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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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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以重申安息日的誡命開始(出35:1-3),並包含一項命令,要求為聖所的事奉獻上甘心祭,同時指明所獻之物及其用途(出35:4-19)。百姓欣然順從,無論男女、首領或平民,各人按其所有,甘心樂意地獻上(出35:20-29)。為鼓勵他們,使他們的奉獻不致徒然,他們被告知有兩位蒙神默示的人,將要執行並教導一切為會幕所作的工,而他們已為此作了慷慨豐盛的奉獻(出35:30-35)。
【第1節】摩西招聚以色列全會眾,對他們說:根據拉比雅基(Jarchi)的注釋,這是在贖罪日之後的次日。也就是說,摩西從山上降下後的第二天,他渴望盡快著手建造會幕,並製作一切相關物件。這項工作曾因金牛犢的罪而受阻,並在為此罪達成和好之後才得以進行。
這些是耶和華所吩咐你們當行的話:即安息日的律法,因其與建造會幕有特殊關聯,以及為此而獻的甘心祭。至於其他的誡命或條例,無論是禮儀性的還是司法性的,百姓之前都已得知。
【第2節】六日要作工:或作「可以作工」F21。每個人在每週的六日裡,都可以隨意作工,或從事其職業。神賜予他們自由,他們可以利用這自由為自己和家人謀利。除非這項重複和重申的律法,被認為與建造會幕有特殊關聯,那麼這就是一項命令,要求在會幕的建造上,在每週的六日裡,都要緊密而持續地工作,直到全部完成。
但第七日,對你們來說,是聖日:或作「聖潔」F23;完全聖潔,分別出來,專用於聖潔的事奉和宗教職責,禁戒一切工作,甚至包括會幕的工作。因為儘管會幕是為敬拜神而設計的,且需要迅速完成,但安息日不應因此而被侵犯。正如拉比雅基所觀察到的,這關於安息日的告誡是在建造會幕的命令之前給出的,以表明會幕的建造並不能廢除安息日,安息日也不應為會幕而讓步或被破壞,因為它是
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以色列人要在這日停止身體勞動,將這日用於事奉神,並歸榮耀給祂。
凡在這日作工的:即使是與會幕相關的任何工作:
必被處死:他爾根約拿單(Targum of Jonathan)補充說,要用石頭打死,因為用石頭打死是破壞安息日者的懲罰(民15:35-36)。
【第3節】在安息日,你們不可在一切的住處生火:這條律法似乎是暫時性的,不應持續下去,也沒有像其他地方給出或重申安息日律法時那樣,說「世世代代」。它應被限制在會幕建造期間,並在建造之前提出,旨在防止在安息日進行任何與會幕相關的公開或私人工作;因為沒有火來加熱工具、熔化金屬,或做任何需要火的事情。因為很難想像這條律法應被理解為最嚴格的意義,即完全禁止在安息日生火和使用火,因為火在各種情況下都絕對有用和必需,並且在憐憫和必要行為要求時更是如此;例如在寒冷的季節,為使人溫暖舒適,否則他們將不適合進行宗教活動,以及為了嬰兒和老年人,他們沒有火就無法生存;還有在生病和各種疾病的情況下,火是必需的;甚至為了準備食物,這在安息日也像其他日子一樣必須有,因為安息日不是禁食日,而是節日,猶太人就是這樣認為的。