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創世記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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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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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亞伯蘭應妻子撒萊之請,娶了她的使女為妻(創16:1-3)。使女懷孕後,便輕視她的主母;撒萊向亞伯蘭抱怨,亞伯蘭將使女交給撒萊隨意處置,撒萊便苛待她,以致她從撒萊面前逃走(創16:4-6)。後來她遇見一位天使,天使勸她回去,順服她的主母,並告訴她,她的後裔將極其繁多,又為她腹中的孩子命名,並描述了他的性情和品格(創16:7-12)。接著,我們得知向她說話之神的名,以及他們對話之地點(創16:13,14)。本章最後記載了以實瑪利的出生,以及亞伯蘭出生時的年齡(創16:15,16)。

【第1節】

現在,亞伯蘭的妻子撒萊沒有給他生孩子。
她之前被稱為不生育的,而他則被稱為無子的(創11:30;15:2)。神曾應許他一個後裔,但至今他仍沒有,這對他的信心是一個考驗。他與妻子撒萊結婚多年,他們從迦勒底的吾珥出來時,她已是他的妻子,至於之前多久則不得而知。他們在哈蘭停留並居住了一段時間,猶太人F24說五年,而他們現在已在迦南地住了十年(創16:3),且年事已高,一個七十五歲,另一個八十五歲,因此生育子女的可能性不大,於是採取了以下步驟:

她有一個使女,是埃及人,名叫夏甲。
無疑她有許多使女,但夏甲是主要的一個,可能管理其他使女,並在主母之下主要負責家庭事務。她可能是埃及人的女兒,生在亞伯蘭家中,就像以利以謝是敘利亞大馬士革人的兒子,也生在那裡一樣;或者她可能是埃及法老王賜給亞伯蘭的使女之一(創12:16)。猶太人F25有一個傳統,說她是法老的女兒,當法老看見為撒萊所行的奇事時,便說:「我的女兒在這家作使女,勝過在別家作主母」,因此將她賜給撒萊;另有人說F26她是法老與一個妾所生的女兒,但這兩種說法都不太可能。從她而來的人民被稱為哈迦利人(代上5:10)和哈迦利人(詩83:6);斯特拉波F1和老普林尼F2都提到阿拉伯有一個民族叫阿格拉伊人(Agraei);後者還提到該國有一個皇家城市叫阿格拉(Agra),這些名稱似乎都源於夏甲。異教作家梅洛F3在談到亞伯蘭時說,他有兩個妻子,一個是他的同鄉和親戚,另一個是埃及人,是個僕人;他從埃及人那裡生了十二個兒子,這些兒子去了阿拉伯,瓜分了那片土地,並成為那裡居民的第一批統治者;至於她的十二個兒子,他弄錯了,因為這些不是夏甲與亞伯蘭所生的兒子,而是她的孫子,以實瑪利的兒子,見(創17:20)。

【第2節】

撒萊對亞伯蘭說:「看哪,現在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
或作「使我閉塞」F4;即她的子宮,就像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子宮閉塞一樣(創20:18)。因此她不能懷孕生子;她現在這個年齡對生育子女感到絕望,很可能察覺到她已不再有婦人的經期;她將此歸因於神的旨意和能力;因為,正如兒女是神的恩賜,是從他而來的產業(詩127:3),所以有時他會按自己的旨意和喜悅,不將這福分賜給那些極其渴望的人。

「我求你與我的使女同房。」
指夏甲,就是前面提到的埃及人;她的意思是,他應當娶她為妻,並待她如妻。

「或許我可以藉著她得孩子。」
因為凡從她的使女所生,且生在她家中的,都是她自己的,她也應當如此看待,特別是既然他們將是她丈夫的,見(出21:4);或作「藉著她得以建立」F5;因為婦人藉著生育兒女,可以建立家室,見(得4:11);因此希伯來文中的兒子「**בֵּן**」(ben)源於「**בָּנָה**」(banah,建造)。

