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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書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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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及接下來的兩章記載了阿摩司的五個異象;其中三個異象包含在本章中,並以此開始。第一個異象是關於蝗蟲或蚱蜢吞吃地上晚期的草,在先知的代求下被阻止(摩7:1-3);第二個異象是耶和華呼召火來爭辯,其吞噬的火焰因同樣的代求而止息(摩7:4-6);另一個異象是準繩,預示以色列民將按照神公義的審判而徹底滅亡(摩7:7-9)。在這些預言和異象傳達之後,伯特利的祭司向君王控告先知;並勸阿摩司逃往猶大,在那裡說預言,不要在伯特利,他無論如何都想擺脫阿摩司(摩7:10-13)。接著是先知為自己辯護,表明他蒙神呼召擔任先知職分,以及他從耶和華那裡領受了向以色列說預言的使命和明確命令(摩7:14,15);最後以宣告神對祭司家族和整個以色列地的審判作結(摩7:16,17)。
【第1節】耶和華如此指示我:這節及接下來兩章所記載的,是先知傳達他從耶和華那裡所聽見的;現在是他所看見的,同樣是關於十個支派的毀滅,這裡以不同形式表達;之前是預言,這裡則是異象,為的是更深地影響和感動百姓的心。看哪,他造了蝗蟲;或作「蚱蜢」F21,如《以賽亞書》33:4所譯;七十士譯本及其他譯本在此亦作此譯。金奇(Kimchi)解釋為:「看哪,一群或一窩蝗蟲」;他爾根(Targum)則譯為「牠們的創造」。雖然亞本以斯拉(Aben Ezra)認為這個詞是動詞而非名詞,其含義與我們的譯本一致,即「他指示我那蒙福的神,他正在造蝗蟲」;在先知異象中,阿摩司看見耶和華彷彿正在造出巨大、眾多且龐大的蝗蟲;這並非真實發生,僅是異象,象徵亞述軍隊已預備好,隨時準備吞噬以色列地;參《約珥書》1:4,《那鴻書》3:17。這是在晚草剛長出來的時候;看哪,這是王割草之後的晚草。當第一批草被割下,第一季作物為王的牲畜收割之後,晚草剛開始萌芽,預示著第二季作物,此時這些蝗蟲或蚱蜢正在形成,威脅著要毀滅它。這必定是在夏季末期,秋季即將來臨之時,此時博物學家告訴我們蝗蟲會繁殖。亞里斯多德(Aristotle)F23說,牠們在夏季結束時產卵;他還說,其中一種蝗蟲的卵在秋季多雨時會腐爛,但在乾燥的秋季則會大量繁殖。普林尼(Pliny)F24也說,牠們在秋季繁殖,整個冬天都藏在地下,春天時才出現。科盧梅拉(Columella)F25觀察到,蝗蟲在秋季最適合且最方便以草為食;這種草被稱為「cordum」,即晚草,在一年中較晚生長;就像現在這種情況。穆斯林F26對神是蝗蟲的創造者多有論述;他們說神用創造亞當後剩下的泥土造了蝗蟲;並描繪神說:「我是神,除了我之外沒有任何蝗蟲的主宰,我餵養牠們,並隨我所願將牠們作為食物或懲罰送給人們。」他們稱蝗蟲為至高神的軍隊,不允許任何人殺死牠們;(參《啟示錄》9:3的吉爾注釋);我無法確定這一切是否基於這段經文;然而,從這段經文來看,沒有理由像他們那樣將蝗蟲如此獨特地歸因於神的創造,因為這僅是異象;儘管如此,值得注意的是,神在一年中的這個季節被描繪成造蝗蟲,這與這些生物的本性非常吻合。