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但以理書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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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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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包含但以理的禱告及蒙應允。其中記載了他禱告的時間、緣由、方式或情境(但9:1-3);禱告的內容,包括以各種合宜的稱謂和特質向神陳明(但9:4),承認自己、國民、君王、首領和百姓的罪,並詳細闡述和誇大這些罪行(但9:5-15),以及祈求憐憫(但9:16-19)。接著是應允;其中說明了應允的命令和傳達的時間,以及傳達者(但9:20-23),他向但以理傳達了七十個七的異象,供他思考;其中清楚指明了彌賽亞的工作和祂降臨的時間(但9:24-27)。

【第1節】

亞哈隨魯的兒子大利烏,就是瑪代族的人,立為迦勒底國的王,他作王的第一年。這位大利烏與瑪代人大利烏是同一人,他在伯沙撒死後繼承了王位;之所以這樣稱呼他,是為了區別他與波斯人大利烏。然而,波菲利竟膽敢斷言此人就是波斯人大利烏,聖殿是在他統治下建造的,好讓但以理看起來比他晚生。亞哈隨魯,他的父親,並非以斯帖的丈夫,那人比這位大利烏晚了許多;而是與瑪代王亞斯提亞格斯(Astyages)是同一人,他在次經中被稱為亞哈隨魯:

「在他未死之先,他聽見尼尼微城被尼布甲尼撒和亞哈隨魯攻陷的消息;在他未死之先,他為尼尼微城歡喜。」(多比傳14:15)

【第2節】

他作王的第一年,我但以理從書上得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這也是古列作王的第一年,他與大利烏共同執政;在這一年,猶太人七十年被擄期滿,並頒布詔令,允許他們返回耶路撒冷建造聖殿(拉1:1-2)。這七十年是從猶大王約雅敬第三年或第四年初算起,當時國土開始荒涼,但以理本人也被擄;那也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第一年,在尼布甲尼撒及其子孫統治期間,猶太人將被擄(但1:1;耶25:1;27:1)。「我但以理從書上得知」:指聖經,但以理雖是先知,卻不輕忽閱讀聖經;雖身為國家重臣,仍抽出時間查考這些神聖的啟示;他閱讀、研究、徹底思考並仔細權衡,從而得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但以理可能在被擄到巴比倫之前,就親耳聽過耶利米的這項預言;因為最早的預示是在約雅敬作王的第一年(耶27:1,27:7)。此後,這預言可能被送到巴比倫,供被擄的猶太人使用;事實上,在他百姓最後一次被擄時,所有他的預言抄本無疑都被帶到那裡;因此,但以理如何得到這些書卷,是很容易解釋的;而且顯然當時這些書卷就在他面前;因為他使用了耶利米所用的詞**חָרְבוֹת**(charbot,荒涼)(耶25:9,25:11)。關於七十年被擄和期滿後得釋放的預言,記載在(耶25:12;29:10),但以理仔細閱讀,徹底思考,並且他深知這些預言的起始點,發現它們即將期滿;這促使他開始禱告,如接下來的經文所示。由此可見,在巴比倫被擄期間,律法並未被焚毀,聖經也未失傳,以致無人知曉神所行或將行之事,這與次經中的錯誤說法相悖:

「因為你的律法已被焚毀,所以無人知道你所行之事,或將開始的工作,等等。」(以斯拉二書14:21)

【第3節】

我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禱懇求。他特意撥出時間進行這項事奉,與他平時固定的禱告時間以及日常公務分開;他不僅像往常一樣面向耶路撒冷(但6:10),以更深地感受聖城和聖殿的荒涼;而且「向主神」,即萬有的至高主宰,在天上地下隨己意行事者,宇宙的統治者,獨一真神,聖父、聖子、聖靈:這表明他禱告時心靈的專注;心意的堅定;心靈的熱切;靈魂的懇切;對神聖潔的信心;禱告時的自由和膽量,以及他的恆心和持續;這是尋求神的主要方式,也是合宜的方式。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原文F4一致,譯為「尋求禱告和懇求」;即尋求適合當前情況、對他和他百姓最有益、最重要,且最蒙主悅納的禱告。他「禁食,披麻蒙灰」:這是特殊場合,在公開哀悼時的慣例;他這樣做是為了表達他對神聖存在的認識,以及他自己不配向神祈求或領受任何事物;他為百姓的罪深切謙卑;並將這次禱告與日常禱告區分開來,以感動自己的心,面對國家、城市和聖殿的悲慘境況;因此他暫時禁食,腰束麻布,頭蒙灰塵,或坐在灰中。

【第4節】

我向耶和華我的神祈禱、認罪,說:主啊,大而可畏的神,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他不是向偶像、天使或已故聖徒禱告;而是向天地之主耶和華神禱告,祂是全知、全能、無所不在的;是垂聽並應允禱告的神;他向祂禱告,不僅是作為自然和護理之神,更是作為他自己的聖約之神和父親;藉此堅固他對神的信心,並運用他與神的關係。「認罪」:承認自己的罪,以及他百姓的罪;承認神所賜予他與百姓的恩惠;承認神在降災中的公義,以及在定下拯救時間中的憐憫;承認他自己對神的信心、愛和順服神旨意。「主啊,大而可畏的神」:祂在祂的存在和完全上,以及在祂一切的創造、護理和恩典之工上,都是「偉大」的;在祂的威脅和審判中,在祂的忿怒和報應中,都是「可畏的」;或者說,是「當受敬畏的」F5;所有人都當敬畏和尊崇祂,尤其是當聖徒親近祂時,正如但以理現在所做的;這是因為祂的偉大和良善:但以理提到這一點,是為了在心中激發對神的適當敬畏和尊崇,因為他正要親近神。「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祂忠於祂的應許之言;祂慷慨地將恩典和憐憫分賜給那些真誠、全心愛祂的人;並且,作為愛的證據,他們本著愛心,以榮耀神為目的,遵守祂的誡命:這似乎是指(出20:6)。先知提到這一點,是為了堅固他自己和他人對神應許的信心,相信他們將在七十年期滿時從被擄中得釋放;並在他們心中激發對這位慈愛之神的愛;也表明他們有感恩的義務去遵守祂的誡命。

【第5節】

我們犯罪作孽,行惡叛逆。有些人認為這些詞語有遞進關係:他們有些罪是因錯誤和無知而犯的;有些是因軟弱和偏離,或因心靈的乖僻和道路的彎曲而犯的;有些是故意和惡意,在他們心中的邪惡中犯的;還有一些是公然敵對神的行為,拋棄祂的軛,拒絕順服祂,並頑固地堅持。雅基亞德將這些歸結為行為、言語和思想上的罪,他們驕傲自大地犯了這些罪。這些詞語的堆疊似乎是為了涵蓋他們所犯的各種罪,並且是為了誇大而非減輕罪行,並以其所有加重的境況來承認這些罪;但以理將自己列入百姓之中,作為其中一員,並且深知自己並非無罪;因此他甘願承擔罪責,承認罪行,並為此感到羞愧:「偏離你的誡命和典章」:包括道德和禮儀方面的,這些都是摩西律法所規定的行為準則;但他們卻偏離了這些準則。

