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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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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摩西奉命鑿出兩塊石版,以便神將十誡寫在其上,並帶他上山(出34:1-4)。在那裡,耶和華宣告祂的名,並使祂的榮耀和良善從摩西面前經過(出34:5-7)。摩西抓住這個有利的機會為百姓禱告,求神赦免他們的罪,並與他們同去(出34:8-9)。於是,神與他們立約,祂的應許是為他們行奇事,並將迦南地的居民從他們面前趕出;而他們則不可與這些國家結盟交通,要遠離他們的偶像崇拜,以及一切可能導致偶像崇拜的事物(出34:10-17)。神重複了先前頒布的幾條律法,並敦促他們遵守,摩西要將這些事告知百姓(出34:18-27)。在山上停留四十晝夜之後,摩西帶著兩塊法版下來;他的臉皮發光,以至於以色列百姓不敢靠近他,因此他在與他們交談時,就用帕子蒙上臉(出34:28-35)。
【第1節】耶和華對摩西說:這是在會幕門口的雲柱中說的,神在那裡以最友善的方式與摩西交談,正如前一章所記載的。
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像先前的那兩塊;形狀、尺寸可能都一樣,甚至可能是同一種石頭,或許是大理石,因為西奈山盛產這種石頭。現在摩西奉命鑿出這些石版,而先前的石版是神自己所造,字跡也是神所寫的,這表明律法將由摩西來傳達,並藉著他這位中保的手來頒布。摩西曾為百姓禱告和代求;作為和好的一個標誌,石版要重新製作,但仍有些許不同,以便提醒他們所犯的罪,以及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因為他們不再擁有神所造的石版上的律法,而是人所造的。
我也要把你先前摔碎的那頭一塊版上的字寫在這版上。這些字是由耶和華親自書寫,如同先前一樣,這表明律法本身是出於神,儘管石版是由摩西鑿出的,並且神要人知道並遵守律法。同樣的字寫在這些石版上,如同寫在先前的石版上,這表明神賜給以色列百姓的律法是永不改變的,祂不願有任何增添或刪減。重新書寫律法,可能指在重生中,按照新約的條款,將律法重新銘刻在祂百姓的心中。短語「你先前摔碎的」並非表達對摩西此舉的不悅,而是用來描述先前的石版;他摔碎石版可能不是出於一時的衝動,至少不是出於任何罪惡的衝動,而是出於對神榮耀和律法尊嚴的熱心,因為律法已被以色列人破壞,因此不配擁有。這也可能是出於神聖旨意的籌劃,以及祂護理的隱秘引導。
【第2節】你要預備,到早晨。根據猶太人的年代學F5,這是在亞布月(Ab)或七月的二十八日。
早晨上西奈山;就是他先前去過的那座山。
在那裡山頂上,站在我面前。雲柱移到那裡並停住,摩西要站在雲柱附近,等候聽神對他說什麼,並看神將什麼從他面前經過。
【第3節】誰也不可和你一同上去。先前,亞倫和他的兩個兒子,以及以色列的七十位長老曾與摩西一同上去,儘管他們沒有像摩西那樣靠近耶和華;但現在他們因金牛犢的事犯了罪,雖然已經和好,卻不允許與他一同上去,甚至連他的僕人約書亞也不行,儘管約書亞沒有參與那罪。摩西必須獨自一人,以便律法的傳達只由他一人進行,並為了回應他的請求而領受一份特殊的恩惠。
在全山,誰也不可看見。在山的任何部分,如同約書亞先前在摩西在那裡的時候,一直在山的一部分;但現在連一個人也不可看見,不僅因為要將律法賜給摩西,也因為要特別向他顯現神聖的榮耀。
羊群牛群也不可在這山前吃草。或是在山對面,更確切地說是「靠近」山F6;這樣吩咐,並非主要為了羊群本身,因為牠們沒有能力犯任何道德上的罪;也不是為了讓牠們免受傷害,因為如果牠們觸摸到山,就要被石頭打死或被箭射穿,這條命令很可能像以前一樣有效;而是為了牠們的看守者,使那裡或附近沒有人能觀察到所發生的事;最主要的是,這句話是為了在神與摩西之間進行這莊嚴的事務時,在百姓心中產生敬畏和尊崇,並抑制他們所有的好奇心。
