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使徒行傳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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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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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

在猶太的使徒和弟兄們,聽見外邦人也領受了神的道。
其餘十二使徒,以及在猶太眾教會的普通信徒(因為那時猶太地不只耶路撒冷一間教會,參徒9:31),聽聞外邦人也領受了神的道,如同撒馬利亞人一樣(徒8:14)。這消息不知何故很快傳到他們耳中,他們無疑也聽說外邦人領受了聖靈,包括其超凡恩賜和特殊恩典,儘管經文未提及。

【第2節】

彼得既上耶路撒冷去,
彼得從凱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在他哥尼流家中住了幾天之後。從凱撒利亞到耶路撒冷的旅程被稱為「上行」(徒25:1),因為耶路撒冷地勢較高,且是該地區的首府。根據約瑟夫的記載,F20 凱撒利亞距離耶路撒冷六百弗朗,即七十五英里。

那些奉割禮的,這詞不僅指相信基督的受割禮猶太人(因為耶路撒冷教會的所有人,或至少是已受割禮的歸信者,都是如此,當時他們中間還沒有未受割禮的外邦人),更是指那些極力主張割禮,並將其視為教會交通甚至日常交往障礙的人。

與他爭辯。他們就此事進行辯論,與他爭執,抱怨他,並與他爭吵。伊便尼烏說,F21 異端首領克林妥(Cerinthus)是這場爭辯的領袖。

【第3節】

說:「你進入未受割禮之人的家,
進入這些人的家,與他們同住,並與他們親密交往:

與他們一同吃飯了。」這根據猶太人的傳統是不合法的(參徒10:28的吉爾注釋)。他們沒有提及彼得向他們傳道和為他們施浸的事,因為這些事顯然符合基督在馬太福音28:19和馬可福音16:15中的大使命。然而,若沒有這些事,彼得又怎能與他們一同吃飯,這就不容易解釋了。

【第4節】

彼得就開口,把事情從頭將給他們聽,
從約帕異象的開始,

按著次序給他們講解。或以非常有條理和秩序的方式,講述每一個細節。他沒有堅持自己作為使徒的權柄,更沒有聲稱自己比其他使徒有首要地位;而是順服讓弟兄們全體審查、判斷他的案件。

【第5節】

我在庫帕城裡禱告的時候,魂遊象外,看見異象:有一件東西,好像一塊大布,
約瑟夫F23 和次經中都稱之為約帕城。

用四個角繫著,從天降下,直來到我跟前。這件東西看起來像一塊大布,用四個角繫著,從天降下到地上。這四個角是綁在一起的,或許是由天使抓住並放下來的,彼得在異象中看見了,儘管經文沒有明說。

直來到我跟前。它降落在彼得禱告的屋頂上;這是必要的,以便他能看見上面的東西,並從中領受教導。它離他很近,從後來吩咐他起來宰殺並吃上面的東西就可看出;因此,它不可能懸在空中,而必須降落在彼得所在的地方。

【第6節】

我定睛觀看,
不是肉體的眼睛,而是心靈的眼睛;因為這只是在異象中呈現給他,當時他像保羅一樣,不知道是在身內還是在身外:

細察。他專注於這個對象,心裡思量這是什麼,意味著什麼;因為這是一個奇異而不尋常的東西,從天而降,又如此靠近他,以至於佔據了他所有的思想,成為他深思的主題:

就看見地上的四足牲畜和野獸、爬蟲,以及空中的飛鳥。不是畫在布上,而是站在或走在布上;敘利亞譯本省略了「野獸」;衣索比亞譯本省略了「爬蟲」;但兩者都在希臘文抄本和其他譯本中。

【第7節】

我又聽見有聲音對我說:
他心裡領會的聲音;他聽到這聲音的方式和使徒保羅在魂遊象外時聽到的一樣(徒22:17-18;林後12:4)。

「彼得,起來,宰了吃!」就是說,起來宰殺布上的一些生物,烹煮並吃掉它們。

【第8節】

我卻說:「主啊,不可!
因為他認為他聽到的聲音是主的聲音,然而他卻沒有順服這天上的異象,即使他當時飢餓;這表明他對律法的儀式是多麼嚴格的遵守,以及他對它們的偏見有多深:

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從來沒有入過我的口。」他從未讓任何東西進入他的口中;他甚至沒有嘗過,更沒有吃過任何被禮儀律所禁止的東西,他對此遵守得如此嚴格。