亞伯蘭就聽從了撒萊的話。
沒有就此事諮詢神,這個提議合乎肉體,這可以歸咎於這位好人的軟弱;儘管這似乎並非源於他內心先前佔主導地位的情慾;但撒萊的提議和他的順從,可能都源於他們對所應許的後裔的熱切渴望;他們都相信這個應許,但當時並不知道,也尚未啟示,亞伯蘭將從撒萊得一個兒子;因此撒萊了解自己的情況,可能斷定這將藉由另一個人,即她的使女來實現;亞伯蘭也可能以同樣的方式推理和判斷,這使他傾向於聽從她的話。約瑟夫斯F6確實說,撒萊是按照神自己的指示和命令向亞伯蘭提出此事的;猶太作家F7說,亞伯蘭聽從了在她裡面的神聖靈的聲音。

【第3節】

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把她的使女埃及人夏甲……
很可能她牽著夏甲的手,領她到亞伯蘭的住處,將她獻給他;他們的身份被精確地描述,對比也優美地呈現,使這件事更加顯著和引人注目。

在亞伯蘭住在迦南地十年之後。
因此他現在八十五歲,因為他七十五歲時離開哈蘭來到迦南(創12:4);而撒萊比他小十歲,所以一定是七十五歲;猶太人F8從此形成了一條規矩或律例:如果一個男人娶了一個女人,十年內她沒有孩子,他就必須再娶一個。

給了她的丈夫亞伯蘭作他的妻子。
他的次妻,或妾;這雖然與婚姻的最初設立相悖,但神卻默許了,並且為敬虔之人所實行:除了他們對彌賽亞,即所應許的後裔的熱切渴望之外,沒有什麼可以為他們開脫;可以斷定,除了這一點,沒有什麼能促使撒萊採取這樣一個與一般婦女的性情和傾向如此相悖的步驟。

【第4節】

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
婚禮的形式結束後,他便與她同房,她立刻懷了他的孩子。

她見自己懷了孕。
當她察覺自己懷孕時。

就小看她的主母。
她認為自己高於主母,並以輕蔑的態度對待她,嘲諷她的不育,就像毗尼拿對哈拿所做的那樣(撒上1:6, 7);這尤其忘恩負義,因為是她的主母提議將她給亞伯蘭作妻。

【第5節】

撒萊對亞伯蘭說。
因使女對她的行為感到受辱,她便向亞伯蘭求助,以解決她的不滿,或許她認為與使女爭吵有失她的尊嚴。

「我受的冤屈歸到你身上。」
她在盛怒之下,咒詛他,認為這是對他允許使女對她造成冤屈的公正懲罰;或作「歸在你身上」F9;指出他的職責,並暗示他應當做什麼;作為她的丈夫,他有責任糾正她的冤屈,為她伸張正義,並為她辯護,免受僕人的誹謗和指責;她也含蓄地抱怨他,指責他對她所受的傷害漠不關心,當他本應制止她的傲慢並責備她時,卻保持沉默:或作「是為了你」F11;為了你的緣故;主要是為了亞伯蘭,為了他能有一個兒子和繼承人,他對此非常焦慮,她才將她的使女給他作妻;結果是她現在被使女侮辱和虐待,因此為了他的緣故受了冤屈;她更可能因此說這是為了他的緣故,因為她可能懷疑他對夏甲的感情日益增長,並且他對夏甲表現出更大的尊重,因為她可能為他生孩子,因此默許了她的傲慢和自大。

「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
作他的妻子(彌7:5);撒萊沒有理由為此責備亞伯蘭,因為她將使女給他並非出於他的懇求,而是她自己的提議。

「她見自己懷了孕,就小看我。」
當她發現自己懷孕,並希望生一個兒子,成為亞伯蘭龐大產業的繼承人,並繼承賜給他後裔的迦南地時,她便開始自視甚高,輕視她的主母,不把她放在眼裡,不尊重她,對她傲慢無禮,彷彿她低於她,彷彿她在家中擁有更大的權柄,更值得亞伯蘭的愛,更值得榮耀和尊重,因為她蒙神賜予懷孕的福分,這是撒萊從未享受過的。

