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以西結書

第二十四章

【導言】
本章預言耶路撒冷城和聖殿的毀滅;前者以沸騰的鍋為喻,後者則以以西結妻子猝死為表徵。此預言發出的時間,正是巴比倫王開始圍攻耶路撒冷的那一天(結24:1-2)。沸騰之鍋的比喻(結24:3-5),及其對耶路撒冷城的解釋和應用(結24:6-14)。先知被告知其妻將死,並被吩咐不可為此哀哭,這事果然應驗(結24:15-18)。當百姓詢問這些事有何意義時,他告知他們,這預示著聖殿將被褻瀆;他們的苦難將極其深重,以至於他們將無法使用任何既定的哀悼形式,只能在悲痛中消逝而死(結24:19-24)。本章最後向先知保證,這些事發生的那一天,將有使者被差遣到他那裡,他將開口說話,不再緘默(結24:25-27)。

【第1節】

**再次,在約雅斤被擄的第九年**:以西結的日期和西底家作王的日期都是從約雅斤被擄開始計算的,兩者同時開始。**在第十個月,在該月的第十天**:這是提別月,相當於我們十二月的一部分和一月的一部分;因此,這個預言是在十二月下旬發出的。當時耶路撒冷正被巴比倫王圍困,正值冬季。**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如下所述。

【第2節】

**人子啊,你要記下這日的名稱**:即,這是星期幾,以及是月份的哪一天;例如是第一天、第二天還是第三天。因為猶太人對他們的日期沒有像我們這樣的名稱。**就是這一天**:根據烏雪主教(Bishop Usher)F18的說法,這是公元前3414年或公元前590年的1月30日,星期四。惠斯頓先生(Mr. Whiston)F19將其定為公元前3413年或公元前591年。先知被吩咐要精確地觀察並準確地記下這一天,以免出錯;將其記錄在他的筆記本中;或者可能是在某個公共登記冊中,這樣不僅他自己能記住,百姓也能知道;以便當他們後來聽到事實的敘述,並與此預言完全吻合時,他們就會承認他是一位真正的先知;因為這將證實耶和華的話臨到他。**巴比倫王就在這一天向耶路撒冷安營**:或「**appropinquavit**(靠近)」F20;他將軍隊帶到城下,圍攻它,並準備好一切以進行圍攻;他很可能親自指揮,儘管他後來撤退,將軍隊的指揮權交給了他的將軍們;這正是前面提到的那一天;參見(列王紀下25:1)、(耶利米書39:1)、(耶利米書52:4)。先知以西結當時在迦勒底,距離猶大數百英里,然而就在同一天,他從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耶和華那裡得到了這個消息。

【第3節】

**向這悖逆之家說一個比喻**:這裡指的是猶太百姓,之所以這樣稱呼,並非因為他們反抗巴比倫王導致他來攻打他們,而是因為他們反抗神,違背祂的律法;參見(以西結書2:3, 2:5-8)。先知被吩咐以比喻和象徵的方式向他們描繪因他們的邪惡而即將臨到的苦難,即以一個沸騰的鍋為喻。**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奉祂的名說話,彷彿是從祂那裡發出,並帶著祂的權柄;這樣,接下來的比喻就不會被認為是他自己的幻想和虛構。**「把鍋放上,放上!」**:把鍋放在火上,而且要快。這個「鍋」就是耶路撒冷城,它將陷入極大的困境和毀滅;不是一個銅製的大鍋,讓居民像有銅牆鐵壁一樣安全,正如他們徒然誇耀的(以西結書11:3),而是一個沸騰的鍋,就像耶利米所見的那個,這裡可能就是指那個(耶利米書1:13),百姓將在其中被毀滅。**「也把水倒在裡面」**:水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煮沸,這可能預示著圍城的時間將會很長,持續兩年;以及隨之而來的麻煩和苦難;還有它們的巨大程度,就像沸水一樣難以忍受。《他爾根》的解釋是:

「預言軍隊將攻打這城;並且也將給予它足夠的時間來承受圍困。」

【第4節】

**把其中的肉塊聚攏起來**:火已生起,鍋已放上,水已倒入,接下來就是把要煮的肉塊放進去;這些肉塊要被聚攏起來;指的是這地的百姓,他們將從各處被聚攏起來,他們以為是為了安全;但結果證明是為了他們的毀滅。**「就是每一塊好肉,大腿和肩膀」**:指王子和貴族,大人物和有權勢的人,富裕的百姓;他們在入侵時聚集在耶路撒冷,以保護他們的人身和財產。**「用上好的骨頭填滿它」**:或用那些有上好骨頭的肉塊,充滿骨髓的;指百姓中最強壯的;士兵,或適合戰爭的人;他們最好的民兵,被帶到這裡來保衛城市;但實際上,他們將被殺戮,正如他們所遭遇的。《他爾根》的解釋是:

「把她的王子們聚攏到她中間,每一個可怕的戰士;用百姓的軍隊填滿她。」

【第5節】

**取羊群中上好的**:指君王、王子、貴族、官長、祭司和百姓的領袖。**「也要把骨頭燒在鍋下」**:或「在鍋下堆積骨頭」F21;指在其中被殺之人的骨頭;預示著他們將被大量屠殺;或是指在其中被謀殺的無辜者的骨頭;這些是導致這些審判臨到他們的原因;並使神的憤怒對他們燃燒得更為熾烈;或是指惡人的骨頭。**「使它好好地沸騰」**:指鍋;使水非常熱,沸騰;預示著神在城中嚴厲的審判,將有許多人被刀劍、饑荒和瘟疫毀滅。**「讓其中的骨頭在裡面煮爛」**:使他們中間最強壯的人,因著圍城的漫長和嚴酷,以及隨之而來的審判,而衰弱並被毀滅。《他爾根》的解釋是:

「使列國的君王靠近,甚至與他們聯合輔助軍隊;加快它的時間,是的,讓她的被殺者被拋在她的中間。」

【第6節】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這裡比喻開始被解釋;並表明鍋指的是耶路撒冷城,被稱為流人血的城,因為先知、義人、無辜嬰孩的血在其中被流;這也是神審判臨到她的原因,這些審判將導致她的毀滅,因此「禍哉!」;參見(馬太福音23:37)。**「就是鍋,其中有污垢,污垢卻沒有從其中出去」**:當鍋沸騰時,會產生一層浮沫,出現在水面上,廚師通常會將其撇去:這表示猶太百姓的污穢和邪惡,這些污穢將因神的審判而顯現出來;然而卻不會被除去,而是繼續留在他們身上,未經悔改,也未蒙赦免。這意味著他們將繼續硬著心犯罪;神的審判對他們沒有任何作用,不能使他們悔改;神也不會憐憫他們,或赦免他們的罪。**「把其中的肉塊一塊一塊地取出來」**:指耶路撒冷城中的百姓,各階層、各等級、各年齡、各性別的人;暗示他們不會一次性全部被毀滅,而是一些在一個時間,另一些在另一個時間;一些以一種方式,另一些以另一種方式;一些死於饑荒,另一些死於瘟疫,還有一些死於刀劍;一些在突襲敵人時被殺;另一些在試圖私下逃跑時落入敵人手中。**「不要為它拈鬮」**:不要像戰爭中常做的那樣,拈鬮來決定誰被救,誰被毀滅;這表明所有人都註定要被毀滅,無論以何種方式;沒有人會被倖免;逃過瘟疫的將死於饑荒;逃過兩者的將死於刀劍;逃過這三者的將被擄。他爾根的解釋是:

「被擄者將一個接一個地從她那裡出去,因為她沒有悔改。」

【第7節】

**因為她的血在她的中間**:無辜者的血在她的中間被流,公開地、公然地,呼求報復。**她把血倒在磐石上**:血無法像灑在鬆軟的泥土上那樣滲入;這表明她在流血方面的公開和厚顏無恥,不以為恥,也不懼怕懲罰,反而以此為榮;或許這裡暗示了在山頂上進行偶像崇拜,並伴隨著流人血的行為。**她沒有把血倒在地上,用塵土掩蓋**:她沒有採取任何方法來隱藏她的罪;對罪的嚴重性沒有任何感覺,也沒有任何罪惡感,或任何悔恨或悔改;這裡指的是一條律法,要求用塵土掩蓋流出的血(利未記17:13)。《他爾根》的完整解釋是:

「因為無辜的血在她的中間被流;她以驕傲和高傲的態度流血;她不是因無知而流血,以致她可以悔改。」

【第8節】

**為要使忿怒發作,施行報復**:進入神的心思意念,進入祂的臉上,這是以人的方式說話;祂看到如此惡劣和公開的邪惡,便在自己裡面決定表達祂的不滿,顯明祂的憤怒和不悅,並對這些罪大惡極、厚顏無恥的罪犯施行報復。**我已將她的血放在磐石上,使它不得掩蓋**:這是以牙還牙的報應;正如她的罪是公開犯下的,沒有表現出悔改,所以她的懲罰也將向全世界公開顯明,不會得到赦免。《他爾根》的解釋是:

「我已揭露他們的罪,因為他們公開流了無辜的血,以致不得赦免。」

【第9節】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參見以西結書24:6):**「我必使柴堆更大」**:一大堆木柴,大量的燃料來維持火勢,使鍋繼續沸騰;這指的是耶和華將帶到耶路撒冷的大量迦勒底軍隊,他們將嚴密圍困它,並猛烈攻擊它,直到它執行了神烈怒的火焰和祂對它的審判。《他爾根》的解釋是:

「我必加增她的毀滅。」

【第10節】

**「堆上木柴,點燃火」**:這句話或是對先知說的,要他以象徵性的方式這樣做;或是對迦勒底軍隊說的,要他們準備圍城,包圍城市,開始攻擊,並從他們的投石器和攻城器械中投擲石頭,從弓箭中射出箭矢。**「燒盡肉」**:不是完全燒盡,因為後面還要加香料;而是徹底煮熟;這預示著居民在徹底毀滅之前將遭受嚴重的苦難。**「好好地加香料」**:好好地懲罰他們;摧毀他們的城牆,拆毀他們的房屋,以各種方式折磨他們;這表明這將令耶和華喜悅,因為祂的公義將在這些百姓的毀滅中得到榮耀;而對敵人的掠奪將像加了香料的甜美食物一樣;他們的胃口將因此被激發,變得敏銳,對他們來說,洗劫和掠奪城市將像美味的食物對飢餓的人一樣令人滿意。**「讓骨頭燒焦」**:要麼在鍋下燒,要麼更可能是在鍋中燒;即使是百姓中最強壯、最有權勢的人,那些在圍城中堅持最久的人,也將被毀滅。《他爾根》的完整解釋是:

「加增君王;聚集軍隊;命令輔助部隊,並準備對抗她的戰士,讓她的強者蒙羞。」

【第11節】

**然後把空鍋放在炭火上**:這城,當其居民和財物被清空後,就像一個煮沸溢出的鍋,裡面的一切都煮光了,或被取出;用火燒它,就像耶路撒冷城被攻陷和掠奪後一樣。**「使它的銅發熱,燒紅」**:就像銅放在炭火上會發熱一樣;或「它的底部」F23;本·梅勒赫(Ben Melech)從《密示拿》中觀察到,鍋、大鍋或爐子的下部或底部被稱為它的銅;所以其含義是,使火燒得如此猛烈,以至於燒焦鍋底;或燒掉它的鏽蝕和污垢,這由接下來的話解釋:**「使其中的污穢熔化,使其中的浮垢被燒盡」**:這百姓可憎的邪惡;既然他們沒有因所給予的勸誡和教導,以及所施加的懲罰和管教而悔改和改過,他們連同他們的罪惡將以這種可怕的方式被毀滅。《他爾根》的解釋是:

「我將使這地荒涼,使他們成為荒涼;使她城門被燒毀;使在她中間行不潔之事的人熔化,她的罪惡被燒盡。」

【第12節】

**她已因謊言而疲憊**:因事奉偶像,這些偶像都是虛假的虛空;因信賴鄰國的聯盟,這些聯盟欺騙了她;或因犯罪,其中沒有滿足;或者可以理解為她用她的罪,特別是她虛假的悔改和改革承諾,使神厭煩。**「她的大污垢沒有從她裡面出去」**:儘管她有承諾;或儘管給予了勸誡,施加了懲罰,她仍然硬著心犯罪,不悔改,不改過。**「她的污垢必在火中」**:就像一個煮沸溢出的鍋,它的浮垢落入火中,並在那裡被燒盡;除了神審判的火,或城市的焚燒,她的邪惡無法以其他方式被燒盡。《他爾根》的解釋是:

「那些作惡的人不會從她那裡出去;她必因她眾多的罪惡在火中被焚燒。」

【第13節】

**在你的污穢中是淫蕩**:極度的邪惡,伴隨著厚顏無恥和頑固地堅持;儘管她的罪惡如此可憎和污穢,她卻不以為恥,也無法從中改過;反而像一個淫蕩的女人,或一個老妓女,大膽而厚顏無恥。**「因為我潔淨你,你卻不潔淨」**:神藉著祂的先知,藉著他們所給予的勸誡和教導,以及藉著各種管教和懲罰,使用了潔淨他們的方法;但一切都是徒勞無功,毫無效果。**「你必不再從你的污穢中潔淨,直到我使我的忿怒降在你身上」**:除了祂烈怒的火,和祂憤怒的狂暴,在她的徹底毀滅中,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潔淨她脫離她的罪惡。

【第14節】

**我耶和華說了;這事必成就**:神所說的必會實現;祂的話語不會空虛返回,或沒有效果。**「我必照辦」**:因為祂是全能不變的神。**「我必不退縮」**:不從祂的話語,或所威脅和宣告的事情上退縮;沒有什麼能使祂這樣做。**「我必不顧惜」**:不施憐憫或同情,也不減輕應得的懲罰。**「我必不後悔」**:不改變護理的進程和方法;而是堅守已發出的永恆預旨和已宣告的判決,並徹底執行;這是一堆詞語,確定了所預言之事的真實性。**「必照你的道路和你的行為審判你,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也就是說,迦勒底人將審判你,定你的罪,並以公正和公義的方式執行我的審判,正如你邪惡的道路和行為所應得的。

【第15節】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接下來是另一個徵兆,藉此耶和華顯示聖殿的毀滅。

【第16節】

**人子啊,看哪**:這句話是為了引起先知的注意,因為即將傳達一些奇特、不尋常、引人入勝且感人的事。**「我必用一擊取去你眼中的喜悅」**:指他的妻子;她很可能容貌美麗,悅人眼目;無論如何,她性情溫和,在婚姻關係中與先知非常和諧;而且,毫無疑問,她是一位真正虔誠的婦女,在各方面都令他嚮往。這位他所愛的對象,耶和華,萬物的至高主宰,表明祂將藉著死亡將她從他身邊取走,即突然而迅速地;所以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都譯為「突然的一擊」;就像有時人會突然中風或癱瘓而死一樣。《他爾根》將其譯為「瘟疫」;這就是猶太人所稱的「天手之死」,即神直接的作為;而且,可能沒有任何中間疾病;或者,無論如何,沒有任何導致死亡的一系列疾病。**「你卻不可悲哀,不可哭泣」**:不可為死者悲哀或哭泣;無論是私下還是公開,內心還是外表,儘管關係如此親近和珍貴;儘管這看起來很奇怪,會被指責缺乏天性之愛,或麻木不仁。**「你的眼淚也不可流下」**:不可讓眼淚流下臉頰,因為這樣可以宣洩悲傷,使心靈得到一些緩解;但必須盡一切努力防止眼淚奪眶而出,特別是不能讓它們大量流下臉頰,被人看見;儘管這似乎是對死者應有的敬意。

