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申命記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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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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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中,摩西繼續勸誡以色列民,要他們謹守神的誡命,好使他們凡事亨通(申6:1-3)。他首先從宗教的一個主要且根本的條款開始,這條款值得他們首先且最為重視,即神的獨一性與對祂的愛(申6:4-5)。他們必須殷勤教導自己的兒女,自己也當永遠銘記在心(申6:6-9)。當他們進入迦南地,豐盛地享受其中一切美物時,他們受勸誡要謹慎,不可忘記耶和華這位仁慈的施恩者;反而要敬畏祂,事奉祂,不可隨從別神,因為祂對自己的尊榮和敬拜是忌邪的(申6:10-15)。他們不可試探祂,像他們過去所行的那樣,反而要殷勤遵守祂的誡命,好使他們在那地凡事亨通(申6:16-19)。當他們的兒女詢問這些誡命、律例和典章的緣由和意義時,他們要向兒女講述他們在埃及的經歷,他們如何從那裡蒙拯救,神為他們所行的奇事,以及他們如何被帶入迦南美地;並讓他們知道,這些誡命有些是為了紀念這些恩典,藉此他們有義務遵守所有誡命,更何況這些誡命不僅是為了神的榮耀,也是為了他們自己的益處(申6:20-25)。

【第1節】

現在這些是誡命、律例、典章。
這裡所指的並非前一章重複的十誡,而是所有其他後來宣告的誡命,無論是道德的、禮儀的,還是司法的。因為摩西現在所做的,只是重複並重新宣告他先前已領受並傳達給百姓的律法。因此,《他爾根約拿單》如此釋義這句話:

你們要在所要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這句話經常被提及,是為了在他們心中銘刻一種責任感,即順服神的律法,他們必須在即將進入的迦南地謹慎殷勤地遵行,並藉此保有那地的產業。

【第2節】

使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
藉著被教導認識祂本體的偉大,祂心意和旨意的本質,以及敬拜祂的方式;這不是奴僕式的懼怕,而是兒女式的懼怕,是對神懷有敬畏的愛;他們被教導作為兒女對他們的父神所當盡的本分;參(申5:29)。

遵守祂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摩西並非以自己的名義,而是以神的名義和權柄,作為神的僕人和使者來吩咐;所有帶有神聖權柄印記的誡命都必須遵守,不可忽略或偏離任何一條。

你和你的兒孫,一生一世都遵守。
一個人及其兒女、孫兒女;他必須確保他們一生一世都遵守耶和華的一切誡命,只要他還活著並與他們有任何關係。

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長壽被視為一種極大的外在恩典;這裡主要指的是在迦南地長久享受和持續居住,這通常在提及此點時會表達出來;參(申4:26 申4:40)(申5:16 申5:33)。

【第3節】

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
或作「它們」,指所賜給他們的誡命:

使你亨通。
身體和產業都亨通:

使你們人數極其增多。
不僅財富增多,主要指人數增多:

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應許你的。
神曾多次應許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他們的後裔人數將增多;他們的後裔將像天上的星、地上的塵沙、海邊的沙一樣不可數算;參(創15:5)(創22:17)(創25:4)(創28:14)。這尤其是在:

流奶與蜜之地。
這是迦南地一個非常常見的代稱,因為那地物產豐饒;參(出3:8)。

【第4節】

以色列啊,你要聽!
這是摩西的話,激勵百姓專心聆聽他即將講述的這項偉大而重要的教義,即神的獨一性,以防止他們陷入多神論和偶像崇拜。猶太人從這裡使用的一個詞,稱這段經文為「**基里亞特舍瑪**」(Kiriathshema),他們規定自己每天早晚誦讀兩次F14;本節第一個詞「**舍瑪**」(Shema,聽)的最後一個字母,以及本節最後一個詞「**以哈德**」(Echad,一)的最後一個字母,都比平常的字母大;這似乎是為了引起人們對這段經文所包含內容的注意:

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耶和華。
這教義是說,耶和華,祂是祂子民以色列的聖約之神和父,祂是獨一的耶和華;祂是耶和華,是萬有的本體,是自有永有的,永恆不變的;祂在本質和本體上是獨一的;這從祂本性的完全、祂的永恆、全能、無所不在、無限、良善、自足和完全中顯明出來;因為只能有一位永恆的、一位全能的、一位無所不在的、一位無限的、一位本源且自身良善的;一位自足且完全的本體;這也可以從祂作為萬物的第一因(只能有一位)以及祂與受造物的關係(作為他們的君王、統治者、治理者和立法者)中得出結論。因此,這些話被引用在(可12:29 可12:30)中;然而,它們絕不與神聖本體中三位一體的教義相矛盾,即父、道和聖靈,這三位是一體的;是獨一的神,獨一的耶和華,正如這裡所表達的;參(約壹5:7)。古時的猶太人也如此理解這段經文。在他們的一本古書中說F15:「耶和華,**以羅希努**(Elohenu),耶和華(即耶和華,我們的神,耶和華);這些是關於這個崇高奧秘的三個層次;『起初神(**以羅欣**,Elohim)創造天地』」;又說F16:「耶和華,**以羅希努**,耶和華,他們是一體的;這三種形式(模式或事物)是一體的」;在別處又說F17:「有二,有一與之相連,他們是三;當三者為一時,祂對(或論及)他們說,這些是以色列所聽見的兩個名字,耶和華,耶和華,而**以羅希努**(我們的神)與他們相連;這是真理之戒的印記,當他們相連時,他們在一個合一中是一體的」;這以人的靈魂被稱為魂、靈、氣這三個名字來闡明;在別處他們說F18:「聖潔蒙福的神,和祂的**舍吉拿**(Shechinah),被稱為一」;參(約10:30)。

【第5節】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這是律法中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誡命,是律法第一條總綱的精髓;它包含或至少與之相關聯的,是對神的認識、對祂的尊崇、對祂的喜悅、對祂的信心和信靠、對祂的敬畏和敬拜,以及對祂的順服,這些若正確,都源於愛。愛神是因為祂本性的完全,以及祂在自然、護理和恩典中的作為;也因為祂與人,特別是與祂自己的子民所建立的關係;以及祂對他們的特殊之愛;事實上,所有人都應當愛祂,因為祂對他們的眷顧,以及賜予他們的諸般美善恩典;接下來說明如何做到這一點:

盡心、盡性、盡力。
以超越一切受造物的至高之愛;以心中所有的情感,以極大的熱忱和靈魂的真誠,並以人所擁有的所有恩典的力量,以愛如死之堅強的愛來愛祂。拉比雅基(Jarchi)將「盡心愛神」解釋為:你的心不為神而分裂,心不為神與受造物而分裂;他將「盡力」解釋為財富或資產;事實上,這也是人們表達對神之愛的一種方式,即將自己的資產用於事奉祂,並支持祂在世上的聖工和利益。亞本以斯拉(Aben Ezra)將「心」理解為知識,將「性」理解為人身體中的靈魂,將「力」理解為心中完全的愛。

【第6節】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些話。
要留心、遵守、注意,就是神是獨一的,並且要以最堅強的方式愛祂:

都要記在心上。
如《他爾根約拿單》所說,記在心版上;參(林後3:3),要衷心領受,在心中佔有一席之地,並銘記於心。

【第7節】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
應當謹慎、殷勤、費力地教導兒女,一旦他們有能力,就應教導他們認識神和祂的誡命;教導他們要愛祂、敬畏祂、事奉祂、敬拜祂;這就是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這句話可以譯作「你要磨利或磨快它們」F19,指這些話語或誡命;它表達了教導時的勤奮和努力,藉著頻繁重複,不斷灌輸到他們心中,努力將它們銘刻在那裡,使他們對這些事敏銳、熟練、精通:

無論你坐在家裡。
在用餐時,或閒暇時,甚至在屋內從事任何允許的活動時;應當抓住一切機會,將神聖事物的知識灌輸到他們幼小的心靈中:無論你行在路上。
在旅途中,或有任何兒女與他同行;或為了消遣,在花園、田野或葡萄園中;可以藉著看到任何受造之物,引導他們談論神、祂的本性、完全和作為,以及受造物對祂所負有的愛、敬畏和事奉的義務:無論你躺下,無論你起來。
在就寢和起床時;這些時刻既是向神禱告的時刻,也可以用來教導兒女。

【第8節】

也要繫在你的手上為記號。
如同人將任何東西繫在手上作為記號,以便記住他渴望記住的事;儘管猶太人將此理解為字面意義,即將寫有這段經文和其他經文的羊皮卷繫在左手上,正如《他爾根約拿單》在此解釋「手」一樣:

戴在你的額上為額牌。
《他爾根約拿單》將此解釋為**特非林**(Tephilim)或**經文匣**(phylacteries),猶太人將其戴在額頭和手臂上,拉比雅基(Jarchi)也如此解釋;關於此,參(太23:5)的吉爾注釋。

【第9節】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為的是提醒他們,當他們出入時,要謹慎遵守這些誡命;猶太人也將此理解為字面意義,他們將這段經文與一些經文寫在羊皮卷上,正如《他爾根約拿單》在此所說,將它們固定在三個地方:臥室對面、房屋門框上,以及右側的城門上;這就是他們所稱的**米茲扎**(Mezuzah);對它的描述如下:他們在預備好的羊皮紙上寫下(申6:4-9)(申11:13-20)中的話語,然後將羊皮紙捲起來,在上面寫上「**沙代**」(Shaddai);然後將它放入竹筒(或蘆葦)中,或者放入類似的空心木塊中,並將其固定在門框右側的牆上;因此,每當他們出入時,他們都會將觸摸這羊皮紙並親吻它作為他們敬虔的一部分F20。

【第10節】

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入祂向你列祖起誓應許之地。
指迦南地,他們當時正處於其邊界,即將進入:

就是祂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你的。
出於祂自己的自由恩惠和美意,並非因他們的功德和配得,在那地將會發現:

有寬大美好的城邑,非你所建造的。
寬敞宏偉,位置優美,建造精良,防禦堅固,無需他們付出任何勞力或費用;一切都已預備好供他們佔有和居住;因此他們將不再像過去四十年那樣住在帳篷或棚屋裡,而是住在寬敞宏偉的城市中。

【第11節】

有裝滿各樣美物的房屋,非你所裝滿的。
不僅裝滿了良好、便利和豐富的家居用品,還有地裡的出產,如五穀、新酒和油,或許還有金銀:

有鑿成的水井,非你所鑿成的。
在那些炎熱乾燥的國家,水井備受珍視,價值極高;參(創26:18-22):

有葡萄園、橄欖園,非你所栽種的。
迦南地比埃及更盛產這些,埃及的葡萄園和橄欖樹很少,儘管以色列人居住的地方比其他地方多一些;參(創47:11)的吉爾注釋;因此,這些可能是他們在埃及,即他們居住的歌珊地所見的,歌珊地在赫拉克利奧波利斯省,斯特拉波F21說那裡只出產完美的橄欖和結果的樹木,而埃及其他地方則缺乏油;這個省份現在阿拉伯人稱之為法尤姆省,利奧·非洲人F23說它出產大量的橄欖;因此,這可能是為了鼓勵以色列人而提及的:

你吃了而且飽足。
那地將為他們提供如此豐富的美物。

【第12節】

那時你要謹慎,免得你忘記耶和華。
忘記愛祂、敬畏祂、敬拜祂,並遵守祂的誡命;因為受造物的享受容易佔據人心和情感;(箴30:9):

就是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
將你從為奴之家帶入一個充滿上述一切美物的土地,因此你負有最高的義務去記念耶和華和祂的恩慈,並事奉和榮耀祂:(出20:2)。