【第9節】

第二次有聲音從天上回答我說:
從前一個聲音的來源,是主的聲音,或是主的天使的聲音,它再次回答他,或

第二次。不是說它第二次對他說「宰了吃」,而是說接下來的話: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也就是說,神已宣告為潔淨且適合使用的,不會玷污,也不能玷污進入人嘴裡的東西,因此不應被宣稱為不潔淨或有玷污性質的;這是耶穌基督所做的,祂是永遠受頌讚的神,藉著祂的死,禮儀律和其所區分的食物都終止了(太15:11;羅14:14)。

【第10節】

這樣一連三次,
也就是說,從天上來的聲音回答了三次,鼓勵彼得宰殺並吃;衣索比亞譯本也如此翻譯:「祂也第三次對我說」;話語如前:

所有物件都收回天上去了。那塊布和上面所有的生物,由放下它的同一雙手收回天上;敘利亞譯本翻譯為「所有物件都歸回天上去了」,彷彿它自己升上天;衣索比亞譯本翻譯為「所有物件都再次歸回天上」(參徒10:16的吉爾注釋)。

【第11節】

正當那時,忽然有三個人站在我所住的房子門前,
異象剛結束的那一刻;

是從凱撒利亞差到我這裡來的。他們站在門口,如使徒行傳10:17所記,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在此也如此記載,他們正在打聽彼得是否住在那裡;這些人是

從凱撒利亞差到我這裡來的。敘利亞譯本補充說:「由哥尼流差來的」:現在,這個事件恰好發生在上述異象結束之際,極大地幫助使徒解釋了異象,並鼓勵他做了他所做的事;除此之外,他還得到了聖靈明確的命令,要他與他們一同去哥尼流的家,如下文所述。

【第12節】

聖靈吩咐我,不要疑惑,和他們同去。
(參徒10:20的吉爾注釋)

又有這六位弟兄和我同去。由此看來,與彼得從約帕到凱撒利亞的六位弟兄,也與他從凱撒利亞到耶路撒冷,現在都在場,彼得指著他們。這似乎表明彼得預料到,當他到達耶路撒冷時,他會因自己的行為而受到質詢;因此他帶了這六位弟兄與他同去,作為他所見所聞的見證人,這是一個非常明智和審慎的舉動:

我們都進了那人的家。哥尼流的家,他們正為彼得進入他的家而與他爭辯,彼得並非獨自進入,而是與六位弟兄一同進入;衣索比亞譯本錯誤地讀作「三位」。

【第13節】

他告訴我們,他如何看見一位天使在他家裡站著,
「在他家裡」這句話用得非常恰當;因為既然一位天使已經進入他的家,彼得和六位弟兄跟隨他進入,就不是犯罪。在一個地方他被稱為人,在另一個地方被稱為天使;參徒10:3,10:30,因為雖然他是天使,但他以人的形狀顯現,這是天使常有的做法;但哥尼流是否知道他是天使,則不確定,因為他稱他為人;而且不是他,而是歷史學家路加和重複異象敘述的彼得稱他為天使;然而,他將他視為一位非凡的人物,是神差遣給他的,因此順服了天上的異象。衣索比亞譯本讀作「一位神的使者;他站著對他說:『差人往約帕去,請西門,就是那稱呼彼得的來。』」(參徒10:5的吉爾注釋)。

【第14節】

他要將話語告訴你,
傳講教義,就是關於基督的位格和職分,關於祂所賜的平安、赦免、公義和救恩;彼得確實傳講了這些,如前一章的講道所示:

藉此你和你的全家都要得救。也就是說,這些話語將成為引導他和他的家人認識正確救恩之道的工具;因為福音只指出救恩之道,並且只有當它伴隨著神的大能時,才能有效地帶來救恩:許多人聽見福音,卻沒有因此得救;而那些福音不僅臨到他們的話語,也臨到他們的能力的人,唯獨藉著基督得救,基督在福音中被啟示為神的救恩之道;單單聽道和參與聖禮並不能拯救任何人,唯有那些真心相信基督的人,基督是福音的總綱和實質,才能得救;更不用說藉著他人的信心得救了;哥尼流的家人並非因他相信基督而得救;而是信心的話語和純正的教義傳給他們,如同傳給他一樣,信心也因此臨到他們,如同臨到他一樣,他們以同樣的方式得救,即藉著信靠耶穌基督。

【第15節】

我一開講,
也就是說,當他正在講話的時候;路加在他的福音書和這部歷史書中,使用「開始」這個詞,並非指任何行動的時間或順序,而是指行動本身;如路加福音4:21,20:9,使徒行傳1:1。因為否則,接下來發生的事是在他講道接近尾聲時,而不是在開始時:

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指我們事奉的開始,在基督死而復活升天之後;意思是五旬節那天,聖靈以同樣可見的形式,以同樣的恩賜,如說方言,降在哥尼流和與他同在的人身上,如同降在他們身上一樣。