然而,這條律法被他們解釋為最嚴格的意義:他們將生火列為安息日禁止的主要工作之一F24,不僅是為了烤麵包和煮肉,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在此解釋的,也是為了取暖;不,他們認為觸摸爐灶、火炭或火把,或任何能在寒冷季節給他們帶來溫暖的東西都是不合法的;如果為了嬰兒或老年人需要生火或加熱爐灶,他們會僱用基督徒來做,或者在前一天準備好,讓火自行點燃F25;利奧·莫德納(Leo Modena)F26也說: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指他們的私人住所,而不是耶和華的住所,即聖所。因此,他們允許在聖殿的一個房間「伯·莫克德」(Beth Moked)F1生火,那裡常年有火,供守夜的祭司取暖。
【第4節】摩西對以色列全會眾說:他繼續對他們講話,在以序言方式重複了安息日律法,並附加了「暫時性」的細節後,他召集了他們。
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的事:當摩西第一次在山上與神同在時,神吩咐他將神的旨意告知百姓;但由於他們的偶像崇拜,以及在神與他們之間和好所花費的時間,他直到現在才有機會將此事告知他們。
【第5節】凡心中樂意的:即慷慨大方、樂於奉獻的人:
可以將禮物獻給耶和華:或獻給祂的禮物,否則就不是。如果吝嗇或不情願地獻上,就不蒙悅納,因為神喜愛樂意奉獻的人。
金、銀、銅:在此及接下來的四節經文中,特別提到了建造會幕和事奉所需用的各種物品,因此這些物品是蒙悅納的。它們與出埃及記25:3-7中提到的完全相同,且以相同的詞語和順序呈現,讀者可參閱該處的注釋。(參閱出埃及記25:3的吉爾注釋)。(參閱出埃及記25:4的吉爾注釋)。(參閱出埃及記25:5的吉爾注釋)。(參閱出埃及記25:6的吉爾注釋)。(參閱出埃及記25:7的吉爾注釋)。
【第6節】(參閱出埃及記35:5的吉爾注釋)。
【第7節】(參閱出埃及記35:5的吉爾注釋)。
【第8節】(參閱出埃及記35:5的吉爾注釋)。
【第9節】(參閱出埃及記35:5的吉爾注釋)。
【第10節】你們中間凡心裡有智慧的,都要來:凡是聰明人,在任何技藝和行業上都熟練,心思獨特,並以精巧的方式改進其所從事的任何製造業的人,摩西都邀請他們來。
作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其細節如下。
【第11節】帳幕:這不是指整個會幕,包括院子、聖所和至聖所的總稱;而是指那十幅精細繡花的細麻布幔子;或如拉比雅基所說,是內層的幔子。
帳篷:指山羊毛的幔子,作為其他幔子的遮蓋,並作為會幕的頂棚,正如同一位作者所觀察到的。
和它的罩子:指帳篷的罩子,是用染紅的公羊皮和海狗皮製成的。
它的鉤子:用來扣合、連接幔子,無論是哪一種;其中一種是銀的,另一種是銅的。
和它的板、它的閂、它的柱子:這些都是用皂莢木製成的;板是會幕的牆壁,閂是將它們緊密連接在一起的,柱子是用來懸掛帳篷門簾和分隔聖所與至聖所的幔子的;所有這些,請參閱出埃及記26:1-37(參閱出埃及記26:1及該章末尾的吉爾注釋)。
和它的座:這些是銀的,板子插入其中並固定。參閱出埃及記26:19。
【第12節】約櫃和它的槓:用來抬約櫃的,都是用皂莢木製成的。
[與]施恩座:用純金製成;這些都放在至聖所裡。
和遮掩的幔子: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關於這些,請參閱出埃及記25:10-22,出埃及記26:32-33。
【第13節】桌子和它的槓,以及它的一切器皿:陳設餅的桌子,以及所有與之相關的物件。
和陳設餅:提到陳設餅是為了桌子,並表明其意圖和用途;否則陳設餅還未製作,也不是由這裡召集來的工匠製作的;應解釋為陳設餅的盤子,餅放在其中;因此,尤尼烏斯(Junius)和特雷梅利烏斯(Tremellius)將其譯為陳設餅的器具或器皿;關於這些,請參閱出埃及記25:23-30。