「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
這話說得非常魯莽和倉促,彷彿亞伯蘭不願為她伸張正義,因此她向神控告他,將他視為不義之人,並希望神介入,藉著他的護理顯明誰是誰非:或作「耶和華將判斷」F12;表達她不僅對自己案件的公正性有信心,也對神護理的顯現有信心,相信耶和華會興起幫助她,保護她免受侮辱,並對她所受的傷害感到憤慨。

【第6節】

亞伯蘭對撒萊說。
以溫和、柔順的方式說:

「看哪,你的使女在你手中。」
儘管夏甲是亞伯蘭的次妻,他仍然將她視為撒萊的使女,並受制於她,允許撒萊對她行使權柄;因為他仍然對撒萊,他的元配和合法妻子,保持著同樣的愛和感情,並像以往一樣尊重她,維護她的榮譽和尊嚴。

「你可以隨意待她。」
並非允許她奪取夏甲的性命,甚至不允許她殘酷地對待她,而是允許她像主母合法地對待僕人一樣,或者行使元配對次妻所擁有的權力:或許亞伯蘭為了討好撒萊,給了她過大的權力,讓她過度地困擾夏甲;更恰當的做法可能是聽取雙方的意見,在他們之間作出判斷,並運用自己的權柄,按他認為合適的方式責備和糾正;如果她只是撒萊的使女而不是他的妻子,那麼爭議會少一些;然而,為了和平,他允許撒萊隨心所欲。

「於是撒萊苦待她。」
或作「折磨她」F13,不僅用言語,而且用毆打,有些人認為,她無情地毆打她,並給她安排了她無法完成的艱苦工作,尤其是在她懷孕的情況下;儘管她可能只是以主母可以管教使女的方式管教她,因為天使似乎認可她所做的(創16:9);但她驕傲的性情無法忍受,

「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撒萊的臉色對她而言充滿了憤怒和狂暴:她放棄了她的服事,離開了亞伯蘭的家,儘管她懷了他的孩子;她忘記了她所處的各種關係,這些關係本應使她留在原地,特別是直到她對所受的虐待提出適當的抗議,並且無法得到補償;但她無法忍受所受的待遇,便打算逃回自己的國家埃及,因為從接下來的內容看來,她確實朝那個方向去了;她的逃跑與她的名字相符,因為夏甲在阿拉伯語中意為「逃跑」,因此穆罕默德的逃亡被稱為「希吉拉」(Hegira)。

【第7節】

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遇見她。
這是聖經中首次提到天使,但這裡所指的並非受造的天使,而是神聖的位格,如(創16:10, 13)所示,即未受造的天使,神的**λόγος**(logos,道)或聖子,被稱為神面前的使者和聖約的使者(賽63:9;瑪3:1);他在道成肉身之前,常以人形顯現,由他的神聖父差遣,為著某種目的;因此被稱為天使,即信使,或被差遣者,正如在時機成熟時,他以人性被差遣,成為他百姓的救贖主;儘管許多猶太作家認為這位天使是神所差遣的人。革順F14

在曠野的水泉旁。
這水泉位於埃及和迦南之間,是以色列人後來從一地到另一地所經過的同一條路:這裡有一個水泉,她遇到後便停下來歇息。

在往書珥路上的水泉旁。
書珥是一個在埃及之前或對面的地方,曠野因此得名,見(創25:18;撒上15:7;出15:22),這表明她正盡快前往埃及,她的故鄉,她很可能打算在那裡定居,不再回來:天使遇見她的那個地方當時叫什麼名字,或者是否有名字,並不確定;因為它似乎是因耶和華在此「看顧」她而得名,「書珥」即有此意:耶路撒冷他爾根稱之為迦拉撒(Chalaza);安革羅斯他爾根和約拿單他爾根都稱之為哈格拉(Chagra)或哈格拉(Hagra),似乎是根據她自己的名字: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地方,以及曠野和鄰近地區,正是她後裔,以實瑪利子孫的居住地(創25:18);它必定位於他們所居住的佩特拉阿拉伯;托勒密F17提到該國有一座城市叫蘇拉塔(Suratta)。

