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 第三章】
本章包含對幾項職責的勸勉,有些較為普遍,關乎所有基督徒;有些則較為具體,屬於處於特定生活狀態的聖徒。使徒首先勸勉信徒要尋求天上的事,而非地上的事,並要將情感專注於前者,而非後者。用來加強此勸勉的論據,取自聖徒與基督一同復活;取自基督在天上父神的右邊;取自他們已向罪、律法和世界死了;取自他們在基督裡生命穩妥;甚至取自基督是他們的生命,以及他們將與祂一同在榮耀中顯現(西3:1-4)。接著,他勸勉信徒要治死罪及其行為,他以神的忿怒將臨到那些行這些事的人,以及他們過去的光景(以活在罪中來表達)為由,來強調此勸勉(西3:5-7)。然後,他以脫下和穿上衣服的比喻,勸勉信徒要脫去舊人及其行為(其中提到幾種行為)(西3:8-9),並要穿上新人,操練各種恩典,如憐憫、溫柔、忍耐、饒恕、愛心與和平(西3:10-15)。接著,他勸勉信徒要履行與神的話語和敬拜相關的職責:基督的話語應常存在他們心裡,他們應當以詩篇、聖詩和靈歌彼此教導、勸戒,並凡事奉主的名而行,藉著祂感謝神(西3:16-17)。最後,本章以妻子對丈夫、丈夫對妻子、兒女對父母、父母對兒女,以及僕人對主人的職責作結(西3:18-25)。
【第1節】你們若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尋求在上面的事。使徒在前一章曾指出,信主的歌羅西人已與基督一同向世上的小學死了,在浸禮中與祂一同埋葬,並藉著神所運行之信心與祂一同復活。他由此推論,他們理當重視一種新的屬靈生命,尋求更高層次和屬天的事物,並輕忽和藐視屬肉體和屬地的事物。因為他在此並非質疑他們是否與基督一同復活,而是將此視為既定事實,並以此作為他當前目的的論據。他們與基督一同復活,是作為他們的元首,並作為與祂聯合的肢體,在祂從死裡復活時,代表性地與祂一同復活;在他們的浸禮中,當他們進入水中並受浸後從水中出來時,也象徵性地與祂一同復活;在歸信中,他們從罪的死亡中被提升到恩典的生命,藉著基督,這位復活和生命,作為其有效原因,並憑藉祂從死裡復活的能力,屬靈地與祂一同復活。因此,既然他們在各方面都已如此復活,他們就極其應當
尋求在上面的事;即那更美、屬天的家鄉,那存留的城,它在諸天之上,其建造者和設計者是神;基督,祂在天上,以及唯獨藉著祂,而非藉著律法的行為所成就的救恩;一切屬靈的福分,如赦免、平安、公義、生命和榮耀,這些都在祂裡面,在天上。還有那些從天上而來的教義和聖禮,它們是維持屬靈和屬天生命的途徑;特別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生命之糧,人若吃了這糧,就永不死亡,反要永遠活著;尤其還有榮耀、尊貴、不朽壞和永生,那存放在上面的公義冠冕,神的國和其公義;這些都應當首先尋求,帶著一切的愛慕、熱切的渴望、關懷和勤勉,不是藉著或為了義行,而是在基督裡,並作為神藉著祂所賜的恩典禮物。
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這包含其他理由和論據,促使信徒仰望並尋求屬天的事物;正如基督在死而復活後,並未久留地上,也不顧念世上的事,而是升到天上,祂現在就在那裡,並將一直留在那裡,直到祂第二次降臨;同樣,他們既已與祂一同死了並復活,就應當在思想、願望和情感上,在信心、盼望和愛心的操練上,像被香薰過的煙柱一樣,升向天堂;他們的心更應當在祂所在之處,專注於那裡屬天的事物,因為祂在那裡享有極大的尊榮和威嚴。祂「坐在神的右邊」;這是祂以人性所享有的尊榮,是任何天使都未曾被允許的。祂「坐著」,表明祂已完成了救贖之工,進入了祂的安息,滿意地看著祂靈魂的勞苦,儘管祂繼續作代求者,為祂的子民代求;這也是加強此勸勉的另一個理由。
【第2節】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因為除非情感專注於這些事,否則它們絕不會以適當的方式被尋求。這個詞的意思是思念它們,思考它們,贊同和認可它們,熱切渴望它們,並關心它們;因為財寶在哪裡,心也應當在哪裡;既然聖徒最好的事物都在上面,他們的心思和情感也應當在那裡;他們的默想應當是關於這些事,他們的行事為人也應當在天上;他們不應當顧念除了那裡或從那裡而來的任何事物,因為他們不屬於這個世界,而是屬於另一個更美的國度:他們的公民身份在天上,不久之後,他們就必須在那裡永遠居住;因此,他們應當尋求、高度珍視和看重屬天的事物,並將情感專注於它們,
不要思念地上的事。不要思念地上和屬地的事物,世俗的享樂、財富和尊榮;雖然食物、衣物和生活必需品是需要尋求、關心和預備的,但不要帶著焦慮和困惑的心情,以過度思慮和令人苦惱的方式;心也不應當專注於這些外在事物,或將幸福置於擁有它們。此外,世俗的私慾,即那些在地上、屬地的肢體,那些有罪的屬地享樂,可能在此處被指。世俗的私慾應當被拒絕,身體的行為應當被治死,肉體的慾望不應當被滿足和放縱,不應當為肉體預備,以滿足其私慾;特別是猶太人和外邦人虛妄的哲學,長老的傳統,律法的儀式,這些都屬於屬地的事物,屬於世俗的規條,關於飲食的區別,守日子、月份、年份、新月、節期和安息日;世上的小學,那些屬地、關於不可摸、不可嘗、不可拿某些地上之物,以及那些因使用而敗壞的誡命和教義,這些都與福音的教義和基督的聖禮相對立,後者是從上面而來,從天上而來,具有屬靈和屬天的功用:這也是主要的意思,儘管最好將這些話理解為最廣泛的範圍。
【第3節】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並非指肉體或身體上的死亡,因為他們還活在世上;也不是指道德上的死亡,因為雖然他們曾死在罪中,卻因神的恩典而活過來;也不是指律法上的死亡,因為他們一切的過犯都已蒙赦免(參西2:13,西2:20);而是指他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向道德律、儀文律和司法律死了;藉著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罪,向罪的定罪權勢死了;藉著祂的十字架,向世界死了:因此,正如死人與世界及其事物無關,信徒既已與基督一同死了,就不應當顧念世上的小學、律法的儀文和人的規條;不應當顧念世俗的私慾,以及世上的事,肉體的私慾、眼目的私慾和今生的驕傲;而應當在對這些事物的渴望、情感和順服上,是死的:
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這是另一個理由,說明他們不應當思念地上的事,而應當思念天上的事。聖徒的「生命」可以是屬靈的,是從基督而來的恩典生命,是信靠祂的生命,是與祂相交的生命,可以區分為內在和外在的成聖生命,以及稱義的生命;也可以是永恆的,是脫離今生一切內外憂愁的生命;是完全和喜樂的生命,是看見和享受神與基督的生命,是與父、子、聖靈、天使和聖徒相交的生命,而且永不終止。這是「他們的」,是他們有權利並將永遠享受的:它不僅應許給他們,為他們預備和存留,而且已在基督裡賜給他們;祂已為他們完全擁有這生命鋪平道路,祂自己也將使他們進入其中,作為中保,祂有權柄這樣做;甚至現在他們就擁有它,是它的開端、憑據和保證。這生命被稱為「隱藏的」,這表明它的隱秘性,對屬靈生命和永恆生命都是如此。聖徒的屬靈生命對世人是隱藏的,他們與神的生命隔絕,不認識生命之主,對生命之靈一無所知;他們對這生命的本質、信徒賴以生存的食物(隱藏的嗎哪)、以及滋養他們的福音教義(這些對失喪的人是隱藏的)一無所知;對這生命的一切喜樂和樂趣也一無所知:有時這生命也對聖徒自己隱藏,當試探猛烈,敗壞盛行,恩典低落,似乎消失,神也隱藏祂的面時。永恆的生命對屬血氣的人也是隱藏的;永恆的事物是肉眼看不見的,肉心無法想像的;只能藉著信心的眼睛,以非常模糊和不完全的方式看見,這是聖徒今生最清晰的未見之事物的證據;因為永恆的榮耀和幸福,對聖徒自己來說也是部分隱藏的;他們只是藉著鏡子模糊地看見;他們自己也尚未顯明,那完全和完美的幸福是什麼,他們將要享受。此外,這句話表達了這生命的穩妥性,以及它的價值和寶貴,有價值的事物被隱藏起來是為了安全。它是隱藏的,而且是「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屬靈生命與祂同在,作為它的元首、根源和泉源,因此是穩妥的,永不失落;因為祂這位元首活著,肢體也必活著;只要它在祂裡面,作為泉源,祂對祂子民的供應就不會缺乏;祂與他們之間的交通也永不會斷絕:永恆的生命由父神交託在祂手中;它與主神一同被捆綁在生命冊中,並在祂裡面永遠穩妥:不,它不僅與基督同在,在那裡已足夠穩妥,而且是與基督「在神裡面」;基督在神裡面,父在子裡面,子在父裡面;他們在性情上合一,因此在權能和榮耀上也合一;他們之間這種自然而完美的聯合,是神選民的位格,以及屬靈和永恆生命穩妥的基礎(參約10:28-30)。此外,這生命本身就在神裡面。不僅我們的自然生命在祂裡面;我們在祂裡面活著、行動、存在;我們的屬靈和永恆生命也是如此:祂是它的源頭;它最初源於祂;它在祂裡面被定意;它由祂應許;它的計劃,或所謂奧秘的團契,隱藏在祂裡面;它由祂賜予;祂是它的泉源,也是它本身;因此聖徒永不滅亡,也不需要懼怕任何仇敵。
【第4節】當基督,我們的生命,顯現的時候。拉丁武加大譯本和一些抄本讀作「你們的生命」。基督是屬靈生命的創始者,是生命之泉源,是聖徒賴以生存的對象,是的,祂就是他們生命本身;與其說他們活著,不如說基督活在他們裡面:祂也是他們永恆的生命;生命在祂裡面,並由祂賜予;現在認識祂是生命的開端;將來生命的完全將在於看見祂、與祂相交、並與祂相似。猶太人有句諺語F25,
那時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聖徒已死的身體那時將會復活,並與祂顯現時所帶來的靈魂聯合;活著的聖徒將會改變,並與復活的聖徒一同被提到雲中,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他們都將與祂一同在任何祂所在之處,無論是在空中、地上或天上,並在祂所在之時;他們將永遠與祂同在,享受與祂的交通,變得像祂,並看見祂的榮耀:是的,他們也將「顯現在榮耀裡」;他們的身體將帶著榮耀,將在榮耀中復活,像基督榮耀的身體;他們的靈魂將在完全的聖潔中,穿上婚禮的禮服,或基督公義的袍子,披上他們從天上來的房屋,顯現在不朽壞、不朽壞和榮耀的光輝袍子中;他們的靈魂和身體都將有神的榮耀,並有如此啟示在他們裡面的榮耀,以至於今生的苦難和一切享樂都無法與之相比。所有這些都提供了強有力的論據和理由,加強了上述勸勉,要尋求並將情感專注於天上的事,而非地上的事。
【第5節】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不是你們的身體,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讀,也不是自然身體的肢體,而是罪身的肢體,即內住的罪;罪身由各種肢體組成,這些肢體是罪身的一部分,從罪身中產生,並被罪身所使用,就像肢體被身體使用一樣;這指的是肉體的罪,或罪惡的行為,這些行為通常是由自然身體的肢體所執行,罪的律法就在其中,並藉著它運作;因此,使徒在此勸勉聖徒治死罪,是考慮到他們裡面有屬靈的生命,並在基督裡有永生盼望,他由此推論,這並非治死或毀滅罪身本身,或罪身在靈魂中的存在和原則(罪身在靈魂中存在、活著、居住,只要聖徒還在這帳棚裡,它就會存在),而是治死身體的行為,或罪惡的行為,就其生活和行為而言;這意味著否認它們,遠離它們,不執行它們(參羅8:13)。這些肢體,或身體的行為,或罪惡的行為,被稱為「你們的」:因為正如舊人是我們的,本性的敗壞是我們與生俱來的,並根植於我們,與我們融為一體;所以從它流出並由它所行的行為,不應歸咎於神,甚至不應歸咎於撒但,而是我們自己的行為,是由我們必死身體的肢體,或我們靈魂的官能所執行的:它們是,
