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歌羅西書

第二章

【導言】
本章中,使徒表達了他對歌羅西人及其他未曾謀面之人的深切關懷;勸勉他們在基督的信仰上堅定不移;警告他們提防假教師及其教義;指出他們藉著基督所擁有的各種福分和特權;並告誡他們警惕當時在基督教會中盛行的各種迷信和腐敗。在【第2節】中,使徒宣告他為他所寫信的對象以及其他人所經歷的爭戰,儘管他們從未見過他,但他渴望他們能明白這點;部分是為了安慰他們的心,使他們在愛中連結,並增進他們對神聖事物的認識,這些寶藏都藏在基督裡(【第2–3節】);部分是為了使他們不被假教師誘惑人的言語所欺騙(【第4節】)。如果有人以他不在場、與他們距離遙遠來質疑他所宣稱的關懷和愛,他回答說,儘管如此,他靈裡與他們同在,並且欣然洞察他們的信心和秩序,以及其堅定性(【第5節】)。因此,他勸勉他們在基督的信仰上持守到底,並在其中豐盛(【第6–7節】)。他還告誡他們要提防猶太人虛妄的哲學和傳統的傷害,而要緊緊跟隨基督和祂福音的真理,因為一切的豐盛都在祂裡面,他們在祂裡面也得以豐盛,祂超越一切,凌駕一切,因此無需求助或聽從任何其他人(【第9–10節】)。他們也不需要任何猶太教的儀式,特別是割禮,因為他們在基督裡已經領受了另一種更好、屬靈的割禮;此外,他們已經與祂一同埋葬在浸禮中;即使他們曾死在罪中,死在肉體的未受割禮中,但他們卻活過來了,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並因祂的緣故罪得赦免;祂使他們脫離了儀式律法,擺脫了所有從前的君王和主人,並將他們帶入福音的自由中(【第11–15節】)。因此,他以勸勉和建議的方式作結,首先是關於猶太教的儀式,不要讓這些儀式強加於他們,也不要理會那些因不遵守這些儀式而來的指責,因為這些都只是影兒,基督才是實體(【第16–17節】)。其次是關於敬拜天使,有些人以謙卑為名試圖引入這種做法;這些人被描述為大膽的闖入者,虛妄、驕傲、自負的人,並且不持守元首基督,教會這個身體是與祂連結的,並藉著祂得以滋養和增長(【第18–19節】)。既然那些屬基督的人已經與祂一同向儀式律法死了,而那律法也向他們死了,使徒便論證他們不應再受制於人的規條、命令和教義;他舉例說明其中一些,彷彿他們仍受制於世俗的蒙學;更何況這些事物本身並沒有真正的智慧,只有智慧的表象,不過是人為的敬拜和迷信,並且輕忽身體,既不榮耀神也不令人滿足(【第20–23節】)。

【第1節】

因為我願你們曉得我為你們,以及為那些在老底嘉的人,並為所有未曾與我面晤的人,是何等竭力地爭戰。
這句話是因他在《歌羅西書》【第1章29節】所說的話而起,即他按照神在他裡面運行的大能勞苦爭戰,為要將各人完完全全地呈獻在基督面前。為了避免這些歌羅西人認為他的勞苦和爭戰僅僅是為了他所身處、親自傳講福音的那些人,他希望他們知道、留意並確信,他所參與的這場巨大的爭戰、奮鬥和痛苦,也是為了他們。他所指的是:他向神懇切的禱告和摔跤;他內心深處為基督教會的益處而有的掙扎,這些教會的重擔都壓在他身上,甚至包括那些他素未謀面的人,有時他滿懷希望,有時又心生懼怕,有時因所聽聞的而歡喜,有時又為之哭泣;還有他與假使徒的爭戰,為福音的信仰竭力爭辯,絲毫不讓步,甚至片刻也不讓步,他藉著講道、寫作和辯論來捍衛真理,駁斥謬誤,打那美好的仗;同樣,他為了福音的緣故,從人那裡遭遇的各種逼迫、巨大的苦難和艱辛;除此之外,還有他與靈魂仇敵頻繁的爭戰,他與執政的、掌權的摔跤,撒但的許多試探攻擊他,企圖使他偏離基督的事奉,削弱他的力量,阻礙他在事奉上的成功;所有這些他都以宏大的心志忍受並經歷,為的是基督教會的益處和祂名的榮耀,這些是他所關注的重大目標,其中也包括這些歌羅西人的益處,

以及為那些在老底嘉的人;指那地方的聖徒,即那裡的基督教會;之所以提及,是因為它靠近歌羅西:老底嘉是呂庫斯河畔一座著名的城市,最初名為丟斯波利斯(Diospolis),後稱羅阿斯(Rhoas)F16,再後來才叫老底嘉;它是弗呂家省的首府,歌羅西城就位於其中。因此,這封書信也吩咐他們閱讀,因為他們同樣受到假教師的困擾,處境與歌羅西人相同;儘管使徒對這兩處的人都素未謀面,從未到過這兩個地方,但他卻真心關懷他們的福祉,並為他們爭戰,如同他為其他人一樣;司提反的一份抄本補充說:「以及那些在希拉波立的人」;參閱《歌羅西書》【第4章13節】。

並為所有未曾與我面晤的人;指在基督裡的教會和信徒;那些從未聽過他講道,也從未與他有過個人認識和交往的人,這些交往本來可以使基督徒的心更緊密地連結在一起;然而他的心卻向著他們,他為他們勞苦,藉著為他們禱告、寫信給他們、為他們忍受一切苦難,為要堅固他們和基督的福音。基督徒的愛與關懷,以及福音事奉者勞苦和受苦的益處,延伸並觸及那些從未見過他們的人。

【第2節】

為要使他們的心得安慰,在愛中連結,又得以豐豐富富地在悟性上有充足的確據,以致真知道神的奧秘,就是基督。
這裡接著說明使徒為上述之人如此竭力爭戰的原因,以及他為何如此渴望他們能明白這點;其中一個原因是為了安慰他們的心。神的子民的心常因內住的罪、撒但的試探、神掩面不顧以及苦難的護理而需要安慰;也因假教師的緣故,他們極大地攪擾信徒,動搖他們的心志,削弱他們的信心,使他們充滿疑惑和困惑,這正是這些教會當時的處境。如今,福音事奉者的職責就是安慰這樣的人;這是他們受差遣的使命;福音的教義正是為此目的而設計的,例如完全的救贖、白白的稱義、罪的完全赦免、平安與和好;他們事奉的宗旨就是安慰那些因任何緣故而困苦的心靈;當這些教會發現他們受到如此偉大使徒的關懷時,這必然是一種安慰;這也有助於堅固他們起初所領受的教義,使他們擺脫假使徒所注入心中的疑慮,因此,當他們察覺使徒認可他們所聽聞並接受的福音,並拒絕假教師的觀點時,這就給他們帶來了安慰。

在愛中連結:如同人體各肢體藉著關節和筋絡連結在一起;愛是神與祂子民、基督與祂肢體之間合一的紐帶,也是聖徒與聖徒之間的紐帶;它是將他們連結並維繫在一起的黏合劑,它能造就並建立他們,使他們在神的增長中成長;它使他們同心合意;它使他們彼此之間的交通變得舒適和愉悅,並使他們能抵禦共同的敵人,那敵人總想分裂並摧毀他們;這也是福音事奉者的喜樂,是他們為之勞苦和奮鬥的目標,也是使徒爭戰的另一個原因。

又得以豐豐富富地在悟性上有充足的確據:即屬靈的知識和悟性,或對屬靈事物的理解;因為這裡並非指對自然和世俗事物的理解;也不是指對屬靈事物僅僅是概念上的認識,人可能擁有這種認識,卻沒有愛心,而這裡卻將愛心與之並列;而且這種認識是確鑿無疑的:因為正如存在信心的確據和盼望的確據一樣,也存在對福音及其真理的理解的確據;對此不應有任何懷疑,因為它應當憑藉神聖的見證而接受。此外,這裡所指的是對神聖事物廣泛而豐富的知識和理解,以「豐豐富富」來表示;因為儘管它在今生並不完全和完美,但它卻涵蓋了廣闊的範圍,觸及神一切深奧的事物;觸及一切與基督位格和恩典相關的事物;觸及聖靈的一切事物;觸及恩典之約的一切福分和應許;觸及恩典和榮耀的豐盛,觸及時間和永恆的事物,這在接下來的子句中得到了更清楚的解釋:

以致真知道神的奧秘,就是父和基督:也就是說,對福音有更深、更完全的認識、認可和承認,他在前一章稱之為奧秘;參閱《歌羅西書》【第1章26節、27節】,這裡稱之為「神的奧秘」,神既是其作者,也是其主題:它是由神作為有效因所命定的,在創世以前就隱藏在祂裡面;它也是關於神,作為其主題內容;不是作為自然和護理之神,這兩者的作為都彰顯祂;而是作為一切恩典之神,作為在基督裡的神,這是福音獨特的啟示:並且是關於祂作為基督的「父」,這不是藉著自然之光可以發現的,也不是藉著自然理性可以認識的,而是神聖啟示的一個要點;以及關於祂藉著收養成為祂子民的父;以及祂在揀選恩典和榮耀中,在預定為兒子的事上,以及在恩典的議會和聖約中,在救贖和救恩的計劃中,在差遣祂的兒子並將祂賜下作為救主和救贖者的一切恩典。在「父」之前的連詞「和」在武加大拉丁文譯本、敘利亞文譯本和阿拉伯文譯本中被省略了,它們讀作「神父的奧秘」;若加上「和」,它有時可以譯作「神,就是父」:儘管「神」這個詞可以從本質上來考慮,並區分為神格中的兩位;「父」是第一位格,如此稱呼是相對於祂的兒子而言,這正是福音奧秘的重要部分;而「基督」是第二位格,祂與父同等為神;聖靈雖然沒有提及,但也沒有被排除在這可敬的奧秘之外:這也是「基督的」奧秘,祂既是有效因,也是主題內容;它論述祂的神性與位格;祂作為中保、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職分;祂的道成肉身和救贖;祂的恩典、公義、犧牲和滿足;藉著祂稱義,藉著祂赦罪,並在祂裡面蒙悅納。

