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創世記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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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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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神吩咐亞伯拉罕獻上他的兒子為祭,【創22:1,2】;亞伯拉罕立即準備一切,樂意順服神的旨意,【創22:3-10】;命令被撤銷,並以另一祭物代替,這使得該地獲得一個新名稱,【創22:11-14】;隨後,神再次應許賜予特別的祝福,包括眾多的後裔,以及萬國將因他的後裔蒙福,【創22:15-18】;此後,亞伯拉罕回到別是巴,在那裡得知他兄弟拿鶴的家族增添了人口,【創22:19-24】。

【第1節】

這些事以後,就是前一章所記載的事之後:根據《他勒目》學者的說法F2,以下事件發生在以撒斷奶後不久,當時他約五歲,這是亞本以斯拉在【創22:4】中提到的一些人的觀點;但那個年齡很難想像他能背負足夠的木柴來燃燒燔祭,【創22:6】;他所定的十三歲更有可能:約瑟夫F3說以撒當時二十五歲;而烏雪主教F4將這事件發生在他二十五歲那年,即斷奶後二十年,在主前2133年,基督前1871年;一位猶太編年史家F5的計算與此接近,他認為以撒當時二十六歲;但有些人認為他更老:根據約拿單他爾根,他當時三十六歲;而猶太作者F6普遍認為他當時三十六歲,阿拉伯作者F7也同意此說法:因此,假設以撒當時五歲,那麼接下來記載的事件發生在以撒斷奶和以實瑪利被逐出後三十年。然而,無論如何,所發生的事是在神多次應許他一個兒子並實現這些應許之後;在神賜予他許多祝福之後;當他似乎已在非利士地安頓下來,與該國的王結盟;他的家庭平安,他的兒子以撒,就是應許之子,已長大成人,是一個有希望的青年;這事件的最初跡象似乎威脅到他所有的安慰、希望和期望的毀滅;神試驗亞伯拉罕:不是像撒旦那樣引誘人犯罪,因為神不試探任何人,他自己也不能被試探;如果亞伯拉罕殺了他的兒子,這對他來說也不是罪,因為這是神的命令,神是生命的主,是生命至高的主宰;但他試驗他,也就是說,他考驗他,證明他,並要知道他對神的信心、對神的敬畏、對神的愛,以及他對神命令的樂意順服;這不是為了神自己要知道這些,因為神並非不知,而是為了讓這些事顯明給他人知道,並且讓亞伯拉罕的信心得以越來越堅固,結果也確實如此。猶太作者F8指出,亞伯拉罕被試驗了十次,而這是第十次也是最後一次試驗:神對他說,亞伯拉罕:神呼喚他所熟知的名字,以及神賜給他的名字,以表明他將成為多國之父,【創17:5】;然而神卻要他殺死他唯一的兒子,將他獻為祭物:他說,我在這裡:表示他聽見神的聲音,並準備好順服神的命令,無論那命令是什麼。

【第2節】

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直接、立刻;不是你的牛,不是你的羊,不是你的公羊,不是你的羔羊,也不是你的僕人,而是你的兒子:你獨生的兒子以撒;因為,雖然以實瑪利是他的兒子,但他是一個婢女所生的兒子,是他的妾所生的,而不是他妻子所生的;以撒是他唯一的合法兒子,是他合法妻子撒拉所生的獨生子;是應許的獨生子,是他唯一的兒子,他的後裔將藉著他得名:你所愛的;他對以撒懷有強烈的感情,因為他是一個可愛的青年,一個孝順的兒子,也是應許之子;他對眾多後裔的所有希望和期望都建立在他身上,彌賽亞也將從他的血脈中誕生;甚至以撒,這個名字在原文中排在最後:因此,如果前面所說的不足以描述他,他的名字就被明確說出,描述是逐漸給出的,他兒子的名字保留到最後,以便他能逐漸準備好接受這個令人震驚的命令;每個詞都充滿強調和衝擊力,足以刺穿任何溫柔的心,尤其是當被告知將要對他做什麼時。猶太人F9描繪神和亞伯拉罕就此問題進行對話: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亞伯拉罕說,我有兩個兒子;帶著你獨生的兒子;他說,他們對各自的母親來說都是獨生子;帶著你所愛的;我愛他們兩個,他回答說;那麼,帶著以撒;辯論就此結束:往摩利亞地去;這個名字是預先命名的,來自那裡的一座山;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高地」,迦南地的高山地區,特別是後來耶路撒冷所在的那一部分,周圍環繞著群山:因此,另一位希臘譯者亞居拉將其譯為「顯眼的」,正如山丘和山脈,以及多山地區一樣;安革羅斯和約拿單他爾根將其解釋為「敬拜之地」,即宗教敬拜之地;因為後來神的子民居住在這片土地上,活神的城被建造,聖殿也為神聖的服事而建在摩利亞山上;《耶路撒冷他爾根》在此處說:

「當時有瘟疫和死亡,克羅諾斯將他獨生的兒子獻給他的父親烏拉諾斯作為全燔祭;」

【第3節】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因為看來上述命令是在夜間的夢或異象中給出的;天一亮,他就起來,準備好執行命令,毫不猶豫和拖延:

備上驢;為他的旅程,不是為了運載木柴和食物,那些可能由他的僕人運載,而是為了騎乘;拉比雅爾希認為這是他自己做的,而這些詞語的精確意義也暗示了這一點;但這並非必然,因為他可以被說成做了他吩咐僕人做的事;關於猶太人對這頭驢的傳說,請參見【亞9:9】:

帶著兩個僕人,和他的兒子以撒同去:約拿單他爾根說,這兩人是以實瑪利他的兒子和以利以謝他的僕人;其他猶太作者F18也這樣說,他們告訴我們,就在此時,以實瑪利從曠野出來探望他的父親,亞伯拉罕就帶他同去;但這沒有根據:他們是他的兩個僕人,他有很多僕人:

和他的兒子以撒:他是主要被帶去的人,因為他將成為祭物:亞伯拉罕是否將此事告知撒拉,她是否同意,無法確定;顯然以撒不知道他父親的意圖;雖然撒拉和全家可能從所做的準備中知道他要去獻祭,但他們不知道在哪裡,也不知道祭物是什麼;

劈好了燔祭的柴;不知道他是否能在要去的那座山上找到足夠的木柴;為了避免到達那裡時沒有準備,他採取了這種方法,這表明他完全打算順服神的命令:

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也就是說,他騎上驢,朝著神所說的地方前進,神也指示了他該走哪條路。

【第4節】

到了第三日,在他從神那裡領受命令之後,以及他啟程之後;因為他已經走了兩天,摩利亞山距離亞伯拉罕居住的別是巴有四十英里F19;或者,根據其他人的計算,是四十英里:希伯崙距離別是巴二十英里F20,耶路撒冷距離希伯崙二十二英里;在那些炎熱的國家,每天步行二十英里,就像以撒和僕人似乎所做的那樣,因為他們只有一頭驢,已經足夠遠了。現在,這段時間亞伯拉罕有機會重新思考事情,徹底斟酌他將要做的事;而他在有如此閒暇思考之後仍然繼續進行,這表明他確信這不是幻覺,而是神的諭旨,他正要去順服;而且他沒有草率行事,他的信心和順服都得到了充分的考驗,並被證明是真實的。猶太人F21非常注意這第三日,並將這段經文與【何6:2】進行比較;他們將其解釋為復活的第三日;而以撒在第三日得蒙拯救,無疑預表了基督在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因為從亞伯拉罕領受命令獻上他的兒子之時起,他便將以撒視為已死之人,從那裡他在這第三日以預表的方式領回了他,【來11:19】:

亞伯拉罕舉目觀看,遠遠地看見那地方;他要獻上他兒子的地點。巴力哈圖林說,「地方」這個詞,按數字學,意指耶路撒冷:由此看來,正如神曾向亞伯拉罕表明他會告訴他並指示他獻祭的地點,所以神給了他一個記號,讓他可以辨認,一些猶太作者F23說那是一個山上的雲彩;這與約拿單他爾根的說法一致,

【第5節】

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在他第一次看見摩利亞山的地方:他選擇不帶兩個僕人同去,免得他們看見他捆綁兒子,準備獻祭時,會抓住他,阻止他行事;為了預防這種情況,他採取了這個預防措施,這表明他完全打算順服神的誡命:

我與童子往那裡去禮拜;指著有記號的地方,但他們是否看見記號則不確定:猶太人說F26以撒看見了,但他們沒有;然而,亞伯拉罕讓他們明白他正要去一座看得見的山,在那裡藉著獻祭敬拜神。以撒在這裡被稱為「童子」;他當時的年齡,請參見【創22:2】;即使他達到那裡提到的最大年齡,仍然可以被稱為童子,因為嫩的兒子約書亞在五十六歲時仍有此稱呼,【出33:11】:

就回到你們這裡來,他和以撒都會回來;拉比雅爾希認為這是他在預言之靈下說的,或者是在相信以撒將從死裡復活的信心下說的,【來11:19】。

【第6節】

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約瑟夫F1說這些柴是放在驢背上,由驢運載的;如果是這樣,他就是從驢背上取下來的:但很可能這些柴是由他的兩個僕人運載的,因為它們的重量不比以撒自己後來所背的重,如下一節經文所示:

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以撒是個成年人,能夠背負這些柴:在這方面,他也是基督的預表,基督的十字架木頭被放在他身上,當他去被釘十字架時,他也背負著它,【約19:17】;這些木頭也可以預表我們的罪孽被父神放在他身上,他在木頭上用自己的身體擔當了這些罪,【彼前2:24】;這些罪孽就像木柴一樣,是神忿怒的燃料,因著這些罪孽降臨在他身上:

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一隻手拿著一個容器,裡面有火用來點燃木柴,另一隻手拿著刀用來宰殺祭物;一把刀用來宰殺他的兒子,另一把火用來焚燒他;為了這樣的目的攜帶這些東西,必定是極大的考驗。這是我們在聖經中第一次讀到用於實際用途的火,或刀。有人說火的發明者是普羅米修斯,另一些人說是福羅紐斯F2,他的名字似乎也由此而來;但根據桑科尼亞索F3的說法,該隱的直系後裔首先發明了火,他們的名字是光、火和火焰;他說,這些人發現了通過摩擦木頭來生火的方法,並教導人們使用火。希伯來文中的「刀」這個詞,正如本·米勒赫所觀察到的,其名稱來自於吃和消耗;有些人將其譯為「劍」F4,但這是錯誤的,這也導致畫家犯了錯誤,將亞伯拉罕描繪成手持劍來宰殺他的兒子:

於是二人同行;從他們離開僕人的地方,到獻祭的地點。

【第7節】

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話,當他們同行時:

說,我父啊;這對亞伯拉罕來說是一句刺心的話,他知道他將要對他做什麼,這與父母的關係和情感是如此相悖:

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你有什麼話要對我說?我準備好回答你;他承認他與以撒的關係,他並沒有擺脫這種關係的感受,他抑制住內心必然湧動的感情,這顯示出他與如此考驗搏鬥的巨大信心力量:

以撒說,看哪,火與柴都有了;他父親手中的火,以及他自己肩上的柴:

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他從所做的準備,從火和柴,看出他們將要獻的是燔祭;但由於沒有為祭物預備的牲畜,他提出了這個問題,由此可見,他當時對這次旅程的真正目的完全不知情,也沒想到他自己將成為祭物:然而,從他所說的話來看,顯然他以前曾參與過獻祭,並受過這方面的訓練,看過獻祭的過程,也知道獻祭的性質以及所需的一切。

【第8節】

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亞伯拉罕在這個回答中可能指彌賽亞,神的羔羊,【約1:29,36】,神在創世以前就在會議和聖約中預備了他;他從創世以來就在應許、預表和預像中被宰殺,【啟13:8】;神會在適當的時候將他差到世上,【約10:36】,使他成為贖罪祭,【賽53:10】,並悅納他代替他的子民:這是一種只有主才能做出的預備,是神無限智慧的產物,也是神恩典、恩惠和美意的果實,亞伯拉罕對此有清晰的看見和堅定的確信,參見【約8:56】;然而,如果將這些話視為對以撒問題更直接的回答,而這個問題與即將獻上的祭物有關,那麼它們可以被視為亞伯拉罕的預言,以及他對此的信心,即神會,事實上他也確實這樣做了,預備一隻羊羔或公羊來代替他被呼召獻上的祭物;或者他可能指的是以撒自己,他被吩咐帶去獻祭,因此是以撒是神所預備的羔羊;儘管他沒有選擇直接說出來,而是用這樣的回答來敷衍他,暗示最好將此事交給神,神既然呼召他們進行這樣的服事,就會為他們提供合適的祭物;以這種方式說話,他可能讓以撒有機會懷疑其意圖,從而逐漸讓他知道真相。一些猶太作者F5說,亞伯拉罕在這個回答中明確補充說:

「我兒,你就是那羊羔:」

「他們二人同心同行;」

「心境平靜、安穩、沉著;」

「同心同德;」

【第9節】

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就是摩利亞山。邁蒙尼德F6說:

亞伯拉罕就在那裡築了一座壇;用他在山上找到的泥土和草皮,為獻祭築了一座壇,甚至為獻他自己的兒子為祭而築壇:他以前築過許多壇,但沒有一座是為了這樣的目的,然而他卻樂意動手,並完成了它。但如果以前就有一座壇,亞伯拉罕就不能恰當地說是他築的,最多只能說是修復它;但毫無疑問,他是重新築的,而且這裡以前可能從未有過壇:

把柴擺好;為祭物放在上面:

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拉比雅爾希說,用手腳捆綁在身後;不是怕他逃跑,正如亞本以斯拉所暗示的,而是因為獻祭時通常會捆綁祭物;特別是這樣安排,是為了讓以撒成為彌賽亞的預表,彌賽亞被猶太人捆綁,【約18:12】【太27:2】;他也被捆綁並釘在十字架上:

把他放在壇的柴上;這很可能是在他自己的同意下進行的;因為如果他當時二十五歲,甚至有人說三十七歲,他就能夠反抗他的父親,如果他不情願,他就能從他年邁的父親手中掙脫出來:但很可能,在此之前亞伯拉罕向他說明了整件事,強調了神的命令,說服他順服;或許還向他暗示了他自己所相信的,即神要麼會撤銷誡命,要麼會通過某種護理阻止致命的一擊,要麼會使他從死裡復活;無論如何,都應當順服神的旨意,因為不順服可能會給他們兩人帶來悲慘的後果;通過這些類似的事情,以撒的心可能與這件事和解了,他甘願順服;在這方面,他也是基督的預表,基督順從他父的旨意,甘願將自己交在公義的手中,溫順樂意地將自己獻為他子民的祭物。

【第10節】

亞伯拉罕就伸手,一切都已準備就緒,祭壇已築好,柴已擺好,祭物已捆綁並放在上面,只剩下宰殺祭物了;為了這個目的,他身邊放著刀,他伸出手,人們會認為他顫抖著,因為光是想到這件事就足以讓人顫抖:

拿刀要殺他的兒子;他完全打算這樣做,這表明他將對神旨意的順服推到了極限,也表明他是真誠的,確實打算完成它;主將此視為實際已完成。他手裡拿著刀,靠近他兒子的喉嚨,正準備給予致命的一擊;可以說,再過一刻,一切就都結束了;但在關鍵時刻,神出現並阻止了它,如下文所述:

【第11節】

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不是受造的天使,而是永恆的那一位,神的兒子,他可能以人形顯現,並用清晰的聲音說話,正如他經常做的那樣;因為這是一位神聖的位格,從他指著自己起誓,並向亞伯拉罕重申應許,【創22:16-18】,就可以清楚看出:

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重複他的名字表示急切地阻止他殺害他的兒子,這件事即將發生,而亞伯拉罕並沒有拖延,而是準備迅速完成;因此,天使以更大的熱情和強調呼喚他的名字,並重複兩次,以引起他迅速而立即的注意,這也確實奏效了:

他說,我在這裡:準備好聽從所說的話,並順服所吩咐的,【參見創22:1的吉爾注釋】。

【第12節】

他說,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他正要伸出手,手裡拿著刀,去殺他;雖然主曾吩咐他帶著兒子,將他獻為燔祭,以考驗他的信心、敬畏、愛和順服,但主並非要他實際殺死他,而是在關鍵時刻阻止了這件事;因為主不贊成也不喜悅人祭;為了不讓這成為一個先例,這件事被阻止了;儘管外邦人在撒旦的影響下,模仿此事,卻實行了人祭:

一點不可害他;不可割裂他的肉,不可流出他的血,也不可在任何部位輕微傷害他:

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以真正像孩子般的孝順之懼;以對神的敬畏,其中包含熱切的愛和強烈的感情;以一種包含所有內在宗教敬拜的敬畏,對神聖存在的敬畏,對神旨意的順服,對神的信心,以及對神的愛,並由此而生的順服。這樣說,並非神先前不知道事情的結果;因為他從永恆就知道亞伯拉罕會是怎樣的人,會做什麼事,他已決定將那恩典賜給他,並在他裡面動工,這恩典會影響並使他能夠做出他所做的事;他事先完全知道這樣考驗他的結果會是什麼;但這是以人的方式說的,人只有當事情發生並顯明時才確切知道:或者這可以理解為一種認可的知識,即主現在知道並認可亞伯拉罕的信心、敬畏、愛和順服,這些在這件事上是如此顯著,參見【詩1:6】;撒迦利亞·高恩F9將其解釋為「我已使人知道」,也就是說,向他人顯明;神藉著考驗亞伯拉罕,向他人,向全世界,向所有將聽到或讀到這件事的人顯明,他是一個敬畏神、愛神、信神、順服神的人,這個例子是一個充分而有說服力的證明:

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來不給我:而是他一接到獻祭的命令,就準備好了,走了三天的路程,並帶上所有獻祭所需之物;當他到達地點時,築了一座壇,擺好柴,捆綁了他的兒子,將他放在上面,拿起刀,正要將刀放在他喉嚨上;所以主將這件事視為實際已完成:很明顯,他沒有,也不會將他的兒子留下來,而是會按照神的命令,甘心樂意地將他獻為祭物;而且他愛主勝過愛他的兒子,更看重神的命令勝過他兒子的生命,並將前者置於後者之上。因此,神也沒有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他,【羅8:32】。

【第13節】

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他的目光先前一直注視著躺在祭壇上的兒子,專注於他即將用刀刺入的部位;但聽到頭頂上方有聲音從天上傳來,他便舉目望向那裡:

不料,在他後面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那隻公羊在亞伯拉罕身後灌木叢中發出聲響和沙沙聲,他轉過身去,看見了它:安革羅斯他爾根這樣引入這句話,「這些事以後」;阿拉伯譯本也是如此:亞伯拉罕聽見天使的聲音,並舉目望天之後,他被引導向後看;安革羅斯他爾根和約拿單他爾根都將其解釋為:

亞伯拉罕就去取了那隻公羊;不顧那隻公羊是誰的財產,因為神,萬物的主宰和擁有者,已經為他預備了它,並在非常及時的時候將它帶到他面前,指示他去取:

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在這方面,他也是基督的預表,基督被獻為贖罪祭,成為神所悅納的馨香祭物;而燔祭則預表基督的受苦,以及他受苦的嚴酷性;這些都是代替他的子民,代替神的以撒,代替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代替神應許的兒女,代替所有他所愛的人;因此他們得以被釋放,公義因基督所做和所受的而得到滿足,這一切都如同他們自己受苦一樣;正如這裡的預表,公羊被割喉,流血,剝皮,全身被焚燒成灰,就如同以撒本人受到了這樣的對待,正如拉比雅爾希所觀察到的。亞歷山大·波利希斯托F12,一位異教作家,與聖經歷史一致,簡要地敘述了這件事:

【第14節】

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這可以譯為「耶和華已看見」,如七十士譯本,或「已預備」,未來式在此處表示過去式,正如亞本達納所觀察到的,這也是回應亞伯拉罕所說的,【創22:8】;「神必預備」:現在他已經預備了,為了紀念這件事,他給那地方起了這個名字;或者「他將看見或預備」F13;正如他為我預備了,他也會為所有信靠他的人預備;正如他預備了一隻公羊代替以撒,他也會在適當的時候預備並差遣他的獨生子,作為他子民罪孽的祭物:

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從那時起直到摩西時代,以及後來的世代,甚至直到現在,這句話一直被用作一句諺語,即正如神在山上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兒子顯現,就在他要獻祭的時候拯救了他,同樣,主也會在各個時代,在困難和危急之時,為那些呼求他並信靠他的人顯現。這也可能指神在建造聖殿時,臨在於這座山上,【代下3:1】;以及基督在這座山

