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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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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神吩咐亞伯拉罕獻上他的兒子為祭,【創22:1,2】;亞伯拉罕立即準備一切,樂意順服神的旨意,【創22:3-10】;命令被撤銷,並以另一祭物代替,這使得該地獲得一個新名稱,【創22:11-14】;隨後,神再次應許賜予特別的祝福,包括眾多的後裔,以及萬國將因他的後裔蒙福,【創22:15-18】;此後,亞伯拉罕回到別是巴,在那裡得知他兄弟拿鶴的家族增添了人口,【創22:19-24】。
【第1節】這些事以後,就是前一章所記載的事之後:根據《他勒目》學者的說法F2,以下事件發生在以撒斷奶後不久,當時他約五歲,這是亞本以斯拉在【創22:4】中提到的一些人的觀點;但那個年齡很難想像他能背負足夠的木柴來燃燒燔祭,【創22:6】;他所定的十三歲更有可能:約瑟夫F3說以撒當時二十五歲;而烏雪主教F4將這事件發生在他二十五歲那年,即斷奶後二十年,在主前2133年,基督前1871年;一位猶太編年史家F5的計算與此接近,他認為以撒當時二十六歲;但有些人認為他更老:根據約拿單他爾根,他當時三十六歲;而猶太作者F6普遍認為他當時三十六歲,阿拉伯作者F7也同意此說法:因此,假設以撒當時五歲,那麼接下來記載的事件發生在以撒斷奶和以實瑪利被逐出後三十年。然而,無論如何,所發生的事是在神多次應許他一個兒子並實現這些應許之後;在神賜予他許多祝福之後;當他似乎已在非利士地安頓下來,與該國的王結盟;他的家庭平安,他的兒子以撒,就是應許之子,已長大成人,是一個有希望的青年;這事件的最初跡象似乎威脅到他所有的安慰、希望和期望的毀滅;神試驗亞伯拉罕:不是像撒旦那樣引誘人犯罪,因為神不試探任何人,他自己也不能被試探;如果亞伯拉罕殺了他的兒子,這對他來說也不是罪,因為這是神的命令,神是生命的主,是生命至高的主宰;但他試驗他,也就是說,他考驗他,證明他,並要知道他對神的信心、對神的敬畏、對神的愛,以及他對神命令的樂意順服;這不是為了神自己要知道這些,因為神並非不知,而是為了讓這些事顯明給他人知道,並且讓亞伯拉罕的信心得以越來越堅固,結果也確實如此。猶太作者F8指出,亞伯拉罕被試驗了十次,而這是第十次也是最後一次試驗:神對他說,亞伯拉罕:神呼喚他所熟知的名字,以及神賜給他的名字,以表明他將成為多國之父,【創17:5】;然而神卻要他殺死他唯一的兒子,將他獻為祭物:他說,我在這裡:表示他聽見神的聲音,並準備好順服神的命令,無論那命令是什麼。
【第2節】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直接、立刻;不是你的牛,不是你的羊,不是你的公羊,不是你的羔羊,也不是你的僕人,而是你的兒子:你獨生的兒子以撒;因為,雖然以實瑪利是他的兒子,但他是一個婢女所生的兒子,是他的妾所生的,而不是他妻子所生的;以撒是他唯一的合法兒子,是他合法妻子撒拉所生的獨生子;是應許的獨生子,是他唯一的兒子,他的後裔將藉著他得名:你所愛的;他對以撒懷有強烈的感情,因為他是一個可愛的青年,一個孝順的兒子,也是應許之子;他對眾多後裔的所有希望和期望都建立在他身上,彌賽亞也將從他的血脈中誕生;甚至以撒,這個名字在原文中排在最後:因此,如果前面所說的不足以描述他,他的名字就被明確說出,描述是逐漸給出的,他兒子的名字保留到最後,以便他能逐漸準備好接受這個令人震驚的命令;每個詞都充滿強調和衝擊力,足以刺穿任何溫柔的心,尤其是當被告知將要對他做什麼時。