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希伯來書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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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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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中,使徒敦促信徒在各種苦難中,要恆常操練信心和忍耐;他發出幾項對基督徒生活有益的勸勉;並闡明律法時代與福音時代之間的區別。在上一章列舉了許多信心卓越的榜樣之後,他利用這「一大群見證人」(他如此稱呼他們),來鼓勵希伯來信徒放下不信,以信心和忍耐跑完擺在他們前頭的賽程(來12:1)。他進一步以基督的榜樣來勸勉他們:從基督在信心中的參與,祂是信心的創始者和成終者;從祂在世上所受的苦難,包括罪人的頂撞和十字架的死亡,為要得著與祂同在天上的子民的喜樂;以及從祂榮耀的地位,坐在神的右邊。然而,他們至今在與罪的爭戰中,尚未被呼召流血(來12:2-4)。並且,他們必須預期會受到管教,並應當忍耐地承受。他引用了《箴言》3:11-12的一段經文,指出那些屬神的兒女,蒙神所愛和接納的,都會受到管教和鞭打(來12:5-6)。因此,這不過是神待他們如同兒女;若他們不受如此對待,反而是他們是私生子而非真兒女的證據(來12:7-8)。接著,使徒從父母管教兒女的權利以及兒女對父母的順服來論證:如果他們肉身之父的管教尚且能安靜順服,那麼更應當順服他們靈魂之父的管教;而且,前者管教僅為暫時的益處,並依據他們會犯錯的判斷;而後者則是為了屬靈的益處,並增長聖潔(來12:9-10)。雖然必須承認,任何管教在當時都不是喜樂的事,而是憂愁;然而,對那些受過操練的人來說,其果效卻是平安的義果(來12:11)。因此,使徒勸勉信主的希伯來人,在苦難中要鼓勵自己和他人;並要以這樣的方式行事為人,保持平穩,以免成為軟弱信徒的絆腳石(來12:12-13)。他總體勸勉他們要與眾人和睦,尤其要追求聖潔;這是看見神榮耀異象的絕對必要條件(來12:14)。並要留意,不要讓任何異端或不道德的行為在他們中間滋生,被他們縱容和姑息,以致攪擾一些人,玷污另一些人(來12:15)。特別是,不要讓淫亂或任何形式的褻瀆在他們中間出現;雅各的兄弟以掃,他們就是從他而來,就犯了這種罪;他的褻瀆在於為了一碗紅豆湯賣掉長子的名分,而他的懲罰是,他將被剝奪祝福;這個永恆預旨是不可撤銷的,儘管他流淚(來12:16-17)。為了加強這些勸勉,使徒向這些信徒指出,他們現在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福音的教會狀態中。律法時代的恐怖被描述為:律法頒布之地,一座燃燒著火的山;伴隨的景象,黑暗、幽暗、暴風和號角的聲音;其內容,言語的聲音,聽見的人懇求不再聽見;以及這一切對摩西本人造成的影響,他因所見所聞而戰兢恐懼(來12:18-21)。福音時代或福音教會狀態的幸福,則以其名稱來表達:錫安山、永生神的城、新耶路撒冷;以及聖徒在那裡所擁有的同伴和與他們的團契:無數的天使;名字寫在天上的蒙揀選之人,他們的靈魂已臻完全公義;審判眾人的神,以及新約的中保耶穌;祂的血灑在他們的良心上,向他們宣告平安和赦免;這是亞伯的血和祭物都無法宣告的(來12:22-24)。從這裡,使徒論證,應當小心,不要忽略和輕視基督的聲音,祂現在在天上,從那裡藉著祂的福音和聖禮說話;因為那些拒絕在地上說話的(在西奈山,那山因祂的聲音而震動)都未能逃脫;而且,從《哈該書》2:6-7的預言來看,在福音時代,不僅地,連天都要被震動(來12:25-26),這象徵著禮儀律的聖禮被震動和廢除,以便福音的聖禮得以確立並永遠存留(來12:27)。總而言之,使徒勸勉信主的希伯來人,既然他們已經領受了不可動搖的恩典國度,並被接納進入福音時代或教會狀態;他們就應當持守神的恩典福音,並按照祂所啟示的旨意,以敬畏和虔誠事奉主,這將蒙祂悅納;否則,祂將是烈火;正如祂對所有輕視和忽略祂福音和聖禮的人一樣(來12:28-29)。

【第1節】

所以,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賽程。

「所以,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正如猶太人所說,以色列人在曠野中被雲柱或榮耀的雲彩圍繞(參《哥林多前書》10:1的吉爾注釋),這裡可能暗示著這一點,因為接著說:

「這許多的見證人」:或作「殉道者」,指前一章中列舉的舊約聖徒,他們的信心和忍耐是我們的榜樣。這些聖徒中,有些是我們通常所理解的「殉道者」,他們為真宗教的緣故受苦;他們都為神作了美好的見證,也從神那裡得了見證;將來他們會成為我們的見證人,或為我們作證,或反對我們,他們是我們上述恩典的榜樣。他們可以比作「雲彩」,因為他們所傳講的教義帶來安慰和復興;在逼迫的烈火中,他們的榜樣令人振奮;他們在神的道路上引導和指引我們;更重要的是,他們的數量眾多,如同密雲,四面環繞,在各方面都具有教導意義。因此,以下幾點被推斷和強調:

「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或作「重擔」。每一個罪對一個有知覺的罪人來說都是重擔,是奔跑基督徒賽程的阻礙;不僅是內住的罪,還有每一個實際的過犯,因此都應當放下;作為重擔,應當卸給基督;作為罪,應當戒除,並脫離過去的生活方式。此外,世俗的憂慮、財富和榮譽,當過度追求時,也是一種重擔,使人心靈下沉,對神的工作和事奉造成極大阻礙,因此也應當放下;這並非說要完全拒絕,不關心或不使用它們,而是心不應當依戀它們,或過度焦慮。同樣,摩西律法的儀式和規條也是一種重擔,是奴役的軛,是無法承受的,許多信主的猶太人被其纏累和壓迫,對福音敬拜造成極大阻礙;因此,勸勉這些希伯來人放下它們是非常恰當和貼切的,因為它們是無用和不便的,並且基督已經因其軟弱和無益而廢除了它們。有些人指出,這裡使用的詞語意指「腫瘤」或「腫脹」;因此可能指在外在特權和個人義行上的驕傲和虛榮的腫脹,這是希伯來人非常傾向的;這也表現在不願為福音的緣故謙卑地背負十字架和忍受苦難;所有這些都是敬虔生活的大敵,因此應當被壓制和放下。阿拉伯譯本將其譯為「各樣奢侈的重擔」:指一切奢侈的生活,因為它對真正的宗教有害。

「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阿拉伯譯本譯為「容易犯的罪」;這可能指普遍的人性敗壞,它總是存在,驅使人行惡,並盡其所能阻礙一切善行;或者更可能指某種特定的罪,即通常所說的個人體質上的罪,或人最容易傾向和最容易陷入的罪;或者可能指不信的罪,因為它與使徒在前一章所稱讚的信心恩典相對立,而他在此勸勉的正是信心;不信是一種容易滲透和盛行的罪,有時甚至以美德的面貌出現,彷彿相信是不謙虛或僭越的;支持不信的論點往往容易被迅速接受;但正如各樣的重擔,各樣的罪都可能被指。這裡可能參考了《耶利米哀歌》1:14,其中教會說她的過犯「纏繞」(**ויתפתלו**,wytptlu,纏繞自己)或「纏繞」在她身上。這裡的暗示似乎是指賽跑者,他們會脫掉一切妨礙的東西,放下所有沉重之物,穿著輕便的衣服,並放下長袍,因為長袍會纏繞並阻礙奔跑,正如下一句或推論所示。

「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賽程」:基督徒賽程的「體育場」或「賽道」就是這個世界;所奔跑的獎賞是天上的榮耀;指引方向的標竿是基督;跑者眾多,但只有得勝者才能獲得獎賞;這獎賞由基督持有,並賜給他們。這賽程是「擺在」聖徒「前頭」的;也就是說,由神所定;他們奔跑的道路由神的話語標明;他們在其中將遇到的苦難由神在祂的旨意和目的中為他們預定;指引他們的標竿在福音中擺在他們面前,就是耶穌,信心的創始者和成終者,他們應當仰望祂;他們賽程的長度為他們固定,即他們將跑多遠、跑多久;獎賞為他們預定,並將賜給他們,這獎賞被擺出來鼓勵他們,使他們有所盼望。所有聖徒都應當,也屬於他們每一個人,去「跑」這賽程;這包括為基督的作為和受苦;這是一種向前推進的運動,是向著標竿直跑以得獎賞,是從力量到力量,從一個恩典程度到另一個恩典程度;為此,速度和敏捷是必要的;當它正確地執行時,是帶著準備、意願和喜樂的;它需要力量和勇氣,並移除所有障礙,並且應當「存心忍耐」;這是非常必要的,因為路途中有許多操練;因為賽程漫長;也因為所要享受的獎賞非常令人嚮往:聖徒的榜樣,尤其是基督這位先鋒,應當激勵和鼓舞我們去跑。

