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創世記

第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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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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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歷史再次回到約瑟身上。他被帶到埃及,賣給了波提乏。約瑟蒙波提乏的恩寵,被立為管家,耶和華使他手中所辦的一切盡都亨通(創39:1-6)。約瑟是個容貌俊美的年輕人,他的主母貪戀他,屢次引誘他與她同寢,但他始終拒絕,認為這既是對主人的忘恩負義,也是得罪神(創39:7-10)。有一次,他們單獨在家中,她再次引誘他,並抓住他的外衣,約瑟便將外衣留在她手中逃走了(創39:11-12)。於是她呼叫外面的僕人,誣告約瑟企圖非禮她,並在丈夫回家後也向他報告了同樣的事(創39:13-19)。他的主人因此將他下在監裡,但約瑟也蒙獄卒的恩寵,獄卒將囚犯和一切相關事務都交在他手中(創39:20-23)。

【第1節】

約瑟被帶下埃及。這是由以實瑪利人所為(創37:28),如後文所述。波提乏是法老的一個官員,護衛長,是個埃及人。他的名字也表明了這一點,意為「波特」或「普特」的果實,即某個名叫波特或普特的人的兒子或孫子F13。這在埃及可能很常見,因為普特是含的一個兒子(創10:6),埃及地也因此被稱為含地(詩105:23,105:27;106:22)。關於這個人和他的職位,請參閱《吉爾注釋》創世記37:36。他買了約瑟。也就是說,他從將約瑟帶到那裡的以實瑪利人手中買了他。我們知道以實瑪利人為他付了多少錢,但他們將他賣給波提乏的價格卻沒有說明;毫無疑問,他們為他賣了個好價錢,而他的主人也做了一筆好買賣,如下文所示。

【第2節】

耶和華與約瑟同在。神以祂恩典的同在、祂愛的顯現以及與祂自己的相交來賜福約瑟,儘管他缺乏在父親家中享受的恩典途徑和敬拜禮儀;神賜他身體健康,並保護他免受一切邪惡和仇敵的侵害。他是一個亨通的人。在世俗事務上,這歸因於神的同在和祂的賜福。他就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他繼續留在那裡,沒有試圖逃跑;或者說,他的工作主要(如果不是全部)是在家中,他在這方面亨通,並且只要他在那裡,就一直如此。猶太人F14說,他在那裡待了十二個月。正如古人一致證實的,在孟斐斯附近建造的金字塔附近,至今仍有一座山丘,他們說波提乏的房子就建在那裡,約瑟曾是他的僕人,一些磚瓦的殘骸至今仍可見F15。

【第3節】

他主人看見耶和華與他同在。波提乏對神屬靈和恩典的同在一無所知,他無法判斷那是什麼;但他從約瑟的心智聰穎、迅速學習埃及語、辦事靈巧,以及他處理一切事務的謹慎和忠誠中看出,他深受神明的眷顧,被賦予了卓越的才能,對於他的年齡來說,他是一個非凡的人物。又看見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一切盡都亨通。雖然波提乏可能不認識他所使用的真耶和華之名,但他可能對至高主宰有所概念,並認為一切外在的亨通都歸因於祂;他知道約瑟是希伯來人(他的妻子顯然也知道,創39:14),並且知道耶和華是希伯來人的神,因此他將約瑟及其服務所帶來的一切亨通都歸因於約瑟的神。

【第4節】

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他在主人眼前蒙恩,正如他在神眼前蒙恩一樣,他蒙神和人的恩寵;他的主人對他評價很高,非常看重他,並對他表現出許多善意和尊重。他就伺候他。約瑟樂意、甘心、愉快且忠誠地伺候他;或者說,他親自伺候他;他的主人非常喜歡他,從其他僕人中選出他來服侍自己,成為我們現在所說的「貼身男僕」,其職責是為他穿衣脫衣,在餐桌旁服侍他。主人派他管理家務,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裡。也就是說,在他服侍了一段時間的貼身男僕之後,主人提拔了他,使他成為家中的首席僕人或管家,將他所有的事務、現金和帳目都交由他管理,並將所有僕人都置於他之下。

【第5節】

自從主人派約瑟管理家務,管理他一切所有的,從那時候起。他在這個職位上多久並不確定;需要一些時間才能觀察到以下情況;在他擔任這個職位的所有時間裡,人們很容易看出,耶和華因約瑟的緣故賜福那埃及人的家。也就是說,比以前更加蒙福;以前他手下的一切都成功,但現在更加豐盛;波提乏的家人身體健康,他的財產增加,他變得富有,並擁有各種美好的事物。凡家裡和田間所有的,耶和華都賜福。他的家務興旺,田地豐收,牲畜繁衍,狀況良好;他屋內屋外的一切都因神的賜福而成功,這一切都是為了約瑟的緣故。

