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 第十三章
本章記述尼希米如何改革猶太人中潛滋暗長的各種弊端,他驅逐了與他們混雜的摩押人和亞捫人(尼13:1-3),將多比雅的家俱從聖殿的一個房間中扔出,並恢復其原有用途(尼13:4-9),確保利未人得到被扣留的份額(尼13:10-14),阻止了在安息日販賣貨物而褻瀆安息日的行為(尼13:15-22),並制止了在他們中間再次盛行的娶外邦妻子的行為(尼13:23-31)。
【第1節】那日,他們在百姓面前念摩西的書。這並非在城牆奉獻之時,也不是緊隨其後;因為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百姓就如本章所示那樣腐敗。而是尼希米治理他們十二年後,他曾去巴比倫,然後又回來了,這從(尼希米記13:6)與(尼希米記2:1,2:6,7:2)的比較中可以清楚看出。
他們在百姓面前念摩西的書;因為自從以斯拉宣讀律法(尼希米記8:1)以來,公開宣讀律法就成了一種習俗:
書上寫著,亞捫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會;也就是說,不許他們與以色列民中的任何人通婚;(參閱申命記23:3的吉爾注釋)。
【第2節】因為他們沒有拿食物迎接以色列人。同樣的理由在(申命記23:4,23:5)中也有提及,本節後面的內容也在此處被觀察到;(參閱申命記23:4的吉爾注釋)(參閱申命記23:5的吉爾注釋)。
【第3節】他們聽見這律法,就將一切閒雜人從以色列中分別出來。這律法是關於亞捫人和摩押人的,也包括其他民族,並禁止與他們通婚:
他們就將一切閒雜人從以色列中分別出來;所有這些以及其他與他們結親的民族。
【第4節】在這事以前,在上述律法被宣讀、遵守和實行之前:
祭司以利亞實;有些人認為他是一位普通祭司;烏雪主教F1也是如此認為;但從(尼希米記13:28)來看,他似乎更像是大祭司。
管理我們神殿的庫房;這使得一些人認為他是一位普通祭司;但「庫房」可能指多個房間,而這些房間則代表整個聖殿,大祭司對此有最大的關切和監督:
與多比雅結親;這個僕人、亞捫人,是以色列人頑固的敵人(尼希米記2:10,2:20),他娶了示迦尼的女兒,而他的兒子娶了米書蘭的女兒,這兩人都是祭司,因此似乎與以利亞實有親戚關係(尼希米記6:18)。
【第5節】他為多比雅預備了一間大屋子。在聖殿裡,正如皮斯卡托所觀察到的,是將幾個房間合併在一起:
從前人把素祭、乳香、器皿、和所吩咐給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以及祭司的供物,就是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都存放在那裡;參閱(尼希米記10:37-39)(12:44)。
【第6節】那時我不在耶路撒冷。尼希米在以利亞實做這些事的時候一直不在場,否則這些事是不會被允許的:
因為亞達薛西王三十二年,我從耶路撒冷回到王那裡;在他治理那裡十二年後,他回到王那裡報告那裡的事務;這不是有些人F2認為的薛西斯,因為他只統治了二十一年;而是大流士·希斯塔斯,根據托勒密的年表,他統治了三十六年,希羅多德F3也同意這一點;他被稱為巴比倫王,因為巴比倫和整個帝國自古列時代以來就掌握在波斯王手中:
過了些日子,我向王告假;再次回到耶路撒冷;不是像普萊多博士F4認為的那樣,過了五年;因為尼希米不可能在這麼長時間後才向王請求返回耶路撒冷,那裡是他如此關心的地方,他的心也如此專注於那裡的繁榮;瓦塔布魯斯和皮斯卡托解釋說,最多他只停留了一整年就獲准返回;「過了些日子」這個短語在(利未記25:29)和後者提到的其他地方也是這個意思。
【第7節】我來到耶路撒冷。經王的允許,並帶著王的委任:
就明白以利亞實為多比雅所行的惡事;他被告知以利亞實瀆職的行為:
在神殿的院子裡為他預備了一間屋子;因此這地方被褻瀆和玷污了。
【第8節】我甚惱怒。如此神聖的地方竟被轉作世俗用途,且為一個外邦人,一個猶太人和他們宗教的敵人所用:
我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家具都從屋裡扔出去;作為首席行政官,他憑波斯王的委任行事,並根據猶太律法以及王的律法糾正一切不當之處,他的權力無疑與以斯拉一樣大(以斯拉記7:25,7:26);「家具」指的是屋內可移動的物品,如椅子、桌子、用於烹飪、照料、飲用的器皿,古人對此有各種意見F5。
【第9節】於是我吩咐,他們就潔淨了這些屋子。由此可見,不止一間屋子,或者說幾間屋子被合併成一間;這不僅是通過清洗完成的,而且由於這是因外邦人居住而造成的禮儀上的不潔,他們的潔淨可能通過分離水來完成(民數記19:9):
我又將神的殿裡的器皿,和素祭、乳香,都搬回原處;將它們放回原處。
【第10節】我發現利未人的份沒有給他們。十分之一的供物被移到別處,可能被轉作他用;或者百姓看到以利亞實所做的,就疏忽了奉獻,認為這些供物不會被妥善處理;此外,利未人也因此放棄了他們的職位:
因為供職的利未人和歌唱的都各回自己的田地去了;去照看他們的鄉村農場,或者通過農業謀生,因為在耶路撒冷沒有人照顧他們;參閱(尼希米記12:28,12:29)。
【第11節】於是我斥責官長;等等。那些教會的官長,就是被任命管理那些庫房的祭司(尼希米記12:44),他熱切地與他們爭辯,嚴厲地責備他們的行為:
說,神的殿為何被離棄呢?沒有人照顧殿中事奉者的供養,這與所作的應許(尼希米記10:37)相悖:
我便招聚他們;那些分散在周圍鄉村的利未人和歌唱的:
使他們各站其位;在聖殿中,並在他們事奉的職責中。
【第12節】於是猶大眾人就把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都送入庫房。當他們看到改革已經完成,事情正在按部就班地進行,他們的什一奉獻將會被妥善使用,這些奉獻將會交給現在已恢復職位的合適的人。
【第13節】我派了庫官管理庫房。新的庫官,因為之前任命的庫官要麼已故,要麼對他們的職責不忠(尼希米記12:44):
祭司示利米,文士撒督;撒督也是祭司,正如以斯拉既是祭司又是文士;他除了祭司的職務外,還精通律法,能夠教導他人:
利未人中,有毗大雅,其次是瑪他尼的兒子撒刻的兒子哈難,因為他們都被認為是忠信的;所有認識他們的人都對他們有很好的評價,認為他們是忠誠正直的人,因此適合擔任這樣的職務:
他們的職責是分給他們的弟兄;將他們在什一奉獻、初熟之物中的份額分發給他們。
【第14節】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這事。不是以嚴格的公義方式,好像他認為自己所做的配得神的回報;而是以恩典和憐憫的方式,願神恩慈地悅納這事,視為為榮耀祂的名而行,並忽略其中所有的過失和軟弱,參閱(尼希米記13:22):
不要塗抹我為我神的殿和其中的職務所行的善事;為支持聖殿中神的敬拜,為規範其中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和職務,以及為供養他們所做的;這些事若出於正確的原則,即對神的愛,並懷著正確的目標,即榮耀祂的名,就可真正算為善行:他祈求這些善行不要從神的記念冊上塗抹或抹去,參閱(何西阿書6:10)。
【第15節】那些日子,我在猶大看見有人在安息日踹酒榨。這不是一項必要的工作,因此不能「驅除安息日」,正如猶太人所說的,而是可以推遲到另一天:
又有人運進禾捆;是麥收時節:
又有人馱著驢;馱著貨物從一地運到另一地,並在安息日出售;這違反了明確的律法,因為驢也要休息(申命記5:14):
還有酒、葡萄、無花果;正值收穫季節:
和各樣的重擔,他們都在安息日運進耶路撒冷;除了驢馱的,還有一些是人肩扛的;這違反了安息日的律法,律法要求人畜都要休息:
我在他們賣食物的那日,就警戒他們;也就是安息日;如果連食物都不可賣,那麼其他任何東西就更不可賣了;甚至根據猶太教規F6,合夥人也不可在安息日討論第二天要賣或買什麼;更不可採摘和運送葡萄和無花果,甚至不可進入自己的園子和田地查看有什麼需要,或果實如何:現在尼希米就這些他們所犯的惡事告誡猶太人,並警戒他們是違背律法的人,並呼天喚地作證,如果他們繼續違背律法,他將如何處置他們。
【第16節】又有推羅人住在城中,他們運魚。從推羅和西頓以及鄰近地區運來:他們從約帕運來,再從那裡運到耶路撒冷,並在魚門或魚市附近有房屋或住處,在那裡出售:
和各樣的貨物;或商品,作為一個貿易城市,他們從各國獲得:
在安息日賣給猶大人,甚至在耶路撒冷;或甚至在耶路撒冷,這座聖城,聖殿所在地,敬拜神的地方,以及官長居住的地方,他們本應是作惡者的恐懼:的確,安息日的律法對這些推羅人沒有約束力,但他們卻通過帶來貨物出售來引誘猶太人違背律法。
【第17節】於是我斥責貴冑。城裡的官長,民事行政官員,嚴厲地責備他們失職:
對他們說,你們所行的這惡事是什麼呢?竟褻瀆安息日?容許在安息日做勞役工作,並在安息日買賣東西。
【第18節】你們的列祖不是這樣行嗎?同樣褻瀆安息日:
我們的神不是因此使這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嗎?因他們的罪,以及安息日被破壞等罪,神容許他們被擄到異地,他們的城被毀滅,參閱(耶利米書17:21-27)(以西結書20:16,20:21,20:24):
你們卻又因褻瀆安息日,加增以色列的忿怒;在他們已經因同樣的惡事和其他惡事而遭受的審判之上,又增加了額外的審判。
【第19節】到了安息日的前一日,耶路撒冷城門將要昏黑的時候。或「被遮蔽」F7;正如拉什解釋的,當安息日傍晚的陰影投射在城門上時;安息日直到日落和星星出現才開始;但在那之前,隨著太陽西沉,耶路撒冷的房屋和周圍的山脈投下的陰影蔓延到城門上:當天色將暗,一暗下來,
我就吩咐人關門,又吩咐不許開門,直到安息日過後;直到第二天日落:
我又派我的僕人守在城門口,不許在安息日運任何重擔進來;因為守門人不可信賴,容易被賄賂和腐蝕,而他知道他的僕人不會;因此,由於在少數情況下可能需要開門讓一些人進出,特別是那些住在附近來敬拜的人,他便派他的僕人在那裡,確保沒有人帶著任何重擔被允許進入。
【第20節】於是商人,和販賣各樣貨物的,特別是推羅人(尼希米記13:16),一兩次在耶路撒冷城外過夜;一兩個安息日,因為城門被嚴密看守,無法進入城內;他們這樣做,希望猶太人會出來向他們購買貨物,儘管他們不被允許將貨物帶入城內。
【第21節】於是我警戒他們。警戒他們繼續留在那裡,並威脅他們,呼天喚地作證他將如何處置他們,如果他們不離開:
你們為何在城牆外過夜呢?在城牆外,等待機會進入,並引誘猶太人出來購買他們的貨物:
你們若再這樣,我必下手拿你們;毆打他們,或殺死他們,至少是監禁他們:
從那時起,他們在安息日就不再來了;發現沒有機會進入城內,而且他們可能會被逮捕和懲罰。
【第22節】我又吩咐利未人潔淨自己。從一切禮儀上的不潔中潔淨自己,使他們在禮儀上適合在安息日履行職責:
又叫他們來守城門,使安息日為聖;不是城門,他的僕人已經在那裡了,這也不是利未人的工作,更不需要特別的潔淨來適應這項工作;而是聖殿的門,使不潔淨的人不得進入;在那一天,由於來敬拜的人數眾多,需要更加勤奮:
我的神啊,求你為這事也記念我;關於他對遵守安息日的關心,以及他對神殿的榮耀和供養神僕人的關心(尼希米記13:14):
照你豐盛的慈愛憐恤我;他希望被對待,不是根據他自己的任何功勞,而是根據神豐盛的慈愛;願神因祂的慈愛,仁慈地悅納他所做的一切善事,並赦免他的一切過失。
【第23節】那些日子,我也看見有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亞實突,或稱亞佐都(使徒行傳8:40),是非利士人的五個城市之一;雖然它不屬於七個被禁止通婚的民族,但與他們通婚是非常不合適和不恰當的(士師記14:3)。這個地方是阿拉伯人的市集F8,他們在那裡出售貨物,猶太人可能會去那裡,因此被誘惑進入這樣的婚姻;而與亞捫人和摩押人通婚是違法的(尼希米記13:1)。
【第24節】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方言。這是他們從母親那裡學來的,所以他們說的是一種混合語言,一部分是猶太語,一部分是非利士語;但有些人認為這不是指他們的語言,而是指他們孩子的數量;他們中的一半,拉什解釋為他們中的許多人,說的是亞實突的語言,甚至許多與母親在一起最多,主要由母親撫養的孩子也是如此:
不能說猶大語;完全不能說,或者說得不夠好,以至於無法被理解,這傾向於後一種解釋:
卻是照各族之民的語言;他們的母親所屬的民族,無論是亞實突人、亞捫人還是摩押人。
【第25節】我就斥責他們。與他們爭辯,忠實地告誡他們,並嚴厲地責備他們:
咒詛他們;向他們保證,除非他們悔改,否則神的咒詛將臨到他們。亞本·以斯拉將其解釋為將他們逐出教會,無論是使用「**赫倫**」(Cherem,禁絕)還是「**尼杜伊**」(Niddui,隔離),這兩種都是猶太人中的兩種逐出教會方式;但問題是,那時他們是否已經使用這些方式:
又擊打他們幾個人;命令用杖或鞭子鞭打他們,作為違背律法者的懲罰:
拔下他們的頭髮;或命令執行鞭打的人拔下他們的頭髮;這種懲罰,既痛苦又羞辱,參閱(以賽亞書1:6):
又叫他們指著神起誓說,你們必不將你們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為你們的兒子或你們自己娶他們的女兒;不與他們通婚;他們之前已經起誓過(尼希米記10:29,10:30)。
【第26節】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些事上犯了罪嗎?等等。他娶了外邦女子為妻,被她們引誘去拜偶像(列王紀上11:3,11:4):
然而在許多國家中,沒有一個王像他;不僅在宏偉和財富上,而且在智慧上也沒有,然而他卻被他那些拜偶像的妻子所迷惑:
他是神所愛的;暗指他的名字耶底底亞,意思是「耶和華所愛的」(撒母耳記下12:24,12:25):
神使他作全以色列的王;這是神愛他的證明,因此他更有義務事奉神,且只事奉神,然而他的心卻因他的妻子轉向了別神:
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如果如此偉大和智慧的人都被她們引誘去拜偶像,那麼你們就更可能了,因此與她們通婚是非常危險的。
【第27節】這樣,我們豈可聽從你們,行這一切大惡呢?容許這事發生,並對此視而不見,而不加以懲罰:
得罪我們的神;祂的律法,祂的心意和旨意:
娶外邦女子為妻?祂所禁止的(申命記7:1,7:3)(列王紀上11:1,11:2)。
【第28節】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約雅大的兒子中,有一個人。大祭司的孫子;因為這裡的大祭司是以利亞實,根據我們的譯本,而不是他的兒子約雅大,根據普萊多博士F9的說法;約瑟夫F11認為這個人是大祭司雅杜亞的兄弟瑪拿西:
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他娶了參巴拉的女兒,參巴拉是猶太民族的公開敵人;根據同一位作者的說法,參巴拉為他從亞歷山大那裡獲得了在基利心山建造聖殿的許可;但這會將尼希米和參巴拉的壽命延長得太長;此外,以利亞實似乎現在還是大祭司,甚至他的兒子約雅大也不是,更不用說約雅大的孫子雅杜亞了:
所以我把他從我這裡趕出去;把他從他的朝廷趕走,不許他在祭壇事奉;將他從城中驅逐,正如拉什所說,甚至從猶大之地驅逐。
【第29節】我的神啊,求你記念他們。這些祭司,並懲罰他們: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職分;通過娶外邦女子為妻,使自己不適合在其中供職:
和祭司職分與利未人的聖約;與利未、亞倫和非尼哈所立的聖約,參閱(民數記24:11-13),對其腐敗的抱怨在(瑪拉基書2:4-8)中有所提及。
【第30節】這樣,我就潔淨他們,使他們脫離一切外邦人。無論是百姓還是祭司,都脫離外邦妻子,強迫他們休妻,或離開他們的國家:
又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各人有各人的職務;在他們的班次和輪值中執行他們的職務。
【第31節】至於按時獻的木柴。參閱(尼希米記10:34)。利未人被指派在規定的時間和由規定的人接收木柴,並將其存放在適當的地方,並在需要時將其運到祭壇:
和初熟的果子;接收並照管它們,並將它們分發給屬於它們的人:
我的神啊,求你為我施恩記念;以一切美善的事,無論是屬世的還是屬靈的,來祝福他,使他忠心,使他在教會和國家中有所作為,並保護他免受所有敵人的侵害:或者這可能更關乎前面所說的,即關於獻木柴和初熟的果子,願神恩慈地記念他,因為前者對祭壇來說是必要的,而後者對在祭壇事奉的人來說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