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本章的預言是因以色列的一些長老前來求問耶和華而發出的;先知奉命告訴他們,耶和華不願被他們求問。其原因是他奉命要向他們揭示的那些可憎之事(結20:1-4)。接著,先知開始敘述這些可憎之事:首先是他們的祖先在埃及所犯的罪;神的恩慈,以及他們的不感恩;神如何應許並起誓要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同時吩咐他們遠離那地人民的偶像崇拜,然而他們卻沒有遵從,為此神威脅要以烈怒滅絕他們;但神的恩慈使他們得以倖免,並將他們從那地領出來(結20:5-9)。被領出埃及進入曠野後,耶和華賜給他們律例典章遵守,特別是安息日,作為祂與他們之間的記號,但他們卻輕視並違背了這些律例;因此,耶和華威脅要在曠野中滅絕他們,不讓他們進入迦南地;然而,神的慈愛和憐憫使祂沒有在曠野中將他們完全滅絕(結20:10-17)。雖然祂勸誡他們的後代不要效法他們的父母,而要遵行祂的律例典章,遵守祂的安息日,但他們卻不肯;這激起了祂對他們的憤怒,祂威脅要將他們分散到列國之中;但為了祂的名,免得祂的名在列國中受玷污,祂就饒恕了他們,沒有剪除他們,只是任憑他們去做那些對他們極其有害的事(結20:18-26)。甚至當他們被帶入迦南地後,他們仍對神犯下褻瀆之罪,並在他們所見的每一座高山和每一棵茂盛的樹下行偶像崇拜(結20:27-29)。但若有人反駁說,這一切與當代人有何關係?先知指出,他們效法他們的祖先,犯了同樣的偶像崇拜之罪,因此耶和華不願被他們求問(結20:30,31);並威脅要以烈怒統治他們,與他們爭辯,就像祂在曠野中與他們的祖先爭辯一樣(結20:32-36)。然而,祂暗示在祂潔淨了他們中間的叛逆者和悖逆者之後,他們中將有餘民,祂將以聖約的方式恩待他們;他們將在祂的聖山上事奉祂,祂將在那裡要求並悅納他們的祭物,祂將在他們中間被尊為聖;當他們意識到所蒙受的特殊恩惠時,他們將認識祂,並厭惡自己(結20:37-44)。本章最後以針對耶路撒冷的一段預言作結,宣告其將遭受徹底的毀滅(結20:45-49)。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當長老們坐在他面前時,藉著他心靈上的感動,向他口述這些事,說:
【第2節】獅子的吼叫,猛獅的聲音,等等。亞本·以斯拉(Aben Ezra)將此解釋為神自己,祂被比作獅子;祂不僅以聲音恐嚇,更在祂的烈怒中將惡人撕裂,將他們毀滅,因此這是對前述記載的延續;而其他人,如他所提及的拉比摩西(R. Moses)和拉比約拿(R. Jonah),則認為這是神有時藉以毀滅惡人的方式和方法,即藉著野獸;這是祂威脅並降在人身上的嚴厲審判之一(參利26:22;結14:21);一些基督徒解經家也追隨他們的觀點,將這些詞譯為「藉著獅子的吼叫,藉著猛獅的聲音,藉著少壯獅子的牙齒」F3,惡人「被擊碎」,被磨成碎片,徹底毀滅;但更好的解釋是,與雅爾希(Jarchi)、本·革順(Ben Gersom)和其他人一樣,將其理解為君王和王子,世上的強權者,暴虐和壓迫的統治者和管理者;他們被比作不同年齡的獅子;因為他們的威嚴和偉大,他們的力量和權勢,以及他們在各自不同職位上的殘酷和壓迫;這表明這些人也無法逃脫神公義的審判:他爾根(Targum)將獅子的吼叫解釋為以掃(Esau),猛獅的聲音解釋為以東(Edom);另一位猶太作家F4則解釋為寧錄(Nimrod),第一位暴君和壓迫者,耶和華面前的強大獵人;但這些解釋過於具體;這裡和接下來的句子中,普遍指的是掌權的惡人,參(耶4:7;50:17;鴻2:11-13;提後4:17);其含義是,那些像兇猛吼叫的獅子一樣耕耘和播種罪孽的人,很容易且迅速地被耶和華毀滅:少壯獅子的牙齒被折斷:這些強權者作惡的能力被奪去,他們和他們的家庭被毀滅;獅子的牙齒在上下顎都非常堅固;它們有十四顆牙齒,四顆門齒,四顆犬齒,六顆臼齒。
【第3節】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的長老說,等等。將此作為我的答覆: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來求問我嗎?不;不是認真、誠懇、真心實意地來,決意要遵從可能給予的建議;或者說,當你們犯下如此可憎之事時,你們怎能有臉來求問我呢?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主耶和華說,我必不被你們求問;祂知道他們的邪惡和虛偽,這些都令祂憎惡,因此祂不願聽他們說什麼,也不給他們任何答覆,也不指示他們該做什麼。當主不願被他們求問時,這些人的處境是何等悲慘!顯然祂沒有恩惠要賜給他們;因為當祂有恩惠時,祂會促使他們向祂求問,以便將恩惠賜給他們(結36:37);掃羅(Saul)的情況就是如此,當他求問神時,神不以任何祂慣常的方式回答他(撒上28:6)。
【第4節】人子啊,你要審判他們嗎?等等。為他們開脫、庇護他們、為他們辯護嗎?你當然不會;或者更確切地說,你難道不該責備和糾正他們,審判和定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的罪惡和邪惡嗎?這是你應當做的:你要審判他們嗎?這句話重複,以顯示說話者的熱切和先知的職責:使他們知道他們列祖的可憎之事:他們所犯的罪,這些罪本身是可憎的,使他們在神面前變得可憎,以及這些罪給他們帶來了什麼;藉此他們將會看到他們自己也犯下了同樣可憎的罪惡,他們效法了他們的列祖,以及他們因此有理由期待什麼。
