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以西結書

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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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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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包含一項預言,論及猶太人將從被擄之地歸回故土;各支派將彼此聯合;以及基督在他們中間榮耀的國度。他們的復興以枯骨復活的異象來描繪;異象中枯骨所在之地、其狀況,以及它們如何得生命,都已描述(結37:1-10)。此異象對猶太人的解釋與應用(結37:11-14)。他們的聯合以兩根木杖合為一杖的記號或象徵來表示,這杖在先知手中合而為一(結37:15-17)。此意義隨後闡明(結37:18-20)。接著是明確的應許,論及他們歸回故土;他們將成為一個王國,在一位君王基督之下,祂是大衛的預表;論及他們的成聖;他們與神所立的聖約關係將向他們顯明;以及神的同在與居住在他們中間(結37:21-28)。

【第1節】

耶和華的**手**(yad,能力)**在我身上**:這是指耶和華的靈,祂對先知施加的強大衝擊力;他爾根將其解釋為預言之靈(參見《吉爾注釋》以西結書1:3)。**祂藉著耶和華的靈將我帶出去**:將他從原處帶到另一處;這並非真實的移動,而是異象中的景象,是藉著神的靈向他心靈所呈現的。**將我安置在平原中,這平原滿了骸骨**:他爾根補充說,是人的骸骨。金奇(Kimchi)認為這平原就是基巴河邊的平原,先知最初在那裡看見異象。拉比約哈難(R. Jochanan)說這是杜拉平原,這些骸骨是尼布甲尼撒在那裡所殺之人的(但3:1)。拉比(Rab)說這些是以法蓮的子孫,被迦特人所殺(代上7:20-22)。一些猶太拉比認為當時確實發生了一次真實的復活。拉比以利以謝(R. Eliezer)說,以西結所使復活的死人站起來,唱了一首歌,然後死了。加利利人拉比約西之子拉比以利以謝(R. Eliezer, the son of R. Jose the Galilean)說,他們回到以色列地,娶妻生子。拉比猶大·本·貝提拉(R. Judah ben Bethira)站起來說:「我是他們子孫的子孫,這些是我父親的父親留給我的**特非林**(tephillim,經文匣)F18。」但這些都是虛構和浪漫的說法。其他拉比則將整個異象理解為寓言。這些骸骨及其復活,是猶太人從被擄之地復興的象徵,他們當時處於無助和絕望的境地,正如以西結書37:11-14所示;也是末後那民歸信的象徵,這將如同死而復生;也是基督的權益和教會復興的象徵,那時被殺的見證人將復活升天;也是末日死人復活的象徵;並且可以應用於並闡明死去的罪人如何藉著神靈的有效恩典而得生命。

【第2節】

**祂使我從骸骨的四圍經過**:**四圍,四圍**F19;繞行數次,使他能仔細觀察它們的數量、位置和狀況。**看哪,在平原上骸骨甚多**:正如猶太人在被擄之地時;也正如他們歸信時將會有的數量;也正如基督屬靈統治時期基督徒的數量;也正如末日復活時死人的數量,包括義人和不義之人。**而且極其枯乾**:由於它們在那裡躺臥已久,暴露於風吹日曬之下;肉體已完全腐爛,骨髓也已完全乾涸;因此,從人的角度來看,它們復活的可能性或希望是沒有的。這些骸骨是處於自然和未重生狀態之人的恰當象徵,他們沒有屬靈的生命,而是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對罪惡或危險毫無感覺;沒有力量救贖和重生自己,或做任何屬靈上的善事;沒有屬靈的感動;對神沒有內在的渴望,也沒有對祂的愛慕;沒有向祂舉起的心,也沒有靈魂以信心和愛心歸向基督;但在他們自己裡面,完全是沒有生命、無助和絕望的。

