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使徒行傳

第四章
【第1節】

當他們向百姓講話的時候,雖然在前一章中只提到彼得的講道,但約翰無疑也和他一樣講道;或許是輪流,或許是對遠處的一部分人講道:這顯示了他們在傳道事工上的勤奮、忠實和正直;這也記錄下來,作為他們的榮耀,因為當他們正在辦理主的事務,履行他們的職責時,

祭司、聖殿的守衛長和撒都該人就來了。他們是事先約定好的,帶著極大的暴力,出其不意地來了:「祭司」可能是那些在聖殿裡守夜的人;因為

【第2節】

他們因使徒教訓百姓而憂愁。任何教義,尤其是接下來的教義,都特別讓撒都該人感到不安,他們因此極度痛苦;這讓他們心如刀絞,充滿了憤怒和義憤:

又藉著耶穌傳講死人復活。他們不僅普遍傳講死人復活的教義,而且還以基督的復活為例證,證明了這一點,聲稱他已從死裡復活;他們也奉他的名傳講死人復活,並斷言他將是復活的作者,復活將藉著他的能力建立起來:因此,他們的教義對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說同樣令人不悅;對撒都該人來說,他們否認有死人復活這回事;對法利賽人來說,雖然他們相信復活,但卻對耶穌從死裡復活的說法,以及將死人普遍復活歸因於他,感到極度冒犯。

【第3節】

他們就下手拿住他們。阿拉伯語譯本譯為「拿住他們兩人」;即彼得和約翰;他們用武力抓住他們,把他們從聖殿裡拉出來:

把他們拘留到第二天。不是關在普通的公共監獄裡,如(使徒行傳5:18)所載,而是把他們交給一群人看管和拘留,讓他們看守和保護,以免他們離開,直到他們有機會把他們帶到公會面前,由公會審問和懲罰:

因為那時已經是晚上。彼得和約翰上聖殿是在第九個小時,大約下午三點,他們在那裡醫治了瘸腿的人;之後,他們兩人向百姓講道;所以那時必定是傍晚了;至少,正如敘利亞語譯本所譯,「傍晚臨近了」,或者說傍晚正在來臨。

【第4節】

然而,許多聽道的人。彼得和約翰所傳講的福音教義:

都信了。他們相信了這事的報告,也相信了基督已從死裡復活,這是這教義的總綱和實質:他們這樣做,儘管祭司、聖殿的守衛長和撒都該人反對,儘管他們對使徒施加暴力;因為雖然他們拘禁了使徒的身體,卻無法阻止聖道自由傳播,聖道運行並得了榮耀:

男丁的數目約有五千。或者「有五千」,如亞歷山大抄本、武加大拉丁語譯本和衣索比亞語譯本所讀;這個數目不是指聽眾,而是指「信徒」的數目;阿拉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也是這樣讀的:這次有這麼多人歸信;因為這個數目不包括第一次講道時歸信的三千人,而是指現在成為真正信徒並加入教會的人;所以現在有八千人加入了教會;這確實是一個巨大的增長!現在基督有了他青春的甘露,現在這些漁夫確實成了得人的漁夫:至於主用五個大麥餅和兩條魚餵飽五千人,與這五千人的歸信有任何關聯,這只是一種臆測。

【第5節】

第二天,門徒整夜被拘留:

他們的官長、長老和文士。也就是說,他們的教會領袖;大祭司,他們與文士和百姓的長老組成了耶路撒冷的大公會,由七十一人組成,如(馬太福音26:3,26:57,27:1;馬可福音14:53,15:1)所稱。

【第6節】

還有大祭司亞那。之所以這樣稱呼他,要麼是因為他曾是大祭司,儘管現在不是,而是他的女婿該亞法;要麼是因為他是大祭司的副手(Sagan),所有其他祭司都在他的管轄之下;他被首先提及,因為他是該亞法的岳父;(參見路加福音3:2的吉爾注釋)他不能被稱為「公會的王子」或主席(**נָשִׂיא**,nasi),因為當時的主席不是他,而是迦瑪列。還有

