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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記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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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得名於其主要人物;亞歷山大的革利免稱之為《末底改書》{a};在希伯來文抄本中,通常稱為「**מְגִלַּת אֶסְתֵּר**」(Megillah Esther),即《以斯帖卷》;有時在猶太著作中,僅以「**מְגִלָּה**」(Megillah)稱之,以示其卓越,意為「該卷」。根據他勒目學者的說法{b},本書是由以斯拉所組成的「大會堂」的成員所寫;有些人認為是以斯拉本人所寫{c};但亞本以斯拉則認為是末底改所寫,因為他參與並完全了解書中所述的一切事件;這一觀點被斯賓諾莎{d}駁斥,他臆測本書以及但以理書、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都是由同一位歷史學家在猶大馬加比時代之後很久才寫成的。
至於本書的聖經正典權威性,它普遍被猶太人和基督徒所接受;邁蒙尼德{e}說:「我們的智者公開且明確地肯定《以斯帖記》是由聖靈默示的。」亞本以斯拉在以斯帖記6:6的注釋中也持此觀點,他本人{f}也肯定:
「所有先知書和所有聖卷(或聖經)都將在彌賽亞的日子停止,除了《以斯帖卷》;看哪,它將像摩西五經和口傳律法的規條一樣穩定,永不停止。」
雖然其他聖經書卷的譯本可能不被允許在會堂中誦讀,但《以斯帖記》的譯本卻可以為那些不懂希伯來文的人誦讀{g};路德{h}也說,猶太人對《以斯帖記》的重視超過任何先知書。巴克斯特先生{i}從何處得到「猶太人在誦讀《以斯帖記》之前會將其摔在地上,因為書中沒有神的名字」這一觀念,我無法理解:這也並非其真實性的反對意見,因為神的護理和作為在其中清晰可見;祂將以斯帖提升至如此尊貴的地位,是為了拯救猶太民族,並挫敗敵人的陰謀,拯救他們。
本書未在新約中被引用,這也無損其真實性;只要兩者之間沒有不一致之處,甚至完全一致,就已足夠,特別是在耶哥尼雅被擄的記載中,以斯帖記2:6的措辭幾乎與馬太福音1:11-12相同。它收錄在俄利根的舊約書目{k}中;梅利托的書目{l}中未出現也並非實質性反對意見,因為該書目中「以斯拉記」一詞不僅包含尼希米記,也包含以斯帖記,耶柔米{m}也將其與以斯拉記並列提及。
本書不僅對猶太人有用,因為它揭示了他們至今仍遵守的普珥節的起源和基礎,並彰顯了他們民族的榮耀,因此他們對其高度重視不足為奇;它也顯示了神在祂的子民受苦時,以其獨特的護理眷顧他們,使驕傲的降卑,卑微的升高,並拯救那些向祂禱告並信靠祂的人;它提供了對其中所提及的各個人物行為的各種教導;這段歷史最多只有十或十一年,從亞哈隨魯王第三年到他統治的第十二年(以斯帖記1:3,3:7)。
【以斯帖記第一章導論】
本章記載了波斯大君亞哈隨魯如何為其王國的顯貴設宴,隨後又為其百姓設宴,而王后也為婦女設宴(以斯帖記1:1-9)。王后被王召見卻拒絕前來,於是根據一位謀士的建議,她被廢黜,並頒布命令,傳遍全國,規定各人要在自己家中作主(以斯帖記1:10-22)。