【第16節】

我就想起主的話說:
就在他升天之前(徒1:5)。

「約翰是用水施浸,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浸。」正如他們在五旬節那天所受的,現在哥尼流和他的家人也受了;既然他們受了更大的浸,即聖靈的浸,那麼水浸這個較小的浸就不能拒絕他們了。

【第17節】

這樣,神既然給他們恩賜,和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人一樣,
聖靈的恩賜,說各種方言:

我算甚麼,能攔阻神呢?指使徒們:誰信了主耶穌基督。這句話要麼與「我們」使徒們相連,因此描述了那些首先相信基督並跟隨祂的人;要麼與「他們」外邦人相連,正如敘利亞譯本所翻譯的:「所以,神若將那恩賜同樣賜給這些信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外邦人,如同賜給我們一樣」;因為最有可能的是,對基督的信心是藉著聽彼得的講道而來的,然後聖靈的超凡恩賜才降在他們身上:

我算甚麼,能攔阻神呢?或阻礙這些人受水浸,他們是神用聖靈施浸的,並且他們相信了基督耶穌:由此可見,聖靈是神的恩賜,祂隨己意賜給任何人,不憑人的功勞,無論是在祂超凡的作為中,還是在祂恩典的普遍影響中;因為相信基督同樣是神的恩賜,這是聖靈的恩典,就像說各種方言一樣;這些恩賜雖然不總是同時發生,但在這裡卻是如此,如同在使徒們身上,也降在哥尼流和他的家人身上:因此他們具備了受浸禮的資格;不是藉著聖靈的超凡恩賜,而是藉著祂特殊的恩典;超凡恩賜一方面是為了證實彼得向他們傳講的福音;另一方面是為了向他保證他進入外邦人中間並向他們傳道是正確的;並鼓勵他為這些顯然也擁有聖靈恩典並相信基督的人施浸;同時也使他們,至少其中一些人,適合公開的事奉和服事:現在,相信基督是受浸禮的先決條件,而且這是基督的旨意,也是祂吩咐門徒為那些相信祂的人施浸的使命,而這些人顯然就是這樣的人;拒絕為他們施浸,將是違背基督的使命,攔阻神的旨意,並抵擋聖靈的恩典。

【第18節】

眾人聽見這話,
彼得在約帕的異象,哥尼流在凱撒利亞的異象,以及彼得講道時聖靈奇妙地澆灌在外邦人身上:

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與神,
他們停止了與彼得的爭辯和爭論,也不再指責他的行為;否則他們並非沉默,而是開口說話:

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得生命」這句話在衣索比亞譯本中被省略了,只讀作「神也賜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但它不應被省略,因為它普遍存在於希臘文抄本中,並且意義重大,若能正確理解;阿拉伯譯本引導到一個錯誤的理解:「或許神也賜給外邦人悔改,使他們藉此得生」;「或許」這個詞用得很不恰當,應該是「這樣看來」,它肯定了神已經賜給他們悔改,而這個譯本卻對此產生了疑問;而且在假設的情況下,這個譯本賦予了它過多的意義;因為人不是藉著悔改在靈性上活著,而是藉著信靠耶穌基督;他們也不是藉著悔改獲得永生,而是藉著基督;儘管真正的悔改是屬靈生命的證據,並且始於屬靈生命,因為一旦神使罪人活過來,祂就會向他顯明罪惡,並賜他悔改之心:「悔改」在此指福音性的悔改恩典,它伴隨著對基督的信心,如同在這些外邦人身上一樣,並伴隨著對基督裡赦免的看見,這源於神的愛,並且是「得生命」的;這是一種從死行中悔改,伴隨著信心的生命,並最終導向永生:這也是神的「恩賜」;它不在人的自由意志能力範圍內,人雖然可能有時間和方法,但如果沒有神賜予的悔改恩典,他永遠不會悔改;他的心是剛硬頑固的,沒有全能的力量,任何方法都無濟於事;最嚴厲的審判、最大的憐憫、最有力的事奉都不能;這純粹是神白白恩典的恩賜,也是恩典之約的祝福:這恩典賜給外邦人,表明恩典之約也屬於他們,如同屬於猶太人一樣;並揭示了猶太人關於外邦人不能得救的錯誤觀念;也回應了福音被差遣到他們中間的目的,藉此向他們傳講悔改和赦免的教義;並開啟了呼召他們的榮耀奧秘,可以鼓勵外邦罪人盼望這恩典,並向基督祈求,因為祂被高舉以賜予這恩典。

【第19節】

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難四散的門徒,
這些不是使徒,而是其他傳道人;參徒8:1,他們因

