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以斯帖記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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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記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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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述末底改和各省猶大人因毀滅他們的諭旨而哀悼(斯 4:1-3),以斯帖得知此事,以及她與末底改透過太監哈他革的對話,末底改藉此敦促她向王求情(斯 4:4-8)。她起初因波斯法律禁止未蒙召見王而反對(斯 4:9-12),但末底改的催促使她同意,並下令猶大人禁食(斯 4:13-17)。

【第1節】

當末底改知道所發生的一切事:指王在哈曼煽動下對猶大人所做的一切;他得知此事,可能是透過一些衝突,或藉由民間傳聞,或看到在書珊頒布的諭旨;然而猶大人認為這是以超自然方式向他顯明,或是藉由以利亞,如前一個他爾根 F24 所述,或是藉由聖靈,如後一個他爾根所述:

末底改便撕裂衣服:根據同一個他爾根,是前後都撕裂;這是哀悼時的習俗,不僅猶大人如此,波斯人也如此,正如希羅多德 F25 所述:

穿上麻布,蒙上灰塵:如前一個他爾根所說,蒙在頭上;這在哀悼中是常見的,兩者皆是(約伯記 2:12;但以理書 9:3):

到城中,在王宮門前:不是指以攔省,如亞本以斯拉所說,而是指書珊城:

大聲痛哭:好讓城中所有猶大人都能被驚動,詢問原因,並受其影響;波斯人和其他民族在悲傷場合也使用這種喧鬧的哀悼聲 F26。

【第2節】

來到王宮門前:或王宮庭院,好讓以斯帖若有可能得知這臨到她百姓的可怕災難:

因為穿麻布的,不可進王宮的門:或不可穿著這種服裝出現在宮廷,那裡不允許任何會掃興的事物。

【第3節】

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處:指在某日毀滅猶大人的諭旨,在所有能找到他們的地方:

猶大人大大哀號,禁食,哭泣,悲哀:這持續了一整天:

許多人披麻蒙灰:整夜;不使用其他床鋪躺臥,也不用衣服遮蓋。

【第4節】

以斯帖的宮女和太監來告訴她:她的宮女和服侍她的太監,他們可能只是把這件事當作新聞告訴她,因為這對溫柔的心靈來說有些令人震驚;或者,可能只是說末底改穿著麻布;他們可能從某些事件中觀察到末底改和以斯帖之間有些聯繫,而且她對他有特別的敬意:

王后就甚是愁煩:即使她可能不知道事情的全部,但她察覺到無論是什麼事都極大地影響了末底改,她對此深表同情:

就送衣服給末底改穿,要他脫去麻布:好讓他能出現在宮廷,她也能更好地了解這一切的原因:

他卻不受:拒絕在如此憂鬱的情況下得到安慰或顯得高興。

【第5節】

以斯帖就召了王的太監哈他革來,就是王派在王后身邊伺候她的:根據他爾根,這是但以理 F1;但但以理不太可能活到這個時候;然而,這位官員不僅受王委託照管王后,王后也對他評價很高,因此在這件事上任用他:

吩咐他去見末底改,問這是什麼事,是什麼緣故:問他穿麻布的原因,以及為何不接受她送去的衣服。

【第6節】

於是哈他革出到朝門前的城中街道:末底改在那裡公開表達他的悲傷和憂愁:

在王宮門前:通往王宮的門。

【第7節】

末底改就把自己所遇的一切事都告訴了他:他如何因拒絕敬拜哈曼而激怒了哈曼,哈曼又因他的緣故而對所有猶大人懷恨在心;並發誓要報復他們,並制定了毀滅他們的計畫:

又將哈曼應許納入王庫滅絕猶大人的銀數告訴他:哈曼提議向王庫繳納一萬他連得銀子,以代替猶大人的貢賦;末底改提到這一點,是為了表明哈曼是多麼執意要毀滅猶大人,不惜任何代價也要達到目的;或許末底改當時還不知道王已經免除了這筆錢。

【第8節】

又將所寫的諭旨抄本給他,就是在書珊頒布要滅絕猶大人的:這諭旨當時已在城中公布;末底改因此得以看到並抄錄下來;見(以斯帖記 3:14):

叫他給以斯帖看,又要告訴她:哈曼對猶大人所圖謀的事;如他爾根所補充:

並囑咐她:以他的名義;她一直都尊重他的囑咐,無論是在她成為王后之前還是之後;或者是以神的名義:

進去見王,為本族的人懇求,在王面前為他們求情:表明有必要迅速行動,並以極大的熱情和懇切來提出她的請求,因為這不是一個人的生命,而是全體人民和她自己的生命危在旦夕。

【第9節】

哈他革回來,將末底改的話告訴以斯帖。:包括猶大人的情況,原因,以及末底改希望她在這個關鍵時刻做什麼。

【第10節】

以斯帖又吩咐哈他革:因為除了太監,沒有其他方式可以通信和交談;王的妻子完全在他們的看管之下:

去見末底改:去見他,並將她要對他說的話,如下所述。

【第11節】

王的一切臣僕和王的各省人民都知道:不僅是王子和朝臣,連王的所有臣民,最卑微的人也知道;整個帝國幾乎沒有一個人不知道以下這條法律;這句話是為了表明這條法律是多麼眾所周知:

無論男女,若不蒙召,擅入內院見王,必被處死:根據前一個他爾根,哈曼現在制定這條法律,是為了阻止任何人就此事向王求情;但這樣一來,這條法律就不會像之前所說的那樣普遍為人所知;而且似乎米底亞人中確實有這樣一條法律,由德約塞斯制定,規定任何人不得進入王面前,所有事情都必須透過使者辦理 F2;這在波斯人中有所改變,因為殺死斯梅爾迪斯的七位王子達成協議,無論他們中誰被選為王,其餘的人都可以隨時去見他,無需使者引見 F3;根據這個記載,未經允許或召喚而進入王通常所在的內室是死罪;這條法律既是為了王的安危,也是為了維護王的威嚴,並防止心懷不軌的人向他進讒言:

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他才能活命:這是否會發生,非常不確定;所以未蒙召而入見王的人冒著極大的風險:

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天了:這似乎表明王對她的愛意不如從前;因此,未蒙召而入見王有更大的危險,成功的希望也更小。

【第12節】

他們就把以斯帖的話告訴末底改。:她派去見他的使者。

【第13節】

末底改就吩咐人回覆以斯帖說:他吩咐使者將他的回覆告訴以斯帖:

你不要以為在王宮裡,就比一切猶大人更安全:意思是她身為王后,身處王宮,並不能保護她;她在那裡不會比其他地方的猶大人更安全,因為他們在王宮裡沒有比其他地方更大的敵人;而且她是什麼民族會被知道,或者已經被知道,因此她不應期望能逃脫敵人的怒火。

【第14節】

此時你若閉口不言:不為猶大人向王說話,因為這樣做她會面臨危險:

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末底改對此深信不疑,猶大人必會以某種方式得蒙拯救;如果不是透過以斯帖的代求,也會從其他方面,或藉由其他人的手:

你和你父家必致滅亡:因為在神的百姓受困時,她如此疏忽,缺乏憐憫,沒有盡力為他們出力;所以既然她和她的家人都必滅亡,那麼為正義事業滅亡總比為不正義事業滅亡好:

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他暗示他相信神的護理使她登上那個尊貴的地位,是為了讓她在百姓受困時成為拯救他們的工具;他這樣說是要鼓勵她嘗試。

【第15節】

以斯帖就吩咐人回覆末底改說:如下所述,由她派去見末底改的使者帶回。

【第16節】

你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讓他們知道接下來的事;但不要聚集在一起,這可能會引起對他們不良意圖的懷疑;根據後一個他爾根,城中有12,000名被選出的祭司;但這一定是誇大了他們的數量;很難想像那裡有那麼多猶大人:

為我禁食:也就是為她禱告,願她有勇氣去見王,並獲得成功;因為禱告是主要的事,禁食只是輔助,並適合禱告,表達靈魂的苦難和謙卑:

三晝三夜不吃不喝:這將是一個持續到第三天的禁食;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解釋的,他們晚上不吃,禁食整整兩天兩夜,直到第三天,以斯帖才去見王(以斯帖記 5:1)。

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以同樣的方式,同樣長的時間;這些宮女要麼是歸信者,或許是她所帶領的,要麼是猶大貴族婦女,因為王允許她隨意選擇:

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或「之後」,或「那時」 F4,當他們、她和她的宮女禁食禱告這麼久之後,她就決心靠著主的力量,帶著她的請求去見王,儘管這違反了法律:

我若死就死吧:表明她樂意並欣然為她百姓的益處冒生命危險;如果這是神的旨意,她會失去生命,她也心甘情願,順服他的旨意,完全將自己交在他手中,任憑他隨意處置。

【第17節】

於是末底改照樣去了:去辦理他被指示的事;所用的詞有時有「越過」或「違犯」的意思,拉比雅爾基將其解釋為末底改違犯了命令,在節期禁食;信件是在尼散月十三日寫的(以斯帖記 3:12),第二天是逾越節,他認為禁食從那天開始;三天是該月的十四、十五、十六日,屬於逾越節和無酵節;他爾根亦同:

照著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召集猶大人,禁食三天;根據《米大示》 F5,他們禁食的是尼散月的十三、十四、十五日。

【腳註】
F24 So Midrash Esther, fol. 94. 1. 《米大示以斯帖》第94頁第1欄亦同。
F25 Thalia, sive, l. 3. c. ----. Urania, sive, l. 8. c. 99. 希羅多德《歷史》第三卷第某章;第八卷第99章。
F26 Calliope, sive, l. 9. c. 24. 希羅多德《歷史》第九卷第24章。
F1 So Midrash Esther, fol. 94. 3. & Jarchi in Dan. iv. 5. 《米大示以斯帖》第94頁第3欄及拉比雅爾基在但以理書4:5的注釋亦同。
F2 Herodot. Clio, sive, l. 1. c. 99. 希羅多德《歷史》第一卷第99章。
F3 Herodot. Thalia, sive, l. 3. c. 84. 希羅多德《歷史》第三卷第84章。
F4 ( Nkbw ) "et postea", Noldius, p. 198. No. 899. so the Targum, ( kai ) ( tote ) , Sept. "et tune", V. L. Pagninus, Montanus; "tum", Tigurine version. **וְכֵן**(vechen,然後/之後),諾爾迪烏斯《希伯來文詞典》第198頁第899號;他爾根、七十士譯本(**καὶ τότε**,kai tote,然後)、武加大譯本(et tune,然後)、帕尼努斯、蒙塔努斯、提古里努斯譯本亦同。
F5 Midrash Esther, fol. 94. 4. 《米大示以斯帖》第94頁第4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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