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創世記

第六章

【創世記 第6章】

本章記載了古老世界的邪惡,無論是世俗之人還是自稱敬虔之人,其罪惡都為神所察覺並厭惡,因此神決定毀滅世界(創6:1-7)。唯獨挪亞一人蒙神恩寵,他的品格也得以記載(創6:8-10)。神向他指出地上普遍的敗壞(創6:11-13),並指示他建造方舟,為自己和家人預備,因為神已定意用洪水毀滅地上的一切受造物(創6:14-17)。然而,神應許要保全挪亞和他的妻子,以及他的三個兒子和他們的妻子,還有每種活物各兩隻。為此,挪亞必須將食物帶入方舟,供自己、家人和所有動物食用(創6:18-21)。本章最後記載挪亞照神所吩咐的去行(創6:22)。

【第1節】

當人在地上開始增多,並且生養女兒的時候,
這裡所說的「人」可以是泛指全人類,但更可能是指該隱的後裔。他們是純粹的屬血氣之人,生來如此,在世上成長,卻缺乏神的恩典,也缺乏對神的認識和敬畏。由於他們實行多妻制(拉麥是其中一個例子,這種習俗可能在他們中間盛行),因此他們的人數比塞特的後裔增長得更快。而「女兒生養給他們」,不僅是女兒,也有兒子,但可能女兒比兒子多,或者這裡特別提到女兒,是為了強調她們的美貌或放蕩,或兩者兼有。主要提及這一點是為了接下來的敘述。

【第2節】

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
「美貌」或作「好」F11,不是指道德上的好,而是指自然上的好,即容貌姣好,外表美麗。他們只看重並只顧及她們的外在美,並對她們產生了情慾。這些「神的兒子們」並非天使,無論是善天使還是惡天使,許多人曾如此認為,因為天使是無形體的靈,不會受肉體情慾影響,也不能嫁娶或生育。也不是指審判官、官長或顯赫人物的兒子,或他們本身,正如安革羅斯和約拿單的他爾根,以及拉比雅爾奇和亞本以斯拉所解釋的。因為他們看上並娶這些女子為妻,即使她們是社會底層的女子,這本身並非罪行。即使他們在看她們、對她們產生情慾、與她們行淫,甚至與不敬虔之人結婚方面有罪,這也只會是局部性的敗壞,而非如後文所說的普遍性敗壞,儘管這樣的例子確實會對平民產生巨大影響。

更合理的解釋是,這裡指的是塞特的後裔。從以諾時代開始,他們被稱為「耶和華的名」(創4:25),並被冠以「神的兒子們」的稱號,以區別於「人的兒女」。他們聲稱擁有神兒女的特權,自稱是從神而生,領受了神的恩典,並假裝按照神所啟示的旨意敬拜祂,敬畏、事奉並榮耀祂。根據阿拉伯作家的記載F12,亞當死後,塞特的家族立即與該隱的家族分離。塞特帶著他的兒子和他們的妻子到一座高山(黑門山),亞當就葬在山頂。該隱和他的所有兒子則住在山下的山谷中,亞伯在那裡被殺。山上的塞特後裔因聖潔和純潔而聞名,他們與天使如此接近,以至於能聽到天使的聲音,並與他們一同唱詩讚美。他們、他們的妻子和孩子都被統稱為「神的兒子們」。當時,塞特和後來的列祖都嚴厲告誡他們,絕不可下山與該隱的後裔結合。然而,在雅列時代,似乎有些人下山了(參創5:20),之後又有更多人下山,到了這個時候,這種情況已變得普遍。他們被該隱和其後裔的女子的美貌所吸引,於是就做了以下的事:「隨意挑選,娶來為妻」。這並非強行奪取,如亞本以斯拉和本革森所解釋的,因為該隱的後裔人數更多,勢力也更大,難以想像塞特後裔會嘗試強奪,而該隱後裔會容忍。相反,他們是與該隱後裔通婚,而該隱後裔可能並不反對。他們隨心所欲地娶妻,只求肉體上的愉悅,不顧她們的道德和社會品格,也不徵求父母的意見和同意,更不諮詢神的旨意。或者說,他們隨意挑選女子,與她們行淫,而該隱的後裔則沉迷於此。因為他們將時間花在歌舞和不潔之事上,因此塞特的後裔或「神的兒子們」被引誘下山,與他們結合,並與他們行淫,正如阿拉伯作家F13所記載的。

【第3節】

耶和華說:「我的靈必不永遠與人相爭,因為他也是血氣;然而他的日子還有一百二十年。」
「耶和華說」:不是對挪亞說的(如創6:13),因為那時挪亞尚未被提及,也沒有任何話語是直接對他說的。更可能是對自己說,或在自己心中如此斷定和決定:「我的靈必不永遠與人相爭」。這句話的意思,要麼是指人的靈魂,被稱為神的靈(伯27:3),因為是神所創造,是祂吹入人體內的,因此祂被稱為「眾靈之父」;這靈在人裡面,正如亞本以斯拉的一些追隨者所觀察到的,如同刀劍在刀鞘中。因此,其含義是,它不會永遠留在那裡,而是會被拔出、抽出;人不會永遠活著,因為他已敗壞,沉溺於肉體的情慾。

或者,如拉比雅爾奇所認為的,這裡指的是神自己,其含義是:「我的靈必不永遠在我自己裡面爭辯」;或者說,我不會永遠在我自己裡面為人爭辯,究竟是毀滅他,還是憐憫他?我已決定懲罰他,因為他完全是屬肉體的。

更合理的解釋是,這應理解為神的聖靈,正如約拿單的他爾根所解釋的,這與彼得前書3:18-20相符。應如此解釋:神的靈曾與這些人爭辯、說理,如同人在法庭上所做的那樣(這個詞有此含義),在他們自己的良心法庭上,藉著某種護理,或藉著某位傳道人,特別是藉著義的傳道者挪亞,但都徒勞無功,毫無效果。因此,祂決定不再以這種方式行事,而是要宣判並執行對他們的定罪。