【第6節】

也沒有聽從你的僕人眾先知,他們奉你的名向我們的君王、首領、列祖和國中所有的百姓說話。他們沒有留心聽從神律法和典章的解釋;沒有聽從他們的勸誡、責備和忠告;他們沒有專心聆聽,也沒有相信,更沒有順從;反而輕視和拒絕他們,儘管他們是耶和華的真先知和僕人;例如何西阿、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等人:「他們奉你的名說話」:他們是奉神的權柄而來,是神所差遣的;他們奉神的名傳達信息,是神的使者;這對這百姓來說是一種榮耀,因為有這樣的人被差遣到他們中間,所以他們不尊重這些先知,更是罪加一等;因為他們的話語不是自己的,而是耶和華的話,他們向各類人說話:「向我們的君王」:一個接一個,如亞哈斯、瑪拿西、約雅敬、約雅斤和西底家;這些是出自大衛家的君王,統治猶大地。「我們的首領」:指王室成員、貴族和朝臣。「和我們的列祖」:不僅指他們的直系祖先,也指他們的下屬統治者、民事官員、審判官或百姓的長老,正如雅基亞德所解釋的。「和國中所有的百姓」:指猶大地的普通百姓,與前面所提的各級官員和顯赫人物區分開來。提到這些不同的人,部分是為了說明先知們忠實地向各類人,無論高低貴賤,傳達信息,不懼怕任何人;部分是為了表明沒有人可以藉口無知,因為所有人都得到了充分的警告和教導;同時也為了說明,拒絕耶和華真先知的罪在他們中間是普遍的,所有人都犯了這罪。

【第7節】

主啊,公義是屬你的,我們是滿面羞愧的,正如今日一樣。公義是神的本質,彰顯在祂一切的作為中;祂是完全純潔、聖潔、公義的;祂是公義的,沒有不義;祂裡面沒有不義,也無人能指責祂有任何不義,因祂所行的一切。懲罰性的公義屬於祂;祂的審判是完全公義的,因此不應抱怨。先知或他的同胞都沒有正當理由抱怨他們所遭受的災禍;他們的土地、城市和聖殿的荒涼,以及他們在異鄉被擄;所有這些都沒有不義,他們也無法指責主有任何不義。與祂同在的,還有祂兒子所成就的公義,為要稱義那些信靠祂的罪人;祂已悅納這公義,並將其歸算給人,不憑行為。「我們是滿面羞愧的,正如今日一樣」:這既是因他們的罪,這些罪使他們羞愧,良心充滿罪疚,使他們滿面羞愧;也是因他們的懲罰,他們國家和他們自己當日的悲慘境況;這向全世界宣告他們曾是何等罪人,犯了何等罪行,以致招致這毀滅,使他們陷入如此悲慘的境地:「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或作「猶大的人」F6;指猶大和便雅憫支派的每一個人;他們曾居住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如今卻因罪被擄到異鄉;以及那座著名城市耶路撒冷的每一位居民,它是國家的首都,猶大諸王的寶座;是的,是大君王的城,聖殿曾矗立於此,舉行神聖的敬拜,但如今卻因其居民的罪孽而淪為廢墟,因此有充分理由感到羞愧:「和所有以色列人,無論是近處的,是遠處的,就是你在所趕他們到的各國,都滿面羞愧,因為他們得罪了你」:羞愧也屬於以色列的十個支派;包括那些與猶太人混居在巴比倫,或居住在靠近巴比倫的亞述地區的人;以及那些在更遠處,如米底亞、伊比利亞、科爾基斯和其他地方的人;是的,在所有因他們得罪耶和華而被分散的王國和國家中,他們都滿面羞愧;特別是因他們在但和伯特利敬拜金牛犢,以及其他偶像崇拜和不敬虔的行為。

【第8節】

主啊,我們和我們的君王、首領、列祖都滿面羞愧,因為我們得罪了你。這句話重複,是為了表明先知的心靈深受其影響,並將這種感受深植於他人心中;同時也暗示他難以完全表達每個人都應當承擔的羞恥;此外,也是為了引出下文,並指出各階層的人都牽涉其中:「我們的君王、首領、列祖,因為我們得罪了你」:這些人各自都得罪了主,因為他們沒有聽從祂的先知,這些先知曾責備他們的罪,並警告他們危險(但9:6),因此他們有理由在神面前為此感到羞愧;同時也指出王室、首領、長老和巴比倫的百姓所處的低微境況,他們在全世界面前蒙受羞辱和責備。

【第9節】

主我們的神是憐憫饒恕人的,雖然我們悖逆了他。憐憫是神的本性,祂喜悅憐憫;祂的憐憫豐盛,祂充滿憐憫;憐憫的泉源在祂那裡,無數的溪流從中湧出,被稱為「祂豐盛的慈悲」;所有暫時的恩惠都源於此,所有屬靈的福分,大衛的確據之慈愛,也源於此;特別是罪的赦免,這是主的特權,是根據我們神的溫柔憐憫和祂恩典的豐盛;祂赦免一切的罪,赦免各類的罪人;祂豐盛地赦免所有向祂祈求的人,並赦免一切過犯;參(詩130:4,130:7):「雖然我們悖逆了他」:主有憐憫,有赦免,甚至對悖逆者也是如此;這誇大了祂赦罪的恩典和憐憫:或者說,「因為我們悖逆了他」F7;所以很明顯,祂是慈愛的,並且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孽,因為祂寬恕了我們,沒有毀滅我們,現在正要按照祂的應許結束我們的被擄;如果祂不憐憫我們,不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就必在罪中滅亡,對我們來說就沒有得救的希望了。

【第10節】

也沒有聽從耶和華我們神的話,遵行他藉他僕人眾先知向我們所陳明的律法。他們沒有聽從耶和華我們神藉律法和先知所說的話;因為律法和先知所說的,應當被視為神的話,而非人的話,並應當被留意和順從;因為輕視律法和先知,就被解釋為輕視主,拒絕聽從祂,不順從祂的話;這是一種極其惹祂發怒的罪,也為祂所憎惡:「遵行他藉他僕人眾先知向我們所陳明的律法」:藉摩西和其他人;這似乎包括摩西所傳達的律法體系,這些律法很多;以及先知的教導,這些教導是對律法的解釋和強調:主藉著兩者將這些律法陳明在他們面前,作為行為的準則和行走的道路;他們不這樣做,對他們來說是極大的罪,也極大地惹祂不悅。

【第11節】

以色列眾人都犯了你的律法,偏離了,不肯聽從你的話;因此,在你僕人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咒詛和誓言,都傾倒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得罪了你。甚至神的選民,那些蒙祂賜予特殊恩惠和祝福的人,他們擁有其他民族所沒有的律法,卻仍然違背了它;不是少數人,也不是大多數人,而是全體百姓:事實上,沒有人能活著不犯罪,或不違背律法,無論是思想、言語或行為;不,連義人也不能;但這些人以極其惡劣的方式違背了律法,包括十誡的第一誡和第二誡,犯了偶像崇拜和各種不敬虔的行為,並持續不斷:「偏離了,不肯聽從你的話」:指偏離了律法及其誡命;偏離了神和祂的敬拜;偏離了神的聖殿和其中的事奉;以及偏離了猶大和便雅憫支派:這似乎與耶羅波安在但和伯特利設立金牛犢,使百姓不肯聽從主的話,不去耶路撒冷守節敬拜,而導致十個支派的分裂有關:「因此,在你僕人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咒詛和誓言,都傾倒在我們身上」:也就是說,他們罪惡的公正懲罰降臨在他們身上;或者說,律法所威脅的咒詛,以其廣泛的程度降臨在他們身上,像洪水一樣淹沒了他們;神曾起誓說,如果他們違背祂的律法,祂就會將這咒詛降在他們身上;或者說,他們曾以誓言自詛,如果他們不聽從律法,反而違背和不順從,就將咒詛降在自己身上:「因為我們得罪了你」:因此,這咒詛並非無緣無故;罪,即違背律法,是其原因。