【第3節】

**祂對我說:「人子啊,這些骸骨能復活嗎?」**:這有任何可能性嗎?有任何理由相信它們會復活嗎?能否設計出任何方法或採取任何措施使它們復活?**我回答說:「主耶和華啊,祢是知道的。」**:先知沒有立刻斷言這是不可能或不可能的;他確實知道這些骸骨不可能自行復活;他也知道他或任何受造物都無法使它們復活;但他明智地將此事交託給全知全能的神,祂知道祂能做什麼,也知道祂將做什麼。罪人的歸信不是出於他們自己,也不是出於傳道人,而是出於神;這完全歸因於祂的旨意和能力(約1:13)。沒有其他任何事物能使之成為可能或有希望。

【第4節】

**祂又對我說:「你要向這些骸骨發預言**:或作「在這些骸骨之上」F20;或作「關於這些骸骨」F21;預言它們將會復活;將此事告訴他人,也告訴它們。**說:『枯乾的骸骨啊,要聽耶和華的話!』」**:聽那關於你們的預言之話,正如猶太人在巴比倫所做的。同樣,未歸信的罪人也可以向他們傳講,他們所處的失喪和悲慘境地,如同枯乾的骸骨,可以呈現在他們面前:他們可以被呼召來參加外在的聖道事工;他們能夠用肉耳聽見,儘管因缺乏信心而對他們無益,但信心卻由此而來;因此,參加聚會並聽道是正確的。

【第5節】

**主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藉著先知,先知被差遣向它們發預言。**看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除了永活的神,沒有人能做到這一點,祂最初將生命之氣吹入亞當裡面,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這裡似乎暗示了這一點;當主將祂的靈放入人裡面,或將祂的恩典賜給他們時,他們就必活著,直到那時。

【第6節】

**我必給你們加上筋,使你們長肉**:也就是說,在祂使氣息進入他們裡面之前;因為雖然氣息首先被提及,但它是最後完成的:這是按順序的過程;首先加上筋,將骨頭連接起來;然後長肉,覆蓋骨頭,填補所有空隙,形成肌肉,使骨頭能夠運動。**又用皮遮蔽你們**:覆蓋骨頭、筋和肉;因為這是最外層的,使整個身體光滑美麗。約伯用類似的語言表達了他的形成:「祢以皮和肉給我穿上,又用骨和筋把我聯絡」(伯10:11)。**又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這重複是為了證實。**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全能的主神,恩典憐憫的主,以及你們的主和神:因此,當人蒙恩被召時,他們就認識了以前不認識的主;經歷了祂大能有效的恩典在他們心中,他們就知道祂是他們的,並承認祂,在人前宣認祂。

【第7節】

**於是我遵命發預言**:先知沒有違背天上的異象;他正確地遵守了所給予的命令和指示,無論結果和成效如何;他將這些交託給主,他也這樣做了。同樣,福音的傳道人按照所給予的使命發預言或傳道,並將他們的工作交託給主:這是第一次發預言;因為後面還提到另一次:這兩次必須仔細觀察和區分,因為它們產生了不同的效果:這是向枯骨發預言,在它們之上,關於它們;接下來所敘述的是其結果;**我一發預言,就聽見響聲**:或作「一個聲音」F23;從字面意義上說,這是古列王頒布的詔書,允許猶太人歸回故土(拉1:1-3)。在基督的權益復興時,將有從天上發出的大聲音,對見證人說:「上到這裡來」(啟11:12)。在基督降臨使祂的死人首先復活時,將有天使長的聲音和神的號筒(帖前4:16)。而且,當先知發預言時,不僅聽見他的聲音,也聽見神的聲音,或許是雷聲:同樣,在福音的事工中,會聽見一個聲音,起初只是外在的聲音;人們聽見響聲,一個聲音,但那是一個混亂的聲音;他們不知道如何理解它,但它對他們產生了一些影響;它在他們裡面引起響聲,對罪、地獄和定罪發出呼喊;然而,目前他們裡面沒有屬靈的生命或氣息。**看哪,骨頭就震動**:骨頭之間發出響聲,正如可以想像的,當枯骨彼此碰撞,尋找各自的骨頭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同樣,當聖道對罪人的良心產生最初的影響時,那裡會產生憤怒,因懼怕定罪而產生震動和顫抖;這在某些人身上導致真正的歸信,如掃羅和獄卒(徒9:6;16:29),但在另一些人身上則會消退,歸於虛無,如腓力斯(徒24:25)。**骨頭與骨頭互相聯絡**:因此,散居在巴比倫各省的猶太人,在古列王的詔書下聚集起來,成群結隊地歸回故土;他們在歸信時也將如此(何1:11)。因此,當人僅僅處於輕微的定罪之下時,他們可能會聚集在一起,舉行他們的宗教聚會和社團,但仍然只是一堆枯骨,裡面沒有任何屬靈的生命和氣息。

