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創世記

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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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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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雅各來到哈蘭附近的一口井邊,在那裡遇到一些牧羊人,他向他們打聽拉班的消息(創29:1-8)。在那裡他也遇到了拉班的女兒拉結,牧羊人向雅各介紹了拉結,並讓拉結知道雅各的身份(創29:9-12)。於是拉結跑去告訴她父親井邊的人是誰,拉班便出來迎接雅各,把他帶到家中,並熱情款待他(創29:13-14)。雅各同意留下,為拉結服事七年(創29:15-20)。七年期滿,雅各要求娶妻,但拉班卻把利亞帶給他作妻子(創29:21-25)。雅各發現後抱怨,拉班提議他也可以娶拉結,但必須再服事七年,雅各同意了(創29:26-30)。本章最後記載了利亞為雅各生了四個兒子(創29:31-35)。

【第1節】

雅各起行,經過在伯特利許願之後,並得到一些暗示,知道他所求的將會蒙應允;或者說「他舉起他的腳」F24,這不僅表明他徒步而行,而且他以極大的喜樂繼續他的旅程;因為他得到了神應許與他同在、保守他、供應他一切所需,並使他平安返回迦南地的恩典應許,這使他心中歡喜。正如猶太文士所說F25,他的心舉起了他的腳,他便快步而行,充滿活力:來到東方人之地;即美索不達米亞或敘利亞之地,位於迦南地之東(參賽9:11);他經過數日的旅程來到此地。

【第2節】

他觀看,不料,田間有一口井,靠近哈蘭;他可能特意尋找一口井,因為他知道人們常來這裡為家人取水,或牧羊人來此飲羊群,他可以從他們那裡打聽拉班家人的消息,以及他們住在哪裡;或者他可能尋找這口特定的井,他的祖父的僕人曾在那裡遇到他的母親利百加,他對此有所耳聞,很可能也得到了如何找到它的指示。關於這口井,請參閱(創24:11);此外,另一位旅行者說F26,在這座城市(奧爾法,即哈蘭)有一口泉水,猶太人、亞美尼亞人和土耳其人都告訴我們那是雅各的井,他曾在此服事他的舅舅拉班。在亞歷山大勒塔附近有一口好井,名為雅各的井,水質極佳;不遠處希臘人說有拉班房屋的遺跡F1。看哪,有三群羊臥在井旁;等候飲水,待井口打開。因為人都是用那井裡的水飲羊群;牧羊人如此行。井口上有一塊大石頭;所以,除非把石頭滾開,羊群就不能飲水,這就是牠們臥在井旁的原因。這塊石頭放在井口上,部分是為了防止水流出和浪費,以確保有足夠的水供羊群飲用;部分是為了保持水質純淨清潔,使其對羊群有益,並完整地供那些擁有井權的人使用。

【第3節】

眾羊群都聚集在那裡,就是前面提到的三群羊(創29:2)。他們把石頭從井口滾開,飲了羊群;也就是說,當他們飲羊群的時候,他們習慣把石頭從井口滾開以便飲水;因為當時臥在井旁的羊群還沒有飲水,這從(創29:7-8)可以看出來。他們又把石頭放在井口的原處;這是他們每次飲羊群時都會做的事。

【第4節】

雅各對他們說,雖然沒有明確提及,但不能想像他對羊群說話,而是對牧羊人說話:我的弟兄們,你們是哪裡來的?這是一種親切友好的說話方式,即使對陌生人也如此使用,因為所有人在本性上都是弟兄;或者雅各這樣說,是因為他們與他同業,都是牧羊人,他問他們是哪個城市的,從哪裡來?回答了這個問題,就會引出他想要的對話。他們說,我們是哈蘭人;正是他要去的地方,也是他被差遣去的地方(創27:43;28:10)。

【第5節】

他又問他們說,你們認識拿鶴的孫子拉班嗎?他是彼土利的兒子,拿鶴的孫子;孫子有時被稱為祖父的兒子;拿鶴可能比彼土利更為人所知,因為哈蘭是拿鶴的城(創24:10);他所打聽的不是他母親的父親彼土利,而是他母親的哥哥拉班;也許彼土利已經去世,拉班是家族的領袖,廣為人知,而雅各正是被派到他那裡去的。他們說,我們認識他;非常清楚;他住在我們的城市,是我們的鄰居。

