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以賽亞書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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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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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預言猶太人因其罪孽將遭受各種災難,最終導致他們的徹底毀滅。他們將面臨饑荒(賽3:1),教會、國家及日常生活中有用之人的被挪去(賽3:2-3),以及無知且柔弱的統治者;其後果將是壓迫與傲慢(賽3:4-5)。是的,他們的景況將如此惡劣,以至於那些天生渴望榮譽的人也會拒絕治理他們(賽3:6-7)。這些災難、毀滅與傾覆的原因,是他們對耶和華所說的惡言惡行,極大地激怒了祂;以及他們像所多瑪人一樣公然犯罪,這將自取其禍(賽3:8-9)。然而,在所有這些之中,神的旨意是讓義人得知他們必得亨通,並說明其原因;而惡人必遭禍患,作為公義的報應(賽3:10-11)。百姓的錯誤與過失歸咎於他們幼稚柔弱的統治者(賽3:12)。因此,耶和華決意為祂的子民伸冤,與他們的長老和首領爭辯,因為他們剝削並吞噬了窮人(賽3:13-15)。特別是婦女,因其驕傲與奢華,她們的妝飾將被奪去,經文對此有詳細列舉(賽3:16-24)。本章最後預言,他們的勇士將在戰爭中死於刀劍,城市將淪為荒場(賽3:25-26)。

【第1節】

因為看哪,主,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的這些稱謂,表達了祂的權能與權柄,旨在表明祂有能力執行祂所威脅要做的;而「看哪」一詞置於句首,是為了引起對即將說出的話語的注意:要從耶路撒冷和猶大奪去。這裡使用現在時態來指未來,因為這事必將發生在猶太人身上,無論是城裡還是鄉間;正如前一章(賽2:1-22)預言了反基督勢力在世界各國中將遭遇的事,這章則是預言羅馬人對猶太人的毀滅;那時將有可怕的饑荒,由「奪去糧食的杖,和飲水的杖,就是一切的糧食,和一切的飲水」所預示。糧食和飲水是人生命的杖與杖,維持並支持生命;在不順從的情況下,這百姓很早就被威脅要遭受饑荒,其措辭與此處非常相似(利26:26)。正如尼布甲尼撒圍攻耶路撒冷時曾有極其嚴重的饑荒(耶52:6),羅馬人圍攻耶路撒冷時也發生了極其可怕的饑荒,正如約瑟夫所記載,並由基督所預言(太24:7)。

【第2節】

勇士和戰士。其含義是,這些人將在戰爭中死去,正如成千上萬的人所遭遇的;或者說,適合擔任軍隊將領的人將在此之前被死亡挪去,以至於他們將無人帶領軍隊出征迎敵。審判官和先知。將無人坐在審判席上,在民事事務中為百姓伸張正義,並裁決涉及生死的案件;也無人教導他們宗教事務,並向他們傳達神的旨意。在此之前,猶太人已處於羅馬的管轄之下,並有一位羅馬總督治理他們,他們沒有權力審判死刑案件,正如他們所暗示的(約18:31)。他們說 F26,在聖殿被毀前四十年,這權力就被奪走了;在耶路撒冷被羅馬人圍攻和攻陷之時及之前,他們中間沒有先知;因為雖然在基督教會中有先知,但在他們中間卻沒有;這表明這個預言不能理解為巴比倫之囚,因為那時有先知,如耶利米、以西結和但以理,而是指耶路撒冷被羅馬人毀滅。精明人和長老。他們有智慧,適合在困難事務中提供建議和忠告;但這些人將因饑荒或刀劍而被挪去。第一個詞有時用於貶義,指占卜者或算命者(申18:10-14)。猶太學者 F1 根據(箴16:10)將其解釋為君王;而事實上,他們在那時沒有君王,從那以後也一直沒有(何3:4)。