【腳註】
F2 T. Bab. Sanhedrin: fol. 89.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89頁第2欄。
F3 Antiqu. l. 1. c. 13. sect. 2. 《猶太古史》第一卷第十三章第二節。
F4 Annales Vet. Test. p. 10. 《舊約年鑑》第10頁。
F5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6. 1. 根茨《大衛之芽》第一部分,第6頁第1欄。
F6 Zohar in Gen. fol. 68. 2. & 74. 4. & 76. 2. Targ. Hieros. in Exod. xii. 42. Praefat. Echa Rabbat. fol. 40. 2. Pirke Eliezer, c. 31. Seder Olam Rabba, c. 1. p. 3. Juchasin, fol. 9. 1.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3. 1. 《創世記光輝之書》第68頁第2欄,第74頁第4欄,第76頁第2欄。《耶路撒冷他爾根》出埃及記第十二章第42節。《哀歌拉巴序言》第40頁第2欄。《以利以謝篇》第三十一章。《拉巴世界秩序》第一章第3頁。《猶哈辛》第9頁第1欄。《卡巴拉鏈》第3頁第1欄。
F7 Patricides, p. 19. Elmacinus, p. 34. Apud Hottinger. Smegma, p. 327 帕特里西德斯,第19頁。埃爾馬西努斯,第34頁。引自霍廷格《潔淨劑》第327頁。
F8 Targum. Hieros. in loc. Pirke Eliezer, c. 31. 《耶路撒冷他爾根》此處。《以利以謝篇》第三十一章。
F9 T. Bab. Sanhedrin, fol. 89. 2. Pirke Eliezer, c. 31. Jarchi in loc.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89頁第2欄。《以利以謝篇》第三十一章。拉比雅爾希此處。
F11 ( hry ) "docuit". **הָרָה**(harah,教導)。
F12 ( ary ) "timuit". **יָרֵא**(yare,懼怕)。
F13 T. Bab. Taanith, fol. 16. 1. 《巴比倫他勒目》禁食篇,第16頁第1欄。
F14 ( har ) "vidit". **רָאָה**(ra'ah,看見)。
F15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at. p. 38. 引自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38頁。
F16 Apud ib. p. 40. & l. 4. c. 15. p. 156. 引自同上,第40頁,以及第四卷第十五章第156頁。
F17 Canaan, l. 2. c. 2. col. 711, 712. 《迦南》第二卷第二章,第711、712欄。
F18 See Cumberland's Sanchoniatho, p. 37, 38, 134 參見坎伯蘭《桑科尼亞索》第37、38、134頁。
F18 Pirke Eliezer, c. 31. Jarchi in loc. 《以利以謝篇》第三十一章。拉比雅爾希此處。
F19 Bunting's Travels, p. 57. 邦廷《遊記》第57頁。
F20 Reland. Palestina illustrata, tom. 2. p. 620. 雷蘭德《巴勒斯坦圖解》第二卷第620頁。
F21 Bereshit Rabba, sect. 56. fol. 49. 3. 《創世記拉巴》第56節,第49頁第3欄。
F23 Bereshit Rabba, sect. 56. fol. 49. 3. Jarchi in loc. 《創世記拉巴》第56節,第49頁第3欄。拉比雅爾希此處。
F24 Pirke Eliezer, ut supra. (c. 31.) 《以利以謝篇》,同上(第三十一章)。
F25 Gloss. in T. Bab. Beracot, fol. 49. 2. Schulchan Aruch, par. 1. Crach Chayim, c. 3. sect. 6.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49頁第2欄之註釋。《舒爾漢阿魯赫》第一部分,《生命之路》第三章第六節。
F26 Bereshit Rabba (sect. 56. fol. 49. 2, 3.) and Pirke Eliezer, ut supra. (c. 31.) 《創世記拉巴》(第56節,第49頁第2、3欄)和《以利以謝篇》,同上(第三十一章)。
F1 Antiqu. l. 1. c. 13. sect. 2. 《猶太古史》第一卷第十三章第二節。
F2 Pausan. Corinthiaca sive, l. 2. p. 119. 帕薩尼亞斯《科林斯志》第二卷第119頁。
F3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 l. 1. c. 10. p. 34. 引自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一卷第十章第34頁。
F4 ( tlkamh ) "gladium", V. L. Pagninus, Montanus, Calvin. **הַמַּאֲכֶלֶת**(hamma'akhelet,刀)「劍」,拉丁武加大譯本、帕尼努斯、蒙塔努斯、加爾文。
F5 Pirke Eliezer, ut supra. (c. 31.) 《以利以謝篇》,同上(第三十一章)。
F6 Hilchot Beth Habechirah, c. 2. sect. 1. 2. 《聖殿建造律例》第二章第一、二節。
F7 In Pirke, ut supra. (c. 31.) 《以利以謝篇》,同上(第三十一章)。
F8 See Pitts's Account of the Mahometans, c. 7. p. 97. 參見皮茨《穆罕默德教徒記》第七章第97頁。
F9 Apud Aben Ezram, in ver. 1. 引自亞本以斯拉,此處第一節。
F11 Pirke Eliezer, ut supra. (c. 31.). Targum Jon. & Jarchi in loc. 《以利以謝篇》,同上(第三十一章)。約拿單他爾根和拉比雅爾希此處。
F12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 l. 9. c. 19. p. 421. 引自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九卷第十九章第421頁。
【第17節】