【第6節】

雅各又問他們說,他平安嗎?他和他家人身體健康嗎?或者「他有平安嗎」F2?他是否享有繁榮和幸福?因為這個詞在東方國家過去和現在都用來指各種幸福。他們說,他平安;或者說他有平安;他和他家人身體健康,享受著生活中的一切舒適和祝福。看哪,他女兒拉結領著羊來了;就在那一刻,她正從城裡出來,帶著她父親的羊群,到井邊飲水;這是一個極其謙卑、勤奮和樸實的例子;這對雅各來說是極大的護理。

【第7節】

雅各說,看哪,日頭還高;正午時分,太陽最高;在那些炎熱的國家,羊群通常在這種時候被帶到陰涼處,或在平靜的水邊躺臥,詩篇23:2和雅歌1:7中就暗示了這一點;或者無論如何,太陽仍然很高,一天還有很長的時間;因為這句話是「日頭還大」或「很多」F3,離天黑還有很長一段時間:還不到把牲畜聚攏的時候;從牧場上趕回家,關進羊圈,這通常是在晚上做的:你們可以飲羊,然後去放牧;從井裡給牠們水喝,然後帶牠們到牧場,讓牠們吃草直到天黑。他這樣說並非以權威的語氣,也不是以粗魯惡劣的態度,更不是責備他們的懶惰;而是親切溫和地給予建議,他自己也是牧羊人,知道什麼是合適的;這從牧羊人欣然接受他的話並禮貌地回答可以看出。

【第8節】

他們說,我們不能;也就是說,不能飲羊群;要麼是因為石頭很大,正如拉比雅爾基所觀察到的,所以通常需要所有牧羊人合力才能移開,儘管雅各後來獨自滾開了;但這歸因於他巨大的力量:或者更確切地說,這是他們之間的一個習俗或約定,即在所有羊群都聚集之前,石頭不應從井口移開,任何羊群都不得飲水;因此,他們不能公平正當地這樣做,否則會違反他們之間的法律和習俗:等到眾羊群都聚齊了;也就是說,各羊群的牧羊人:他們把石頭從井口滾開;然後我們才飲羊群;在此之前不行。

【第9節】

雅各正和他們說話的時候,拉結領著她父親的羊來了;到井邊飲羊。雅各最初與牧羊人說話時,她已在視線範圍內,但現在她已帶著羊來到井邊或附近:因為她牧放著羊;或者「她是牧羊女」F4;主要的牧羊女;她手下可能有僕人做一些不適合她做的牧羊工作;也許拉班的兒子們(創31:1)當時還沒有長大,而長女利亞眼睛柔弱,不能忍受戶外空氣和陽光,也無法很好地照看走失的羊;因此羊群被交給了小女兒拉結照看,她的名字意為「羊」。猶太人說F5,神的手降在拉班的羊群上,只剩下很少的羊,所以他辭退了牧羊人,把剩下的羊交給他女兒拉結照看(參創30:30);有些人將此歸因於他的貪婪,但他這樣做沒有必要暗示任何此類事情;因為在那個時代和國家,牧羊是一項非常榮譽的職業,並不低於顯赫人物的兒女,至今仍被視為如此。沙博士F6說,即使在今天,最大的埃米爾的孩子們也習慣於照看他們的羊群;同樣的記載也見於底比斯王的七個孩子、普里阿摩斯的兒子安提福斯,以及埃涅阿斯的父親安喀塞斯F7。