【第8節】

**我觀看,看哪,筋和肉長在骸骨上**:它們開始看起來像人,具有人的形狀,成為一個身體,正如猶太人聚集在一起時一樣。**皮又包在它們上面**:因此看起來端莊美麗,具有人的正常形狀;正如古列王所富裕和保護的猶太人一樣。這可能象徵著那些在聖道之下受到影響,以至於看起來像基督徒的人;他們有敬虔的外貌,在人前顯得外表公義,順服聖禮,履行宗教職責;然而他們裡面沒有屬靈生命的原則;就像亞當的身體,出於塵土,屬乎塵土,在生命之氣吹入之前是沒有氣息的;這裡也是如此,**只是沒有氣息在他們裡面**;猶太人沒有歸回故土的靈,儘管他們有自由,直到耶和華激動他們的靈(拉1:5)。所有這一切,從屬靈意義上說,都表明人可能在聖道之下受到暫時的感動,但卻不是活著的基督徒。

【第9節】

**祂對我說:「人子啊,你要向風發預言**:之前他一直向骸骨發預言,在它們之上;有些事情發生了,但沒有達到目的,因為缺少氣息;因此他被吩咐第二次發預言,這次不是向骸骨,而是向「風」,後來譯為「氣息」;這可能暗示人的靈魂或氣息重新進入身體,如同復活時一樣,使身體活過來:它指的是「靈」F24,因為同一個詞用於風、氣息和靈;在神秘意義上,可以應用於神的靈:如果傳道人要有效地發預言或傳道,就必須著眼於神的靈,既要幫助他們的工作,又要使他們的傳道有效;沒有神的靈,無論產生多少形式上的信徒,一個死去的罪人也不會被活過來。敘利亞文和阿拉伯文譯本將其譯為「關於靈」:論述聖靈的位格、工作和恩典,是福音事工的一部分,也是罪人歸信的途徑。**發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氣息啊,要從四方而來**:或作「靈」:因為猶太人將從他們所在地的各方被帶回來,正如他們在末後歸信時將會有的情況;同樣,主在世界各地都有祂的子民,他們死在罪中,必須被聖靈活過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過來!』」**:雖然不是被刀劍所殺,但他們如同死人,被死亡所殺,因此被稱為「被殺的人」:同樣,從屬靈意義上說,人被罪所殺,被主口中的話語所殺;被律法,那致死的字句所殺;只有神的靈才能賜予他們生命;這裡的氣息或靈被古代猶太人應用於彌賽亞的靈F25。