猶太人F9描繪神和亞伯拉罕就此問題進行對話: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亞伯拉罕說,我有兩個兒子;帶著你獨生的兒子;他說,他們對各自的母親來說都是獨生子;帶著你所愛的;我愛他們兩個,他回答說;那麼,帶著以撒;辯論就此結束:往摩利亞地去;這個名字是預先命名的,來自那裡的一座山;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高地」,迦南地的高山地區,特別是後來耶路撒冷所在的那一部分,周圍環繞著群山:因此,另一位希臘譯者亞居拉將其譯為「顯眼的」,正如山丘和山脈,以及多山地區一樣;安革羅斯和約拿單他爾根將其解釋為「敬拜之地」,即宗教敬拜之地;因為後來神的子民居住在這片土地上,活神的城被建造,聖殿也為神聖的服事而建在摩利亞山上;《耶路撒冷他爾根》在此處說:
「當時有瘟疫和死亡,克羅諾斯將他獨生的兒子獻給他的父親烏拉諾斯作為全燔祭;」
【第3節】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因為看來上述命令是在夜間的夢或異象中給出的;天一亮,他就起來,準備好執行命令,毫不猶豫和拖延:
備上驢;為他的旅程,不是為了運載木柴和食物,那些可能由他的僕人運載,而是為了騎乘;拉比雅爾希認為這是他自己做的,而這些詞語的精確意義也暗示了這一點;但這並非必然,因為他可以被說成做了他吩咐僕人做的事;關於猶太人對這頭驢的傳說,請參見【亞9:9】:
帶著兩個僕人,和他的兒子以撒同去:約拿單他爾根說,這兩人是以實瑪利他的兒子和以利以謝他的僕人;其他猶太作者F18也這樣說,他們告訴我們,就在此時,以實瑪利從曠野出來探望他的父親,亞伯拉罕就帶他同去;但這沒有根據:他們是他的兩個僕人,他有很多僕人:
和他的兒子以撒:他是主要被帶去的人,因為他將成為祭物:亞伯拉罕是否將此事告知撒拉,她是否同意,無法確定;顯然以撒不知道他父親的意圖;雖然撒拉和全家可能從所做的準備中知道他要去獻祭,但他們不知道在哪裡,也不知道祭物是什麼;
劈好了燔祭的柴;不知道他是否能在要去的那座山上找到足夠的木柴;為了避免到達那裡時沒有準備,他採取了這種方法,這表明他完全打算順服神的命令:
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也就是說,他騎上驢,朝著神所說的地方前進,神也指示了他該走哪條路。
【第4節】到了第三日,在他從神那裡領受命令之後,以及他啟程之後;因為他已經走了兩天,摩利亞山距離亞伯拉罕居住的別是巴有四十英里F19;或者,根據其他人的計算,是四十英里:希伯崙距離別是巴二十英里F20,耶路撒冷距離希伯崙二十二英里;在那些炎熱的國家,每天步行二十英里,就像以撒和僕人似乎所做的那樣,因為他們只有一頭驢,已經足夠遠了。現在,這段時間亞伯拉罕有機會重新思考事情,徹底斟酌他將要做的事;而他在有如此閒暇思考之後仍然繼續進行,這表明他確信這不是幻覺,而是神的諭旨,他正要去順服;而且他沒有草率行事,他的信心和順服都得到了充分的考驗,並被證明是真實的。猶太人F21非常注意這第三日,並將這段經文與【何6:2】進行比較;他們將其解釋為復活的第三日;而以撒在第三日得蒙拯救,無疑預表了基督在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因為從亞伯拉罕領受命令獻上他的兒子之時起,他便將以撒視為已死之人,從那裡他在這第三日以預表的方式領回了他,【來11:19】:
亞伯拉罕舉目觀看,遠遠地看見那地方;他要獻上他兒子的地點。巴力哈圖林說,「地方」這個詞,按數字學,意指耶路撒冷:由此看來,正如神曾向亞伯拉罕表明他會告訴他並指示他獻祭的地點,所以神給了他一個記號,讓他可以辨認,一些猶太作者F23說那是一個山上的雲彩;這與約拿單他爾根的說法一致,
【第5節】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在他第一次看見摩利亞山的地方:他選擇不帶兩個僕人同去,免得他們看見他捆綁兒子,準備獻祭時,會抓住他,阻止他行事;為了預防這種情況,他採取了這個預防措施,這表明他完全打算順服神的誡命:
我與童子往那裡去禮拜;指著有記號的地方,但他們是否看見記號則不確定:猶太人說F26以撒看見了,但他們沒有;然而,亞伯拉罕讓他們明白他正要去一座看得見的山,在那裡藉著獻祭敬拜神。以撒在這裡被稱為「童子」;他當時的年齡,請參見【創22:2】;即使他達到那裡提到的最大年齡,仍然可以被稱為童子,因為嫩的兒子約書亞在五十六歲時仍有此稱呼,【出33:11】:
就回到你們這裡來,他和以撒都會回來;拉比雅爾希認為這是他在預言之靈下說的,或者是在相信以撒將從死裡復活的信心下說的,【來11:19】。
【第6節】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約瑟夫F1說這些柴是放在驢背上,由驢運載的;如果是這樣,他就是從驢背上取下來的:但很可能這些柴是由他的兩個僕人運載的,因為它們的重量不比以撒自己後來所背的重,如下一節經文所示:
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以撒是個成年人,能夠背負這些柴:在這方面,他也是基督的預表,基督的十字架木頭被放在他身上,當他去被釘十字架時,他也背負著它,【約19:17】;這些木頭也可以預表我們的罪孽被父神放在他身上,他在木頭上用自己的身體擔當了這些罪,【彼前2:24】;這些罪孽就像木柴一樣,是神忿怒的燃料,因著這些罪孽降臨在他身上:
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一隻手拿著一個容器,裡面有火用來點燃木柴,另一隻手拿著刀用來宰殺祭物;一把刀用來宰殺他的兒子,另一把火用來焚燒他;為了這樣的目的攜帶這些東西,必定是極大的考驗。這是我們在聖經中第一次讀到用於實際用途的火,或刀。有人說火的發明者是普羅米修斯,另一些人說是福羅紐斯F2,他的名字似乎也由此而來;但根據桑科尼亞索F3的說法,該隱的直系後裔首先發明了火,他們的名字是光、火和火焰;他說,這些人發現了通過摩擦木頭來生火的方法,並教導人們使用火。希伯來文中的「刀」這個詞,正如本·米勒赫所觀察到的,其名稱來自於吃和消耗;有些人將其譯為「劍」F4,但這是錯誤的,這也導致畫家犯了錯誤,將亞伯拉罕描繪成手持劍來宰殺他的兒子:
於是二人同行;從他們離開僕人的地方,到獻祭的地點。
【第7節】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話,當他們同行時:
說,我父啊;這對亞伯拉罕來說是一句刺心的話,他知道他將要對他做什麼,這與父母的關係和情感是如此相悖:
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你有什麼話要對我說?我準備好回答你;他承認他與以撒的關係,他並沒有擺脫這種關係的感受,他抑制住內心必然湧動的感情,這顯示出他與如此考驗搏鬥的巨大信心力量:
以撒說,看哪,火與柴都有了;他父親手中的火,以及他自己肩上的柴:
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他從所做的準備,從火和柴,看出他們將要獻的是燔祭;但由於沒有為祭物預備的牲畜,他提出了這個問題,由此可見,他當時對這次旅程的真正目的完全不知情,也沒想到他自己將成為祭物:然而,從他所說的話來看,顯然他以前曾參與過獻祭,並受過這方面的訓練,看過獻祭的過程,也知道獻祭的性質以及所需的一切。