【第3節】

一切智慧和知識的寶藏都藏在祂裡面。
這可以理解為:要麼指福音的奧秘,其中蘊藏著一切神聖真理的豐富礦藏和隱藏寶藏;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它們的豐富、內在價值和卓越性;也因為它們的多樣性和豐盛,是基督測不透的豐富:要麼指基督自己;但主要不是指祂個人的智慧,無論是作為神,祂是全智的神,神的智慧,一位無所不知的存在,知曉智慧和知識整個範疇內的一切人事物;或是作為人,祂的智慧和知識,雖然是受造的,卻是極其廣大和豐富的;或是作為中保,智慧和悟性、謀略和知識的靈都安息在祂身上;而是指那豐盛的真理和恩典,作為其主體和源頭,居住在祂裡面;藉著祂而來,並從祂那裡傳遞給我們;我們最高的智慧和知識在於認識祂,認識祂就是永生;認識祂的卓越性超越一切;它是最豐富的財富,最有價值的寶藏;除了在基督裡,沒有什麼值得認識的,一切都儲藏在祂裡面:而說它「藏」在祂裡面,則顯示了祂裡面智慧和知識的卓越性,只有有價值的事物才被隱藏,或比作隱藏的寶藏;這表明沒有認識祂就無法獲得這些;它在現今的狀態下是不完美的,尚未完全清楚地啟示出來;因此應當尋求和探究,並向基督求取。**חזני חכמתא**(chazanei chokmeta),「智慧的寶藏」,是他爾根譯者F17所使用的詞語。

【第4節】

我說這話,免得有人用花言巧語欺騙你們。
我說這話,指他為他們有如此的爭戰,並告訴他們他對他們的關懷和懼怕,以及他極其渴望他們能對恩典的奧秘有更廣泛、更確定的認識,並且他已斷言一切堅實的屬靈智慧和知識都在基督裡;所有這些他都說了,為要表達他對他們的愛;為要讓他們明白,既然基督和福音裡有如此豐盛的智慧和知識,就無需到別處尋求;並為要提醒他們提防假教師:

免得有人用花言巧語欺騙你們;這裡所指的不是恰當而貼切的言語,例如那些適合人心、能正確傳達神聖真理的精闢表達、純正言詞和有力論證;因為使徒自己也使用這些,但卻不是人智慧的誘惑之言;這裡所指的是空洞的言詞,誇大其詞的虛妄之語,這些話語像泡沫一樣膨脹,發出巨大的聲響,卻只包含風和空虛;甜言蜜語、華麗的藉口、虛假的掩飾、謬誤的推理、貌似有理的表象,以及所謂的假知識;藉此,欺騙人的工人,例如西門術士和諾斯底派的追隨者,使徒所指的正是他們;他們欺騙了不穩定的靈魂,迷惑了單純人的心:因此使徒說了上述這些話,表明一切真智慧都在基督裡,一切屬靈知識都在純粹無雜的福音裡;這是不應當為了其他事物而放棄的,那些事物可能藉著技巧和操縱,以及人的狡猾詭詐,乍看之下帶有貌似有理和真理的表象。神聖真理的黃金、白銀和寶石,已經經過標準的檢驗,不應當為了那些僅僅看起來像它們的東西而放棄,這些東西是藉著人的謬誤而製造出來的;那些人藉著一套毫無意義的詞語、謬誤的推理和錯誤的論證,埋伏著要欺騙人。

【第5節】

我身體雖與你們相離,心卻與你們同在,歡喜看見你們的秩序,並你們在基督裡信心的堅固。
或作「身體雖與你們相離」,正如《哥林多前書》【第5章3節】所表達的;這裡使徒預料到可能有人提出異議,質疑他既然不在他們中間,也從未到過他們那裡,怎能對他們有如此的爭戰和關懷,表達如此深厚的感情,並對他們的處境和狀況,以及他們如何容易被假教師欺騙,有如此多的了解。他承認他從未在肉身中與他們同在,當時也確實不在;但這並不妨礙他以另一種方式與他們同在,從而了解他們和他們的狀況,並對他們懷有感情,關心他們:

心卻與你們同在;正如他在上述引用的經文《哥林多前書》【第5章3節】中與哥林多人同在,審判那亂倫的人,裁決他的案件,並將他交給撒但,他也是這樣與這些歌羅西人同在;因為他既是與他們同一個身體的肢體,就受同一個靈的感動;藉著他們在共同的元首裡彼此聯合,他的靈就向著他們,他的心與他們連結;他對他們懷有同樣的感情和關懷,儘管他從未用肉眼見過他們,就像他對那些他見過的人一樣:此外,這可能指他所擁有的那種超凡的洞察力和靈裡的同在;這與以利沙的經歷是同一種類型,當時他的僕人基哈西追趕敘利亞人乃縵,並從他那裡收受了禮物,基哈西回來後否認自己去過任何地方,以利沙對他說:「我的心豈沒有與你同去呢?那人下車轉回迎你時,我的心豈沒有與你同去呢?」《列王紀下》【第5章26節】。以利沙的靈與他同去,與他同在,看見並知曉一切發生的事,因為他受神的靈感動和啟示,神將一切都向他顯明:因此使徒保羅的靈在歌羅西教會,看見並洞察他們的全體狀況;這一切都是藉著神的靈啟示給他的,他在聖靈的啟示下寫了這封信,以適應他們的情況:

歡喜看見你們的秩序;或如敘利亞文譯本所譯:「我歡喜我能看見你們的秩序」:也就是說,欣然觀察、思考並默想它;部分是來自以巴弗的報告,主要則是來自聖靈以超凡方式的啟示:他們的「秩序」是指他們有條不紊的行為和生活,這既符合基督的福音,也令使徒感到非常欣慰和喜悅;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他們教會紀律的秩序,他們中間有正規的長老和執事,他們正確地履行職責,並受到尊重和順服;福音的聖禮得到妥善執行和持續參與;教會成員受到監督,在必要時給予勸誡和懲戒,一切都做得得體有序;這是一個美麗的景象,給使徒帶來了非凡的喜悅。這裡使用的詞語表示軍事秩序,就像軍隊在戰鬥隊形中遵守的秩序一樣;這暗示這些基督徒是基督的好兵,在祂的旗幟下入伍,保持適當的秩序,列隊整齊;他們同心合意,為福音的信仰一同爭戰,打那美好的仗,任何艱難都不能使他們離開自己的崗位;因此,在使徒眼中,他們美麗如得撒,秀美如耶路撒冷,威武如展開旌旗的軍隊(《雅歌》【第6章4節】);這也可能表示他們對福音和彼此的忠誠;他們彼此聯合,彼此堅守;他們同心合意事奉主,並在和平的紐帶中保守聖靈的合一(《以弗所書》【第4章3節】),這是一個令人愉悅的景象,接下來的也是如此;

並你們在基督裡信心的堅固;要麼指恩典的信心,以及在基督裡運用信心,這與懷疑和不信相對;藉此神得榮耀,祂也甚喜悅;靈魂充滿平安和喜樂;撒但被抵擋並被戰勝;其他人的心,特別是福音事奉者的心,也得到安慰:要麼指關於基督的信仰教義,他們堅守這教義;儘管大多數人反對它,智慧和有學識的人,富裕和有權勢的人,都不接受它;儘管它受到假教師的反對,被世俗之人逼迫,並被辱罵和誹謗;他們也堅守對它的宣認,毫不動搖:如今,看到一群基督徒,一個基督的教會,在福音的秩序中一同行走,在基督裡堅定他們的信心,持守信仰的教義,並維持榮耀的宣認,這是多麼美好和令人愉悅啊!

【第6節】

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在祂裡面行事為人。
接受基督就是相信祂:信心是靈魂的眼睛,看見基督的美麗、榮耀、豐盛和適切性;是走向祂的腳,是抓住祂的手,是接受和擁抱祂的臂膀;因此,這不是在頭腦中概念性地接受祂,而是在心中藉著信心接受祂;而且不是部分接受,而是完全接受:信心接受一位完整的基督,祂作為神和人的位格;祂所有的職分,作為先知、祭司和君王;特別是作為救主和救贖者,祂以這個身份對一個有知覺的罪人來說是極其合適的;它也接受所有恩典的福分,從祂而來,並藉著祂而來;例如稱義的義、罪的赦免、兒女的名分、恩上加恩,以及在所有成聖者中間的產業;並且將基督和這些福分都視為神白白的恩典禮物;人完全不配得這些,也無法為此付出任何有價值的代價:因此這些歌羅西人歡喜、快樂、甘心樂意地接受了基督,特別是作為「主」,這在經文中帶有特殊的強調;他們接受並相信祂是教會獨一無二的主和元首;是神與人之間獨一無二的中保,排除了天使,而假教師正試圖引入對天使的敬拜;他們接受了基督的教義,而不是摩西的律法,而猶太教化的傳道人渴望將後者與前者結合;他們聽從並順服了兒子,而不是僕人;他們順服了基督作為聖徒之王的權柄,並遵守了祂的規條;因此使徒勸勉他們繼續並前進,相信祂,並持守祂這位元首:

就當在祂裡面行事為人;不僅是效法祂的行事為人,在恩典的操練中,如愛、忍耐、謙卑和溫柔,以及履行職責;更是藉著在祂裡面的信心,在相信祂的道路上不斷前行,始終仰望祂,倚靠祂,並從祂那裡汲取恩典和力量:在基督裡行事為人,就是順著基督的靈行事為人,在祂的影響下,藉著祂的引導,並透過祂的幫助;並在基督的教義中行事為人,持守它,並在對它的認識上增長;並在基督的規條中行事為人,這些規條在祂的同在和聖靈之下,是喜樂的道路和平安的途徑:特別是這裡可能指,要使用基督,並在祂裡面行事為人,作為道路、真理和生命;作為唯一親近神並蒙祂悅納的道路;作為救恩的道路,作為通往永生和幸福的唯一真道,與一切受造物、天使或人相對立;無論是敬拜前者,還是藉著後者所行的事。

