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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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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內容記述了羅得款待兩位來到所多瑪的天使(創19:1-3);所多瑪人對天使的粗暴行為,因此被擊打致盲(創19:4-11);羅得、他的妻子和兩個女兒因他所款待的天使而蒙拯救(創19:12-17);瑣珥城因羅得的懇求而得蒙保全,他獲准逃往該城(創19:18-22);所多瑪和蛾摩拉被焚毀(創19:23-25);羅得的妻子因回頭觀望而變成鹽柱(創19:26);亞伯拉罕觀看諸城被焚毀的景象(創19:28,29);羅得逃往山區,與兩個女兒住在洞穴裡,她們為他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名叫摩押,另一個名叫便亞米(創19:30-38)。
【第1節】有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或作「那兩個天使」F8,就是那兩個以人形顯現的天使,他們在白日炎熱時曾與亞伯拉罕在希伯崙,在同一天的晚上來到了所多瑪:
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並非作為民事官員在城門口審理案件,被任命為他們的審判官,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說;甚至猶太人F9說:那天所多瑪人任命了五位審判官,羅得是其中之首;但這不太可能,且似乎與(創19:9)相矛盾;他坐在那裡是為了觀察可能經過的陌生人,並邀請他們到他家,以免他們落入邪惡的所多瑪人手中,遭受虐待;因為這不僅是旅客樂於投宿和歇息的時候,也是他邪惡的鄰居埋伏等待他們,以滿足其淫慾的時候:他從亞伯拉罕那裡學到了這種好客之道;
羅得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他們。他從座位上起來,上前迎接他們,這表明他樂意且真心接待他們:
臉伏於地叩拜。並非以宗教方式,向天使獻上敬拜,因為他當時尚不知道他們是天使,即使知道,也不會給予他們神聖的敬拜;而是以世俗方式,如同東方國家在對人,特別是對顯赫人物表示世俗敬意時,習慣深鞠躬;羅得從他們端莊的容貌和衣著判斷他們是顯赫人物,如他在(創19:2)對他們的問候所示。
【第2節】他說:「我主啊,請看!」他認為他們是顯赫人物,並以尊貴之詞稱呼他們,因他們面容威嚴,舉止高雅,像是旅行中的貴族;他並不知道他們是天使,因此是「不知不覺地接待了天使」,正如使徒保羅在提及羅得和亞伯拉罕時所說的(來13:2);
「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歇宿。」他指自己是他們的謙卑僕人,懇求他們轉到他家,或許就在附近,與他一同住宿:古代猶太人F11對此短語的解釋是,走一條迂迴曲折的路到我家,這樣所多瑪人就不會看見你們進去,也不知道你們在那裡。這取自「轉入」一詞的含義,在不同的構詞中,它表示「偏離、後退」;約拿單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也是如此:
「你們清早起來,再走你們的路。」這表示他不會挽留他們超過他們認為合適的時間;他們可以隨意在清晨起來,繼續他們的旅程,他只懇求他們接受在他家過夜:
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他們這樣說,一部分是出於謙遜,陌生人不宜過於急切地接受邀請;一部分是為了試探羅得是否真心邀請他們;他們也藉此假裝對所多瑪人的習俗和行為一無所知,彷彿他們在夜間街上可以免受侵犯;這使得羅得更加懇切地挽留他們,以免他們暴露在他邪惡的鄰居面前。
【第3節】羅得切切地催逼他們。他祈求、懇求、說服,用盡了所有能想到的話語和論據來勸服他們;他不僅用言語催逼,還可能用手勢,例如拉著他們的手或衣服,彷彿強迫他們進入他的家,這清楚表明他真心誠意地邀請他們:
他們這才轉到他那裡,進了他的家。他們與他一同前往,沒有繼續前行,也沒有留在原地,更沒有轉向城裡的一條街道,而是轉進了羅得的家:
羅得為他們擺設筵席。一場豐盛、慷慨的款待,如同亞伯拉罕所做的,包含各種食物和飲品;實際上,這個詞僅從「飲酒」得名,因為酒是宴席的主要部分:
又烤了無酵餅。並非因為當時是逾越節,如拉比雅基(Jarchi)所暗示的,因為逾越節尚未設立;而是為了更快地準備,讓他的客人能早點吃上晚餐,早點休息;無酵餅比有酵餅烤得更快:
他們就吃了。約拿單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和耶路撒冷他爾根(Targum of Jerusalem)說:
【第4節】他們還沒有躺下。在他們上床睡覺之前;以下事件發生在晚餐和睡覺之間,當時天使們正與羅得談論所多瑪人,並詢問他們是怎樣的人,正如猶太學者F12所暗示的:
城裡的人,就是所多瑪人,連老帶少,從四面八方圍住了那房子。羅得的房子,天使們就在那裡:
連老帶少。城裡所有年齡層的男性;有些已經過了犯下他們臭名昭著的罪行的年齡,也有那些被那種不自然的淫慾所焚燒的人;有些不能成為施暴者,卻樂意成為旁觀者;所有人都好奇地想看看那些美麗的人,因為城裡到處傳言有人看見他們進入羅得的家:
從四面八方。從城的一端到另一端,從城裡的每個角落:這顯示了這座城普遍的腐敗和墮落,它遠遠沒有十個義人,甚至如拉比雅基(Jarchi)所指出的,在它的居民中,連一個義人也沒有。
【第5節】他們呼叫羅得。大聲呼叫,好讓他能聽見,因為他們在街上,而他在屋內;或許他家前面有個院子,有通道通往屋子,如(創19:6)所示:
對他說:「今晚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把他們帶出來給我們,我們要與他們交合。」因為他們雖然是天使,卻顯現為人,在那些看見他們進入羅得家的人眼中,他們就是人:
把他們帶出來給我們,我們要與他們交合。並非要問他們是誰,從何而來,有何貴幹;他們也沒假裝問這些來掩飾他們的意圖,而是公開且厚顏無恥地宣稱他們的罪行,毫不羞恥,這正是他們的特徵(賽3:9);他們的意思是,要與他們犯下那種他們沉迷於、且普遍實行的不自然之罪,這種罪至今仍因他們而得名「雞姦」(Sodomy)。正如與妻子合法同房被委婉地表達為「認識她」(創4:1,創4:17,創4:25),這種男人與男人之間不合法且令人震驚的同房也被此短語表達;而這正是他們的意思,從羅得對他們的回答(創19:8)中可以清楚看出。
【第6節】羅得出來,到門口那裡。到他家的門口:
把門關上。他家通道的門,院子的門,因為這裡用了另一個詞;除非一個是真正的門,另一個是小門:無論如何,他採取了關門的預防措施,是為了防止所多瑪人衝進來,暴力帶走那些人;也為了讓羅得有機會嘗試用說服的方式,勸他們放棄他們的企圖。
【第7節】說:「我的弟兄們哪,請你們不要這樣作惡。」並非指血緣或國籍上的弟兄,因為所多瑪人是含的後裔,迦南的支系,而羅得是閃的後裔,亞法撒的支系;也不是指宗教上的弟兄,因為一方是偶像崇拜者,另一方是真神的敬拜者,而是指同為人類;特別是,他稱他們為弟兄,是因為他們已作鄰居相當長一段時間,並且基於友誼,參見(王上9:13);羅得希望用這種溫和友愛的語言來贏得他的鄰居,並說服他們放棄他們不法的行為:他這樣說,只是為了這個目的,對他們說:
「請你們不要這樣作惡。」例如,惡待一個人的客人,虐待陌生人,破壞好客的律法和規矩,特別是犯下他們執意要犯的那種不自然的罪。
【第8節】「看哪,我有兩個女兒,還沒有親近男人。」雖然有些人認為她們已經許配給男人,但尚未同居,參見(創19:14):
「讓我把她們帶出來給你們,你們可以隨意待她們。」羅得提出這樣的建議,是極大的惡行;這違背了父母的愛和親情,暴露了他女兒的貞潔,而他本應盡力保護她們;他也沒有權力以這種方式處置她們:雖然淫亂比雞姦是較小的惡,但一切惡都應避免,甚至不可為求善而行惡:對於這位好人,除了他當時心神慌亂、思緒混亂,不知該說什麼或做什麼來阻止那些人的卑鄙企圖之外,沒有什麼可以為他辯解的;他可能相當確定他們不會接受他的提議,因為他們的淫慾對男人比對女人更熾熱;這表明他極度重視好客的律法,他寧願犧牲女兒來滿足他們的獸慾,也不願將他家裡的男人交給他們;他可能希望這能軟化他們的心,使他們放棄進一步的企圖;但歸根結底,這仍必須被譴責為一個危險且不明智的行為:
「只是對這兩個人不可作什麼。」因為他當時還不知道他們是天使;如果他知道,就不會如此擔憂,因為他必定知道他們有能力自衛,而且這些人所要犯的罪無法在他們身上實施:但他把他們當作普通人,他的請求是,不要以任何方式傷害他們的人身,特別是不要以他們邪惡的心所驅使、且令人震驚的方式傷害他們:
「因為他們是到我屋簷下避難的。」因為他們來此並非出於本意,也不是護理(Providence)安排他們進入羅得家以保護他們免受所多瑪人的暴力,而是為了保全羅得和他的家人,這點他當時還不知道,但羅得在邀請他們時確實有此考量:好客的律法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一個人的家被視為陌生人一旦進入後的避難所。
【第9節】他們說:「退開!」退到一邊,離開門口,好讓我們能靠近:他們又說:彼此說:這個人來寄居,他竟想作審判官!這個人,而且是個陌生人、寄居者,不是這個城市的自由民或公民,竟然與全體居民作對,自作主張地判斷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如果任由他「審判,他就會審判」F13,正如可以翻譯的;他會擔任這個職位,並繼續行使它,隨心所欲地決定和裁決我們之間的所有事情。這駁斥了上述猶太人的觀點,即羅得被所多瑪人任命為審判官,甚至是那天法庭的主席;(參見創19:1的吉爾注釋):現在我們要待你比待他們更惡。既要以他們不自然的方式虐待他的身體,又要毆打、傷害他,把他撕成碎片,肢解他;他們似乎威脅他要這樣做,並試圖實施,如下文所示:他們就向那人,就是羅得,猛力擠壓。不僅用言語威脅,用恐嚇、威脅、咒罵和詛咒;因為這裡用的詞與羅得用言語和論據催逼天使進入他家(創19:3)是同一個詞;但他們成群結隊地衝向他,把他推開,拉扯他,如果不是天使們營救,他很可能會被撕成碎片:並且靠近要破門。那扇關著的門,通往房子的通道的門。