【第10節】

**於是我遵命發預言**:他第二次向風發預言,正如他奉命向骸骨發預言一樣。**氣息就進入骸骨,骸骨就活了**:或作「靈」;猶太人心中產生勇氣,歸回故土;從基督而來的生命之靈,將進入被殺的見證人,使他們復活;進入末後的猶太人,使他們歸信;這靈進入死去的罪人,使他們活過來;當傳道人向他們傳講福音時,祂就這樣做;參見啟示錄11:11,使徒行傳10:44。**並且站起來,成為極大的軍隊**:正如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時所做的;他們人數眾多,處於防禦姿態;正如他們在末後歸信時將會有的情況(何1:10);也正如第一次復活時聖徒的數量(啟7:9)。因此,當人被神的靈活過來時,「他們就站起來」;他們站在神的恩典中,站在基督的根基上;他們憑著對祂的信心,站在信仰的教義中,站在神的家中;他們堅定地抵擋所有仇敵:他們是一支「軍隊」;他們處於軍事狀態;與罪、撒旦和世界爭戰;雖然與其他人相比人數較少,但就他們自己而言,人數眾多;當猶太人歸信,外邦人的豐滿被帶進來時,他們將會顯現出來;尤其是在基督再來時,他們將全部聚集在一起。

【第11節】

**祂對我說:「人子啊**:以下是對上述異象的解釋和應用。**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這是他們的象徵,象徵他們在巴比倫被擄時的狀況,以及他們目前的狀況;也象徵神所有的以色列人,當他們處於未重生狀態時:這句話包括了十個支派,以及從巴比倫歸回的便雅憫和猶大兩個支派;這表明所指的遠不止僅僅是那次復興:**他們說:『我們的骨頭枯乾了**:以色列家說,我們確實像枯骨一樣;我們裡面沒有靈,沒有力量,沒有勇氣,也沒有生命。**我們的指望失去了**:失去了從目前的被擄中得釋放的指望;或彌賽亞降臨的指望;或永遠享受他們自己的土地,以及對他們所作應許的指望:**我們滅絕淨盡了。』**:我們從以色列地被剪除,無論別人有什麼指望,我們都沒有希望再次擁有它;事實上,他們從橄欖樹上被剪除,像樹一樣被砍倒,無論是他們的公民地位還是教會地位。他爾根說:

「我們滅亡了。」

【第12節】

**所以你要發預言,對他們說**:為了安慰他們,為了重燃他們的希望,鼓勵他們在這些困境中的信心:**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的百姓啊**:他們仍然是祂的百姓,祂與他們有聖約關係,他們也與祂有聖約關係,儘管處於如此低微的境地;這也是祂關心他們、為他們著想,並為他們做所有上述美好事情的基礎;所有這些都源於祂的聖約、聖約的恩典以及他們與祂的關係:**我必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指迦勒底和其他地方的城市和監獄;他們在那裡被囚禁和擄掠,他們無法像死人自己無法從墳墓中起來一樣,將自己從中解救出來:這既是末日死人復活的象徵F26,那時他們將在基督的聲音中從墳墓中出來,有些人復活得生命,有些人復活受審判;也是死去的罪人,藉著神恩典的能力和功效,從罪的墳墓中被喚醒的象徵;參見約翰福音5:25, 28, 29:**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居住在那裡,並永遠留在那裡,不再被驅逐;當他們在末後歸信後,一旦在那裡定居,就再也不會被驅逐。

【第13節】

**我的百姓啊,我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參見《吉爾注釋》以西結書37:6):這為他們做了除了全能神之外無人能做的事;他們看見祂的手和能力,祂的恩典和憐憫在其中,就會認識、承認並歸榮耀給祂。

【第14節】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不僅是歸回故土、過上公民和舒適生活的勇氣之靈;更是神的靈,作為恩典和懇求之靈,真理和聖潔之靈,信心和收養之靈;作為生命之靈,在他們裡面產生了生命的原則,因此他們將活出屬靈、清醒、公義和敬虔的生活;參見以西結書36:27。**我必將你們安置在你們自己的土地上**:使他們在那裡安居樂業,安全無虞,享受所有屬世和屬靈的恩惠和特權:**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說了,也成就了。這是耶和華說的**:所有這一切都是祂的應許,由祂預言,藉著祂的先知向他們宣告,現在已完全準確地實現;他們將帶著驚奇和感恩的心觀察這一切,並將榮耀歸給祂。