「我必多多賜福給你,」這指的是屬世和屬靈的福分;包括聖靈及其一切恩典;基督及其所成就的救贖、稱義和救恩;以及藉著祂,作為神恩賜的永生:「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這包括亞伯拉罕的肉身後裔,即從以撒一脈傳承下來的子孫,以及他的屬靈後裔,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凡是效法他腳蹤的,都算在內;參閱 (創世記 13:15, 13:16; 15:5)。「你的後裔必得著仇敵的城門。」「城門」在此指「城門口」,是審判庭所在地,也是城市的防禦工事,代表著整個城市,甚至包括周圍的鄉村。因此,這句話表達了對仇敵完全的管轄權和統治權;這在約書亞、大衛和所羅門時代得到了字面上的應驗;在基督,亞伯拉罕主要的後裔身上,則得到了屬靈上的應驗,祂摧毀了撒旦及其執政掌權者;戰勝了世界;終結了罪惡,廢除了死亡;並將祂的子民從一切仇敵手中拯救出來;在亞伯拉罕所有的屬靈後裔身上,他們藉著愛他們的基督,得以成為得勝有餘的人。

【第18節】

「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等等。這指的是因著他那獨一且主要的後裔——彌賽亞——而得福,彌賽亞將從他而出 (加拉太書 3:16)。在彌賽亞裡,神從天下萬國中揀選的所有聖徒,都蒙受了各樣屬靈的福分,包括平安、赦免、公義和永生,今生得恩典,來世得榮耀;參閱 (創世記 12:3) 的吉爾注釋;或者,他們「必因他自稱有福」F15;或者,「自認為有福」;向他祈求福分,宣稱自己擁有這些福分,並以此為榮,以此誇耀:「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這指的是亞伯拉罕聽從了神的聲音,帶領他的兒子獻給神,盡其所能地獻上;他藉著順服神而尊榮神,神也因著祂的恩典和良善,以應許來尊榮他,使他成為眾多人的父,無論是按字面意義還是屬靈意義,並成為彌賽亞的祖先,在彌賽亞裡,一切恩典和良善的福分都匯聚於此。

【第19節】

「於是亞伯拉罕回到他僕人那裡。」他曾將僕人和驢留在某處,而他與以撒則上山敬拜;僕人按照他的吩咐 (創世記 22:5),一直留在那裡,直到他回來。經文沒有提及以撒,但毫無疑問,他與亞伯拉罕一同回來了,因為我們後來聽說他在亞伯拉罕家中;至於約拿單他爾根所說,天使將以撒帶到大閃的學校,並在那裡待了三年,這不可信。「他們就起身,一同往別是巴去。」也就是說,當亞伯拉罕和以撒來到僕人所在的地方時,僕人起身,與他們一同前往別是巴,那是亞伯拉罕的故鄉,他曾在那裡居住了一段時間:「亞伯拉罕就住在別是巴。」他在那裡又住了一段時間,但並非永久,因為在下一章,我們聽說他在希伯崙 (創世記 23:2)。

【第20節】

「這些事以後,」指的是亞伯拉罕帶兒子以撒到摩利亞地,在那裡的一座山上築壇,將他放在壇上,意圖獻祭,並獻上一隻公羊代替他,以及他們兩人回到別是巴之後:「有人告訴亞伯拉罕說,」很可能是某個剛從以下人物居住的地方來的人告訴他的;儘管拉比雅爾基暗示這是耶和華親自告訴他的,而且是在他考慮為以撒從亞拿、以實各或幔利的眾女兒中娶妻時,為了阻止此事,才給了他以下敘述:「看哪,你的兄弟拿鶴,他的妻子密迦也給你生了兒子。」正如撒拉(據推測與哈蘭的女兒以實迦是同一人)為他生了一個兒子,而他將這兒子視為死而復生;同樣,密迦,哈蘭的另一個女兒,也為他的兄弟拿鶴生了兒子。拿鶴是亞伯拉罕離開吾珥時留在迦勒底的,後來他來到米所波大米哈蘭居住;參閱 (創世記 11:27, 11:29)。

