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何西阿書

第一章

何西阿書 第1章

這卷書在希伯來文聖經中,至少在某些抄本裡,被稱為「何西阿書」(**Sopher Hosea**),在拉丁武加大譯本和阿拉伯文譯本中則稱為「何西阿的預言」,在敘利亞文譯本中則稱為「先知何西阿的預言」。它是十二小先知書中的第一卷,之所以稱為「小」,並非因為它們的價值、可信度或權威性低於其他先知書,而是因為它們的篇幅較小。正如金奇(Kimchi)根據拉比們的權威所說,這些書被彙編成一卷,以免因篇幅小而散失。約瑟夫斯(Josephus)F1 將它們視為一卷書;在新約聖經中,它們以「先知書」之名被引用F2。何西阿是其中一位先知,因此被置於此處;儘管金奇在他的書序中,以及拉比大衛·甘茲(R. David Ganz)F3 都指出,何西阿的預言早於以賽亞的預言。然而,就時間順序而言,他並非這些小先知中的第一位;不僅約拿,連約珥和阿摩司都早於他。因此,有些作者將他們按此順序排列。根據惠斯頓先生(Mr. Whiston)F4 的說法,他約在世界紀元3196年(公元前808年)開始預言。貝德福德先生(Mr. Bedford)F5 將他置於公元前804年。他的名字與約書亞和耶穌相同,意為「拯救者」;他不僅像所有主的真先知和忠心傳道人一樣,是神手中拯救百姓的工具和器皿,他也是基督這位拯救者的預表,並預言了基督和藉著他而來的救恩。關於他的家世和預言的時間,請參閱何西阿書1:1,由此可知他經歷了多個君王的統治,並且活到高齡。他主要針對以色列的十個支派發預言;責備他們的罪惡;勸勉他們悔改;若不悔改則威脅他們將遭毀滅;並以彌賽亞的應許和末世教會的幸福狀態來安慰真正敬虔的人。他的文風簡潔扼要;有些地方警句式,缺乏連貫性,晦澀難解;有些地方則充滿感情,動人心弦。關於這卷書的神聖啟示和權威性,毫無疑問;因為基督和他的使徒們都曾引用和提及其中的經文;基督自己引用了(太9:13,12:7,6:6,2:15,11:1),羅馬書9:25,26,1:10,2:23,哥林多前書15:55,13:14,彼得前書2:10,2:23。關於這位先知的出身、死亡和埋葬,有些說法不可信。偽以彼凡尼(Pseudo Epiphanius)F6 和伊西多羅(Isidorus)F7 說他屬於以薩迦支派,生於貝羅莫斯或伯利恆莫斯;他平安離世,葬於故鄉。但根據猶太人的傳統F8,他死於巴比倫,葬於上加利利的一個城市撒法特(Tzapheth);然而這一切都不確定,也不太可能,且其重要性不足以被知曉。

【何西阿書第1章導論】

在本書的總題記之後,其中表達了這預言的作者、執筆者和時間(何1:1),以色列百姓因其偶像崇拜而受責備,這被描繪為先知奉命娶一個淫婦,據說他照做了(何1:2-3)。他們的毀滅和滅亡則藉著他與她所生子女的名字,以及每個孩子出生時所說的話語來預言(何1:4-6,8-9)。然而,對猶大卻應許了憐憫和救恩(何1:7)。本章以對外邦人歸信和猶太人在末世被召回的榮耀預言作結;並預言猶大和以色列將在一位元首和救主基督之下聯合;以及那日的偉大和榮耀(何1:10-11)。

與約書亞和耶穌同名,意為「拯救者」;他在某些方面是基督這位拯救者的預表,並預言了基督和藉著他而來的救恩;他也是拯救世人的工具和器皿,正如所有真先知和忠心傳道人一樣。主的道,啟示他的心意和旨意,藉著神的靈臨到他,並銘刻在他的心上;這道被託付給他,要傳達給他人。這是整卷書的總題,顯示其神聖的源頭和權威:

**比珥的兒子**:這被加上是為了將他與另一位同名者區分開來;或許他父親的名字在以色列很有名,因此被提及。猶太人有一條規矩,凡先知父親的名字被提及,就表明他是先知的兒子;但這不可盡信。他們中有些人說,這與比拉(Beerah)是同一人,比拉是流便支派的一位首領,被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擄去(代上5:6)。但名字不同;年代學似乎也與他不太吻合;特別是,如果他屬於以薩迦支派,如有些人所言,他就不能是何西阿的父親。

**在猶大王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在位的時候,又在約阿施的兒子以色列王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由此可見,何西阿預言的時間很長,活到高齡。因為從耶羅波安在位的最後一年(即烏西雅在位的第十五年)到希西家在位的頭一年,必須是六十九年;因為耶羅波安作王四十一年,在他作王第二十七年,烏西雅(或亞撒利雅)開始作猶大王,他作王五十二年(王下14:23,15:1-2)。所以烏西雅在耶羅波安死後又作王三十七年,何西阿在這段時間內預言;約坦在他之後作王十六年,亞哈斯也作王十六年(王下15:23,16:2)。因此,即使不計算耶羅波安或希西家在位的任何部分,他至少預言了六十九年,毫無疑問超過七十年,很可能八十年,猶太人說九十年;如果他開始預言時是二十四或二十五歲,或者只有二十歲(因為從預言中可知他已屆適婚年齡),他必定活到一百多歲;而且很可能他不僅親眼目睹了以色列部分百姓被提革拉毗列色擄去(這是確定的),也親眼目睹了撒縵以色對十個支派的徹底毀滅,這也是他所預言的。以色列王耶羅波安被最後提及,儘管他早於這些猶大王;因為何西阿的預言主要針對以色列,並始於耶羅波安在位時期,當時他們正處於繁榮狀態。由此可見,以賽亞、阿摩司和彌迦與他同時代(參賽1:1,摩1:1,彌1:1)。在何西阿預言的這段時間內,斯巴達著名的立法者呂庫古(Lycurgus)和希臘詩人赫西俄德(Hesiod)都活著;羅馬也開始建造。

【第1節】

**耶和華的話臨到比珥的兒子何西阿。**

或作「在何西阿裡面」F9;這話是聖靈內在啟示給他,並感動他的,聖靈先在他裡面說話,然後藉著他說話;這並非指何西阿是第一位領受耶和華話語的先知;因為在他之前有摩西、撒母耳、大衛等人;也不是小先知中的第一位,因為約拿、約珥和阿摩司被一些人認為早於他;也不是與他同時代的先知中的第一位,猶太作者如此解釋,但這並不確定,至少不是所有人都如此;其含義是,接下來的內容是他預言的第一部分,或者說是他預言的開端;由此可見,他一開始就被賦予艱鉅的任務,要向以色列這個拜偶像的民族發預言,而且要以一種年輕人可能不喜歡的方式來做:

**耶和華對何西阿說,你去娶一個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

一個沉溺於淫亂的婦人,一個臭名昭著的妓女,一個從妓院中被帶出來的婦人,以及那些私生子,不是在合法婚姻中出生的。有些人認為這是真實發生的;先知娶了一個妓女,與她同居,或與她結婚,這雖然禁止大祭司,但並未禁止先知;即使這違反了律法,但主的命令使其合法,就像亞伯拉罕獻子和以色列人向埃及人借珠寶的案例一樣;但這似乎不太可能,因為這不僅看起來像是在縱容淫亂,這與神聖的律法相悖;而且對先知來說,這將是非常不光彩的,會使他在百姓面前受人輕視;此外,這也無法達到預期的目的,即責備以色列的屬靈淫亂或偶像崇拜,反而會助長他們繼續犯罪;因為如果這是主命令先知做的,他們又怎會認為這是罪惡和可憎的呢?另一些人認為,他奉命娶的婦人,雖然婚前是妓女,但婚後改過自新;但這與何西阿書3:1直接矛盾;而且,無論她是否改過自新,在合法婚姻中出生的孩子都不能被稱為淫亂所生的兒女;這樣也無法達到上述目的,因為這樣的人無法恰當地代表以色列持續犯屬靈淫亂或偶像崇拜的狀況;此外,無論是這種情況還是前一種情況,預言的傳達都將持續多年;第一個孩子出生前需要將近一年,每個孩子出生之間也需要相同的時間;因此,預言將會長期且頻繁地中斷,這似乎不太可能。也不太可能他娶了自己的妻子,這是其他人的觀點,並稱她為妓女,稱她的孩子為淫亂所生的兒女,以代表和責備以色列的偶像崇拜。邁蒙尼德(Maimonides)F11 和猶太作者普遍接受的觀點更為合理,即這一切都是在預言的異象中發生的;先知在異象中似乎真實地經歷了這些,然後他將其轉述給百姓;但這也容易受到質疑,即聖靈怎會向先知的心靈呈現如此不潔的景象;而且,人們也不會認為這種轉述會對百姓產生任何好的影響,他們可能會嘲笑他,並因此責備他。因此,最好將整個事件理解為一個寓言,先知以寓言的方式奉命描繪以色列百姓的背叛、不忠和屬靈淫亂,以一個不貞潔的婦人和私生子的虛構名字來代表;並向他們表明,他們的情況就好像他從妓院娶了一個婦人,並收養了她的私生子;或者好像他所娶的妻子玷污了他的床,給他生了一群私生子。因此,他爾根(Targum)如此解釋:

【第2節】

**因為我遵守了耶和華的道,沒有邪惡地偏離我的神。**

不是指耶和華自己所行的道,他的護理之道,或恩典之道;儘管這些是,也應該被敬虔之人所留意和遵守,如所用的詞F25所能表達的;而是指他所規定和指示人去行的道,他的誡命之道,人應當遵行;大衛在某種程度上遵守了這些道,他在詩篇第一百一十九篇中多次提到他遵守了耶和華的法度、律例和誡命;敬虔之人也以某種程度的喜悅來遵守,他們樂於行在其中;並以某種程度的恆心,持續行在其中,不偏左右,儘管受到誘惑;但卻不完美,因為他們在其中有許多失足和跌倒;因此,這不能成為他們按其公義受報的原因:嚴格來說,這些話更符合基督,他完全遵守了神的律法,完全成就了他的旨意;他從天上降臨就是為了成就這旨意;成就這旨意是他的食物和飲料;他總是做那些討他父喜悅的事,因此父獎賞了他;

**沒有邪惡地偏離我的神**;這在某種意義上對大衛來說是真實的;不是指不信神的能力和護理、應許、真理和信實,以及他在神約中的權益;這樣做將是邪惡地偏離神(參來3:12);也不是指離棄神的殿和敬拜;儘管他被惡人趕離,但他極不情願,在流亡期間他經常為此哀嘆和抱怨;也不是指故意和放肆地犯罪,而只是因錯誤、疏忽、軟弱和試探而犯罪:但當我們注意到,即使是最好的人,也有多少不信(這是一種部分地偏離永生神),有多少人忽略了個人和公共敬拜,以及罪惡和邪惡的傾向有多麼強烈,罪惡行為中意志的成分有多麼多時;正確且最好將此理解為基督,他從未犯過罪,也從未在任何方面邪惡地偏離神:作為人,神是他的神,他始終相信他在神裡的權益,甚至當神在十字架上離棄他時,他仍聲稱擁有這權益;他也沒有放棄他的事奉,沒有背棄他的使命,也沒有偏離神所吩咐他的工作,直到完成。

【第3節】

**他就去娶了底比拉音的女兒歌篾。**

在預言的過程中,他提到了這個人,她是一個臭名昭著的普通妓女;藉此暗示他們就像她一樣;或者這些是他用來代表他們情況的虛構名字。歌篾(**Gomer**)既指「完成」也指「耗盡」F12;這個妓女之所以被稱為歌篾,是因為她擁有完美的容貌,並且完全掌握了妓女的所有伎倆;或者說,她是一個徹底的惡人,一個完美的妓女,對所有人開放;又因為她若堅持這種行為,她的毀滅和滅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她是以色列當前和未來狀況的恰當象徵。底比拉音(**Diblaim**)可以被視為一個男人的名字,與以法蓮(Ephraim)形式相同的詞;或者是一個女人的名字,歌篾的母親;或者是一個地方的名字,底比拉特曠野(結6:14)。它意為「一塊無花果餅」F13;在那片土地上,這被認為是美味的食物;因此,這暗示著這個民族的罪惡和毀滅,要麼是因為他們的奢華,或因他們擁有豐富的財富而沉溺於肉體享樂;要麼是說他們的起源來自曠野,並因他們的罪惡將再次被還原到荒涼的狀態:

**她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他的名字,以及他所象徵的意義,在下一節中闡明。他爾根(Targum)是:

【第4節】

**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

有些人將其解釋為「神的種子」,如耶羅姆(Jerome);或「神的手臂」,如其他人;金奇(Kimchi)將其應用於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他強壯並在他的王國中昌盛;但它更可能意味著「神將播種」或「分散」F14;這預示著他們內部的不和;或他們將被分散到列國中,這後來確實發生了;他爾根(Targum)也說:「稱他們為被分散的」;這也暗指耶斯列城,以色列的一些拜偶像的君王曾居住在那裡,那裡曾流了許多血,這血將被報應,如下文所述:

**因為再過片時,我必在耶斯列的平原,向耶戶家追討流血的罪。**

不是指耶斯列人拿伯被亞哈所流的血;而是指約蘭(亞哈的兒子)和他的七十個兒子,以及他所有的顯貴、親屬和祭司,在耶斯列被耶戶所流的血;儘管這事是按神的旨意行的,耶戶也因此得了王位,他的家族也傳了四代;然而,因為耶戶行這事並非出於對主和他的敬拜的純粹和真心熱情,也不是真心為了神的榮耀,而是為了奪取王位,增加權力,滿足他的暴虐和私慾;而且,儘管他毀滅了一種偶像崇拜——巴力崇拜,但他卻保留了另一種——在但和伯特利敬拜金牛犢,也不遵守主的律法,他的繼承者也如此;他們是導致許多人犯罪的工具,因此也導致許多靈魂的毀滅,他們的血將被追討,有些人認為這就是此處的含義;這就是所威脅的(參王下9:24-25,10:1-7,10:11,10:16,10:28-31)。可以觀察到,神有時會懲罰他所使用的工具,因為他們做得過火,施加了過多的殘酷;而且他們行事並非基於正確的原則和正確的觀點,就像亞述和巴比倫的君王一樣(賽10:5,7;亞1:15)。這裡說「再過片時」這報應就會臨到,因為這預言是在耶羅波安統治末期發出的;而他的兒子撒迦利亞,他的家族王位在他身上終止,只作王六個月,就被沙龍謀反殺害,沙龍取代了他的王位(王下15:8-10)。他爾根(Targum)是:

【第5節】

**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

關於這個平原,請參閱約書亞記17:16和士師記6:33。它現在被稱為以斯德拉隆平原;在次經中也是如此:

「又對那些在迦密、基列、上加利利和以斯德拉隆大平原的列國人說」(猶滴傳1:8)

以斯德拉隆大平原;根據阿德里科米烏斯(Adrichomius)F15 的說法,它寬兩英里,長十英里;土壤極其肥沃,盛產穀物、葡萄酒和橄欖油;所有旅行者都一致認為他們從未見過如此景象:一位旅行者F16 談到這個平原或山谷,以前是以薩迦支派的領地,這是迦南地最肥沃的部分,該支派很可能「在帳棚裡歡樂」(申33:18);目前,正如另一位旅行者F17 所觀察到的,它確實沒有耕種,但仍然非常肥沃;他說,它面積廣闊,非常肥沃,但未經耕種,只供阿拉伯人放牧;根據同一位作者的說法,古老的基順河貫穿其中:由於其廣闊,它經常被作者稱為大平原或大山谷;有時,根據其附近或其上的地點,稱為利基奧大平原、撒馬利亞大平原、米吉多大平原或山谷(代下35:22),以及以斯德拉隆大平原,這裡則是耶斯列平原;耶斯列或以斯德拉隆位於這個大平原或山谷中,介於西古波利斯和利基奧之間,是一個非常大的村莊,正如耶羅姆F18 在他那個時代所說的;他還就這段經文指出,耶斯列,這個山谷因此得名,現在靠近馬克西米亞諾波利斯,曾是撒馬利亞王國的首都,附近有非常廣闊的平原,以及一個長度超過十英里的山谷:亞哈在世時在這裡有一座宮殿,拿伯的葡萄園就在附近,神在這裡為他的血報仇:這座城市被約瑟夫斯F19 稱為阿扎雷(Azare)和阿扎魯斯(Azarus),或伊扎魯斯(Izarus);在提爾的古列爾莫(Gulielmus Tyrius)F20 時代,它被稱為小格里努姆(Little Gerinum)。「弓」代表所有戰爭工具,以及他們所信賴的一切,這些都將被削弱或從他們那裡奪走:這指的是米拿現殺害沙龍,並毀壞以色列部分地區(王下15:14,16),或者更可能指的是以色列王何細亞與亞述王撒縵以色在這個山谷中發生的一場戰役,這個山谷離撒馬利亞不遠;在這場戰役中,前者被擊敗,後者獲勝後進攻撒馬利亞,圍攻並佔領了它(王下17:6),儘管聖經對這場戰役沒有記載;但這並非不可能。他爾根(Targum)是:

【第6節】

**她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

一個較弱的性別;金奇(Kimchi)認為這預示著耶羅波安之後以色列王國的衰弱狀態;他的兒子撒迦利亞只作王六個月,他的繼承者雅比斯的兒子沙龍只作王一個月(王下15:8,13):

**神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

這意味著「她沒有蒙憐憫」;接下來的內容也解釋了同樣的意思。他爾根(Targum)是:

【第7節】

**我卻要憐憫猶大家。**

指猶大和便雅憫兩個支派,他們在其中保留了對神的真正敬拜(參何11:12);儘管他們常常得罪主,他卻向他們施憐憫,比對十個支派更長久地寬容他們;儘管他允許他們被擄到巴比倫,但七十年後又使他們歸回:這被提及是為了加重以色列所受的懲罰,因為猶大蒙了寬容,而他們沒有;也為了表明神必有一群人尋求事奉他,當他棄絕一些人時,他會保留另一些人:**藉著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拯救他們**;藉著他自己的膀臂和能力,而不是他們或任何受造物的能力;也不是藉著任何戰爭手段或工具,如下文所述:**不藉著弓、刀、爭戰、馬匹、馬兵拯救他們**:這可能指猶太人從西拿基立軍隊的入侵和圍困中得蒙拯救;這是在沒有射箭、拔刀、參與激戰,或騎兵衝入營地、擊潰敵軍並追擊的情況下完成的;而是藉著一位從天而降的天使,一夜之間毀滅了十八萬五千人(王下19:35)。或者,這指的是主激動古列發出詔書,允許猶太俘虜自由歸回,不需代價或賞賜;因此,這不是藉著人的力量和權勢,而是藉著主的靈成就的(參拉1:1;賽45:13;亞4:6)。儘管這預示著更大的救恩,或者至少是藉此預表了神選民藉著基督所成就的屬靈和永恆救恩;這救恩是憐憫的果實,而非人的功德所致;不是藉著人的能力或人的義行獲得的;而是藉著主耶穌基督,他是耶和華我們的義,他子民的主神;他與他們之間的關係先於他成為他們的救主;他配得這工作和職分,因為他是永恆的耶和華,是又真又活的神。他爾根(Targum)也說:

「我必藉著耶和華他們神的道拯救他們。」

【第8節】

**羅路哈瑪斷奶之後。**

也就是說,歌篾給她這個名字的女兒斷奶之後(何1:6)。有些人將此解釋為以色列百姓被剝奪了神的話語和聖禮,這被比作奶和乳房,他們經歷了這些的饑荒;因此他們就像斷奶的孩子,離開了乳房;儘管另一些人認為這表達了神的忍耐,在他之前威脅要顛覆他們的王國和國家之後,他仍然容忍這個民族;甚至在預言部分應驗,使耶戶家的王國終止之後,他仍然容忍他們約四十年,然後他們才完全被擄;哺乳和斷奶,在另一個孩子受孕和出生之前,表示某種停頓和延遲;但這更可能指的是以色列部分土地被奪走,就像斷奶的孩子被從母親身邊帶走一樣;這可能指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擄走了許多以色列人,特別是基列、加利利和拿弗他利的人(王下15:29)。這不能理解為猶太人在巴比倫的被擄,如科克修斯(Cocceius)所言;因為這是關於十個支派預言的恢復和延續,在插入前一節對猶大救恩的應許之後。**她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根據金奇(Kimchi)的說法,羅路哈瑪斷奶指向從耶羅波安的兒子撒迦利亞到比加轄時代的衰弱時期,那時的統治短暫而動盪;所以這個受孕和出生的兒子代表了比加時代的國家狀況;比加作王二十年,對猶大王國來說過於強大,殺害了許多猶大人,並將其他人擄去,還協助亞蘭王利汛攻擊猶大王亞哈斯:但根據預言的系列,這似乎最符合以色列王何細亞的時代,他不像他的一些前任那麼壞;他是一個有魄力和勇氣的人;他擺脫了亞述的軛,並忽略向亞述王進貢;撒馬利亞在他的時代抵擋了亞述王三年的圍攻(王下17:1-5)。他爾根(Targum)是:

「那些被擄到列國中的世代,因他們的行為沒有蒙憐憫,反而變本加厲,行了惡事。」

【第9節】

**神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

亞本·以斯拉(Aben Ezra)將其解釋為在被擄中出生的十個支派的兒女,他們從未歸回;但它更可能指十個支派本身,他們被擄,並因此得此名:**因為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儘管他揀選他們作他的子民,超越所有民族,並以各種福分和特權將他們與其他民族區分開來;但他們對他並沒有表現出作為他子民的行為;他們沒有事奉、順從和敬拜他,而是敬拜但和伯特利的金牛犢;因此不配稱為他的子民:所以他說,**我也不作你們的**,或「你們的」F1;也就是說,正如我們補充的,亞本·以斯拉也如此,**你們的神**;不會像神那樣對待你們;不會將你們置於我的看顧和保護之下,也不會讓你們繼續留在你們的土地上,享受其中的福分;不會作你們的王、保護者和捍衛者,而是將你們交在你們仇敵的手中。這指的是撒縵以色擄走十個支派(王下17:6)。他爾根(Targum)是:

「因為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因為你們不遵守我的律法,我的話語就不會幫助你們。」