【第3節】

五十夫長。半百夫長,就像(王下1:9-13)中的那樣。那時將遠遠沒有千夫長和百夫長,甚至連五十夫長都沒有。尊貴人。因出身、教養和行為,因財富和地位而受人尊敬;在百姓中擁有權力和權柄,並受他們喜愛和敬重的人。謀士。能夠在重要和困難事務中,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爭議中提供建議的人;這暗示著一切都將在沒有建議和謀劃,沒有智慧和判斷力的情況下進行,而是充滿騷亂和叛亂,正如這些時代的歷史所顯示的。猶太人 F2 將此解釋為懂得如何閏年和確定月份的人。巧匠。指任何金屬(金、銀、銅、鐵)或任何木材,以及任何手工和機械行業的巧匠;這些行業現在將被擱置,商店關閉,所有貿易和商業都被忽視和阻礙,部分原因是外部的圍攻,主要原因是他們內部的分裂和搶劫,以及在他們中間猖獗的狂熱分子和暴徒。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智慧的建築師」或「總建築師」;使徒保羅在(林前3:10)中也使用了相同的詞。能言的。指擁有學者之舌,能對困苦之人說合宜之話的人;或能在法庭上為受傷受壓迫者、寡婦和孤兒辯護的人。亞本·以斯拉將其解釋為善於馴蛇的人;能巧妙地施咒,如(詩58:5)所言;它可譯為「懂得咒術的人」 F3。七十士譯本譯為「明智的聽者」;當如此多有用之人從一個國家被奪去時,這個國家的處境是悲慘的。參(王下24:15)。

【第4節】

我必使孩童作他們的君王。無論是年齡上還是理解力上,他們都是如此,或者行為像孩童;無論哪種情況,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對一個國家來說都是不幸的(傳10:16)。嬰孩必管轄他們。這與前文相同。他爾根譯為:

「軟弱者必管轄他們。」

【第5節】

百姓必彼此相欺,各人受鄰舍的欺壓。由於沒有統治者,或統治者不稱職,沒有秩序可言,只是一片無政府狀態;於是各人隨心所欲,就像以色列沒有君王時一樣;各人闖入鄰舍家中,搶奪其財物;耶路撒冷在被圍攻時就是這種情況,到處都是強盜和掠奪者。孩童必向老人自傲。不尊重他們,也不尊敬他們,正如律法在(利19:32)中所要求的,反而對他們傲慢無禮;猶太人 F4 說,當大衛之子來臨時,就像現在一樣,年輕人將使老年人蒙羞,老年人將站在年輕人面前。卑賤人必向尊貴人自傲。出身卑微的人將起來反抗並侮辱那些出身名門望族、財富顯赫、地位崇高的人。

【第6節】

人必拉住他的弟兄,就是他父家的人。指同一個國家、宗族和家庭的人;因為只有他們的弟兄,而不是外邦人,才可以治理他們(申17:15)。這裡的「拉住」可能不是指字面上的抓住他的身體、手或衣服,更不是使用任何強迫手段;儘管猶太人確實曾想強行抓住基督,祂是他們的弟兄,並想立祂為屬世的君王,但祂拒絕了,就像這裡所說的這個人一樣(約6:15)。更可能是指懇切的願望和請求,催促他,如下文所說:說,你有衣服,可以作我們的官長。也就是說,他有適合統治者或民事官員穿著的華美衣服,這在那個動盪的時代並非人人都有,有些人甚至幾乎沒有。讓這敗落歸你手下。也就是說,讓你的關心、職責和事務是振興這幾乎毀滅的城市和國家;讓你的手扶持它,支持並維護它。他爾根譯為:

「這權柄必歸你手下。」

【第7節】

那日他必起誓。或「舉起」,即他的手 F5,這是起誓時的姿勢,因此如此翻譯;其含義是,他將立即給出答覆,並為鄭重確認而發誓,說:「我必不作醫治者」,或「捆綁者」;也就是說,他不能醫治國家所受的政治創傷,這些創傷是無法治癒的。參(賽1:6)。其含義是,他既不適合,也不能醫治國家病態的狀況,因為它已病入膏肓。他爾根譯為:

「我不適合作首領或統治者。」

【第8節】

因為耶路撒冷敗落,猶大傾倒。這是拒絕治理他們的原因;他們已陷入如此敗落的境地,以至於沒有恢復的希望。他們傾倒敗落的原因是,他們的舌頭和行為與耶和華作對。與主耶穌基督作對,他們辱罵祂、誹謗祂為騙子、褻瀆者和煽動者;他們向祂吐唾沫、毆打祂、鞭打祂、並將祂釘在十字架上。惹動祂榮耀的眼目。祂的榮耀,在祂卑微的日子裡被一些人看見,如同父獨生子的榮耀;在祂升天之後,祂被加冕榮耀和尊貴:正如祂的眼目看見,耳朵聽見他們所有的褻瀆和邪惡;所以他們拒絕讓祂作王治理他們,祂就被激怒,帶著權能降臨在祂的國度裡,使祂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直到極點,毀滅了他們的國家、城市和聖殿。

【第9節】

他們臉上的表情見證他們。翻譯為「表情」的詞只在此處使用。有些人將其源於 **נָכַר**(nakar,認識),在 Piel 和 Hiphil 語態中;並將其譯為「他們臉上的知識」 F6;也就是說,可以從他們的臉上得知的事;臉色常常顯示出內心的東西,心靈的殘酷性情,驕傲和虛榮,以及其中的不潔和淫蕩;我們的譯本與此相符,並得到迦勒底釋義的證實:

「他們在審判中臉上的知識見證他們;」

【第10節】

你們要對義人說,他必得亨通。在最惡劣的時代,主總有一些義人,祂能夠並且確實將他們分別出來,並照顧他們;祂的旨意是讓祂的先知和僕人安慰他們,這些人似乎是這些話的對象,以免他們因對世界或整個國家所說的話,以及他們所看到即將降臨的災難而感到沮喪。當災難降臨國家時,在饑荒、戰爭或瘟疫時期,在任何苦難之下,在死亡之時,在審判之時,以及直到永恆,義人必得亨通,而且確實亨通;主對他們有最高的敬意;基督的義,使他們被稱為義,保護他們免受憤怒,並使他們有資格進入榮耀;他們現在蒙福,將來也必幸福。他爾根如此說:

「你們要對義人說,你們是有福的。」

【第11節】

禍哉惡人!他必遭禍患。在今生和永恆,在公共災難時期,以及在護理的一切逆境中;他無神可求;臨到他的一切都是出於憤怒;死亡時他被驅逐在邪惡中;審判時他將被吩咐離開,作為被咒詛的,他的份將永遠在火湖中,與魔鬼和被定罪的靈魂同在。有些人 F12 將其譯為「禍哉惡人,惡」;或指那惡的,極其惡劣的,極大的罪人,如所多瑪人那樣,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13:13),這些人被比作他們(賽3:9)。他爾根如此說:

「禍哉不敬虔的人,他們的行為是邪惡的:」

【第12節】

至於我的百姓,孩童是他們的欺壓者。或統治者;因為 **נָגַשׁ**(nagash)在衣索比亞語中意為君王:或「勒索者」,如(賽60:17)所言。君王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他們向臣民徵收貢物,有時以暴虐和壓迫的方式,因此得了欺壓者的名號。其含義與(賽3:4)相同。這些詞可以譯為「至於我的百姓,他們的每個官長都是孩童」 F14;不是指年齡,而是指理解力:婦女管轄他們,或「管轄他」 F15;要麼是管轄以色列百姓,如希爾卡努斯之前的亞歷山德拉,以及亞迪亞貝尼女王海倫娜;要麼是管轄他們的孩童官長,因為在那些時代,婦女對她們的丈夫,即猶大地的官長,有很大的影響力,如希羅底、百妮基和土西拉;或者可以理解為指那些軟弱、女性化、沉溺於享樂的男人。我的百姓啊,引導你們的。如果說前者是指他們的政治統治者,那麼後者則是指他們的教會領袖,他們應當引導他們走在宗教和真理的道路上。有些人將這些詞譯為「讚美你們的」,如他爾根;或「稱你們為有福的」,如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儘管他們犯下了最惡劣的罪行:使你們走錯路,或偏離神的誡命,並毀壞道路的途徑,藉著使他們偏離正道;藉著命令他們遵守長老的傳統;藉著奪走知識的鑰匙,不讓他們進入天國,或參與福音事工和聖禮;正如那些瞎子領路人,即文士和法利賽人所做的。