【第15節】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在他看見枯骨的異象並得到解釋之後,立刻或很快地。**說**:如下:

【第16節】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或作「木頭」F1;一根木杖;或作「木板」,如他爾根所譯;一塊木板或木條。七十士譯本譯為「杖」;阿拉伯文譯本亦同;這是王國或政府的象徵,正如這根杖所代表的。**在其上寫字**:寫上以下這些話:**為猶大和與他同伴的以色列人**:為猶大支派,以及與他緊密相連的便雅憫支派,以及其他加入他們的支派中的敬虔和虔誠之人,他們無法接受耶羅波安的偶像崇拜。**然後再取另一根木杖**:像前一根一樣。**在其上寫字**:寫上這些話:**為約瑟,就是以法蓮的木杖,和與他同伴的以色列全家**:為以法蓮支派,以及其他九個支派,它們共同組成一個王國。應當注意的是,在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時代,以色列王國分裂了;十個支派背叛了他,只有猶大和便雅憫兩個完整的支派繼續與他同在;從那時起直到被擄,甚至在被擄期間,似乎兩個王國之間一直存在著敵意和爭吵,無論是政治還是宗教事務,尤其是後者;這個象徵旨在表明它們之間的聯合,正如後面將會顯明的。耶羅波安,十個支派的第一位君王,是以法蓮支派的;撒瑪利亞,王國的首都,也在那個支派中;因此,以法蓮常常代表所有十個支派,代表以色列王國,與猶大王國區分開來。在木杖或木條上寫字似乎是暗示民數記17:2所做的事。

【第17節】

**將它們彼此相接,成為一根木杖**:將木杖、木板或木條彼此緊密相接;將它們黏合在一起,或將它們緊密地放置在一起,使它們看起來像一根木杖、木板或木條。**它們就在你手中合而為一**:它們看起來就像一根。大衛的父親約瑟·金奇(R. Joseph Kimchi)認為它們確實合而為一,是藉著神蹟而成的;但沒有必要這樣假設;它們看起來像一根就足夠了。

【第18節】

**當你百姓的子孫對你說**:被擄中的以色列和猶大子孫,以西結是他們中的一員,並被差遣作他們的先知;他們看見他拿兩根木杖,在上面寫字,然後將它們接合在一起,自然會向他提出這樣的問題:**「你不是要指示我們這些是什麼意思嗎?」**:因為他們斷定他有某種意義在其中,這並非單純的孩童遊戲和消遣;因此他們會要求他讓他們知道那是什麼意思:無論他們是認真地問,還是嘲諷地問,出於好奇還是輕蔑,就像他們有時所做的那樣;這都無關緊要,他都必須給他們一個答案,如下所示;儘管從他們提問的方式來看,似乎他們懷疑他是否會回答;因為他們之前在類似場合曾以嘲諷的方式對待他。

【第19節】

**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下是對這個記號或象徵的解釋:**看哪,我必將約瑟的木杖,就是以法蓮手中的,和與他同伴的以色列眾支派,與猶大的木杖一同拿來**:也就是說,由十個支派組成的以色列王國,其中以法蓮是主要的:**使它們合為一根木杖**:使這兩個王國成為一個王國:**它們就在我手中合而為一**:在基督手中,祂是耶和華的手臂;在祂的看顧、治理和保護之下合而為一,正如後面所解釋的:這在猶太人從巴比倫歸回時,部分地、作為將來之事的影子而實現;那時許多十個支派的人,以及猶大和便雅憫兩個支派的人,從那裡歸來,在一位君王之下成為一個國家和王國,直到基督降臨;這在歸信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合為一體時得到了進一步的成就:但這主要是為了象徵猶太人在末後歸信時彼此之間的聯合;那時他們將一同尋求耶和華和他們的君王大衛,即彌賽亞;祂將成為他們唯一的君王,正如後面所說的;那時所有敵意都將止息,無論是在他們中間,還是在所有神的屬靈以色列人中間;參見以賽亞書11:13,耶利米書50:4,何西阿書1:11,3:5,西番雅書3:9。