【腳註】
F1 Contr. Apion. l. 1. c. 8. 《駁斥亞皮安》第一卷第八章。
F2 Acts vii. 42. 《使徒行傳》第七章第42節。
F3 Tzemach David, fol. 12. 2. 《大衛之芽》第12頁第2欄。
F4 Chronological Tables, cent. 7. 《年代記表》第七世紀。
F5 Scripture Chronology, B. 6. ch. 2. p. 645. 《聖經年代記》第六卷第二章第645頁。
F6 De Prophet. Vit. &c. c. 11. 《先知生平等》第十一章。
F7 De Vita & Mort. Sanct. c. 41. 《聖徒生與死》第四十一章。
F8 Shalsheleth Hakabala, fol. 12. 1. 《卡巴拉鏈》第12頁第1欄。
F9 ( evwhb ) ( en wshe ) , Sept.; in Hosea, V. L. Pagninus, Montanus, Drusius, Tarnovius. 希伯來文 **בְּהוֹשֵׁעַ**(b'hoshea,在何西阿裡),七十士譯本;拉丁武加大譯本、帕吉努斯、蒙塔努斯、德魯修斯、塔諾維烏斯皆作「在何西阿裡」。
F11 Moreh Nevochim, par. 2. 46. Aben Ezra & Kimchi in loc. 《迷途指引》第二部第46章。亞本·以斯拉和金奇對此處的注釋。
F25 ( ytrmv ) "observaveram", Tigurine version, Vatablus; "observo", Junius & Tremellius; "observavi", Gejerus, Michaelis; so Ainsworth. 希伯來文 **שָׁמַרְתִּי**(shamarti,我遵守了),提古利努斯譯本、瓦塔布魯斯作「我曾遵守」;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作「我遵守」;蓋耶魯斯、米迦勒斯作「我遵守了」;艾因斯沃思亦同。
F12 A rad. ( rmg ) "perfecit, desiit", Gussetius. 源自希伯來文 **גָּמַר**(gamar,完成,停止),古塞提烏斯。
F13 Vox ( Mylbd ) "significat massas ficuum compressarum et siccatarum", Rivetus, Tarnovius. 希伯來文 **דִּבְלָיִם**(diblayim)一詞「意指壓實和曬乾的無花果餅」,里維圖斯、塔諾維烏斯。
F14 A rad. ( erz ) "seminavit, disseminavit", Schmidt. 源自希伯來文 **זָרַע**(zara,播種,散播),施密特。
F15 Theatrum Terrae Sanctae, p. 35, 37. 《聖地劇場》第35、37頁。
F16 Dr. Shaw's Travels, tom. 2. c. 1. p. 275. Ed. 2. 蕭博士《遊記》第二卷第一章第275頁,第二版。
F17 Maundrell's Journey from Aleppo p. 57. Ed. 7. 曼德雷爾《從阿勒頗出發的旅程》第57頁,第七版。
F18 De locis Hebraicis, fol. 92. I. 《希伯來地名錄》第92頁第1欄。
F19 Antiqu. l. 8. c. 13. sect. 6, 8. 《猶太古史》第八卷第十三章第六、八節。
F20 Tyr. Hist. l. 22. c. 26. 提爾的古列爾莫《歷史》第二十二卷第二十六章。
F21 ( laerzy qmeb ) "propter vallem Jisreeli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希伯來文 **בְּעֵמֶק יִזְרְעֶאל**(b'emek yizre'el,在耶斯列平原),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爾作「因為耶斯列平原」。
F23 ( Mhl ava avn ) "adducendo adducam contra cos", Munster; "importando importabo eis", Drusius; so Kimchi and Ben Melech. 希伯來文 **לֹא אֹסִיף עוֹד**(lo osif od,我不再加添),蒙斯特作「我必再加添他們」;德魯修斯作「我必加添給他們」;金奇和本·米勒赫亦同。
F24 "Obliviscendo obliviscar eorum", V. L. Pagninus. 拉丁武加大譯本、帕吉努斯作「我必忘記他們」。
F25 "Quamvis omnino condonaverim eis", Piscator; "quamvis hactenus condonando condonaverim eis", so some in Drusius. 皮斯卡托爾作「儘管我已完全赦免了他們」;德魯修斯的一些人亦作「儘管我至今已赦免了他們」。
F1 ( Mkl hyha al ) "non ero vester", Pagninus; "nec ego sum futurus vester",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希伯來文 **לֹא אֶהְיֶה לָכֶם**(lo
【第10節】

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
儘管他們曾被稱為「羅阿米」(Loammi),並被棄絕不再是神的子民;然而,時候將到,他們的數目將按照神對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多如海沙和天上的星辰;正如海沙不可量,星辰不可數。這應許的實現,並非在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之時——雖然那時有一些以色列十個支派的人與他們一同歸回,正如提奧多雷特(Theodoret)及其他人所認為的;因為那時歸回的人數甚少。更確切地說,這應許應驗在福音的初期,當五旬節那天,從世界各地而來的大批人歸信基督,以及後來更多的人,在福音傳遍他們分散的世界各地時,藉著話語的事奉被有效呼召。彼得和雅各寫信給這些人;這裡所指的,不僅是這些猶太人,也包括藉著恩典在各地被有效呼召的廣大外邦人,他們是真正的以色列人,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使徒保羅引用這些話,證明神的永恆揀選和有效呼召,不僅包括猶太人,也包括外邦人(羅馬書9:24-26)。這應許在末後的日子將有更進一步的成就,那時外邦人的數目滿足,猶太人將歸信,全以色列都將得救(羅馬書11:25)。那時,神的以色列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其數目將確實多如海沙!