【第2節】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不是用肉眼看,因為目前祂不能以這種方式被看見,而是用悟性之眼,或用信心之眼;因為信心就是看見聖子;這是一種對基督的屬靈看見,起初可能只是模糊的,之後會增長,並具有使靈魂謙卑的性質;它是奇妙而令人驚訝的;它能將人轉化為基督的形象,並充滿難以言喻、滿有榮光的喜樂:信徒應當常常仰望基督,並將目光從其他一切事物上移開,正如這裡所用的詞語所暗示的。基督應當被仰望為「耶穌」,一位救主,祂蒙神指派和差遣作救主,來到世上,並成為永恆救恩的創始者;我們應當只仰望祂以得救恩:祂有能力且樂意拯救;祂是一位合適、完全且唯一的救主;凡憑信心仰望祂的都必得救;祂應當被視為並仰望為「信心的創始者和成終者」:祂是信心的創始者或有效因;所有人在本性上都沒有信心;人憑自己無法相信;這是一項全能的工作;這是神極大能力的一個例證;這是基督藉著祂的聖靈所行的工作;信心的增長也來自於祂(路17:5)。祂也是信心的成終者;祂將自己和祂恩典的祝福賜給祂的子民,以維持和堅固信心;祂為信心禱告,使它不致失落;祂繼續信心的工作,並將以大能完成它;祂將帶來並賜予信心的終極目標,即永生,或靈魂的救恩。

「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這裡的詞語**ἀντὶ**(anti),譯為「因」,有時意指「代替」或「取代」,如在《馬太福音》2:22和20:28中;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在此也如此翻譯;那麼其意義就是,基督代替了在父懷中的地位,來到這個世界;代替了神的形像,以僕人的形像出現;代替了祂從永恆就與父同有的榮耀,祂忍受了羞辱和恥辱;代替了在地上過著喜樂舒適的生活,祂忍受了羞恥和被咒詛的死亡;代替了猶太人向祂提出的暫時的喜樂和榮耀,祂忍受了十字架的羞辱和痛苦。有時它意指某事的目的,如在《以弗所書》5:31中;它可能指基督為此忍受了如此多的恥辱和苦難的目的;即為了在天上有屬靈的後裔,眾多的子孫與祂同在,他們是祂的喜樂和歡樂的冠冕;為了所有蒙揀選者的救恩,這是祂心之所繫;以及為了榮耀神的完美屬性,這對祂來說是極大的喜悅和樂趣。這與《詩篇》21:1的迦勒底語意譯相符。

「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這是在天上;表達了神的威嚴和榮耀;以及基督在人性中所受的尊榮,這是任何天使都未曾得到的:基督在此坐著,作為神的同伴,與祂平等,作為神,並作為人與中保完成了祂的工作;這可以向我們保證,當我們跑完我們的賽程,我們也將與基督一同坐在祂的寶座上,並得享安息。

【第3節】

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

「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思想祂偉大的人格,作為神,神的兒子,萬有的繼承者;思想祂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職分,作為失喪罪人的救主,子民的領袖和統帥,作為我們所認信的使徒和大祭司:思想祂的人性,祂在世上的生活,以及祂為人類所做和所受的一切;祂的本性是純潔聖潔的,祂的生活是無害無辜的,祂的舉止是溫柔謙卑的;祂周遊各地,為人的靈魂行善,最終受苦而死,現在已得榮耀:思想祂與我們之間的類比,以及其間的巨大差異;因此,如果祂受到惡待,我們受到惡待也就不足為奇了;我們應當思想祂所受的一切羞辱和苦難:

「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針對祂的人格,他們否認祂的神性,誹謗祂的子職,並反對祂的職分;他們嘲笑祂為王,譏諷祂為先知,並以極大的輕蔑對待祂為祭司和救主;針對祂的行為,祂在安息日醫治人的身體,卻被視為犯罪;祂與罪人交往是為了他們靈魂的益處,卻被視為鼓勵他們犯罪,與他們同流合污;祂的神蹟,被說成是藉著魔鬼的幫助所行;以及針對祂整個生命歷程,彷彿祂有罪。現在我們應當類比這種頂撞,看看這與我們所忍受的之間有何比例:我們應當思想其加重情節,那是「針對祂自己」的;有時是針對祂的門徒,並藉著他們針對祂,就像現在是針對祂的肢體,並藉著他們針對祂一樣;但這裡是指直接和立即針對祂自己:而這是祂「從罪人」那裡忍受的;有些是更隱秘的,如文士、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有些是更公開的,如普通百姓;其中有些是最卑劣的罪人,最墮落的受造物,如羅馬士兵和希律的兵丁:這應當被思想,我們不可能被比他們更卑劣或更低賤的人頂撞;值得注意的是,祂以何等的勇氣和心靈的豪邁,以何等的忍耐和不可戰勝的堅定來忍受這一切:這應當被回憶起來,以供效法和鼓勵,

「免得你們疲倦灰心」:頂撞容易使人疲倦灰心,就像利百加因赫人的女兒而疲倦,就像耶利米因猶太人的嘲笑而疲倦(創27:46;耶20:8-9);但思想耶穌,以及祂所忍受的一切,有助於在這種情況下安慰聖徒(參太10:25;路23:31)。

【第4節】

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

「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他們已經抵擋了罪、撒但、世界、世人、世俗的私慾、世俗的冷眼和奉承,以及假教師,甚至基督和他們靈魂的每一個仇敵;但他們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或流血犧牲的地步,就像一些舊約聖徒所做的那樣;例如馬加比時代的一些人,以及使徒雅各,還有基督自己:因此使徒暗示,他們應當考慮,他們已經蒙受了寬容;他們所參與的,只是一些輕微的衝突;他們必須預期,只要他們還在世上,還有血在他們裡面,就必須受苦;而且,當被要求時,他們的血應當為基督的緣故而流。

「與罪惡相爭」:罪是信徒的主要對手,這裡特別指出:罪在這裡,有些人認為是指有罪的人;或者它可能指那些引誘聖徒背離真理的人的罪;或者指背道本身的罪;或者指不信的罪;或者更可能是指內住的罪,以及與靈魂爭戰的肉體私慾。現在說這話,是為了加強和增進聖徒對罪的憤恨和義憤,因為它是他們的對手,他們與之爭戰,它是世上一切邪惡的根源,使人面臨將來的忿怒,並使人與神隔絕;也是為了鼓勵他們忍耐地承受苦難,因為他們並非無罪,不像基督那樣;而且他們的苦難和受苦是為了制服罪,並增長聖潔。

【第5節】

你們又忘了那勸勉你們如同兒子,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也不可灰心,被祂責備的時候。」

「你們又忘了那勸勉」:或作「安慰」,指《箴言》3:11中的安慰性話語或教義。使徒擔心他們因其行為而忘記了這話,因此提醒他們;或者可以讀作疑問句:「你們難道忘了嗎?」你們不記得嗎?記住這話是正確的。

「那勸勉你們如同兒子」:不是指所羅門的兒子,而是指神的兒女,或基督的兒女,神的智慧:這裡藉著擬人法,勸勉的話語被引入,如同一個人說話:

「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這裡所指的不是報復性的懲罰;這不是對待他們如同兒女,也與神對他們的愛相悖;此外,這種意義上的管教已經臨到基督身上,為他們受了,再次加諸於他們是不公義的;這裡所指的是父親般的糾正,是神作為父親出於愛而施予的,是為了教導祂的兒女,正如所用詞語的含義:它被稱為不是人的管教,而是主的管教;每一次管教,或苦難的護理,都是由神所命定的,當恩典運行時,信徒會將其視為來自神;它由神引導、管理和限制,並由祂轉化為祂自己的榮耀和他們的益處:這不應被輕看,如同令人作嘔和厭惡的東西,或無用無益的東西,或無關緊要不值得注意的東西,而應當因其有時所達成的美好目的而受重視:

「也不可灰心,被祂責備的時候」:神有各種方式責備、訓斥和使人知罪,有時藉著祂的聖靈,有時藉著祂的話語和僕人,有時藉著苦難的護理;藉著這些,祂責備祂的子民的罪,使他們知罪,並引導他們承認和認罪;祂藉此使他們意識到他們在職責上的疏忽,並引導他們更恆常和熱切地履行職責;祂責備他們,並使他們知曉他們在信靠受造物或過度愛它方面的愚昧,以及他們所走的每一條錯誤道路;這些責備不是出於忿怒,而是出於愛,因此聖徒不應因此灰心: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容易陷入兩個極端:要麼不加理會,輕視苦難,要麼被苦難壓倒,沉淪其中;這勸勉同時防範了這兩種情況。