【第1節】那時,亞哈隨魯王在位。他是誰,不易確定;幾乎所有波斯王都被某位作者如此稱呼。他不可能是在但以理書9:1中的亞哈隨魯,那位是亞斯提亞基斯,即古亞薩列或瑪代的大流士之父;但這位亞哈隨魯必須是在書珊有王宮的君王,而書珊從來不是瑪代人的王城,而是波斯人的專屬王城;他似乎也不是在以斯拉記4:6中的亞哈隨魯,那位被認為是古列的兒子和繼承者岡比西斯;因為根據托勒密的年表,他只統治了八年,而這位亞哈隨魯至少統治了十二年(以斯帖記3:7);儘管有些人解釋說,這是因為他在其父在世時就已在位;此外,岡比西斯一直是猶太人的敵人,而這位亞哈隨魯則不然;然而許多猶太作者卻持此觀點F14。
這位亞哈隨魯,從印度直到古實,統管一百二十七省。這裡的「古實」是指其本義上的衣索比亞;衣索比亞人曾被古列的兒子和繼承者岡比西斯所征服F1,印度人則被薛西斯之父大流士希斯塔斯所征服F2;這兩國以及其他大國都被他所統治F3;在薛西斯遠征希臘時,有許多衣索比亞人和印度人,以及其他民族的人與他同行F4。
【第2節】那時,亞哈隨魯王坐在他國度的寶座上。這不僅指他登基,更是指他已穩固地統治;薛西斯在位第二年征服埃及F5後,享受著極大的和平與安寧。
這寶座是在書珊城。也就是說,他的國度寶座在書珊,那是波斯王的京城(參見尼希米記1:1;但以理書8:2)。
【第3節】在他作王第三年,為他一切首領臣僕設擺筵席。這些是宮廷中的貴族和官員;這次設宴的原因無法確定,無論是他的生日,還是他登基的日子,薛西斯每年都會在登基日設宴,正如希羅多德所記載的F6。
波斯和瑪代的權貴。指其中的強者,有權勢的人;或指「軍隊」中的主要將領。
各省的貴冑和首領都在他面前。亞本以斯拉表示他不知道第一個詞是希伯來文還是波斯文;拉比雅爾基將其解釋為總督;這兩者所指的人似乎是當時在場的一百二十七省的副總督。薛西斯征服埃及後,策劃與希臘開戰,他的親戚馬爾多尼烏斯催促他發動戰爭;為此他召集了王國的主要人物,徵詢他們的意見F7,這可能就是在此時進行的;因為他在位第三年決定開戰,並開始為此做準備;波斯人在宴會上討論最重要的事務是常有的事F8。
【第4節】他把他榮耀之國的豐富和他威嚴的尊貴顯給他們看。薛西斯是波斯帝國的第四位君王,他「比以前所有的王都更富有」,他們所有的財富都歸他所有(但以理書11:2);現在這預言開始應驗:「他必用他的財富激動眾人攻擊希臘國。」他在位第三年開始這樣做,為此召集這些貴族,不僅是為了徵詢他們的意見,也是為了激勵他們更樂意參與遠征,向他們展示他所擁有的財富;因為波斯諸王中,沒有人比薛西斯更配得上如此巨大的財富。
他威嚴的尊貴。指他生活的宏偉,宮廷的奢華與輝煌;他是瑪代和波斯所有君王中最宏偉、最華麗的F9。
這樣行了許多日,共有一百八十日。再加上下一節所說的七日,總共是一百八十七日,整整六個月的時間;儘管有些人認為宴會並沒有持續那麼久,只有七天,而一百八十天是用來準備的;但波斯人的宴會非常漫長、盛大而奢華。弗萊博士F11說,這種每年舉行一百八十天宴會的習俗在波斯至今仍在延續。中國皇帝周F12曾頻繁設宴,持續一百二十天;然而,很難想像這裡的同一批人會被宴請這麼久,而是當一批客人盡興後,他們就離開,為另一批客人騰出位置;因此,宴會如此連續進行了這裡所記載的天數,即六個月,或半年;當時所使用的年份是三百六十天,這在猶太人和其他民族中很常見,波斯人也是如此F13。
【第5節】這些日子滿了,王又為所有在書珊城的人,無論大小,設擺筵席。這一百八十天是為王國的貴族、首領和顯要人物設宴的。