【第6節】

波提乏將一切所有的都交在約瑟手裡。他的主人對任何事都不操心,將一切都交給他,信任他的錢財和帳目,以及所有事務的管理;他對約瑟如此信任;除了自己所吃的飯,別的事一概不知。有些人將此理解為約瑟,雖然他掌握著主人所有的財產,但他自己卻不使用,除了所吃的飯,什麼也沒享受;一位猶太作家F16觀察到,他除了乾麵包什麼也沒吃,然而,像但以理和他的同伴一樣,他容貌俊美,面色紅潤,如下一句所述。但更好的解釋是,這指的是約瑟的主人,他對約瑟的良好管理和忠誠非常滿意,以至於他從不關心自己的事務,不關心家裡有多少錢,或擁有什麼財產;他所關心的只是他的食物,或許他甚至不知道他的食物是什麼,直到它擺上餐桌;儘管有些人從這個角度理解這句話,認為他過著奢侈的生活,除了吃喝玩樂,什麼都不關心,因為他有一個如此優秀和忠誠的僕人。但根據亞本·以斯拉的說法,其含義是,約瑟被委託管理一切,除了為他和他的家人準備食物,他可能不能碰,因為他是希伯來人,除了食物之外,他與主人共享一切,參見(創43:32);這比他爾根·約拿單和拉比·雅爾基的解釋要好得多,他們將「飯」解釋為他的妻子,說他將家中所有的一切都留給自己,唯獨保留了妻子。約瑟原來容貌俊美。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他像他的母親(參見創29:17);這裡提到這一點是為了接下來的事件,並引導到那裡。

【第7節】

這事以後。在他成為管家之後;他在這個職位上待了一段時間,事情就這樣發生了,他主人的妻看上約瑟。約瑟是個英俊的年輕人,吸引了她的目光,也俘獲了她的心,使她對他產生了慾念,並頻繁地用含情脈脈的眼神看他;最終,慾火焚身,有了機會,她便以大膽而無恥的方式,用直白的話對他說,之前她可能已經給過暗示和提示,也說過一些傾向於此的話:你與我同寢吧。現在就直接這樣做,因為機會和便利都具備,或許她的臥室就在附近:這對一個單身且生活優渥的年輕人來說,是一個巨大的誘惑,來自他的主母,她有很大的權力,如果他同意,就能成就他,如果他拒絕,就能毀了他。

【第8節】

約瑟不從,對他主人的妻說。他與她理論她所誘惑他犯下的罪行的邪惡本質,這罪行不僅是對他主人的忘恩負義和傷害,也是得罪神;由此可見,約瑟是神恩典的參與者,並且此時恩典在他身上強烈運行,使他得以免受所面臨的誘惑。看哪,我主人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裡,他並不知道家裡有什麼。他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裡。主人對他如此信任,因此,如果他做出與主人之妻通姦的傷害行為,那將是對主人所施恩惠的惡劣回報,也是極其忘恩負義的行為。

【第9節】

在這家裡沒有比我大的。不是指家裡的任何僕人,他是僕人之首,所有其他僕人都在他之下;或者更確切地說,「他自己在這家裡也不比我大」F17;也就是說,他的主人不比他大:主人對這房子和其中的物品擁有更大的所有權,並且擁有原始的權力和權威,但並沒有更大的使用權;約瑟對所有僕人擁有權威,對家中所有的一切都可支配,並且可以自由使用主人所有的一切,除了以下所說的:除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他沒有留下什麼不交給我的。這不僅是主人為自己保留妻子的原因,也是他不能碰她,以及她不應引誘他的原因: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原文的語氣很強調:「這!這惡!這大惡!」通姦在所有民族中都被視為大罪,如果約瑟犯了這罪,將因他主人對他的恩惠而大大加重;這不僅是得罪他自己、他的靈魂和身體,得罪他的主人,而且,最重要的是,是得罪神,違背了祂聖潔的本性、啟示的旨意和公義的律法;所有這些都促使約瑟拒絕了對他的提議,他無法在榮譽或良心上順從。

【第10節】

後來她天天和約瑟說,等等。她不斷地、不停地說,希望最終能說服他順從她的慾望;因此,這個誘惑既強烈又極具誘惑性,而且是緊急的、頻繁的,並以極大的懇求施壓;這需要更多的恩典和屬靈力量來抵擋。約瑟卻不聽從她。他不僅沒有屈服於她,而且不願聽她說話,至少盡可能少聽,以免被她的說服所勝過。不與她同寢,也不與她在一起。她可能誘惑他與她同寢,如果他不肯,就誘惑他與她躺在一起;或者像亞本·以斯拉解釋的那樣,躺在她附近的一個地方,在她的隔壁房間,希望漸漸達到目的;但他不肯屈服於任何一種,也不願與她為伴,與她有任何交談,至少盡可能少,以免陷入誘惑,被引誘犯罪;儘管這些短語都可能指與她發生肉體關係,這是他的主母所懇求的,而他卻不聽從她,也不順從她。