【第10節】那兩個人卻伸出手來。他們來到門口,打開門,伸出手來,一個在門的一邊,另一個在另一邊:把羅得拉進屋裡,關上門。他們就這樣把羅得從所多瑪人的狂怒中救了出來,並阻止了他的女兒們像他所提議的那樣被暴露在他們面前。這個行動表明他們不僅僅是人,因為他們能如此迅速地開門、拉進羅得、關上門,以至於所多瑪人無法利用,既不能留住羅得,也不能在門開時進入,特別是接下來發生的事。
【第11節】他們擊打門口的人,無論大小,都使他們眼瞎。以「盲目」F14擊打;以極度的盲目,眼盲心也盲,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解釋的;事實上,如果他們沒有被交給一種審判性的盲目和心硬,這樣的打擊可能會讓他們確信自己的道路是邪惡的,行為是不正的,並且因此惹怒了神,他們就會放棄他們的企圖;但相反地,他們繼續進行,並盡一切努力和勞力去實現它。表示「盲目」的詞只在這裡和(王下6:18)使用,表示一種特殊的盲目;並非對所有物體完全失明,而只是對他們專注的物體失明;否則他們就不會繼續圍繞羅得的房子,或疲憊地尋找門,而是會樂意摸索著回到自己的家,就像他們能做到的那樣:因此,他們疲憊不堪地尋找門;他們來回走動,幻想門在這裡,然後又在那裡,當他們走到那裡時,卻發現不是;他們就這樣來來回回,直到完全厭倦了尋找,絕望地放棄了。
【第12節】那兩個人對羅得說。當他們再次把他帶進屋裡時,他們開始向他表明身份,並告訴他他們來此的目的:你這裡還有什麼人嗎?他們這樣問並非出於無知,儘管天使並非對人類的一切都一無所知,而是為了表達他們對羅得的極大關懷,因為他對他們如此友善和細心;為了他的緣故,如果他們願意接受他們的保護,他們就會拯救所有的人,在這方面他們無疑得到了神的旨意啟示:女婿、你的兒女。應該翻譯為「女婿,或你的兒子,或你的女兒」F15;如果你有任何女婿娶了你的女兒,或你自己的兒子不住在你這裡;或孫子,你已婚女兒的兒子,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解釋的;或除了我們在這裡看到的兩個女兒之外的任何其他女兒:凡你在城裡所有的,都從這地方帶出去。也就是說,他所有的親屬,無論是近親還是遠親;至於他的財物,無論是在他自己家裡,還是城裡其他地方,都沒有時間去搶救。
【第13節】我們要毀滅這地方。或作「我們正在毀滅它」F16,即將毀滅它,而且會迅速立即毀滅它:因為城裡罪惡的呼聲在耶和華面前甚大。指城裡居民的罪惡呼聲,這些罪惡眾多,公開且大膽地犯下,直達天庭,要求立即的報應和懲罰:耶和華差我們來毀滅這地方。藉此他們表明自己是天使,以及他們來此的目的,就是毀滅所多瑪;這駁斥了猶太人的觀點,即他們被派去執行不同的任務;然而從這裡清楚看出,這兩位被派去執行同一件事;(參見創18:2的吉爾注釋)。
【第14節】羅得就出去。從他家出來,在天亮之前,很可能在半夜左右:對他那娶了女兒的女婿們說。根據亞本以斯拉(Aben Ezra)的說法,他還有另外兩個女兒在所多瑪滅亡了,他從(創19:15)「在這裡的」推斷,彷彿他還有其他女兒在別處;拉比雅基(Jarchi)也說,他有兩個女兒嫁在城裡。猶太學者F17提到其中一個女兒名叫佩洛提特(Pelothith),嫁給了所多瑪的一個顯貴:但似乎更可能的是,這些是羅得在家裡的兩個女兒;根據約瑟夫斯F18的說法,她們已許配給城裡的男人,但尚未結婚;由於這種在東方國家常見的許配關係,羅得稱他們為他的女婿,因為他們本來就是如此,所以這些詞可以翻譯為「即將娶他女兒的」F19;即將娶她們為妻,並帶回自己的家,但他們都還沒有這樣做;如果這些是他已婚並已帶回家的女兒,他不僅會對她們的丈夫說話,也會對她們說話;而且會更加催促她們起來逃跑;但這裡沒有提到這些,也沒有提到她們對他的任何回答,只提到他的女婿們,因為上述原因他們被稱為女婿:說:「起來,你們從這地方出去!」也就是說,從床上起來,立即,並從城裡逃出去: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現在,立刻,馬上;所以沒有時間可以浪費,必須立即為自己的安全做準備: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以為他在開玩笑,想和他們開個小玩笑,讓他們從床上起來,然後逃跑,再嘲笑他們。
