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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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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包含但以理的禱告及蒙應允。其中記載了他禱告的時間、緣由、方式或情境(但9:1-3);禱告的內容,包括以各種合宜的稱謂和特質向神陳明(但9:4),承認自己、國民、君王、首領和百姓的罪,並詳細闡述和誇大這些罪行(但9:5-15),以及祈求憐憫(但9:16-19)。接著是應允;其中說明了應允的命令和傳達的時間,以及傳達者(但9:20-23),他向但以理傳達了七十個七的異象,供他思考;其中清楚指明了彌賽亞的工作和祂降臨的時間(但9:24-27)。
【第1節】亞哈隨魯的兒子大利烏,就是瑪代族的人,立為迦勒底國的王,他作王的第一年。這位大利烏與瑪代人大利烏是同一人,他在伯沙撒死後繼承了王位;之所以這樣稱呼他,是為了區別他與波斯人大利烏。然而,波菲利竟膽敢斷言此人就是波斯人大利烏,聖殿是在他統治下建造的,好讓但以理看起來比他晚生。亞哈隨魯,他的父親,並非以斯帖的丈夫,那人比這位大利烏晚了許多;而是與瑪代王亞斯提亞格斯(Astyages)是同一人,他在次經中被稱為亞哈隨魯:
「在他未死之先,他聽見尼尼微城被尼布甲尼撒和亞哈隨魯攻陷的消息;在他未死之先,他為尼尼微城歡喜。」(多比傳14:15)
【第2節】他作王的第一年,我但以理從書上得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這也是古列作王的第一年,他與大利烏共同執政;在這一年,猶太人七十年被擄期滿,並頒布詔令,允許他們返回耶路撒冷建造聖殿(拉1:1-2)。這七十年是從猶大王約雅敬第三年或第四年初算起,當時國土開始荒涼,但以理本人也被擄;那也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第一年,在尼布甲尼撒及其子孫統治期間,猶太人將被擄(但1:1;耶25:1;27:1)。「我但以理從書上得知」:指聖經,但以理雖是先知,卻不輕忽閱讀聖經;雖身為國家重臣,仍抽出時間查考這些神聖的啟示;他閱讀、研究、徹底思考並仔細權衡,從而得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但以理可能在被擄到巴比倫之前,就親耳聽過耶利米的這項預言;因為最早的預示是在約雅敬作王的第一年(耶27:1,27:7)。此後,這預言可能被送到巴比倫,供被擄的猶太人使用;事實上,在他百姓最後一次被擄時,所有他的預言抄本無疑都被帶到那裡;因此,但以理如何得到這些書卷,是很容易解釋的;而且顯然當時這些書卷就在他面前;因為他使用了耶利米所用的詞**חָרְבוֹת**(charbot,荒涼)(耶25:9,25:11)。關於七十年被擄和期滿後得釋放的預言,記載在(耶25:12;29:10),但以理仔細閱讀,徹底思考,並且他深知這些預言的起始點,發現它們即將期滿;這促使他開始禱告,如接下來的經文所示。由此可見,在巴比倫被擄期間,律法並未被焚毀,聖經也未失傳,以致無人知曉神所行或將行之事,這與次經中的錯誤說法相悖:
「因為你的律法已被焚毀,所以無人知道你所行之事,或將開始的工作,等等。」(以斯拉二書14:21)
【第3節】我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禱懇求。他特意撥出時間進行這項事奉,與他平時固定的禱告時間以及日常公務分開;他不僅像往常一樣面向耶路撒冷(但6:10),以更深地感受聖城和聖殿的荒涼;而且「向主神」,即萬有的至高主宰,在天上地下隨己意行事者,宇宙的統治者,獨一真神,聖父、聖子、聖靈:這表明他禱告時心靈的專注;心意的堅定;心靈的熱切;靈魂的懇切;對神聖潔的信心;禱告時的自由和膽量,以及他的恆心和持續;這是尋求神的主要方式,也是合宜的方式。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原文F4一致,譯為「尋求禱告和懇求」;即尋求適合當前情況、對他和他百姓最有益、最重要,且最蒙主悅納的禱告。他「禁食,披麻蒙灰」:這是特殊場合,在公開哀悼時的慣例;他這樣做是為了表達他對神聖存在的認識,以及他自己不配向神祈求或領受任何事物;他為百姓的罪深切謙卑;並將這次禱告與日常禱告區分開來,以感動自己的心,面對國家、城市和聖殿的悲慘境況;因此他暫時禁食,腰束麻布,頭蒙灰塵,或坐在灰中。
【第4節】我向耶和華我的神祈禱、認罪,說:主啊,大而可畏的神,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他不是向偶像、天使或已故聖徒禱告;而是向天地之主耶和華神禱告,祂是全知、全能、無所不在的;是垂聽並應允禱告的神;他向祂禱告,不僅是作為自然和護理之神,更是作為他自己的聖約之神和父親;藉此堅固他對神的信心,並運用他與神的關係。「認罪」:承認自己的罪,以及他百姓的罪;承認神所賜予他與百姓的恩惠;承認神在降災中的公義,以及在定下拯救時間中的憐憫;承認他自己對神的信心、愛和順服神旨意。「主啊,大而可畏的神」:祂在祂的存在和完全上,以及在祂一切的創造、護理和恩典之工上,都是「偉大」的;在祂的威脅和審判中,在祂的忿怒和報應中,都是「可畏的」;或者說,是「當受敬畏的」F5;所有人都當敬畏和尊崇祂,尤其是當聖徒親近祂時,正如但以理現在所做的;這是因為祂的偉大和良善:但以理提到這一點,是為了在心中激發對神的適當敬畏和尊崇,因為他正要親近神。「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祂忠於祂的應許之言;祂慷慨地將恩典和憐憫分賜給那些真誠、全心愛祂的人;並且,作為愛的證據,他們本著愛心,以榮耀神為目的,遵守祂的誡命:這似乎是指(出20:6)。先知提到這一點,是為了堅固他自己和他人對神應許的信心,相信他們將在七十年期滿時從被擄中得釋放;並在他們心中激發對這位慈愛之神的愛;也表明他們有感恩的義務去遵守祂的誡命。
