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出埃及記

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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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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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關於為神的敬拜和事奉奉獻甘心祭的命令,並特別提到了可用且蒙悅納的奉獻材料(出25:1-7)。此外,還有一項命令,要照著神所指示的樣式為他建造一座聖所(出25:8,9)。接著,描述了約櫃的樣式及其附屬物,用來存放刻有律法的石版(出25:10-16)。然後是施恩座,上面有基路伯,要安放在約櫃之上,耶和華應許在那裡與摩西相會並說話(出25:17-22)。還有陳設餅桌子及其各種附屬物(出25:23-30)。最後是金燈臺,描述了其各部分以及所有相關器具(出25:31-40)。

【第1節】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當摩西在山上,在雲中與神同在時,神向他發出這話。

【第2節】

你告訴以色列人,叫他們為我送禮物來;
這意思是,當他從山上回到營地時,他要這樣告訴他們。

凡甘心樂意的,你們就可以收下我的禮物。
溫格羅斯和約拿單的他爾根稱之為「分別出來的物」:從他們的財物中分別出來,奉獻給神的事奉,並為日後建造的聖所使用。
「凡甘心樂意的,你們就可以收下我的禮物」:或說,收下獻給他的,無論多寡,無論何人,尊貴或卑微,富裕或貧窮,只要是甘心樂意從心裡獻上的。約拿單的他爾根補充說,不是勉強或被迫的。大衛和他的百姓在數百年後,也以這樣的方式為建造聖殿及其器皿獻上禮物,見(1 Chronicles 29:6-14)。根據猶太文士的說法,只有以色列人才能為這事奉獻禮物,而且只有那些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人;因為他們這樣解釋這些話:

【第3節】

這就是你們要從他們收下的禮物:
這意思是,凡有心且有能力奉獻的人,都要從他們那裡收下以下所列的某種物品;並非期望每個人都獻上所有這些物品,而是每個人要獻上,且要收下他最適合奉獻的,有些人獻這一樣,有些人獻那一樣,按他們所擁有的和甘心樂意的來獻。為了這項事奉,他們許多人從埃及帶出來的財物,供應充足;既然是耶和華使他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借給或贈予他們這些財物,他們就更有義務甘心樂意地為神的事奉獻出一些;特別是這對他們和他們的後代都將帶來屬靈的益處。

金、銀、銅;
「金」用於那些要用金子製作的物品;如施恩座和基路伯,燈臺,或用金子包裹的物品,如約櫃、陳設餅桌子和其他物品;「銀」用於那些用銀子製作的物品,如會幕板的銀座,銀號;「銅」用於燔祭壇、其盆、鏟、碗、環和槓,以及其他物品。亞本以斯拉正確地指出,沒有提到鐵,因為會幕中沒有任何東西需要用鐵製作;所羅門聖殿中也沒有,甚至在建造時,連鐵器的聲音都聽不到(1 Kings 6:7)。這可能是因為鐵器是用來製造戰爭武器、屠殺工具的;這也表明神在他的聖所中是和平的神,在所有教會中也是如此。以色列人從埃及人那裡借來或求來的金銀器皿,在他們出埃及時帶了出來(Exodus 11:2, 12:35)。

【第4節】

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山羊毛;
猶太文士對這些詞的解釋意見分歧;有些人認為是這種顏色,有些人認為是那種顏色;但根據那些在探究其含義上付出許多努力的學者,如波查特和布勞尼烏斯,我們的譯法是最正確的。我們不應將這些理解為顏色本身,因為顏色無法帶來,甚至也不是指染色的材料;而是指這些顏色的羊毛,或絲綢、亞麻布料。使徒在(Hebrews 9:19)中教導我們將其解釋為前者,所以拉比雅基也將其解釋為染色的羊毛,約瑟夫F1也是如此;這些羊毛被紡成線,織成布,廣泛用於祭司的衣服、會幕的幔子,以及聖所與至聖所之間的幔子。

「細麻」:亞本以斯拉說,最好的細麻只在埃及生產,並在那裡大量使用,特別是祭司;他們有如此豐富的細麻,以至於與其他國家進行貿易,見(Isaiah 19:9, Ezekiel 27:7)。以色列人可能從埃及帶出了相當數量的細麻;

「山羊毛」:雖然原文中沒有「毛」字,但補充得當,如七十士譯本和其他譯本,因為這裡指的不是山羊本身,而是山羊毛;會幕的罩棚就是用山羊毛製成的;拉比雅基將其解釋為山羊的絨毛,即生長在其他毛髮下面的短小細軟的毛。

【第5節】

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皂莢木;
「染紅的公羊皮」:這些是用來製作帳幕或會幕的罩棚。

「海狗皮」:也是用於同樣的用途。七十士譯本稱之為「風信子色」或「藍色」的皮;據此,它們似乎是染成藍色的公羊皮;約瑟夫F2似乎也是這樣理解的;這種動物是否就是我們所稱的獾,頗值得懷疑,因為獾在以色列人看來是不潔淨的動物;而且它的皮也不像這種動物的皮那樣可以用來做鞋(Ezekiel 16:10)。拉比雅基說,這是一種只在當時存在的野獸;亞本以斯拉說,在那些日子是已知的,但現在已不復存在。