為所有在書珊城的人,無論大小。指各個年齡、階級、身份和生活狀況的人;這些是普通百姓,無論是城市居民還是因事在鄉村的人,無論是本地人還是外國人;根據他爾根的說法,那裡有以色列人,但末底改和他的家人不在;甚至在《米大示》F14中說,他們都是猶太人,人數達18,500人;但這不太可能;很可能其中有一些猶太人,正如薛西斯遠征希臘時,他的軍隊中有許多猶太人,根據詩人科里盧斯F15的記載;這不足為奇,因為他的領土內有如此多的猶太人,他們是勇敢忠誠的人,而且他對他們的民族如此友善和仁慈:這次宴會持續了
七日,在王宮花園的院子裡。這花園無疑非常大,足以容納因這次盛會而聚集的眾多人,當時宮殿內已無足夠空間。歷史上記載有一位波斯王曾與15,000人共進晚餐,並在晚餐中花費了四十他連得F16。
【第6節】那裡有白色、綠色、藍色的幔子。或如他爾根所說,是細麻布的幔子,有這些不同的顏色;「白色」一詞的首字母比平常大,以表示其極致的潔白。下一個詞是「**כַּרְפַּס**」(carpas),本·梅勒赫指出這是一種染色的顏色,據說是綠色。帕薩尼亞斯F17提到了卡爾帕斯亞麻布,這裡可能就是指這種布料;最後一個詞表示藍色、天藍色或風信子色。
用細麻和紫色繩子繫在銀環上,掛在白玉石柱上。他爾根說這些柱子是各種顏色的,有紅色、綠色、閃亮的黃色和白色,銀環固定在上面,紫色的細麻繩穿過銀環,將幔子繫在柱子上,形成一個圍欄,客人在其中設宴。
有金銀的床榻。這是他們坐臥的臥榻,或更確切地說,是他們用餐時斜倚的床榻,這是東方民族的習俗;根據他爾根的說法,這些床榻是用最上等、最柔軟的羊毛製成,床柱是金的,床腳是銀的。羅馬人在後來的時代也有這種奢華F18。
鋪在紅、藍、白、黑玉石鋪的地上。根據一些人的說法,這些是斑岩、帕里安大理石、雪花石膏和各種顏色的大理石;波斯的大理石有四種顏色:白色、黑色、紅黑相間,以及黑白相間F19;但其他人,如拉比雅爾基和亞本以斯拉,則認為它們是寶石;他爾根將第一個解釋為水晶,其他人解釋為祖母綠,提奧弗拉斯圖斯F20提到其中一塊長四肘,寬三肘,可能鋪在地上;第三個詞,波查特F21認為是珍珠;在《他勒目》F23中說,這種石頭如果放在飯廳中央,會像正午一樣發光,這似乎就是所謂的「夜光石」(lychnites);路西安F24也將類似的特性歸因於它:所有這些都不足為奇,因為東方民族的奢華程度很高。菲洛斯特拉圖斯F25提到印度有一座寺廟鋪滿了珍珠,他說所有野蠻人都在他們的寺廟中使用珍珠;特別是F26說,書珊和埃克巴塔納(波斯王的宮殿)的宮殿屋頂閃耀著金銀、象牙和琥珀;那麼他們的地面鋪滿非常珍貴的寶石就不足為奇了:由此可見,七十士譯本中使用的「**λιθόστρωτον**」(lithostraton),即鑲嵌式鋪地,在西拉時代之前四百年就已使用,而普林尼F1將其起源定在西拉時代;耶路撒冷的第二聖殿中也有「**λιθόστρωτον**」,我們譯為「鋪華石地」(約翰福音19:13),或許就是因其用鑿成的石頭鋪設而得名的「加齊特」房間。亞里斯提亞斯F2,生活在托勒密·費拉德爾福斯時代,證明聖殿的整個地面都是「**λιθόστρωτον**」,或用石頭鋪設的:因此,這些鋪地最有可能起源於東方國家,而不是像普林尼F3所認為的那樣起源於希臘。
【第7節】用金器皿賜酒,器皿各有不同。這些器皿在圖案和工藝上各不相同,儘管都是同一種金屬製成,這種多樣性使節日更加盛大;在波斯人看來,陶土杯被認為是非常低賤的;當國王想要羞辱一個人時,他會強迫那人使用陶土杯F4。他爾根將這些器皿描述為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聖殿掠奪的金器皿;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這些器皿已被古列交給所羅巴伯(以斯拉記1:7-10)。
