa exigebatur, ipse affligebatur", Piscator; "exigebatur, et ipse submittebatur", Cocceius. (希伯來文:**נִגַּשׂ וְהוּא נַעֲנֶה**,niggas v'hu na'aneh,祂被欺壓,祂卻受苦)「被要求,而祂回應」,加塔克;「刑罰被要求,而祂受苦」,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當刑罰被要求時,祂受苦」,皮斯卡托;「被要求,而祂順服」,科塞烏斯。
F23 ( hxrk-hvk ) "sicut ovis----sicut ovis foemina", Gataker; "ut agnus----et ut agna", Cocceius; "instar ovis----et ut agna", Vitringa. (希伯來文:**כְּשֶׂה לַטֶּבַח יוּבָל וּכְרָחֵל לִפְנֵי גֹזְזֶיהָ נֶאֱלָמָה**,k'seh lattevach yuvval ukh'rachel lifnei gozezeha ne'elamah,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母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像羊——像母羊」,加塔克;「像羔羊——又像母羊」,科塞烏斯;「像羊——又像母羊」,維特林加。
F24 Macrob. Satnrnal. I. 3. c. 5. Plin. Nat. Hist. I. 8. c. 45. 馬克羅比烏斯《農神節》第一卷第三章第五節。普林尼《自然史》第八卷第四十五章。
【第10節】

他使他受憂傷;當祂喚醒公義之劍攻擊祂時;當祂不顧惜祂,卻將祂交在惡人手中,並交於死亡時:祂在客西馬尼園受憂傷,當時祂的靈魂極其憂愁;在十字架上,當祂被釘其上,背負著祂子民的罪孽和祂父神的忿怒時;當祂向祂隱藏祂的面時,這使祂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祢為什麼離棄我?」或者說,「使他受痛苦」:容許祂的身體和心靈都受痛苦。

當你使他的靈魂作贖罪祭時:不僅是祂的靈魂,還有祂的身體,甚至祂完整的人性,與祂的神性位格聯合;因為是祂自己被獻上,代替祂子民的地位,為他們的罪孽作代贖和滿足(希伯來書 9:14, 9:26;10:10)。或者說,「當你使他的靈魂成為罪」F26;基督就是這樣藉著歸算而成為罪(哥林多後書 5:21);當祂如此成為罪,或者說祂子民的罪歸算於祂時,祂就被壓傷,受痛苦和憂傷,為要終結這些罪,並為它們作和好。或者說,「當他的靈魂將自己獻為贖罪祭」F1,或「罪」本身;使自己成為祭物;因為基督甘心樂意地獻上自己;祂將自己獻為祭物和馨香的祭給神(以弗所書 5:2);祂是祭壇、祭物和祭司。

他必看見他的後裔;或者說,「一個後裔」;一個屬靈的後裔和子孫;大量藉著不朽壞的種子而重生得救的靈魂,作為祂受苦和受死的果實;參閱(約翰福音 12:24)。祂在從死裡復活並升天之後,立刻開始看見這一切;當時有大量的猶太人歸信,之後又有無數的外邦人,並且在所有時代或多或少都有;從那時起,祂一直有後裔事奉祂;在末後的日子,直到時間的終結,祂也將如此。

他必延長他的年日:長久活著,貫穿所有時代,直到永恆;雖然祂曾死過,但祂活著,並且活到永永遠遠;祂活著,看見父神所賜給祂的所有兒女,並藉著祂的死將他們從分散中聚集起來,看見他們都重生,並被帶入榮耀。有些人將此與前一句連接起來,「他必看見一個延長年日的後裔」F2;因為基督永不缺乏子嗣,祂的教會永不失敗,祂的後裔必存到永遠(詩篇 89:29, 89:36)。《他爾根》也如此,將這些話解釋為基督和祂的後裔。

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人類救贖的工作,交在基督手中,祂承諾要完成這工作;當祂來到這世界時,這工作與祂同在,在祂面前,並且是祂的食物和飲料;祂從未放棄,直到祂完成這工作;因此,這工作在祂手中成功並亨通。這可以被稱為「耶和華所喜悅的事」;這是祂美善的旨意;是祂所定意和決定的;是祂心所嚮往的,並且藉著祂的兒子完成時,是祂所喜悅的。同樣,在世上建立基督的國度與權益,以及其持續和增長;聖言的事奉,以及其作為手段的成功,也可能包含在內;因為福音將被傳揚,福音教會將繼續存在,直到所有神的選民都被聚集起來。