【第14節】燈臺和它的器具等等:火剪和滅燭器。
和它的燈,以及點燈的油:拉比雅基解釋說,這些是放置油和燈芯以燃燒發光的杯子;關於這些,請參閱出埃及記25:31-39。
【第15節】香壇和它的槓:這些都包上金子;因此這壇被稱為金壇,參閱出埃及記30:1-5。
和膏油與馨香的香:兩者都是用各種香料製成的,參閱出埃及記30:23-31。
和會幕門口的簾子:在會幕的東端,正如拉比雅基所觀察到的,那裡既沒有板子也沒有幔子;參閱出埃及記27:16。
【第16節】燔祭壇和它的銅網、它的槓,以及它的一切器皿:關於這些,請參閱出埃及記27:1-8。
洗濯盆和它的座:亞本以斯拉(Aben Ezra)在此指出它沒有槓,並推測它在搬運時是用車輛運載的。
【第17節】院子的帷子:指會幕的外院,是用撚的細麻線製成的,南北兩邊各長一百肘,東西兩邊各寬五十肘;參閱出埃及記27:9-13。
它的柱子和它們的座:柱子是用來懸掛帷子的;座是柱子插入並固定其中的。
和院門的簾子:在院子的東邊,參閱出埃及記27:16。
【第18節】帳幕的橛子:拉比雅基觀察到,這些是用來固定和繫緊幔子末端於地面,使其不被風吹動的。
和院子的橛子,以及它們的繩子:用途相同;參閱出埃及記27:19。
【第19節】供聖所事奉用的禮服等等:用來包裹會幕的各種器皿,以便在搬運時使用;參閱出埃及記31:10;或指祭司事奉時所穿的聖服,因此接著說:
祭司亞倫的聖衣,和他兒子們作祭司職任的衣服:關於這些,出埃及記28:1-43中有詳細的指示。
【第20節】以色列全會眾就從摩西面前退去:在他們聽了摩西奉命向他們提出的要求之後,他們立刻回到自己的帳篷,取出他們所擁有的或願意捐獻的,並立即將其作為甘心祭獻給耶和華;正如出埃及記35:21所示:從這裡,亞本以斯拉(Aben Ezra)觀察到,我們可以得知,以色列全會眾是成群結隊地來到會幕的。
【第21節】凡心中受感動的,都來了:那些心中感到衝動,有強烈意願的人:
凡心裡樂意的:或被賦予自由慷慨之心,真心樂意參與,並樂意為這項事奉盡力奉獻的人;否則,樂意的心和能力都是神所賜的;參閱歷代志上29:14。
他們帶來了耶和華的禮物:獻給祂的禮物,是祂所指示並感動他們帶來的,是為了祂的敬拜和事奉,為了祂名的榮耀,並蒙祂悅納。
為會幕的工作:為了建造會幕,它的各個部分,以及其中所有的物件。
和為它的一切事奉:無論是神的事奉,還是祂會幕的事奉,兩者都是一樣的。
和為聖衣:即亞倫和他兒子們的聖衣。
【第22節】凡心中樂意的男女都來了:除了這些人,沒有人被要求來;這表明,雖然有許多男女都真心誠意,樂意為這項事奉盡其所有,但也有一些人不是如此。
帶來了手鐲、耳環、戒指和胸飾:根據我們的譯本,第一種似乎不是戴在頸上的飾物,而是戴在手和手臂或手腕上的,參閱創世記24:22, 24:30;儘管這個詞似乎有鉤子的意思,可能指扣子或搭扣,用來扣合和固定他們衣服的某些部分;金奇(Kimchi)說F2,他認為這是一種像針一樣的飾物,用來刺穿和連接襯衫領口下方的兩部分:接下來是戴在耳朵上的飾物,雖然許多耳環曾被獻出製作金牛犢,但並非全部;有許多人沒有為這項事奉獻出他們的耳環,特別是婦女,也許只有男人獻出,參閱出埃及記32:2, 32:3;「戒指」是指戴在手指上的,所有人都同意;但「胸飾」是什麼很難說,這個詞只在此處和民數記31:50中使用:有些人認為它們是戴在右臂上的飾物;另一些人認為是遮蓋身體某個不便提及的部分;還有一些人認為是腰帶或圍裙;亞本以斯拉(Aben Ezra)對其中大部分有不同的解釋;他說第一種是指耳朵上的飾物,或耳環;第二種是指戴在鼻子上的,或鼻環;第三種確實是指戴在手指上的;第四種是指戴在手臂上的:然而,它們都是