【第15節】天快亮的時候。當天破曉時,因為太陽還沒有升起,直到羅得到達瑣珥城,太陽才升起(創19:23)。他現在已經從他的女婿那裡回來,這時天開始亮了:天使就催逼羅得。催促他盡快離開他的家:說:「起來!帶你的妻子和你在這裡的兩個女兒出去。」從這裡,亞本以斯拉(Aben Ezra)和其他人得出結論,正如已經觀察到的,他還有其他女兒在別處,他們認為這些女兒嫁給了所多瑪的男人;但「在這裡的」或「被發現的」,或「在場的」F20這個短語,既指他的妻子,也指他的女兒,只表示他應該帶走所有在場的親屬;這些可能只是與不在場且拒絕聽從他勸告和規勸的女婿們相對立和區分。安革羅斯(Onkelos)將這些詞意譯為「那些與你一同忠信的」;他們相信天使關於所多瑪毀滅的話,就像他一樣,他的妻子和兩個女兒也是如此:免得你因這城的罪孽一同被毀滅。在因他們的罪孽而降臨在這城上的懲罰中被毀滅。參見(啟18:4)。
【第16節】但羅得遲延不走。他遲遲不肯離開他的家,要麼是不願留下他的財物和產業;要麼是等待看他的女婿們是否會來找他;要麼,如其他人所說,是祈求神能保全這城:然而,更確切的說法是,他對即將降臨在這城上的審判感到驚訝,充滿了恐懼和顫抖,以至於他像個麻木不仁的人,沒有力量移動,這似乎最符合所用詞語的含義F21:那兩個人就拉著羅得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其中一個拉著他的手,另一隻手拉著他妻子的手,第二個拉著他一個女兒的手,另一隻手拉著他另一個女兒的手,就這樣把他們帶了出去:耶和華憐憫他。因此將他們從這城的毀滅中拯救出來,如果他們再多停留一會兒,就會被捲入其中。這並非歸因於他們的功德,而是神的憐憫使他們得蒙保全:他們把他們帶出來,安置在城外。不僅是他,還有他的妻子和兩個女兒,做完這些後,就離開他們回城去了;因為最後一句話可以翻譯為「並將他留在城外」F23,讓他們自生自滅;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們很清楚會有人立即出現,將他們置於他的關懷和保護之下,正如事件所顯示的。
【第17節】他們把他們帶出來以後。帶到所多瑪的田野或郊區:那人說:「逃命吧!」不是指前一晚與他在一起的兩個人或天使,因為他們已經離開他,回城去了:而是指神的兒子耶和華,他曾與亞伯拉罕交通,現在來到所多瑪,向羅得顯現,就在那兩個天使離開他時,吩咐他趕緊逃命,如果他顧惜自己的生命和與他同在的人的生命:不可回頭看。表示不要對他留下的財物和產業,或對那些拒絕與他同行的女婿,更不要對城裡邪惡的居民表現出任何關心;這個命令不僅是給羅得的,也是給他的妻子和女兒的,正如後文所示:也不可在平原上任何地方停留。在約旦平原上,因為整個平原和其中的城市都將被毀滅:逃到山上,免得你被毀滅,免得你被消滅。就是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王以及與他們一同的人在諸王之戰後逃往的那座山(創14:10);只有他和他的家人在那裡才能免於平原的焚毀。
【第18節】羅得對他們說。他以為有三個人在場,沒有注意到那兩個帶他到那裡的天使已經離開了他;然而他只對其中一位說話,就是那位吩咐他盡快逃往山上的,如下文所示:哦,不要這樣,我的主。也就是說,不要強迫我走那麼遠到山上;雖然拉比撒母耳(R. Samuel)認為這是一種同意,並將此短語解釋為他願意:但這與下文不符,並被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駁斥,他提到了這一點;亞本以斯拉也指出,「主」這個詞是個普通名詞,也就是說,它屬於受造物;但拉比雅基(Jarchi)說他們的拉比們認為這是一個神聖的名字,也就是說,它屬於神,並給出了一個很好的理由說明為什麼在這裡應該這樣理解;因為說話的對象有能力殺人或使人活,拯救或毀滅,如下文所示;所以便米勒(Ben Melech)和安革羅斯他爾根(Targum of Oukelos)都將其翻譯為耶和華。
【第19節】看哪,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藉著差遣他的兩位天使給他,告知他所多瑪即將毀滅;將他從火中抽出,如同從燃燒的木柴中抽出,並將他安置在城外,並引導和鼓勵他逃命:你又向我顯出大慈愛,救了我的性命。他承認他的性命得救,是這位顯赫人物的慈愛所致,他知道並承認他是一位神聖的人物,從他所說的話中可以看出;而且這慈愛顯得極其偉大,因為他保全了他和他的家人,而無數的靈魂將要滅亡;如果他沒有及時以如此恩典的方式得到通知,他可能也會與其他人一同滅亡:我不能,或「但現在F24,我不能」逃到山上。對我來說太遠了;他表示他的體力因前一晚的疲憊和缺乏睡眠休息而無法支撐;但這更多是出於他心靈的軟弱而非身體的軟弱,因為他後來還是能去那座山:恐怕這災禍臨到我,我就死了。或「那災禍」F25,所多瑪和平原諸城的焚毀,恐怕在他到達山上前就追上他:他開始不信任神的能力能加強他去那裡,神已經在他目前的拯救中奇妙地顯現;他本可以確信,那位將他帶出所多瑪的神,絕不會讓他死於所多瑪的毀滅。
