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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記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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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與以斯拉一同上耶路撒冷的人數和身份(以斯拉記 8:1-14)。他們在亞哈瓦河邊聚集,以斯拉從那裡派人去巴比倫請利未人前來,利未人也來了(以斯拉記 8:15-20)。他們宣告禁食,祈求旅途平安順利(以斯拉記 8:21-23)。以斯拉將王所賜的器皿和銀錢交給祭司看管(以斯拉記 8:24-30)。他們平安抵達耶路撒冷,將禮物存放在聖殿,獻祭給神,並將王的諭旨交給總督和省長(以斯拉記 8:31-36)。
【第1節】這些是現在他們宗族的首領,這是他們的家譜,從此處到以斯拉記 8:14 結尾所列出的,
與我一同從巴比倫上來的;與祭司兼文士以斯拉,即本書的作者一同上來的:
在亞達薛西王在位的時候;即大利烏·希斯塔斯(Darius Hystaspis),在他作王第七年,見以斯拉記 7:1, 7:7。然而許多人認為是指亞達薛西·隆吉馬努斯(Artaxerxes Longimanus)。
【第2節】非尼哈的子孫中有革順:以他瑪的子孫中有但以理。這不是先知但以理,他屬於王室血統,是猶大支派的;這位但以理是祭司,是以他瑪的後裔,正如革順是非尼哈支系中以利亞撒的後裔一樣:
大衛的子孫中有哈突;或許與歷代志上 3:22 中的哈突是同一人,他是大衛王的後裔;這三個人似乎是獨自前來,沒有帶任何家人,至少沒有提及他們的家人,也沒有像後面其他人那樣給出人數。
【第3節】撒迦利亞:與他一同按家譜計算的,男丁有一百五十人;只計算男丁,不包括婦女和孩童;然而從以斯拉記 8:21 可以清楚看出,確實有婦女和孩童一同上來。從此處到以斯拉記 8:14 結尾,記載了與以斯拉一同上來的男丁人數,他們主要(如果不是全部)是與所羅巴伯一同上來之人的子孫;他們中那些留在巴比倫,現在歸回的人,至少有許多人,見以斯拉記 2:1。特別提到亞多尼甘的子孫(以斯拉記 8:13),他們是最後一批;這並非指他們是最後才來與以斯拉同行,或遲緩拖延,而是指相對於他之前已離開的子孫而言,他們是最後一批,似乎與他們一同構成了他整個家族;所有在各自首領帶領下上來的人數總計為1496人。
【第4節】(見吉爾對以斯拉記 7:3 的注釋)。
【第5節】(見吉爾對以斯拉記 7:3 的注釋)。
【第6節】(見吉爾對以斯拉記 7:3 的注釋)。
【第7節】(見吉爾對以斯拉記 7:3 的注釋)。
【第8節】(見吉爾對以斯拉記 7:3 的注釋)。
【第9節】(見吉爾對以斯拉記 7:3 的注釋)。
【第10節】(見吉爾對以斯拉記 7:3 的注釋)。
【第11節】(見吉爾對以斯拉記 7:3 的注釋)。
【第12節】(見吉爾對以斯拉記 7:3 的注釋)。
【第13節】(見吉爾對以斯拉記 7:3 的注釋)。
【第14節】(見吉爾對以斯拉記 7:3 的注釋)。
【第15節】我將他們聚集在流向亞哈瓦的河邊。因此這條河也以同樣的名字命名;或者河的名字來自於這個地方,見以斯拉記 8:21。這可能與亞述的一個地區亞迪亞本(Adiabene)是同一個地方,該地區因亞迪亞瓦河(Adiava)而得名:
我們在那裡紮營三天;或說搭起帳篷;這是他們集合的地點:
我查看了百姓和祭司;點閱他們,清點人數,並查明他們屬於哪個支派和家族:
在那裡我沒有找到利未的子孫;除了祭司以外。
【第16節】於是我派人去請以利以謝、亞列、示瑪雅、以利拿單、雅立、以利拿單、拿單、撒迦利亞和米書蘭,這些都是首領;又請約雅立和以利拿單,這些都是有見識的人。這些人都在營中某處,以斯拉派使者去請他們前來;其中有三人同名;前九位是家族中地位顯赫、尊貴的首領,後兩位則以其良好的判斷力著稱,能言善辯,因此適合被派去處理他們所要處理的事務。
【第17節】我吩咐他們去見迦西斐雅地方的首領易多。這不是蒙斯特(Munster)所說的裡海附近、靠近裡海山脈的地方,那裡太遠了,無法在他們必須的時間內往返,見以斯拉記 7:9, 8:15, 8:31。而是像拉比雅爾基(Jarchi)所說的,巴比倫的一個地方,一個附近的村莊,或其中的一個教區或街道,以斯拉知道許多利未人和尼提寧人住在那裡,而易多是利未人的首領,也管理尼提寧人:
我告訴他們應當對迦西斐雅地方的易多和他的弟兄尼提寧人說什麼;但易多並非尼提寧人;因為他是利未人的首領,憑藉他的權柄,許多利未人以及尼提寧人都被派去;但尼提寧人中沒有人管理利未人,因為他們是利未人的僕役(以斯拉記 8:20)。然而,根據拉比雅爾基的說法,此句中根本沒有提及尼提寧人,他將這句話讀作:
對易多和亞欣(與他同名的一個人;或許可以更好地翻譯為「對易多和他的弟兄」),
他們被任命或安置在迦西斐雅地方;迪迪厄(De Dieu)也同意此說法,敘利亞譯本亦然:
他們住在迦西斐雅:他們應當為我們神的殿帶來服事的人;包括利未人作歌唱者和守門者,以及尼提寧人服事他們。
【第18節】因我們神施恩的手幫助我們,祂眷顧我們的計劃和命令,保護那些被差遣的人,並感動那些被差遣的人運用他們的影響力和權柄,使他們手下的人以及他們自己都樂意接受所提出的建議:
他們給我們帶來一個有見識的人,是利未的兒子瑪利子孫中的,以色列的子孫;一個以色列人,屬於利未支派,是利未的第三個兒子米拉利(Merari)的兒子瑪利(Mahli)的後裔:
還有示利比;或者更確切地說,「就是示利比」;亞本·以斯拉(Aben Ezra)如此說;因為他就是那個有見識的人,並按其家譜描述:
與他的兒子和他的弟兄,共十八人;總共達到這個數目。
【第19節】還有哈沙比雅,與他同來的有米拉利子孫中的耶篩亞,等等。這些人與示利比屬於利未人中同一分支:
他的弟兄和他們的兒子,共二十人;這三十八人,連同與他們一同前來的人,都是利未人;尼提寧人則在後面。
【第20節】還有尼提寧人,就是大衛和眾首領所派定服事利未人的;服事他們,並供職於他們,正如他們服事祭司一樣;有些人認為這些人與約書亞所賜給聖所服事的基遍人是同一批,大衛也確認了這一點;但另一些人則認為這些人與基遍人不同,是他們的補充:
二百二十名尼提寧人:他們的名字都一一列出;在易多送給以斯拉的歷史記錄中;利未人的名字也是如此,雖然這裡沒有列出,只列出了與他們一同前來的人的名字。
【第21節】那時我在亞哈瓦河邊宣告禁食,在派往易多的使者帶著他們所帶來的人回來之後:
使我們在我們的神面前刻苦己心;在祂面前為我們的罪謙卑自己,承認罪過,表明悔改,並祈求赦免:
向祂尋求一條正路,為我們;從那裡前往耶路撒冷,由祂引導我們走這條路:或藉著先知,或藉著夢中的異象,如亞本·以斯拉所說;或者更確切地說,藉著祂護理的引導;他們在河邊禱告尋求,這在他們當中是慣例,此後也一直如此,在那裡進行宗教活動,見以西結書 1:1, 3:15, 使徒行傳 16:13。因此特土良 F26 稱猶太人的禱告為「沿岸禱告」(orationes littorales);他們尋求的不是最短最容易的旅途,而是最安全的:
為我們的孩童和我們所有的財物;為它們的安全運送;這表明,雖然前面只計算了男丁,但他們確實帶著妻子和兒女;因為沒有婦女照顧,就不能假設有孩童。
【第22節】因為我不好意思向王求步兵和騎兵的護衛,他本可以得到,只要開口就行;他在王面前有如此大的影響力:
在路上幫助我們抵擋仇敵;那些可能埋伏等候他們,搶奪他們財物的亞拉伯人、撒馬利亞人和其他人:
因為我們曾對王說過:神對尋求祂的人施以特別的恩惠,祂獨特的護理保護他們:
說,我們神的手必施恩於一切尋求祂的人;那些向祂禱告、事奉和敬拜祂的人;祂的手向他們敞開,賜予他們一切所需的善事,包括屬世和屬靈的,祂的權能和護理覆庇他們,保護他們免受一切邪惡:
但祂的權能和忿怒卻攻擊一切離棄祂的人;離棄祂的話語、祂的道路和敬拜;祂大能的忿怒,或其力量和威力,會向他們發作,他們必會感受到其沉重和可怕的後果:現在,既然已對王說了這一切,之後再要求護衛來保護他們,這看起來就像他們在神面前沒有蒙恩,不相信自己所說的話,反而不信任祂的權能和護理;因此,他們寧願冒險,尋求祂的面和恩惠,並信賴祂的良善和權能,也不願讓神蒙羞。
【第23節】所以我們禁食,為這事向我們的神懇求,藉著禁食和禱告向主尋求一次順利的旅程和旅途中的保守:
祂就應允了我們;拉比雅爾基說,祂悅納了他們的禱告,因此他們平安抵達耶路撒冷。
【第24節】於是我從祭司中分出十二位首領,那些與他同行的;所以看來不止前面提到的兩位(以斯拉記 8:2),很可能他們的家人或他們的一些弟兄也與他們同在:
示利比、哈沙比雅,和他們十個弟兄;這些被點名的人是利未人,而不是祭司(以斯拉記 8:18, 8:19),因此必須補上連詞「和」:
和示利比,或者說,與十二位祭司、示利比等人,以及另外十位利未人;這樣祭司和利未人的數目相等,總共二十四人。
【第25節】我將銀子、金子和器皿秤給他們,當他將這些東西交給他們時;他這樣做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正直和忠誠,並作為防止任何侵吞其中任何一部分的指控或控告的保障,也為他們樹立榜樣,同時也使他們不致受誘惑而做出這樣的事,並在他們被指控時能夠為自己辯護:
就是為我們神殿所獻的禮物;為聖殿事奉所甘心獻上的:
就是王和他的謀士、他的首領,以及所有在場的以色列人所獻的;作為甘心樂意的奉獻,見以斯拉記 7:15, 7:16。
【第26節】我秤給他們六百五十他連得銀子,根據施霍伊策爾(Scheuchzer)F1 的計算,這相當於975,000帝國幣,或我們的貨幣2,229,450英鎊:銀器一百他連得;這相當於35,300英鎊,或50,000帝國幣;根據拉比雅爾基的說法,有一百件器皿,每件器皿重一他連得,亞本·以斯拉也如此說,布雷伍德(Brerewood)F2 認為這是一百件器皿,每件重三百七十五磅:
金子一百他連得;根據施霍伊策爾 F3 的說法,這相當於1,222,000金幣;現在黃金的價值比白銀高出十四又三分之一倍,由此可以判斷一百他連得黃金和一百他連得白銀之間的差異;根據大衛·德·波米斯(David de Pomis)F4 的說法,有兩種他連得;普通他連得重六十磅,聖所他連得重兩倍。
【第27節】還有二十個金碗,重一千達利克,這價值超過我們貨幣的一千英鎊;因為坎伯蘭主教(Bishop Cumberland)F5 說,波斯「達利克」(daric)、「德拉克馬」(drachma)或「達姆」(drachm)重二十先令四便士;根據伯納德博士(Dr. Bernard)的說法,它比我們的一枚金幣重兩格令(見歷代志上 29:7):
