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申命記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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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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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中,摩西繼續講述以色列民的經歷和遭遇,他們如何再次轉回曠野;但卻省略了他們在曠野的行程,直到他們來到西珥山。他們在那裡停留了一段時間後,蒙神吩咐離開(申2:1-3),並蒙指示不可干涉以東人,也不可從他們那裡取走任何東西,反而要為所取的向他們付費,因為他們並不缺乏(申2:4-8)。他們也不可騷擾摩押人,本章對摩押地(及其昔日居民)和以東地都有所描述(申2:9-12)。隨後,他們蒙吩咐渡過撒烈溪,從加低斯巴尼亞到撒烈溪,歷時三十八年,期間前一代人已盡數消滅(申2:13-16)。現在,當他們沿著摩押邊界前行時,蒙命令不可干涉或騷擾亞捫人,本章也對亞捫地及其昔日居民有所描述(申2:17-23)。然後,他們渡過亞嫩河,蒙吩咐與亞摩利人的王西宏爭戰,並佔領他的地(申2:24-25)。他們派使者去見西宏,請求允許他們經過他的地,並像以東人和摩押人那樣,用錢向他們購買食物(申2:26-29)。但西宏拒絕了,這給了他們攻擊他的機會,他們成功了,殺死了他和他的百姓,並佔領了他的國家(申2:30-37)。

【第1節】

我們就轉回,從加低斯,他們在那裡停留了許多日子,也背離了迦南地,他們曾在那地的邊界上。

照著耶和華所吩咐我的,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申1:40)

我們繞行西珥山許多日子。許多人認為西珥山是指整個以東山區,他們在靠近它的曠野中來回旅行了三十八年,他們認為這就是「許多日子」的意思;但我寧願認為他們是在三十八年快結束時才來到這座山,在他們來到加低斯之前,他們從那裡派使者去見以東王,他們繞行了幾天。

【第2節】

耶和華對我說,當他們在西珥山附近時。

【第3節】

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久了,是時候離開那裡了,就像從何烈山一樣(申1:6)。

你們轉向北方;從以東的南部邊界轉向北方的迦南地。以色列人是從以東地的以旬迦別來到加低斯,在那裡他們派使者去見以東王,請求允許他們經過他的地;參閱(民33:36;20:14)。

【第4節】

你要吩咐百姓,給他們嚴格的命令:

說,你們要經過你們弟兄以掃子孫的境界;不是穿過他們國家的中心,因為以東王不允許這樣做,而是沿著或在他們的邊界上。

他們就懼怕你們;恐怕以色列這樣眾多的百姓會佔領他們的國家,將他們趕走,因為他們在靠近他們的曠野中漂流了這麼久。

所以你們要格外小心;不要利用他們的恐懼,攻擊他們,傷害他們,也不要激怒他們作戰並戰勝他們。

【第5節】

因為我一點地也不給你們,連腳掌可踏之地也不給你們;或說,連人腳掌可踏之地也不給你們,表示他們一點點也不會得到。拉比雅基(Jarchi)提到他們的一種解釋,說神不會給他們任何土地,直到「腳掌踏在橄欖山上的日子」來到(亞14:4),意思不是直到彌賽亞的日子,那時以東將成為以色列的產業;參閱(民24:18;俄1:19)。

因為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因此不可從他們手中奪走;他們對此擁有繼承權;參閱(創36:8;書24:4)。

【第6節】

你們要用銀子向他們買糧吃,也要用銀子向他們買水喝;這在那些炎熱的國家是常見的(參閱民20:19),或說「挖水」。

F25 **wrkt**(wrkt)「你們要挖」,蒙塔努斯。
▸ F25 Montanus, "fodietis".
▸ 蒙塔努斯:「你們要挖」。

也就是說,為挖井取水付費,或從以東地挖出的井中買水。拉比雅基說,在沿海地區,他們用這個詞來表示買賣,在阿拉伯語中也是如此使用(參閱何3:2)。

【第7節】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都賜福與你,即使在曠野中,祂也使他們的牲畜和財物增多。