【第10節】

雅各看見他母親的哥哥拉班的女兒拉結,領著羊群來到井邊,牧羊人可能只為她和她的羊群等候:又看見他母親的哥哥拉班的羊;因此,出於對他及其家人的尊重,因為他與他有如此近的親屬關係,雅各就上前,把石頭從井口滾開,要麼是在牧羊人的幫助下,要麼是憑他自己的力量;猶太文士F8說,他獨自完成這件事,而這需要他們合力才能做到,這讓牧羊人感到驚訝。《約拿單他爾根》說,他用一隻手臂就做到了;拉比雅爾基說,他移開它就像人掀開鍋蓋一樣容易:又飲了他母親的哥哥拉班的羊群;他這樣做,部分是出於對親戚的尊重,部分是為了引起拉結的注意。

【第11節】

雅各與拉結親嘴,他這樣做是出於禮貌和客氣;這是在他告訴她與他的親屬關係之後做的;他因此向她致意:就放聲大哭;因著神的護理使他如此及時地來到這個地方,又見到與他如此親近的人而歡喜;他希望她能成為他的妻子,並且是神為他預定的人。

【第12節】

雅各告訴拉結,或者「已經告訴」F9她;在親吻她並放聲大哭之前,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他父親的兄弟;他的外甥,因為有時稱姊妹的兒子為兄弟,就像亞伯拉罕的兄弟的兒子羅得被稱為他的兄弟一樣(創14:12, 14, 16):他又是利百加的兒子;她父親的姊妹,她的姑姑,她的名字和關係她無疑非常清楚:她就跑去告訴她父親;把羊群交給雅各照看;利百加在類似情況下跑去告訴她母親(創24:28),這對女兒來說最常見;但這裡拉結跑去告訴她父親,她的母親很可能已經去世了,正如猶太文士所說F11。

【第13節】

拉班聽見他外甥雅各的消息,說井邊有這樣一個人,與他有親屬關係,以及他在那裡所做的事,他滾開了石頭,飲了他的羊群。猶太文士F12認為這份報告主要強調他在上述事件中展現的巨大力量,以及其他事情:就跑去迎接他,抱著他,與他親嘴,領他到家裡;拉比雅爾基和其他解經家將此描述為出於貪婪的動機,他期望雅各帶來禮物,如金塊、珍珠和寶石等貴重物品,就像亞伯拉罕的僕人來娶利百加時所帶來的禮物一樣(創24:53);但我看不出為什麼我們不能認為這一切都是真誠、熱情和充滿感情的,源於親近的關係和對此的感受:雅各就把一切的事都告訴拉班;他如何因他哥哥以掃的仇恨而被父母派到這裡,因為他得到了長子名分和祝福;神如何在路斯向他顯現,以及祂向他所作的應許;他如何蒙護理在井邊遇見拉結,他或許也暗示,如果不是公開聲明,他來此地的一個主要目的是為了娶妻。

【第14節】

拉班對他說,你真是我的骨肉;血緣關係親近,是他的姊妹的兒子:雅各就和他同住了一個月;或者「一個月的日子」F13,整整一個月;這段時間他一直牧放他的羊群,做他所吩咐的一切工作。

【第15節】

拉班對雅各說,你既是我的兄弟,或外甥,他姊妹的兒子(參創29:12):豈可白白地服事我呢?親近的血緣關係並不是他應該白白服事他的理由,反而應該使他對他比對陌生人更友善,並給他更好的工資:請告訴我,你要什麼工價?按日、按月或按年;表示他願意給他任何公正合理的報酬,這話說得很好;這給了雅各一個很好的機會,可以更自由地表達他的心意,並實現他來此地的一個主要目的,如下所述:

【第16節】

拉班有兩個女兒,都已長大,到了適婚年齡:長女名叫利亞;意為勞苦或疲倦:次女名叫拉結;就是前面提到的,雅各在井邊遇到的那位(創29:10);她的名字意為「羊」,如前所述(參創29:9)。

【第17節】

利亞的眼睛沒有神氣;眼睛模糊,有濕氣,使眼睛發紅,所以她看起來不太討人喜歡;雖然溫格羅斯將這些詞翻譯為:拉結卻是容貌俊美;各方面都很好,面容、身材、體態和膚色都很好,頭髮烏黑,皮膚白皙紅潤,正如本·米勒赫所觀察到的。

