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出埃及記

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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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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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告知我們,神要哪些僕人在祂所吩咐建造的會幕中事奉祂,就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出28:1)。本章也說明他們在事奉中要穿的衣服(出28:2-5),首先是大祭司的衣服,特別是以弗得,以及腰帶。以弗得的肩帶上要有兩塊紅瑪瑙,上面刻著以色列兒女的名字(出28:6-14)。還有決斷的胸牌,裡面有烏陵和土明(出28:15-30),以及以弗得的外袍(出28:31-35),還有冠冕(出28:36-39)。接著是普通祭司的衣服(出28:40-43)。

【第1節】

你要使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一同到你這裡來。摩西奉命去請或差人去叫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到他那裡:「使他們親近」F14他,站在他面前,好使他奉主的名,憑主的權柄,將他們分別出來,

從以色列人中:並在他們眾人面前,授予他們祭司的職分,如下文所述:

使他們可以作祭司事奉我。在此之前,每個家族的家長都是祭司,可以也確實獻祭,而且所有以色列人都是祭司的國度;摩西,正如亞本·以斯拉稱他為「祭司中的祭司」;但現在他身為百姓的政治領袖和主的先知已足夠,祭司的職分便賜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此後,除了他家族的人,任何人都不得擔任此職;這是賜予他極大的榮譽,也是他蒙神呼召的(希伯來書5:4)。這極大地有利於摩西,顯示他是一個正直無私的人,不求為自己和家族謀取權勢;儘管他自己擁有如此多的榮譽和權力,他卻不求將任何權力傳給他的後代。前一章的後半部分暗示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應在聖所事奉,照管燈臺和燈盞;這裡神對他們的旨意更為充分地闡明,就是要他們作祂家中的特殊僕役和僕人,辦理一切與之相關的事務:

就是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亞倫的兒子們:這些是我們所讀到亞倫所有的兒子;儘管亞本·以斯拉認為他可能還有其他兒子,因此特別提到這些名字,他們要與他一同擔任祭司職分;其中頭兩個在不久之後,以一種非常可怕的方式死去,正如聖經故事所記載的;而從另外兩個兒子,則產生了所有世代相傳的祭司。

【第2節】

你要為你的哥哥亞倫做聖衣。之所以稱為聖衣,是因為他要穿著這些衣服在聖所事奉,執行聖潔的職務;也因為這些衣服預表我們大祭司基督聖潔的人性,以及祂無瑕疵的義,並預表所有信靠祂、被立為神的祭司的信徒所穿戴的內外成聖之衣。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被任命為祭司後,他們的衣服先於他們的工作,甚至先於他們受膏就職而被描述;其中有些是亞倫(即大祭司)專有的,與他的兒子們(即普通祭司)的不同;這些首先被論述,如胸牌、以弗得的外袍和金牌;此外還有四件是所有祭司共有的,如內袍、褲子、腰帶和頭巾。然而,有些異教祭司是赤身裸體地執行職務,獻上祭物,這是非常可恥和可憎的,正如布勞尼烏斯F15從各種作者的著作中所示,儘管並非所有異教祭司都如此行:為了反對這種污穢的行為,並表明祂對此的憎惡,主吩咐祂的祭司要穿上衣服,而且要穿得非常華麗,

為榮耀,為華美;也就是說,要穿上榮耀華美的衣服,使他的祭司看起來也如此。這樣做,一方面是為了向他們自己指出他們職位的尊嚴,使他們謹慎行事,與之相稱,並保持其榮譽和聲望;另一方面是為了使他們受人尊敬,並受人尊崇,因為沒有人像他們那樣穿著,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但主要原因在於,這些衣服預表基督人性的榮耀和華美,這人性如同穿上、脫下又再穿上的衣服,祂以此身份擔任祭司,至今仍是如此;這人性現在極其榮耀,祂比世人更美;也預表救恩的衣服和公義的袍子,祂所有子民,祂的祭司,穿上這些衣服,顯得極其榮耀華美,甚至達到完美的華美。

【第3節】

你要吩咐一切心中有智慧的人,就是那些在工藝方面有知識和理解力的人,特別是在製作衣服方面;製作這些衣服需要非凡的技能,因為它們是不尋常的,需要大量的思考、判斷、細心和應用,才能精確地按照要求製作:

我已使他們充滿智慧的靈;因為除了對事物的普遍理解之外,這些人還需要來自神的特殊恩賜,正如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所擁有的:

使他們可以做亞倫的衣服,好使他受聖職,在他受聖職的時候穿在他身上;事實上,這也是他受聖職的一種方式,除了獻祭之外,參見(出埃及記29:1,出埃及記29:5,出埃及記29:6),

使他可以作祭司事奉我;因為祭司若不穿上這些衣服,就不能執行職務;當他們脫下這些衣服時,就像他們不在事奉中一樣,他們就如同常人,如同平民(參見以西結書42:14的吉爾注釋)。

【第4節】

他們所要做的衣服就是這些,有些是為亞倫做的,有些是為他的兒子們做的,有些是大祭司專有的,有些是他和普通祭司共有的:

胸牌、以弗得、外袍、繡花內袍、冠冕、腰帶;關於這些以及其他衣服,本章有更詳細的記載,將按順序說明:

他們要為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做聖衣:如前所述的那些,以及一些未提及的;有些只為亞倫,有些則為他的兒子們也要穿戴:

使他可以作祭司事奉我;這些對於執行祭司職務是絕對必要的,也是擔任此職的基本資格,沒有這些就不能合法地事奉。

【第5節】

他們要取。約拿單他爾根補充說,從他們的財物中;也就是說,那些心中有智慧,在製作這些衣服方面有知識和技能的人;他們要取,不是從他們自己的個人財物中,而是他們要從摩西那裡接受百姓為此服務而自由奉獻的(出埃及記36:3),

金線、藍色線、紫色線、朱紅色線和細麻線;金片,他們將其錘打成薄片,拉成金線,然後將其織入毛料或麻料,或兩者兼有,並染成這裡提到的顏色;所有這些都用於以弗得、腰帶、胸牌(參見出埃及記39:3),並具有神秘的意義。

【第6節】

他們要製作以弗得。這是最外層的衣服,穿在外袍外面;它是一件短衣,長度及腰,如金奇F16所說;或及臀部,如亞巴比內爾F17所說;而不是及腳跟或腳,如雅爾奇F18和邁蒙尼德F19所說;因為約瑟夫F20說它只有一肘長,也就是不到半碼;他指的是以弗得中與肩帶分開的部分,從肩帶向下延伸的部分:它的後部覆蓋背部,直到臀部中間;前部覆蓋胸部和腹部,並在腋下有肩帶,用兩塊紅瑪瑙扣在肩膀頂部,並用一條精巧的腰帶束在胸部:它沒有袖子,儘管約瑟夫F21說它有,從其製作方式來看並非如此;它與普通祭司和其他人所穿的細麻布以弗得不同,是我們大祭司基督人性的象徵:它是由

金線、藍色線、紫色線、朱紅色線和撚成的細麻線,用巧匠的手工做成;製作它的材料是用金線、藍色、紫色和朱紅色紗線,以及麻線交織而成,以精巧的方式織出各種圖案,看起來非常美麗;這是基督人性榮耀、卓越和純潔的恰當象徵;象徵聖靈在祂裡面各種恩典;祂屬天的起源;祂的血、受苦和死亡,以及榮耀的升天;並象徵它是主親手製作的精巧工藝品(希伯來書10:5)。