有些人將「王割草」理解為亞述王撒縵以色擄走十個支派;里貝拉(Ribera)持此觀點;此後,在希西家統治下的兩個支派,情況繁榮,或至少開始繁榮,當時他們受到西拿基立軍隊的毀滅威脅,但後來獲得了拯救:但由於這個異象及其他異象僅涉及以色列的十個支派,「王割草」的第一季作物可能象徵著以色列民在以色列王約哈斯時期,受到敘利亞王哈薛和便哈達的困擾(王下13:3, 13:4, 13:22);此後,在約阿施王統治時期,特別是他的兒子耶羅波安王統治時期,情況又復甦,如同晚草的萌芽,耶和華憐憫他們,恢復了以色列的邊界(王下13:25, 14:25, 14:26);但在他死後,情況惡化;他的兒子只統治了六個月,殺他的人只統治了一個月;在他之後繼位的米拿現王統治時期,亞述王普勒入侵了這片土地(王下15:19);這通常被認為是這裡所指的。或者,如其他人所說,它可能指的是耶羅波安死後到他兒子登基之間的十一年空位期所發生的麻煩,當時以及之後,以色列都處於衰落狀態。
【第2節】事情就這樣發生了,當他們吃盡了地上的草:也就是說,蝗蟲或蚱蜢;在異象中,先知似乎看見地上幾乎所有的草都被吃光了,牠們正要侵襲穀物和地上的其他果實:這並非指西拿基立入侵猶大地,而是指普勒入侵以色列地,他的軍隊看起來就像這些蝗蟲;牠們遍布全地,威脅著要使之荒涼,就像這些蝗蟲似乎完全吞噬了地上的所有草一樣;於是先知說了以下的話:那時我說:「主耶和華啊,求你赦免,我懇求你!」:他爾根(Targum)解釋為百姓的罪,這些罪是蝗蟲來襲或亞述軍隊入侵的原因;先知祈求神能轉移這個異象所預示的審判,或將其除去,這在聖經中常指赦免罪孽(出32:31, 32:32;民14:19;王上8:33, 8:34, 8:36, 8:37, 8:39);這是耶和華的先知和僕人的職責,當毀滅臨近時為百姓代求;當百姓有這樣的人為他們站在破口上時,他們是蒙福的。先知所用的論據是:「雅各怎能站立得住呢?因為他微小。」或作「渺小」F1;就像草被割後剛長出來的嫩芽:或如諾爾迪烏斯(Noldius)F2所譯:「雅各怎能站立得住呢?」金奇(Kimchi)也說:「他怎能站立得住呢?」意思是,除非神赦免他的罪,轉離他的怒氣,否則他怎能承受罪的重擔,這些罪若不蒙赦免,就必壓在他身上?他怎能承受神對這些罪的忿怒和憤慨呢?因此,如果任何罪人沒有蒙赦免,他現在怎能站在神面前事奉和敬拜他?或將來怎能自信地站在他的審判台前?或永遠承受他的忿怒和不悅呢?參《詩篇》130:3, 130:4;或作「雅各中誰能站立呢?」F3一個也不會留下;如果神不赦免,所有人都必被剪除;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沒有人是無罪的:或作「誰能為雅各站立呢?」F4或為他代求呢?如果神不屈服,那將是徒勞的:他爾根(Targum)也說:「誰能站立並為他們的罪求赦免呢?」或作「誰能使雅各興起呢?」F5從他現在的低微境況,或如果神不赦免,不轉移所威脅的審判,他可能陷入的低微境況中,提升到一個崇高榮耀的繁榮幸福狀態;因為,如果所有人都被剪除,就沒有人能成為這項工作的工具了:「因為他微小」;人數稀少,並因各種災難而大大削弱;如果這事發生,人數將更少,力量將更弱。因此,基督的教會,常以雅各為代表,有時處於非常低微的境況;歸信者人數稀少;只有一點點力量來承受苦難、履行職責、抵擋仇敵;在亮光和知識方面,以及恩典的運用,特別是信心方面,對它來說都是微小之日;此時,有些像先知一樣的人為它擔憂,它將藉著誰興起呢?雅各的神能使它興起,也能興起工具來完成這項事奉,並使他的僕人,以及聖言和聖禮的事奉,成為增加他百姓人數、身量、屬靈亮光、知識、恩典和力量的途徑。