【第4節】摩西就鑿出兩塊石版,像先前的那兩塊。這可能是人事的服事的一個象徵,神藉此使用人來雕琢祂的百姓,使他們意識到自己的罪、對律法的違犯,並為此悔改(何6:5)。
摩西清早起來。根據猶太人F7的說法,這是在亞布月或七月的二十九日,這表明他樂意順服神的旨意,並迅速完成了鑿版的工作;他是否只用自己的手鑿版,還是使用了他所指導的其他人,這並不重要;儘管「你要鑿出」或「為你自己鑿出」這個短語似乎表明他要親自去做,而不是讓別人去做。
照耶和華所吩咐的,上西奈山去。這是他第三次上山,每次都停留四十晝夜,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參申9:18,申9:25)。
手裡拿著那兩塊石版。這些石版不可能很厚重,以至於無法單手攜帶上山,而必須是一種大理石板或石板。同時,神也吩咐製作約櫃,並已製成,用來存放法版,這約櫃是基督的預表,祂是律法為義的成全者(申10:1-5)。
【第5節】耶和華在雲中降臨。這雲就是雲柱,此時已從會幕門口升起,高懸在山頂上空,耶和華現在就降臨在其中,如同祂先前一樣(出19:9,出19:16,出19:18)。
與摩西一同站在那裡。不是摩西與耶和華一同站立,如《武加大譯本》所譯;而是耶和華,或耶和華所在的雲,靠近摩西站立。
宣告耶和華的名。耶和華從雲中大聲宣告,耶和華在那裡;約拿單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的解釋是:
【第6節】耶和華在他面前經過。或使祂的舍吉拿(Shechinah),祂的神聖威嚴和榮耀,從他面前經過,正如他爾根所說;祂曾應許祂的榮耀和良善要從他面前經過(出33:19,出33:22)。即使是世上最偉大的人,神特別的寵兒,今生也只能短暫地瞥見祂。
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神。耶路撒冷他爾根(Jerusalem Targum)錯誤地將這些話解釋為摩西的禱告:「摩西禱告說:『哦,耶和華,耶和華!』」《武加大譯本》也是如此;但從民數記14:17-18來看,毫無疑問,接下來的話是神說的,而不是摩西說的。其意義是,耶和華在從摩西面前經過時,為了引起並固定他的注意力,宣告說,經過的是耶和華;重複這句話是為了更引起他的注意,這是祂向摩西顯明自己的名字,甚至在祂差遣摩西去埃及的時候也是如此;因為「我是自有永有的」就是這個名字的解釋(參出3:14)。「**El**」(El),譯為「神」,意指大能和有權柄的,這對三位一體的神都是真實的,這三個詞的使用可能都指向祂們。所宣告或聲明關於神的是,祂是:
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首先是「有憐憫」,祂以最溫柔和深情的方式憐憫;祂有豐富和充足的憐憫,樂意施予,喜悅賜予,不斷向祂的百姓顯明;這憐憫在基督,即施恩座上顯明和彰顯;它為信心和盼望奠定了基礎,是今生和永恆一切美善的源泉。祂也是「有恩典」的,對人良善和仁慈,不憑藉他們的功勞或配得,而是出於祂自己的自由恩典、恩惠和美意,將美善的事物賜給他們,這從祂的各種作為中顯而易見;在永恆中揀選他們得永生;為他們預備一位救主,並在祂裡面賜給他們一切恩典和屬靈的福分;將基督賜給他們,並為他們捨命,藉著祂的義白白稱義他們,照著祂豐盛的恩典赦免他們的罪,藉著恩典重生、呼召、保守並拯救他們。同樣,「不輕易發怒」;既對惡人,即那些可怒的器皿,他們的忍耐和不輕易發怒被濫用和輕視;也對祂的選民,祂等待著施恩給他們,不願他們中任何一人滅亡,而是都歸向悔改;祂的不輕易發怒就是他們的救恩。接著說,「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在護理的良善上對所有人都豐盛;在特別的良善上對祂所揀選的百姓豐盛,祂為他們預備並成就了這良善,並在基督裡向他們顯明;在祂的誠實和信實上,祂成就了祂的應許,無論是關於差遣祂的兒子來到世上作救主,還是關於所有其他應許,無論是關於今生還是來世,關於恩典還是榮耀;祂從不讓祂的誠實和信實落空;祂的應許在基督裡都是「是」和「阿們」。
