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出埃及記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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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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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摩西奉命獨自上到耶和華那裡(出24:1-2)。但在他上去之前,他向百姓傳達了所有先前賜給他的律法,百姓應許順從,於是神與百姓藉著獻祭和灑血立了聖約(出24:3-8)。之後,摩西、亞倫、他的兩個兒子和以色列的七十位長老上到山的一部分,看見了神的異象(出24:9-11)。隨後,摩西和約書亞蒙召,上到更高之處,直到最終摩西進入耶和華所在的雲中,並在那裡停留了四十晝夜(出24:12-18)。

【第1節】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說的?無疑是一位神聖的位格,然而這位位格所說的卻是:

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的七十位長老,都要上到耶和華這裡來;這意味著要麼是這位位格呼召摩西上到他自己那裡,要麼是一位神聖的位格呼召摩西上到另一位神聖的位格那裡。根據他爾根約拿單的說法,這是智慧的王子米迦勒;不是受造的天使,而是永恆的道、智慧和神的兒子;他是在這個月的第七天說這話的,也就是頒布律法或十誡之後的第二天;儘管拉比雅基(Jarchi)說這段經文是在十誡之前,是在西彎月(Sivan)的第四天說的;但他爾根的說法似乎更為正確。

拿答和亞比戶是亞倫的兩個長子(出6:23),而七十位長老並非以色列所有的長老,而是從他們當中選出的,是首領和主要人物;他們是支派和家族的領袖,無疑許多人,如果不是全部,都是那些按照葉忒羅的建議被選為千夫長、百夫長和五十夫長的人;他們蒙召上到山上的耶和華那裡,但不是到山頂,只有摩西去了那裡。

你們要在遠處下拜;遠離百姓,甚至與摩西保持距離;因為只有摩西被允許親近神,如下一節所示。

【第2節】

惟獨摩西可以親近耶和華;進入他所在的雲中,與他面對面說話,如同人與朋友說話一般;這確實是極大的親近,也是一種特殊的恩惠和崇高的榮譽。

他們卻不可親近;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的七十位長老。

百姓也不可一同上去;他們當中沒有一個人可以上去,更不用說全體百姓了。從這段記載看來,摩西在領受了前兩章所記載的律法之後,已經下山了;儘管他還沒有向百姓傳達這些律法,但在他按照上述命令再次上山之前,他確實傳達了,如下文所示。

【第3節】

摩西下山,將耶和華的一切話和一切典章都述說給百姓聽;根據拉比雅基的說法,這些是賜給挪亞子孫的七條誡命,關於安息日和孝敬父母的律法,紅母牛的律法,以及瑪拉的典章;但除了紅母牛的律法之外,所有這些他們之前都已熟悉,而且紅母牛的律法當時還沒有賜給摩西,這些也不是十誡,因為他們已經親自從耶和華那裡聽過了;但這些無疑是典章,或司法律法,他奉命要擺在百姓面前,包含在前兩章中,這些律法主要是司法性質的,與以色列民的民事政體有關。

眾百姓都異口同聲地回答說;一個人代表其餘的人說話,或者他們都一同發聲,並且由於他們意見一致,所以用相同的詞語表達。

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話,我們都必遵行;也就是說,他們會謹慎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他們的一切律法、條例、典章和誡命;他們不能說得更少,因為他們曾應許摩西,如果他親近神,聽神所說的話,並傳達給他們,他們就會聽從並順服,如同他們親自聽見神說話一樣;只是他們懇求耶和華不要再像頒布十誡那樣對他們說話,因為那對他們來說太可怕了。

【第4節】

摩西將耶和華的一切話都寫下來;拉比雅基說,從創世到頒布律法,以及瑪拉的誡命,所有這些都寫下來了;但儘管這些是他寫的,卻不是在這個時候;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更真實地觀察到的,本「**帕拉沙**(parashah,段落)」中提到的,或前兩章所包含的內容,他不僅憑記憶向他們講述,而且還寫在一本書上,這本書稍後會提到,以便將來可以查閱和閱讀;因為這些不是十誡,十誡是耶和華親自說出並寫下的,而是前面提到的司法律法。