【第7節】

以弗得要有兩條肩帶,這兩條肩帶是連接以弗得的兩塊布,從腋下到肩膀,左右兩邊都有,從前面和後面延伸;它們在肩膀上會合,用兩塊紅瑪瑙扣住,覆蓋肩膀,因此得名:

連接在兩邊的邊緣;以弗得的兩邊邊緣;邁蒙尼德F23和其他猶太學者認為,不是用針縫上去,而是與以弗得一同織成,在織造時就與以弗得是同一塊布:

這樣,它就連接在一起;也就是說,以弗得的後部和前部,在它的肩帶處,將通過其上兩塊紅瑪瑙連接在一起,這些紅瑪瑙將在後面提到,它們是用來扣住的。

【第8節】

以弗得巧工織成的腰帶,就是繫在以弗得上的,雅爾奇說,它像兩條帶子從以弗得伸出,將以弗得緊緊束在背部和胸部:

要與以弗得一樣;與以弗得的材料相同,以相同的方式織成,並與以弗得一同織造:

照著它的作法;用同樣的顏色、精巧和巧工織成:

就是用金線、藍色線、紫色線、朱紅色線和撚成的細麻線;因為腰帶中有金線,所以它被稱為金腰帶,以區別於其他腰帶,祭司用它束在腋下,胸部周圍,這與(啟示錄1:13)中的暗示相符,是基督人性與神性緊密結合的象徵,這是祂對祂子民之愛的結果;這愛體現在祂的道成肉身,更特別體現在祂的受苦和死亡中;它可能表示祂作為祭司完成工作的力量,祂執行工作的準備,以及祂在其中忠誠和正直;公義是祂腰部的帶子,信實是祂腎部的帶子。

【第9節】

你要取兩塊紅瑪瑙。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它們的顏色像人的指甲,它們與之相似:安革羅斯和約拿單他爾根稱它們為綠柱石,敘利亞譯本也如此;七十士譯本稱它們為祖母綠,阿拉伯譯本稱它們為水晶石:但根據約瑟夫F24的說法,它們是紅縞瑪瑙,布勞尼烏斯F25認為他是對的:

把以色列兒女的名字刻在上面;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六個刻在一塊石頭上,六個刻在另一塊石頭上,如常提及,紅瑪瑙非常適合此用;它們必須非常大才能刻上這麼多字母;因為沒有理由相信只刻了他們名字的首字母,而是刻了他們完整的名字。德累斯頓博物館有一塊東方紅瑪瑙,價值48,000美元;它呈橢圓形,最長直徑將近六英寸,在這樣一塊石頭上很容易刻上這麼多名字:瓦根塞爾提到班貝格主教擁有的一塊,上面刻畫著基督坐著,教導十二使徒圍繞著他站立的形象,他已給出了圖樣F26:紅瑪瑙的顏色如前所述,是基督人性的恰當象徵,如果是紅縞瑪瑙,則象徵祂的神人二性;以色列十二支派是教會的預表,他們的名字刻在兩塊石頭上,可能表示猶太教會和外邦教會;這些是刻有名字的寶石,可能表示教會及其成員對基督來說是多麼寶貴;它們在那裡是相同的,表示他們同樣蒙神所愛,在基督裡蒙揀選,被祂的血所救贖,分享祂恩典的一切福分,並將享受同樣的榮耀;他們的名字在那裡,表示對他們名字的明確認識,並鑲嵌在金座中,表示他們的尊嚴和安全,如下文所述。

【第10節】

六個名字在一塊石頭上,就是六個長子的名字刻在右肩的石頭上:

其餘六個名字在另一塊石頭上:六個幼子的名字刻在左肩的石頭上;因為這些石頭,如下文所述,是放在祭司的肩膀上,

照著他們的出生次序;所以第一塊石頭上刻著流便、西緬、利未、猶大、但和拿弗他利的名字;第二塊石頭上刻著迦得、亞設、以薩迦、西布倫、約瑟和便雅憫的名字;雅爾奇和約瑟夫F1都這樣排列;儘管有些猶太學者,特別是邁蒙尼德F2,將它們排列不同;但這似乎最符合經文的字面意義和含義。

【第11節】

用刻寶石的工匠的手工,不是普通的石頭,而是寶石:摩西不應親自做這事,因為不能指望他會做,但他要僱用一個雕刻師,這是他的本職工作,而且是一個專業能力強的人:

像刻圖章一樣,你要把這兩塊石頭刻上以色列兒女的名字:就像圖章或印章一樣,通過它們在蠟上留下印記,字母或圖案被刻得很深,以便它們能在蠟上凸顯出來;所以以色列兒女名字的字母似乎是刻在這些石頭上的:這表明在寶石上雕刻的歷史非常悠久,事實上,古人被認為在這門藝術上非常出色:

你要把它們鑲在金座上;鑲嵌在金座或金托中,就像戒指上的寶石一樣;這些連同其中的石頭,用作扣子,將以弗得的後部和前部固定在肩帶上。

【第12節】

你要把這兩塊石頭安在以弗得的肩帶上,等等。也就是說,安在以弗得的肩帶上;這些石頭安在那裡,上面刻著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並鑲嵌在金邊或金座中,用作肩帶的扣子:但它們的主要目的是

為以色列人作紀念的石頭:不是為了提醒以色列人他們祖先的功德,如約拿單他爾根所說;因為他們沒有任何功德,有些行為也不好,不值得紀念;而是為了提醒亞倫或大祭司為十二支派禱告和代求,他們的名字刻在石頭上;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為了提醒神祂對他們所作的應許,以及他們是祂親愛的、特殊的、獨特的子民;就像彩虹是主與所有活物所立之約的紀念,這應當以人的方式來理解:

亞倫要在耶和華面前,把他們的名字帶在他的兩肩上,作為紀念;這象徵著當他出現在施恩座前時,將他們呈獻給主;他為他們代求,並耐心承擔他們的一切軟弱和不足;在這方面,他是基督的預表,基督將祂所有的子民呈獻給祂的神聖父,為他們代求,並承擔他們所有的重擔,因為他們的關懷和治理都在祂的肩上(以賽亞書9:6,路加福音15:5)。

【第13節】

你要做金座。或金托,用來鑲嵌兩塊紅瑪瑙(出埃及記28:11);因為除了胸牌上鑲嵌十二塊寶石的金座(出埃及記28:20)之外,我們沒有讀到其他金座;這裡再次提到這些金座,是因為要將鏈子固定在上面,這將在下一節中說明。

【第14節】

又要用純金做兩條鏈子,像擰成的繩子一樣,安在兩端的金座上。其用途是懸掛胸牌,如下文所述;鏈子的一端固定在肩帶金座上的環上,另一端固定在胸牌上的環上,胸牌就這樣懸掛著:

你要做擰成的繩子;這些鏈子不是像通常的鏈子那樣由圓環或小環連接而成,而是由金線像繩子一樣擰在一起製成的:

把擰成的鏈子繫在金座上;繫在以弗得肩帶上的金座上,紅瑪瑙鑲嵌在其中,很可能繫在這些金座上的環上。

【第15節】

你要做決斷的胸牌。之所以稱為「胸牌」,是因為它戴在大祭司的胸前;之所以稱為「決斷的胸牌」,是因為它要提醒他,在執行職務時應秉公行義,並將以色列百姓的判斷放在心上;在困難的情況下,應向神求問,並忠實地向他們宣告:它連同其中的十二塊寶石,是神教會和子民的象徵,被我們的大祭司基督佩戴在心上,他們因祂而被稱義,是的,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並被稱為祂的名,耶和華我們的義;對他們的判斷或治理已交託給祂,祂通過為他們制定律法和條例,通過設立和裝備人員在祂之下行事,解釋這些律法並確保其執行,通過為他們辯護和保護,以及在末日公開稱義來行使這權柄:

要用巧匠的手工,照著以弗得的作法做;用各種圖案以非常精巧的方式織成:

要用金線、藍色線、紫色線、朱紅色線和撚成的細麻線做;一塊用金線或金絲,以及藍色、紫色和朱紅色紗線,並六股撚成的細麻線交織而成的布料;所有這些都可能象徵聖徒以聖靈的各種恩典裝飾得美麗;特別是他們穿上細麻布,稱為聖徒的義;那繡花的衣服,和織金的衣服,就是基督的義,由祂的順服、受苦和死亡組成,這些不同的顏色恰當地表達了這一點。

【第16節】

胸牌要四方的,疊為兩層。也就是說,當它疊為兩層時;因為根據邁蒙尼德F3的說法,它的長度是一肘,即兩拃,所以當它疊為兩層時,就只有一拃,而且它的長度和寬度相同,如下文所述:

長一拃,寬一拃;一個正方形,這是新耶路撒冷,基督教會的尺寸和形狀(啟示錄21:16),可能表示它的完美、堅固和不可動搖(詩篇125:1)。有些人認為這個胸牌之所以疊為兩層,是為了在裡面包藏一些東西:有些人想像,在這個褶層裡面放著烏陵和土明,他們認為這是刻在石頭上的兩個詞,與其中的十二塊寶石不同;另一些人認為,耶和華的名字被寫下來並放在那裡,如約拿單他爾根和雅爾奇在(出埃及記28:30)以及其他猶太學者所說,還有一些人想像,一些小偶像被放在這些褶層裡面,名字與神像一同,並被認為是烏陵和土明;但如果這些東西藏在褶層裡,那麼在諮詢時就看不見了;最有可能的是,褶層裡面沒有放任何東西,這也不是為了任何此類用途;而最有可能的是,它可能很堅固,足以承受鑲嵌在金座上的寶石的重量。

【第17節】

你要在上面鑲嵌寶石。或「在其中填滿寶石」F4;這表明其中有金座或金托,其凹陷處要用寶石填滿:

就是四行寶石;形成一個正方形,從而填滿胸牌的尺寸:

第一行是紅寶石、黃玉、紅玉;關於這些寶石以及接下來的寶石,猶太人和基督徒之間有各種各樣的解釋;它們似乎鮮為人知:我們的譯者總體而言,在給出它們的名字方面似乎與任何人都一樣正確;其中第一塊,「紅寶石」(sardius),是一種血紅色的石頭,如「紅玉髓」(cornelian)或「紅寶石」(ruby),有些人認為這裡指的是它,它的名字來源於發現它的地方,撒狄或撒丁島;或者更確切地說,來自它的紅色;因為「sered」在(以西結書28:13)中表示紅色,正如布勞尼烏斯F5從金奇那裡觀察到的;所以這裡使用的詞「Odem」表示,無疑是指這種顏色的石頭;而且很可能這就是老普林尼F6的「Demium」,它是印度三種紅寶石之一;正如布勞尼烏斯所觀察到的,紅色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它的紅色。第二塊石頭,「黃玉」(topaz),根據老普林尼F7的說法,它的名字來自紅海中阿拉伯的一個島嶼,名叫托帕佐斯;最好的黃玉是古實或阿拉伯的黃玉,如(約伯記28:19)。古人的黃玉是綠色的;所以三個他爾根都稱這塊石頭為「Jarken」或「Jarketha」,意思是綠色;因此有些人認為這是祖母綠,它是一種美麗的綠色。第三塊石頭是「紅玉」(carbuncle),正如我們所翻譯的;無論指的是什麼石頭,它都必須是一種明亮閃爍的石頭,像閃電一樣,正如這個詞的含義;因此有些人認為它是祖母綠,七十士譯本和布勞尼烏斯F8也如此認為;它是一種非常光彩奪目的石頭,呈草綠色,非常令人心曠神怡;但達奈烏斯F9說,紅玉是紅寶石的一種,是所有紅寶石中最美麗和最優秀的,它像閃電一樣向遠處觀看它的人發出光芒,並在午夜和黑暗中閃耀,以至於它能照亮附近的空間,彷彿它就是太陽:

這是第一行;現在,在這三塊石頭上刻著流便、西緬和利未的名字,約拿單他爾根和耶路撒冷他爾根都同意。

【第18節】

第二行是祖母綠、藍寶石、金剛石。這些石頭中的第一塊,安革羅斯和約拿單他爾根都像我們一樣翻譯為「祖母綠」;老普林尼F11將其描述為綠色,極其令人愉悅和舒適,並將其列為寶石中的第三位;儘管許多人認為這裡所稱的「Nophec」是紅玉,七十士譯本也如此翻譯;古人的紅玉無非就是我們所稱的「紅寶石」;布勞尼烏斯F12認為這裡指的是它,亞巴比內爾也如此認為,這只是將第一行最後一塊石頭與此處的石頭互換;迪迪厄觀察到,如果有人選擇將前一塊石頭翻譯為祖母綠,如布勞尼烏斯所做,那麼他必須將這塊翻譯為紅玉或紅寶石;如果他將前一塊翻譯為紅玉,那麼他必須將這塊翻譯為祖母綠。下一塊石頭是「藍寶石」,對此似乎沒有疑問,它就是希伯來語本身;魯埃烏斯F13說它呈天藍色,閃爍著金色的斑點或斑紋,這與(約伯記28:6)相符。這一行的第三塊石頭是「金剛石」或「鑽石」;這塊石頭之所以被認為是金剛石,似乎很清楚,因為它的名字「Jahalom」來自一個表示「破碎」的詞;因此錘子也因此得名,因為這塊石頭能穿透、切割和破碎其他石頭,但它本身卻不能被破碎。根據耶路撒冷他爾根,這三塊石頭上刻著猶大、以薩迦和西布倫三個支派的名字;但根據約拿單他爾根,刻著猶大、但和拿弗他利三個支派的名字,雅爾奇也如此;因為這裡的名字,就像紅瑪瑙上的名字一樣,是按照他們出生的次序排列的。

【第19節】

第三行是紫瑪瑙、瑪瑙、紫水晶。這些石頭中的第一塊,紫瑪瑙或猞猁石,據說是因為猞猁的凝結尿液而得名F14,但更可能是因為這種動物的斑點;因為根據達奈烏斯F15的說法,它與被稱為「星石」(stellina)的石頭相同,因為它上面散佈著許多像星星一樣的斑點。布勞尼烏斯F16認為這裡指的是「風信子石」(jacinth),艾因斯沃思也如此認為;參見(啟示錄21:20),第二塊石頭,瑪瑙,眾所周知;儘管現在價值不高,但以前備受推崇,正如老普林尼F17所斷言的,因此很可能在這些石頭中佔有一席之地。伊庇魯斯國王皮爾士有一塊非常著名的瑪瑙,其中不是人工,而是天然地呈現出九位繆斯女神和手持豎琴的阿波羅;這裡的詞是「shebo」,它來自一個表示「俘虜」的詞;因為,正如迪迪厄所觀察到的,這種石頭很容易被工匠俘虜;沒有任何石頭像它一樣容易雕刻。這一行的最後一塊是「紫水晶」;這塊石頭之所以得名,要麼是因為它的顏色像葡萄酒;要麼,如其他人所說,是因為它能預防醉酒:希伯來詞「achlamah」似乎來自一個表示「做夢」的詞;據亞本·以斯拉從一位智者那裡引述,這塊石頭被認為能使人做夢。根據耶路撒冷他爾根,這三塊石頭上刻著但、拿弗他利和迦得支派的名字;但根據約拿單他爾根,刻著迦得、亞設和以薩迦的名字,這更好,原因如前所述。