F14 說他是當時的先知之一,並指出他們的一些拉比F15說他是挪亞的兒子閃;邁蒙尼德F16暗示這位天使只是一個凡人,他將這段經文與(創37:15)「有一個人遇見他」進行比較,但上下文最清楚地駁斥了這個觀點,並證明他就是全能全知的神;因為他應許要做只有全能者才能做的事,並宣告只有全知者才能知道的事:當經文說他「遇見夏甲」時,不應理解為偶然事件,或搜尋和詢問的結果,或彷彿他以前沒有見過她;而是表明他的目光在她身上,他關心她,並在適當的時間和地點突然向她顯現,出乎她的意料。他遇見她的地方是曠野的水泉旁;這水泉位於埃及和迦南之間,是以色列人後來從一地到另一地所經過的同一條路:這裡有一個水泉,她遇到後便停下來歇息,在往書珥路上的水泉旁;書珥是一個在埃及之前或對面的地方,曠野因此得名,見(創25:18;撒上15:7;出15:22),這表明她正盡快前往埃及,她的故鄉,她很可能打算在那裡定居,不再回來:天使遇見她的那個地方當時叫什麼名字,或者是否有名字,並不確定;因為它似乎是因耶和華在此「看顧」她而得名,「書珥」即有此意:耶路撒冷他爾根稱之為迦拉撒(Chalaza);安革羅斯他爾根和約拿單他爾根都稱之為哈格拉(Chagra)或哈格拉(Hagra),似乎是根據她自己的名字: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地方,以及曠野和鄰近地區,正是她後裔,以實瑪利子孫的居住地(創25:18);它必定位於他們所居住的佩特拉阿拉伯;托勒密F17提到該國有一座城市叫蘇拉塔(Suratta)。

【第8節】

他說:「夏甲,撒萊的使女。」
他稱呼她的名字,這可能使她驚訝,並藉著她的身份和處境來描述她,以抑制她的驕傲,提醒她對主母的職責;並暗示她不應該在她所在的地方,而應該在主母的家中,做她的服事。

「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
天使問這個問題並非出於無知,因為他能稱呼她的名字,描述她的身份和處境,就知道她從哪裡來;但他這樣說,不僅是為了引導他接下來要對她說的話,也是為了讓她思考她從哪裡來,她留下了什麼,以及她剝奪了自己什麼福分;她不僅離開了她的丈夫和主母,也離開了神的家;因為亞伯蘭的家庭就是神的家,在那裡敬拜神得以維持,耶和華在那裡賜下他的同在,並允許與他自己相交。

「要往哪裡去?」
他知道她的意圖和決心是要去埃及,他希望她思考她打算去的地方,以及她已經離開的地方,因為她前往那裡的旅程是危險的,要經過曠野;她所要去的國家是一個邪惡和拜偶像的國家,在那裡她將無法自由地實踐她所接受的宗教,也無法有任何機會參與純粹的敬拜神,並且容易被引誘進入罪惡的生活方式和偶像崇拜。

她說:「我從我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
這話說得非常坦誠,她承認撒萊是她的主母,並承認她惹怒了她,使她對她變了臉色;她承認了真相,她從她面前逃走了,無法忍受她的愁容和管教,至少她的性情太高傲,不願順服。

【第9節】

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
是同一位天使;儘管拉比所羅門·伊扎奇(Rashi)認為是一個接一個的天使被差遣,並且每次說話都有一個新的天使;因為這句話一再重複,一些拉比F18幻想有四位天使,另一些則說有五位,但都沒有任何理由:

「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
回到她那裡,在她面前謙卑自己,承認你的過錯,重新進入她的服事,並順服她;做她的工作和事務,忍受她的糾正和管教;並且「讓自己受苦」F19,這個詞可以這樣翻譯;從她那裡耐心忍受一切,這對你來說比你現在所走的道路更有益處和優勢:為了鼓勵她接受他的建議,他應許了以下幾件事(創16:10-12)。

【第10節】

耶和華的使者又對她說。
與之前相同,從接下來的內容看來,他就是耶和華自己: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並非她自己會有很多孩子,因為她是否比現在懷的這個孩子更多,並不確定;而是她所懷的後裔將極其繁多,他將有眾多的子孫,正如他有十二位王子從他而出,成為阿拉伯民族的首領:

「甚至不可勝數。」
就像今天的土耳其人一樣,被認為是夏甲兒子以實瑪利的後裔。

【第11節】

耶和華的使者又對她說。
繼續與她對話,告訴她將生一個兒子,他的名字將是什麼,他的品格如何,以及他的居住地。

「看哪,你已經懷孕。」
她知道這一點,說這話並非為了告知她這方面的信息,而是為了引導她了解一些她不知道的事情。拉比所羅門·伊扎奇(Rashi)確實認為其含義是「你將懷孕」或「你將有孩子」,就像對瑪挪亞的妻子所說的(士13:5);因為他幻想夏甲曾流產,他假設天使應許她,如果她回來,或者當她回來時,她將再次懷孕;但這是在沒有任何根據的情況下說的和假設的。

「將要生一個兒子。」
這是她所希望的,但並不確定;但天使向她保證,她所懷的孩子是個兒子,除了全知的神,沒有人能預言這一點。

「你要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
猶太人F19指出,有六個人在出生前就得了名字,以實瑪利是其中之一;這六個人是以撒(創17:19);這裡的以實瑪利;摩西(出2:10);所羅門(撒下12:24);約西亞(王上13:2);以及彌賽亞(賽7:14;太1:21;路1:31):他名字的理由如下:

「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
聽見了她的苦情,注意到了,並觀察到,完全理解了它的性質和原因;他聽見了她在苦情中的呻吟和嘆息,以及她為從苦情中得解脫而發出的禱告和呼求;安革羅斯他爾根亦同。

【第12節】

他為人必像野驢。
住在曠野,喜歡打獵和殺死野獸,搶劫和掠奪所有經過的人;以實瑪利就是這樣的人,見(創21:20, 21);他的後裔撒拉遜人也是這樣,今天的野蠻阿拉伯人也是這樣,他們都源於他;或作「人的野驢」F20;或作「人中的野驢」,如安革羅斯他爾根;或作「像人中的野驢」,如約拿單他爾根;野蠻、兇猛、未馴服、不受約束、不耐煩,見(伯11:12);以實瑪利就是這樣,他的後裔也是這樣,他們從未被征服或奴役,無論是亞述人、米底亞人和波斯人、希臘人還是羅馬人,或其他任何民族F21;直到今天,阿拉伯人仍然獨立於土耳其人,甚至強迫土耳其人每年繳納朝聖者前往麥加的通行費,並為他們經過其國家的商隊繳費,正如前往這些地區的旅行者一致報告的那樣;因此亞伯拉罕·伊本·以斯拉(Aben Ezra)將譯作「野」或「野驢」的詞翻譯為「**חָפְשִׁי**」(chofshi,自由),並參考(伯39:5)的經文。這些人一直自由,從未被奴役,總是像自由的掠奪者一樣生活在他人身上。

