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創世記

第五章

══════════════════════════════════════════════════════════════════════
創世記 第五章

══════════════════════════════════════════════════════════════════════

本章記載了亞當在塞特支系中,直到挪亞的後裔名單或譜系;它始於簡述亞當的受造、生平與死亡(創5:1-5);接著是五位大洪水前列祖的年齡與死亡,即塞特、以挪士、該南、瑪勒列、雅列(創5:6-20);然後是關於以諾的詳細記載,他的品格與被提(創5:21-24);接著是關於最長壽的瑪土撒拉的記載,以及拉麥關於他兒子挪亞的預言(創5:12-29);本章以拉麥的生平與死亡,以及挪亞三個兒子的出生作結(創5:30-32)。

【第1節】

這是亞當的後代記略。這是一份關於從他所生,或從他透過塞特支系所傳承下來的後裔的記載,直到挪亞,共計十代;因為這裡並未給出他所有後裔的家譜,既沒有該隱支系的,也沒有塞特支系中旁系分支的,只有那些直接從一人傳承到另一人,直到挪亞的後裔:當神創造人,是照著神的樣式造的。這句話重複自(創世記1:27),旨在提醒我們,人是神的受造物;是神造了他,而不是他自己;第一個人並非像他的子孫那樣被生或產生,而是直接被創造的;他的創造發生在時間之中,當時已有「日子」,而且不是在這些日子的第一天,而是在第六天;他被造是照著神的樣式,這主要體現在知識、公義和聖潔,以及對受造物的管轄權上。

【第2節】

神造男造女。亞當和夏娃,一個是男,一個是女;而且只有一個男和一個女,這表明婚姻中只有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應當結合,並作為夫妻生活,以繁衍後代;他們並非同時被造,而是先造男,然後從男身上造女,儘管兩者都在同一天完成:又賜福給他們。神賜福他們,使他們有能力繁衍物種,使其增多,並賜予他們所有其他的自然與護理的祝福;在伊甸園中賜予他們居所;允許他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除了一棵樹;使所有受造物都服從他們,並在他們所享受的一切中與神相交:在他們被造的日子,神稱他們為亞當。正如斐羅F19所觀察的,這個名字意為「泥土」;根據約瑟夫F20的說法,是紅土,亞當就是從紅土中被造的;他一被造,神就給他起了這個名字,以提醒他自己的起源,他是屬土的,是塵土;夏娃也被賦予同樣的名字,因為她是由他而出,也因為她與他結合為夫妻,並與他合一;因此,從那時起,夫妻就共用一個名字:因此,我更傾向於認為這個名字是因他們在愛中的結合與合一而得;所以這個名字可能源自阿拉伯語F21,意為「結合」:儘管有些人認為他們的名字來自他們的美麗和優雅的形體{w},因為他們是所有受造物中最美麗、最優雅的。桑科尼亞托F24中亞當和夏娃的名字,經斐羅·比布利烏斯翻譯成希臘文,分別是普羅托戈諾斯(Protogonos,意為「頭生者」)和埃翁(Aeon),後者與夏娃(Eve)有些相似:中國人稱第一個人為盤古氏(Puoncuus)F25。

【第3節】

亞當活到一百三十歲。七十士譯本因誤譯,將數字記為二百三十歲:就生了一個兒子。這並非指他在這段時間裡除了該隱和亞伯之外沒有其他孩子;這裡只是為了表明塞特出生時他有多大年紀,塞特就是這裡所指的兒子;他生了一個兒子,樣式和形象都和自己相似。這並非指亞當受造時所擁有的神的樣式和形象;因為他犯罪後,失去了那個形象,至少它已大大受損,他虧缺了神的榮耀,也無法將其傳給他的後裔;他的後裔,以及歷來的人,都是在罪中懷胎,在罪孽中受生;他們是污穢不潔的,愚昧悖逆的;厭惡一切良善,傾向一切邪惡:罪惡的本性是透過自然生育傳遞的,但聖潔和恩典卻不是;那不是出於血氣,也不是出於人意,也不是出於肉體,而是出於神,是藉著他自己的旨意,藉著他大能的作為,在重生中將他兒子的形象印刻在他子民身上;他們藉著仰望他的榮耀,藉著神的靈,越來越多地被改變成那形象。猶太解經家以好的意義理解這句話,認為塞特在良善上像亞當,而該隱則不像:約拿單他爾根如此說:

「他生了塞特,塞特像他的形象和樣式;因為夏娃之前生了該隱,該隱不像他——但後來她生了這個像他的人,並稱他為塞特。」

【第4節】

亞當生塞特之後,又活了八百年。七十士譯本是七百年;因為他們在塞特出生前的歲數上多加了一百年,所以這裡就減去了一百年,以使他的總歲數完整:並且生兒養女。不僅在塞特出生之後,而且在此之前也有,儘管我們沒有任何記載,除非是該隱的妻子;但他們的人數,無論是之前還是之後,都不確定;有人說他有三十個孩子,除了該隱、亞伯和塞特;還有一些人說有一百個F3。約瑟夫說,根據古老的傳統,孩子的數量是三十三個兒子和二十三個女兒F4。(這些家庭至少有五個孩子,因為除了其他兒女之外,還提到了一個兒子。因此,每個家庭至少必須有三個兒子和兩個女兒。根據機率法則,一個家庭若要幾乎確定有至少三個兒子和兩個女兒,平均必須有九個孩子。因此,本章所列的家庭,以今天的標準來看,必定是大家庭。鑑於他們長壽,這點一點也不尋常。然而,即使在今天,安大略省滑鐵盧縣和賓夕法尼亞州蘭開斯特縣的老派門諾派教徒,也有許多家庭如此龐大。編者註)

【第5節】

亞當共活了九百三十歲,就死了。不是瓦羅F4所說的陰曆年,而是陽曆年,由三百六十五天零幾小時組成,這種曆法在摩西時代的埃及人中已經使用;亞當和本章中他的後裔,以及本書中其他列祖的年齡,都必須是這種陽曆年;否則,有些人將被說成在不適合生育的年齡生子,特別是以諾,他必須在六歲時生子;而且他們中有些人的壽命將非常短暫,甚至比我們還短,如亞伯拉罕等人;並且從創造到洪水之間的時間也無法達到兩百年:但這些大洪水前人類的長壽,根據聖經記載,得到了許多異教作家的證實,他們聲稱古人活了一千年,其中許多人確實活了將近一千年,儘管沒有完全達到,他們用一個整數來表達他們的長壽;為了證明這一點,約瑟夫F5引用了埃及人馬內托、迦勒底人貝羅蘇斯、莫庫斯和赫斯提亞烏斯的證詞;此外還有埃及人耶羅姆和腓尼基作家的證詞;還有赫西俄德、赫卡泰烏斯、赫拉尼庫斯、阿庫西勞斯、埃福魯斯和尼古勞斯。儘管他們長壽的原因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透過自然因素來解釋,例如他們健康的體質、簡單的飲食、大地果實的優良、他們所居住的溫和氣候、他們的節制、自律、勞動和鍛鍊;但毫無疑問,這是神的護理所安排的,為了人類的繁衍,為了藝術和科學的發展,為了真宗教在世界上的傳播,以及更容易將對人類靈魂和身體有益的事物傳給後代。邁蒙尼德F6認為,只有聖經中提到的那些特定人物活了那麼久,而不是普通人;這歸因於他們的飲食和節制,以及嚴格的生活方式,或者是神蹟;但沒有理由相信他們是唯一節制的人,或者說有任何神蹟特別為他們而行,以延長他們的壽命,而不是為其他人。但儘管他們活了那麼久,聖經對他們所有人都說,就像這裡對第一個人說的,「他就死了」,這是根據(創世記2:17)律法的判決;儘管他沒有在違背律法後立即死亡,但他從那時起就處於死亡的判決之下,並受其約束;是的,死亡抓住了他,並在他體內運作,直到將他帶入塵土;他的生命,儘管如此長壽,卻是一個垂死的生命,最終他屈服於死亡的打擊,就像他所有的後裔從那時起都屈服一樣,除了其中一兩個例外,所有人都必須如此;因為「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希伯來書9:27)。阿拉伯作家F7記載,亞當臨終時召喚塞特、以挪士、該南和瑪勒列,並遺囑吩咐他們,在他死後,用沒藥、乳香和肉桂膏抹他的身體,並將其安放在隱藏的洞穴,即麥比拉洞,猶太人F8說他葬在那裡,亞伯拉罕和撒拉也葬在那裡;並且如果他們要從樂園附近,以及他們居住的山上遷徙,他們應當帶著他的身體,將其葬在地的中央。他們對他死亡的時間非常詳細。他們說F9,他死於星期五,尼散月十四日,相當於三月和四月的一部分,創世後九百三十年,當天第九小時。猶太人對他的葬禮意見不一;有人說塞特埋葬了他;有人說以諾;還有人說神親自埋葬了他F11:早期基督教教父則認為他被埋葬在各各他,即加略山上,基督受難之地。