並且將來在何處曾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
這意思是說,在那些過去常被稱為異教徒、土耳其人或猶太人居住的地方,他們不敬拜真神,或至少敬拜方式不正確,也不信基督,不宣認他的名;「將來就在那裡對他們說」,這話將由主親自說出,藉著他的聖靈見證他們與他的關係,並由所有良善的人,甚至由世人普遍地說出;不僅說他們是「神的子民」,而且他們擁有更優越的特權、更高的品格和更親密的關係,即「永生神的兒子」。他們成為神的兒子,並非像基督那樣是本性上的兒子;也不是像天使那樣是受造的兒子;也不是像民事官員那樣是職分上的兒子;更不是像掛名的基督徒那樣僅僅是口頭上的宣稱;而是藉著收養的恩典。這恩典超越所有其他祝福,甚至超越成聖和稱義的祝福;它使人尊貴;伴隨著各種特權,並且永遠長存。這裡加上「永生神」這個稱謂並非沒有原因;它與那些將成為神兒女的人過去所敬拜的死寂偶像形成對比;這位神生命在他自己裡面,並將生命賜給他人;他賜予所有人自然的生命和氣息,並賜予他的兒女屬靈和永恆的生命;而且,正如他永遠活著,他的兒子們也將如此。他爾根(Targum)的注釋是:

「將來在他們被擄之地,當他們違背律法時,曾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他們將歸信並增多(或被尊大);並且將對他們說:『哦,你們永生神的子民啊!』」

【第11節】

那時,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
這並非指從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之時;因為,雖然有些十個支派的人可能在他們被擄時與猶太人混雜,並與他們一同歸回,而另一些人可能從他們分散的各國加入他們;然而,他們並沒有與猶太人一同大規模聚集,只有猶大和便雅憫支派是主要的;以色列的子孫只有少數(以斯拉記1:5)。有些人將此解釋為福音的初期,那時加利利人藉著基督的事奉被聚集歸向他,他們居住在以色列某些支派曾居住的地區;他們中至少有些人可能就是這些支派的後裔:那時在耶路撒冷和猶大信基督的人,與他們在信仰上聯合,並彼此相愛;或者指基督受死之時,藉著他的死,神所有分散的以色列人被聚集歸為一體;甚至猶太人和外邦人也在基督裡成為一個身體,一個新人,因為隔斷的牆已經拆毀:或者指使徒時代,使徒們成功地使許多猶太民族和撒馬利亞人歸信並聚集;並在猶大和撒馬利亞建立了以基督為首的教會,他們在基督裡合一;同樣,在世界各地傳福音的使徒們,也使許多其他的猶太人和以色列人歸信,他們與信主的外邦人合為一體,在基督這個元首之下建立教會:然而,最好的解釋似乎是將此理解為末後的日子,那時以色列人和猶大人將一同尋求他們的主他們的神,以及真正的彌賽亞,並將歸向他,聚集到他那裡;那時他們將不再是兩個王國或兩個民族,而是在彌賽亞之下合而為一,他將是他們的君王和王子;那時他們所有的敵意都將消除,他們將不再彼此嫉妒或煩擾;而將在同一個教會狀態中相聚,同心合意地敬拜主,在宗教事務上思想一致,那時全以色列都將得救(耶利米書1:4-5;以西結書37:19-22;以賽亞書11:13;西番雅書3:9)。

並為自己立一個首領。
這不是指西拿基立(Sennacherib),亞本以斯拉(Aben Ezra)的說法非常荒謬;也不是指希西家(Hezekiah),也不是約西亞(Josiah),如其他人所說;也不是指先知以利亞(Elijah),如金奇(Kimchi)所引述的一些人所說;也不是指所羅巴伯(Zerubbabel),他爾根(Targum)似乎傾向於此,將其解釋為:

「大衛家的一個首領;」

「他們將從被擄之地出來:」

「因為他們聚集的日子將是偉大的。」

【腳註】
F1 Golius, col. 1219. "altus fuit, eminuit." 高魯斯《詞典》第1219欄:「崇高、卓越」之意。
F2 Mashmiah Jeshuah, fol. 53. 3. 《彌賽亞的宣告》第53頁第3欄。
F3 ( Urah Nm ) "e terra". 希伯來文 **מֵהָאָרֶץ**(meha'aretz,從地)拉丁文譯為「e terra」(從地)。
F4 ( yk ) "quamvis"; so some in Drusius, Rivet. 希伯來文 **כִּי**(ki,因為/雖然)譯為「quamvis」(雖然);德魯修斯(Drusius)和里維特(Rivet)的一些學者也如此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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