【第12節】

他使自己的話應驗了,就是攻擊我們和審判我們的官長所說的話,將大災禍降在我們身上;原來在普天之下,耶路撒冷所遭遇的災禍,沒有像這樣大的。也就是說,祂已實現了祂所說的忿怒和報復的威脅,以防他們不順從祂的律法:「攻擊我們和審判我們的官長」:指君王和下級統治者,他們曾治理百姓,卻歪曲公義,沒有執行公正的審判;主對他們實現了祂所威脅的:「將大災禍降在我們身上」:指整個國土的荒涼,耶路撒冷的毀滅;許多人死於刀劍、饑荒和瘟疫,其餘的人被擄;所有這些本身都是巨大的懲罰,但與他們的罪行相比,卻是他們應得的更少:「原來在普天之下,耶路撒冷所遭遇的災禍,沒有像這樣大的」:城牆被拆毀,房屋被火焚燒,甚至包括君王和貴族的宮殿,以及耶和華的聖殿本身;所有居民被毀滅、分散或被擄;參(哀1:12;結5:9-10)。

【第13節】

這一切災禍臨到我們,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我們卻沒有向耶和華我們的神懇求,使我們回頭離開罪孽,明白你的真理。正如摩西律法上所寫的,這一切災禍都臨到我們身上。正如律法所威脅的,也正如律法所預言的,這些災禍將臨到他們,它們確實臨到了;甚至同樣的事情,以同樣的方式,在同樣的境況下,正如律法所預言的;這證明了神的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和信實,也是神聖啟示真實性的證據;參(利26:1;申28:1):「我們卻沒有向耶和華我們的神懇求」:在七十年被擄期間,他們可能禱告過,無疑也禱告過,但只是敷衍了事,形式化地禱告;而不是真誠、全心全意地,帶著信心和熱切,在罪的意識下,承認罪,並真正悔改,以致離棄罪,如下文所述:「使我們回頭離開罪孽」:因為他們沒有禱告反對罪,也沒有懇求主使他們能夠回頭離開罪,並離棄罪,反而繼續不順從,所以他們的禱告不被算為禱告:「明白你的真理」:要麼指神的真理和信實,在實現祂的應許和威脅方面;要麼指祂的律法,即真理,正如雅基亞德所解釋的;因為,如果他們禱告得當,他們就會被賜予對神聖真理的理解,無論是教義還是實踐方面;而這些是那些不禱告的人通常所缺乏的。

【第14節】

所以耶和華留意使這災禍臨到我們,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的,我們並沒有聽從他的話。懲罰的災禍;祂留意適當的時機將其降臨在他們身上;事實上,祂留意罪惡的災禍,以便將懲罰或刑罰的災禍降臨在人身上(伯14:16),但這裡指的是後者;參(耶31:28;44:27)。所用的詞語有「加速」之意;因此拉比雅基和撒迦利亞解釋為「祂加速了」F8:杏樹,正如後者所觀察到的,其名稱源於此,因為它比其他樹木更早開花,更快地發芽(耶1:11,1:19)。因此,這可能表示主的純潔;祂對罪的不悅;祂在懲罰罪惡上的嚴格公義;以及祂在執行審判上的勤奮和積極,這審判並不遲延,不像有些人想像的那樣:「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的」:先知始終小心翼翼地為神辯護,使祂在任何作為中,即使是祂奇異的作為,即懲罰性的公義,都不受任何不義的指責;儘管祂留意使災禍臨到,但祂這樣做是公義的;因此,不應因此而對祂提出不義的指控:「我們並沒有聽從他的話」:無論是在祂的話語中,還是在祂的護理中;無論是藉著祂的先知,還是藉著祂的審判;既然他們犯了罪惡,他們承受懲罰的災禍是理所當然的。

【第15節】

主我們的神啊,你曾用大能的手將你的百姓從埃及地領出來,使自己得了名,正如今日一樣。我們犯了罪,作了惡。主,全地的神,宇宙的至高統治者,以及以色列特別而獨特的神;這被用來鼓勵禱告中的信心,並帶有對神默示的論證或懇求,希望祂能垂聽他將要為以色列說的話;以下對神的描述也與此目的相符,即從祂曾賜予那百姓的古老恩惠來描述:「你曾用大能的手將你的百姓從埃及地領出來」:雖然這可能被視為他們罪惡的加重,因為在此之後他們竟然行為如此邪惡,以致因罪被擄出他們曾被領入的土地;但這似乎是為了提醒主祂過去對他們的恩惠,以及祂曾應許將他們從巴比倫領出來,就像祂曾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一樣(耶16:14-15;耶23:7-8):「使自己得了名,正如今日一樣」:藉著在埃及和紅海所行的許多奇蹟,當以色列從那裡被領出來時;正如撒迦利亞所觀察到的,特別是藉著擊殺埃及的長子,分開紅海的水,並毀滅其中的埃及人;這些事蹟的記憶和名聲一直延續到那一天,並將永遠流傳:先知暗示,如果祂將他們從目前的被擄中解救出來,祂也將在世上和祂的百姓中得名或得榮耀;但為此,他們除了祂的應許和憐憫之外,別無可求;因為至於他們,他們不得不承認自己是罪人,不配得此恩惠:「我們犯了罪,作了惡」:先知不知如何停止認罪;因為所犯的罪太多,認罪的需要也太大。

【第16節】

主啊,求你按你的公義,使你的怒氣和忿怒轉離你的城耶路撒冷,就是你的聖山。或作「你的公義」F9;祂在世上歷代以來所施行的公義;要麼是按惡人所應得的懲罰他們,這可能與此處有關;因為使祂的怒氣轉離祂的百姓,將導致怒氣轉向他們的敵人,這將是公義的審判;要麼是實現祂的應許;因此,這表示祂的信實,過去有許多這樣的例子,鼓勵人相信那些尚未實現的應許將會實現:或者這可以理解為祂的良善和慈愛,有時也指祂的公義;參(詩31:1;143:1)。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譯本都譯為「按你一切的憐憫」;雅基亞德如此解釋這些話:

「主啊,按你豐盛的公義和慈愛,你在世上所行的:」

【第17節】

我們的神啊,現在求你垂聽僕人的禱告和懇求,為你自己的緣故,使你的臉光照你荒涼的聖所。這就是我們悲慘的境況,七十年被擄期滿,而你仍然是我們的聖約之神,我們所宣稱和敬拜的神:「垂聽僕人的禱告和懇求」:他以謙卑的方式獻上的禱告,其中包含之前所表達的各種恩典和憐憫的祈求:「為你自己的緣故,使你的臉光照你荒涼的聖所」:聖殿;它的牆垣被拆毀,祭壇被推倒,整個聖殿淪為廢墟;這是一個令人憂鬱的景象!主容許這些事發生,似乎對聖殿和祂的百姓皺眉,他們曾在那裡事奉祂;因此,懇求祂再次對聖殿和他們微笑,使聖殿得以重建,祂的敬拜得以恢復:這一切都是「為主的緣故」而求的:也就是說,為基督的緣故,祂是萬有的主,特別是祂選民的主,藉著創造、救贖和婚姻,以及他們自己的同意和宣稱;所有向神的祈求都應當為祂的緣故,奉祂的名提出,因為祂是神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所有美好的祝福都是為祂的寶血、公義和中保的緣故賜予人類的;祂也是聖殿的主和所有者,將要進入聖殿,並且是聖殿的預表。