【第6節】

塞特活到一百零五歲,生了以挪士。這並非他的頭生子,毫無疑問他在此之前還有其他孩子;但這裡只提到以挪士,因為他將家系和血統直接從亞當傳到挪亞,即新世界的父親,彌賽亞將從他而出;給出彌賽亞的家譜是本書或從亞當到挪亞的世代記載的一個主要目的。

【第7節】

塞特生以挪士之後,又活了八百零七年。七十士譯本在塞特的數字上犯了與亞當相同的錯誤,在以挪士出生前給了他二百零五歲,之後卻只有七百零七歲:並且生兒養女。很可能在以挪士出生之前和之後都有;但數量不詳。

【第8節】

塞特共活了九百一十二歲,就死了。正如他的父親亞當在他之前去世一樣。根據約瑟夫F12的說法,塞特是一個非常善良的人,他很好地撫養了他的孩子,他們也跟隨他的腳步,研究天體;為了不讓他們所獲得的這些知識失傳,他們記住了亞當的一個預言,即世界將被火和水毀滅,於是他們豎立了兩根柱子,稱為塞特的柱子;一根是用磚製成的,另一根是用石頭製成的,他們在上面刻下了他們的觀察結果,這樣如果磚柱被洪水毀壞,石柱仍然可以保存下來;上述作者說,這根石柱在他的時代仍然存在於敘利亞之地。阿拉伯作家F13認為塞特是希伯來字母的發明者,並說,當他即將去世時,他召喚了以挪士、該南、瑪勒列、雅列、以諾,以及他們的妻子和孩子,並以亞伯的血起誓,要求他們在亞當死後不要從他們居住的山上下去,也不要讓他們的任何孩子去或與山谷中該隱的後裔混雜;他祝福了他們,並遺囑吩咐他們事奉主,然後在他九百一十二歲那年,在亞當紀元1142年,亞布月(相當於七月和八月的一部分)的第三天去世,他的兒子們將他埋葬在聖山上的隱藏洞穴中,並為他哀悼四十天。

【第9節】

以挪士活到九十歲,生了該南。根據七十士譯本是一百九十歲;很難想像他在此之前沒有兒女,但這裡只提到該南,原因如前所述。

【第10節】

以挪士生該南之後,又活了八百一十五年。七十士譯本是七百一十五年;所缺少的一百年應從前一節補充,因為該譯本在那裡多了一百年:並且生兒養女。除了以挪士之外還有其他兒女,很可能在他出生之前也有。

【第11節】

以挪士共活了九百零五歲,就死了。根據阿拉伯作家F14的記載,這個人是一個非常善良的人,他很好地治理他的人民,並教導他們公義之道和敬畏神;當他臨終時,他的後代聚集在他身邊,請求他的祝福;他召喚他們,並遺囑吩咐他們實踐聖潔,並勸告他們不要與殺人犯該隱的後代混雜;他任命該南為他的繼承人,然後在他九百零五歲那年,亞當紀元1340年去世,被埋葬在聖山上;但根據烏雪主教的說法,是在亞當紀元1140年。