「皂莢木」:猶太文士,如金奇F3和本·米勒從他那裡引述,認為這是最好、最優良的香柏木。亞本以斯拉推測,他只是作為一個推測,西奈山附近可能有一片「皂莢樹」林;以色列人在那裡時,他們砍伐這些樹木來建造帳棚,當他們從那裡遷移時,可能將這些木材帶走了;因為他說,摩西直到贖罪日之後才談及會幕。正如肖博士F4觀察到的,金合歡樹是阿拉伯沙漠中最大且最常見的樹木,他認為有理由推測,會幕中各種器具所用的「皂莢木」就是金合歡木。很久以前,科爾杜斯F5就認為「皂莢木」是迪奧斯科里德斯的金合歡樹;它與阿拉伯人的Senton或Santon相同,即生長在曠野的埃及荊棘,希羅多德F6說,他們從中砍伐兩肘長的木材,用來建造貨船:據說這種樹生長在遠離海洋的埃及地區;在西奈山脈、紅海、蘇伊士附近,在貧瘠的曠野中;這些情況似乎確定它就是「皂莢木」F7:一些可能大量生長這種樹的地方似乎因此得名,見(Numbers 25:1, 33:49, Joel 3:18)。

【第6節】

點燈的油,並作膏油和香的香料;
「點燈的油」:用於燈臺上的燈。這是橄欖油,如約拿單的他爾根和拉比雅基所說,見(Exodus 27:20)。

「作膏油和香的香料」:用於膏抹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以及會幕和其器皿,如純沒藥、香肉桂、香菖蒲和桂皮。

「並作香的香料」:如蘇合香、香螺和白松香;這些油和香料從何而來,不易說明,除非他們是從埃及帶出來的;這很可能,因為阿拉伯的沙漠無法提供這些。

【第7節】

紅瑪瑙,與別樣的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牌上。
「紅瑪瑙」:因其形狀類似人的指甲而得名。溫格羅斯的他爾根稱之為綠柱石,約拿單的他爾根稱之為綠柱石寶石;七十士譯本稱之為紅寶石;有些人認為它們是縞瑪瑙,兼具紅瑪瑙和紅寶石的特徵。

「與別樣的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牌上」:兩塊紅瑪瑙鑲嵌在以弗得(大祭司的聖衣之一)上,一塊紅瑪瑙和十一塊其他寶石鑲嵌在大祭司的胸牌上。這些寶石無疑是以色列人從埃及人那裡得到的金銀珠寶中的一部分,並隨他們一同帶出了埃及。

【第8節】

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聖所」:一個聖潔的地方,供神居住,因此得名,如下文所述。

「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在他們中間,會幕總是安放在那裡;神作為他們的君王和神居住在那裡,他們可以在任何時候向他求告,並應當事奉和敬拜他;這個聖所要用前面提到的許多材料,由摩西所僱用的以色列人建造,摩西要按照神所指示的樣式,向他們傳達建造的指示。猶太文士將「為我造」解釋為「從我的」或「為我的聖物」,即為他所分別為聖的物品;他們引用這段經文來證明聖殿中的工匠只能從聖物或為修復聖殿所捐獻的錢中獲得報酬F8:這預表了基督的人性,那真正的聖所和帳幕,是神所支搭而非人所支搭的,其中神性的一切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著;也預表了神的教會,就是永生神的殿,神在其中行走,與他們同住(Hebrews 8:2, 2 Corinthians 6:16)。

【第9節】

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帳幕的樣式,並其中一切器具的樣式而作。
這意思是,聖所的一切都要完全按照摩西在山上從神那裡所見的樣式來製作,他要將這樣式傳達給工匠,作為他們的指導和指示;

「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帳幕的樣式,並其中一切器具的樣式而作」:這裡的「樣式」並非指摩西腦海中形成的意念,也不是指給他看的一幅圖畫,而是一個小型的建築模型,代表其所有部分,一個完美的模型:邁蒙尼德F9說,「**Tabnith**」(**תַּבְנִית**,樣式),這裡所用的詞,意指任何事物的結構和佈置,即其四方形、圓形、三角形或任何類似形狀的形式,見(Hebrews 8:5)。大衛也藉著聖靈得到了聖殿的樣式,並將其交給他的兒子所羅門,讓他照著建造(1 Chronicles 28:11, 1 Chronicles 28:12, 1 Chronicles 28:19)。

【第10節】

他們要用皂莢木作一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櫃」:一個箱子或櫃子,用來存放物品,裡面要放刻有律法的兩塊石版,要用前面提到的木材製作(Exodus 25:5)。這是一個非常顯著的基督預表,約櫃、箱子或櫃子(存放寶藏之處)的名稱與他相符;因為智慧和知識的寶藏,以及恩典的豐盛,甚至一切的豐滿,都存於他裡面;約櫃的所有稱謂都適用於他,例如當它被稱為神的約櫃、他能力的約櫃、神的榮耀、神的面、耶和華、神自己、聖約櫃和約櫃。它由「皂莢木」製成,這是一種不朽壞的木材,不會腐爛,七十士譯本在此處(Exodus 25:5)和其他地方都將其譯為此意,這可能預示基督在他位格中的持久性,以及在他裡面聯合的本性;在他的神性中,他從亙古到永遠都是神;在他的人性中,他未見朽壞,雖然他死了,但他又活了,並且活到永永遠遠;在他的職分中,作為中保、救贖主、救主、先知、祭司和君王,他永遠長存;在他的恩典和其豐盛中,就像他自己一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

「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如果這個肘是普通的肘,即一尺半或十八英寸,那麼這個約櫃的長度是四十五英寸,寬度和高度各是二十七英寸;根據坎伯蘭博士F11的說法,埃及和猶太的肘長超過二十一英寸,那麼約櫃的長度必須是五十三英寸或更多,寬度和高度各是三十二又四分之三英寸或更多:約瑟夫F12說,它的長度是五掌,寬度和高度各是三掌。

【第11節】

要裡外用精金包上,又要在櫃的四圍鑲上金邊。
「要裡外用精金包上」:不是鍍金,而是用純金板包覆。

「裡外用精金包上」:這樣就看不到木頭了:這可能預示基督在他神性和人性的榮耀,他位格和職分的豐盛,這些是不可測度且持久的,以及他對信徒的寶貴(Song of Solomon 5:10-16)。

