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阿摩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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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色列家啊,要聽我為你們所作的哀歌:

2以色列民跌倒,不得再起; 躺在地上,無人攙扶。

3主耶和華如此說: 以色列家的城發出一千[兵]的,只剩一百; 發出一百的,只剩十個。

4耶和華向以色列家如此說: 你們要尋求我,就必存活。

5不要往伯特利尋求, 不要進入吉甲, 不要過到別是巴; 因為吉甲必被擄掠, 伯特利也必歸於無有。

6要尋求耶和華,就必存活, 免得他在約瑟家像火發出, 在伯特利焚燒,無人撲滅。

7你們這使公平變為茵蔯、 將公義丟棄於地的,

8要[尋求]那造昴星和參星, 使死蔭變為晨光, 使白日變為黑夜, 命海水來澆在地上的- 耶和華是他的名;

9他使力強的忽遭滅亡, 以致保障遭遇毀壞。

10你們怨恨那在城門口責備人的, 憎惡那說正直話的。

11你們踐踏貧民, 向他們勒索麥子; 你們用鑿過的石頭建造房屋, 卻不得住在其內; 栽種美好的葡萄園, 卻不得喝所出的酒。

12我知道你們的罪過何等多, 你們的罪惡何等大。 你們苦待義人,收受賄賂,在城門口屈枉窮乏人。

13所以通達人見這樣的時勢必靜默不言, 因為時勢真惡。

14你們要求善, 不要求惡,就必存活。 這樣,耶和華-萬軍之上帝 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

15要惡惡好善, 在城門口秉公行義; 或者耶和華-萬軍之上帝向約瑟的餘民施恩。

16主耶和華-萬軍之上帝如此說: 在一切寬闊處必有哀號的聲音; 在各街市上必有人說: 哀哉!哀哉! 又必叫農夫來哭號, 叫善唱哀歌的來舉哀。

17在各葡萄園必有哀號的聲音, 因為我必從你中間經過。 這是耶和華說的。

18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有禍了! 你們為何想望耶和華的日子呢? 那日黑暗沒有光明,

19景況好像人躲避獅子又遇見熊, 或是進房屋以手靠牆,就被蛇咬。

20耶和華的日子不是黑暗沒有光明嗎? 不是幽暗毫無光輝嗎?

21我厭惡你們的節期, 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

22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 我卻不悅納, 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

23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 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

24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 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25「以色列家啊,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

26你們抬着為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帳幕和偶像的龕,並你們的神星。

27所以我要把你們擄到大馬士革以外。」這是耶和華-名為萬軍之上帝說的。

經文引用:中文和合本。

阿摩司書 第五章

── 引言 ── 在本章中,先知勸誡以色列人聽取他為他們即將到來的毀滅所作的哀歌(摩 5:1-3);儘管如此,仍要尋求主,尋求一切良善;離棄偶像,為罪悔改,以期獲得恩惠,過上安穩的生活;否則,他們必因自己的罪孽,特別是欺壓窮人的惡行,而遭受神的忿怒(摩 5:4-15)。否則,這將是一個哀哭與哀號、黑暗與困苦的時刻,無論他們如何剛硬、自欺,或將其視為兒戲(摩 5:16-20);因為只要他們繼續崇拜偶像,他們所有的祭祀與禮儀敬拜都毫無意義(摩 5:21-26);因此,他們必被擄去(摩 5:27)。

【第1節】

你們要聽我為你們所作的哀歌。這並非他自己的話,而是主的話;這是他按照主的指示,像背負沉重的擔子一樣所作的預言,正如某些預言被稱為「擔子」一樣。雖然這話是針對他們的,是對他們罪惡的責備與刑罰的宣告,但他們仍必須聽;因為神的話語句句都是精煉的,無論是為了我們還是反對我們,都當側耳傾聽;因為整本聖經都是有益的,無論是用於教導、督責、使人歸正,還是教導人學義。這句話可以譯為「我為你們所作的」或「我臨到你們的」F26:以色列家啊,聽這哀歌。這是一首哀傷的曲子,一首為那正在衰亡、如同已死一般的以色列家所作的輓歌。這話就像以西結的書卷,上面寫著「哀哭、悲嘆、禍哉」(以西結書 2:10);充滿了哀傷的內容、苦難與困境,如下文所述。

腳注:F26 ( Mkyle ) "de vobis"(關於你們),Tigurine譯本,Mercerus,Piscator,Cocceius;"super vos"(臨到你們),Pagninus,Montanus;"pro vobis"(為了你們),Vatablus。