【第18節】

我的神啊,求你側耳而聽,睜眼而看,看我們的荒涼和那稱為你名下的城。現在為基督的緣故所獻上的懇求:「睜眼而看,看我們的荒涼」:城市和聖殿淪為一片廢墟,整個土地被居民拋棄,荒蕪未耕,或者,充其量被敵人佔據;事情既然如此,似乎主對這些事閉眼不看,因此懇求祂睜開眼睛,以憐憫和同情的心看待祂百姓的境況,並將他們從一切患難中解救出來:「和那稱為你名下的城」:或作「你名被稱在其上的城」F11;正如耶路撒冷被稱為我們神的城,大君王的城(詩48:1-2);而且在其中,神的名也被呼求,無論是城中的居民在他們的私人住宅中,還是祭司、利未人和其他人在聖殿中,聖殿就矗立在城中:「我們在你面前懇求」:或作「我們使它們在你面前落下」F12;表達他們向神獻上懇求時謙卑低下的方式,並指他們禱告時所用的姿勢,即俯伏在地,或跪拜在地;這也是東方人在向君王懇求時的習俗:但以理以他百姓的名義這樣做;他說,不是「因我們的義」,而是「因你的大憐憫」;不是懇求他們的好行為和公義的行動,以及它們的功德,這些都沒有功德,不過是污穢的破布,不能使他們蒙神悅納,也不能作為向神求取任何好事的理由和論據;而是將自己投靠在基督裡神豐盛的恩典和憐憫中,他們懇求的是憐憫,而不是功德;他們提到基督的義,而不是自己的義;所有真正認識自己和神恩典的義人,都會這樣做。

【腳註】
F25 Cyropaedia, l. 8. c. 36. 《居魯士的教育》第八卷第36章。
F26 Annales Vet. Test. A. M. 3467. 《舊約年鑑》創世後3467年。
F1 Chronological Tables, cent. 10. 《年代記》第10世紀。
F2 Connexion part 1. p. 125, 128. 《連結》第一部分第125、128頁。
F3 Scripture Chronology, p. 711. 《聖經年代記》第711頁。
F4 ( Mynwnxtw hlpt vqbl ) ( tou ekzhthsai proseuchn kai dehseiv ) , Sept; "ad quaerendum orationem et deprecationes", Montanus; "ad quaerendam orationem et supplicationem", Cocceius. (希伯來文:**לְבַקֵּשׁ תְּפִלָּה וְתַחֲנוּנִים**,音標:levakesh tefillah vetachanunim,尋求禱告和懇求),七十士譯本;蒙塔努斯譯為「尋求禱告和懇求」;科克修斯譯為「尋求禱告和懇求」。
F5 ( arwnh ) "reverendus", Vatablus; "summe reverende", Junius & Tremellius; "metuende", Cocceius. (希伯來文:**נוֹרָא**,nora,可畏的)「當受敬畏的」,瓦塔布魯斯;「極其當受敬畏的」,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當懼怕的」,科克修斯。
F6 ( hdwhy vyal ) "vire Judae", Cocceius. (希伯來文:**אִישׁ יְהוּדָה**,ish Yehudah,猶大的人)「猶大的人」,科克修斯。
F7 ( wndrm yk ) "quia rebellavimu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Polanus, Cocceius, Michaelis. (希伯來文:**כִּי מָרַדְנוּ**,ki maradnu,因為我們悖逆了)「因為我們悖逆了」,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波拉努斯、科克修斯、米迦勒斯。
F8 ( dwqvy ) "festinavit", Paguinus, Vatablus. (希伯來文:**שָׁקַד**,shaqad,留意/加速)「加速了」,帕吉努斯、瓦塔布魯斯。
F9 ( Kytwqdu ) "justitias tuas", Vatablus, Calvin, Gejerus, Cocceius, Michaelis. (希伯來文:**צִדְקֹתֶיךָ**,tzidkotecha,你的公義)「你的公義」,瓦塔布魯斯、加爾文、蓋耶魯斯、科克修斯、米迦勒斯。
F11 ( hyle Kmv arqn rva ) "super quam invocatum est nomen tuum", Vatablus, Pagninus, Calvin; "super qua nomen tuum nuncupatum est", Cocceius. (希伯來文:**אֲשֶׁר נִקְרָא שִׁמְךָ עָלֶיהָ**,asher nikra shimkha aleiha,你名被稱在其上的)「你名被稱在其上的」,瓦塔布魯斯、帕吉努斯、加爾文;「你名被稱在其上的」,科克修斯。
F12 ( Mylypm ) "nos cadere facientes", Montanus; "nos cadere facimus", Gejerus, Michaelis. (希伯來文:**מַפִּילִים**,mappilim,使我們落下)「使我們落下」,蒙塔努斯;「我們使我們落下」,蓋耶魯斯、米迦勒斯。
【第19節】

主啊,求祢垂聽!主啊,求祢赦免!這就是說,求祢垂聽所獻上的禱告和懇求,並赦免所承認的罪;求祢藉著除去現有的災難,恢復往日的繁榮和特權,來顯明這兩者。主啊,求祢側耳而聽,並施行!不僅是聽聞所說的,並以言語回應,更是要施行拯救和解脫。我的神啊,求祢不要遲延,為祢自己的緣故!這些話語似乎是針對神的兒子基督,祂是真神,也是祂子民的神;在本節之前,祂已被三次稱為**אֲדֹנָי**(Adonai,主),為祂的緣故獻上禱告和懇求(但以理書 9:17);這裡再次懇求祂,為祂自己的緣故,不要「遲延」應許的實現,即將猶太人從巴比倫的被擄中解救出來,因為七十年之期已滿或即將屆滿;同時也懇求祂不要遲延祂自己的降臨,為要救贖祂的子民,這無疑是但以理心中所想,並為之期盼和等候的。因為祢的城和祢的子民都稱為祢的名下;耶路撒冷,這大君王的城,基督的城,也是祂教會和子民的預表,他們也稱為祂的名下,並呼求祂。

【第20節】

我說話、禱告的時候,我向神禱告說話;因為看來他的禱告是出聲的,而不僅僅是默禱。承認我的罪,和我百姓以色列的罪;但以理雖然是如此聖潔良善的人,卻並非沒有罪,他認為在主面前承認罪是他的本分;他首先這樣做,然後才承認他百姓的罪;這是向主求得赦罪恩典的施予,以及享受其他憐憫和祝福的成功之道。又將我的懇求呈到耶和華我的神面前,為我神的聖山;為聖殿,以及其中對神的服事;這是先知心中首要且最關切的事,他為此最為懇切和焦慮。