【第11節】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他靈魂的勞苦」是指祂為成就祂子民的救贖所忍受的辛勞和工作;祂的順服和死亡,祂的憂傷和苦難;特別是祂靈魂在感受到神聖忿怒下的產難之痛,因為這裡暗指婦女分娩;以及祂所經歷的所有死亡的痛苦和掙扎。現在,祂以無法言喻的喜悅看見這一切的果實,這給祂帶來無限的滿足;即所有蒙揀選者的完全救贖,以及其中所彰顯的神聖屬性的榮耀,以及隨之而來的祂自己的榮耀;特別是作為人與中保的祂,當祂將所有兒女都帶到榮耀中時,這將是真實的;參閱(希伯來書 12:2)。這些話語被一些人翻譯為:「看見自己或自己的靈魂脫離困境,他必心滿意足」F3;祂確實看見並發現了這一點,當祂從死裡復活,在靈裡被稱義時;升到祂的神和父那裡,坐在祂的右邊,並因祂的面容而歡喜,與祂一同充分享受永恆的榮耀和幸福。另一些人則翻譯為:「在他靈魂的勞苦之後F4,他必看見[一個後裔],便心滿意足」;就像一個婦女在分娩和劇烈疼痛過後,生下一個兒子,便以喜悅和滿足的心情看著他,忘記了她先前的痛苦和煎熬;同樣,基督在祂所有的憂傷和苦難之後,看見大量的靈魂因祂的緣故而重生、成聖、稱義並被帶到天堂,這對祂來說是一個極其令人愉悅和滿足的景象。

藉著他的知識,我的義僕必使許多人稱義;基督是主的僕人;(參閱以賽亞書 53:1;以賽亞書 49:3;以賽亞書 52:13)。祂被稱為「義」是因為祂本性的聖潔,以及祂作為人生命中的公義;也因為祂忠實地履行了祂作為中保的工作和職責;並且因為祂是帶來永恆公義的作者,藉此祂使祂的子民稱義;也就是說,宣告他們無罪,宣告他們為義,並使他們脫離定罪和死亡;祂是他們稱義的促成和功勞原因;祂的公義是稱義的實質;在祂裡面,作為他們的元首,他們被稱義,並由祂宣告判決:因為這不是指使人內在聖潔和公義,那是成聖;也不是指教導人稱義的教義和方法,那不過是傳道人所做的;而這是一個法庭行為,宣告並聲明人為義,與定罪相對:而許多人被如此稱義;許多被預定得永生的人;許多基督為他們的罪孽擔當,並為他們捨命作贖價的人;許多藉著祂被帶入榮耀的兒子。這表明他們不是少數,這有助於彰顯神的恩典,高舉基督的滿足和公義,並鼓勵困苦的罪人仰望祂以獲得生命的稱義;然而他們並非所有的人,因為並非所有的人都有信心,也並非所有的人都得救;儘管基督所有屬靈的後裔都將被稱義,並將得榮耀:而這「藉著」或「透過他的知識」;對祂的知識,對基督的知識,這無非是對祂的信心,藉此人看見並認識祂,並相信祂是他們公義的主;這與新約中因信稱義的教義相符;這無非是藉著信心對稱義的彰顯、知識、感受和領悟。

因為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這是基督使許多人稱義的原因,是其基礎和根基;祂承諾為他們的罪孽償還;這些罪孽,如前所述,都歸到祂身上;歸到祂身上後,祂擔當了它們,全部的罪孽,以及所有應受的懲罰;藉此祂為它們作了滿足,並將它們擔走,以致它們不再被看見;稱義就是在此基礎上進行的。

【第12節】

所以,我要使他與強大的分享一份;地上的偉人,地上的君王和王子:這些是父神的話語,應許基督,祂將被分配到與世上任何強大君主一樣大,甚至更大更豐盛的一份;祂將使祂高於地上的君王,並賜給祂一個超乎今世和來世所有名號的名;這一切都是祂受苦的結果,也是對祂的獎賞;參閱(腓立比書 2:8, 2:9)。鑑於主的子民是祂的份,基督對此甚為喜悅和歡欣(申命記 32:9;詩篇 16:6),他們可能在此處被指為基督所分配到的份的一部分。因為這些話語可以翻譯為F5,「所以,我要將許多人分給他」:這是《武加大拉丁譯本》的翻譯;《他爾根》也支持此意。

