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使徒行傳

第八章
【第1節】

掃羅也贊同他被處死。這句話在《武加大拉丁譯本》、《敘利亞譯本》、《阿拉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中,都放在前一章的結尾,這似乎是它應有的位置;在《亞歷山大抄本》中也是如此。掃羅贊同司提反的死,並認可那殘忍的行為,這從他看管那些用石頭砸死司提反的見證人的衣服一事上顯而易見;但這裡所用的詞語不僅僅表示單純的贊同,更是帶著喜悅和歡樂的贊同;他對此非常滿意,心裡充滿喜樂;他以極大的喜悅和滿足與其他人一同參與其中。之所以提到這點,以及之前所說的,見證人的衣服放在他腳下,還有接下來關於他迫害聖徒的事,更是因為這位殘暴的迫害者後來悔改歸主,成為一位傑出的福音傳道者;這些記載有助於彰顯和闡明神豐盛的恩典,這恩典在他身上是何等浩大。

就在那時,耶路撒冷的教會大受迫害。這迫害始於「那一天」,正如經文所譯,就是司提反被石頭砸死的那一天。這些嗜血的惡人一殺死他,就更加渴望其他人的血;他們人數眾多,充滿憤怒和狂暴,無論在哪裡遇到教會成員,就攻擊他們並殺害他們;因為除了司提反之外,還有更多人被處死,這從(徒26:10)看來是顯而易見的。根據一些記載,雖然不可盡信,當時有兩千人受難:如果真是這樣,這就可以稱為一場大迫害。

他們都分散了。並非所有教會成員,或許也不是任何一位普通信徒;因為我們後來讀到,有虔誠的人把司提反抬去埋葬;也讀到掃羅殘害教會;還有他把男女從家中拖出來,投入監獄。但這裡指的是所有傳道人,除了使徒之外;因為那些分散的人,都到處傳講神的道(徒8:4;11:19)。他們似乎是七十門徒,以及其他在五旬節那天被聖靈充滿,或此後蒙賜聖靈的傳道人;其中有腓利,他去了撒馬利亞;還有亞拿尼亞,他在大馬士革;以及其他遠至腓尼基、居比路和安提阿的人。特別是,他們被分散到

猶太和撒馬利亞各處。他們的事工在那裡大蒙祝福,使許多靈魂歸主,以致這些地方很快就建立了許多教會,正如(徒9:31)所顯示的。因此,這次迫害是為了福音的推進和廣傳。至於這次分散後,他們中是否有人去了法國、英國,或歐洲其他地方,這是不太可能的;因為經文提到了他們所去的具體地點;而且他們只向猶太人傳道。這次因迫害而導致的分散,是所有傳道人的分散,

除了使徒。十二使徒留在耶路撒冷,照顧教會;鼓勵其成員為基督和祂的福音樂意受苦;並激勵他們堅守信仰。這不僅是他們勇氣和堅忍的例證,也是神在敵人中間對他們的護理和保守;同時也顯示了他們對手的膽怯,他們可能害怕與使徒們為敵;因為他們記得使徒們所行的神蹟奇事,以及他們如何從監獄中被釋放,特別是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事件,他們被彼得擊殺。比撒的古抄本補充說:「他們留在耶路撒冷。」

【第2節】

有虔誠的人把司提反抬去埋葬。這些人不是猶太歸信者,而是基督教會的成員;他們以其虔誠和敬畏神而聞名,並且在這次迫害中,有足夠的勇氣向這位聖潔殉道者的遺體表達敬意;他們將他從石頭下抬出,洗淨,用細麻布包裹,放入棺材或擔架上:他們做了所有為葬禮準備的工作,這主要是這裡所用詞語的含義,而不是將他抬到墳墓;儘管他們也這樣做了,並將他埋葬。在猶太人看來,抬屍體、送葬和埋葬,都被視為善行、憐憫和虔誠的行為,必會得到獎賞;他們有句諺語F25:

為他大大哀哭。雖然他們不至於像那些沒有盼望的人那樣悲傷,但他們也沒有表現出斯多葛主義的冷漠;而是作為意識到基督教會因一位恩賜和恩典如此卓越的人的逝世而遭受損失的人,他們以合宜的方式為他哀悼:在這方面,他們違背了猶太人的規定,該規定禁止為那些被視為罪犯而死的人哀悼,其內容如下F1:

【第3節】

至於掃羅,他殘害教會。他對聖徒行惡,毀滅那些呼求基督之名的人(徒9:13;徒9:21),並迫害和殘害神的教會,正如他自己所說的(加1:13)。此時,掃羅所屬的便雅憫支派,正像狼一樣撕裂(創49:27)。

他挨家挨戶地進去。進入聖徒居住的每一戶人家。

強行拉出男女。以暴力的方式,不顧年齡或性別。

把他們下在監裡。將他們交給祭司長和官長,以便被關押和送入監獄;他自己也承認此事(徒22:4;26:10)。

【第4節】

因此,那些分散的人。因耶路撒冷的迫害而分散:七十門徒,以及其他傳道人;或一百二十人,除了使徒之外。

到處傳道。或說,他們走遍猶太和撒馬利亞各地,遠至腓尼基、居比路和安提阿。

傳講神的道。拉丁文《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都加上「神的」,有些抄本也是如此;這指的是福音,它是神的道,而非人的道;它不是來自人,也不是從人那裡領受的,而是來自神,藉著基督的啟示;它是關於藉著耶穌基督而來的平安、赦免、公義和救恩的好消息和喜訊。

【第5節】

於是腓利下到撒馬利亞城。這城以前稱為撒馬利亞,現在稱為塞巴斯特;它曾被希爾卡努斯摧毀,後由希律重建;希律為尊崇奧古斯都,將其命名為塞巴斯特F4;拉比本雅明也說F5:

向他們傳講基督。傳講基督已道成肉身,拿撒勒人耶穌就是基督,祂是神的兒子,是人類唯一的救主;祂藉著順服、受苦和死亡,成就了公義,帶來了平安和赦免,為祂的子民獲得了永恆的救贖;祂已復活升天,坐在神的右邊,永遠活著為人代求,並將第二次再來審判活人死人。

【第6節】

眾人同心合意。撒馬利亞城的居民,如同一個人般,前來聽道。

留心聽腓利所講的。他們專心聆聽,留意這些事,表示贊同,相信並接受了這些事;他們之所以被說服,不僅是因為這些事所帶來的證據,更是因為腓利所行的神蹟,證實了這些事:因為接下來說到,

聽見又看見他所行的神蹟。這些神蹟在下一節中特別提到。

【第7節】

因為有污穢的靈。魔鬼,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牠們本身不潔,會玷污他人,並喜愛不潔的人和地方;(參見《馬太福音》10:1的吉爾注釋)。

大聲喊叫。顯示牠們不願離開,以及牠們無法抵擋的神聖能力。

從許多被附的人身上出來。這些污鬼長期住在他們裡面,並大大折磨他們。

許多癱瘓的和瘸腿的都得了醫治。腓利奉基督的名,藉著一句話或觸摸他們,醫治了他們,沒有使用任何方法或藥物。

【第8節】

那城裡就大有歡樂。這歡樂既有屬靈層面的,是因基督和祂的福音傳給他們,使他們的靈魂得益;也有屬世層面的,是因他們的身體或他們的朋友,被趕出魔鬼,疾病得醫治。

【第9節】

有一個人名叫西門。正如游斯丁殉道者F6所說,他是一個撒馬利亞人,來自一個名叫吉頓的村莊;一位猶太作家F7也稱他為西緬(**שמעון**,Simeon),**השומרוני**(hashomroni,撒馬利亞人),一個巫師:這裡有一個