【第21節】

我仍在禱告說話的時候,這句話重複,是為了讓人注意到,當他仍在禱告中,尚未結束,也未從膝上起來時,答案就已傳達給他了;參閱(以賽亞書 65:24)。先前在異象中所見的那位加百列,他是在伯沙撒王統治初期,即他統治的第三年(但以理書 8:1)所見,或者更確切地說,如敘利亞譯本所譯的「之前」;在此之前,在公綿羊和公山羊的異象中(但以理書 8:16),他見過這位天使加百列以人形顯現,並藉著一個人的聲音呼喚他的名字而得知他的名字;現在他藉著他的顯現和聲音,認出他是同一位天使;見到他時,他似乎不像以前那樣驚恐,因為他曾與他自由交談,並從他那裡得知許多秘密;他無疑內心歡喜再次見到他,希望並相信他有事要傳達給他。奉命急速飛來;他從主那裡得到命令,並蒙主加力,得以迅速趕到但以理那裡,這以急速飛翔來表示;天使被描繪成有翅膀,就是為了表示他們行動迅速,辦事快捷。或者,如一些人所譯的「疲憊地飛來」F13;他趕得如此之快,以至於疲憊不堪;他以人形顯現,看起來像一個氣喘吁吁、上氣不接下氣的人,這是由於他急速飛翔所致;這表達了他按照命令所趕的急迫,以及他渴望將彌賽亞降臨的喜訊及其時間帶給但以理,這是天使們渴望查究的。約在獻晚祭的時候,觸摸我;獻晚祭的時間;雖然此時祭壇已被毀,主的子民身處異鄉,無法獻祭;但他們仍遵守這個時間,這也是禱告的時間,約在白天的第九個小時,即下午三點(參閱使徒行傳 3:1;10:3),正如獻早祭的時間是另一個禱告時間一樣;但以理很可能從那時開始,一直持續到現在,因為他正在禁食(但以理書 9:3);這也是基督,即每日獻祭的預表,被獻上的時間;天使在此帶來關於祂降臨、受苦和受死的報告。為了引起但以理的注意,他「觸摸」了他;因為但以理跪著,專心禱告,可能一開始沒有注意到他;因此輕輕觸摸他,讓他知道他已在場,並有話要對他說;並暗示他停止禱告,因為他已帶來了答案,同時也扶起他,鼓勵他與自己親近。

【第22節】

他指教我,與我說話。他藉著與我說話,將神的旨意告知我,即恢復祂子民的被擄,重建耶路撒冷和聖殿,以及彌賽亞的降臨。或者,「他使我留心」F14,「與我說話」;他引起我對他所說之話的注意,並使我留意他的話語,以便理解。他說:但以理啊,我現在出來,剛從天上,從神面前出來,奉祂的命令。要使你明白智慧和聰明;或者,「要教導你明白」F15;教導你知識,使你明白那些若非如此便無法得知的奧秘之事;特別是基督降臨的時間,連天使自己也不知道,直到被啟示出來;當他們得知後,其中一位天使便受差遣將其告知但以理;但以理是唯一一位精確預言基督降臨時間的先知,蒙受了這份神聖而屬天的智慧,得以知曉並向他人傳揚。

【第23節】

你初懇求的時候,他一開始禱告。這個情況顯示主多麼樂意垂聽祂子民的禱告;然而,主所宣告將要成就的事,並非歸因於先知的禱告,也非禱告本身固有的美德或功勞;此外,所啟示和應許的,比但以理所求的更多。命令就發出;這命令可能是指主給天使的指令,差遣他執行這項任務,向先知傳達祂的心意和旨意;或是指古列王的詔書,讓猶太人自由歸回耶路撒冷,重建他們的城和聖殿,這詔書是在但以理開始禱告的那個早晨頒布的,當時七十年被擄期已完全結束;參閱(但以理書 9:25)。我來是要指示你,因你大蒙眷愛;或者,「你是可羨慕的」F16;全然可羨慕,極其可羨慕;在神和所有良善的人眼中,非常可愛、可親、令人喜悅。或者,「你大蒙眷愛」F17;因此天使從神那裡,從天上而來,向他顯明這一點,證明他深受神的恩寵,因為神將祂的秘密向他顯明。所以你要明白這話;或者「這事」F18;留意這話;注意所使用的說話方式,並努力理解它。思想這異象;如雅弗所說,這異象;即接下來關於七十個七的異象或預言;好好思考它,因為這是一件極其重要且有深遠影響的事。

【第24節】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或者,「關於你本國之民,和關於你聖城」F19;也就是說,這樣一段時間已經被確定;「被截斷」F20,如這個詞所表示的;或者由神所命定,為要成就某些事件,這些事件與猶太人的城和百姓的暫時福祉有關;例如重建他們的城和聖殿;他們作為一個民族和他們的城的存續;彌賽亞降臨到他們中間,為他們和所有神的子民獲得屬靈的祝福;這些子民和城在屬靈意義上也是但以理的子民和城,他屬於他們;同樣,也關乎猶太人作為一個民族及其城的徹底毀滅。這「七十個七」不應理解為七十個「日」的七;因為這對於成就所提及的眾多事件來說時間太短;而且這些事件也未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成就;而是指「年」的七,總共是四百九十年;從下文提及的日期開始,所有預言的事件都在這段時間內成就了;這種以日計年的方式在聖經中並非不尋常;參閱(創世記 29:27;利未記 25:8;以西結書 4:4, 4:5;啟示錄 12:6;13:5)。所用的動詞是單數,與複數名詞連用,表明每個七都被截斷並指定用於某個事件;而這個詞,由於它有「截斷」的含義,恰當地表達了這些七被劃分為不同的時期,如七個七、六十二個七和一個七。首先提及的事件是屬靈的,並未歸於任何特定時期;而是指在這段時間內總體上將要成就的,並且是在這段時間的末期成就的;它們首先被提及是因為其重要性最大,內容如下:要止住罪過;不是亞當的罪過,或原罪,雖然基督從祂的子民身上除去了它,但並非從所有世人身上除去;也不是人類普遍的實際罪過,因為罪惡在基督生活的時代比任何時候都更為猖獗;而是指祂的子民所犯的罪過,祂承擔了為其償還的責任,這些罪過被加在祂身上,由祂承擔並除去,以至於不再被看見,或不再對他們有定罪的權勢。所用的詞意為「約束」F21;雖然在彌賽亞時代,罪惡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中都大大增多;但在這個時代,藉著施洗約翰和基督在猶太地的傳道,以及使徒在外邦世界的傳道,對罪惡施加了前所未有的更大約束。要除淨罪惡;使罪惡不再存在,而是藉著基督的犧牲和為罪所作的償還,在罪咎和刑罰方面被除去和廢除;這樣,那些罪孽已得償還的人,就沒有任何指控可以針對他們,律法的咒詛也無法觸及他們,律法的任何判決也無法執行,任何刑罰也無法加諸於他們;他們完全徹底地從所有罪惡及其悲慘後果中得救。我們的譯本遵循旁註的讀法;但正文的寫法是「要封住罪惡」F23;這表達了基督所成就的赦罪;因為被封住的事物是隱藏和遮蓋的,赦免的罪惡也是如此(詩篇 32:1)。要贖盡罪孽:要潔淨它,為它作贖罪祭;這是藉著基督的犧牲,藉著祂的受苦和受死而成就的;藉此,律法和神的公義得到了完全的滿足,因罪所造成的傷害得到了完全的彌補;這贖罪是為各種罪孽而作的,這裡用幾個詞來表達;也是為主的子民所有罪惡、罪孽和過犯而作的;成就這事是基督降世的宏偉目的;參閱(希伯來書 2:17)。要引進永義;這只適用於基督的義,藉著這義,律法得以尊大,公義得以滿足,所有信靠祂的人都從他們所有的罪中稱義:基督藉著祂的順服、受苦和受死,成就並將這義帶入世界;這義所指的,不是在福音中顯明它;也不是歸算它的行為,那是父神耶和華的行為;也不是聖靈的應用;而是基督藉著順服律法的誡命並承擔律法的刑罰,實際地成就了它:這義可以真正地稱為「永恆的」,或「歷代的義」F24,即過去歷代的義;是從世界開始以來,所有時代的聖徒藉以稱義的義;它將存續,並將在所有時代中存續,以稱義所有信靠的人;它是一件永不磨損的義袍;它稱義的功效將永遠持續,因為它是完美的;它將在未來為稱義的人作答,並與永生相連。要封住異象和預言;不是要將它隱藏起來;而是要在其上作記號,使其更清楚地被認識;而是要成全和實現它:所有的預言都在基督裡,並藉著祂被封住;祂是預言的總和與實質;舊約的異象和預言都與祂有關,並在祂裡面得到成就;有些關乎祂的位格和職分;有些關乎祂降世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有些關乎祂所要成就的偉大救贖工作;有些關乎祂的神蹟、受苦和受死,以及隨之而來的榮耀;所有這些都已成就。或者,「要封住異象和先知」F25;先知直到約翰為止,然後就停止了,自耶穌時代以來一直停止;猶太人中沒有先知,他們自己也不否認;基督已經降臨,是最後一位偉大的先知,帶著神旨意的完全啟示,不再有其他先知可期待;所有聲稱藉著所謂的異象或預言來建立新的教義或敬拜體系的人,都應被忽視。要膏至聖者;不是指聖殿中字面上的至聖所;而是比喻性地指天堂本身,藉著彌賽亞的升天和進入,為祂的子民所膏抹和預備;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至聖的人,神的教會和子民,他們是聖所、神殿的預表;在比較意義上是至聖的,絕對聖潔的,因為他們被基督的寶血洗淨,穿上祂的義袍,並被祂的靈所聖化;他們藉著祂被膏抹,有些以超凡的方式,有些以普通的方式,所有都藉著基督的恩典。或者,最好將此理解為彌賽亞,如亞本·以斯拉和其他人所認為的;祂在位格上,在祂的人性和神性上都是聖潔的;被聖化並分別出來擔任祂的職分,並在執行職分時聖潔;在聖潔上與父和聖靈同等;在聖潔上超越天使和人類,他們所有的聖潔都來自祂,並藉著祂被聖化;聖所或聖殿就是祂的預表;祂作為人,在道成肉身、受洗和升天時被聖靈膏抹;亞巴比內爾承認這可以解釋為彌賽亞,祂可以被稱為至聖者,因為祂比所有其他以色列人更聖潔。