【第2節】

以色列的處女跌倒了。以色列國之所以被稱為處女,是因為自立國以來,它從未被征服或受制於外邦勢力;或者因為從其教會狀態來看,它曾像貞潔的處女一樣許配給主;或許這是一種反諷,指的是它目前在但和伯特利敬拜金牛犢的淫亂與墮落狀態;又或者是因為它曾經擁有的財富、繁榮與光彩。但如今,既然它已陷入罪惡與不義,它很快就會因罪而跌倒,陷入毀滅與苦難之中;正因為這結局是確定的,所以它被描述為彷彿已經跌倒了一樣:不得再起;不能再成為一個國家,正如自從十支派被亞述王撒縵以色擄去之後,它就再也沒有復興過一樣,這預言指的正是這場災難。亞蘭文意譯本(Targum)作: 「今年不得再起。」

【第3節】

因為主耶和華如此說。這解釋了為何沒有人能扶起她:以色列城中,出兵一千的,只剩下一百;也就是說,一座常有千人出入的城市,或者在戰爭時能供應一千人的城市,如今只剩下了一百人;或者說,他們派出去的一千人中,只有一百人倖存,其餘的都以各種方式被毀滅了:出兵一百的,只剩下十人。在全國各地,他們的人數減少到如此地步,以至於沒有人,或者沒有足夠的人數能使以色列恢復到以前的狀態與榮耀。

【第4節】

因為主對以色列家如此說。或者說「然而」{a},儘管有這一切,儘管這些審判已被威脅與宣告,儘管在不悔改與頑固持續犯罪的情況下,這些荒涼必會臨到;但若他們悔改並歸正,至少對其中的餘民而言,仍有獲得恩惠與慈愛的希望;參見(阿摩司書 5:15);你們要尋求我;亞蘭文意譯本(Targum)作「尋求敬畏我」;要敬畏、尊崇、事奉並敬拜主神;藉著悔改歸向祂;藉著禱告與懇求尋求祂;承認你們的罪,在祂面前謙卑自己,懇求祂赦免的恩惠與慈愛:你們就必存活;在你們自己的土地上,不被擄走;過上安穩、物資豐足的生活;並在靈性上存活,享受神的恩寵與祂在典章中的同在,並在來世獲得永生。

腳注:F1 ( yk ) "attamen"(然而),Grotius。

【第5節】

不要尋求伯特利。不要去伯特利,那個設立並敬拜耶羅波安金牛犢之一的地方,去求問神諭、偶像與祭司;也不要在那裡進行宗教敬拜,除非你改變生活方式,否則這將是你們的毀滅:也不要進入吉甲;另一個設立並敬拜偶像的地方(參見吉爾對阿摩司書 4:4 的注釋);也不要過到別是巴;這是以色列地邊境的一個地方;它曾屬於猶大,但現在落入十支派手中,那裡也實行偶像崇拜;參見(阿摩司書 8:14);這地方曾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居住並敬拜真神的地方:因為吉甲必被擄去;也就是說,那裡的居民;他們無法靠著偶像與偶像崇拜來拯救自己,所以不要去那裡。這裡有一個優雅的雙關語 F2,下一句也是如此:伯特利也必歸於無有;它也被稱為伯亞文(Bethaven),即虛無之家,或世上本無一物的偶像之家;因此,因其偶像崇拜,它必歸於無有,被徹底毀滅,其中的居民也必如此。亞蘭文意譯本(Targum)作: 「那些在吉甲,並在伯特利敬拜金牛犢的人。」

腳注:F2 ( hlgy hlg lglgh )。

【第6節】

要尋求主,就必存活。這句話重複出現,是為了激勵他們,因為他們懶惰遲鈍,並顯示其重要性與必要性。所謂「主」,可能指彌賽亞,即以色列即將到來的神,他們當預備迎見祂(阿摩司書 4:12);況且,靈性與永恆的生命只能從祂那裡獲得,必須尋求祂才能得到,包括祂的一切福分:平安、赦免、稱義、安息與救贖,以及暫時的拯救與一切外在的恩惠:免得祂在約瑟家像火一樣發作,吞滅它;也就是說,免得祂的忿怒與狂暴像火一樣發作(亞蘭文意譯本),藉著派遣敵人入侵這地,毀滅它,並將居民擄去;甚至包括所有十支派,他們常被稱為約瑟的兒子以法蓮,因為那是主要的支派,且他們的第一位君王也出自該支派:在伯特利無人能滅;在那裡敬拜金牛犢的人,以及在那裡供職的祭司,都無法阻止神聖的審判,也無法擊退敵人,拯救這地免於毀滅。亞蘭文意譯本(Targum)作: 「且無人能滅,因為你們的罪,你們一直在伯特利事奉偶像。」