【第20節】

第四行是綠柱石、紅瑪瑙、碧玉。這一行中第一塊石頭,無論指的是什麼,都必須是海綠色的;因為「tarshish」(他施),這個詞的意思是海;所以綠柱石,正如老普林尼F18所說,模仿純淨海水的綠色。布勞尼烏斯F19認為這裡指的是貴橄欖石;艾因斯沃思也如此認為;七十士譯本也如此翻譯;根據魯埃烏斯F20的說法,這種石頭的顏色像海水的綠色:「紅瑪瑙」(onyx)之所以得名,是因為它的顏色像人的指甲,如前所述;但這裡的「shoham」(縞瑪瑙)被布勞尼烏斯F21認為是「紅縞瑪瑙」(sardonyx),他遵循約瑟夫、耶羅米和武加大拉丁譯本的說法,紅縞瑪瑙是紅玉髓和紅瑪瑙的複合石:最後一塊無疑被正確地翻譯為碧玉,因為希伯來詞是「jaspeh」(雅斯佩);這種石頭有時會像豹子一樣斑駁,因此被安革羅斯稱為「pantere」(豹紋石);最有價值的是帶有紅色或紫色斑點的綠色碧玉:

【腳註】
F14 ( בְּרַקְה ) "appropinquare fac", Pagninus, Montanus, Vatablus. 「使之親近」,帕尼努斯、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
F15 De Vestitu Sacerdot. Heb. l. 1. c. 1. sect. 5. p. 11. 《希伯來祭司服飾論》第一卷第一章第五節第11頁。
F16 Comment. in 1 Chron. 15. 27. 《歷代志上15:27注釋》。
F17 Comment. in loc. 《此處注釋》。
F18 Comment. in loc. 《此處注釋》。
F19 Hilchot Cele Hamikdash, c. 9. sect. 9. 《聖殿器皿律例》第九章第九節。
F20 Antiqu. l. 3. c. 7. sect. 5. 《猶太古史》第三卷第七章第五節。
F21 Ib. 同上。
F23 Ut supra. (Hilchot Cele Hamikdash, c. 9. sect. 9.) 同上(《聖殿器皿律例》第九章第九節)。
F24 Ut supra. (Antiqu. l. 3. c. 7. sect. 5.) 同上(《猶太古史》第三卷第七章第五節)。
F25 De Vestitu Sacerd. Heb. l. 2. c. 18. sect. 4. p. 730. 《希伯來祭司服飾論》第二卷第十八章第四節第730頁。
F26 Not. in Misn. Sotah, c. 9. p. 996. 《密示拿·索塔篇》第九章第996頁注釋。
F1 Ut supra. (Antiqu. l. 3. c. 7. sect. 5.) 同上(《猶太古史》第三卷第七章第五節)。
F2 Hilchot Cele Hamikdash, ut supra. (c. 9. sect. 9.) 《聖殿器皿律例》同上(第九章第九節)。
F3 Cele Hamikdash, c. 9. sect. 6. 《聖殿器皿律例》第九章第六節。
F4 ( וּמִלֵּאתָ בוֹ מִלֻּאַת אֶבֶן ) "et implebis in eo plenitudinem lapidis", Montanus; "vel eum impletione lapidis", Pagninus; "implebis in eo impletione lapidis", Drusius. 「你將在其中填滿寶石」,蒙塔努斯;「或以寶石填滿它」,帕尼努斯;「你將在其中填滿寶石」,德魯修斯。
F5 De Vestitu Sacerd. Heb. l. 2. c. 8. sect. 10. p. 639. 《希伯來祭司服飾論》第二卷第八章第十節第639頁。
F6 Nat. Hist. l. 37. c. 7. 《自然史》第三十七卷第七章。
F7 Ibid. l. 6. c. 29. 同上,第六卷第二十九章。
F8 Ut supra, (De Vestitu Sacerd. Heb. l. 2.) c. 10. sect. 4. p. 653. 同上(《希伯來祭司服飾論》第二卷)第十章第四節第653頁。
F9 Apud De Dieu in loc. 迪迪厄在此處引述。
F11 Ut supra, (Nat. Hist. l. 37.) c. 5. 同上(《自然史》第三十七卷)第五章。
F12 Ut supra, (De Vestitu Sacerd. Heb. l. 2.) c. 11. sect. 2, 7. p. 661, 667. 同上(《希伯來祭司服飾論》第二卷)第十一章第二、七節第661、667頁。
F13 De Gemmis, l. 2. c. 2. 《寶石論》第二卷第二章。
F14 Vid. Plin. Nat. Hist. l. 37. c. 3. 參見老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七卷第三章。
F15 Apud De Dieu in loc. 迪迪厄在此處引述。
F16 Ut supra, (De Vestitu Sacerd. Heb. l. 2.) c. 14. sect. 9. p. 699. 同上(《希伯來祭司服飾論》第二卷)第十四章第九節第699頁。
F17 Nat. Hist. l. 37. c. 10. 《自然史》第三十七卷第十章。

他們要鑲在金槽中;或鑲嵌在金座或金槽中,如同以弗得肩牌上的兩塊紅瑪瑙。這些金槽或金座共有十二個,可能由一塊金子製成,用來鑲嵌上述的十二塊寶石。這些寶石無疑是以色列人從埃及帶出來的,是他們首領的禮物。

【第21節】

這些寶石要按著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就是十二個,刻上他們的名字。在前面幾節中,已經列舉了這麼多寶石,每一塊都刻有以色列兒子們的名字之一,按照他們出生的順序。有些人認為利未的名字被省略了,但他們這樣做的理由似乎不夠充分;因為他為何不能像其他人一樣,承擔自己支派的名字並代表它呢?既然神的整個以色列都由他的預表所代表。

【像】刻印的印記,各按其名,照著十二支派。不像印章在蠟上的印記,那樣字母會是凸起的,有些人曾這樣認為;但這些是像印章的雕刻,其中字母或圖案是刻在裡面的。這十二塊刻有名字的寶石,代表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而這些支派又代表神的整個屬靈以色列;它們是寶石,顯示了神子民的卓越,他們在神和基督眼中是何等寶貴,何等受珍視,因為他們是神的珍寶和特別的產業;他們的名字刻在上面,表示神對他們有特別而具體的認識,他們的名字寫在天上生命冊上;他們被主按名呼召;被刻作印記,象徵他們被安置在基督的臂膀和心上,如同印章在人右手上一樣,對他來說是何等親愛和寶貴;被鑲嵌在金座和金槽中,既表達了他們的尊貴和卓越,也表達了對他們的謹慎保守:這些寶石是按行排列的,如同教會的肢體,各按其位、各按其職(哥林多前書12:18,哥林多前書12:28)。

