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論述撒拉的年齡、死亡與葬禮,以及她的安葬之地:她的年齡,【創23:1】;她的死亡,【創23:2】;亞伯拉罕向赫人子孫提出請求,希望在他們中間獲得一塊墓地,【創23:3-4】;赫人子孫的回應,允許他在他們的任何墳墓中安葬,【創23:5-6】;亞伯拉罕再次向他們提出請求,希望他們能說服赫人以弗崙,讓他獲得麥比拉洞作為上述用途,【創23:7-9】;以弗崙同意了,【創23:10-11】;亞伯拉罕以四百舍客勒銀子買下了它,【創23:12-16】;這塊地被確保歸他所有,他將妻子撒拉安葬其中,【創23:17-20】。
【第1節】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這段記載緊隨以撒獻祭之後,使得許多猶太解經家推斷,以撒當時三十七歲,因為撒拉母親一百二十七歲時,以撒必須是這個年齡,他是在她九十歲時出生的。然而,這似乎並非為此目的而記載,而是為了說明她去世時的總年齡,因為接著說:「這就是撒拉一生的歲數。」許多解經家指出,撒拉是聖經中唯一一位記載其壽數的女性。
【第2節】撒拉死在基列亞巴。這地方之所以如此稱呼,要麼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說,是因為有四個亞衲族巨人居住於此(書15:13);要麼如同一位作者所觀察,是因為有四對夫婦安葬於此:亞當與夏娃、亞伯拉罕與撒拉、以撒與利百加、雅各與利亞;但若是如此,這就是預先稱呼了。更可能的是,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想,它得名於亞衲族中的一位偉人亞巴,他是亞衲的父親(書14:15);儘管有些人認為它是一個四城邦,一個由四部分組成的城市。但無論如何,撒拉去世時,亞伯拉罕和撒拉都在這裡;他們何時從別是巴遷到這裡,聖經並未說明。這就是迦南地的希伯崙。它後來被稱為希伯崙:亞伯拉罕和撒拉多年前曾在此居住,見【創13:18】;他們又回到這裡,並在此終老安葬。亞伯拉罕來為撒拉哀慟哭泣。亞本以斯拉指出,撒拉去世時,亞伯拉罕在另一個地方,因此才說他來為她哀慟;約拿單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的記載是:
「亞伯拉罕從敬拜的山(摩利亞)回來,發現她已經死了,他就坐下為撒拉哀慟哭泣。」
【第3節】亞伯拉罕從他死去的妻子面前起來。他坐在撒拉的屍體旁,沉思哀慟,或許是坐在地上,如同哀悼者的習俗(伯1:13);他坐了一會兒,便起身走出帳篷,為妻子的葬禮做準備,這是他應盡的責任。他對赫人子孫說。赫人是迦南的兒子,見【創10:15】;當時他們是亞伯拉罕所在之地的居民和所有者。他說:如下所述。
【第4節】我是在你們中間作客旅寄居的。他不是本地人,只是暫時寄居在他們中間;他甚至沒有一寸土地可以稱作自己的,因此也沒有地方安葬他的死者。求你們在我這裡給我一塊墳地為業。他並非要求免費贈予,而是希望獲准購買一塊地來安葬他的死者;約拿單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說:
「賣給我一塊地為業。」等等。
【第5節】赫人子孫回答亞伯拉罕。他們以非常禮貌和尊重的態度說:如下所述。