【第6節】

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祂所收納的兒子。

「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並非所有人都蒙神所愛,只有一群特別的人,是祂在基督裡所揀選的;祂為他們捨棄了祂的兒子,即使他們曾是罪人和仇敵;祂藉著祂的恩典使他們活過來並呼召他們,在基督裡稱義、赦免並接納他們;祂使他們愛祂;祂以永恆不變的愛愛他們,以自由和主權的方式,不顧他們身上任何動機或條件。現在,這些人蒙祂管教,並且在受管教時仍蒙愛;他們的管教是出於愛,這從神對他們愛的本質(永不改變)、管教本身的性質(父親般的)、在管教下所賜予的神聖支持、管教的目的(其中之一是使他們越來越多地分享聖潔,不致與世人一同被定罪),以及管教的結果(遠超一切、永恆的榮耀重擔)都可以看出。因此,猶太人F16常說**יסורי אהבה**(yissurei ahavah),「愛的管教」,以區別於邪惡的「管教」或報復性的管教:

「又鞭打凡祂所收納的兒子」:這裡所指的不是任何天使,也不是所有世人,而是那些神預定為兒女,並在祂恩典之約中宣告自己為父的人;基督對他們有特別的關懷,視他們為兒女,因此取了人性,並為聚集他們而死,救贖他們,使他們可以領受兒女的名分;他們藉著信靠基督顯明是神的兒女;他們擁有兒女的名分之靈,向他們見證他們的兒女身份;這是一種寶貴的恩典祝福,源於愛:這些人蒙神接納進入祂心中的愛和情感,帶著滿足和喜悅;進入祂恩典之約,分享其中所有的祝福和應許;進入祂的家庭,享受祂家中所有的特權,並與祂自己相交;他們將來會蒙祂接納進入榮耀:現在祂鞭打這些人;祂有時允許他們被世人鞭打,被撒但攻擊;有時祂自己用人的杖,用世人兒女的鞭傷鞭打他們,但總是在愛中。

【第7節】

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

「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在信心裡,帶著忍耐,帶著勇氣和堅定,帶著謙卑和敬畏:有許多事情可以鼓勵和激勵聖徒以這樣的方式忍受它;例如,這只是一種管教,是父親的管教;應當考慮它從何而來,以及為了什麼目的;它來自於主,是為了祂的榮耀和他們的益處;基督和其他聖徒的榜樣應當激勵我們如此行。猶太人F17有句諺語說:

「因為神待你們如同兒子」:管教是承認他們是祂的兒女,它顯明他們是兒女,並表明他們持續是兒女;祂只在必要時才管教他們;每當祂管教時,都是出於愛和憐憫,為了益處,並在最好的時機,適時適度:

「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沒有一個可以被點名,連神的兒子自己也不例外;祂為我們的平安受了管教;在神的兒女中最傑出的,如亞伯拉罕、大衛等人,也沒有例外;在任何目錄或名單中,如前一章所列的,也沒有一個例外;在任何時代或時期,在任何群體、社團或團體中,無論是在舊約還是新約之下,都沒有一個例外。

【第8節】

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你們若不受管教」:或作「沒有苦難」:

「就是眾子所共受的」:也就是說,所有神的兒女;他們都是一樣的兒女;他們都處於不完全的狀態,容易犯罪;神對他們一視同仁:雖然他們不都受到同樣的管教,也不都在任何時候受到管教,但沒有人能免於管教,而是以某種方式,在某個時候受到管教。

「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並非所有在宗教信仰中自稱的人都是兒子;並非所有在宗教信仰中自稱的人都受到管教;但那些不受管教的,就不是神的兒女,而是屬世界、屬撒但、屬敵基督淫婦的兒女;因為雖然所有受管教的都不一定是兒女,但所有兒女都必受管教:由此我們得知,外在的平安和繁榮並非真教會的標誌;那些不知道神管教之杖臨到他們身上是何滋味的人,有理由懷疑自己的屬靈狀態;而且苦難反而是兒女身份的證據,而非反對兒女身份的論據。

【第9節】

再者,我們曾有肉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們,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

「再者,我們曾有肉身的父」:地上的父母;他們之所以被稱為肉身的父,是因為他們是兒女的生殖和肉身以及世俗存在的直接原因和工具;這是為了將他們與萬靈的父區分開來:這表明他們並非從父母那裡得到靈魂,而只是肉身或身體,而肉身是脆弱和敗壞的;因此才用這個名稱。

「管教我們」:及早,在適當的時機,出於愛,為了教導,並防止毀滅和死亡:

「我們尚且敬重他們」:藉著順服他們的管教,並聽從他們的教導;藉著為自己感到羞恥,並承認所犯的過錯;藉著對他們保持同樣的感情;以及藉著小心謹慎,以免將來再犯。

「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也就是說,順服神,祂之所以被稱為萬靈的父,不是因為祂是天使的創造者(天使是靈);而是因為祂是人類靈魂的創造者;靈魂是人更尊貴和卓越的部分:它與神相似;它是人的生命,是不朽的;它極其寶貴,是救贖的對象;它起初是由神直接創造的;祂仍然繼續創造靈魂,祂保守它們的存在,並有能力拯救和毀滅它們。此外,神之所以被稱為萬靈的父,是因為祂是所有屬靈恩賜的作者和賜予者,特別是重生之恩;是祂在他們裡面更新一個正直的靈,並將一個新靈放在他們裡面:現在這樣的人應當「順服」祂;不僅作為受造物順服創造者,作為臣民順服君王:而且作為兒女順服父親,特別是在祂管教的時候;他們應當順服祂的至高主權,順從祂的旨意,在祂大能的手下謙卑,安靜不動,忍耐承受一切;這種順服所帶來的好處就是生命:「得生」;或「使你們得生」;或「你們就必得生」:更舒適地生活,更榮耀神,在此世與祂相交,並在天上直到永恆。

【第10節】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這不是指兒女的未成年時期,在此期間他們受父母管教,而這只是短暫的幾天;也不是指父母短暫的生命;而是指父母管教兒女的目的,即他們的暫時益處,而這益處也只持續幾天;經文後半部分的對比要求這種解釋:他們這樣做

「暫隨己意」:不是為了在兒女的痛苦和哭泣中取悅自己,那將是殘忍和不人道的;儘管管教常常是為了滿足情緒;也不是僅僅以專斷的方式,隨心所欲;而是說,他們按照自己認為好的方式管教;以最好的方式;根據他們會犯錯的判斷。

【腳註】
F16 Zohar in Gen. fol. 39. 3. & 102. 4. & in Exod. fol. 98. 2. & 102. 2. & in Lev. fol. 19. 3. 《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39頁第3欄;第102頁第4欄;出埃及記篇,第98頁第2欄;第102頁第2欄;利未記篇,第19頁第3欄。
F17 T. Bab. Beracot, fol. 62. 1.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62頁第1欄。

但祂是為了我們的益處;聖徒不會因苦難而蒙受損失;他們所失去的不過是渣滓和錫;他們不會失去神的愛;不會失去他們在恩典之約中的權益;不會失去神的同在;不會失去他們心中的恩典;也不會失去屬靈的平安和安慰。相反地,他們從中獲得真正的益處;他們的恩典因苦難而煥發新的光彩和榮耀;他們獲得更大程度的屬靈知識;積累更豐富的經驗;並因此恢復到他們原有的狀態、職責和熱心;變得更像基督;是的,他們的苦難有助於他們未來的榮耀;從中產生許多益處。亞歷山大抄本讀作複數「益處」。特別是,神管教祂兒女的目的,是為了:

使我們得以分享祂的聖潔;這不是神本質的聖潔,那是不可傳遞的;而是祂可傳遞的聖潔,這是祂定意要祂的子民擁有的:它來自祂,一切美善和完全的恩賜都來自祂;它在基督裡為他們預備,並從祂的豐盛中領受;它由聖靈在他們裡面作成;它與神聖的本性相似:現在,人自然地缺乏這種聖潔;他們不是天生擁有,而是藉由分享而得;作為神的恩賜;他們首先在重生中分享它;這裡所指的是聖潔的增長,是漸進的分享;它可能包括在天堂裡的完全聖潔:苦難被設計為達到此目的的手段;使人意識到罪,承認罪,厭惡罪,並看見罪的赦免;潔淨罪惡;使聖徒脫離這個世界;增長他們的恩典,並引導他們進入完全榮耀的狀態,在那裡將不再有罪,也不再有憂傷。

【第11節】

現在,一切的管教,就目前看來,似乎都不是快樂的,等等。這些話預先回應了一個反對意見,即苦難帶來悲傷和痛苦;那麼它們怎能帶來益處和好處呢?使徒回答說,他承認任何苦難「就目前看來」,在外表上對血肉之軀而言,根據肉體感官和理性的判斷,似乎都不是快樂的;從這個角度看苦難,必須承認它們似乎不是喜樂的內容、原因或場合;儘管當藉著信心看待,並由被聖化的理性判斷時,它們確實是;因為它們是神和基督之愛的標誌;是兒女身份的證據;並且共同為聖徒的暫時、屬靈或永恆的益處效力:同樣地,「就目前而言」,無論是在苦難之下,還是在目前的境況中,它們似乎都是如此;但將來,無論是現在苦難結束之後;或者無論如何在來世,當神在苦難中支持、帶領脫離苦難,以及苦難所產生的蒙福果效和成果被辨識出來時,它們將會被欣然看待:但就目前而言,當肉體感官和理性佔上風時,必須承認它們不是喜樂的內容,