【第13節】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祂。
因敬畏而事奉祂;不是因奴僕式的懼怕,懼怕地獄和永刑;而是因兒女式的懼怕,對那位將他們從為奴之地帶入偉大榮耀的自由,從埃及帶入迦南地,從苦難之地帶入豐盛之地的神懷有敬畏的愛;因此他們應當敬畏耶和華和祂的良善,並從這種敬畏中事奉祂,在所吩咐的一切公開和私下敬拜中;基督引用這段經文來抵擋撒旦的試探(太4:10):

也要指著祂的名起誓。
當他們與人立約,或被召作證以解決無法以其他方式解決的爭議時;或無論何時,他們因任何原因起誓,都不應輕率或因任何瑣事而起誓,更不應虛假起誓;起誓時不應指著任何偶像,或任何其他神,而應指著又真又活的神;《他爾根約拿單》說:

【第14節】

不可隨從別神。
去事奉和敬拜它們,並指著它們起誓;這些其實都不是神,只是名義上和虛構的神;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不應受到任何尊崇和敬拜;隨從它們就是敬拜它們,這就是離棄真神,去行淫亂,隨從假神:

就是你們四圍列國的神。
以東人、亞扠人、摩押人、非利士人、埃及人的神;所有這些民族都有他們獨特的偶像。

【第15節】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你們中間是忌邪的神。
祂與他們親近,在他們中間,祂的會幕安置在他們的營地之間;祂是一位對自己在敬拜中的尊榮和榮耀忌邪的神,會對任何在這方面冒犯祂的行為感到憤怒:

免得耶和華你神的怒氣向你發作。
因為沒有什麼比偶像崇拜更能激起祂的怒氣了:

將你從地上滅絕。
使他們被擄出自己的土地,分散在世界各國,並被徹底毀滅。

【第16節】

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
藉著與祂爭競或反對祂,藉著抱怨或埋怨祂對他們的護理安排,或藉著向祂要求神蹟或奇蹟;這是基督用來抵擋撒旦試探的另一段經文(太4:7):

像你們在瑪撒試探祂一樣。
一個因以色列人在那裡試探耶和華而得名的地方(出17:7);《他爾根約拿單》補充說,用十次試探;參(民14:21)。

【第17節】

要殷勤遵守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
不僅是十誡,還有所有其他的誡命:

和祂的法度、律例,就是祂所吩咐你的。
指司法和禮儀方面的誡命。

【第18節】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事。
什麼是正、是善,從祂所賜誡命中祂心意和旨意的宣告中顯明出來,因此遵守這些誡命就是行正、行善;因為祂的誡命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既符合祂的本性,也符合祂的旨意(羅7:12):使你亨通。
正如敬畏神並遵守祂誡命的人所享有的亨通:

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那美地。
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的,就是迦南地;但如果他們不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事,他們就可能被拒於那地之外,就像他們直系的父母一樣,他們的屍體倒斃在曠野。

【第19節】

把你的一切仇敵從你面前趕出。
耶和華應許,而且似乎是起誓,祂會為他們這樣做;趕走他們的仇敵,為他們在那地定居鋪平道路:

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參(創15:18 創15:19 創15:20)(創22:17)(出23:28)。

【第20節】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
或作「明天」F24;即在後來的日子,正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解釋的;此後任何時候,特別是當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所規定的各種律法、律例和條例將會生效並被遵守:

耶和華我們神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麼意思呢?
各種禮儀、習俗和慣例,如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獻祭以及其他宗教職責,其遵守的理由是什麼?