【第25節】

你當知道,當明白。留意並觀察,為要更清楚地理解這七十個七,以及其中將要成就的事件,關於它們的起始、不同的時期,以及將在其中成就的事,將會進一步說明。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彌賽亞君王的時候;這命令是七十個七,即四百九十年,的開始,應從此時算起;這並非指古列王在他統治第一年所頒布的詔書,那詔書僅是為了重建聖殿,而非耶路撒冷城(以斯拉記 1:1-3);也不是指大利烏·希斯塔斯普的諭旨,那也僅關乎聖殿,且只是對古列王諭旨的確認(以斯拉記 6:1);基於同樣的理由,它也不能是亞達薛西王統治第七年的諭旨,那諭旨僅確認了他前任君王關於聖殿、獻祭供應以及祭司免除稅捐的恩准(以斯拉記 7:7, 7:13, 7:24),但其中沒有提及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和街道,而亞達薛西王統治第二十年所頒布的諭旨則有提及;因此,這似乎是指這裡所提及的命令或諭旨(尼希米記 2:1, 2:6-8);這是七十個七的總體起始點,也是前七個七的開始;儘管古塞提烏斯F1認為**דָּבָר**(davar)這個詞並非指任何詔書或諭旨,而是指「事情」;它指的是事情本身,即恢復和重建耶路撒冷;因此,接下來的日期不應從任何重建該城的命令算起,而是從事情本身,從它首次開始重建的那一刻算起。提里努斯F2的觀點也同樣獨特,他認為這應理解為話語的發出,或話語的結束;不是指命令建造聖城的話語,而是指聖城真正建成之時;因此,他將計算從亞達薛西王統治第二十三年新城獻城禮開始(尼希米記 12:27)。還有一些人認為,這裡所指的不是任何人的話語、諭旨、命令或指令,而是神聖的命令;要麼是主對耶利米的話語,預言猶太人七十年被擄及其得釋放;他們將這四百九十年從第一聖殿被毀算到第二聖殿被毀,如拉比雅爾奇、撒迪亞、雅基亞德斯等人所說;但這兩次毀滅之間相隔六百五十六或六百五十七年。另一些人則認為七十個七的開始是從但以理禱告開始時,主向天使發出的命令,如亞本·以斯拉所說;並以第二聖殿被毀為結束;但基於類似的理由,這也必須像其他解釋一樣被駁回;因為這段時間將超出七十個七近一百二十年。因此,最好將此解釋為一道王室詔書,即波斯王重建耶路撒冷的命令或諭旨;將所給的數字從亞達薛西·隆吉馬努斯王統治的第七年,或者更確切地說,從第二十年算起,似乎是正確的;正如錢德勒主教F3所觀察到的,這些計算足以證明預言在基督裡的應驗:

「這些七的開始(他指出)必須是從亞達薛西王統治的第七年,即公元前457年,或者從亞達薛西王統治的第二十年開始;(將公元前457年加上基督之後的二十六年,這是四百八十三年,即六十九個七,超出四百五十七年的數字);你就會來到施洗約翰開始傳講彌賽亞降臨的時候;將七年或一個七加到前者,你就會來到公元33年,那是耶穌基督受死的年份;或者,從亞達薛西王統治的第七年開始計算四百九十年,即整個七十個七,從四百九十年中減去四百五十七年(該年到公元開始之間的時間),剩下三十三年,即我們主受死的年份。讓亞達薛西王統治的第二十年作為七十個七的日期,即公元前455年,並計算六十九個迦勒底年;七十個迦勒底年等於六十九個儒略年;因此四百七十八個儒略年構成四百八十三個迦勒底年,它們結束於基督之後的第三十三年,或隨後的逾越節F4」;

「直到彌賽亞君王降臨;」

F5認為這很可能;因為這些特徵都不符合,這特徵指的是某位以這個名字聞名的傑出人物;也不符合歸於他的工作(但以理書 9:24);也不能說他們中的任何一位被剪除,更不用說在如此確定的時期被剪除:將其解釋為所應許和所期待的救主是正確的,詩人大衛曾多次以彌賽亞之名,並以君王和王子的身份談論他;參閱(詩篇 2:2, 2:6, 2:12;18:50;89:27, 89:51;132:17);他就是以西結在此之前所預言的大衛王子(以西結書 34:24;37:25),也是以賽亞書 9:6中關於他的著名預言中的和平之君。敘利亞譯本雖然不是字面翻譯,但給出了這段經文的真實含義,譯為:「直到彌賽亞君王降臨;」直到那時將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即六十九個七,總共四百八十三年;如果這些年被理解為埃及人、迦勒底人和波斯人所使用的東方年,即三百六十天,每月三十天,每年十二個月,那麼從亞達薛西王統統治的第二十年到基督俗世紀元的第三十三年,即提比略·凱撒統治的第十九年,他受難的那一年,恰好是四百八十三年。艾薩克·牛頓爵士F6認為,直到彌賽亞的七個七,他將其從六十二個七中分離出來,指的是基督的第二次降臨,那時他將作為君王降臨,毀滅敵基督,並且這包括一個禧年的範圍;但他不聲稱知道何時開始和結束;然而,六十九個七被分為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的真正原因,是為了將特定的、不同的事件分配給每個時期,如下所述:街道和城牆都必重新建造,正在艱難的時候;也就是說,在七個七,即四十九年之內,從亞達薛西王統治的第二十年算起;那時猶太人獲得了重建他們的城和城牆的許可,並獲得了所需的材料;這是在非常艱難的時期完成的;尼希米和與他同在的猶太人在建造城牆和在街道上排列房屋時,遇到了來自參巴拉、多比雅和亞拉伯人基善的許多麻煩,尼希米記第四章和第五章;為此,七個七,即四十九年,被截斷並指定;而這個事件完全屬於這個時期,從彌賽亞的降臨被歸於六十二個七的時期中可以清楚看出;這將這個事件完全固定在它所屬的時期。