【第12節】

該南活到七十歲,生了瑪勒列。這裡七十士譯本又像之前一樣,多加了一百年。

【第13節】

該南生瑪勒列之後,又活了八百四十年。七十士譯本是七百四十年,加上之前給他的歲數,總數相同:並且生兒養女。正如他的祖先所做的一樣。

【第14節】

該南共活了九百一十歲,就死了。阿拉伯作家F15也稱讚他是一位優秀的統治者,善待他的人民;在他去世時,他囑咐他們不要離開聖山,不要與該隱的後裔結合;他任命瑪勒列(他們說他是他的長子)為繼承人,然後在亞當紀元1535年,基茲蘭月(相當於六月)十三日,星期三去世,被埋葬在雙重洞穴中,他們按照習俗為他哀悼四十天:根據烏雪主教的說法,是在亞當紀元1235年。

【第15節】

瑪勒列活到六十五歲,生了雅列。根據七十士譯本是一百六十歲。

【第16節】

瑪勒列生雅列之後,又活了八百三十年。如上述譯本所說的七百三十年,仍然犯了同樣的錯誤:並且生兒養女。數量不詳。

【第17節】

瑪勒列共活了八百九十五歲,就死了。阿拉伯作家F16也稱讚他是一位好統治者,一個虔誠的人,行在公義的道路上;他去世時祝福了他的孩子們,並以亞伯的血起誓,不允許他們的任何後代從山上降到該隱的兒子那裡:根據烏雪主教的說法,他死於亞當紀元1290年。

【第18節】

雅列活到一百六十二歲,生了以諾。這裡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原文一致,而撒馬利亞譯本則不同,只讀作六十二歲;但在這個年齡生下他的第一個兒子,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第19節】

雅列生以諾之後,又活了八百年。希臘譯本也是如此,但撒馬利亞譯本是七百八十五年:並且生兒養女。在那段時間裡,以及之前也有;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或前面或後面的例子中,不能想像這些兒女是在活到如此高齡之後才生的,因為很明顯他們在那個年齡就去世了。

【第20節】

雅列共活了九百六十二歲,就死了。這位列祖的名字意為「下降」;根據阿拉伯作家F17的說法,他的名字來自於塞特的後裔在他那個時代從聖山下降;因為山上傳來一陣喧囂,大約一百人違背雅列的禁令與勸告,下到該隱的兒子那裡,並與該隱的女兒們混雜,這導致了背道:當雅列臨終時,他召喚了以諾、瑪土撒拉、拉麥、挪亞和他們的孩子,對他們說:「你們知道有些人做了什麼,他們從山上降下,與該隱的女兒們交往,並玷污了自己;你們要謹守自己的純潔,不要從聖山下降。」之後他祝福了他們,並任命以諾為他的繼承人,然後在亞達月(相當於二月)十二日,亞當紀元1922年去世:根據撒馬利亞譯本,他只活了八百四十七年:根據烏雪主教的說法,他死於亞當紀元1422年。

【第21節】

以諾活到六十五歲,生了瑪土撒拉。這裡七十士譯本又多加了一百年;異教作家歐波勒摩斯F18證實以諾有一個兒子名叫瑪土撒拉;以諾作為先知,在預言的靈感動下給他起了這個名字,藉此預言洪水何時會來;因為他的名字,根據波查特F19的說法,意為「當他死時,將有水流發出」,或水將被傾瀉到地上,以毀滅它。

【第22節】

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與神同行三百年。希臘譯本是二百年。他無疑在此之前就與神同行,但或許在此之後更加緊密和持續:這裡提到這一點,是為了表明他一生都如此行,儘管在他父親的日子裡背道已經開始,並在他那個時代加劇。他奉神的名,敬畏神,按照神的旨意,遵守當時所知的一切誡命和律例;他憑信心行在神的應許中,並展望彌賽亞,那應許的後裔;他正直真誠地行事,如同在神面前;他與神有親密的交談,以及親近而深厚的相交:甚至上述異教作家歐波勒摩斯似乎也暗示了這一點,他說他藉著神的使者知曉萬事,這似乎表明他與他們關係密切;並且他藉著他們從神那裡領受信息:並且生兒養女。婚姻狀態和生育子女與最虔誠、屬靈和敬虔的生活並不矛盾。

【第23節】

以諾共活了三百六十五歲。一個「年歲之年」,活了與一年中天數相同的年數;不到其他列祖年齡的一半:我們的詩人F20稱他為中年人;儘管他在中年被取去並非神不悅的標誌,而是恩惠的標誌,如下文所述;參見(詩篇55:23)。