【第7節】為千代的人存留慈愛。在祂自己的心裡,在祂的旨意和預旨中,在祂的籌劃和聖約中,在祂的兒子裡,祂永遠為祂和在祂裡面的一切人存留慈愛(詩89:28)。那些被預定得永生的人很多,基督為他們捨命作贖價,祂的血為他們流出,使他們的罪得赦免;祂藉著祂的知識稱義他們,最終將他們帶入榮耀,作為他們救恩的元帥;這些人甚至多到無人能數。所有他爾根都譯為「直到千代」;拉比雅基(Jarchi)解釋為「兩千代」。原文中「存留」一詞的第一個字母比通常的要長;根據猶太人F8的說法,這表示神恩典的廣大、其巨大的範圍和長久的持續。
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所用的詞語表示「舉起」和「挪去」:耶和華將罪從罪人身上挪去,放在祂的兒子身上,祂已擔當了罪,並為罪作了滿足的償還;這樣做,祂就將罪完全挪去,以至於不再看見;藉著祂的血應用到罪人的良心上,罪就從那裡挪去,遠離如同東離西一樣;由此可見,神赦免罪是在基督裡,並為祂的緣故,即藉著祂的血、義、犧牲和滿足的償還;這種赦免是赦免所有的罪,各種各樣的罪,原罪或本罪,大罪或小罪,公開的或隱秘的,疏忽的或故意的,心靈的、口舌的或行為的。猶太人有時區分這三個詞:「罪孽」(iniquity),他們說,指因驕傲和自以為是而犯的罪;「過犯」(transgression)指對神的悖逆;「罪惡」(sin)指因錯誤和失誤而犯的罪F9;拉比雅基對這些詞的解釋也大致如此;它們無疑包括神為基督的緣故所赦免的一切罪。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若沒有對公義的完全和適當的滿足,神絕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這滿足已在基督裡預備好了,神已設立祂為贖罪祭,以顯明祂的公義,使祂在稱義和赦免那些信耶穌的人時,顯為公義;否則,世上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沒有人會被宣告無罪;但那些為之作了滿足的償還,並成就了義的人,他們就被宣告無罪、開釋和釋放,而且只有他們。或者「雖然祂絕不讓罪不受懲罰」F11;也就是說,指前面所說的各種罪;因此,在耶利米書30:11中,這個短語也被翻譯為此意;其意義是,雖然神赦免罪,各種各樣的罪,從而彰顯祂的恩典和憐憫,但祂卻顧及祂公義的榮耀,從不讓任何罪不受懲罰,無論是在罪人身上,還是在擔保者身上。罪的赦免總是基於藉著基督的血所成就的救贖,並且是救贖的一個分支(參羅3:24-26;弗1:7)。有些人將這些話理解為與神的公義無關,而是與祂的憐憫和良善有關;他們將這些話翻譯為「在滅絕中祂不會滅絕」,如邁蒙尼德F12所說;約拿單他爾根在耶利米書30:11中也將同樣的短語翻譯為「在毀滅中我不會毀滅」;迪迪厄(De Dieu)在此處也譯為「在清空中祂不會清空」,或毀滅;這種解釋被認為最符合摩西的禱告和神的應許,即祂的良善和榮耀要從他面前經過,而另一種解釋似乎與此相悖;但神的公義與祂的榮耀同樣重要,祂的良善也體現在其中,如同祂的恩典和憐憫一樣;此外,接下來的話語不能被認為是如此表達神的恩典、憐憫和良善,而是表達祂的懲罰性公義,因此這個異議仍然存在。
必追討罪孽,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參出20:5的吉爾注釋)。
【第8節】摩西急忙。他察覺到聲音停止,耶和華正在經過,唯恐祂離去,他會錯失這個有利的機會。
俯伏在地,下拜。他俯伏在地,以最謙卑的方式向神提出他的請求,這些請求在下一節中表達出來;他欣然抓住這個機會,為以色列百姓向神求情,並利用現在所宣告的赦罪的恩典和憐憫,這鼓勵了他的信心和盼望,使他帶著聖潔的膽量靠近,並與神自由交談,然而仍帶著對祂威嚴的敬畏,帶著敬虔和敬畏。
【第9節】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或「既然我現在蒙恩」,因為他心中不可能懷疑自己是否在神眼前蒙恩,因為神已使祂的良善和榮耀從他面前經過,並向他宣告了祂的恩典和憐憫;但他將此視為既定事實,並加以利用,以此為論據,如下所述:
求主與我們同去。因為耶和華曾表示祂不願與他們同去,而是將他們交給一位受造天使引導;摩西先前也曾禱告,求祂的同在或面容與他們同去(出33:3,出33:14);現在他再次得到神對他恩惠和美意的新的憑據,便以極大的熱切和懇求重新提出他的請求,懇求耶和華父神,讓摩西的主耶和華子神,即神同在的天使,祂的名在祂裡面,與他們同去,正如祂所說的。
因為這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因此需要這樣一位與他們同在,來統治和管理他們,約束並使他們守規矩;或者「雖然F13這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因為這是耶和華不願與他們同去的原因(出33:3),因此摩西禱告求祂同去,儘管如此;他承認對他們的描述是公正的,但仍謙卑地禱告,求神無論如何都賜予祂的同在。
求你赦免我們的罪孽和罪惡。他更有理由希望神會這樣做,因為神剛剛宣告祂的名,是一位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的神;為了更成功地達到目的,他將自己也牽涉其中,稱所犯的罪為「我們的罪孽和我們的罪惡」;甚至包括他自己的罪,他已在神眼前蒙恩,因此懇求其他人也能蒙恩,因為他們都是罪人,而且神那裡有赦免。
並以我們為你的產業。為要擁有和享受,保護和捍衛,耕耘和改進,永遠保守。
【第10節】耶和華說:看哪,我與你立約。或更新先前所立的約,百姓曾破壞了這個約;就神而言,祂會像摩西所懇求的那樣,赦免百姓的罪,與他們同去,引導他們進入迦南地,並將那地的居民從他們面前趕出;就百姓而言,他們應當避免偶像崇拜,以及一切導致偶像崇拜的事物,特別是不可與被趕出的偶像崇拜國家立約,結盟。
我要在你眾民面前行奇事,是在全地和各國中從未行過的。這包括他們經過曠野,進入迦南地,以及征服迦南地時所行的奇事;例如地開口吞噬可拉、大坍和亞比蘭,這是神所創造的新事;在加低斯擊打磐石,水就大量流出;藉著仰望銅蛇醫治被火蛇咬傷的人;巴蘭的驢說話,責備先知的狂妄;約旦河水的分開;耶利哥城牆在羊角聲中倒塌;日頭和月亮停止不動,直到耶和華向祂的仇敵報仇。
你周圍的眾民都要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為這些事將是可見的,如同上述之事,並且清楚地顯明是耶和華的作為,而非人的作為,因為這超越了任何受造之物的能力。
因為我向你所行的,是可畏懼的事。亞本·以斯拉將此限制在摩西個人身上,並將此解釋為摩西從山上下來時,他臉皮發出的奇妙光芒,使以色列子民不敢靠近他;以及他在去世時身體的旺盛,眼睛沒有昏花,精力沒有衰退,這與老年人的自然規律相反。但最好將此理解為摩西的職事,以及神將藉著他所行的可畏懼之事;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以色列百姓,神將在他們中間,並為他們的緣故,行出使周圍列國都感到恐慌的事;特別是祂為他們向巴珊王噩和亞摩利王西宏所行的事,因此恐懼降臨,如同降在摩押王身上,也降在迦南地的居民身上(參民21:33-35;民22:3;書2:9-11)。
【第11節】你務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些話要麼是對摩西個人說的,如亞本·以斯拉所認為的,指示他遵守所吩咐他的,並向以色列子民宣告;要麼更確切地說,是對以色列子民說的,指接下來幾節中要他們遵守的命令;而下一句所表達的,並非藉著摩西的職事,也不是在他那個時代所成就的。
看哪,我要在你面前趕出。不是在摩西面前,而是在以色列百姓面前,
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只提到了六個民族,儘管有七個,革迦撒人被省略了,因為有些人認為他們先前就離開了那地,或者因為他們立刻順服了;七十士譯本中則加上了他們。
【第12節】你要謹慎。這不是對摩西說的,而是對以色列百姓說的,作為他們進入迦南地並佔領那地時的警告。
不可與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約。不可與他們結盟,友好相處,互相支持,共同對抗共同的敵人;相反,他們要擊殺這七個民族,毀滅他們,不可向他們施憐憫(申7:1,申7:2)。