金器:或都是用金子製成的飾物;這些首先被提及,可能是因為它們首先被帶來,也是首先被要求的,因為金子是許多物品所必需的。
凡獻金子為禮物的,都獻給耶和華:也就是說,第一批來的人,他們的禮物都是金子,或用金子製成的東西。
【第23節】凡有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的:羊毛或紗線,無論是哪種顏色;除非可以假設他們中有些人可能帶有製作顏色的原料,是從埃及帶出來的。
和細麻:他們從埃及帶出來的,埃及以細麻聞名。
和山羊毛:在那些國家,山羊毛很長,可以像綿羊毛一樣剪下來。
和染紅的公羊皮:染成紅色的,因為這不是指任何天然紅色的皮,天然紅色的皮是沒有的。
和海狗皮:參閱出埃及記25:5;凡擁有這些物品,且心中樂意捐獻的:
都帶來了:帶給摩西,帶到他所在的會幕或帳篷。
【第24節】凡獻銀子和銅為禮物的,都帶來獻給耶和華:凡有這些金屬,且心中樂意捐獻的,都將其作為甘心祭獻給耶和華。
凡有皂莢木的:或金合歡木,一種在那些地方生長相當豐富的木材;凡為某種用途砍伐了它,並願意捐獻的:
為一切事奉的工作:許多東西都要用它來製作,無論是他們砍伐的樹木,還是他們鋸成的木板。
都帶來了:足夠的數量,以供各種用途。
【第25節】凡心中有智慧的婦女:那些聰明伶俐,特別擅長紡織的婦女,她們屬於普通和較低階層;較尊貴和富有的婦女之前已提及,她們帶來了各種金飾或珠寶:但這些婦女是
用手紡線的:她們以此謀生:有些人比其他人更靈巧。
帶來了她們所紡的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即這些顏色的紗線,以及製作細麻的亞麻線,都已準備好供織工使用,無論是羊毛還是亞麻。
【第26節】凡心中有智慧的婦女:她們在工作中聰明伶俐,努力以精巧的方式完成工作,並能做別人做不到的事:
紡山羊毛:有些人將「有智慧」這個詞組與前一句結合,忽略了將它們分開的「Athnach」重音符號,因此譯為「有智慧地紡山羊毛」;即使不與前一句分開,也可以理解並重複在這句中:因為,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說,紡山羊毛是一門需要極高智慧的技藝;拉比雅基(Jarchi)也如此說:在東方國家,有一種山羊毛非常光亮細緻,垂到地面,其美麗幾乎與絲綢媲美,從不剪毛,而是梳下來,當地的婦女將其紡成線;如今,安哥拉(Angora)和阿勒頗(Aleppo)的山羊毛貿易非常興盛F3。
【第27節】官長帶來了紅瑪瑙和鑲嵌的寶石等等:或「填滿的石頭」F4,用來鑲嵌在座上,並將其填滿,就像戒指上的寶石一樣:
為以弗得和胸牌:紅瑪瑙是以弗得的肩牌;其他寶石是為判斷的胸牌,兩者都由大祭司佩戴,作為以色列子民在耶和華面前的紀念,他們的名字刻在這些寶石上:官長最後被提及,帶來他們的供物:原因可能不是因為他們遲緩,因為他們可能更早獻上,只是最後才被記錄;或者如果他們最後獻上,可能是因為他們帶來了別人無法提供的東西;即這裡提到的寶石,以及下一節中的其他物品,是普通百姓所沒有的;儘管一些猶太作者指責他們拖延,並指出「官長」這個詞通常有一個字母缺失;他們認為這是為了表示他們在奉獻上遲緩和拖延;拉比雅基(Jarchi)從拉比拿單(R. Nathan)那裡也記錄了這一點。
【第28節】香料和油:這些是普通百姓所沒有的優質香料和珍貴的純橄欖油,是他們從埃及帶出來的;其中一種是
為點燈:只為燈臺點燈的油,以及其他香料,
是為膏油和馨香的香:前者所需的香料是純沒藥、香肉桂、香菖蒲和桂皮;後者所需的香料是蘇合香、香螺、白松香,以及純乳香。