【第5節】我們犯罪作孽,行惡叛逆。有些人認為這些詞語有遞進關係:他們有些罪是因錯誤和無知而犯的;有些是因軟弱和偏離,或因心靈的乖僻和道路的彎曲而犯的;有些是故意和惡意,在他們心中的邪惡中犯的;還有一些是公然敵對神的行為,拋棄祂的軛,拒絕順服祂,並頑固地堅持。雅基亞德將這些歸結為行為、言語和思想上的罪,他們驕傲自大地犯了這些罪。這些詞語的堆疊似乎是為了涵蓋他們所犯的各種罪,並且是為了誇大而非減輕罪行,並以其所有加重的境況來承認這些罪;但以理將自己列入百姓之中,作為其中一員,並且深知自己並非無罪;因此他甘願承擔罪責,承認罪行,並為此感到羞愧:「偏離你的誡命和典章」:包括道德和禮儀方面的,這些都是摩西律法所規定的行為準則;但他們卻偏離了這些準則。
【第6節】也沒有聽從你的僕人眾先知,他們奉你的名向我們的君王、首領、列祖和國中所有的百姓說話。他們沒有留心聽從神律法和典章的解釋;沒有聽從他們的勸誡、責備和忠告;他們沒有專心聆聽,也沒有相信,更沒有順從;反而輕視和拒絕他們,儘管他們是耶和華的真先知和僕人;例如何西阿、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等人:「他們奉你的名說話」:他們是奉神的權柄而來,是神所差遣的;他們奉神的名傳達信息,是神的使者;這對這百姓來說是一種榮耀,因為有這樣的人被差遣到他們中間,所以他們不尊重這些先知,更是罪加一等;因為他們的話語不是自己的,而是耶和華的話,他們向各類人說話:「向我們的君王」:一個接一個,如亞哈斯、瑪拿西、約雅敬、約雅斤和西底家;這些是出自大衛家的君王,統治猶大地。「我們的首領」:指王室成員、貴族和朝臣。「和我們的列祖」:不僅指他們的直系祖先,也指他們的下屬統治者、民事官員、審判官或百姓的長老,正如雅基亞德所解釋的。「和國中所有的百姓」:指猶大地的普通百姓,與前面所提的各級官員和顯赫人物區分開來。提到這些不同的人,部分是為了說明先知們忠實地向各類人,無論高低貴賤,傳達信息,不懼怕任何人;部分是為了表明沒有人可以藉口無知,因為所有人都得到了充分的警告和教導;同時也為了說明,拒絕耶和華真先知的罪在他們中間是普遍的,所有人都犯了這罪。
【第7節】主啊,公義是屬你的,我們是滿面羞愧的,正如今日一樣。公義是神的本質,彰顯在祂一切的作為中;祂是完全純潔、聖潔、公義的;祂是公義的,沒有不義;祂裡面沒有不義,也無人能指責祂有任何不義,因祂所行的一切。懲罰性的公義屬於祂;祂的審判是完全公義的,因此不應抱怨。先知或他的同胞都沒有正當理由抱怨他們所遭受的災禍;他們的土地、城市和聖殿的荒涼,以及他們在異鄉被擄;所有這些都沒有不義,他們也無法指責主有任何不義。與祂同在的,還有祂兒子所成就的公義,為要稱義那些信靠祂的罪人;祂已悅納這公義,並將其歸算給人,不憑行為。「我們是滿面羞愧的,正如今日一樣」:這既是因他們的罪,這些罪使他們羞愧,良心充滿罪疚,使他們滿面羞愧;也是因他們的懲罰,他們國家和他們自己當日的悲慘境況;這向全世界宣告他們曾是何等罪人,犯了何等罪行,以致招致這毀滅,使他們陷入如此悲慘的境地:「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或作「猶大的人」F6;指猶大和便雅憫支派的每一個人;他們曾居住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如今卻因罪被擄到異鄉;以及那座著名城市耶路撒冷的每一位居民,它是國家的首都,猶大諸王的寶座;是的,是大君王的城,聖殿曾矗立於此,舉行神聖的敬拜,但如今卻因其居民的罪孽而淪為廢墟,因此有充分理由感到羞愧:「和所有以色列人,無論是近處的,是遠處的,就是你在所趕他們到的各國,都滿面羞愧,因為他們得罪了你」:羞愧也屬於以色列的十個支派;包括那些與猶太人混居在巴比倫,或居住在靠近巴比倫的亞述地區的人;以及那些在更遠處,如米底亞、伊比利亞、科爾基斯和其他地方的人;是的,在所有因他們得罪耶和華而被分散的王國和國家中,他們都滿面羞愧;特別是因他們在但和伯特利敬拜金牛犢,以及其他偶像崇拜和不敬虔的行為。
【第8節】主啊,我們和我們的君王、首領、列祖都滿面羞愧,因為我們得罪了你。這句話重複,是為了表明先知的心靈深受其影響,並將這種感受深植於他人心中;同時也暗示他難以完全表達每個人都應當承擔的羞恥;此外,也是為了引出下文,並指出各階層的人都牽涉其中:「我們的君王、首領、列祖,因為我們得罪了你」:這些人各自都得罪了主,因為他們沒有聽從祂的先知,這些先知曾責備他們的罪,並警告他們危險(但9:6),因此他們有理由在神面前為此感到羞愧;同時也指出王室、首領、長老和巴比倫的百姓所處的低微境況,他們在全世界面前蒙受羞辱和責備。
