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何西阿書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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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書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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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先知奉命去愛一個被朋友所愛卻是淫婦的女人,藉此比喻表達神對以色列的愛,以及以色列對神的不忠(何3:1)。先知執行了這命令,買下她並與她立約,這預示了以色列民被擄、為奴、卑微、低賤的景況(何3:2-3)。這景況被解釋為他們長期缺乏民事和宗教政府(何3:4)。本章最後以預言和應許作結,預示他們在末後的日子將歸信基督(何3:5)。

【第1節】

耶和華又對我說:

「又」這個字應與此句而非下一句連接;這表明這是一個新的異象、預言或比喻,儘管它涉及相同的人和事:

「你去愛一個被朋友所愛卻是淫婦的女人」:這不是先知的妻子歌篾,而是另一個虛構的人物;她被愛,要麼是被她自己的丈夫所愛,如《他爾根》和雅爾奇所說,儘管她對他不貞不忠;要麼是被另一個男人所愛,如亞本以斯拉所說,這個男人對她非常尊敬,追求她,或許已經與她訂婚,但尚未完成婚禮;儘管她是個妓女,他卻深愛她,無法將感情從她身上移開,反而對她念念不忘;要麼是被先知所愛,如金奇所釋義的:

「你當愛她,並作她的朋友」;保護和捍衛她,就像妓女通常會有一個特定的朋友,她們以他的名字稱呼,並作為她們的掩護。其意義是,先知要去以色列民那裡,向他們傳達這個比喻,闡明他們的景況、他們對神的行為,以及神對他們的大愛,儘管他們如此卑劣和忘恩負義;這就像一個女人,無論是已婚或已訂婚,或是有一個丈夫或追求者深愛著她,儘管她犯了不潔的罪,並持續犯錯,他卻不願離開她;《他爾根》如此表達:

「你去,向以色列家傳達一個預言,他們就像一個被丈夫所愛的女人;儘管她對他行淫,他卻如此愛她,不願休棄她。」

「正如耶和華愛以色列人一樣」:或者說,耶和華對他們的愛就是如此;因為儘管他們犯了偶像崇拜、放縱和其他不道德的行為,他仍然愛他們,並為他們制定了恩典和良善的計畫。因此,儘管神不愛罪人本身;但他愛他們,即使他們是罪人,並且當他們是罪人時也愛他們;這從他揀選他們、與他們立約、基督為他們這些罪人而死、以及他使那些死在過犯和罪惡中的人活過來,都顯明出來:

「他們卻偏向別神」:或者說,「儘管他們偏向別神」F3;他們仰望並敬拜這些神,向它們禱告,信靠它們,並期望從它們那裡得到好處:

「又愛葡萄餅」:或者說「葡萄桶」F4;或用葡萄製成的酒;或葡萄乾塊,用葡萄和其他東西製成的餅或甜點,如《七十士譯本》所說;這可能指十個支派的醉酒和放縱;參賽28:1。金奇說,他們愛世俗的享樂,而不愛神的律法和誡命;或者指他們在偶像廟宇中舉行的宴席,他們喜歡美食和美酒,這使他們更喜歡偶像崇拜,因為這些東西;參出32:6。因為異教徒在獻祭時常常暴飲暴食:因此哲學家第歐根尼F5對那些為健康向神獻祭,卻在獻祭時暴飲暴食損害健康的人非常生氣。

【第2節】

所以我用十五舍客勒銀子,又用一賀梅珥大麥,和一賀梅珥半大麥買了她。

或者說,「十五舍客勒」,約合我們的一英鎊十七先令六便士,按一舍客勒二先令六便士計算;儘管有些人認為只有二先令四便士;這只是奴隸價格的一半(出21:32),暗指男人在結婚時通常給予女人的聘禮;參撒上18:25。這裡使用的詞有「挖掘」的意思;因此《武加大拉丁譯本》將其譯為「我挖掘了她」;支持和捍衛此譯法的人認為它指的是挖掘或刺穿選擇與主人同住的奴隸的耳朵(出21:6);但這個詞在創1:5和申2:6中用於「購買」的意思;所以雅爾奇說它有「買賣」或「交易」的意思;他觀察到在海邊,他們稱「**הִרְכָּה**」(hirkah,購買)為「**הִרְכָּה**」(hirek)。或許《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譯本》將這個詞譯為「租用」更為恰當;在阿拉伯語中,「**כָּרָא**」(cara)意為「租用」;徒28:30中也如此使用。正如特維諾先生F6所觀察到的,土耳其人稱出租牲畜的人為「moucre」或「moukir」,這來自阿拉伯語「kira」,他說,意為出租或租用;這裡用來指妓女很恰當。猶太人對這十五舍客勒銀子有許多奇思妙想。《他爾根》和雅爾奇的《佩西克塔》認為它們指的是尼散月十五日,以色列人從埃及被贖出來的日子;根據亞本以斯拉,它們指從羅波安到被擄的猶大十五位君王,將約西亞的兒子們算作一個,因為他們是兄弟;根據金奇的其他說法,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以及十二支派;根據亞巴比內爾,指預言救贖的十五位先知:「又用一賀梅珥大麥,和一賀梅珥半大麥」;一「賀梅珥」有十「伊法」,一「勒特克」或「半賀梅珥」有五「伊法」,或這麼多蒲式耳,這些加起來是十五:再次,根據撒底亞,它們指摩西、亞倫和米利暗,以及十二支派;根據亞本以斯拉,指猶大和耶路撒冷王國中大祭司的數目,一賀梅珥有三十細亞,半賀梅珥有十五細亞,總共四十五;但根據金奇的其他說法,這些指以色列人出埃及到領受律法之間的四十五天:但撇開這些奇想不談,所給的舍客勒數目很低,顯示了對她的估價;而大麥是最粗糙的穀物,用它做成的麵包是最差的,是窮人吃的;這可能表達了以色列民從被擄到歸信基督期間被擄、為奴、卑微、低賤的景況,正如後面更詳細的解釋。