【第26節】

過了六十二個七,從七個七,即四十九年結束後算起,加上這六十二個七,總共是四百八十三年。彌賽亞必被剪除,並非為自己;這裡所指的彌賽亞與(但以理書 9:25)中的彌賽亞君王是同一位,而不是一位晚近的作者F7所說的大祭司奧尼亞,他是一位正直且極其聖潔的人,被不義地處死;因為他在這些七期滿之前許多年前就已去世;也不是大祭司許爾卡努斯,如優西比烏F8所認為的,他被希律所殺;古老祭司的傳承在他身上終止,祭司的膏抹也隨他消逝;這確實比前者更有可能;但他並非如此重要的人物,以至於在這樣的預言中被指明;此外,祭司職分持續了更長時間。也不是指亞基帕王,如拉比雅爾奇和亞巴比內爾所說,他們稱他是猶太人的最後一位君王,在耶路撒冷被毀時被維斯帕先所殺;這是不正確的;他並非嚴格意義上的猶太人君王,僅管轄加利利;他並非被維斯帕先所殺;他是羅馬人的盟友,在城被毀後又活了幾年,最終安然去世;這裡所指的乃是真彌賽亞耶穌,其品格、日期、死亡及其方式完全吻合:祂的死將在四百八十三年之後;正如我們所觀察到的,這些年結束於基督俗世紀元的第三十三年,即提比略統治的第十九年;那時真彌賽亞耶穌以司法方式被剪除;並非為祂自己的任何罪,而是為祂子民的罪,為要滿足公義,並為他們獲得救贖和拯救;參閱(以賽亞書 53:8)。或者「祂不在了」,如拉比雅爾奇所說,不再活在世上,已死;參閱(耶利米書 31:15),或者「沒有人為祂」,或「與祂同在」F9,幫助並協助祂完成祂的偉大工作(以賽亞書 63:5)。武加大拉丁譯本是:「他們將不再是祂的子民」;拒絕祂的猶太人將被宣告「非我民」,不再是神的子民。古塞提烏斯F11更好地譯為「祂沒有」;或者祂一無所有,科克修斯亦同;基督缺乏一切;祂既沒有財富,也沒有衣服,也沒有人站在祂身邊,或陪伴祂。那將來的君王之民必毀滅這城和聖所;也就是說,羅馬人,在他們的君王、皇帝和將軍維斯帕先的領導下,在彌賽亞被剪除後不久,將進入猶太地,毀滅耶路撒冷城和其中的聖殿;儘管有些人將此理解為彌賽亞君王將以祂的大能,並以審判的方式降臨在猶太民族身上,因他們拒絕祂而毀滅他們;羅馬人將是祂的子民,在祂的指示和命令下,所有這些審判都將降臨在猶太人身上;但許多猶太作者自己將其解釋為維斯帕先,如亞本·以斯拉、拉比雅爾奇、亞巴比內爾和雅基亞德斯。結局必如洪水沖沒;城和聖殿的結局,以及整個民族的結局,將由羅馬軍隊造成,他們將像洪水一樣淹沒這片土地,席捲一切。這表示敵人的數量、力量和不可抗拒的威力,以及他們所造成的悲慘破壞。直到戰爭結束,荒涼的事已定;從羅馬人與猶太人開戰到戰爭結束,將只有持續的荒涼;到處都是可怕的破壞和毀滅;所有這一切都是由主所命定和決定的,作為對他們罪惡的公正懲罰。

【腳註】
F13 ( וּמֻעָף בִּיעָף ) "volans in lassitudine", Montanus; "cum lassitudine, [vel] fatigatione", so some in Vatablus; "cum, lassitudine", as others in Michaelis. **וּמֻעָף בִּיעָף**(ummu'af bi'yaf):「疲憊地飛翔」,蒙塔努斯;「帶著疲憊,或疲勞」,瓦塔布魯斯的一些譯本;「帶著疲憊」,米迦勒斯的一些譯本。
F14 ( וַיָּבֶן ) "attendere fecit", Michaelis. **וַיָּבֶן**(vayaven):「使之留心」,米迦勒斯。
F15 ( לְהַשְׂכִּילְךָ בִּינָה ) "ad imbuendum te intelligentia", Piscator; "ad docendum te intelligentiam", Micaelis. **לְהַשְׂכִּילְךָ בִּינָה**(lehas'kilkha binah):「為要使你充滿智慧」,皮斯卡托;「為要教導你智慧」,米迦勒斯。
F16 ( חֲמֻדוֹת ) "desideria", Michaelis; "vir desideriorum", Pagninus, Munster, Piscator; so Ben Melech. **חֲמֻדוֹת**(chamudot):「渴望」,米迦勒斯;「可羨慕的人」,帕尼努斯、蒙斯特、皮斯卡托;本·梅萊赫亦同。
F17 ( כִּי ) "quod dilectus tu sis", Cocceius; "quod desideria tu sis", Michaelis. **כִּי**(ki):「因為你蒙愛」,科克修斯;「因為你是可羨慕的」,米迦勒斯。
F18 ( בַּדָּבָר ) "in verbo", Montanus; "verbum", Pagninus; "ipsum verbum", Junius & Tremellius; "sermonem", Cocceius. **בַּדָּבָר**(baddavar):「在話語中」,蒙塔努斯;「話語」,帕尼努斯;「這話語本身」,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言語」,科克修斯。
F19 ( עַל עַמְּךָ ) "de populo tuo", Helvicus. **עַל עַמְּךָ**(al ammekha):「關於你的百姓」,赫爾維庫斯。
F20 ( נֶחְתַּךְ ) "decisae", Pagninus: Montanu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Cocceius, Michaelis. **נֶחְתַּךְ**(nechtakh):「被截斷」,帕尼努斯;蒙塔努斯、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科克修斯、米迦勒斯。
F21 ( לְכַלֵּא ) "cohibendo", Junius & Tremellius; "ad cohibendum", Piscator, Gejerus, Michaelis; "ad coercendum", Cocceius. **לְכַלֵּא**(lekalle):「約束」,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為要約束」,皮斯卡托、蓋耶魯斯、米迦勒斯;「為要制止」,科克修斯。
F23 ( לַחְתֹּם ) "obsignando", Junius & Tremellius; "ad sigilandum", Montanus; "ut obsignet", Piscator. **לַחְתֹּם**(lachtom):「封印」,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為要封印」,蒙塔努斯;「使之封印」,皮斯卡托。
F24 ( צֶדֶק עֹלָמִים ) "justitiam seculorum", Pagninus, Montanus, Vatablus, Michaelis. **צֶדֶק עֹלָמִים**(tzedek olamim):「歷代的義」,帕尼努斯、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米迦勒斯。
F25 ( וְנָבִיא ) "et prophetam", Pagninus, Montanus, Munster,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Cocceius, Michaelis. **וְנָבִיא**(venavi):「和先知」,帕尼努斯、蒙塔努斯、蒙斯特、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科克修斯、米迦勒斯。
F1 Ebr. Comment. p. 177, 329. 《希伯來語注釋》第177、329頁。
F2 Chronolog. Sacr. p. 44. 《聖經年代學》第44頁。
F3 Answer to the Grounds and Reasons p. 139. 《對理由和原因的回應》第139頁。
F4 See these seventy weeks more largely considered, in a Treatise of mine, concerning the prophecies of the Old Testament respecting the Messiah p. 64-78. 關於這七十個七的更詳細論述,請參閱我的著作《舊約關於彌賽亞的預言》第64-78頁。
F5 Meor Enayim, c. 41. fol. 134. 2. 《光明之眼》第41章,第134頁第2欄。
F6 Observations on Daniel, p. 132, 133, 134. 《但以理書觀察》第132、133、134頁。
F7 Scheme of literal Prophecy p. 183. 《字面預言綱要》第183頁。
F8 Demonstrat. Evangel. l. 8. p. 396, 397. 《福音證明》第八卷,第396、397頁。
F9 ( וְאֵין לוֹ ) "et non [erit] ei", Pagninus; "et nullus [erit] pro co", Vatablus. **וְאֵין לוֹ**(ve'ein lo):「且無[人]為他」,帕尼努斯;「且無人為他」,瓦塔布魯斯。
F11 Comment. Ebr. p. 33. 《希伯來語注釋》第33頁。
【第27節】