【第5節】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這裡開始敘述他們的列祖;神的無功之恩,以及他們對祂的罪過和悖逆,以及他們所遭遇的:在我揀選以色列的日子;揀選他們作祂的特選子民,超乎地上萬民之上;當祂宣告祂的揀選,並藉著賜予他們的特殊祝福和恩惠,顯明祂已揀選並區分他們時:我向雅各家後裔舉手起誓;向雅各或以色列的後裔,耶和華向他們起誓,祂必為他們成就這樣那樣的事;舉手是起誓的記號(但12:7);他爾根(Targum)也是如此:「我指著我的話向他們起誓。」
【第6節】在我向他們舉手起誓的日子,要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不僅應許並起誓要如此行,更藉著祂所行的神蹟,降災於埃及人,迫使他們讓以色列人離開,從那裡出來:進入我為他們所察看的地;祂心中為他們所預備的地;祂心中為他們預備,並在祂的旨意中決意要將他們帶入的地;祂彷彿為他們尋找,並挑選出最適合他們的地:流奶與蜜之地;這是一個常用來表達迦南地豐饒,以及其中食物極其豐富的詞語:這地是萬國的榮耀;也就是說,這豐饒,以奶與蜜為象徵,是萬國的榮耀,或者說,使所有發現這些物產的國家都令人嚮往;或者說,這迦南地,因其如此豐饒,比任何其他國家都更榮耀或更令人嚮往;它在地理位置、土壤和氣候上都大大超越所有其他國家。他爾根(Targum)是:「這地是萬省的讚美。」
【第7節】那時我對他們說:既然應許並起誓要為他們成就如此偉大美好的事;這必然使他們有義務遵從祂的命令:應許和恩惠的祝福是促使人盡職的巨大動力,並使人負有重大義務:你們各人要拋棄眼中可憎之物;指偶像;但他們的眼睛卻被這些偶像所吸引,並將其視為他們的神;儘管這些偶像應當以極度的憎惡被棄絕,因為它們是可憎的: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他們的「糞堆神」,如該詞F6所指;敬拜這些偶像,對神而言是可憎的,對他們自己而言則是玷污;然而他們卻熱衷於此,傾向於敬拜它們;他們的眼睛和心都追隨它們;他們需要這樣的警告和教導,並以以下強有力的理由來反對這種偶像崇拜: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他們的創造者和施恩者,他們的聖約之神;獨一的耶和華神,他們只應當事奉和敬拜祂;他們對祂負有萬千義務;祂無限超越埃及的一切偶像。
【第8節】但他們卻悖逆我:一切罪都是對神的悖逆,是一種敵對行為,尤其是偶像崇拜;這是拒絕向祂效忠並背棄對祂的忠誠:不肯聽從我;不聽從祂藉著先知所說的話;他爾根(Targum)也是如此:「他們悖逆我的話,不肯接受我的先知。」
【第9節】但我為我名的緣故行事:以恩典和憐憫的方式;善待他們,成就祂所應許的事;不是因為他們有任何功德,而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和祂名的尊貴:免得我的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面前受玷污;被惡言相向,這就是玷污祂的名;說祂不信守諾言,沒有成就祂所應許的;或者說祂沒有能力履行;這兩者都會損害祂的名譽,從而玷污祂的名:在他們眼前我向他們顯明自己;藉著祂所行的奇蹟;而這些列國藉著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得知神對以色列的應許,祂必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並使他們定居在迦南地:因此,為了祂名的榮耀,祂施展大能,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正如接下來所說的:
【第10節】所以我使他們從埃及地出來,等等。是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膀臂將他們從那裡領出來的;祂迫使法老讓他們走,並使他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他們毫無阻礙地離開了:並將他們帶入曠野;在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前;在這裡他們擺脫了奴役,並蒙耶和華以奇妙的方式供應,引導、扶持、保守,最終被帶到應許之地。
【第11節】我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祂律法的誡命,西奈山上的律法,列國中沒有像這樣的;也沒有賜給他們,而是賜給以色列的特殊恩賜,極其寶貴(申4:8;詩147:19, 147:20;19:8-10);並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這些典章的性質、功用和卓越之處,以及遵守它們的必要性和益處:與前述的「律例」相同,之所以稱為「律例」,是因為它們是指定、固定和確定的,具有不可侵犯和持久的約束力;之所以稱為「典章」,是因為它們符合嚴格的公義和公平:這些律例典章,雖然最初寫在人的心上,但因罪惡而被抹去,因此不僅需要重新書寫和頒布,更需要被教導和闡明;或者說,需要指出它們的用途和遵守它們的義務: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或「藉著它們」F7;在迦南地,享受長久幸福生活的一切祝福:這似乎是指(利18:5)。他爾根(Targum)補充說:
【第12節】此外,我也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他爾根(Targum)是:「安息日之日」;
【第13節】但以色列家在曠野中悖逆我,等等。他們完全仰賴神的憐憫,完全依靠祂;每天都有神蹟發生,以維持和保護他們免受飢荒、野獸和敵人的侵害;然而他們卻悖逆耶和華;因他們多重的過犯、忘恩負義、不信和偶像崇拜,極其激怒了祂;而且不僅是少數人,而是全體百姓,以色列家,整個家族,長達四十年之久(詩95:9, 95:10);他們不遵行我的律例;沒有將律例作為他們行事為人的準則,也沒有按照律例來引導他們的生活和行為,正如他們應當做的:他們輕視我的典章;認為它們不值得注意和重視,是無用和無益的;不,他們對它們有厭惡之情,如該詞F8所指;這就是人敗壞邪惡的心;它與神和祂的律法,以及一切美善的事為敵: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參結20:11);他們大大玷污我的安息日;或「褻瀆」,或「使它們變得」F9「普通」;也就是說,與其他日子一樣;在安息日出去收取嗎哪;在安息日撿柴;在安息日做自己的工,說自己的話,尋求自己的樂趣,並敬拜假神:那時我說,我要在曠野中將我的烈怒傾倒在他們身上,將他們滅絕;使他們不能進入迦南地;正如從埃及出來的那一代人,除了兩人之外,都在曠野中被滅絕了;正如耶和華所威脅的(民14:35)。
【第14節】但我為我名的緣故行事,免得我的名在列國面前受玷污(參結20:9);他們會說,祂沒有能力、或不忠實、或不善良,所以沒有將他們帶入應許之地;或者根本沒有這樣的地方可以帶他們去。神的榮耀是祂所關心的,這也是祂一切作為的最終目的;在祂看來,這比任何其他論點都更重要:在他們眼前我將他們領出來;從埃及領出來,進入曠野;這是在埃及人眼前公開進行的,他們催促以色列人離開。
【第15節】然而,我也在曠野中向他們舉手起誓,等等。(參結20:5, 20:6);我必不將他們帶入我所賜給他們的地;藉著應許賜給他們的列祖和他們。這指的是從埃及出來的那一代人,他們聽信了探子們的惡報,並向耶和華發怨言;因此祂在怒中起誓,他們必不得進入祂的安息;或者說,祂必不將他們帶入迦南地,除了迦勒和約書亞;因此,除了他們之外,沒有其他人進入,儘管他們的後代進入了;這樣,祂對他們起誓他們不得進入,以及祂對亞伯拉罕起誓祂必將那地賜給他的後裔,都得以成就(民14:23, 14:24, 14:30);流奶與蜜之地,這地是萬國的榮耀;(參結20:6)。
【第16節】因為他們輕視我的典章,不遵行我的律例,卻玷污我的安息日:這些都是神憤怒和忿怒的合理原因;(參結20:13);因為他們的心追隨他們的偶像;他們在埃及所事奉的偶像;這使他們偏離了對神的真正敬拜和事奉;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如果他持守一個,心向著他,他就會輕視另一個;然而這些偶像,如該詞所指,不過是糞堆神,如(結20:16)所說;與神相比,人心中所追隨的一切世俗之物都是如此。
【第17節】然而,我的眼目憐惜他們,不將他們滅絕:完全滅絕,以致不留根不留枝;因為雖然除了兩人之外,整代人都死了,要麼是因神在怒中的直接擊殺,要麼是因正常的死亡;然而,有一代人興起取代他們,他們蒙受了憐憫:我也沒有在曠野中將他們滅盡;使他們不再是一個國家和民族;雖然那些不信者的屍體倒斃在曠野,從未見過那美地,但他們的後代卻得以倖免,並見到了那地。
【第18節】但我對他們在曠野中的兒女說:或「那時我說」F11;他們的典章和律例被他們忽視和輕視,美好的教導和仁慈的護理對他們毫無用處,耶和華轉向他們仍在曠野中的後代:接下來的內容似乎是指摩西在摩押平原,以色列人即將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之前,在《申命記》中給予的那些指示、教導和勸誡:你們不可遵行你們列祖的律例,也不可遵守他們的典章;他們不僅不應效法他們的父母公開的罪惡和違背神律法的行為;而且他們也不應追隨他們遵守那些他們自己設計並形成律法的敬拜規條:這極大地反駁了那些認為放棄祖先的宗教或他們所受的教養是極其嚴重的罪的人;但如果這不符合神的話語,我們列祖的律例和典章就應當毫無價值,甚至應當被拒絕:也不可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偶像崇拜,對神而言是可憎的,對人而言是玷污,使他們在祂面前變得可憎;而他們的列祖所行的,並不能為他們開脫;因為,正如這對他們的列祖是玷污,對他們的兒女也同樣如此。
【第19節】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不僅創造並保守了他們,而且在萬民中揀選他們作祂的子民;祂與他們立約,並以祂的恩惠將他們與所有其他人區分開來: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並遵行;祂賜給他們列祖,而他們卻忽視和輕視的那些律例典章;包括十誡和《申命記》全書,以及其他地方的律例典章。