御酒豐足,照王的厚意。指王所能提供的,他最好的酒,而且量非常大;正如斯特拉波F5所記載的,波斯王常飲的酒是哈利波尼亞酒,或稱希勒本酒(以西結書27:18)(參見以西結書27:18);但「御酒」(wine of the kingdom)也可譯為「本地酒」,指當地產的酒;設拉子酒被認為是波斯最好的酒F6。
【第8節】飲酒有規矩,不准勉強。這是根據亞哈隨魯王給他手下官員的命令,即不強迫任何人喝超過他所願意的酒;他爾根說:
「按照他身體的習慣;」
也就是說,一個人能承受多少,就喝多少:有些人F6讀作:「飲酒有規矩,不准強求」;或要求按照當時波斯的習俗行事;因為他們已經從以前的禮儀墮落,沉溺於放縱,正如色諾芬F7所暗示的:以前的規矩是,宴會上不攜帶大器皿;但現在,他說,他們喝得太多,以至於他們自己必須被抬出去,因為他們無法站立:因此,在希臘人的節日中,成為一條規矩,一個人必須要麼喝酒,要麼離開F8;因此,恩培多克勒斯參加的一個宴會的主人命令他要麼喝酒,要麼將酒倒在他頭上F9;但亞哈隨魯王禁止這種強迫:現在中國人也是如此,他們不強迫人喝酒,而是禮貌地邀請他們F11。
因為王吩咐他宮裡的一切臣僕,叫他們各隨己意。讓他們隨意飲酒,但不強迫他們喝超過他們所願意的。
【第9節】瓦實提王后也為婦女設擺筵席。因為波斯人和其他東方民族沒有讓婦女參加節慶的習俗F13,她們會自己設宴。瓦實提是誰,無法確定。烏雪主教認為亞哈隨魯是大流士·希斯塔斯,他認為瓦實提是古列的女兒阿托莎,大流士娶了她。他爾根的作者說,她是尼布甲尼撒的兒子以未米羅達的女兒。她的名字似乎與波斯人所崇拜的神祇維斯塔(Vesta)相同,正如色諾芬{n}所說,意為「熾熱的火」,這在他們當中備受尊崇;因此這位王后很可能是波斯人。她設宴
在亞哈隨魯王的宮中。她的客人不多,王宮裡有足夠的空間容納她們,而且在那裡比在花園的露天環境中,暴露在男人視線下更為得體。
【第10節】到第七日。宴會的最後一天,拉比們(如拉比雅爾基所觀察到的)說這是安息日,他爾根也持此說法。
亞哈隨魯王因飲酒心裡快樂。當他因酒醉而神志不清,不知所言所行時;席間的談話轉向婦女的美貌,如後來的他爾根所說;當時王聲稱沒有比巴比倫婦女更美麗的,並為此命令將王后帶進來。
他吩咐米戶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亞拔他、西達、甲迦斯這七個太監,就是在亞哈隨魯王面前侍候的。或譯為「宦官」,這個詞有時這樣翻譯;東方國家會使用這樣的人來侍候婦女,因此他們很適合被派去向王后傳達王的旨意。
【第11節】將瓦實提王后戴著王后的冠冕帶到王面前。也就是說,她頭上戴著王冠,使她看起來更加莊嚴和威武。
給眾民和眾首領看她的美貌。因為她容貌美麗;這既不聰明,也不得體,更不安全。
【第12節】瓦實提王后卻不肯遵太監所傳的王命而來。即使他再次派人去,如他爾根所說;約瑟夫斯F15也這樣說;這可能不僅僅是出於她的驕傲和對他的輕蔑,而是因為她可能認為他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因此,如果她在王命令下前來,當他清醒時,他可能會責怪她前來,甚至因此虐待她,特別是如果她要裸體前來,如猶太人所說F16;此外,這也違反了波斯人的法律,正如約瑟夫斯F17和普魯塔克F18所觀察到的,波斯法律不允許婦女公開露面;特別是不允許他們的妻子與他們一起參加宴會,只允許他們的妾和妓女,他們可以與這些人行為更為不雅;至於他們的妻子,則被藏在家中F19;因此瓦實提可能認為被當作妓女或妾來對待是一種侮辱。
所以王甚發怒,心如火燒。他的怒氣更加猛烈,因為他被酒所激怒。