【第18節】

雅各愛拉結,他似乎從在井邊見到她的那一刻起就愛上了她,因為她美麗、謙遜、溫和、勤奮、努力:就說,我願為你服事七年,娶你的小女兒拉結;表示他除了這個之外,不求其他工價,就是七年服事期滿後,他可以娶她為妻,他非常願意為此承諾,條件是如此;因為他沒有錢作為聘禮,這在當時是習俗,他提出以服事代替;儘管施密特認為這與習俗相悖,拉班對待他的女兒們像婢女,像被擄或陌生人一樣,把她們賣掉,她們對此抱怨(創31:15)。

【第19節】

拉班說,詭詐地,正如《約拿單他爾根》所補充的,假裝對雅各非常尊重,他所提出的建議非常合他的心意,而他卻打算欺騙他:我把她給你,勝過給別人;他這樣說不僅暗示他更喜歡他這個親戚,而不是陌生人;而且似乎他並不堅持要為她服事,而是會把她給他;除非他指的是按照所提出的條件,接下來的內容似乎也表明了這一點:你只管住在我這裡;七年之期,服事我;暗示他同意拉結將成為他的妻子;雅各這個心地單純的人也這樣理解他;但他卻沒有這樣的打算。

【第20節】

雅各為拉結服事了七年,整個期間,他勤奮、忠實、耐心地服事。何西阿書11:12中提到了這件事:他因為深愛拉結,就看這七年如同幾天;因為對戀人來說,在得到所愛之人之前,時間似乎很漫長;但雅各這裡所指的不是時間,而是他在服事中所忍受的辛勞和勞苦;他認為七年的服事是微不足道的,就像幾天的服事一樣,與他因此得到的可愛而有價值的女子相比;他所忍受的一切與她相比都算不得什麼,因為他對她的愛:此外,他與她交談的許多愉快時光使時間不知不覺地流逝,所以似乎很快就過去了;這表明他的愛是純潔而堅定的。

【第21節】

雅各對拉班說,把我的妻子給我,指拉結,她按契約是他的妻子;他已履行了她成為他妻子的條件,因此他可以要求她為他的妻子:因為我的日子已經滿了;他同意為他女兒服事的七年已經期滿;因此,她理應被賜給他:我好與她同房;作為他的合法妻子,雅各是時候娶她了;因為他現在,正如猶太文士普遍認為F14,而且非常正確地說,已經八十四歲了;從他將要生出十二位王子,即將居住在迦南地的十二支派的領袖。

【第22節】

拉班就召集了那地方所有的人,指哈蘭城的主要人物,使他女兒的婚事公開且合法:擺設筵席;一場婚宴,如七十士譯本所說(參太22:2);這在舉行婚禮時是慣例,表達了對此事的喜悅。

【第23節】

到了晚上,筵席結束,賓客散去之後;夜幕降臨,正是他實施計劃、行使詭計的合適時機:拉班就將女兒利亞送來給雅各,到他的房間,他的臥室,或到床上給他:因為在一些東方國家,新郎先上床,然後新娘在黑暗中蒙著面紗進來或被帶到他身邊,所以他看不見她,這仍然是習俗:亞美尼亞人現在就有這樣的婚禮習俗,丈夫先上床;新娘直到上床才摘下她的面紗F15:在巴巴里,新娘被帶到新郎家,並與她的一些女性親戚一起被帶到一個私人房間F16;然後新娘的母親,或一些非常親近的親戚,將新郎介紹給他的新娘,新娘在黑暗中,出於羞恥,不得說話或回答任何問題:如果這裡的情況確實如此,這很可能,那麼對雅各的欺騙就很容易解釋了:雅各就與她同房;或與她同寢,作為他的妻子;這是對夫妻之事的委婉表達。

【第24節】

拉班又將他的婢女悉帕給了他的女兒利亞作使女。當時通常會給許多婢女,利百加似乎也有(創24:59, 61);但利亞只有一個,這就是雅各與她所得的全部嫁妝。《約拿單他爾根》說:

【第25節】

到了早晨,不料是利亞。早晨的光線揭示了她,她的面紗被取下,她柔弱的眼睛顯示了她是誰:她的聲音沒有出賣她,這很奇怪;但也許她和她姊妹的聲音相似;或者她可能保持沉默,所以沒有以這種方式被發現;但要為她開脫罪過並不容易,即使是姦淫和亂倫的罪。當然,可以為她說很多話,例如順從她父親,而且作為長女,她可能渴望先有丈夫,尤其是渴望得到應許的後裔,就是神應許給亞伯拉罕,並將從雅各的血脈中出來的彌賽亞:而且,正如施密特所觀察到的,拉班可能說服她相信,他與雅各所訂的婚約是為了她,她才是他真正的妻子;他可能也對拉結說了同樣的話,這使她安心,否則很難解釋她為何會默許;因為很難想像這是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當時為了她的婚禮,城裡的人都被召集起來,並為他們擺設了筵席;因為她把雅各給她的東西或信物交給她姊妹以進行欺詐,正如猶太文士F18所說,這令人難以置信:雅各對拉班說;當他早晨起來,第一次見到他時:你向我做的是什麼事呢?這是多麼邪惡的事啊?因為他把一個不是他妻子的人,代替他合法的妻子,送到他床上;或者你為什麼這樣對我?有什麼理由嗎?我做了什麼,會讓你對我造成這樣的傷害?因為雅各知道他做了什麼,他不是在問這個,而是在問這樣做的原因,並與他爭辯這個罪行,因為這是對神的罪,也是對他的傷害:我服事你,不是為拉結嗎?甚至七年,按照約定?我與你所立的約,不是說七年期滿她就成為我的妻子嗎?你為什麼欺哄我呢?用利亞代替她:雖然拉班的行為無法被證明是正當的,但在神的護理中,這裡顯現出對雅各的公正報應;他欺騙了自己的父親,假裝自己是哥哥以掃;現在他的岳父欺騙了他,給了他眼睛柔弱的利亞,而不是美麗的拉結。

【第26節】

拉班說,在我們這裡,或「在我們的地方」F19,不可這樣行;在我們這個城市,這樣做是不尋常和不合習俗的;他沒有否認他欺騙他的行為,也沒有否認他與他所訂的約定,而是以當地的習俗與之相悖為由辯護:把小的,也就是說,在婚姻中,在長子之前給出去;但似乎沒有這樣的習俗,這只是一個藉口;否則,當雅各求娶拉結時,他為什麼不告訴他這件事呢?他為什麼要與他訂立一個與這種眾所周知的習俗相悖的契約呢?此外,如果真是這樣,他怎麼會有膽量召集城裡的人,為他小女兒的婚禮擺設筵席呢?

【第27節】

為她滿了這七日,不是拉結的七日,也不是為她服事七年的七日,而是利亞的七日,或為她的婚禮擺設筵席的七日;因為婚宴通常會持續七天,根據猶太文士F20的說法,從(士14:17)看來也是如此;《耶路撒冷他爾根》完全表達了這個意思:我們就把那個也給你;指站在旁邊的拉結;意思是,他和他妻子(如果他有妻子的話),或他身邊的朋友,也會把拉結給雅各作妻子,條件如下:你再為我服事七年;這顯示了這個人的貪婪本性。

【第28節】

雅各就照辦,滿了她的七日,正如《約拿單他爾根》所補充的,是利亞婚宴的七日;他同意了;在此期間,他與利亞同居,作為他的妻子,這證實了婚姻:這是否正當,有待商榷。摩西律法禁止娶兩姊妹(利18:18);後來的時代也不允許一夫多妻制,但在之前的時代,這兩者都被允許;而且在這件事上似乎有神的護理在掌管,祂常常化惡為善,因為彌賽亞將從利亞而非拉結而出(參創29:35);而且,雅各擁有多於一位妻子和妾,似乎是為了這個原因而被允許的,即雅各可以有眾多的後裔,正如神所應許的:拉班就把女兒拉結也給他為妻;不是在服事七年之後,正如約瑟夫F21所認為的,而是在為利亞擺設筵席的七天之後;儘管是以服事為條件,這從七年服事完成之前所記載的各種情況可以看出;例如他與拉結同房(創29:30);她嫉妒她姊妹的生育能力(創30:1);將她的婢女辟拉給他(創30:3);以及上下文和雅各生平的整個系列。

