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以西結書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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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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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與前章論點相同,包含耶路撒冷毀滅的預表、該預表的解釋、神對該城施行審判的原因,以及這些審判的性質、緣由和目的。預表記載於【第1–4節】;預表的解釋在【第5節】;嚴厲審判的原因是他們更改了主的律例,不遵行,並用可憎之物玷污了聖所,【第6–11節】;神審判的記述,與預表中的各部分相對應,【第12節】;這些審判的目的,就神而言,是成就祂的怒氣,滿足祂的公義;就猶太人而言,是使他們承認祂在熱心中所說的話;就列國而言,是給予他們教訓和驚駭,【第13–15節】;本章最後以這些審判必將降臨的確據作結,【第16–17節】。

【第1節】

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快刀,或作「劍」F13。這個詞指任何鋒利的工具,用來切斷或劈開東西;這裡所指的,由下文解釋:拿理髮師的剃刀。七十士譯本和亞拉伯譯本將此與前句連讀,作「拿一把刀,或劍,比理髮師的剃刀更鋒利」;敘利亞譯本也作「拿一把像理髮師剃刀一樣鋒利的劍」;這把快刀、劍或剃刀,正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解釋的,是指尼布甲尼撒,這是非常正確的;亞述王在《以賽亞書》7:20中也被如此稱呼:使刀從你頭上和鬍鬚上經過。 「頭」是耶路撒冷城的象徵,它是猶大地的首都;「鬍鬚」象徵周圍的城鎮、村莊;而兩者的「頭髮」則象徵普通百姓;他們被比作頭髮,因其數量眾多、輕浮不定,以及作為居住地的美麗和裝飾;剃掉頭髮則表示他們的羞辱、毀滅和因此而來的哀悼:然後拿天平來稱量並分開這些頭髮。敘利亞譯本補充說:「分成三份」;這表示將對他們施加幾種不同的懲罰,並且這些懲罰是根據神公義的審判;天平是公義的象徵。

【第2節】

你要將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燒。指耶路撒冷城,如在磚上所描繪的(《以西結書》4:1);或者先知當時在迦勒底。將三分之一的頭髮用火焚燒,表示那些在圍城期間因瘟疫和饑荒而滅亡的人;參見《耶利米哀歌》5:10;或者它表示圍城結束後城市本身的焚燒;因為下文接著說:圍城的日子滿了。因為當城被攻取時,它就被火焚燒了(《耶利米書》52:13);你要拿三分之一,用刀在城周圍擊打。這指的是那些在城牆被攻破時逃出城,被迦勒底軍隊追上並追殺,被刀劍所殺的人(《耶利米書》52:7-8);你要將三分之一分散在風中。這指的是那些逃亡並分散到各國的人,如摩押、亞捫,尤其是埃及,許多人與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一同前往(《耶利米書》43:5-7);我必拔刀追趕他們。並毀滅他們;這正如所威脅的(《耶利米書》42:16;44:27),當埃及被尼布甲尼撒征服時,這也實現了。七十士譯本和亞拉伯譯本在每個子句中都將「三分之一」讀作「四分之一」;但這是錯誤的。

【第3節】

你也要從其中取幾根,數量很少。這些是尼布撒拉旦留在猶大地作葡萄園丁和農夫的人,以及那些從埃及返回猶大地的人(《耶利米書》44:28;52:16);並將它們繫在你的衣襟裡。在衣襟的口袋裡;這既表示他們數量極少,也表示他們將蒙保守。拉比雅基(Jarchi)和拉比金奇(Kimchi)將這些解釋為那些被擄到巴比倫,在那裡生活並蒙保守,然後又返回的人。