【第3節】耶和華就為這事後悔了。他聽了先知的禱告,並因他的代求而轉移了所威脅的審判;因此,義人懇切的禱告大有功效(雅5:16);這話是按著人的方式說的;正如人為一件事後悔時,就會停止那件事,同樣,耶和華也停止了繼續這個審判;他並沒有改變心意,而是按照他的心意和旨意改變了他護理的安排:耶和華說:「這事必不成就。」這些蝗蟲或蚱蜢,即亞述軍隊,此時不會毀滅以色列地:亞述王普勒從以色列王那裡收取了一筆錢,於是轉身離去,沒有留在這地(王下15:19, 15:20)。
【第4節】耶和華又指示我:這是另一個異象,方式如下:看哪,主耶和華呼召火來爭辯;他宣告他要與他的百姓以色列爭辯,並宣告他將用火來審判他們:或者他呼召他的家,如雅爾奇(Jarchi)所說;也就是他的天使,如金奇(Kimchi)所說,使火降在以色列身上,如同降在所多瑪和蛾摩拉一樣;金奇(Kimchi)提到的其他拉比也是如此解釋:或者,如他所解釋的,太陽灼熱的熱度,像火一樣抑制了雨水,使植物枯萎,減少了河水,從而導致普遍的乾旱,並隨之而來的饑荒: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一支外國軍隊,使他們捲入戰爭,焚燒他們的城鎮;參《阿摩司書》1:4, 1:7, 1:10, 1:12, 1:14;火吞噬了深淵;看起來好像是這樣;就像以利亞時代從天上降下的火,舔乾了溝裡的水(王上18:38);同樣,這火奉神的命令而來,似乎使整個海洋乾涸;這可能指被亞述人征服的眾多人民、國家和王國;參《啟示錄》17:15;並且吃掉了一部分;雅爾奇(Jarchi)和亞本以斯拉(Aben Ezra)解釋為田地的一部分;金奇(Kimchi)解釋為王的田地(摩7:1);他指出,這表明當時的君王是個惡王,這是因他的罪而發生的: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以色列地的一部分;因此,這通常被認為是指提革拉毗列色入侵這地,他擄走了其中一部分(王下15:29)。
【第5節】那時我說:「主耶和華啊,求你止息,我懇求你!」從毀滅這地中止息;不要讓這災難再繼續下去;使用與之前相同的論據:「雅各怎能站立得住呢?因為他微小。」(參《阿摩司書》7:2的吉爾注釋)。
【第6節】耶和華就為這事後悔了。他聽了先知的禱告,並停止了繼續所威脅的毀滅:主耶和華說:「這事也必不成就。」整個地不會被毀滅,只有一部分被擄。
【第7節】他又指示我:這是第三個異象,方式如下:看哪,主站在一道用準繩量過的牆上,手裡拿著準繩。這「牆」就是以色列民,他們被建造得像一道牆,堅固而強壯;因此,當耶和華支持他們,他站在他們身邊時,他們就能抵擋仇敵。七十士譯本譯為「一道金剛石牆」。在他們的民事和宗教體制中,他們是按照神良善公義的律法建立的,這可以用準繩來表示;他爾根(Targum)也將其譯為「審判之牆」。現在耶和華顯現,站在這牆上,是要將它拆毀,而不是支持它;他手裡拿著準繩,要檢驗這牆是否像最初建造時那樣;它是否凸出,是否偏離了原來的結構,是否不符合他神聖話語的準繩和法則,這法則就是公義的法則。