他知道你走過這大曠野;祂知道他們所走的每一步,祂在他們所關心的一切事上都擁有他們並使他們興盛。

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神常與你同在;不僅保護和捍衛他們,而且為他們提供一切必需品。這四十年還沒有完全完成,但給出的是整數而不是零頭。

你沒有缺乏什麼;既然他們有錢支付食物和飲料,他們就被指示這樣做,而不是以不義的方式從以東人那裡拿走任何東西;拉比雅基說,也不要讓自己看起來貧窮,儘管他們很富有。

【第8節】

於是我們離開了我們弟兄以掃的子孫,就是住在西珥的,沿著他們的邊界,沿著他們國家的邊界。

從亞拉巴的路;就是尋的曠野,加低斯就在那裡。

從以拉他、以旬迦別;紅海邊以東地的兩個港口;他們是從後者來到加低斯的;參閱(民33:35-36)。耶柔米說,以拉他在彼特拉(以東的首都)以東十英里處。F26 約瑟夫F1稱之為亞拉那(Aelana),七十士譯本在此稱之為亞倫(Ailon);以拉他灣因此得名;他提到它離以旬迦別不遠,他說那時以旬迦別被稱為貝雷尼采(Berenice)。

我們轉向,經過摩押曠野的路;就是摩押前面的曠野,朝著日出或東方(民21:11)。

【第9節】

耶和華對我說,當他們在摩押邊界時:

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不可圍攻他們的任何城市,也不可引誘他們作戰,或激怒他們爭鬥。

因為他們的地,我一點也不給你為業;至少目前還沒有,他們的罪惡還沒有滿盈,他們受懲罰的時候還沒有到;否則在大衛時代,他們就被征服,成為他的附庸,以東人也是如此(撒下8:2, 8:14)。

因為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摩押人就是如此,他們是羅得與他的長女所生的摩押的後裔(創19:37)。亞珥是摩押的首都,稱為摩押的亞珥(賽15:1),在此指代整個摩押地;亞本以斯拉也將其解釋為摩押。拉比雅基說這是省份的名稱;在七十士譯本中,它被稱為亞羅珥。

【第10節】

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裡,我們在基大老瑪時代就讀到他們(創14:5),那時他們住在基列亭,這是一座亞摩利王西宏從摩押人手中奪取的城市,後來從西宏手中奪取後,與其他城市一同賜給流便支派(民32:37)。有些人認為他們與亞拿在曠野中發現並遇到的耶米人是同一批人,我們將其譯為「騾子」(創36:24)。他們因其巨人般的身材和巨大的力量而使人懼怕和恐懼,如下所述:他們很可能是含的後裔。

那民強盛,人數眾多,身量高大,像亞衲人一樣;他們人數眾多,體型龐大,身材高大,就像探子在希伯崙見過的巨人,亞衲的子孫,那裡著名的巨人(民13:22-23)。

【第11節】

他們也像亞衲人一樣,被視為巨人,因為他們體型龐大,身材高大;或者,

但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以區別於利乏音人;所以看來「以米人」這個名字並非他們原來的名字,而是在(創14:5)中以預敘法或預先提及的方式稱呼他們,因為這個名字是摩押人給他們的,摩押人是較晚出現的民族。

【第12節】

先前何利人也住在西珥,這是一個山名,也是從山而來的地名;因何利人西珥而得名,他在以掃和他的子孫佔領之前就住在其中;但何利人或何利人是誰,他們的名字從何而來,很難說;他們早在基大老瑪時代就存在了(創14:6)。他們似乎因住在岩石的洞穴和窟窿中而得名,以東或以土買的南部地區充滿了這些洞穴,他們與希臘人所稱的穴居人是同一批人。