【第2節】

這就像新郎從洞房出來

他的新婚洞房,以利亞對此寫道F25:

「又像勇士歡然奔路」;他在此展現他的準備、速度和力量;這表示太陽在運行其軌道時的迅速,以及它在不斷運動中的不知疲倦;儘管它已經運行了數千年,但每天早晨都以同樣的歡樂升起,追逐其軌道,從不疲倦:所有這些都可能指向福音事奉者的準備就緒,他們迅速地來回奔跑,以及他們完成事奉過程的力量,在其中,基督,公義的日頭,以如此榮耀的方式被彰顯。

【第3節】

我對她說

買下或租用她之後;這是他與她所立的約或協議:「你當為我獨居多日」;獨自住在某個僻靜和隔離的地方,不與任何人,特別是男人交往;像一個失去丈夫的寡婦一樣生活,因此長時間等待,直到先知認為合適將她帶到他的家和床:「不可行淫,也不可歸別人為妻」;既不可像她以前對待情人那樣賣淫,也不可嫁給別人,而要保持貞潔和單身:「我向你也必如此」;為你等待,不娶別的妻子;或者在對你的行為進行適當的考驗和充分的證明之後,我將成為你的丈夫:《他爾根》如此釋義:

「先知啊,你對她說,以色列會眾啊,你們的罪是你們被擄多日的原因;你們當歸向我的敬拜,不可犯錯,也不可事奉偶像,我甚至會憐憫你們。」

【第4節】

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獨居,無君王,無首領

沒有任何形式的民事政府,無論是君主制還是沒有任何屬於他們自己的民事官員,無論是上級還是下級;他們受制於其他國家的君王和首領,就像十個支派從撒縵以色擄掠他們之後,直到基督降臨,約七百年之久;從那時起,猶大和便雅憫支派在長達一千九百年的時間裡,沒有自己的君王和首領,這可以很好地稱為「多日」。這與比喻中淫婦為先知獨居多日相符:「無祭祀」;每日的祭祀,如前所述,已經停止了這麼久;以及任何其他被宰殺的牲畜祭祀,如逾越節的羔羊;猶太人認為在異鄉或除了耶路撒冷祭壇以外的任何地方獻祭是不合法的;直到今天,他們也沒有這樣的祭祀,儘管他們沒有廢除祭祀的概念,不像基督徒;但護理如此安排,使他們沒有祭祀,被排除在自己的土地之外,以便應驗這個和其他預言:「無柱像」或「雕像」;例如為巴力製作的,或在但和伯特利的金牛犢;儘管以色列民在被擄之前非常容易陷入偶像崇拜,並設立偶像和雕像來敬拜,但從那以後,他們沒有任何偶像崇拜,而是嚴格遵守誡命:「無以弗得」;律法下大祭司所穿的細麻布外袍,其上繫著胸牌,胸牌中有烏陵和土明;這些在第二聖殿時期就已缺乏,此後一直如此;因此這些人長期以來沒有這種方式和途徑向神詢問未來之事,參拉2:63;這可以代表整個祭司職分,現在在嚴格意義上已經停止;因此《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無祭司職分」;所以猶太人沒有任何形式的政府,無論是民事還是宗教;他們既沒有君王權力,也沒有祭司權力:「無家神」;有些人認為這與烏陵和土明相同;因此《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無顯現」;他們認為這指的是烏陵,根據他們,烏陵就是這個意思:但這個詞通常被認為是指一些小偶像或神像,類似羅馬人的家神或家庭神祇,用於諮詢未來之事;猶太人通常也這樣理解,有些人這樣描述它們F7:

「什麼是『家神』?他們殺死人的長子,砍下他的頭,用鹽和油醃製,並在金牌上刻上不潔之靈的名字,然後放在他的舌下;然後他們將它放在牆上,點燃蠟燭在它面前,向它禱告,它就會與他們說話。」