然而,在這新興的教會,福音在此地的成功,以及那裡的喜樂之中;一個極其邪惡和詭詐的人卻假冒為善,偽裝成信徒,混入他們中間;(參見《使徒行傳》5:1的吉爾注釋)。

這人向來在那城裡行邪術。在腓利來到那裡之前,他一直行使魔法;因此他通常被稱為「西門術士」(Simon Magus),因為他是一個魔術師,學會了邪惡的技藝,並像巴蘭和埃及術士一樣使用符咒和占卜。

迷惑撒馬利亞的百姓。或者說,他用他所行的奇異事蹟使他們驚訝;這些事蹟聞所未聞,無法解釋,使他們陷入狂喜和迷醉;他們因驚嘆於他所行的奇異之事而幾乎忘我。

自稱是個大人物。一個神聖的人物,或一位非凡的先知,或許是彌賽亞;因為撒馬利亞人期待彌賽亞,這從(約4:25)可見一斑;敘利亞譯本似乎也傾向於此,它將這句話譯為:「他說,我就是那個大人物」;那個摩西所說的「女人後裔」,以「示羅」之名和先知之稱呼的大人物。

【第10節】

眾人都聽從他。他們不僅專心於他所行的奇異之事,以及他自稱的奇妙之言;他們還相信他所說所行的都是真實的,並順從他:而且

從最小到最大的。這不單指年齡,儘管衣索比亞譯本譯為「從他們年輕的到他們年長的」,更是指地位和身份;各階層的人,無論高低貴賤,貧富懸殊,官員和百姓,從最卑微的到最偉大的;敘利亞譯本也譯為「無論是偉大的,或說高貴的,還是卑微的」;他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並贏得了王子和農民、學者和文盲、大人物和普通百姓的尊敬,他們無一不對他感到驚奇並讚揚他:

說:「這人就是神的大能。」或如《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以及《武加大拉丁譯本》所讀的:「這就是被稱為神的大能。」他們把他當作至高神,或如游斯丁殉道者F8所說,他們認為他是第一位,或說主要的真神,或者他們認為他是彌賽亞,「神的大能」: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他將是偉大的,並被稱為至高者的兒子(路1:32)。

【第11節】

他們聽從他。這句話從前一節重複,是為了接下來的內容:

因為他向來用邪術迷惑他們。或者說,因為他可能多年來一直用他的魔法和戲法使他們驚訝。

【第12節】

及至他們信了腓利。雖然他們被這個騙子迷惑了這麼久,對他如此依戀,並對他充滿敬佩;然而當腓利來向他們傳講基督時,他的事工所伴隨的能力,以及神恩典所發揮的功效,使他們不僅留心聽他,而且相信他所說的:

傳講神國的事。關於彌賽亞的國度,福音的時代,福音的教義和聖禮;以及關於恩典的國度,它是屬靈和內在的,不在於外在的事物,如飲食,而在於公義、平安和喜樂;以及關於榮耀的國度,進入它的資格在於重生的恩典,而進入它的權利在於基督的義。

和耶穌基督的名。關於基督的位格,作為神的兒子;以及基督的職分,作為先知、祭司和君王;以及祂的寶血、公義和犧牲的功效,為赦免、稱義和代贖。拉丁文《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將這句話讀作「奉耶穌基督的名」:並將其與接下來的詞語連接起來,

他們連男帶女就受了洗。也就是說,當他們聽腓利傳講福音,並相信基督——福音的總綱和實質,並公開承認信仰時,他們不分男女,都奉耶穌基督的名受了浸入禮。

【第13節】

連西門自己也信了。這是一種歷史性和暫時性的信心,相信耶穌是彌賽亞,或者至少他假裝相信這一點,並聲稱他相信別人所信的,以及腓利所傳講的:

他既受了洗。在他公開承認信仰之後,他如此巧妙地偽裝,以致腓利無法識破他的虛偽:但腓利認為他是一個真誠的信徒,就允許他受洗:之後,

就常與腓利在一處。他緊隨腓利,與他建立親密的關係;並經常參加他的事工,彷彿他是一個真誠的門徒和基督的追隨者:

看見所行的神蹟奇事,就甚驚奇。他對腓利所行的神蹟奇事感到同樣驚訝,就像撒馬利亞居民對他所行的事蹟感到驚訝一樣;他能看出這些都是真實的;這增加了他的驚奇,使他陷入狂喜,幾乎忘我:而他自己知道他所行的只是虛假的表演和戲法。

【第14節】

使徒們在耶路撒冷。並非有些使徒在耶路撒冷,有些在別處;因為當其他傳道人分散時,他們都留在耶路撒冷;儘管可能此時他們中有些人已經離開了;但更可能的是,他們當時都還在這裡:這些使徒

聽見撒馬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也就是說,他們聽說撒馬利亞人,他們只接受摩西五經,而且不是希伯來文的,而是他們自己的抄本,現在不僅接受了整本聖經,也接受了腓利所傳講的基督福音;他們可能是通過腓利寄來的信件或使者得知福音的成功;或者從那些去過這些地方的人那裡聽說的:於是

就打發彼得和約翰往他們那裡去。他們不僅是同伴使徒,而且是非常親密的朋友;使徒們打發他們去,是為了證實腓利的教義,堅固那些初信者,並將他們組織成一個福音教會,並為他們按立牧師。

【第15節】

二人到了。來到撒馬利亞城,腓利和這些歸信者居住的地方。

為他們禱告。為他們中的一些人向神禱告。

要叫他們受聖靈。指聖靈的超凡恩賜,例如能說方言、說預言和行神蹟:他們可能為所有的人禱告,願他們能領受更大程度的恩典,更多屬靈的光照和知識;願他們能在福音的教義中堅立,並持守他們的信仰告白直到末了;但很難想像他們會為所有的人,無論男女,禱告,願他們都擁有上述超凡恩賜,因為這些恩賜並非對所有人都必要:而這些恩賜就是聖靈所指的,這從接下來的內容清楚可見,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任何人身上,這不能作其他解釋;而且這是一種可見的事物,西門能夠辨識,因此不能指內在的恩典,或恩典的增長。

【第16節】

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任何一個人身上。他們已經領受了聖靈作為光照和成聖的靈,作為歸信和信心的靈;他們已經被聖靈重生、光照和成聖;他們被聖靈歸信,並被帶到相信基督,藉著信心活在祂裡面;他們是受洗的信徒,僅此而已;然而,他們中沒有人擁有使他們有資格事奉的恩賜;更沒有人能說方言、說預言或行神蹟;聖靈還沒有為這些目的降在他們身上:

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他們身上所顯現的一切,只是他們相信基督,並在承認信仰後奉祂的名受了洗;他們還沒有被呼召或被裝備做更多的事。「只」這個詞,並非指洗禮的形式,彷彿他們只奉基督的名受洗;他們無疑是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洗的;而是指洗禮本身,這是當時唯一向他們施行的聖禮。

【第17節】

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衣索比亞譯本補充說:「那些已經受洗的人」;但並非按手在所有的人,無論男女,而只是按手在聖靈所指示的一些人身上;聖靈已預定他們,現在要裝備他們從事事奉工作,以便這個新教會能有合適的職事、牧師和教師,用知識和悟性餵養他們,他們不僅能擁有事奉的恩賜,使他們有資格傳講福音,而且能擁有超凡的恩賜,這將有助於證實福音;為此,使徒們,「兩位」使徒,正如阿拉伯譯本所讀的,按手在他們頭上:因為,他們按手在婦女頭上,似乎不太可能,因為這個緣故;而且,他們按手在西門術士頭上,也難以接受,否則他也會領受聖靈;所以,很明顯,按手禮並非對所有人都使用。