【第8節】耶和華對我說:「阿摩司啊,你看見什麼?」等等。提出這個問題,更因為他沉默不語,不像前兩個異象那樣,對這個異象沒有向耶和華懇求;也因為這個異象預示著一些重要的事情,他希望先知能留意:我說:「一條準繩。」與之前是同一個詞,並且有不同的譯法,如前所述。武加大拉丁譯本譯為「泥瓦匠的抹刀」或「石匠的抹刀」;他們用它在建築中塗抹灰泥和砂漿:七十士譯本譯為「金剛石」:普林尼(Pliny)F6稱之為「anachites」;這個詞的發音與這裡所用的詞很接近:他爾根(Targum)譯為「審判」:但雅爾奇(Jarchi)和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指出,在阿拉伯語中,它表示鉛或錫,確實如此F7;因此,是一條末端帶鉛的線;於是耶和華說:「看哪,我必將準繩安在我民以色列中間。」仔細審查他們的行為,看它們是否符合神話語的法則;並以最嚴格和公義的方式處理他們的罪過和過犯,「我必以公平為準繩,以公義為線鉈」(賽28:17);我必不再寬恕他們。不再對他們的罪視而不見,對他們的過犯不予理會,不加以糾正和懲罰;或者不再赦免他們,而是對他們施加懲罰。他爾根(Targum)也說:「看哪,我必在我民以色列中間施行審判,我必不再赦免他們。」
【第9節】以撒的邱壇必然荒涼。指以色列的十個支派,他們是以撒的後裔,在別是巴仿效以撒建造邱壇,並援引他的榜樣;以撒在那裡敬拜,雖然不像他們那樣敬拜偶像,而是敬拜真神;這是為了紀念他被綁在摩利亞山上的祭壇上:但這些,如七十士譯本所譯,是「歡笑的邱壇」,在耶和華眼中是可笑的,被他輕視,因此必將荒涼:以色列的聖所必然荒廢。指在但和伯特利以及其他地方為牛犢建造的廟宇:我必用刀攻擊耶羅波安的家。或者,如他爾根(Targum)所說:「我必興起那些用刀殺戮的人攻擊耶羅波安的家;」這指的是耶羅波安二世的家,他死後,他的兒子撒迦利亞被沙龍殺死,從而結束了耶戶的王朝,正如耶和華所預言的(王下15:10)。
【第10節】那時,伯特利的祭司亞瑪謝。他爾根(Targum)稱他為伯特利的王子或首領;所用的詞既指王子也指祭司;很可能這個人負責伯特利的民事和宗教事務。亞本以斯拉(Aben Ezra)稱他為巴力祭司;他是接替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在此設立祭司的人,為他在此設立的牛犢獻祭(王上12:32);他聽見阿摩司傳達了上述三個異象,擔心阿摩司會使百姓疏遠他所領導的偶像崇拜,並嚇跑他們,這會降低他在百姓中的聲望,也會減少他的世俗利益和收入;他注意到阿摩司沒有像前兩個異象那樣,為轉移最後一個異象所預示的審判而代求,而這個異象特別關係到王的家族:他派人去見以色列王耶羅波安;可能是信件或使者,或兩者兼有;當時耶羅波安似乎不在伯特利,而在其他地方;也許是撒馬利亞,離這裡不遠:說:「阿摩司在以色列地中圖謀背叛你。」他談到阿摩司,彷彿國王很了解他,也許他確實如此,因為他長期在以色列地,靠近宮廷說預言;他將阿摩司描繪成一個煽動叛亂的人,並非他自己想奪取王位和王國,而是煽動百姓反叛的精神;通過將國王描繪成一個很快就會被剪除的邪惡之人,使百姓對他們的君主失去感情,並使他們背叛對他的忠誠;他這樣做不是私下裡,也不是在角落裡,而是在以色列地中公開地,在所有以色列百姓面前;將好人,特別是神的僕人,描繪成民事政府的敵人,這並非新鮮事,也不是不尋常的事,儘管沒有人比他們更忠於政府,或在政府之下更安靜:這地不能容忍他一切的話。要麼是無法抵擋這些話語的力量;如果不及時採取措施,這些話語將對百姓產生如此大的影響,以至於使他們既拒絕但和伯特利所建立的宗教和崇拜,又起來反抗民事政府,廢黜國王;他對百姓說了如此可怕的話,以至於會嚇唬他們,使他們採取這些措施:或者,先知的話語是如此不可容忍,以至於他忠實的臣民,這地的居民無法忍受;如果他不親自下令取他性命,他們就會起來反抗他,親自處決他。