「這些是我們今天所處的被擄的日子;我們沒有來自以色列的君王或首領;因為我們在列國及其君王和首領的權力之下;沒有為神獻的祭,也沒有為偶像立的像;沒有為神預示未來之事的以弗得;也沒有為偶像崇拜的家神,這些家神根據信徒的心意顯示未來之事;」

「在猶大的聖所中沒有祭祀;在撒馬利亞沒有為以色列諸王設立的巴力偶像;沒有烏陵和土明的以弗得,可以揭示隱藏之事;也沒有為特定時間製作的家神,可以說出和顯示秘密之事;」

「沒有大衛家的君王,也沒有以色列的統治者;在耶路撒冷沒有蒙悅納的祭祀;在撒馬利亞沒有高處;沒有以弗得,也沒有顯示者;」

【第5節】

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

這裡的「以色列人」指以色列的十個支派,也包括猶大和便雅憫兩個支派,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解釋的;這些在平行經文中是並列的;參耶30:3, 9;50:4, 5。因為儘管他們沒有一起被擄,但他們的歸回和歸信將在同一時間發生;使徒保羅在預言他們的歸信和得救時,也將他們都稱為以色列(羅11:26)。這裡所預言的「歸回」不僅僅指他們回到自己的土地,這將在那個時候發生;參耶30:3;結37:21, 22;摩9:15;而是指他們藉著悔改歸向主;那時他們將悔改並轉離他們罪惡的生活方式,特別是他們的不信和對真彌賽亞的拒絕,並接受他;他們將拋棄他們的傳統和錯誤的敬拜方式;他們將放棄自己的義;並將歸向主耶穌基督,信靠他以得著義、生命和救恩:「尋求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和他們的大衛王」;這些可以被視為兩個不同的人,耶和華父神和彌賽亞,如結34:23, 24;37:23, 24;《他爾根》也如此說:

「並尋求耶和華他們上帝的敬拜,並順服彌賽亞,他們的大衛王之子;」

「他們將獻身於主的服事,他的良善將倍增,這將在末後的日子臨到他們;」

【腳註】
F3 Mynp Mhw "quamvis respiciant", Piscator. 「Mynp Mhw」(quamvis respiciant,儘管他們仰望),皮斯卡托。
F4 Mybne yvyva "dolia uvarum", Pagninus, Montanus, Zanchius; "soa", some in Drusius. 「Mybne yvyva」(dolia uvarum,葡萄桶),帕尼努斯、蒙塔努斯、贊奇烏斯;德魯修斯的一些版本作「soa」。
F5 Laertius in Vit. Diogenis, p. 382. 拉爾修斯《第歐根尼生平》第382頁。
F6 Travels, part 2. B. 1. ch. 3. p. 11. 《遊記》第二部,第一卷,第三章,第11頁。
F25 Elias, in his Tishbi, p. 119. The same word is used Isa. iv. 5. and translated "a defence". 以利亞《提斯比》第119頁。同一個詞在賽4:5中被使用,譯為「防禦」。
F7 Pirke Eliezer, c. 36. fol. 40. 1. 《皮爾克以利以謝》第三十六章,第40頁第1欄。
F8 Zohar in Exod. fol. 93. 3.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93頁第3欄。
F9 T. Hieros. Beracot, fol. 5. 1. 《耶路撒冷他勒目》祝福篇,第5頁第1欄。
F11 T. Bab Megillah, fol. 18. 1. 《巴比倫他勒目》節期篇,第18頁第1欄。
F12 Mashmiah Jeshuah, fol. 55. 4. 《彌賽亞的宣告》第55頁第4欄。
F13 R. Isaac Chizzuk Emunah, par. 1. p. 44. 拉比以撒《堅固信仰》第一部分,第44頁。
F14 ( wbwj law hwhy la wdxpw ) "pavebunt ad Dominum", Montanus; "providi accedent ad Jehovam, et ad bonitatem eju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Drusius; "et cum timore venient ad Jehovam, et ad bonum ejus", Schmidt; so Ben Melech interprets it, "they shall fear, and be afraid of him, flow to him, and to his goodness"; and which, he says, Saadiah explains of his glory, agreeably to Exod. xxxiii. 19. 「**וְדָפְקוּ אֶל־יְהוָה וְאֶל־טוּבוֹ**」(wbwj law hwhy la wdxpw,他們將奔向耶和華和他的良善),蒙塔努斯譯為「他們將奔向主」;朱尼烏斯和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德魯修斯譯為「他們將謹慎地來到耶和華和他的良善那裡」;施密特譯為「他們將帶著敬畏來到耶和華和他的良善那裡」;本·米勒克也將其解釋為「他們將敬畏他,懼怕他,湧向他,湧向他的良善」;他說,撒底亞將其解釋為他的榮耀,與出33:19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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