司提反的事遭患難四散。他的講道和神蹟,他為自己辯護的演說,以及他的殉道:這些人

直走到腓尼基。一個靠近敘利亞和加利利的地方;其主要城鎮有特里波利、博特里斯、比布魯斯、貝魯特、推羅、西頓、埃克迪帕、托勒密和多拉。正如老普林尼所說,F24 它以發明文字、星座以及海軍和戰爭藝術而聞名。它是一個沿海國家,從奧爾索西亞(現稱托爾托薩)延伸到佩盧西烏姆,或從西頓延伸到埃及邊界:它與古迦南相同,並因此得名,其名稱來自迦南;根據桑丘尼亞頓的說法,F25 迦南也曾被稱為腓尼基,這個國家因此被稱為腓尼基或腓尼基亞。有些人認為這個名字與**קנה**(Pahanah,帕哈納)或**קנה תפוח**(Peoth Anak,亞衲人的角落)相同;因為它是亞衲人的後裔,或巨人居住的土地,當他們被迦勒從希伯崙趕出時(書15:13-14)。另一些人說,它的名字來自於盛產的棕櫚樹;在這裡,似乎居住著一些神的選民,他們被稱義後,像棕櫚樹一樣繁茂;

和居比路並安提阿。前者是一個島嶼,位於敘利亞和基利家海岸之間:東臨敘利亞,西臨潘菲利亞,南臨腓尼基,北臨基利家;(參徒4:36的吉爾注釋)後者是敘利亞的一個城市,由埃及國王塞琉古建造,以他父親安提阿古的名字命名為安提阿。約瑟夫對它的描述是,F26 它是敘利亞的首府,因其宏偉和其他幸運的成就,無疑在羅馬帝國的城市中排名第三;意思是,它僅次於羅馬和亞歷山大:在其他地方,F1 他稱它為敘利亞人的宮殿或王室所在地;猶太人談到一個大城市時,會以安提阿為例,說F2 安提阿是一個大城市;對他們來說,它與阿摩司書6:2中提到的大哈馬特相同,耶柔米對這些話有如下注釋:

只向猶太人傳講神的道。他們對基督傳福音給萬民的使命理解得如此之少,儘管它如此清楚;或者說,這是神的護理所安排的,福音首先傳給他們,然後只持續一段時間,直到那一代神的選民被帶進來,直到其餘的人將其推開,因此他們就無可推諉了。

【第20節】

但內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
也就是說,那些四散的傳道人中,有些是出生在居比路的猶太人:巴拿巴就是其中之一(徒4:36),儘管他不在這些人當中,如使徒行傳11:22所示,「和古利奈人」;西門就是這樣的人,他背著十字架跟隨基督,還有他的兒子亞歷山大和魯孚(可15:21),以及其他在五旬節那天聽到使徒說方言的人(徒2:10)。

他們來到安提阿,也向希臘人傳講主耶穌。或向希臘化的猶太人,他們在希臘出生長大,說希臘語;儘管亞歷山大抄本和敘利亞譯本讀作「希臘人」,彷彿他們是土生土長的希臘人,是真正的外邦人,這些傳道人向他們傳講主的話;但前者似乎更為可能。

傳講主耶穌。祂位格的尊貴,作為神的兒子;祂為失喪的罪人成就救恩所做和所受的一切;祂從死裡復活,升天,以及代求;祂寶血的功效帶來平安和赦免,祂的犧牲帶來罪的代贖,以及祂的義帶來稱義。

【第21節】

主的手與他們同在,
不僅是祂護理的手,將他們帶到那裡並保護他們;還有祂愛、恩典和憐憫的手,臨到他們,供應他們恩賜和恩典,以及一切所需;還有祂智慧的手,引導和指引他們;更是祂大能的手,與主的膀臂相同,當它顯現並伸出時,福音的報告就被相信:但如果那手沒有伸出,或有效的恩典沒有發揮作用,就沒有工作完成,沒有人被帶到相信,或被歸正;傳道人徒勞無功,白費力氣:但這裡的情況並非如此,這些傳道人並非如此;儘管他們走了許多英里,來到陌生的地方,他們並沒有被神離棄,也沒有毫無果效,神的大能伴隨著他們的事奉;因此他們所傳的福音不僅是言語,更是能力,是神拯救的大能:因此接下來說,

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不僅相信福音,也相信福音中所傳講的基督(徒11:20),這並非歸因於傳道人道德勸說的力量,也不是歸因於人們自由意志的力量,而是歸因於主的手或大能;因為信心的工作不是人意志的工作,而是神全能的力量和恩典的工作;當那力量顯現時,許多人就相信基督,以得著公義和生命:並歸向主;並遵守祂的命令;參詩篇119:59-60,這是相信基督的果子、結果和後果;因為這裡所指的不是第一次歸正,那不是人的工作,而是神的工作,在其中神是行動者,人是被動的;而是指作為信心的果子,順服基督的條例。

