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使徒行傳

第六章
【第1節】

那些日子,門徒人數增多,從一百二十人增至三千多人,再增至五千多人,此後又有許多男女加入,人數持續增長;參閱(使徒行傳 1:15)、(使徒行傳 2:41)、(使徒行傳 4:4)、(使徒行傳 5:14)。門徒人數的增長與邁蒙尼德(Maimonides)之前所說的相符 F26:

「希臘語猶太人(或稱希臘化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這裡的「希伯來人」是指居住在猶大地區,主要是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他們說希伯來語,或更確切地說是敘利亞語。「希臘語猶太人」或「希臘化猶太人」並非指歸信猶太教的希臘人(儘管其中可能有一些),而是指那些在希臘某些地區出生並居住,說希臘語,並使用七十士譯本聖經的猶太人。這兩者之間產生了怨言,一方對另一方提出抱怨。因此,從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例子可以看出,這最初純潔的福音教會並非沒有偽君子;同樣明顯的是,儘管他們起初在情感和判斷上如此團結和諧,但他們並非總是沒有爭執、敵意和紛爭。撒但活躍起來,在他們中間站穩了腳跟,正如福音被傳講並增長之處常有的情況。這種不滿的原因是:

「因為他們的寡婦在日常供應中被忽略了。」也就是說,她們沒有得到所需的分配,甚至不如希伯來寡婦。他們抱怨偏袒,彷彿希伯來寡婦因為是本地人,可能與許多會眾有近親關係,所以她們每天受到更多關照和更好的供應,而他們的寡婦,其丈夫曾居住在異鄉,不那麼為人所知,親友也較少。看來,供應或分配是每天進行的。這種做法在猶太人中很普遍,他們習慣每天為窮人募捐,並每天分發給他們。邁蒙尼德 F1 如此描述:

【第2節】

於是那十二個使徒(敘利亞譯本如此記載;因為他們的數目現已齊全,馬提亞已取代猶大被選上),得知希伯來信徒和希臘化猶太信徒之間有怨言,便:

「召集了眾門徒。」這可能是指最初組成教會的一百二十名成員,聖靈在五旬節降臨在他們身上;或者更可能是指整個教會會眾。因為使徒們要說的話與他們所有人有關;而且他們都有平等的權利選擇服事他們的執事。當他們聚集在一起時,使徒們如此對他們說:

「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或「這是不蒙悅納的」,無論是對神還是對我們。阿拉伯譯本如此記載:「這不令我們喜悅。」教會本身也不會喜悅。

「神的道」是指研讀聖道、默想聖道和傳講聖道。並非說他們放棄了其中任何一項;而是他們有時不得不省略或不那麼頻繁地參與這些事;因為照顧窮人佔用了他們更多的時間,以至於傳道或傳福音的工作無法進行。因此,他們認為,為了僅關乎身體的事而稍微忽略對人的靈魂如此重要的工作,並讓其讓步,是不那麼正確、不那麼合適,或不那麼蒙神和人悅納的事。

「去管理飯食。」指窮人的飯食,為他們募捐,查訪他們各自的境況和需要,並據此分發;這需要大量的時間、關懷、思考和謹慎,尤其是在人數眾多的教會中。從這裡我們得知執事的職責,他們後來被任命接替使徒的這部分工作,並專注於此;這就是「管理飯食」:主的餐桌,為其預備餅和酒;從牧師那裡領受已祝聖的餅和酒,並分發給會眾;為窮人募捐,並支付費用;觀察哪些會眾缺席聖餐,他們應當勸誡;如果勸誡不被理會,則向教會報告。他們也應當服事牧師的餐桌,確保他有足夠的供應來維持生計;他們有責任激勵教會成員履行向牧師奉獻的職責;他們從會眾那裡收到的,應當用於牧師的需要。此外,他們還應當服事窮人的餐桌;他們應當以公正、單純、喜樂和同情之心,從教會的儲備中分發給窮人。

【第3節】

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敘利亞譯本補充「或從你們中間選出」,阿拉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也如此翻譯),這表明執事這類職分必須是教會的成員,並且是他們被按立為執事的同一教會的成員;而且他們必須由全體會眾,或由會眾的共同投票和表決選出擔任此職。猶太人 F2 也是如此:

「七個有好名聲的人。」為何選定七個人,或許沒有其他確鑿的理由,只是當時認為這個人數足以照顧該教會的窮人;其他教會也無須嚴格遵守這個人數,不多不少;因為執事應按教會的需要選出。或許這與猶太人中的「城中七位賢人」(**שבעה טובי העיר**,shevah tovei ha'ir) F3 有關,他們在會堂中擁有很大的權柄,有權出售老舊無用的會堂;根據邁蒙尼德 F4 的說法,他們似乎是百姓的長老。教會中這類執事必須是「有好名聲的人」,這是必要的;他們必須在教會內外都有誠實和忠信的好見證;因為他們受託管理教會的財產,並肩負許多人的照護責任。猶太人中的施捨收集者也必須是「**ידועים ונאמנים**」(yedu'im v'ne'emanim,為人所知且忠信) F5 的人;即以正直和誠實著稱的人。除了從他人那裡獲得的良好和誠實的見證外,他們還必須是:

「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他們不僅要有神的靈在他們裡面,而且要以其豐富的恩典經歷而聞名;並且擁有卓越的聖靈恩賜,使他們既能抵禦反對者的真理,又能根據情況向人發出勸勉、在困境中給予安慰,或向成員提出責備;而且在當時教會由各國人士組成(使徒行傳 2:9-11)時,他們可能需要擁有聖靈的超凡恩賜,特別是說方言的恩賜,以便能夠與不同語言的人交流。「智慧」在他們身上是高度必要的,使他們能成為教會財產的良好管理者,以最審慎的方式處理財產;並能與他們所接觸的不同性情和心靈的人和諧相處,尤其是在調解成員之間的紛爭時。

「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將他們之前所履行的職責的一部分分配或轉交給他們,並按立他們擔任此職,賦予他們權柄。

【第4節】

「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為事。」無論是為自己和教會私下祈禱;還是在聖徒的家中和家庭中,與病患和困苦者一同祈禱;以及在聖殿中,或在任何他們聚集進行公開敬拜的地方公開祈禱:

「以傳道為事。」傳講福音,而祈禱是絕對必要的先決條件,並且應當始終與傳道結合。祈禱和傳道是福音事奉者的主要職責,他不僅應偶爾參與,更應當全身心投入,使他的長進顯明出來;並且應當持續不斷地操練和投入。如果使徒們為了有更多時間處理更重要和更有益的祈禱和傳道職責,而必須放棄事奉職能中處理教會世俗事務和照顧窮人這部分工作,那麼那些蒙召在聖道和教義上勞苦的人,如果可能的話,似乎也應當免除一切世俗事務和工作;因為事奉本身就足以佔據一個人所有的時間和思想。

【第5節】

「這話得了眾人的喜悅。」使徒們所說的話深得他們的心;他們所提出的一切都得到普遍的認可;整個教會會眾一致同意,他們都認為使徒們應當減輕照顧窮人的負擔,並將其轉交給其他人,他們選定了以下幾位:

「就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他是一位在基督裡信心卓越、對基督忠心耿耿、在所參與的一切事上都忠誠、在基督的事業上勇敢無畏,並充滿聖靈其他恩賜和恩典的人;他很可能是七人中最傑出的一位,因此首先被提及;他後來受到關注,並成為第一位為基督殉道的人,他的殉道與他的名字「司提反」(意為「冠冕」)相符:

「又選腓利。」他也是一位傳福音者,有四個女兒能說預言;他或許就是那位下到撒馬利亞,在那裡成功傳講基督,之後又為衣索比亞太監施浸的人;

「又選波羅哥羅。」關於他和其他人,聖經中沒有其他記載。有人說他是司提反的侄子,也是尼哥米底亞的第一任主教;但這些說法並不確定;至於據說由他撰寫的使徒約翰生平,則是一部偽造的、虛構的作品。

「又選尼迦挪。」關於此人,我們沒有其他確鑿的記載;因為他與「司提反」一同殉道之說不可信。這是一個希臘名字;在德米特里軍隊中有一位名叫尼迦挪的將軍,他被德米特里派去攻打猶太人。

「又選提門。」據說他後來成為庇哩亞的主教;儘管也有人說他是波斯特拉的主教;但其真實性無法確定:

「又選巴米拿。」關於他,除了羅馬殉道者傳記中記載他在圖拉真皇帝統治下殉道外,沒有其他記載,而這份傳記不可信:

「並安提阿的歸信者尼哥拉。」他原是希臘人或外邦人,後來歸信猶太教,成為義人歸信者,再成為基督徒,現在被選為執事。有些人認為,啟示錄中提到的尼哥拉黨派就是源於此人;儘管也有人認為,那個邪惡的黨派只是借用他的名字,或者他們濫用他的一些話語,曲解了其本意;然而,如果確定他確實變成了一個邪惡的人,那麼既然十二使徒中有一位魔鬼,七位執事中有一位偽君子和惡人,這也就不足為奇了。值得注意的是,所有這些執事的名字都是希臘名字;由此看來,他們似乎是希臘語猶太人或希臘化猶太人;因此,教會認為應當從提出抱怨的那部分人中選出執事,以使他們安心;這是一個審慎和謙讓的例子,顯示出他們卓越的胸襟。

【第6節】

「叫他們站在使徒面前。」他們不僅僅是提名並向使徒們提出這些人,而是將他們帶到使徒面前,將他們安置在使徒面前,作為他們所選定的人,以便由使徒們按立。

「使徒禱告了。」為這七位站在他們面前的人禱告,願他們顯出充分的資格擔任此職,並能榮耀而忠實地履行職責,以帶來自身的平安、教會的益處和神的榮耀:

「就按手在他們頭上。」也就是說,使徒們按立了他們,使他們就任職位,並賦予他們權柄,使用了按手這個儀式或禮節,使徒們曾用它來賜予恩賜、施予祝福,以及按立職事;這似乎是借鑒了猶太人的做法,他們在授予博士學位和晉升此等尊榮時也使用按手禮;他們稱之為「**סמיכה**」(semikhah,按手禮)或按手按立;儘管這個儀式並不被視為本質上必要的:因為他們如此說 F6:

【第7節】

「神的道興旺起來。」撒但的這項計謀並未成功分裂教會,反而促成了教會更好的秩序和紀律,以及福音的廣傳和成功;神如此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在基督被釘十字架、使徒被鞭打、受到極度輕蔑的地方,在猶太公會和統治者竭盡全力和詭計壓制福音、阻礙其進展的地方,福音卻興旺起來,但徒勞無功。當聖徒藉著福音得到造就,罪人藉著福音得到歸信時,就可以說福音興旺起來;這裡主要應從後一種意義理解:歸信的人數非常多;這個教會現在該有多麼龐大啊!

「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也就是說,信從了福音,福音包含著需要相信的事物、信仰的條款;它提出了基督這個偉大的信仰對象;它是產生信心的工具,若不與信心結合,就毫無益處:信從福音就是衷心接受福音的教義,並樂意順服福音的條例。祭司,而且是大量的祭司,竟然這樣做,這是非常奇妙的;因為他們是福音最頑固的敵人,也是聖徒的迫害者;但有效的恩典有什麼不能做的呢?敘利亞譯本將「祭司」讀作「猶太人」,但沒有任何抄本支持。

【第8節】

「司提反滿得恩惠能力。」歷史學家接著特別敘述了七位執事中的第一位司提反;他的信心和神蹟,他的口才和智慧,他的勇氣和無畏,他的堅忍,以及他殉道受難。他被稱為「滿有信心」,如前所述(使徒行傳 6:5)。亞歷山大抄本和比撒(Beza)的四份抄本讀作「滿有恩典」;武加大拉丁文譯本和敘利亞文譯本也如此;衣索比亞文譯本讀作「滿有神的恩典」:他擁有非凡的恩典,恩典在他身上極其豐盛;他有足夠的恩典來應對他所蒙召的事奉和苦難:他滿有能力傳講福音,教導百姓,他帶著權柄這樣做;他有能力捍衛福音,反對其敵人;他有能力為福音忍受羞辱和侮辱,甚至死亡;他有能力行神蹟奇事來證實福音,如下所述:

「在民間行了大奇事和神蹟。」公開地在眾人面前行了奇事,例如說方言、醫治疾病、趕鬼。

【第9節】

「那時,有些稱為利百地拿會堂的人起來。」他們對司提反的教義充滿憤慨,對他的神蹟充滿嫉妒,於是大怒而起,激烈地反對他:他們屬於那個會堂:

「就是利百地拿會堂的人。」或稱自由民會堂:這是一個羅馬名字,意指自由民的兒子;這些人要麼是那些從僕人或奴隸身份被釋放為「**משוחררים**」(meshuchrarim,自由民)的猶太人的兒子;要麼更可能是那些父母在羅馬或羅馬政府下的某個自由城市(如保羅在大數)出生或獲得自由的猶太人;因為很難解釋為何前者會有一個特殊的會堂,而後者則可能會有,因為他們無法說本地猶太人的語言。阿拉伯譯本讀作「哥林多人的」,彷彿他們是來自哥林多的猶太人:有些人認為「利百地拿」這個詞是一個民族或人民的名稱,就像後面跟隨的名稱一樣;有些人認為它指的是非洲的利比亞人或利比斯提人;但這些都不太可能:

「古利奈人。」來自古利奈城或地區的本地人,那裡有許多猶太人;參閱(使徒行傳 2:10)、(使徒行傳 11:20),例如古利奈人西門,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他背負基督的十字架跟隨他(馬可福音 15:21)。這些人,以及後面跟隨的人,要麼屬於與利百地拿人相同的會堂,要麼更可能是他們各自有不同的會堂:這並不奇怪,因為據說 F7 耶路撒冷有四百八十個會堂;儘管在其他地方說 F8 有四百六十個:

「亞歷山大人。」因為耶路撒冷確實有他們特殊的會堂,猶太文獻中明確提到了這一點 F9。

「基利家、亞細亞人。」基利家的首府是大數(使徒行傳 21:39)、(使徒行傳 22:3)。我毫不懷疑大數的掃羅就在他們中間,或屬於這個會堂,並且是與司提反激烈辯論的人之一;至少是猛烈反對他的人,因為他後來看守那些用石頭打死司提反的人的衣服;我們讀到 F13 「**בית כנסת של טרסיים**」(beit knesset shel Tarsiyim),我本想翻譯為「大數人的會堂」,與這裡的基利家人相同;但其他地方說 F14:

「與司提反辯論。」關於他所傳講的教義,他所行的神蹟,以及他憑什麼權柄行這些事。

【第10節】

「司提反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眾人就敵擋不住。」在比撒(Beza)最古老的抄本和另一份手稿中補充道:「在他裡面的智慧」;那是聖靈所賜予的神聖智慧;他們在神聖知識方面無法與他匹敵;他們無法回答他從真理的聖經中引用的智慧論證,他對聖經非常熟悉,知識淵博:

「和聖靈。」也就是說,聖靈,如比撒的上述抄本和衣索比亞譯本所讀;其意思是,他們無法抵擋司提反藉著聖靈所說的話,以至於無法戰勝他,或使司提反沉默,或駁倒他;否則他們確實抵擋了他,或反對他,但徒勞無功,沒有成功;因為他們總是抵擋基督和他的使徒中的聖靈,正如他們的祖先以前抵擋先知中的聖靈一樣,正如司提反對他們所說的(使徒行傳 7:51)。這應驗了我們主對門徒的應許(馬太福音 10:19-20)、(路加福音 21:15)。

【第11節】

「就買了人來。」僱用假見證人,這似乎是猶太人常做的事;他們在基督的案件中也這樣做:

「說:我們聽見他說謗讟摩西和神的話。」也就是說,謗讟摩西的律法,因此也謗讟了將律法賜給摩西的神,如(使徒行傳 6:13)所示。這些謗讟的話似乎是針對禮儀律及其廢除,司提反可能堅持這一點,而他們則指控為褻瀆;參閱(使徒行傳 6:14)。

【第12節】

「他們又聳動百姓。」普通百姓,他們很容易被煽動,當有人暗示摩西律法的儀式和禮節受到任何忽視或輕蔑時,他們很快就會被激怒和挑釁;參閱(使徒行傳 21:27-28)。

「和長老並文士。」他們屬於公會,他們向公會報告這些事,因為這些事屬於公會的管轄範圍:

「就來捉拿他。」出其不意地,以敵對的方式:

「把他帶到公會。」當時在耶路撒冷召開的大公會,審判褻瀆罪屬於他們的職權。

【第13節】

「又設下假見證。」他們僱用這些人後,將他們帶到公會面前,作證指控司提反:

「說:這個人。」指司提反,他當時正在公會面前,他們指著他,因輕蔑而不提他的名字:

「不住地說謗讟聖所和律法的話。」這裡的「聖所」要麼指耶路撒冷城,有時被稱為聖城,天使曾預言但以理,基督也預言它將被毀滅,司提反可能提到了這一點;要麼更可能是指聖殿,衣索比亞譯本如此翻譯;公會當時可能正坐在聖殿的一部分或毗鄰的地方:「律法」指禮儀律:其意思是,司提反不斷地告訴百姓,他們的聖殿很快就會被毀,聖殿敬拜和摩西律法的一切儀式和禮節都將終止;武加大拉丁文譯本和敘利亞文譯本省略了「謗讟」一詞;亞歷山大抄本和比撒最古老的抄本也如此;但正如比撒所觀察到的,可以肯定,或者至少很可能,假見證人並未省略這個詞;儘管說話反對聖殿和律法足以構成褻瀆罪的指控。