【第7節】

你們使公平變為茵蔯。正如亞伯拉罕·伊本·以斯拉(Aben Ezra)和金希(Kimchi)所觀察到的,這似乎是對君王與審判官說的;司法行政權在他們手中,他們卻常將其顛倒,正如這裡所指責的;那對國家最有用、最健康,因而最令人嚮往的,即公正的審判,卻被變成了相反的東西,變得像茵蔯一樣苦澀與令人厭惡;或者如(阿摩司書 6:12)所譯的「苦菜」;即不義:將公義丟棄在地;停止在世人中間行公義:或者更準確地說,「丟棄在地上」F3;他們將其摔在地上,踐踏它,並將其遺棄在那裡;這不僅表達了他們的忽視,更表達了對公義的蔑視;參見(但以理書 8:12)。

腳注:F3 ( wxynh ) "in terram prosterunt"(摔在地上),Piscator;"justitiam in terram reliquerunt, i.e. humi prosternitis et deseritis"(將公義遺棄在地,即你們將其摔在地上並離棄),Mercerus;"collocantes humi"(放置在地上),Junius & Tremellius。

【第8節】

尋求那造昴星的。有些人將此與前文聯繫起來,無需補充,即「他們將公義丟棄在地,那造昴星的……」;將其理解為基督,即我們的主我們的義,祂成為我們的義,卻被猶太人拒絕與蔑視,儘管祂是諸天與其中星宿的創造者。有些人繼續補充,如金希所說,並記念那「造昴星的」;或者像雅弗(Japhet)在伊本·以斯拉注釋中所說的,忘記了祂。亞蘭文意譯本(Targum)作: 「他們停止敬畏那造……的」 「那命令許多軍隊像海浪一樣聚集,並將他們散佈在地面上的。」

【第9節】

那使強壯的忽然敗落。那些被敵人俘虜、被剝奪盔甲、被掠奪所有財物與資產,且沒有朋友、盟友或任何幫助的人;主能賜給他們力量,提供他們武器,並差遣幫助者,使他們能起來反抗征服者與掠奪者,並反過來征服他們。亞蘭文意譯本(Targum)作: 「那使軟弱的勝過強壯的;」

腳注:F4 ( ze le dv gylbmh ) "qui intendit destinat destructionem forti"(那對強壯者預定毀滅的),Hottinger, Smegma Orientale, l. 1. c. 7. p. 129. F5 "Qui recreat se vastatione contra fortem [sive] robustum"(那藉著對強壯者或有力者的毀滅而使自己得安慰的),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Tarnovius. 參見 Stockius, p. 136.

【第10節】

你們怨恨那在城門口責備人的。在司法法庭上公開地:邪惡的審判官怨恨主的先知,如阿摩司,他們忠實地責備他們顛倒是非,即使在他們坐在審判席上時也是如此:或者百姓如此腐敗墮落,以至於他們怨恨那些忠實的審判官,當他們來到法庭時,這些審判官責備他們的惡行。前一種解釋似乎更好,也更符合上下文:並且憎惡說正直話的;不僅怨恨,而且憎惡,無法忍受看見他,或聽見提到他的名字,因為他自由且誠實地說出自己的想法,指出他們的罪,並勸告他們悔改並離棄罪惡。

【第11節】

你們踐踏貧民。正如金希所觀察到的,這似乎是對君王、審判官與民事官員說的;他們欺壓貧窮與困苦的人,將他們壓在地上,踐踏他們,剝奪他們僅有的一點資產,使他們一無所有;對他們行使殘酷與暴虐的權力,而他們卻無人支持與拯救:向他們徵收麥子;這或許是他在田間拾取的,正要帶回家養活家人;或者這是他辛勤勞動所得,是他世上僅有的:他們將其奪走,以償還虛假的債務或訴訟費;或者聲稱這不屬於他,而是從他不該進入的田地裡拿走的:你們用鑿過的石頭建造房屋;以極其宏偉與鋪張的方式為自己和子孫建造,用的卻是從窮人那裡勒索、通過壓迫與不義得來的錢財:但你們不得住在其內;至少只能住很短的時間;因為敵人很快就會突然來到,將你們趕出去,並毀滅這些房屋,這將是對他們破壞窮人房屋的公正報應:你們栽種美好的葡萄園:位置優越,種滿了最優質的葡萄,預示著能產出最好的酒:但你們不得喝其中的酒;因為在葡萄完全成熟之前,他們要麼因死亡而被帶走,要麼被擄去,而其他人將住在他們的房屋裡,喝他們葡萄園的酒。