【第20節】看哪,這城離得很近,可以逃到那裡。指著比拉(Bela),後來因下文而稱為瑣珥(Zoar):據說它離所多瑪兩英里F26。但猶太人F1說有四英里,有些人F2說五英里;因為他們計算一個人從清晨(或破曉)到太陽出來可以走五英里:這城是個小城。一個小城,房屋和建築物很少,居民很少;罪惡也少,正如約拿單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所補充的,與所多瑪和蛾摩拉相比;因此羅得希望這個恩惠能被賜予他,這城能被保全,他能被允許逃到那裡,不再往前走;但其他人認為這並非指這城,有些人F3說這城很大很寬敞,而是指他的請求,說他所求的是一件小事,因此希望不會被拒絕,而且他非常懇切:哦,讓我逃到那裡吧,(這不是個小城嗎?)或「這不是一件小事嗎?」F4我所提出的請求很小:我的性命就得保全。我不僅能到達那裡,我的性命也會得保全;而且我會精神振奮,歡喜快樂,因為我已安全脫險;我現在疲憊的精神,因此無法想到要走到那麼遠的山上,但如果這個恩惠賜給我,我的精神就會恢復,我會愉快地繼續我的旅程,並感到舒適。
【第21節】他對羅得說:「看哪,這事我也應允你。」應允了你的禱告,也滿足了你的請求,就像在其他事情上一樣;向你顯明了恩典和憐憫:或作「我已抬起你的臉」F5;這暗指東方國家的習俗,人們在覲見上級時,習慣將臉伏於地;而上級為表示接納和善意,會吩咐他們抬起臉,或讓他們抬起臉,站在他們面前:
「我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因為,雖然他沒有明確地請求保全這城,但他卻默許地這樣做了,因為他請求可以逃到那裡,如果那城被毀滅,他就無法安全。
「快逃到那裡去!」天使見羅得已蒙應允,便催促他趕緊離開,不可因任何緣故耽延,也不可再找藉口。
「因為你還沒有到那裡,我不能做什麼。」這句話的意思是,為了與神的永恆預旨(Decree)相符,即羅得及其家人必蒙拯救與保守,並與神對羅得所作的應許相符,即祂不會傾覆那城,因此,在羅得安全抵達之前,那將同時降臨所有城市的災難便不能開始。
「所以那城名叫瑣珥。」這是在後來的時代,很可能最初是由羅得命名的,因為他使用了「小」這個詞,這正是他的請求,而「瑣珥」(Zoar)即有此意。在此之前,它被稱為比拉,見(創世記14:2)。
【第23節】「太陽出來照在地上,羅得進了瑣珥。」這句話的記載,部分是為了指出他進入城中和所多瑪被焚燒的時間,兩者同時發生;部分是為了顯示當時天氣晴朗,幾乎沒有任何即將來臨的風暴跡象。因此,那些早起的所多瑪居民,幾乎沒有想到如此突然的災難,而那些仍在床上的人則被這災難猝不及防地襲擊。對羅得而言,這是一個光明與喜樂的早晨,他奇蹟般地蒙了拯救;但對所多瑪和其餘平原城市的居民來說,這卻是一個可怕的早晨,他們的命運很快就改變了。此外,從這裡也顯明,接下來的風暴是超乎尋常的,並非源於自然原因。
【第24節】「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這不僅降在所多瑪和蛾摩拉這兩座城,也降在押瑪和洗扁,見(申命記29:23)。這並非普通的雷電風暴,通常伴隨著硫磺氣味;而是一場持續不斷的硫磺火雨,或燃燒的火焰硫磺,瞬間吞噬了這些城市及其居民。由於鄰近的土地是瀝青質的,或至少某些部分充滿了瀝青坑,一種瀝青狀的液體(創世記14:10),這燃燒的硫磺降在其上,必然以最猛烈和狂暴的方式燃燒。這不僅徹底摧毀了房屋、財物和地上的一切,甚至連土地本身也被毀滅,變成了一個瀝青湖,至今仍因此被稱為「瀝青湖」(Lake Asphaltites),因為希臘語中「瀝青」一詞是 **ἀσφαλτος**(asphaltos)。關於這場大火,一些異教作家也有提及,特別是塔西佗(Tacitus)F6,他提到約旦河附近一些宏大而著名的城市,或如某些抄本所載,一些猶太城市,被雷電擊中,並被「天火」(**igni ceolesti**)焚燒殆盡。索利努斯(Solinus)F7 也記載:
「在耶路撒冷不遠處,出現一個悲傷的湖泊,黑色的土地證明它曾被上天擊打,化為灰燼;那裡曾有兩座城,一座叫所多瑪,另一座叫蛾摩拉。」
【第25節】「又傾覆了那些城」指所多瑪、蛾摩拉、押瑪和洗扁。很可能在天空中降下這場火雨的同時,也發生了地震,傾覆了這些城市。因此,斯特拉波(Strabo)F8 認為,現在這些城市所在地形成的湖泊,是由地震和火山爆發,以及熱瀝青和硫磺水噴發造成的;他沒有提及天火,而塔西佗和索利努斯卻有提及,因為他們不熟悉聖經歷史。
「和全平原」指約旦平原及其上的城市,除了瑣珥之外。並非約瑟夫(Josephus)F9、埃格西普斯(Egesippus)F11 和其他作者所誤解的全部五座城,而僅是上述四座。斯特拉波 F12 提到,這個地方以前有十三座城市,其中所多瑪是首府。
「以及城裡所有的居民」無一倖免,除了羅得、他的妻子和兩個女兒之外,所有人都被毀滅了。
「和地上所生長的」樹木、草本植物和莊稼;這些都被地震翻起,並被天火焚燒。塔西佗在描述這場大火時說:
F8 Geograph. l. 16. p. 526.
▸ 斯特拉波《地理學》第十六卷第526頁。
F9 De Bello Jud. l. 4. c. 8. sect. 4.