【第11節】因為阿摩司如此說:「耶羅波安必死於刀下。」這並非實情;因為阿摩司並沒有說耶羅波安必死於刀下,而是說神必興起刀劍攻擊他的家或家族;耶羅波安也並非死於刀下,而是他的兒子撒迦利亞死了:以色列民必被擄去,離開他們自己的土地。這是真的;阿摩司確實說了這話,他後來也證實了。這就是對先知提出的指控的全部內容,其中真假參半;祭司希望通過這種方式達到目的,使先知被流放或處死。
【第12節】亞瑪謝又對阿摩司說:要麼是同時說的;要麼是他在等待王的答覆,但沒有收到;或者收到的答覆不符合他的期望和願望。我們沒有關於王答覆的記載;王要麼不理會祭司的陳述,要麼對先知有更好的看法,不相信歸咎於他的事情;祭司注意到這一點,便採取另一種方式來擺脫先知,那就是奉承:你這先見啊!你看到異象,預言未來之事。這個稱號本來就屬於他,有時也給予神的真先知,這裡給予阿摩司,要麼是認真的,要麼是諷刺的:去吧,逃往猶大地!他所屬的地方,那裡有聖殿,有神的真崇拜;那裡的王、王子和百姓都支持他的觀點;那裡會接受他的預言,他也會因此受到歡迎,因為這些預言是針對與他們不和的十個支派的,而且他在那裡也會安全;因為他暗示,在給予這個建議時,他考慮到他的好處和安全;因為,如果他在這裡待久了,耶羅波安王肯定會取他性命;因此他勸他趕緊逃回自己的國家:在那裡吃飯,在那裡說預言。他把他當作像他自己一樣的唯利是圖之人,認為他為了吃飯而說預言;他暗示他永遠無法在以色列地得到食物,但在猶大地很可能可以。
【第13節】但你不可再在伯特利說預言。只要他不在那裡說預言,祭司就不在乎他在哪裡說預言,這樣他的榮譽和利益就不會受損。他給出的理由是:因為這是王的禮拜堂;或「聖所」F9;那裡為偶像牛犢建造了一座廟宇,王在那裡敬拜它,並參加所有其他宗教儀式:這是王的宮殿;或「王國的家」F11;王國的所在地,王在那裡有王宮,有時也住在這裡,並在這裡設朝,就像在撒馬利亞一樣;他經常來這裡敬拜,因為這裡比但更近,但那裡有另一頭牛犢;他藉此暗示王絕不會容忍像他這樣麻煩的人離他這麼近;而且通過說預言來打擾他,無論是在他的宗教事務還是民事事務上;因此,他勸他無論如何都要離開,如果他還顧及自己的生命或平安的話。
【第14節】阿摩司回答亞瑪謝說:他以極大的自由、膽量和無畏,卻又謙遜溫和地回答;絲毫不為他的怒容或奉承所動: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兒子:他並非天生就是先知,也不是從小就是先知,如金奇(Kimchi)所說;他不是生來就是先知,也不是從小受訓成為先知;他的父親也不是先知,他無法從父親那裡學到預言的奧秘;他也不是任何先知的門徒,也沒有在任何先知學校受過教育;直到耶和華直接呼召他,立刻從他的世俗職業中出來擔任這個職分,他才成為先知;因此,他並非為了謀生而擔任這個職分。雅爾奇(Jarchi)和亞本以斯拉(Aben Ezra)解釋說,他不是那些為錢說預言、收取報酬的假先知:我原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也就是說,他原本是做這個的:這是他從小受到的訓練,也是他蒙召作先知時所從事的職業;他照管大小牲畜;每年特定時候,他會採集桑樹果實,這是一種無花果;因其名稱,它兼具無花果和桑葚的特徵。