【第12節】

我知道你們的過犯加增,你們的罪惡甚大,等等。他們的罪數不勝數,且極其嚴重,伴隨著極其沉重的加重情節;而這一切情況,全知的神都瞭如指掌,因此祂決定按照祂所威脅的那樣懲罰他們。他們的一些過犯被指出,如下:你們苦待義人;無論是在道德意義上還是在福音意義上,他們都是義人;不僅是相對的,而且是真實的;特別是那些案件公正,卻被不義的審判官折磨與困苦的人,這些審判官判他們敗訴,讓他們支付所有費用,並嚴厲地罰款:你們收受賄賂;從那些反對義人的人那裡收受,並判他們勝訴。這個詞的意思是「贖金」F6。亞蘭文意譯本(Targum)作虛假的錢財。腐敗與不義的審判官在這裡受到指責:並在城門口屈枉窮人 [使他們不得公義];在司法法庭上,他們本應主持公義,因為法庭通常設在城門口;但他們卻顛倒是非,冤枉了他們。

腳注:F6 ( rpwk ) "pretium redemptionis"(贖價),Mercerus, Liveleus, Drusius, Lytron, Cocceius.

【第13節】

所以通達人在此時必靜默不言。這不是指主的先知,因為在任何時候責備人、不靜默都是他們的職責,無論後果如何;儘管亞蘭文意譯本(Targum)稱他們為教師;而是指普通人,他們的智慧在於什麼都不說;因為責備對這些人毫無益處,他們只會給自己招來極大的怨恨與麻煩,同時也會聽見神的名被褻瀆,這對他們來說是非常痛苦的:或者意思是,他們不會代表這些惡人向神祈求,因為知道判決已經發出;也不會對此說一句埋怨的話,相信這是公義的;並且也被神公義審判的威嚴所震懾:因為這時是惡時;罪惡氾濫,且因此帶來了苦難與災難。

【第14節】

你們要尋求善,不要求惡。不要尋求或追求惡人與惡事;不要尋求惡人的陪伴與交談,那是具有傳染性且危險的;也不要尋求任何邪惡的,或看起來邪惡的東西,特別是惡中之惡,即罪;這在神眼中是可憎的,違背祂的本性與旨意;其本質是惡的,後果也是惡的,因此不應尋求,而應避開與遠離;但要尋求那良善的,即良善的人與事:尋求「至善」(summum bonnum),即神,祂在本質上、完美地、不變地且可傳遞地是良善的,是一切良善的源頭,也是祂百姓的分;尋求基督,那位良善的救主與祭物,良善的牧者,與良善的撒馬利亞人,祂在一切關係中都是良善的,作為父親、丈夫與朋友,且一切美物都積蓄在祂裡面;尋求神良善的靈,祂在祂的百姓心中作良善的工作,向他們顯明良善的事,並作他們的安慰者;在禱告中尋求祂的幫助,在操練每一種恩典與履行每一項職責時尋求祂的幫助,並作為引導進入一切真理與永恆榮耀的嚮導;尋求神良善的道路,真理的道路,信心與聖潔的途徑,特別是通往父那裡良善的道路,即藉著基督得生命與救贖的道路;尋求神良善的話語,真理的聖經,其中包含的應許,以及其中的福音;尋求良善之人的陪伴,以及那不能被奪去的良善部分,即神真實的恩典、神的國與祂的義;尋求來世的榮耀,神為人積蓄的良善,那為最後而保留的最好的東西:你們就必存活;安穩地、靈性地且永恆地存活,這就是這一切的結果;(參見吉爾對阿摩司書 5:4 的注釋);(參見吉爾對阿摩司書 5:6 的注釋);這樣,萬軍之神耶和華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正如他們過去常說並誇耀的那樣;儘管他們沒有像猶大那樣擁有聖殿、見證的約櫃,以及神同在的象徵;但如果他們真實且正確地尋求這些事,他們將在現實中擁有祂,既擁有祂在此時恩典的同在,也擁有祂在來世榮耀的同在;對於良善的人來說,沒有什麼比這更令人嚮往,也沒有什麼能使他們更安穩、更幸福。亞蘭文意譯本(Targum)作: 「尋求行善,不要作惡,你們就必存活;那時萬軍之神耶和華的話必作你們的幫助,正如你們所說的。」