「因為他也是血氣」:不僅是屬肉體和敗壞的,而且是嚴重敗壞的,完全沉溺於感官情慾和肉體享樂之中,以至於無法被約束或被改造。甚至塞特的後裔,那些自稱敬虔的人,也與世俗之人及該隱的後裔一樣。

「然而他的日子還有一百二十年」:這並非指人類壽命的期限,從洪水前人類的長壽縮減到這個數字。而是指神在執行對他們的報應之前,給予他們悔改的期限。這就是使徒在上述經文中所說的「神的恆久忍耐,在挪亞的日子,方舟預備的時候,曾長久等待」。因此,安革羅斯和約拿單的兩個他爾根都將其解釋為給予他們一百二十年悔改的期限。現在,從雅弗出生到洪水來臨只有一百年,有些人認為這個期限因他們的不悔改而縮短了二十年。但更可能是拉比雅爾奇所觀察到的,這個永恆預旨是在雅弗出生前二十年就已頒布,只是在這裡以「倒敘法」(hysteron proteron)這種聖經中常見的修辭手法來敘述。

【第4節】

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即在神的兒子們普遍娶人的女子為妻之前,或在墮落和背道變得如此普遍之前。甚至在雅列時代,正如阿拉伯作家F14所理解的,他們說這些偉人是塞特的後裔在雅列時代下山與該隱的女子交合所生(參創5:20)。「**נְפִילִים**」(Nephilim,偉人)這個詞源於一個意為「跌倒」的詞;他們之所以被稱為偉人,可能是因為他們使人因懼怕而跌倒,或因他們的身高和力量使人在他們面前跌倒;或者更可能是因為他們以極大的暴力衝擊、壓迫人,以殘酷和暴虐的方式對待人;或者,如有些人認為的,因為他們從真信仰中墮落並背道,這比將他們理解為墮落的天使要好得多。約拿單的他爾根明確提到了墮落天使的名字,稱他們為「沙哈扎伊」(Schanchazai)和「烏茲爾」(Uziel),他們從天上墜落,在那些日子裡就在地上。

「後來」:這表明前一句話指的是更早期的偉人,「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交合」:進入她們的房屋和臥室,與她們同寢。「他們生了孩子」:或者說生了偉人,可以從前一句補充。因為其含義是,在這次普遍的墮落之前有偉人,而在這次該隱後裔和塞特後裔混雜的時候也有偉人;這些偉人是神的兒子們(即塞特的後裔)與人的女子(即該隱的後裔)混雜所生的後代。這不應理解為洪水之後,如亞本以斯拉、本米勒所解釋的。他們在接下來的詞語中被描述為:「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他們因身高和力量、權勢和統治、暴虐和壓迫而聞名。「上古」:像那些更早期的偉人一樣;或者說,在後來的時代被提及,如同古時一樣。「有名的人」或「有名字的人」F15:他們的名字經常被提及,既因他們的身材,也因他們的邪惡;他們因其功績,甚至邪惡的功績而廣受談論和讚揚。他們是著名的人物,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臭名昭著的人物;因為有些人之所以在世上留名,不是因為他們的良善,而是因為他們的偉大,有時是因為他們極大的邪惡;接下來的內容也支持這種解釋。許多異教作家的證詞證實了這些早期時代存在偉人;例如,阿波羅多羅斯F16記載,與薩圖恩作戰的泰坦巨神,是烏拉諾斯所生,他們不僅身體龐大,而且力量無敵。貝羅蘇斯F17也提到黎巴嫩附近有一座城市,名叫以諾,是偉人之城,那裡的人身體巨大,力量強大,發明了武器和音樂,食人肉,且極度放蕩。

【第5節】

耶和華看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
「耶和華看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這罪惡遍及全地,凡有人居住的地方,無論是該隱的後裔還是塞特的後裔,都已混雜在一起,成為一個民族。這指的是實際的過犯,人的邪惡行為,而且是更為嚴重的罪行,這些罪行「增多」F18,這個詞也有此含義;它們無論在性質上還是數量上都很大;它們頻繁發生,而且無處不在;墮落已變得普遍;在洪水來臨之前,一股邪惡的洪流已蔓延並覆蓋了整個大地,這也是洪水的原因。神看見這一切,不僅是藉著祂的無所不知,祂藉此看見萬事,而且祂在祂的護理中特別留意到這一切,並對此感到不悅,在祂心中決定要表達祂的憤怒,讓人看見祂察覺到這一切,不贊同這一切,並將為此懲罰他們。

「並且人心中一切的思想,盡都是惡」:人的心是邪惡的,極其邪惡,甚至是邪惡本身,是罪惡的泉源,從中流出大量的邪惡,藉此可以在某種程度上了解其中有什麼,以及它是多麼邪惡;但只有看見它的神,才能完全知道它的一切邪惡和其中的惡。人「心中」的「思想」是邪惡的;邪惡的思想在心中形成,並從中發出;它們是虛妄、愚蠢和有罪的,在神眼中是可憎的,祂從遠處就看見、知道並理解它們。人「心中」的「一切的思想」都是邪惡的,它們的形成也是如此;它們在形成時就是邪惡的,是思想的基礎,是思想的最初動機,是的,「每一個」這樣的思想都是邪惡的,而且「盡都」是如此;其中沒有一個是好的,他們心中沒有一件好事,沒有一個好的思想,也沒有一個好的意念;而且「 continually 」(持續不斷地)從他們出生起,從他們幼年起,貫穿他們的一生,他們生命中的每一天,日夜不停,沒有間斷。這指的是人性的原罪,並表明它是普遍的;因為這不僅適用於古老世界的人,也適用於全人類;洪水之後的人與洪水之前的人一樣,所有的人都普遍如此,沒有任何例外(創8:21;詩14:1-3;羅3:9-11)。由此可見重生的必要性,並證明新造的人並非敗壞本性舊原則的改良,因為人裡面沒有一件好事不是神所賜予的;也證明人無力行善,甚至無法產生一個好的思想,或做一件好的行為;因此,未重生之人的行為並非真正的好行為,因為它們無法源於正確的原則,也無法導向正確的目的。