【第6節】我主請聽。其中一人代表其他人發言,他稱亞伯拉罕為「我主」,而非「我們的主」;他以極其尊榮的方式稱呼他,並請求他聽他代表自己和他人所說的話;「請聽我們」,這代表的不是普通民眾,而是他們中間的王子,他們的家族首領。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儘管他自稱是客旅寄居的,但他們對他評價很高,認為他是一位財富豐厚、權力威嚴的人;他生活得像一位王子,是一位有權勢的人,手下有大批僕人。或者,可以譯為「神的王子」F24;一位被神提升到尊貴地位的人;他與神同在,在神眼中蒙恩,非常蒙神悅納;他被神高度尊榮,被視為神的朋友。請在我們最好的墳墓裡埋葬你的死者。他們有許多墳墓,每個家族都有自己獨立的墳墓,他們向他提出,讓他可以在其中最精選、最宏偉的墳墓中安葬他的死者,或者在他喜歡的任何一個墳墓中安葬;這非常友善、慷慨和尊重。我們沒有一人不將自己的墳墓給你,任你埋葬你的死者。我們中間沒有一個人不如此敬重你,以至於不讓你使用他的墳墓來安葬你的死者;因此,你無需猶豫使用任何你認為最合適和方便的墳墓。毫無疑問,發言者完全了解他所代表的人的心意。
【第7節】亞伯拉罕就起來。因為他向赫人子孫說完話後,便坐下等待答覆;或者更可能的是,他們出於對這位偉人的敬意,請他坐下;當他們說完話後,他便起身。向那地的人民下拜。向他們中的主要人物下拜,表示他對他們所給予的榮譽和極大的禮遇心存感激。就是向赫人子孫。這似乎是為了將他們與普通民眾區分開來,並作為前一句的解釋;(參見【創23:3】的吉爾注釋)。
【第8節】亞伯拉罕與他們商議。他與他們就上述話題展開了討論和對話。說:你們若有意叫我將我的死人從我眼前埋葬。也就是說,在屬於他們的地方埋葬,否則他們對他將妻子埋葬在其他任何地方都不會有異議。如果他們所說的不是客套話,而是他們真實的心意和意願,他們是真誠而熱心地希望為他提供一個安葬死者的地方;那麼他有這個恩惠要向他們請求:求你們聽我,為我向瑣轄的兒子以弗崙說情。以弗崙是赫人中的一位主要人物,他有一塊田地和其中的一個洞穴,靠近亞伯拉罕居住的地方,對他來說非常方便,也適合他現在考慮的用途。這個人當時似乎在場,從【創23:10】可以看出;但亞伯拉罕認為不宜直接向他提出請求,以免他不能很好地、輕易地成功;因此他請求赫人的王子們聯合向以弗崙提出請求,以獲得後面提到的恩惠,他認為如果他們對這件事是真誠的,他們就不會推辭;而且,如果以弗崙在場,他似乎確實如此,那麼通過他的弟兄們向他提出請求,這是一種非常得體、榮譽和謙遜的表達方式,他無法以任何禮節來拒絕。請求如下:
【第9節】求他把我田頭上麥比拉洞給我。約拿單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將其譯為「雙倍的洞穴」,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拉丁譯本也是如此;根據亞本以斯拉(Aben Ezra)和本米勒(Ben Melech)的說法,它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裡面有一個洞穴套著另一個洞穴;而如拉比雅基(Jarchi)所想,是因為它是一個房屋和其上方的房間F25;或者,他補充說,因為它適合夫婦,可以安放兩具屍體;猶太人說F26,亞當和夏娃就埋葬在這裡,這使得亞伯拉罕如此渴望將其作為墓地。但它似乎更像是地名,實際上是一個地塊的名稱,田地和其中的洞穴就位於其中,這些都屬於以弗崙;因為田地和其中的洞穴都與它們所在的麥比拉區分開來,而麥比拉也與它們區分開來(創23:17);而且極有可能,這個洞穴以前從未被用於此類目的,因為亞伯拉罕不願接受他們提供的任何墳墓;他寧願他的死者不與他們同葬,而是在一個獨立的地方,儘管在他們中間,因為他們是異教徒和偶像崇拜者,不認識死人復活,也不會在第一次復活中有份,而亞伯拉罕相信並盼望著。他必為這洞按足價給我,在你們中間作為墳地。或者,「按足銀」F1,就是足重的銀子,因為那時銀子是按重量支付的,從【創23:16】可以看出;或者按其全部價格和價值:因為亞伯拉罕不希望免費得到它,也不希望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得到;他非常願意支付其全部價值;他並非出於貪婪,也不是為了侵占他們。