有些人認為這是一種埃及無花果;他採集這些果實,要麼是為他的主人使用,要麼是為自己食用,要麼是為牲畜食用,或兩者兼有:或者他是「開鑿」它們的人,如七十士譯本所說;他切割它們,在它們上面劃開;因為,正如普林尼(Pliny)F12、迪奧斯科里德斯(Dioscorides)F13和提奧弗拉斯圖斯(Theophrastus)F14所觀察到的,這種果實必須用指甲或鐵器切割或劃開,否則不會成熟;但劃開或切割後四天,就會成熟。諾登先生(Mr. Norden)F15,一位晚近的埃及旅行家,對這種樹及其果實有非常詳細的描述。
「這種桑樹(他說)有山毛櫸那麼高,結果方式與其他樹木完全不同;它的果實長在樹幹本身上,樹幹會長出像葡萄梗一樣的小枝條;枝條末端長著果實,彼此緊密相連,幾乎像一串串葡萄。這種樹總是常綠的,一年結果多次,沒有固定的季節:因為我曾見過(他說)有些桑樹在其他桑樹結果兩個月後才結果。這種果實的形狀和氣味與真正的無花果相似,但味道不如無花果,帶有一種令人不快的甜味。它的顏色是黃色,偏向赭色,帶有肉色陰影。內部與普通無花果相似,只是帶有黑褐色和黃色斑點。這種樹在埃及很常見;人們大部分以其果實為生,當他們有一塊麵包、幾個桑樹無花果和一壺尼羅河水時,就覺得自己吃得很好。」
「因為我是牲畜的主人,田裡有桑樹;」
「你不可教導反對以撒家。」
【第17節】所以耶和華如此說:這是因為他抵擋耶和華的先知,禁止他奉耶和華的名說話,反對以色列的偶像崇拜,也因為他自己的偶像崇拜。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這城可能是伯特利或撒馬利亞。這可能是因為被攻陷和劫掠城市時,士兵強行玷污她;提阿多雷特(Theodoret)和其他人持此觀點。或者,更可能是出於自願:要麼是因貧困而為求溫飽,要麼是因邪惡的傾向,而且是公開為之。其含義是,她將成為一個普通的娼妓;這對他來說必然是極大的痛苦,也是對他偶像崇拜或屬靈淫亂的公正懲罰。這事必然發生在撒馬利亞被圍困和攻陷之前,因為到那時,祭司的妻子年紀已大,不適合再作妓女。你的兒女必倒在刀下:這可能是沙龍(Shallum)的刀,他當著眾人的面用刀擊殺了耶羅波安的兒子撒迦利亞,很可能也殺了許多他的朋友,其中包括這個家庭;或者是米拿現(Menahem)的刀,他殺了沙龍,毀滅了許多不向他開放的地方及其居民,並剖開了懷孕的婦人;或者是在後來普勒(Pul)、提革拉毗列色(Tiglathpileser)和撒縵以色(Shalmaneser)的入侵中(2 Kings 15:10, 2 Kings 15:14, 2 Kings 15:16, 2 Kings 15:19, 2 Kings 15:29; 2 Kings 17:5, 2 Kings 17:6)。你的地必被丈量分開:這可能是指整個以色列地被丈量,或者是指這位祭司所擁有、屬於他自己的土地。這地將被繩子丈量,分給入侵並征服這地的外邦人;這是對他以不正當方式獲取大量財產的罪行的公正懲罰。你必死在污穢之地:不是在他的本國,被視為聖潔之地,而是在外邦之地,被視為污穢之地,因為那裡的居民未受割禮且是偶像崇拜者,而他也不比他們好。這地或許是亞述地,他可能與其他人一同被擄到那裡;或者是他被迫逃往的其他地方。以色列必被擄去,離開本地:正如他之前所預言的,這裡再次證實了這一點;這在以色列王何細亞(Hoshea)年間,由亞述王撒縵以色(Shalmaneser)實現了(2 Kings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