而是痛苦的;或者說是悲傷的內容、原因和場合;它們給受苦者及其周圍的親友帶來痛苦和悲傷;特別是,當靈魂的困擾伴隨而來時,它們非常令人悲傷,並造成沉重,難以承受;當神隱藏祂的面,靈魂充滿了對忿怒的感受,將管教視為出於忿怒和烈怒;當撒但被釋放,並快速密集地投擲他的火箭;當靈魂失去了對神之愛、基督之恩典以及永恆榮耀和幸福的權益的看法時。

然而,後來卻為那些受過操練的人結出平安的義果:那些習慣於苦難的人;「受過訓練」並在苦難的學校中受教的人,這個詞可能意味著;在其中學到了許多有用的信心和盼望、忍耐和經驗、謙卑、捨己和順服意志的功課:對於這樣的人,苦難結出「平安的果子」;外在的平安和繁榮有時會隨之而來;內在的平安也常常在其中享受;對於這樣的人,它們總是歸結為永恆的平安和永恆的幸福;而這種平安來自於藉著信心所抓住的基督的「義」,這義產生真正的良心平安,並使人有權享受為神的子民所存留的永恆喜樂和安息。此外,也可能指聖潔的果子,聖徒藉著苦難得以分享,以及在其中享受的平安;因為有一種平安,雖然它不是源於義道,卻在義道中被發現;雖然這種平安可能不是現在就擁有,或者在苦難持續期間擁有,但它是在「之後」才經歷的;無論是在今生苦難結束之後,或者無論如何在永恆中,當聖徒進入平安時;因為這些安排和受其操練之人的結局,就是平安。

【第12節】

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舉起來,發軟的膝挺起來。這些話可以被視為對希伯來人說的,關於他們自己;因此,敘利亞譯本讀作「你們的手」和「你們的膝」;他們在禱告、聽道、參與聖禮、持守信仰以及履行那些妝飾信仰的事情上,都顯得遲鈍和不活躍;他們因罪惡和苦難的重擔而疲憊不堪;他們因不信任所應許的福分而感到軟弱、恐懼和膽怯,因為他們正處於目前的困境中,並預見到即將來臨的危險,他們可能會因此感到驚訝,也會受到目前苦難的影響:那麼,勸勉「把下垂的手舉起來,發軟的膝挺起來」,就是要積極履行每一項職責;勇敢面對每一個敵人;耐心承受每一個重擔;在每一個苦難的護理下,振作精神,保持喜樂:或者,這些話也可以被視為對他們關於他人的勸勉,這似乎與《以賽亞書》35:3最為一致,這些話就是從那裡引用的;那麼,其中所表達的,就是藉著同情處於困境中的人;藉著安慰他們,以及藉著分擔他們的重擔來實現的。

【第13節】

也要為你們的腳把道路修直。這裡的「腳」是指聖徒在教會和世上的行事為人(《雅歌》7:1);並且有為這些腳預備好的道路可走;例如真理、神的話語和敬拜、信心和聖潔的古老美好道路:而要使這些道路「修直」,就是以神的話語作為行走的準則;小心避免將任何事物與之並列作為準則;恆常參與基督的聖禮;在信靠祂的道路上平穩前行;在某種程度上,行事為人配得上我們所蒙的呼召,並作為他人的榜樣。

免得那瘸腿的偏離正路;敘利亞譯本說,一個瘸腿的肢體,基督身體——教會的一個瘸腿肢體;或者像阿拉伯譯本所說,一個瘸腿的人,一個軟弱的信徒;一個準備好要跌倒的人,無論是因著本性的敗壞,還是因著恩典的軟弱,或是因著缺乏亮光和判斷力,以及因著不穩定和不堅定;免得這樣的人,因著他人的不規律的行事為人,被絆倒和冒犯,偏離正路,離開公義和真理的道路。神關心並顧念這樣的人,祂也希望其他人這樣做(《彌迦書》4:6;《西番雅書》3:19)。衣索比亞譯本讀作:「使你們的瘸腿得以醫治,而不是被絆倒」:使你們自己不致瘸腿和絆倒。

寧可使它得醫治;使跌倒的信徒得以恢復,軟弱的弟兄得以堅固,瘸腿的信徒得以加強,每個人都建立並堅立在至聖的信心上,並在福音的純潔道路上。

【第14節】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指那些在自然和家庭關係中彼此相關的人,屬於同一家庭;以及那些在公民和政治關係中相關的人,屬於同一國家、城市或社會;以及那些在屬靈關係中相關的人,屬於同一教會的成員;或者,即使不是,但作為聖徒,儘管在某些事情上判斷不同;是的,甚至要盡力與敵人追求和睦:或許「眾人」更特別是指外邦人,希伯來人認為他們不應尋求外邦人的和睦(《申命記》23:6),他們誤解了經文的意義,將其應用於所有外邦人:追求「和睦」,意味著在運用適當手段時熱切地追求它;盡一個人最大的能力去實現它,在所有可能的事情上:許多事情都促使聖徒這樣做;這最符合三位神聖位格的心意;符合神,祂是和平的神;符合基督,和平的君王;符合聖靈,祂的果子之一就是平安;符合聖徒的品格,他們是和平之子,他們蒙召得享平安,他們宣稱和平的福音;符合他們所享有的特權,他們在和平之約中有份,現在享受屬靈的平安,並有權在將來享受永恆的平安:這也符合古代猶太人的諺語和勸告。希列 F18 曾說過,他生活在基督時代:

和聖潔;這與平安一同被提及,表明平安的追求不應超越與聖潔相符的範圍;這裡的聖潔並非指聖潔的某個特定方面,如身體和心靈的貞潔,而是指整體聖潔,包括內在和外在;它意指真正的聖潔,與希伯來人所熱衷並追求的儀式性聖潔相對:它甚至指完全的聖潔;因為雖然聖潔在今生並不完全,但在天堂將會完全;在基督裡有聖潔的完全;並且應當追求聖潔,藉著來到基督面前求取更多恩典,並對祂行使信心,視祂為我們的聖化;藉著熱切渴望神的靈更多地聖化我們,並藉著祂的恩典和力量,使我們能夠行走在聖潔的道路上,直到我們安全抵達天堂: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或「神」,如武加大拉丁文和衣索比亞譯本所讀;即在天堂裡以榮耀的異象見主:或主耶穌基督,「我們的主」,如敘利亞譯本所讀;即使在今生,也無法與祂相交;將來,也無法親眼看見祂的榮耀,無論是理智上還是身體上:對於這樣的看見,聖潔是必要的;因為神是聖潔的,基督是聖潔的,天堂也是聖潔的,天使也是聖潔的,在其中的人的靈魂也是聖潔的。

【第15節】

又要仔細察看。這裡的「仔細察看」意指扮演監督者的角色,因此這勸勉要麼是針對希伯來教會的職事人員,他們的職責是特別審查其成員的原則和行為,並確保他們不接受錯誤的教義或過不道德的生活;要麼更可能是針對教會的各個成員,他們的職責是彼此看顧,因為這封書信似乎是寫給整個教會的。

免得有人失了神的恩典;這不是指神在基督裡永恆不變的白白恩惠和愛,從中沒有分離;也不是指在重生時植入心中的神的恩典,這恩典是不朽壞、永不失敗、永遠長存的,正如信心、盼望和愛一樣;而是指整個福音教義,這是神恩典的宣告;或者特別是指藉著基督的義而白白稱義的教義,人們可能會徒然領受並從中跌落(《哥林多後書》6:1;《加拉太書》5:4),這些希伯來人可能傾向於此:而這樣的人「失了」恩典,要麼是達不到恩典,沒有達到、領受和擁抱它;要麼是曾經宣稱過,卻又放棄和否認它:現在,這樣的人應該被看顧,這樣的情況應該被仔細察看;因為神的榮耀、基督的尊榮、靈魂的益處,以及教會的福祉,甚至教會狀態的存續都與此相關:

免得有苦毒的根長起來攪擾你們,因此許多人被玷污;亞歷山大抄本讀作 **οἱ πολλοί**(hoi polloi,許多人),指普通百姓,教會的普通成員;儘管它可能指事物或人:它可能指事物;這些事物要麼是普遍的本性敗壞,這是隱藏在人心中的根;是苦毒的根或膽汁;容易長出來,結出苦果,給自己和他人帶來麻煩;並且具有玷污的性質,特別是罪惡;例如惡意、紛爭、爭吵、貪婪、情慾、驕傲、壓迫、懶惰,這些常常在教會中造成苦澀的工作和巨大的麻煩:或者錯誤和異端,這些有時像根一樣,潛藏在地下,隱秘而未被發現;它們的影響是苦澀的,給人的靈魂帶來毀滅和迅速的滅亡;這些有時會在教會中滋生,而牧師和成員卻在沉睡,或者不夠勤奮和警醒;並造成巨大的麻煩,而且具有很強的傳染性和玷污性:此外,也可能指人;這與《申命記》29:18非常吻合,這句話就是從那裡引用的;也與下一節的例子相符,例如所有不道德的人和假教師,特別是那些自以為義,傳講靠律法行為稱義教義的人:這是猶太民族的根本錯誤和根深蒂固的錯誤;而且是苦澀的錯誤;它產生了許多苦澀的驕傲和虛榮的果子;這在教會中滋生,攪擾並玷污了許多人,並被其支持者傳播到其他地方;參見《使徒行傳》15:24;《加拉太書》1:6;《加拉太書》5:9-10。現在,應該注意,教會中不應有這樣的人,持守這樣的錯誤;因為這關係到父、子、聖靈的榮耀;靈魂的安慰;教會的平安,以及教會的成長和增長,這些都必會被這樣的人和教義所傷害;因此,**ῥίζα ἁμαρτωλός**(rhiza hamartolos,罪惡的根)在次經中被用來指「惡人」:

「那時,以色列中有一些惡人出來,說:『讓我們去與我們周圍的外邦人立約吧;因為自從我們離開他們以來,我們經歷了許多悲傷。』」(《馬加比一書》1:11)

而 **שורש מרירות**(shoresh meriroot,苦毒的根)在猶太著作 F21 中,意指錯誤或異端,與信心的根或基本教義相對。

【第16節】

免得有淫亂的,或貪戀世俗的。前者犯了律法第二誡的罪,也犯了針對自己身體的罪;這與使徒之前所勸勉的聖潔是相對的;犯此罪的人不應繼續留在教會的團契中;這是一種罪,若不悔改而繼續活在其中,將被排除在天國之外:後者是犯了律法第一誡的人;他是偶像崇拜者、發誓者、輕視公共敬拜和聖禮的人,以及在神聖事奉中行為不敬、嘲笑未來狀態的人,就像以掃一樣;這兩個特徵似乎都屬於他:這與猶太人對他的說法相符:他們有一個傳統 F23,說他那天從田裡回來,疲憊不堪,犯了五項罪。

F23 Targum Jon. ben Uzziel in Gen. xxv. 29.
▸ 《約拿單·本·烏西爾他爾根》創世記25:29。
F24 Shemot Rabba, sect. I. fol. 89. 3. T. Bab. Bava Bathra, fol. 16. 2.
▸ 《出埃及記拉比》第一章,第89頁第3欄;《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16頁第2欄。
F25 Tzeror Hammor, fol. 27. 1.
▸ 《捆綁的沒藥》第27頁第1欄。
F26 Tzeror Hammor, fol. 26. 3.
▸ 《捆綁的沒藥》第26頁第3欄。
F1 Bereshit Rabba, sect. 63. fol. 56. 2.
▸ 《創世記拉比》第63章,第56頁第2欄。
F2 Targum Hieros. & Jon. in Gen. 25. 34. Bereshit Rabba, ib.
▸ 《耶路撒冷他爾根》和《約拿單他爾根》創世記25:34;《創世記拉比》,同上。
F3 Tzeror Hammor, fol. 26. 4. & 27. 1.
▸ 《捆綁的沒藥》第26頁第4欄及第27頁第1欄。

【第17節】

因為你們知道,後來。在他吃了他的紅豆湯之後;在他為此賣掉長子名分和祝福之後;在他父親祝福雅各之後:使徒將這件事告訴希伯來人,作為他們熟知的事情;因為他們讀過摩西的書,並熟悉這些書,其中記載了這件事的全部歷史:

他想要承受那祝福,卻被棄絕了;被他父親棄絕了,他父親拒絕給他祝福,卻確認了他給雅各的祝福;也被神棄絕了,他成為神憎惡的對象;關於他,甚至在他出生之前,神就說過,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羅馬書》9:11-13)。

因為他雖然帶著眼淚懇切地尋求,卻找不著悔改的餘地(《創世記》27:34,27:38);雖然他非常渴望得到祝福,並流了許多眼淚來獲得它,但他對自己賣掉長子名分的罪並沒有真正的悔改。眼淚並不是悔改的確鑿標誌:人們可能更關心罪所帶來的損失和傷害,而不是罪本身的邪惡;這樣的悔改不是真誠的;它不是出於對神的愛,也不是出於對祂榮耀的關切;它也不會結出合適的果子:或者更確切地說,這些話的意思是,儘管他如此懇切、強求和流淚,他卻在他父親以撒那裡找不到悔改的餘地;他無法說服他改變主意;撤銷他賜給雅各的祝福,並將其賜給他(《創世記》27:33);因為他清楚地看到,祝福應當歸於雅各,這是神的心意;神的籌算必立定,祂必成就祂一切所喜悅的。後者似乎是這些話更好的解釋,儘管前者與《約伯記》15:20的他爾根相符。

【第18節】

因為你們不是來到那可摸的山,等等。使徒在接下來的話語中,總體目的是要勸勉希伯來人緊密持守福音,因為福音比律法更為卓越;特別是,要加強他先前的勸勉,即在苦難中要喜樂;在神的道路上正直行走;與眾人和睦,甚至與外邦人和睦;以及心靈和生活都要聖潔;並要珍視福音的教義;並要留意,免得有人失了福音,或行為不配福音:在這裡,使徒指出,信主的希伯來人沒有來到什麼地方,因為他們已經從中被解救出來,這就是律法時代,這是他們的特權;這種幸福藉由一系列伴隨律法賜給猶太人的特定情況來表達:律法是在「可摸的山」上賜下的;也就是說,神降臨其上,藉著觸摸使它冒煙、震動和移動(《出埃及記》19:18)。比較《詩篇》68:8;104:32;144:5;因為以色列人及其牲畜不得觸摸它(《出埃及記》19:12-13),也就是說,在律法賜下、耶和華在其上的時候,否則是可以觸摸的;其意思是,它是一座屬地的山,可以靠近、看見和觸摸,而不是像錫安或神的教會那樣具有屬靈性質;因此,它可能表達律法的屬肉性,也表達它的可移動性:

那燒著的火;正如西奈山一樣(《出埃及記》19:18;《申命記》4:11;5:23),這表明神在其上的威嚴,祂腳下發出燃燒的炭火;也表明神的忿怒,作為報應的立法者和審判者;以及律法的恐怖,它使違犯者心中充滿對烈火般忿怒的期待;因此指出了這些違犯者的結局,就是被焚燒:

以及黑暗、幽暗;當神在其上時,這些覆蓋了那山(《出埃及記》19:16,19:18;《申命記》4:11),這也可能表達神的威嚴,祂周圍有雲和黑暗;也表達律法時代的恐怖和晦澀;猶太人對律法的屬靈性、神的嚴格公義、律法所要求的義,以及律法的目的和功用知之甚少;特別是對藉著基督得救之道知之甚少;他們最終是如此黑暗,以至於寧願選擇自己的傳統而不是這律法:又加上,

和暴風;有雷轟和閃電,非常可怕(《出埃及記》19:16;20:18);雖然摩西沒有明確提到暴風,但約瑟夫 F4 不僅提到非常可怕的雷轟和閃電,還有猛烈的暴風,產生了極大的降雨:而七十士譯本在《申命記》4:11和5:22中使用了與使徒在此相同的詞語,「黑暗、幽暗和暴風」。這也可能表示當時在場的神的威嚴;那個時代的恐怖;律法可怕的咒詛;以及律法在罪人良心中引起的巨大混亂和不安。

【第19節】

和號角的聲音(《出埃及記》19:16,19:19;20:18),這使它更加令人敬畏,就像末日號角的聲音一樣:

和說話的聲音;十誡的聲音,或十條誡命;這是一種由天使形成的清晰聲音;因此,律法被稱為由天使所說的話(《希伯來書》2:2),並被描述為神自己的聲音(《出埃及記》20:1),祂藉著天使的事奉將律法傳給摩西;這聲音在《申命記》4:12中被稱為 **קול דברים**(kol devarim,話語的聲音),而這聲音,

那些聽見的人,懇求不要再對他們說話了;他們害怕會死;因此他們要求摩西作他們的中保,靠近神,聽祂的話,並將祂的話傳給他們(《出埃及記》20:19;《申命記》5:24-27)。

【第20節】

因為他們不能忍受所吩咐的。在律法中;並非他們不喜歡和輕視律法,像未重生的人那樣;而是他們不能忍受它,或承受它,作為一個軛,因為它是一個奴役的軛;也不能承受它作為一個行為之約,它要求完全的順服,卻不賜予行事的力量;因為它向他們顯明他們的罪,卻沒有引導他們歸向救主;因為它是一個控告、咒詛和定罪的律法;並且,作為一個火熱的律法,它顯明忿怒,並使良心充滿忿怒;除非這與接下來的法令有更具體的關係:

甚至連走獸若摸這山,也要用石頭打死,或用箭射透;如果連走獸都如此,何況人呢?而且,多麼容易,因著不經意,就會發生這種事?懲罰又是多麼可怕?不亞於被石頭打死或被射殺:而這他們無法忍受聽聞或思考:最後一句「或用箭射透」在亞歷山大抄本和貝撒的克拉蒙塔納抄本、武加大拉丁文和所有東方譯本中都缺失了;然而它仍有必要保留,因為它在《出埃及記》19:12-13的原文中。