【第20節】

**你所寫字的木杖**:或你將要按照命令和指示寫上上述內容的木杖。**要在他們眼前,在你手中**:要舉起來讓他們看一段時間,觀察兩根木杖的結合;並學習並牢記這個象徵的意義;並確信後面所說的作為進一步解釋的內容必將實現。

【第21節】

**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或如他爾根所說:

「你要向他們發預言。」

【第22節】

**我必使他們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正如大衛和所羅門時代一樣,他們都是彌賽亞的傑出預表;古代猶太人F5將此預言歸於他們的時代,認為那時將會實現:**必有一位君王作他們眾人的王**:不是所羅巴伯,也不是尼希米,也不是猶大·馬加比;因為他們都不是君王;更不是永遠作王的,正如這裡所說這位君王將永遠作王(結37:25);此外,他被明確地稱為大衛,也就是彌賽亞,大衛的子孫;現代猶太作家F6將此句應用於他:**他們不再分為兩國,也不再分為兩個王國**:這正是兩根木杖合而為一所象徵的。

【第23節】

**他們不再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因他們的**糞便**(gilulim,偶像),或**糞堆神**F7;無論是外邦人的偶像,還是他們自己的偶像:從巴比倫被擄歸回後,猶太人不再沉迷於偶像崇拜;而天主教徒的偶像崇拜在今天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厭惡,也是他們接受基督教的絆腳石:當他們被有效地呼召並歸信基督時;他們將不再尊重偶像,就是他們自己手所造的;也不再尊重他們所設立並努力建立和維持的自己公義的偶像;那時他們將視其為污穢的破布,玷污他們,而非稱義他們;因此他們將拒絕它,不再用它玷污自己;而是尋求基督的義,這義能稱義一切罪,並使他們在神眼中純潔無瑕。**也不再因他們可憎之物**:或「可憎的事」F8;指他們所偏愛於神話語的長老遺傳,並將其作為他們信仰、敬拜和行為的準則;這使他們在神面前成為可憎的:**也不再因他們一切的過犯玷污自己**:特別是他們對基督的不信和對祂的褻瀆;他們也不會沉溺於目前在他們中間盛行的罪惡,如驕傲、貪婪、不潔、欺詐以及在貿易和商業中的詭計:**我卻要救他們脫離他們一切犯罪的住處**:因為無論他們住在哪裡,他們都會犯罪;他們因其邪惡而臭名昭著;但神將把他們從所有這些他們生活在罪中,並對某些人造成罪惡,以及效仿他人榜樣的地方帶出來:**並潔淨他們**:藉著灑潔淨的水在他們身上;藉著將基督的寶血應用在他們身上,這血能潔淨一切罪(參見以西結書36:25):**這樣,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非我民」的稱號將被除去,恩典之約將與他們續訂並向他們顯明;祝福和應許將應用於他們,特別是這一點;參見耶利米書31:1,羅馬書11:25-26。

【第24節】

**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正如金奇所解釋的彌賽亞君王;阿本達拿F9和其他人也如此認為;祂是大衛的後裔,大衛是祂的傑出預表;祂作為中保,是耶和華的僕人,作為人,以僕人的形像出現:這表明這個預言超越了從巴比倫被擄中得釋放的時代:**他們必都歸一個牧人**:或作君王,與前文相同:君王被稱為牧人;參見以西結書34:23,約翰福音10:16:**他們必遵行我的典章,謹守我的律例,並且遵行**:不是指已被廢除的禮儀律的律例和條例;猶太人歸信後將不再遵守這些;而是指道德律的誡命,主要指洗禮和主餐的福音條例;他們將恆常喜樂地遵行這些條例;他們將不偏不倚、不遲延、憑信心和愛心,並以榮耀神為目的,謹守這些律例;參見以西結書36:27。