他們就受了聖靈。也就是說,他們領受了聖靈的恩賜;因此他們能說預言,說他們從未學過的各種方言,並行神蹟,醫治人的疾病,以及其他奇妙的工作:既然這些果效現在已經停止,那麼作為使徒特有的儀式和禮節,似乎也應該停止。

【第18節】

西門看見。由此可見,聖靈,或祂的恩賜,是藉著按手禮領受的,是可見和可辨識的;因此是外在的,而非內在的;否則它們就會超出西門的理解範圍,也不會引起他的注意;但他看見,

藉著使徒按手,聖靈便賜下。他看見,因此人們開始說預言,說他們從未學過的各種方言,並行神蹟,醫治人的疾病等等:當他觀察到這一點時,

他就拿錢給使徒。想用錢買下這種能力,好讓他也能將同樣的恩賜賜給他所按手的人:因此,買賣屬靈事物,或與之相關的事物,通常被稱為「西門行術」(simony):這種惡習在羅馬教會及其教宗中盛行;因此,他們更適合被稱為西門術士的繼承者,而非西門彼得的繼承者。

【第19節】

說:「請把這權柄也給我。」他不是要求使徒們按手在他身上,讓他領受聖靈,並擁有這些恩賜來自己運用,而是要求擁有將這些恩賜賜給他人的權柄:

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在這件事上,他顯露出他的野心和貪婪:他的野心是,他可以超越腓利;腓利雖然擁有這些恩賜,卻沒有按手的能力,因此無法將恩賜傳給他人;他意識到這是使徒獨有的;事實上,他所要求的甚至超出了使徒們的能力;因為雖然藉著他們的禱告和按手,聖靈的恩賜會賜給人;但他們從未能夠,也從未將能力賜給他人,讓他們像使徒一樣行事;而他的貪婪促使他這樣做,是為了從中獲利;不是藉著自己行神蹟,而是藉著將行神蹟的能力傳給他人。

【第20節】

彼得對他說。彼得帶著極大的厭惡和憤慨,對他的提議表示不滿和憎惡:

你的錢和你的罪一同滅亡吧!或說「你的錢與你一同歸於毀滅吧」;這表示他不會碰他的錢,也不會以任何方式與他或他的錢有任何瓜葛:這些話語並非主要針對他個人發出詛咒,而是表達對他罪惡的憎惡;它更多地顯示了他的罪應得的懲罰,而不是彼得所希望的;因為使徒並非單純地希望他下地獄,因為他後來勸他悔改,並祈求赦免;而是威脅,甚至預言,如果他活著並死在這種他所顯現的狀態中,他的結局將會如何:

因為你以為神的恩賜。聖靈和祂的超凡恩賜,是白白賜予的,何時賜予,賜給誰,都由主自己決定:

可以用錢買到。他似乎對神的靈和祂的恩賜,以及神賜予恩典的方式,有錯誤的觀念;同時也有一個邪惡的意圖,想用錢買下這些恩賜,以便再轉售;因此,這既玷污和貶低了神的恩典,也追求他自己、他的野心和不義之財:那些試圖藉著自己的行為來獲得稱義的恩典和永生白白恩賜的人,應當留意他們與他的罪有多麼接近。

【第21節】

你在這事上無分無權。或說在聖靈恩賜這件事上;這表示他既沒有聖靈的恩典在他裡面,也不會得到聖靈的任何恩賜;更不會有藉著按手將恩賜傳給他人的能力:或說「在這話語上」;指使徒所傳講的福音之道;以及其中所宣揚的任何祝福,如罪得赦免、稱義的義和永生;因此敘利亞譯本譯為「在這信心上」;既沒有信心的恩典,也沒有信心的教義:這似乎與猶太人常用的一種說法相符,即某某人(**אין להם חלק**,ain lahem chelek,他們沒有份)「在來世無分無權」F9。衣索比亞譯本讀作「因為你這句話」;因為他用錢財,渴望擁有藉著按手將聖靈賜給人的能力;這表明他沒有神的恩典,如果他這樣活著並死去,他將在永生中無分。

因為你在神面前心術不正。他沒有一顆清潔的心,也沒有一個正直的靈在他裡面被造;他裡面沒有真實的恩典原則;他的心充滿了貪婪、野心和虛偽;他在他所說所做的一切事上,在承認信仰、受洗、參加腓利的事工以及請求上述賜予聖靈的能力方面,都沒有良好的意圖、目的和目標:他的目的不是為了福音的廣傳和證實,也不是為了擴展基督的國度和利益,以及神的榮耀,而是為了他自己的讚譽和世俗利益;因此,無論世人如何看待他,認為他是一個善良無私的人,但在神眼中,他並非如此,因為神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

【第22節】

你當為這罪惡悔改。因為用錢買聖靈的恩賜,並想像可以用錢買到,這是一件極大的罪惡;而使這罪惡更甚的是,他懷有邪惡的意圖,要抬高自己,與基督和祂的使徒對立,正如他後來所做的;當使徒勸他悔改時,他的目的是要指出他罪行的嚴重性,他需要悔改,若不悔改,他的處境必將悲慘:

禱告神,或者你心裡的意念可以蒙赦免。雖然他處於自然狀態,使徒仍勸他履行禱告的義務;因為禱告是自然的義務,對所有人都具有約束力,儘管只有屬靈的人才能以屬靈的方式履行它:雖然西門的罪惡極其嚴重,非常接近,甚至看起來很像褻瀆聖靈的罪,但它並非不可赦免的罪;它可能藉著神的恩典,並藉著基督的寶血而蒙赦免;因此彼得,他希望他得救而不是滅亡,就勸他為此禱告;這是可能的,儘管困難,但並不確定:使徒說這話並非懷疑;如果這是一個完全絕望的案例,那麼他就不會引導他去尋求方法;然而,這罪惡是如此可怕,他處於如此頑固的狀態,以致於對他的悔改,以及因此對他的赦免,沒有太大的希望或期待:然而,這個建議並非諷刺:彼得太嚴肅了,不會對處於這種境地的人說諷刺話,或開玩笑;他無疑衷心憐憫他,儘管他憎惡他的罪:敘利亞譯本譯為「你心裡的詭詐」:衣索比亞譯本譯為「你心裡的惡念」;確實如此。

【第23節】

因為我看你正在苦膽之中。這暗指(申29:18;32:32),並與(來12:15)作比較;這表示他處於自然和未重生狀態;在貪婪、野心和虛偽的權勢和支配之下;並且走在一條對自己有害、對他人有感染力、對神和好人來說都是令人不悅的道路上;而且他裡面沒有真理的根基,沒有恩典的真理,只有罪惡的苦根;這苦根結出苦膽和茵陳,以及一切令人作嘔和不悅的事物:

被罪惡捆綁。這指的是(箴5:22;賽58:6);這暗示他被罪惡的鎖鏈和不義的繩索緊緊捆綁,或者說他完全受制於他的情慾:介詞(**εἰς**,eis),我們譯為「在」,在這裡可能保留其原義「為了」或「進入」;並具有與(來1:5)中相同的含義:「我將作他的父」,或「一個父」,「他將作我的子」,或「一個子」:那麼彼得的意思是,我藉著你的言行清楚地看見,你不過是一團苦膽,一堆罪惡。

