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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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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底拿被示劍玷污的事(創34:1-5);示劍的父親哈抹與示劍和雅各及其眾子商議底拿的婚事(創34:6-12);雅各的眾子提出條件,要求示劍城所有男丁都受割禮,示劍和他的父親都同意了(創34:13-19);示劍城的人被說服接受割禮(創34:20-24);第三天,西緬和利未將他們殺滅,雅各的眾子搶奪了他們的城邑和田地,擄掠了他們的妻子兒女,這使雅各非常不悅,但他們卻為自己辯護(創34:25-31)。
底拿此時約十四或十五歲:有些計算認為她只有九或十歲,這是不值得相信的 {z}。她被指出是利亞的女兒,部分原因是要讓接下來的失足事件,提醒利亞當初急於介入雅各的床榻,作為對她的責備;部分原因則是為了說明西緬和利未為何如此積極地為她受辱報仇,因為他們都是利亞的兒子。關於底拿,經文說她
「**出去觀看那地的女子**」;指迦南地的女子,去拜訪她們,與她們建立交情;她在家中沒有姐妹可以交談,這可能是她外出的一個誘惑。根據約拿單他爾根的說法,她出去觀看那地婦女的風俗、習慣和時尚,以便學習,正如七十士譯本所翻譯的;或者去看看她們的服裝和打扮,以及她們如何裝飾自己,正如約瑟夫 {a} 所觀察到的;約瑟夫還說,那天是示劍的節日,因此很可能許多周圍鄉村的年輕女子都因此而來;她們穿著最好的衣服,會給底拿一個很好的機會去觀看和觀察她們的時尚;而節日的娛樂和可看的表演,都吸引底拿走出她母親的帳篷進入城裡,以滿足她的好奇心。亞本·以斯拉的注釋是,她自己出去,也就是沒有得到她父母任何一方的允許。根據其他猶太作家的說法 {b},示劍為她設下了一個陷阱,他觀察到雅各的女兒住在帳篷裡,不外出,於是他就帶了一些少女出城跳舞、擊鼓;底拿出去看她們玩耍,他就抓住她,與她同寢,如下文所述。
【第1節】**示劍,哈抹的兒子**,城邑因此得名,雅各和他的家人當時就在這城附近:
**希未人,那地的首領**;哈抹是希未人,這是迦南地的一個民族,這個人是那個民族的首領或主要人物,也是示劍城的主要人物。約瑟夫 F3 稱他為王:當這個人的兒子
**看見她**;就是底拿,她是一個多麼美麗的人,他就愛上了她:
**就拉住她**;用強迫的方式,正如約拿單他爾根所說:
**與她同寢,玷污了她**;或者「使她受辱」或「使她受苦」 F4;猶太人有一條規矩,凡是強迫而為的行為,都稱為羞辱和苦難 F5:他們說,這次姦淫所懷的孩子是亞西納 F6,她被帶到埃及,由波提法拉的妻子撫養為女兒,後來嫁給約瑟(創41:45,創41:50)。
【第2節】**示劍,哈抹的兒子**,城邑因此得名,雅各和他的家人當時就在這城附近:
**希未人,那地的首領**;哈抹是希未人,這是迦南地的一個民族,這個人是那個民族的首領或主要人物,也是示劍城的主要人物。約瑟夫 F3 稱他為王:當這個人的兒子
**看見她**;就是底拿,她是一個多麼美麗的人,他就愛上了她:
**就拉住她**;用強迫的方式,正如約拿單他爾根所說:
**與她同寢,玷污了她**;或者「使她受辱」或「使她受苦」 F4;猶太人有一條規矩,凡是強迫而為的行為,都稱為羞辱和苦難 F5:他們說,這次姦淫所懷的孩子是亞西納 F6,她被帶到埃及,由波提法拉的妻子撫養為女兒,後來嫁給約瑟(創41:45,創41:50)。
【第3節】**他的心戀慕雅各的女兒底拿**;他的心傾向於她,她總是在他的思緒中;這不是一時興起的肉慾,很快就消逝,而是他對她持續不斷的愛慕,如下文所述:
**他愛那女子**;真誠而熱切地:
**用溫柔的話安慰她**;或者「對她的心」 F7 說話,說些安慰她的話,因為她悲傷憂愁;或者軟化她對他的心意,消除她因他所造成的傷害而產生的怨恨,並贏得她的好感和愛慕,以及她同意嫁給他的許可;他向她表達了極大的愛意,向她許諾了許多大事,她將會被提升到何等的世俗榮華和尊貴,以及他將如何善待她;這可能會打動她,使她傾向於接受他的提議,一旦獲得她的同意,他就採取了以下的方法。
【第4節】**示劍對他父親哈抹說**,並將整件事告訴了他,至少是他對底拿的強烈愛慕:
**求你為我娶這女子為妻**;他不僅是希望父親同意他娶她,更是希望父親能獲得她父母的同意,並與他們解決這件事;由此可見,即使在異教國家,父母雙方的同意在婚姻中也被認為是必要的,而且很早就如此。這似乎表明底拿當時被扣留在哈抹或示劍的家中,並且在示劍向他父親提及她時,她就在現場或附近,參見(創34:26)。
【第5節】**雅各聽見示劍玷污了他女兒底拿**;也就是說,示劍玷污了她;這個消息很可能是由一個服侍底拿進城的婢女帶給他的;因為很難想像她會獨自進城,這對雅各來說一定非常痛苦:這是他家庭中第一次的苦難,但這不是唯一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其他苦難很快就接踵而至:
**那時他的兒子們正在田野裡放牧牲畜**;在他買的或租用的田地裡,為他的牲畜放牧和看守,他們已經長大到適合這種服務的年齡;當上述消息傳到雅各耳中時,他們就在那裡:
**雅各就閉口不言,直到他們回來**;既沒有抱怨神的護理,而是耐心承受管教;也沒有責備利亞讓底拿出去,或沒有好好看管她;也沒有向家裡任何人提及此事;也沒有表達他對示劍的不滿,也沒有發誓要報復他,也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直到他的兒子們從田野回來;他選擇與他們商議,如果認為有必要使用武力將底拿從示劍手中救出,或為她所受的傷害報仇,他將需要他們的幫助。
【第6節】**哈抹,示劍的父親,出來見雅各**,來到雅各城外的帳篷:
**與他商議**;與他談論底拿的事,安撫他,並努力獲得他的同意,讓他的兒子娶她為妻,並商定婚禮的條款和條件。
【第7節】**雅各的兒子們從田野回來,聽見這事**。要麼是雅各派使者去告訴他們,要麼是其他人傳達的:無論如何,他們一聽到妹妹受辱的消息,就立刻把羊群交給僕人看管,來到父親的帳篷:
**那些人就憂傷,並且非常憤怒**;他們為所犯的罪憂傷,很可能也是為妹妹所受的傷害憂傷,他們對示劍這個罪魁禍首非常憤怒:
**因為示劍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與雅各的女兒同寢**;所有的罪都是愚妄,因為它是違背建立在最高智慧之上的神律法,特別是淫亂,以及其中玷污處女的行為;這件事發生在雅各的女兒身上,雅各的名字叫以色列,所以說這事是「在」以色列中,或者更確切地說,「針對」以色列 F8,使他悲傷,並使他和他的家人蒙羞:儘管這些話可能更像是摩西的話,而不是雅各兒子們的話;或者無論如何,它們不是用他們當時使用的語言表達的,而是用摩西時代流行的語言,那時以色列是一個國家和教會的名字,而現在它只是一個個人的名字,最多只是一個家庭的名字;雖然這件事發生在家庭成員身上,但不是在家庭中,而是在哈抹或示劍的家中:
**這事是不該做的**;因為用武力行此類事是違背自然律和良知的,也是違背國際法,不應讓其逍遙法外。
【第8節】**哈抹與他們商議**,與雅各和他的兒子們,他們正好在那時進來:
**說:我兒子示劍的心戀慕你們的女兒**;這個家庭的女兒,也是家中唯一的女兒;示劍對她有強烈的愛慕,渴望娶她為妻,沒有她就無法滿足:
**我求你們把她給他為妻**;他不僅請求女方父母的同意,也請求她兄弟們的同意,這在當時和那些國家似乎是慣例,參見(創24:50,創24:51,創24:55,創24:59)。
【第9節】**你們與我們結親**;他們那邊沒有異議,問題在於另一方;亞伯拉罕曾吩咐他的僕人不可為他兒子以撒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以撒也曾給雅各同樣的吩咐(創24:3,28:1);因此雅各絕不會同意他的兒女與那個民族的人結婚;後來摩西律法也禁止與他們通婚(申7:3);
**把你們的女兒給我們為妻,也娶我們的女兒為妻**;因為雖然目前雅各家中沒有其他女兒,但將來可能會有的;這個請求是希望將來他們之間可以通婚,這在一段時間後是可行的。
【第10節】**你們可以與我們同住**。和平安靜地,不僅僅是寄居者,而是居民:
**這地都在你們面前**;可以選擇他們喜歡居住的任何地方,並且他們將擁有這些地方的權力:
**你們可以在其中居住、經商**;從事這地所允許的任何形式的貿易和商業,以及他們最喜歡的:
**並在其中置產業**;購買房屋和土地,他們和他們的後代都可以享受;這些是哈抹用來獲得雅各和他的家人同意他兒子娶底拿的論點;這些提議是光榮而慷慨的。
【第11節】**示劍對她父親和她兄弟說**,對底拿的父親和兄弟說;他是在他父親哈抹說完話後才向他們說話的:
**願我在你們眼前蒙恩**;請原諒所犯的過錯,所造成的傷害,並允許她結婚的請求,這將被視為一大恩惠:
**你們向我說什麼,我都必給**;給她,給她的父母,給她的兄弟和親戚;無論定下什麼,都必給;這表明他對她有極大的愛意,並且他願意做任何事情來彌補所造成的傷害;他不在乎被要求什麼,只要她能成為他的妻子。
【第12節】**任憑你們向我多要聘禮和禮物**;或者「極其加倍」 F9,將它們定得盡可能高;「聘禮」是男人在結婚時給女人的;因為在那個時代和國家,男人不是像我們現在這樣從妻子那裡得到嫁妝,而是他給妻子,或給她父母作為她的嫁妝;尤其是在後來的時代,這成為以色列的律法,在處女被玷污的情況下,參見(出22:16,出22:17);而「禮物」要麼是給婦女的珠寶和衣服,要麼是給她的兄弟和朋友的類似貴重物品,參見(創24:53);
**我必照你們所說的給你們**;你們自己決定聘禮和禮物是什麼,我必嚴格遵守:
**只要把這女子給我為妻**;只要同意這件事,我不在乎被要求什麼。
【第13節】**雅各的兒子們卻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哈抹**,等等。他們提出以某種條件讓他們的妹妹結婚,但他們從未打算讓這件事發生:安革羅斯、約拿單和雅爾奇將其解釋為「用智慧」,好像他們回答得明智而謹慎,但這個詞從未用於好的意義;如果這是智慧,那也是肉體的智慧和邪惡的狡猾,並且被心地正直的雅各所不贊同:
**說**:或者以這種詭詐的方式說:
**因為示劍玷污了他們的妹妹底拿**;因此他們對他充滿了憤慨,對他懷有強烈的怨恨,並在心中發誓要報復他。
【第14節】**他們對他們說**,利未和西緬對哈抹和示劍說:**我們不能做這事,把我們的妹妹嫁給一個未受割禮的人**;當時並沒有任何律法禁止這樣做;另一方面,以撒和雅各都有先例,他們都娶了未受割禮之人的女兒;他們也確實沒有援引任何律法,只是說這不符合他們的身份,不符合他們的宗教,在他們看來也不光彩:**因為那樣做對我們是羞辱**;他們會因為輕視割禮這個神的制度而受到指責:所以他們假裝說,如果他們與未受割禮的人結親,這可能會被這樣解釋。