【第24節】

以諾與神同行。這句話重複,既是為了證實,也是為了在那個敗壞的時代其獨特性;並引起人們的注意,激勵他人效法他,同時也表達了神對此的喜悅;因為經文如此解釋:「他得了這個見證,就是他蒙神喜悅」(希伯來書11:5):他就不在了。這並非指他死了,或處於死者的狀態,如亞本·以斯拉和拉什對接下來的短語的解釋,因為神將他取去,藉著死亡將他從世上取去,根據(列王紀上19:4)(以西結書24:16,以西結書24:18)「他被接去,不至於見死」(希伯來書11:5);他也沒有被消滅,或歸於虛無,「因為神將他取去」,所以他必定存在於某處:但其意義是,他不在活人之地,他不再在這個世界上;或不在地上居民之中,正如約拿單他爾根所解釋的;但主將他從世上取去歸自己,出於對他的愛,將他連同靈魂和身體從地上移到天上,就像以利亞被取去一樣;(參見吉爾對希伯來書11:5的注釋)。阿拉伯作家F21稱他為伊德里斯(Edris),並說他精通天文學和其他科學,希臘人說他就是赫爾墨斯·特里斯墨吉斯圖斯(Hermes Trismegistus);猶太人稱他為梅塔特隆(Metatron),偉大的文士,如約拿單他爾根所載:他們說F23,亞當將閏年的秘密傳給了他,他又將其傳給挪亞,並且他是第一個編寫天文學書籍的人F24;歐波勒摩斯F25也說他是占星術的第一個發明者,而不是埃及人;他就是希臘人所稱的阿特拉斯(Atlas),他們將占星術的發明歸功於他。使徒猶大稱他為先知(猶大書14);猶太人說F26,他在預言的程度上比摩西和以利亞更高;但以他名義流傳的殘篇是偽造的:有一本書歸於他名下,在《光輝之書》(Zohar)中經常被引用,但不能認為是真品。

【第25節】

瑪土撒拉活到一百八十七歲,生了拉麥。七十士譯本是一百六十七歲;撒馬利亞譯本只有六十七歲;塞特的後裔中有些人的名字與該隱的後裔相同,例如這裡的拉麥,以及之前的以諾。

【第26節】

瑪土撒拉生拉麥之後,又活了七百八十二年。希臘譯本是八百零二年,因此他的總壽命相同;但撒馬利亞譯本只有六百五十三年,這樣他的總壽命就只有七百二十年;因此,他非但不是大洪水前最長壽的列祖,反而成了最年輕的,除了他的父親以諾:並且生兒養女。很可能在他生拉麥之前就已經有了一些孩子,因為那時他已經將近二百歲了,之後也還有其他孩子。

【第27節】

瑪土撒拉共活了九百六十九歲,就死了。這是活得最久的人,沒有人活到一千年:猶太人對此給出的理由是,根據(詩篇90:4),一千年是神的一天,沒有人被允許達到這個年齡。他的名字中包含著對洪水時間的預言,洪水將在他死後不久發生,正如之前所觀察到的(參見吉爾對創世記5:21的注釋)。有人說他死於洪水那年;另一些人說他死於洪水十四年後,並在洪水期間與他的父親在伊甸園中,然後才回到世上F1;但東方作家一致認為他死於洪水之前:阿拉伯作家F2對他去世的時間非常詳細;他們說他死於挪亞六百歲那年,在星期五,約中午時分,以祿月(即圖特月)二十一日;挪亞和閃將他用香料膏抹後,埋葬在雙重洞穴中,並為他哀悼四十天:一些猶太作家說他死於洪水來臨前七天,他們從(創世記7:10)「過了七天」推斷出來;他們解釋為,在為瑪土撒拉哀悼七天之後F3:根據烏雪主教的說法,他死於亞當紀元1656年,即洪水來臨的同一年。