【第24節】

西門回答說。他的良心可能被彼得所說的話觸動和責備;他可能因神的憤怒而恐懼,並因他的邪惡而充滿對神審判降臨的懼怕,此時他可能在使徒面前顫抖:如果這不是他的情況,那麼他就是一個最頑固和厚顏無恥的惡人;他接下來的話語必須從與它們從他口中說出時可能具有的意義不同的角度來理解:

請你們為我禱告主。阿拉伯譯本讀作「請你們兩位禱告」;這些話是向彼得和約翰說的;因為雖然只有彼得對他說話,但約翰也與他一同,贊同他所說的,並認可了;他可能藉著言語或姿態表達了這一點;因此西門請求他們兩位為他禱告主;但他是否認真,是否真心實意,這是一個問題;因為從古代作家對他的記載來看,沒有理由相信他真正悔改了;他們總是將他描繪成使徒和他們教義的對手,所有異端的始祖,一個褻瀆神明的惡人;他自稱在撒馬利亞是父,在猶太是子,在其他地方是聖靈;他還是一個非常淫蕩邪惡的人,身邊帶著一個名叫海倫娜的妓女;他稱她為宇宙之母,並聲稱天使是由她創造的,世界是由天使創造的;還有許多其他的錯誤、褻瀆和不敬虔:因此,這似乎更像是,雖然彼得對西門的建議是認真的,但西門對彼得的請求卻不是認真的;而是以一種諷刺嘲弄的方式,請求彼得為他禱告;暗示他對彼得所說的話並不感到痛苦:如果他是認真的,他並沒有聽從彼得的建議為自己禱告;他也沒有為自己的罪宣告任何悔改;而他希望使徒們為他禱告,可能不是出於他對自己罪惡的認識,而是出於對因他的罪而可能降臨在他身上的邪惡或禍患的奴性懼怕,正如接下來所顯示的:

【腳註】
F24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Peah, c. 1. sect. 1. 邁蒙尼德與巴特諾拉在《密示拿》佩阿篇,第一章第一節。
F25 T. Bab. Cetubot, fol. 72. 1. & Moed Katon, fol. 28. 2. 《巴比倫他勒目》克圖博特篇,第72頁第1欄;以及莫埃德卡頓篇,第28頁第2欄。
F26 Misn. Sanhedrin, c. 6. sect. 5. 《密示拿》公會篇,第六章第五節。
F1 Misn. Sanhedrin, sect. 6. 《密示拿》公會篇,第六節。
F2 Jarchi & Bartenora in ib. 拉西與巴特諾拉,同上。
F3 Maimon. Hilch. Ebel, c. 12. sect. 1, 2. 邁蒙尼德《哀悼律例》第十二章第一、二節。
F4 Joseph de Bello Jud. l. 1. c. 2. sect. 7. & c. 21. sect. 2. Plin. l. 5. c. 13. 約瑟夫《猶太戰爭》第一卷第二章第七節,以及第二十一章第二節。老普林尼《自然史》第五卷第十三章。
F5 Itinerar. p. 38. 《行程錄》第38頁。
F6 Apolog. 2. p. 69. 游斯丁《護教書》第二卷第69頁。
F7 Juchasin, fol. 242. 2. 《猶太家譜》第242頁第2欄。
F8 Ut supra. (Apolg. 2. p. 69.) 同上。(《護教書》第二卷第69頁)
F9 Misn. Sanhedrin, c. 11. sect. 1. 《密示拿》公會篇,第十一章第一節。

那你們所說的這些事,沒有一件會臨到我身上;例如他的錢財與他一同滅亡,他與錢財一同滅亡;或者他會走向毀滅;那永恆的毀滅和敗壞將是他的份;除非他悔改,他的罪得赦免,否則他在永生中將無份無地。這證實了之前所觀察到的,約翰贊同彼得所說的,或者對西門說了與彼得相同或類似的話。

【第25節】

他們作了見證,傳了主的道,就回耶路撒冷去。
這「他們」是指西門(或彼得)和約翰,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表達的;當他們為腓利所傳的福音作了見證,並藉此證實了福音,又堅固了那些初信者,使他們抵擋西門術士的錯誤時:

並傳了主的道;或作「神的道」,正如亞歷山大抄本、敘利亞文、阿拉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讀的;當他們在撒馬利亞城傳講福音時,這福音與腓利之前所傳的相同;由此可見,他們之間和諧一致:

回耶路撒冷去;回到那裡的其餘使徒那裡,向他們報告撒馬利亞的情況;他們做了什麼,以及他們遇到了什麼:在他們回程中,當他們在旅途中時,他們在沿途的幾個地方停留;

並在撒馬利亞人的許多村莊傳福音;他們在(馬太福音 10:5)中的最初使命現在已被取消,並給了他們一個新的使命,向每個受造物傳福音;並且他們被任命為基督在撒馬利亞以及耶路撒冷和猶太的見證人;(使徒行傳 1:8)。

【第26節】

有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
至於探究這位天使是誰,是米迦勒還是加百列,還是衣索比亞、太監或腓利的守護天使,這過於好奇了;他是基督所差遣的服役的靈之一,為要成就祂恩典的目的,並為救恩繼承人之一的益處:

說:「起來」;立刻,趕緊,迅速行動;這詞語表示準備就緒、樂意和迅速:

向南走;從腓利現在所在的撒馬利亞城向南;或者向耶路撒冷的南方:迦薩、呂大、雅弗、約帕等地被稱為「南方」:因此經常提到某某拉比是**אמרוד**(amrood,南方的)F11;所以呂大的約書亞拉比被稱為南方的F12。衣索比亞譯本譯為「正午」,迪迪厄的阿拉伯譯本也是如此;似乎這不是指他要去的地方,而是指他要去的時間;而這可能是在中午左右,下面的敘述似乎證實了這一點:

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這個地方有時被稱為亞薩,有時被稱為迦薩,這是由於其第一個字母發音不同造成的;它最初由亞衛人或希未人居住,他們被迦斐託人消滅後,迦斐託人就住在他們的地方(申命記 2:23)。它屬於猶大支派,但因其中仍有巨人而無法佔領;正如耶柔米所說F13,在他那個時代是巴勒斯坦的一個著名城市;它曾是迦南人通往埃及的邊界;通往埃及的路徑經過它,太監正在這條路上旅行:從耶路撒冷到這個地方的路徑經過伯利恆,正如上述古代作家在(耶利米書 31:15)中觀察到的,他在那裡說

【第27節】

腓利就起來去了。不料,有一個衣索比亞人,是個有大權的太監,在衣索比亞女王甘大基手下總管銀庫,他上耶路撒冷禮拜去了。
他一接到命令,就立刻順從了;他沒有對這件事提出異議,儘管他只被指引了一部分路程,也沒有被告知他要去幹什麼,或者要做什麼;

不料,有一個衣索比亞人;或作「一個人,一個衣索比亞人」;這是一個希伯來語用法,例如「一個人,一個猶太人」(撒迦利亞書 8:23);因此,他被稱為「人」並不與他是一個太監相矛盾;因為「人」這個詞不是指他的性別,而是與另一個詞一起指他所屬的國家;這與只稱他為衣索比亞人是一樣的,衣索比亞人意指面色黝黑的人;因為衣索比亞並非因火神伏爾甘之子埃塞俄普斯(Ethiops)而得名,據說他曾統治該地,而是因其居民的膚色而得名(耶利米書 13:23;阿摩司書 9:7)。這個國家在希伯來語中被稱為古實(Cush),其人民被稱為古實人(Cushites),源於含的兒子古實(創世記 10:6)。約瑟夫也說F9,古實所統治的衣索比亞人,現在他們自己和亞洲所有人都稱他們為古實人;同樣,上衣索比亞或阿比西尼亞的居民至今仍被葡萄牙人稱為庫西尼人(Cussinns)。地理學家提到兩個衣索比亞,一個在非洲,分為上衣索比亞和下衣索比亞,這裡指的是這個;另一個在亞洲和阿拉伯的一部分,這就是舊約中提到的衣索比亞:這裡加上一個驚嘆號,是為了讓我們注意到護理中顯著的一點,就是恰好在這個時候,以這種方式,這樣一個人正在旅行;而更令人驚奇的恩典是,這樣一個人竟然是神特殊恩惠的對象,被揀選和呼召,聽聞福音,並被接納進入福音的聖禮;藉此,一些預言開始部分應驗(詩篇 68:31;西番雅書 3:10)。