【第11節】

有一天,約在這時候。大約在一週、一個月,或者更確切地說,像亞本·以斯拉認為的,在她第一次開始引誘他之後的一年。根據約瑟夫斯F18的說法,那是一個公共節日,婦女們通常會參加;但她藉口生病,所以沒有去;拉比·雅爾基也認為那是一個偶像廟的著名節日,所有人都會去;但她假裝生病,不能去,因為她知道約瑟不會在那裡,而是在家裡,因此判斷這是一個再次攻擊他的好機會。約瑟進屋裡去辦事。正如翁克羅斯和約拿單的他爾根所解釋的,是去檢查帳目並結算。家裡的人一個也沒有在那裡。他們都去參加公共節日了,或者至少約瑟所在的那部分房子裡沒有人。

【第12節】

婦人就拉住他的衣裳,說:你與我同寢吧!很可能在此之前,她一開口說話,約瑟就盡快離開,不願聽她說話;因此她現在抓住他的衣裳,是為了留住他,以便有時間與他交談,從而說服他。約瑟卻把衣裳丟在她手裡,跑到外邊去了。她抓住的是他寬鬆的外衣,他從中滑脫出來,擺脫了她,盡快跑出屋子:他這樣做,是因為他不想為了衣裳與主母爭執,毫無疑問,憑他的力氣他本可以從她手中奪回衣裳;部分原因也是為了避免因觸碰她而激發肉慾,從而被她的誘惑所勝過。

【第13節】

婦人看見約瑟把衣裳丟在她手裡。因此,她所有成功引誘他的希望都破滅了。他跑到外邊去了。跑到街上,或者跑到僕人辦事的外屋。

【第14節】

她就叫了家裡的人來。指她所屬的那部分房子裡的人;服侍她的太監,或者在房子另一部分、有些距離的僕人。對他們說。當他們來到她面前時,她說:看哪,他帶了一個希伯來人到我們這裡來戲弄我們。她指的是她的丈夫,她因輕蔑和憤怒而沒有說出他的名字,因為她對他已經沒有任何感情了,正如她對約瑟的引誘所顯示的;所以約拿單的他爾根補充說:

「你們的主人帶來了」

【第15節】

他聽見我放聲喊叫。她想讓人以為他企圖強姦她,但他害怕,如果她大聲喊叫,屋裡的人會來幫助她,並抓住他。他就把衣裳丟在我這裡,跑到外邊去了。但他為什麼要脫掉衣服,把它留在身後呢?他本可以穿著衣服逃跑的。

【第16節】

婦人就把約瑟的衣裳放在自己那裡。作為她指控的證據,也作為對他的見證。等她主人回家。或者等他的主人回家,因為代詞指的是約瑟,拉比·雅爾基也是這樣解釋的;主人可能出遠門了,或者那天去宮廷了,因為他是法老的官員,或者去了那天舉行節日的公共場所,如果那天是節日的話。

【第17節】

就按這些話對他丈夫說。她丈夫回家後,她就按照上述話語的要旨,以幾乎相同的方式和含義,向他講述了上述事件,說:你所帶到我們這裡的那個希伯來僕人進來戲弄我。她聲稱他以淫穢的方式,使用污穢的言語和行為,違背了貞潔和禮儀的規範;換句話說,就是與她同寢,她假裝他曾引誘她。

【第18節】

我正放聲喊叫。為了向僕人求助,並因他無禮的企圖而感到害怕。他就把衣裳丟在我這裡,跑到外邊去了。然後她拿出衣裳給他看。

【第19節】

約瑟的主人聽見他妻子的話。她講述的關於約瑟的故事,那是她自己編造的謊言。她對他說:你的僕人這樣待我。她聲稱他企圖侵犯她的貞潔。就甚是發怒。也就是說,他對約瑟發怒,沒有仔細審查她的話,因為她的故事漏洞百出,也沒有聽約瑟為自己辯護。