【第21節】

那景象是如此可怕。指煙、火和閃電的景象;或是神自己的景象,祂降臨在山上;這與阿拉伯譯本相符,該譯本將這些詞翻譯為「那顯現自己的人是如此可怕」;不是在燃燒的荊棘中;那時摩西害怕看神(《出埃及記》3:6);而是在西奈山上,當律法賜下時:

以至於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或許他是在說話,神回答他時說的(《出埃及記》19:19)。這些話在聖經中沒有記載;因此使徒要麼是藉著神聖啟示,要麼是從傳統中得知,並由前者證實:因為猶太人認為摩西確實戰兢恐懼,而且是在山上時;他表達了他的恐懼和敬畏。他們有這樣一個傳統 F5:

【第22節】

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亞歷山大抄本讀作,如《希伯來書》12:18,「因為你們不是來到」;這似乎支持將這段經文解釋為指天堂的狀態;聖徒在今生尚未到達那裡:但是,「錫安山」和這裡給出的其他名稱,是指福音時代神的教會,信主的希伯來人已經來到這裡;這與律法時代(以西奈山為代表)有所區別,他們已經從中被解救出來:這被稱為錫安山,因為它像錫安山一樣,蒙神所愛;蒙祂揀選;是祂的居所;這裡有祂的敬拜,祂的話語和聖禮在此施行;祂在此與祂的子民相交,並分賜祂的祝福;這錫安山,像錫安山一樣,是全美的,全地的喜樂;被神的大能堅固,是不可動搖的;並且因其高度和聖潔而可與那山相比:來到錫安就是成為福音教會的成員,並參與聖禮,享受特權,履行其職責:

和永生神的城;福音教會是一座城,建立在基督這根基上;充滿了居民,就是真信徒,至少在末日將會如此;它坐落在神之愛的河流旁,以及福音聖禮的靜水旁,環境宜人;它由基督所頒布的健全律法所治理,並由祂所任命的合適職事人員管理;由祂所設立在城牆上的守望者嚴密守護;它被賦予許多特權,如親近神,免於公義的逮捕和定罪,被收養,以及擁有天國產業的權利:這可以稱為「神的城」,因為它是祂所建造的,祂在此居住,並保護和捍衛它;祂被稱為「永生神」,以區別於外邦人的偶像,那些偶像毫無生命,不過是木頭和石頭。

天上的耶路撒冷:神的教會在舊約和新約中常被稱為耶路撒冷;它與其名稱相符,其名稱意為平安的異象,或他們將看見平安:基督,它的君王,是和平的君王;它的成員是和平之子,他們現在享受屬靈的平安,將來享受永恆的平安:像那城一樣,它緊密相連,由聖徒組成,在愛中,在福音的秩序和團契中彼此連結;並且防禦堅固,神自己和祂的大能環繞著它,以救恩為城牆和堡壘,並有天使環繞安營;它是一個自由的城,由基督使其自由,並藉著祂,現在享受恩典的自由,並有權在來世享受榮耀的自由;正如耶路撒冷一樣,它是神所揀選的對象,是偉大君王的宮殿,是神聖敬拜的地方:它被稱為「天上的」,以區別於地上的耶路撒冷;並表達其卓越性,以及指出其起源:它的成員來自天上,是從上而生的;他們現在的生活在天上;他們被預定要到那個地方;它的教義和聖禮都來自天上。

以及千萬的天使;他們是受造的靈,非物質且不朽;知識淵博,能力強大;迅速執行神的旨意;他們是聖潔的,且是不可改變的聖潔,是神的選民,並由基督堅固:聖徒現在被帶入與他們友好的狀態;進入同一個家庭;並與他們一同敬拜;他們可以進入天堂,天使就在那裡;他們將永遠與天使同住:在目前的境況中,他們分享天使善意服務的益處和優勢;天使有時為他們的身體提供食物;醫治他們的疾病;引導和保護他們在旅途中;預防外在的災難;在危險中將他們解救出來;抑制有害的事物,並剪除他們的敵人:至於屬靈的事物,他們有時向聖徒顯明神的心意和旨意;在他們的困境中安慰他們;幫助他們抵擋撒但的試探;在他們去世時在場,並將他們的靈魂帶到榮耀裡;並將在末日將聖徒聚集起來:至於他們的數目,是不可數的;他們是天上的軍隊;有許多天上的使者;有超過十二營

【腳註】
F18 Pirke Abot, c. 1. sect. 12. 《父訓》第一章第12節。
F19 T. Bab. Sanhedrin, fol. 6. 2. & Gloss. in T. Bab. Yoma, fol. 71.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6頁第2欄;以及《巴比倫他勒目》贖罪日篇,第71頁第2欄的註釋。
F20 Vajikra Rabba, sect. 9. fol. 153. 1, 2. 《利未記拉比》第九章,第153頁第1、2欄。
F21 Cosri, Orat. 1. fol. 35. 1. 《庫斯里》第一篇,第35頁第1欄。
F3 of him, this is the man that sold his birthright ( Mhl rkk deb ) , "for a morsel of bread"; and apply to him the passage in ( Proverbs 28:21 ) "for a piece of bread that man will transgress". 關於他,這就是那個為了「一塊餅」(**דְּבַר כַּכַּר לֶחֶם**,debar kakkār lechem)而賣掉長子名分的人;並將《箴言》28:21的經文應用在他身上:「為了一塊餅,那人就會犯罪。」
F23 Targum Jon. ben Uzziel in Gen. xxv. 29. 《約拿單·本·烏西爾他爾根》創世記25:29。
F24 Shemot Rabba, sect. I. fol. 89. 3. T. Bab. Bava Bathra, fol. 16. 2. 《出埃及記拉比》第一章,第89頁第3欄;《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16頁第2欄。
F25 Tzeror Hammor, fol. 27. 1. 《捆綁的沒藥》第27頁第1欄。
F26 Tzeror Hammor, fol. 26. 3. 《捆綁的沒藥》第26頁第3欄。
F1 Bereshit Rabba, sect. 63. fol. 56. 2. 《創世記拉比》第63章,第56頁第2欄。
F2 Targum Hieros. & Jon. in Gen. 25. 34. Bereshit Rabba, ib. 《耶路撒冷他爾根》和《約拿單他爾根》創世記25:34;《創世記拉比》,同上。
F3 Tzeror Hammor, fol. 26. 4. & 27. 1. 《捆綁的沒藥》第26頁第4欄及第27頁第1欄。
F4 Antiqu. l. 3. c. 5. sect. 2. 《猶太古史》第三卷第五章第二節。
F5 T. Bab. Sabbat, fol. 88. 2. Yalkut, 2. par. 2. fol. 92.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88頁第2欄;《雅爾庫特》第二部分第二篇,第92頁。
F6 T. Bab. Yoma, fol. 4. 2. 《巴比倫他勒目》贖罪日篇,第4頁第2欄。
F7 Zohar in Exod. fol. 84. 4. 《出埃及記光輝之書》第84頁第4欄。
F8 Midrash Kohelet, fol. 69. 4. 《傳道書米大示》第69頁第4欄。
【第23節】

來到眾聖徒的總會,**πανήγυρις**(panegyris,總會)這個詞,在希臘人那裡是指一種公開而莊嚴的聚會,無論是為了他們的運動會、節慶、市集,還是出於宗教目的;它表示大量人群的聚集和集合;有時也指他們聚會的地點F9;使徒在此用它來指神的教會,由他所有的選民組成,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以及他們聚集在一起。他們在神無限的心意中,從永恆就已聚集;在基督裡,他們的元首和代表,無論是那時還是現今,都已聚集;在末日,當他們都被召集齊全時,他們將親身聚集;那將是一個歡樂的聚會;而且是一個非常普遍的聚會,比猶太人在任何一個嚴肅節期上的聚會更為普遍,使徒可能對此有所指;因為這將包括來自所有國家、所有地方、所有時代的人。

以及天上眾長子的教會,他們的名字都記錄在天上;這裡的「教會」不是指任何特定的或地方性的教會,也不是任何國家性的教會;而是指大公教會,或普世教會,它只由神的選民組成,包括所有時代、所有地方的選民;甚至延伸到天上的聖徒:這個教會目前是不可見的,而且永不失敗;基督是它的元首,他為此捨己。現在,屬於這個教會的人被稱為「長子」;他們不僅僅是使徒,他們領受了聖靈的初熟果子;也不是猶太人中最早的歸信者,他們首先信靠基督;而是神的選民,他們同樣是神的兒女,由他而生;同樣蒙他所愛,同樣與基督聯合,並在他裡面有份:他們擁有相同的特權、尊榮和尊嚴,並將享受相同的產業;他們都是長子,這樣稱呼是相對於天使,神的眾子而言,正如基督相對於聖徒,他的許多弟兄一樣:這些人被稱為「記錄在天上」;不是在地上(耶利米書17:13),那樣的記錄不能存留;也不是在聖經書卷中,因為並非所有人的名字都記錄在那裡;也不是在神關於全人類的普遍預旨之書中;而是在羔羊的生命冊上,這冊子保存在天上;這無非是他們蒙神揀選的明證:這種說法表明這是個人的、特定的;它是堅定、確定、恆久的;它超乎人類和魔鬼的抹除能力;它表明神對他們精確的認識,並表達了他們進入天堂的權利,以及他們必然到達那裡。現在,所有真正來到錫安的人,都公開地來到這個總會和教會,顯明是其中的一部分,並且是長子中的一員,他們的名字都記錄在天上。