【第14節】

「我們曾聽見他說。」衣索比亞譯本補充說:「此外」;但這些話更像是提供證據,支持普遍的指控:

「這拿撒勒人耶穌。」司提反所說的,他們輕蔑地稱呼他:

「要毀壞此地。」指聖殿,衣索比亞譯本如此翻譯;這與基督受審時假見證人對他的指控相同:

「也要改變摩西所交給我們的規條。」也就是說,摩西時代的儀式、禮節、制度和規定;然而,這與猶太人自己所說的彌賽亞時代將會發生的事並無二致;因為他們斷言 F16:

【第15節】

「在公會裡坐著的人。」整個公會,

「都定睛看他。」觀察他的臉色是否改變,舌頭是否結巴,或身體是否有任何部分顫抖,這些都沒有出現;相反地,他們:

「看見他的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衣索比亞譯本補充說:「神的」;他的臉上有一種平靜和安詳,顯示出他的無辜和無罪;臉上有一種美麗和榮耀,使他看起來像神的使者一樣可愛和迷人,天使向人顯現時,總是帶著非常榮耀和輝煌的形狀:他的臉可能像摩西從山上下來時那樣發光;或者在某種程度上像基督變像時那樣;這本應被視為神對他免除褻瀆神或摩西的指控的證明:猶太人 F17 說非尼哈(Phinehas)被聖靈充滿時,他的臉像燈一樣燃燒或發光,而司提反當時也充滿了聖靈(使徒行傳 6:5、6:8)。

【腳註】
F26 Hilchot Tephilla, c. 2. sect. 1. 《祈禱律》第二章第一節。
F1 Hilchot Mattanot Annayim, c. 9. sect. 2. 《施捨窮人律》第九章第二節。
F2 T. Bab. Beracot, fol. 55. 1.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55頁第1欄。
F3 T. Bab. Megilla, fol. 26. 2. & 27. 1. 《巴比倫他勒目》會堂篇,第26頁第2欄及第27頁第1欄。
F4 In Misu. Megilla, c. 3. sect. 2. 邁蒙尼德《密示拿》會堂篇,第三章第二節。
F5 Maimon. Hilchot Mattanot Anayim, c. 9. sect. 1. 邁蒙尼德《施捨窮人律》第九章第一節。
F6 Juchasin, fol. 60. 1. 《猶太家譜》第60頁第1欄。
F7 T. Hieros, Megilla. fol. 73. 4. Echa Rabbati, fol. 52. 1. 《耶路撒冷他勒目》會堂篇,第73頁第4欄。《哀歌拉比》第52頁第1欄。
F8 T. Hieros, Cetubot. fol. 35. 3. 《耶路撒冷他勒目》婚約篇,第35頁第3欄。
F9 Juchasin, fol. 26. 2. e Talmud. Hieros. Megilla, fol. 73. 4. 《猶太家譜》第26頁第2欄。e《耶路撒冷他勒目》會堂篇,第73頁第4欄。
F11 T. Bab. Yoma, fol. 38. 1. & Hieros. Yoma, fol. 41. 1. 《巴比倫他勒目》贖罪日篇,第38頁第1欄及《耶路撒冷他勒目》贖罪日篇,第41頁第1欄。
F12 T. Bab. Erachin, fol. 10. 2. 《巴比倫他勒目》估價篇,第10頁第2欄。
F13 T. Hieros. Shekalim, fol. 47. 1. 《耶路撒冷他勒目》舍克勒篇,第47頁第1欄。
F14 T. Bab. Megilla, fol. 26. 1. 《巴比倫他勒目》會堂篇,第26頁第1欄。
F15 Vajikra Rabba, sect. 35. fol. 175. 3. 《利未記拉比》第35章,第175頁第3欄。
F16 Vajikra Rabba, sect. 9. fol. 153. 1. & sect. 27. fol. 168. 4. 《利未記拉比》第九章,第153頁第1欄及第27章,第168頁第4欄。
F17 Ceseph. Misna in Maimon. Hilch. Teshuba, c. 9. & Vajikra Rabba, sect. 1. fol. 146. 1. & sect. 21. fol. 163. 1. 《密示拿銀器》邁蒙尼德《悔改律》第九章及《利未記拉比》第一章,第146頁第1欄及第21章,第163頁第1欄。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