【第6節】

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因為人的邪惡,他心中的邪惡,以及他生活和行為的邪惡,已普遍蔓延,達到無法容忍的程度;因此,神彷彿希望自己從未造過他,因為他變得如此敗壞。然而,嚴格來說,後悔並不會臨到神,因為祂從不改變心意或改變祂的永恆預旨,儘管祂有時會改變祂護理的進程和安排。這是一種擬人化的說法,是按照人的方式來說的,因為神決定做,也確實做了類似於人後悔某事時所做的事情:就像一個陶匠,當他做了一個不滿意的器皿,後悔做了它,他就會把它拿起來打碎;同樣,神因為人的邪惡,為了表達祂對罪惡的厭惡和不悅,後悔造了人;也就是說,祂在自己心中決定毀滅他,正如下一節所解釋的。

「心中憂傷」:這也應以同樣的擬人化手法來理解,因為祂的心中不可能有不安,也不可能改變心意;因為神是單純的本體,非複合的,不受任何激情和情感的影響。這樣說是要表明祂對罪惡的極大憎恨和厭惡。

【第7節】

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後悔造了他們。」
「耶和華說」:不是對天使說,也不是對挪亞說,而是在祂自己裡面說,因為祂觀察到人的罪惡已達到何等高度,並在地上蔓延開來。

「我要將所造的人……都從地上除滅」:儘管他是我的受造物,是我手所造的,我用塵土造了他,並使他成為地上的主宰;但我現在決定表達我對他邪惡的憎惡,並為了我公義的榮耀,將他從地上除滅;就像一個陶匠,當他造了一個不喜歡的器皿,就把它打碎一樣。或者說,「我要將人從地上抹去」F19;就像抹去塵土一樣;人是用地上的塵土造的,他就是塵土,甚至是罪惡的塵土和灰燼;神決定降下洪水在地上,將人從地上沖刷掉,就像地上的塵土被洪水沖走一樣(參王下21:13)。或者說,「我要塗抹人」F20,這是大多數譯本的翻譯;也就是說,從生命冊上塗抹,他將不再活在地上;從創造之冊,或受造物之冊上塗抹,他將不再存在,或不再被看見,就像書中被塗抹掉的東西一樣。

「和走獸」:或「從人到走獸」F21;甚至地上的一切活物,從人到走獸,一個不漏,而且是為了彼此的緣故,走獸是為了人的緣故;這些受造物是為人的使用和益處而造的,但人犯罪得罪神,濫用祂的恩典,因此它們也要被取走和毀滅,是為了人的緣故,作為對他罪惡的懲罰。

「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不是指大海中廣闊的爬行動物,因為魚類在洪水中並未死亡,而是指地上的爬行動物(創6:20)。

「因為我後悔造了他們」:指人,無論男女,祂所創造的;亞當和夏娃,以及他們的後裔,特別是當時地上的居民。雖然這主要指人,但也不應僅限於人,而是包括前面提到的所有為人所用的受造物;由於它們的目的未能達成,神後悔造了它們,也後悔造了人。有些人認為,這裡和前一節歸於神的後悔,不應理解為神本身,而是指祂的靈在義人,特別是挪亞身上,產生了憂傷、悲痛和後悔,他寧願人從未存在,也不願他們如此邪惡;但這種解釋在經文中似乎沒有任何根據。

【第8節】

唯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唯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這個人和他的家人是普遍背道中唯一的例外;神在最壞的時代總會為自己保留一些人;有一個餘民,是照著恩典的揀選;那時只有一小部分人,而這歸因於神的恩典和祂基於恩典的揀選,而非受造物的功德。挪亞所蒙受和分享的恩典,是神的恩惠和美意;挪亞蒙祂悅納,為祂所喜悅;神在基督裡喜悅他;他的位格、事奉和獻祭,都藉著蒙愛的基督蒙神悅納;儘管他可能不蒙世人喜悅,世人嘲笑他的虔誠和敬拜,特別是他預言洪水並建造方舟以拯救自己和家人;然而,他在耶和華眼中極其蒙悅納,在祂看來是可喜悅的,並蒙祂賜予恩典,祂是萬恩之神,並賜予一切所需的恩典。耶路撒冷他爾根說,他「蒙恩蒙憐憫」。

【第9節】

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
「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或者說,這是他後裔的記載,是從他而生,在洪水之後使大地重新充滿人口的人,他們在下一節中被提及,接下來的內容應放在括號中;正如亞當的家譜從亞當延續到挪亞(創5:1-32),同樣,舊世界在洪水時結束,新世界的家譜從挪亞開始。儘管亞本以斯拉和本革森將這個詞解釋為「事件」,即日子所帶來的事件(箴27:1),這些是挪亞所遭遇的事件,在本章和接下來的幾章中有所記載,他的品格接下來被提及:

「挪亞是個義人」:不僅在人面前,而且在神眼中也是如此;並非藉著他自己的義行,因為沒有人能藉著自己的義行在神面前稱義,而是藉著所應許的後裔,即彌賽亞的義;因為他「成了承受那因信而得之義的人」(來11:7),這義是神的兒子將要帶來的,並向他從信心到信心啟示出來的;他藉著信心領受並活出這義,正如每個義人所做的那樣,並相信這是他在神面前稱義的義;儘管他也在人面前過著聖潔公義的生活,這可能更符合他品格的下一部分:

「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這並非說他完全聖潔,或沒有罪,而是說他領受了神真正的恩典;他心裡和生活上都是真誠正直的;他過著無可指摘的生活,沒有被他所處時代的嚴重敗壞所玷污,他藉著對神的認識、恩典和敬畏而得以逃脫;因此又補充說,他在「當時的世代」是聖潔、正直、無可指摘的:在他所處的幾個世代中,例如在洪水前的世代,那世代確實非常敗壞,這敗壞也是洪水的原因;以及在洪水後的世代。或者說「在他的一生中」F23:在他生命的各個階段,無論是年輕時還是年老時;他一生都是一個聖潔善良的人。

「挪亞與神同行」:他按照神的旨意行事,走在真理和公義的道路上;他以蒙神喜悅的方式行事,並與神享有許多交通,就像以諾在他之前所做的那樣(創5:22,創5:24)。

【第10節】

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就是閃、含、雅弗。
「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就是閃、含、雅弗」:當他五百歲時,在洪水降臨大地之前;那時大地已如接下來所描述的極其邪惡。關於他的這些兒子,以及他們被列出的順序,請參閱創世記5:32的注釋。

【第11節】

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
「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即地上的居民在他們的生活和行為上都敗壞了;他們在原則和實踐上都敗壞了,行了可憎之事;根據拉比雅爾奇的說法,這些敗壞是淫亂和偶像崇拜;他們在敬拜神方面敗壞了,崇拜受造物,或除了造物主之外還崇拜其他;他們在彼此的行為和舉止上敗壞了,犯了淫亂、姦淫和其他滔天罪行;有些是針對神的,有些是針對鄰舍的;他們公開且無恥地犯這些罪,不懼怕神,不畏懼祂的憤怒和不悅,並藐視祂、祂的旨意和律法。

「地上滿了強暴」:充滿了對人的身體和財產的傷害;充滿了藉著暴虐的法令不義的判決所造成的壓迫和殘酷;或者如他爾根和拉比雅爾奇所說的,充滿了搶劫和盜竊;亞本以斯拉補充說,還有強姦。路西安F24根據傳統所記載的與此相符:現在的人類並非第一代,他們完全被洪水毀滅了;那些人非常傲慢,沉迷於不義的行為;因為他們既不遵守誓言,也不善待陌生人,也不聽從懇求者,因此他們被毀滅了。

【第12節】

神觀看世界,看哪,世界已經敗壞了;因為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
「神觀看世界,看哪,世界已經敗壞了」:這話說得好像祂以前從未看過一樣;然而祂的眼睛總是注視著大地及其居民,以及他們的一切道路和作為:但這表示祂特別留意,並特別觀察了大地及其居民所處的狀況和環境。這裡特別強調,並使用「看哪」這個詞,是為了表明這種敗壞的確定性;世界必然是敗壞的,因為無所不知的神已宣告如此,祂看見並知道萬事。

「因為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也就是說,除了挪亞之外的所有人;他們都是屬血氣的,是屬肉體和未重生的人;這些人以他們的偶像崇拜敗壞了神的道,即真信仰:他們也敗壞了他們自己的道路,他們的行為,他們的生活和各種不潔和邪惡的行為。阿拉伯作家F25說,以諾被接去之後,塞特的後裔和該隱的後裔都隨心所欲地崇拜偶像,沉溺於邪惡之中,彼此握手,結夥犯罪作惡;在挪亞時代,聖山上只剩下他和他的妻子,以及他的三個兒子和他們的妻子;所有人都下山與該隱的女子混雜,沉溺於罪惡,崇拜異神,因此世界敗壞,充滿了淫蕩。猶太作家F26也觀察到,該隱的世代犯了淫亂,男人和女人像野獸一樣,與各種淫亂和亂倫玷污自己,每個人都與自己的母親、自己的姐妹、自己兄弟的妻子,而且是公開地,在街上。異教歷史學家桑科尼亞托F1,該隱家族歷史的作者,在洪水前第五代時說,那時的婦女毫無羞恥地與任何遇到的男人同寢。

【第13節】

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世界在他們面前滿了強暴,我要把他們和世界一同毀滅。」
「神就對挪亞說」:這證明他在神眼前蒙恩,因為神對他說話,告訴他所觀察到的,以及祂決定要做什麼,並指示他建造方舟,以便在祂毀滅世界時,他自己和家人能得到安全。

「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也就是說,神已決定終結所有人的生命,以及地上所有牲畜、飛鳥和爬行動物的生命;所有這些都包含在「凡有血氣的人」這個詞組中,即地上的一切活物。

「因為世界在他們面前滿了強暴」:也就是說,是藉著人,因為他們是前一句話中主要指的對象,儘管不只是他們;而且是藉著他們,而不是藉著其他受造物,世界才充滿了強暴,其含義已在創世記6:11的注釋中解釋。

「看哪,我要把他們和世界一同毀滅」:意思是,祂將毀滅所有的人,以及地上的牲畜和爬行動物,地上的樹木、草本植物,是的,甚至大地本身,因為聖經說大地也因洪水而滅亡(彼後3:6)。有些人將其譯為「從地上」F2;也就是說,將他們從地上毀滅,使他們不再存在於地上。

【第14節】

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
「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它不被稱為船,因為它不是為航行到遙遠的地方而造的,而是一隻方舟或箱子,形狀像箱子,平底,有脊,向上傾斜,是為了在水上漂浮一小段距離。路西安F3和其他異教作家也稱它為「**λάρναξ**」(larnax,方舟或箱子)。這方舟是用「歌斐木」造的,所有他爾根和較古老的拉比都將其理解為香柏木;有些人認為是黃楊木,如阿拉伯譯本;另一些人認為是松木;還有一些人認為是杉木;穆斯林則說它是印度梧桐木;還有些人認為是松節油樹。但柏木最有可能是建造方舟的木

