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創世記

第九章

【本章提要】
本章記載了神賜福挪亞和他的兒子們,他們剛從方舟出來,神便重申了繁衍後代、遍滿全地的祝福,並賜予他們對受造物的管轄權,使他們不再懼怕動物;同時也允許他們吃肉,但不可帶血食用;神也護理並保守他們的生命免受人獸的侵害,頒布律法,凡流人血者,無論人或獸,都必償命(創9:1-6)。在重申生育的祝福後(創9:7),經文提到神與挪亞、他的兒子們以及所有受造物立約,不再用洪水毀滅世界,彩虹將作為這約的記號(創9:8-17)。接著記載了挪亞兒子們的名字,他們是全地的再殖民者(創9:18-19),這似乎是為了引出隨後記載的事件:挪亞種植葡萄園,飲酒過量,赤身躺臥在帳棚裡。含看見後,告訴了他的兩個兄弟,他們便以非常得體的方式遮蓋了父親(創9:20-23)。挪亞醒來後得知此事,便咒詛含的兒子迦南,並祝福閃和雅弗(創9:24-27)。本章最後記載了挪亞的壽數和去世(創9:28-29)。

【第1節】

神賜福挪亞和他的兒子們,
這是指屬世的祝福,而非屬靈的祝福;因為雖然他們中的一些人蒙受了屬靈的祝福,但並非所有人都如此,尤其是含。

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
這地因洪水而人口稀少。這是對亞當所受祝福的重申,即繁衍後代的能力和機能,這在當時和現在一樣必要,因為世上剩下的人類極少;如果像之前所觀察到的,挪亞和他的兒子們在方舟裡被限制與妻子同房,那麼重申這項恩賜就更為必要了。然而,儘管這些話並非明確命令他們繁衍後代,但它不僅僅是單純的允許,至少也是一種指引和教導,甚至包含著豐盛的應許,即他們必將生養眾多,這在當時是極其需要的。

【第2節】

你們的恐懼和驚駭必臨到地上一切的走獸,
這至少是部分重申了神賜予亞當對所有受造物的管轄權;這些受造物曾樂意且出於愛順服他,但因犯罪,他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對它們的權柄,它們反叛了他。然而現在,儘管對它們的權柄憲章得以重申,它們卻不再自由地服事人類,而是懼怕人類,並從人類面前逃跑;有些更容易被馴服,甚至最兇猛、最野性的動物也能被人類馴服;挪亞和他的兒子們很可能因這些受造物在方舟中與他們長期共處,而更容易恢復對它們的權柄。

和空中一切的飛鳥,並地上一切的昆蟲,和海裡一切的魚類;
這從飛鳥的飛離、走獸和爬行動物盡快逃走、以及魚類一見人就游開的現象中可見一斑。

都交付在你們手中。
作為它們的主人與所有者,為你們的使用和服事,特別是為了接下來的內容,參閱(詩8:6-8),其中列舉了受人類管轄的受造物。

【第3節】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
也就是說,一切走獸、飛鳥和魚類,無一例外;因為儘管當時在獻祭方面有潔淨與不潔淨動物的區別,但在食物方面卻沒有;那時神的每個受造物都是好的,就像現在一樣,至於如何取用最有利於健康、最合乎口味,則留給人類的理性和判斷。儘管後來在利未律法時期,猶太人被禁止食用某些動物;但他們自己也說F11,在彌賽亞時代的來世,所有不潔淨的動物都將潔淨,就像對挪亞的兒子們一樣,並以此經文為證;經文中唯一的例外是,作為食物的必須是活著的動物;不是那些自然死亡或被野獸撕裂的,而是活捉並以適當方式宰殺的。

我將這一切賜給你們,正如我將青草賜給你們一樣。
正如起初所有青草都無一例外地賜給亞當作食物(創1:29,創1:30),同樣,所有活物也都無一例外地賜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們作食物。有些人認為,這是一項新的恩賜,在此之前人類沒有權利吃肉,也從未吃肉;這確實是之前未曾明確表達的,但它可能包含在神賜予亞當對受造物管轄權的普遍恩賜中;既然之前所觀察到的只是對先前恩賜的重申,那麼這也可以從同樣的角度來看待;否則,如果亞當沒有權利和能力宰殺並食用動物,那麼最初賜予亞當對受造物的管轄權將會大大縮減;此外,在長達一千六百多年的漫長歲月裡,如果動物不被用於此目的,世界必然會動物過剩;亞伯獻上他羊群中頭生的和最肥美的,如果他從不吃它們,無論肥瘦對他都無差別,那麼他的獻祭就不會顯得如此值得稱讚;誰能否認洪水之前沒有平安祭,而獻祭者總是會吃祭物呢?此外,洪水之前人類的奢華,使他們沉溺於不潔和肉慾的私慾;我們的主也明確指出那個時代的人「又吃又喝」,過著放蕩的生活,如果他們只靠蔬菜為生,這很難解釋(參路17:22);儘管必須承認,詩人和哲學家F12普遍認為,在他們所謂的黃金時代,人類不吃肉,只靠蔬菜和水果為生。