▸ 約瑟夫《猶太戰記》第四卷第八章第四節。
F11 De excidio urb. l. 4. c. 18.
▸ 埃格西普斯《城市毀滅記》第四卷第十八章。
F12 Ut supra. (Geograph. l. 16. p. 526.)
▸ 同上(《地理學》第十六卷第526頁)。
F15 Palestina illustrata, tom. 1. l. 1. c. 38. p. 254
▸ 帕萊斯蒂納《圖解巴勒斯坦》第一卷第一冊第三十八章第254頁。
F16 Vid. Universal History, vol. 2. p. 421 See Egmont and Heyman's Travels, vol. 1. p. 341.
▸ 見《世界通史》第二卷第421頁。參見埃格蒙特和海曼《遊記》第一卷第341頁。
F17 De Bello Jud. l. 4. c. 8. sect. 4.
▸ 約瑟夫《猶太戰記》第四卷第八章第四節。
F18 Navigat. l. 1. c. 10.
▸ 瓦爾托馬努斯《航海記》第一卷第十章。
F19 Travels, l. 3. p. 110, 111. Ed. 5.
▸ 桑迪斯《遊記》第三卷第110、111頁,第五版。
F20 Ut supra. (De Bello Jud. l. 4. c. 8. sect. 4.)
▸ 同上(《猶太戰記》第四卷第八章第四節)。
F21 Universal History, ib. p. 424. See Egmont ib, p. 342.
▸ 《世界通史》同上第424頁。參見埃格蒙特同上第342頁。
F23 Scherif Ibn Idris, apud Reland. ib. p. 249.
▸ 謝里夫·伊本·伊德里斯,引自雷蘭德同上第249頁。
「羅得的妻子在羅得後邊回頭一看」這是指羅得的妻子,猶太作家 F24 稱她為亞底(Adith),或另一些人稱她為伊利特(Irith)F25;根據約拿單和耶路撒冷他爾根的說法,她是所多瑪本地人。當他們從所多瑪前往瑣珥時,她走在羅得後面,羅得背對著她,所以他看不到她;這對她來說是一個回頭看的誘惑,因為她的丈夫看不到她。她這樣做,要麼如上述釋義所暗示的,是為了看看她父親的家和家人會有什麼結局,要麼是為了看看她已婚的女兒(如果有的話)是否跟在她後面,因為她對她們心生憐憫;要麼是為留下的一切財物和所多瑪的百姓感到悲傷,她對他們過於關心。然而,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她都因此受到了嚴厲的懲罰:
「就變成了一根鹽柱。」她立刻被擊斃,要麼是直接出於神的手,要麼是被硫磺火雨擊中;她的身體立刻變成了一種金屬物質,一種堅硬耐用的鹽,正如老普林尼(Pliny)F26 所說,這種鹽是從岩石中開採出來的,用來建造房屋,經太陽曬硬後,幾乎無法用鐵器切割;因此她沒有倒在地上,而是像柱子一樣直立著,很可能保留了人形。約瑟夫 F1 說,這根柱子一直存留到他那個時代,他親眼見過。愛任紐(Irenaeus)F2 和特土良(Tertullian)F3 提到在他們那個時代這根柱子仍然存在,這令人難以置信;圖德拉的本雅明(Benjamin of Tudela)F4 說,在他那個時代,它位於所多瑪海兩帕爾薩(約八英里)之外;儘管羊群不斷舔舐它,它卻又長回原來的尺寸。勞沃爾夫(Rauwolff)F5 根據傳聞也記載了類似的事情,但並非他親眼所見;他說朝聖者們習慣敲下一些小碎片,但它又會恢復原狀;甚至,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他們曾經敲下整隻手並帶走,回來時卻發現它又恢復原狀。一位在十六世紀初遊歷該地區的人 F6 證實,幾乎在通往瑣珥的半路上,至今仍可見羅得妻子變成的那根鹽柱;他確實沒有說他親眼見過,但讓讀者自行想像;耶路撒冷他爾根說,它將存留直到復活。然而,現代可靠且見多識廣的旅行家從未見過它;當他們向當地人詢問時,當地人要麼說沒有這樣東西,要麼說它在山裡,因為有阿拉伯人或野獸,所以無法到達 F7。但毫無疑問,確實有這樣一尊雕像,只是它存留了多久無法得知;這也不應被認為是不可思議的,因為有最可靠的作者證實了類似的事實:阿文提努斯(Aventinus)F8 記載,在1348年的巴伐利亞,五十多名農民和他們擠奶的奶牛,在地震時被瘟疫空氣擊中,僵硬成鹽像,他本人和奧地利首相都親眼見過。比塞利烏斯(Bisselius)F9 記載,迪達庫斯·阿爾馬格魯斯(Didacus Almagrus)是第一個率軍從秘魯穿越寒冷地區進入智利的人,因極度寒冷和瘟疫空氣而損失了大量士兵;五個月後,他回到同一地點,發現他的士兵、馬匹和步兵都紋絲不動,沒有腐爛,保持著瘟疫使他們僵硬時的姿勢、形態和服裝;有的躺在地上,有的直立著,有的手裡握著韁繩,彷彿要抖動它;簡而言之,他發現他們就像他離開時一樣,沒有任何屍體常見的惡臭或變色。事實上,異教徒的寓言,似乎是從這段歷史中演繹出來的,也證實了這段歷史的真實性:例如宙斯和赫爾墨斯來到弗里吉亞某地,受到包西斯和菲利蒙的熱情款待,而其他人卻將他們拒之門外;因此,他們指示客人,在受到款待後,離開此地並跟隨他們到山上,然後他們將城鎮變成了一個靜止的湖泊 F11;還有尼俄伯因哀悼子女之死而變成大理石像;以及奧勒努斯和勒泰亞也變成石頭 F12。但撇開這些,以及其他可能提及的例子不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親自指示我們記住這個奇妙的案例(路加福音17:32);這應當教導我們,不要回頭或背棄我們所作的真信仰的告白,而要跟隨基督,持守祂的真理和典章。