清早起來;不是在西彎月(Sivan)的第五天,如拉比雅基所說,即頒布律法的前一天,而是在該月的第八天,即頒布律法後的第二天。

在山下築了一座壇;在西奈山下,大約在劃定界限的地方,百姓不得越過那裡。

又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柱子;與他們相應,並代表他們,如下文記載所示;這些柱子可能由大理石製成,西奈山就由大理石組成,那裡有豐富的大理石。

【第5節】

又打發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他打發這些少年人到山下的祭壇那裡。根據拉比雅基的說法,這些少年人是以色列人的長子;他爾根翁刻羅斯(Targum Onkelos)和約拿單(Jonathan)也是這樣說的;後者補充說:

獻燔祭,又向耶和華獻平安祭,都是公牛;作為感恩祭;在立約時也使用這樣的祭物,當時立約的雙方一同吃喝。拉丁文《武加大譯本》說「十二隻小牛」,但沒有任何根據。

【第6節】

摩西將一半的血盛在盆中;上述祭牲血的一半,他將其盛在盆中,放在一旁,以便灑在百姓身上。

又將那一半的血灑在壇上;他爾根翁刻羅斯補充說,是為了贖百姓的罪。但這裡的祭壇似乎代表耶和華,他是立約的一方,因此灑血在壇上是作為他那一方對聖約及其應許的確認。

【第7節】

又將約書;這書包含了他奉命寫下的耶和華的話(出24:4),既有要求百姓遵守的律法和典章,百姓也已同意並應許順從;也有耶和華所作的應許,即差遣他的使者在他們前面引導他們,帶他們進入迦南,並將迦南人從那裡趕出,使以色列人得著那地為業;因此,雙方都有應許,這是雙方相互的約定,構成了一個正式的聖約。

念給百姓聽;他曾憑記憶口頭複述其中所包含的內容,百姓也已同意(出24:3);現在他將同樣的內容寫成書,並清楚地念給他們聽,以便他們能更好地留意其中的內容。

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話,我們都必遵行,並且順從。」這重複並確認了他們先前所說的話,並且表達得更為堅定;因此,這並非倉促或輕率之舉,然而他們似乎並未充分認識到自己無力遵守神的律法,也未充分認識到自己內心對律法的忠誠是何等詭詐;參(申5:28-29)。

【第8節】

摩西將血;另一半在盆中的血。

灑在百姓身上;不是灑在全體百姓身上,因為他們無法靠近,人數也太多,無法全部灑到;儘管使徒如此表達,但這是以部分代整體(來9:19);這血要麼灑在那些獻祭的少年人身上,代表全體百姓;要麼灑在七十位長老身上,作為他們的領袖,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說;要麼灑在十二根柱子上,這些柱子代表十二支派,如同祭壇代表耶和華一樣。

說:「看哪,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這血灑在祭壇上和百姓身上,是雙方立約的確認。與此相呼應,基督的血有時被稱為灑血,灑在施恩座上,為人求赦免;灑在他們的良心上,向他們宣告平安和赦免,並潔淨一切罪惡;有時也被稱為永約的血,即與他所立的恩典之約,藉此得以確認和堅固;我們的主在(太26:28)中可能也考慮到這種儀式和表達方式。

【第9節】

於是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都上去了;在上述事情完成之後,耶和華的話已傳達給百姓,約書也已念給他們聽,他們也同意了,祭物也獻上了,祭牲的血也灑在祭壇和百姓身上了。撒馬利亞譯本(Samaritan version)在此處補充了亞倫的兩個小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

並以色列的七十位長老,他們蒙召上山到耶和華那裡(出24:1)。

【第10節】

他們看見以色列的神;他爾根約拿單將此限制在拿答和亞比戶身上,然而這無疑也適用於摩西和亞倫,以及七十位長老,他們都看見了他,並且他們是百姓的見證,證明向摩西說話並將律法賜給他,要他們遵守的,是一位神聖的位格;這似乎是他們蒙召上山並蒙受此異象的原因,這絕不能理解為他們有任何罪過,彷彿他們好奇地窺探不該看見的事物,因此應受某種懲罰,正如他爾根所暗示的;而是一種特權,而且是他們蒙受的極高特權:他們所看見的並非藉著預言的異象,也非藉著悟性的眼睛,而是肉眼所見;他們看見了神的兒子,以色列的神,以人形顯現,作為他未來道成肉身的預兆和預示,他就是司提反所說在西奈山上對摩西說話的天使,也是在那裡眾天使中的主,後來道成肉身,在地上完成他的工作後,升到高天(徒7:38;詩68:17-18)。