【第9節】主我們的神是憐憫饒恕人的,雖然我們悖逆了他。憐憫是神的本性,祂喜悅憐憫;祂的憐憫豐盛,祂充滿憐憫;憐憫的泉源在祂那裡,無數的溪流從中湧出,被稱為「祂豐盛的慈悲」;所有暫時的恩惠都源於此,所有屬靈的福分,大衛的確據之慈愛,也源於此;特別是罪的赦免,這是主的特權,是根據我們神的溫柔憐憫和祂恩典的豐盛;祂赦免一切的罪,赦免各類的罪人;祂豐盛地赦免所有向祂祈求的人,並赦免一切過犯;參(詩130:4,130:7):「雖然我們悖逆了他」:主有憐憫,有赦免,甚至對悖逆者也是如此;這誇大了祂赦罪的恩典和憐憫:或者說,「因為我們悖逆了他」F7;所以很明顯,祂是慈愛的,並且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孽,因為祂寬恕了我們,沒有毀滅我們,現在正要按照祂的應許結束我們的被擄;如果祂不憐憫我們,不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就必在罪中滅亡,對我們來說就沒有得救的希望了。
【第10節】也沒有聽從耶和華我們神的話,遵行他藉他僕人眾先知向我們所陳明的律法。他們沒有聽從耶和華我們神藉律法和先知所說的話;因為律法和先知所說的,應當被視為神的話,而非人的話,並應當被留意和順從;因為輕視律法和先知,就被解釋為輕視主,拒絕聽從祂,不順從祂的話;這是一種極其惹祂發怒的罪,也為祂所憎惡:「遵行他藉他僕人眾先知向我們所陳明的律法」:藉摩西和其他人;這似乎包括摩西所傳達的律法體系,這些律法很多;以及先知的教導,這些教導是對律法的解釋和強調:主藉著兩者將這些律法陳明在他們面前,作為行為的準則和行走的道路;他們不這樣做,對他們來說是極大的罪,也極大地惹祂不悅。
【第11節】以色列眾人都犯了你的律法,偏離了,不肯聽從你的話;因此,在你僕人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咒詛和誓言,都傾倒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得罪了你。甚至神的選民,那些蒙祂賜予特殊恩惠和祝福的人,他們擁有其他民族所沒有的律法,卻仍然違背了它;不是少數人,也不是大多數人,而是全體百姓:事實上,沒有人能活著不犯罪,或不違背律法,無論是思想、言語或行為;不,連義人也不能;但這些人以極其惡劣的方式違背了律法,包括十誡的第一誡和第二誡,犯了偶像崇拜和各種不敬虔的行為,並持續不斷:「偏離了,不肯聽從你的話」:指偏離了律法及其誡命;偏離了神和祂的敬拜;偏離了神的聖殿和其中的事奉;以及偏離了猶大和便雅憫支派:這似乎與耶羅波安在但和伯特利設立金牛犢,使百姓不肯聽從主的話,不去耶路撒冷守節敬拜,而導致十個支派的分裂有關:「因此,在你僕人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咒詛和誓言,都傾倒在我們身上」:也就是說,他們罪惡的公正懲罰降臨在他們身上;或者說,律法所威脅的咒詛,以其廣泛的程度降臨在他們身上,像洪水一樣淹沒了他們;神曾起誓說,如果他們違背祂的律法,祂就會將這咒詛降在他們身上;或者說,他們曾以誓言自詛,如果他們不聽從律法,反而違背和不順從,就將咒詛降在自己身上:「因為我們得罪了你」:因此,這咒詛並非無緣無故;罪,即違背律法,是其原因。
【第12節】他使自己的話應驗了,就是攻擊我們和審判我們的官長所說的話,將大災禍降在我們身上;原來在普天之下,耶路撒冷所遭遇的災禍,沒有像這樣大的。也就是說,祂已實現了祂所說的忿怒和報復的威脅,以防他們不順從祂的律法:「攻擊我們和審判我們的官長」:指君王和下級統治者,他們曾治理百姓,卻歪曲公義,沒有執行公正的審判;主對他們實現了祂所威脅的:「將大災禍降在我們身上」:指整個國土的荒涼,耶路撒冷的毀滅;許多人死於刀劍、饑荒和瘟疫,其餘的人被擄;所有這些本身都是巨大的懲罰,但與他們的罪行相比,卻是他們應得的更少:「原來在普天之下,耶路撒冷所遭遇的災禍,沒有像這樣大的」:城牆被拆毀,房屋被火焚燒,甚至包括君王和貴族的宮殿,以及耶和華的聖殿本身;所有居民被毀滅、分散或被擄;參(哀1:12;結5:9-10)。
【第13節】這一切災禍臨到我們,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我們卻沒有向耶和華我們的神懇求,使我們回頭離開罪孽,明白你的真理。正如摩西律法上所寫的,這一切災禍都臨到我們身上。正如律法所威脅的,也正如律法所預言的,這些災禍將臨到他們,它們確實臨到了;甚至同樣的事情,以同樣的方式,在同樣的境況下,正如律法所預言的;這證明了神的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和信實,也是神聖啟示真實性的證據;參(利26:1;申28:1):「我們卻沒有向耶和華我們的神懇求」:在七十年被擄期間,他們可能禱告過,無疑也禱告過,但只是敷衍了事,形式化地禱告;而不是真誠、全心全意地,帶著信心和熱切,在罪的意識下,承認罪,並真正悔改,以致離棄罪,如下文所述:「使我們回頭離開罪孽」:因為他們沒有禱告反對罪,也沒有懇求主使他們能夠回頭離開罪,並離棄罪,反而繼續不順從,所以他們的禱告不被算為禱告:「明白你的真理」:要麼指神的真理和信實,在實現祂的應許和威脅方面;要麼指祂的律法,即真理,正如雅基亞德所解釋的;因為,如果他們禱告得當,他們就會被賜予對神聖真理的理解,無論是教義還是實踐方面;而這些是那些不禱告的人通常所缺乏的。