【第8節】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亞伯拉罕在這個回答中可能指彌賽亞,神的羔羊,【約1:29,36】,神在創世以前就在會議和聖約中預備了他;他從創世以來就在應許、預表和預像中被宰殺,【啟13:8】;神會在適當的時候將他差到世上,【約10:36】,使他成為贖罪祭,【賽53:10】,並悅納他代替他的子民:這是一種只有主才能做出的預備,是神無限智慧的產物,也是神恩典、恩惠和美意的果實,亞伯拉罕對此有清晰的看見和堅定的確信,參見【約8:56】;然而,如果將這些話視為對以撒問題更直接的回答,而這個問題與即將獻上的祭物有關,那麼它們可以被視為亞伯拉罕的預言,以及他對此的信心,即神會,事實上他也確實這樣做了,預備一隻羊羔或公羊來代替他被呼召獻上的祭物;或者他可能指的是以撒自己,他被吩咐帶去獻祭,因此是以撒是神所預備的羔羊;儘管他沒有選擇直接說出來,而是用這樣的回答來敷衍他,暗示最好將此事交給神,神既然呼召他們進行這樣的服事,就會為他們提供合適的祭物;以這種方式說話,他可能讓以撒有機會懷疑其意圖,從而逐漸讓他知道真相。一些猶太作者F5說,亞伯拉罕在這個回答中明確補充說:
「我兒,你就是那羊羔:」
「他們二人同心同行;」
「心境平靜、安穩、沉著;」
「同心同德;」
【第9節】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就是摩利亞山。邁蒙尼德F6說:
亞伯拉罕就在那裡築了一座壇;用他在山上找到的泥土和草皮,為獻祭築了一座壇,甚至為獻他自己的兒子為祭而築壇:他以前築過許多壇,但沒有一座是為了這樣的目的,然而他卻樂意動手,並完成了它。但如果以前就有一座壇,亞伯拉罕就不能恰當地說是他築的,最多只能說是修復它;但毫無疑問,他是重新築的,而且這裡以前可能從未有過壇:
把柴擺好;為祭物放在上面:
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拉比雅爾希說,用手腳捆綁在身後;不是怕他逃跑,正如亞本以斯拉所暗示的,而是因為獻祭時通常會捆綁祭物;特別是這樣安排,是為了讓以撒成為彌賽亞的預表,彌賽亞被猶太人捆綁,【約18:12】【太27:2】;他也被捆綁並釘在十字架上:
把他放在壇的柴上;這很可能是在他自己的同意下進行的;因為如果他當時二十五歲,甚至有人說三十七歲,他就能夠反抗他的父親,如果他不情願,他就能從他年邁的父親手中掙脫出來:但很可能,在此之前亞伯拉罕向他說明了整件事,強調了神的命令,說服他順服;或許還向他暗示了他自己所相信的,即神要麼會撤銷誡命,要麼會通過某種護理阻止致命的一擊,要麼會使他從死裡復活;無論如何,都應當順服神的旨意,因為不順服可能會給他們兩人帶來悲慘的後果;通過這些類似的事情,以撒的心可能與這件事和解了,他甘願順服;在這方面,他也是基督的預表,基督順從他父的旨意,甘願將自己交在公義的手中,溫順樂意地將自己獻為他子民的祭物。
【第10節】亞伯拉罕就伸手,一切都已準備就緒,祭壇已築好,柴已擺好,祭物已捆綁並放在上面,只剩下宰殺祭物了;為了這個目的,他身邊放著刀,他伸出手,人們會認為他顫抖著,因為光是想到這件事就足以讓人顫抖:
拿刀要殺他的兒子;他完全打算這樣做,這表明他將對神旨意的順服推到了極限,也表明他是真誠的,確實打算完成它;主將此視為實際已完成。他手裡拿著刀,靠近他兒子的喉嚨,正準備給予致命的一擊;可以說,再過一刻,一切就都結束了;但在關鍵時刻,神出現並阻止了它,如下文所述:
【第11節】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不是受造的天使,而是永恆的那一位,神的兒子,他可能以人形顯現,並用清晰的聲音說話,正如他經常做的那樣;因為這是一位神聖的位格,從他指著自己起誓,並向亞伯拉罕重申應許,【創22:16-18】,就可以清楚看出:
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重複他的名字表示急切地阻止他殺害他的兒子,這件事即將發生,而亞伯拉罕並沒有拖延,而是準備迅速完成;因此,天使以更大的熱情和強調呼喚他的名字,並重複兩次,以引起他迅速而立即的注意,這也確實奏效了:
他說,我在這裡:準備好聽從所說的話,並順服所吩咐的,【參見創22:1的吉爾注釋】。