【第22節】

你要在胸牌上做鏈子,安在兩頭,等等。鏈子的一端要安在胸牌上,另一端安在以弗得肩牌上的金座上,胸牌就從那裡懸掛下來。《約拿單他爾根》將其譯為「一定尺寸的鏈子」,長度和粗細完全相同;或者譯為「有終點的鏈子」,不像戴在脖子上的圓形金鎖或金鏈,而是有兩端的。有些人將其解釋為像繩索一樣編織而成的鏈子,如同纜繩一般;從下文可知,它們確實是這樣的:

用精金擰成的。不是由金環和金圈連接而成,而是由金線像繩索一樣擰成的。

【第23節】

你要在胸牌上做兩個金環,等等。在胸牌的上部,靠近以弗得的兩個肩牌;這些環是用來將前面提到的鏈子的一端穿入的:

要把這兩個環安在胸牌的兩頭。胸牌的兩個上端或上角,即右邊和左邊。

【第24節】

你要把兩條擰成的金鏈穿在兩個環上。這既說明了要製作多少條鏈子(之前未提及),也說明了它們的用途,或應安放的位置,以及環的用途:

【這兩個環】是在胸牌的兩頭。胸牌的兩個最上端或上角。

【第25節】

這兩條擰成的金鏈的另兩頭,你要安在兩個金座上。這兩個金座是鑲嵌兩塊紅瑪瑙的,在以弗得的肩牌上,作為鈕扣;可能這些金座上也有環,用來穿入從胸牌延伸出來的擰成的金鏈的末端;或者無論如何,它們以某種方式固定在這些金座或金槽上;

安在以弗得的肩牌前面。也就是安在肩牌上的金座上,如前所述:安在金座面向以弗得前部的那一部分或那一側;這樣,胸牌就藉著這些鏈子,從以弗得的肩牌上,懸掛在祭司的胸前。

【第26節】

你還要再做兩個金環。除了前面提到的環之外,再做兩個:

安在胸牌的另兩頭。安在胸牌的另兩個末端或角落:

在胸牌的邊緣上,就是靠近以弗得內側的地方。這些環位於胸牌的兩個下端,靠近以弗得的內側。

【第27節】

你還要再做兩個金環。這是命令製作的第三對環,另外兩對是為胸牌的四個末端或角落,而這一對是為以弗得:

安在以弗得的兩旁。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在下面,靠近前面。在以弗得的下面,但靠近前面;或者更確切地說,在前面,但環不顯露出來:

與胸牌的另一連接處相對。要麼是與胸牌上方連接以弗得肩牌的另一連接處相對;要麼是與胸牌下方末端的環相對,這些環要用一條藍色細帶連接;因此這裡補充的「另一」一詞可以省略:

在以弗得精巧的帶子上面。這些以弗得上的環,就在精巧的帶子上方,與胸牌下端的環相對。

【第28節】

他們要用胸牌上的環。用胸牌下端的環,如同用上端的環連接以弗得的肩牌一樣;或者「把它提起來」,有些人這樣解釋F23,好像是說,他們要把胸牌提起來,與其上方的以弗得連接:

用一條藍色細帶繫在以弗得的環上。這條藍色細帶穿過胸牌的環和以弗得的環,然後打結,將它們固定在一起,如同以弗得的肩牌和胸牌上方用穿入環中的擰成的金鏈連接一樣。這樣做是為了:

使胸牌在以弗得精巧的帶子上面。使胸牌在帶子上面,或者藍色細帶在帶子上面:

使胸牌不從以弗得脫落。藉著上方的擰成的鏈子和下方的藍色細帶的結,使胸牌緊密地固定在以弗得上面;這可能預表基督先知和祭司職分的結合;前者由判斷的胸牌(其中有烏陵和土明)所象徵,後者由以弗得所象徵;或者預表聖徒與基督的聯合,其紐帶是永恆的愛,這愛是不可分離的;這種聯合永遠不會解除,他的子民永遠不會與他分離,他們是他的身體的肢體,與他合為一靈。

【第29節】

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把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就是判斷的胸牌,帶在心上。他們的名字刻在寶石上,寶石鑲在判斷的胸牌上,這胸牌懸掛在亞倫的胸前和心上,他代表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如同基督,他的預表,代表神的整個以色列一樣;他們靠近基督的心,被安置為他心上的印記,刻在他的掌上,懷抱在他的懷中,他總是將他們呈獻給他的神聖父,他們在他裡面蒙悅納:他在永恆中和時間裡都代表他們;在他的受苦和死亡中,在他的埋葬和從死裡復活中,他們與他一同被釘十字架、埋葬、復活;他現在在天上代表他們,他們在他裡面一同坐在天上,如同這裡的預表所說:

當他進入聖所的時候。修剪燈盞和獻香的時候,特別是每年一次進入至聖所的時候:

在耶和華面前常作記念。為他自己作記念,當他出現在耶和華面前時為他們禱告,提醒耶和華他與他們所立的約和對他們的應許(參出埃及記28:12,以賽亞書43:26),《約拿單他爾根》譯為「為美好的記念」:不是為惡的記念,而是為好的記念。

【第30節】

你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判斷的胸牌裡。關於這些,解經家們,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基督徒,都感到困惑;有些人承認對它們一無所知,推測它們只是這兩個詞,放在胸牌的夾層裡;認為耶和華的名字和其他神聖的詞語放在那裡,因此被稱為烏陵和土明;有些人認為它們是小偶像,與家神相同,大祭司將它們帶在胸牌的褶皺中,藉此進行諮詢;另一些人則認為它們是純粹神聖的工作,是耶和華放在那裡的;就我個人而言,我傾向於追隨約瑟夫F24,他認為它們與十二塊寶石是相同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到寶石的地方,沒有提及烏陵和土明,而在提到烏陵和土明的地方,沒有提及寶石(參出埃及記39:10,利未記8:8)。它們的用途是將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刻在上面,這樣當亞倫進入聖所時,就可以將它們帶在心上,如同這裡所說的烏陵和土明;並且可以在重要和困難的事情上藉著它們進行諮詢,這從聖經的其他經文可以看出來(民數記27:21,撒母耳記上23:9,28:6);但這如何進行,以及答案如何給出和理解,並不容易解釋:有些人說,是藉著寶石上字母的亮度或凸起;另一些人說,是藉著寶石的光澤和閃耀,這更為可能;另一些人說,是藉著祭司內心的感動;還有一些人說,是藉著清晰的聲音,這似乎是最好的。七十士譯本將這兩個詞譯為「顯明與真理」;埃利安努斯F25記載,埃及祭司和法官中最年長的首領,脖子上戴著一塊藍寶石的圖像,他們稱之為「真理」:根據狄奧多羅斯·西庫魯斯F26的說法,這個圖像是由不止一塊寶石組成的;因為他說,埃及法庭的庭長脖子上掛著一條金鏈,上面有一個寶石圖像,他們稱之為真理:但沒有理由相信這種習俗與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代一樣古老,或者他們是從埃及人那裡借鑒的;更可能是埃及人模仿猶太人大祭司所佩戴的,他們可能是在所羅門時代或更晚的時代從猶太人那裡學到的;烏陵和土明這兩個詞的意思是「光和完全」,約拿單的釋義與此相符;

