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何西阿書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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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書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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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旨在揭露以色列和猶大的罪惡,並宣告神將因此降罰於他們。以色列各階層的人都被召喚,要他們留意對他們的指控和判決(何5:1)。所提出的指控是:他們犯了罪,引誘人去獻偶像祭牲,儘管他們已受到足夠的責備和管教(何5:1-2);他們犯了肉體和屬靈的淫亂,因此被玷污,而這一切都為耶和華所深知(何5:3);他們頑固不化,不肯悔改,這是由於他們裡面有不潔之靈的影響,以及他們缺乏對神的認識(何5:4);他們公然的驕傲,這驕傲顯而易見,因此他們陷入災難,猶大也與他們一同受苦,他們所有的祭物都無法使他們在神面前蒙恩,因為神已從他們中間收回自己(何5:5-6);他們也因屬靈的淫亂和生下私生子而背叛耶和華(何5:7)。接著,預言了他們的懲罰,要藉著號角聲向他們發出警告,如同戰爭警報,或呼喚哀悼(何5:8);因為以法蓮將成為荒場,這已在各支派中宣告(何5:9);耶和華的烈怒將大量傾倒在猶大的首領身上,他們是極其邪惡的人(何5:10);以法蓮將被神的審判壓迫和擊碎,神對他們而言如同蛀蟲,對猶大而言如同腐爛,因為他們隨從人的誡命(何5:11-12);更令人惱怒的是,當他們意識到自己的災難和困境時,他們不向耶和華尋求幫助,卻向那些不能幫助他們的人求助;因此,神威脅要像吞噬的獅子一樣對待他們(何5:13-14);然而,本章最後以一個應許作結,即在耶和華以憤怒的方式對待他們之後,這些人將會歸正(何5:15)。

【第1節】

你們要聽這話,祭司啊!
儘管他們是拜偶像的祭司,自稱祭司,也被他人視為祭司,但他們並非利未支派,而是耶羅波安所立的祭司或其繼承者;也可能有一些亞倫家族和利未支派的人留在以色列的城市中,並參與當時的偶像崇拜。有些人將此譯為「首領」F3,這個詞同時具有這兩種含義:**以色列家啊,你們要留心!**
這不是指猶大國,如金奇所言,因為本章明顯將其與以色列區分開來;也不是指公會,亞本以斯拉似乎傾向此意;而是指十個支派,整個以色列國,其中的平民百姓:**王家啊,你們要側耳而聽!**
指以色列王家,此時的王被認為是米拿現;王室成員、王子和所有屬於王宮的人;所有各級官員,無論是祭司還是君王,無論高低貴賤,都被召喚來聽將要說的話,包括他們的罪和懲罰:**因為審判是針對你們的。**
這可以理解為:要認識並行公義正直之事;祭司有責任認識並教導神的審判,教導百姓認識神的審判、律例和律法;君王有責任執行人間的審判,按照神的律法和國家的律法行公義和判斷;百姓有責任聽從這兩者。因此他爾根說:

「難道你們不『應當』認識審判嗎?」

【第2節】

**悖逆的人深陷於殺戮之中。**
這些悖逆的人是指君王、祭司和百姓,他們已從對神的真實敬拜和道路轉向偶像崇拜。他們設計了深奧的計謀,採取了狡猾的方法,如同獵人一般;他們伏在地上,佈置陷阱和網羅,觀察落入其中的獵物,並將其捕獲,他們巧妙地誘騙獵物,此處即是此意;這要麼是為了殺害那些不願順從他們錯誤敬拜的人;要麼更是為了大量獻上被宰殺的牲畜,並以極大的虔誠和宗教外表獻祭,藉此欺騙、引誘和誘惑單純和不警惕的靈魂;因此他爾根說:

「他們大量獻祭給偶像。」

【第3節】

**我認識以法蓮,以色列也不能向我隱藏。**
儘管他們可能向人隱藏他們的計謀,並深謀遠慮地向耶和華隱藏他們的籌劃,為他們所行的事提出冠冕堂皇的藉口,並裝作虔誠;然而神,祂認識所有的人和他們的心,是不能被欺騙的;祂不按外貌判斷;萬事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也沒有人能向祂隱藏自己;祂認識他們的人、意圖和設計,以及他們的行為。金奇將以法蓮解釋為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他屬於那個支派;其他人則將其解釋為支派本身,而以色列則指其他九個支派;還有人將以法蓮視為十個支派,以色列視為兩個支派:但最好將以法蓮和以色列理解為同一群人,即十個支派;耶和華認識他們的行為,正如他爾根所解釋的,特別是接下來的內容:**因為現在,以法蓮啊,你行淫亂;**
這包括肉體和屬靈的淫亂,這兩者經常同時發生,如前一章所觀察到的:耶和華知道他們肉體的淫亂,無論多麼隱秘地犯下,也知道他們屬靈的淫亂或偶像崇拜,儘管他們以各種冠冕堂皇的藉口聲稱敬拜祂;這對祂來說是可憎的,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玷污:**以色列被玷污了。**
被同樣的罪玷污了;因為所有的罪都具有玷污的性質,尤其是所提到的那些罪,它們玷污身體和靈魂,使人在神眼中變得可憎和可厭。

【第4節】

**他們不肯修正自己的行為,歸向他們的神。**
要麼是指他們的惡行;他們不肯離棄,正如他爾根和拉比雅基所說的F7;他們不肯離棄他們的惡道和惡俗,他們的淫亂和偶像崇拜;這對於悔改和真正歸向神是必要的,儘管他們曾宣稱祂是他們的神,但他們卻如此嚴重地偏離了祂:要麼是指他們的善行;他們不願行善,而善行是悔改和歸正的引導步驟,或是悔改和歸正的果實和證據:他們無意悔改自己的罪,轉離罪惡歸向主;他們對這些事毫無思想、毫無關心、毫無顧慮,反而頑固地堅持他們的罪和不悔改:他們的意志被嚴重敗壞和腐蝕;他們的心剛硬、悖逆、頑固;他們對善事毫無意願:**因為淫亂的靈在他們中間;**
一個不潔的靈,驅使他們去犯肉體和屬靈的淫亂;他們心思的偏向和傾向就是如此,這使他們做出這些惡行;錯誤的靈,使他們犯錯,正如他爾根和金奇所說的;假先知口中的謊言之靈,鼓勵他們這樣做;甚至撒旦自己,那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靈:**他們不認識耶和華;**
對神、祂的本性、屬性、旨意、話語和敬拜的無知,是他們偶像崇拜和其他罪惡的原因;見(何西阿書4:1);而這是一種故意的、刻意的無知;他們不認識,也不願明白:他們拒絕認識神,也拒絕認識神的途徑;因此他爾根說:

「他們不向耶和華尋求教導(或教義)。」

【第5節】

**以色列的驕傲當面指證他。**
或者說,「將當面回答他」F8;這會反駁他,定他的罪,使他蒙羞;他心中的驕傲,他臉上的驕傲,以及在他所有行為中顯露出來的驕傲,這一切都顯而易見,將會當面指責他,使他困惑;甚至他以驕傲自大、藐視神和祂律法的方式所做的一切罪惡行為,都將當面襲擊他,使他充滿恐懼和驚駭。他爾根說:

「以色列的榮耀將被貶低,他們將親眼看見。」

【第6節】

**他們必牽著羊群牛群去尋求耶和華。**
這不僅指猶大和便雅憫兩個支派,金奇、亞本以斯拉和亞巴比內爾將此話語限制於此;也指以色列的十個支派,他們在困境中,看到毀滅臨近時,將尋求耶和華;向祂尋求幫助以對抗敵人,並尋求赦免他們的罪;尋求祂的面和恩惠,並藉著獻上大量的祭物,從他們的羊群和牛群中取出,以平息祂的怒氣;數量之多,彷彿他們將所有的羊群和牛群都帶來了;但這並非出於對罪的真正悔改,也不是出於對偉大祭物的信心,而合宜地獻上的律法祭物,正是預表了這偉大祭物。金奇將此歸於約西亞時代;但由於它同時涉及以色列和猶大,似乎是指在他們兩者毀滅之前的一段時間:**但他們必尋不見祂;**
他們將尋不見恩典和憐憫;祂不會對他們施恩,不會給予他們任何幫助,反而會將他們交給徹底的毀滅和滅亡;正如祂在亞述人擄掠時對待以色列,在巴比倫人擄掠時對待猶大一樣:**祂已從他們中間收回自己;**
耶和華的榮耀已離開他們;祂的舍吉拿(Shechinah),或說神聖的威嚴,正如他爾根所說的,因他們的偶像崇拜和其他罪惡而從他們中間挪去;他們沒有在祂可尋見之處和可尋見之時尋求祂;因此,當他們尋求祂時,卻尋不見,因為祂因他們的罪孽而被激怒,已從他們中間收回了祂的同在。

【第7節】

**他們背叛耶和華,**
這正是祂離開他們的原因;正如一個婦人對丈夫不忠,犯了姦淫,就是背叛丈夫;同樣,以色列和猶大藉著偶像崇拜背叛了耶和華,祂在聖約中與他們建立了夫妻關係;**因為他們生了私生子;**
要麼是指與外邦婦人,即他們所娶的拜偶像的外邦人所生的孩子,他爾根、拉比雅基和金奇皆持此說;要麼更可能是指他們的親生子女,儘管父母都是以色列人或猶太人,但由於他們被父母以拜偶像的方式撫養,並在父母所犯的罪惡中長大,因此被稱為耶和華的私生子,與祂和祂的敬拜疏遠,並被視為如此而生:**現在一個月必吞滅他們和他們的產業;**
猶太人將此按字面理解為亞筆月,耶路撒冷被毀滅的時期,拉比雅基和拉比耶書亞在亞本以斯拉和本米勒克中皆持此說;或者是指塔模斯月,城牆被攻破,以及亞筆月,城被毀滅,如金奇所說;或者更可能是指,金奇也提到的一種解釋,它表示一段短暫的時間,在毀滅來臨之前只有很短的時間;並將其與(撒迦利亞書11:8)作比較;儘管根據他爾根,這應理解為每個月;因此表示持續不斷的荒涼,直到他們完全被毀滅;但其他人似乎更好地將其解釋為他們的新月節,或每個月的第一天,他們以宗教方式遵守,獻上祭物並依賴於此;但這不僅對他們毫無益處,反而會轉而對付他們;並且,由於他們在這些日子所犯的偶像崇拜,耶和華將憎惡他們,並因此毀滅他們;甚至他們的農場、田地和葡萄園,這些都是他們的產業和繼承物;見(以賽亞書1:13-14);除非這更應理解為那些日子為平息耶和華而獻祭的牲畜的肢體;這不僅不能平息祂,反而會激起祂更大的怒氣,並殺戮他們。

【第8節】

**你們要在基比亞吹角,在拉瑪吹號!**
如同戰爭警報,預告敵人已近,即將入侵以色列和猶大兩國,並帶來毀滅;根據他爾根,這些話是對先知們說的:

「你們這些先知啊,要像號角一樣揚聲!」

【第9節】

**以法蓮在責罰之日必成為荒場。**
十個支派的國家將被荒廢,其居民將被毀滅,要麼被刀劍、飢荒、瘟疫,其餘的被擄掠,正如他們被撒縵以色所擄掠一樣;這就是耶和華責罰和管教他們的日子:或者說,正如他爾根所說,是他們罪惡的報應之日,當耶和華懲罰他們時;這就是吹號角的目的,為了預告,或為了呼喚為此哀悼:**在以色列的支派中,我已宣告那必將成就的事。**
這荒涼之事已由先知們預言,並在以色列所有支派中宣告,作為必將發生的事;因此他們不能以無知為藉口,或說他們沒有得到通知,否則他們就會悔改他們的罪。他爾根說:

「在以色列的支派中,我已宣告律法。」

【第10節】

**猶大的首領如同挪移地界的人,**
挪移地界是違反律法的(申命記19:14);這在所有國家中一直被視為滔天大罪,只有那些不顧是非對錯的人才會暗中行此惡事;猶大的君王、首領和貴族就是這樣的人;他們暗中犯下最嚴重的罪惡,甚至沉溺於他們卑劣的慾望,無法受到任何約束。此處所用的「**כּ**」(kaph)字,根據金奇和本米勒克,並非表示相似,而是表示確定;那麼其含義就是,猶大的首領確實挪移了地界;要麼按字面意義,他們以武力強佔了鄰居的財產和繼承地;要麼按比喻意義,他們突破了所有的界限和限制,違背了神和人的律法,無法受到任何約束:**因此,我必將我的忿怒傾倒在他們身上,如同水一般;**
大量傾倒,其勢不可擋,必將徹底毀滅;如同洪水氾濫,沖破堤岸,席捲一切;又如同洪水降臨大地,沖走了不敬虔的世界;同樣,神的忿怒將從天上傾倒在這些首領身上,毫無節制,超越一切界限,正是對他們挪移鄰居地界或違背神律法的公正報應:這應驗在亞哈斯時代,當時亞蘭王利汛和以色列王比加,以及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都大大苦待猶大(歷代志下28:1-27);或者在巴比倫被擄時期。

【第11節】

**以法蓮受欺壓,在審判中被擊碎。**
這裡先知再次回到十個支派,他們受欺壓,被擊碎,要麼是因他們自己的審判,如他爾根所說;因他們君王的暴政,以及他們法官的不公,這些法官只顧不義之財;要麼是因他們敵人的審判,即亞述人對他們施加的稅收,對他們造成的破壞,以及最終他們被擄掠;要麼是因神對他們的審判;因為敵人所做的一切都是經祂允許,並按照祂的旨意:**因為他甘心樂意地隨從誡命;**
不是隨從神的誡命,而是隨從人的誡命,如亞本以斯拉所說;或者隨從巴力先知的誡命,如拉比雅基所說;或者隨從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誡命,如金奇所說,即敬拜他在但和伯特利所設立的金牛犢。

【第12節】

**因此,我必對以法蓮如蛀蟲,對猶大家如腐爛。**
蛀蟲會蛀蝕衣物,悄無聲息地滲入其中,暗中吞噬,逐漸緩慢地將其耗盡;但最終會徹底毀壞,使其毫無用處:這可能象徵著撒迦利亞、沙龍、米拿現、比加轄和比加統治時期,十個支派所遭遇的各種事件,這些事件暗中且逐漸地削弱了他們;以及在何細亞時代,他們被撒縵以色徹底毀滅:**對猶大家如腐爛;**
如同骨中的腐爛(箴言12:4),這是無法根除或治癒的;或者如同蛀蟲蛀蝕木頭,如拉比雅基所解釋的;它會鑽入樹木的核心,將其蛀空:因此,耶和華威脅猶大家,即兩個支派,將會逐漸但徹底地毀滅他們。

【第13節】

**以法蓮看見自己的病,猶大看見自己的傷。**
他們的國家處於病態,非常虛弱、無力、搖搖欲墜,瀕臨毀滅;見(以賽亞書1:6);**那時以法蓮就往亞述去,差人去見雅雷布王;**
也就是說,十個支派,或他們的君王,去會見亞述王;而猶大兩個支派,或他們的君王,差遣使者去見雅雷布王;這種解釋與前一句的語序相連,似乎是必要的:我們應將亞述人和雅雷布王理解為同一人,這從接下來的話語「他卻不能醫治」中可以看出,如果他們是不同的人,就會說「他們卻不能醫治」;這裡指的是亞述王,他也被稱為雅雷布王,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雅雷布地的王F14;見(何西阿書10:6);因為這似乎不是亞述王本人的名字;儘管普勒、提革拉毘列色或撒縵以色可能有多個名字,無論指的是誰;但更可能是亞述某地的名字,如亞本以斯拉、金奇和本米勒克所說,國家可能因此得名;儘管他爾根認為這不是人名或地名,而是一個稱謂,解釋為:

「並差遣使者去見那將來為他們報仇的王;」

【第14節】

**因為我必向以法蓮如獅子,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
因他們上述行為,即尋求他人幫助而非尋求祂,激怒了祂,祂威脅要以更公開、更嚴厲的方式懲罰他們;不僅對他們如蛀蟲和腐爛,更要如獅子和少壯獅子,這些生物強壯兇猛,吞噬所有落入其手之物,無人能從其手中解救:耶和華藉著亞述人和巴比倫人對以色列和猶大都是如此;前者被比作吞噬以色列的獅子;後者被比作折斷猶大骨頭的少壯獅子;見(耶利米書50:17);最後,藉著羅馬人,特別是對猶大:**我,我必撕裂而去;**
如同獅子撕裂所捕獲的獵物,然後離去,留下被撕裂的獵物,因為牠已滿足;牠不懼怕被追趕,也不懼怕因所做之事而受到報復;同樣,耶和華將毀滅以色列和猶大,並將他們留在毀滅的狀態中,無人能起來為他們伸冤。這裡「我」字重複,以表達其確定性:**我必奪去,無人能救。**
如同獅子飽食獵物後,將其餘部分帶回巢穴,無人敢來奪走;同樣,耶和華表明,那些未被敵人刀劍、飢荒或瘟疫滅絕的以色列和猶大人,將被擄掠,無人能將他們帶回,直到祂喜悅為止:在神的忿怒和不悅之下,在這種撕裂、毀壞和苦難的境況中,他們現在仍處於其中,並將持續下去,直到他們歸正之時。

【第15節】

**我必回到我的地方去。**
離開以色列和猶大的國家,在那裡祂曾賜予祂的恩典和屬靈同在給祂的百姓,看顧他們,關心他們,並賜予他們許多恩惠,然後升到天上,祂更榮耀的同在之處,正如他爾根、拉比雅基和金奇所解釋的;在那裡,祂彷彿將自己關閉起來,特別是針對這些百姓,彷彿祂不再思念他們,也不再關心他們:這應以符合神無所不在的意義來理解:**直到他們承認自己的過犯,尋求我的面。**
直到以色列人承認他們的偶像崇拜,猶太人承認他們不信和拒絕彌賽亞,以及所有其他的罪;直到他們真誠地承認自己有罪,或認識並承認他們犯了罪,正如他爾根所說;然後謙卑地尋求神的面和恩惠,尋求祂赦免他們的罪,並蒙祂悅納:**他們在患難中必懇切尋求我。**
在清晨,及早,懇切地尋求;這患難可以理解為亞述和巴比倫的擄掠;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他們現今患難的末期,那時他們將意識到自己的罪,承認罪,仰望他們所刺的那位,哀哭,並從祂那裡尋求赦免、公義和救恩;這樣,全以色列都將得救,這正是預言他們歸正的。