【第4節】

唯獨肉帶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這是吃肉的唯一例外;肉不可帶血食用,因為血被稱為它的生命;並非血本身就是生命,而是因為它是生命的媒介,血一旦流盡,生物就必死亡,並且動物和生命力在血中顯得最為旺盛;是的,血是它們的滋養和支持,並提供最大量的生命力。或者更確切地說,可以翻譯為「肉帶著它在血中的生命」F13;也就是說,當血中還有生命,或當生物還活著的時候;其含義是,作為食物的生物應當被適當地宰殺,並將其血放出;它不應像被捕食者一樣活生生地被吞食;生肉不應被食用,就像後來食人族所為,也可能是洪水之前放蕩的食肉者所為;因為儘管有這條律法,但只要肉不帶血就可以吃,而血若經適當放出、烹煮或與其他東西混合,則可以食用,這條律法並未禁止;但不可與肉一同食用,儘管可以單獨食用,這後來被另一條律法所禁止。這條律法的目的是為了約束人類的殘忍,特別是為了防止流人血,因為如果允許他們撕裂活物並生食其肉和血,他們可能會被引導去流人血。約拿單他爾根的解釋是:

1. 偶像崇拜被禁止。2. 褻瀆神明被禁止。3. 流血或謀殺被禁止。4. 不潔或不正當的肉體結合被禁止。5. 搶劫或盜竊被禁止。6. 要求對作惡者執行公義。7. 禁止食用活著生物的任何肢體或肉F14。

那些遵守這些誡命的外邦人被允許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被稱為「門徒歸信者」。

【第5節】

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我必討他的罪;
或者說「因為流你們的血」F15;因此這是前一條律法的原因,教導人不可流人血;或者說,儘管「確實是你們的血」,正如拉比雅爾基和亞本以斯拉所說;儘管神允許他們宰殺動物,流牠們的血並食用,但他不允許他們流自己的血,或流同胞的血;如果他們這樣做,他必會追究並懲罰他們。

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
如果野獸殺了人,或成為流人血的工具,它就必被殺;不是藉著另一隻野獸,神如此命定,正如亞本以斯拉所暗示的,而是藉著民事長官的手或命令;這樣做一方面是為了表明神對人生命的極大重視,另一方面是為了懲罰那些沒有好好照管自己牲畜的人,同時也是為了給其他人樹立榜樣,讓他們更加小心,並減少有害生物的數量。

我必討流人血之人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討他的罪。
這可以合理地推斷;因為如果野獸被要求償命,並因殺害人而受罰,那麼一個故意犯謀殺罪的人就更應如此;而且,既然他從普遍關係上是受害者被謀殺者的弟兄,這就加重了他的罪行。或者這可能意味著,即使他是最親近的弟兄,他的罪行越大,他也不會逃脫懲罰。

【第6節】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
也就是說,凡犯故意謀殺罪的,必將由民事長官下令處死;約拿單他爾根的解釋是:

因為神造人是照著自己的形像。
儘管這形像因罪而嚴重損毀和抹去,但仍有其殘餘,使人特別成為神護理和眷顧的對象,並賦予他超越其他受造物的地位;特別是,這形像,除其他外,還包含不朽性,而奪去人的生命似乎與此相悖;然而,這絕不是任何人有權利做的事。

【第7節】

你們要生養眾多,
與奪去人的生命相反,最重要的是使人類繁衍;這確實是上述律法的一個原因,旨在防止人類的減少和毀滅;當世上只有四個人時,這尤其必要,因此它以更強烈的語氣重複:

在地上昌盛繁茂,遍滿全地。
使全地遍滿人類,並充分地重新居住,正如挪亞的兒子們所做的(參創9:19;10:32)。

【第8節】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們說:
不僅是前面經文所包含的內容,也包括隨後經文的內容。

【第9節】

「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
這不是指在基督裡的恩典之約,而是指對受造物普遍保守的約,應許它們不再被洪水毀滅;這應許似乎附帶了誓言,如(賽54:9)所示,該經文提及此約,正如亞本以斯拉在此處的評論;為了引起對此處所確認之事的注意,並顯示其確定性,「看哪」一詞被置於其前;拉比雅爾基的觀察也無不妥,即這是在生育子女的指示和勸勉之後,作為一種鼓勵;因為它保證後代將不再以過去的方式被剪除;因為這約不僅與挪亞和他的兒子們立定,也與他們所有後來的後裔立定,如下文所述:和你們的後裔立約;與他們所有後代,直到世界末了;因此,這約是與從挪亞時代到世界末了的所有世人,以及其中的所有個體立定的;因為全人類都是從他和他的兒子們繁衍而來,並繼續居住在世上;因此,其中沒有任何內容是信徒後裔所獨有的。