當亞倫進入耶和華面前時,它們要在他心上。無論是進入聖所還是至聖所,就像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在寶石上所說的那樣(參出埃及記28:29),

亞倫要將以色列兒子的判斷常帶在心上,在耶和華面前。不僅要帶他們的名字,記住他們的情況,為他們代求,並代表他們,在所有這些方面他都是基督的預表,而且要帶他們的判斷,將其放在心上,並為他們施行判斷;在所有疑難和困難的情況下,向神詢問為他們做什麼是合適和正確的,或者他們應該做什麼:因此基督將他子民的治理放在心上和手中;所有的判斷都已交給他,他現在是他子民的義,將來也是他們的審判者。

【第31節】

你要做以弗得的外袍,全是藍色的。這是一件與以弗得不同的衣服,比以弗得長,穿在以弗得裡面,材料也不同:以弗得是用金線、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布製成的;這件外袍只用細麻布製成,完全是藍色的,上面沒有像以弗得那樣精巧的圖案:在出埃及記39:22中,它被稱為「織成的」;它是從上到下織成的,沒有接縫:約瑟夫F2說:

「這件外袍不是由兩部分組成,也沒有縫在肩上或側面,而是一整塊織成的長布。」

【第32節】

袍子頂端中間要有一個洞。在領口處,供大祭司穿上時把頭伸過去:

洞的周圍要有織成的邊。一個寬大的邊緣或鑲邊,可能與袍子本身的織物相同,這樣做是為了加固它:

如同鎧甲的領口。一件胸甲或鎖子甲的領口;

免得撕裂。當大祭司穿上時;或因以弗得及其肩牌上的金座和從那裡垂下的胸牌的重量;這可能預表基督的義的堅固和持久,這義是永恆的。

【第33節】

在袍子底邊的下襬上。或袍子的裙襬,在袍子的底部:

你要在底邊的周圍做藍色、紫色、朱紅色的石榴。這些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線製成的石榴形狀的圖案:拉比雅基說它們是圓形中空的,像雞蛋一樣大,呈橢圓形:

在石榴之間周圍做金鈴鐺。有些人認為鈴鐺放在石榴裡面,這被認為是「在它們之間」或「在它們中間」這句話的意思;因此亞本·以斯拉也觀察到,有些人說鈴鐺沒有顯露出來,它們只在石榴中間,在那裡發出聲音:但根據我們的譯本和其他譯本,鈴鐺是放在石榴之間的,每個石榴之間都有一個金鈴鐺;這似乎是下一節的明確意思。

【第34節】

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先是一個金鈴鐺,然後一個石榴,然後又一個鈴鐺,又一個石榴,如此循環:

在袍子的底邊周圍。它們以這種方式環繞著袍子的底邊或裙襬:約拿單他爾根說,它們的總數是七十一;但邁蒙尼德F3說有七十二個,每邊裙襬三十六個;拉比利未·本·革順也這樣說;但亞歷山大的革利免F4將數量增加到三百六十六個,按照一年中的天數,並認為它們象徵著耶和華悅納的禧年,宣告並響徹救主的偉大顯現:「金鈴鐺」可能預表基督在天上的代求,如果不是像在地上那樣有聲,它也有一個聲音或響聲,是可以理解的:他的血、義和犧牲,大聲呼求平安和赦免,這是一個總是令人愉悅的聲音;它們的材質是金子,可能預表基督代求的寶貴和卓越,以及它的持久性;它們在袍子的底邊上,表明基督的義是他的代求所依賴的,也是其功效的來源:或者這些鈴鐺可能是福音的象徵,由基督自己以及他的使徒和傳道人所傳講,比作「鈴鐺」發出聲音;福音的聲音是愛、恩典、憐憫、平安、赦免、公義、生命和救恩的聲音;一個歡樂的聲音,如同禧年的聲音,一個平穩而確定的聲音,不同於律法的聲音,極其悅耳和令人愉悅;比作「金」鈴鐺,因為它的寶貴和真理,以及它的持久性;它們在袍子的底邊上,可能意味著在福音中,基督的義被啟示和指出,並且對這義的信心由此而來;亞倫身上的「石榴」可能是他祭司職分、禮儀律法以及它們所預表的美好事物的象徵;也是基督自己的象徵,以及他受苦、犧牲和代求的功效、芬芳和香氣;也象徵教會,被稱為石榴園(雅歌4:13),由各種肢體組成,如同石榴由各種籽粒組成;其汁液可能類似基督的血,這些肢體在其中浸泡和洗淨;他們對神來說是芬芳的,並被神的能力和愛所環繞;它們懸掛在袍子的底邊上,可能意味著他們藉著基督的義、犧牲和中保蒙悅納,以及基督的義和福音所結出的善行果實;特別是鈴鐺和石榴可能意味著,在耶和華的祭司,即他的話語的傳道人身上,純正的教義和美好的生活言行應該並存。

【第35節】

這袍子要穿在亞倫身上,供他供職。也就是說,前面描述的袍子要穿在他身上,使他可以在祭司職分中供職,因為沒有這件袍子以及其他衣服,他就不可以供職:

他進到耶和華面前的聖所,以及出來的時候,他的聲音都要被聽見。藉此,祭司們會得到通知,他們可以離開,他可以獨自進行事奉;或者更確切地說,百姓可以知道他進出,這樣當他獻香時,他們就可以專心禱告(參路加福音1:9,路加福音1:10),儘管撒迦利亞的例子不是大祭司,而是普通祭司:

免得他死亡。《約拿單他爾根》補充說:「被烈火燒死」。這句話的添加是為了使他,以及所有繼任的祭司,謹慎小心,確保當他們在耶和華面前供職時,這件袍子或任何其他祭司的衣服都不可缺少;如果缺少任何一件,耶和華會非常不悅:這樣的人就有被神親手擊殺的危險,如同拿答和亞比戶因向耶和華獻凡火而被擊殺一樣;因為根據猶太作者F5的說法,祭司如果穿著不當,無論是多穿還是少穿衣服,他的事奉都是非法的,他就像一個外人,他的事奉是陌生的事奉,不蒙神悅納,甚至會激怒神;因此拉比雅基在經文上說,如果他缺少這些衣服中的一件,他就會因天上的手,即神的親手,而犯死罪。

【第36節】

你要用精金做一面牌。拉比雅基說,它有兩指寬,從一耳到另一耳,邁蒙尼德F6也這樣說;它有時被稱為聖冠,或聖冠的牌(出埃及記29:6,39:30,利未記8:9),這是一頂祭司的冠冕,因為祭司是非常尊貴和有尊嚴的人,特別是猶太人的大祭司;甚至在外邦人中,他們的君王兼任祭司也很常見:雖然這冠冕可能預表基督的王權,但它存在於身為祭司的基督身上,因為他是一位坐在寶座上的祭司(撒迦利亞書6:13),因此可能象徵基督王權和祭司職分的結合,他從父那裡得到一頂精金的冠冕,戴在他頭上,也從他的子民那裡得到(詩篇21:4,雅歌3:11);它由精金製成,是聖潔的,戴在額頭上,如同這面牌一樣,可能象徵基督國度和職分的純潔和聖潔,以及它的榮耀、可見性和永恆性:

在上面刻字,如同刻印章,寫著「歸耶和華為聖」。這些字是寫成兩行還是一行。如果是兩行,邁蒙尼德F7說,「聖潔」在上面,「歸耶和華」在下面:但它可能寫成一行,這似乎最有可能:他也說字母是凸起的,或突出於表面;但那樣它們就不像刻印章那樣刻在裡面,而像印章在蠟或其他東西上留下的印記:在這方面,大祭司是基督的預表,基督在他自己裡面,在他的位格中,在他的神性和人性兩種本性中,在他的先知、祭司和君王職分中都是聖潔的;他本身就是聖潔,是最聖潔的,本質上、無限地、完全地聖潔,不像天使和人那樣,並且是他人聖潔的源頭和泉源:他為他的子民歸耶和華為聖;他以代表的身份如此;作為他們聖約的元首,他為他們掌握一切恩典,他們也在他裡面擁有恩典;這是基督裡的成聖,是藉著與他的聯合而來的,是完全和完美的,也是他子民內在聖潔的原因;他也是藉著歸算而如此。他的人性聖潔不僅是他職分的資格,或僅僅是我們的榜樣,而是與他的順服和受苦一同歸算給我們,使我們稱義。此外,基督藉著他的血使他的子民成聖,或為他們贖罪,並使他們潔淨脫離罪惡,或為他們贖罪;他也是藉著他的靈使他們內在聖潔的有效原因,沒有這聖潔就不能見神(哥林多前書6:11)。

【第37節】

你要用一條藍色細帶子。金牌:

繫在冠冕上。牌子或帶子;帶子是最近的先行詞,但從下文看,應該是牌子:

要戴在冠冕的前額上。金牌;冠冕是細麻布做的,是纏繞在頭上的細麻布,像頭巾一樣戴在頭頂;它沒有低垂到額頭上,而是讓額頭露出,以便將這塊金牌戴在上面。拉比雅基似乎將這一切理解為帶子,藉著與下一節和出埃及記39:31的比較,好像牌子被描繪成在帶子裡,帶子在牌子上和冠冕上面;他認為這一切可以藉著觀察來調和,即牌子有三個孔,每個孔裡都有一條藍色細帶子,每條帶子又分成兩部分,所以總共有六條,牌子的兩端各兩條帶子,中間兩條,藉此它們固定在冠冕的頂部,防止其脫落;他認為經文所指的就是這條中間的帶子。《約拿單他爾根》指出,這塊牌子戴在一條藍色細帶子上,是為了贖那些厚顏無恥之人的罪。

【第38節】

這牌子要常在亞倫的額上。也就是說,刻有「歸耶和華為聖」字樣的金牌,因此非常顯眼和清晰可讀。《約拿單他爾根》補充說:「從殿到殿」,也就是說,從一邊的最遠端到另一邊的最遠端,與「從一耳到另一耳」相同(參出埃及記28:36),其用途如下:

使亞倫擔當以色列人一切聖物上的罪孽,就是他們一切聖禮物上的罪孽。這假設以色列人獻給祭司為他們獻祭的祭物,或他們奉獻給聖用的禮物,可能伴隨著罪惡和過失,無論是在他們祭物和禮物的實質上,還是在他們獻上的方式上;而藉著大祭司佩戴這塊刻有上述字樣的金牌,這些罪孽就被贖了;它們從他們身上被除去,不歸算在他們帳上,而是他們被潔淨和免除這些罪孽:因此,聖徒最好的行為中也有罪;沒有一個義人行善而不犯罪;人的最佳義行是不完美的,並伴隨著罪;這些罪不能由他們自己擔當或除去;如果神記下這些罪,他們就無法在他面前站立;現在基督,他們的大祭司,擔當並除去這些罪,以及所有其他歸在他身上並由他擔當的罪:

這牌子要常在亞倫的額上,使他們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並非他總是將這塊金牌戴在額上,而是在事奉的時候才戴;但那時它持續地為他們的蒙悅納而存在,即使它不在他的額上,正如拉比雅基所觀察到的;邁蒙尼德F8說,大祭司總是在聖所裡有很大的必要,正如經上所說,「這牌子要常在亞倫的額上」,因此他必須總是在那裡,因為他不能在聖所外面佩戴它。這對於預表來說,可能意味著神子民的位格和事奉,藉著基督的聖潔和公義,在神面前蒙悅納,基督總是在耶和華面前,永遠在天上為他們顯現,並且是神的羔羊,他們被引導仰望他的位格、寶血、公義和犧牲,以除去他們各種罪孽。

【第39節】

你要用細麻布織成內袍。這是一件與以弗得和以弗得外袍不同的衣服,是所有衣服中最裡面的一件;它由細麻布製成,織工精巧:有些人認為它滿是某種小孔;但由於這個詞與「金座」(出埃及記28:6)的詞源相同,拉比雅基認為它滿是孔洞,就像鑲嵌寶石的金座或金槽一樣;因此這件內袍鑲嵌著寶石和珍貴的石頭,裝飾在這些孔洞或金座中:但更可能的是,它上面有像反芻動物胃部(稱為「網胃」)那樣的小角形孔洞,呈網狀,正如邁蒙尼德F9所觀察到的,並得到布勞尼烏斯F11的認可:這象徵基督的義,可比作精緻繡花、鑲嵌珠寶、精巧織成的細麻布(參啟示錄19:8,以賽亞書61:10):

你要用細麻布做冠冕。邁蒙尼德F12說,這是一條十六肘長的細麻布,大祭司和普通祭司都用,只是纏繞方式不同;大祭司的冠冕是層層纏繞,像膏藥的繃帶一樣,所以冠冕平坦地戴在頭上,像頭巾一樣,沒有尖頂;但普通祭司的冠冕纏繞起來,像睡帽或高頂帽一樣。冠冕、帽子或頭巾,雖然是榮譽的標誌,但也象徵服事;可能預表猶太人處於服事狀態,並指出那個時代的模糊和黑暗;他們未能清楚辨識神聖奧秘,缺乏膽量和自由仰望神;或者它可能預表律法下的祭司是僕人,而基督,我們的大祭司,將以僕人的形像出現;也可能指出他們和他在工作上的專注,對其他一切充耳不聞。《約拿單他爾根》說,細麻布內袍是為了贖無辜流血的罪,冠冕是為了贖那些思想高傲、驕傲自大、虛榮自負之人的罪:

你要做繡花的腰帶。用來束住繡花內袍,約瑟夫F13說它有四指寬;但根據邁蒙尼德F14的說法,它約有三指寬,三十二肘長,他們將其纏繞多圈;雖然我們將其譯為「繡花」,但它更應該是「繡工的作品」,正如艾因斯沃思所譯:這不是用針繡的,而是在織造時完成的;因為,正如邁蒙尼德F15所觀察到的,

【第40節】

你要為亞倫的兒子做內袍。用細麻布織成的,如出埃及記39:27所說,這些與大祭司的繡花內袍和以弗得的藍色外袍不同:

你要為他們做腰帶。細麻布的腰帶,用來束緊他們的細麻布內袍,這些內袍很長,以便他們更迅速地執行事奉;這也教導耶和華所有的祭司,即基督裡真正的信徒,要預備好,積極勤奮地做主的工作;特別是傳道人,他們的教義和生活應該是純潔的,由祭司的細麻布衣服所象徵,所以他們應該用真理的腰帶束腰,隨時隨地宣揚和捍衛真理,並以喜樂和忠誠完成他們的工作:

你要為他們做頭巾。這些是頭部的遮蓋物,與大祭司的冠冕同類,長度相同,但纏繞細麻布的方式不同(參出埃及記28:39):所有這些都要製作

【腳註】
F18 Nat. Hist. l. 37. c. 5. 《自然史》第37卷第5章。
F19 Ut supra, (De Vestitu Sacerd Heb. l. 2.) c. 17. sect. 7. p. 720. 同上(《論希伯來祭司服飾》第2卷)第17章第7節第720頁。
F20 De Gemmis, l. 2. c. 7. 《論寶石》第2卷第7章。
F21 Ut supra, (De Vestitu Sacerd Heb. l. 2.) c. 18. sect. 4. p. 730. 同上(《論希伯來祭司服飾》第2卷)第18章第4節第730頁。
F23 R. Sol. Urbin. Ohel Moed, fol. 89. 2. 拉比所羅門·烏爾賓《會幕》第89頁第2欄。
F24 Antiqu. l. 3. c. 7. sect. 5. 《上古史》第3卷第7章第5節。
F25 Var. Hist. l. 14. c. 34. 《雜史》第14卷第34章。
F26 Bibliothec. l. 1. p. 68. 《歷史叢書》第1卷第68頁。
F1 See a Discourse of mine, called Levi's Urim and Thummim, found with Christ published in 1725. 參閱我於1725年出版的論文《利未的烏陵和土明,在基督裡尋得》。
F2 Antiqu. l. 3. c. 7. sect. 4. 《上古史》第3卷第7章第4節。
F3 Hilchot Cele Hamikdash, c. 9. sect. 4. 《聖殿器皿律例》第9章第4節。
F4 Stromat. l. 5. p. 564. 《雜記》第5卷第564頁。
F5 Maimon. Cele Hamikdash, c. 10. sect. 4, 5. 邁蒙尼德《聖殿器皿律例》第10章第4、5節。
F6 Cele Hamikdash, c. 9. sect. 1. Vid. T. Bab. Sabbat, fol. 63. 2. & Succah, fol. 5. 1. 《聖殿器皿律例》第9章第1節。參閱《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63頁第2欄;住棚節篇,第5頁第1欄。
F7 Cele Hamikdash, c. 9. sect. 1. Vid. T. Bab, Sabbat, fol. 63. 2. & Succah, fol. 5. 1. 《聖殿器皿律例》第9章第1節。參閱《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63頁第2欄;住棚節篇,第5頁第1欄。
F8 Moreh Nevochim, par. 3. c. 47. 《迷途指津》第3部分第47章。
F9 Cele Hamikdash, c. 8. sect. 16. 《聖殿器皿律例》第8章第16節。
F11 De Vestitu Sacerdot. Heb. l. 1. c. 17. p. 379, 380. 《論希伯來祭司服飾》第1卷第17章第379、380頁。
F12 Ut supra, (Cele Hamikdash) c. 8. sect. 19. 同上(《聖殿器皿律例》)第8章第19節。
F13 Antiqu. l. 3. c. 7. sect. 2. 《上古史》第3卷第7章第2節。
F14 Ut supra. (Cele Hamikdash, c. 8. sect. 19.) 同上(《聖殿器皿律例》第8章第19節)。
F15 lbid. 同上。

為著榮耀與華美:為要美化和裝飾他們,使他們看起來像有身分和地位的人,並使他們在人前受人尊敬,同時也預表著我們偉大榮耀的大祭司——神的兒子。

【第41節】

你也要把這些衣服穿在你哥哥亞倫和他兒子們身上。摩西奉神的權柄為他們穿上這些衣服,這也是對他們祭司職分的一種莊嚴授職;因為從此以後,他們就有權利執行祭司職務,只要穿著這些衣服,他們就絕不能在沒有穿著的情況下供職:

並膏抹他們;用膏油膏抹他們,關於這膏油的詳細說明,以及如何製作和用途,之後在《出埃及記》第30章第22-30節有記載,這預表著神聖靈的恩典:

並使他們成聖;他們的成聖是藉著穿上衣服和用油膏抹;因為這句話並非指他們整個成聖過程,而只是其中一個環節,字面意思可以翻譯為「充滿他們的手」F16;也就是說,用獻祭物充滿他們的手,以便他們獻上,參見《出埃及記》第29章第1節、第24節,《歷代志下》第13章第9節。

並使他們歸我為聖;藉著這一切,將他們分別出來,奉獻給神聖的祭司職分:

使他們可以祭司的職分事奉我;藉著為百姓獻祭、燒香,以及執行其他與祭司職分相關的事務。

【第42節】

你要為他們做細麻布褲子,遮蓋他們的下體。或作「赤裸的肉體」F17,指身體上不應赤裸暴露的部分,一旦暴露就會引起羞恥和嘲笑;從下一句很容易看出所指的是哪個部分;在事奉神家的時候,非常注重保持端莊,防止不雅,並避免嬉笑輕浮等行為,這種謹慎應當始終保持(參見《出埃及記》第28章第2節)。

從腰到大腿,他們都要穿著;邁蒙尼德說F18,它們要達到肚臍以上靠近心臟的位置,並延伸到大腿末端,即膝蓋;他也提到,這些褲子有繩子,但前後都沒有開口,而是像錢袋一樣束起來;它們是一種抽繩褲,有點像我們水手的褲子。

【第43節】

這些衣服要穿在亞倫和他兒子們身上。不只是細麻布褲子,而是所有其他的衣服:

當他們進入會幕的時候;甚至進入會眾聚集的那部分,即會幕的院子,那裡有燔祭壇,他們在那裡為百姓獻祭,但絕不能在沒有穿著祭司服的情況下進行:

或當他們走近祭壇,在聖所供職的時候;在聖所裡的香壇前;或當他們去修剪燈臺的燈,把陳設餅放在桌子上,並取走舊的陳設餅時,這燈臺和陳設餅桌都在聖所裡,

免得他們擔罪而死;因在事奉時沒有穿著祭司服而犯下罪過,因此擔負其懲罰而死;約拿單他爾根補充說,是帶著火焰,從天上降下的火,就像後來拿答和亞比戶被燒滅一樣;邁蒙尼德說F19,一個沒有穿著八件衣服的大祭司,或一個沒有穿著四件衣服的普通祭司,其事奉是非法的,不被接納的,他要被天手處死;也就是說,他應當立即從神的手中受死,並且可以預料到這一點:

這要作亞倫和他後裔永遠的定例;只要亞倫的祭司職分繼續存在,直到基督興起,作大祭司,不是照著亞倫的等次,而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並藉著成就和應驗所有預表和影兒,終止前者的祭司職分;這句話指的是本章所有關於祭司服飾的規定,無論是哪一件。

【腳註】
F16 ( Mdy ta talmw ) "et implebis manum eorum", Montanus, Vatablus, Tigurine version, Fagius, Piscator. 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提古林譯本、法吉烏斯、皮斯卡托爾:「並充滿他們的手」。
F17 ( hwre rvb ) "carnem nuditatis", Montanus, Vatablus, Drusius; "carnem nudam", Junius & Tremellius; "carnem verendorum", Tigurine version; "carnem pudendorum", Piscator. 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德魯修斯:「赤裸的肉體」;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赤裸的肉」;提古林譯本:「羞恥的肉體」;皮斯卡托爾:「私處的肉體」。
F18 Cele Hamikdash, c. 8. sect. 18. 《聖殿器皿》第八章第18節。
F19 Cele Hamikdash, c. 10. sect. 4, 5. 《聖殿器皿》第十章第4、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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