【第28節】

拉麥活到一百八十二歲,生了一個兒子。根據七十士譯本,他是一百八十八歲;但根據撒馬利亞譯本,只有五十三歲;他所生的兒子的名字,以及其原因,在下一節中給出。

【第29節】

他給他起名叫挪亞。這名字意為安息和安慰;因為安息帶來安慰,安慰源於安息,參見(撒母耳記下14:17),其中一個源自同一詞根的詞被譯為「安慰」,這與名字的原因相符,如下所述:說:「這個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安慰我們;因為耶和華咒詛地。」他藉著預言的靈說這話,預見他的兒子將會是怎樣的人,以及他對自己和家人,以及對世界,無論在屬世還是屬靈方面,將帶來何種益處。在屬世方面:地因人的罪在墮落後立即受到咒詛,並一直持續到這個時代,自己長出大量的荊棘和蒺藜,這使得人們需要付出大量勞動去拔除它們,若不挖掘、種植和播種,就一無所有;由於咒詛導致土地貧瘠,人們謀生非常困難:現在挪亞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他們的勞苦和麻煩,他發明了耕作工具,正如拉什所暗示的,他們之前沒有這些工具,而是用手耕地,或使用鏟子之類的工具,這非常費力;但現在,藉著犁和牲畜的幫助,他們的生活變得更加輕鬆和舒適;因此,他說他開始成為一個「農夫」,或一個「屬地的人」,他將農業帶到了更高的完善程度,找到了更輕鬆快捷的耕作方式:而且,由於他是第一個被記載

【腳註】
F19 Leg. Allegor. l. 1. p. 57. 斐羅《寓意律法》第一卷第57頁。
F20 Antiqu. l. 1. c. 1. sect. 2.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一卷第一章第二節。
F21 <arabic> "junxit, addiditque rem rei---amore junxit", Golius, col. 48. 阿拉伯文「**جَمَعَ**」(jama'a,結合,將一物加於另一物——因愛而結合),高魯斯《詞典》第48欄。
F23 ( Mda ) "pulcher fuit, nituit", Stockius, p. 13. Vid Ludolph. Hist. Ethiop. l. 1. c. 15. 希伯來文「**אָדָם**」(adam,美麗,閃耀),斯托基烏斯《詞典》第13頁。參閱路德爾夫《衣索比亞史》第一卷第十五章。
F24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1. p. 34. 桑科尼亞托,引自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一卷第34頁。
F25 Martin. Hist. Sinic. l. 1. p. 3. 馬丁《中國史》第一卷第3頁。
F26 Pirke Eliezer, c. 22. 《以利以謝篇》第二十二章。
F1 Shalshalet Hakabala, apud Hottinger. Smegma, p. 212. 《傳承之鏈》,引自霍廷格《潔淨劑》第212頁。
F2 More Nevochim, par. 1. c. 7. 邁蒙尼德《迷途指津》第一部第七章。
F3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74. 2. 《傳承之鏈》第74頁第2欄。
F4 Joseph. Antiqu. l. 1. c. 1. footnote on point 3.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一卷第一章第3點腳註。
F4 Apud Lactant. Institut. l. 2. c. 13. 瓦羅,引自拉克坦提烏斯《神聖訓誨》第二卷第十三章。
F5 Antiqu. l. 1. c. 3. sect. 9.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一卷第三章第九節。
F6 More Nevochim, par. 2. p. 47. 邁蒙尼德《迷途指津》第二部第47頁。
F7 Patricides, p. 5. Elmacinus, p. 6. apud Hottinger. Smegma Oriental. l. 1. c. 8. p. 216, 217. 帕特里西德斯《編年史》第5頁,埃爾馬西努斯《編年史》第6頁,引自霍廷格《東方潔淨劑》第一卷第八章第216、217頁。
F8 Pirke Eliezer, c. 20. Juchasin, fol. 5. 1. 《以利以謝篇》第二十章,《猶太家譜》第5頁第1欄。
F9 Patricides & Elamacinus, apud Hottinger. ib. 帕特里西德斯與埃爾馬西努斯,引自霍廷格,同上。
F11 Juchasin, ut supra. (fol. 5. 1.) 《猶太家譜》,同上(第5頁第1欄)。
F12 Antiqu. l. 1. c. 2. sect. 3.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一卷第二章第三節。
F13 Elmacinus, Patricides, apud Hottinger, p. 228, 229. 埃爾馬西努斯、帕特里西德斯,引自霍廷格,第228、229頁。
F14 Elmacinus, apud Hottinger, p. 231. 埃爾馬西努斯,引自霍廷格,第231頁。
F15 Elmacinus, apud Hottinger, p. 233. 埃爾馬西努斯,引自霍廷格,第233頁。
F16 Elmacinus, & Patricides in ib. p. 234. 埃爾馬西努斯和帕特里西德斯,同上,第234頁。
F17 Elmacinus, & Patricides in ib. p. 235. 埃爾馬西努斯和帕特里西德斯,同上,第235頁。
F18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 l. 9. c. 17. p. 419. 歐波勒摩斯,引自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九卷第十七章第419頁。
F19 Thaleg. l. 2. c. 13. col. 88. so Ainsworth. 波查特《塔勒格》第二卷第十三章第88欄。艾因斯沃思亦同。
F20 Milton's Paradise Lost, B. 11. l. 665. 彌爾頓《失樂園》第十一卷第665行。
F21 Elmacinus, Patricides, apud Hottinger. p. 239. 240. Abulpharag. Hist. Dynast. p. 9. 埃爾馬西努斯、帕特里西德斯,引自霍廷格,第239、240頁。阿布法拉吉《王朝史》第9頁。
F23 Juchasin, fol. 5. 1. Pirke Eliezer, c. 8. 《猶太家譜》第5頁第1欄,《以利以謝篇》第八章。
F24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74. 2. 《傳承之鏈》第74頁第2欄。
F25 Ut supra.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 l. 9. c. 17. p. 419.) 同上。(引自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九卷第十七章第419頁。)
F26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1, 2. 《傳承之鏈》第1、2頁。
F1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74. 2. 《傳承之鏈》第74頁第2欄。
F2 Apud Hottinger, p. 244. 引自霍廷格,第244頁。
F3 Bereshit Rabba, sect. 32. fol. 27. 3. Juchasin, fol. 6. 1. Baal Habturim in Gen. vii. 10. 《創世記拉比》第32節,第27頁第3欄。《猶太家譜》第6頁第1欄。巴力·哈圖林對創世記7:10的注釋。
【第32節】