【腳註】
F3 ( Mynhkh ) "significat sacerdotes et principes", vid. 2 Sam. viii. 18. "Sacerdotes ac domum regis", i.e. "regem cum principibus et aulicis", Liveleus. **Mynhkh**(ha-kohanim)「意指祭司和首領」,見撒母耳記下8:18。「祭司和王家」,即「王與首領和朝臣」,利維勒斯。
F4 Hist. Heb. l. 4. c. 25. p. 635. 《希伯來歷史》第四卷第25章第635頁。
F5 De Bello Jud. l. 4. c. 1. sect. 9. 《猶太戰記》第四卷第1章第9節。
F6 Jarchi ex Tanehuma, Abendana ex Midrash. 拉比雅基引自《塔內胡瑪》,亞本達拿引自《米大示》。
F7 So R. Sol. Urbin. fol. 68. 2. 拉比所羅門·烏爾賓諾斯《聖經注釋》第68頁第2欄。
F8 ( wynpb hne ) "respondebit", Montanus, Zanchius, Tarnovius, Rivet, Schmidt; "respondit", Cocceius. **wynpb hne**(ya'aneh befanav)「將回答」,蒙塔努斯、贊奇烏斯、塔爾諾維烏斯、里維特、施密特;「回答了」,科克修斯。
F9 calls Gabathsaoule, and interprets it the hill of Saul, and says it was distant from Jerusalem about four miles; though elsewhere F11 he represents it as but two and a half miles; perhaps in the latter place there is a corruption in the number; for, according to Jerom, it was near Ramah, which was seven miles from Jerusalem; he says it is called also "Gibeah of Benjamin", ( 1 Samuel 13:2 ) ; because it was in that tribe, as was also Ramah; which, according to Eusebius F12 , was six miles from Jerusalem; these were near to each other; see ( Judges 19:13 ) ; so that the calamity threatened is what respects the two tribes: cry aloud [at] Bethaven ; the same with Bethel, or a place near unto it, in the tribe of Benjamin, or on the borders of Ephraim; see ( Hosea 4:15 ) . According to the above writer F13 , it lay about twelve miles from Jerusalem; in the way to Sichem; and being upon the borders both of Benjamin and Ephraim, it sometimes belonged to Israel, and sometimes to Judah; see ( 2 Chronicles 13:19 ) ; and seeing, as Jerom observes, that Benjamin was at the back of it (for where the tribe of Benjamin ended, not far in the tribe of Ephraim, according to him, was this city built), it therefore very beautifully follows, after thee, O Benjamin ; that is, either the enemy is after thee, O Benjamin, is just at hand, ready to fall upon thee, and destroy thee, as Jarchi, Kimchi, and Ben Melech; or rather, after the trumpet is blown in Gibeah and Ramah, cities which belonged to Benjamin, let it he blown, either in Bethaven, on the borders of Benjamin and Ephraim; or let it be blown in the tribe of Judah, so that all the twelve tribes may have notice, and prepare for what is coming upon them. 也就是說,要麼敵人就在你後面,便雅憫啊,就在眼前,準備好要攻擊你,毀滅你,正如拉比雅基、金奇和本米勒克所說的;要麼更可能是,在基比亞和拉瑪(屬於便雅憫的城市)吹響號角之後,讓它在伯亞文(便雅憫和以法蓮的邊界)吹響;或者讓它在猶大支派吹響,這樣所有十二個支派都可以得到通知,並為即將來臨的事情做好準備。
F10 Antiqu. l. 5. c. 2. sect. 8. 《古代史》第五卷第2章第8節。
F11 Apud Reland Palestina Illustrata, l. 3. tom. 2. p. 963. 載於雷蘭德《巴勒斯坦圖解》第三卷第二冊第963頁。
F12 Apud Reland. ib. p. 637. 載於雷蘭德《巴勒斯坦圖解》同上第637頁。
F14 ( bry Klm la ) "ad regem", Jarchi, Zanchius, Liveleus, Drusius; so Luther in Tarnovius. **bry Klm la**(el melech yareb)「去見王」,拉比雅基、贊奇烏斯、利維勒斯、德魯修斯;路德在塔爾諾維烏斯中亦同。
F15 ( bry ) "altorem", V. L. "qui eum vindicaret", Tigurine version; "propugnaturum", Junius & Tremellius; "qui litigaret", Piscator. **bry**(yareb)「報仇者」,武加大譯本;「為他伸冤者」,提古利努譯本;「捍衛者」,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爭訟者」,皮斯卡托。
F16 Onomast. Sacr. p. 219. 《聖經地名詞典》第219頁。
F17 Ebr. Comment. p. 780. 《希伯來語注釋》第780頁。
F18 Onomast. Sacr. p. 430. 《聖經地名詞典》第4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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