是個有大權的太監;他可能在字面上就是一個太監,因為東方君主和顯貴常有這樣的人作為護衛,以保護其妻妾的貞潔;因此,這部分應驗了(以賽亞書 56:3-5)的預言;儘管這個詞也用來指身居官職的人:例如波提乏被稱為**סריס**(saris,太監),儘管他有妻子,我們正確地譯為「官員」;迦勒底譯本將其譯為**רב**(rav,王子)或「顯貴」(創世記 39:1)。巴蘭據說F11是國王的太監之一,然而雅尼和佯庇卻被稱為他的兒子;這裡使用的**Δυνάστης**(Dynastes),我們譯為「有大權的」,可以被視為對「太監」一詞的解釋;以教導我們,這個詞並非指他的身體狀況,而是指一個官職的頭銜:據說這位太監在歸信後,向錫蘭和阿拉伯費利克斯的居民,以及紅海中的特拉普羅班島傳福音,最終殉道F12:這位顯貴據說是

在衣索比亞女王甘大基手下;也就是說,在統治麥羅埃島的衣索比亞人女王手下;因為甘大基(Candace),或如普林尼F13所讀的坎道斯(Candaoce),是該島女王的通用名稱,就像法老是埃及國王的通用名稱,凱撒是羅馬皇帝的通用名稱一樣:甘大基這個詞的意思是「兒童的管理者」,也就是「僕人的管理者」;它源於衣索比亞語**קני**(Kani),意為「管理」;以及**דק**(Dak),意為「兒童」或「僕人」;阿比西尼亞國王至今仍被稱為普雷斯特·汗(Prestar Chan)或坎(Kan),意為「僕人之王」,通常被誤稱為約翰長老(Prester John);而汗(Chan)或坎(Kan)是東方國家(如韃靼人和波斯人)皇帝或統治者的著名稱謂,例如已故著名的庫利汗(Kouli Kan)。有人說F14,她的本名是朱迪思(Judith),另一些人說是拉卡薩(Lacasa)F15,還有一些人說是亨達克(Hendake)或印迪奇(Indich);正如盧多爾夫斯(Ludolphus)F16所觀察到的,這無非就是甘大基;儘管根據衣索比亞國王大使扎加·扎博(Zaga Zabo)的說法,印迪奇這個名字是太監本人的名字;他被達米亞努斯·戈斯(Damianus a Goes)F17引述的話是:

【第28節】

他坐著車,念先知以賽亞的書,正往回走。
他從耶路撒冷回來,完成了他前來履行的神聖敬拜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儘管他無疑聽說過拿撒勒的耶穌,以及最近在耶路撒冷發生的事,也聽說過祂的使徒,但他卻沒有聽從他們;或者說,他沒有被他們改變,也沒有相信耶穌;他的歸信被安排在另一個時間、另一個地點,並藉由另一個工具:

他坐著車;這是王子和顯貴的習慣:

念先知以賽亞的書;即先知以賽亞的預言書;在(路加福音 4:17)中,它被稱為「先知書」(參見吉爾對路加福音 4:17的注釋),先知書,特別是篇幅較長的,有時是獨立的書卷,以賽亞的預言書可能就是這樣;基督在拿撒勒的會堂裡也得到這樣一卷書;太監可能也有一卷這樣的書,正在閱讀:因此我們讀到F19,但以理對那些來與他討論耶利米預言的以色列人說:「請給我**ספר ישעיה**(sepher yeshayah,以賽亞書)」;他開始閱讀,一直讀到這節經文:「海邊曠野的默示」(以賽亞書 21:1);這裡的阿拉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都讀作「先知以賽亞的書」。有些人認為太監可能正在閱讀這位先知書中的一些經文,這些經文他曾在耶路撒冷聽過講解,以溫習他所聽到的內容。這位先知是一位非常福音化的先知,閱讀他的書非常令人愉快和有益:他預言了許多關於彌賽亞的事,特別是在太監正在閱讀的那一章中;由於當時人們對彌賽亞抱有很大的期望,因此在他們的會堂裡可能會閱讀和講解有關彌賽亞的經文:無論如何,太監在旅行中以虔誠的方式利用他的時間,這是非常值得稱讚的;既然這是聖靈促成他歸信的契機和機會,這可以大大推薦閱讀聖經。

【第29節】

聖靈對腓利說:「你去貼近那車。」
不是天使,一個服役的靈,如(使徒行傳 8:26)所說;而是聖靈,正如敘利亞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讀的,與(使徒行傳 8:39)中的「主的靈」相同;祂對腓利說話,要麼是藉著清晰的聲音,就像猶太人中的「巴特科爾」(Bath Kol)一樣;要麼是內在的,藉著對他的一種秘密衝動,祂指示他說:

「你去貼近那車」;祂吩咐他靠近那輛他看到在路上行駛的馬車,跟隨它,並緊密地伴隨它;直到有機會與車上的人交談。

【第30節】

腓利就跑過去,聽見他念先知以賽亞的書,便問他說:「你所念的,你明白嗎?」
他非常樂意順從神的命令,並希望他能成為行善的工具,這可能會歸榮耀於神,並造福於人:

聽見他念先知以賽亞的書;也就是「先知以賽亞的書」;如前所述;衣索比亞文和阿拉伯文譯本在這裡也這樣讀:他大聲、清晰地朗讀,以至於腓利能聽見;他這樣做,部分是出於對神話語的敬畏,部分是為了更專注於它,以便他能更好地理解和記住它,也為了喜悅和樂趣:很可能他正在閱讀的是希伯來文的以賽亞書,他可能懂這種語言,儘管他可能對先知的意義感到困惑:

便問他說:「你所念的,你明白嗎?」這不是指語言,而是指意義;因為他無意中聽到他正在閱讀以賽亞書中的一個預言;這不像律法和誡命那樣容易理解,律法和誡命命令這個,禁止那個;而預言則更為深奧,涉及將來的事。

【第31節】

他說:「沒有人指教我,我怎能明白呢?」於是請腓利上車,與他同坐。
他說:「沒有人指教我,我怎能明白呢?」這表明他有著極佳的靈性和性情;因為他沒有像顯貴們常有的那樣傲慢無禮地回答;也沒有指責腓利在他閱讀時打斷他,並向他提出這樣的問題是多管閒事和無禮,而是以極大的、不尋常的謙遜表達自己;他承認自己的無知和無能,並承認神所設立的人,為要開啟和解釋聖經,其教導的必要性和益處:儘管他需要這樣一位引導者,並且樂意得到一位,但他仍願意自己勤奮閱讀,以便盡可能地獲得一些真理的知識;這在他身上是非常值得稱讚的;毫無疑問,他所處的這種心境很大程度上歸因於他閱讀聖經,以及聖靈以這種方式安排他的心:

於是請腓利上車,與他同坐;這顯示了他極大的仁慈和禮貌,以及他的溫順和謙遜,同時也顯示了他對聖經知識的熱切渴望;他根據腓利的問題,以及這個人的氣質和神情,斷定或至少希望腓利能在這方面對他有所幫助。

【第32節】

他所念的那段經文是這樣說的:他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
他所念的那段經文是這樣說的;或作「聖經的段落或章節」;他正在閱讀的那部分是(以賽亞書 53:7-8),這表明當時聖經已經被劃分為章節和經文;而猶太人說最初的整部律法只有一節經文F20。

他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羊和羔羊的比喻表達了基督在受苦和受死時的無辜、溫柔和忍耐;祂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這表明祂樂意為祂的子民受苦和受死,並成為他們罪的祭物。這暗指被屠夫牽到屠宰場,或被祭司牽到祭壇的羊,以及一歲的羔羊在剪毛時保持沉默;兩者都表示基督在受苦時的自願性,祂被剝奪了在人中間的好名聲、信譽和聲譽,以及所有世俗財產,儘管祂是萬有的主,甚至被剝奪了自然的共同祝福,如食物、飲料、衣物和陽光;特別是祂被剝奪了衣服,當祂的衣服被分開,為祂的內衣拈鬮時,這非常恰當地由剪羊毛來表示,所有這些祂都非常耐心地承受了;祂被帶出去釘十字架,當祂在十字架上被獻為祭物時,這非常恰當地與羊被牽到宰殺之地而沒有表現出任何不情願相符。異教徒有一個習俗,不獻祭任何在被牽引時掙扎、反抗或表現出任何不情願的動物:值得注意的是,在基督身上沒有觀察到這種情況,祂將自己獻為祭物;其原因在於祂對祂子民的極大愛:以及將因此帶給他們的益處和好處:祂甘願貧窮,使他們可以富足;甘願成為罪,使他們可以成為義;甘願成為咒詛,使聖約的祝福可以臨到他們;甘願被剝奪一切,使他們可以享受一切:並且因為沒有其他祭物可以為他們的罪贖罪;並且因為這是祂父的旨意,這總是包含祂自己的旨意。

他也不開口;當那些虛假的指控加在他身上時,他沒有為自己辯護,而這些指控他本可以輕易駁斥,但他卻什麼也沒有回答,令他的審判官驚訝不已;原因是因為他背負著他子民的罪,他願意為此受苦;因此他拒絕為自己辯護,以免阻礙對他的司法程序;當敵人向他吐唾沫、蒙住他的眼睛、毆打他,並叫他預言是誰打他時,他也沒有開口威脅或抱怨;當祭司長、文士、平民和強盜在十字架上嘲笑和辱罵他時,他沒有向他們開口,也沒有反對他們,只是為他們說:「父啊,赦免他們」;他也沒有開口反對神的公義,儘管這對他來說很難承受;他既沒有抱怨其要求的嚴格,沒有給他任何減免;也沒有抱怨其打擊的嚴厲和沉重,絲毫不饒恕他;他也沒有說一句話反對他的子民,他們的罪給他帶來了所有的悲傷和痛苦,但他卻為那些他所背負罪孽的罪犯代求。

【第33節】

他卑微的時候,公義被奪去;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被奪去。
他卑微的時候,公義被奪去。基督的卑微或低微境況,在於祂取了人性,帶著人性的軟弱和不完全;在於祂卑微的出身和教育;在於祂從搖籃到十字架所忍受的悲傷;在於祂在客西馬尼園與撒但的最後爭戰;在於祂被捕、被捆綁、被鞭打、被公會和羅馬總督定罪;在於祂被邪惡士兵的群體包圍,他們給祂穿上自己的衣服,頭戴荊棘冠冕,手持蘆葦,然後以嘲弄的方式向祂下拜,稱祂為猶太人的王;最後在於祂順服至死,甚至死在十字架上,以及祂被安葬在墳墓裡。現在,在祂這低微的境況中,「祂的公義被奪去」;在(以賽亞書 53:8)的經文中,原文是「祂從監牢和審判中被取去」;有些人將其理解為祂的受苦,並將這些詞譯為「藉著一個集會,藉著審判祂被取去」;也就是說,藉著猶太公會和本丟彼拉多的審判或判決,祂的生命被奪去:另一些人將其解釋為祂從死裡復活,那時祂從墳墓的監牢中被取走或釋放,不能再被死亡的繩索和痛苦所束縛;並且從祂所受的審判或定罪中被釋放,當祂從死裡復活時,祂在靈裡被稱義。這裡引用的經文與原文有所不同;這使得一些人認為,這些詞有不同的讀法,七十士譯本遵循了這種讀法,路加也隨之。波科克博士F21提出了一個希伯來文文本的翻譯,與此引用相符,而無需假設有不同的讀法,即「因為苦難,甚至從審判中祂被取走;或者當祂被謙卑時,祂從審判中被取走」;無論祂是從審判、定罪和懲罰中被取走,如祂復活時,還是祂的懲罰從祂身上被取走,都是一樣的:儘管這裡引用的這些詞的意義,似乎更傾向於:當祂被猶太人逮捕和捆綁,並被他們囚禁,並在大祭司和彼拉多的審問下受審,並有假見證人作偽證,這是祂受屈辱和受苦的時候;當祂被羞辱、褻瀆、毆打和吐唾沫時,公義沒有得到伸張,權利沒有得到實現,而是從祂身上被奪走,祂受到了最不公正和不義的對待:

誰能述說他的世代?這不是指祂的神性或人性世代;也不是指祂一生的悲傷;也不是指祂復活後生命的持續時間;也不是指祂屬靈後裔的數量;這些意義強加於這些詞,它們絕不能承受;而是指基督所生活的世代或時代,這個世代因其內部的邪惡,以及對祂的殘暴和惡待,無法充分描述和述說;他們自己也承認其中大部分(參見吉爾對馬太福音 10:36和馬太福音 12:39的注釋)。

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被奪去,不是以普通的方式,而是以司法的方式;以最殘酷、野蠻和不公正的方式,以暴力的方式;儘管這並非沒有祂父的旨意和祂自己的同意;儘管祂的生命從地上被奪去,祂現在卻活在天上,並且直到永遠。

【第34節】

太監對腓利說:「我求你,先知說這話是指著誰?是指著自己呢?是指著別人呢?」
太監對腓利說:在他讀完這段經文,腓利問他是否明白之後;在他請腓利上車與他同坐並教導他之後:

我求你,先知說這話是指著誰?他渴望知道這著名預言的主題是誰:知道這一點非常有用和有益,這不是一個無關緊要或純粹推測的問題,而是關係重大。猶太人也用類似的說法來了解經文的意義F23:例如,讀到(箴言 31:2)時,會問:

是指著自己呢?是指著別人呢?這個問題提得非常恰當和中肯;因為這段經文可能有些地方適用於以賽亞,他曾在瑪拿西手下受苦;它也可能被應用於不同的人,正如後來猶太人所做的;例如約西亞、耶利米,以及以色列全體人民,儘管這非常錯誤:約西亞絕不可能被指為預言對象,正如他們一位著名的注釋家F24所解釋的;因為導致他死亡的不是人民的罪,而是他自己的罪,以及他干預與他無關且沒有真正呼召的事情的虛榮心;也不能說他沒有行暴力,或者他背負了他人的罪,為他們而死,並使自己的靈魂成為贖罪祭;他的日子也沒有延長;主的旨意也沒有在他手中亨通:這段經文也不適用於耶利米,正如他們另一位作者F25所說的;他並非沒有罪;他也不是為他子民的罪受傷;他也不是耐心地忍受苦難;他也沒有大量的門徒;他也沒有像這裡所說的那樣被高舉和尊崇:更不用說,正如其他人F26所說的,是指被擄的以色列全體人民;因為整段經文都是指一個單獨的個體;並且明顯與以色列人民區分開來,他要背負他們的罪和憂傷,為他們的過犯受擊打和受傷。在所有這些方面,他們都與他們的他爾根F1、他勒目F2和其他古老著作F3相悖,這些著作將這段經文中的許多內容解釋為彌賽亞F4:然而,由於它可能被不同地理解,或者難以理解,太監非常恰當地提出了這個問題。