【第10節】

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
這進一步證明這不是恩典之約,而是保守之約,因為它不僅與有理性的受造物立定,也與無理性的受造物立定:飛鳥、牲畜、走獸;空中的鳥類、馴養的牲畜和野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直到地上的各樣走獸;這包括未提及的爬行動物,因為它們也在方舟裡,並與挪亞一同出來;這約不僅包括與挪亞一同從方舟出來的各類受造物,也延伸到未來世代,直到世界末了,所有從它們繁衍而來的生物。

【第11節】

我與你們立約,
這重複是為了表明其確定性,並引導至其具體內容: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剪除;不再有洪水毀壞全地。不再有洪水毀滅全地;不再有普遍的洪水,否則儘管有此應許,仍可能發生,也確實發生過,局部地區的洪水,淹沒了特定的國家和地方,但不是整個地球;這並不妨礙整個地球在末日被火毀滅,只是不再被水毀滅;這就是神與挪亞、他的兒子們以及所有過去和將來的受造物所立之約的總結和實質。

【第12節】

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一切活物所立之約的記號就是這個。」
指雲中的虹,此時可能已在雲中形成,以便挪亞能看見它,並在再次看見時認出它,似乎正指向它:「這就是記號」;或神與挪亞和他的兒子們所立之約的記號。直到永世的後代;這更清楚地表明並證明,這約延伸到當時或未來所有世代的所有受造物,直到世界末了。

【第13節】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
或者「我已賜下」,或「我已安置」F16;這似乎是說它在那一刻被安置了;這就是我們所稱的「彩虹」:賀拉斯F17稱之為「雨虹」(arcus pluvius)。它被稱為「虹」,因為它的形狀是半圓形,被稱為「彩虹」,因為它在下雨天出現,是雨的標誌,或雨即將結束的標誌(結1:28);它出現在潮濕、帶露的雲中,既不太厚也不太薄,是由與之相對的太陽光線折射而成的:神稱之為「他的虹」,不僅因為是他所造,因為儘管有其自然原因,即雲和太陽,以及它們產生這種現象的排列,但這種現象是出於神;也因為他指定它作為他與受造物所立之約的記號和憑證;因此異教詩人F18稱彩虹為朱諾的使者。彩虹在洪水之前是否存在,這是一個不易回答的問題;猶太人和基督徒對此意見不一;撒底亞認為有,但亞本以斯拉不贊同他的觀點,認為彩虹是現在才首次出現的。大多數基督教解經家都贊同撒底亞的觀點,認為彩虹從一開始就存在,因為它的自然原因,即太陽和雲,在洪水之前就已存在;而現在洪水之後,它只是被指定為盟約的記號和憑證;但儘管它的自然原因確實存在於之前,卻不能證明,也無法證明,它們當時有產生這種效果的排列;而且神護理的安排可能就是如此,使彩虹完全是新事物,因此是一個奇蹟,正如「記號」F19一詞所暗示的;希臘人稱彩虹為「驚奇之女」(daughter of Thaumas or Wonder)F20;因此更適合作為盟約的記號和憑證,表明神不再用洪水毀滅大地;否則,如果這是挪亞和他的兒子們習以為常的景象,很難想像它足以消除他們對未來洪水的恐懼,而這正是它所要達成的目的和功用,如下文所述:這就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也就是說,神與地上受造物之間的約;或神不再用洪水毀滅大地,剪除其中受造物的應許;因為儘管它是一把弓,卻沒有箭,而且不是朝下指向大地,而是朝上指向天空,因此是憐憫和恩慈的記號,而非憤怒和忿怒的記號。

【第14節】

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
或者「當我使雲彩密布」F21,使雲層在天空中厚厚聚集,懸掛在大地之上,準備傾瀉大量的水;因此,居民可能會懼怕另一場洪水降臨。為此,為了消除這種恐懼,將會如此安排,使虹出現在雲彩中;在雲彩大量降水之後;因為彩虹總是在薄雲中,而不是厚雲中;在厚雲降下大雨之後,剩下薄薄的一層雲,彩虹就會出現在其中;並非總是如此,但非常頻繁,當太陽和雲彩處於適當位置時:這常常如此安排,是為了提醒人們這個盟約,並消除或防止他們對世界被洪水淹沒的恐懼;因為當他們看到彩虹時,這是一個確定的信號,表明雨正在消退,因為雲彩變薄了,否則彩虹就不會出現:這是一個最榮耀、最美麗的景象,具有如此多樣的色彩,並以如此的姿態和形式。有些人認為,它既提醒人們舊世界被水毀滅,通過其水色,也提醒人們現今世界將被火毀滅,通過其火色。另一些人則認為,三種主要顏色代表律法之前、律法之下和福音之下的三個時代:更確切地說,它們可能象徵著神各種各樣的護理,這些護理都為他子民的益處而共同作用;然而,每當看到這道虹時,它都會提醒人們與所有受造物所立的保守之約,以及它的堅固、穩定和持久;有些人將其視為恩典之約的象徵(參賽54:9-10),這約是神所立的,就像這道虹一樣;它是基督,公義的太陽,盟約的總和與實質的回響;它包含著各種恩典的祝福和應許;它表達了憐憫與平安,並保障免受永恆的毀滅:或者更確切地說,它可能被認為是基督本身的象徵,約翰看見他身披雲彩,頭戴彩虹(啟10:1),這是一個奇妙的事物,正如基督在他的位格、職分和恩典上是奇妙的;正如它具有各種美麗的色彩,它可能代表基督,他充滿恩典和真理,比世人更美;它也可以被視為藉著他而來的平安與和好的象徵,神看著他,並記念他與他和他在他裡面所揀選的人所立的恩典之約;他就是神寶座周圍的彩虹,也是通往寶座的途徑(啟4:3)。猶太人有句諺語:

「直到你們看見彩虹以其光輝的色彩出現,不要尋求彌賽亞的腳步,或他的降臨F23。」

【第15節】

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
參閱(創9:11-12)。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了;這重複是為了消除因天空中雲層聚集而自然產生的恐懼;但正如神會記念他的約,他永不會忘記;並且他總是記念,所以當人們看見雲中的虹時,就可以確信,無論天上有多少水,它們絕不會被允許以足以毀滅所有受造物的數量降下,就像過去那樣。

【第16節】

虹必在雲彩中出現,
並非每次有雲彩時都會出現,而是在某些特定時刻,當雲彩和太陽處於適當位置以形成彩虹,並且神聖智慧認為應該出現時;那時它就會出現並持續一段時間,隨著雲彩越來越薄,它就會消失:我一看見,就記念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並非遺忘或記念,嚴格來說,屬於神,但這是以人的方式說的;人們藉著這個記號,每當看見雲中的虹時,就可以確信神並沒有忘記他與所有受造物所立的約,這約將持續到世界末了。

【第17節】

神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的立約的記號。」
這重複是為了加強確認和確定性,因為人們的恐懼會非常高漲,尤其是在洪水記憶猶新之時;我已立定在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的之間:參閱(創9:9-11)。極有可能,彩虹作為神與挪亞和受造物之間盟約的記號,催生了中國人關於他們第一位皇帝伏羲的傳說,伏羲似乎與挪亞是同一人,他們稱他為天子,並說他沒有父親;傳說他的母親在陝西省藍田縣附近的一個湖邊行走時,踩到一個印在沙子上的巨大腳印,從那裡,被彩虹環繞,懷孕並生下了伏羲F24。

【第18節】

出方舟挪亞的兒子是閃、含、雅弗。
這些人是在洪水之前出生的,與挪亞一同進入方舟,也一同出來;參閱(創5:32;6:10)。含是迦南的父親;這段話是為了接下來關於含對挪亞的行為以及挪亞對迦南的咒詛的記載而提出的,如果沒有這段說明,就不會那麼容易理解:父親和兒子,他們在血緣上相關,在品行和行為上也非常相似。含的長子古實沒有被提及,而是提到了他最小的兒子迦南,因為他被咒詛了,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他還指出,這段話是為了表明迦南人是被咒詛的,而這個迦南就是他們的父親;他就是桑科尼亞索F25所稱的克納(Cna),並說他是第一個被稱為腓尼基人的人。

【第19節】

這是挪亞的三個兒子;
也是他唯一的兒子;如果他還有其他兒子,他們也沒有留下後代,因為接下來說,全地都因他們而遍滿了居民,只因他們和他們的後代。貝羅蘇斯F26確實說,挪亞在洪水之後又生了更多的兒子,還有巨人;他的評論家安尼烏斯談到他們有十七個,其中有圖伊斯康(Tuiscon),他是日耳曼人的祖先;《猶太家譜》F1的作者將挪亞的第四個兒子稱為約尼科(Joniko),他在世上教授天文學,並教導寧錄戰爭藝術;但這些都是虛構的故事,與聖經相悖,聖經只提到挪亞的三個兒子,沒有更多,並說全地在洪水之後因他們而重新充滿居民:因此,在異教作家中,我們讀到土星和他的三個孩子,許多情況表明他與挪亞是同一人,正如波夏特F2詳細證明的那樣。