【第7節】

在祂裡面生根建造,信心堅固,正如你們所領受的教訓,又在其中滿懷感謝地豐盛。
藉著這些比喻,使徒表達了這些信徒安全而幸福的狀態;他以此作為論據,勸勉他們在基督裡繼續前行,並指出他們應當行事為人的方式。信徒有時被比作樹木,是公義的樹,是耶和華所栽種的;他們的根是基督,他們作為這樣的樹從祂那裡生長出來,並藉著祂充滿公義的果實;他們應當住在祂裡面,緊緊依附祂,並在祂裡面行事為人;從祂這位根源汲取他們一切的生命、滋養、豐盛、恩典和在恩典中的堅忍:他們有時也被比作建築物,比作房屋、聖殿、神的居所;而基督是他們所立的穩固而唯一的根基,他們在祂裡面安全穩妥;並且,他們被恰當地連結在一起,作為聖潔的聖殿向主成長;既然這是他們的情況,他們就應當繼續將他們救恩的全部重擔放在祂身上,將他們對永恆榮耀的信心和盼望完全建立在祂身上;並且也要在他們最聖潔的信仰上彼此建造,而祂就是這信仰的實質,如下文所述:

信心堅固:指基督的信心,或指關於基督的信仰教義:使徒在這裡用沒有比喻的語言表達了與前面兩個比喻相同的事,並解釋了它們的含義;也就是說,他們在基督裡的信心根基穩固,在福音的教義上得到徹底的教導和堅固;心被恩典堅固,無論是作為原則還是教義,都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這是神的工作,也是這些人幸福的境況;因此他們應當如此行事,不要像孩童一樣,被各樣的教義之風吹來吹去,或被各樣奇異的教義帶走,而要持守那些由基督忠心的僕人傳給他們,並為他們所接受的教義:正如

你們所領受的教訓:藉著他們的牧者以巴弗和其他人;因此不應聽從假教師和他們所教導的相反教義;要考慮他們是從誰那裡學到真理的,這真理帶有什麼樣的證據,以及它對他們有何益處,在使他們知罪、歸正、安慰、教導和堅固他們方面:因此應當

又在其中滿懷感謝地豐盛;也就是說,在信心上;無論是在恩典上,還是在信仰的教義上;因為聖徒既要在主的工作上,在各樣善工上,在各樣恩典的操練上豐盛,也要在真理的知識上豐盛;參閱《哥林多後書》【第8章7節】;並要利用一切方法來增進和成長福音的恩典和亮光,以及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認識,這就是豐盛的含義:為所有這一切,都有充分的理由獻上感謝;既為基督這無可言喻的恩賜,祂被信心接受為恩賜,信徒在祂裡面生根建造;也為信心本身,這是神的恩賜;也為福音及其真理;以及為其中每一程度的屬靈亮光和對它的認識。

【第8節】

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用哲學和虛空的欺騙,照著人的傳統和世上的小學,不照著基督,把你們擄去。
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把你們擄去;或作「掠奪你們」;搶奪你們福音的豐富寶藏,剝去你們屬靈的軍裝,奪走你們基督的真理和教義,並剝奪你們屬靈的特權和福分;這暗示假教師是盜賊和強盜,是掠奪者:或將你們驅趕和擄走,如同無辜溫順的羊被狼和那來偷竊、殺害、毀壞的賊驅趕和擄走一樣;這暗示當時的異端分子就是這樣的人;因此他們應當警惕,看守,提防,免得被這些詭詐的工人突襲,這些人埋伏著要欺騙人;他們是披著羊皮的狼,將自己偽裝成基督的使徒;因此他們應當小心,免得任何人傷害他們,無論他多麼聰明有學識,或被認為多麼善良、虔誠、真誠;因為這類人戴著這樣的面具和虛假的外表,目的就是為了欺騙。他們用來迷惑軟弱心靈的事物如下,因此應當避開、避免和拒絕:

【腳註】
F16 Plin. Nat. Hist. l. 5. c. 29. 老普林尼《自然史》第五卷第29章。
F17 約拿單·本·烏西爾在《出埃及記》第40章第4節。 約拿單·本·烏西爾在《出埃及記》第40章第4節。

透過哲學:這裡指的不是正確的哲學,或真正的智慧,即對神的認識,對自然事物的認識,對自然、道德和民事事物的認識;這些可以透過運用理性和自然之光來獲得。使徒並非要譴責所有藝術和科學為無用和有害,例如自然哲學的各個分支、倫理學、邏輯學、修辭學,只要它們保持在適當的界限內,並處於其應有的位置和範圍內;因為聖經本身就充滿了這些例子。但他指的是那種「被錯誤地稱為」哲學或科學的東西,即哲學家的錯誤觀念;例如物質和世界的永恆性、靈魂的必死性、崇拜鬼魔和天使等。也包括那些在自身和自然事物中是真理的哲學原則,但當應用於神聖事物、超自然事物、神聖能力和恩典的純粹果效,以及純粹啟示時,卻是錯誤的;例如「無中不能生有」,這在自然事物中是真理,但不能應用於自然之神,祂從無中創造了世界;又如「從缺乏到習慣沒有回頭路」,這在自然界是真理,但不能應用於超自然事物和超自然作為;基督的奇蹟就是明證,祂使盲人復明,死人復活,因此不能用來反對死人復活。哲學可以作為婢女有用;它不應成為神學事物的主人;它可以輔助,但不能統治;它不應被用作判斷或衡量這些事物的標準;自然人根據這些原則,既不認識也不接受神聖靈的事物;判斷不應根據它們來作出和形成;例如神格中的三位一體;基督的神子身份和道成肉身;人藉著祂的救贖,藉著祂的寶血和犧牲所成就的和好與滿足,罪的赦免,罪人的稱義,死人復活,以及諸如此類的信仰條款。正確的哲學只能是判斷與其相關事物的準則,而不能是判斷超出其範圍的事物的準則。簡而言之,使徒在這裡譴責猶太人和諾斯底派的哲學;前者將自然哲學引入對神的敬拜和事奉,以及與其宗教相關的事物中;並將會幕和聖殿,以及至聖所,以及其中之物,視為自然事物的象徵和表意符號;例如太陽、月亮、星辰及其影響,以及四元素,以及道德美德,正如約瑟夫斯 F18 和斐羅 F19 的著作所顯示的;然而它們在福音時代是屬靈事物的預表和代表;而後者則引入了畢達哥拉斯和柏拉圖關於禁食、潔淨、獻祭和敬拜鬼魔和天使的儀式。總之,使徒的意思是,哲學不應與基督純粹的福音混雜;它對福音來說一直是致命的;早期基督教時代亞歷山大的潘泰努斯學派就是明證,福音的簡樸性因此大受腐蝕;以及幾個世紀前經院學派的興起,他們將亞里斯多德、阿威羅伊等人的哲學引入所有神學主題。無需再提,這裡所指的哲學是那種可以真正被稱為

虛空的欺騙:也就是說,那種虛妄空洞,甚至在自然和理性本身都沒有堅實基礎的;當應用於神聖事物和宗教儀式時,它是欺騙性和迷惑人的。

照著人的遺傳:指外邦人在宗教上的遺傳;或猶太人的遺傳,稱為長老和父輩的遺傳,法利賽人對此情有獨鍾,他們藉此違背了神的誡命;使徒曾受其教養,並曾熱心於此,但現在已從中解脫,並正確地譴責其為閒散、瑣碎和有害的。

照著世上的小學:或「世上的元素」;不是指地、氣、火、水這四元素;也不是指偶像崇拜的外邦人對太陽、月亮、星辰的崇拜,而是指猶太人的儀式律法;參(加拉太書 4:8 加拉太書 4:9);這些律法對他們來說,在宗教上就像字母表或字母在語法中一樣,是其元素和基礎;雖然這些對他們來說,在孩童時期是有用的,但在福音時代,它們是軟弱、貧乏和無用的,不應再被遵守。

而不是照著基督:基督所教導和規定的,基督的教義和誡命,祂裡面所蘊藏的智慧和知識的寶藏;因此,所有這些虛妄和欺騙性的哲學、人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都應被拒絕;基督和祂的福音,祂所作的啟示,是教義和敬拜的標準;唯獨祂應被聆聽和遵從,任何與之相悖的都應加以防範。

【第9節】

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這不應理解為基督的教義或福音,是神旨意的完美啟示;而是指基督,特別是祂的人性,由真實的身體和有理性的靈魂組成,神性以最卓越的方式居住其中。神確實藉著祂大能的同在無處不在,曾以非常獨特的方式居住在會幕和聖殿中,並以特殊恩典的方式居住在聖徒裡面;但祂以最高和最崇高的方式居住在基督的人性中;這人性對於神性而言,就像人體對於人的靈魂一樣,是神性居住的房屋。因此,猶太哲學家斐羅 F20 稱「道」(Logos)為神的房屋,祂是宇宙的靈魂;在其他地方 F21 他說,神自己已將神聖的「道」完全充滿了非物質的能力。神性居住在基督裡面,如同居住在會幕中,這暗指摩西的會幕,它外表簡陋,內裡卻榮耀;神在那裡賜下祂的同在,並悅納祂百姓的祭物;基督的人性是真正的、預表性的會幕,是神所搭設,而非人所搭設的;有時也被稱為聖殿,暗指所羅門的聖殿;它充滿了神聖屬性的榮光,這裡用「豐盛」來表示:因為這裡所指的不是恩典的豐盛,或可傳遞的豐盛;也不是相對的豐盛,即教會;而是神性的豐盛,即所有神聖屬性的豐盛,例如永恆、無限、無所不在、全能、全知、不變、必然和自存,以及其他一切;因為如果缺少任何一個屬性,豐盛,更不用說神性的一切豐盛,就不會在祂裡面。居住的行為表明了基督兩種本性的聯合,並表達了它們的區別;應理解為神性以神子位格的方式存在,而不是以父或聖靈位格的方式存在;這表明了這種聯合的永久性,它是一種永恆的持續存在;而且這種豐盛不依賴於父的旨意;這裡沒有像另一種豐盛那樣說(歌羅西書 1:19),父樂意叫一切的豐盛在祂裡面居住:它居住的方式是「有形有體的」;不是藉著能力,如同在宇宙中;也不是藉著恩典,如同在聖徒中;也不是藉著任何榮耀的發散,如同在天上;也不是藉著恩賜,如同在先知和神的傑出人物中;也不是藉著記號、象徵和影兒,如同在會幕和聖殿中;而是本質上和位格上,即神性以神子位格的方式與為此目的所揀選和預備的人體,以及有理性的人魂,進行位格上的聯合;這是敬虔的極大奧秘,是基督教信仰的榮耀,也是基督作為救主所具備的資格,並使祂值得我們稱頌;這也是為什麼,正如這些話語所示,福音應當被持守,持續下去,並懷著感恩之心:也不應理會虛妄和欺騙性的哲學、人的遺傳或世上的小學:唯獨基督應當被仰望、被關注、被跟隨,因為一切的豐盛都在祂裡面。