該亞法。他是真正的大祭司,在基督死後又繼續擔任了三年:

還有約翰。萊特富特博士認為他就是約哈難(Jochanan),或本·撒迦(John ben Zaccai);一位著名的猶太拉比,生活在當時,直到耶路撒冷被毀之後:這位拉比是**כֹּהֵן**(kohen,祭司)F20,正如這位約翰是大祭司的親屬一樣;他也住在耶路撒冷;因為關於他有記載{u},他坐在聖殿的陰影下,整天講道;關於他還有一則非常引人注目的故事,發生在差不多這個時候F23;那就是,

還有凡是大祭司家族的人。他們藉著大祭司的關係成為公會的成員:

都聚集在耶路撒冷。大公會只在耶路撒冷開會,直到它被毀;這似乎表明,它的一些成員住在鄉下;可能是在附近的一些村莊,他們在任何需要時都可以輕易迅速地被召來,就像現在很可能發生的那樣;敘利亞語譯本省略了「在耶路撒冷」這幾個字。

【第7節】

他們叫使徒站在當中。如衣索比亞語譯本所補充,在會眾當中;在公會的中央,公會呈半圓形排列;或者如猶太人所說,像半個圓形穀場,或像半月形,而不是完美的圓形;因為有必要讓爭訟雙方和證人都能進來在他們面前發言{b};所以那些被安置在他們面前的人,都站在他們中間:彼得和約翰就站在這裡;所以阿拉伯語譯本譯為「當他們安置兩人時」:他們把他們從拘留所裡叫出來,那裡他們已經待了一整夜,並命令他們到他們面前,審問他們的教義和行為:

就問他們說:「你們用什麼能力,奉誰的名做這事呢?」他們問使徒,他們是憑著自然的能力,還是憑著神聖的能力,還是憑著魔鬼的能力,醫治了那個瘸腿的人?他們是藉著藥物,還是藉著魔法,還是藉著魔鬼的幫助,他們很樂意指控基督和他的門徒這樣做?或者他們是否聲稱得到了神聖和超自然的力量?他們還問他們使用了什麼名字,以及他們是奉誰的權柄行事?

【第8節】

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就在那一刻,他領受了聖靈恩賜和恩典的新量度,除了他在五旬節那天所領受的之外;因此他有了極大的勇氣、鎮定和言論自由,正如基督曾應許他的門徒,當他們被帶到官長和地方官面前時,他們將會擁有這些(馬太福音10:18,10:19,10:30;路加福音21:14,21:15)。彼得的情況大為改變,他不久前還被一個使女嚇倒,現在卻以無畏的勇氣和決心站在猶太公會面前:

就對他們說:「你們民中的官長和以色列的長老啊!」他以非常得體的方式稱呼他們,並給予他們作為官長應有的頭銜;這應當是人與基督徒所做的;榮譽應歸於當得榮譽的人:武加大拉丁語譯本、敘利亞語譯本和衣索比亞語譯本,以及一些抄本,都加上了「聽」,這似乎非常必要;他要求聽眾,或者希望他們聽他幾句話,為自己和同伴使徒辯護,並回答他們的問題。

【第9節】

我們今日若為在病人身上所行的善事受審。或者「既然」我們受審;因為這不是一個疑問,而是一個明確的事實,他們被帶到法庭上,正在接受審問,關於醫治瘸腿人的事;使徒正確地稱之為

善事,因為這事是憑著信心做的,是為了神的榮耀,也是為了那個人的益處;藉此也默示,他們被逮捕和拘留,並因做了一件如此仁慈和友善的事而被審問,他們受到了非常嚴酷的對待,這事是

行在那個無力的人身上;他無法自救,也無法以其他方式謀生,只能乞討:

他怎麼得了痊癒。恢復了完全的健康,並能正常使用他的肢體;也就是說,這事是憑著什麼能力,奉什麼名做的;答案是現成的,如下所述。

【第10節】

願你們眾人。公會的成員:和以色列全體百姓都知道。凡可能聽聞此事的人;因為使徒不以自己所做的,也不以他所奉之名為恥:就是因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藉著呼求那個名,藉著使用它,藉著耶穌基督的能力和權柄,他被輕蔑地稱為拿撒勒人:就是你們所釘十字架的。因為雖然彼拉多把他交給人釘十字架,羅馬兵丁也釘了他十字架,但這是應大祭司、文士和長老的要求和煽動;因此這事歸咎於他們,他們一心要他死;除了羞辱和痛苦的十字架之死,沒有別的能滿足他們: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使徒是這事的見證人,他們在基督復活後見過他並與他交談;這也是他們奉差遣去宣揚的教義,為此他們被逮捕和拘留;但這並沒有阻止他們宣講,不,甚至在公會面前也沒有;這是一個極大的勇氣和忠誠的例子:之所以提及這事,更是為了表明,這醫治不是憑著一個死人的名,而是憑著一個活人的名行的;同時也向他們指出,他們反對基督的努力是徒勞無益的:就是藉著他,這個人今天才能在你們面前完全康復。由此可見,以及從(使徒行傳4:18)可見,那個被醫治的人現在也在場:他要麼是被逮捕,與使徒一同被拘留,希望能發現欺詐;要麼是聽說使徒因他的緣故被帶到公會面前受審,他可能自己前來,以便證明事實,並為他們辯護。

【第11節】

他是那塊石頭。也就是說,這位拿撒勒人耶穌,藉著他的名,瘸腿的人得了痊癒,就是詩篇118:22所說的那塊石頭;藉著他,指的是真正的彌賽亞,他可比作一塊石頭,因其力量、永恆和作為教會屬靈建築的根基和房角石的功用;然而,他卻是你們這些匠人所棄絕的石頭:祭司、長老和文士;他們喜歡被稱為匠人,但卻把事情搞得一團糟;他們輕視並棄絕以色列的石頭,反而將自己和他人建立在長老的傳統和自己的義上:但儘管基督被他們棄絕,無論是他的位格還是他的教義,他都受到了羞辱的對待,最終被處死,但他卻從死裡復活,被高舉在神的右邊;他就是那塊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或主要的房角石,它裝飾、堅固、連結並維繫著整個建築;在這建築中,猶太人和外邦人,歷代各地聖徒,甚至所有神的選民,都聯合在一起;(參見馬太福音21:42的吉爾注釋)。

【第12節】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這裡指的不是身體的醫治,而是屬靈和永恆的救恩;敘利亞語譯本譯為「除他以外,別無**ܦܘܪܩܢܐ**(purqana,救贖)」:基督是唯一的救主和救贖者,他曾被應許和預言為救主;他已將他的百姓從律法、罪惡和撒但中拯救和救贖出來;救恩不應從任何其他人那裡尋求和盼望;不在人自己裡面,也不在任何其他受造物,天使或人裡面;不在人自己的行為和律法上的義裡面;不在遵守摩西律法,無論是道德律還是儀式律裡面;也不在自然之光裡面,更不在遵守長老傳統裡面: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無論是多麼偉大,或無論顯出多麼大的能力和力量,多麼大的聖潔和宗教,如君王、王子和世上偉人的名;或教會中牧師和傳道人的名;甚至基督徒和信徒的名,這可能只是徒有其名;除了耶穌的名,他的位格、寶血和公義,別無他名:在天下人間。遍及全地,在所有國家和王國中;甚至在天上,在所有大能的天使、寶座、主權、執政者和掌權者中;除了父和聖靈,他們與基督合一: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神在他的旨意和預旨中,在他的議會和聖約中,決定拯救他所揀選的百姓;他指定他的兒子為他們的救恩,並決定藉著他,而不是藉著任何其他人,也不是藉著任何其他方式來拯救他們;因此,凡得救的,都必須藉著他得救,參見(何西阿書1:7)。阿拉伯語譯本補充說,「除非單單藉著他」。