【第10節】那時以弗崙正坐在赫人中間。或者「坐在」F2他們中間,在當時的集會中;根據拉比雅基(Jarchi)的說法,他是當時的主席;但如果是這樣,亞伯拉罕就會直接向他發言。然而,他當時在場,從接下來的內容可以看出,赫人以弗崙在赫人子孫聽見的時候回答亞伯拉罕。他聽到自己的名字被提及,便在集會中起身,在其他王子們的聽聞下,親自回答了亞伯拉罕的請求。就是所有進他城門的人。基列亞巴城,後來稱為希伯崙(創23:2),他出生的地方,或者他現在居住的地方;或許它,或者它的大部分,是他的產業和財產:當時王子們的集會就在這城的一個城門口舉行;因為習慣上,任何事務或法庭的集會都在這些地方舉行,因為這些地方是公開的,有許多人聚集,或者不斷地來往,因此有機會聽到並作證:說:如下所述。
【第11節】不然,我主請聽。或者,亞本以斯拉(Aben Ezra)解釋說:「不,我主。」這並非完全拒絕他的請求,也不是無論如何都拒絕給他洞穴,而是他不必向他購買,他會將其贈予他,因此他希望亞伯拉罕聽他接下來要說的話:這田地我給你,田間的洞穴我也給你。這比亞伯拉罕所要求的購買更多;他只希望得到位於田地一角的洞穴,但以弗崙提議將洞穴和田地都贈予他:在我本族人面前,我將它給你。田地和洞穴都給他;他三次說「我將它給你」,以表明他是自由贈予的,亞伯拉罕可以隨意使用,並確認這份贈予。你可以埋葬你的死者。立即在洞穴中安葬,無需再多費周章。
【第12節】亞伯拉罕就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藉此表示極大的敬意,並給予他們和以弗崙極大的尊榮;也表示他有話要說,並請求他們的聽眾,謙卑地將他要說的話呈獻給他們。
【第13節】他就在那地的人民聽見的時候對以弗崙說。他向最後發言的以弗崙說話,聲音響亮,以便所有人都能聽到。說:你若肯,我求你聽我。這些話非常簡潔,原文只有「你若」,有不同的補充;有些人補充為「你若就是他」F3,假設亞伯拉罕不認識他的面貌,或者他不在場;這不太可能,因為亞伯拉罕當時已在這些地方居住了一段時間,足以被眾人熟知,而且他以前也曾在這裡居住,不可能不認識像以弗崙這樣的大人物,他居住的城市就是以弗崙的。約拿單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說:
「你若願意施恩於我,請聽我說。」
「你若肯聽我,或者我求你聽我,或者你若,(我說)你若肯聽我F4。」
【第14節】以弗崙回答亞伯拉罕說。說了以下的話:
【第15節】我主請聽。既然你心意已決要買這塊田地,而不是接受贈予,那麼請聽我說說它的價值:這地值四百舍客勒銀子。如果一個舍客勒算作兩先令六便士,那麼就是我們貨幣的五十英鎊;這在你我之間算什麼呢?對於兩個如此富有的人來說,這筆錢微不足道,無論一方支付與否,另一方接受與否;或者對於兩個這樣的朋友來說,這不值一提,支付與否都無關緊要。或者,其含義是,我們雙方都認為它確實值這麼多;這是一筆好買賣,必須承認是這樣,這算什麼呢?金額如此之小,而且顯然是它的價值,無需再多說什麼了:所以你只管埋葬你的死者。在其中埋葬,不必再為此操心。