【第4節】

然後再從其中取一些,指從那少數蒙保守的人中:將他們扔在火中焚燒。這應驗在基大利和與他同在的猶太人身上,巴比倫王曾立基大利為省長,但他們被以實瑪利所殺(《耶利米書》41:1-7);因為必有火從其中出來,燒遍以色列全家。從基大利和他的手下被殘忍謀殺開始,審判就降臨在以色列全家;以實瑪利和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之間爆發了戰爭;之後,尼布撒拉旦將留在地上的許多人擄走。敘利亞譯本和亞拉伯譯本譯作「從這些人中必有火出來」,拉比雅基(Jarchi)將其解釋為先知所得到的這些暗示,表明審判將從何處降臨在以色列全家。這可以理解為指那些留在地上的人,以及那些從被擄之地歸回的人;因為他們的罪以及他們後代的罪,神的忿怒降臨在以色列全家,導致他們的國家、城市和聖殿被提多·維斯帕先徹底毀滅。

【第5節】

主耶和華如此說:這就是耶路撒冷。這是耶路撒冷的預表或記號;它可能指前一個和後一個預表。在磚上所描繪的城就是指耶路撒冷城;先知頭上要剃的頭髮也象徵著它;因為它不僅是猶大的主要城市,而且是全世界的主要城市,如下文所述:我曾將它安置在列國之中。作為列國之首;並以特殊的恩惠和祝福,無論是自然的還是屬靈的,將它與列國區分開來;它坐落在流奶與蜜之地;並擁有神的殿和敬拜;神的同在的象徵、祂的話語和典章都在那裡;因此,它本應在真宗教、虔誠和聖潔方面超越列國,並為他們樹立榜樣。猶太人通常將此理解為耶路撒冷的自然地理位置。拉比雅基(Jarchi)將其解釋為世界的中心;彷彿它在地球的中心被精確地放置。拉比金奇(Kimchi)說它位於大陸的中心;因此它的空氣比其他地方更好;這類作者F14經常談到以色列地是地球的肚臍或中心;他們說F15公會(Sanhedrin)坐在世界的中心;因此被比作肚臍(《雅歌》7:2);因為它坐在聖殿中,而聖殿位於世界的中心;但前一種解釋最好;儘管耶柔米(Jerome)傾向於後一種。和周圍的國家。這本身就是一個命題;前一個子句因重音符號「athnach」而與之區分開來;應譯為「和周圍的國家是」,或「曾是,在它周圍」F16;東邊是亞洲,西邊是歐洲,南邊是非洲和利比亞,北邊是巴比倫、西古提、亞美尼亞、波斯和本都;它比所有這些國家都更顯著、更傑出、更尊貴,擁有更大的特權、權利和優越性;因此,它本應在遵守神的律法和典章方面超越它們,但它沒有;因此,說這話是為了責備它的忘恩負義,如下文所示。

【第6節】

她卻將我的典章變為邪惡,比列國更甚。他們將自己的榮耀變為無益之物;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朽壞之人所造的偶像;將神的真理變為虛謊(《耶利米書》2:11;《羅馬書》1:23, 25);或作「為了邪惡」F17;為了那些不好的典章和律法,遵守它們就是邪惡。譯作「變為」的詞語意為「反叛」或「違背」:這可能是指,她,即耶路撒冷,「反叛」了我的典章,並以邪惡的方式「違背」F18了它們,甚至比世上的列國更甚。他爾根和拉比雅基(Jarchi)將其解釋為「改變」,與我們相同:我的律例,比她周圍的國家更甚。 「典章」和「律例」是相同的敬拜律法和條例,因為它們是公正和公義的,並且是堅定不變的;除非認為「典章」屬於道德律,因為它們是由主作為審判者頒布的,並建立在判斷和公義之上;而「律例」屬於禮儀律,是積極的制度和規定,並在立法者喜悅的期間持續有效:因為他們拒絕了我的典章和我的律例。他們拒絕遵守它們,拒絕順從它們,而且是帶著厭惡、輕蔑和藐視,正如這個詞F19所表示的,他們沒有遵行。他們沒有將它們作為他們行事為人的準則;他們對它們毫無尊重;他們偏離了它們的道路,與作惡的人一同走上彎曲的道路。

【第7節】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既然你們的罪孽比你們周圍的列國更多。不是指人數、財富或祝福和特權的增多,因此變得放縱和忘恩負義;儘管這也是事實:而是指罪惡和邪惡在他們中間增多,他們在這方面超越了周圍的列國;所以他爾根如此解釋:

「因為你們犯罪比你們周圍的百姓更多:」

「你們沒有照著他們(外邦人)中間的公義行事;卻照著他們中間的敗壞行事;」

【第8節】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就是我,必與你為敵。或作「看哪,我與你為敵,就是我」F21;我是全能的主神,偉大的君王,可畏的君王;對一個民族來說,有全能的神與他們為敵,是多麼可怕的事;或對任何人來說,落在永生神的手中是多麼可怕的事:這重複是為了表明這確實如此;並且主已下定決心,要以祂的審判來對付他們,如下文所述:並要在你中間,在列國眼前施行審判。也就是說,因他們不顧祂公義的典章,祂將懲罰他們,這些懲罰將在他們中間發生,並將他們周圍的一切都毀滅;而且這些懲罰將如此明顯,以至於周圍所有的國家都能看見。

【第9節】

我必在你中間行我從未行過的事。在任何其他國家,或對任何其他民族;在舊世界,當洪水降臨在不敬虔的世界時,沒有這樣做;在所多瑪和蛾摩拉,當它們被天火毀滅時,沒有這樣做;在埃及,當祂降災於法老和他的百姓時,沒有這樣做;在迦南人中,當他們因其可憎之物被趕出他們的土地時,也沒有這樣做:以後我也不再行這樣的事。至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會;此外,這不僅可能指迦勒底人圍攻耶路撒冷,也指羅馬人圍攻耶路撒冷:因為你一切可憎的事。在他們中間所犯的各種罪惡,這些罪惡是主所憎惡的,特別是他們的偶像崇拜;這些是祂將行或允許行從未見過、聞所未聞之事的原因;如下文所述:

【第10節】

所以父親必在你中間吃兒女,等等。這事主早已威脅,摩西也曾預言(《利未記》26:27;《申命記》28:53, 55, 57);並在以色列民中多次應驗,如撒馬利亞被圍困時(《列王紀下》6:28-29);尼布甲尼撒圍困耶路撒冷時(《耶利米哀歌》4:10);以及提多·維斯帕先圍困同一城市時,正如約瑟夫斯F23所記載的;因為儘管這些例子只顯示母親吃自己的孩子,但父親無疑也參與其中;如果天性更溫柔的母親都能這樣做,那麼父親這樣做就更合理了:兒女必吃父親。這事雖然沒有記載,但無疑也發生了;因為兒子吃父親和父親吃兒子一樣合理,儘管兩者都令人震驚:我必在你中間施行審判。懲罰,如瘟疫、饑荒和刀劍,下文將提及:我必將你所剩下的一切分散到各方。也就是說,那些倖存下來,沒有被上述審判剪除的人,將被擄到巴比倫,或分散到埃及、亞捫、摩押和其他地方:這在猶太人被羅馬人毀滅時,分散到世界各地得到了完全的應驗。

【第11節】

所以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這是一種起誓的形式,表明下文所說的必將成就;神不會後悔,也不會撤銷:誠然,因為你用一切可憎之物和一切可厭的事物玷污了我的聖所。也就是說,用他們的偶像和偶像崇拜,這些是主所憎惡和可厭的;瑪拿西不僅在主的殿中為巴力築壇,還在其中設立了亞舍拉的雕像(《列王紀下》21:3-4, 7);因此,我也必減少你。正如他們用這些可憎的行為減少了祂的榮耀,祂也威脅要減少他們的特權和祝福;正如他們奪走了祂應得的敬拜和尊榮,祂也將奪走他們的民事和教會地位、祂的聖所、話語和典章,並剝奪他們一切寶貴和卓越之物。他爾根解釋說:

「我必砍斷你膀臂的力量;」

「我的話語必不寬恕」

【第12節】

他們的三分之一必因瘟疫而死。這與下文一起解釋了頭髮分成三份,以及對它們所做的事;並表明焚燒三分之一表示他們因瘟疫而滅亡,瘟疫與燃燒的炭火一同提及(《哈巴谷書》3:5);以及因饑荒而滅亡,如下文所述:並因饑荒在你中間滅盡。雖然沒有前者的記載,但有後者的記載;毫無疑問,在尼布甲尼撒圍攻耶路撒冷時,瘟疫和饑荒都肆虐:三分之一必在你周圍倒在刀下。這由三分之一的頭髮被刀擊打所象徵;指的是那些在城被攻取時和逃出城時,被迦勒底人的刀劍所殺的人;因此,他們被恰當地說成是倒在城周圍:我必將三分之一分散到各方。其中大部分被擄到巴比倫,其餘的則分散到其他地方;(參見《以西結書》5:2的吉爾注釋);我必拔刀追趕他們。特別是追趕那些進入埃及的人。七十士譯本和亞拉伯譯本在每個子句中都讀作「四分之一」,如前所述;並如此解釋:「你的四分之一必因死亡(瘟疫)而滅盡;你的四分之一必因饑荒在你中間滅盡;你的四分之一我必分散到各方;你的四分之一必在你周圍倒在刀下;我必拔刀追趕他們。」

【第13節】

這樣,我的怒氣就必成就。藉著將上述審判,即瘟疫、饑荒、刀劍,降在他們身上,並將他們分散到各方,使我的怒氣得以完成、完善、終結:長期以來所威脅的,過去只降下一些零星的,現在將傾瀉殆盡:我必使我的忿怒在他們身上止息。使忿怒持續並停留在他們身上,至少七十年之久不會挪開;參見《撒迦利亞書》1:12;我必得安慰。藉著向他們報仇;如此滿足祂的公義,並使祂擺脫仇敵;參見《以賽亞書》1:24;這是以人的方式說話;人受到冒犯,報仇之後,心裡就平靜滿足了:他們就知道我耶和華在我的熱心裡說了這話。也就是說,他們將親身經歷,主藉著祂的先知所說的,以及所威脅要降在他們身上的,都是認真的,並且是出於祂對自己榮耀的嫉妒;這將是一個清楚無疑的事實:當我將我的忿怒在他們身上成就時。藉著徹底毀滅他們;如下文所述:

【第14節】

此外,我必使你荒涼。也就是說,他們的土地;因為沒有居民,土地荒蕪,因此變得貧瘠不結果子:在你周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在所有經過的人眼前。那些看到它如此荒涼的人,將對它發出嘲諷和譏笑,如《耶利米哀歌》2:15-16。

【第15節】

這樣,你必成為羞辱和笑柄。成為敵人羞辱和嘲笑的對象;參見《耶利米書》24:9;這重複是為了更進一步的確認:一個教訓;或「管教」,或「懲戒」F24。其意義是,外邦人看到神對猶太人的審判,將因此學習公義,離棄他們的罪,改正他們的道路,並敬畏主:並使你周圍的列國驚駭。他們會驚訝於如此嚴厲的審判竟然降臨在一個曾蒙神如此厚愛的人民身上;並驚訝於他們在這些審判之下仍然愚昧、剛硬和不可教化:當我發怒、發烈怒,並以猛烈的斥責在你中間施行審判時。一堆詞語,不僅表示神聖審判的確定性,也表示神聖忿怒在執行這些審判時的巨大和猛烈;這些不是父親般的管教,不是出於愛的斥責,而是報應性公義的結果:我耶和華說了這話。或這些事,如亞拉伯譯本;我說了,就必成就。他爾根是:

「我耶和華已在我的話語中命定;」

【第16節】

當我將饑荒的惡箭射向他們時。饑荒本身就像一支箭;它從萬軍之耶和華的箭袋中取出,由祂射出;當它奉命而行時,行動迅速;而且極具毀滅性:或者指那些導致饑荒的箭,如乾旱、過度降雨、枯萎病、黴菌、蝗蟲等;或者指饑荒所帶來的箭,如消瘦、虛弱、發黑和死亡;無論哪種意義,它們都是惡箭;並且是神為以下目的而發出的:這必是為了毀滅他們,我必發出這些箭來毀滅你們。神發出它們的目的是為了毀滅,這個目的達成了;饑荒是一支極具毀滅性的箭,因此被稱為惡箭:我必加增你們的饑荒。或「聚集F25在你們身上」,或「對付你們」;彷彿它是一支帶著弓箭的軍隊:並折斷你們的糧食杖。奪去他們僅有的一點食物的效力,使它不能滋養和滿足;(參見《以西結書》4:16的吉爾注釋)。