【第13節】

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他們以何等的勇氣和無畏站在他們面前,他們所擁有的鎮定,以及他們所使用的言論自由,正如這個詞的本義:他們觀察到他們的口才,他們措辭的精確,他們語言的恰當,以及他們推理的強勁和有力;以及他們極大的決心、堅定和心志;不懼怕承認基督的名,也不懼怕指控他們謀殺了他;而且他們似乎決心在任何情況下都堅守他;斷言他是真正的彌賽亞,儘管被猶太匠人棄絕;而且他已從死裡復活;不僅將現在所行的神蹟歸因於他,而且將人的救恩也歸因於他;並宣告除了他以外,別無拯救:敘利亞語譯本譯為「當他們聽到西門和約翰公開說的話時」:他們坦率而自由地回答了問題,沒有任何保留:他們立即回答說,他們是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行了這個神蹟;他們坦率地對待猶太公會,並直言不諱地告訴他們,他們是釘死基督的人,是棄絕那塊神已使之成為房角頭塊石頭的人,而且除了他以外,他們別無拯救:由此可見,約翰也說話了,儘管他的話沒有被記錄下來: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不是從他們現在所說的話,而是從他們之前所聽到和了解的:他們被告知他們是「沒有學問」的人,或者說不識字的人;但這並不是說他們沒有學過母語,不能閱讀聖經;而是他們沒有受過高等教育;他們沒有在任何猶太學校和大學裡,在任何一位博士門下受過教育;他們沒有受過訓練,也不熟悉那些博學博士在解釋摩西律法和長老傳統時的精微區分、巧妙論證和裁決:他們也明白他們是「無知」的人,**ἰδιῶται**(idiotai),「小民」,或普通人;因為人可能沒有學問,但卻不是這樣的人;似乎大祭司自己有時也是沒有學問的人:因此,在贖罪日,

「他們習慣在他面前宣讀當日的程序,並對他說:『主大祭司啊,請你親口宣讀;或許你忘了,或者你**לֹא לָמַדְתָּ**(lo lamadta,沒有學過)F3。』」

「三個君王和四個**הֶדְיוֹטִים**(hedyotim,小民)在來世沒有份;三個君王是耶羅波安、亞哈和瑪拿西;四個『小民』或普通人是巴蘭、多益、亞希多弗和基哈西。」

「脫鞋的命令,是在三位審判官面前執行的,即使這三位都是『小民』;」

「不是智者,而是懂得閱讀語言的人。」

【第14節】

又看見那醫好了的人。他要麼是被拘留,與使徒一同被帶到公會面前;要麼是自己前來作證,為使徒作證:因為他正與他們一同站著;與他們為伴,緊挨著他們,站在他們一邊;所以他們可以,也確實指著他,並向他呼籲,他準備證明,這醫治不是藉著藥物,也不是藉著魔法,也不是奉撒但或別西卜的名,而是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行的:他們就無話可說。他們無法反駁這個事實,因為那個人就在他們面前,完全康復,他們親自認識他,因為他長期躺在聖殿門口;他們知道他從母腹裡就瘸腿,現在已經四十多歲了;他們無法反駁他醫治的方式,因為他本人在場作證;他們也無法反駁他們;正如敘利亞語、阿拉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所讀,他們無法指責使徒,因為這是一件善事,也無法指控他們欺詐和冒充。

【第15節】

於是叫他們。也就是說,公會命令使徒;或者「命令兩人」,如阿拉伯語譯本所讀,彼得和約翰;也可能包括那個被醫治的人:退出公會。或者公會開會的地方;無論是在聖殿中他們慣常開會的「加齊特」廳F7,還是在他們遷往的店鋪,或在城裡,都不確定。我們被告知F8,

「公會從加齊特廳遷到店鋪,從店鋪遷到耶路撒冷,從耶路撒冷遷到雅弗尼;」

「在聖殿被毀前四十年,公會遷出,在店鋪裡開會。」

【第16節】

說:「我們當怎樣辦這些人呢?」他們是否應該鞭打他們,或者將他們拘留更長時間,或者將他們投入監獄,或者釋放他們:因為他們確實行了一個顯著的神蹟。他們確信神蹟已經發生;這是一個明確的案例,眾所周知,沒有懷疑的餘地,而且是由使徒所行的;但這並不是唯一的難題,如果這只是一個他們知道並且可以隱瞞的事情,就不會讓他們感到不安;但正如他們所觀察到的,這事在耶路撒冷所有的居民中都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那個人長期瘸腿,並在聖殿裡躺了這麼久,所有經常去那裡的居民都認識他並注意到他;而且他的醫治是如此公開,以如此奇蹟的方式發生,這成了城裡普遍的談論:所以無法掩蓋:我們也不能否認。事實如此確定和明顯;也無法隱藏,如衣索比亞語譯本所譯,因為它如此臭名昭著和公開。