他必與強者分戰利品;或者說「強者作為戰利品」;也就是說,他必擄掠執政的、掌權的,毀滅撒旦和他的使者,並完全征服他所有強大有力的仇敵。《七十士譯本》、《武加大拉丁譯本》和《阿拉伯譯本》將這些話翻譯為「他必分強者的戰利品」;撒旦和他的執政者所擄掠的,他必從他們手中奪回,並據為己有。對此譯本最好的解釋是(路加福音 11:22)。或者,這些話語更可能翻譯為「他必擁有或佔有許多人作為戰利品或獵物」F6;因為「強者」這個詞有「眾多」的含義;因此其意義與前述相同,即基督將從強者手中奪取大量的靈魂作為獵物,使他們成為祂的子民;這樣祂的國度將非常廣大,祂將獲得極大的尊榮和榮耀,這正是作為祂受苦的獎賞所應許的。有些人將「強大」和「強者」理解為基督的使徒,基督將祂在擄掠仇敵時所領受的恩賜分給他們;給一些人使徒的職分,給一些人先知的職分(以弗所書 4:10, 4:11),另一些人則理解為士兵,他們分了祂的衣服;但這些解釋都與經文原意不符。

因為他將自己的靈魂傾倒,以致於死;如同水被傾倒(詩篇 22:14);或者更確切地說,如同奠祭或飲祭中的酒被傾倒;因為基督的靈魂被獻為贖罪祭,如前所述;這也可以指祂的血,其中有生命,為赦免罪孽而被傾灑或傾倒;祂被倒空,被剝奪F7,當祂的手、腳和肋旁被刺穿時。這句話表示基督死亡的自願性,祂甘心樂意為祂的子民捨棄生命。

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從未犯過律法上的任何一條罪;祂確實以罪身形狀顯現,並被誹謗和誣衊為罪人,是罪人中最壞的朋友;祂被列在他們之中,並被指控為他們之一,然而這是虛假的;儘管祂背負著祂子民所有的罪孽,祂甚至被神的公義和律法對待,彷彿祂是罪犯,並像罪犯一樣受苦;祂被釘在兩個強盜之間,就是這種象徵性的表現,藉此應驗了這段經文(馬可福音 15:28)。

他卻擔當了許多人的罪;他們每一個人的罪,甚至所有那些罪孽歸到祂身上的人的罪,那些在祂裡面被揀選並被祂稱義的許多人的罪;(參閱以賽亞書 53:11),那裡將此作為他們稱義的原因;這裡重複提及,彷彿已經完成,以顯示其確定性;以引起對此事的注意,因為這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情;參閱(彼得前書 2:24)。

又為罪犯代求;正如祂在十字架上所做的,甚至為那些導致祂死亡的人代求(路加福音 23:34);正如祂現在在天上為所有那些祂為之而死的罪人代求;不僅是以祈求的方式,更是藉著呈現祂自己、祂的血、公義和犧牲;懇求這些的功勞,並以公義和法律要求的方式,要求所有那些在祂與父神之間永恆聖約中約定要賜給祂子民的祝福,作為祂受苦和受死的結果;參閱(羅馬書 8:33, 8:34;希伯來書 7:25;9:24;約翰一書 2:1, 2:2)。

【腳註】
F26 ( wvpn Mva Myvt Ma ) "quum posueris delictum animam ejus", De Dieu. 迪厄:「當你使他的靈魂成為罪孽」
F1 "Ubi posuit satisfactionis pretium anima ejus", Cocceius; "si posuerit delictum sua anima", Montanus. 科克修:「當他的靈魂獻上滿足的代價」;蒙塔努斯:「如果他的靈魂獻上罪孽」
F2 ( Mymy Kyray erz hary ) "videbit semen quod prolongabit dies", Cocceius; "videbit semen longaevum", V. L. 科克修:「他必看見一個延長年日的後裔」;《武加大譯本》:「他必看見長壽的後裔」
F3 ( ebvy hary wvpn lmem ) "exemptum a molestia se ipsum (vel animam suam, Jun.); videns, satiabitur", Junius & Tremellius. 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看見自己(或自己的靈魂,尤尼烏斯)脫離困擾,他必心滿意足」
F4 "Post laborem", Forerius. 福雷里烏斯:「在勞苦之後」
F5 ( Mybrb wl qlxa Nkl ) "ideo dispertiam ei plurimos", V. L. "propterea ipsi attribuam (vel addicam) permultos", Bootius, Animadv. I. 4. c. 12. sect. 20. p. 251. "idcirco dispertiam ei sortem, multitudinem Gentium", Vitringa. 《武加大譯本》:「因此我將許多人分給他」;布提烏斯《評論》第一卷第四章第12節第20頁第251頁:「因此我將許多人歸於(或指定給)他」;維特林加:「因此我將一份,即列國的眾多,分給他」
F6 ( llv qlxy Mymwue ta ) "et plurimos (seu innumeros) habebit loco praedae, vel plurimi obtingent ipsi pro praeda", Bootius, ibid. 布提烏斯《評論》同上:「他將擁有許多(或無數)人作為戰利品,或許多人將歸他為戰利品」
F7 ( wvpn twml hreh ) "denudavit morti animam suam", Forerius. 福雷里烏斯:「他將自己的靈魂剝奪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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