【第10節】

你們在祂裡面也得了豐盛。或「在祂裡面被充滿」,或「在祂裡面被充滿完全」;也就是說,在祂裡面是完全的:聖徒在基督裡,一切豐盛都在祂裡面,他們也因此充滿了他們所需和所能容納的一切:因為這些話語不是勸勉要達到完全,如同亞拉伯文譯本所讀的「你們在祂裡面要完全」,類似於(創世記 17:1)(馬太福音 5:48)(哥林多後書 13:11);而是一種肯定,斷言聖徒現在是什麼,而不是將來或在天上會是什麼;不是在他們自己裡面,因為在他們自己裡面沒有人是完全的,即使是那些真正成聖的人也不是;因為雖然所有的恩典都以種子的形式植入他們裡面,他們也擁有新人的所有部分,或新造之物的完全部分,並且與他們曾經的樣子,以及與世俗之人、假冒為善之人相比是完全的,並且相對於較軟弱的信徒而言是完全的,但沒有人是絕對完全的;恩典的善工尚未在他們裡面完成,罪惡仍居住在他們裡面,他們充滿了缺乏和抱怨;他們中最好的人也否認自己已達到完全,並表達對完全的渴望;但他們在基督他們的元首裡是完全的,祂裡面擁有一切豐盛,他們在祂裡面被揀選和蒙福:他們在祂裡面是完全和完美的,就成聖而言;祂為他們擁有所有豐盛的恩典和聖潔,他們在祂裡面擁有這些;祂也成為他們完美的成聖:就稱義而言,祂為他們完美地成全了律法,祂為罪作了完全的代贖,獲得了永遠的救贖,帶來了完全和完美的義,藉此他們從一切事上被稱義;從罪中得釋放,變得完美無瑕,沒有斑點皺紋或任何類似的東西:就知識而言,雖然在他們目前的狀態下是不完全的,但在基督裡有所有知識的寶藏,他們無需到別處尋求任何知識;他們充滿了對神和祂旨意的認識,並在基督裡是完全的;他們所擁有的知識就是永生,是永生的開始、憑據和保證;因此他們沒有理由依賴天使或人,唯獨依賴基督:

祂是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不僅是教會這個身體的元首,而且應當持守祂為元首,從祂那裡獲得一切光、生命、恩典和力量;而且是所有其他人的元首,儘管意義不同;不僅是這個世界的君王、王子和有權勢者的元首,他們從祂那裡獲得他們的國度,接受他們的冠冕,並藉著祂統治;而且也是天使的元首,無論是善是惡,天使常被稱為執政掌權者;這裡特別是指前者,基督是他們的元首,是他們的創造者、統治者和維護者;祂不僅維持他們的生命,而且堅固他們在聖潔的狀態中;因此他們依賴祂,並為他們所擁有的一切而歸功於祂:在猶太人中,「米達倫」(Metatron),他們認為這是出埃及記 23:20 中天使的名字,似乎是「中保」(mediator)一詞的訛傳,並指彌賽亞,據說 F23 是所有天使的王。這被提及,部分是為了彰顯基督的榮耀和卓越;部分是為了反對崇拜天使,將他們用作中保,或在任何情況下向他們求助,因為基督是這些以及所有受造物的元首;因此不應仰望和求助於任何受造物,也不應信賴和依靠他們:除非這裡指的是猶太統治者、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的教師、智者和拉比,被稱為這個世界的王子;猶太人的導師和管理者,基督比他們更優越;祂是唯一的夫子和父,智慧的完全在祂裡面,而不在他們裡面;因此不應理會他們、他們虛妄的哲學、世俗的小學和遺傳。

【第11節】

你們在祂裡面也受了割禮。這樣說是要預防一個可能提出的反對意見,即這些外邦信徒不完全,因為他們沒有受割禮;因為猶太人認為完全在於割禮,至少沒有割禮就不能完全。

這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這是指心靈的割禮,在靈裡;每個人,即使他在肉體上受了割禮,在心靈上仍是未受割禮的,直到他被基督和祂的靈所割禮;這是在他心被刺透,徹底被罪的極其邪惡所說服時完成的;當他心靈的硬繭被除去,他心靈的罪惡被揭露,其中的瘟疫和腐敗被察覺,一切都赤裸裸地呈現在罪人眼前時;當他為此感到痛苦,在罪的意識下破碎和呻吟,並為此感到羞恥,厭惡和憎恨時:現在這不是「人手所行的」,正如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讀的,如同外在的割禮一樣;這不是任何受造物所行的;不是天使,他們為罪人的悔改而歡喜,但不能產生悔改;也不是福音的傳道人,他們充其量只是重生和歸信的工具;也不是人自己;這不是藉著人的能力或權勢,不是藉著他自由意志的力量,而是藉著神的靈:因為雖然有時勸勉人自己行割禮,如(申命記 10:16)(耶利米書 4:4),是為了使他們確信自己本性的敗壞,以及他們需要屬靈的割禮;然而,由於他們完全無力完成,並且他們需要神的能力和恩典來達到這個目的,主已恩慈地應許祂的百姓要親自為他們行割禮(申命記 30:6);所以這種割禮在某種意義上是人手所不行的,就像基督的人性被稱為不是人手所造的會幕一樣,也就是說不是人造的,而是神造的,是神所搭設,而非人所搭設的;它與肉體上的割禮相對立,肉體上的割禮是人手所行的(以弗所書 2:11);並且藉著某種工具,如鋒利的刀或石頭:

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身體。武加大拉丁文譯本省略了「罪」字,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也是如此;敘利亞文譯本省略了「身體」一詞:「肉體」是指敗壞的本性,是從肉體而生,以肉體方式傳播的,是所有罪惡的根源;「肉體的罪」是指肉體的行為,肢體中罪惡的內在衝動,以及罪惡的外在行為:這些被稱為「身體」,因為罪惡由各種部分和肢體組成,就像身體一樣;這些部分和肢體聯合在一起,並不斷地增加;這些罪惡是由自然身體的肢體所犯和所順從的;而這種由敗壞本性所產生的罪惡的身體和總量被比作一件衣服,而且是一件非常污穢的衣服;脫去這件衣服就是屬靈的割禮:這可以通過幾種方式完成;部分是藉著基督將祂自己包裹在祂百姓的罪中,在祂的身體裡擔當這些罪,並為這些罪成為祭物,藉此舊人被釘死,罪的身體被毀滅;部分是藉著將祂的寶血、義和犧牲應用到祂百姓的良心上,藉此他們的罪孽得以除去,他們穿上新衣;部分是藉著祂聖靈的能力,將罪置於恩典的約束之下,不讓它作主,而是使恩典藉著義作王;部分是藉著聖徒自己,在恩典的影響下,脫去舊人和他的行為,按照以前的生活方式:

乃是基督的割禮;不是指基督在八天大時所受的割禮,為要顯明祂是真正的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在律法之下,並要成全律法的一切義;而是指祂藉著祂的靈所成就的割禮,也就是前面所表達的。

【第12節】

你們在洗禮中與祂一同埋葬。使徒繼續指出聖徒在基督裡是何等完全和豐盛;他們不僅在屬靈意義上在祂裡面受了割禮,肉體情慾的身體也已脫去,從他們身上除去,這暗指割禮中割除和丟棄包皮;而且他們和他們所有的罪也與基督一同埋葬,他們的水洗禮就是這一切的生動寫照:基督為他們的罪死了,被安放在墳墓裡,在那裡停留了一段時間,然後又復活了;正如他們與祂一同被釘十字架,他們也作為他們的元首和代表與祂一同埋葬;他們所有的罪也與祂一同埋葬,祂將這些罪留在墳墓裡,這由祂在那裡的裹屍布所象徵;而洗禮是藉著浸入禮施行的,當受洗者被水覆蓋,彷彿被埋葬在水中時,這就是這一切非常有意義的象徵;它代表了基督的埋葬,非常恰當地將祂在死亡狀態、在墳墓中的景象呈現在信心的眼前,並指出了主安息的地方;它也代表了我們與祂一同埋葬,藉著祂向罪、向律法、向世界而死。這表明,洗禮是藉著浸入,或將整個身體浸入水中來施行的,因為任何其他形式的洗禮,如灑水或將水倒在臉上,都不能代表埋葬,也不能被稱為埋葬;許多有學問的解經家都承認並在此處指出這一點:

也在洗禮中與祂一同復活。基督作為祂百姓的元首和代表從死裡復活,他們也與祂一同復活;他們的洗禮也是祂和他們復活的象徵,藉著浸入禮施行,只有這樣才能表達出來;因為正如進入水中並在水下,代表基督進入死亡狀態並持續其中,所以從水中出來,代表祂從死裡復活,以及祂的百姓在祂裡面復活,以便在生命的新樣中行走;因為使徒的意思是,在洗禮中聖徒與基督一同復活,也與祂一同埋葬:而這

是藉著神所運行的信心;也就是說,聖徒是藉著信心看見自己與基督一同埋葬和復活的,當有真信心時,洗禮的儀式對此大有幫助;因為否則,沒有信心,這個儀式對任何這樣的目的都沒有用處;而且不是任何信心都有效,而是那出於神運行的信心;信心不是人天生就有的,不是所有人都擁有它;那些擁有它的人,也不是憑自己擁有的,它是神的恩賜;是祂在他們裡面所作的工,並藉著祂的能力所成就的:

祂使基督從死裡復活;這是對父神的稱呼,基督從死裡復活通常歸因於祂;儘管不排除基督和聖靈,他們也參與其中;這裡加上這句話,部分是為了表明信心,即神的工作,如何以祂為對象,因為祂使基督從死裡復活,基督為我們的過犯被交付,卻藉著神的大能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凡心裡相信這事的人都必得救;部分是為了表明,在心中產生真信心的能力,與使基督從死裡復活的能力是相同的。

【第13節】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不是指身體上的死亡,儘管罪使他們遭受了身體上的死亡,他們的身體確實是必死的,不久就必死亡;而是指道德上的死亡,罪在道德意義上給他們帶來了死亡,他們與神分離,就像死亡時身體與靈魂分離一樣,因此與神的生命隔絕,所以必然是死的;他們失去了神的形象,這形象包括知識、公義和聖潔;他們在理解善事上是死的,在對善事的感情上是死的,或在行善的能力上是死的;而且,像死人一樣,對自己的狀態、罪惡和痛苦毫無知覺;在屬靈事物上完全不活躍和無助,因為缺乏屬靈的生命、力量和行動;而且他們自己也應得永恆的死亡,根據行為之律,處於死亡的判決之下,因此面臨並暴露於死亡;所有這一切都是因為他們的罪,這裡指的是他們實際的罪和過犯;這些罪使他們與神分離,敗壞了他們裡面神的形象,並使他們的心剛硬,以致他們對自己沒有真正的認識和感覺;也因為他們本性的敗壞,這在下一句中有所說明:

和你們肉體的未受割禮;這不應按字面理解為他們肉體的包皮,那是本性敗壞的記號和標誌,而是指本性敗壞本身;猶太人通常稱本性的邪惡為**עָרְלָה**(orlah,未受割禮);他們說 F25,這是**יֵצֶר הָרָע**(yetzer hara,惡念)的七個名稱之一,或敗壞的本性,表示其污穢、可憎和可厭惡。

祂使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也就是說,與基督一同;這可以理解為在歸信和成聖中使他們活過來;因為他們在道德意義上在罪中死了,在歸信中,生命的原則被植入他們裡面,或恩典,作為一個活的原則,藉著基督而來的生命之靈在他們的靈魂中運行;這樣他們就能看見自己失喪的狀態,自己對基督的需要,祂位格和公義的榮耀,祂恩典的豐盛和適切;感受他們的重擔,並掌握生命之道;能夠聽福音,說迦南的語言,在禱告和屬靈的渴望中呼吸,在基督裡行走,並藉著祂做一切事;這是神的作為,而不是他們的作為,是出於祂豐富的憐憫和極大的愛:這可以說是在「與基督一同」完成的,因為這是祂被活過來,或從死裡復活的結果;藉著它,他們分享了基督的生命,他們與祂成為一靈;活著的不是他們,而是基督活在他們裡面;此外,他們被活過來,是為了在這裡與祂一同過恩典和交通的生活,以及將來榮耀的生活:或者可以解釋為在稱義中使他們活過來;而且更因為下一句所說的;這可以公開地理解,就像當一個罪人確信他在律法意義上是死的,信心在他裡面產生,使他看見基督裡的赦免和公義;於是他就為前者禱告,並為後者辯護;神的靈將他的罪赦免印證給他,使基督的義臨近,使他能夠抓住它作為自己的義,並宣告他藉此稱義;這可以很好地稱為生命的稱義,因為他在法律意義上是活著的,在他自己對事物的安慰性看法和理解中:或者秘密地在基督裡,作為祂所有百姓的元首和代表;當祂被活過來時,他們也與祂一同被活過來;當祂從死裡復活時,他們也與祂一同復活;當祂被稱義時,他們也在祂裡面被稱義,這似乎是這段經文的真正含義:

又赦免了你們一切的過犯。這是一個過去的行為,已經完成;不僅在最初歸信時,當它被發現時,而且在基督死時,祂的血為赦罪而流;甚至早在基督成為保人時,祂百姓的罪就沒有歸算給他們,而是歸算給祂:這是一個單一的行為,一次性完成;罪的赦免不是零碎的,也不是在不同時間,或藉著不同的行為完成的,而是一次性完成的,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罪;而且是普遍的,涵蓋所有罪,原罪和本罪,歸信前和歸信後;思想、言語和行為上的罪:這是神的作為,而且唯獨是祂的作為;人、傳道人或天使都不能赦罪;這是神獨有的特權,是出於祂豐盛的憐憫和白白的恩典,這正是這裡所用詞語的含義。敘利亞文和亞拉伯文譯本讀作「赦免了我們一切的過犯」;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也讀作「我們」而不是「你們」。

【第14節】

又塗去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解經家對這些話有各種不同的解釋;有些人認為「字據」是指神與亞當所立的約(創世記 2:17),這約被破壞後,使他和他所有的後裔都受死亡的刑罰,但這約已被基督廢除和取消;另一些人認為,這是指以色列人在西奈山與神所立的約,當時他們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都要順從」(出埃及記 24:7);這就像是簽字畫押,使自己有義務順從,如果失敗,就要受律法的刑罰;另一些人認為,這是神記錄人類罪惡的紀念冊,當罪惡被赦免時,就從中塗去;另一些人認為,這是良心之書,它見證每一筆債務,每一次對律法的違犯和逾越,當藉著基督的寶血和公義的應用而平息時,就可以說是被塗去了;更確切地說,另一些人認為它指的是儀式律法,它包含各種律例和誡命,使徒隨後更清楚和詳細地談到它;之所以這樣稱呼,可能是因為順從它既是對罪的信心,也是對罪的承認;每一次洗滌都表明一個人是污穢不潔的;每一次獻祭都表明一個人自己的罪惡和定罪,並證明他應當像獻祭的動物一樣死去:或者更確切地說,這裡指的是摩西的整部律法,那是神的字據,要求順從,如果違背,就要受懲罰;猶太人 F26 稱之為**שְׁטַר חוֹב**(shetar chov,債務文書),這正是敘利亞文譯本在這裡使用的詞語:現在這就像一本債務簿,顯示並證明人的債務;也就是說,他們的罪惡有多少,以及應受什麼懲罰:這可以很好地說

是攻擊我們的,與我們為敵的;它的本性是聖潔、公義、良善和屬靈的,與人不聖潔和屬肉體的心為敵,它的誡命與人的心意和意志不合;人也無法履行它所要求的;沒有神的恩典,人也無法順從它,就像他無法喜歡它的誡命一樣;此外,它與他為敵,攻擊他,因為它指控他有債務,並向他證明這些債務,使他無話可說為自己辯護;是的,它對他採取行動,咒詛、定罪並殺死他:但神已經「塗去」了它,基督作為祂百姓的保人,承諾償還他們所有的債務;這事既已由祂完成,神就劃掉了律法的債務簿,塗去了它,所以這本書沒有效力;它不再攻擊這些人,它不能顯示或證明任何未償還的債務,它不能要求任何債務,也不能施加任何懲罰:不,祂已經

把它撤去;它不再被視為或查閱為債務簿;它已被廢除和除去;它不再像摩西所施行的那樣,作為行為之約,或就其嚴厲的要求、咒詛和定罪而言;這對摩西的整部律法都是如此,也對儀式律法是如此,儀式律法因其軟弱和無益而被完全廢除和取消:

釘在十字架上:釘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表明它的廢除是歸因於基督的十字架;祂在那裡和那時為祂的百姓承擔了律法的咒詛和刑罰,也應驗了律法的一切預表和影兒:這被認為是暗指某些國家的一種習俗,即藉著釘釘子穿過債券,或廢止詔書和法令,使它們不再可讀:或者可能是指彼拉多的字據,其中包含對基督的指控和控告;這字據被放在祂頭上,釘在十字架上 F1;十字架上的每一根釘子都在這攻擊我們的律法字據或債券上造成裂痕,藉此它被撕裂,以致失去效力:因此聖靈使用各種表達方式,表明律法中沒有任何東西是攻擊聖徒的;它已被塗去,無法閱讀;它已被撤去,無法看見;它已被釘在基督的十字架上,並因此被撕成碎片,以致永遠不能從中產生任何東西來傷害和定罪他們。

【腳註】
F18 Antiqu. l. 3. c. 6. sect. 4. 7. 《猶太古史》第三卷第六章第四節第七段。
F19 De Congressu quaerend. Erud. p. 440. 441. de Vita Mosis, l. 3. p. 665 quod deterius pot. p. 184. 《論尋求學問的聚會》第440、441頁;《摩西生平》第三卷第665頁;《何為更糟》第184頁。
F20 De migr. Abraham, p. 389. 《論亞伯拉罕的遷徙》第389頁。
F21 De Sommiis, p. 574. 《論夢》第574頁。
F23 Zohar in Deut. fol. 120. 8. 《光輝之書》申命記篇,第120頁第8欄。
F24 Misn. Nedarim, c. 3. sect. 11. 《密示拿》許願篇,第三章第11節。
F25 Zohar in Exod. fol. 106. 1. Caphtor, fol. 52. 2.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106頁第1欄。《卡夫托》第52頁第2欄。
F26 Tzeror Hammor, fol. 87. 1, 3. F1 Nonnus in Joh. xix. 19. Vid. Niccqueti Titulus S. Crucis, l. 1. c. 18. p. 128. 《哈摩爾之束》第87頁第1、3欄。F1 諾努斯《約翰福音》第十九章第19節。參尼克奎特《聖十字架的標題》第一卷第十八章第128頁。
【第15節】

**並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這裡指的是地獄的執政者,黑暗的陰間權勢,就是那掌死權的魔鬼,以及那控告弟兄的,他常提出他們的罪債,連同他一切的作為和黨羽。基督已將這些權勢的盔甲剝除,他們曾倚仗這些盔甲來毀滅人類,如罪、律法和死亡。祂已將祂的子民從那比他們更強壯的仇敵手中贖回,並從強者手中奪回獵物。祂已擊碎蛇的頭,摧毀牠的作為,毀滅牠自己和牠所有的權勢,並挫敗牠們對祂選民的一切計謀和設計。有些人將這個詞(**ἀπεκδυσάμενος**,apekusamenos,脫去/剝除)譯為「脫去」或「剝除」。一些古代作者將其應用於基督的肉身,理解為祂藉著死亡脫去肉身,藉此給撒但及其權勢致命一擊(希伯來書2:14)。敘利亞譯本支持此義,將其譯為「**和藉著祂身體的脫去,祂使執政的、掌權的蒙羞**」。但更好的解釋是,將執政的、掌權的剝除盔甲,如同戰勝者對待落入其手中的敵人一樣。除非,這應理解為基督藉著廢除儀式律法及其條例,奪去猶太教權柄和統治者的權力;祂宣告自己是祂家中唯一的君王和立法者,並要求順服祂的制度和規定,此義與上下文相符。