【第17節】

**不可哀號**:不可呻吟、嚎啕,或發出任何悲傷的聲音:或「要靜默」F24:塔勒目學者F25將其解釋為不可向任何人問安。**「不可為死人舉哀」**:不可使用通常為已故親友,特別是為妻子所行的那些儀式和習俗;根據猶太教規F26,妻子是七個需要舉哀的人之一;而血緣關係、親近關係,特別是相互真誠的感情,如果存在的話,都要求這樣做;雖然妻子沒有明確列在祭司可以為其葬禮而玷污自己的那些人中(利未記21:2),但她必須被包括在與他有親屬關係的人中,如果不是專指她,正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認為的;他對(利未記21:2)的注釋是,沒有人是他的親屬,除了他的妻子;因此,以西結雖然是祭司,但如果沒有耶和華的特別命令禁止,他本應遵守喪葬儀式。接下來是具體細節:**「把你的頭巾束在你頭上」**:頭上戴的帽子或頭巾,作為頭部的遮蓋和裝飾,如所用的詞語所示;祭司的頭巾是為了榮耀和華美(出埃及記28:40),先知頭上的頭巾也是如此,因為他是一位祭司;在哀悼期間,頭巾會被取下,哀悼者習慣光著頭;雖然大祭司不可為死人露頭和撕裂衣服(利未記21:10),但其他祭司可以,除非他們有特別的禁令,就像以西結這裡一樣;參見(利未記10:6)。然而,從一些例子來看,特別是大衛為押沙龍哀悼時(撒母耳記下19:5),頭部在這種時候是覆蓋的;金奇(Kimchi)在該處明確說,哀悼者習慣遮蓋自己;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在後來的時代,猶太人哀悼時習慣遮蓋頭部;因為這是猶太教規中明確禁止的哀悼死者的行為之一,正如邁蒙尼德(Maimonides)F1所說,即露頭;而遮蓋頭部是哀悼者必須做的F2;蓋耶魯斯(Gejerus)F3調和了這一點,他指出,在哀悼之初,他們習慣取下頭上用於裝飾的東西,例如這裡的頭巾或帽子;但過了一段時間,當他們外出或有人來訪時,他們會用面紗遮蓋自己。拉比雅基將此解釋為猶太人戴在頭上的「**tephillim**(經文匣)」或「**phylacteries**(經文匣)」;《塔勒目》F4亦同;《他爾根》是:「讓你的**totaphot**(額牌)或額牌在你頭上」;耶羅姆(Jerome)提到了這種解釋;但這些東西在以西結時代似乎並未被使用。**「把你的鞋穿在你腳上」**:在哀悼期間,鞋子通常會被脫下,人們赤腳行走(撒母耳記下15:30),這種習俗至今仍在猶太人中延續;他們說這段經文證實了這一點。他們的一條教規F5是:「他們不撕裂衣服,也不脫鞋,直到他死了為止」;這暗示他們在人死後會這樣做,也應該這樣做:這是他們的作者F6所說的,哀悼者被禁止做的事情之一,即穿鞋;他們問,從何處可知哀悼者被禁止穿鞋?答案是,從對以西結所說的:「把你的鞋穿在你腳上」;這表明通常這樣做是不對的,也不常見;他們現在的習俗是,哀悼者從墳墓回來後,赤腳坐在地上七天F7。**「不可蒙著嘴唇」**:就像麻風病人在隔離和困苦時所做的那樣,他用布蒙著上唇(利未記13:45),也像哀悼者那樣,用面紗遮蓋臉。**「不可吃人的食物」**:指別人的食物;或「哀悼者的食物」F8,如《他爾根》所說;這種食物通常由朋友送給哀悼者,以提振他們精神;他們認為哀悼者因極度悲傷而無心為自己準備食物;他們這樣做是為了安慰他們,讓他們知道,儘管他們失去了一位親人,但還有其他人留下來,真誠地關心他們,並衷心同情他們。根據猶太人的傳統F9,哀悼者不可吃自己的食物;而必須吃別人的食物,至少是第一餐,在哀悼的第一天;儘管他可以在第二天和接下來的日子吃自己的食物;他們試圖從這段經文中確立這一點。他們的朋友在這種時候通常會送硬雞蛋和酒。雞蛋,因為是圓球形的,所以是死亡的恰當象徵,可以提醒人們死亡是循環的,今天在一個人身上,明天在另一個人身上;酒,是為了提振精神,使他們忘記悲傷F11。他們在這種時候也習慣吃一種豆類,稱為扁豆,以表明他們是藉著何種食物失去了長子名分F12。羅馬人在他們的葬禮宴會上也使用類似的東西,如豆子、歐芹、生菜、扁豆、雞蛋F13;正如羅馬人有他們的「**parentalia**(祭祖節)」,希臘人有他們的「**paradeipna**(葬禮宴會)」,猶太人也有非常豐盛的這種宴會:不僅像君王和貴族這樣的大人物會舉辦;例如亞基老(Archelaus)為他父親希律(Herod)的去世,按照當地習俗為百姓舉辦了一場盛大的宴會F14;甚至普通百姓也對此非常揮霍浪費;正如約瑟夫斯(Josephus)F15所觀察到的,這導致了他們極大的貧困;因為這種習俗如此盛行,以至於有必要這樣做,否則一個人就不會被認為是聖潔的人;參見(耶利米書16:7)。