【第15節】**唯有你們若肯依從我們**,在以下條件下,底拿才可嫁給你們:**你們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像我們一樣**;正如雅各的兒子們所受的割禮,是按照賜給他們曾祖父亞伯拉罕的命令(創17:10)。
【第16節】**那時我們就把女兒給你們**,指底拿,他們稱她為女兒(創34:17);因為她是他們家族的女兒,也因為他們是以父親的名義懇求,並遵從與他們談判的人所使用的語言(創34:9);**我們也娶你們的女兒為妻**;作為妻子:**我們就與你們同住**;不是作為寄居者,而是作為同城居民:**我們就成為一個民族**;因婚姻而如此親近,並信奉同一宗教,同樣順服割禮,這是亞伯拉罕後裔的獨特標誌。
【第17節】**你們若不聽從我們,不受割禮**,不答應這個割禮的條件:**我們就帶走我們的女兒**;用武力,正如約拿單他爾根所補充的:**我們就走了**;離開這個地區,去別處。
【第18節】**哈抹和哈抹的兒子示劍都喜歡他們的話**。所提出的條件對他們兩人來說都是可以接受的,他們同意遵守;哈抹是因為他對兒子有極大的愛;示劍是因為他對底拿有極大的愛。
【第19節】**那少年人毫不遲延地做了這事**,就是自己受割禮,並讓城裡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他一刻也沒有耽延,而是盡快完成這件事:**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他真心愛她,喜愛她的容貌和陪伴:這不是獸慾的結果,而是他對她真誠的愛慕,他渴望娶她為妻:**他在他父親家中是所有人都尊敬的**;雖然他玷污雅各的女兒做了卑鄙的事,但在這件事上他是光榮的,因為他尋求娶她為妻,並盡其所能彌補傷害;他在遵守與人所立的約定和契約方面是光榮的;他誠實、正直、真誠地履行了強加於他並他已同意的條件,而且他在市民中比他父親家中的任何人都更受尊敬,這使他更容易獲得他們的同意受割禮;他們對他有非常高尚和尊重的看法,並樂意在任何事情上幫助他。
【第20節】**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來到他們城門口**,那裡是舉行審判的地方,也是處理所有與城市共同利益相關的公共事務的地方:毫無疑問,他們的王子哈抹召集他們前來,採用了市民在特定場合被召集的慣常方式:**與他們城裡的人商議**;討論與雅各家族結盟的事宜,允許他們成為同城居民,並將他們納入其中,成為一個民族,卻沒有提及這個動議的真正原因:**說**,如下文所述。
【第21節】**這些人與我們和睦**,指雅各和他的兒子們,指著他們城附近的帳篷;毫無疑問,他們說的比這裡表達的更多,而且這些話是以序言引入的,其中提到了雅各和他的家人,並提到了他們的名字,正如這裡給予他們的品格描述;他們是性情平和的人,無害無犯,正如他們來到這些地方以來所表現的那樣;而且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們將來也會如此,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有利的論據,可以讓他們在他們中間居住:**所以讓他們在這地居住,並在其中經商**;允許他們隨意居住,並在這地進行他們認為合適的任何貿易和商業;因為他們不太可能好鬥和麻煩,而是會誠實和光榮地交易,並按時支付他們所同意或買賣的款項:**因為看哪,這地對他們來說足夠寬廣**;有足夠的空間讓他們居住,有足夠的牧場供他們的牲畜使用,有足夠的土地可以耕種,而不會對居民造成絲毫不便:是的,這很可能對他們有利,因為他們會為他們購買或租賃的東西付費,並會改善未開墾的土地:**讓我們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也把我們的女兒給他們**;這是主要目的;其餘的,無論是之前的還是之後的,都是為了這個目的。