【第14節】所以耶和華留意使這災禍臨到我們,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的,我們並沒有聽從他的話。懲罰的災禍;祂留意適當的時機將其降臨在他們身上;事實上,祂留意罪惡的災禍,以便將懲罰或刑罰的災禍降臨在人身上(伯14:16),但這裡指的是後者;參(耶31:28;44:27)。所用的詞語有「加速」之意;因此拉比雅基和撒迦利亞解釋為「祂加速了」F8:杏樹,正如後者所觀察到的,其名稱源於此,因為它比其他樹木更早開花,更快地發芽(耶1:11,1:19)。因此,這可能表示主的純潔;祂對罪的不悅;祂在懲罰罪惡上的嚴格公義;以及祂在執行審判上的勤奮和積極,這審判並不遲延,不像有些人想像的那樣:「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的」:先知始終小心翼翼地為神辯護,使祂在任何作為中,即使是祂奇異的作為,即懲罰性的公義,都不受任何不義的指責;儘管祂留意使災禍臨到,但祂這樣做是公義的;因此,不應因此而對祂提出不義的指控:「我們並沒有聽從他的話」:無論是在祂的話語中,還是在祂的護理中;無論是藉著祂的先知,還是藉著祂的審判;既然他們犯了罪惡,他們承受懲罰的災禍是理所當然的。
【第15節】主我們的神啊,你曾用大能的手將你的百姓從埃及地領出來,使自己得了名,正如今日一樣。我們犯了罪,作了惡。主,全地的神,宇宙的至高統治者,以及以色列特別而獨特的神;這被用來鼓勵禱告中的信心,並帶有對神默示的論證或懇求,希望祂能垂聽他將要為以色列說的話;以下對神的描述也與此目的相符,即從祂曾賜予那百姓的古老恩惠來描述:「你曾用大能的手將你的百姓從埃及地領出來」:雖然這可能被視為他們罪惡的加重,因為在此之後他們竟然行為如此邪惡,以致因罪被擄出他們曾被領入的土地;但這似乎是為了提醒主祂過去對他們的恩惠,以及祂曾應許將他們從巴比倫領出來,就像祂曾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一樣(耶16:14-15;耶23:7-8):「使自己得了名,正如今日一樣」:藉著在埃及和紅海所行的許多奇蹟,當以色列從那裡被領出來時;正如撒迦利亞所觀察到的,特別是藉著擊殺埃及的長子,分開紅海的水,並毀滅其中的埃及人;這些事蹟的記憶和名聲一直延續到那一天,並將永遠流傳:先知暗示,如果祂將他們從目前的被擄中解救出來,祂也將在世上和祂的百姓中得名或得榮耀;但為此,他們除了祂的應許和憐憫之外,別無可求;因為至於他們,他們不得不承認自己是罪人,不配得此恩惠:「我們犯了罪,作了惡」:先知不知如何停止認罪;因為所犯的罪太多,認罪的需要也太大。
【第16節】主啊,求你按你的公義,使你的怒氣和忿怒轉離你的城耶路撒冷,就是你的聖山。或作「你的公義」F9;祂在世上歷代以來所施行的公義;要麼是按惡人所應得的懲罰他們,這可能與此處有關;因為使祂的怒氣轉離祂的百姓,將導致怒氣轉向他們的敵人,這將是公義的審判;要麼是實現祂的應許;因此,這表示祂的信實,過去有許多這樣的例子,鼓勵人相信那些尚未實現的應許將會實現:或者這可以理解為祂的良善和慈愛,有時也指祂的公義;參(詩31:1;143:1)。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譯本都譯為「按你一切的憐憫」;雅基亞德如此解釋這些話:
「主啊,按你豐盛的公義和慈愛,你在世上所行的:」
【第17節】我們的神啊,現在求你垂聽僕人的禱告和懇求,為你自己的緣故,使你的臉光照你荒涼的聖所。這就是我們悲慘的境況,七十年被擄期滿,而你仍然是我們的聖約之神,我們所宣稱和敬拜的神:「垂聽僕人的禱告和懇求」:他以謙卑的方式獻上的禱告,其中包含之前所表達的各種恩典和憐憫的祈求:「為你自己的緣故,使你的臉光照你荒涼的聖所」:聖殿;它的牆垣被拆毀,祭壇被推倒,整個聖殿淪為廢墟;這是一個令人憂鬱的景象!主容許這些事發生,似乎對聖殿和祂的百姓皺眉,他們曾在那裡事奉祂;因此,懇求祂再次對聖殿和他們微笑,使聖殿得以重建,祂的敬拜得以恢復:這一切都是「為主的緣故」而求的:也就是說,為基督的緣故,祂是萬有的主,特別是祂選民的主,藉著創造、救贖和婚姻,以及他們自己的同意和宣稱;所有向神的祈求都應當為祂的緣故,奉祂的名提出,因為祂是神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所有美好的祝福都是為祂的寶血、公義和中保的緣故賜予人類的;祂也是聖殿的主和所有者,將要進入聖殿,並且是聖殿的預表。
【第18節】我的神啊,求你側耳而聽,睜眼而看,看我們的荒涼和那稱為你名下的城。現在為基督的緣故所獻上的懇求:「睜眼而看,看我們的荒涼」:城市和聖殿淪為一片廢墟,整個土地被居民拋棄,荒蕪未耕,或者,充其量被敵人佔據;事情既然如此,似乎主對這些事閉眼不看,因此懇求祂睜開眼睛,以憐憫和同情的心看待祂百姓的境況,並將他們從一切患難中解救出來:「和那稱為你名下的城」:或作「你名被稱在其上的城」F11;正如耶路撒冷被稱為我們神的城,大君王的城(詩48:1-2);而且在其中,神的名也被呼求,無論是城中的居民在他們的私人住宅中,還是祭司、利未人和其他人在聖殿中,聖殿就矗立在城中:「我們在你面前懇求」:或作「我們使它們在你面前落下」F12;表達他們向神獻上懇求時謙卑低下的方式,並指他們禱告時所用的姿勢,即俯伏在地,或跪拜在地;這也是東方人在向君王懇求時的習俗:但以理以他百姓的名義這樣做;他說,不是「因我們的義」,而是「因你的大憐憫」;不是懇求他們的好行為和公義的行動,以及它們的功德,這些都沒有功德,不過是污穢的破布,不能使他們蒙神悅納,也不能作為向神求取任何好事的理由和論據;而是將自己投靠在基督裡神豐盛的恩典和憐憫中,他們懇求的是憐憫,而不是功德;他們提到基督的義,而不是自己的義;所有真正認識自己和神恩典的義人,都會這樣做。