但以掃的子孫接續他們;以掃和他的子孫與他們通婚,為他們佔領該地鋪平了道路,如(創36:2, 36:8, 36:12, 36:20, 36:25)所示,他們後來憑藉武力在那裡定居,因為接下來說:

當他們將他們從面前滅絕,並住在他們的地方;甚至在他們曾居住的西珥,後來因以掃的一個名字而稱為以東(創36:8, 36:9, 36:20)。

正如以色列人在耶和華賜給他們為業之地所行的;因為這是在迦南人被趕出他們的地,並被以色列人佔領之前說的,有些人認為這是以斯拉或其他人的手筆;但沒有必要這樣假設;摩西憑著預言的靈,並憑著對神關於這件事的應許和預言的信心,這些應許和預言即將實現,他可能寫下了這段話;此外,這可能指的是已經對亞摩利人的王西宏和噩的王國所做的事情;這些王國已經從他們手中奪走,並賜給流便和迦得支派,以及瑪拿西半支派;上述這些例子以及這個例子都可以被提出,以鼓勵以色列民相信他們能夠趕走迦南人,並以同樣的方式定居在他們的地,就像這種驅逐已經發生過一樣。

【第13節】

現在我說,起來,過撒烈溪;它被稱為撒烈谷(民21:12),所用的詞既指山谷也指溪流;很可能既有同名的山谷也有同名的溪流;它一定靠近底本迦得,因為在一個地方說以色列人從以耶亞巴琳來到撒烈安營;在另一個地方說他們從那裡來到底本迦得安營(民21:11-12;33:45)。

我們就過了撒烈溪;這條溪可以涉水而過,或者此時可能已經乾涸。

【第14節】

我們從加低斯巴尼亞來到這裡的時間,是指時間的長度;或者,「日子」F2;它們的數量。

直到我們過了撒烈溪,共有三十八年;也就是說,從探子被派去偵察那地並帶回報告的時候算起;因為他們是從加低斯巴尼亞被派去的(民32:8),直到以色列人過了撒烈溪,共有三十八年;他們在曠野中旅行了這麼久,在他們來到那地邊界之後。

直到那一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所有二十歲及以上,適合在必要時出戰的人,當百姓第一次出埃及後被數點時;那一世代的人現在都在上述時間內被消滅了,除了兩個人,迦勒和約書亞。

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民14:21, 14:23, 14:30)。

【第15節】

因為耶和華的手確實攻擊他們,祂的權能以忿怒和報復的方式施加在他們身上,因為他們對探子的報告發怨言;因此,他們被消滅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祂的手強而有力,祂的右手高舉;當祂舉起時,它會沉重地落下,沒有人能站立在它之下或與之對抗:祂用這種或那種疾病擊打他們,或將這種或那種審判降在他們身上:例如亞瑪力人的刀劍,許多人被殺,以及在摩押平原的什亭瘟疫,其中死了24,000人;此外還有可拉和他的黨羽的毀滅,這是在探子事件之後不久發生的,以及那時的瘟疫,其中死了14,700人;因此,祂一次又一次地擊打他們,

將他們從營中滅盡,直到他們都消滅了,除了兩個人,如下所述。

【第16節】

這樣,當所有的兵丁都滅盡了,等等。因各種疾病和審判而消滅。

從百姓中死去;指新興和倖存的一代。

【第17節】

耶和華對我說,在撒烈溪,他們過了那裡,或在底本迦得,那是他們下一個駐紮地。

【第18節】

你今天要經過亞珥,也就是說,要經過亞嫩河,經過摩押的亞珥城,這城位於河邊;參閱(申2:9),所以摩西和以色列民要經過那裡,

經過摩押的邊界;因為他們不被允許進入那地並穿過它;只能沿著它的邊界旅行,而且他們要從今天開始這樣做;就是耶和華對摩西說話的那一天。

【第19節】

你臨近亞捫人之地的時候,他們住在摩押人附近,都是羅得的後裔(創19:37-38)。

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不可圍攻他們的任何城市,也不可激怒他們作戰,也不可與他們交戰。