【腳註】
F11 (tbj) (kalai), Sept, "bonae" Cocceius. 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作「**καλαί**」(kalai,美麗的),科克修斯(Cocceius)作「bonae」(好的)。
F12 Elmacinus, Patricides apud Hottinger. Smegma, l. 1. c. viii. p. 226, 227, 228. 埃爾馬西努斯(Elmacinus)、帕特里西德斯(Patricides)引自霍廷格(Hottinger)《東方潔淨劑》第一卷第八章第226、227、228頁。
F13 Elmacinus, Patricides apud Hottinger. Smegma, l. 1. c. viii. p. 232, 235, 236, 242, 247. 埃爾馬西努斯(Elmacinus)、帕特里西德斯(Patricides)引自霍廷格(Hottinger)《東方潔淨劑》第一卷第八章第232、235、236、242、247頁。
F14 Elmacinus & Patricides apud Hottinger, p. 235, 236. 埃爾馬西努斯(Elmacinus)和帕特里西德斯(Patricides)引自霍廷格(Hottinger)第235、236頁。
F15 (Mvh yvna) "viri nominis", Montanus. 「**אֲנְשֵׁי הַשֵּׁם**」(anshei hashem),蒙塔努斯(Montanus)譯為「viri nominis」(有名的人)。
F16 De Origine Deorum, l. 1. p. 14. 《論諸神起源》第一卷第14頁。
F17 Antiqu. l. 1. fol. 5. 2. vid. Horat. Carmin, l. 2. Ode. 19. Ovid Metamorph. l. 1. Fab. 1. 《古史》第一卷第5頁第2欄。參閱賀拉斯(Horace)《歌集》第二卷第19首頌歌。奧維德(Ovid)《變形記》第一卷第一寓言。
F18 (hbr) "augescere",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multiplicaretur", Schmidt. 「**רָבָה**」(rabah),尤尼烏斯(Junius)和特雷梅利烏斯(Tremellius)、皮斯卡托(Piscator)譯為「augescere」(增長);施密特(Schmidt)譯為「multiplicaretur」(增多)。
F19 (hxma) "abstergam; verbum Hebraeum" (hxm) "significat aqua aliquid extergere", Pareus. 「**מָחָה**」(machah),「abstergam」(我將抹去);希伯來文「**מָחָה**」(machah)意為「用水擦拭某物」,帕雷烏斯(Pareus)語。
F20 Delebo, V. L. Pagninus, Montanus 《武加大譯本》(V. L.)、帕尼努斯(Pagninus)、蒙塔努斯(Montanus)譯為「Delebo」(我將塗抹)。
F21 (hmhb de Mdam) "ab homine usque ad jumentum", Pagninus, Montanus 「**מֵאָדָם עַד־בְּהֵמָה**」(me'adam ad-behemah),帕尼努斯(Pagninus)、蒙塔努斯(Montanus)譯為「ab homine usque ad jumentum」(從人到牲畜)。
F23 (wytrdb) "in aetatibus suis", Drusiu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Cocceius. 「**בְּדֹרֹתָיו**」(bedorotav),德魯修斯(Drusius)、尤尼烏斯(Junius)和特雷梅利烏斯(Tremellius)、皮斯卡托(Piscator)、科克修斯(Cocceius)譯為「in aetatibus suis」(在他的一生中)。
F24 De Dea Syria. 《論敘利亞女神》。
F25 Elmacinus & Patricides, apud Hottinger. Smegma Oriental. l. 1. c. 8. p. 242, 247. 埃爾馬西努斯(Elmacinus)和帕特里西德斯(Patricides)引自霍廷格(Hottinger)《東方潔淨劑》第一卷第八章第242、247頁。
F26 Pirke Eliezer, c. 22. 《以利以謝篇》第22章。
F1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1. p. 34, 35. 引自優西比烏(Eusebius)《福音預備》第一卷第34、35頁。
F2 (Urah ta) "e terra", Cartwright; some in Vatablus; so Ar. vers. Aben Ezra, Jarchi, Ben Gersom & Ben Melech. 「**אֶת־הָאָרֶץ**」(et-ha'aretz),卡特賴特(Cartwright)譯為「e terra」(從地上);瓦塔布魯斯(Vatablus)的一些譯本亦同;阿拉伯譯本、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拉比雅爾奇(Jarchi)、本革森(Ben Gersom)和本米勒(Ben Melech)亦同。
【第15節】

方舟的造法乃是這樣:方舟的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
這句話說明了方舟的形狀和尺寸,即其長度、寬度和高度,如下所述:

方舟的長度是三百肘,寬度是五十肘,高度是三十肘。
有些人將此解釋為幾何肘,每肘包含六個普通肘;另一些人則認為是聖肘,比普通肘長一掌。但現在學者的普遍觀點是,這些是長十八英寸的普通肘。根據他們所做的幾何計算,發現如此尺寸的方舟足以容納挪亞和他的家人,以及各種生物,以及所有必需的食物 F17。但如果猶太和埃及的肘,即聖經中的肘,如坎伯蘭博士 F18 所證明,是由二十一英寸及以上組成,那麼根據他們的說法,方舟的尺寸必須接近兩倍大,因此更方便實現其所有預定目的;因為,正如他所觀察到的,這樣一個肘的立方體非常接近十八英寸立方體的兩倍,因此其容量也必須如此。

(挪亞方舟是迄今為止建造的最大遠洋船隻,直到十九世紀末巨型金屬船隻首次建造。方舟大約長450英尺,寬75英尺;但直到1858年)

【第16節】

方舟上邊要留一個窗戶。
或者說是一個「光」,就像中午的光一樣,這個詞在雙數形式中被使用;因此,尤尼烏斯和特雷梅利烏斯將其翻譯為「明亮的光」。猶太學者 F19 認為它是一塊寶石,一顆珍珠,是挪亞從比遜河中取來,掛在方舟裡,它像一個巨大的枝形吊燈一樣給所有生物帶來光明;但毫無疑問,它是一個窗戶,用來讓光線進入各個隔間,並在需要時向外看,因為挪亞後來被記載打開它;但它是由什麼製成的很難說,因為當時似乎還沒有發明玻璃。有些人認為它是用水晶製成的,可以透光並防水。一位非常博學的 F20 人認為,挪亞懂化學,他準備了一種精細、微妙、芬芳、油性且發光的精神,他將其放入水晶或玻璃製成的容器中,並將它們掛在方舟的每個房間裡,既能照明又能提神;他認為這就是「**Zohar**」(Zohar,光)的意思,我們將其翻譯為「窗戶」;但後來記載挪亞打開它,放出烏鴉和鴿子,這與這種裝有烈酒的容器不符:

方舟上邊要留一個窗戶,高一肘。
不是指窗戶,有些人認為窗戶位於方舟頂部,長一肘,而是指方舟本身,其屋頂在中間高出一肘。

方舟的門要開在旁邊。
經文沒有說明在哪一邊;一位阿拉伯作家 F21 將其置於東側,他認為挪亞和他的兒子們住在這一側,而他的妻子和兒媳們住在西側。這扇門有多大沒有說明;人們合理地推測 F23 它高十肘,寬八肘,以便大象有足夠的空間進入;而且這扇門似乎很大,挪亞和與他同在的人無法關閉,而是由主關閉的(創世記 7:16)。

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層。
上述阿拉伯作家 F24 將下層用於野獸,中層用於鳥類,上層用於挪亞和他的孩子們;一位猶太作家 F25 也同意他的看法:但由於這種分配沒有為食物留下空間,那些將野獸放在下層,鳥類與挪亞和他的家人放在最上層,以及所有食物放在中間層的人似乎更為正確。這方舟是神教會的預表。至於它的形式和樣式,是出於神,所以將人從世界中分別出來,進入教會狀態,也是出於神;這是他的永恆預旨,也是他的旨意,當任何數量的人在一個地方歸信時,他們應該被結合在一起,形成一個教會狀態,其形式是由他給予的,其職位由他任命,其律法和條例由他確定:至於它的材料,「歌斐木」,一種持久且不朽的木材,預示著教會的永恆;神在世上一直有教會,將來也永遠有教會:至於它的部分和房間,房間可能指向特定的教會,其中有許多;或者可能表示神的教會中總有足夠的空間來接納聖徒。方舟有三層,就像會幕和聖殿有三個隔間一樣,它們也是同一事物的預表;這可能與可見的教會有關,它由信徒和不信者組成,以及不可見的教會,即長子的大會,他們的名字寫在天上,以及得榮耀的教會。進入方舟的門可能象徵基督,他以及對他的信心,可以說是進入教會和所有聖禮的門:窗戶可能預表在教會中彰顯的榮耀福音之光,或者教會的聖禮,敏感的靈魂像鴿子歸巢一樣投奔(以賽亞書 60:8)。進入這方舟的,不僅有挪亞和他的家人,還有各種生物,就像各種罪人蒙恩被有效呼召,變得溫順,被接納進入神的教會一樣;是的,甚至好人和壞人都在這裡佔有一席之地,儘管後者是以好人的概念和身份出現,但他們是錫安的偽君子:這裡也有充足的食物供應給所有在其中的人,就像神的教會中有充足的屬靈食物供應給所有神的子民一樣。方舟具有船隻的功用,是拯救少數人,即挪亞和他的家人的工具;同樣,神的教會具有船隻的性質和功用,基督是它的領航員,引導它穿越這個世界的海洋,在其中它經常被風暴顛簸和困擾;但最終被帶到它的港灣,其中少數人得救,不是作為原因,因為原因唯獨是基督,而是作為工具。使徒彼得將浸禮作為它的預表(彼得前書 3:21),這是神的永恆預旨,而不是人的,是他的任命;至於它的形式和方式,當正確施行時,它成為世人嘲笑的對象,就像挪亞方舟一樣;它代表一種埋葬,就像挪亞進入方舟時一樣;當他從方舟出來時,它是基督復活和我們復活的象徵:它在救贖效果上是浸禮的預表,它藉著水拯救,就像浸禮藉著引導到基督的復活而拯救一樣;它不是作為原因拯救,而是作為引導到基督這位救恩的作者的工具拯救;它不是拯救水中所有的人,只拯救那些在方舟裡的人,也就是說,真正且正確地在教會裡的人,以及教會的真正成員,或者說在基督裡的人;因此許多人也將方舟視為基督的預表。