「他的手必攻擊眾人,眾人的手也必攻擊他。」
這意味著他將性情好鬥,好戰,不斷與鄰居爭鬥,而鄰居也為了自衛而與他爭鬥;他的後裔阿拉伯人一直都是這樣,至今仍然如此,他們習慣於搶劫和掠奪,不斷地襲擊和搶劫鄰居,掠奪所有國家的旅客,他們認為他們有權這樣做;他們的父親以實瑪利被趕到平原和沙漠,這些地方被賜給他作為他的產業,他們認為這是神允許他們奪取他們所能得到的一切。一位最近前往這些地區的旅行者F23觀察到,他們不僅被指控掠奪陌生人,或任何他們發現手無寸鐵或無力自衛的人;而且他們之間持續存在著許多不可調和的世仇,直到今天,這確實應驗了天使對夏甲的預言(創16:12);最大和最小的部落之間不斷地相互爭鬥,常常因為最微不足道的原因而引起,彷彿他們從他們的第一位祖先時代起就天生傾向於不和與爭吵。

「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
亞伯蘭與基土拉所生的兒子,米甸人和其他人;以及從他兄弟以撒的兒子以掃所生的以東人;以及雅各的後裔以色列人,雅各是以撒的另一個兒子;還有他的親戚摩押人和亞捫人,他和他後裔的邊界都與這些人接壤,見(創25:18)。這句話可以翻譯為「他必搭帳篷」F24,或住在帳篷裡,他確實如此,他的後裔後來也是如此;特別是住在帳篷裡的阿拉伯人,因住在帳篷裡而得名,以及貝都因人,基達的帳篷就是這樣(歌1:5);直到今天他們仍然如此:根據拉比所羅門·伊扎奇(Rashi)的說法,這句話的意思是,他的後裔將龐大而眾多,並擴展自己,達到所有弟兄的邊界。

【第13節】

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
她要麼呼求耶和華的名,向他禱告,求他赦免她的罪,並賜予她新的愛之憑據;也要麼感謝他對她的恩慈眷顧,他竟然看顧並照料她這樣卑微的受造物,這樣一個背道者,並使她回轉,向她作出如此恩慈的應許;安革羅斯他爾根亦同。