【第15節】

要惡惡好善。惡不僅不應尋求,而且應當憎惡,特別是罪惡,因為其邪惡的本質與有害的影響與後果;而且,如果沒有其他理由,僅僅因為它在神眼中是可憎與可惡的,因此愛祂的人就當憎惡邪惡,甚至以完全的恨惡去恨惡它;正如所有良善的人所做的那樣,儘管它與他們同在,緊貼著他們,且他們有時會犯它(詩篇 97:10;羅馬書 7:15;12:9);並且「善」應當因其良善本身及其良善的結果而被愛;良善的神應當被愛,所有良善的人與一切良善的事物都應當被愛;神良善的話語,祂的命令與典章;都應當被高度尊重與深情地看待:在城門口秉公行義;公開地、公眾地,在每一個司法法庭上,這些法庭過去常設在城門口;不僅要在提交法庭的所有案件中執行審判與公義,而且要讓它有持續的過程,並始終按照既定的法律去實踐:或者耶和華萬軍之神會向約瑟的餘民施恩;那些從祂家中發出並吞滅它的火中逃脫的人,即十支派(阿摩司書 5:6);那些尋求主與良善的人;因為在最壞的時代,神也為自己保留了餘民,正如在以利亞、以賽亞、基督及其使徒的時代一樣;這是照著恩典的揀選所留下的餘民,神在祂所作的揀選與保留中向他們施恩;在祂為他們隱藏的恩典庫中;在祂差遣祂的兒子作為救主並為他們預備救恩中;並在等待他們歸信的時候,那時祂向他們施恩,使他們重生、甦醒、赦免並稱義;並且在祂愛的眷顧中,在患難、試探、離棄中支持他們的恩典供應中,以及在賜給他們祂的話語與典章以供安慰與救助時,祂仍將施恩:這「或者」不應被理解為懷疑或猶豫,而是指美好的希望,甚至是神聖的確信;因此有些人將其譯為「毫無疑問,萬軍之神耶和華必施恩」F7,參見(西番雅書 2:3)。

腳注:F7 ( ylwa ) "sine dubio"(毫無疑問),Tarnovius;Burkius 亦同。

【第16節】

耶和華萬軍之神,主如此說,等等。這些話的聯繫並非與緊接的前文,而是與整個上下文;既然無論是應許還是威脅、勸誡、良善的建議,以及恩惠與慈愛的暗示,都沒有產生效果,至少對大多數百姓而言是如此,因此主宣告如下:在一切街市上必有哀號;在以色列城鎮的所有街道上,因為其中的被殺者與受傷者:在一切街上,人必說:哀哉!哀哉!在全國各地的幾條道路上,當旅客經過,人們從敵人面前逃跑時;他們必為國家的狀態哀嘆,並呼喊禍哉,禍哉;它處於何等悲慘的狀況與環境中:他們必叫農夫來哀哭;他們過去本應更好地從事耕種土地、犁地、播種、收割與收集地裡的果實;但現在卻無工可作,一切都被毀滅了,要麼是藉著神的手,藉著枯萎病、霉菌與害蟲,要麼是藉著敵人的踐踏與掠奪;因此將有正當的理由哀哭:又叫善唱哀歌的人來哀號;那些掌握了哀悼藝術,擅長發出呻吟、使用哀傷語調的人,他們在葬禮與其他悲傷的場合提供協助;直到今日,在某些國家,特別是在愛爾蘭,仍在使用這種人;古羅馬人也是如此,他們稱之為「siticines」、「praefici」與「praeficae」;這些哀哭的男女在猶太人中也曾在這種時候被僱用;參見(馬太福音 9:23);在(耶利米書 9:17)中,哀哭的婦女被稱為「聰明的婦女」;因此琉善(Lucian)F8 稱她們為 ( sofistav twn yrhnwn ),「哀歌的詭辯家」,藝術家:在這些場合,精通此道的人,正如這裡所指示要被召喚的人。我們的同胞萊夫利(Lively)先生將這兩句放在一起,譯為:「農夫必呼喚那些善唱哀歌的人來哀哭與哀號」;以協助他們,因為地裡的果實損失了;儘管拉比雅西(Jarchi)將其意譯為不同的意思,但這種譯法得到了證實: 「一群群農夫必在街上遇見那些在田間耕種的人,伴隨著哀哭者的聲音。」