【腳註】
F18 T. Bab. Sanhedrin, fol. 92. 2. Vid. Kimchi & Abendana in loc.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2頁第2欄。參見金奇與阿本達拿對此處的注釋。
F19 ( bybo bybo ) "circum circa", Pagninus; "undique undique", Montanus. (**沙巴沙巴**)「四圍」,帕吉努斯;「到處」,蒙塔努斯。
F20 ( hlah twmueh le ) "super ossa haec", Starckius. (**阿萊哈·哈阿茲莫特·哈埃勒**)「在這些骸骨之上」,斯塔克。
F21 "De ossibus istis", Junius & Tremellius, Polanus, Piscator. 「關於這些骸骨」,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波拉努斯、皮斯卡托。
F23 ( lwq yhyw ) "et exstitit vox", Cocceius, Starckius; "et fuit vox", Montanus. (**瓦耶希·科爾**)「並且有聲音出現」,科克修斯、斯塔克;「並且有聲音」,蒙塔努斯。
F24 ( xwrh ) "ad spiritum", Pagninus, Montanus, Cocceius, Starckius; "alloquens spiritum", Junius & Tremellius, Polanus. (**哈魯阿**)「向靈」,帕吉努斯、蒙塔努斯、科克修斯、斯塔克;「對靈說話」,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波拉努斯。
F25 Zohar in Nunb. fol. 92. 1. 《光輝之書》民數記篇,第92頁第1欄。
F26 To which it is applied in T. Bab. Sabbat, fol. 152. 2, & Taanith, fol. 2. 2.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52頁第2欄,以及禁食篇,第2頁第2欄,都將此應用於此。
F1 ( dxa Ue ) "lignum unuin", V. L. Pagninus, Montanus (**埃茲·埃哈德**)「一根木頭」,武加大譯本、帕吉努斯、蒙塔努斯。
F2 ( Myywgh Nybm ) "e medio ipsarum gentium", Junius & Tremellius; "ex gentibus", Starckius; "e [vel] medio gentium", Piscator, Cocceius. (**米本·哈戈伊姆**)「從這些外邦人中間」,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從外邦人中」,斯塔克;「從外邦人中間」,皮斯卡托、科克修斯。
F3 ( wklh ) "ambulant, vel ambulantes sunt". (**哈拉庫**)「他們行走,或他們正在行走」。
F4 ( bybom ) "circumquaque", Junius & Tremellius, Polanus, Starckius. (**米薩維夫**)「四面八方」,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波拉努斯、斯塔克。
F5 Zohar in Gen. fol. 85. 4. 《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85頁第4欄。
F6 R. Abendana, Not. in Miclol Yophi in 1 Kings xi. 39. 拉比阿本達拿,《米克洛爾·約菲》列王紀上11:39注釋。
F7 ( Mhylwlgb ) "diis stercoreis suis", Junius & Tremellius, Polanus; "stercoribus suis", Cocceius, Starckius. (**貝吉盧萊赫姆**)「他們的糞便神」,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波拉努斯;「他們的糞便」,科克修斯、斯塔克。
F8 ( Mhyuwqvb ) "abominandis suis", Starckius; "abominationibus", Pagninus, Cocceius. (**烏維舒科齊姆**)「他們可憎的事」,斯塔克;「可憎之物」,帕吉努斯、科克修斯。
【第25節】