恐怕這成為你中間的網羅。成為引誘他們陷入與他們相同的罪惡行為的手段,特別是偶像崇拜,從而給他們帶來毀滅。
【第13節】卻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他們曾在這些祭壇上獻祭給偶像;因為如果允許這些祭壇繼續存在,它們可能會成為誘惑,使人違背神的命令,在上面獻祭。
打碎他們的柱像。金、銀、木或石製的偶像,他們為自己製造並崇拜為神;因為如果這些偶像繼續存在,看見它們可能會導致對它們的崇拜,從而招致神的憤怒,因為這違反了神賜給他們的命令。
砍下他們的亞舍拉。這些是樹叢,他們在那裡有他們的廟宇和偶像,並在那裡事奉它們,除了偶像崇拜之外,還犯了許多不潔之事。這些地方最初被好人用於敬拜,因為它們陰涼而僻靜,但當被濫用於迷信和偶像崇拜時,就被禁止了。據說F14,「亞舍拉」這個詞是通用的,包括他們為偶像所事奉或種植的每一棵樹。
【第14節】因為你不可敬拜別神。除了耶和華他們的神,獨一永活的真神之外,這是賜給以色列百姓的第一條誡命,對所有人都具有約束力。
因為耶和華是忌邪者,祂是忌邪的神。祂的名和本性是相符的;祂不允許在敬拜中有任何競爭者或對手;祂不會將祂的榮耀歸給別神,或所謂的神,也不會將祂的讚美歸給雕刻的偶像;在這方面,祂與所有名義上的和虛構的神不同,那些神有許多與他們聯合的,並與他們競爭,這並不讓他們擔憂,因為他們沒有知覺;但耶和華則不然,祂知道對祂的不敬,並對此感到憤怒,祂對任何將敬拜歸給別神的行為,都像丈夫對他婚姻床的榮譽一樣嫉妒;因為偶像崇拜是屬靈的淫亂,正如下一節所暗示的。
【第15節】恐怕你與那地的居民立約。婚姻之約,將他們的女兒嫁給自己的兒子,反之亦然,如下文所示;這裡的警告應當理解為,並從出埃及記34:12中補充並插入連接:「你要謹慎,恐怕你與那地的居民立約」。
他們就隨從他們的神行淫。也就是說,那地的居民,特別是那些與以色列人立約,建立婚姻關係的人,或許是以他們會戒除偶像崇拜為條件;然而,他們違背了自己所承擔的義務,卻貪戀他們的偶像,與他們犯屬靈的淫亂或姦淫,這在下一句中得到了解釋。
又祭祀他們的神。例如,他們的偶像崇拜的創始者所吩咐的,他們的祖先所遵守的,以及按照當地禮儀和習俗所行的。
有人叫你,你就吃他的祭物。邀請你吃獻給偶像後剩下的東西:由此可見,在獻祭時設宴,並以節慶的方式吃獻給偶像的東西,是非常古老的習俗(參林前10:27,林前10:28)。
【第16節】又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也就是說,將她們嫁給他們,這解釋了與他們立約的含義,即建立如此親密的關係,結合家庭,從而彼此混雜。
他們的女兒就隨從他們的神行淫。她們從小就受過敬拜偶像的訓練,因此對偶像念念不忘,並在屬靈意義上與它們行淫。
又使你的兒子隨從他們的神行淫。藉著引誘和誘惑他們陷入偶像崇拜的行為,就像所羅門的妻子對他來說是個網羅一樣。
【第17節】你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用熔化的液體,無論是金、銀或銅,倒入模具中製成的;雖然沒有提到雕刻的偶像,但它們也包括在內,以部分代整體,這不僅從普遍禁止打碎偶像的命令中可以看出,無論是雕刻的還是鑄造的(出34:13),而且從第二條誡命中也清楚地表明,它明確禁止製造和敬拜它們;但特別提到「鑄造的」,可能是因為迦南人主要崇拜這類偶像,特別是因為以色列人最近製造和崇拜的金牛犢就是鑄造的。
【第18節】你要守無酵節。這節期是在他們出埃及時設立的,並因此而遵守(出12:15,出12:18,出12:19;出13:6,出13:7),後來又重複,並說明了他們要守節的月份和原因,如下文所述(參出13:15的吉爾注釋)。
【第19節】凡頭生的,都是我的。或「子宮」所出的,因此要被分別為聖,歸祂使用:這也在他們出埃及時宣告,並頒布了相關律法,在此重複(參出13:2的吉爾注釋;出13:12的吉爾注釋)。
【第20節】凡驢頭生的,你要用羊羔代贖。這與前一條律法相關(參出13:13的吉爾注釋)。
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在三大節期,即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參出13:15的吉爾注釋)。