「又要在櫃的四圍鑲上金邊」:或說,在櫃的四圍鑲上純金的邊飾,這是一個方形的邊框,施恩座就安放在上面;這可能指向基督的尊榮和榮耀,特別是在他君王的職分上,他頭上確實戴著許多冠冕;一個是他的神聖父為他戴上的純金冠冕;另一個是教會為他加冕的,事實上,天使和聖徒都將他們的冠冕投在他的腳前,並將冠冕戴在他的頭上,或將他們所有的一切榮耀歸給他。

【第12節】

也要為櫃作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拐角上;這邊有兩個環,那邊有兩個環。
「也要為櫃作四個金環」:為此要製作一個模具,金子熔化後倒入其中,這樣環就成形了。

「安在櫃的四拐角上」:或說,「在它的腳上」,如亞本以斯拉所說,儘管拉比雅基說它沒有腳;但由於所用的詞總是這樣表示,它有腳的可能性更大;而且,這樣它就不會直接放在地上,而是放在腳上,就像箱子和櫃子通常那樣。

「這邊有兩個環,那邊有兩個環」:拉比雅基說,它們放在靠近施恩座的上角,兩邊各兩個,在約櫃的寬度方向;但更可能的是它們固定在約櫃的下部,如拉姆班所說,在它的腳上;並且在約櫃的長度方向,如約瑟夫F13所寫。

【第13節】

要用皂莢木作兩根槓,用金包上。
「要用皂莢木作兩根槓」:與約櫃所用的木材相同,見(Exodus 25:5, Exodus 25:10)。

「用金包上」:用金板包覆,使它們看起來全是金子,木頭看不見。

【第14節】

要把槓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
這表明環的用途;即將槓穿入其中,而這樣穿入的槓的用途是:

「以便抬櫃」:這些包金的槓,穿入金環中,預表了基督的僕人,他們被聖靈的恩賜和恩典所豐富,並擁有比金銀更寶貴的福音真理;他們高舉基督的名,將他的福音傳到世界的各個地方。

【第15節】

這槓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
「這槓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僅要穿入其中,而且要留在其中,是的,永遠如此。

「不可抽出來」:或如七十士譯本所說,不可移動;因此,約櫃上的金環可能象徵基督的教會,它們是傳揚基督之名、傳播他真理的工具,因其圓形而可比作環,是地上最純潔、最完美的信徒群體,因其價值、寶貴、卓越和持久而可比作金環;而福音的僕人,可比作金槓,應當永遠與他們同在,永不離開他們:或者,它們可能象徵基督完美而寶貴的教義,他的僕人應當永遠沉浸其中;無論是默想它們,還是宣講它們,並永遠持守它們,見(1 Timothy 4:15, 1 Timothy 4:16)。

【第16節】

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
這是約櫃的主要用途:「法版」是指刻在兩塊石版上的律法;之所以稱為「法版」,是因為它見證了神的旨意,他要人做什麼或不做什麼;既然以色列人已經表示贊同並同意,並應許順從,那麼如果他們違背,它將成為對他們的見證:現在這法版被放在約櫃裡,並在那裡保存,見(Deuteronomy 10:1-5),這可能預示律法在基督的心中,他承諾要成就,並樂意地完成了;他已成為律法的成全者,為信他的人帶來義;它也作為他子民行事為人的準則,只要它具有道德、聖潔和屬靈的性質。

【第17節】

要用精金作施恩座,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施恩座」:或「蓋子」F14;拉比雅基和亞本以斯拉都是這樣說的;因為這個詞的本義就是如此;這裡所指的不過是約櫃的蓋子,約櫃頂部是敞開的,這就是它的蓋子,並且尺寸與約櫃完全吻合,從後面給出的尺寸可以看出;又因為這個詞的詞根在某種形式下意為「挽回」或「贖罪」,所以有些人將其譯為「挽回祭」或「贖罪祭」F15;這得到了使徒在(Hebrews 9:5)中的支持,他似乎在(Romans 3:25)中也提到了這一點;更因為神被描繪為坐在其上,藉著從那裡與人交通,顯示他對人是施恩和悅納的;七十士譯本兼顧了兩種含義,將其譯為「施恩的蓋子」F16:無論這個施恩座被稱為何名,它都預表了基督;他是施恩的寶座,或如新約所表達的,是恩典的寶座;神在其上,或在他裡面,向世人顯明他是恩慈和憐憫的;一切的憐憫都存於他裡面,一切憐憫的器皿都交在他手中;神的憐憫藉著差遣他作為救主而彰顯,並藉著他以符合神公義和聖潔的方式而得榮耀;只有藉著他,特殊的憐憫才能傳達給罪人,神只在基督裡對他們施憐憫:基督自己對他的子民而言就是一切的憐憫;他古時的道路是憐憫和真理,他所有的作為,特別是他偉大的救贖工作,都是出於對他們的憐憫和憐恤;他藉著同情他們,在他們所有的試探和苦難中支持他們,在此賜予他們一切必要的恩典供應,並在將來賜予他們永生,來顯明他對他們的憐憫:他是他們的「遮蓋」,藉著歸算給他們的義遮蓋他們的位格,藉著為他們流血並灑在他們身上的血遮蓋他們的罪,藉著他為違背律法所作的滿足遮蓋律法;藉此他們得以免受神報應的公義和將來的忿怒:他是「挽回祭」或「贖罪祭」,他已為罪作了贖罪和和好;神在他裡面並藉著他向他的子民顯明他是施恩的,他的忿怒得以平息,他的公義得以滿足,藉著他的順服和受苦:這個施恩座是「精金」製成的,沒有任何雜質或混合物,這可能預示基督順服、公義和犧牲的純潔性,藉著他完全的救恩,不摻雜任何人的義行;基督的價值和卓越,以及他這些祝福的價值,他寶血的寶貴,以及他寶義和犧牲持續的功效,藉此完成了挽回祭:

「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這正是約櫃的尺寸,施恩座是約櫃的蓋子,見(Exodus 25:10)。在奧秘的意義上,這暗示基督在他的本性、順服、受苦和死亡中,是律法的終結,為義,這完全符合並滿足律法的一切要求:他聖潔的本性符合律法的聖潔和屬靈性;他的義符合律法所要求的一切順服,他的受苦和死亡符合律法的刑罰;因此,藉著基督,我們有一種義可以在神面前稱義,其長度和廣度與律法一樣,儘管誡命是極其廣闊的(Psalms 119:96)。亞本以斯拉指出,沒有提到施恩座的厚度;拉比雅基也注意到這一點,但補充說,根據他們的拉比,它有一掌寬,約拿單的他爾根說:

「其厚度為一掌寬。」

【第18節】

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
「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有些人認為它們是鳥的形狀,另一些人認為是帶翅膀的動物,像從未見過的那樣,約瑟夫也是如此;猶太人通常認為它們是年輕人的形狀,他們指出這個詞在迦勒底語中就是這個意思;另一些人認為它們是牛的形狀,牛的臉和基路伯的臉是相同的(Ezekiel 1:10, 10:14),事實上,它們的形狀最好從以西結書和啟示錄中的描述來理解,從後者我們最能了解它們是什麼;它們是象徵或表徵,不是像許多古人所說的兩個約,也不是天使,因為它們與天使有所區別,更不是神格中的三位一體;而是指基督裡面的聖徒和真信徒,包括律法和福音兩個時代,因此用「兩個」來表示;用金子製成可能預示他們在基督眼中的卓越、價值和寶貴;因為錫安寶貴的兒子們可比作精金,因其寶貴、堅實和持久,以及他們的真誠和純樸;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傳道人;他們可以用「兩個」來表示,就像舊約的先知和新約的使徒;以及各時代的傳道人,特別是在敵基督統治期間,被稱為穿麻衣作預言的兩個見證人;被說成是金子,可能指神賜給「他們」的恩典,可比作金子,他們所具備的聖靈恩賜,以及託付給他們的寶貴福音真理。

「安在施恩座的兩頭」:不是將金子熔化倒入模具中,然後形成基路伯的形狀;也不是先單獨製作,然後再安放在施恩座的兩頭,並焊接上去;而是它們與施恩座是同一塊金子製成的,用錘子從中錘打出來,經過錘平、磨光,然後製成這種形狀,如下一節所示;這可能預示信徒與基督的聯合,他們與他是一體一靈;以及舊約和新約教會在他裡面的聯合,他們只是一個教會,一個身體,他是頭;正如他是使徒或先知的根基,他們建立在他之上,他是使他們聯合的房角石;因此,這也可能預示傳道人與基督的親近,他們對他的依賴,以及他們分享他聖靈的相同恩賜和恩典,只是程度不同,因為他們是由他所造,成為福音的能幹僕人。

【第19節】

這頭作一個基路伯,那頭作一個基路伯;二基路伯要與施恩座接連,在施恩座的兩頭。
「這頭作一個基路伯,那頭作一個基路伯」:基路伯的位置被特別解釋,以免像拉比雅基所說的,以為施恩座兩頭都有兩個基路伯;事實上,只有一頭一個,另一頭一個,彼此相對,都指向施恩座;這可能表達了在每個時代傳道人的位置和職責,他們被安置成從基督那裡獲得所有的恩賜和恩典,並向世人指出基督是唯一的救贖之道,是唯一的贖罪祭,並且只有藉著他才能獲得恩典和憐憫。

「二基路伯要與施恩座接連,在施恩座的兩頭」:這不僅是為了更進一步強調和確認基路伯的位置,更是為了更充分地解釋它們的材料;因為它們是「從」或「出自」施恩座製成的,在施恩座的兩頭;也就是說,它們不僅與施恩座是同一種金屬製成的,而且是出自同一塊金子;製作一個與約櫃尺寸相符的金蓋後,超出該尺寸的部分,在兩端被錘打並塑造成兩個基路伯。

【第20節】

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要臉對臉,朝著施恩座。
「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由此可見它們是帶翅膀的生物形狀,如同以賽亞異象中的撒拉弗,以及以西結和約翰異象中的活物;它們的翅膀不是垂在身旁或側面,而是向上高張,朝向頭頂上方的天空;這預示著傳道人樂意、敏捷、迅速地完成基督的工作和旨意,也預示著他們期望從他那裡獲得一切恩賜和恩典的供應,使他們能夠完成這項工作。

「遮掩施恩座」:翅膀彼此相接;儘管,如拉比雅基F17所說,在它們和施恩座之間有十掌寬的空隙;它們向上伸展得如此之高,儘管它們彼此相接。

「基路伯要臉對臉」:這表達了基督忠實的傳道人彼此之間的和諧、一致和認同;他們都同意傳講基督,以及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並傳講福音中幾個重要而關鍵的教義。

「朝著施恩座」:如前所述,這可能預示他們引導人歸向基督,作為唯一的救贖之道,在他們所有的事奉中始終牢記這個偉大真理,即藉著基督的寶血和犧牲所成就的贖罪和滿足,以及唯獨藉著他才能獲得救恩;他們將此作為他們事奉的準則,從不偏離,小心不傳講任何與之相悖或可能遮蔽它的事物。