【第29節】以色列人將甘心祭獻給耶和華:他們所做的,無論多寡,都是樂意、甘心樂意地獻給耶和華,為祂的事奉和榮耀。
凡心中樂意,將各樣工作帶來,就是耶和華藉摩西手所吩咐作的,無論男女都如此:參閱出埃及記35:21。正如在律法會幕中有神所命定的工作和事奉,在福音教會中也有;例如禱告、讚美、傳講和聆聽聖道,以及施行聖禮;為支持這些,人們會作出奉獻;所有這些都應當甘心樂意地去做:福音的傳講不應出於勉強,而應出於甘心,不應為不義之財,而應出於樂意的心;聖道應當以一切樂意的心聆聽和接受,聖禮應當樂意、全心全意地順從;為窮人以及支持神聖事奉所作的奉獻,應當慷慨豐盛:那些擁有這樣樂意之心和靈的人,並非出於本性或自己,而是來自神有效的恩典,這恩典在祂大能的日子使他們成為樂意的子民;並來自神的自由之靈,祂在他們裡面運行,使他們立志行事,都成就祂的美意;並來自神和基督的愛激勵他們如此行:他們各按其能力行事,有些人有更多的恩典和更大的恩賜,另一些人有較少和較小的恩賜;有些人比其他人擁有更多的世俗財物,因此能夠做更多的事奉;但所有的人,無論性別和階層,都應當根據自己的能力,自由、甘心樂意地奉獻一切,以推動神的事工和宗教的利益:有些人帶來金子,有些人帶來山羊毛,有些人帶來銀子,有些人帶來銅,但所有這些,只要是甘心樂意地獻上,出於正確的原則和正確的動機,都是蒙悅納的。
【第30節】摩西對以色列人說:在他們獻上各自的甘心祭之後:
看哪:注意,留意這點,為鼓勵你們,你們的事奉不會徒然,因為不乏合適的人來執行這項工作,並引導、指導和監督它:
耶和華已經提名召了猶大支派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關於這個人及其家系,參閱出埃及記31:2。
【第31–33節】耶和華又以神的靈充滿了他:這兩節經文包含了比撒列的資格描述,他以非凡的方式從耶和華那裡獲得了這些資格,這些資格以與出埃及記31:3-5相同的詞語表達(參閱出埃及記31:3的吉爾注釋)(參閱出埃及記31:4的吉爾注釋)(參閱出埃及記31:5的吉爾注釋)。
【第32節】(參閱出埃及記35:31的吉爾注釋)。
【第33節】(參閱出埃及記35:31的吉爾注釋)。
【第34節】耶和華又使他心裡能教導人:教導他人他所知道的事;耶和華不僅賜給他智慧、悟性和知識的恩賜,使他能設計和構思精巧的工藝,並知道如何完成它們,而且賜給他能力,並使他樂意教導他人如何製作這些作品;因為並非所有有知識的人都有能力和意願去教導他人;這是出於神。
他,和但支派亞希撒瑪的兒子亞何利亞伯:他與比撒列一同被任命為同伴和助手,從事同樣的事奉;耶和華也使他有資格,既能設計事物,也能教導他人;關於這個人,參閱出埃及記31:6。
【第35節】耶和華使他們心裡充滿智慧:或他們心中有大量的智慧,這表示他們被智慧充滿;無論人有什麼智慧,無論是自然、民事、道德還是屬靈的,都來自神:這是
為要作各樣的工,就是雕刻的工:這是以弗得或胸牌上鑲嵌寶石所需的。
和巧匠的工:這樣的人對於製作會幕的幔子、聖所與至聖所之間的幔子,以及大祭司的以弗得和胸牌都是必需的。
和繡花的工,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在這些方面,有各種屬於會幕的工藝,以及從事這些工藝的人。
和織布的工:無論是亞麻還是羊毛,用於會幕的幔子和帷子,以及祭司的衣服。
[甚至]作各樣的工,和設計巧工的:無論是在上述方面,還是在金、銀、銅、木或石材方面的任何精巧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