**公開顯明他們**:當祂從死裡復活,升到高天,擄掠了那些被擄的。祂擄掠了撒但及其執政的、掌權的,這些曾擄掠他人的權勢,當祂穿過空中,即魔鬼的領地時,在神和聖天使的眼前。

**仗著十字架誇勝**:有些人將此理解為「在十字架上」,彷彿祂在哪裡、藉著什麼獲得勝利,就在哪裡誇勝。十字架,祂的敵人原以為要在那裡公開羞辱祂,使祂蒙受公眾的嘲笑和輕蔑,並向祂誇勝,卻成了祂的凱旋戰車,祂藉此戰勝了地獄的一切權勢。但這些詞也可以譯為「在祂自己裡面」,如同《武加大譯本》和《敘利亞譯本》所譯;其意義是,正如祂獨自獲得勝利,祂自己的膀臂為祂帶來救恩,所以祂獨自分享凱旋的榮耀和尊貴。或者可以譯為「在祂裡面」,而這節和前一節的整體內容可以應用於父神,正如歌羅西書2:12-13所說,父神使基督從死裡復活,使死在罪中的罪人活過來,並赦免他們一切的過犯;因此,也可以說父神塗抹了律法的字據,並擄掠了執政的、掌權的,公開顯明他們,使他們蒙羞,並「在祂裡面」,即藉著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戰勝他們。這一切都暗指羅馬皇帝的勝利、戰利品和凱旋。當他們獲得勝利後,元老院會為他們頒布凱旋令;在凱旋儀式中,皇帝乘坐敞篷戰車,被俘虜的敵人被剝去盔甲,雙手反綁,在皇帝面前遊行,公開示眾和羞辱;而皇帝則在羅馬城中受到歡呼和喝采,並獲得一切榮譽和尊敬的標誌F2。現在,前面幾節所說的一切都表明聖徒在基督裡是何等完全;他們不需要外邦人的哲學,也不需要猶太人的儀式;他們無需懼怕敵人、罪、撒但和律法,因為罪已蒙赦免,律法已廢除,撒但已戰勝。

【第16節】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既然他們在基督裡是完全的,在祂裡面擁有一切,在祂裡面受了割禮;特別是既然律法的字據已被塗抹,並因基督十字架的釘子而撕裂,使徒的結論是,他們不應受任何人的判斷;他們不應理會或順從任何人在遵守儀式律法上的判斷。基督是那像摩西一樣被興起的先知,只有祂,而不是摩西,才應被聽從;聖徒在地上不應稱任何人為師傅,除了祂;他們不應作人的奴僕,也不應讓任何奴役的軛加諸於他們身上;即使他們被他人判斷和定罪,彷彿他們是律法上的犯錯者,或因不遵守舊約的儀式而處境不佳,他們也不應理會這些指責,因為猶太化基督徒非常愛論斷,他們很容易將一個人視為不道德的人,甚至處於被定罪的狀態,如果他不遵守摩西律法的話;但這種嚴苛的判斷應被忽視,「不拘在飲食上判斷」,或「定罪你們」;雖然他們無法阻止或阻礙人的判斷和定罪,但他們可以輕視這些判斷,不為之煩惱,而是輕看它們,正如他們應當做的。《敘利亞譯本》將其譯為「**不要讓任何人煩擾你們**」,或藉著強加儀式使你們不安:其意義是,使徒不希望他們順從那些人加諸於他們的軛,也不要被他們因不遵守以下事物而發出的咒詛所嚇倒:

**或在節期、月朔、安息日**:或因不遵守摩西律法中關於飲食的規定;例如關於潔淨與不潔淨動物的區別,拿細耳人禁戒酒和烈酒,以及禁止從未遮蓋或不潔淨的器皿中飲用;因此法利賽人虔誠地遵守洗杯的習慣。在律法之前,飲食沒有區別,所有種類的植物和動物,沒有限制,都可作為人類的食物;藉著儀式律法,它們之間產生了區別,有些被允許,有些被禁止;這律法只存在於飲食等事物中,但現在已被廢除;因為神的國,或福音時代,不在於遵守這些外在的事物,而在於內在的事物,在於公義、和平,以及聖靈中的喜樂;進入人裡面的任何東西都不會使人污穢,也沒有任何東西本身是俗的或不潔淨的,神的每一個受造物都是好的,只要以節制和感恩的心使用。

**或在節期**:或宴會,如逾越節、住棚節和五旬節;這些是三個盛大的節日,所有猶太男性都必須在主面前出現;但這些節日從未對外邦人有約束力,也是福音時代的基督徒無需遵守的,甚至信主的猶太人也從中解脫,因為它們已在基督裡應驗;因此不應將它們強加於他們,也不應因他們忽略這些節日而定罪他們。我們譯為「在尊重」的詞組(**ἐν μέρει**,en merei)讓解經家們非常困惑;有些人將其讀作「在節日的一部分」;彷彿其意義是,不應有人因他們不遵守節日的一部分而判斷或定罪他們,因為他們根本沒有義務遵守任何節日:另一些人讀作「在節日的劃分」或「分割」;也就是說,在各個不同的節日中,按其順序而來:有些人F3認為使徒指的是《密示拿》或猶太人的口傳律法,其中有幾篇關於吉日或節日、新年開始和安息日的論述,這些論述被分為章節;這裡所指的正是這些章節之一,其中包含關於這些事物的規定;那麼其意義就是,不應有人因你們不遵守節日、月朔和安息日而判斷或定罪你們,藉著(**יוֹם טוֹב**,yom tov,吉日)的任何部分、章節或段落,或藉著「關於節日」的論述中的任何內容;或藉著(**רֹאשׁ הַשָּׁנָה**,rosh hashana,新年開始)的任何部分、章節或段落,即「關於新年開始」的論述;或藉著(**שַׁבָּת**,shabbat,安息日)的任何部分、章節或段落,即「關於安息日」的論述;如果這些論述被提及,則證明了《密示拿》的古老性。《敘利亞譯本》將其譯為「**在節日的劃分中**」。猶太著作中頻繁提及(**חֲצִי הַחַג**,chatzi hachag,節日的一半)或「節日的劃分」:例如,有記載F4:

**或月朔**:猶太人必須遵守月朔,藉著參加宗教禮拜和獻祭;參見民數記28:11,列王紀下4:23。

**或安息日**,或「安息日們」;指的是禧年安息日,每五十年一次;以及土地安息年,每七年一次;還有第七日安息日,有些抄本讀作單數,「或安息日」;這些都是猶太人特有的,從未對外邦人有約束力,而且信基督的人,無論他們是誰,都絕無義務遵守;他們也不應遵守,無論是哪一種;如果這些被強加於他們,他們應當拒絕;如果他們因此被判斷、指責和定罪,他們也不應介意。猶太人自己也認為,外邦人沒有義務遵守他們的安息日;不,甚至連寄居者,或住在他們任何城市中的人也沒有;因為他們說F7:

【第17節】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藉著基督,並在福音時代之下;也就是說,它們是屬靈和福音事物的預表、形像和代表:律法所允許或禁止的潔淨與不潔淨的「飲食」,是兩種人,猶太人和外邦人的象徵,前者潔淨,後者不潔淨;但既然他們在基督裡合而為一,飲食的區別就已停止,這些影兒也已消失;它們也象徵重生與未重生靈魂的不同食物,後者以不潔的食物為食,即肉慾的灰燼和糠秕,或他們自己的行為,前者則以福音中的奶和肉,即基督的健全話語為食;同樣,潔淨的肉食也是基督自己的影兒,祂的肉是真食物,祂的血是真飲品。「節期」或猶太人的「宴會」,即住棚節、逾越節和五旬節,都是基督的預表;住棚節雖然是為了紀念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住在帳篷和棚屋裡,但它也代表神的子民住在地上帳篷般的居所裡;特別是基督道成肉身,住在人性中,祂也出生在這個節期(參見約翰福音1:14的吉爾注釋)。逾越節,作為紀念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及神擊殺埃及長子時越過他們房屋的事件,同時也是基督我們逾越節的羔羊為我們被獻祭的預表,摩西憑著對祂的信心守了逾越節(希伯來書11:28);基督與逾越節羔羊在許多細節上都有極大的相似之處(參見哥林多前書5:7的吉爾注釋)。五旬節,或收割節和初熟果子節,是聖靈初熟果子的影兒,基督領受後,在那一天賜給祂的門徒;也是在福音時代將要收割的靈魂的莊稼,五旬節那天三千人歸主就是其預兆和保證。「月朔」預表教會,她皎潔如月,一切光芒都來自公義的日頭基督;也預表福音時代教會更新的狀態,那時律法的一切舊事都已過去,一切關於教會秩序、條例和紀律的事物都已更新。「安息日」也是未來事物的影兒;盛大的安息年,或五十年一次的禧年安息日,在那一年全國宣告自由,債務普遍免除,產業歸還,預表我們藉著基督從罪、撒但和律法中獲得的自由,基督為我們償還一切債務,以及我們藉著祂對天上不朽產業的權利。第七年安息日,在那一年不耕地,不犁地,不播種,不收割,是藉著基督的恩典而非人的行為得救的象徵;第七日安息日是我們現在在基督裡所享有的屬靈安息,以及將來在天上與祂同享的永恆安息的預表:現在這些都只是影兒,不是真實的事物;或者說,它們不包含事物本身的真理和實質,它們只是影兒;雖然它們是神聖和屬靈事物的代表,但卻是模糊的,它們甚至沒有事物的真實形像;它們只是影兒,像影兒一樣轉瞬即逝,現在都已消失。