【第17節】

惟恐這事越發傳開,在民間。這不是指在耶路撒冷;因為這個神蹟的名聲已經傳遍了城裡所有的居民;而是指在全國的其他地方:我們必須嚴厲地威嚇他們。或者「以威嚇來威嚇他們」;也就是說,嚴厲地威嚇他們,要麼是監禁,要麼是鞭打四十減一,要麼是處死。叫他們從今以後,不要再奉這名對任何人說話。他們因憤怒和輕蔑而不提這個名字,但指的是耶穌的名:他們的意思是,使徒從今以後,不應再奉耶穌的名,向任何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教導或傳講死人復活的教義,或任何其他福音教義;也不應奉他的名行任何神蹟,或呼求他的名,並利用它來醫治任何人,或行任何神蹟奇事。衣索比亞語譯本非常奇怪,完全與公會的意思相反,「他們不應再說話,除非奉人子耶穌的名」。

【第18節】

於是叫他們來。從他們所在的房間裡;或者命令他們的僕人把他們叫進來:吩咐他們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無論是私下還是公開,在傳道事工中,或在行神蹟時,在城裡或在鄉下:或教導任何教義;或者「耶穌的名」,如阿拉伯語譯本所讀;也就是說,耶穌的教義,那涉及他的位格、他的道成肉身、他的職分、他的受苦、死亡和從死裡復活的教義。

【第19節】

彼得、約翰卻回答說。他們帶著極大的膽量和勇氣,毫不懼怕人,卻帶著對神的真正敬畏,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對不對,你們自己判斷吧!」神是無所不知的,他看見並知道一切,知道人的一切行為及其根源;他是聖潔、公義、真實的,他坐在眾神之中,判斷何為公義: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對不對,你們自己判斷吧!這並不是否認應當聽從和順服官長:但不能比聽從神更多,也不能在與神的本性、旨意、律法、尊榮和榮耀相悖的事情上聽從官長:凡是符合神的律法和旨意,並由官長命令的事情,都應當注意並樂意順從;但凡不符合的,都應當不予理會,無論隨之而來的是什麼:這事如此公正合理,以至於使徒訴諸公會本身來裁決。

【第20節】

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這不是身體上的不可能,而是道德上的不可能;或者說,這是不合法的,因此他們不會說任何其他的話,他們也無法避免說,他們所看見和聽見的事;例如基督的神蹟和教義,他從死裡復活,他們都是親眼和親耳的見證人。這顯示了他們極大的忠誠和正直,他們對基督堅定不移的忠心,以及他們不懼怕人的不悅和憤怒。

【第21節】

官長們又威嚇他們。要麼重複之前的威嚇;要麼加上更嚴厲的威嚇,如果可能的話,嚇唬他們;因為他們無法回答使徒的論點,也無法推翻他們的推理:就釋放了他們。他們沒有宣告他們無罪,而是將他們從拘留中釋放:因為找不出什麼理由可以懲罰他們。儘管他們極力尋找,卻無法找到任何可以作為懲罰他們的理由、原因或藉口:因為百姓的緣故。他們不會拘泥於不公正,也不會擔心得罪神;但他們害怕百姓,害怕在百姓中失去信譽,也害怕百姓會起來反對他們,站在使徒一邊:因為眾人為所行的事都歸榮耀給神。他們看見了神的手在其中,並將其歸因於神的憐憫、良善和能力,並將榮耀歸給他;因此,懲罰如此偉大和美好工作的執行者,將被視為野蠻和邪惡,並會受到百姓的強烈反對;因為相反地,百姓認為他們值得極大的榮譽和尊重。