【第21節】你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這是第七日安息日的律法,在此重複,以使其銘刻在百姓的心中和記憶中(參出20:10;出23:12;出31:15),這裡又補充了一句,是以前沒有提到的:
在耕種的時候,在收割的時候,你也要安息。也就是說,在耕地的時候,在收割和收穫的時候,這兩個都是非常忙碌的季節;安息日的安息不可被侵犯;這類工作,儘管可能需要快速和及時,但安息日不可因此而被破壞:這是這條律法普遍的理解;但邁蒙尼德F15從他們的拉比那裡給出了另一種解釋,他們說,禁止在第六年耕種,而收穫卻在第七年;同樣,也禁止在第七年收割,而其收益卻在第八年;這條律法是基於聖經所說的(出34:21)「在耕種的時候」,他們說,這裡的耕種和收穫不應理解為第七日,因為這已包含在「你不可作任何工」的總則中——他們說,所禁止耕種的,其收穫或收割被禁止的,是指第七年傍晚的耕種,以及第七年結束時的耕種;要知道,第七年傍晚是第六年,第七年結束是第八年,所以拉比雅基在經文注釋中也提到,他們的一些拉比說,這應理解為第七年進入時的耕種,以及第七年結束時的收穫;因此,正如有一日安息日,也有一年禁止耕種和收穫;但他又說,還有一些人認為經文只談論安息日。
【第22節】又要守七七節。即五旬節,之所以稱為七七節,是因為要從逾越節獻禾捆搖祭的那一天算起七個安息日或七個星期,即五十天(利23:15,利23:16),這節期也稱為:
收割初熟麥子的節。這是為了區別於逾越節時的大麥收割,那時獻給耶和華的是一捆大麥搖祭;但在這個節期,則獻上兩塊用細麥麵製成的餅或糕點,作為麥子收穫的初熟果子(參利23:17)。
並在年底守收藏節。這就是住棚節,之所以稱為收藏節,是因為在這個時候,地裡所有的出產,包括穀物、酒和油,以及所有其他作物都已收穫入庫;這是在舊年結束和新年開始的時候,根據古老的曆法,提斯利月或九月是每年的第一個月(參出23:16的吉爾注釋)。
一年三次,你一切的男丁要朝見主耶和華。這是在上述的三個節期(參閱《出埃及記》第23章第17節吉爾注釋)。這裡補充道:
以色列的神;祂揀選他們作祂特別的子民,將他們從埃及救贖出來,並為他們行了許多大事;祂與他們立約,如今又與他們重立此約,祂是他們的聖約之神,他們是祂的子民。因此,他們有極大的義務在祂所定的時間向祂獻上自己。
【第24節】因為我必在你面前趕出列國。這些列國在《出埃及記》第34章第11節中特別提及,因此當他們上到指定的地方,朝見耶和華時,無需懼怕他們;因為他們直到進入迦南地,並將其居民趕出之前,都無需履行此義務。
並擴張你的疆界;這樣,他們境內就沒有敵人阻礙、騷擾他們,或使他們灰心、不敢在這些特定時間敬拜耶和華。他們將與敵人保持遙遠的距離,無需懼怕他們。如果有人反駁說,在這些時候,家中只剩下婦孺,邊界毫無防備,這將是敵人入侵的絕佳機會,那麼,神進一步應許:
也沒有人會貪圖你的地;儘管這是一片令人嚮往的土地;他們的鄰居,尤其是那地的原住民,嫉妒以色列人的幸福,無不希望這地歸他們所有;然而,神掌握著所有人的心,能引導他們的思想,轉變他們的心意,影響他們的感情,使他們專注於其他事物。祂應許,在這些時候,他們不會想到入侵以色列,他們的心思、意念和情感絲毫不會轉向那方面,無論他們在其他時候可能有何想法;甚至
當你一年三次上山朝見耶和華你的神時;在上述的節期,這是神的能力和護理最奇妙的彰顯。
【第25節】你不可將我祭牲的血與有酵之物一同獻上。這意思是,在他們家中還有任何酵的時候,不可宰殺逾越節的羊羔;約拿單他爾根的注釋也是如此(參閱《出埃及記》第23章第18節吉爾注釋)。
逾越節的祭物也不可留到早晨;無論是逾越節羊羔的肉,還是脂肪,都不可留下:如果剩下任何部分,都必須燒掉,參閱《出埃及記》第12章第10節、《出埃及記》第23章第18節。
【第26節】你地上初熟的土產,要帶到……。這一節和本節中關於不可用母羊的奶煮山羊羔的另一條律法,都是從《出埃及記》第23章第19節重複的(參閱《出埃及記》第23章第19節吉爾注釋)。
【第27節】耶和華對摩西說。祂仍然與摩西在山上:
你要將這些話寫上;指《出埃及記》第34章第11-27節中表達的這些話,正如他之前已將《出埃及記》第21章第1節至第23章第33節所包含的一切律法寫在一本書上,稱為聖約之書(《出埃及記》第24章第4節,《出埃及記》第24章第7節)。這本書可能已被毀壞,就像兩塊法版被摔碎一樣;因此,在此重立聖約時,重複了之前頒布的主要律法,並命令將這些律法也寫在一本書上,這本書很可以稱為同樣的名字,因為接下來說:
因為我是按這些話的內容與你和以色列立約的。與摩西立約,作為他們的代表和中保,也與他所代表的以色列人立約:上面所記載的內容構成了他們之間的聖約形式,神已宣告祂將為他們做什麼,以及祂要求他們遵守哪些律法和規條;摩西以他們的名義表示同意,並奉命將這些律法寫下來,以便向他們重複。
【第28節】摩西在那裡與耶和華同在四十晝夜。這是他與耶和華同在的另外四十晝夜,除了他之前下山時,因看見百姓拜偶像而摔碎手中兩塊法版的那次。是的,不僅猶太學者認為他三次在山上四十晝夜,而且一些博學的基督教學者,如萊特富特博士F16等人也持此觀點;而且他三次上山似乎很清楚(《出埃及記》第24章第15節,《出埃及記》第32章第30節,《出埃及記》第34章第4節),他每次都在那裡這麼久並非不可能;關於第一次和第三次,毫無疑問(參閱《出埃及記》第24章第18節和我們面前的經文);第二次,當他上山為百姓贖罪時(《出埃及記》第32章第30節),他說他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像第一次四十晝夜一樣(《申命記》第9章第18節);從西彎月七日,即頒布律法後的第二天,到提斯利月十日,即他現在下山的日子,正好是這麼多天:
他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而且很可能也沒有睡覺,他靠著神的能力得以維持,無需飲食;他與神如此親近的交通,心思被他所聽所見的事物佔據,他沒有想到,也沒有渴望這些東西,而且他也不需要它們;所有這些都必須歸因於神在維持他方面的奇妙介入(參閱《出埃及記》第24章第18節吉爾注釋)。
祂將聖約的話,就是十誡,寫在石版上;不是摩西寫的,因為這些是石版,他沒有合適的工具就無法在上面書寫或雕刻,而他當時在山上似乎也沒有這些工具;而是神寫的,祂在《出埃及記》第34章第1節說祂會寫,並且我們從《申命記》第10章第2節、《申命記》第10章第4節確信祂確實寫了。
【第29節】摩西下西奈山的時候……。根據拉比雅基的說法,這是在贖罪日,即提斯利月十日;猶太編年史家F17也將他下山的日子定在這一天:
摩西手裡拿著兩塊法版;他帶上山的兩塊法版,上面刻著神所寫的律法,稱為「見證」,因為這是神向以色列子民宣告和表明祂的旨意:
他下山的時候,摩西不知道自己的臉皮因與神說話而發光;約拿單他爾根的注釋是:
【第30節】亞倫和以色列眾人看見摩西的時候……。他們很可能在山腳下迎接他;這些與亞倫同在的以色列人是首領,正如亞本·以斯拉似乎正確地解釋的,也從下一節經文可以看出;因為摩西下山時,不可能一下子被全體百姓看見:
看哪,他臉上的皮膚發光;他的臉周圍射出光芒和榮耀,或許與羅馬天主教徒所繪畫的我們主和其他聖徒周圍的光環非常相似:
他們就害怕不敢靠近他;那景象如此莊嚴而令人震驚;或許他們無法判斷這預示著吉凶;這可能象徵著,正如律法之光顯露罪惡,它使人充滿對憤怒和定罪的意識和恐懼;作為定罪和死亡的職事,它令人恐懼和致命,儘管它本身帶有榮耀。
【第31節】摩西就召喚他們。從接下來的經文看來,他們一見到他就嚇壞了,沒有繼續上前迎接他,而是退了回去,所以他召喚他們回來並上前:
亞倫和會眾所有的官長就回到他那裡;他們憑著他的聲音認出了他,並因他的召喚而受到鼓勵,之前他們可能以為他是超乎人類的存在,是某種榮耀的形體,是天上的天使以這種方式顯現:
摩西就與他們說話;在他臉上蒙上帕子之後,接下來的經文有記載。他友善地與他們說話,告訴他們在山上發生的一切;他被允許看見何等榮耀的景象;神恩典和良善的宣告如何向他發出;以及神吩咐他和他們遵守的律法和條例。
【第32節】後來,以色列眾人都近前來。也就是說,在亞倫和官長與摩西交談之後,全體百姓輪流被允許來到他面前,聽他傳達神的律法:
他就將耶和華在西奈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都吩咐他們;除了兩塊石版和上面所寫的見證之外,他還將所有他奉命寫在書上的其他誡命,也就是本章所記載的,都傳達給他們;他沒有向他們隱瞞任何事,而是吩咐他們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
【第33節】摩西與他們說完了話。不是說完之後,如七十士譯本所說,因為那樣就沒有必要了;而是當他剛開始與亞倫和「官長」說話,並繼續與會眾說話,直到他說完他要說的一切;甚至他一察覺到他臉上有榮光,他們無法忍受直視時,他就做了接下來的事:
他把帕子蒙在臉上;某種程度上遮蓋他的東西,一個面具,或一塊麻布,或類似的東西。這帕子可能象徵著律法的模糊性,包括道德律和儀式律;道德律雖然揭示了神的旨意,關於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但卻沒有揭示關於生命和救贖的事:它揭示了獨一真神是敬拜的對象,但沒有說明神格中的三位一體;沒有暗示基督裡的神,也沒有啟示神的兒子;沒有看見救主,沒有赦免的觀念;也沒有向我們指出基督的義;我們也沒有從中聽到關於神的靈和祂的恩典,也沒有關於永生和榮耀的事:儀式律及其條例雖然對福音的事物提供了一些亮光,並指出了基督和祂恩典的祝福,但卻是模糊不清的;它們是將來美事的影兒,提供了一些模糊而遙遠的景象,但卻不是事物的本像,也沒有將它們拉近,清晰地呈現出來:同樣,這帕子也可能象徵著人們對律法和神聖事物的認識上的黑暗;特別是猶太人,正如使徒所說,「不能定睛看那廢掉之物的結局」:指那已廢除的儀式律,其結局是基督;祂是律法被造的目的,是律法所指向的目標,是律法所終結的期限,也是律法完全實現的對象;但他們對此沒有完全的認識,也不能定睛看:道德律在某種意義上也被基督廢除了,作為摩西的職事,作為行為之約,以及對信徒的咒詛和定罪;基督是律法的終結,是律法的成全者,藉著本性的順服和生命的遵行,以及承受律法的刑罰;但猶太人是如此盲目,他們對這律法的本質、其屬靈性和完全性、其使人知罪、定罪但不能稱義的功用一無所知;他們對律法所要求的神的義、對基督、對藉著祂得生命和稱義的道路一無所知;因此,他們對神的靈和祂的工作、對福音的奧秘、對舊約聖經也一無所知(參閱《哥林多後書》第3章第14節、《哥林多後書》第3章第15節)。
【第34節】但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祂說話的時候……。他進入會幕與祂交談,向祂禱告,並詢問任何關於以色列百姓的難題,他常常這樣做:
他就把帕子揭去,直到他出來;因此,當人真正歸主,轉向主時,黑暗和不信的帕子就被除去,真光照耀,他們以不同於以往的方式看待事物;當他們來到祂面前時,他們帶著敞開和沒有遮蔽的心,因為他們所面對的一切對祂來說都是赤露敞開的;特別是福音時代的聖徒,他們敞著臉,如同在鏡子裡看見主的榮光;當他們到達天堂時,他們將面對面地看見,並像他們被認識一樣認識(《哥林多後書》第3章第16節、《哥林多後書》第3章第18節,《哥林多前書》第13章第12節):
他出來,就把耶和華所吩咐他的話告訴以色列人;這不是指他現在從山上或會幕出來,帶著現在頒布的律法和誡命,因為這些他已經宣告了;而是指以後的時期,以及所有他進到耶和華面前詢問祂心意和旨意,關於百姓需要了解的某些事情的時候,他回來後,就把耶和華吩咐的一切告訴他們。
【第35節】以色列人看見摩西的臉,摩西的臉皮發光。這不僅是指他從山上下來的時候,也指他每次從會幕出來,在那裡他曾詢問神,並與祂交談的時候:
摩西又把帕子蒙在臉上,直到他進去與神說話;他一次又一次地這樣做,當他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時,他就蒙上帕子,當他再次進去時,他就揭去帕子。這種臉上的光輝持續了多久,無法確定;撒迪亞·高恩說,直到他去世的那一天,光輝都沒有離開他:因此經上說,「他的眼睛沒有昏花,他的精力也沒有衰退」(《申命記》第34章第7節),亞本·以斯拉似乎也贊同這一點;許多偉大的學者也認為,這種光輝持續了他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