**那真體卻是基督**:或者,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讀的,「真體就是基督」;也就是說,這些影兒的真體,或總和與實質,就是基督;祂是它們的源頭,祂在它們之前就已存在,如同真體在影兒之前一樣;不僅作為神,作為神的兒子,而且作為中保,這些影兒都將祂視為中保,祂作為中保投射出這些影兒;祂是它們的終結,是它們的成全終結;它們都在祂裡面得到應驗:祂是屬靈和天上事物的真體;福音的實質性事物和教義都來自基督,都藉著祂而來;一切恩典的真理、祝福和應許都來自祂,並藉著祂而來,祂自己就是這一切的總和。這裡似乎暗指猶太人的一種說法,他們習慣稱事物的根源、基礎、實質和本質為(**גּוּף**,goof,身體/實體)F14:所以他們說F15:

【第18節】

**不可讓人用「故作謙虛」和「敬拜天使」的手段,騙取你們的獎賞**:或獎品;這裡暗指奧林匹克運動會,其中一項是賽跑;賽場或跑道已定,目標已設,為之奔跑的是一個會朽壞的冠冕,由一位坐著的裁判持有,他決定誰獲勝,冠冕屬於誰;這些裁判有時會不公平,欺騙獲勝者應得的權利,使徒將假教師比作這樣的人。基督徒所奔跑的獎賞,或獎品,是那不朽壞、永不衰殘的榮耀、生命和公義的冠冕;跑道是基督徒的生活,在其中操練恩典,履行職責,並持守信仰的告白直到末了;他所注視和努力的目標是耶穌基督;使徒藉著這個比喻暗示,他最大的擔憂是,假教師會藉著將基督這個目標從他面前移開,否認祂的位格和神性;或者藉著阻礙他看見基督,在他面前放置其他對象,例如天使,供人敬拜和崇拜;或者藉著使其模糊,將摩西和基督、律法和福音、行為和恩典在救恩的事上混為一談,從而使他似乎達不到,或有失去天上榮耀的危險。

**故作謙虛和敬拜天使**:使徒以這些事為例,說明他們被騙取獎賞的危險。真正的謙卑是一種卓越的恩典;它是基督徒的衣裳和裝飾;沒有什麼比這種恩典更能使人像基督了;但在這裡所指的這些人身上,這只是謙卑的外表,並非真實;這是在他們自己設計和意願的事上,而不是在神所命令、基督所要求或聖經所指出的事上;他們本想被認為是非常卑微和謙卑的,並且對自己的卑賤和不配直接藉著中保基督親近神有很大的自覺;因此,他們假裝極度謙卑,提議使用天使作為與基督之間的中保;這樣,基督,神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就會被排除在視線和使用之外;而信徒被允許藉著基督在恩典寶座前使用的謙卑膽量和聖潔信心,將會受到阻礙和破壞,聖徒在事物的外在觀點上,以及在所有人類的表象上,都有失去獎賞的危險:「敬拜天使」是一種很早就在一些自稱基督徒的人中盛行的做法,並在弗呂家和彼西底持續了很長時間;有些人認為西門術士,另一些人認為克林妥,是這種偶像崇拜的創始人;但這不僅是柏拉圖哲學的一個分支,因此是前面提到的哲學和虛空欺騙的一部分(歌羅西書2:8),這些人可能從外邦人那裡借鑒了這種做法,而且也是猶太人的一種觀念和做法:在巴比倫被擄之前,天使的名字不為人知,聖經中也從未提及他們的名字;因此他們說F19:

**深入探究他所未見的事**:以大膽和魯莽的方式,強行探究、辯論和肯定他無法確定知道的事物;例如天使,他們的本性、特質、作為和服事,他從未用肉眼見過;也無法用悟性的眼睛在聖經中辨識出他歸因於他們的任何事物;但這些都是他自己思想的產物,是他自己幻想和想像的結果,是他自己腦海中設計出來的事物:

**被他肉體的思想無故地吹捧**:判斷事物不是根據神的話語,也不是憑著屬靈的判斷,也不是根據屬靈的感覺和經驗,而是根據他自己的肉體理性,以及他思想的虛妄;他因對自己、自己的才能和能力、對事物比他人有更深的認識、以及他有能力洞察和發現他人未見和未知的事物而自高自大:這表明他的謙卑是強迫的,只是外表上的,並非真實和純正。

【第19節】

**不持定元首**:基督,正如一些抄本所表達的;因為藉著使用天使作為中保和代求者,基督這位唯一的中保,天使和教會的主和元首,就被拋棄和擱置了;這是使徒提出的另一個理由,說明那些人及其原則和做法,應當被所有敬重基督這位元首的人所迴避和避免:

**全身既然靠著關節筋絡,得以滋養,聯絡合式,就因神所賜的增長而增長**:這裡的「全身」,或整個身體,指的是教會,基督的奧秘身體;它像人體一樣,由各種肢體組成,彼此之間以及與基督這位元首聯合:「關節筋絡」指的是基督徒的愛心,或愛,是完全的聯結;它在基督的奧秘身體中,如同關節筋絡在人體中一樣;因為藉著愛,基督的肢體得以連接、聯合和聯絡合式,並得以增長:或者指的是福音的條例,藉著這些條例,聖徒得以有秩序地保持在一起,並藉著它們,從基督這位元首那裡獲得屬靈的「滋養」;祂不恨惡自己的肉身,即祂身體的肢體,而是用神聖之愛的酒、生命之水、祂自己這生命之糧、祂的肉是真食物、祂的血是真飲品,以及祂自己健全的話語,甚至信心和純正教義的話語,來滋養和愛護他們:聖徒「聯絡合式」也是從祂而來:既彼此在祂這房角石上聯絡合式,也與祂聯絡合式,與祂成為一體一靈;因此,從祂並藉著祂,這個身體「因神所賜的增長而增長」:這是神為祂的教會所命定,並由祂所賜予的;當所有蒙揀選的人都被召聚進來,他們充滿聖靈的一切恩賜和恩典,並且這些恩賜和恩典達到其應有的程度和完全時,教會就會達到這種增長;這一切都來自基督,並歸因於基督:因為如果基督這位元首不被持定,身體就沒有滋養,很快就會變成一副骨架;它的肢體很快就會彼此鬆脫,四分五裂,也不會有屬靈的增長或造就:所有這些都是聖徒應當警惕這些假教師和猶太化基督徒的理由,使徒在接下來的經文中進一步闡述了這個論點和勸勉。

【第20節】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或「既然你們與基督同死」;因為這些話語並非表示對此有任何疑問,而是假設其為真,並強調這個既定的事實。他們藉著與基督聯合而與祂同死;他們與祂合一,並被視為祂的元首和代表,在祂裡面並與祂一同死去;他們與祂同釘十字架,正如他們被說成與祂同埋葬,並與祂一同復活;他們藉著與祂的死有份而與祂同死;他們分享了祂死的益處,如救贖、赦免、稱義與和好;他們與祂一同栽種在祂死的樣式裡,不僅僅是分享祂的苦難,或與祂一同受苦,並藉著經歷與祂相似的事而與祂的死相符,而且正如祂向罪而死,向神而活,他們也如此;藉著祂死的德行和功效,他們向罪而死,以至於罪不歸算於他們,從而從罪中得釋放和解脫,使罪不能定他們的罪和毀滅他們;是的,甚至罪本身也與祂同釘十字架,並被祂毀滅:也向律法而死,向道德律法而死;並非說他們不按照律法生活,如同在基督手中一樣,在他們的行事為人中,而是不藉著律法尋求生命、公義和救恩;他們向律法而死,就稱義而言,甚至向嚴格和強迫性的順服而死;也向律法的一切恐懼和威脅而死,因著愛基督的原則而順服律法;也向律法的一切控告和指責、咒詛和定罪,以及作為死亡的職事而死,既不懼怕肉體的死亡,也不懼怕永恆的死亡:他們也向儀式律法而死,並從

**世上的小學**,或「元素」中得自由:世俗聖所的條例,世俗的儀式和禮節,與福音時代,或彌賽亞時代相對立和區別,彌賽亞時代被他們稱為(**הָעוֹלָם הַבָּא**,ha'olam haba,來世):這些就像語言的字母,或像包含其基本原理的語法;這些是神諭的初階,引導人歸向基督,並在祂裡面得到應驗和終結;因此信徒向它們而死,並從中得釋放,正如他們也向世界,即猶太國家而死,並進入來世;甚至向這個現今邪惡的世界,以及世上的人和事而死,藉著基督向世界被釘十字架,世界也向他們被釘十字架:基於這一切,使徒如此推理:

**為什麼你們如同活在世上**:既然你們向世界和世上的小學而死,為什麼你們要像活在世上的人一樣呢?他的意思不是說他們不應活在世上,也不應活在世人中間,因為那樣他們就必須離開世界;聖徒可以活在世上,雖然他們不屬於世界,也可以活在世人中間,雖然他們不屬於世人,而是屬於另一個更好的國度:他也不是暗示他們按照世俗的潮流生活,如同他們在未重生時所做的那樣;但他似乎責備他們並與他們辯論的是,他們表現得好像在世上的小學中,或藉著遵守儀式禮節或人的發明,尋求生命和公義:因為他補充說:

**服從規條呢**?不是指民事和政治規條,這些規條是為了更好地、更有秩序地治理國家、邦國和城市,因為聖徒應當服從這些規條,既是為了主,也是為了良心;也不是指福音規條,如洗禮和主的晚餐,因為所有信徒都應當順服這些規條;而是指律法規條,那些軟弱和貧乏的小學,奴役的軛,包含在規條中的誡命律法,規條的字據,有些人渴望遵守這些規條;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猶太先祖的規條和規定,長老的傳統,他們的憲法和法令,這些被收集起來,構成了他們的《密示拿》,或口傳律法;因此,這個論點是從一個到另一個,從大到小,如果他們藉著基督從儀式律法繁重的禮節中得釋放,這些禮節最初是由神所命定的,那麼他們服從人的規條就是極大的軟弱;或者,儀式律法的制度,以及猶太拉比關於這些制度的法令,這些都是他們所設計並加諸於其上,並被強加為必須遵守的,可能都包含在內;使徒在歌羅西書2:21中給出了一些具體例子。