【第21節】

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
「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在約櫃之上,作為它的蓋子:施恩座安放在約櫃之上,約櫃裡有律法,這位置表明,沒有憐憫,除非是藉著公義的方式,或藉著滿足神的律法,並與律法的尊榮相符;施恩座上的基路伯為神的威嚴預備了寶座,神坐在其上,約櫃在下方則像他的腳凳,這表明基督,即施恩座和挽回祭,站在神和他的律法之間,是神與違背律法的人類之間的中保,他藉著成全律法,遮蓋了他子民的罪,這些罪都是對律法的違犯;他高於律法,並使律法尊大榮耀,因此能夠壓制律法的控告和指責,並使人免受律法的咒詛和定罪。

「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或「在你將法版放入櫃裡之後」F18,因為「**vau**」(**וְ**,和/又)這個連接詞有時這樣使用;其意思是,在律法或兩塊法版放入約櫃之後,施恩座就應當安放在約櫃之上,作為它的蓋子;因為那時它就被蓋上,不再打開;見(Exodus 40:20)。

【第22節】

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又要從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與你說話。
「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與摩西相會,後來也與大祭司相會,當他進入至聖所時,並與神子民的代表相會,當他

【腳註】
F26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Trumot, c. 1. sect. 1. 《密示拿》特魯莫特篇第一章第一節,邁蒙尼德與巴特諾拉注。
F1 Antiqu. l. 3. c. 6. sect. 1. 《猶太古史》第三卷第六章第一節。
F2 Ut supra. (Antiq. l. 3. c. 6. sect. 1.) 同上。(《猶太古史》第三卷第六章第一節)
F3 Sepher Shorash. rad. ( jwv ) 《詞根書》詞根(jwv)。
F4 Travels, p. 144. Ed. 2. 《遊記》第144頁,第二版。
F5 Apud Drus. Heb. Adag. Decur. 3. Adag. 4. 德魯修斯《希伯來諺語集》第三卷第四則所引。
F6 Euterpe, sive, l. 2. c. 96. 《歷史》第二卷第九十六章。
F7 Vid. Scheuchzer. Physic. Sacr. vol. 2. p. 204. 見施霍伊赫策爾《聖經物理學》第二卷第204頁。
F8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Temurah, c. 7. sect. 1. 《密示拿》特穆拉篇第七章第一節,邁蒙尼德與巴特諾拉注。
F9 Moreh Nevochim, par. 1. c. 3. 《迷途指津》第一部分第三章。
F11 Of Scripture Weights and Measures, ch. 2. p. 34, 56. 《聖經度量衡》第二章第34、56頁。
F12 Antiqu. l. 3. c. 6. sect. 5. 《猶太古史》第三卷第六章第五節。
F13 Antiqu. l. 3. c. 6. sect. 5 《猶太古史》第三卷第六章第五節。
F14 ( trpk ) "opertorium", Montanus; "tegmen sive operimentum", Vatablus; "operculum", Piscator. (**כַּפֹּרֶת**,kapporeth)蒙塔努斯譯為「覆蓋物」;瓦塔布魯斯譯為「蓋子或覆蓋物」;皮斯卡托譯為「蓋子」。
F15 "Propitiatorium", V. L. Pagninus, Munster, Tigurine version. 《武加大譯本》、帕尼努斯、蒙斯特、提古里努斯譯本譯為「挽回祭」。
F16 ( ilasthrion epiyema ) Sept. "operculum propitiatorium", Junius & Tremellius. (**ἱλαστήριον ἐπίθεμα**,hilasterion epithema)七十士譯本譯為「施恩的蓋子」;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譯為「施恩的蓋子」。
F17 T. Bab. Succah, fol. 5. 2. Vid. Gloss. in ib. 《巴比倫他勒目》住棚節篇,第5頁第2欄。見其注釋。
F18 ( Nrah law ) "postquam in area",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Drusius. Vid. Nold. Concord Ebr. part. p. 290. (**וְאֶל־הָאָרֹן**,ve'el-ha'aron)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德魯修斯譯為「在約櫃之後」。見諾爾德《希伯來文彙編》第290頁。

凡我所吩咐你的,關於以色列子民的一切事:他們應當做什麼,關於那些他們應當藉著摩西或大祭司來詢問神心意和旨意的事。這可能預示,與神相交的道路是藉著基督,就是施恩座和挽回祭,藉著祂的寶血和公義,藉著幔子,也就是祂的肉身;而這相交的鼓勵來自於祂,我們的大祭司,以及祂的挽回祭;享受這相交也是藉著祂;我們是與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神藉著祂向我們說話,並在祂裡面啟示祂自己。

【第23節】

你也要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正如聖所或會幕是神居住的殿,祂也希望有合適的家具,如桌子、燈臺。這張桌子要與約櫃和施恩座放在同一地方;約櫃和施恩座放在至聖所,那裡沒有其他東西;但這張桌子放在聖所裡,在聖所的北面(出埃及記 26:35;40:22)。它的主要用途是擺放陳設餅,如後所述,並預表基督,以及今生和來世與祂的相交。現在有主的桌子,祂的子民被允許來到這裡,祂與他們同坐,他們也與祂同坐,在聖言和聖禮的施行中與祂相交,而祂是這些的總和與實質;這是非常令人嚮往和愉悅的,也是祂屈尊降卑之恩典的一個例證(雅歌 1:12);將來祂在祂的國度裡也會有一張桌子,祂的聖徒將與祂一同吃喝,這將是他們主要幸福的所在(路加福音 22:30)。這張桌子可以被視為預表基督自己,因為祂是祂子民的桌子、食物和一切;也預表祂的兩種本性;在祂的人性中,它由皂莢木製成,是不朽壞的;因為基督雖然在祂的人性中死了,但祂沒有見到朽壞,祂復活了,並且永遠活著;在祂的神性中,則由覆蓋其上的金子預表。