腳注:F8 Dialog. ( peri peny )。

【第17節】

在各葡萄園必有哀號。葡萄樹被毀,沒有葡萄可收,放入榨酒池;過去在收穫葡萄與壓榨葡萄時,常有巨大的歡呼聲與喜悅的表達;但現在將有不同的語調;參見(耶利米書 48:32, 33);因為我必經過你們中間,主說;經過他們的城市、城鎮、鄉村、田野與葡萄園,毀滅祂路徑上的一切,正如祂在埃及毀滅長子時經過那裡一樣。

【第18節】

想望耶和華日子有禍了。這可能是指基督肉身降臨的日子,正如科塞烏斯(Cocceius)所解釋的;這日子是以色列百姓所想望的,不是為了靈性與永恆的救贖,而是為了讓他們能藉著祂從外在的苦難與敵人中得救,並享受暫時的幸福;他們將祂視為一位暫時的救主與救贖主,在祂的日子裡他們將擁有許多外在的幸福,因此想望祂的降臨;參見(瑪拉基書 3:1, 2);或者是指先知所說的耶和華審判的日子,他們受到威脅,卻不相信它會臨到;因此以嘲諷的態度表達了對它的想望,以顯示他們的不信,以及他們對此毫無痛苦或恐懼,就像(以賽亞書 5:19)中的那些人一樣;你們為何想望呢?你們期待從中得到什麼好處?耶和華的日子是黑暗,不是光明;它將帶來苦難、災難、悲慘與困境,這些在聖經中常被表達為「黑暗」,而不是繁榮與幸福,後者有時被表示為「光明」;參見(以賽亞書 5:30;8:22;以斯帖記 8:16);甚至基督降臨的日子對不信的猶太人來說也是黑暗,而不是光明;他們在其中變得瞎眼,被交給了司法性的瞎眼與黑暗;他們恨惡並拒絕基督與祂福音的光,這導致了巨大的災難,導致了那百姓的徹底毀滅(約翰福音 3:19, 20;9:39)。

【第19節】

景況好像人躲避獅子又遇見熊。也就是說,如果耶和華的日子像他們所想望的那樣臨到,他們也不會得到好處;這只會是從一個麻煩轉向另一個麻煩,就像逃離斯庫拉(Scylla)卻掉進卡律布狄斯(Charybdis)一樣:或者就像一個人,看見獅子並聽見牠的吼叫,就轉身逃跑,「躲避牠的面」(正如經文所說 F9),而一隻熊,一種較不慷慨、更殘酷且貪婪的生物,特別是在喪失幼崽時,遇見了他並抓住了他:或者如果:他躲過了這兩者,或者進了屋子,用手靠在牆上,蛇就咬他;如果他進了屋子,從而逃過了獅子與熊,並靠在屋牆上支撐與休息,因為在逃離這些生物時氣喘吁吁;然而一條潛伏在舊屋牆裡的蛇咬了他,其毒液導致了他的死亡;所以他從逃離獅子或躲過熊那裡什麼也沒得到。這些諺語表達了以色列人不會從耶和華的日子中得到任何好處,反而會陷入更大的邪惡與更令人痛苦的災難中。一些猶太作家將獅子與熊解釋為拉班與以掃;獅子(他們說 F11)是拉班,他追趕雅各以奪取他的性命;熊是以掃,他站在路上要殺死所有經過的人,母親與孩子;但耶羅姆(Jerom)將其解釋為迦勒底人、波斯人與希臘人則更好;他的話是: 「從尼布甲尼撒這隻獅子的面前逃跑,你們將遇見亞哈隨魯,以斯帖的歷史就發生在他治下;或者亞述與迦勒底帝國被毀滅後,米底與波斯將興起;當你們在居魯士統治下返回,並在大流士的命令下開始建造主的殿,並對聖殿有信心,以至於在其中安息,將疲憊的手靠在牆上時;那時馬其頓王亞歷山大,或綽號「顯赫者」(Epiphanes)的安條克將會來到,他將住在聖殿裡,像蛇一樣咬人,不是在巴比倫與蘇薩,而是在聖地的邊界內;由此可見,你們所想望的日子不是光明與喜樂的日子,而是黑暗與悲傷的日子。」

腳注:F9 ( ynpm ) "a facie"(從面前),V. L. Pagninus;"a faciebus"(從面前),Montanus;"a conspectu"(從面前),Mercerus。F11 Pirke Eliezer, c. 37. fol. 41. 1. F12 T. Bab. Kiddushin, fol. 72. 1. & Avoda Zara, fol. 2. 2. F13 Erato, sive l. 6. c. 19. 參見 Calliope, sive l. 9. c. 81.