【第22節】

這風聲傳到耶路撒冷教會人的耳中,
關於福音在幾個地方的傳播,以及它在罪人歸正方面的成功,尤其是在安提阿:

他們就打發巴拿巴出去,
這些消息是由傳道人派出的使者帶給那裡的使徒和弟兄們的,讓他們知道他們取得了什麼成功;儘管在司提反殉道時耶路撒冷教會遭受了迫害,其成員被殘害,其他人被分散,但它仍然是一個教會,並且在之後的幾個世紀裡一直如此:據記載,直到圖拉真時代,以及他對城市的毀滅,猶太人不再被允許居住在那裡,耶路撒冷教會共有十五位主教;他們是雅各(我們主的兄弟)、西門、猶士都、撒迦利亞、多比亞、便雅憫、約翰、馬提亞、腓力、塞內卡、猶士都、利未、以法蓮、約瑟和猶大;據說F8 這些人最初都是希伯來人:但在圖拉真毀滅城市之後,猶太人被禁止居住在那裡,教會就只由外邦人組成;並由他們任命主教,如下:馬可、卡西安、普布利烏斯、馬克西姆斯、朱利安、蓋亞努斯、西馬庫斯、蓋烏斯、另一位朱利安、卡皮托、另一位馬克西姆斯、安東尼努斯、瓦倫斯、多利奇亞努斯、納西瑟斯、埃利烏斯、日耳曼尼奧、戈爾迪烏斯和另一位納西瑟斯;所有這些人在「第二」世紀治理這個教會:在「第三」世紀,這個教會的主教是亞歷山大、馬扎巴內斯、拉布達斯和赫爾蒙,他是戴克里先迫害之前的最後一位主教:在「第四」世紀,馬卡里烏斯、馬克西姆斯和西里爾主持這個教會;在「第五」世紀,約翰內斯·尼波斯、普拉伊利烏斯、尤維納利斯、阿納斯塔修斯和馬爾提里烏斯繼任;在這個時代,路西安和赫西基烏斯也是這個教會的長老。在「第六」世紀,這個教會的主教名字是薩盧斯提烏斯、赫利亞斯、約翰內斯、彼得、馬卡里烏斯、尤斯托基烏斯、約翰內斯、尼亞姆斯和伊西基烏斯:在「第七」世紀,有托馬斯、約翰內斯、尼亞努斯、以撒、撒迦利亞和索弗羅尼烏斯,他是撒拉遜人徹底毀滅耶路撒冷之前的最後一位主教F9;從那以後,這座城市經歷了各種命運,有時在基督徒手中,有時被土耳其人佔領,現在仍在土耳其人手中。

他們就打發巴拿巴出去。他自己是希臘化的猶太人,來自居比路,因此非常適合被派往安提阿的希臘人或希臘化的猶太人,他們已經接受了福音,以堅固他們:因為他的命令是,

叫他走到安提阿為止。據說安提阿距離耶路撒冷約十五或十六天的路程:「叫他走到」這句話在亞歷山大抄本、武加大拉丁文譯本、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中都沒有。

【第23節】

他到了那裡,看見神所賜的恩,
神在重生和歸正中大能而有效的恩典的許多實例;神在光照、使許多靈魂活過來和歸正方面的極大良善、愛和恩惠;以及聖靈賜予許多人的奇妙恩賜,使他們適合公開使用和事奉:

就歡喜了,
心裡歡喜,並將榮耀歸給神,正如每個好人一樣,無論福音藉著何種工具或方式在罪人歸正方面取得成功,以及他們所領受的恩賜和恩典,他都會歡喜:

又勸勉眾人,
他看見神恩典已植入他們心中,他們已領受神恩典的教義,並擁有恩典的恩賜,使他們在某個國家或地區有用:

立定心志,恆久靠主。也就是說,憑著在基督裡的恩典和力量所立定的決心,他們要持守祂的位格,對祂運用恩典,堅守祂的真理和聖禮,緊密依附祂的子民,忠於祂的事業和利益,並持守到底。阿拉伯譯本將「立定心志」理解為巴拿巴的心志,並將這句話翻譯為:「他按照他一貫的堅定心志勸勉他們,要他們恆久信靠主。」指在基督裡的信心教義和恩典。