主啊,求祢垂聽!主啊,求祢赦免!這就是說,求祢垂聽所獻上的禱告和懇求,並赦免所承認的罪;求祢藉著除去現有的災難,恢復往日的繁榮和特權,來顯明這兩者。主啊,求祢側耳而聽,並施行!不僅是聽聞所說的,並以言語回應,更是要施行拯救和解脫。我的神啊,求祢不要遲延,為祢自己的緣故!這些話語似乎是針對神的兒子基督,祂是真神,也是祂子民的神;在本節之前,祂已被三次稱為**אֲדֹנָי**(Adonai,主),為祂的緣故獻上禱告和懇求(但以理書 9:17);這裡再次懇求祂,為祂自己的緣故,不要「遲延」應許的實現,即將猶太人從巴比倫的被擄中解救出來,因為七十年之期已滿或即將屆滿;同時也懇求祂不要遲延祂自己的降臨,為要救贖祂的子民,這無疑是但以理心中所想,並為之期盼和等候的。因為祢的城和祢的子民都稱為祢的名下;耶路撒冷,這大君王的城,基督的城,也是祂教會和子民的預表,他們也稱為祂的名下,並呼求祂。
【第20節】我說話、禱告的時候,我向神禱告說話;因為看來他的禱告是出聲的,而不僅僅是默禱。承認我的罪,和我百姓以色列的罪;但以理雖然是如此聖潔良善的人,卻並非沒有罪,他認為在主面前承認罪是他的本分;他首先這樣做,然後才承認他百姓的罪;這是向主求得赦罪恩典的施予,以及享受其他憐憫和祝福的成功之道。又將我的懇求呈到耶和華我的神面前,為我神的聖山;為聖殿,以及其中對神的服事;這是先知心中首要且最關切的事,他為此最為懇切和焦慮。
【第21節】我仍在禱告說話的時候,這句話重複,是為了讓人注意到,當他仍在禱告中,尚未結束,也未從膝上起來時,答案就已傳達給他了;參閱(以賽亞書 65:24)。先前在異象中所見的那位加百列,他是在伯沙撒王統治初期,即他統治的第三年(但以理書 8:1)所見,或者更確切地說,如敘利亞譯本所譯的「之前」;在此之前,在公綿羊和公山羊的異象中(但以理書 8:16),他見過這位天使加百列以人形顯現,並藉著一個人的聲音呼喚他的名字而得知他的名字;現在他藉著他的顯現和聲音,認出他是同一位天使;見到他時,他似乎不像以前那樣驚恐,因為他曾與他自由交談,並從他那裡得知許多秘密;他無疑內心歡喜再次見到他,希望並相信他有事要傳達給他。奉命急速飛來;他從主那裡得到命令,並蒙主加力,得以迅速趕到但以理那裡,這以急速飛翔來表示;天使被描繪成有翅膀,就是為了表示他們行動迅速,辦事快捷。或者,如一些人所譯的「疲憊地飛來」F13;他趕得如此之快,以至於疲憊不堪;他以人形顯現,看起來像一個氣喘吁吁、上氣不接下氣的人,這是由於他急速飛翔所致;這表達了他按照命令所趕的急迫,以及他渴望將彌賽亞降臨的喜訊及其時間帶給但以理,這是天使們渴望查究的。約在獻晚祭的時候,觸摸我;獻晚祭的時間;雖然此時祭壇已被毀,主的子民身處異鄉,無法獻祭;但他們仍遵守這個時間,這也是禱告的時間,約在白天的第九個小時,即下午三點(參閱使徒行傳 3:1;10:3),正如獻早祭的時間是另一個禱告時間一樣;但以理很可能從那時開始,一直持續到現在,因為他正在禁食(但以理書 9:3);這也是基督,即每日獻祭的預表,被獻上的時間;天使在此帶來關於祂降臨、受苦和受死的報告。為了引起但以理的注意,他「觸摸」了他;因為但以理跪著,專心禱告,可能一開始沒有注意到他;因此輕輕觸摸他,讓他知道他已在場,並有話要對他說;並暗示他停止禱告,因為他已帶來了答案,同時也扶起他,鼓勵他與自己親近。
【第22節】他指教我,與我說話。他藉著與我說話,將神的旨意告知我,即恢復祂子民的被擄,重建耶路撒冷和聖殿,以及彌賽亞的降臨。或者,「他使我留心」F14,「與我說話」;他引起我對他所說之話的注意,並使我留意他的話語,以便理解。他說:但以理啊,我現在出來,剛從天上,從神面前出來,奉祂的命令。要使你明白智慧和聰明;或者,「要教導你明白」F15;教導你知識,使你明白那些若非如此便無法得知的奧秘之事;特別是基督降臨的時間,連天使自己也不知道,直到被啟示出來;當他們得知後,其中一位天使便受差遣將其告知但以理;但以理是唯一一位精確預言基督降臨時間的先知,蒙受了這份神聖而屬天的智慧,得以知曉並向他人傳揚。
【第23節】你初懇求的時候,他一開始禱告。這個情況顯示主多麼樂意垂聽祂子民的禱告;然而,主所宣告將要成就的事,並非歸因於先知的禱告,也非禱告本身固有的美德或功勞;此外,所啟示和應許的,比但以理所求的更多。命令就發出;這命令可能是指主給天使的指令,差遣他執行這項任務,向先知傳達祂的心意和旨意;或是指古列王的詔書,讓猶太人自由歸回耶路撒冷,重建他們的城和聖殿,這詔書是在但以理開始禱告的那個早晨頒布的,當時七十年被擄期已完全結束;參閱(但以理書 9:25)。我來是要指示你,因你大蒙眷愛;或者,「你是可羨慕的」F16;全然可羨慕,極其可羨慕;在神和所有良善的人眼中,非常可愛、可親、令人喜悅。或者,「你大蒙眷愛」F17;因此天使從神那裡,從天上而來,向他顯明這一點,證明他深受神的恩寵,因為神將祂的秘密向他顯明。所以你要明白這話;或者「這事」F18;留意這話;注意所使用的說話方式,並努力理解它。思想這異象;如雅弗所說,這異象;即接下來關於七十個七的異象或預言;好好思考它,因為這是一件極其重要且有深遠影響的事。