【第20節】

約瑟的主人就把他下在監裡。這監獄就在他家裡或與他家相連(創40:3);作為護衛長,他有權這樣做;有些人認為他的職責是行刑隊長,那麼他當時在盛怒之下沒有立刻將約瑟交給他們處死,這倒是很奇怪;但也許是因為他對約瑟一直以來的極大尊重,這種尊重並沒有完全被這次誣告所泯滅;特別是如果他在將約瑟下監之前聽了約瑟為自己辯護,他的怒氣可能稍有平息,儘管為了他妻子的面子,他可能採取了這一步;或者無論如何,事情都是由神的護理所安排的,神掌握著所有人的心,使他做了他所做的事。「監獄」這個詞有「圓形」的意思,可以翻譯為「圓屋」F20,或「圓塔」;一些猶太作家,正如默瑟所觀察到的,認為它是這種形狀,建在地下,頂部有一個孔,可以透光,人們從那裡進出。亞本·以斯拉不確定這是一個希伯來詞還是埃及詞,傾向於後者,因為他認為它在下一句中得到了解釋:就是關王的囚犯的地方。那些犯了叛國罪,或者至少是犯了針對國王的高級罪行和輕罪的人;因此這是一個嚴格看管囚犯並對他們嚴加對待的監獄,約瑟起初就是如此,如(詩105:18)所示。約瑟就在那裡坐監。他繼續在那裡,一些猶太作家F21說十年,另一些說十二年F23;如果他在波提乏家只待了一年,那麼他必須待這麼久;因為從他被賣到埃及到他出現在法老面前,中間有十三年;他被賣時十七歲,三十歲時站在法老面前,從監獄中被帶出來,參見(創37:2;41:46);但更可能的是,他在波提乏家待了更長時間,在監獄裡待了較短時間。

【第21節】

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在約瑟受苦時,神以祂的同在安慰他;以祂的右手扶持他;使他所有的苦難都得以成聖,從而使他能夠耐心而愉快地忍受它們。向他施恩,使他在獄長眼前蒙恩。獄長是波提乏的下屬獄卒;神感動了這個人的心,使他對約瑟施憐憫,解除了束縛他腳的鐵鐐,並允許他自由走動;獄長還對他施予了許多其他的恩惠和善意,如下文所述。

【第22節】

獄長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手下。這些囚犯既然是國家囚犯,就意味著相當大的責任;這給了約瑟在監獄裡極大的榮譽、聲望和影響力。凡在那裡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這並不是說他學習並從事囚犯們為謀生而做的每種行業,這是某些人的理解,如亞本·以斯拉所說;也不是說他實際上做了監獄裡所做的每一件事:而是說,他發號施令,沒有他,任何事都辦不成;所有辦成的事,正如約拿單的他爾根所解釋的,都是他命令去做的;或者,正如翁克羅斯所說,所有辦成的事都是憑他的話語,也就是憑他的權威和命令。

【第23節】

獄長不察看約瑟手下所辦的任何事。他沒有調查和審查約瑟的行為和事務管理;他沒有清點約瑟手中的東西,也沒有要求他報告;他對約瑟所做的一切非常滿意,對他的謹慎和忠誠有如此高的評價。翁克羅斯和約拿單的他爾根解釋說:

「他沒有在他身上看到任何罪行」

【腳註】
F13 Onomastic. Sacr. p. 671, 672. 《聖名詞典》第671-672頁。
F14 Seder Olam Rabba, c. 2. p. 5. 《拉比世界秩序》第二章第5頁。
F15 Jablonski de Terra Goshen, Dissert. 6. sect. 6. 雅布隆斯基《歌珊地論》第六篇第六節。
F16 R. Abraham Sepharadi apud Munster. in loc. 拉比·亞伯拉罕·塞法拉迪,引自蒙斯特爾對此處的注釋。
F17 ( lwdg wnnya ) "non ipse magnus", Montanus; "ne ipse quidem est me major", Junius & Tremellius, Munster, Fagius, Drusius, Mercerus, Cartwright. (lwdg wnnya)「他自己不偉大」,蒙塔努斯;「他自己也不比我大」,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蒙斯特、法吉烏斯、德魯修斯、默瑟魯斯、卡特賴特。
F18 Antiqu. l. 2. c. 4. sect. 3. 《猶太古史》第二卷第四章第三節。
F19 Vid. Juvenal Satyr. 10. Apollodorum de Deorum Origin. l. 2. p. 70. 參見尤維納爾《諷刺詩》第10篇。阿波羅多魯斯《論眾神起源》第二卷第70頁。
F20 ( rhoh tyb ) "rotundam turrim", Junius & Tremellius; "domum rotundi carceris", Piscator: "round house", Ainsworth; "vox Hebraea significat carcerem rotundum in modum lunae", Vatablus; so Ben Melech. (rhoh tyb)「圓塔」,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圓形監獄之屋」,皮斯卡托;「圓屋」,艾恩斯沃思;「希伯來語詞意為月亮形狀的圓形監獄」,瓦塔布魯斯;本·梅萊赫亦同。
F21 Pirke Eliezer, c. 39. 《以利以謝篇》第三十九章。
F23 Seder Olam Rabba, c. 2. p. 5.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3. 2. 《拉比世界秩序》第二章第5頁。《卡巴拉鏈》第三頁第二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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