【第13節】那時王問那些通曉時務的哲士。亞本以斯拉認為是占星家,他們知道做任何事的合適時機;或者他們對古代歷史有知識,熟讀歷史,了解類似事件。
因為王辦事,向來是諮詢通曉律法和判斷的人。他習慣在任何困難情況下,徵詢那些精通律法、深明是非者的意見和建議。希羅多德F20稱這些人為王的法官。
【第14節】那時,在他左右的。指坐在王身邊,地位和權力僅次於王的人。
是甲示拿。以及按其等級順序排列的,如下文所提及的:
示他、押瑪他、他施、米力、瑪西拿、米母干。根據後來的他爾根,他們來自不同的國家;第一個來自非洲,第二個來自印度,第三個來自以東,第四個來自埃及,第五個來自利鮮(創世記10:12),這是
「如果王喜歡,就請從他那裡發出一道御旨。」這不僅僅是一項公告,而是一項由王室權威頒布並實施的法律。「並將其寫入波斯和米底亞的法律中,使其不得更改。」因為當時的慣例是,一旦法律制定、簽署、蓋章並登記在王國法律中,就不得更改(但以理書6:8,但以理書6:15)。米母干採取這項預防措施是為了自身的安全;因為如果國王只是根據他的建議行事,而沒有以這種形式將其頒布為法律,國王可能會改變主意,召回瓦實提,而瓦實提肯定會將怒氣發洩在這位謀士身上,這樣他就有可能因此喪命。「瓦實提不得再到亞哈隨魯王面前」,而是徹底被休,永不再被接納。「王將她的王后位分賜給另一位比她更好的人。」或者說「賜給她的同伴」F26,那些與她在後宮婦女院中的人;一個比她更美麗的,如他爾根所說,或者性情比她更好的人;讓她成為王后,享受瓦實提所擁有的一切榮譽、尊嚴和王室標誌;她的寶座、她的王冠和王室服飾,正如一份古老的猶太文獻F1所解釋的。
【第20節】「當王所頒布的諭旨傳遍全國時」,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王后所做之事的消息會傳遍各地。「因為他的帝國很大」,這個帝國由一百二十七個省份組成(以斯帖記1:1)。亞本以斯拉和亞本達納將其解釋為「雖然」帝國很大,但諭旨仍應傳遍全國;後者指出,這可能指的是王的諭旨;他爾根也是如此:「因為他的諭旨很大。」
【第21節】「這話蒙王和眾首領的喜悅。」國王和其他六位首領和謀士都贊同這項提議,並一致同意。「王就照著米母干的話去行。」他根據米母干的建議頒布了一項法律,並簽署、蓋章,將其登記在王國法律中,不得撤銷。
【第22節】「因為他發信到王所有的省份」,即一百二十七個省份(以斯帖記1:1),根據他爾根的說法,這些信是用他自己的印章書寫和蓋章的,這很有可能。「給每個省份按其文字,給每個民族按其語言。」也就是說,這些信件是用每個省份所使用的語言和文字書寫的,以便所有人都容易閱讀和理解。其要旨是:「使各人都在自己家裡作主。」在家中作王子、主人和主宰,他的命令不僅要被他的兒女和僕人服從,也要被他的妻子服從。「並要按各民族的語言宣揚。」但由於這句話已經在本節的第一句中表達,或者至少是暗示了,所以它更應該翻譯為「並且他應當按他本民族的語言說話」;後來的他爾根也是如此。這似乎是說,如果一個男人娶了一個異國的女人,為了討好她而忽略了自己的母語,在家庭中使用她的語言,這樣他就會失去,或者似乎失去了他在家庭中的權威。現在,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這部分法律被制定了;根據拉比雅基的說法,如果妻子是外國人,丈夫必須強迫她學習並說他的語言;這與第一個他爾根的解釋一致,它將整句話解釋為:
「使男人管轄他的妻子,並強迫她按她丈夫的語言和她本民族的言語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