「看顧人的神。」
她憑經驗察覺到他的眼目無論她在哪裡都看顧著她,看見她所做的一切;看見她所有的過犯,她對主母的

【腳註】
F24 Seder Olam Rabba, p. 2. 《世代古卷》第2頁。
F25 Targum Jon. & Jarchi in loc. Bereshit Rabba, sect. 45. fol. 40. 2. 《約拿單他爾根》與拉比所羅門·伊扎奇(Rashi)在此處注釋。《創世記拉比注釋》第45章第40頁第2欄。
F26 Pirke Eliezer, c. 26. 《以利以謝箴言錄》第26章。
F1 Geograph. l. 16. p. 528. 斯特拉波《地理學》第16卷第528頁。
F2 Hist. Nat. l. 6. c. 28. 老普林尼《自然史》第6卷第28章。
F3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9. c. 19. p. 420, 421. 引自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9卷第19章第420, 421頁。
F4 ( ינרצ ) "couclusit me", V. L. Pagninus, Montanus, Vatablus, Drusius, Schmidt; "occlusit me",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Cocceius. 「**ינרצ**」(yin'tzar,限制我)拉丁武加大譯本、帕吉努斯、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德魯修斯、施密特譯作「閉塞我」;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科塞烏斯譯作「關閉我」。
F5 ( הנבא ) "aedificatur", Montanus, Piscator, Cocceius, Schmidt, Cartwright; so Ainsworth. 「**הנבא**」(hibbaneh,得以建立)蒙塔努斯、皮斯卡托、科塞烏斯、施密特、卡特賴特譯作「得以建立」;艾因斯沃思亦同。
F6 Antiqu. l. 1. c. 10. sect. 4.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1卷第10章第4節。
F7 Jarchi in loc. Bereshit Rabba, ut supra. (sect. 45. fol. 2.) 拉比所羅門·伊扎奇(Rashi)在此處注釋。《創世記拉比注釋》同上(第45章第2欄)。
F8 Bereshit Rabba, ut supra. (sect. 45. fol. 40. 2.). Jarchi & Aben Ezra in loc. 《創世記拉比注釋》同上(第45章第40頁第2欄)。拉比所羅門·伊扎奇(Rashi)與亞伯拉罕·伊本·以斯拉(Aben Ezra)在此處注釋。
F9 ( ךילע יתמזח ) "injuria mea super te est", Cocceius; so Ainsworth. 「**ךילע יתמזח**」(chamashee aleicha,我的冤屈在你身上)科塞烏斯譯作「我的冤屈在你身上」;艾因斯沃思亦同。
F11 "Vel injuria mea est propter te", Cocceius; "quid si legamus propter te?" Drusius. 「或我的冤屈是為了你」,科塞烏斯;「如果我們讀作『為了你』呢?」德魯修斯。
F12 ( טפשי ) "judicabit", Junius & Tremellius. 「**טפשי**」(yishpot,將判斷)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譯作「將判斷」。
F13 ( הניעת ) "eam affligeret", Tigurine version, Schmidt; "afflixit eam", Fagninus, Montanu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so Ainsworth. 「**הניעת**」(te'anneh,折磨她)蒂古里努斯譯本、施密特譯作「她折磨她」;法吉努斯、蒙塔努斯、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譯作「她折磨了她」;艾因斯沃思亦同。
F14 Comment in loc. 革順《注釋》在此處。
F15 Bereshit Rabba, sect. 45. fol. 41. 1. 《創世記拉比注釋》第45章第41頁第1欄。
F16 Moreh Nevochim, par. 2. c. 42. p. 311. 邁蒙尼德《迷途指津》第2部第42章第311頁。
F17 Geograph. l. 5. c. 17. 托勒密《地理學》第5卷第17章。
F14 Comment in loc. 革順《注釋》在此處。
F15 Bereshit Rabba, sect. 45. fol. 41. 1. 《創世記拉比注釋》第45章第41頁第1欄。
F16 Moreh Nevochim, par. 2. c. 42. p. 311. 邁蒙尼德《迷途指津》第2部第42章第311頁。
F17 Geograph. l. 5. c. 17. 托勒密《地理學》第5卷第17章。
F18 Bereshit Rabba, ut supra. (sect. 45. fol. 41. 1.) 《創世記拉比注釋》同上(第45章第41頁第1欄)。
F19 ( ינתה ) "te patere affligi",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quid si, patere te affligi?" Drusius. 「**ינתה**」(hit'anneh,讓自己受苦)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譯作「讓自己受苦」;德魯修斯問:「如果讀作『讓自己受苦』呢?」
F19 Pirke Eliezer, c. 32.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2. 1. 《以利以謝箴言錄》第32章。《卡巴拉鏈》第2頁第1欄。
F20 ( םדא ארפ ) "onager hominis", Cocceius, Schmidt. 「**םדא ארפ**」(pere adam,人的野驢)科塞烏斯、施密特譯作「人的野驢」。
F21 Vid. Diodor. Sicul. Bibliothec. l. 2. p. 131. 見西西里的狄奧多羅斯《歷史叢書》第2卷第131頁。
F23 Dr. Shaw's Travels, p. 238, 239. Ed. 2. 蕭博士《遊記》第238, 239頁,第二版。
F24 ( ןכשי ) "figet tabernacula", V. L. "tabernaculabit", Malvenda. 「**ןכשי**」(yishkon,他必居住)拉丁武加大譯本譯作「他必搭帳篷」;馬爾文達譯作「他必搭帳篷」。
【第16節】

亞伯蘭八十六歲時,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以實瑪利。] 這很容易計算出來,因為他離開哈蘭時是七十五歲(創世記12:4);當撒萊將夏甲給他作妻子時,他已在迦南地住了十年(創世記16:3);所以那時他必定是八十五歲,因此以實瑪利出生時他必然是八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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