他必與許多人堅定聖約,為期一週。七十個七中的六十九個七已經計算完畢,其中所預言的各項事件也已應驗;天使接著提及剩下的一個七,即七年,以及在這段時間內將會發生的事:一個聖約將與許多人堅定。這不應理解為彌賽亞與許多人堅定恩典之約,或為他所有子民的緣故,藉著滿足聖約的條件,並藉著他的寶血與犧牲,使聖約的一切福分臨到他們;因為這不是僅為期一週,而是永遠的。這應解釋為羅馬人,即前一節後半部分所提及的民族;他們為了達成摧毀耶路撒冷城和聖殿的計畫,與許多國家締結和平,與他們建立聖約和聯盟,特別是與米底亞人、帕提亞人和亞美尼亞人,為期一週,即七年;正如他們在這週開始時所做的。F12 在一週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這指的是猶太人的每日獻祭和他們所有其他的供獻;這在字面上應驗於這週的「一半」F13,正如它可以被翻譯的那樣;在這週後半段的末期,當耶路撒冷城被提多緊密圍困時,由於圍城之嚴密、人民內部分裂,以及缺乏時間、人手和獻祭的牲畜,每日獻祭便停止了,正如約瑟夫F14所說,這令人民極為悲痛;自從他們的城市和聖殿被毀以來,猶太人再也沒有獻過任何祭物,因為他們認為在異鄉這樣做是不合法的。同時,在同一週的後半段,因那可憎之物遍滿,他必使地荒涼。也就是說,羅馬人將使猶大之地荒涼,因為他們的「可憎之物」或偶像遍滿了這地。這些詞語可以像某些人那樣翻譯為:「在殿的翼上」,即聖殿的城垛上,將有「那使人荒涼者的可憎之物」或「偶像」F15;勞埃德主教(Bishop Lloyd)如此解釋;這指的是羅馬軍隊的軍旗,上面有他們神祇或皇帝的圖像;這些軍旗被豎立在聖地,並向其獻祭,對猶太人來說,沒有什麼比這更可憎的了;或者是指狂熱分子在這些城垛上被殺的血,使聖地受到玷污;參見(馬太福音24:15)(路加福音21:20)。直到所定的結局,那荒涼者必被傾倒。也就是說,這些可憎之物將繼續留在它們被放置的地方,直到城市和聖殿徹底毀滅;或者說,那裡所造成的荒涼將持續,直到神對他們的忿怒和報應完全傾倒;直到他所預定的一切都傾倒在這荒涼的民族身上;這一直持續到今天,並將持續到外邦人的日期滿足(路加福音21:24)。有些人,如勞埃德主教,將其翻譯為「在荒涼者身上」F16;指的是羅馬人;他們認為其含義是,這種報應將持續在猶太人身上,直到它轉向那些使他們荒涼的人頭上。現在,根據上述解釋,這「一週」必須始於基督紀元(vulgar era)的第六十三年,大約在六十九個七結束後三十年;因為它結束於同一紀元的第七十年,那時耶路撒冷被毀,這是這著名預言中指定的主要事件;然而,人們可能預期它應該在六十九個七結束時開始,並從那裡直接延續。它之所以與前六十九個七分開,真正的原因是神對猶太人的恆久忍耐和寬容,他像對待古世界一樣,給予他們悔改的機會;但由於他的恩典和良善被輕視,在這週開始時,事情開始朝著他們最終毀滅的方向發展,並在這週結束時完全應驗。從這整個預言中清楚可見,彌賽亞必定在數百年前就已經降臨。猶太人深知這種推理的力量;因此,為了恐嚇人們不要思考這個預言,他們發出以下詛咒:「願那些計算時間的人爆裂,或他們的骨頭腐爛。」F17 尼希米拉比(R. Nehemiah)生活在基督降臨前約五十年,他宣稱彌賽亞降臨的時間,正如但以理所預示的,不能再拖延超過那五十年。F18 猶太人也說世界分為六個部分,最後一部分是從但以理到彌賽亞。F19

【腳註】
F12 See Marshall's Chron. Treat. p. 271. 參見馬歇爾《年代學論述》第271頁。
F13 ( ewbvh yuxw ) "et in dimidio hebdomadis", Montanus, Michaelis; "dimidio septimanae", Cocceius. **וְחֵצִי הַשָּׁבוּעַ**(vechezi hashshavua),「在一週之半」,蒙塔努斯、米迦勒;「一週之半」,科克修斯。
F14 De Bello, Jud. l. 6. c. 2. 《猶太戰記》第六卷第二章。
F15 ( Mmwvm Myuqv Pnk lew ) "desolator", Piscator, Gejerus; "desolans", Covveius; "stupefaciens", Montanus. **וְעַל כְּנַף שִׁקּוּצִים מְשֹׁמֵם**(ve'al kenaf shiqutzim meshomem),「荒涼者」,皮斯卡托、蓋耶魯斯;「使荒涼者」,科克修斯;「使人驚駭者」,蒙塔努斯。
F16 ( Mmwv le ) "super obstupescentem", Montanus; "in stupendem", Cocceius, **עַל שֹׁמֵם**(al shomem),「在驚駭者之上」,蒙塔努斯;「在驚駭者中」,科克修斯。
F17 T. Bab. Sanhedrin. fol. 97.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7頁第2欄。
F18 Apud Grotium de Ver. Rel. Christ l. 5. sect. 14. 見格勞修斯《論基督教真理》第五卷第14節。
F19 Caphtor Uperah, fol 17. 2. 《卡夫托與佩拉》第17頁第2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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