【第20節】並要使我的安息日為聖:或守為聖日,藉著在安息日停止世俗事務;藉著遵守在這些日子應當履行的所有宗教職責,無論是個人的還是公共的:它們必作我與你們之間的記號;現今和將來的益處;(參結20:12);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不僅藉著遵守祂的律法和使祂的安息日為聖,承認祂是他們的耶和華神;而且更廣泛地經歷祂的恩典和良善,作為他們聖約之神。
【第21節】然而,這些兒女卻悖逆我:在他們列祖死後,當他們來到摩押平原,即將進入那地時;他們悖逆耶和華,並因與摩押人所敬拜的偶像巴力·毗珥(Baalpeor)聯合,大大激怒了祂(民25:3);他們不遵行我的律例,也不謹守我的典章去遵行;他們像他們的列祖一樣行事;儘管他們親眼看見神降在他們列祖身上的審判,這卻沒有阻止他們追隨他們的惡行: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參結20:13);他們玷污我的安息日;就像他們的列祖所做的一樣,沒有從他們身上和他們所遭遇的事上吸取教訓:那時我說,我要在曠野中將我的烈怒傾倒在他們身上,向他們發盡我的怒氣;因巴力·毗珥的偶像崇拜,有兩萬四千人死亡(民25:9)。
【第22節】然而,我卻收回我的手:當我的手伸向他們時,如上述例子,我沒有將他們完全滅絕。他爾根(Targum)是:「我轉移了我的大能的打擊。」
【第23節】我也在曠野中向他們舉手起誓:向他們起誓,如(結20:5, 20:6, 20:15)所說;我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之中,使他們散佈在各國;在他們定居迦南地之後,他們對耶和華犯罪;這在巴比倫被擄時期和羅馬人毀滅他們時得以應驗;但在他們仍在曠野時就已受到威脅和預言(利26:33;申32:26);將此與(詩106:26-30)比較。
【第24節】因為他們沒有遵行我的典章:沒有做耶和華所吩咐的正直公義之事:卻輕視我的律例,玷污我的安息日;正如他們的列祖所做的一樣:他們的眼目追隨他們列祖的偶像;他們在埃及學會事奉的,或從那裡帶來的偶像;他們的兒女的眼目和心都追隨這些偶像,就像他們的列祖一樣;他們更渴望、受鼓勵、更大膽地事奉這些偶像,因為它們是他們列祖的;但這並不能為他們的罪開脫;不,這反而是加重了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竟然追隨他們列祖的這些行為,而這些行為曾多次受到責備和懲罰。
【第25節】所以我也賜給他們不好的律例:是的,非常糟糕;不是道德律及其律例;因為那是聖潔、公義和良善的,儘管對違背者而言是致死的字句和定罪與死亡的職事;的確,這些律法對不同的人而言既好又壞,正如亞本達納(Abendana)所觀察到的;對遵守它們的人是好的,但對違背它們的人則不好,其結果是死亡:更確切地說,這些可能是儀式律的律例和儀式,它們本身並非良善;也不是源於神的本性和聖潔,而是源於祂的旨意;雖然在律法時代,直到彌賽亞來臨之前,它們都非常好且有用,特別是當人憑信心並著眼於彌賽亞來遵守時;然而其中許多都帶有死亡的制裁,以致人無法藉著它們存活:但也許,這裡指的是因他們的罪而降在他們身上的懲罰,藉著瘟疫、火災和蛇;這些可以稱為「律例」和「典章」,因為它們是耶和華所命令和指定的,並且符合公義:或者,正如許多猶太人和基督徒所認為的,這裡指的是其他國家的偶像崇拜律法、習俗和慣例,他們列祖的傳統,他們自己的邪惡律法和律例;他們被任憑於敗壞的心,被允許遵行這些律例,以致於傷害和毀滅自己;這有時是「賜給」這個詞的含義;因此在這裡,祂「賜給」,也就是說,祂允許他們遵守這些律例;這種解釋得到了(結20:26)的支持和證實;雅爾希(Jarchi)的註釋也與此相符:
「我將他們交在他們的想像(或敗壞的本性)手中,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跌倒;」
「我也,當他們悖逆我的話,不肯聽從我的先知時,將他們遠遠拋棄,交在他們仇敵的手中;他們就追隨他們愚蠢的想像,制定了不正確的法令:」
【第26節】並使他們因自己的禮物而玷污自己:任憑他們玷污自己;或宣告他們是,並將他們視為被玷污的人,在他們獻給偶像的禮物和祭物中,特別是他們的頭生子:正如下一句所解釋的:因為他們使所有頭生的都經火;他們很可能在獻祭給巴力·毗珥(Baalpeor),即摩洛(Molech)時這樣做(民25:3);使我使他們荒涼;他們的家庭,藉著剝奪他們的兒女,他們的頭生子,和他們的力量:為要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一位公義的神,以罪應得的方式懲罰人的罪。有些人將此解釋為,不是使頭生子經火獻給偶像;而是使他們經火,或將他們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按照(出13:12)的律法;那裡使用的詞與這裡相同;其含義是,神宣告他們在或藉著他們所有的禮物都是不潔的,藉著命令他們使他們的頭生子歸給祂,而他們有義務將其贖回;這種解釋得到了古塞提烏斯(Gussetius)F12的認可;亞本達納(Abendana)也將這些詞解釋為兩者兼指,給出了這樣的含義:
「我宣告他們不潔,並將他們遠離我,而不是使他們成聖;因為他們使所有頭生的都從我這裡經過,我命令他們將其歸我為聖,但他們卻將其獻給偶像;」
【第27節】所以,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並對他們說:以色列的長老(結20:1);他們以全體百姓的名義前來,代表他們,藉著他們傳達以下信息;或者先知可以藉著他們對他們說話,正如他所受的命令: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列祖在這事上又褻瀆了我;除了他們在埃及和曠野所行的之外,當他們進入迦南地時,他們的忘恩負義使他們在所有其他罪惡之上又加上了這項罪惡,就是在每一座高山和每一棵茂盛的樹下獻祭給別神;這就是褻瀆神的名,並羞辱祂:因為他們對我犯了過犯;這裡指的是偶像崇拜,在(結20:28)中有所描述;他們犯下這罪,不是出於無知和軟弱,而是自願的,違背了光照和知識;並且頑固不化,儘管對他們提出了所有勸告、警告、勸誡和責備。
「因為我將他們領進那地」——將他們從埃及,經過曠野,領進迦南地,歷經諸多艱難,藉著如此彰顯的能力、恩慈與真理。
「就是我曾舉手起誓要賜給他們的地」——祂曾起誓要賜給他們,而祂也確實這樣做了,從而應驗了祂的話語和誓言;這彰顯了祂的慷慨與恩慈,而非因他們有任何功德。
「他們就看見各高山,和各茂密的樹林」——他們一進入那地,並環顧四周,立刻就將目光投向高山和樹林,視之為設立偶像、行拜偶像之事的合適場所;在前者更公開,在後者更隱蔽,視他們認為合適和必要而定。他們在此模仿異教徒,異教徒在樹林和茂密的樹木中設立廟宇、偶像、祭壇和獻祭。希羅多德 F14 記載,埃及布巴斯提的黛安娜神廟,入口處有尼羅河的支流環繞,兩旁樹木成蔭;內部則有廣闊的巨樹林環繞神廟,他後來稱這些樹為「高聳入天」的樹。
「他們就在那裡獻上他們的祭物」——這可能是獻給以色列的神,如同他們中有些人有時所做的,這是有罪的;因為雖然他們可以獻上所吩咐的祭物給正確的對象,但卻不在正確的地點。或者更可能是獻給他們的偶像;因此《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譯為「獻給他們自己的神」,即他們為自己所造、所選擇和認可的神。
「又在那裡獻上惹我發怒的供物」——或指他們獻上的祭物激怒了神;因為這些祭物要麼不是神所命定的,要麼是在錯誤的地點獻上,要麼是獻給了錯誤的對象;沒有什麼比這更能激怒祂的了;這是在將祂的榮耀歸給別神,將祂的讚美歸給雕刻的偶像。
「又在那裡獻上他們的馨香之祭」——向他們的諸神獻香。他爾根譯為「他們祭物的敬拜」。
「又在那裡澆上他們的奠祭」——即葡萄酒的奠祭。他們在那裡獻上各種祭物;這表明他們在偶像崇拜上走得多遠,以及他們罪孽深重到何種地步。
「那時我對他們說」——藉著祂所差遣的先知對他們說:
「你們所去的高處是什麼?」——它的名字是什麼?它的用途是什麼?你們去那裡有何目的?難道沒有一個按照我的命令和吩咐建造的祭壇可以獻祭嗎?這個高處比那個更好嗎?它能達到更好的目的嗎?
「那高處的名字就叫巴麻,直到今日」——或稱「高地」。《七十士譯本》也未翻譯這個詞,稱之為「阿巴麻」(Abama);《阿拉伯語譯本》則稱之為「阿巴那」(Abbana)。他們像外邦人一樣稱呼他們的祭壇,外邦人稱之為 **βωμοί**(bomoi,祭壇);他們並不以此為恥,而是從最初使用到現在,一直堅持這樣稱呼。在《列王紀》中,這些高處常被稱為「巴麻」(Bamah)和「巴末」(Bamot)。拉比雅基(Jarchi)說這是一個貶義詞,彷彿在說:「巴麻——它有什麼可取的呢?」
「所以你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對長老們說,如同之前一樣:
「你們豈要效法你們列祖的污穢嗎?」——他們確實如此。
「又隨從他們的可憎之物行淫嗎?」——屬靈的淫亂;即以同樣可憎的方式行偶像崇拜嗎?他們確實如此,如下文所示:
「因為你們獻上你們的禮物」——和祭物給偶像。《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譯為「你們禮物的初熟之物」;這可能指他們的長子;參閱(以西結書20:26),如下文似乎解釋了這一點:
「使你們的兒子經火」——或在兩火之間獻給摩洛,如同他們的列祖先前所做的;
「你們就用你們一切的偶像污穢自己,直到今日」——藉著敬拜偶像,或如這個詞所常指的「糞堆神」;他們用這些污穢之物玷污自己,他們一直這樣做直到今日,因此越來越污穢;他們如同他們的列祖一樣,因此必須預期受到同樣的對待:
「以色列家啊,我豈可讓你們求問我嗎?」——你們豈能認為我會允許你們來求問我,或向我提出請求嗎?或者你們能指望從我這裡得到答覆嗎?至少是一個你們所希望的有利答覆嗎?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讓你們求問我」——再次以誓言確認祂先前所宣告的(以西結書20:3),因此他們可以確信,他們的人和他們的祈求都不會蒙祂悅納,也不會被祂理會。
「你們心裡所想的,絕不能成就」——他們心中所籌劃、所計劃、並樂意實現的,都將受挫,毫無效果,歸於虛無:
「你們說,我們要像列國一樣」——過著沒有神的生活;不受祂的管轄,不歸於祂的名下,不理會祂的話語、敬拜和典章;而是與他們聯合;與他們結盟,與他們通婚;與他們進行貿易往來,並接受相同的宗教;這樣我們就能像他們一樣興盛,也不再招致在宗教上特立獨行或過於嚴謹的指責:
「像列國的宗族一樣」——與他們融合,與他們同住,並與他們一同參與宗教敬拜:
「去事奉木頭和石頭」——木頭和石頭製成的偶像。奇怪!一個從神那裡得到啟示,並親身經歷祂大能和恩慈的民族,竟然會形成這樣的計劃,或一度考慮採取如此荒謬和可恥的措施。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這是一種誓言的形式;主以自己的生命起誓,不止一次使用過;這暗示著事情的重要性及其必然成就:
「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膀臂」——無人能逃脫,無人能抵擋:
「並傾倒的忿怒」——如同洪水般,在猛烈的急雨中傾瀉而下;這表示神豐盛的忿怒,以及其迅速而確定的執行:
「治理你們」——不是以溫和仁慈的方式,而是以極大的嚴厲和苛刻;儘管他們曾圖謀藉著與外邦人聯合,順從他們的律法和習俗,並遵從他們的宗教儀式和偶像崇拜行為,來擺脫祂的統治和治理;然而他們卻無法實現他們的計劃;他們非但不能像他們所期望的那樣獲得自由,反而因為他們不願作祂自願忠誠的子民,祂將像對待叛逆者一樣,嚴密監視並嚴格管束他們,用鐵杖治理他們,也用公義的權杖治理他們;祂將作他們的王,他們無論願意與否,都必須服從祂的權柄。
「我必把你們從萬民中領出來,從你們所分散的列國中招聚你們」——埃及人、亞捫人和其他民族;他們曾去那裡尋求安全和保護,並打算在那裡定居,他們曾計劃擺脫神的軛和祂的敬拜,不再作一個受祂治理的國家或民族;而是與這些民族混雜,成為他們的一部分,並在所有民事、商業和宗教事務上與他們聯合;但主不會允許他們繼續留在這裡,而是要將他們從這裡領出來:
「用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膀臂,並傾倒的忿怒」——如同之前(以西結書20:33)所述。儘管有些人認為這應理解為對以色列人的恩惠,他們將藉著大能從拜偶像的外邦人之地被領出來,並在這些國家身上留下忿怒和不悅的印記;這旨在為祂的子民謀益,使他們歸順祂的治理,在祂之下幸福安樂地生活,而不至於在列國中被毀滅和失落。
「我必帶你們到萬民的曠野」——到巴比倫,並在那裡被擄,這是他們以為藉著逃往其他國家可以避免的。有些人認為這指的是那些不友善的民族,如敘利亞-米底亞、裡海、希爾卡尼亞、伊比利亞等地,許多猶太人被帶到這些地方,他們尋求在巴比倫以外的地方生活;另一些人則認為這指的是他們從巴比倫返回故土的時期,其間有一片曠野,這裡所指的便是。但或許這預言指的是猶太人目前的狀況,自從他們被羅馬人毀滅以來,他們一直處於這種狀況;藉著羅馬人,他們被帶到世界各國,特別是羅馬帝國,這被比作曠野;並被描繪成一個人口眾多的曠野,事實上也是如此,獸或敵基督現在就在其中;參閱(啟示錄17:3)。
「在那裡我要與你們面對面爭辯」——以最公開的方式審判、定罪、報復或懲罰他們,如同祂現在所做的。他爾根譯為:「我要與你們面對面報復你們」。
「如同我在埃及地曠野與你們的列祖爭辯一樣」——那曠野與埃及地相對,靠近埃及,在其邊界上;當百姓從埃及出來,過了紅海之後,立刻就進入了那裡;《阿拉伯語譯本》是:
「當我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時候。」
「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也就是說,那些神不會報復,也不會在萬民的曠野中滅亡的人;而是那些祂將施憐憫、施恩惠,並最終帶回自己土地的人;這些人祂確實會帶到管教和懲罰的杖下,藉此他們將會意識到罪,承認罪,為罪謙卑,並尋求基督的救贖;或者在祂話語的杖下,祂從錫安發出的能力之杖,即福音,是神拯救的大能;藉此他們將會同意並順從基督的救贖之道;順服祂的義;接受福音的教義,並順從福音的典章:或者這暗指牧羊人在點算羊群或什一奉獻時,用杖擊打並標記羊群(利未記27:32;耶利米書33:13)。因此,正如主在永恆揀選中將祂的羊與其他羊區分開來,精確地記錄了牠們,並在牠們身上蓋上祂預知的印記;同樣,在有效呼召中,祂將牠們與其他羊分開,特別認識牠們,並在牠們身上蓋上成聖的印記。這將是末世歸信的猶太人的情況:
「使你們進入聖約的約束」——或作「聖約的管教」,如《敘利亞語譯本》;這與管教之杖相同,因為這是聖約中為聖約子民的益處所預備的。這聖約是恩典之約;其約束不是信心、悔改和新順服;因為這些是聖約的一部分和祝福;也不是任何外在的典章;不是以前的割禮,也不是現在的洗禮和主的晚餐;人可以順從這些,但卻不在聖約之中:而是指那使聖約堅固、確定和持久的;這就是神永恆的愛,聖約由此而生;祂不變的旨意,聖約依此而行;祂莊嚴的誓言,聖約永不廢除;祂的信實,不會讓聖約失效;祂的能力,將成就聖約的每一條款;以及基督的寶血,它批准並確認了聖約。因此金奇(Kimchi)解釋說:「我必將你們約束在一個聖約中,使你們永不脫離。」或者,它是約束人,使他們有義務愛、敬畏和事奉主;這就是神和基督的愛,以及聖約中極其偉大和寶貴的應許;現在,主已在永恆中將所有祂所揀選的人帶入這個堅固、確定和有約束力的聖約中,當時聖約是首先與基督立定的;祂也可以說是在時間中將他們帶入聖約;當祂向他們顯明聖約,並將聖約的祝福和應許應用於他們時,祂將會這樣做,向他們展示聖約,以及他們在聖約中的權益。