在地上的:或屬地的;關乎屬地的事物,世上的事,世俗的私慾和享樂,這些都源於屬世的心思,並傾向於它,而且只是在地上所行的,在天上將無立足之地。其具體內容如下:
淫亂;指單身者或婚姻之外所犯的不潔之罪,外邦人不認為這是罪:因此使徒在幾乎所有書信中都多次提及並譴責它,將其視為一種得罪身體的罪,一種不配教會交通的罪,一種不應在聖徒中提及的罪,聖徒應當向它死,它也應當向聖徒死,就其犯行而言。
污穢;各種各樣的,所有其他不潔的行為,如姦淫、亂倫、雞姦,以及所有其他不自然的私慾;所有這些都應當被禁止,絕不應由那些自稱活著歸向神的人所犯。
邪情;這可能指罪的激情,或最初的衝動,由律法激發,並在身體的肢體中運作,產生死亡的果子,因此應當被那些在基督裡有生命的人所反對;也指那些在司法上被交給的卑劣情感,並在那些柔弱者和與男人行淫者中盛行,這些都應當被所有承受恩典生命並期望屬天生命的人所憎惡和否認。
惡慾;之所以這樣稱呼,是為了區別於那種對合法和必要事物自然的慾望,這種慾望是神自己植入人本性中的;也區別於那種對屬靈事物的屬靈慾望,以及那種在重生之人心中由神的靈所形成的,與肉體和屬肉體事物相爭的慾望。這與猶太人常說的**יֵצֶר הָרָע**(yetzer hara,惡念)或本性的敗壞是相同的。這裡所指的是律法「不可貪戀」(出20:17)所禁止的;它包括一切肉體的私慾和不當的慾望,或一切對不合法或不屬於自己的事物的慾望;例如別人的財產、妻子、貨物或任何屬於他的東西;因此很自然地接著是,
貪婪;對金錢過度的愛,萬惡之根,對擁有更多永不滿足的慾望,以及對擁有超過自己所有物的慾望;它像陰間一樣擴大,像死亡一樣永不滿足,卻仍然渴望更多,而不善用所擁有的:
這就是拜偶像。貪婪的人和拜偶像的人,在物質和實質上崇拜的是同一事物,即金銀;貪婪的人積存金錢,不使用它,彷彿它是神聖之物;他看著它,崇拜它,將信任和信心寄託於它,他的心如此專注於它,以至於他忽略了對真神的敬拜;事實上,沒有人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有些人認為,這裡的**πλεονεξία**(pleonexia),譯為「貪婪」,是指對犯下一切不潔和污穢行為的貪婪慾望,這些行為是西門馬格斯(Simon Magus)的追隨者在他們的宗教聚會中,以敬拜的名義,並認為是蒙神悅納的,因此被稱為拜偶像;這些行為在基督活著的肢體中,甚至不應被提及,更不應被實行。此外,外邦人在敬拜他們的神祇時,也曾行過這種污穢的行為。
【第6節】因這些事。指上述的罪(西3:5):
神的忿怒;指其在暫時審判和永恆毀滅中的影響,即將來臨的忿怒,所有人都應得,唯獨藉著基督才能得蒙拯救:
必臨到那悖逆之子。他們悖逆神的律法和基督的福音:他們不信祂,是悖逆和反對的,拒絕祂的呼召,祂僕人的勸說,輕視祂的忠告,不接受祂的責備。神已多次顯明祂對罪的不悅,祂對罪的憤怒,以及祂因此而降下的審判:祂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它將從那裡降臨到悖逆和反叛的罪人身上,而且是突然而來,帶著巨大的力量,像一股洪流,無人能抵擋。這就是為什麼那些在基督裡有生命的人應當治死、抑制並遠離上述罪惡的原因;因為儘管這關乎罪人和不敬虔的人,但神對這些人發怒的影響表明,這些罪惡是多麼令祂不悅和憎惡,因此聖徒應當避免。
【第7節】你們從前在這些事中也曾這樣行。要麼是在悖逆之子中(西3:6),要麼更確切地說,是在上述的罪中(西3:5)。罪是一條道路或途徑,罪人在其中行走,是他們自己的道路,或他們自己選擇和認可的道路,儘管是一條黑暗而彎曲的道路,卻引向毀滅:在其中行走表示一系列持續的犯罪,堅持不懈,不斷進步,從惡到惡,樂在其中,安然無恙;這就是神選民在歸信之前的光景和狀態,歸信是將他們從黑暗轉向光明,從撒但的權勢轉向神,從罪惡的道路轉向公義的道路,那時他們的生活和行為方式就改變了;這裡暗示了這一點,並作為治死罪身行為的另一個理由,取自他們過去的狀態,以及他們從中得蒙拯救;因此,他們過去在這些事中行走的時光應當足夠了,他們現在應當停止犯罪,停止一系列和持續的犯罪:
當你們活在其中時。活在罪中,並死在罪中,是同一回事;活在罪中就是罪的死亡。活在罪中就是隨從肉體而活,隨從敗壞本性的指示而活,過著罪惡的生活;這是一個人將自己交給罪,完全傾向於罪,以罪為樂,並將其作為自己的工作和事業。這曾是這些信徒的光景,但現在他們已向罪死了,他們不應再活在其中,而應當藉著否認罪,遠離罪,並過著節制、公義和敬虔的生活來治死罪。
【第8節】但現在你們也要脫去這一切。暗示著,既然他們已經歸信,從他們曾經的狀態中得蒙拯救,並聲稱不再活在罪中,他們就應當將一切罪惡和惡習從他們身上分離、除去、遠離,將它們像重擔一樣放下,像污穢的衣服一樣脫去;因為這些罪惡絕不應像從前一樣再次穿上和依附;而且不僅是上述的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還有以下的罪惡,
惱恨、忿怒、惡毒、毀謗,或「惡言」。這裡指的是哪些惡習(參弗4:31);此外還有,
污穢的言語,從口中出來的:應當被除去和從口中吐出,或避免;這也應當理解為毀謗,或彼此惡言相向,藉此可能損害彼此的信譽和名聲。「污穢的言語」與(弗4:29)所說的敗壞言語相同;雖然它適用於一切無味、無益、閒散和無用的言語,並且可以恰當地形容奉承、說謊、咒罵和發誓;但它主要指的是淫穢的語言,不潔的詞語,以及污穢的談話,這些都傾向於鼓勵和滋養任何形式的不潔之罪,奉承、說謊、咒罵和發誓;但它主要指的是淫穢的語言,不潔的詞語,以及污穢的談話,這些都傾向於鼓勵和滋養任何形式的不潔之罪。
【第9節】不要彼此說謊,等等。這是舌頭的另一種惡習,人類極易犯此罪,不應對任何人說謊,尤其不應彼此說謊;因為聖徒是彼此的肢體,同屬一個身體,這使得此罪更加不自然;關於此惡習(參弗4:25),這是另一種應當脫去或除去的罪;也就是說,應當避免和不使用。勸阻此罪及其他罪的論據如下,