【第13節】

耶和華起來辯論。為祂自己的緣故,或為祂的兒子辯論,對抗那些拒絕祂的猶太人,以及那些引導他們對祂產生惡意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並站立審判百姓。這兩種表達都顯示出憤慨和不滿;祂從祂的位上起來,站立為祂的事業辯護,並向一個邪惡和忘恩負義的百姓報復:這似乎是指神對猶太百姓,即以色列各支派的審判。

【第14節】

耶和華必與他百姓的長老和首領一同進入審判。包括民事和宗教領袖;那些王子、祭司長和百姓的長老,他們聯合起來,一同商議對抗耶和華和祂的基督;不允許百姓聚集到祂那裡;尋求祂的性命,最終奪去了祂的性命。因為你們吞吃了葡萄園,或燒毀了它 F16;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在接下來的一章中被比作葡萄園;他爾根也說:

「你們壓迫了我的百姓;」

這些就是我們主所說的那些園戶,他們毆打被派去收取葡萄園果子的僕人,最終殺害了繼承人(太21:34-41)。窮人的掠物在你們家中。法利賽人吞噬寡婦的家產,並用他們的掠物填滿自己的家(太23:14)。

【第15節】

你們是何意,竟將我的百姓打碎。使他們陷入極度貧困;他爾根如此說:

「你們為何使我的百姓貧困?」

【第16節】

耶和華又說,因為錫安的女子們高傲。指統治者、王子或長老的妻子或女兒;她們「高傲」,喜歡顯得高大,因此伸長脖子,踮著腳走路;或者因驕傲而「被抬高」,這是她們姿態和妝飾中所有虛榮的根源。伸著脖子走路。或「喉嚨」;高傲地看著,高於他人,並輕蔑地看著他們;這是驕傲的標誌;參(詩75:5)。眼目傳情。要麼是向他人眨眼示意跟隨她們回家,正如金奇所解釋的;雅爾奇也認為這表達了她們的眼神,就像我們所說的,淫蕩的眼神;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眨眼」;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亦同,或指她們塗抹眼妝;他爾根如此說:

「她們塗抹眼妝走路,」

【第17節】

所以主必使錫安女子的頭頂長瘡。這與她們高傲地抬頭,以及綁紮、編織和捲曲頭髮的行為相對立,因為現在她們的頭髮將因頭上的瘡或麻風病而脫落,或者必須剃掉。主必使她們的隱私顯露。武加大拉丁譯本將其譯為「她們的頭髮」,這是她們的榮耀(林前11:6)。他爾根譯為「主必奪去她們的榮耀」。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將其譯為「她們的性別」,即區分她們性別的部位;亞本·以斯拉和金奇對此作了解釋;沒有什麼比這更令人痛苦和難以忍受的了,比頭禿更糟糕,但在被擄者中卻很常見;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她們的服裝」:其含義是,她們將被剝去華麗的衣服,穿上破爛的衣裳,以至於她們的赤身露體將被看見。接下來列舉了具體的細節。

