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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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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預言猶太人因其罪孽將遭受各種災難,最終導致他們的徹底毀滅。他們將面臨饑荒(賽3:1),教會、國家及日常生活中有用之人的被挪去(賽3:2-3),以及無知且柔弱的統治者;其後果將是壓迫與傲慢(賽3:4-5)。是的,他們的景況將如此惡劣,以至於那些天生渴望榮譽的人也會拒絕治理他們(賽3:6-7)。這些災難、毀滅與傾覆的原因,是他們對耶和華所說的惡言惡行,極大地激怒了祂;以及他們像所多瑪人一樣公然犯罪,這將自取其禍(賽3:8-9)。然而,在所有這些之中,神的旨意是讓義人得知他們必得亨通,並說明其原因;而惡人必遭禍患,作為公義的報應(賽3:10-11)。百姓的錯誤與過失歸咎於他們幼稚柔弱的統治者(賽3:12)。因此,耶和華決意為祂的子民伸冤,與他們的長老和首領爭辯,因為他們剝削並吞噬了窮人(賽3:13-15)。特別是婦女,因其驕傲與奢華,她們的妝飾將被奪去,經文對此有詳細列舉(賽3:16-24)。本章最後預言,他們的勇士將在戰爭中死於刀劍,城市將淪為荒場(賽3:25-26)。
【第1節】因為看哪,主,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的這些稱謂,表達了祂的權能與權柄,旨在表明祂有能力執行祂所威脅要做的;而「看哪」一詞置於句首,是為了引起對即將說出的話語的注意:要從耶路撒冷和猶大奪去。這裡使用現在時態來指未來,因為這事必將發生在猶太人身上,無論是城裡還是鄉間;正如前一章(賽2:1-22)預言了反基督勢力在世界各國中將遭遇的事,這章則是預言羅馬人對猶太人的毀滅;那時將有可怕的饑荒,由「奪去糧食的杖,和飲水的杖,就是一切的糧食,和一切的飲水」所預示。糧食和飲水是人生命的杖與杖,維持並支持生命;在不順從的情況下,這百姓很早就被威脅要遭受饑荒,其措辭與此處非常相似(利26:26)。正如尼布甲尼撒圍攻耶路撒冷時曾有極其嚴重的饑荒(耶52:6),羅馬人圍攻耶路撒冷時也發生了極其可怕的饑荒,正如約瑟夫所記載,並由基督所預言(太24:7)。
【第2節】勇士和戰士。其含義是,這些人將在戰爭中死去,正如成千上萬的人所遭遇的;或者說,適合擔任軍隊將領的人將在此之前被死亡挪去,以至於他們將無人帶領軍隊出征迎敵。審判官和先知。將無人坐在審判席上,在民事事務中為百姓伸張正義,並裁決涉及生死的案件;也無人教導他們宗教事務,並向他們傳達神的旨意。在此之前,猶太人已處於羅馬的管轄之下,並有一位羅馬總督治理他們,他們沒有權力審判死刑案件,正如他們所暗示的(約18:31)。他們說 F26,在聖殿被毀前四十年,這權力就被奪走了;在耶路撒冷被羅馬人圍攻和攻陷之時及之前,他們中間沒有先知;因為雖然在基督教會中有先知,但在他們中間卻沒有;這表明這個預言不能理解為巴比倫之囚,因為那時有先知,如耶利米、以西結和但以理,而是指耶路撒冷被羅馬人毀滅。精明人和長老。他們有智慧,適合在困難事務中提供建議和忠告;但這些人將因饑荒或刀劍而被挪去。第一個詞有時用於貶義,指占卜者或算命者(申18:10-14)。猶太學者 F1 根據(箴16:10)將其解釋為君王;而事實上,他們在那時沒有君王,從那以後也一直沒有(何3:4)。