【第35節】

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
腓利就開口,自由而大膽地,清晰而明確地說話,並向他解釋了這段經文。這是一個在猶太著作中,特別是在《光輝之書》F5中,經常使用的短語,當他們講述某位拉比解釋某段經文時;例如,拉比以利亞撒**פתח**(patach,開口),說:「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又如,拉比阿巴**פתח**(patach,開口),說:「瑪挪亞對他的妻子說」;還有,「拉比西緬開口」,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

從這經上起;「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對他傳講拿撒勒的耶穌;祂如何是真正的彌賽亞,以及那裡所指的人,這非常正確;因為猶太人自己,那些古老的猶太人,已經將該章中的幾段經文解釋為彌賽亞,正如前面所觀察到的;他向他展示了祂如何由童貞女所生,生在律法之下,並在祂的生命中完全順服律法;以及祂如何為祂子民的罪受苦和受死,並為他們滿足了要求,並帶來了永恆的義,使他們在神面前稱義,並為他們獲得了永恆的救贖;祂如何從死裡復活,升入天堂,現在坐在神的右邊,並永遠活著為罪犯代求;祂將第二次再來審判活人死人;同時,祂留下了聚集、建立和治理祂教會的規則;並指定了人傳講祂的福音,並施行洗禮和主的晚餐的聖禮,這些聖禮將持續到祂第二次再來。

【腳註】
F11 T. Hieros. Succa, fol. 53. 4. 《耶路撒冷他勒目》住棚節篇,第53頁第4欄。
F12 Ib. Challa, fol. 57. 2. 同上,《哈拉篇》,第57頁第2欄。
F13 De locis Hebraicis, fol. 91. K. 《希伯來地名錄》,第91頁K欄。
F14 Ib. fol. 89. E. 同上,第89頁E欄。
F15 Ib. fol. 87. E. 同上,第87頁E欄。
F16 Fol. 89. G. 第89頁G欄。
F17 Vid. Reland. Palestina Illustrata, l. 2. p. 407. & l. 3. p. 646, 659. 參見雷蘭德《巴勒斯坦圖解》,第二卷第407頁,第三卷第646、659頁。
F18 De Expeditione Alexandri, l. 2. 《亞歷山大遠征記》,第二卷。
F19 Geograph. l. 16. 《地理學》,第16卷。
F20 De locis Hebraicis, fol. 91. K. 《希伯來地名錄》,第91頁K欄。
F21 Apud Reland. ib. l. 2. p. 509. 載於雷蘭德《巴勒斯坦圖解》,第二卷第509頁。
F23 Euseb. de Vita Constantin. l. 4. c. 38. Sozomen. Hist. l. 5. c. 3. 優西比烏《君士坦丁生平》,第四卷第38章;索佐門《教會史》,第五卷第3章。
F24 Joseph. Antiqu. l. 13. c. 13. sect. 3. & 14. 5. &. 15. 7.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13卷第13章第3節,第14卷第5節,第15卷第7節。
F25 Ut supra. (De Expeditione Alexandri, l. 2.) 同上(《亞歷山大遠征記》,第二卷)。
F26 De Bello Jud. l. 7. c. 5. sect. 3. 《猶太戰爭》,第七卷第5章第3節。
F1 Ib. l. 3. c. 2. sect. 1. 同上,第三卷第2章第1節。
F2 Travels, p. 151. 《遊記》,第151頁。
F3 Apud Reland. ib. l. 2. p. 419. 載於雷蘭德《巴勒斯坦圖解》,第二卷第419頁。
F4 T. Hieros. Sheviith, fol. 37. 3. 《耶路撒冷他勒目》安息年篇,第37頁第3欄。
F5 Ib. Avoda Zara, fol. 39. 4. 同上,《偶像崇拜篇》,第39頁第4欄。
F6 T. Bab. Avoda Zara, fol. 11. 2. 《巴比倫他勒目》偶像崇拜篇,第11頁第2欄。
F7 T. Bab. Sanhedrin, fol. 71.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71頁第1欄。
F8 Aristeas de 70 Interpret. p. 41. 亞里斯提亞斯《七十士譯本論》,第41頁。
F9 Antiqu. l. 1. c. 6. sect. 2. 《猶太古史》,第一卷第6章第2節。
F11 Heb. Chron. Mosis, fol. 4. 2. & 6. 2. 《摩西希伯來編年史》,第4頁第2欄及第6頁第2欄。
F12 Fabricii Lux Evangelii, p. 115, 708. 法布里修斯《福音之光》,第115、708頁。
F13 Hist. Nat. l. 6. c. 29. Vid. Alexand. ab Alex. l. 1. c. 2. 《自然史》,第六卷第29章。參見亞歷山大·亞歷山大《論》,第一卷第2章。
F14 Godignus de rebus Abysainis, p. 117. apud Castel. Lex Polyglott. col. 4003. 戈迪尼烏斯《阿比西尼亞事蹟》,第117頁,載於卡斯特爾《多語詞典》第4003欄。
F15 Mariani Reatini Catalog. Reg. Aethiop. in De Dieu in loc. 雷亞蒂尼的馬里亞努斯《衣索比亞國王名錄》,載於迪迪厄對該處的注釋。
F16 Hist. Ethiop. l. 3. c. 2. 《衣索比亞史》,第三卷第2章。
F17 In De Dieu in loc. 載於迪迪厄對該處的注釋。
F18 Mela, v. 1. p. 22. Alex. ab Alex. l. 2. c. 2. 梅拉,第五卷第1頁第22頁。亞歷山大·亞歷山大《論》,第二卷第2章。
F19 Shirhashirim Rabba, fol. 33. 1. 《雅歌拉比》,第33頁第1欄。
F20 Eliae Levit. praefat. 3. ad Sepher Hammasoreth. 以利亞·利未《馬所拉書》序言第三部分。
F21 Not. Miscell. c. 4. p. 72. 《雜記》,第四章第72頁。
F23 T. Bab. Beracot, fol. 10. 1.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10頁第1欄。
F24 Abarbinel in Isa. liii. 阿巴爾巴內爾對以賽亞書第53章的注釋。
F25 Sandiah Gaon in Aben Ezra in ib. 薩迪亞·高恩對亞本·以斯拉在同處的注釋。
F26 Jarchi, Aben Ezra, & Kimchi in ib. 拉什、亞本·以斯拉和金奇對同處的注釋。
F1 In Isa. lii. 13. and liii. 10. 對以賽亞書第52章第13節和第53章第10節的注釋。
F2 T. Bab. Sanhedrin, fol. 98.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8頁第2欄。
F3 Zohar in Exod. fol. 85. 2. Midrash Ruth, fol. 33. 2. 《出埃及記光輝之書》,第85頁第2欄。《路得米大示》,第33頁第2欄。
F4 See my Book of the Prophecies of the Messiah, p. 161. &c. 參見我的《彌賽亞預言書》,第161頁等。
【第37節】