在他腳下;這表明有一個可見的形體,而且是人形的;這與「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申4:12, 15)並不矛盾,因為這裡所記載的並非指同一時間,也非指同一群人;這是十誡頒布之後,那是在頒布之時;這是指七十位長老與摩西、亞倫和他的兩個兒子,那是指全體百姓。

彷彿是用藍寶石鋪成的路;像用藍寶石鋪成的路面。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 version)是:

又彷彿天空的本體,極其清澈;魯埃烏斯(Ruaeus)F24說,藍寶石是天藍色的,有些閃爍著金色的點或斑點,被認為是最好的藍寶石;因此,這代表天空極其清澈寧靜,繁星點點;正如烏雲密布的天空可能表示神的不悅,所以晴朗的天空表示他的恩惠和美意,他現在就以這樣可愛的光景被看見。

【第11節】

他也不向以色列的尊貴人伸手;有些人將此解釋為他的預言之手,以及聖靈的度量,像摩西那樣的度量,憑藉這種度量,他四十晝夜不吃不喝;但這些人沒有那樣的聖靈度量,所以必須吃喝以維持生命,如下一句所示:但這更應理解為神的手;他沒有因他們看見他而降下任何疾病或死亡,因為當時有一種觀念認為人看見神就不能存活;但這些人卻活著,不僅摩西、亞倫和他的兩個兒子,還有七十位長老,他們是以色列人中最主要、最精選的人物;因此,他爾根約拿單將此錯誤地限制在拿答和亞比戶身上。

他們又看見神,並且吃喝;儘管他們看見了神,他們仍然活著,身體健康,吃喝就是一個證明和證據;或者他們吃了,正如亞本達拿(Abendana)所說,是平安祭的祭物,這些祭物通常由祭司和百姓吃;而且在立約時通常會舉行宴席,這裡長老們作為百姓的代表,在與神立約時舉行了宴席。翁刻羅斯(Onkelos)支持這種解釋。

【第12節】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裡來,」等等;因為摩西還沒有到達山頂,只是與長老們一起上到山的一部分,儘管與百姓保持了一段距離:但現在他被吩咐要上到更高的地方。

「要在那裡;」繼續在那裡,正如他在此之後的六天所做的那樣。

「我要將石版,並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你;」也就是說,十誡的律法,是耶和華親自寫在石版上的;他已經在百姓耳中說過這些誡命,但現在他將它們寫下來,而且寫在石版上;部分是為了它們的持久性,部分是為了代表以色列人心的剛硬,他們不願順從他的律法,他們頑固不化,執意不順從。

「使你可以教訓他們。」這些律法在手邊,在眼前,他將有機會向他們解釋,並將它們灌輸到他們心中,敦促他們順從。

【第13節】

於是摩西和他的幫手約書亞起來;為了上山更高的地方。約書亞,而且只有他,要與摩西一起上到更高的地方,儘管不是到山頂,至少沒有進入山上的雲中,像摩西那樣。約書亞是他的幫手或僕人,無論他去哪裡都服侍他,並且將是他的繼任者;因此為了鼓勵他,並使他更好地勝任,他被允許看見和了解一些其他人沒有看見和了解的事情;因為從他不知道金牛犢的偶像崇拜(出32:17-18)來看,他顯然在山的一部分待了四十晝夜;如果有人問他是否在那段時間裡一直禁食,或者如果他沒有禁食,他是如何獲得食物和飲料的?可以回答說,沒有必要假設他一直禁食;而且很容易想像他是如何得到供應的,因為嗎哪落在山周圍,他可以每天收集和吃,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而且有一條溪水從山上流下來,他可以從那裡取水(申9:21)。