【第21節】

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僕。
被帶入埃及法老王的奴役和苦難中,他們的祖先曾進入那個國家,在那裡居住了許多年,最終淪為極度的奴役和痛苦:

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藉著祂大能的彰顯,埃及人和他們的王都無法抵擋,作為祂對我們眷顧和慈愛的標誌;藉著這些恩典的約束,我們因感恩而有義務遵守祂的誡命。《他爾根約拿單》說:

【第22節】

耶和華在我們眼前,將重大可惡的神蹟奇事。
指十災,這些是神能力的標誌,是奇妙的作為,偉大,超越自然之力,而且非常「可惡」F25;對埃及人造成極大的痛苦;因為它們降臨並沉重地壓在:

降在埃及和法老並他全家的身上。
降在國王、他的朝臣和整個國家身上,這些都是在以色列百姓和埃及人眼前公開進行的;當時有些人,雖然在這些事發生時還不到二十歲,但他們親眼目睹了所發生的事,永遠無法忘記。這裡《他爾根約拿單》也說:

【第23節】

將我們從那裡領出來。
藉著那些奇蹟般的災難,將他們從為奴和苦難的境地中領出來:並為了:

為要領我們進入,將祂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賜給我們。
將他們帶入迦南地,賜給他們,使他們佔有那地;從而實現祂向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作的應許和誓言。

【第24節】

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
其中有些律例是特意為了紀念從埃及蒙奇妙拯救而設立的,特別是逾越節;他們因蒙受如此大恩,都應當感恩地順服所有律例:

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常得好處。
敬畏耶和華對人而言,無論是身體、靈性還是永恆,總是有益的;因為敬畏祂的人一無所缺,耶和華也不會向他們扣留美物;參(詩34:9 詩34:10):

得以存活,像今日一樣。
身體健康強壯,並享受美地及其一切福分。

【第25節】

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
這將是我們的義,或對我們而言是一種恩典、益處和祝福;或者這將被算為我們的義,並藉此我們將被稱義:

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為了獲得這樣的稱義之義,人必須遵守神的一切誡命,無一例外;而且要完全遵守,思想、言語或行為上都不能有絲毫違犯;而且要在耶和華面前,在祂眼中遵守,而不是在人自己或他人看來如何,而是在神看來如何,因為祂察看人心,衡量一切行為;人必須按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方式遵守,即盡心、盡性、盡力,如(申6:5)所說;然而,這對一個有罪的人來說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義不能藉著律法而來。唯有基督能如此遵守神的一切誡命,祂的順服就是我們的義;祂唯獨是律法的終結,使一切信祂的人都得著義,我們必須向祂尋求這義。

【腳註】
F14 Mist. Beracot, c. 1. sect. 1, 2. 《密示拿》祝福篇,第一章第一、二節。
F15 Zohar in Gen. fol. 1, 3. 《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1頁第3欄。
F16 Ib. in Exod. fol. 18. 3, 4. 同上,出埃及記篇,第18頁第3、4欄。
F17 Ib. in Numb. fol. 67. 3. 同上,民數記篇,第67頁第3欄。
F18 Tikkune Zohar, Correct. 47. fol. 86. 2. 《光輝之書修訂本》第47修訂,第86頁第2欄。
F19 ( Mtnnvw ) "et acues ea", Vatablus, Piscator. (**שננתם**,shenantam)「你要磨利它們」,瓦塔布魯斯、皮斯卡托。
F20 Buxtorf. Synag. Jud. c. 31. p. 582 Leo Modena's History of the Rites and Customs of the Jews, par. 1. c. 2. p. 5, 6. 布克斯托夫《猶太會堂》第三十一章第582頁;利奧·莫德納《猶太人禮儀與習俗史》第一部第二章第5、6頁。
F21 Geograph. l. 17. p. 556. 《地理學》第17卷第556頁。
F23 Descriptio Africae, l. 8. p. 722. 《非洲描述》第八卷第722頁。
F24 ( rxm ) "cras", V. L. Pagninus, Montanus. (**מָחָר**,machar)「明天」,武加大譯本、帕尼努斯、蒙塔努斯。
F25 ( Myerw ) "et pessima", V. L. Junius & Tremellius; "et noxia", Tigurine version; "et mala", Pagninus, Montanus, Piscator. (**וְרָעוֹת**,wera'ot)「且極惡劣的」,武加大譯本、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且有害的」,提古里努斯譯本;「且惡的」,帕尼努斯、蒙塔努斯、皮斯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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