還有兩個精美的銅器,貴重如金;這或許就是亞里斯多德 F6 所說的印度或波斯黃銅,它如此光亮純淨,沒有鏽蝕,以至於其顏色與黃金無法區分,而且大流士的杯子中有些也無法分辨是黃銅還是黃金,只能憑氣味判斷:敘利亞譯本將其解釋為哥林多銅,這是哥林多城被焚毀時金、銀、銅的混合物,極其珍貴;老普林尼 F7 提到三種非常珍貴的哥林多銅,他說其價值僅次於銀,甚至超越銀,幾乎超越金;但這種銅當時尚未存在:金奇(Kimchi)F8 將此處的詞解釋為其顏色,與黃金的顏色相近。
【第28節】我對他們說,你們歸耶和華為聖,這些器皿也為聖,正如它們被分別出來用於聖潔的事奉,這些器皿也為聖潔之用,因此不可轉作他用:
這些銀子和金子是甘心獻給你們列祖之神耶和華的;因此除了用於祂的事奉之外,不可作他用。
【第29節】你們要謹慎看守,這些器皿、金子和銀子,以免受損或減少:
直到你們在耶路撒冷,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裡,在祭司長、利未人,和以色列眾宗族的首領面前,將它們秤交清楚;也就是說,直到他們在這些人面前,將所收到的足重物品,如數交出,並交到他們手中,以便存放在聖殿的庫房和寶庫中。
【第30節】於是祭司和利未人,就是以斯拉記 8:24 中提到的十二位祭司和十二位利未人,
就收了銀子、金子和器皿的重量,要帶到耶路撒冷我們神的殿;他們承諾這樣做,也確實做到了。
【第31節】正月十二日,我們從亞哈瓦河邊起行,往耶路撒冷去。這是尼散月,相當於三月和四月的一部分;這是在逾越節開始前兩天:
我們神的手幫助我們;藉著祂的護理引導、指示和保護他們:
祂救我們脫離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或者藉著威嚇他們,使他們不敢攻擊,或者藉著引導他們走不同的道路,從而避開他們,見以斯拉記 8:22。
【第32節】我們到了耶路撒冷,在那裡住了三天。在他們處理任何事務之前,將託付給他們的聖殿用品和王的諭旨交給王的官員;經過如此疲憊的旅程,他們理應得到一些休息。
【第33節】第四天,他們抵達耶路撒冷之後:
銀子、金子和器皿在我們神的殿裡秤了;聖殿,這樣就可以看到並知道,他們所託付的確切重量現在已忠實地交出:
這是由祭司烏利亞的兒子米利末經手,與他同在的是非尼哈的兒子以利亞撒;這些是祭司:
與他們同在的是耶書亞的兒子約撒拔,和賓內亞的兒子挪亞第,他們是利未人;兩位祭司和兩位利未人;因為既然有祭司和利未人負責上述物品,那麼在秤重時,兩者都應有代表在場,以便他們可以見證他們的忠誠。
【第34節】按數目和重量,每一樣都點交清楚,他們按數目和重量交出,這與他們收到的數目和重量完全一致:
那時所有的重量都記錄下來;一份書面記錄被保存下來,以便將來不僅可以知道在巴比倫所作的甘心樂意奉獻,而且可以作為那些帶來物品之人的忠誠和正直的憑證,以防將來受到質疑。
【第35節】那些被擄歸回的子孫,就是現在與以斯拉一同前來的:
向以色列的神獻上燔祭;以此感謝他們從被擄中得釋放,並感謝他們旅途平安:
為全以色列獻上十二隻公牛;按照支派的數目;而且現在上來的可能每個支派都有人:
九十六隻公綿羊,七十七隻綿羊羔;這些和公牛都是燔祭:
十二隻公山羊作贖罪祭;按照十二支派的數目,也是為他們所犯的罪作代贖:
這一切都是獻給耶和華的燔祭;除了十二隻公山羊,它們是贖罪祭。
【第36節】他們將王的諭旨交給王的總督和河西的省長,就是敘利亞、巴勒斯坦和猶大省的總督,這些省份位於幼發拉底河以色列地的那一邊:
他們就幫助百姓和神的殿;或說「扶助他們」F9,減輕他們的一切負擔,使他們擺脫一切障礙,並按照亞達薛西王的諭旨,協助他們並為他們提供一切所需,用於裝飾聖殿和獻祭;這一切都應理解為王的總督和省長,他們都遵從王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