來到審判眾人的神那裡;衣索比亞譯本讀作「公義的審判者」,或「公義的神」。有些人認為這裡指的是基督;他確實是真神,也是審判者:一切審判都已交給他;他是審判眾人的;他被立為審判活人死人的主;如果他不是神,他就不配擔任此職:真信徒憑信心來到他面前,將他視為他們的審判者、君王和統治者;而他們的特權是,基督在末日是並將是審判眾人的主,因此他的再來對他們而言是可羨慕的。但由於基督在下一節被提及為一個獨立的位格,聖徒來到他面前,所以這裡似乎更可能指父神:而聖徒在今生的一個特權是,他們可以親近神:所有人在自然狀態下都與他疏遠;他們自然而然地離他越來越遠,對他沒有渴望;當他們意識到罪時,他們害怕並羞於來到他面前;除了藉著基督,沒有人能來到神面前;這是神永恆之愛的果實,是揀選恩典的結果,是基督之死的功效,也是聖靈使人活過來的恩典所致;這是以屬靈的方式完成的,並且是憑著信心;這是來到神的寶座前,甚至來到他的居所,與他相交,並分享他的恩典:而他們的特權是,他們可以親近他,作為審判眾人的神;不僅作為一位父親,作為一切恩典的神,而且作為一位審判者,一位公義的審判者,他們可以毫無恐懼地來到他面前;因為儘管他是公義的,但他也是一位救主,並因他兒子的義而稱義他的百姓;他藉著基督的寶血,以公義的方式赦免他們的罪;他是他們的保護者、辯護者,他將糾正他們的錯誤,為他們伸冤。

來到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那裡;這可以理解為地上的聖徒,他們是「義人」;不是天生如此,因為沒有人是天生如此,而是相反;也不是僅僅在觀念上,或僅僅在外表上,像文士和法利賽人那樣;也不是藉著律法的行為;也不是藉著順服福音;也不是藉著信心,無論是作為在他們裡面所成就的,還是由他們所行的,儘管是藉著信心的對象;也不是藉著將義注入他們裡面;而是藉著將基督的義歸算給他們:這些人是「被成全的」;不是在成聖方面,除非是在基督裡,或在比較意義上,以及就新人的各部分而言,但不是就程度而言;因為沒有人是沒有罪的,最好的也需要不斷的恩典供應;而是在稱義方面,基督已為他們完全遵守了律法,並已完全贖清了他們的罪,並已完全將他們從一切罪中救贖出來,並已為他們取得了完全的赦免;他們藉著他的義是完全公義的;這裡只提到「靈魂」,因為在福音教會狀態下,聖徒的相交主要在彼此的靈魂中,或在與他們靈魂相關的屬靈事物中;他們的靈魂深受影響,彼此緊密相連:儘管這裡可能指天上的聖徒,至少包括他們;他們的靈魂與身體分離;他們是義人的靈魂,因為只有這樣的人才能進入天國;在那裡,他們在知識和聖潔、平安和喜樂上都已成全;儘管他們沒有身體,也還沒有所有聖徒與他們同在。現在,信徒在現今的狀態下,可以說已經來到他們那裡,因為他們已經來到地上的教會,這是天上教會的一部分;也藉著盼望、期待和渴望。使徒似乎參考了猶太人的一些區分:他們將人類分為三類;有些是完全邪惡的;有些是完全公義的;還有些是介於兩者之間F11:他們經常談到**צַדִּיקִים גְּמוּרִים**(tzaddikim gemurim,完全的義人)F12;並區分完全的義人與不完全的義人F13;正如他們也區分悔改者與完全的義人一樣(參路加福音15:7的吉爾注釋)。

【第24節】

來到耶穌那裡,新約的中保;關於新約,以及基督是新約的中保(參希伯來書8:6的吉爾注釋;參希伯來書8:8的吉爾注釋)。來到基督是藉著信心;這與他在肉身之日身體上的來到不同;也與外在地遵守聖禮不同;這是在意識到缺乏和看見豐盛之後來到他面前;這是神有效恩典的產物;靈魂必須作為赤裸的罪人來到基督面前;沒有中保,沒有任何自己的東西來討好他;所有有知覺的罪人都可以自由地來到他面前,這是聖徒的巨大特權:這是諸福之福;那些來到耶穌面前的人是安全的、穩固的、有平安的;他們不會缺乏任何好東西,因為一切都是他們的;他們藉著他可以自由地親近神,並有權享受所有特權。

來到所灑的血那裡;也就是基督的血;這樣稱呼,要麼是暗指逾越節的血,那血被盛在盆中,用一束牛膝草灑在以色列人所住房屋門楣和兩邊的門框上;耶和華看見這血,就越過他們,所有在裡面的人都安全,當埃及的長子被毀滅時,滅命的就不觸摸他們(出埃及記12:1-49);所有被耶穌的血所灑的人,情況也是如此:要麼是暗指摩西灑在書卷和所有百姓身上的約血(出埃及記24:8);要麼是暗指律法獻祭中多次灑血:這個短語可能表示基督的血應用於他的百姓,以達到稱義、赦免和潔淨的目的,這是他們極大的憐憫和特權。

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要麼是「比亞伯更美」,正如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敘利亞譯本所譯,亞伯雖死,卻仍舊說話;他在死和受罰方面是基督的預表;因為他被自己的兄弟所殺,那兄弟因此受罰,同樣,基督被他自己的民族和百姓,就是猶太人所殺害,因此極大的忿怒臨到他們:但基督的血在獲得赦免、平安、和好,以及救贖和買贖他的教會和百姓方面的功效,表明他比亞伯更偉大;他的血所說的比亞伯所說的或所做的更美:要麼是「比亞伯的血更美」,正如阿拉伯譯本所譯;亞伯的血呼求報復;基督的血呼求平安和赦免,無論是在天上的法庭,由基督為之辯護,還是在良心的法庭,由他的靈灑下:或者比亞伯獻祭所灑的血更美,或者比亞伯的獻祭;那是第一次以那種方式灑血,也是第一次憑信心獻上的祭物,是基督的預表;但基督的獻祭本身比那更好;而他血的灑下,信徒可以不斷地應用於他們的稱義、赦免和潔淨,藉此他們可以進入至聖所,其功效比亞伯獻祭所灑的血更大;並且呼求並獲得比那更好的事物;這個解釋可能更受青睞,因為使徒在這封書信中的目的是要表明基督的獻祭比所有其他的獻祭都更卓越,甚至比其中更卓越的,如亞伯的獻祭(希伯來書11:4)。

【第25節】

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拒絕那說話的;耶穌,新約的中保,他的血所說的比亞伯,或比他的血和獻祭所說的更美:他在恩典的議會和聖約中是說話者,為選民說話;在創造萬物時,他說有就有;在曠野中向以色列人頒布律法,因為他是向摩西在西奈山說話的天使,他為舊約聖徒向神說話,是神同在的天使;他在肉身之日,作為教會的先知,親自說話;他現在在天上說話,藉著在神面前顯現為他的百姓代求,並呈獻他的血、義和獻祭;他藉著他的靈,在聖徒心中說話;並藉著他的僕人在福音和聖禮中說話:他也不應被拒絕,當他的福音被輕視和忽略時,他就是被拒絕了;當人們為自己不參加而找藉口時;當他們不願聽時;或者,當他們聽了卻反駁和褻瀆,輕視和辱罵,或者停止聽時。應當謹慎,不要在聖道的事奉中拒絕基督;這可以從說話者的偉大和卓越來強調,他是神,而不是單純的人;從所說之事的卓越來強調,就是那極大的救恩:而且更應當殷勤留意他,因為人們對一切屬靈和屬天的事物都遲鈍;又因為撒旦警醒而勤奮地阻止人們聽福音,或從他們那裡偷走道。

因為那些拒絕在地上說話的人尚且不能逃脫;衣索比亞譯本譯作「那些在山上向他們顯現的人」;也就是在西奈山上;指的要麼是神自己,他降臨在山上,向以色列人說了十誡;要麼是基督,那在山上向摩西說話的天使;或者更可能是摩西自己,他是在地上,屬地的,從神向百姓說話,是他們的居間者;猶太人拒絕了他,不願順從他,反而把他推開(使徒行傳7:39),儘管他們應許要聽從並遵行一切對他們說的話;因此他們沒有逃脫神的報應和懲罰;他們的屍體在曠野中多次倒下,人數眾多,不被允許進入迦南地:那麼