【第3節】五十夫長。半百夫長,就像(王下1:9-13)中的那樣。那時將遠遠沒有千夫長和百夫長,甚至連五十夫長都沒有。尊貴人。因出身、教養和行為,因財富和地位而受人尊敬;在百姓中擁有權力和權柄,並受他們喜愛和敬重的人。謀士。能夠在重要和困難事務中,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爭議中提供建議的人;這暗示著一切都將在沒有建議和謀劃,沒有智慧和判斷力的情況下進行,而是充滿騷亂和叛亂,正如這些時代的歷史所顯示的。猶太人 F2 將此解釋為懂得如何閏年和確定月份的人。巧匠。指任何金屬(金、銀、銅、鐵)或任何木材,以及任何手工和機械行業的巧匠;這些行業現在將被擱置,商店關閉,所有貿易和商業都被忽視和阻礙,部分原因是外部的圍攻,主要原因是他們內部的分裂和搶劫,以及在他們中間猖獗的狂熱分子和暴徒。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智慧的建築師」或「總建築師」;使徒保羅在(林前3:10)中也使用了相同的詞。能言的。指擁有學者之舌,能對困苦之人說合宜之話的人;或能在法庭上為受傷受壓迫者、寡婦和孤兒辯護的人。亞本·以斯拉將其解釋為善於馴蛇的人;能巧妙地施咒,如(詩58:5)所言;它可譯為「懂得咒術的人」 F3。七十士譯本譯為「明智的聽者」;當如此多有用之人從一個國家被奪去時,這個國家的處境是悲慘的。參(王下24:15)。
【第4節】我必使孩童作他們的君王。無論是年齡上還是理解力上,他們都是如此,或者行為像孩童;無論哪種情況,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對一個國家來說都是不幸的(傳10:16)。嬰孩必管轄他們。這與前文相同。他爾根譯為:
「軟弱者必管轄他們。」
【第5節】百姓必彼此相欺,各人受鄰舍的欺壓。由於沒有統治者,或統治者不稱職,沒有秩序可言,只是一片無政府狀態;於是各人隨心所欲,就像以色列沒有君王時一樣;各人闖入鄰舍家中,搶奪其財物;耶路撒冷在被圍攻時就是這種情況,到處都是強盜和掠奪者。孩童必向老人自傲。不尊重他們,也不尊敬他們,正如律法在(利19:32)中所要求的,反而對他們傲慢無禮;猶太人 F4 說,當大衛之子來臨時,就像現在一樣,年輕人將使老年人蒙羞,老年人將站在年輕人面前。卑賤人必向尊貴人自傲。出身卑微的人將起來反抗並侮辱那些出身名門望族、財富顯赫、地位崇高的人。
【第6節】人必拉住他的弟兄,就是他父家的人。指同一個國家、宗族和家庭的人;因為只有他們的弟兄,而不是外邦人,才可以治理他們(申17:15)。這裡的「拉住」可能不是指字面上的抓住他的身體、手或衣服,更不是使用任何強迫手段;儘管猶太人確實曾想強行抓住基督,祂是他們的弟兄,並想立祂為屬世的君王,但祂拒絕了,就像這裡所說的這個人一樣(約6:15)。更可能是指懇切的願望和請求,催促他,如下文所說:說,你有衣服,可以作我們的官長。也就是說,他有適合統治者或民事官員穿著的華美衣服,這在那個動盪的時代並非人人都有,有些人甚至幾乎沒有。讓這敗落歸你手下。也就是說,讓你的關心、職責和事務是振興這幾乎毀滅的城市和國家;讓你的手扶持它,支持並維護它。他爾根譯為:
「這權柄必歸你手下。」
【第7節】那日他必起誓。或「舉起」,即他的手 F5,這是起誓時的姿勢,因此如此翻譯;其含義是,他將立即給出答覆,並為鄭重確認而發誓,說:「我必不作醫治者」,或「捆綁者」;也就是說,他不能醫治國家所受的政治創傷,這些創傷是無法治癒的。參(賽1:6)。其含義是,他既不適合,也不能醫治國家病態的狀況,因為它已病入膏肓。他爾根譯為:
「我不適合作首領或統治者。」
【第8節】因為耶路撒冷敗落,猶大傾倒。這是拒絕治理他們的原因;他們已陷入如此敗落的境地,以至於沒有恢復的希望。他們傾倒敗落的原因是,他們的舌頭和行為與耶和華作對。與主耶穌基督作對,他們辱罵祂、誹謗祂為騙子、褻瀆者和煽動者;他們向祂吐唾沫、毆打祂、鞭打祂、並將祂釘在十字架上。惹動祂榮耀的眼目。祂的榮耀,在祂卑微的日子裡被一些人看見,如同父獨生子的榮耀;在祂升天之後,祂被加冕榮耀和尊貴:正如祂的眼目看見,耳朵聽見他們所有的褻瀆和邪惡;所以他們拒絕讓祂作王治理他們,祂就被激怒,帶著權能降臨在祂的國度裡,使祂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直到極點,毀滅了他們的國家、城市和聖殿。
【第9節】他們臉上的表情見證他們。翻譯為「表情」的詞只在此處使用。有些人將其源於 **נָכַר**(nakar,認識),在 Piel 和 Hiphil 語態中;並將其譯為「他們臉上的知識」 F6;也就是說,可以從他們的臉上得知的事;臉色常常顯示出內心的東西,心靈的殘酷性情,驕傲和虛榮,以及其中的不潔和淫蕩;我們的譯本與此相符,並得到迦勒底釋義的證實:
「他們在審判中臉上的知識見證他們;」
【第10節】你們要對義人說,他必得亨通。在最惡劣的時代,主總有一些義人,祂能夠並且確實將他們分別出來,並照顧他們;祂的旨意是讓祂的先知和僕人安慰他們,這些人似乎是這些話的對象,以免他們因對世界或整個國家所說的話,以及他們所看到即將降臨的災難而感到沮喪。當災難降臨國家時,在饑荒、戰爭或瘟疫時期,在任何苦難之下,在死亡之時,在審判之時,以及直到永恆,義人必得亨通,而且確實亨通;主對他們有最高的敬意;基督的義,使他們被稱為義,保護他們免受憤怒,並使他們有資格進入榮耀;他們現在蒙福,將來也必幸福。他爾根如此說:
「你們要對義人說,你們是有福的。」
【第11節】禍哉惡人!他必遭禍患。在今生和永恆,在公共災難時期,以及在護理的一切逆境中;他無神可求;臨到他的一切都是出於憤怒;死亡時他被驅逐在邪惡中;審判時他將被吩咐離開,作為被咒詛的,他的份將永遠在火湖中,與魔鬼和被定罪的靈魂同在。有些人 F12 將其譯為「禍哉惡人,惡」;或指那惡的,極其惡劣的,極大的罪人,如所多瑪人那樣,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13:13),這些人被比作他們(賽3:9)。他爾根如此說:
「禍哉不敬虔的人,他們的行為是邪惡的:」
【第12節】至於我的百姓,孩童是他們的欺壓者。或統治者;因為 **נָגַשׁ**(nagash)在衣索比亞語中意為君王:或「勒索者」,如(賽60:17)所言。君王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他們向臣民徵收貢物,有時以暴虐和壓迫的方式,因此得了欺壓者的名號。其含義與(賽3:4)相同。這些詞可以譯為「至於我的百姓,他們的每個官長都是孩童」 F14;不是指年齡,而是指理解力:婦女管轄他們,或「管轄他」 F15;要麼是管轄以色列百姓,如希爾卡努斯之前的亞歷山德拉,以及亞迪亞貝尼女王海倫娜;要麼是管轄他們的孩童官長,因為在那些時代,婦女對她們的丈夫,即猶大地的官長,有很大的影響力,如希羅底、百妮基和土西拉;或者可以理解為指那些軟弱、女性化、沉溺於享樂的男人。我的百姓啊,引導你們的。如果說前者是指他們的政治統治者,那麼後者則是指他們的教會領袖,他們應當引導他們走在宗教和真理的道路上。有些人將這些詞譯為「讚美你們的」,如他爾根;或「稱你們為有福的」,如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儘管他們犯下了最惡劣的罪行:使你們走錯路,或偏離神的誡命,並毀壞道路的途徑,藉著使他們偏離正道;藉著命令他們遵守長老的傳統;藉著奪走知識的鑰匙,不讓他們進入天國,或參與福音事工和聖禮;正如那些瞎子領路人,即文士和法利賽人所做的。
【第13節】耶和華起來辯論。為祂自己的緣故,或為祂的兒子辯論,對抗那些拒絕祂的猶太人,以及那些引導他們對祂產生惡意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並站立審判百姓。這兩種表達都顯示出憤慨和不滿;祂從祂的位上起來,站立為祂的事業辯護,並向一個邪惡和忘恩負義的百姓報復:這似乎是指神對猶太百姓,即以色列各支派的審判。
【第14節】耶和華必與他百姓的長老和首領一同進入審判。包括民事和宗教領袖;那些王子、祭司長和百姓的長老,他們聯合起來,一同商議對抗耶和華和祂的基督;不允許百姓聚集到祂那裡;尋求祂的性命,最終奪去了祂的性命。因為你們吞吃了葡萄園,或燒毀了它 F16;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在接下來的一章中被比作葡萄園;他爾根也說:
「你們壓迫了我的百姓;」
這些就是我們主所說的那些園戶,他們毆打被派去收取葡萄園果子的僕人,最終殺害了繼承人(太21:34-41)。窮人的掠物在你們家中。法利賽人吞噬寡婦的家產,並用他們的掠物填滿自己的家(太23:14)。
【第15節】你們是何意,竟將我的百姓打碎。使他們陷入極度貧困;他爾根如此說:
「你們為何使我的百姓貧困?」
【第16節】耶和華又說,因為錫安的女子們高傲。指統治者、王子或長老的妻子或女兒;她們「高傲」,喜歡顯得高大,因此伸長脖子,踮著腳走路;或者因驕傲而「被抬高」,這是她們姿態和妝飾中所有虛榮的根源。伸著脖子走路。或「喉嚨」;高傲地看著,高於他人,並輕蔑地看著他們;這是驕傲的標誌;參(詩75:5)。眼目傳情。要麼是向他人眨眼示意跟隨她們回家,正如金奇所解釋的;雅爾奇也認為這表達了她們的眼神,就像我們所說的,淫蕩的眼神;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眨眼」;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亦同,或指她們塗抹眼妝;他爾根如此說:
「她們塗抹眼妝走路,」
【第17節】所以主必使錫安女子的頭頂長瘡。這與她們高傲地抬頭,以及綁紮、編織和捲曲頭髮的行為相對立,因為現在她們的頭髮將因頭上的瘡或麻風病而脫落,或者必須剃掉。主必使她們的隱私顯露。武加大拉丁譯本將其譯為「她們的頭髮」,這是她們的榮耀(林前11:6)。他爾根譯為「主必奪去她們的榮耀」。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將其譯為「她們的性別」,即區分她們性別的部位;亞本·以斯拉和金奇對此作了解釋;沒有什麼比這更令人痛苦和難以忍受的了,比頭禿更糟糕,但在被擄者中卻很常見;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她們的服裝」:其含義是,她們將被剝去華麗的衣服,穿上破爛的衣裳,以至於她們的赤身露體將被看見。接下來列舉了具體的細節。
【第18節】那日,主必除掉她們腳上發響的鐲子。她們走路時發出響聲,如(賽3:16)所言;因為這個詞指的是「腳鐐」,在(箴7:22)中也是如此翻譯,它可能指腳上的一種裝飾,如金鏈,正如他勒目學者所說 F20,這些金鏈固定在雙腳上,引導她們的步態,防止她們邁出過大的步伐:或者,這可能指東方民族使用的腳部飾物;根據高魯斯(Golius)在該處的解釋,這些飾物是金片,一兩指寬,有時四指寬,戴在富裕家庭嬰兒的腳踝上;不是為了發出響聲,也不是為了引導她們的步態,而是為了裝飾,並將她們與較低階層的人區分開來。他爾根將其譯為「鞋子的裝飾」;這些飾物戴在鞋子綁帶的地方;在《他勒目》 F21 中,這個詞被解釋為 **קְרוּקְיָא**(krukyya,鞋子),其註釋解釋為木鞋: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是「她們衣服的裝飾」;彷彿這是接下來細節的總稱。髮網。頭部的裝飾,網狀的:這個詞在《密示拿》 F22 中用於指髮網的裝飾;正如他們的一位註釋者 F23 所說,這是在髮網上製作的圖案,用於裝飾;它戴在前額上,從一耳到另一耳;它是獨立製作的,因此可以取下,戴在另一個髮網上。在這些髮網下,她們編織頭髮;因此七十士譯本將這個詞譯為「編髮和捲髮」;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的含義也相同。月牙形的項鍊。這些不是頭飾,正如我們的譯本所暗示的;更不是鞋子的扣環、搭扣或帶子,呈半月形;羅馬元老院議員腳上戴的「月牙形飾物」(lunuloe),用來區分他們與平民;伊萬德和阿卡迪亞人也使用,以表明他們源於月亮;羅馬貴族也沿襲此習俗;有些人說 F24 他們將其戴在腳下,參(啟12:1);但這些是戴在脖子上的飾物,就像在米甸王和他們的駱駝脖子上發現的那些(士8:21,士8:26),那裡使用的詞與此處相同;它們不過是手鐲、項鍊或金鏈,呈月亮形狀;這個詞在《他勒目》 F25 中被譯為 **עֲנָקִים**(anakim,鏈子)。另參腳註 F26。