挪亞五百歲的時候,或作「五百歲之子」F6;他當時正值五百歲。很難想像他在此之前一直過著單身生活,沒有子女出生,儘管他可能曾有子女,但都已去世。然而,有些人認為這是神的護理所命定的,他直到這個年齡才開始生育子女,因為神旨意是要拯救他及他的家人免於洪水。如果他像一般人那樣在適齡時開始生育,他可能會有更多子女,以致方舟無法容納;或者其中一些子女可能變得邪惡,因此會與其他人一同滅亡。挪亞生了閃、含、雅弗;他們並非同時出生,而是一先一後。由於含是幼子(參創世記 9:24),而閃在洪水後兩年已一百歲(創世記 11:10),那麼他必定是在他父親五百零二歲時出生。因此,最有可能的是雅弗是長子,在他父親五百零一歲時出生;儘管閃通常被首先提及,是因為他卓越的尊嚴和優越性,神以顯著的方式成為閃的神(創世記 9:26),並且彌賽亞將從他而出,神的教會也將在未來的世代中延續他的血脈。雅弗的名字在希臘和拉丁作者中得以保留,如赫西俄德F7、賀拉斯F8以及其他作者F9,他們稱他為伊阿珀托斯(Japetos)和雅佩圖斯(Japetus)。

【腳註】
F5 Shalshalet Hakabal, fol. 1. 2. & 74. 2. 《卡巴拉鏈》第1頁第2欄,及第74頁第2欄。
F6 ( hnv twam vmx Nb ) "filius quingentorum annorum", Pagninus, Montanus 帕吉努斯、蒙塔努斯:「五百歲之子」。
F7 "Theogonia prope principium et passim". 《神譜》開篇附近及各處。
F8 Carmin. l. 1. Ode 3. 《歌集》第一卷第三頌。
F9 Apollodorus de Deorum Orig. l. 1. p. 2, 4. Ovid. Metamorph. l. 1. Fab. 2. 阿波羅多魯斯《論眾神起源》第一卷第2、4頁;奧維德《變形記》第一卷第二寓言。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