【第12節】他說,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他正要伸出手,手裡拿著刀,去殺他;雖然主曾吩咐他帶著兒子,將他獻為燔祭,以考驗他的信心、敬畏、愛和順服,但主並非要他實際殺死他,而是在關鍵時刻阻止了這件事;因為主不贊成也不喜悅人祭;為了不讓這成為一個先例,這件事被阻止了;儘管外邦人在撒旦的影響下,模仿此事,卻實行了人祭:
一點不可害他;不可割裂他的肉,不可流出他的血,也不可在任何部位輕微傷害他:
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以真正像孩子般的孝順之懼;以對神的敬畏,其中包含熱切的愛和強烈的感情;以一種包含所有內在宗教敬拜的敬畏,對神聖存在的敬畏,對神旨意的順服,對神的信心,以及對神的愛,並由此而生的順服。這樣說,並非神先前不知道事情的結果;因為他從永恆就知道亞伯拉罕會是怎樣的人,會做什麼事,他已決定將那恩典賜給他,並在他裡面動工,這恩典會影響並使他能夠做出他所做的事;他事先完全知道這樣考驗他的結果會是什麼;但這是以人的方式說的,人只有當事情發生並顯明時才確切知道:或者這可以理解為一種認可的知識,即主現在知道並認可亞伯拉罕的信心、敬畏、愛和順服,這些在這件事上是如此顯著,參見【詩1:6】;撒迦利亞·高恩F9將其解釋為「我已使人知道」,也就是說,向他人顯明;神藉著考驗亞伯拉罕,向他人,向全世界,向所有將聽到或讀到這件事的人顯明,他是一個敬畏神、愛神、信神、順服神的人,這個例子是一個充分而有說服力的證明:
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來不給我:而是他一接到獻祭的命令,就準備好了,走了三天的路程,並帶上所有獻祭所需之物;當他到達地點時,築了一座壇,擺好柴,捆綁了他的兒子,將他放在上面,拿起刀,正要將刀放在他喉嚨上;所以主將這件事視為實際已完成:很明顯,他沒有,也不會將他的兒子留下來,而是會按照神的命令,甘心樂意地將他獻為祭物;而且他愛主勝過愛他的兒子,更看重神的命令勝過他兒子的生命,並將前者置於後者之上。因此,神也沒有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他,【羅8:32】。
【第13節】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他的目光先前一直注視著躺在祭壇上的兒子,專注於他即將用刀刺入的部位;但聽到頭頂上方有聲音從天上傳來,他便舉目望向那裡:
不料,在他後面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那隻公羊在亞伯拉罕身後灌木叢中發出聲響和沙沙聲,他轉過身去,看見了它:安革羅斯他爾根這樣引入這句話,「這些事以後」;阿拉伯譯本也是如此:亞伯拉罕聽見天使的聲音,並舉目望天之後,他被引導向後看;安革羅斯他爾根和約拿單他爾根都將其解釋為:
亞伯拉罕就去取了那隻公羊;不顧那隻公羊是誰的財產,因為神,萬物的主宰和擁有者,已經為他預備了它,並在非常及時的時候將它帶到他面前,指示他去取:
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在這方面,他也是基督的預表,基督被獻為贖罪祭,成為神所悅納的馨香祭物;而燔祭則預表基督的受苦,以及他受苦的嚴酷性;這些都是代替他的子民,代替神的以撒,代替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代替神應許的兒女,代替所有他所愛的人;因此他們得以被釋放,公義因基督所做和所受的而得到滿足,這一切都如同他們自己受苦一樣;正如這裡的預表,公羊被割喉,流血,剝皮,全身被焚燒成灰,就如同以撒本人受到了這樣的對待,正如拉比雅爾希所觀察到的。亞歷山大·波利希斯托F12,一位異教作家,與聖經歷史一致,簡要地敘述了這件事:
【第14節】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這可以譯為「耶和華已看見」,如七十士譯本,或「已預備」,未來式在此處表示過去式,正如亞本達納所觀察到的,這也是回應亞伯拉罕所說的,【創22:8】;「神必預備」:現在他已經預備了,為了紀念這件事,他給那地方起了這個名字;或者「他將看見或預備」F13;正如他為我預備了,他也會為所有信靠他的人預備;正如他預備了一隻公羊代替以撒,他也會在適當的時候預備並差遣他的獨生子,作為他子民罪孽的祭物:
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從那時起直到摩西時代,以及後來的世代,甚至直到現在,這句話一直被用作一句諺語,即正如神在山上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兒子顯現,就在他要獻祭的時候拯救了他,同樣,主也會在各個時代,在困難和危急之時,為那些呼求他並信靠他的人顯現。這也可能指神在建造聖殿時,臨在於這座山上,【代下3:1】;以及基督在這座山
「我必多多賜福給你,」這指的是屬世和屬靈的福分;包括聖靈及其一切恩典;基督及其所成就的救贖、稱義和救恩;以及藉著祂,作為神恩賜的永生:「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這包括亞伯拉罕的肉身後裔,即從以撒一脈傳承下來的子孫,以及他的屬靈後裔,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凡是效法他腳蹤的,都算在內;參閱 (創世記 13:15, 13:16; 15:5)。「你的後裔必得著仇敵的城門。」「城門」在此指「城門口」,是審判庭所在地,也是城市的防禦工事,代表著整個城市,甚至包括周圍的鄉村。因此,這句話表達了對仇敵完全的管轄權和統治權;這在約書亞、大衛和所羅門時代得到了字面上的應驗;在基督,亞伯拉罕主要的後裔身上,則得到了屬靈上的應驗,祂摧毀了撒旦及其執政掌權者;戰勝了世界;終結了罪惡,廢除了死亡;並將祂的子民從一切仇敵手中拯救出來;在亞伯拉罕所有的屬靈後裔身上,他們藉著愛他們的基督,得以成為得勝有餘的人。
【第18節】「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等等。這指的是因著他那獨一且主要的後裔——彌賽亞——而得福,彌賽亞將從他而出 (加拉太書 3:16)。在彌賽亞裡,神從天下萬國中揀選的所有聖徒,都蒙受了各樣屬靈的福分,包括平安、赦免、公義和永生,今生得恩典,來世得榮耀;參閱 (創世記 12:3) 的吉爾注釋;或者,他們「必因他自稱有福」F15;或者,「自認為有福」;向他祈求福分,宣稱自己擁有這些福分,並以此為榮,以此誇耀:「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這指的是亞伯拉罕聽從了神的聲音,帶領他的兒子獻給神,盡其所能地獻上;他藉著順服神而尊榮神,神也因著祂的恩典和良善,以應許來尊榮他,使他成為眾多人的父,無論是按字面意義還是屬靈意義,並成為彌賽亞的祖先,在彌賽亞裡,一切恩典和良善的福分都匯聚於此。
【第19節】「於是亞伯拉罕回到他僕人那裡。」他曾將僕人和驢留在某處,而他與以撒則上山敬拜;僕人按照他的吩咐 (創世記 22:5),一直留在那裡,直到他回來。經文沒有提及以撒,但毫無疑問,他與亞伯拉罕一同回來了,因為我們後來聽說他在亞伯拉罕家中;至於約拿單他爾根所說,天使將以撒帶到大閃的學校,並在那裡待了三年,這不可信。「他們就起身,一同往別是巴去。」也就是說,當亞伯拉罕和以撒來到僕人所在的地方時,僕人起身,與他們一同前往別是巴,那是亞伯拉罕的故鄉,他曾在那裡居住了一段時間:「亞伯拉罕就住在別是巴。」他在那裡又住了一段時間,但並非永久,因為在下一章,我們聽說他在希伯崙 (創世記 23:2)。