【第19節】項鍊。根據金奇和拉比利未·本·革順對(士8:26)的注釋,這些是滴瓶,或金製容器,裡面裝有乳香或香膏;金奇在此處說,這些是裝有香膏的容器,婦女將其掛在脖子上;不過,他指出,有些人將其解釋為由小塊珍珠製成的鏈子;因此純珍珠在阿拉伯語中被稱為 **נַטְלָא**(natla);雅爾奇也將這個詞譯為「鏈子」;它們之所以得此名,是因為它們掛在脖子上,垂到胸前,形狀像鑽孔串起來的寶石:手鐲。根據他爾根,是手腕上的手鐲;就像亞伯拉罕的僕人送給利百加的(創24:22):面紗。這些是遮蓋整個臉部,只露出眼睛的面紗,我們稱之為面具:據說 F1 阿拉伯婦女外出時戴著 **רְעָלוֹת**(re'alot);巴特諾拉解釋說,她們頭上戴著面紗,遮蓋整個臉部,只露出眼睛;儘管邁蒙尼德將其解釋為阿拉伯婦女外出時佩戴的小鈴鐺;他爾根在此處將這個詞解釋為「婦女的面紗」;儘管有些人認為這僅指面紗上的「亮片」,因其顫動而得名。
【第20節】頭巾。這個詞有時用於指男子的頭飾(結24:17,結24:23),甚至用於祭司的頭巾(出39:28;結44:18)。他爾根將這個詞譯為「冠冕」;猶太婦女頭上戴著金冠,形狀像耶路撒冷城,她們在安息日不得戴著外出 F2:腳鍊。他爾根也如此說:
「腳上的鏈子或手鐲;」
【第21節】戒指。戴在手指上,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鼻環。與額頭或鼻子上的珠寶相同(結16:12);不是掛在鼻子上,而是固定在額頭上,垂到鼻子上,參(創24:22);(箴11:22)中也有此暗示。儘管奧古斯丁說,毛里塔尼亞婦女有將珠寶戴在鼻子上的習俗;旅行者證實,波斯、阿拉伯和其他國家至今仍保留此習俗。
【第22節】可更換的衣服。隨時穿脫的;金奇說這些是美麗的衣服,因此與污穢的衣服相對(亞3:3,亞3:4;士14:12,士14:19)。外袍。或「斗篷」,如他爾根所言;雅爾奇將這個詞譯為「床單」,或床罩,如掛毯、地毯、被子,這些都用紫色編織;因此七十士譯本使用具有這種含義的詞來表達:頭巾。根據雅爾奇,這些是「毛巾」或亞麻布,她們用來擦手;但根據金奇,這些是婦女用來遮蓋自己的「面紗」;這個詞在(得3:15)中也是如此翻譯;在其他地方 F4 他觀察到,有些人將其解釋為「手套」;有些人認為是指「圍裙」:我們的英文詞「wimples」來自荷蘭語「wimpel」,指一種頭巾,或修女用來遮蓋頸部和胸部的褶皺亞麻布;這個詞也用於指旗幟或飄帶:髮夾。她們用來分髮、捲髮並保持髮型的工具:根據金奇,這些是「錢包」;而用絲綢、金銀編織的錢包,很適合算作婦女的飾物;這個詞在(王下5:23)中被譯為「袋子」;有些人認為是指針線盒;他爾根用來解釋它的詞似乎是指「鉤子」或「扣子」,婦女用來扣緊衣服,使其緊貼身體。
【第23節】鏡子。她們用來打扮的鏡子,參(出38:8);金奇也如此解釋這個詞;但在其他地方 F5 他說,它指的是薄紗衣服,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肉體透過它們可見,因為它們極其薄;七十士譯本的翻譯支持這種解釋,它將其譯為 **τὰ διαφανῆ Λακωνικά**(ta diaphanē Lakōnika),指斯巴達人所穿的衣服,這些衣服非常薄而透明,以至於赤裸的身體可以透過它們看見:細麻布。她們的許多衣服和飾物都是用細麻布製成的,特別是她們用來遮蓋自己的面紗,正如雅爾奇所觀察到的:頭巾。這個詞用於指頭飾和冠
**她的城門必悲傷哀號**:這意味著城門被徹底摧毀,或者沒有人從中經過,指的是耶路撒冷城的城門。**她必淒涼**:沒有居民,完全空虛,人煙稀少;被夷為平地,她的兒女也在她裡面(路加福音19:44)。**坐在地上**:與地面齊平,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這暗指哀悼者的姿態(約伯記2:13;耶利米哀歌1:1;耶利米哀歌2:9-10)。我們的同胞格雷戈里先生F11認為,羅馬皇帝維斯帕先攻佔猶大後,其錢幣背面所鑄的圖案——一個婦人坐在地上,背靠棕櫚樹,上面刻著「猶大被俘」的銘文——是根據這段預言設計的;他認為約瑟夫這位當時在他宮廷裡的猶太人幫助他完成了這個設計。這整個預言的應驗,並非如雅爾奇所暗示的巴比倫之囚,更不是如金奇和阿巴巴內爾所假設的亞哈斯時代,而是在羅馬人摧毀耶路撒冷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