【第24節】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或者,「關於你本國之民,和關於你聖城」F19;也就是說,這樣一段時間已經被確定;「被截斷」F20,如這個詞所表示的;或者由神所命定,為要成就某些事件,這些事件與猶太人的城和百姓的暫時福祉有關;例如重建他們的城和聖殿;他們作為一個民族和他們的城的存續;彌賽亞降臨到他們中間,為他們和所有神的子民獲得屬靈的祝福;這些子民和城在屬靈意義上也是但以理的子民和城,他屬於他們;同樣,也關乎猶太人作為一個民族及其城的徹底毀滅。這「七十個七」不應理解為七十個「日」的七;因為這對於成就所提及的眾多事件來說時間太短;而且這些事件也未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成就;而是指「年」的七,總共是四百九十年;從下文提及的日期開始,所有預言的事件都在這段時間內成就了;這種以日計年的方式在聖經中並非不尋常;參閱(創世記 29:27;利未記 25:8;以西結書 4:4, 4:5;啟示錄 12:6;13:5)。所用的動詞是單數,與複數名詞連用,表明每個七都被截斷並指定用於某個事件;而這個詞,由於它有「截斷」的含義,恰當地表達了這些七被劃分為不同的時期,如七個七、六十二個七和一個七。首先提及的事件是屬靈的,並未歸於任何特定時期;而是指在這段時間內總體上將要成就的,並且是在這段時間的末期成就的;它們首先被提及是因為其重要性最大,內容如下:要止住罪過;不是亞當的罪過,或原罪,雖然基督從祂的子民身上除去了它,但並非從所有世人身上除去;也不是人類普遍的實際罪過,因為罪惡在基督生活的時代比任何時候都更為猖獗;而是指祂的子民所犯的罪過,祂承擔了為其償還的責任,這些罪過被加在祂身上,由祂承擔並除去,以至於不再被看見,或不再對他們有定罪的權勢。所用的詞意為「約束」F21;雖然在彌賽亞時代,罪惡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中都大大增多;但在這個時代,藉著施洗約翰和基督在猶太地的傳道,以及使徒在外邦世界的傳道,對罪惡施加了前所未有的更大約束。要除淨罪惡;使罪惡不再存在,而是藉著基督的犧牲和為罪所作的償還,在罪咎和刑罰方面被除去和廢除;這樣,那些罪孽已得償還的人,就沒有任何指控可以針對他們,律法的咒詛也無法觸及他們,律法的任何判決也無法執行,任何刑罰也無法加諸於他們;他們完全徹底地從所有罪惡及其悲慘後果中得救。我們的譯本遵循旁註的讀法;但正文的寫法是「要封住罪惡」F23;這表達了基督所成就的赦罪;因為被封住的事物是隱藏和遮蓋的,赦免的罪惡也是如此(詩篇 32:1)。要贖盡罪孽:要潔淨它,為它作贖罪祭;這是藉著基督的犧牲,藉著祂的受苦和受死而成就的;藉此,律法和神的公義得到了完全的滿足,因罪所造成的傷害得到了完全的彌補;這贖罪是為各種罪孽而作的,這裡用幾個詞來表達;也是為主的子民所有罪惡、罪孽和過犯而作的;成就這事是基督降世的宏偉目的;參閱(希伯來書 2:17)。要引進永義;這只適用於基督的義,藉著這義,律法得以尊大,公義得以滿足,所有信靠祂的人都從他們所有的罪中稱義:基督藉著祂的順服、受苦和受死,成就並將這義帶入世界;這義所指的,不是在福音中顯明它;也不是歸算它的行為,那是父神耶和華的行為;也不是聖靈的應用;而是基督藉著順服律法的誡命並承擔律法的刑罰,實際地成就了它:這義可以真正地稱為「永恆的」,或「歷代的義」F24,即過去歷代的義;是從世界開始以來,所有時代的聖徒藉以稱義的義;它將存續,並將在所有時代中存續,以稱義所有信靠的人;它是一件永不磨損的義袍;它稱義的功效將永遠持續,因為它是完美的;它將在未來為稱義的人作答,並與永生相連。要封住異象和預言;不是要將它隱藏起來;而是要在其上作記號,使其更清楚地被認識;而是要成全和實現它:所有的預言都在基督裡,並藉著祂被封住;祂是預言的總和與實質;舊約的異象和預言都與祂有關,並在祂裡面得到成就;有些關乎祂的位格和職分;有些關乎祂降世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有些關乎祂所要成就的偉大救贖工作;有些關乎祂的神蹟、受苦和受死,以及隨之而來的榮耀;所有這些都已成就。或者,「要封住異象和先知」F25;先知直到約翰為止,然後就停止了,自耶穌時代以來一直停止;猶太人中沒有先知,他們自己也不否認;基督已經降臨,是最後一位偉大的先知,帶著神旨意的完全啟示,不再有其他先知可期待;所有聲稱藉著所謂的異象或預言來建立新的教義或敬拜體系的人,都應被忽視。要膏至聖者;不是指聖殿中字面上的至聖所;而是比喻性地指天堂本身,藉著彌賽亞的升天和進入,為祂的子民所膏抹和預備;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至聖的人,神的教會和子民,他們是聖所、神殿的預表;在比較意義上是至聖的,絕對聖潔的,因為他們被基督的寶血洗淨,穿上祂的義袍,並被祂的靈所聖化;他們藉著祂被膏抹,有些以超凡的方式,有些以普通的方式,所有都藉著基督的恩典。或者,最好將此理解為彌賽亞,如亞本·以斯拉和其他人所認為的;祂在位格上,在祂的人性和神性上都是聖潔的;被聖化並分別出來擔任祂的職分,並在執行職分時聖潔;在聖潔上與父和聖靈同等;在聖潔上超越天使和人類,他們所有的聖潔都來自祂,並藉著祂被聖化;聖所或聖殿就是祂的預表;祂作為人,在道成肉身、受洗和升天時被聖靈膏抹;亞巴比內爾承認這可以解釋為彌賽亞,祂可以被稱為至聖者,因為祂比所有其他以色列人更聖潔。