【第18節】

**於是我早晨對百姓說話**:履行他作為先知的職責;勸勉和教導百姓,特別是告知他們前一晚耶和華對他所說的關於他妻子去世的事,以及他在此護理之下應如何行事;他預先告訴他們,以便當事情發生時,他們能進一步證明他是一位真正的耶和華的先知。**「到了晚上,我的妻子就死了」**:突然死了,正如所說的;這表明「他眼中的喜悅」指的是誰,以及「取去」指的是什麼;**「我早晨就照所吩咐我的去行」**:既不哀號,也不嘆息,也不哭泣,也不流淚,也不使用任何常見的哀悼儀式,而是像往常一樣穿衣吃飯,正如他所吩咐的;這是他妻子去世後的第二天早晨。敘利亞語譯本是:

「在另一天的早晨;」

《他爾根》是:

「在接下來的早晨。」

【第19節】

**百姓就對我說**:要麼是認真地,因為他們渴望知道這一切的意義;因為他們有理由相信以西結的行為並非出於對妻子的缺乏感情;因此,其中必有隱藏的意義,他們很樂意被告知:要麼是嘲諷地,嘲笑先知的行為,並輕視他藉此想要教導他們的東西:**「你所行的這些事對我們有何意義,你為何這樣行,你不告訴我們嗎?」**:因為他們懷疑這些事並非為他自己,而是為了向他們表明一些事情;他們嘲笑他說,這些事有何目的?如果你不告訴我們這樣做的理由,就用言語教導我們,而不是用行動;這些人是他在巴比倫的同伴。

【第20節】

**於是我回答他們**:並向他們解釋了整個設計的目的,以及這一切所預示的意義:**「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吩咐他做他所做的一切;因為他沒有憑自己做任何事,一切都按照神的旨意;神也指示他向百姓說以下的話,作為解釋。