因為亞捫人的地,我一點也不給你為業;也就是說,任何現在在他們手中的部分;否則他們一半的地都賜給了迦得支派;但那是亞摩利王西宏從他們那裡奪走的,以色列人又從西宏那裡奪回,所以他們佔領的不是亞捫人的地,而是亞摩利人的地,亞摩利人是七個民族之一,他們的地是他們要繼承的;參閱(書13:25;士11:13-23)。

因為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亞捫人是羅得與他的次女所生的子孫(創19:38)。

【第20節】

那地也算為巨人之地,亞捫地和摩押地一樣(申2:10-11)。

先前有巨人住在那裡;利乏音人住在那裡,他們也住在亞斯他錄迦寧(創14:5)。

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人;他們被認為與(創14:5)中的蘇西人是同一批人,希勒魯斯F3認為他們的名字來自**מְזוּזָה**(mezuzah,門框),因為他們身材高大,像門框一樣高;巨人撒弗的名字可能也是出於類似的原因(撒下21:18)。根據他的說法F4,散送人這個詞的意思是「邪惡和可怕事物的策劃者」;他們是邪惡的發明者,在形成邪惡和惡毒的計劃方面狡猾而詭詐,這使人感到恐懼,並使他們對人來說是可怕的。

【第21節】

那民強盛,人數眾多,身量高大,像亞衲人一樣,就像以米人一樣(申2:10),但耶和華在他們面前滅絕了他們;在亞捫人面前滅絕了散送人;否則他們對亞捫人來說就太強大了,因為他們人數眾多,身材如此高大。

他們就接續他們,住在他們的地方;這樣,藉著這些方式,祂將他們的地賜給他們為業(申2:19)。

【第22節】

正如他為住在西珥的以掃子孫所行的,他為他們做了與為亞捫人所做的事情一樣。

當他將何利人從他們面前滅絕時;這句話重複自(申2:12),這裡列舉了其他類似的例子。

他們就接續他們,住在他們的地方,直到今日;(參閱申2:12)。

【第23節】

還有亞衛人,他們住在哈洗林,直到迦薩,與亞衛人相同,他們似乎居住在非利士地的一部分,迦薩或加沙就在其中,這是非利士人的五個領地之一(書13:3)。**חֲצֵרִים**(Hazerim)這個詞的意思是「院子」,一位學者F5將其解釋為以方形或圓形排列的帳篷或小屋,中間有一個區域;亞衛人可能就是這樣住在巴勒斯坦,直到加沙。

從迦斐託出來的迦斐託人滅絕了他們;根據昂克羅斯和約拿單的塔爾根譯本,以及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拉丁譯本,這些人是來自迦帕多家的迦帕多家人;但顯然他們最初來自埃及,參閱(創10:14),波查特F6認為他們從那裡去了靠近科爾基斯的迦帕多家的一部分;但事情沒有達到他們的預期,他們就回來了,將亞衛人從他們的國家趕走。

住在他們的地方;(參閱耶47:4;摩9:7)。雖然他們似乎沒有被完全消滅,但有些人逃到了亞述,並在那裡定居,那裡有一個地方因他們而稱為亞瓦;亞述王在十個支派被擄之後,從那裡派他們去重新居住撒馬利亞的城市;參閱(王下17:24)。現在,這些例子被提出來,是為了鼓勵以色列子孫希望並相信他們能夠趕走迦南人,並繼承他們的地;當神旨意如此時,這種驅逐已經非常頻繁地發生了。

【第24節】

起來,往前行,過亞嫩河;這河在摩押邊界上,將摩押和亞摩利人分開(民21:13)。

看哪,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也就是說,祂已決定將其賜給以色列人,因為那時它尚未實際賜予;關於這位王和他的地方(參閱民21:26),開始佔領它,並與他爭戰;激怒他作戰,與他爭鬥,從他手中奪取他的地,並開始佔領它,藉此保證勝利。