因為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他的行為。敘利亞文、阿拉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將此句讀作勸勉,下一節也是如此。舊人是指誰(參羅6:6),脫去舊人是指什麼(參弗4:22),至於「他的行為」,它們與那裡提到的欺騙性的私慾,以及(加5:19)肉體的行為,以及上下文(西3:5,西3:8)罪身的肢體是相同的。有些人,如比撒(Beza),認為這裡暗示了早期教會的浸禮儀式;他正確地指出,浸禮不是藉著灑水,而是藉著浸入;這需要脫下和穿上衣服,受浸者那時聲稱放棄肉體的罪和他們以前的生活方式,並過一種新的生活。
【第10節】並且穿上新人。關於新人及其穿上(參弗4:24),
這新人是照著創造他者的形像,在知識上漸漸更新。這個人,或靈魂中的恩典原則,是一個從未有過的新原則;並且藉著神的靈,在心靈的靈裡每日更新;因為正如外在的人日漸衰敗,內在的人(與這新人相同)卻日漸更新,在聖潔和公義上增長,在恩典上成長,特別是在「知識」上;對自己的認識,對自己本性上失喪光景的認識,對自己需要基督及其救恩的認識,是這新人最初形成時所顯現的;而他的每日更新則在於對神、基督和神聖事物的屬靈、經驗性和救贖性知識的增長;事實上,除非一個人成為新造的人,否則他既不認識,也無法認識神靈的事;因此,這新人,或恩典原則,始於屬靈知識,並為此而形成,其增長也在於此:
照著創造他者的形像;這新人;因為這是一個創造之工,因此不是人的,而是神的;它不是照著第一個人的形像造的,甚至不是照著無罪的形像,更不是照著墮落的形像;而是照著基督的形像,神的選民被預定要與之相符,這形像在重生中被印刻;並藉著每一次對基督的轉變性觀看而越來越顯現,並將在天上得以完全,那時他們將看見祂的本相,並完全像祂,祂不僅是榜樣,也是它的創造者,即信心的創始者和成終者。
【第11節】在此並不分希臘人、猶太人。也就是說,無論是在基督裡(照著祂的形像新人被創造;參加5:6,6:15),還是在新人裡,以及關於
重生;或在整個救恩之事上:一個人的國籍並不重要;這對他的重生沒有任何影響,無論是促進還是阻礙;因為他不會因為是猶太人而成為新造的人,一個重生的人,並與救恩有份,他可能只是外表的猶太人,而非內在的;他可能重生,即使他是希臘人或外邦人,如敘利亞文譯本所讀;因為神憑著祂自己的旨意和豐盛的憐憫,而非出於對國家和個人的偏愛,使靈魂重生,得著天上基業的活潑盼望:
受割禮的或未受割禮的;一個人肉體受割禮毫無意義;他可能受了割禮,卻不是新造的人;因為那不是真割禮,真割禮是心裡的,是藉著聖靈的:另一方面,一個人肉體未受割禮,並非他不能重生的障礙;這可能是他的情況,但他可能受了那非人手所行的割禮;兩者在神看來都無足輕重,也不能使人更好或更壞。
化外人、西古提人;所有不說羅馬語的人,羅馬人都稱之為化外人;同樣,所有不屬於希臘民族的人,希臘人也稱之為化外人,因此希臘人和化外人是相對立的(參羅1:14);敘利亞文譯本也如此,讀作「希臘人」和「化外人」。阿拉伯文譯本將「化外人」讀作「波斯人」,可能是因為阿拉伯人認為波斯人是化外人;而西古提人是所有民族中最野蠻、最粗俗的F26,並被其他人極度鄙視,因此使徒提及他們,表明他們也在神大能有效恩典的範圍內;他們性情的兇猛和舉止的粗野,都不能成為恩典的障礙。西古提人阿那卡西斯(Anacharsis)有句名言F1,
為奴的或自主的;神在重生中的恩典,並非因為一個人是自由人而賜予,也非因為另一個人是奴僕而保留。逃亡的奴隸阿尼西母(Onesimus)在監獄中被使徒保羅歸信;任何蒙恩召的人,如果他在世俗意義上是自由人,他在宗教意義上就是基督的僕人;如果他是人的僕人,他在屬靈意義上就是主的自由人。國籍、外在特權,或人的世俗地位和狀況,都不是神所看重的,也不是祂的動機,也對人的救恩沒有任何影響:
但基督是萬有,又在萬有之中;祂是「萬有」的效力者;祂是萬有的第一因,是神創造的開始,是舊造和新造的作者,是祂子民重生的作者,也是他們整個救恩的作者:祂是萬有的包羅者;祂擁有神性的一切豐盛,神性的一切完全都在祂裡面;祂為祂的子民擁有一切屬靈的福分;祂手中為他們掌握著恩典之約的一切應許;是的,一切恩典的豐盛都住在祂裡面,以便傳達給他們:祂是萬有的傳達者;祂是他們的光和生命,他們的智慧、公義、成聖和救贖,他們的食物和衣裳,他們的力量和財富,他們的喜樂、平安和安慰,祂在此賜予他們恩典,將來賜予他們榮耀。因此,在猶太人中,**舍吉拿**(Shekinah,神的榮耀同在)被稱為**כֹּל**(kol,萬有)F2:這也是卡巴拉主義者F3所稱的活神的一個名字,與基督非常吻合,因為萬有都在祂裡面;這也是他們給予這個神聖稱謂的原因:基督「在萬有之中」;祂在所有地方,作為神是無限、無量、不可測度的,因此祂藉著祂的能力無處不在,以祂的能力維繫萬有;祂藉著祂恩典的同在在祂所有的教會中,並在所有重生之人的心中,無論他們是何國籍、何種境況、何等地位:祂在他們裡面顯現,在他們裡面成形,並藉著信心住在他們心中;祂對他們而言是萬有中的萬有,極其寶貴,全然可愛,是萬人中之首,他們看重祂勝過一切受造物和事物。阿拉伯譯本讀作:「基督在萬有之上,又在萬有之中。」
【第12節】所以你們要穿上。正如使徒從他們已經脫去舊人本身,來論證脫去身體的肢體;他現在從他們已經穿上新人,來論證穿上新人的肢體;也就是說,要操練聖靈的各種恩典,並履行宗教的各種職責;這些雖然不會成為他們的義袍或救恩的衣裳,但卻會成為非常得體的行為衣裳,這樣的衣裳會妝飾他們自己,妝飾基督的教義,以及他們對教義的宣認,若沒有這些,他們在行事為人上就會赤身露體,蒙羞受辱。**לְהִתְלַבְּשָׁה בְּרוּחָא דְּקֻדְשָׁא**(lehitlabsha berucha dequdsha,穿上聖靈)是卡巴拉派醫生F4使用的一個短語;這確實是一個聖經短語,「耶和華的靈降在」(**לָבַשׁ**,lavash,穿上)撒迦利亞身上(歷代志下24:20);猶太作家也說以斯帖「穿上聖靈」{e}。這裡的比喻是從脫去衣服而來;這裡所指示的,就像約瑟的彩衣,是一件多色的外衣。所使用的論據在於聖徒被稱呼的身份:
作為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也就是說,「作為神的選民所應當的」,正如阿拉伯譯本所譯;作為那些從永恆中在基督裡被揀選的人,是根據神至高主權的旨意和喜悅,蒙恩典得救和永生;這包含一個強有力的論據,以強制執行善行,因為人因此被揀選歸於聖潔,而善行是神預定他們應當行在其中的,特別是對於憐憫和憐憫的行為;因為由此他們的救恩顯然不是出於人的意志和行為,而是出於施憐憫的神;那些蒙此恩典的人是蒙憐憫的器皿。使徒稱這教會的所有成員為這個名字,儘管他們每個人可能不都是神的選民;但因為他們都在可見的信心和聖潔的宣認之下,而且他們中的大多數是真正的信徒,他本著愛心判斷,給予他們所有人這個稱謂,並基於同樣的基礎,給予下一個稱謂,「聖潔的」;不是生來聖潔,因為他們本性是不潔和污穢的,在罪中懷胎,在罪孽中成形;也不是藉著洗禮,洗禮既不除去原罪也不除去本罪,而是讓人在受洗後仍舊如故,而且人在受洗前就應當是聖潔的;而是在基督裡被歸算為聖潔,因為祂被神使成為他們的成聖;並藉著祂的血、公義和犧牲,有效地藉著祂使祂的子民成聖;並藉著祂的靈,內在地和內在地,祂是心中成聖工作的作者;他們在專業上也是外在地聖潔的,因此他們極其應當操練和實踐以下的恩典和職責,他們更受約束,因為他們是「蒙愛的」;也就是說,蒙神的愛,這從他們的揀選和成聖都顯明出來。神愛他們,因此在祂的兒子裡揀選了他們,並賜下祂的兒子為他們而死,使祂可以使他們成聖;並因祂對他們的大愛,當他們死在罪中時,使他們活過來,並藉著祂的靈使他們成聖:因此,既然神如此愛他們,他們就應當再次向祂和彼此表達愛,並穿上
憐憫的心腸;一種與受苦聖徒同情的精神,與哀哭的人同哭,與受苦的人同受苦,如同他們的大祭司一樣,被他們的憂傷和軟弱所觸動:它表示對受苦者的內在憐憫和同情,對處於困境者最溫柔的關懷,以及這種憐憫是沒有任何虛偽和欺騙的,因此用「心腸」來表達;而且這種憐憫非常廣泛,觸及眾多對象,並以各種方式顯現和施展,因此用「憐憫」來表示。現在,這樣一種精神是非常美好的;使徒從這些衣裳最內層的開始,加上
恩慈,這是這種內在、溫柔、真誠和豐富的憐憫付諸行動和實踐;這是對所有人的行善,特別是對信徒之家的人,分發給聖徒的需要,並樂意施憐憫,這對基督徒的宣認者來說是非常美好的:同樣美好的還有
謙卑的心;這在於聖徒對自己抱持卑微的看法,視自己為罪魁,比所有聖徒中最小的還要小;在知識、經驗、恩賜和恩典上認為自己不如他人;看重他人勝過自己;將自己所有的一切都歸於神的恩典;行憐憫和公義之事而不炫耀,不誇耀,也不依賴它們;承認當他們盡力而為時,他們不過是無用的僕人;這對信徒來說是一件美麗的衣裳:你們要以謙卑束腰;參見彼得前書5:5。與此性質相似的是
溫柔;這表現在不嫉妒他人的恩賜和恩典、用處和幸福,反而為此歡喜;在護理的一切逆境中安靜順服神的旨意,並耐心忍受祂所加諸的一切;並以平靜的心忍受人的一切侮辱、責罵和輕蔑。這種溫柔安靜的心靈的妝飾在神眼中是極其寶貴的(彼得前書3:4)。接下來的是與之自然相符並解釋它的,
忍耐:藉此人能耐心忍受他人的惡言惡行,不易被激怒,而是忍受傷害,並滿足於所受到的惡待。
【第13節】彼此擔待。不僅是彼此擔負重擔,擔待彼此的軟弱,更是擔待不以惡報惡,不以辱罵還辱罵,也不為所受的侮辱尋求報復,無論是以言語或行為:
彼此饒恕;一切過犯和冒犯,只要是針對自己所犯的,並祈求神饒恕那些針對祂所犯的:
無論何人有彼此爭論的事;無論他是誰,高貴或卑微,富裕或貧窮,無論年齡、地位或境況如何,無論他的爭論或抱怨是什麼,無論多麼嚴重,無論多麼公正和有充分根據,他都應當忍受並饒恕:
正如基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如此行;神為基督的緣故所做的事(參見以弗所書4:32),這裡說基督所做的:作為中保,祂藉著流血為罪孽取得了赦免;作為神,祂白白地、完全地饒恕罪孽,忘記所受的傷害,不提舊日的過犯,而且是在未被請求之前,在悔改的跡象出現之前;聖徒也應當如此彼此饒恕,正如他們期望自己得到赦免的應用和顯明一樣。
【第14節】在一切之上,要有憐憫的心腸、恩慈,
穿上愛心,或弟兄之愛,因為沒有愛心,一切都算不得什麼;如果缺少愛心,它們只會是表面功夫,徒有其表和虛偽;愛心激發並操練所有其他的品德;只有從這個原則出發,才能產生真正的同情、真實的恩慈、不虛偽的謙卑、溫柔、忍耐、擔待和衷心的饒恕:愛心比所有其他的品德更偉大、更卓越,並為它們增添榮耀、光彩和美麗;這是覆蓋所有其他品德的外衣,因為這句話可以譯為「在所有這些之上穿上愛心」;藉此,基督的門徒是可見的,被區分出來,並被認出其身份;這就像一件緊身的外衣,將其下和其內的一切緊密地包裹起來:它被稱為
全德的聯絡;要麼是律法和宗教職責的聯絡,據說愛心是律法的成全;要麼更是聖徒的聯絡,因為愛心是他們之間合一的紐帶,將他們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使他們完全合一,同心同德:它是他們之間和平的紐帶,是完全的合一和弟兄之愛;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美好和令人愉悅的事;這樣的人在彼此之間美麗如得撒,秀美如耶路撒冷,對他們的敵人則可怕如展開旌旗的軍隊,因為他們不會被敵人分裂或擊破。克拉蒙塔努斯抄本讀作「合一的聯絡」。