【第29節】

拉班又將他的婢女辟拉給了他的女兒拉結作使女。正如他給了利亞一個使女,他也給了拉結另一個;《約拿單他爾根》說,這個也是拉班與妾所生的女兒,就像前一個一樣。

【第30節】

雅各也與拉結同房,與她同居,作為他的妻子:並且愛拉結勝過愛利亞;她是他的初戀,他對她保持著一貫的愛;這從他願意為她再服事七年,並履行了這一點可以看出:又為他服事了七年;也就是說,雅各在娶了兩個女兒,並為她們各自擺設了婚宴之後,又為拉班服事了這麼多年。

【第31節】

耶和華見利亞被厭惡,並非雅各真正地、單純地厭惡她,這從他對她盡丈夫的本分可以看出,而是相對而言;她比拉結更不受愛:而且有很多理由可以解釋這一點;她不像拉結那樣美麗;她不是雅各的選擇,而是通過欺騙強加給他的,他被迫娶她,否則他無法娶到他所愛的妻子拉結:但耶和華憐憫她,為了讓她在丈夫的感情中佔有一席之地,祂就使她生育;或者說使她懷孕;正如溫格羅斯所解釋的:拉結卻不生育;她當時還沒有孩子,而且在許多年之後才生育(創30:22-24)。

【第32節】

利亞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流便,意思是「看哪,兒子」,彷彿她用這個名字呼喚她的丈夫、朋友和周圍所有的人來看他,觀察他;或許她希望並想像他可能是那位著名的兒子,應許的後裔,將從亞伯拉罕的血脈中,在雅各的後裔中誕生的彌賽亞;但如果她這樣想,她就大錯特錯了;因為她的這個兒子證明是不穩定的,並沒有出類拔萃;或者更確切地說,神已經看見或預備了一個兒子,正如希勒魯斯F23對這個名字的解釋,這似乎更符合接下來的內容:因為她說,耶和華看見了我的苦情;她被父親欺騙,丈夫對她的愛不如對她姊妹的愛,或許還被她姊妹輕視:現在我的丈夫必愛我;比以前更愛我,與我姊妹一樣,因為我為他生了一個兒子。

【第33節】

她又懷孕生子,她一能生育就生了。猶太人F24認為利亞的兒子們都是七個月大的時候出生的:就說,耶和華因為聽見我被厭惡;或比她姊妹更不受愛:所以又賜給我這個兒子;安慰她在試煉和考驗之下,並使她丈夫對她的愛更加深厚:於是給他起名叫西緬;意為「聽見」,與她所推斷的她得到這個兒子的原因相符。

【第34節】

她又懷孕生子,在上次生產後,她一能生育就第三次懷孕生子:就說,我給他生了三個兒子,我丈夫這回必與我聯合;在更大的感情和更強烈的愛中與她聯合,並依戀她:她認為這是一條三股繩,將他的感情與她緊密相連,不易斷裂;因此給他起名叫利未;意為「聯合」;利未人由此而來,並因此得名。

