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創世記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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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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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包含六日創造之工的總結,以及神在第七日歇了祂的工,並將該日分別為聖,見【創2:1-4】。此外,本章還擴展並解釋了與創造各部分相關的各種事項,以及前一章中未提及的各種情況,這些情況在那裡不便詳述;例如,在降雨之前,或在有人耕種之前,有霧氣從地上升起,滋潤了草木,見【創2:5,6】。還有關於人被造的材料和方式,見【創2:7】;以及伊甸園的栽種,園中的樹木,以及滋潤園子並從中發源的河流,它們的流向,所流經的國家,以及這些國家盛產什麼,見【創2:8-14】。還有關於人被安置在園中,管理並看守它,以及他被允許吃園中任何樹上的果子,除了被禁止的一棵樹,違者將受死亡的懲罰,見【創2:15-17】。還有關於所有受造物,野獸和飛鳥,都被帶到他面前,讓他給它們命名,見【創2:18-20】。還有關於神為他預備一個配偶,並用他的一根肋骨造了夏娃,以及他們的結合,和婚姻的設立,見【創2:21-24】。本章最後觀察了我們始祖在墮落之前的現狀和處境,見【創2:25】。

【第1節】

這樣,天地萬物都完畢了。
在六天的時間裡,天地萬物都已完善、完成並竣工,按照之前所敘述的方式,循序漸進地完成。藉著神的道和能力,它們在第一天從無中被創造出來,但直到所有受造物都被造出來,它們才得以完善、美化、裝飾和充滿。

天地萬物之「萬象」;天上的萬象是指太陽、月亮和星辰,聖經中常如此稱呼,也指天使;見【路2:13】。因此,這可以被視為一個證據,證明天使是在上述時間範圍內被創造的,可能是在第一天,儘管猶太人通常說是在第二天;因為如果天上的萬象都在此時被造,而天使至少是這萬象的一部分,那麼它們就必須在那時被造,否則天上的萬象就沒有全部被造,正如這裡所肯定的。地上的萬象,或說水陸相連的地球,是指植物、草木、樹木、飛鳥、魚類、動物和人類;這些就像萬象或軍隊一樣,數量眾多,聽從神的命令,並由祂安排和維持秩序;甚至一些最小的生物也是祂的軍隊,聽從祂的召喚,祂可以利用它們來騷擾他人,特別是蝗蟲被稱為祂的軍隊,見【珥2:11, 20】。

【第2節】

到第七日,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
並非神在第七日做了任何工作,或完成了祂工作的任何部分,因為那樣就不能說祂歇了祂一切的工,正如後面兩次所說的;由於這個看似困難的地方,七十士譯本、撒馬利亞譯本和敘利亞譯本都讀作「在第六日」。後兩個譯本跟隨前一個譯本,猶太人說,這是為了埃及王托勒密而翻譯的F1,這樣他就不會反對神在安息日做任何工作。約瑟夫斯F2觀察到,摩西說世界和其中萬物都是在這六天內造成的,這無疑是事實;而且所有工作都在第六天完成,正如前一章的最後一節所示;然而,沒有必要修改文本,或假設有不同的讀法。有些人,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的,認為這個詞的意思是「在第七日之前,神就歇了祂的工」,他們認為(b)可以這樣翻譯,諾爾迪烏斯F3也這樣翻譯:或者這些詞可以翻譯為「在第七日,當神已經歇了」,或「完成了祂的工」F4,祂在第六日所做的工作,然後

祂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就安息了:並非因為工作疲憊,因為創造地極的主不疲乏,也不困倦,見【賽40:28】;而是因為祂已經完成了所有工作,並將其帶到如此完美的境地,以至於祂沒有更多的事情要做;並非祂停止創造個體,例如人的靈魂,甚至所有藉著生育來到世界的受造物,都可以說是由祂創造的,而是祂停止創造任何新的物種;更不是祂停止支持和維持祂所創造的生物的存在,並為它們提供一切合適的東西,以及管理它們,並為祂自己的榮耀目的而掌管世上萬事;在這個意義上,祂「工作至今」,正如基督所說的,見【約5:17】。

【第3節】

神賜福給第七日,使它成聖。
這一天是祂所喜悅的,因為祂已完成所有工作,並從中安息,審視它們,認為甚好;因此祂宣告這一天是美好而蒙福的一天,並「使它成聖」,或在祂心中指定它為分別出來的一天,用於聖潔的服事和敬拜;正如猶太人成為一個民族,無論是世俗還是宗教團體時所行的。或者,這一切都是以預敘或預期的方式說的,正如本章中的許多事物一樣,許多國家和河流的名稱,在摩西時代被如此稱呼,故在此處給予它們這些名稱,儘管它們並非在那麼早的時候,直到許多世紀之後才被如此稱呼。根據拉比雅爾基的說法,這段經文指的是未來,那時神「賜福」這一天,藉著嗎哪,嗎哪在每週的每一天都降下,每人一俄梅珥,而在第六天則有雙份食物;祂「使它成聖」,藉著嗎哪在那一天完全沒有降下。此外,這些詞可以讀作括號內的內容,作為對一個事實的記載,這事實並非發生在世界的開端,也不是在第一個第七日;而是發生在摩西時代,摩西寫下這段經文時,是在頒布安息日律法之後;這律法是藉著他的手傳給以色列民的,他在此處藉此機會插入這段經文,非常貼切,因為神在摩西時代賜福安息日並使它成聖的原因,正是因為祂在那一天歇了祂一切的工,見【出20:11】;這裡給出的理由與那條律法中他所傳達的理由相同。

因為在這日,祂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這表明,這並非指神賜福並使第七日成聖的同一時間,那是在摩西時代完成的,而是指很久以前發生的事,當時被作為強制執行的理由;因為這裡沒有像前一節那樣說「祂安息了」,而是說「祂已經安息了」,甚至從創世之初,當祂的工作完成時,正如【來4:3】所說的;甚至「祂創造是為了造作」F5,正如這些詞在這裡可以翻譯的;祂從無中創造,正如祂創造了最初的物質,以便從中造作萬物,並將它們置於祂所達到的秩序和完美之中。