【第22節】**唯有在這事上,這些人才肯依從我們**,這是唯一堅持的條件,才能與我們結盟和親,並與我們同住,成為一個民族,成為一個政治實體,就是以下這個:**如果我們中間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像他們受割禮一樣**;順從這個儀式,他們就同意與我們一同居住,並被納入我們之中,成為一個民族。
【第23節】**他們的牲畜、財物和一切走獸,豈不都歸我們所有嗎?**等等。這些東西自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通過與他們通婚,或者,如果他們比他們更眾多和強大,就可以隨時奪取他們,並拿走他們所有的一切:因此,他們從接納他們在他們中間所能獲得的利益和好處來論證;他們知道這種從世俗利益出發的論證會對他們產生很大的影響:**只要我們依從他們**;在割禮這件事上:**他們就會與我們同住**;通過與他們交易,並與他們通婚,他們所有的財富和財產都將歸我們所有。
【第24節】**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的話,凡是出城門的人都聽從了**;也就是說,所有應召來到城門口,然後又回到自己住處的城裡居民,他們對他們的王子和他的兒子評價很高;他們要麼是出於對他們的敬畏,要麼是出於對他們的愛,並且受到他們的論點和榜樣的影響,他們同意了所提出的建議:**於是所有出城門的男丁都受了割禮**;所有城裡的男丁;不僅是成年人,而且他們所有的男孩子也都受了割禮。
【第25節】**到了第三天,他們正疼痛的時候**,等等。或者「在痛苦中」 F11,當他們的痛苦強烈地襲來時,正如安革羅斯他爾根所說;或者當他們因割禮的疼痛而虛弱時,正如約拿單他爾根所說;因為割禮的疼痛似乎在第三天更為劇烈 F12,傷口更為發炎,人也更容易發燒,這也是醫生對其他傷口所觀察到的;因此希波克拉底 F13 建議在第三或第四天不要處理傷口,或做任何可能刺激它們的事情,因為在那些日子裡,它們容易潰爛或發炎,並引起發燒;在這種情況下,不僅傷口本身疼痛難忍,而且由於身體的那個部位,運動必然會引起極大的不適:處於這種情況的人無法輕易起身行走,出去自衛;雅各的兒子們就利用了這一點:**雅各的兩個兒子,西緬和利未,底拿的哥哥**;他們是同母異父的兄弟,都是利亞的孩子,因此對妹妹所受的侮辱和虐待最為憤怒:**各拿自己的刀,大膽地來到城中**;不怕城裡的居民起來反抗他們自衛,因為他們知道他們處於什麼樣的境地:或者「來到安然居住的城中」;正如安革羅斯和約拿單他爾根所說;因為城裡的人沒有懷疑會有人對他們發動這樣的襲擊,因此他們完全放鬆和安全,沒有預料到也沒有害怕這種事情:**殺了所有的男丁**;那些已經長大的男丁,因為小孩子後來被說成是被擄走的(創34:29);約瑟夫 F14 沒有提到他們受割禮這個情況,而是將他們描述為在節日之夜被突襲,因宴飲過度,守衛睡著了,他們首先被殺。雖然只提到了雅各的兩個兒子,但他們可能得到了其他人的幫助;至少,毫無疑問,他們有僕人隨行,協助完成這次殘酷血腥的襲擊。
【第26節】**他們用刀殺了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他們剛剛還以看似友好的方式與他們談判:示劍是主要的侵犯者,他的罪行非常嚴重;但考慮到他在事發後盡其所能彌補所造成的傷害,他應該得到不同的對待,至少應該對他施以憐憫。哈抹可能對他的兒子過於縱容,縱容他的罪行,沒有懲罰他;而且,他可能贊同這件事,現在為此而死:
**又從示劍家裡把底拿帶出來,就走了**;她從被示劍玷污後就被關在那裡,意圖娶她為妻,只要能獲得她父母和親戚的同意;因為他似乎並不是為了與她繼續不正當關係而留住她,而是為了結婚而追求她。
【第27節】**雅各的兒子們來到被殺的人那裡**,也就是其餘的兒子們,正如約拿單他爾根所解釋的;他們明白他們的兩個兄弟所做的事,就來與他們會合,並參與剝去死者的衣服,或從他們身上找到任何有價值的東西:
**搶奪了那城**;搶劫了城裡所有的財物和資產,奪走了所有居民的財富:
**因為他們玷污了他們的妹妹**;其中一人做了這事,卻歸咎於他們所有人,因為他們有能力卻沒有阻止他,而且可能還贊同這事,並以此取笑和開玩笑;或者無論如何,他們沒有因此懲罰他。
【第28節】**他們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示劍人曾希望得到雅各家的牲畜和財物,並以虛偽的方式接受割禮,為了世俗的利益;因為這和取悅他們的王子,似乎是他們唯一的目的;因此,神的護理對他們進行了公正的報應:
**城裡所有的,田野裡所有的**;家裡飼養的牲畜,和田野裡放牧的牲畜,都成了戰利品。
【第29節】**他們所有的財物**,或「力量」 F15 或「實力」;所有使他們強大有力的東西;他們的金銀、珠寶、房屋的豪華家具、武器和戰爭工具、他們經商的貨物和資產:
**又把他們一切的小孩和婦女都擄掠了**;他們饒恕了婦女和兒童,這在戰爭和搶劫城鎮時是慣例:
**又搶奪了家中所有的**;示劍或哈抹家中的,或任何居民家中的;他們洗劫並搶奪了每一個人,拿走了他們在其中發現的一切;但由於雅各不贊同這種不義、殘酷、血腥和背信棄義的行為,所以毫無疑問,他釋放了俘虜,也歸還了他們的牲畜和財物。
【第30節】**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他們是這件事的主要參與者:
**你們連累了我**;因為他們所犯的罪,因為宗教蒙羞,也因為他和他的家人因此面臨的危險;這使他非常不安,使他非常焦慮,他幾乎不知所措,不知道該怎麼辦,該採取什麼措施來洗刷恥辱,並保護自己和家人;因為他說,這使得
**我在這地的居民中有了臭名**;使他變得可憎可惡,被周圍所有的人憎恨和厭惡,並被視為一個詭詐、背信棄義的人,不顧自己的諾言,不顧所立的約定和協議;一個殘酷嗜血的人,不放過任何人,不區分無辜者和有罪者;一個強盜和掠奪者,不擇手段,犯下最大的暴行以奪取他人的財物:
**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他們是這地主要的居民,人數最多,也最粗野和野蠻,或許也最近,雅各最害怕他們:
**我的人數稀少**;或者「數得過來的人」 F16;他、他的兒子們和僕人們,總共人數很少,與周圍的民族相比:
**他們必聚集攻擊我,殺滅我;我和我的家就必滅絕**;雅各並非真的害怕這會發生,因為他知道並相信神對他的應許,關於他的後裔將會繁衍,並繼承迦南地,以及彌賽亞將從他而出;但他這樣說,是為了加重他兒子們的罪惡和愚蠢,因為他們使他和自己暴露在如此大的危險之中,這不僅從表面上看是可能的,甚至在沒有神的大能和護理介入的情況下,是確定且不可避免的。
【第31節】**他們說**,西緬和利未,以非常無禮和不合時宜的方式說:
**他豈可待我們的妹妹如同妓女呢?**把她當作妓女,然後把她留在他的家裡?這豈是能容忍的嗎?或者我們難道不該更在意他對我們妹妹的行為,或者不該更關心她,就像她是一個無人會保護或捍衛的普通妓女一樣嗎?約拿單他爾根和耶路撒冷他爾根都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