【第15節】又讓神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這裡「神的平安」是指信徒與神之間的平安,這是神的恩賜,超越一切理解,並源於對基督的血、公義和代贖的確切領悟;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聖徒之間應當存在的平安,神是這平安的作者,祂要求並鼓勵他們擁有這平安。武加大拉丁文譯本、敘利亞文譯本和衣索比亞文譯本都讀作「基督的平安」;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也是如此。當平安成為他們心中的主導原則時,就可以說它在他們心中「作主」;當它抑制憤怒、忿怒和報復等騷動的情緒,平息不當的熱情,緩和心靈,並解決分歧時。這個比喻取自奧林匹克運動會中的裁判,他是仲裁者、調解者,決定誰是勝利者,誰應得桂冠;使徒希望聖徒之間沒有其他仲裁者,只有神的平安:他所使用的論據如下,
你們蒙召歸為一體,也是為此;聖徒在他們的有效呼召中,被神呼召歸於平安,神是平安的神;被基督呼召,基督是和平的君王;被聖靈呼召,聖靈的果子是平安;並藉著福音,福音是平安的福音,進入一個福音的境況,這境況在於聖靈裡的平安、公義和喜樂:他們不僅被呼召歸於此,而且他們是「蒙召歸為一體」;儘管他們有許多肢體,但他們只是一個身體;因此他們應當和睦相處,平安應當在他們裡面作主,因為同一個身體的肢體彼此爭吵是不自然的。
你們要心存感謝;這意指要麼是對人,對同胞,為他們所做的任何服務或恩惠心存感激,特別是對聖徒,同一個身體的成員,他們被安置在一個相互效力、彼此有益的位置上;要麼是對神,為基督裡的一切屬靈福分,特別是祂所賜的平安,為有效的呼召,以及在身體——教會中的地位心存感激;而敘利亞文譯本讀作「對基督」心存感激,為所有來自祂的恩典,以及操練這些恩典的力量,並為祂自己,以及在祂裡面所擁有的權益,祂是萬有中的萬有;一顆感恩的心,無論是為屬靈的還是物質的恩典,都是非常得體和美好的,也是基督徒妝飾的另一部分:這最後一點是為了引出接下來的內容。
【第16節】讓基督的道豐豐富富地住在你們心裡。亞歷山大抄本和阿拉伯譯本讀作「神的道」;這可能指整本聖經,舊約和新約的所有著作,它們都是神所默示的,由基督的靈所啟示,論及並見證祂,並為祂的緣故而寫,因此可以稱為祂的道;這些是應當被查考、仔細留意、勤奮閱讀和經常默想的;在神的祝福下,它們能夠使人充滿一切屬靈的智慧,或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或者基督的道更特別地指福音,基督作為神是福音的作者,作為人是福音的傳講者,作為神人中保是福音的主題:它是關於祂、祂的位格和職分;關於藉著祂的血得平安和赦免,藉著祂的義得稱義,以及藉著祂的順服、受苦和死亡得完全救恩的道。勸勉讓它
住在他們裡面,這假定它已經藉著基督的靈和能力進入他們裡面,並在他們裡面佔有一席之地;而且它應當在那裡有一個恆久固定的位置,而不像一個陌生人或過路人,只停留一夜,或像一個寄居者,只停留一會兒;而是像一個居民,在那裡定居下來,永不離開;這不僅指經常閱讀、聽聞和默想神的道,而且指堅定不移地持守福音的教義,對它們有堅定的信心和衷心的愛慕;因為這樣的居住意味著對福音有非常精確的認識,與之熟悉,並對它有深厚的感情;就像住在房子裡的人,他們被家人熟知,與他們親密交談,並受到他們的愛和尊重:因此,當基督的道在人心中有固定和穩定的居所時,他對它有內在的、屬靈的、經驗性的認識;他不斷地與它交往;這基督的道是他的喜樂,是他謀士中的人,是他的熟人,他與他們一同享受甜蜜的謀劃,並看重它勝過世上最有價值的事物,並將它作為神的道來接受和持守。使徒希望它居住的方式是
豐豐富富地;也就是說,廣泛地、充足地、豐富地,正如這個詞所表示的;參見提摩太前書6:17,因此武加大拉丁文譯本在這裡譯作「豐富地」;阿拉伯譯本的意思也相同。他的意思是,不僅應當關注和留意聖經的一部分,而是應當關注整本聖經,其中的每一個真理和教義,甚至是神的全部旨意;正如它應當被宣講和傳揚到最廣泛的範圍,所以它的每一部分都應當在愛中被接受,並被持守;聖經中有豐盛,福音中有豐富的真理,有大量的真理;它是一個豐富的寶藏,一個無價的真理礦藏;所有這些都應當在傳道人和聽道者心中佔有充分的地位:而且
用各樣的智慧;或者,「為了各樣的智慧」;為了獲得各樣的智慧;不是指自然智慧,這不是聖經的目的,也不是基督福音的目的;而是指屬靈智慧,或在屬靈事物上的智慧,在與救恩有關的事物上的智慧;這智慧是,並且可以藉著留意基督的道,閱讀和聽聞它,默想它而獲得;特別是當它伴隨著智慧和啟示的靈,在認識基督方面,這是值得渴望和祈求的。
彼此教導,互相勸戒。敘利亞文譯本譯作「教導和教訓你們自己」;這不僅指公開教導基督、祂的福音、其中的真理和教義,以及祂所有的誡命和條例,為此祂裝備人,並以祂的名差遣他們出去;也指私下的教導,藉著交談、禱告和唱詩讚美神,按照每個人所領受的恩典的尺度:同樣,勸戒不僅指公開事工中被稱為勸戒的那一部分,它意在提醒人他們的特權和職責;也不僅指教會紀律中對犯錯者的勸戒,而是指私下的責備、警告和勸勉;並且藉著其他方式,其中之一是
用詩章、頌詞、靈歌;這很可能指大衛詩篇中一些詩篇的標題,**מַשְׂכִּיל**(maskil),意為教導或使人明白;這些詩篇和唱這些詩篇,被神定為教導、訓誨、勸戒和造就聖徒的條例;關於這三個詞的含義和區別,參見以弗所書5:19的注釋。
心裡滿有恩惠歌頌主;也就是說,唱詩章、頌詞和靈歌;關於唱這些歌的含義,參見上述經文的注釋:它們應當唱的方式是「滿有恩惠」;這意指要麼藉著神的靈和恩典的幫助,沒有這些,任何條例都無法正確地執行,以榮耀神,並獲得屬靈的益處和造就,參見哥林多前書14:15;要麼是心中恩典的操練,特別是信心,沒有信心就不可能討神喜悅,參見希伯來書11:6;要麼是帶著對神的感恩,心中充滿對祂憐憫的感謝,並懷著感恩的心情;要麼是以一種能將恩典傳給聽眾的方式,既可愛又造就人,參見歌羅西書4:6;所有這些含義都可以包含在內:這裡的短語「在你們心裡」並不意味著默唱,或與用聲音歌唱相對立(參見以弗耳所書5:19)。這裡的對象,如同那裡一樣,是「向主」;主耶穌基督,為了祂的位格和恩典的榮耀:亞歷山大抄本和武加大拉丁文譯本、敘利亞文譯本和衣索比亞文譯本都讀作「向神」:事實上,神,在三位一體的神格中,以及在祂所有的完全和工作中,都是讚美的對象,而祂的榮耀是唱讚美的目的。