【腳註】
F24 ( וַיִּשָּׂא רַגְלָיו ) "et levavit pedes suos", Pagninus, Montanus, Vatablus, Fagius; "sustulit", Drusius, Schmidt. 「他舉起他的腳」,帕吉努斯、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法吉烏斯;「舉起」,德魯修斯、施密特。
F25 Bereshit Rabba, sect. 70. fol. 62. 2. Jarchi in loc. 《創世記拉比註釋》第70章,第62頁第2欄。拉比雅爾基於此處。
F26 Cartwright's Preacher's Travels, p. 15. 卡特賴特《傳道人的旅行》第15頁。
F1 Egmont and Heyman's Travels, vol. 2. p. 329. 埃格蒙特與海曼《旅行記》第二卷第329頁。
F2 ( הֲשָׁלוֹם לוֹ ) "nunquid pax ei", Montanus, Vatablus, Fagius, Cartwright, Schmidt. 「他有平安嗎」,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法吉烏斯、卡特賴特、施密特。
F3 ( גָּדוֹל ) "magnus", Pagninus, Montanus, Drusius; "multu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Schmidt; "multum adhuc suparet diei", Vatablus. 「大」,帕吉努斯、蒙塔努斯、德魯修斯;「多」,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施密特;「一天還有很多時間」,瓦塔布魯斯。
F4 ( כִּי רֹעָה הִיא ) "quia pastor illa", Montanus, "pastrix", Schmidt. 「因為她是牧羊人」,蒙塔努斯,「牧羊女」,施密特。
F5 Targ. Jon. in loc. Pirke Eliezer, c. 36. 《約拿單他爾根》於此處。《皮爾基以利以謝》第36章。
F6 Travels, p. 240. No. 2. Ed. 2. 《旅行記》第240頁,第2號,第二版。
F7 Hom. II. 1. ver. 313. II. 6. ver. 424. II. 11. ver. 106. 荷馬《伊利亞特》第一卷第313行;第六卷第424行;第十一卷第106行。
F8 Pirke Eliezer, c. 36. 《皮爾基以利以謝》第36章。
F9 ( וַיַּגֵּד ) "et nuntiaverat", Pagninus, Montanus; "renuntiaverat", Vatablus. 「他已告知」,帕吉努斯、蒙塔努斯;「他已報告」,瓦塔布魯斯。
F11 Bereshit Rabba, sect. 70. fol. 62. 4. Jarchi in loc. 《創世記拉比註釋》第70章,第62頁第4欄。拉比雅爾基於此處。
F12 Targ. Jon. in loc. Pirke Eliezer, ut supra. (c. 36.) 《約拿單他爾根》於此處。《皮爾基以利以謝》同上(第36章)。
F13 ( חֹדֶשׁ יָמִים ) "mensem dierum", Pagninus, Montanus, Drusius, Schmidt. 「一個月的日子」,帕吉努斯、蒙塔努斯、德魯修斯、施密特。
F14 Bereshit Rabba, sect. 70. fol. 63. 1. Jarchi in loc. and others. 《創世記拉比註釋》第70章,第63頁第1欄。拉比雅爾基於此處及其他。
F15 Tournefort's Voyage to the Levant, vol. 3. p. 255. 圖爾內福爾《黎凡特之旅》第三卷第255頁。
F16 Ockley's Account of Southwest Barbary, c. 6. p. 78. 奧克利《西南巴巴里記》第六章第78頁。
F17 Pirke Eliezer, c. 36. 《皮爾基以利以謝》第36章。
F18 Targum Jon. & Jarchi in loc. 《約拿單他爾根》及拉比雅爾基於此處。
F19 ( בִּמְקוֹמֵנוּ ) "in loco nostro", Pagninus, Montanus, &c 「在我們的地方」,帕吉努斯、蒙塔努斯等。
F20 T. Hieros. Moed Katon, fol. 80. 4. Pirke Eliezer, c. 16, 36. 《耶路撒冷他勒目》節期篇,第80頁第4欄。《皮爾基以利以謝》第16、36章。
F21 Antiqu. l. 1. c. 19. sect. 7. 《猶太古史》第一卷第19章第7節。
F23 Onomastic. Sacr. p. 918. 《聖名詞典》第918頁。
F24 Pirke Eliezer, c. 36. 《皮爾基以利以謝》第36章。
【第35節】

她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這是第四個兒子,彌賽亞將從他的後裔和支派中而出。她說:「現在我要讚美耶和華。」她先前曾因耶和華顧念她的苦情,垂聽她的呼求,並賜給她一個又一個兒子而讚美祂;但現在,她因著耶和華對她新的恩典,決定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要讚美祂。約拿單他爾根補充了這個理由:

「因為從我這個兒子將會興起君王,從他將會興起大衛王,他將讚美耶和華。」

【腳註】
F25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3. 2. & 4. 1. 《傳承之鏈》第3頁第2欄,及第4頁第1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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