【第18節】

那日,主必除掉她們腳上發響的鐲子。她們走路時發出響聲,如(賽3:16)所言;因為這個詞指的是「腳鐐」,在(箴7:22)中也是如此翻譯,它可能指腳上的一種裝飾,如金鏈,正如他勒目學者所說 F20,這些金鏈固定在雙腳上,引導她們的步態,防止她們邁出過大的步伐:或者,這可能指東方民族使用的腳部飾物;根據高魯斯(Golius)在該處的解釋,這些飾物是金片,一兩指寬,有時四指寬,戴在富裕家庭嬰兒的腳踝上;不是為了發出響聲,也不是為了引導她們的步態,而是為了裝飾,並將她們與較低階層的人區分開來。他爾根將其譯為「鞋子的裝飾」;這些飾物戴在鞋子綁帶的地方;在《他勒目》 F21 中,這個詞被解釋為 **קְרוּקְיָא**(krukyya,鞋子),其註釋解釋為木鞋: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是「她們衣服的裝飾」;彷彿這是接下來細節的總稱。髮網。頭部的裝飾,網狀的:這個詞在《密示拿》 F22 中用於指髮網的裝飾;正如他們的一位註釋者 F23 所說,這是在髮網上製作的圖案,用於裝飾;它戴在前額上,從一耳到另一耳;它是獨立製作的,因此可以取下,戴在另一個髮網上。在這些髮網下,她們編織頭髮;因此七十士譯本將這個詞譯為「編髮和捲髮」;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的含義也相同。月牙形的項鍊。這些不是頭飾,正如我們的譯本所暗示的;更不是鞋子的扣環、搭扣或帶子,呈半月形;羅馬元老院議員腳上戴的「月牙形飾物」(lunuloe),用來區分他們與平民;伊萬德和阿卡迪亞人也使用,以表明他們源於月亮;羅馬貴族也沿襲此習俗;有些人說 F24 他們將其戴在腳下,參(啟12:1);但這些是戴在脖子上的飾物,就像在米甸王和他們的駱駝脖子上發現的那些(士8:21,士8:26),那裡使用的詞與此處相同;它們不過是手鐲、項鍊或金鏈,呈月亮形狀;這個詞在《他勒目》 F25 中被譯為 **עֲנָקִים**(anakim,鏈子)。另參腳註 F26。

【第19節】

項鍊。根據金奇和拉比利未·本·革順對(士8:26)的注釋,這些是滴瓶,或金製容器,裡面裝有乳香或香膏;金奇在此處說,這些是裝有香膏的容器,婦女將其掛在脖子上;不過,他指出,有些人將其解釋為由小塊珍珠製成的鏈子;因此純珍珠在阿拉伯語中被稱為 **נַטְלָא**(natla);雅爾奇也將這個詞譯為「鏈子」;它們之所以得此名,是因為它們掛在脖子上,垂到胸前,形狀像鑽孔串起來的寶石:手鐲。根據他爾根,是手腕上的手鐲;就像亞伯拉罕的僕人送給利百加的(創24:22):面紗。這些是遮蓋整個臉部,只露出眼睛的面紗,我們稱之為面具:據說 F1 阿拉伯婦女外出時戴著 **רְעָלוֹת**(re'alot);巴特諾拉解釋說,她們頭上戴著面紗,遮蓋整個臉部,只露出眼睛;儘管邁蒙尼德將其解釋為阿拉伯婦女外出時佩戴的小鈴鐺;他爾根在此處將這個詞解釋為「婦女的面紗」;儘管有些人認為這僅指面紗上的「亮片」,因其顫動而得名。

【第20節】

頭巾。這個詞有時用於指男子的頭飾(結24:17,結24:23),甚至用於祭司的頭巾(出39:28;結44:18)。他爾根將這個詞譯為「冠冕」;猶太婦女頭上戴著金冠,形狀像耶路撒冷城,她們在安息日不得戴著外出 F2:腳鍊。他爾根也如此說:

「腳上的鏈子或手鐲;」

【第21節】

戒指。戴在手指上,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鼻環。與額頭或鼻子上的珠寶相同(結16:12);不是掛在鼻子上,而是固定在額頭上,垂到鼻子上,參(創24:22);(箴11:22)中也有此暗示。儘管奧古斯丁說,毛里塔尼亞婦女有將珠寶戴在鼻子上的習俗;旅行者證實,波斯、阿拉伯和其他國家至今仍保留此習俗。