【第20節】

耶和華的日子不是黑暗,不是光明嗎?等等。這樣提問的目的是強烈地斷言,在所說的耶和華的日子裡,除了悲慘與困境之外,不會有任何繁榮與幸福,至少對邪惡的以色列人或不信的猶太人來說是如此:黑暗無光,毫無光輝嗎?這意味著將不會有拯救,也沒有絲毫的希望;災難將是如此巨大,毀滅將是如此徹底,以至於不會有絲毫的憐憫,也沒有絲毫的救助跡象。

【第21節】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金希認為這句話以及隨後的話是針對猶大國說的,因為他們遵守了主所命令的節期;但沒有必要這樣理解;因為毫無疑問,十支派模仿了耶路撒冷的敬拜,並像那裡的猶太人一樣遵守節期,他們在遵守這些節期中寄予了信任;但主拒絕了他們虛假的信心,並讓他們知道這些對祂來說毫無意義;它們遠不能為他們的罪贖罪,反而被祂所恨惡、厭惡與蔑視,因為它們是以這種方式並帶著這種觀點被遵守的;我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像(創世記 8:21)中那樣安息的馨香之氣;對他們為宗教目的而召集的嚴肅會中所履行的職責與事奉不感興趣,也不接受它們;相反,祂不喜歡並厭惡它們;參見(以賽亞書 1:11-14)。

【第22節】

雖然你們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每日早晚的燔祭,以及其他完全屬於主的祭物;以及與它們一起獻上的「素祭」(minchah);他們以為這樣做是在事奉神,並贏得祂的恩寵;但相反,這些對祂來說是不可接受的,因為它們既沒有在正確的地方獻上,也沒有按照摩西律法以正確的方式獻上;無論如何,不是在對偉大祭物基督的信心下獻上的;也沒有伴隨著對神的悔改: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即使他們的平安祭是用牛群中最肥壯的。伊本·以斯拉說,這裡所指的生物與在伊斯蘭或阿拉伯語中被稱為 "giamus" 的生物相同,這是一種比牛大、像牛的生物,被稱為水牛(buffle 或 buffalo)。因此本·米勒(Ben Melech)說,這指的是大型牲畜的一種;因為這裡指的不是羔羊、公羊或綿羊,正如七十士譯本(LXX)有時所譯的那樣,而是一種像牛的生物;不是更大的,也不是野牛,正如上述希伯來作家所說,而是更小的;這與貝隆(Bellonius)F14 對敘利亞「水牛」(bubalus 或 buffalo)的描述一致,他稱其為一種小牛,身體豐滿、矮小、光滑、油亮、肥壯且結構良好;毫無疑問,這就是阿拉伯人因其光滑而稱之為「almari」的生物。

腳注:F14 Apud Bochart. Hierozoic. p. 1. l. 2. c. 28. col. 283.

【第23節】

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十支派很可能模仿了耶路撒冷聖殿的音樂,包括聲樂與器樂,並有他們歌唱的讚美詩,這些詩歌是用特定的曲調唱出的;但這些音樂的聲音被稱為噪音,對主來說是非常令人不快的,因為它們來自如此屬肉體與邪惡的人;因此祂希望它停止、被帶走,祂不再被它所困擾: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樂聲:這可以代表他們使用的所有樂器,如小提琴、豎琴、琴瑟,無論其聲音多麼悅耳,主都會充耳不聞,不予理會。

【第24節】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或作「湧流」F15;意指如大水般豐沛,以極快的速度奔騰,將面前的一切沖毀,無物能擋。這象徵著在國中施行公義的充足,其執行是完全且自由的,沒有任何阻礙或中斷。「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這與前一句表達了相同的含義,只是用了不同的詞彙。儘管有些人認為,這裡所勸勉的並非人類執行審判與公義,而是神對人發出的威脅,即神那報應性的公義;這公義將如強大的洪水般傾瀉而下,淹沒、沖走並摧毀面前的一切,甚至包括以色列中所有的違法者。

腳注:F15 ( lgyw ) "volvatur"(滾動),Munster, Mercerus, Liveleus, Drusius;"volvat se"(翻滾),Montanus, Vatablus;"revolvet se"(翻騰),Piscator;"provolvatur"(湧流),Cocceius。