【第24節】

這巴拿巴原是個好人,
他靈魂裡有神的恩典,並行善事;他非常仁慈、慷慨、樂善好施;他賣掉自己的田地,將錢交給使徒,供團體使用(徒4:47)。

滿有聖靈和信心。他滿有聖靈的各種恩典,特別是信心;他滿有聖靈的超凡恩賜,以及行神蹟的信心;他滿有信心的教義,以及傳講信心的屬靈恩賜:司提反也得到同樣的稱讚(徒6:5)。

於是,有許多人歸服了主。藉著巴拿巴,透過他的事奉,以及他所充滿的恩賜的運用;所以阿拉伯譯本說:「他吸引了許多人歸向主。」

【第25節】

巴拿巴又往大數去,
「在基利家」尋找掃羅;掃羅曾被弟兄們送到那裡,以便他能逃脫希臘人的憤怒,他們企圖殺害他(徒9:29-30)。

【第26節】

找著了,就帶他到安提阿去。
以便他能有效地指導和協助建立這個新而龐大的教會;在堅固其成員,並使他們進入福音秩序,以及確保和維持和平的方法上,特別是當他們可能由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時;而沒有人比外邦人的使徒更適合參與這樣的工作。

【腳註】
F20 De Bello Jud. l. 1. c. 3. sect. 5. 約瑟夫《猶太戰記》第一卷第三章第五節。
F21 Contr. Haeres. l. 1. Haeres. 28. 伊便尼烏《反異端》第一卷第二十八異端。
F23 Antiqu. l. 9. c. 10. sect. 2.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九卷第十章第二節。
F24 L. 5. c. 12. 老普林尼《自然史》第五卷第十二章。
F25 Apud Euseb. Prepar. Evangel. l. 2. p. 39. 尤西比烏斯《福音預備》第二卷第39頁所引桑丘尼亞頓。
F26 De Bello Jud. l. 3. c. 2. sect. 4. 約瑟夫《猶太戰記》第三卷第二章第四節。
F1 Antiqu. l. 17. c. 5. sect. 7.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十七卷第五章第七節。
F2 T. Hieros. Erubin, fol. 22. 4. 《耶路撒冷他勒目》安息日篇,第22頁第4欄。
F3 De Bello Jud. l. 7. c. 3. sect. 3. 約瑟夫《猶太戰記》第七卷第三章第三節。
F4 T. Hieros. Kiddushin, fol. 64. 4. 《耶路撒冷他勒目》婚約篇,第64頁第4欄。
F5 T. Hieros. Shekalim, fol. 50. 2. Vajikra Rabba, sect. 19. fol. 161. 1. Prefat. Eccha Rabbati. fol. 41. 1. 《耶路撒冷他勒目》舍克利篇,第50頁第2欄。《利未記拉比註釋》第19節,第161頁第1欄。《哀歌拉比註釋》序言,第41頁第1欄。
F6 Comment. in Ezek. xlvii. fol. 261. C. 耶柔米《以西結書註釋》第47章,第261頁C欄。
F7 Antiqu. l. 17. c. 2. sect. 3.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十七卷第二章第三節。
F8 Euseb. Eccl. Hist. l. 4. c. 5. 尤西比烏斯《教會史》第四卷第五章。
F9 Magdeburg. Hist. Eccles. cent. 2. c. 2. p. 2. & c. 9. p. 126. cent. 3. c. 10. p. 146. 148. cent. 4. c. 10. p. 503. c. 5. cent. 10. p. 540. cent. 6. c. 10. p. 335. cent. 7. c. 10. p. 251. 馬格德堡《教會史》第二世紀第二章第2頁,第九章第126頁;第三世紀第十章第146、148頁;第四世紀第十章第503頁,第五章;第十世紀第540頁;第六世紀第十章第335頁;第七世紀第十章第251頁。
【第26節】