【第22節】

可更換的衣服。隨時穿脫的;金奇說這些是美麗的衣服,因此與污穢的衣服相對(亞3:3,亞3:4;士14:12,士14:19)。外袍。或「斗篷」,如他爾根所言;雅爾奇將這個詞譯為「床單」,或床罩,如掛毯、地毯、被子,這些都用紫色編織;因此七十士譯本使用具有這種含義的詞來表達:頭巾。根據雅爾奇,這些是「毛巾」或亞麻布,她們用來擦手;但根據金奇,這些是婦女用來遮蓋自己的「面紗」;這個詞在(得3:15)中也是如此翻譯;在其他地方 F4 他觀察到,有些人將其解釋為「手套」;有些人認為是指「圍裙」:我們的英文詞「wimples」來自荷蘭語「wimpel」,指一種頭巾,或修女用來遮蓋頸部和胸部的褶皺亞麻布;這個詞也用於指旗幟或飄帶:髮夾。她們用來分髮、捲髮並保持髮型的工具:根據金奇,這些是「錢包」;而用絲綢、金銀編織的錢包,很適合算作婦女的飾物;這個詞在(王下5:23)中被譯為「袋子」;有些人認為是指針線盒;他爾根用來解釋它的詞似乎是指「鉤子」或「扣子」,婦女用來扣緊衣服,使其緊貼身體。

【第23節】

鏡子。她們用來打扮的鏡子,參(出38:8);金奇也如此解釋這個詞;但在其他地方 F5 他說,它指的是薄紗衣服,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肉體透過它們可見,因為它們極其薄;七十士譯本的翻譯支持這種解釋,它將其譯為 **τὰ διαφανῆ Λακωνικά**(ta diaphanē Lakōnika),指斯巴達人所穿的衣服,這些衣服非常薄而透明,以至於赤裸的身體可以透過它們看見:細麻布。她們的許多衣服和飾物都是用細麻布製成的,特別是她們用來遮蓋自己的面紗,正如雅爾奇所觀察到的:頭巾。這個詞用於指頭飾和冠