【第21節】

「他的長子烏斯,和他的兄弟布斯。」烏斯是烏斯地的名字來源,約伯就住在烏斯地,他似乎是這個人的後裔 (約伯記 1:1);托勒密 F16 所提及的奧西泰人(Ausitae)就是從他而來,他們居住在巴比倫附近和幼發拉底河畔。布斯是布斯人的祖先,以利戶就是這個家族的成員,他介入了約伯和他的朋友之間 (約伯記 32:2):「和亞蘭的父親基母利。」這裡的亞蘭並非敘利亞人(亞蘭人)的祖先,那位亞蘭是閃的兒子 (創世記 10:22),而是指一個可能因居住在他們中間而得此名的人,就像雅各被稱為敘利亞人一樣 (申命記 26:5),或者這個名字是為了紀念和尊崇更古老的亞蘭而給他的。從這個基母利可能產生了卡美利特人(Camelites),斯特拉波 F17 提到了兩種卡美利特人,他們居住在幼發拉底河右岸,距離約三天路程。

【第22節】

「和基薛,」一般認為迦勒底人(Chaldees)就是從他而來,他們通常被稱為迦斯丁人(Chasdim);但在這個人出生之前,經文就已經提到了迦勒底人,除非這是預先稱呼;參閱 (創世記 10:22) 的吉爾注釋:「和哈瑣、毗大施、益拉、並彼土利。」除了最後一位,我們再也沒有聽說過這些人及其後裔,而其餘的人之所以被提及,正是為了彼土利。哈瑣(Hazo 或 Chazo)定居在屬於波斯的埃利邁斯(Elymais),那裡現在有一座以他名字命名的城市,稱為胡茲(Chuz),整個地區也因此被稱為胡茲斯坦(Chuzistan);當地居民被亞述人稱為胡佐耶人(Huzoye)或胡扎人(Huzaeans)F18;斯特拉波 F19 提到了他們,稱他們為科薩人(Cossaeans),被描述為好戰的民族,居住在貧瘠多山之地,熱衷於掠奪和搶劫;他將他們與埃利邁人、米底亞人和波斯人一同提及。一些阿拉伯作家說波斯人來自帕爾斯(Pars),帕赫拉(Pahla)的兒子;海德博士 F20 質疑帕赫拉是否與帕爾達斯(Paldas),即拿鶴的另一個兒子毗大施(Pildash)是同一人。

【第23節】

「彼土利生了利百加。」她將成為以撒的妻子,也確實成了他的妻子;正如亞本以斯拉和拉比雅爾基所觀察到的,為了她的家譜,才給出了上述記載;這也是為本章的歷史鋪路;因為除了她,彼土利的其他孩子都沒有被提及,甚至連她的兄弟拉班也沒有。這八個孩子是密迦為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所生的;這裡提及並給出確切的數目和名字,是為了將他們與拿鶴從另一個女人所生的其他孩子區分開來,如下所述:

【第24節】

「拿鶴的妾,名叫流瑪,也生了提八、迦含、他轄、和瑪迦。」這裡的「妾」並非指妓女,而是指次妻,地位低於正妻,在家庭中類似於一個主要的女僕,主要目的是生育子女;在那個時代,這並不被認為是不合法或不光彩的,就像亞伯拉罕家中的夏甲一樣。她也生了提八、迦含、他轄、和瑪迦,我們在其他地方沒有關於他們的記載;只可觀察到,這裡的瑪迦是一個男人的名字,而有時這個名字也會給予女人 (列王紀上 15:13)。

【腳註】
F15 (wkrbth) "benedicent se", Munster; to the same purpose Vatablus, Tigurine version, Piscator. **וְהִתְבָּרְכוּ**(vehithbareku,自稱有福)「他們將自稱有福」,蒙斯特;瓦塔布魯斯、提古林譯本、皮斯卡托爾的解釋與此相同。
F16 Geograph. l. 5. c. 19. 《地理學》第五卷第19章。
F17 Geograph. l. 16. p. 515. 《地理學》第十六卷第515頁。
F18 Hyde's Hist. Relig. Vet. Pers. c. 35. p. 415. 海德《古波斯宗教史》第35章第415頁。
F19 Geograph. l. 11. p. 359, 361. & l. 16, p. 512. 《地理學》第十一卷第359、361頁,以及第十六卷第512頁。
F20 Ut supra, (Hyde's Hist. Relig. Vet. Pers. c. 35) p. 419. 同上(海德《古波斯宗教史》第35章)第4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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