【第4節】

這是天地創造的來歷。
也就是說,前一章所記載的,是天地萬物被造的歷史;它們的創造是一種生成,它們被造的日子是一種生日;見【創5:1】、【太1:1】。

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這裡並非指某個特定的日子,也不是指天地被造的第一天;而是指六天的整個時間,在這段時間裡,天地萬物以及與之相關的一切都被造了。這裡給神加上了另一個名字,祂的名字「耶和華」,表達了祂的存在和完美,特別是祂的永恆和不變,祂是永恆不變的「我是」,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根據猶太人的說法,這個名字不可發音,因此他們加上了「Adonai」的母音符號,指示要讀作「Adonai」;而這兩個名字,「耶和華以羅欣」,或「Adonai」和「以羅欣」,在他們看來構成了神完整而完美的名字,他們認為,在祂完成並竣工祂的工作時,這裡給祂這個名字是非常貼切的。

【第5節】

田野的各樣植物,還沒有長在地上,……
也就是說,神造了它,就是那位造天地的主;因為這些話依賴於前文,並與之緊密相連;表明田野的植物,在第三天從地裡被造出來,是在任何植物被種植在地上之前,或任何種子被播種之前,它們不可能從那裡生長出來,因此必須是神能力的直接產物。

田野的各樣菜蔬,還沒有發芽:這些植物立刻從地裡完美地生長出來,在任何植物發芽之前,並不像現在的菜蔬那樣,逐漸生長到完美。

因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所以植物和菜蔬在最初形成時的產生,不能歸因於降雨;因為在第三天,當它們被造時,還沒有太陽來蒸發和吸取水分到雲中,以便再次降下雨水。

也沒有人耕地:人直到第六天才被創造,因此無法參與耕種土地,以及其中的植物和菜蔬;但這些都是全能能力的產物,無需任何手段。一些猶太作家F6,將田野的植物和菜蔬,神秘地理解為第一位和第二位彌賽亞,因為他們有時會虛構兩位彌賽亞;見【賽4:2】、【結34:29】。

【第6節】

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
在水從地上排乾,並被第一天所創造的光和熱體溫暖之後,產生了蒸汽,像霧氣一樣上升,然後降下。

滋潤遍地;或說大地,因此取代了雨水的作用,直到雨水降下。不過,這些詞更可能以分離的方式翻譯為「或有霧氣騰起」F7;也就是說,在霧氣騰起之前,當還沒有霧氣時;甚至沒有霧氣來滋潤大地,而植物和草木卻被造出來生長;因此撒迪亞將其讀作否定句,「也沒有霧氣騰起」;沒有水蒸氣被蒸發形成雲,產生雨水,然而在第三天,整個大地都被植物和草木覆蓋。金奇和本·梅萊克都贊同這種解釋。

【第7節】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
並非用乾燥的塵土,而是如約瑟夫斯F8所說,用浸濕的紅土,或與水混合的土;赫西俄德F9也有類似的觀念;或如【伯33:6】所說,用泥土;因此使用了一個詞,翻譯為「造」,這個詞用於陶匠,他隨意將泥土塑造成任何形狀:人被造的原始材料是泥土;因此異教徒有普羅米修斯的泥土F11;而神是陶匠,祂造了人,並賦予他現在的形狀,見【賽64:8】。有人指出,這個詞中有兩個「約德」(yod),這不尋常;拉比雅爾基認為,這指的是人為今世和為死人復活的雙重創造;但更可能是指身體和靈魂的雙重創造,其中一個在這裡表達,另一個在下一句中表達:這既顯示了神從地上的塵土創造這樣一個生物的巨大能力,也藉此使人的驕傲謙卑下來,當他想到自己是屬土的,是塵土和灰燼,是塵土,也必歸於塵土。

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生氣就這樣進入他的身體,使他活過來,之前他只是一團沒有生命的泥土,儘管形狀優美:這裡用的是複數,「生命的氣息」F12,包括人的植物性生命、動物性生命和理性生命。這並非與他的身體同時產生,不像動物的靈魂那樣,也不是由神的氣息產生,不像動物的靈魂那樣;動物的靈魂也不是從地裡產生,不像他的身體那樣:這兩種不同的產生方式顯示了人的靈魂和身體的不同性質,一個是物質和必死的,另一個是非物質和不朽的。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或說一個活人,不僅能夠執行動物生命的機能,如吃、喝、行走,而且能夠像一個理性生物一樣思考、推理和談話。

【第8節】

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
或說「已經立了一個園子」F13,因為這並非在造人之後才做,而是在之前;因此翻譯為「東方」的詞,有些人翻譯為「之前」F14:因為明顯的意思是,神在造人之前就立了一個園子,甚至在第三天,當所有草木、植物和樹木都從地裡生長出來時。整個世界與現在墮落之後相比,就像一個園子:那麼這個被分別出來、與眾不同、更直接由神栽種的園子,又該是怎樣的呢?因此它被稱為耶和華的園子,見【創13:10】、【結28:13】;柏拉圖F15稱之為 **Δῖον κῆπον**(Dion kepon),「宙斯的園子」。這個園子栽種在伊甸地,很可能因為它是一個非常宜人、令人愉悅的國家而得名;雖然不確定,也無法確切地說它在哪裡,但它似乎是美索不達米亞的一部分,因為它不止一次與哈蘭一同被提及,哈蘭就在那個國家,見【王下19:12】、【賽37:12】、【結27:23】;而且它位於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匯合為一條河流之後,流經這個國家,並在這個園子處再次分開;希羅多德F16說,那裡的國家是他見過最肥沃的;將它置於此處似乎比置於亞美尼亞更好,據說這些河流的源頭在那裡:因此圖爾內福爾F17認為它位於亞美尼亞的三教堂(或埃奇米阿津)地區或平原,距離幼發拉底河和阿拉克西斯河的源頭約二十法里,距離法西斯河也差不多,那是一個極其宜人肥沃的國家。一位非常博學的人F18認為,伊甸園位於猶大地的東部,靠近革尼撒勒湖或提比哩亞湖,以及瀝青湖,即死海,並在其範圍內包括著名的山谷,或大平原,以及耶利哥平原,加利利的大部分地區,以及約旦河從革尼撒勒湖流向所多瑪地區的所有地帶;他認為約旦河是 **נְהַר עֵדֶן**(nahar Eden),「伊甸河」,約旦河因此得名;他將革尼撒勒解釋為 **גַּן שַׂר**(gan sar),「王子的園子」,即亞當,全人類的王子。他從該地的位置、宜人性和肥沃性,耶利哥的香膏,以及在那裡生長的其他芳香植物,以及所謂的樂園蘋果來論證:必須承認,這個國家園林果園眾多:它在猶太《密示拿》中被提及,那裡的注釋者F19說,它是在以色列地的一個國家,那裡有許多園林果園,出產優良的水果;《他勒目》F20中也提到革尼撒勒的水果極其甜美:約瑟夫斯F21對此的描述也與之相符,他說:

神就把他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並非在祂栽種園子之後立刻,而是在祂造人之後立刻;因此人們普遍認為,人是在園子之外被造的,然後從他被造的地方被帶到園子裡;有些人說那地方靠近大馬士革:但無論在哪裡,最有可能的是它離園子不遠;儘管似乎沒有必要假設他是在園子之外被造的;因為將他安置在園子裡可能意味著指定和命令他在那裡,並將他固定和安置在那裡,以達到所提及的目的和用途,見【創2:15】、【創3:23】。

(在挪亞洪水全球性毀滅之後,伊甸園的位置是否能被確定,今天仍存疑。編者按。)

【第9節】

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也好作食物。
也就是說,從伊甸園的地上;這是在第三天完成的,當時整個大地都長出了青草、菜蔬和樹木:但神為人選定了一塊特殊的土地,並種滿了各種樹木供他使用,不僅結出適合他、令他愉悅的果實作為食物,還有其他樹木,能讓他賞心悅目;例如高大的香柏樹,因其高聳、枝葉繁茂和常綠而令人喜悅,還有許多其他樹木;因此,不僅有樹木能滿足味覺和嗅覺,也能滿足視覺;知識樹就是這樣一棵悅人眼目、美好的樹,見【創3:6】。這些樹木可以象徵聖徒,就是公義的樹,耶和華所栽種的,藉著祂的靈和恩典的影響而生長;祂將他們栽種在祂的園子裡,就是教會,並將他們移植到天上的樂園,他們常被比作棕樹、香柏樹、橄欖樹、石榴樹。

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它被安置在最優越的地方,以便最顯眼,也最容易接近;因為在亞當犯罪之前,沒有禁止他吃生命樹的禁令,也沒有任何阻礙;而且他被允許吃生命樹和其他樹上的果子,它是為他使用而設計的,以支持和維持他的自然生命,如果他堅持順服和無罪的狀態,他的生命就會持續下去,很可能主要是藉著這棵樹:因此西拉的兒子稱它為不朽之樹。

還有分別善惡的樹;之所以這樣稱呼,要麼是相對於神而言,祂藉著這棵樹試驗人,當祂造了人之後,看他會是善還是惡;但這祂早已預知:因此更可能是相對於人而言,並非吃它的果子真能給他這樣的知識,他也不需要它;因為藉著刻在他心上的自然律,他知道善惡之間的區別,知道神所吩咐的是善,神所禁止的是惡:但要麼是因撒但歸於它的功效,見【創3:5】;要麼是因人吃了它的果子之後所發生的悲慘事件,藉此他實驗性地意識到善惡之間的區別,意識到順服與不順服神旨意之間的區別;他藉著悲慘的經歷發現他失去了什麼善,或本可以享受什麼善,以及他給自己和後代帶來了什麼惡,他本可以避免什麼惡。這棵樹是什麼,並不確定;關於它有各種猜測,除此之外無法得知更多。有些人認為它是無花果樹,如拉比雅爾基,以及亞本·以斯拉在【創3:6】中的一些注釋,因為無花果葉隨手可得,在吃了果子之後立刻被使用;有些人認為是葡萄樹,特別是黑葡萄,如《光輝之書》F4中所說;另一些人,如巴力·哈圖林在【創1:29】中的注釋,認為是香櫞樹,或香櫞蘋果樹F5;另一些人認為是普通的蘋果,如古老的《尼澤洪》F6的作者,這也是普遍的觀念;因為「惡」和「蘋果」在拉丁文中都叫「malum」:在《他勒目》F7中,有些人說是葡萄樹,有些人是無花果樹,還有一些人說是小麥F8:穆斯林說它是一種樹,非洲人稱之為「Musa」F9。

【第10節】

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
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的,在人被創造之前,這條河就從伊甸流出,滋潤著園子的四面;但這裡指的是哪條河,很難說。人們普遍認為它是幼發拉底河,當時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匯合,成為一條河流,並以此身份進入並流經伊甸;後來它分成了四條河,其中兩條保留了它們的名字:博學的雷蘭德F11認為,這條河現在已經消失了;但前面提到的那位博學作家認為,正如已經觀察到的,它是約旦河;見【創2:8】的注釋;正如老普林尼F12所說,它是一條非常宜人的河流。

從那裡分為四道;在流經伊甸和其中的園子,滋潤它之後,它分成了四個部分或水源,或四條主要的河流,如下所述;上述作家認為,這一情況使得它是約旦河的可能性更大,約旦河和這四條河在《西拉之子書》中一同被提及:

「25 他以智慧充滿萬物,如同比遜河,又如底格里斯河在新果之時。26 他使悟性豐盛,如同幼發拉底河,又如約旦河在收割之時。27 他使知識的教義顯現如光,又如基訓河在葡萄收穫之時。」(西拉書24)

關於這些河流,將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說明。這條河可以象徵神永恆的愛,那純淨的生命水河,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源於神的至高主權,而非源於人的信心、愛和順服;那條河,其水流使神的城歡樂,滋潤園子,即教會,使其植物復甦,使其結果豐盛,令人愉悅;其四個源頭或分支是神永恆的揀選、基督的有限救贖、聖靈的重生和成聖,以及藉著基督神白白的恩賜而來的永生和幸福;見【詩46:4】、【啟22:1】。