【第21節】

**對以色列家說**:用口頭對那些與他同在迦勒底的人說:並藉著使者或書信,對那些在猶大的人說:**「主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使我的聖所

【腳註】
F18 Annales Vet. Test. A. M. 3414. 《舊約年鑑》公元3414年。
F19 Chronological Tables, cent. 10. 《年代記表》第10世紀。
F20 ( Kmo ) "appropinquavit", Pagninus, Vatablus; so R. Sol. Urbin. Ohel Moed, fol. 84. 2. "adjunxit se", Montanus **כָּמֹה**(kamo)「靠近」,帕尼努斯、瓦塔布魯斯;所羅門·烏爾賓《會幕》第84頁第2欄亦同。「附著於」,蒙塔努斯。
F21 ( hytxt Mymueh rwd ) "pyram ossium sub ipsa",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Starckius. ( rwd ) "rogus, strues materiae combustibililis rotunda", Stockius, p. 223. **דּוּר עֲצָמֶיהָ תַּחְתֶּיהָ**(dur atzameyha tachteyha)「在它下面堆積骨頭」,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斯塔爾基烏斯。**דּוּר**(dur)「柴堆,圓形可燃物堆」,斯托基烏斯,第223頁。
F23 ( htvxn ) "fundum ejus", Pagninus, Vatablus. **נְחֻשְׁתָּהּ**(nechushtah)「它的底部」,帕尼努斯、瓦塔布魯斯。
F24 ( Md ) "tace", Pagninus, Montanus, Vatablus. **דֹּם**(dom)「靜默」,帕尼努斯、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
F25 T. Bab. Moed Katon, fol. 15. 1. 《巴比倫他勒目》小節期篇,第15頁第1欄。
F26 Maimon. Hilchot Ebel, c. 2. sect. 1. Buxtorf. Jud. Synagog. c. 49. p. 708. 邁蒙尼德《哀悼律例》第二章第一節。布克斯托夫《猶太會堂》第四十九章第708頁。
F1 Maimon. Hilchot Ebel, c. 5. sect. 1. 邁蒙尼德《哀悼律例》第五章第一節。
F2 Schulchan Aruch, lib. Jore Dea, c. 380. sect. 1. c. 386. sect. 1, 2. 《舒爾漢阿魯赫》約雷德亞篇,第380章第1節,第386章第1、2節。
F3 De luctu Ebr. c. 11. sect. 5. p. 250. 《論希伯來人的哀悼》第十一章第五節第250頁。
F4 T. Bab. Beracot, fol. 11. 1. Moed Katon, fol. 15. 1. Succa, fol. 25. 2.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11頁第1欄。小節期篇,第15頁第1欄。住棚節篇,第25頁第2欄。
F5 Messech, Semachot, c. 1. sect. 5. 《哀悼篇》第一章第五節。
F6 Maimon. Hilchot Ebel, c. 5. sect. 1. Schulchan Aruch, lib. Jore Dea, c. 380. sect. 1. 382. sect. 1, 2. 邁蒙尼德《哀悼律例》第五章第一節。《舒爾漢阿魯赫》約雷德亞篇,第380章第1節,第382章第1、2節。
F7 Buxtorf. Jud. Synagog. c. 49. p. 706. 布克斯托夫《猶太會堂》第四十九章第706頁。
F8 T. Bab. Beracot, fol. 11. 1. Moed Katon, fol. 15. 1. Succa, fol. 25. 2.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11頁第1欄。小節期篇,第15頁第1欄。住棚節篇,第25頁第2欄。
F9 T. Bab. Moed Katan, fol. 27. 2. Maimon. Hilchot Ebel, c. 4. sect. 9. Schulchan Aruch, lib. Jore Dea, c. 378. sect. 1. 《巴比倫他勒目》小節期篇,第27頁第2欄。邁蒙尼德《哀悼律例》第四章第九節。《舒爾漢阿魯赫》約雷德亞篇,第378章第1節。
F11 Buxtorf. Jud. Synagog. c. 49. p. 708. 布克斯托夫《猶太會堂》第四十九章第708頁。
F12 Hieron. ad Paulam super obitu Blesillae, tom. 1. operam, fol. 54. L. 耶羅姆致保拉論布萊西拉之死,作品第一卷,第54頁L。
F13 Vid. Kirchman. de Funer. Rom. l. 4. c. 7. p. 591. 參見基爾希曼《論羅馬葬禮》第四卷第七章第591頁。
F14 Joesph Antiqu. l. 17. c. 8. sect. 4.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十七卷第八章第四節。
F15 De Bello Jud. l. 2. c. 1. sect. 1. 約瑟夫斯《猶太戰記》第二卷第一章第一節。
【第23節】