我們若轉離那從天上說話的,就更不能逃脫了;也就是基督,他本來從天上來;他是從天上來的主;他的教義是從天上來的;他完成了他的工作後,就升到天上;他現在在那裡,並從那裡說話;他將從那裡第二次再來,作為審判眾人的主。曾經有,現在也有一些人轉離他;轉離對他的信仰,以及他的福音和聖禮,退後入沉淪;這樣的人將無法逃脫神的忿怒和報應;最嚴厲的懲罰將降臨在他們身上;參(希伯來書10:29)。

【第26節】

那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也就是在西奈山頒布律法時:基督當時在場;他的聲音當時被聽到;那聲音要麼是雷聲,要麼是號角聲,或者更可能是話語的聲音:這震動了地,西奈山,以及周圍的土地,和其上的人民;這使他們顫抖,甚至摩西自己也顫抖;參(出埃及記19:18)(詩篇68:8)。

但如今他應許說(哈該書2:6)

「再一次,我不但要震動地,也要震動天」;不僅是猶大地,特別是耶路撒冷,以及那裡的居民,他們都因彌賽亞的誕生,萬國所羨慕的,先知哈該所說的,而震動、動搖和不安(馬太福音2:2,馬太福音2:3),而且天也震動了;藉著天上的異象,如奇異之星的出現,引導東方的智者;以及天上居民,天使的行動,他們成群降臨,使天空中迴盪著他們因基督道成肉身而發出的讚美歌聲(馬太福音2:2)(路加福音2:10,路加福音2:13,路加福音2:14)。使徒如何解釋和應用這段話,可以在下一節看到。

【第27節】

這「再一次」的話;或者如哈該書2:6所說:「再一次,還有片時」;這表明,既然已經成就了一些事,那麼在很短的時間內,將會突然成就一些非常奇妙和令人驚訝的事:它

是指那些被震動之物的廢去,如同被造之物;有些人將此理解為基督再來審判時將要成就的事;例如天地將要過去,這些都是被神的能力所造或創造的;那時將會有震動,以致它們將被廢去,並伴隨著巨大的響聲過去;他們也將下一句解釋為新天新地的永恆,以及榮耀的不可動搖的國度,和聖徒永不衰殘的產業;以及他們固定、不變、不動搖的狀態:但更可能這應理解為基督來毀滅耶路撒冷時;那時猶太人的國家,無論是政治上還是宗教上,以及整個摩西律法體系,都將完全廢去;以及與神敬拜相關的,用手所造之物,如聖殿及其中的物件;這些都是為廢去而造的;因為它們只能存留到改革的時候:而這些物的廢去,是指它們的廢除和完全終結;那時,不僅他們的民政完全被廢除,而且他們的宗教體系也一樣;因為他們敬拜的地方被毀,每日的獻祭停止,舊約及其施行方式也消失了;所有律法上的制度和條例,這些都因基督的死而被廢除,在耶路撒冷不再施行;聖殿和聖殿事奉一同滅亡:

使那些不能被震動的常存;基督的國度和祭司職分是永恆的;以及藉著他而來的美好事物,如罪的赦免、稱義、收養、成聖和天上的產業;還有福音,以及它的教義和聖禮,洗禮和主的晚餐,以及福音敬拜的方式;所有這些都將持續到基督第二次再來。

【第28節】

所以,我們既領受了不能震動的國度,等等。這不是指榮耀的國度;永恆的榮耀是一個國度,而且是一個不能震動的國度;它是神白白的恩賜,可以說現在已經領受了;神的百姓蒙召進入其中,並被預備好,對它有權利,並在信心和盼望中,以及在基督他們的元首和代表中擁有它:但這裡指的是福音時代的恩典國度:在這個時代中有幾件事被稱為國度;例如福音教會,福音本身,以及所賜的恩典特權和祝福,特別是屬靈和內在的(馬太福音25:1)(路加福音16:16)(羅馬書14:17);整個時代被稱為天國(馬太福音3:2)(4:17)。基督是君王,信徒是他的子民,福音是他的權杖,聖禮是他的律法和規定,所有這些都是不能震動的;當一個人從黑暗的權勢中被拯救出來,重生,並實際領受了恩典的祝福,並被帶到錫安時,就可以說他領受了這個國度。

讓我們有恩典;這裡所指的不是對如此大祝福的感恩,儘管這是高度必要和必需的;也不是神的恩惠,儘管領受國度源於此,對此的感受應當常存;也不是心中恩典的習慣或原則,除非特別指信心的恩典及其運用;而是指恩典的教義,即福音;其意義是,**ἔχωμεν**(echomen),「讓我們持守它」,正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譯;讓我們緊緊持守福音,以及對它的宣認:武加大拉丁譯本和阿拉伯譯本讀作,「我們有恩典」;這與不能震動的國度相伴而行;所有真正領受了前者的人,也擁有後者:

藉此我們可以事奉神;神是應當事奉的,而不是受造物,也不是這世界的元素,儀式律法及其禮儀:他也不應以任何形式事奉,只能以屬靈的方式;若不持守福音,就無法以福音的方式事奉他;事奉他的真正和正確方式如下:

蒙悅納地;在基督裡,在他的兒子福音裡,並藉著對他的信心,沒有信心就不可能討神喜悅:

存敬畏的心;敬畏神的威嚴,為罪感到羞恥,並意識到自己的不配:

和虔誠的敬畏;這敬畏以神為其作者和對象,源於他的恩典,並因他良善的顯現而增長;這與信心和屬靈的喜樂是一致的;參(詩篇2:11)(5:7)。

【第29節】

因為我們的神是烈火。] 要麼是指神位格上的考量,基督位格中的神;因此猶太人稱舍吉拿為烈火F14。基督是真神,他是我們的神和主;儘管他充滿恩典和憐憫,但他將以極大的忿怒顯現給他的敵人,那些不願讓他作王統治的人: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神本質上的考量;他是誰的神,以何種意義,以及他如何成為這樣(參希伯來書8:10的吉爾注釋),這裡說他是烈火,可以理解為他在敬拜之事上的忌邪(申命記4:23,申命記4:24),因此它包含了一個理由,說明為什麼他必須以蒙悅納、存敬畏和虔誠的敬畏來事奉。神,而且只有他,是應當敬拜的;他必須以適合他自己的方式敬拜;他擁有唯一權利來確定敬拜的方式,無論是外在還是內在的部分:在律法時代,他以他當時所選定並適合的方式受敬拜;在福音時代,他必須以福音的方式受敬拜;他在敬拜的每個部分都應得所有的榮耀;福音敬拜的聖禮是不可動搖的;它們不應被改變,也不應以其他聖禮取代,而不招致他的不悅。此外,這個短語可以表達他對他百姓的保守,以及對他們敵人的毀滅(申命記9:1-3)。我們通常說,在基督之外的神是烈火;意思是,神作為絕對的神,充滿忿怒和報應;這是一個真理,但不是這段經文的真理;因為這裡說的是我們的神,我們的盟約之神,我們在基督裡的神;他對聖徒,或對那些在基督裡的人,並非如此:他在他的護理中確實像一道火牆,保護和捍衛他們,在他的話語中像火一樣,光照和溫暖他們,引導和指示他們,但對他們來說不是烈火;他對他們的敵人來說是烈火,那些敵人在他面前如同荊棘、蒺藜和碎秸:因此猶太人將申命記4:24解釋為火吞噬火F15;並指出摩西說,你的神,而不是我們的神F16;但使徒在這裡使用了後者。

【腳註】
F9 Vid. Philostrat. Vita Apollen. l. 8. c. 7. 參菲洛斯特拉圖斯《阿波羅尼烏斯傳》第八卷第七章。
F11 T. Hieros. Roshhashanah, fol. 57. 1. & T. Bab. Roshhashanah, fol. 16. 2. Derech Eretz, fol. 19. 4. 《耶路撒冷他勒目》新年篇,第57頁第1欄;《巴比倫他勒目》新年篇,第16頁第2欄;《德雷克埃雷茨》,第19頁第4欄。
F12 Zohar in Gen. fol. 28. 2. & 29. 1. & 39. 3. T. Bab. Taanith, fol. 18. 2. & Roshbahanah, fol. 4. 1. Pesachim, fol. 8. 1. 2. 《創世記光輝之書》,第28頁第2欄;第29頁第1欄;第39頁第3欄;《巴比倫他勒目》禁食篇,第18頁第2欄;新年篇,第4頁第1欄;逾越節篇,第8頁第1、2欄。
F13 T. Bab. Megilla, fol. 6. 2. & Avoda Zora, fol. 4. 1. 《巴比倫他勒目》以斯帖記篇,第6頁第2欄;偶像崇拜篇,第4頁第1欄。
F14 Tzeror Hammor, fol. 21. 4. 《扎羅爾哈莫爾》,第21頁第4欄。
F15 Zohar in Gen. fol. 35. 3. & 51. 1. & in Exod. fol. 91. 1. & in Lev. fol. 11. 1. 《創世記光輝之書》,第35頁第3欄;第51頁第1欄;《出埃及記光輝之書》,第91頁第1欄;《利未記光輝之書》,第11頁第1欄。
F16 Lexic. Cabalist, p. 111. 《卡巴拉詞典》,第1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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