它的長度是兩肘,寬度是一肘,高度是一肘半。它的長度是兩個猶太平方肘,約為六英尺半多一點,即九十四英寸,根據坎伯蘭主教的說法 F20。它比約櫃短半肘,也窄半肘,但高度與約櫃相同,約為三十二又四分之三英寸高,根據猶太和埃及的肘,約為二十一英寸多,是桌子合適的高度;毫無疑問,這個尺寸包括了桌子的厚度和座位的​​高度,正如拉比雅基和亞伯拉罕·伊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

【第24節】

你要用純金把它包起來。用金板覆蓋它,使木頭看不見;這可能預示基督人性的卓越,祂是純潔無瑕的,並被聖靈的恩典無限地裝飾;或者更確切地說,預示祂的神性,這是基督的頭,被稱為最精純的金子,因為神性的一切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祂裡面。

並為它周圍做一圈金邊。也就是說,在兩邊和兩端;雖然它被稱為「冠冕」,但它是一個方形的,這既是為了裝飾桌子,也是為了防止放在上面的東西掉下來。拉比雅基說,這是王權冠冕的標誌,因為桌子象徵財富和偉大,正如他們所說的「王的桌子」:事實上,這是萬王之王的桌子,祂頭上戴著許多冠冕,祂的桌子上也必須做一個。

【第25節】

你要為它周圍做一個手掌寬的邊。拉比雅基說,他們的智者對此意見不一;有人說它在桌子上方,環繞四周;有人說它在下方,固定在桌子四角的腳之間,桌板則放在邊緣上。

你也要為它的邊緣周圍做一個金冠。這與前一節所說的不是同一個,而是另一個;那個在上方,在桌子上,這個在下方,在桌子下面;或者更確切地說,那個可以更好地表達為一個唇緣、邊緣或邊框,它在桌子內部環繞 F21;而這個冠冕則環繞著那個邊緣。

【第26節】

你要為它做四個金環。如同約櫃一樣,用途也相同,雖然沒有說是否像約櫃的環一樣是鑄造的。

把環安在四個角的四條腿上。桌子的四個角有四條腿,每條腿上都固定一個環;這些環的用途如下。

【第27節】

與邊緣相對。或「在邊緣之下」,如《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拉丁譯本》所譯。拉比雅基說,這些環固定在腿上,與邊緣的頂部相對。

這些環是用來安放抬桌子的槓的。這些環是用來插入槓,以便在必要時將桌子從一個地方抬到另一個地方,例如他們在曠野時,以及會幕尚未有固定安放地點之前;因為無論會幕被抬到哪裡,約櫃和桌子也都被抬到哪裡:基督的教會在哪裡,祂就在哪裡,聖言和聖禮也在那裡;這些有時會從一個地方移到另一個地方,例如從猶大之地移到外邦世界,從世界的東部移到更北部;這都是藉著聖言的傳道人,他們承擔基督的名,將福音傳到世界的各個地方,正如這張桌子是由利未人抬著的(民數記 4:7, 8, 15)。

【第28節】

你要用皂莢木做槓,並用金子包起來。就像約櫃的槓一樣,也是用同樣的木材製成。

以便用它們抬桌子。當桌子從一個地方移到另一個地方時;這些槓不像約櫃的槓那樣留在環中;但正如約瑟夫斯所說 F23,它們會被取出來,因為否則它們會妨礙每週來擺放陳設餅的祭司;這些槓只在他們從一個地方抬到另一個地方時才放進去,這從(民數記 4:8)可以看出來。

【第29節】

你要做它的盤子。用來擺放陳設餅的盤子。拉比雅基說,它們的形狀像餅,有兩種,一種是金的,一種是鐵的;在鐵盤裡烤餅,當從烤箱裡取出後,就把它們放在金盤裡,直到安息日的第二天,那時他們就把它們按次序擺在桌子上;這種形式被稱為「**קְעָרָה**」(Kaarah),我們譯為盤子。

和它的調羹。或者更確切地說,「杯子」;拉比雅基說,這些是香爐,他們把乳香放在裡面;有兩個,用於兩把乳香,他們把它們放在兩排陳設餅上(利未記 24:7;民數記 7:14)。約瑟夫斯 F24 稱它們為瓶子,並說在餅上放了兩個裝滿乳香的金瓶。

和它的蓋子,和它的碗,用來覆蓋。一個用來蓋餅,另一個用來蓋乳香;或者說,所有上述器皿都是用來蓋桌子的,這樣桌子就會被器皿蓋得相當滿。猶太人對這最後兩樣,以及它們的用途有不同的說法,我們譯為「蓋子」和「碗」:拉比雅基說,第一個像半截中空的蘆葦,沿著長度剖開,用金子製成;其中三個按次序放在每個餅的頂部,這樣一個餅就靠在這些蘆葦上;它們將餅與餅分開,使空氣可以在它們之間流通,它們就不會發霉;他說後者是像金樁一樣立在地上的支撐物,它們比桌子高,甚至與餅的排數一樣高;它們有活的叉子,一個疊一個,每個餅之間的蘆葦頂部(或末端)就靠在這些叉子上,這樣上層餅的重量就不會對下層餅造成太大的壓力而壓碎它們。本·梅勒赫也給出了類似的解釋,並指出有些人認為第一個詞表示支撐物,第二個詞表示蘆葦;馬蒙尼德 F25 也這樣解釋;根據《密示拿》 F26,支撐物有四個,蘆葦有二十八個。根據《七十士譯本》,這些是用於奠祭或奠酒的器皿;最後一句在其中譯為「你將用它們傾倒」:酒或油,其他一些譯本也是如此;但在這張桌子上,很難找到這些奠祭或奠酒的用途。