【第17節】無論你們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無論是在傳講基督的道,聽福音,唱詩章、頌詞和靈歌,以及彼此交談和對話;或是在整個生活和行為中,在執行與神或人,或彼此相關的自然、道德和福音之事上,在世上或教會中:
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而行;既要靠著基督的力量,沒有祂,什麼都不能說好或做好;又要按照福音中所宣告的基督的心意和旨意,這就是祂的名;並奉祂的名祈求幫助,在傳講祂的道,施行祂的聖禮,以及履行每一項職責時,將一切都歸於祂的尊榮和榮耀,並單單以此為目標:
藉著祂感謝父神;這表明唱詩章、頌詞和靈歌與前一節所提到的感謝是不同的。應當感謝的事是「萬事」;時間是「常常」,如以弗所書5:20的注釋所示。應當感謝的對象是父神,我們靈魂的父,我們憐憫的父,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以及在祂裡面我們的父;而藉著祂感謝的人是基督,這是公正和恰當的,因為一切憐憫都來自祂,並藉著祂而來;也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將讚美和感謝的祭物獻給神;它們也不會,也不能藉著任何其他人,而只能藉著祂自己,才能蒙神悅納。
【第18節】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使徒從那些與他們作為教會成員彼此之間,為了共同的益處和造就,以及神的榮耀相關的職責,轉向那些與他們在自己的家庭中,作為彼此的自然關係相關的職責;例如夫妻、父母和子女、主人和僕人;藉此表明,福音絲毫沒有破壞,反而確立了普通和公民生活的職責。關於妻子對丈夫的職責,這裡所勸勉的,參見以弗所書5:22。促使人遵守這職責的理由是,
這在主裡是合宜的;也就是說,基督,正如敘利亞文譯本所讀。妻子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性質上是「合宜」和恰當的,因為人最初的創造,以及女人從男人而出:男人先被造,然後是女人;女人是從男人身上,從他的一根肋骨中被造的;因此,雖然不應被踐踏在腳下,而應在他身旁,成為他的幫助者,但卻不應作頭,或轄制他。此外,女人是為男人而造,而不是男人為女人而造;再加上,女人在過犯中,是人墮落的媒介,這為順服男人提供了新的理由,並使順服他的義務更為強烈:妻子順服丈夫也是一件「得體」和合宜的事;因為這既是給予他們榮耀,也是對自己真正的妝飾,是那些自稱敬虔的婦女應當妝飾自己的善行之一;它比編髮、金飾、珍珠或華麗的衣裳更美麗,是的,甚至比她們天生的容貌和美麗更勝一籌:這是在「主裡」合宜的:這是祂所要求的,不僅是神的律法所要求的,參見哥林多前書14:34,而且是最初所吩咐的,參見創世記3:16,並在律法時代被定為一項職責;而且這是基督在福音時代所吩咐的,所有「在」祂裡面的人,所有自稱是新造的人,蒙了重生的人,都應當遵守,這樣神的道就不會被褻瀆,敵人也沒有機會毀謗,參見提多書2:5,提摩太前書5:14;儘管這個短語也可以被視為對這種順服的限制;雖然它涉及所有事情,但只涉及那些符合主旨意,不違背基督福音的事情;因為在這些事情上,她們不應順服丈夫,而應順服主基督;但在所有其他事情上,她們都應順服,正如教會順服基督一樣:當情況如此時,基督會將這樣的順服視為對祂自己所做的;事實上,祂的尊榮和榮耀應當是其中的主導目標;參見以弗所書5:22。
【第19節】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參見以弗所書5:25)。
不可苦待她們;將愛轉為對她們個人的仇恨;嚴酷地、暴虐地統治;以乖戾、粗暴和惡劣的態度對待她們;給予她們苦毒的言語或毆打,並剝奪她們的愛、關懷、供應、保護和幫助,反而將她們視為僕人,甚至更糟。所有這些都是野蠻、殘忍和不基督徒的行為,完全不符合福音。
【第20節】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包括父親和母親;(參見以弗所書6:1)。
在凡事上;不是在罪惡的事上,那些違背神律法和基督福音的事;在那些與宗教職責、福音條例和基督教義相悖的事上,父母應當被忽視和不服從。神應當被看重,而不是人;但在所有美好和合法的事上,以及所有無關緊要的事上,那些可以做或可以不做的事上,在這些事上,應當聽從地上父母的意願;利甲族人就是一個顯著的例子,參見耶利米書35:6-10;甚至在那些難以遵守,且與血肉之軀不合的事上,他們也應當聽從,正如以撒和耶弗他女兒的例子所示。
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這是一個足以促使人履行職責的理由;因為凡是蒙神悅納和喜悅的事,我們都應當樂意去做,出於對祂的愛,藉著對祂的信心,並以祂的榮耀為目標;這樣,這樣的行為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祂眼中蒙悅納。亞歷山大抄本讀作「在主裡」;武加大拉丁文譯本也是如此。
【第21節】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參見以弗所書6:4)。
免得他們灰心喪志;或氣餒和沮喪;他們的心靈因悲傷和困擾而破碎,變得懶惰、遲鈍,不適合工作;或者,對在父母的感情中佔有一席之地感到絕望,不理會他們的命令、教導和糾正,變得頑固、固執和叛逆。
【第22節】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肉身的主人;也就是說,在所有與身體和身體服務相關的事上;而不是與良心和宗教崇拜相關的事上;在世俗的事上,而不是屬靈的事上;在所有主人有權力,且合法命令的事上;以及在所有僕人應當做且合適的事上;甚至在那些可能困難、麻煩和令他們肉身不悅的事上;參見路加福音17:7-9;這些應當順從的僕人是誰,以及他們的主人是誰,這裡說的是肉身的主人,他們應當順從他們(參見以弗所書6:5)。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卻要心裡誠實;(參見以弗所書6:5),(參見以弗所書6:6)。