【第11節】

第一條河名叫比遜。
並非埃及的尼羅河,如拉比雅爾基所說,他認為它源自 **פָּשָׁה**(pashah),意為增長、擴展和散佈,正如尼羅河在特定時間所為,並蔓延整個埃及地,或源自 **פִּשְׁתָּן**(pishtan),亞麻,那裡生長亞麻,見【賽19:9】;也不是印度的恆河,如約瑟夫斯F13和其他人所說;因為後面所說它流經的國家與埃及和印度都不符:它似乎更像是普林尼F14和斯特拉波F15的法西斯河,以及色諾芬F16的菲斯庫斯河,和菲洛斯托爾吉烏斯F17的希法西斯河,一條位於亞美尼亞和科爾基斯附近的河流;有時也被稱為帕西底格里斯河,是底格里斯河的一個分支,與底格里斯河、幼發拉底河和其他水域的河道混合或發源F18。這就是環繞哈腓拉全地的河,那裡有金子;這個國家得名於古實的兒子哈腓拉,見【創10:7】,他很可能定居在他兄弟示巴附近,示巴是撒巴人的祖先,他們居住在阿拉伯的一部分;哈腓拉顯然在埃及之前,通往亞述的路上,並與居住在阿拉伯沙漠的以實瑪利人接壤,見【創25:16-18】、【撒上15:7】。因此,它似乎是阿拉伯的一個國家,靠近或屬於古實或阿拉伯古實,並靠近示巴或阿拉伯費利克斯:斯特

【腳註】
F1 T. Bab. Megilla fol. 9. 1. & Gloss. in ib. 《巴比倫他勒目》米吉拉篇,第9頁第1欄,及其注釋。
F2 Antiqu. l. 1. c. 1. sect. 1. 《古代史》第一卷第一章第一節。
F3 Concord. part. Eb. p. 144. No. 1007. Perfecerat. "ante diem septimum"; some in Yatablus. 《希伯來文詞典》第144頁第1007號。Perfecerat. 「在第七日之前」;雅塔布魯斯的一些版本。
F4 ( lkyw ) "et compleverat", Drusius; "quum perfecisset",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had finished", Ainsworth. **וַיְכַל**(vayechal)「並已完成」,德魯修斯;「當他完成時」,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已完成」,艾因斯沃思。
F5 ( twvel-arb ) "creavit ut faceret", V. L. "creaverat ut faceret", Pagninus, Montanus. **בָּרָא לַעֲשׂוֹת**(bara la'asot)「創造是為了造作」,武加大譯本;「他曾創造是為了造作」,帕尼努斯,蒙塔努斯。
F6 Zohar in Gen. fol. 32. 4. 《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32頁第4欄。
F7 ( hley daw ) "aut vapor ascendens", Junius & Tremellius. **וְאֵד יַעֲלֶה**(ve'ed ya'aleh)「或有霧氣上升」,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
F8 Antiqu. l. 1. c. 1. 《古代史》第一卷第一章。
F9 Opera & dies, ver. 60. 《工作與時日》第60節。
F11 Martial. l. 10. Epigram. 38. 馬提亞爾《警句集》第十卷第38首。
F12 ( Myyx tmvn ) Heb. "spiraculum vitarum", Pareus. **נִשְׁמַת חַיִּים**(nishmat chayyim)希伯來文:「生命的氣息」,帕雷烏斯。
F13 ( ejyw ) "plantaverat", V. L. Vatablus, Piscator, Pareus, Drusius, Cartwright; "ornaverat plantis", Junius & Tremellius. **וַיִּטַּע**(vayitta)「他曾栽種」,武加大譯本,瓦塔布魯斯,皮斯卡托,帕雷烏斯,德魯修斯,卡特賴特;「他曾用植物裝飾」,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
F14 ( Mdqm ) "a principio", V. L. so Onkelos; "antes vel antequam", same in Fagius, Cartwright. **מִקֶּדֶם**(miqqedem)「從起初」,武加大譯本,昂克羅斯譯本亦同;「之前或在……之前」,法吉烏斯,卡特賴特亦同。
F15 In Symposio,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12. c. 11. p. 584. 《會飲篇》,見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十二卷第十一章第584頁。
F16 Clio sive, l. 1. c. 193. 《克利俄》或《歷史》第一卷第193章。
F17 Voyage to the Levant, vol. 3. p. 161, 162. 《黎凡特之旅》第三卷第161、162頁。
F18 Nichol. Abrami Pharus Vet. Test. l. 2. c. 16. p. 56. So Texelius (Phoenix, l. 3. c. 7. sect. 7.) takes it to be in the land of Promise, not far from the Dead sea, or sea of Sodom, and in the country about Jordan; and of the same opinion is Heidegger (Hist. Patriarch. Exerc. 4. sect. 42. p. 15.) 尼古拉斯·亞伯拉罕《舊約燈塔》第二卷第十六章第56頁。特克塞利烏斯(《鳳凰》第三卷第七章第七節)也認為它在應許之地,離死海或所多瑪海不遠,在約旦河周圍的國家;海德格爾(《列祖史》第四章第四十二節第15頁)也持相同觀點。
F19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Maaserot, c. 3. sect. 7. 邁蒙尼德與巴爾特諾拉在《密示拿》什一稅篇第三章第七節的注釋。
F20 T. Bab. Beracot, fol. 44. 1. Erubin, fol. 30. 1. & Pesachim, fol. 8. 2.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44頁第1欄;安息日界限篇,第30頁第1欄;逾越節篇,第8頁第2欄。
F21 De Bello Jud. l. 3. c. 9. sect. 8. 《猶太戰記》第三卷第九章第八節。
F23 Aruch in voce ( rong ) , fol. 37. 1. 《阿魯克詞典》詞條 **גַּן**(gan),第37頁第1欄。
F24 Geograph. l. 16. p. 525. 《地理學》第十六卷第525頁。
F25 Bibliothec. l. 19. p. 734. 《歷史叢書》第十九卷第734頁。
F26 E Trogo, l. 36. c. 3. 尤斯丁《特羅古斯歷史》第三十六卷第三章。
F1 T. Bab. Erubin, fol. 19. 1.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界限篇,第19頁第1欄。
F2 Antiqu. l. 12. c. 8. sect. 5. 1 Maccab. v. 52. 《古代史》第十二卷第八章第五節;《馬加比一書》第五章第52節。
F3 T. Bab. Pesachim, fol. 54. 1. Nedarim, fol. 39. 2. 《巴比倫他勒目》逾越節篇,第54頁第1欄;許願篇,第39頁第2欄。
F4 In Exod. fol. 59. 4. & in Numb. fol. 53. 3. So in Bereshit Rabba, sect. 12. fol. 155. 2.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59頁第4欄;民數記篇,第53頁第3欄。另見《創世記拉比注釋》第12節,第155頁第2欄。
F5 Vid. Caphtor Uperah, fol. 49. 1. & 60. 2. & 63. 2. 見《卡夫托與佩拉》第49頁第1欄,第60頁第2欄,第63頁第2欄。
F6 P. 147. Ed. Wagenseil. 《尼澤洪》第147頁,瓦根塞爾版。
F7 T. Bab. Beracot, fol. 40. 1. & Sanhedrin, fol. 70. 1. 2. So in Tzeror Hammor, fol. 15. 2. Tikkune Zohar correct. 24. fol. 68.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40頁第1欄;公會篇,第70頁第1、2欄。另見《哈摩爾之束》第15頁第2欄;《光輝之書修訂本》第24章,第68頁。
F8 Vid. Bartenora in Misn. Roshhashanah, c. 1. sect. 2. 見巴爾特諾拉在《密示拿》新年篇第一章第二節的注釋。
F9 Leo. African. Desriptio Africae, c. 9. p. 772. 利奧·非洲人《非洲描述》第九章第772頁。
F11 Dissert. de Paradiso, p. 53. 《論樂園》第53頁。
F12 Nat. Hist. l. 5. c. 15. 《自然史》第五卷第十五章。