【第16節】亞伯拉罕聽從了以弗崙的話。他立刻同意支付所提出的金額,認為這在人與人之間是個合理的價格,他對此感到滿意,並樂意支付這筆錢。亞伯拉罕就稱了銀子給以弗崙。因為在那些時代,錢幣沒有標記或印記來顯示其價值,因此不是按枚數計算,而是按重量稱量,藉此得知其全部價值;為了讓以弗崙得到他全部且應得的款項,銀子被稱給了他:就是他在赫人子孫聽見的時候所說的。他們是這筆交易的見證人,見證了以弗崙所定的價格,以及亞伯拉罕的支付。四百舍客勒銀子。就是前面提到的金額(創23:15):商人通用的銀子。這是商人買賣時使用的銀子;是他們會接受的,他們知道其價值,並且小心不接受任何劣質的銀子;因此,凡是他們會接受的,無論在哪裡都會流通,是通用的貨幣;這一切如何與司提反所說的相符;(參見【徒7:16】的吉爾注釋)。
【第17節】以弗崙那塊在麥比拉的田地。這清楚表明麥比拉是一個地名或地塊的專有名詞,而不是一個普通名詞,也不是指雙倍的洞穴,因為田地絕不可能說是在洞穴裡:然而,正如瓦塔布魯斯(Vatablus)所觀察到的,有些人愚蠢到將這些詞譯為:
「以弗崙的田地,在雙倍的洞穴裡。」
「以弗崙的田地,其中有雙倍的洞穴。」
「它被確認並確立了。」
【第18節】歸亞伯拉罕為業。由他及其後代永遠享有,作為他的私有財產,因為是用他的錢購買的。在赫人子孫面前。他們是這筆交易的見證人,見證了亞伯拉罕支付了錢,以及田地被交給他使用。在所有進他城門的人面前。不是亞伯拉罕的城,因為他沒有城,而是以弗崙的城,就是希伯崙,見【創23:10】;這些人要麼與赫人子孫相同,因此這句話是作為解釋補充的,包括了當地所有的居民;要麼與他們不同,赫人子孫指的是組成亞伯拉罕所說的集會的王子們,而這些人指的是普通民眾,當地的居民。亞本以斯拉(Aben Ezra)認為他們是經過城門的旅客:然而,這句話的目的是為了表明這件事是以多麼公開的方式進行的,以及這塊田地被確保給亞伯拉罕,盡可能地穩固,因為在那個時代,這種場合還沒有使用書面契約。
【第19節】此後,亞伯拉罕把他妻子撒拉埋葬在麥比拉田間的洞裡,就是在幔利前面。他自己也埋葬在這裡,還有以撒和利百加,以及雅各和利亞(創25:9-10;創49:29-30;創50:13)。圖德拉的本雅明F8(他生活在十二世紀末)說,在他那個時代,麥比拉田地裡有一座城市或城鎮,裡面有一座大教堂,名叫聖亞伯拉罕,那裡展示著前面提到的六個人的墳墓,每個墳墓上方都有銘文,表明是誰的;在田地的盡頭是亞伯拉罕的房子,房子前面有一口泉水,為了紀念亞伯拉罕,不允許在那裡建造其他建築。這就是迦南地的希伯崙。也就是說,幔利就是後來稱為希伯崙的地方,是迦南地猶大支派的一個城市,位於耶路撒冷以南約二十二英里處,是避難城之一。希伯崙在阿拉伯人中被稱為哈利亞(Hhaleah),即「被選中的」或「被愛的」,那裡至今仍展示著(Maggarel Mamra)幔利或麥比拉洞穴,總是點著燈,受到穆斯林的極大尊崇F9。
【第20節】赫人子孫將那田地和其中的洞穴,都歸亞伯拉罕為業,作墳地。他們是亞伯拉罕和以弗崙之間交易的見證人;撒拉被埋葬在其中,這進一步確保了這塊地,這是對其所購用途的佔有,也是亞伯拉罕後裔將來佔有迦南地的一個憑據和保證:這是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在迦南地所擁有的第一塊土地;它被稱為墳地為業,表明這與司提反所說的(徒7:5)沒有矛盾;他有一塊地可以埋葬,但沒有可以居住的;沒有自己的土地可以耕種、播種或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