【第27節】「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或許他整夜幾乎未眠,心思全被平原城市即將發生的事所佔據;尤其為羅得和他的家人深感憂慮。
「到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創世記18:22);就是他前一天站在耶和華面前,與祂交談並向祂禱告的那個地方。約拿單他爾根也如此說。
【第28節】「向所多瑪和蛾摩拉,並平原的全地觀看」為要看它們的景況如何。很可能耶和華曾向他暗示,毀滅將在那個早晨發生,因此他早早起來,早早到達那個地方,站在高處,仔細觀看,看是否能觀察到任何跡象。
「不料,那地的煙氣上騰,如同燒窯的煙一樣。」在火雨過後,城市被焚毀,煙氣升向天空,如同奧秘的巴比倫的煙氣將要升起一樣(啟示錄19:3);像沸騰的大鍋冒出的蒸汽;或者,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說,像石灰窯不斷燃燒的煙。
【第29節】「當神毀滅平原的城市的時候」並非指祂已經毀滅了它們,而是指祂正要毀滅它們的時候;因為羅得是在它們被毀滅之前被從中救出並蒙拯救的;因此諾爾迪烏斯(Noldius)將這些詞正確地翻譯為「在神毀滅它們之前」F13:
「神記念亞伯拉罕」祂記念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是祂要賜福給那祝福他的人(創世記12:3);以及亞伯拉罕在(創世記18:23-32)中為羅得向祂的禱告;因為,雖然他沒有指名道姓地提及羅得,但他將羅得放在心上,羅得也一直在義人的行列中,亞伯拉罕是為他們代求以求城市蒙赦免的;雖然神沒有聽從並應允他關於城市的禱告,但祂卻應允了他關於城中義人的禱告:
「把羅得從傾覆之中救出來」藉著兩位天使,他們拉著羅得的手,將他帶出已被傾覆的所多瑪:
「當他傾覆羅得所住的城市時」即羅得所住的其中一座城市,也就是所多瑪,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正確地指出,並將此段經文與(士師記12:7)作比較;除非可以認為羅得先住在這些城市中的一座,然後又住在另一座,最終住在所有這些城市中,這不太可能。
【第30節】「羅得從瑣珥上去」瑣珥位於平原,因此當他從那裡前往山區時,是向上攀登的。
「住在山上」這是耶和華先前指示他去的地方,但他不願去,選擇了瑣珥,並請求那裡能蒙赦免;但現在他認為神的建議比他自己的更好,因此他投奔到山上,在那裡他可能認為自己最安全,並繼續居住在那裡;很可能這就是隱基底山,亞德里科米烏斯(Adrichomius)F14 說瑣珥位於其下。
「他的兩個女兒也和他同住」他的妻子變成了鹽柱,這兩個女兒是他家中唯一與他一同從毀滅中得救的人;這裡提到她們,是為了接下來要講述的一個軼事。
「因為他懼怕住在瑣珥」因為瑣珥靠近所多瑪;那座城和其他城市的煙氣不僅可能令他恐懼,也可能困擾他,而且地震的餘震可能持續並波及到瑣珥;他看到水面上漲並淹沒了平原,形成了城市所在的湖泊,他可能擔心水會淹沒瑣珥;尤其是當他發現瑣珥的居民和那些其他城市的居民一樣邪惡,並沒有因審判而悔改時,他的恐懼更加劇了;因此他可能擔心類似的火雨會降臨在他們身上並毀滅他們,就像毀滅了其他城市一樣,儘管瑣珥曾因他的代求而暫時蒙赦免;根據猶太作家 F15 的說法,瑣珥在所多瑪之後只存留了一年。
「他和他的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這個洞在山上,即隱基底山。約瑟夫 F16 提到了隱基底山;那裡有一個洞穴,大衛和六百人曾藏身其中,當掃羅進入洞穴時(撒母耳記上24:1,撒母耳記上24:3);或許這就是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居住的同一個洞穴。
【第31節】「大女兒對小女兒說」這是指這兩個女兒中的大女兒,或她們中的長女;因為如果羅得在所多瑪還有其他已婚的女兒,她們很可能比這兩個女兒都年長。亞本·以斯拉暗示,羅得還有另一位妻子,先去世了,而這兩個女兒是他的第二任妻子所生;接下來的提議是由她們中的長女向小女兒提出的,因為她更大膽,更有權威,也更有影響力去說服。
「我們的父親老了」如果他被諸王擄去時是五十歲,如猶太編年史家 F17 所說,那麼現在他必是六十五歲,因為根據烏雪主教(Bishop Usher)F18 的說法,所多瑪的毀滅發生在那之後十五年。