這條河環繞著整個衣索比亞地;這裡的衣索比亞,要麼是指埃及上方的衣索比亞,這支持了那些認為基訓河就是尼羅河的觀點:因為保薩尼亞斯 F11 說,普遍的說法是尼羅河就是幼發拉底河,它在沼澤中消失後,又在衣索比亞上方湧現,成為尼羅河,因此沖刷了那個國家,這被認為與摩西的記載非常吻合:要麼是指與米甸接壤的古實或衣索比亞,它是阿拉伯的一部分,可以稱為阿拉伯古實,聖經中常以「古實」指代。雷蘭德 F12 認為,這裡指的是與米底亞接壤的科賽人或庫賽人的國家,即波斯的一個省份庫赫斯坦。

(在挪亞洪水全球性的毀滅之後,今天這些河流的位置是否能被確定,是值得懷疑的。編者註)

【第14節】

第三條河名叫希底結。這條河流經波斯的書珊,在但以理時代仍保留其名(但以理書 10:4),在那裡它被稱為大河;而且看來它現在在波斯人中仍沿用此名;至少在一百五十年前,當勞沃爾夫 F13 在那些地方旅行時,它就是如此。約拿單他爾根在這裡稱它為底格拉,與普林尼 F14 的「底格利托」相同;據他說,它之所以被稱為底格里斯河(Tigris),是因為它的迅疾,要麼是源於老虎這種迅捷的生物,要麼是源於亞蘭文的 **ארג**(arg,投擲/飛射);庫爾提烏斯 F15 也說,在波斯語中,他們稱「標槍」為「底格里斯」(tigris):這與「希底結」(Hiddekel)一詞相符,該詞在希伯來語中意為「鋒利而迅疾」,如同磨光的箭;拉比雅爾奇(Jarchi)說它之所以如此命名,是因為它的水流鋒利而迅疾:儘管這被一些現代旅行家 F16 所駁斥,他們說它比幼發拉底河水流更慢,不僅非常彎曲,充滿曲折,而且被島嶼和巨大的石灘所堵塞:

這河是流在亞述東邊的。亞述這個國家得名於閃的兒子亞述(創世記 10:11, 10:22),它成為一個著名的王國和君主制國家,尼尼微是其首都,建在底格里斯河或希底結河畔;正如前面所觀察到的,它流經波斯的書珊;因此,正如狄奧多羅斯·西庫魯斯 F17 所說,它穿過米底亞進入美索不達米亞;這與摩西所說它是伊甸園的河流之一非常吻合。從摩蘇爾(尼尼微曾位於其附近)沿這條河上溯十二英里,有一個島嶼,稱為伊甸島,位於底格里斯河的中心,周長約十英里,據說無疑是樂園的一部分 F18 :第四條河就是幼發拉底河。在希伯來語中是「弗拉特」(Phrat)。雷蘭德 F19 似乎判斷得正確,認為其前綴「eu」是波斯語的「au」或「cu」,在該語言中意為「水」;因此「幼發拉底」(Euphrates)不過是「弗拉特之水」,因其豐饒而得名;因為它的水,正如拉比雅爾奇所說,能使土地肥沃、增產、豐盛;他正確地指出,這些名稱,以及這裡提到的其他河流和國家的名稱,都是一種預先命名(prolepsis)或預期命名,這些是摩西寫作時它們所用的名稱;除非可以認為它是希伯來語的 **הוא**(Hu,那,那個弗拉特),而希臘人將其變成了「eu」。

(在挪亞洪水全球性的毀滅之後,今天這些河流的位置是否能被確定,是值得懷疑的。編者註)

【第15節】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中。這在創世記 2:8 中已經提過,這裡重複是為了引出接下來的內容;這不應理解為身體上的被神聖能力提升,從他所在的地方被帶到另一個地方;而應理解為一種引導,或牽著他的手將他帶到那裡;因此溫格羅斯(Onkelos)將其譯為「他引導他」,即他命令並指引他到那裡:因此拉比雅爾奇(Jarchi)解釋說,他用美好的話語勸說他去那裡:有些人認為他被帶離的地方靠近大馬士革,他們說他在那裡被造;或者像猶太作家所說,是後來建造聖殿的地方:約拿單他爾根的譯文是:

「耶和華神將那人從他被造的地方帶走,安置在伊甸園中,好叫他耕種,又看守。」

耕種,又看守。因此看來,人在無罪的狀態下並非過著閒散的生活;但這不應伴隨著勞苦、疲憊、憂愁和汗水,如同他墮落之後那樣;而更像是為了他的娛樂和享受;儘管自然界中留待藝術改進的部分,以及亞當需要做什麼,並不容易說明:當時不需要耕地、播種、栽種或澆灌,因為神已經使每棵樹悅人眼目,可作食物,從地裡長出來;並且有一條河貫穿其中來澆灌它:因此在前面提到的猶太文獻 F21 中說,他在園中的工作無非是研讀律法的話語,並看守或遵守生命樹的道路:約拿單他爾根和耶路撒冷他爾根的譯文也與此相符:

「好叫他耕種律法的話語,並看守生命樹的道路。」

【第16節】

耶和華神吩咐那人說。神對他擁有權柄和權威;作為他的創造者、施恩者和保守者,神有權吩咐他任何事;這不僅指男人,也指女人,雖然她的創造在後面才提到,但卻發生在允許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除了一棵)和禁止吃那棵樹的果子之前;因為她當時已經存在並在場,這從創世記 3:2, 3:3 中顯而易見: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這是一個非常慷慨、寬宏大量的允許:或者說「你吃的時候可以盡情吃」 F25 ;這賦予了他們充分的權力,使他們對食物沒有任何疑慮和不確定性;他們可以隨意取用,隨意吃,無論在哪裡找到,或他們想吃什麼,園中任何一棵樹的果子都可以,除了下一節所禁止的那一棵。

【第17節】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關於這棵樹的名稱及其原因,請參閱吉爾對創世記 2:9 的注釋。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並非這棵樹本身有任何功效能增長知識,提升學識和理解力,如同撒但所暗示神知道的;因此神出於嫉妒人而禁止吃它,這並非神聖本性所能為;也不是說如果人吃了它,對身體會有任何傷害;也不是說它本身是不合法和邪惡的,如果沒有明確禁止的話:但在這禁令之前,人吃不吃它完全是無關緊要的事;因此它被選作考驗人對神的順服,人是在神的治理之下,他理應在一切事上順服神;既然他被允許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除了這一棵,那麼他不禁食這棵樹的果子,就更顯得他的罪過嚴重了: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或者說「在死中死去」 F26 ;這表明其確定性,正如我們的譯本所表達的;並且可能指不止一種死亡;不僅是身體的死亡,這在某種意義上立即發生了,人立刻成為一個必死的受造物,否則若繼續處於無罪狀態,並吃生命樹的果子(他被允許這樣做),他將過著不朽的生活;因犯罪他被剝奪了吃生命樹的權利,他的自然生命現在不會持續很久,至少不會永遠;他立即被傳訊、審判並判處死刑,被認定有罪,並因此面臨死亡,死亡立刻開始在他體內運作;罪在他身體裡播下了死亡的種子,一系列的苦難、疾病和病痛開始顯現,最終導致死亡。此外,屬靈或道德的死亡立即隨之而來;他失去了被造時的原初義,神在他身上的形象被扭曲;他靈魂的能力和官能被敗壞,他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如果沒有一位保人與救主介入,承諾滿足律法和公義的要求,其後果必然是永恆的死亡,或與神及其所有後裔永遠分離;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甚至是永恆的死(羅馬書 6:23)。因此,猶太人 F1 將此解釋為今世和來世的死亡。

【第18節】

耶和華神說。這並非與他給予人上述指示和教導,關於如何按其旨意行事同時發生,而是在那之前,甚至在亞當被造之時,他對亞當說,或對自己說:這是他心中的一個目的或決定,許多譯本將其譯為「他曾說」 F2 ,在第六日,人被造的那日,說:那人獨居不好。這對他自己來說不愉快也不舒適,也不符合他的本性,因為他是一個社會性生物;對他的物種也無益,因為他無法繁衍後代;對他的創造者的榮耀也無益: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一個在生活各方面幫助他的人,不僅是為了繁衍後代,也是為了為他提供有用和舒適的東西;為他準備食物,照顧家庭事務;一個「像他自己」 F3 的人,在性情、氣質和性情上,在形狀和外貌上;或者一個「在他面前」 F4 的人,會令他賞心悅目,他可以愉快地與之交談,在各方面都與他相稱,完全符合他的情況和環境,他的需要和願望。

【第19節】

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或者說「他曾造了它們」 F5 ,在第五日和第六日;這些生物都是成雙成對,有公有母,以便延續其物種;而人卻是單獨被造,沒有同類的伴侶:神就都帶到亞當面前;或者說「帶到那人面前」 F6 ;要麼是藉著天使的服事,要麼是藉著一種本能或衝動,使它們自願來到他面前,如同來到它們的主人和所有者面前,因為亞當一被造,就獲得了對所有受造物的統治權;就像洪水時,所有受造物都進入挪亞方舟一樣;當時如此,現在也如此,所有受造物,飛鳥和牲畜,都來了,除了海裡的魚:看他叫什麼;看他會給它們起什麼名字;這既是對人智慧的考驗,也是他對受造物統治權的標誌,因為給它們起恰當和合適的名字,以便區分彼此,並指出它們身上某些自然而使其與眾不同之處,這需要極大的知識;因為這並不意味著神缺乏知識,好像他這樣做是為了知道人會怎麼做,他知道人會給它們起什麼名字,在他做之前就知道了;而是為了顯明他造了一個在智慧和能力上都超越所有受造物的人,並且是為了他的喜悅、使用和服事;因此將它們帶到他面前,將它們交到他手中,賦予他對它們的權柄;既然是他的,他可以隨意給它們起名:亞當叫什麼,那活物的名字就叫什麼;此後,他和他後裔一直這樣稱呼,直到語言混亂,然後每個民族都按自己的意願,用自己的語言稱呼它們:而且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希伯來語是第一種也是原始語言;或者說,那種東方語言,其中希伯來語、迦勒底語、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都是方言;他所說的就是這種語言,並用它給受造物起名,這些名字與它們的本性相符,或與它們身上觀察到的某些特性相符:波查特 F7 給我們舉了許多希伯來語中受造物的例子,它們的名字與它們的某些特徵相符:有些人認為這是受啟示而為;柏拉圖說,在他看來,那種給事物命名的大自然超越了人類,這不是虛榮愚蠢的人的工作,而是諸神所定的最初名稱 F8 ;因此西塞羅 F9 問,誰是第一個,在畢達哥拉斯看來是最高智慧的人,給萬物命名?