【第21節】

**不可摸,不可嘗,不可拿**:使徒說這些話,不是出於他自己,而是以猶太拉比的口吻說的;他們強調儀式律法的使用,並在其中加入了他們自己的法令規條,說:「不可摸」任何人的死屍、人的骨頭或墳墓,任何不潔淨的男人或女人;不僅是他們的肉身,還有他們躺臥的床或坐過的座位;或任何律法上不潔淨的生物;外邦人,或任何臭名昭著的罪人,或普通人:因此法利賽人從市場回來時常常洗手,以免意外接觸到任何不潔之物。他們的《密示拿》中有一篇名為《帳篷》的論述,其中包含許多關於(**מְטַמְּאִים בְּמַגָּע**,metam'im b'maga,藉著觸摸而污穢)事物的規條和法令。他們也說:「不可嘗」,不可嘗任何可食生物的脂肪或血,也不可嘗豬肉,或任何反芻或分蹄的生物的肉;拿細耳人也不可嘗酒、烈酒,或用這些製成的醋,或濕葡萄,甚至連葡萄核和葡萄皮也不可嘗;如果一個人吃了上述任何東西,即使只有橄欖大小,根據猶太教規,他也要被剪除或鞭打F24:他們也說:「不可拿」;或者,正如《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所讀的,「不可靠近」,或「不可接近」外邦人,異族人,或任何不潔淨的人,他們禁止與這些人有任何親近或交往;或者「不可拿」上述任何東西。有些人認為這些規條只與食物有關;例如「不可摸」,即不可吃任何被禁止的東西,即使一點點也不行;不,甚至「不可嘗」,不可讓任何東西沾到嘴唇;是的,「不可拿」,甚至連手指都不可碰。另一些人認為「不可摸」是指禁戒婦女;參見哥林多前書7:1;並指當時某些人禁止婚姻;「不可嘗」是指在某些時候禁食某些食物,而神並未禁止任何人吃這些食物;「不可拿」,即不可使用或享用自己的財物,因此是指某些人在假教師的指導下所實行的自願貧窮。

【腳註】
F2 Vid. Lydium de re Militari, l. 6. c. 3. 參見利迪烏斯《軍事論》第六卷第三章。
F3 Vid. Casaubon. Epist. ep. 24. 參見卡薩邦《書信集》第24封。
F4 Misn. Shekalim, c. 3. sect. 1. 《密示拿》舍卡林篇,第三章第一節。
F5 Misn. Becorot, c. 9. sect. 5. 《密示拿》貝科羅特篇,第九章第五節。
F6 Maimon. & Bartenora in ib. 邁蒙尼德與巴特諾拉,同上。
F7 T. Bab. Ceritot, fol. 9. 1. Piske Tosaphot Yebamot. art. 84. Maimon. Hilch. Sabbat, c. 20. sect. 14. 《巴比倫他勒目》克里托特篇,第9頁第1欄。《托薩弗特判決》耶巴莫特篇,第84條。邁蒙尼德《安息日律法》第二十章第14節。
F8 T. Bab. Sanhedrin, fol. 58.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58頁第2欄。
F9 Maimon. Hilch. Melachim, c. 10. sect. 9. 邁蒙尼德《君王律法》第十章第九節。
F11 T. Bab. Betza, fol. 16. 1. Seder Tephillot, fol. 76. 1. Ed. Amtst. 《巴比倫他勒目》貝扎篇,第16頁第1欄。《禱告次序》第76頁第1欄,阿姆斯特丹版。
F12 T. Bab. Sanhedrin, fol. 56. 2. Seder Olam Rabba, p. 17. & Zuta, p. 101. Ed. Meyer.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56頁第2欄。《拉巴世界次序》第17頁,以及《祖塔世界次序》第101頁,邁耶版。
F13 Jarchi & Baal Hatturim in Gen. ii. 3. Pirke Eliezer, c. 18. 拉比雅爾奇與巴爾·哈圖林,創世記2:3。皮爾凱·以利以謝,第18章。
F14 Vid. Misn. Abot, c. 3. sect. 18. & Bartenora in ib. & Halicot Olam, par. 2. c. 1. p. 48. 參見《密示拿》阿伯特篇,第三章第18節,以及巴特諾拉,同上,以及《哈利科特·奧拉姆》第二部分第一章第48頁。
F15 T. Bab. Sabbat, fol. 32. 1.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32頁第1欄。
F16 Misn. Chagiga, c. 1. sect. 8. T. Bab. Chagiga, fol. 11. 2. 《密示拿》哈吉加篇,第一章第八節。《巴比倫他勒目》哈吉加篇,第11頁第2欄。
F17 T. Bab. Beracot, fol. 63. 1. 《巴比倫他勒目》貝拉科特篇,第63頁第1欄。
F18 T. Bab. Menachot, fol. 36. 2. Vid. T. Bab. Ceritot, fol. 5. 1. 《巴比倫他勒目》米納霍特篇,第36頁第2欄。參見《巴比倫他勒目》克里托特篇,第5頁第1欄。
F19 T. Hieros. Roshhashanah, fol. 56. 4. 《耶路撒冷他勒目》新年篇,第56頁第4欄。
F20 Vid. Clement. Alex Stromat. l. 6. p. 635. 參見亞歷山大的革利免《雜記》第六卷第635頁。
F21 Seder Tephillot, Ed. Basil fol. 222. 2. 《禱告次序》,巴塞爾版,第222頁第2欄。
F23 Ib. fol. 335. 1. 同上,第335頁第1欄。
F24 Zohar in Gen. fol. 97. 2. & in Exod. fol. 24. 3. 《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97頁第2欄,以及出埃及記篇,第24頁第3欄。
F24 Maimon. Maacolot Asurot, c. 7. sect. 1. & c. 14. sect. 2. & Nezirut, c. 5. sect. 3. 邁蒙尼德《禁食律法》第七章第一節,以及第十四章第二節,以及《拿細耳人律法》第五章第三節。
【第22節】

**這些規條,按著儀文,都是用著就廢壞的**(Which all are to perish with the using):這句話的意思,要麼是指那些關於觸摸、品嚐和處理的規條,它們會給那些遵守並遵從它們以求獲得公義和生命的人帶來毀滅和死亡;因為他們非但不能藉此享受救恩,反而成了他們被定罪的原因。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那些不可觸摸、不可品嚐、不可處理的食物;這些東西本質上是會朽壞的,一經使用就會消滅;它們只對身體有益,對靈魂卻毫無益處;使用它們不能玷污人,禁戒它們也不能使人成聖,或使人蒙神悅納;它們只與今生有關,並將隨今生而終止,對人的屬靈和永恆事務毫無影響。此外,關於這些的規條並非來自神,而是

**照著人的吩咐和教訓**(after the commandments and doctrines of men):因為即使是現已廢除的儀文律法,雖然最初源於神,但將其強加為得救的必要條件,卻是人的吩咐和教訓;特別是長老們的傳統,以及猶太教士們強迫人們遵守的各種規條和法令,都是人為的發明和設計。這是使徒用來勸阻人們不要理會這些規條的另一個理由;因為在宗教敬拜中,凡是出於人而非出於神的,都應當被拒絕。

【第23節】

**這些事,在敬拜上確實有智慧的樣式**(Which things have indeed a shew of wisdom):這些規條的創始者自詡為有智慧的人,也確實被視為有智慧的人,他們常被稱為**חֲכָמִים**(chakhamim,智者);而那些接受他們的傳統,並向他人解釋和推行這些傳統的門徒,則被稱為**תַּלְמִידֵי חֲכָמִים**(talmidei chakhamim,智者的門徒)。他們聲稱,這些規條是「律法的籬笆」,旨在維護律法的尊嚴,保守律法,並防止人們違犯律法;這確實帶有某種智慧的表象。他們聲稱的智慧體現在以下幾點:

**在私意敬拜上**(in will worship):這是指那些超出神所吩咐的敬拜,因此,就像律法下的甘心祭一樣,似乎會蒙神悅納;這是他們的一種偽裝,帶有智慧、宗教和熱心的表象。

**在謙卑上**(and humility):這體現在敬拜天使,而不是直接大膽地來到神或基督面前;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順服律法的軛,服從教會的父老和教師們的規條,因為他們比自己更有智慧、更有學問、更有知識,因此這帶有謹慎、溫和和良善的表象。

**在苦待己身方面**(and neglecting of the body):透過禁食和守夜,他們似乎非常虔誠、敬拜、聖潔和克己,他們克制自己的身體,制服不羈的慾望,不滿足肉體的私慾。然而,這僅僅是智慧和敬虔的表象;這些事沒有真實性,只是徒有形式,外表光鮮,純粹是偽裝;其中沒有真正的虔誠和宗教。因此,

**並無任何尊榮**(not in any honour):或者說,不值得任何尊重;因為如果儀文律法本身的儀式是軟弱和貧乏的要素,那麼這些對它的增補和敗壞就更是如此了;它們最多只關乎外在的事物,這些事物是

**為要滿足肉體**(to the satisfying, of the flesh):要麼是指身體,要麼是指肉體的心思,他們在其中徒然自高。然而,有些人將這最後一句解釋為對前一句「苦待己身」的闡明,即不顧惜身體,而是用苦修來折磨它;剝奪身體應有的權利,即身體所必需的,不適當地照顧它,以至於無法滿足身體的需要;這樣做非但沒有榮耀身體,反而羞辱了它。因為雖然身體不應被溺愛,肉體的私慾不應被放縱,奢侈和放蕩不應被鼓勵;但由於身體是神所造的,是靈魂的居所,靈魂藉此執行其職能,是基督所買贖的,是聖靈的殿,並將在末日復活成為榮耀的身體,因此不應被忽視和羞辱;而應當有足夠的食物和衣物,使其能夠舒適而有尊嚴地得到滋養和支持。

【腳註】
F1 Golius, col. 1219. "altus fuit, eminuit." 高魯斯《詞典》第1219欄:「崇高、卓越」之意。
F2 Hottinger. Smegma Orient. c. 5. p. 70. 霍廷格《東方潔淨劑》第五章第70頁。
F3 T. Bab. Pesachim, fol. 54. 1. 《巴比倫他勒目》逾越節篇,第54頁第1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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