【第20節】

挪亞作起農夫來,
或者「一個屬地的人」F3,不是地主,如拉比雅爾基所說,儘管他確實是,而是一個耕地的人,就像他在洪水之前一樣,現在又開始了;他回到了他舊有的工作,而且他可能有所改進,因為猶太人F4說他發明了農具;也許是犁的使用,這使得耕地更加容易;他精通農藝,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他指出這是一種大智慧;儘管他是一位偉大的人物,但他仍然從事這方面的工作:他栽了一個葡萄園;不是葡萄藤,而是一個葡萄園;之前有零散的葡萄藤,這裡一棵那裡一棵,但他將許多葡萄藤種在一起,並按順序排列,正如猶太作家F5所說;他們中的一些人F6甚至認為他找到了一棵洪水從伊甸園帶出來的葡萄藤,並將其種植;但這純屬虛構:這個葡萄園在哪裡無法確定;亞美尼亞人有一個傳統,挪亞在離開方舟後,去了距離亞拉臘山約十二里格的埃里溫定居,那是一個遍布葡萄園的城市;他們說他就是在那裡種植了葡萄園,在一個至今仍生產優質葡萄酒的地方,而且他們的葡萄藤與他種植的是同一品種F7;這與斯特拉波F8關於亞美尼亞山丘和平原的說法相矛盾,他說那裡葡萄藤不易生長。

【第21節】

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
要麼是不熟悉酒的烈度,許多人如此認為;要麼是習慣了較淡的飲品,如水;要麼是因年老體弱;無論如何,他被酒所困,這被記錄下來,不是為了羞辱他,而是為了警惕人們避免放縱的惡行,同時也鼓勵悔改的罪人期待赦免:這表明即使是最好的人也無法免於犯罪,也無法免於跌倒;而且儘管挪亞是個完全人,但並非沒有罪;而且既然他是個義人,他也不是因行為之義,而是因信稱義。

就在帳棚裡赤著身子。
他醉酒後躺下,要麼是疏忽了他東方人穿的長而寬鬆的衣服(不穿褲子),沒有注意將它們裹好;要麼是在睡夢中,由於天氣炎熱,或酒的熱力,或兩者兼有,將衣服踢開了。

【第22節】

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
如果他是因驚訝而不經意間看見,那就不會被認為是罪行;但他進入了他父親的帳棚,那裡是他不該進入的地方;他帶著愉悅和享受的心情看著他父親的赤身:含被許多作家描繪成一個非常邪惡、不知羞恥、放蕩的人:貝羅蘇斯F9將他描繪成一個巫師,與瑣羅亞斯德(Zoroast or Zoroastres)是同一人,並稱他為人類的公眾敗壞者;他說他教導人們像洪水之前一樣生活,與母親、姐妹、女兒、男性和野獸以及各種生物發生關係;而且他自己也確實這樣做了,因此被他的父親雅努斯(Janus),即挪亞,趕了出去,並得了「含」(Chem)這個名號,意為臭名昭著和不知羞恥的人:

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
他看見後,心滿意足地走出帳棚(參哈2:15),並以一種輕浮、戲謔和嘲諷的方式講述了他所看見的:拉比雅爾基引述一些猶太拉比F11的話說,是迦南先看見並告訴了他父親;另一些人F12說,是他或含與他父親犯了不自然的罪行;還有一些人F13說,他閹割了他父親;因此,有人認為關於宙斯閹割他父親土星,以及克羅諾斯閹割他父親烏拉諾斯的故事由此而來:貝羅蘇斯F14說,含抓住他父親的生殖器,喃喃念了一些咒語,用魔法使他父親失去生育能力:還有些人F15認為他與他父親的妻子亂倫;但這些說法都沒有根據:挪亞的小兒子除了看他之外還對他做了什麼,我們不得而知,但這件事導致迦南受咒詛;人們會認為這不僅僅是單純的看見,而且經文明確說有事情發生,但沒有說明是什麼(創9:24)。