【第25節】

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就懼怕你,驚惶戰兢;不僅是鄰近的國家,以東人、摩押人、亞捫人、非利士人、迦南人,還有更遠的國家,甚至全世界。

他們聽見你的名聲;聽見神為以色列人在埃及、紅海和曠野所做的事;特別是將亞摩利人的王西宏和噩,以及他們的王國交在他們手中。

就戰兢,並因你而痛苦;恐怕他們會繼續前進,也征服他們的土地;參閱(書2:9-11)。

【第26節】

於是我從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基底莫是流便支派的一個城市,後來被他們從亞摩利人手中奪取,並賜給利未人;靠近這城有一片曠野,因此得名,似乎與耶西們是同一片曠野(民21:20-21;書13:18;21:37)。亞本以斯拉認為它是馬他拿的曠野,根據耶柔米F7的說法,它位於亞嫩河上,在米底巴以東十二英里處;參閱(民21:18, 21:30)。摩西從這裡差遣使者,帶著和平的話語去見希實本王西宏;以和平和尊重的態度,希望與他和平友好,並保持這種關係,這樣做是為了讓他無可推諉;後來又命令採取類似的方法,當他們來到任何城市時,要宣告和平,如果得到和平的回應,就不應發動敵對行動(申20:10)。

【第27節】

讓我經過你的地(參閱民21:22)。

我必沿著大道而行;王的大道,如上述所指,公共道路。

我必不偏左右;不進入他的田地和葡萄園,不採摘果實,不踐踏莊稼和葡萄樹,也不對他們造成任何傷害;參閱上述經文。

【第28節】

你要用銀子賣糧給我吃,如果他們認為有必要從他們那裡獲得食物,他們只要求付錢。

也要用銀子給我水喝;參閱(申2:6)。

我只求步行經過;因為他們都是步兵(民11:21),關於這個詞組(參閱民20:19)。

【第29節】

正如住在西珥的以掃子孫和住在亞珥的摩押人待我一樣,正如拉比雅基所觀察到的,這不是指請求經過他們土地的事,因為他們都沒有允許,而是指購買食物和飲料;因為雖然以東人起初似乎沒有允許,但後來他們允許了。西珥山和亞珥城代表整個以東和摩押地。

直到我過了約旦河,進入耶和華我們神所賜給我們的地;這樣說是要消除任何他們會佔領他的國家並居住在其中的懷疑或猜忌;因為他們只打算經過他的地,前往迦南地,迦南地在約旦河對岸,他們必須經過約旦河才能佔領那地,他們憑著神的恩賜有權利佔領那地。

【第30節】

但希實本王西宏不肯讓我們經過他,或經過他的國家,正如所要求的。

因為耶和華使他的心剛硬,使他的心頑固;正如他對法老所行的,他要使誰剛硬就使誰剛硬;所以他不聽從向他提出的建議,也不答應他的請求,反而以驕傲和傲慢的態度輕視和蔑視以色列。

好將他交在你手中;這樣就有機會與他爭戰,並從他手中奪取他的國家;然而,如果他和平且順從,他就會繼續享有他的土地,以色列人就不會對他有這種優勢;但神,祂掌握著君王和所有人的心,如此影響他,使他採取了這樣的步驟,這為將他和他的國家交在以色列人手中鋪平了道路。

正如今日所顯明的;因為當摩西說這番話時,西宏的王國已被以色列人佔領(民21:24-25)。

【第31節】

耶和華對我說,在使者被派去見西宏之後或大約那時,也許是他們回來並帶回他的答覆時。

看哪,我已開始將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面前;藉著使他的心剛硬,這是他滅亡的確切徵兆,也是將他交在以色列人手中的一個關鍵步驟。