又過了一整年,他們與教會一同聚集;在這段時間裡,他們在適當的時節向他們傳講福音,並施行聖禮。因為這裡有許多歸信者,他們便組成了一個教會,很可能是藉著巴拿巴的指導和協助,他是由耶路撒冷教會差派到他們那裡的,而掃羅也可能協助了他:這間教會的第一位監督或牧師是歐沃迪烏斯(Evodius),正如伊格那丟(Ignatius)對他們所說的 F11 :「要記念歐沃迪烏斯,你們配得稱頌的牧師,他是使徒們首先按立在你們中間的。」而伊格那丟本人是第二位,俄利根(Origen)談到他時說 F12 ,他是彼得之後安提阿的第二位監督,在羅馬受迫害時與野獸搏鬥;接下來是希倫(Heron),之後是哥尼流(Cornelius),然後是厄洛斯(Eros);接替他的是提阿非羅(Theophilus),他在奧勒留·維魯斯皇帝統治時期,約在基督紀元171年,寫了三本書給奧托呂庫斯(Autolycus),為基督教辯護,這些書至今仍存。約在179年,馬可·奧勒留統治下,馬克西米努斯(Maximinus)接替了他 F13 ;之後是塞拉皮翁(Serapion),約在康茂德皇帝統治的第十年,即基督紀元192年;約在214年,阿斯克勒庇亞德斯(Asclepiades)接替了他的職位;接下來是斐勒圖斯(Philetus),在220年,然後是澤本努斯(Zebennus),在231年;接著是著名的殉道者巴比拉斯(Babylas),他在德修(Decius)統治下殉道,然後是德米特里亞努斯(Demetrianus)或德米特里(Demetrius),約在255年;在他之後是著名的異端撒摩撒特努斯(Samosatenus),他因褻瀆神的兒子而被這間教會開除教籍;德米特里亞努斯的兒子多姆努斯(Domnus)約在270年接替了他的職位;之後是提馬烏斯(Timaeus),在274年;然後是西里爾(Cyrillus),約在283年:這些是這間教會在前三個世紀的監督或牧師 F14 。

並教導了許多人;除了教會成員之外,也教導了許多人,並取得了成功,使他們得到啟迪、確信、歸信、安慰和堅固:

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開始的;在此之前,他們在彼此之間被稱為門徒、弟兄、信徒、教會,而其他人則稱他們為拿撒勒人、加利利人。這個「基督徒」的名稱,源自基督,意為「受膏者」,究竟是他們的敵人、朋友、其他人還是他們自己所給予的,並不確定,但後者的可能性最大;或許他們在猶太人和外邦人聯合成為一個福音教會時,偶然想到了這個普遍的稱謂,從而巧妙地消弭了猶太人和外邦人,或受割禮的信徒和未受割禮的信徒之間的區別。路加在記述這間教會的事務上非常詳細,因為他本人就是這個地方的本地人。安提阿的約翰 F15 以這些話語記述了這件事:

【第27節】

那些日子,有幾位先知從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 也就是說,在掃羅和巴拿巴在安提阿的那一年中的某個時候,有一些基督徒先知從耶路撒冷來到那裡;因為在基督教會中確實有這樣的人,他們不僅有解釋舊約中更奧秘的預言的恩賜,而且還能預言將來的事;參見(使徒行傳 13:1)(以弗所書 4:11)。

【第28節】

其中有一位名叫亞迦布的站起來] 這個名字與(尼希米記 7:48)中的哈迦巴(Hagaba)以及(以斯拉記 2:45, 2:46)中的哈迦巴(Hagabah)或哈迦布(Hagab)相同,七十士譯本在那裡稱之為亞迦巴(Agaba)和亞迦布(Agab)。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蚱蜢」(利未記 11:22)或「蝗蟲」(歷代志下 7:13)。在一本以耶柔米(Jerom)之名流傳的書 F18 中,它被解釋為「患難的使者」;這或許不是指這個詞的真實含義,而是指亞迦布所預言的事情,例如這裡的大饑荒,以及使徒保羅被捆綁(使徒行傳 21:10)。同一位作者指出,這種解釋是強硬的或牽強的。有些人認為它與**עָגַב**(agab,愛)相同;因此可能與希臘名字「Agapetus」相同,可以解釋為「蒙愛的」。這位亞迦布據說是基督所差遣的七十門徒之一:他似乎是一位巡迴的先知,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傳達他的預言;我們在(使徒行傳 21:10)中再次聽到他在凱撒利亞的事。有些人說他是安提阿本地人;但這並不能從他在這裡就推斷出來,就像他也在凱撒利亞就推斷他是凱撒利亞本地人一樣;最有可能的是他是猶太本地人,或許是耶路撒冷人,因為在這兩個地方都說他是從那裡來的:據說他死於安提阿;羅馬殉道者名錄將他列在二月三日。

藉著聖靈指明;不是藉著星辰的位置,也不是藉著任何自然原因,也不是憑藉單純的猜測,而是藉著神的聖靈:

普天下將有大饑荒;不僅是整個猶太地,至少是整個羅馬帝國;參見(路加福音 2:1),因為其他作者在其他地方也提到了這件事:這事在革老丟皇帝年間發生;羅馬歷史學家狄翁·卡修斯(Dion Cassius) F19 說,這是在他統治的第二年:優西比烏 F20 似乎提到這事發生在他統治的初期;因為他說,蓋烏斯(Caius)僅統治了不到四年,革老丟皇帝繼位,在他統治期間,一場饑荒襲擊了全世界;因為一些與我們宗教不同的作者在他們的歷史中提到了這件事:儘管他也在其他地方 {u} 聲稱,這是在他統治的第四年;兩者都可能是真的,它可能持續了那麼久:事實上,根據這位作者 F23 從約瑟夫斯(Josephus)引用的內容,饑荒在猶太地肆虐必須是在這之後;因為他提到庫斯皮烏斯·法杜斯(Cuspius Fadus)這位羅馬總督擊敗了丟大(Theudas)之後,他指出,同時猶太地發生了一場非常大的饑荒:法杜斯是在亞基帕王去世後,革老丟第四年接近尾聲時被派往猶太地的;所以這場饑荒必定發生在革老丟的第五或第六年 F24 。馬格德堡百年史學家 F25 說,這場饑荒約在革老丟的第九和第十年在希臘、羅馬和世界其他地方肆虐。蘇埃托尼烏斯(Suetonius) F26 提到了這件事,並將其歸因於持續的貧瘠或不毛:而它特別影響了猶太地,從亞底亞卑尼女王海倫娜(Helena)當時在耶路撒冷一事可見,她從埃及運來糧食,分發給窮人 F1 ;約瑟夫斯 F2 對此有這樣的記載:

【第29節】

於是安提阿的門徒,各人量力捐輸;無論貧富,無論主人或僕人,每個人都按照自己所擁有的財物,或多或少,這是一個很好的準則:

決定送捐款去供給住在猶太的弟兄;這可能是因為亞迦布可能暗示饑荒在那些地方會最為嚴重;或者因為那裡的基督徒已經為了彼此的扶持和福音在其他地方的傳播而捐出了他們的財物;因此,安提阿的基督徒,為了感謝他們從猶太地領受了福音和福音的僕人,決定在他們遇到困境時,用他們的物質財物幫助他們。

【第30節】

他們也這樣做了。他們不僅決定,而且將他們的決議付諸實施,並按照使徒所推薦的原則行事(哥林多後書 8:11)(哥林多後書 9:7)。

交給長老們;交給使徒們;因為雖然那裡有執事,但他們選擇將捐款交給使徒們,以便他們能將其交給適當的人分發給有需要的人:他們將這筆捐款

藉著掃羅和巴拿巴的手送去;保羅在(加拉太書 1:17-19, 1:21)(加拉太書 2:1)中沒有提到這次去耶路撒冷的旅程。

【腳註】
F11 Epist ad Antiochenos, p. 86. 《致安提阿人書》第86頁。
F12 Homil. 6. in Luc. fol. 96. 1. 《路加福音講道集》第六篇,第96頁第1欄。
F13 Euseb. Eccl. Hist. l. 4. c. 20, 24. 優西比烏《教會史》第四卷第20、24章。
F14 Ib. l. 5. c 22. & 1. 6. c. 39, 44, 46. & l. 7. c. 14, 27, 32. 同上,第五卷第22章;第六卷第39、44、46章;第七卷第14、27、32章。
F15 Apud Gregory's Notes p. 155. 引自格雷戈里《注釋》第155頁。
F16 Contra Haeres. l. 1. Haeres. 29. 《反異端論》第一卷,第29異端。
F17 Quod omnis probus liber, p. 876. De vita contemplativa, p. 889. 《所有正直人皆自由》第876頁。《論默觀生活》第889頁。
F18 De nominibus Hebraicis, fol. 101. H. 《希伯來名字論》第101頁H欄。
F19 L. 60. 第60卷。
F20 Eccl. Hist. 1. 2. c. 8. 《教會史》第二卷第8章。
F21 In Chronicon. 《編年史》中。
F23 Eccl. Hist. l. 2. c. 11, 12. 《教會史》第二卷第11、12章。
F24 Vales. not. in Eccl. Hist. l. 2. c. 11, 12. 瓦萊斯《教會史》第二卷第11、12章注釋。
F25 Cent. 1. l. 2. c. 13. p. 501. 《百年史》第一卷第二冊第13章第501頁。
F26 In Vit. Claud. c. 18. & Victor. Aurel. de Caesaribus in Claud. 《革老丟傳》第18章;奧勒留·維克多《論皇帝》革老丟篇。
F1 Euseb. Eccl. Hist. l. 2. c. 12. 優西比烏《教會史》第二卷第12章。
F2 Antiqu. l. 20. c. 2. sect. 6. 《猶太古史》第二十卷第二章第六節。
F3 Misn. Yoma, c. 3. sect. 10. 《密示拿》贖罪日篇第三章第十節。
F4 T. Hieros. Peah, fol. 15. 2. 《耶路撒冷他勒目》邊角篇,第15頁第2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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