【腳註】
F11 In Bereshit Rabba, apud Ainsworth in loc. 《創世記拉比註釋》中,艾因斯沃思在此處引用。
F12 Pythagoras, apud Ovid. Metamorph. l. 15. Fab. 2. Porphyr. de abstinentia, l. 4. sect. 2. 畢達哥拉斯,見奧維德《變形記》第15卷第2寓言。波菲利《論禁食》第4卷第2節。
F13 ( wmd wvpnb rvb Kaw ) "carnem cum anima, "seu" vita ejus, sanguine ejus", Cartwright. 「肉帶著它的靈魂,或生命,它的血」,卡特賴特。
F14 Maimon. Hilchot Melachim, c. 9. sect. 1. 邁蒙尼德《君王律法》第9章第1節。
F15 ( kai gar ) , Sept. "enim", V. L. 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因為」,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因為」。
F16 ( yttn ) "dedi", Montanus; so Ainsworth; "posui", Pisator, Drusius, Buxtorf. 蒙塔努斯譯為「我已賜下」;艾因斯沃思亦同;皮薩托、德魯修斯、布克斯托夫譯為「我已安置」。
F17 De Arte Poetica, ver. 18. 《詩藝》第18節。
F18 Nuntia Junonis varios induta colores Concipit Iris aquas--------- Ovid. Metamorph. l. 1. Fab. 7. 「朱諾的使者,身披各色,虹吸水氣。」——奧維德《變形記》第1卷第7寓言。
F19 ( twa ) "signum, tam nudum, quam prodigiosum", Buxtorf. 布克斯托夫:「記號,既是單純的,也是奇蹟的。」
F20 Plato in Theaeeteto, Plutarch. de Placit, Philosoph. 3, 4. Apollodor. Bibliothec. l. 1. p. 5. 柏拉圖《泰阿泰德篇》,普魯塔克《哲學家意見》第3、4章。阿波羅多洛斯《圖書館》第1卷第5頁。
F21 ( Nne ynneb ) "cum obnubilavero nubem", Pagninus, Montanus, Vatablus, Schmidt. 巴吉努斯、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施密特譯為「當我使雲彩密布」。
F23 Tikkune Zohar, correct. 18. fol. 32. 2. correct. 37. fol. 81. 1. 《光輝之書修訂本》第18修訂,第32頁第2欄;第37修訂,第81頁第1欄。
F24 Martin. Sinic. Hist. p. 11. 馬丁《中國歷史》第11頁。
F25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 l. 1. p. 39. 見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1卷第39頁。
F26 Antiqu. l. 2. fol. 13. 2. 《古代史》第2卷,第13頁第2欄。
F1 Fol. 135. 1. 第135頁第1欄。
F2 Phaleg. l. 1. c. 1. 《法勒格》第1卷第1章。
F3 ( hmdah vya ) "vir terrie", Montanus. 蒙塔努斯譯為「屬地之人」。
F4 Zohar, apud Hottinger, Smegma Oriental. p. 253. 《光輝之書》,見霍廷格《東方潔淨劑》第253頁。
F5 Ben Melech in loc. so Abarbinel & Bechai, apud Muis, in loc. 本·梅萊克在此處;亞巴比內爾和貝海,見穆伊斯在此處。
F6 Targum Jon. in loc. Pirke Eliezer, c. 23. 約拿單他爾根在此處。《以利以謝篇》第23章。
F7 See Tournefort's Voyage to the Levant, vol. 3. p. 178. Universal History, vol. 1. p. 261. 參閱圖爾內福爾《黎凡特之旅》第3卷第178頁。《世界通史》第1卷第261頁。
F8 Geograph. l. 11. p. 363. 《地理學》第11卷第363頁。
F9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 l. 1. p. 39. 見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1卷第39頁。
F11 In Bereshit Rabba, apud Ainsworth in loc. 《創世記拉比註釋》中,艾因斯沃思在此處引用。
F12 T. Bab. Sanhedrin, fol. 70.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70頁第1欄。
F13 Pirke Eliezer, c. 23. 《以利以謝篇》第23章。
F14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 l. 9. c. 17. p. 430. 見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9卷第17章第430頁。
F15 Jarchi in loc. 拉比雅爾基在此處。
【第23節】

**含和雅弗拿了一件衣服** 他們是含所告知他所見之事的那兩個兄弟,他們無疑責備了他不當的行為,然後拿了一件衣服,很可能是他們自己的大件衣服,非常適合這個目的;

**搭在兩人肩上** 一部分搭在其中一人的右肩上,另一部分搭在另一人的左肩上:

**倒退著進去,遮蓋了他們父親的赤身** 當他們進入帳篷,來到父親躺臥的地方時,他們倒退著走,將肩上的衣服扔到他身上,如此遮蓋了他:

**他們臉向後,沒有看見他們父親的赤身** 他們故意避開,因此倒退著走,臉背對著父親;這顯示了他們的謙遜、孝順和職責,他們不僅用行動,無疑也用言語責備了含。

【第24節】

**挪亞醒了酒** 從他因酒而來的睡夢中醒來;當酒力消退,他不僅醒來,而且恢復了清醒,變得清醒;

**就知道他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 有些人認為是藉著啟示,本革森認為是藉著預言,或者是由於他兩個兒子的敘述,當他發現自己被別人的衣服遮蓋時,他可能會詢問這是怎麼回事,然後他們告訴了他整個事情:有些人,如亞本以斯拉、本革森和亞本達拿,認為這不是挪亞的小兒子含,有些人也認為含不是最小的,因為他總是排在中間,而是含的第四個也是最小的兒子迦南;挪亞確實可能稱他為「他的小兒子」,或「他的兒子,那個小的」F16;因為孫子被稱為祖父的兒子是很常見的;見(創世記29:5)。挪亞可能被告知他的小兒子,或者更確切地說,他的孫子迦南,是如何進入他的帳篷,看到他那樣的姿勢,然後非常高興地告訴了他的父親含,含也以此為笑柄;這似乎更為合理,因為迦南隨後立即被挪亞咒詛,如在下一節經文中所述;(參吉爾對創世記9:22的注釋)這件事必定發生在挪亞出方舟許多年之後,因為那時他的兒子們還沒有孩子;而此時含已經有四個兒子,迦南是他們中最小的;他已經長大到足以參與這件事,以不當的方式對待他的祖父,以至於給他帶來咒詛:雅爾奇將「小」解釋為可憎和可鄙,認為這不是指年齡,而是指品格,而含和迦南的品格都很差:(參吉爾對創世記9:22的注釋)。