敬畏神;祂看見並知道萬事,知道僕人在主人不在時所做的一切,他們要向祂交賬;一個敬畏神的僕人會憑良心忠實地履行職責,不會浪費主人的時間,也不會侵吞主人的財物,或浪費主人的資產;而是出於對神的敬畏之情,並對祂的名的關切,以祂的榮耀為目標,會以一切勤奮、正直、忠誠和真誠來履行職責,尋求主人的益處和利益,並樂意服從他所有合法的命令。亞歷山大抄本讀作「敬畏主」;敘利亞文譯本也是如此,「在主的敬畏中」。
【第23節】無論你們做什麼。有些人認為這些話和接下來的兩節經文是針對歌羅西人整體,以及他們所做的任何和所有善行;但從它們與前一節和下一章開頭的聯繫來看,它們似乎只涉及僕人,以及他們作為僕人所做的事,以及在履行職責時所做的事:
要從心裡做;不是僅僅出於強迫和必要,不情願地,並帶著抱怨,而是從心裡,並帶著善意,對他們的主人有真實、真誠和衷心的感情,將他們的好處和利益放在心上,並樂於為他們服務;就像希伯來僕人一樣,他愛他的主人,也愛他的妻子和兒女,因此不願離開他,參見出埃及記21:5。
至於主,而不是人。(參閱吉爾《以弗所書》6:7注釋)。
【第24節】**知道你們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的賞賜。**
這話是為了鼓勵基督徒僕人,他們雖然可能從地上的、屬肉體的主人那裡所得甚少或一無所有;然而,他們將被主視為兒女對待,並在他們的工作和勞苦結束後,從主那裡得著永恆的基業。
「基業的賞賜」是指天上的榮耀,之所以稱為賞賜,是因為使徒是對僕人說話,因此使用符合他們處境的語言;他們雖然可能在今世沒有賞賜,但既然地上有施行審判的神,那麼在來世也確實為他們預備了賞賜。雖然這賞賜不是因工作而得,卻是賜給那些行善並持續行善的人;他們的行為是跟隨在後,而非先行在前;並且是在他們工作結束後才得享,如同僕人在傍晚工作完畢後領取工資一樣;然而,這賞賜並非作為債務的償還而領受,而是出於恩典。它不可能是功德,這從善行本身的性質就可清楚看出:所有善行都是神應得的,先於它們的實行;即使以最好的方式完成,也不過是人的本分,而且不是憑自己的力量,而是藉著神的恩典完成的;並且在許多事上,甚至在每一件事上,人都未能完全履行其職責;此外,聖徒最好的服事與永恆的榮耀之間,毫無比例可言。
此外,永生是他們天父白白賜予他們的禮物,這裡稱之為「基業」,基業絕不會以功德的方式成為僕人的財產,而是兒女從父親的善意中所得的份。因此,天上的榮耀是一種賞賜,它是一個「基業」;或者,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在一個基業中」;它存在於一個基業中,一個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他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這基業不是靠勤勞獲得,也不是靠律法的行為取得,更不是用價錢買來的,而是神作為父親白白賜給祂兒女的遺贈;因為基業是兒女特有的,而這基業是神兒女的,正如這些信主的僕人一樣;這基業是藉著立遺囑者的死而臨到他們。它之所以稱為基業,是因為天上的榮耀是實質的,它是實體,是比世上任何基業都更好、更長存的實體;它是一個非常豐盛的產業和產業,它包含萬物,是的,神自己就是祂子民的份,凡是祂兒女的,都是神的後嗣;這基業不僅有榮耀,還有榮耀的豐盛,這基業中有豐盛、充滿的榮耀;他們得著這基業的方式,是從基督那裡領受:「你們從主那裡必得著」。這是一種領受的方式,因此是藉著恩賜,正如人若非蒙賜予,就什麼也得不著;正如所有的恩典都是以領受的方式而來,因此誇口就被排除了,榮耀也是以同樣的方式,從同樣的源頭得享,即從基督,那公義的審判者那裡得著;他們是在祂裡面得著這基業,並在祂裡面被揀選和預定得著這基業;是藉著祂從死裡復活,並因此,他們藉著祂聖靈和恩典的能力,被重生得著這基業;是祂的恩典使他們配得這基業;祂將這基業為他們存留在手中;祂是為他們信託的受託人,並能將這基業賜給他們;並在末日將他們引入完全的擁有。
現在,這些基督徒僕人「知道」這一切,對這基業懷有活潑的盼望,完全確信並堅定相信自己有權利得著這基業,並配得這基業,且擁有神的靈作為憑據和保證;思考這一切必能極大地幫助他們在目前的僕役生活中保持平靜安穩,並鼓勵他們以勤奮、忠實和喜樂的心履行職責:因為他們可以確信將來必得著基業,無論他們現在的賞賜多麼微薄。
**因為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祂是一位良善的主人,忠於祂所有的承諾和應許,祂所有的僕人都受祂尊重,並蒙祂父的尊榮,且將永遠與祂同在。
**那行不義的,必受他所行不義的報應;**
這話既可以理解為僕人因懶惰和怠惰而對主人行不義,疏忽職務,侵吞主人的財物,詐騙主人的資產;也可以理解為主人傷害僕人,不給他們適當的食物和衣物;欺騙他們的工資,要麼完全不給,要麼給得太少,要麼拖欠太久,以及對他們惡言相向,施以重擊,以及諸如此類的嚴酷待遇。
**他所行不義的報應;**
無論是在今世還是在來世;神遲早會為所有這些傷害伸冤;因此,這些話可以被視為旨在阻止僕人行惡,或者安慰他們在殘酷主人那裡可能遭受的虐待。
**並且不偏待人。**
《武加大拉丁譯本》和《阿拉伯譯本》補充說:「在神那裡」;這無疑是其含義;祂不看重富人多於窮人;祂不區分為奴的與自主的,僕人與主人;祂不會因為一方是主人就偏袒他,也不會因為另一方是僕人就忽視他,而是會對他們雙方都行公義和正直。(參閱吉爾《以弗所書》6:9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