【腳註】
F26 T. Bab. Sabbat, fol. 15. 1. Sanhedrin, fol. 41. 1. and Beracot, fol. 58. 1.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5頁第1欄;公會篇,第41頁第1欄;祝福篇,第58頁第1欄。
F1 T. Bab. Chagiga, fol. 14. 1. Jarchi in loc. 《巴比倫他勒目》哈吉迦篇,第14頁第1欄;雅爾奇對此處的注釋。
F2 T. Bab. Chagiga & Jarchi, ut supra. (fol. 14. 1. Jarchi in loc.) 《巴比倫他勒目》哈吉迦篇和雅爾奇,同上。(第14頁第1欄;雅爾奇對此處的注釋。)
F3 ( vxl Nwbn ) "intelligentem incantationis", Vatablus. **וְנֹבֵן לַחַשׁ**(venoven lachash,懂得咒術的),瓦塔布魯斯。
F4 T. Bab. Sanhedrin, fol. 97.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7頁第1欄。
F5 ( avy ) "attollet manum", Piscator. **יִשָּׂא**(yissa,舉起),皮斯卡托。
F6 ( Myhynp trkh ) "cognitio vultus eorum", Munster, Vatablus, V. L. **הַכָּרַת פְּנֵיהֶם**(hakkarat peneihem,他們臉上的知識),蒙斯特、瓦塔布魯斯、武加大譯本。
F7 "Obfermatio", Janius & Tremellius; "durities", Piscator. 「觀察」,雅尼烏斯和特雷梅利烏斯;「堅硬」,皮斯卡托。
F8 So Schindler renders the Arabic word <arabic>, "hacar", impudence. Vid. Castel. Lexic. col. 846. 辛德勒將阿拉伯語詞 **حَقَر**(hacar,無恥)如此翻譯。參卡斯特爾《詞典》第846欄。
F9 ( bwj yk ) "quod bene agat", Vatablus. **כִּי טוֹב**(ki tov,因為好),瓦塔布魯斯。
F11 "Dicite justum, quod bonus beatusque est", Cocceius. 「對義人說,他是良善且蒙福的」,科克修斯。
F12 ( er evrl ywa ) "vae impio malo", Munster, Vatablus; so Ben Melech. **אוֹי לָרָשָׁע רָע**(oy larasha ra,禍哉惡人,惡),蒙斯特、瓦塔布魯斯;本·米勒克亦同。
F13 T. Bab. Kiddushin, fol. 40. 1. 《巴比倫他勒目》基度辛篇,第40頁第1欄。
F14 ( llwem wyvgn ) "exactorum ejus quisque parvulus est", Piscator. **נֹגְשָׂיו מְעוֹלֵל**(nogesav me'olel,他的勒索者是孩童),皮斯卡托。
F15 ( wb ) "in eum",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in illum", Cocceius. **בּוֹ**(bo,在他身上),朱尼烏斯和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科克修斯亦同。
F16 ( Mtreb ) "succendistis", Vatablus, Montanus. **בְּעַרְתֶּם**(be'artem,你們燒毀了),瓦塔布魯斯、蒙塔努斯。
F17 T. Bab. Roshhashanah, fol. 18. 1. Misn. Sabbat. c. 12. sect. 4. Maimon. & Bartenora in ib. 《巴比倫他勒目》新年篇,第18頁第1欄;《密示拿》安息日篇,第12章第4節;邁蒙尼德和巴特諾拉對此處的注釋。
F18 Targum on 2 Kings ix. 30. 他爾根對《列王紀下》第9章第30節的注釋。
F19 Sepher Shorash. rad. ( Ppj ) . 《字根書》字根 **פפח**(papach)。
F20 T. Bab. Sabbat, fol. 63. 2. Maimon. in Misn. Sabbat, c. 6. sect. 4.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63頁第2欄;邁蒙尼德在《密示拿》安息日篇第6章第4節的注釋。
F21 T. Hieros. Sabbat, fol. 8. 2. 《耶路撒冷他勒目》安息日篇,第8頁第2欄。
F22 Misn. Sabbat, c. 28. sect. 10. & Negaim, c. 11. sect. 11. 《密示拿》安息日篇,第28章第10節;麻風病篇,第11章第11節。
F23 Bartenora in Misn. Sabbat, ib. 巴特諾拉在《密示拿》安息日篇,同上。
F24 Vid. Scacch, Sacrer. Eleaochr. Myrothec. 1. c. 49. col. 248. 參斯卡奇《聖油膏藥庫》第一卷第49章第248欄。
F25 T. Hieros. Sabbat, fol. 8. 2. 《耶路撒冷他勒目》安息日篇,第8頁第2欄。
F26 Vid. Bynaeus de Calceis Heb. l. 1. c. 9. 參比納烏斯《希伯來鞋履論》第一卷第9章。
F1 Misn. Sabbat, c. 6. sect. 6. 《密示拿》安息日篇,第6章第6節。
F2 Maimon. & Bartenora in ib. 邁蒙尼德和巴特諾拉在同上。
F3 ( vpnh ytb ) "domos animae", i.e. "olfactoriola", Cocceius; so V. L. **בָּתֵּי הַנֶּפֶשׁ**(battei hanefesh,靈魂之家),即「香囊」,科克修斯;武加大譯本亦同。
F4 In Sepher Shorash. rad. ( xpj ) . 在《字根書》字根 **חפשׂ**(chaphas)。
【第26節】

**她的城門必悲傷哀號**:這意味著城門被徹底摧毀,或者沒有人從中經過,指的是耶路撒冷城的城門。**她必淒涼**:沒有居民,完全空虛,人煙稀少;被夷為平地,她的兒女也在她裡面(路加福音19:44)。**坐在地上**:與地面齊平,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這暗指哀悼者的姿態(約伯記2:13;耶利米哀歌1:1;耶利米哀歌2:9-10)。我們的同胞格雷戈里先生F11認為,羅馬皇帝維斯帕先攻佔猶大後,其錢幣背面所鑄的圖案——一個婦人坐在地上,背靠棕櫚樹,上面刻著「猶大被俘」的銘文——是根據這段預言設計的;他認為約瑟夫這位當時在他宮廷裡的猶太人幫助他完成了這個設計。這整個預言的應驗,並非如雅爾奇所暗示的巴比倫之囚,更不是如金奇和阿巴巴內爾所假設的亞哈斯時代,而是在羅馬人摧毀耶路撒冷之時。

【腳註】
F9 Misn. Sabbat, c. 6. sect. 3. 《密示拿》安息日篇,第六章第三節。
F11 Notes and Observations, &c, p. 26, 27. 《注釋與觀察等》,第26、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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