**腓利說:「你若一心相信,就可以。」**
這暗示著,如果他沒有信心,就無權領受這項聖禮。儘管他是一個歸信猶太教的虔誠敬拜者,當腓利遇見他時,他正專心於宗教事務,並且非常渴望學習神聖知識;然而,儘管有這一切,除非他對基督有信心並公開承認,否則他無權領受浸禮。腓利也不會在沒有這些條件的情況下為他施浸。由此可見,對基督的信心和公開承認是浸禮的必要先決條件。這種信心不應僅僅是歷史性或暫時性的信心,也不是虛假的信心,而應是全心相信基督以致於稱義的信心;或者說,是一種靈魂藉此放棄自己的義,轉而仰望並歸向基督以求稱義、生命和救恩,並完全信賴祂的信心。而且,這應當是全心相信祂,這並非指堅固的信心或完全的確信,而是指真誠、誠懇、不虛假的信心,儘管它可能微弱且不完全。浸禮需要這種信心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沒有信心就不可能討神喜悅;對浸禮的順服和遵行也無法蒙祂悅納。事實上,這項聖禮對不信者而言也無法令人欣悅;因為儘管這是一條不沉重的誡命,一個輕省的軛,但它只對信徒而言如此;沒有人能看見這項聖禮的終極意義,或看見其中所代表的基督的埋葬和復活,或受浸歸入祂的死,並分享其益處;此外,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
這雖然簡短,卻是關於基督位格、職分和恩典的信仰條款的非常全面的總結:即祂是神聖的位格,真正且完全的神,父的獨生子,與父有相同的本質,並與父同等;祂從永恆就存在,作為一個神聖的位格與父同在,並與父有別;祂是基督,神所膏立的先知、祭司和君王;祂是耶穌,失喪罪人唯一的救主,他單單信靠並仰賴祂以求稱義、生命和救恩。亞歷山大抄本、比撒的五份抄本以及敘利亞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中缺少這整節經文;但它出現在武加大拉丁文譯本和阿拉伯文譯本中,以及康普魯頓版聖經中;正如比撒所觀察到的,它絕不應被刪除,因為它包含了對受浸者所要求的如此清晰的信仰告白,這在真正使徒時代就被使用了。

【第38節】

**於是,他吩咐車停下。**
也就是說,太監吩咐他的車夫停下;因為這個命令由他發出比由腓利發出更為合理;儘管如此,這些詞語的排列方式使得很難判斷是誰發出了命令。

**腓利和太監兩人一同下到水裡,腓利就給他施浸。**
對此,加爾文有以下注釋:

【第39節】

**他們從水裡上來。**
這是另一個情況,表明當時的浸禮是藉由浸入禮來執行的;對此可參照 (馬太福音 3:16)。同樣,關於大祭司在贖罪日潔淨自己時,經文說 **וְיָרַד וְטָבַל וְעָלָה**(veyarad vetaval vealah,他下去,浸入,然後上來)F13;任何因故必須浸入的人,也都是 **וְיָרַד וְטָבַל וְעָלָה**(veyarad vetaval vealah,下去,浸入,然後上來)F14。又說 F15,拉比的一個婢女,**וְטָבְלָה וְעָלְתָה**(vetavlah vealtah,她浸入,然後上來)。

**主的靈把腓利提去。**
聖禮一結束,主的靈就將腓利提去;這樣太監就沒有機會酬謝他所給予的教導和勞苦了;這可能是特意為之,以表明腓利與他的車同行並無任何貪圖報酬的目的;而這種突然的提去和消失,可能也證實了太監,這整件事都是出於神。主的靈提起了腓利,正如經文說祂將以西結提在天地之間 (以西結書 8:3),並將他帶離地面,遠至亞實突。亞歷山大抄本、比撒的一份抄本以及其他一些抄本,將這段話讀作:「聖靈降在太監身上,但主的使者將腓利提去」;這可能就是吩咐他往南去的同一位使者:

**太監再也看不見他了。**
無論是當時,還是之後可能都再也沒見過;因為一人走一條路,另一人走另一條路:

**就歡歡喜喜地走路。**
往衣索比亞去;正如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讀的,「回到自己的國家」;這是他再也沒見到腓利的原因之一:然而,他**歡歡喜喜地**去了那裡,他有充分的理由歡喜;因為他蒙福得著對基督的救贖性認識,對神兒子真實的信心,並被接納領受聖潔的浸禮;他首先領受了聖靈的浸禮,或者說聖靈的恩典已賜予他並植入他心中:根據剛才提到的某些抄本,在他受浸之後,聖靈以非凡的方式降在他身上,而且沒有按手;因此,總而言之,他有充分的理由歡喜。

【第40節】

**後來有人在亞實突遇見腓利。**
這就是非利士人的亞實突,因大袞廟而聞名 (撒母耳記上 5:1),七十士譯本在此處稱之為亞實突,與此處相同:次經中也如此稱呼:

**他走遍各城。**
或者說,當他經過那裡和其他地方時:

**傳福音。**
在他所經過的各城傳福音;這顯示了他的熱心和勤奮:

**直到該撒利亞。**
不是腓立比的該撒利亞 (馬太福音 16:13),而是先前稱為斯特拉托塔樓,後由希律重建,為尊崇奧古斯都凱撒而命名為該撒利亞 F21;而不是凱撒本人所建,如拉比本雅明所說 F23:它距離耶路撒冷六百弗隆,即七十五英里 F24。這個地方以猶太拉比及其學術學校而聞名;經常提到 **רַבָּנֵי קֵיסָרִיָּה**(rabbanei keisariya,該撒利亞的拉比們)F25;腓利似乎在此停留了一段時間。

【腳註】
F8 Decscript. Terrae Sanct. c. 9. 《聖地描述》第九章。
F9 Epitaph. Paulae, fol, 59. 6. H. 《保拉墓誌銘》第59頁第6欄H。
F11 T. Bab. Nidda, fol. 42. 1. & 43. 1. 《巴比倫他勒目》尼達篇,第42頁第1欄及第43頁第1欄。
F12 T. Bab. Yoma, fol. 88. 1. 《巴比倫他勒目》約瑪篇,第88頁第1欄。
F13 Misna Yoma, c. 3. sect. 4. 6. & 7. sect. 3. 4. 《密示拿》約瑪篇,第三章第四、六節及第七章第三、四節。
F14 T. Bab. Ceritot, fol. 13. 1. 《巴比倫他勒目》克里托特篇,第13頁第1欄。
F15 T. Bab. Nidda, fol. 66. 2. 《巴比倫他勒目》尼達篇,第66頁第2欄。
F16 L. 2. c. 157. 《第二卷》第157章。
F17 L. 5. c. 13. 《第五卷》第13章。
F18 L. 5. c. 16. 《第五卷》第16章。
F19 Itinerar. p. 51. 《行程錄》第51頁。
F20 Diodor. Sicul. l. 19. c. 95. 狄奧多羅斯·西庫魯斯《歷史叢書》第十九卷第95章。
F21 Joseph. de Bello Jud. l. 1. c. 7. sect. 8. & c. 21. sect. 5. 7. 約瑟夫《猶太戰記》第一卷第七章第八節及第二十一章第五、七節。
F23 ltinerar. p. 37. 《行程錄》第37頁。
F24 Joseph. de Bello Jud. l. 1. c. 3. sect. 5. & Antiqu. l. 13. c. 19. 約瑟夫《猶太戰記》第一卷第三章第五節及《猶太古史》第十三卷第十九章。
F25 T. Hieros. Challa, fol. 57. 2. & passim. 《耶路撒冷他勒目》哈拉篇,第57頁第2欄及各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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