【第30節】

你要把陳設餅常擺在我面前。這包括十二個餅,分兩排擺在桌子上,在那裡放一整週,每個安息日都會更換;當舊的餅被祭司吃掉後,新的餅就會擺上,這樣它們就常在主面前;因為它們不斷地在祂面前,所以被稱為陳設餅,或「面餅」,因為它們常在神的面前。這是紀念神每天為以色列子民預備餅的恩典,並作為感恩的表示獻給祂,因為這餅與他們自己桌上所吃的相同;而這餅由祭司吃,則表達了神與他們之間的相交,他們是祂的客人,吃著同樣的食物。這陳設餅可以被視為預表神的教會和子民,他們都是一個餅(哥林多前書 10:17);這些純淨無酵的餅可能預示他們的純潔、單純和真誠,沒有惡毒和邪惡的酵;十二這個數字,預表以色列的十二支派,神的整個屬靈以色列;它們被稱為陳設餅,或面餅,預表他們在公開敬拜中將自己呈獻給主,以及他們永遠在神的眼目和看顧之下;它們被擺在桌子上,預表他們在基督裡的站立和藉著祂所得到的保障,基督是使徒和先知的根基;它們分排擺放,預表他們的秩序和和諧;每個安息日更新,預表他們敬拜的恆常和歷代相傳;每排餅上放的乳香,預表他們的人和事奉藉著基督中保的馨香蒙悅納;周圍的邊框,預表基督環繞他們的能力,使他們不致跌倒:或者,它也可以預表基督自己,祂是信徒的食物,生命的糧:精細麵粉製成的陳設餅可以恰當地預表基督,祂是麥子中最精華的,是從天上來的糧食,是從那裡來的餅;它的數量,十二個餅,預表祂那裡有充足的食物,有足夠的餅,甚至有餘,供神的整個以色列子民食用;它的持續性,預表基督作為信徒永遠可以享用的食物的永恆性;餅上的乳香,預表基督對那些以祂的肉為真食物,以祂的血為真飲料的人來說是何等甘甜;它只為祭司擺放,可能表明基督只是那些被立為神的祭司的食物:或者,這也可能是基督代求的象徵,祂是神面前的天使,永遠在祂面前,代表神的整個以色列子民,為他們代求;祂的代求是持續不斷的,祂永遠活著為他們代求,而且這代求永遠蒙神悅納。約瑟夫斯 F1 說,十二個餅象徵著一年分為十二個月。

【第31節】

你要用純金做一個燈臺。這是另一件家用家具,而且很有用,尤其是在沒有窗戶的房子裡,就像會幕裡沒有窗戶一樣,這預示著律法時代的黑暗(參列王紀下 4:10)。這個燈臺放在聖所裡,在聖所的南面,與陳設餅的桌子相對(出埃及記 26:35;40:24),預表神的教會;約翰所見的燈臺異象就代表七個教會(啟示錄 1:13, 20),其主要用途是盛放光,因為它本身沒有光,而是由基督放入的:這不是自然和理性的光,也不是摩西的律法,而是基督的福音;福音所到之處,就發出光芒,驅散黑暗;它對行走和工作很有用;它並非總是燃燒得一樣明亮,但在世界末了會最為閃耀:這光是由基督,一切光的源頭,並從祂那裡傳達一切光,特別是福音,放入燈臺的;光被放入後,失喪的罪人藉著它被尋見,迷失的羊被帶回,偽君子被揭露,聖徒被光照、安慰和更新:這個燈臺由「純金」製成,可能預示神的教會及其成員的價值和寶貴,他們從基督那裡得到的輝煌、榮耀和純潔,以及他們的永恆;因此,亞細亞的七個教會被比作七個金燈臺(啟示錄 1:12),在撒迦利亞書 4:2 中,福音教會也以金燈臺的形式呈現。約瑟夫斯 F2 認為燈臺具有某種神秘的意義,它有七十個部分,正如他所說,指的是黃道十二宮,七個行星穿過它們的軌道,彌爾頓 F3 也追隨此說:

燈臺要用錘子錘出來。不是用熔化的金子倒入模具中成形;而是用錘子從一整塊金子中錘打出來,而不是將各部分分開製作,然後再連接起來:

它的燈座、燈盞、燈碗、燈球和花朵都要與它一體。不僅是同一種金屬,而且是從同一塊金子中錘打出來的;這些是燈臺的各個部分:「燈座」是燈臺的主幹和主體,它位於燈臺的中央,各部分都匯聚於此;它可能預表基督,祂是教會的元首和主體,站在教會的中央,是教會各部分的連結,並且是獨一的,是獨一的元首、中保和救主;或者預表普世教會,而個別教會是其一部分:「燈盞」可能預表教會的各個成員,他們在基督裡如同枝子,持守著光明的道;或者預表福音的傳道人,他們從祂那裡領受使命和恩賜,並被祂握在右手中如同星辰;或者預表個別教會,它們是普世教會的枝子:「燈碗」是用來盛油供燈使用的,可能預表教會有能力的人,充滿聖靈的恩賜和恩典,也能教導他人:「燈球」和「花朵」是用來裝飾的,可能預表聖靈的恩典,私人成員和信徒藉此得到裝飾;或者預表聖靈的恩賜,福音的傳道人藉此得到裝備,顯得美麗,宣揚藉著基督得救的喜訊。

【第32節】

燈臺的兩旁要伸出六個枝子。從主幹或燈座伸出,是從中錘打出來的:

燈臺的這邊有三個枝子,燈臺的那邊也有三個枝子。拉比雅基認為我們譯為「燈座」的是燈臺的下部,從那裡下面伸出三條腿;而「枝子」或「桿」,因為在前一節是單數,他認為是中間的枝子或主幹,從腳的中間向上伸出,上面是中間的燈,形狀像香爐,用來向其中間倒油;而六個枝子從它的兩旁伸出,這邊和那邊斜向延伸,向上達到燈臺的高度,也就是中間的枝子或桿;它們從那個中間的桿的中間向上伸出,一個在另一個上面,最下面的長,上面那個比它短,最上面那個比它更短;因為它們頂部的高度與中間的桿,也就是第七個,從那裡伸出六個枝子的高度相等。