【第25節】

「以色列家啊,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沒有;他們並非獻給神,而是獻給鬼魔、金牛犢以及天上的萬象。他們的祖先在曠野四十年期間就是這樣做的;在那段時期,獻祭被廢棄了(這裡用整數代替零數,實際約為三十八年)。這些後代子孫效法了他們的祖先,也向偶像獻祭,因此理當像他們一樣受到懲罰。這「以色列家啊」是指那十個支派,他們在此受到特別的指控與威脅。(參見吉爾對使徒行傳 7:42 的注釋)。

【第26節】

「你們擔著你們的摩洛的帳幕」——即亞捫人的神(參見吉爾對阿摩司書 1:13 的注釋;以及吉爾對耶利米書 7:31 的注釋);之所以稱為「你們的」,是因為他們也敬拜它,並使自己的兒女經火獻給它;這帳幕是由他們裝在一個神龕、便攜式帳篷或小禮拜堂中抬著的。或者可以翻譯為:「但你們抬著你們的王西古特(Siccuth)」F16;因此,西古特可以被視為一個偶像的名字,正如拉比雅士(Jarchi)、金希(Kimchi)和本·米勒(Ben Melech)所認為的那樣。他們賦予它「王」的頭銜,正如另一個偶像被稱為「天后」一樣;或許其中一個是指太陽,另一個是指月亮。「和你們的偶像基雲(Chiun)」——摩洛或西古特是一個,基雲是另一個偶像,或者更確切地說,它們是同一個。這與「基萬」(Chevan)相同,根據阿本·以斯拉(Aben Ezra)和金希的說法,這在阿拉伯語和波斯語中是土星(Saturn)的名字;在此處蒙塔努斯(Montanus)也如此翻譯。在埃及語中,它被稱為 Revan、Rephan 或 Remphan,正如七十士譯本(LXX)在此處以及(使徒行傳 7:43)中所記載的那樣。「就是你們所造為自己之神的星」——或作「你們的星神」F17;意指與基雲或土星相同。或許這與桑庫尼亞松(Sanchoniatho)F18 所提到的從空中或天上掉下來的星是同一個;據說克羅諾斯(Chronus)或土星的妻子阿斯塔蒂(Astarte)在推羅將其拾起並奉為神聖。這是他們為自己製造並當作神明來敬拜的。亞蘭文意譯本(Targum)作: 「你們抬著你們祭司的帳幕,即你們的偶像基雲,就是你們為自己所造的星神。」

腳注:F16 ( Mkklm twko ) "Siccuth regem vestrum"(西古特你們的王),Munster, Montanus, Vatablus, Calvin, Mercerus。F17 ( Mkyhla bkwk ) "sidus deum vestrum"(星你們的神),Liveleus;"sidus, [vel] stellam deos vestros"(星,或星你們的神),Calvin。F18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1. p. 38. F19 ( Mkymlu Nwyk ) "placentam imagiuum vestrarum"(你們偶像的餅),Pagninus, Tigurine version, Vatablus。F20 Dictionary, in the word "Chiun"。F21 "Basim imaginum vestrarum"(你們偶像的基座),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statumen"(支架),Burkius。F23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1. p. 35. F24 De Iside. F25 Bibliothec. l. 1. p. 56. F26 Selecta Sacra. l. 4. c. 9. sect. 132. p. 435. F1 Vid. Cumberland's Sanchoniatho, p. 120. F2 Vid. Scholia Quinquarborei in loc. So Jarchi and Lyra.

【第27節】

「所以,我要把你們擄到大馬士革以外」——大馬士革是敘利亞的首府;正如阿本·以斯拉所言,它位於以色列地的東方,是一個非常堅固且設防的地方。由於敘利亞與以色列結盟,以色列人可能以為在危難時可以逃往那裡尋求庇護;但這裡告訴他們,他們將被擄去,並被帶到比那裡更遙遠的地方。司提反說「到巴比倫以外」;事實確實如此,因為他們被擄到了米底亞,到了哈臘和歌散河邊的哈博,以及米底亞人的城邑;他們前往那裡的道路經過敘利亞和巴比倫(參見吉爾對使徒行傳 7:43 的注釋)。「這是耶和華說的,名為萬軍之神」——因此,祂有能力成就祂所威脅的事;這件事必然會發生,這是可以確定的,正如歷史事實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無可辯駁;參見(列王紀下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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