開始佔領,使你可以繼承他的地;向它移動並進入它,不要害怕他會做出任何反對。

【第32節】

於是西宏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在雅雜與我們交戰;他察覺到他們正朝著他的土地或進入他的土地行進,就聚集了他所有的人民,從他的首都希實本出來,他居住在那裡。

他和他所有的人民,在雅雜作戰;這是一座他從摩押王手中奪取的城市,後來在十個支派被擄之後,又回到了他們手中(賽15:4;耶48:21),(參閱民21:21)。

【第33節】

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交在我們面前,連同他們的土地。

我們就擊殺了他和他的兒子,以及他所有的人民;用刀劍擊殺他們;將他們全部殺死:**בְּנוֹ**(beno)原文是「他的兒子」,但**קְרִי**(qere)或旁註是「他的兒子們」,我們遵循後者。拉比雅基也觀察到,它寫作「他的兒子」,因為他說他有一個像他自己一樣強大的兒子。

【第34節】

那時我們奪取了他所有的城邑,如(民21:25, 21:30, 21:32;32:3, 32:34-38)所提及的希實本和其他城邑。

將各城的男人、女人、孩童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因為亞摩利人是七個民族之一,他們被定為滅絕,他們的罪孽現在已滿盈,因此報復臨到。

【第35節】

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城邑的財物,我們都取為自己的掠物;這些他們沒有毀滅,而是活著保存下來供自己使用和獲利,並將它們視為自己的財產。

和我們所奪的城邑的戰利品;如家庭用品、金銀,以及他們發現的任何貴重物品;他們將這些作為掠奪物,並在他們之間分享。

【第36節】

從亞嫩河邊的亞羅珥,等等。在摩押邊界上,是其主要城市;參閱(耶48:19)。

從河邊的城;或甚至河中的城,似乎是指亞羅珥城;參閱(書12:2;13:9)。這條河後來被稱為迦得河(撒下24:5),亞羅珥在河中,也許是因為它被迦得支派佔領。

直到基列;基列山和鄰近的地區,屬於巴珊王噩。

沒有一座城對我們來說太堅固;沒有一座城能夠抵擋他們,當他們被攻擊和圍困時,但很快就投降了。

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一切都交給了我們;摩西將他們所有的勝利和成功都歸於耶和華,而不是歸於他們自己的力量和權能,而是歸於神與他們同在的力量和祂對他們的祝福。

【第37節】

惟有亞捫人的地,你沒有去,等等。那時在他們佔領之下;否則西宏從他們那裡奪走的,以色列子孫就進入並享有了,如前所述(申2:19)。

也沒有到雅博河的任何地方;任何位於這條河上的城鎮或城市,這條河是亞捫人的邊界(申3:16),(參閱創32:22)。

也沒有到山上的城邑;更不用說他們深入到他們國家的最內部,即山區及其城邑。

也沒有到耶和華我們神所禁止我們去的地方;無論是在以東、摩押還是亞捫,特別是後者,他更特別地談論。

【腳註】
F26 De loc. Heb. fol. 91. E. 耶柔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1頁E欄。
F1 Antiqu. l. 8. c. 6. sect. 4.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八卷第六章第四節。
F2 ( Mymyhw ) "et dies", Montanus; "dies autem",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F2 **וְהַיָּמִים**(vehayyamim)「和日子」,蒙塔努斯;「然而日子」,朱尼厄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
F3 Onomastic. Sacr. p. 158, 288, 289. 希勒魯斯《聖名詞典》第158、288、289頁。
F4 Onomastic. Sacr. p. 161, 310, 428. 希勒魯斯《聖名詞典》第161、310、428頁。
F5 Clayton's Chronology of the Hebrew Bible, p. 65. 克萊頓《希伯來聖經年表》第65頁。
F6 Phaleg. l. 4. c. 32. col. 291, 292. 波查特《法勒格》第四卷第三十二章第291、292欄。
F7 De loc. Heb. fol. 93. C. 耶柔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3頁C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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