【第25節】你當知道,當明白。留意並觀察,為要更清楚地理解這七十個七,以及其中將要成就的事件,關於它們的起始、不同的時期,以及將在其中成就的事,將會進一步說明。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彌賽亞君王的時候;這命令是七十個七,即四百九十年,的開始,應從此時算起;這並非指古列王在他統治第一年所頒布的詔書,那詔書僅是為了重建聖殿,而非耶路撒冷城(以斯拉記 1:1-3);也不是指大利烏·希斯塔斯普的諭旨,那也僅關乎聖殿,且只是對古列王諭旨的確認(以斯拉記 6:1);基於同樣的理由,它也不能是亞達薛西王統治第七年的諭旨,那諭旨僅確認了他前任君王關於聖殿、獻祭供應以及祭司免除稅捐的恩准(以斯拉記 7:7, 7:13, 7:24),但其中沒有提及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和街道,而亞達薛西王統治第二十年所頒布的諭旨則有提及;因此,這似乎是指這裡所提及的命令或諭旨(尼希米記 2:1, 2:6-8);這是七十個七的總體起始點,也是前七個七的開始;儘管古塞提烏斯F1認為**דָּבָר**(davar)這個詞並非指任何詔書或諭旨,而是指「事情」;它指的是事情本身,即恢復和重建耶路撒冷;因此,接下來的日期不應從任何重建該城的命令算起,而是從事情本身,從它首次開始重建的那一刻算起。提里努斯F2的觀點也同樣獨特,他認為這應理解為話語的發出,或話語的結束;不是指命令建造聖城的話語,而是指聖城真正建成之時;因此,他將計算從亞達薛西王統治第二十三年新城獻城禮開始(尼希米記 12:27)。還有一些人認為,這裡所指的不是任何人的話語、諭旨、命令或指令,而是神聖的命令;要麼是主對耶利米的話語,預言猶太人七十年被擄及其得釋放;他們將這四百九十年從第一聖殿被毀算到第二聖殿被毀,如拉比雅爾奇、撒迪亞、雅基亞德斯等人所說;但這兩次毀滅之間相隔六百五十六或六百五十七年。另一些人則認為七十個七的開始是從但以理禱告開始時,主向天使發出的命令,如亞本·以斯拉所說;並以第二聖殿被毀為結束;但基於類似的理由,這也必須像其他解釋一樣被駁回;因為這段時間將超出七十個七近一百二十年。因此,最好將此解釋為一道王室詔書,即波斯王重建耶路撒冷的命令或諭旨;將所給的數字從亞達薛西·隆吉馬努斯王統治的第七年,或者更確切地說,從第二十年算起,似乎是正確的;正如錢德勒主教F3所觀察到的,這些計算足以證明預言在基督裡的應驗:
「這些七的開始(他指出)必須是從亞達薛西王統治的第七年,即公元前457年,或者從亞達薛西王統治的第二十年開始;(將公元前457年加上基督之後的二十六年,這是四百八十三年,即六十九個七,超出四百五十七年的數字);你就會來到施洗約翰開始傳講彌賽亞降臨的時候;將七年或一個七加到前者,你就會來到公元33年,那是耶穌基督受死的年份;或者,從亞達薛西王統治的第七年開始計算四百九十年,即整個七十個七,從四百九十年中減去四百五十七年(該年到公元開始之間的時間),剩下三十三年,即我們主受死的年份。讓亞達薛西王統治的第二十年作為七十個七的日期,即公元前455年,並計算六十九個迦勒底年;七十個迦勒底年等於六十九個儒略年;因此四百七十八個儒略年構成四百八十三個迦勒底年,它們結束於基督之後的第三十三年,或隨後的逾越節F4」;
「直到彌賽亞君王降臨;」
F5認為這很可能;因為這些特徵都不符合,這特徵指的是某位以這個名字聞名的傑出人物;也不符合歸於他的工作(但以理書 9:24);也不能說他們中的任何一位被剪除,更不用說在如此確定的時期被剪除:將其解釋為所應許和所期待的救主是正確的,詩人大衛曾多次以彌賽亞之名,並以君王和王子的身份談論他;參閱(詩篇 2:2, 2:6, 2:12;18:50;89:27, 89:51;132:17);他就是以西結在此之前所預言的大衛王子(以西結書 34:24;37:25),也是以賽亞書 9:6中關於他的著名預言中的和平之君。敘利亞譯本雖然不是字面翻譯,但給出了這段經文的真實含義,譯為:「直到彌賽亞君王降臨;」直到那時將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即六十九個七,總共四百八十三年;如果這些年被理解為埃及人、迦勒底人和波斯人所使用的東方年,即三百六十天,每月三十天,每年十二個月,那麼從亞達薛西王統統治的第二十年到基督俗世紀元的第三十三年,即提比略·凱撒統治的第十九年,他受難的那一年,恰好是四百八十三年。艾薩克·牛頓爵士F6認為,直到彌賽亞的七個七,他將其從六十二個七中分離出來,指的是基督的第二次降臨,那時他將作為君王降臨,毀滅敵基督,並且這包括一個禧年的範圍;但他不聲稱知道何時開始和結束;然而,六十九個七被分為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的真正原因,是為了將特定的、不同的事件分配給每個時期,如下所述:街道和城牆都必重新建造,正在艱難的時候;也就是說,在七個七,即四十九年之內,從亞達薛西王統治的第二十年算起;那時猶太人獲得了重建他們的城和城牆的許可,並獲得了所需的材料;這是在非常艱難的時期完成的;尼希米和與他同在的猶太人在建造城牆和在街道上排列房屋時,遇到了來自參巴拉、多比雅和亞拉伯人基善的許多麻煩,尼希米記第四章和第五章;為此,七個七,即四十九年,被截斷並指定;而這個事件完全屬於這個時期,從彌賽亞的降臨被歸於六十二個七的時期中可以清楚看出;這將這個事件完全固定在它所屬的時期。