【第17節】

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
地上曾發生過這樣一場洪水,這已得到各國異教作家的證實;只是他們用自己民族中某位古老人物取代了挪亞,例如迦勒底人稱之為西西特魯斯或西蘇特魯斯;希臘人和羅馬人稱之為普羅米修斯、丟卡利翁或奧吉格斯。約瑟夫斯 F26 說,所有蠻族或異教歷史作家都提到了洪水和方舟;他引用了迦勒底人貝羅蘇斯、撰寫腓尼基古物的埃及人希羅尼姆斯、姆納西亞斯以及許多其他人,還有大馬士革的尼古拉斯的權威:還有一些人,優西比烏 F1 提到了,例如梅洛,他雖然寫書反對猶太人,卻也提到了洪水,其中一人與他的兒子們得以倖免;還有亞述人阿比德努斯,他的記載在許多方面與摩西的記載相符;盧奇安 F2 和奧維德 F3 關於此事的記載也與之相符,除了發生時間的人物名稱不同:不僅埃及人知道普世洪水,這從柏拉圖的證詞中可見,他說 F4,一位埃及祭司從他們的聖書中向梭倫講述了洪水的故事;以及奧西里斯和提豐故事中的各種情節,他們將提豐這個名字賦予海洋,在迦勒底語中意為洪水;這裡安克羅斯他爾根將這個詞翻譯為「**Tuphana**」(Tuphana,洪水);阿拉伯人至今仍稱洪水為「**Al-tufan**」(Al-tufan,洪水);而且中國人也經常談論洪水 F5;甚至據說墨西哥和秘魯的美洲人也有關於洪水的傳統 F6;婆羅門教徒 F7 也一樣,他們說21,000年前,海水淹沒了整個地球,除了一座位於遙遠北方的「**Biudd**」(Biudd)大山;有一位婦女和七名男子(他們給出了名字,見創世記 7:13)逃到那裡,他們從書中得知這樣的洪水將會來臨,而且當時確實正在來臨,於是他們為此做了準備,並前往那裡;各種生物也各有兩隻(見創世記 6:19),草本植物、樹木、草以及所有有生命的物種,總計1,800,000個活物也去了那裡:他們說這場洪水持續了一百二十年(見創世記 6:3),五個月零五天;之後,所有這些被保存下來的生物再次降下,重新充滿了地球;但至於那七名男子和婦女,只有其中一人與她一同降下,住在山腳下。這場洪水不僅是局部或國家性的,而是普遍和普世性的:它被帶到「地上」,整個地球上,如下面的記載所示;而且是由主自己帶來的,它不是通過次要原因,也不是通過事物的常規進程:為了表明其可能性和確定性,使用了這種表達方式,「看哪,我,就是我,要使洪水氾濫」;這是奇妙的,超越了自然的力量,因此前面加上了「看哪」;這是可能的,因為全能的神宣告他將帶來它;這是確定的,詞語的重複強調了這一點;而且會很快發生,因為他說「我正在帶來」,或者「我正在使洪水氾濫」;即將要做這件事;因此,方舟的準備時間不像有些人認為的那麼長,建造方舟的命令在洪水來臨前不久才發出。洪水的詞源來自一個表示「落下」的詞 F8,要麼是因為水在其中落下,要麼是因為它使萬物落下、枯萎、衰敗,如草本植物、植物、人類、野獸和所有生物;或者來自一個表示「消耗」或「混合和混淆」並使萬物混亂的詞,正如拉比雅爾基所暗示的 F9:其目的和意圖,如這裡所表達的,是「要毀滅天下一切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每一個活物,男人和女人,地上的野獸和牲畜,以及地上的一切爬行動物,和天上的飛鳥,主要是人類,這些都是為了人類的緣故。「凡在地上的一切,都必死亡」;但水中的生物,海裡的魚,可以在洪水中存活。

【第18節】

我卻要與你立約。
這約是此時與挪亞所立,雖然沒有明言,但其內容是:當他按照神的指示建造方舟,並按神的命令進入方舟時,神將在他建造期間保護他免受惡人的憤怒,並在洪水來臨時在方舟中拯救他和他的家人;他們將安全地從方舟出來,重新居住世界,世界將不再被洪水毀滅;因為這約關係到後來提到的(創世記 9:11-17),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說;或者是指彌賽亞的應許,彌賽亞將從他而出,為了應驗這應許,挪亞和他的家人得以倖免;神將在每一條款中確認這約,挪亞可以從神的能力、信實、忠誠以及其他完全屬性中確信這一點:你同你的妻,與你的兒子和兒婦,都要進入方舟。
當這約將更清楚地被確立,更明顯地被應驗時;一方面,挪亞順服神的旨意,建造了方舟並進入其中;另一方面,神允許他並命令他進入方舟,並將他關在方舟中以保護他:你和你的兒子,你的妻子,以及你兒子的妻子與你同在;也就是說,挪亞和他的妻子,以及他的兒子和他們的妻子,總共八個人;而且只有八個人,正如使徒彼得所觀察到的(彼得前書 3:20),由此可見,挪亞的三個兒子在洪水之前已經結婚,但當時還沒有孩子。拉比雅爾基從所使用的表達方式推斷,男人和女人應該分開;他們以這種方式進入方舟,並保持如此,在方舟中禁止使用婚姻之床。

【第19節】

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你要帶進方舟。
也就是說,飛鳥、牲畜和爬行動物,如下文所解釋的;每樣至少要帶兩個,正如拉比雅爾基所觀察到的,不能少於兩個;儘管潔淨的動物要多帶,甚至七個,如下文所指示的;這些動物要被帶進來,以便它們能夠保存其物種,如下文所述:好在你那裡保全生命。
在方舟中由他餵養和滋養,而其他動物則被洪水毀滅,這樣它們就可以繁殖自己的物種並得以延續,為此進一步命令:一公一母。
不是任意兩個,而是一公一母,為了前面提到的目的。

【第20節】

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的爬物各從其類。
前面籠統地表達為「一切活物」的,這裡特別解釋為每種活物;從它們的順序來看,有些人認為它們在方舟中的擺放方式也是如此,飛鳥在第一層,牲畜在第二層,爬行動物在最下層:但其他人則以不同的方式擺放(參見吉爾對創世記 6:16 的注釋),根莖和穀物在下層,各種活物在第二層,它們的乾草和墊料在第三層:第二層長三百肘,寬五十肘,總共包含一萬五千立方肘,據說被分成一百五十個相等的房間;《他爾根約拿單》對(創世記 6:14)的注釋也是如此,其中四個房間分配給挪亞和他的家人,兩個房間帶土用於生活在地下的動物,一個房間用於以草本植物和根莖為食的動物,另一個房間用於以肉為食的動物;其餘一百四十四個房間被分成三部分,即二十四個用於鳥類,二十五個用於野獸,其餘九十五個用於那些被指定為其他動物食物的動物;根據學者的計算,這一層似乎有足夠的房間容納所有種類的鳥類、野獸和爬行動物 {k}:每樣兩個,要到你那裡,好保全生命。
也就是說,它們會自己來,正如拉比雅爾基和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神的護理如此引導和驅使它們,就像生物來到亞當那裡一樣;因此挪亞無需費力去狩獵或捕鳥來聚集這麼多動物:《他爾根約拿單》的注釋是:

「它們將藉著天使的手來到你那裡,天使將帶領它們前來。」

【第21節】

你要拿各樣食物積蓄起來。
供人與獸食用;關於這點,請參見(創世記 1:29 創世記 1:30)你要積蓄起來。
存放在方舟裡:可以作你和牠們的食物。
在洪水期間,足夠它們食用的數量:根據精通數學的學者 F14 的計算,方舟裡有足夠的空間,甚至還有餘裕,可以存放所有生物在洪水期間的食物。