摩西就上了神的山;西奈山,耶和華曾在那裡以荊棘叢中的火焰向他顯現,現在又降臨在那裡頒布律法,他的榮耀仍在山上;因此,稱之為神的山是極其恰當的;摩西正準備上到山頂,但在他上去之前,他給了以下指示。

【第14節】

他對長老們說;指從以色列各支派中選出的七十位長老,他們現在正要返回營地。

你們在這裡等候我們;指他自己和約書亞,約書亞正與他同行。

直到我們再回到你們這裡;摩西可能不知道他會在山頂停留多久,但猜測會有一段時間,因為他為在他不在時聽取和處理案件作了安排。

看哪,亞倫和戶珥與你們同在;戶珥之前沒有被提及與摩西和其餘的人在一起;但他無疑是,至少極有可能他是七十位長老之一,關於他(參吉爾注釋出17:10)。

凡有爭訟的,都可以到他們那裡去;任何需要審議的案件,任何他與他人之間有爭議的案件,如果下級法官無法裁決,對他們來說太困難了:

讓他到他們那裡去;將他的案件呈交給他們,聽取他們的建議和意見,並由他們裁決。

【第15節】

摩西上山;到山頂,看來是獨自一人,將約書亞留在山較低的部分。

有雲彩把山遮蓋;耶和華就在這雲彩中。

【第16節】

耶和華的榮耀停在西奈山;神的**舍吉拿**(Shechinah,神臨在的榮耀)或威嚴,某種可見的標誌,極大的光輝和榮耀。

雲彩遮蓋山六天;要麼是遮蓋耶和華的榮耀,使它無法像以前那樣被看見;要麼是遮蓋山,如拉比雅基所說;但這之前已經提到了,除非是為了重複它遮蓋山的時間,六天;要麼是遮蓋摩西,如拉比雅基的一些人所說,摩西連續六天被濃密的雲彩遮蓋,以至於他在山上時沒有被任何人看見;他就這樣待著,直到他被允許進入神的直接同在,他現在正在為此作準備:在這段時間裡他做了什麼,或者有什麼向他顯明,經文沒有說;很可能他的思想專注於神聖存有的榮耀和偉大;而且由於他與世俗的人和事隔絕,他有更多的時間沉思神聖和屬天的事物,因此更適合與神交通,並且有更多的勇氣和鎮定進入其中。

到第七天,他從雲中召摩西;在其中有神的榮耀,這似乎支持了前一句的第一種解釋,即雲彩遮蓋的是神的榮耀。

【第17節】

耶和華的榮耀在山頂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狀如烈火;因為當神從雲中說話時,耶和華的榮耀像烈火一樣閃耀;它不是烈火,但它像烈火;它像一大團火焰,吞噬一切擋路的東西;它是一個巨大的光體,如此清晰明亮,以至於看起來像吞噬一切的火焰;而且它在山頂上,非常顯眼,在以色列全營的眼中,從很遠的地方就能看見。

【第18節】

摩西進入雲中;神的榮耀所在之處,此時他必定被賦予了超乎尋常的勇氣才能進入其中,當時耶和華的榮耀像火焰一樣從中閃耀;然而,他蒙神呼召,並未被嚇倒,而是以極大的平靜和沉著的心態,可以想見,他進入了至高者的臨在之所,聽他要對他說什麼。

又上山;也就是說,他登上山頂後,進入了雲中;因為不能假設他先進入雲中,然後才上山,然而我們的譯本,如果不仔細防範,可能會導致這種理解。

摩西在山上四十晝夜;不吃不喝;基督在曠野禁食的時間也正是如此;很可能前面提到的六天也算在這四十天之內,因為經文沒有說他在雲中四十晝夜,而是在山上。他爾根約拿單補充說:

【腳註】
F23 Saadiah Gaon in Aben Ezra, & R. Jonah in Ben Melech in loc. 薩阿迪亞·高昂在亞本以斯拉的注釋中,以及拉比約拿在便·米勒的注釋中,關於此處。
F24 De Gemmis, c. 2. 《論寶石》第二章。
F25 Lib. de Carn. in fine, apud Scheuchzer. Physic. Sacr. vol. 2. p. 196. 《論肉身》末尾,載於謝赫策爾《聖經物理學》第二卷第1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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