【第17節】

這樣,我必使饑荒和惡獸臨到你們。饑荒再次提及是為了進一步確認;並加上「惡獸」,這不是指迦勒底人,他們可以比作惡獸;而是指字面上的獅子、狼、熊,這些是神威脅猶太人,如果他們不順從,就會降臨的(《利未記》26:22);有時這些惡獸確實被差遣(《列王紀下》17:24);牠們必使你喪失兒女;也就是說,惡獸將毀滅她的兒女;他們無法像人一樣抵禦惡獸:瘟疫和流血必從你中間經過,我必使刀劍臨到你。瘟疫、饑荒、刀劍(這裡指流血)和惡獸是主四種嚴厲的審判;參見《以西結書》14:21。我耶和華說了這話:祂有能力成就,並且在尼布甲尼撒和提多毀滅耶路撒冷時都成就了。

【腳註】
F13 (חרב) "gladium", V. L. Pagninus, Montanus, Junius & Tremellius, Polanus, Starckius. (**חרב**,cherev,劍)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帕尼努斯、蒙塔努斯、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波拉努斯、斯塔爾基烏斯皆譯作「劍」。
F14 Kimchi in Ezek. xxxviii. 12. 拉比金奇在《以西結書》38:12的注釋。
F15 T. Bab. Sanhedrin. fol. 37. 1. & Gloss. in ib.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37頁第1欄,及其注釋。
F16 (והארצות סביבותיה) "et circa eam [erant] terrae", Cocceius. (**והארצות סביבותיה**,veha'aratzot sevivoteha,和周圍的國家)科克修斯譯作「和它周圍有國家」。
F17 (לרשעה) "ut improbe ageret", Cocceius. (**לרשעה**,lerish'ah,為了邪惡)科克修斯譯作「以便邪惡行事」。
F18 (תמר) "transgressa est, [vel] rebellis fuit", Calvin; "refractaria (**תמר**,tamar,變為)加爾文譯作「違背了,或反叛了」;「頑固的」。
F19 "Verbum" (מאס) "significat spernere, reprobare, rejicere, idque ex contemptu et fastidio", Polanus. (**מאס**,ma'as,拒絕)波拉努斯說:「這個詞的意思是輕蔑、拒絕、拋棄,而且是出於輕蔑和厭惡。」
F20 T. Bab. Sanhedrin, fol. 39, 9.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39頁第9欄。
F21 (הנני אליך גם אני) "ecce ego ad te, etiam ego", Pagninus, Montanus; "ecce ego contra te, etiam ego", Starckius. (**הנני אליך גם אני**,hineni eilecha gam ani,看哪,我,就是我,與你為敵)帕尼努斯、蒙塔努斯譯作「看哪,我向你,就是我」;斯塔爾基烏斯譯作「看哪,我與你為敵,就是我」。
F23 De Bello Jud. l. 6. c. 3. sect. 4. Ed. Hudson. 約瑟夫斯《猶太戰爭》第六卷第三章第四節,哈德遜版。
F24 (מוסר) "disciplina", Pagninus; "castigatio", Vatablus, Starckius. (**מוסר**,musar,教訓)帕尼努斯譯作「管教」;瓦塔布魯斯、斯塔爾基烏斯譯作「懲戒」。
F25 (אסף עליכם) "famen congregabo, super vos", V. L. Pagninus; "famen colligam super vos", Montanus, Polanus, Starckius. (**אסף עליכם**,asaf aleichem,加增你們)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帕尼努斯譯作「我必聚集饑荒在你們身上」;蒙塔努斯、波拉努斯、斯塔爾基烏斯譯作「我必收集饑荒在你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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