你們的頭巾必在你們頭上,你們的鞋必在你們腳上。等等。】這是在旅行時,以及被擄到異國他鄉時所必需的,正如他們現在的情況一樣:你們不可哀慟,也不可哭泣;】他們不敢這樣做,因為他們的敵人;而且,他們的苦難和災禍將是如此巨大,以至於他們會被震驚得啞口無言,完全驚訝和麻木,以至於他們無法通過外在的哀慟行為來表達他們的悲傷:但你們必因自己的罪孽而消瘦;】沒有真正意識到這些罪孽,也沒有為它們感到敬虔的憂傷,而是在可悲的硬心和絕望中:並且彼此哀嘆;】不是向上帝,承認他們的罪,悔改和懺悔;而是彼此之間,對上帝加諸他們身上的手感到煩躁、抱怨和不滿:這似乎表明他們因害怕敵人,當他們能夠獨自聚在一起時,他們會私下哀慟,也表明他們對他們所犯罪的上帝的漠視。

【第24節】

這樣,以西結就成了你們的記號。】這些是先知關於他自己的話;他指出,在所有上述事情中,他都是猶太人的一個記號,預示著將要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以及他們將會遇到的情況:照著他所行的一切,你們也要照樣行;】無論當時這可能成為嘲笑和譏諷的對象:當這事臨到時:】當這個預言應驗,所有這些災難降臨到城市和聖殿時:你們就知道我是主上帝;】全知、全能、真實、信實的。

【第25節】

此外,人子啊,那日豈不是這樣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當我從他們那裡奪去他們的力量時;】他們的君王和國度,他們的王子和貴族,他們的士兵和有能力作戰的人,他們的財富和資產,他們的城市和其中的居民;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他們的聖殿,他們將堅定的信心寄託於其中:他爾根也是這樣說的,

「當我從他們那裡奪去他們聖所的殿宇時;」

「他們眼中的喜悅將被奪去,他們靈魂所愛的,對他們來說比他們的兒女更寶貴的,也將被奪去。」

【第26節】

那日逃脫的人必到你那裡;】也就是說,當城市被攻陷時,一個從迦勒底人手中逃脫的人,會直接盡快趕到先知那裡:使你親耳聽見;】關於城市和聖殿毀滅的所有細節,正如異象中所向他顯現的;那時他將看到預言與事實之間精確的吻合;參閱(以西結書33:21)。

【第27節】

那日,你的口必向那逃脫的人開了,等等。】他將自由地與那人談論攻陷和焚燒城市與聖殿的各種事實和情況,以及居民所受的待遇:你必說話,不再啞口;】因為從那時起直到耶路撒冷被攻陷,大約十八個月的時間裡,先知沒有向猶太人說什麼話,因此對他們來說是啞口無言的;但他被差遣去預言攻擊其他國家,正如接下來的章節所示,直到第三十三章,其中記載了逃到他那裡的使者;但在那之後,他的口就開了,他又再次向他們預言:你必作他們的記號;】正如他們那時將會承認和認可的:他們就知道我是主;】就是預言這些事並成就這些事的那位。

【腳註】
F16 ( Mvpn avm ta ) "onus animae eoram", Munster; "curam, [vel] solicitudinem"; so some in Vatablus. 蒙斯特:「他們靈魂的重擔」;瓦塔布魯斯的一些人也譯為「關心,或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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