【第25節】

**他就說** 並非在醉酒狀態下,如一些褻瀆者所暗示的,因為他已經從酒中醒來;也不是在盛怒之下,而是受靈感感動,在預言之靈下:

**迦南當受咒詛** 或者,「哦,受咒詛的迦南」,或者更確切地說,「迦南是」,或「將要受咒詛」F17;因為這些話要麼是宣告他的現狀,要麼是預言他將來的命運。迦南受咒詛而非含,這似乎很奇怪,因為從上下文來看,含似乎是唯一的冒犯者;因此,如艾恩斯沃斯所觀察到的,七十士譯本的一個抄本讀作「含」,阿拉伯作家讀作「迦南的父親」;撒迪亞·高恩也如此補充,如亞本以斯拉所記載;其他人也做了同樣的補充F18:但由於兩者都有罪,如前幾節經文所觀察到的,而且迦南特別是首先犯錯的;似乎最明智和公正的是明確點名他,因為這樣含並沒有被排除在他所參與的罪行懲罰之外,他是在他的兒子,他最小的兒子身上受罰,這個兒子或許是他的寵兒和最愛,這對他來說必定是非常痛苦的;而且由於只有迦南,而不是含的其他任何兒子有罪,所以點名咒詛的是他,而不是含,以免人們認為咒詛會降臨在含和他的所有後裔身上;而咒詛降臨在他身上,並且非常公正地延續到迦南的後裔身上;之所以提到他,更是因為他是被咒詛的迦南人的祖先,上帝憎惡他們,並因他們的邪惡,即將把他們從他們的土地上趕出去,將其賜給祂的子民作為產業;為了這個目的,以色列人當時正在進行遠征,摩西寫下這段記載時,這必定會激勵他們;因為藉著這個預言,他們會看到他們是一個受咒詛的民族,他們將成為他們的僕人:

**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指閃和雅弗的後裔,他們與迦南和他的後裔有兄弟關係;迦南和他的後裔將成為他們最卑賤的奴僕,正如這句話所暗示的:這個特徵與迦南的名字相符,迦南可能源自**כנע**(kana),意為「壓制」、「謙卑」和「使卑賤」。

【第26節】

**他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 閃在雅弗之前受祝福,因為他是在建議和執行之前歸於他們的事件中居首位和主要人物,如雅爾奇在(創世記9:23)的注釋中所暗示的;雖然這些話是以稱頌上帝的形式出現,上帝是萬善的源頭,藉著祂的恩典,閃受到影響並得以行善,為此主的聖名應當受讚美和稱頌;然而,這也包含了對閃的祝福,而且是他可能享有的最大祝福;因為有什麼比一個人擁有上帝作他的神更大的祝福呢?這包括一切,所有屬世和屬靈的祝福;見(詩篇144:15)。有些人將「閃的神」解釋為基督,祂按著人性是閃的後裔;按著神性是閃的神,是萬有之上的神,永遠受稱頌(羅馬書9:4-9:5)。

**迦南必作他的奴僕** 迦南的後裔將成為閃後裔的奴僕:這在約書亞時代得到了應驗,當時源自閃的以色列人征服了迦南地,殺死了他們三十個王,佔領了他們的城市並擁有它們,並使基遍人(迦南的一個邦國)成為他們的劈柴挑水之人,或最卑賤的奴僕。

【第27節】

**願神使雅弗擴張** 或賜給他在地上廣闊的領土和廣大的統治權,正如他的後裔所擁有的;因為,正如波查特F18所觀察到的,所有歐洲、小亞細亞、米底亞、伊比利亞、阿爾巴尼亞、亞美尼亞的一部分,以及北方所有那些廣闊的國家,以前是西古提人,現在是韃靼人居住的地方,都屬於他們;更不用說新世界(美洲),西古提人可能通過阿尼安海峽進入;

**又住在閃的帳棚裡** 居住在屬於閃後裔的國家:這在米底亞人(雅弗的後裔)與巴比倫人一起佔領並推翻亞述帝國時得到了證實,因為亞述是閃的後裔;在希臘人和羅馬人(雅弗的後裔)在亞洲進行征服時也得到了證實,那裡是閃後裔的帳棚;根據(民數記24:24)的預言,從基提(希臘或義大利,或兩者)海岸來的船隻將苦待亞述和希伯,即亞述人和希伯來人,或那些在幼發拉底河以外的人,他們都屬於閃;特別是當羅馬人(雅弗的後裔)佔領猶大時,這預言得到了應驗,猶大長期以來一直是閃的子孫猶太人的居所;而今天,土耳其人F19(他們也是雅弗的子孫)確實居住在閃的帳棚裡,或者說居住在猶大:他爾根將此理解為一種神秘的意義。安革羅斯如此說:

**迦南必作他的奴僕** 迦南的後裔將成為雅弗後裔的奴僕;當推羅(由西頓人建造)和西頓(得名於迦南的長子)落入亞歷山大(希臘人,源自雅弗)手中時,以及當迦太基(腓尼基人的殖民地,迦南的後裔)被羅馬人(雅弗的後裔)攻佔並摧毀時,這就應驗了,這使得迦南的子孫漢尼拔說:「**agnoscere se fortunam Carthaginis**」F23,他承認迦太基的命運;有些人認為他指的是這個預言。

【第28節】

**洪水以後,挪亞又活了三百五十年** 這樣,他不僅看到了舊世界及其邪惡和毀滅,而且再次看到了邪惡的增長,巴別塔的建造,語言的混亂,他後裔的分散,以及寧錄時代和其他時代的戰爭:然而,他在新世界洪水之後活了這麼久,對人類來說是一種祝福,可以通過傳統將舊世界的事情傳給後代;並詳細講述舊世界的毀滅,並教導他們宗教的教義和職責。由此可見,他活到亞伯拉罕出生前三十二年。猶太人由此推斷,他活到亞伯拉罕五十八歲。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沒有像通常那樣在列祖的年齡記載中加上「又生兒養女」;由此可以推斷,他沒有比前面提到的三個孩子更多的孩子,這也從聖經其他地方的沉默,以及他自己和妻子的年邁,特別是從(創世記9:19)所說的話中得到證實。

【第29節】

**挪亞共活了九百五十歲,就死了** 他比亞當多活了二十年,比瑪土撒拉少活了十九年,他的年齡可謂高壽;但所有列祖所說的,也同樣說到他,**他就死了**:阿拉伯作家F23說,當他臨終時,他遺囑吩咐他的兒子閃,將亞當的身體安放在地中央,並任命比勒的兒子麥基洗德為他的墓地執事;其中一位對他去世的時間非常詳細;他們說F24他於伊亞月(Iyar)的第二天,(星期)四,凌晨兩點去世。

【腳註】
F9 Antiqu. l. 3. fol. 25. 1. 《古代史》第三卷,第25頁第1欄。
F11 In Bereshit Rabba, sect. 36. fol. 32. 1. 《創世記拉比注釋》第36章,第32頁第1欄。
F12 Some in Jarchi. 雅爾奇的一些注釋。
F13 Pirke Eliezer, c. 23. Some Rabbins in Ben Gersom & Jarchi in loc. 《以利以謝篇》第23章。本革森和雅爾奇在該處的一些拉比注釋。
F14 Antiqu. l. 3. fol. 25. 1. 《古代史》第三卷,第25頁第1欄。
F15 Vander Hart, apud Bayle Dict. vol. 10. Art. "Ham", p. 588. 范德哈特,引自貝爾《詞典》第10卷,「含」條目,第588頁。
F16 ( Njqh wnb ) "filius suus parvus", Montanus; "filius ejus parvus", Cartwright. **בְּנוֹ הַקָּטֹן**(beno hakaton,他的小兒子),蒙塔努斯譯為「他的小兒子」;卡特賴特譯為「他的小兒子」。
F17 ( Nenk rwra ) "maledictus erit Cenahan", Junius & Tremellius. **אָרוּר כְּנַעַן**(arur Kena'an,迦南受咒詛),朱尼烏斯和特雷梅利烏斯譯為「迦南將受咒詛」。
F18 So some in Vatablus. 瓦塔布盧斯的一些注釋。
F18 Phaleg. l. 3. c. 1. col. 149. 波查特《法勒格》第三卷第一章,第149欄。
F19 This was written about 1750. Ed. 這是在約1750年寫的。編者註。
F20 ( tpy ) "alliciet",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persuadebit", Cocceius; so Ainsworth. **יֶפֶת**(yephet,雅弗)朱尼烏斯和特雷梅利烏斯譯為「引誘」;皮斯卡托譯為「引誘」;科克修斯譯為「說服」;艾恩斯沃斯也如此。
F21 T. Hieros. Megillah, fol. 71. 2. T. Bab. Megillah, fol. 9. 2. Bereshit Rabba, sect. 36. fol. 32. 1. 《耶路撒冷他勒目》米吉拉篇,第71頁第2欄。《巴比倫他勒目》米吉拉篇,第9頁第2欄。《創世記拉比注釋》第36章,第32頁第1欄。
F23 Liv. Hist. l. 27. c. 51. 李維《歷史》第27卷第51章。
F23 Elmacinus, p. 12. Patricides, p. 11. apud Hottinger. Smegma, p. 254. 埃爾馬西努斯,第12頁。帕特里西德斯,第11頁。引自霍廷格《潔淨劑》第254頁。
F24 Patricides, ib. p. 256. 帕特里西德斯,同上,第2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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