**他們必住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的地上**。正如金奇(Kimchi)所觀察到的,亞伯拉罕和以撒沒有被提及,因為他們有其他子女,那些子女並未繼承這片土地;唯獨雅各被提及,因為這片土地是賜給他及其後裔的。**就是你們列祖所住之地**;因此這地對他們而言更為可慕;而他們列祖曾居住並擁有這地,也是他們將來擁有這地的憑據。**他們和他們的兒女,並兒女的兒女,必永遠住在那裡**;直到世界的末了,或基督親自降臨。因此,此後所應許他們的一切都被稱為「永遠」。這表明這預言並未在猶太人從巴比倫歸回故土時完全應驗;因為他們後來又被逐出那地,至今仍處於這種狀態;這預言乃是指向將來的時代,那時他們將歸信基督,再次擁有自己的土地,並居住其中,直到日月長存。**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直到永遠**;或如他爾根所說,他們的「君王」;這不能理解為任何世俗的君王,而是指彌賽亞君王,祂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祂的國度是永恆的國度;祂將永遠統治雅各家(詩篇 45:6;但以理書 2:44;路加福音 2:32, 2:33)。一些猶太學者也將此應用於彌賽亞F11。

【第26節】

**並且我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恩典之約也被稱為平安之約(以賽亞書 54:10),其中一個主要條款是藉著基督的寶血,在神與祂的子民之間成就了平安與和好,這是在該聖約中約定的,因此得名。這裡的意思是,這聖約將向歸信的猶太人顯明,並使他們明白自己與這約的關係;藉著這約,他們將看到基督的寶血已為他們成就了平安;並且藉著這約的寶血灑在他們身上,他們將在自己裡面擁有真實的良心平安;他們將與歸信的外邦人和睦相處,甚至與他們最惡劣的敵人也能和平共處,享受各樣的繁榮,包括屬世和屬靈的。**這約是永遠的約**;它不會像以前的聖約那樣陳舊和消失;在基督降臨之前,他們曾處於舊約之下,舊約以預表、影兒、律法獻祭和屬肉體的條例來展現;此外,從此時直到世界末了,神將永遠在他們中間擁有一群立約的子民;因此,「非我民」將不再寫在他們身上。**我也要將他們安置,使他們人數增多**;也就是說,將他們安置在自己的土地上,並在那裡增加他們的人數。或者說,「我要賜給他們」F12;在他們的土地上賜給他們一個地方,以及各樣屬世和屬靈的福分。他爾根說:

「我要賜福他們,使他們人數增多。」

【第27節】

**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這是祂同在的象徵:其意義是,祂將藉著祂的靈和恩典居住在他們裡面;他們每一個人都將成為永生神的殿,祂將在其中行走和居住。**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句話重複是為了確認(參見以西結書 37:23)。

【第28節】

**列國就知道我耶和華是使以色列成聖的**,等等。或者說,外邦人,即歸信的外邦人,將觀察並注意到神對祂子民猶太人的恩慈作為;祂以聖潔的呼召呼召他們;在他們裡面植入恩典和聖潔的原則;將他們分別為聖,獻給祂的事奉,並使他們能夠聖潔、謹慎、公義地行事。**因為我的聖所在他們中間直到永遠**;當祂的敬拜在他們中間建立起來;祂的福音向他們傳講並被他們接受;祂的典章向他們施行;這一切將持續到基督的第二次降臨。

【腳註】
F9 Mashmiah Jeshuah, fol. 47. 4. Vid. Sepher Ikkarim, l. 2. c. 28. 《彌賽亞的聲音》第47頁第4欄。參見《信仰之書》第二卷第28章。
F11 T. Bab. Sanhedrin. fol. 98. 2. Ben Melech in Psal. cxliv. 14. Abendana Not. in Miclol Yophi in Hagg. ii. 23. Abarbinel, Mashmiah Jeshuah, fol. 8. 4. & 26.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8頁第2欄。本·米勒克《詩篇》第144篇第14節注釋。阿本達納《米克洛爾·約菲》哈該書第二章第23節注釋。阿巴爾巴內爾《彌賽亞的聲音》第8頁第4欄及第26頁第1欄。
F12 ( Myttn ) "dabo eos", Montanus, Piscator; "dabo ipsos", Cocceius, Starckius. **נָתַתִּי**(natatti)「我要賜給他們」,蒙塔努斯、皮斯卡托;「我要賜給他們自己」,科克修斯、斯塔爾基烏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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