【第20節】

亞當就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當它們來到他面前,從他身邊經過,彷彿向他這位主宰和所有者致敬時:只是那人沒有找到配偶幫助他。或許這就是它們被帶到他面前的原因之一,好讓他意識到在所有受造物中,沒有一個與他同類,適合做他的伴侶;這必須歸因於亞當,而不是神;並非神在受造物中為他尋找配偶卻找不到;而是,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觀察到的,人無法為自己找到一個;這使得當神用他造了女人,並將她呈現在他面前時,他感到更加感激和欣然接受。

【第21節】

耶和華神使亞當沉睡,他就睡了。這並非亞當因觀看從他身邊經過的受造物,並檢視它們、給它們起恰當名字而導致動物精神疲憊所引起的普通自然睡眠;而是超自然的,來自耶和華,他的能力和護理,使他沉睡:這不是昏昏欲睡,也不是打盹,而是酣睡:他的感官被如此封閉,以至於他沒有察覺到任何發生在他身上的事;這似乎是故意的,好讓他身體在手術時不感到疼痛,同時也為了顯明他在女人的形成中沒有任何參與;並且讓他對女人的出現感到更加驚訝,剛從睡夢中醒來,就看到如此可愛的對象,如此像他自己,並且由他自己造成,而且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就在他舒適地小睡片刻之際:他就取了他的一條肋骨。連同肉一起:解剖學家 F11 觀察到,人通常每側有十二根肋骨;由此看來,亞當似乎有十三根。約拿單他爾根的譯文是:

「他就取了他的一條肋骨;即他右側的第十三根肋骨。」

【第22節】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人們常說,而且說得相當貼切,女人不是從男人的上部造成的,以免她被認為高於男人,對他有權柄;也不是從任何下部造成的,以免她被認為低於男人,被他踐踏;而是從他的肋旁,從他的一根肋骨造成的,以表明她與他平等;並且是從靠近他心臟和手臂下方的位置,以表明她應被他深愛,並永遠在他的關懷和保護之下:她不是像萬物那樣從無中「被創造」,也不是像亞當那樣從塵土中「被形成」,因為她與男人形狀相同;而是從精煉和活化的塵土,或男人的血肉骨頭中「被造成」,因此她的構造精緻可愛;或者說「被建造」 F14 ,這個詞被使用,因為她是家庭的基礎,是建立家庭的手段: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為了表示在她的構造中,所用的獨特關懷和技藝,以及所觀察到的恰當比例:並將她帶到那人面前:從肋骨被帶走並造成她的地方;或者說,神作為她的父母,將她帶到亞當面前,任由他處置,並將她呈獻給亞當作為他的配偶,與他建立婚姻關係,並被他愛護和珍視;這不僅為父母和子女提供了應遵循的規則和榜樣,父母應為子女安排婚姻,子女應在婚姻中徵得父母的同意;同時也推薦了婚姻,認為它符合神的旨意,應被視為尊貴,因為它來自神:因此,這也是基督,第二個亞當,與他的教會婚姻的預表,教會從他而生,從他的肋旁而出;與他本性相同,並由他的神聖父呈獻給他,他將她賜給他;他接受她為自己的配偶和新娘;參見以弗所書 5:29-32。

【第23節】

亞當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是「他的骨頭」,因為有些人認為是從他的一對肋骨中造成的,每邊一根,因此用複數「骨頭」來表達,「和他的肉」,一部分肉與肋骨一起被取走;亞當知道這一切,要麼是在她被造時他醒著,儘管取肋骨時他睡著了;要麼是藉著神聖啟示,神將這事印在他心裡;或者可能是在他睡著時,在夢中向他宣告的,當時他處於狂喜或出神狀態,這整個事件都呈現在他面前:而這事是「現在」發生的,剛剛發生,以後不會再以同樣的方式發生;「這次」 F15 ,這一次,許多人這樣翻譯;當時是這樣,但此後女人將以生育的方式產生,如同男人: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她的名字是「伊莎」(**אִשָּׁה**,Ishah),因為是從「伊什」(**אִישׁ**,Ish,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就像拉丁文的「vira」來自「vir」,以及我們語言中的「woman」來自「man」一樣。

【第24節】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有些人認為這些是摩西的話,從上述事實推斷出人應當如何行事;另一些人則認為是亞當在神聖啟示下所說的話,作為人類的父親教導他的子孫應當做什麼,並預言在所有後世將會發生的事:儘管這些話更像是神自己所說的,婚姻就是由他所設立的;他在此給予關於婚姻的指示,並宣告人在婚姻中的情況和處境,以及他將如何和應當如何行事:因此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引用這些話,將它們歸於那創造男人和女人者所說的話,並如此補充和引言:「為這個緣故」(馬太福音 19:5)。拉比雅爾奇(Jarchi)也如此解釋:

「聖靈如此說。」

【第25節】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他們被造時就是如此,沒有穿衣服,也不需要衣服來遮蔽他們免受冷熱,因為他們處於溫和的氣候中;也不需要遮掩身體的任何部位,以免被其他生物看見,因為沒有這方面的顧慮:並不羞恥;他們身上、衣著或周圍都沒有任何引起羞恥的東西;沒有罪惡、缺陷、可恥或應受責備之處;他們的本性中沒有罪,良心上沒有罪咎,行為上也沒有邪惡;特別是他們並不因赤身露體而羞恥,就像孩子們看見彼此赤身露體不羞恥,或者我們看見他們不羞恥一樣:此外,他們不僅獨自一人,沒有人看見他們;而且他們的赤身露體對他們來說並非恥辱,而是符合他們的本性;他們也沒有意識到有任何必要或理由遮蓋自己,如果他們繼續保持無罪狀態,他們也不會有任何必要:再者,他們以這種方式出現,絲毫沒有理由感到羞恥,因為他們本是一體。耶路撒冷他爾根的譯文是:

「他們不知道羞恥是什麼。」

「他們二人都是有智慧的,亞當和他的妻子,但他們沒有保持他們的榮耀。」

【腳註】
F8 Antiqu, l. 1. c. 1. sect. 3. Philostorg. Eccl. Hist. l. 3. c. 10. p. 482. 尤西比烏斯《古代史》第一卷第一章第三節;菲洛斯托爾吉烏斯《教會史》第三卷第十章第482頁。
F9 De situ Paradisi, p. 32. 《論樂園的位置》第32頁。
F11 Corinthiaca sive, l. 2. p. 94. 《科林斯志》第二卷第94頁。
F12 Ut supra, (De situ Paradisi) p. 38. 同上(《論樂園的位置》)第38頁。
F13 Travels, part. 2. c. 9. p. 159. ed. Ray. 勞沃爾夫《遊記》第二部第九章第159頁,雷版。
F14 Nat. Hist. l. 6. c. 27. 普林尼《自然史》第六卷第二十七章。
F15 Hist. l. 4. c. 9. 庫爾提烏斯《歷史》第四卷第九章。
F16 De la Valle & Thevenot, apud Universal History, vol. 4. p. 248. 德拉瓦萊與泰弗諾,引自《世界通史》第四卷第248頁。
F17 Bibliothec. l. 2. p. 99. 狄奧多羅斯·西庫魯斯《歷史叢書》第二卷第99頁。
F18 Cartwright's Preacher's Travels, p. 91. 卡特賴特《傳道者遊記》第91頁。
F19 Ut supra, (De Situ Paradisi) p. 45. 同上(《論樂園的位置》)第45頁。
F20 Pirke Eliezer, c. 2. fol. 72. 2. 《以利以謝篇》第二章第72頁第2欄。
F21 Pirke Eliezer, c. 2. fol. 72. 2. 《以利以謝篇》第二章第72頁第2欄。
F23 Tikkune Zohar, correct. 54. fol. 91. 2. 《光輝之書修訂本》第54條修正,第91頁第2欄。
F24 Paradise Lost, B. 8. l. 320. 彌爾頓《失樂園》第八卷第320行。
F25 ( לכל לכל ) "comedendo comedas", Pagninus, Montanus, Vatablus, Drusius 「吃的時候盡情吃」,帕吉努斯、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德魯修斯。
F26 ( תמות תמות ) Pagninus, Montanus 「在死中死去」,帕吉努斯、蒙塔努斯。
F1 Tikkune Zohar, correct. 24. fol. 68. 1. correct. 54. fol. 90. 2. correct. 66. fol. 100. 1. 《光輝之書修訂本》第24條修正,第68頁第1欄;第54條修正,第90頁第2欄;第66條修正,第100頁第1欄。
F2 ( ויאמר ) "dixerat", Vatablus, Drusiu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他曾說」,瓦塔布魯斯、德魯修斯、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
F3 ( כנגדו ) "simile sibi", V. L. Sam. Syr. 「像他自己」,武加大譯本、撒馬利亞譯本、敘利亞譯本。
F4 "Tanquam coram eo", Montanus. 「如同在他面前」,蒙塔努斯。
F5 ( ויצר ) "finxerat", Drusius. 「他曾造了」,德魯修斯。
F6 ( אל האדם ) "ad ipsum hominem", Pagninus, Montanus. 「到那人面前」,帕吉努斯、蒙塔努斯。
F7 Hierozoic. par. 1. l. 1. c. 9. p. 59 波查特《動物學》第一部第一卷第九章第59頁。
F8 In Cratylo,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11. c. 6. p. 515. 《克拉底魯篇》,引自尤西比烏斯《福音預備》第十一卷第六章第515頁。
F9 Tusculan. Quaest. l. 1. 西塞羅《圖斯庫倫辯論》第一卷。
F11 Bartholini Anatomia, l. 4. c. 17. p. 516. Vid. Scheuchzer. Physica Sacra, vol. 1. tab. 27. p. 28. 巴托林《解剖學》第四卷第十七章第516頁。參見謝赫策爾《神聖物理學》第一卷第27圖第28頁。
F12 Who stooping opened my left side, and took From thence a rib.--- Milton's Paradise Lost, B. 8. l. 465. 「他彎腰打開我的左側,從那裡取出一根肋骨。」——彌爾頓《失樂園》第八卷第465行。
F13 Ib. B. 10. l. 887. 同上,第十卷第887行。
F14 ( ויבן ) "et aedificavit", Pagninus, Montanus, Vatablus, Piscator 「並建造」,帕吉努斯、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皮斯卡托。
F15 ( הפעם זאת ) "hac vice", Pagninus, Montanu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Vatablus, so the Targum; ( τουτο απαξ ) , Symmachus & Theodotion; "hoc semel", Fagius. 「這次」,帕吉努斯、蒙塔努斯、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瓦塔布魯斯,他爾根亦同;「這一次」,辛馬庫斯與提奧多提翁;「這一次」,法吉烏斯。
F16 Justin. e Trogo, l. 2. c. 6. 查士丁《特羅古斯史》第二卷第六章。
F17 Vid. Saldeni Otia Theolog. Exercitat. 1. sect. 14. p. 13, 14. 參見薩爾登《神學閒暇》第一篇練習第十四節第13、14頁。
F18 Politico,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12. c. 13. p. 588. 柏拉圖《政治家》,引自尤西比烏斯《福音預備》第十二卷第十三章第588頁。
F19 Bibliothec. l. 1. p. 8. 狄奧多羅斯·西庫魯斯《歷史叢書》第一卷第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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