【第26節】過了六十二個七,從七個七,即四十九年結束後算起,加上這六十二個七,總共是四百八十三年。彌賽亞必被剪除,並非為自己;這裡所指的彌賽亞與(但以理書 9:25)中的彌賽亞君王是同一位,而不是一位晚近的作者F7所說的大祭司奧尼亞,他是一位正直且極其聖潔的人,被不義地處死;因為他在這些七期滿之前許多年前就已去世;也不是大祭司許爾卡努斯,如優西比烏F8所認為的,他被希律所殺;古老祭司的傳承在他身上終止,祭司的膏抹也隨他消逝;這確實比前者更有可能;但他並非如此重要的人物,以至於在這樣的預言中被指明;此外,祭司職分持續了更長時間。也不是指亞基帕王,如拉比雅爾奇和亞巴比內爾所說,他們稱他是猶太人的最後一位君王,在耶路撒冷被毀時被維斯帕先所殺;這是不正確的;他並非嚴格意義上的猶太人君王,僅管轄加利利;他並非被維斯帕先所殺;他是羅馬人的盟友,在城被毀後又活了幾年,最終安然去世;這裡所指的乃是真彌賽亞耶穌,其品格、日期、死亡及其方式完全吻合:祂的死將在四百八十三年之後;正如我們所觀察到的,這些年結束於基督俗世紀元的第三十三年,即提比略統治的第十九年;那時真彌賽亞耶穌以司法方式被剪除;並非為祂自己的任何罪,而是為祂子民的罪,為要滿足公義,並為他們獲得救贖和拯救;參閱(以賽亞書 53:8)。或者「祂不在了」,如拉比雅爾奇所說,不再活在世上,已死;參閱(耶利米書 31:15),或者「沒有人為祂」,或「與祂同在」F9,幫助並協助祂完成祂的偉大工作(以賽亞書 63:5)。武加大拉丁譯本是:「他們將不再是祂的子民」;拒絕祂的猶太人將被宣告「非我民」,不再是神的子民。古塞提烏斯F11更好地譯為「祂沒有」;或者祂一無所有,科克修斯亦同;基督缺乏一切;祂既沒有財富,也沒有衣服,也沒有人站在祂身邊,或陪伴祂。那將來的君王之民必毀滅這城和聖所;也就是說,羅馬人,在他們的君王、皇帝和將軍維斯帕先的領導下,在彌賽亞被剪除後不久,將進入猶太地,毀滅耶路撒冷城和其中的聖殿;儘管有些人將此理解為彌賽亞君王將以祂的大能,並以審判的方式降臨在猶太民族身上,因他們拒絕祂而毀滅他們;羅馬人將是祂的子民,在祂的指示和命令下,所有這些審判都將降臨在猶太人身上;但許多猶太作者自己將其解釋為維斯帕先,如亞本·以斯拉、拉比雅爾奇、亞巴比內爾和雅基亞德斯。結局必如洪水沖沒;城和聖殿的結局,以及整個民族的結局,將由羅馬軍隊造成,他們將像洪水一樣淹沒這片土地,席捲一切。這表示敵人的數量、力量和不可抗拒的威力,以及他們所造成的悲慘破壞。直到戰爭結束,荒涼的事已定;從羅馬人與猶太人開戰到戰爭結束,將只有持續的荒涼;到處都是可怕的破壞和毀滅;所有這一切都是由主所命定和決定的,作為對他們罪惡的公正懲罰。
他必與許多人堅定聖約,為期一週。七十個七中的六十九個七已經計算完畢,其中所預言的各項事件也已應驗;天使接著提及剩下的一個七,即七年,以及在這段時間內將會發生的事:一個聖約將與許多人堅定。這不應理解為彌賽亞與許多人堅定恩典之約,或為他所有子民的緣故,藉著滿足聖約的條件,並藉著他的寶血與犧牲,使聖約的一切福分臨到他們;因為這不是僅為期一週,而是永遠的。這應解釋為羅馬人,即前一節後半部分所提及的民族;他們為了達成摧毀耶路撒冷城和聖殿的計畫,與許多國家締結和平,與他們建立聖約和聯盟,特別是與米底亞人、帕提亞人和亞美尼亞人,為期一週,即七年;正如他們在這週開始時所做的。F12 在一週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這指的是猶太人的每日獻祭和他們所有其他的供獻;這在字面上應驗於這週的「一半」F13,正如它可以被翻譯的那樣;在這週後半段的末期,當耶路撒冷城被提多緊密圍困時,由於圍城之嚴密、人民內部分裂,以及缺乏時間、人手和獻祭的牲畜,每日獻祭便停止了,正如約瑟夫F14所說,這令人民極為悲痛;自從他們的城市和聖殿被毀以來,猶太人再也沒有獻過任何祭物,因為他們認為在異鄉這樣做是不合法的。同時,在同一週的後半段,因那可憎之物遍滿,他必使地荒涼。也就是說,羅馬人將使猶大之地荒涼,因為他們的「可憎之物」或偶像遍滿了這地。這些詞語可以像某些人那樣翻譯為:「在殿的翼上」,即聖殿的城垛上,將有「那使人荒涼者的可憎之物」或「偶像」F15;勞埃德主教(Bishop Lloyd)如此解釋;這指的是羅馬軍隊的軍旗,上面有他們神祇或皇帝的圖像;這些軍旗被豎立在聖地,並向其獻祭,對猶太人來說,沒有什麼比這更可憎的了;或者是指狂熱分子在這些城垛上被殺的血,使聖地受到玷污;參見(馬太福音24:15)(路加福音21:20)。直到所定的結局,那荒涼者必被傾倒。也就是說,這些可憎之物將繼續留在它們被放置的地方,直到城市和聖殿徹底毀滅;或者說,那裡所造成的荒涼將持續,直到神對他們的忿怒和報應完全傾倒;直到他所預定的一切都傾倒在這荒涼的民族身上;這一直持續到今天,並將持續到外邦人的日期滿足(路加福音21:24)。有些人,如勞埃德主教,將其翻譯為「在荒涼者身上」F16;指的是羅馬人;他們認為其含義是,這種報應將持續在猶太人身上,直到它轉向那些使他們荒涼的人頭上。現在,根據上述解釋,這「一週」必須始於基督紀元(vulgar era)的第六十三年,大約在六十九個七結束後三十年;因為它結束於同一紀元的第七十年,那時耶路撒冷被毀,這是這著名預言中指定的主要事件;然而,人們可能預期它應該在六十九個七結束時開始,並從那裡直接延續。它之所以與前六十九個七分開,真正的原因是神對猶太人的恆久忍耐和寬容,他像對待古世界一樣,給予他們悔改的機會;但由於他的恩典和良善被輕視,在這週開始時,事情開始朝著他們最終毀滅的方向發展,並在這週結束時完全應驗。從這整個預言中清楚可見,彌賽亞必定在數百年前就已經降臨。猶太人深知這種推理的力量;因此,為了恐嚇人們不要思考這個預言,他們發出以下詛咒:「願那些計算時間的人爆裂,或他們的骨頭腐爛。」F17 尼希米拉比(R. Nehemiah)生活在基督降臨前約五十年,他宣稱彌賽亞降臨的時間,正如但以理所預示的,不能再拖延超過那五十年。F18 猶太人也說世界分為六個部分,最後一部分是從但以理到彌賽亞。F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