「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那些悖逆的和得罪我的」——所有人都與神為敵,本身就是敵意;每一個罪都是對祂的敵意和反叛行為;每一個對祂律法的違犯和破壞都是對祂效忠的背棄,是對祂立法權威的踐踏和藐視;因此,悖逆者和違犯祂律法的人被放在一起;一個解釋另一個。猶太人或多或少總是一個悖逆的民族;在摩西時代,以及他與他們同在的所有時間裡,他們都是如此,在以西結時代更是臭名昭著;因此在這本書中他們常被如此描述;但並非所有人都如此;對於那些悖逆的人,主在此宣告祂將把他們挑出來,如同將山羊從祂帶到杖下的綿羊中挑出來一樣,將他們像糠秕從麥子中清除一樣;使錫安的罪人不再存在於義人的會眾中:
「我必將他們從他們寄居之地領出來」——或「列國」;無論他們在哪裡作客旅和寄居者,如同他們現在一樣;無論他們在哪裡;這似乎表明,在神恩典揀選的餘民歸信之前或之時,其餘的人將被聚集到某一個地方,並作為叛逆者被毀滅:
「他們卻不得進入以色列地」——而歸信的猶太人將會進入;這象徵著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邪惡的信徒,不被允許進入新耶路撒冷,並被排除在天國之外: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祂知道萬事,能做萬事,並將忠實而準確地履行所有應許、威脅或預言。
「至於你們,以色列家啊」——指當時的以色列家,以及與先知同在的長老們:
「你們各人去事奉自己的偶像吧」——或糞堆神;既然他們不喜歡事奉真神:這並非允許他們事奉偶像,或認可他們的偶像崇拜行為;而是「諷刺性」地說的,正如金奇(Kimchi)和本·米勒(Ben Melech)所觀察到的,他們將此與(傳道書11:9)作比較:
「以後你們若不聽從我」——不僅現在事奉它們,將來也如此;既然你們選擇不聽從我的聲音,不順從我的律法,不敬拜我,只敬拜我;因為這暗示著,最好是專心事奉其中一個,而不是在兩種意見之間搖擺不定;但如果以色列的神是真神,那麼就事奉祂,只事奉祂;但如果巴力,或任何其他異教神祇是真神,那麼就事奉它們,並繼續事奉它們:
「就不可再用你們的禮物和偶像污穢我的聖名」——與它們一同敬拜祂,或與祂一同敬拜它們;假裝在它們裡面敬拜祂,並藉著它們向祂獻上禮物和祭物;從而利用祂的名義來掩蓋他們的偶像崇拜行為:這是在污穢祂的名,對祂來說是可憎的。
「因為在我的聖山,在以色列高處的山上,主耶和華說」——暗指錫安山或摩利亞山,聖殿就建在其上,位於以色列地最高處,正如金奇(Kimchi)和本·米勒(Ben Melech)所觀察到的;這裡指的是福音教會,它被比作「山」,因其堅固和持久;被稱為「聖」山,因為它由聖潔的人組成,向聖潔的神獻上聖潔的敬拜;並被描繪為「高」山,因為它在末世將被建立在眾山之巔,顯得非常可見和榮耀:
「在那裡,以色列全家,全地的人,都要事奉我」——當以色列全家都得救或歸信時;叛逆者和違犯者被清除後,他們將加入福音教會,並在其中事奉主,按照福音的規條和典章;甚至所有將進入並居住在自己土地上的人;其餘的人則不被允許進入:
「在那裡我必悅納他們」——他們的個人,以及他們禱告和讚美的祭物,奉基督的名和信心獻上,基督是那使一切禮物成聖的祭壇;參閱(以賽亞書56:7):
「在那裡我必尋求你們的供物,和你們獻祭的初熟之物,並你們一切的聖物」——指獻上他們的身體和靈魂,作為活祭、聖潔、蒙悅納的祭物,祂將要求他們獻上,作為他們合理的服事;以及所有聖潔的禱告、讚美和施捨的職責;這些祭物藉著基督和祂的犧牲,蒙神悅納;這些是福音時代祂現在唯一要求的祭物;因為祂不要求、不尋求、不命令、不悅納儀式性的祭物;這些已被祂兒子的犧牲廢除和作廢;只是,正如在其他地方和福音時代的預言中一樣,新約的敬拜是用適合舊約的詞語、形式和習俗來表達的;參閱(詩篇40:6)。
「我必悅納你們,如同馨香之祭」——他們的罪藉著基督的犧牲得以贖清,這犧牲在神面前是馨香的氣味;他們的人被祂公義的袍子和祂救恩的衣裳所遮蓋,祂的一切衣裳都散發著沒藥、沉香和肉桂的香氣;福音對他們來說是生命的香氣,引向生命;基督知識的香氣藉著福音傳給他們;以及祂美好膏油的香氣,即聖靈的恩典,傳給他們:
「我將你們從萬民中領出來,從你們所分散的列國中招聚你們」——這不僅在地理上和字面上對他們來說是真實的,當猶太人歸信時,他們將從他們現在分散的所有國家中被聚集起來,並返回他們的土地;而且在屬靈上也是如此,他們被有效地從世人中呼召出來,離開他們以前的同伴、習俗和私慾:
「我必在你們身上,在列國眼前顯為聖」——外邦人,基督徒,將會注意到神在他們歸信和復興中的能力、恩典和良善,並因此讚美和榮耀祂;那時祂將在他們中間明顯地被敬畏、事奉和敬拜。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那獨一的耶和華,守約者;履行應許者;信實於祂的話語者;仁慈、恩典和憐憫者,以及大能者;所有這些他們都將親身經歷,並公開承認:
「當我將你們領進以色列地的時候」——這將是主的作為;祂的手和祂的能力將顯著地彰顯出來;這是預言中明確斷言猶太人歸信後將再次被帶回自己土地的其中一處:
「就是我曾舉手起誓要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也就是說,祂曾起誓要賜給他們。
「在那裡你們必追想你們的行徑,和你們一切所行的污穢之事」——他們拒絕彌賽亞;他們持續的不信;他們的頑固、剛硬和不悔改;他們墨守長老的遺傳,以致廢棄神的話語;以及任何民族所犯過的最惡劣的不道德行為,這些行為具有極大的污穢性,使他們在神眼中可憎;現在聖靈使他們確信這些罪,他們將帶著羞恥和困惑回憶這些罪,並以福音的方式為之哀慟;當他們發現自己重新回到自己的土地,在他們的君王基督之下享受所有民事和宗教特權和自由時,他們將更加如此,他們現在將認識、承認和事奉祂;參閱(撒迦利亞書12:10):
「你們必因你們所行的一切惡事,在自己眼中厭惡自己」——這些惡事是針對神和基督的;針對前者的律法,和後者的福音。罪在神眼中是可憎的;當祂的子民徹底確信罪時,罪在他們眼中也是如此,他們會為此厭惡自己;當他們在基督裡得到神愛和恩典的最大例證和最清晰的啟示時,他們更是如此;那時他們會臉紅,為自己和自己的罪感到羞恥,當他們意識到主已向他們息怒,他們的罪因基督的緣故而蒙赦免時,他們會感到困惑:罪從未像在赦罪之愛的鏡子中觀看時那樣顯得可憎和令人厭惡;參閱(以斯拉記9:6,以斯拉記9:8;以西結書16:63)。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耶和華是他們的義、他們的救贖主和救主、主和君王;他們將認識基督,以及被釘十字架的祂,並認識基督裡的神是他們的聖約之神;(參閱吉爾對以西結書20:42的注釋);
「當我為我名的緣故與你們同工時」——在他們徹底歸信的過程中;這並非說在歸信的工作中有任何與神的合作;傳道人確實是同工,但不是作為施事者,而是作為工具;被歸信的人在歸信或重生最初的工作中是完全被動的;在所有後來的行動中,他們是被動地行動,被轉化而轉化,被吸引而行走和奔跑,無法憑自己做任何事:但這句話的意思是為他們工作;為他們做大事,並在他們裡面做討祂喜悅、對他們有益的事;將他們從火中搶救出來,如同從火中抽出的柴;將他們從撒但手中奪回;將他們從黑暗中召入光明,並將他們從捆綁中帶入自由;所有這一切都是為祂自己的名,出於祂自己的旨意和喜悅,根據祂豐盛的憐憫,並為了祂豐盛恩典的榮耀:
「不是照著你們邪惡的道路,也不是照著你們敗壞的行為,以色列家啊,主耶和華說」——如果祂這樣做,他們就必在罪中滅亡,永遠悲慘;但祂在呼召和歸信他們時,既不按照人的惡行,也不按照人的善行,而是按照祂自己的旨意和恩典(提摩太後書1:9);當祂決意工作時,他們的惡行並不能阻礙祂的恩典,他們的善行也不能贏得恩典;祂是自由地、以至高主權的方式行事。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或作「預言的話」,如他爾根所譯。這裡開始了一個新的預言,最恰當地說,這裡應該開始一個新的章節;因為下一章與本章的論點相同,是對本章的解釋和擴展。本·米勒(Ben Melech)在此開始了一個新章;尤尼烏斯(Junius)和特雷梅利烏斯(Tremellius)、皮斯卡托(Piscator)和卡斯塔利奧(Castalio)也是如此。
【第46節】「人子啊,你要面向南方」——猶大之地,位於先知當時所在的巴比倫以南,正如巴比倫位於猶大以北(耶利米書1:14;4:6);面向南方意味著自由、大膽、勇敢和堅定地說話,不帶懼怕,向那地的居民說話;這也作為主因他們的罪而向他們變臉的標誌。他爾根譯為:
「向南方之路發出預言。」
「對南方的樹林說」——對耶路撒冷和猶大的居民說:
「要聽耶和華的話」——要留意,接受,相信,並從中得到警告:
「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在你中間點火」——在耶路撒冷;意思是祂將在他們中間降下大災難,迦勒底軍隊的刀劍、饑荒和瘟疫;最終它將被火焚燒,其餘的居民將被擄:
「這火必吞滅一切青樹和枯樹」——各種各樣的人都將被上述災難之一吞噬,無論高低貴賤,貧富善惡;如果好人,可比作青樹,火不易燃燒,因為它們不是合適的燃料,也會受苦;那麼壞人,他們人數遠多,可比作枯樹,是火焰的合適燃料,更容易被吞噬,就更不用說了:
「這熊熊的火焰必不熄滅」——或作「火焰,火焰」;或作「火焰之火焰」F15;這表示這些災難接踵而來;或它們的力量和強度,直到城市毀滅完成才會減弱:
「從南到北的一切臉面都必被燒焦」——有些人將此理解為猶太人的徹底毀滅,無論是藉著刀劍、饑荒和瘟疫,還是從耶路撒冷或猶大被擄到巴比倫;但更確切的意思是,那裡所有的居民都將受苦,從一端到另一端,從別是巴到但,因為這片土地就是這樣分佈的。
「凡有血氣的都必看見是我耶和華點燃的」——不僅耶路撒冷和猶大的居民將在他們的毀滅中看見主的手;甚至所有鄰近的國家也將看見,情況如此清晰明瞭,事情如此顯而易見:
「這火必不熄滅」——人類的一切技藝和力量都無法阻止它;因此,這清楚表明這是主的作為。
「那時我說,唉,主耶和華啊!」——《七十士譯本》譯為:「絕不,主啊,主啊!」也就是說,不要派我去執行這樣的任務;至少,不要用如此比喻的詞語來傳達;或者不要讓如此普遍的災難降臨在百姓身上。他爾根譯為:
「主耶和華啊,求你垂聽我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