【第22節】

挪亞就這樣行了。
或者說「挪亞就這樣做了」 F15 方舟;以及「所有的事情」,正如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拉丁譯本所說: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
他按照神給他的樣式建造了方舟,他為自己和家人以及所有生物收集了食物,並按照神的指示將其存放在方舟中;當時間到了,他和他的人不僅進入了方舟,而且他還帶上了所有被命令的生物,如下文所述;在這一切中,我們看到了他敬畏神、相信神的話語以及順服神旨意的例子,參見(希伯來書 11:7),在所有這些方面,他都是基督的預表,基督是他的教會的建造者,方舟是教會的預表,基督是教會的領航員,引導它穿越這個世界的狂風暴雨,並為它提供所有美好的事物,以維持它和在其中的人。

【腳註】
F3 De Dea Syria. 《論敘利亞女神》。
F4 Miscellan. Sacr. l. 4. c. 5. 《聖事雜記》第四卷第五章。
F5 Phaleg. l. 1. c. 4. col. 22, 23. 《法勒格》第一卷第四章第22、23欄。
F6 Vid. Scheuchzer. Physic. Sacr. vol. 1. p. 35. 參見謝赫策爾《聖經物理學》第一卷第35頁。
F7 Geograph, l. 16. p. 510. 《地理學》第十六卷第510頁。
F8 Ut supra. (Phaleg. l. 1. c. 4. col. 22, 23.) 同上(《法勒格》第一卷第四章第22、23欄)。
F9 Ib. p. 508. 同上,第508頁。
F11 Pirke Eliezer, c. 23. 《皮爾凱·以利以謝》第23章。
F12 Elmacinus, p. 11. apud Hottinger, Smegma, l. 1. c. 8. p. 249. 埃爾馬西努斯,第11頁,引自霍廷格《潔淨劑》第一卷第八章第249頁。
F13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1, 2. 《卡巴拉鏈》第1、2頁。
F14 ( Kl ) "tibi", Pagninus, Montanus (**לְךָ**,leka,給你),帕尼努斯、蒙塔努斯。
F15 ( Mynq ) "nidos", Pagninus, Montanus. (**קִנִּים**,qinnim,巢),帕尼努斯、蒙塔努斯。
F16 Vid. Scheuchzer. p. 35. 參見謝赫策爾,第35頁。
F17 Vid. Buteonem de Area Noe, Hostum in fabricam Areae Noc, & Poli Synopsin. Scheuchzer, ut supra, (Physic. Sacr. vol. 1.) pp. 37, 38. 參見布特奧《論挪亞方舟》,霍斯特《論挪亞方舟的建造》,以及波爾《概要》。謝赫策爾,同上(《聖經物理學》第一卷),第37、38頁。
F18 Of Scripture Weights and Measures, ch. 2. p. 56, 57. 《聖經度量衡》第二章第56、57頁。
F19 The World that Perished, John C. Witcomb, published by Baker Book House, 1988, p. 22. 《滅亡的世界》,約翰·C·惠特科姆著,貝克圖書出版社,1988年,第22頁。
F19 Targum Jonathan in loc. Pirke Eliezer, c. 23. 《他爾根約拿單》此處。《皮爾凱·以利以謝》第23章。
F20 Dickinson. Physic. vet & vera, c. 20. p. 324, 325. 狄金森《古老而真實的物理學》第二十章第324、325頁。
F21 Patricides, apud Hottinger. p. 248, 250. 帕特里西德斯,引自霍廷格,第248、250頁。
F23 Scbeuchzer. Physica Sacra, vol. 1. p. 40. 謝赫策爾《聖經物理學》第一卷第40頁。
F24 Patricides, apud Hottinger. p. 248, 250. 帕特里西德斯,引自霍廷格,第248、250頁。
F25 Pirke Eliezer, c. 23. 《皮爾凱·以利以謝》第23章。
F26 Antiqu. l. 1. c. 3. sect. 6. 《猶太古史》第一卷第三章第六節。
F1 Praepar. Evangel. l. 9. c. 12, 19. 《福音預備》第九卷第12、19章。
F2 De Dea Syria. 《論敘利亞女神》。
F3 Metamorph. l. 1. Fab. 7. 《變形記》第一卷第七寓言。
F4 In Timaeo, & de Iside & Osir. 《蒂邁歐篇》及《論伊西斯與奧西里斯》。
F5 Sinic. Hist. l. 1. p. 3, 26. 《中國歷史》第一卷第3、26頁。
F6 See Bishop Patrick, in loc. 參見帕特里克主教,此處。
F7 Miscellanea Curiosa, vol. 8. p. 261, 262. 《奇聞雜記》第八卷第261、262頁。
F8 ( lbn ) "cecidit". (**נָבַל**,naval),「落下」。
F9 ( hlb ) "consumpsit, vel" ( llb ) "confudit, miscuit". (**בָּלָה**,balah),「消耗」,或(**בָּלַל**,balal),「混淆,混合」。
F11 Vid. Bedford's Scripture Chronology, c. 12. p. 155. 參見貝德福德《聖經年表》第十二章第155頁。
F12 Pirke Eliezer, c. 23. 《皮爾凱·以利以謝》第23章。
F13 De Dea Syria. 《論敘利亞女神》。
F14 Buteo de Area Noe, Wilkins's Essay towards a real Character, Bedford's Chronology 布特奧《論挪亞方舟》,威爾金斯《論真實文字的嘗試》,貝德福德《年表》。
F15 ( veyw ) "et fecit", Pagninus, Montanus; "fecit itaque", Schmidt. (**וַיַּעַשׂ**,vayya'as),「他做了」,帕尼努斯、蒙塔努斯;「因此他做了」,施密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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