「地上又沒有人按著世上的規矩進到我們這裡」意思是沒有人來娶她們,與她們同居,並生養後代,這是世上人類繁衍的普遍方式;她們以為整個世界都被火毀滅了,就像曾經被洪水毀滅一樣;她們知道世界不會再被水毀滅,但她們被告知會被火毀滅,她們想像現在時候到了,情況就是如此;不僅所多瑪和蛾摩拉被火毀滅了,而且此時火已經蔓延到瑣珥並將其吞噬,甚至整個地球都被毀滅了,除了她們的父親之外,沒有留下任何男人,因此她們認為採取以下方法來重新繁衍世界是可以被原諒和合法的;或者她們認為這片土地,即迦南地,沒有任何她們的親屬,因為她們可能不認識亞伯拉罕和他的家人,或者至少不認識任何她們所知的可以與之結婚的好人;至於瑣珥的居民,她們剛剛離開,他們和任何人都一樣邪惡,因此她們無法考慮與他們建立如此親密的關係。但所有這些都不能充分解釋她們策劃和執行接下來所記載的事情;因為她們應該詢問她們的父親,他可以更好地告知她們。
【第32節】「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意思是讓他過量飲酒,以致酩酊大醉,不知所為。這酒可能是他們從所多瑪帶來的,連同其他食物,以供他們補充體力;或者更可能是從瑣珥帶來的,他們在那裡為自己在山上居住準備了一定量。
「我們與他同寢,這樣,我們才能為父親存留後裔。」意思是藉由他生孩子,繁衍並保存人類物種;她們可能認為這種亂倫的結合是合法的,因為在他們的鄰居阿拉伯人中,這種亂倫的結合很常見,正如斯特拉波(Strabo)F19 和其他作家所記載的,尤其是在她們看來有必要這樣做的時候;而且這可能並非出於不潔的慾望或獸性的情慾,因為她們受過宗教教育,並在所多瑪那樣不潔的世代中保守了貞潔。因此,正如帕特里克主教(Bishop Patrick)和其他人所認為的,這可能更多是出於對彌賽亞的熱切渴望,她們可能希望彌賽亞會從她們而出;她們的父親是閃的後裔,亞伯拉罕的哥哥的兒子,現在又奇蹟般地從所多瑪得救,她們可能認為這是為了這個目的;而且她們不知道除了她們所提議的這種方式之外,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實現。這位博學的注釋家指出,當我們注意到她們在所多瑪時貞潔的生活;她們共同策劃這件事,如果這是一件淫亂的事,她們會羞於互相交流想法;以及她們給孩子起名以永存這件事的記憶,她們對此感到自豪,而非羞恥,這些都更可能證明這是她們的意圖。此外,古代猶太作家 F20 將此解釋為彌賽亞;他們觀察到:
【第33節】「那一夜,她們叫父親喝酒」她們勸他大量飲酒,再三催促他,目的是讓他喝醉,從而完成她們的計劃;羅得可能更容易被說服大量飲酒,以消除他的悲傷,並在失去妻子、女兒(如果他在所多瑪有已婚女兒,如有些人所認為的)以及女婿和所有財物的情況下,提振精神;儘管這並不能為他過量飲酒開脫,也不能以不知酒力為藉口,因為他必然和他的女兒們一樣清楚酒力,而他的女兒們顯然知道,因此才不斷勸他飲酒:「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她走到他的床邊,躺在他身旁,如果不是知道他喝醉了,不省人事,她是不敢這樣做的:「他不知道她什麼時候躺下,什麼時候起來。」他完全沒有聽到她上床或起床,因為他醉得不省人事,睡得很沉;但他發現一個女人和他同床,便與她同寢,以為她是他的妻子,因酒精的作用而忘記她已經死了。在 **קוּמָה**(kumah),即「她起來」這個詞的 **ו**(vau)字母上有一個特別的點,猶太人說 F21 這是為了表明他不知道她什麼時候躺下,但知道她什麼時候起來;事實上,它也可以翻譯為「但在她起來的時候」。
【第34節】「第二天」即上述事件發生後的那個晚上:「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了。』」她告訴小女兒,她們的計劃如願以償地成功了,因此,為了鼓勵小女兒繼續,她提議再次採取同樣的方法:「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才能為父親存留後裔。」意思是藉由他生孩子,這樣我們的家族就能得以延續,從中可以期望彌賽亞會降生(參見創世記19:32的吉爾注釋)。
【第35節】「那一夜,她們又叫父親喝酒」直到他喝醉;這加重了他的罪,因為他第二次被酒精所困,而且是在第二天晚上這麼快就發生,他本應提高警惕,知道前一晚他是如何陷入其中的:「小女兒就起來與他同寢」她從自己的床上起來,走到父親的床邊,躺在他身旁:「他也不知道她什麼時候躺下,什麼時候起來。」(參見創世記19:33的吉爾注釋)。
【第36節】「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我們從中得知,即使是最好的人,當被任憑己意時,也會犯下最令人震驚的罪行;一個好人,一個義人羅得,犯下了最令人震驚的罪行;他將女兒的貞潔暴露給所多瑪的男人,現在他的女兒們又攻擊他,並成功了,兩人都懷了他父親的孩子;而這一切都是因過度飲酒造成的,這種罪常常導致最惡劣的罪行,因此必須小心避免;羅得是在幾乎獨自一人,在山上,在一個洞穴裡,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