【第33節】

一個枝子上有三個碗,形狀像杏花,帶著一個球和一朵花。每個枝子上有三個碗或杯子,形狀像杏仁,它們要麼是用來盛燈油的,如前所述,要麼像其他人認為的,是用來接燈芯的灰燼的;還有一個「球」,根據這個詞的含義,它形狀像石榴,還有一朵花,約拿單他爾根譯為百合花;它們在聖經中都是聖徒被聖靈的恩賜和恩典所裝飾的象徵:

另一個枝子上有三個碗,形狀像杏花。在燈臺的另一邊,與前者相對:

燈臺上伸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其餘的枝子,與所提到的那些一樣,有相同數量的碗,帶著一個球和一朵花。

【第34節】

燈臺上要有四個碗。也就是說,在燈臺的主幹或主體上;枝子只有三個,但這個較大的有四個:這些也都是

形狀像杏花,帶著它們的球和花。就像枝子上的碗一樣。

【第35節】

在兩個枝子下面要有一個球。根據拉比雅基的說法,從球的中間(形狀像石榴,或像蘋果)伸出兩個枝子,這邊和那邊;他們在會幕的建造中這樣教導,燈臺的高度是十八個手掌寬:這句話在本節中重複了兩次,表示在這邊的三個枝子和那邊的三個枝子下面都應該有一個球:因為接下來說,

照著從燈臺伸出的六個枝子。從它的主幹伸出,如(出埃及記 25:32)。

【第36節】

它們的球和枝子都要與它一體。都是同一種金屬,金子,並且是同一塊金子:

整個燈臺都要用純金錘出來。不是分開製作,然後再組裝焊接起來,而是整個燈臺及其所有部分和枝子都要從一塊金子中錘打出來。

【第37節】

你要做七盞燈。其中六盞在燈臺兩旁伸出的六個枝子頂端,第七盞在中間向上伸的主幹頂端;這些無疑也像其他部分一樣是用金子做的,可能預表教會的許多成員持守著信仰的燈;或者預表聖靈的各種恩賜和恩典,有時因其完全而被稱為神的七靈,並被比作在寶座前燃燒的七盞火燈(啟示錄 4:5);或者預表福音的傳道人,他們是世界的光:

他們要點亮燈。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歷代相傳的祭司們:

使燈光照在對面的陳設餅桌子上,這桌子在會幕的北面,與燈臺相對,這樣祭司們就可以藉著這些燈光看清如何擺放陳設餅;或者燈臺本身,燈被放置成可以照亮整個燈臺,使其所有部分都清晰可見;除非可以認為這些燈與燈臺是分開的,並放置在聖所的四周,為其提供光照:這似乎更可能是這樣,因為這些燈是在整個燈臺被說成是用純金錘打出來之後才提到的;但這樣我們就沒有關於燈臺燈的記載了,除非它們被假定包含在枝子中;因此,第一種解釋似乎最好。

【第38節】

和它的火剪。根據拉比雅基的說法,這是一種叉子,他們用它把燈芯從油中取出,然後放進燈裡;或者,有些人認為是滅燭剪,但它們與火剪是區分的(列王紀上 7:49, 50)。它的蠟花盤也要用純金做。用來放置火剪或滅燭剪,或者用來放置剪下的蠟花。拉比雅基說,它們是一種小杯子,他們每天早上把燈的灰燼放進去,當他們修剪夜間燃燒的燈芯的灰燼時,這些燈芯已經熄滅了:本·革順和利拉也說它們是裝滿水的器皿,把剪下的東西放進去,這樣它們就不會冒煙,這並非不可能。

【第39節】

要用一他連得純金做它和所有這些器皿。普通的一他連得重六十磅,但聖所的一他連得是雙倍的,重一百二十磅,正如拉比雅基和本·梅勒赫所說:根據坎伯蘭主教 F4 的計算,一他連得金子相當於我們現在的五千零六十七英鎊三先令十便士。

(假設金衡制一磅十二盎司,一盎司黃金價值四百美元,那麼一他連得約值六十萬美元。編者按。)

【第40節】

你要留意,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做它們。從這裡可以看出,摩西不僅被指示了會幕的模型,也指示了燈臺及其所有附屬物,以及其中所有其他器皿的模型;他被嚴格吩咐要仔細、勤奮地留意,確保每件事都完全按照他所見的模型來做,其中每件事都詳細描述,沒有留下任何東西給人的意願、喜好和想像。

【腳註】
F19 ( le rva ) "quod est", Vatablus. 瓦塔布魯斯:「那是什麼」之意。
F20 Ut supra. (Of Scripture Weights and Measures, ch. 2. p. 34, 36.) 同上(《聖經度量衡》第二章,第34、36頁)。
F21 So R. Sol. Urbin. Ohel Moed, fol. 61. 2. 烏爾賓的拉比所羅門《會幕之帳》第61頁第2欄亦如此說。
F23 Antiqu. l. 3. c. 6. sect. 6.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三卷第六章第六節。
F24 Antiq. l. 3. c. 6. sect. 6.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三卷第六章第六節。
F25 Pirush in Misn. Menachot, c. 11. sect. 6. 馬蒙尼德《密示拿·獻祭篇》第十一章第六節注釋。
F26 Menachot, ib. 《獻祭篇》,同上。
F1 Antiqu. l. 3. c. 7. sect. 7.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三卷第七章第七節。
F2 Antiq. l. 3. c. 7. sect. 7.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三卷第七章第七節。
F3 Paradise Lost. B. 12. ver. 254, 255, 256. 彌爾頓《失樂園》第十二卷第254、255、256行。
F4 Of Scripture Weights and Measures, p. 121. 《聖經度量衡》第1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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