【第20節】「這些事以後,」指的是亞伯拉罕帶兒子以撒到摩利亞地,在那裡的一座山上築壇,將他放在壇上,意圖獻祭,並獻上一隻公羊代替他,以及他們兩人回到別是巴之後:「有人告訴亞伯拉罕說,」很可能是某個剛從以下人物居住的地方來的人告訴他的;儘管拉比雅爾基暗示這是耶和華親自告訴他的,而且是在他考慮為以撒從亞拿、以實各或幔利的眾女兒中娶妻時,為了阻止此事,才給了他以下敘述:「看哪,你的兄弟拿鶴,他的妻子密迦也給你生了兒子。」正如撒拉(據推測與哈蘭的女兒以實迦是同一人)為他生了一個兒子,而他將這兒子視為死而復生;同樣,密迦,哈蘭的另一個女兒,也為他的兄弟拿鶴生了兒子。拿鶴是亞伯拉罕離開吾珥時留在迦勒底的,後來他來到米所波大米哈蘭居住;參閱 (創世記 11:27, 11:29)。
【第21節】「他的長子烏斯,和他的兄弟布斯。」烏斯是烏斯地的名字來源,約伯就住在烏斯地,他似乎是這個人的後裔 (約伯記 1:1);托勒密 F16 所提及的奧西泰人(Ausitae)就是從他而來,他們居住在巴比倫附近和幼發拉底河畔。布斯是布斯人的祖先,以利戶就是這個家族的成員,他介入了約伯和他的朋友之間 (約伯記 32:2):「和亞蘭的父親基母利。」這裡的亞蘭並非敘利亞人(亞蘭人)的祖先,那位亞蘭是閃的兒子 (創世記 10:22),而是指一個可能因居住在他們中間而得此名的人,就像雅各被稱為敘利亞人一樣 (申命記 26:5),或者這個名字是為了紀念和尊崇更古老的亞蘭而給他的。從這個基母利可能產生了卡美利特人(Camelites),斯特拉波 F17 提到了兩種卡美利特人,他們居住在幼發拉底河右岸,距離約三天路程。
【第22節】「和基薛,」一般認為迦勒底人(Chaldees)就是從他而來,他們通常被稱為迦斯丁人(Chasdim);但在這個人出生之前,經文就已經提到了迦勒底人,除非這是預先稱呼;參閱 (創世記 10:22) 的吉爾注釋:「和哈瑣、毗大施、益拉、並彼土利。」除了最後一位,我們再也沒有聽說過這些人及其後裔,而其餘的人之所以被提及,正是為了彼土利。哈瑣(Hazo 或 Chazo)定居在屬於波斯的埃利邁斯(Elymais),那裡現在有一座以他名字命名的城市,稱為胡茲(Chuz),整個地區也因此被稱為胡茲斯坦(Chuzistan);當地居民被亞述人稱為胡佐耶人(Huzoye)或胡扎人(Huzaeans)F18;斯特拉波 F19 提到了他們,稱他們為科薩人(Cossaeans),被描述為好戰的民族,居住在貧瘠多山之地,熱衷於掠奪和搶劫;他將他們與埃利邁人、米底亞人和波斯人一同提及。一些阿拉伯作家說波斯人來自帕爾斯(Pars),帕赫拉(Pahla)的兒子;海德博士 F20 質疑帕赫拉是否與帕爾達斯(Paldas),即拿鶴的另一個兒子毗大施(Pildash)是同一人。
【第23節】「彼土利生了利百加。」她將成為以撒的妻子,也確實成了他的妻子;正如亞本以斯拉和拉比雅爾基所觀察到的,為了她的家譜,才給出了上述記載;這也是為本章的歷史鋪路;因為除了她,彼土利的其他孩子都沒有被提及,甚至連她的兄弟拉班也沒有。這八個孩子是密迦為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所生的;這裡提及並給出確切的數目和名字,是為了將他們與拿鶴從另一個女人所生的其他孩子區分開來,如下所述:
【第24節】「拿鶴的妾,名叫流瑪,也生了提八、迦含、他轄、和瑪迦。」這裡的「妾」並非指妓女,而是指次妻,地位低於正妻,在家庭中類似於一個主要的女僕,主要目的是生育子女;在那個時代,這並不被認為是不合法或不光彩的,就像亞伯拉罕家中的夏甲一樣。她也生了提八、迦含、他轄、和瑪迦,我們在其他地方沒有關於他們的記載;只可觀察到,這裡的瑪迦是一個男人的名字,而有時這個名字也會給予女人 (列王紀上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