【第22節】

原來那得醫治的人,年紀已經四十多歲了。因此,這個神蹟更大,一個生來瘸腿,且瘸腿四十多年的人,竟然得了醫治;他也因此更為人所知,他的見證也更受人信任:這醫治的神蹟顯在他身上。既是為了人的益處,為了神的榮耀,也是為了證實基督的福音。

【第23節】

使徒既被釋放。或奉公會之命從拘留中獲釋:就回到他們自己的人那裡。或「回到他們自己的人那裡」,如衣索比亞語譯本所讀;或「回到他們的弟兄那裡」,如敘利亞語譯本所讀;要麼是回到其他十位使徒那裡;要麼是回到最初聚集的一百二十人那裡;要麼是回到所有信徒的群體那裡(使徒行傳4:32),即已加入他們的八千人,整個教會。聖徒喜歡在一起,並樂於與彼此為伴;特別是當他們有什麼可以分享,以促進彼此的益處,或為了神的榮耀時: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一切話都告訴他們。他們對使徒所下的命令和禁令,以及他們所發出的威嚇,無疑也包括使徒對他們的回覆。

【第24節】

他們聽見這話。使徒所報告的全部內容;他們耐心聽著,沒有對公會做出任何不當的評論;一方面,沒有過度恐懼和沮喪,另一方面,也沒有懶惰、粗心和自滿;他們沒有訴諸陰謀、密謀和煽動;也沒有訴諸武力來保衛和報復自己,儘管他們人數眾多;而是訴諸禱告,祈求他們不因威嚇而退縮,不敢大膽傳講主的話:他們就同心合意地高聲向神說。他們被聖靈感動,不僅在祈求的內容上意見一致,這種一致在神面前極有功效;因為無論兩個人或更多人同意向神祈求什麼,都必賜給他們;而且在他們口頭表達的詞語上也完全一致,而且是以非常響亮和洪亮的聲音,以表達他們內心的熱切和熱情:說:「主啊,你是神。」或者,如比撒抄本之一所載,「主我們的神」;或者,如衣索比亞語譯本所載,「主啊,你是我們的神」;他們向基督的父神禱告,正如(使徒行傳4:27)所顯示的,將他視為他們自己的神,他們在基督裡的聖約之神和父,他們可以從他那裡盼望幫助,並在他裡面期待安全和一切恩典的供應:你創造了天、地、海和其中萬物。這充分證明了神的無所不能;這是一個在聖徒困境中極其有用的屬性;因為他創造了萬物,還有什麼是他不能做的呢?為了成就他的旨意,實現他的聖約和應許,應驗預言;為了他百姓的益處,以及他名的榮耀,還有什麼是他不會為他的聖徒做的呢?

【腳註】
F16 Misn. Middot, c. 1. sect. 1. 《密示拿》尺寸篇,第一章第一節。
F17 Bartenora & Yom Tob in ib. sect. 2. 巴特諾拉與約姆·托布,同上,第二節。
F18 Bemidbar Rabba, sect. 6. fol. 186. 3. 《民數記米大示》,第六節,第186頁第3欄。
F19 Misn. Middot, c. 1. sect. 2. 《密示拿》尺寸篇,第一章第二節。
F20 Juchasin, fol. 20. 2. 《猶哈辛》第20頁第2欄。
F21 T. Bab. Pesachim, fol. 26. 1. 《巴比倫他勒目》逾越節篇,第26頁第1欄。
F23 T. Bab. Yoma, fol. 39. 2. & Hieros. Yoma, fol. 43. 3. 《巴比倫他勒目》贖罪日篇,第39頁第2欄;《耶路撒冷他勒目》贖罪日篇,第43頁第3欄。
F24 T. Bab. Beracot, fol. 29. 1.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29頁第1欄。
F25 Joseph Antiqu. l. 20. c. 4. sect. 2.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二十卷第四章第二節。
F26 Juchasin, fol. 14. 1. & 159. 1.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18. 2. 《猶哈辛》第14頁第1欄及第159頁第1欄;甘茨《大衛之苗》第一部分,第18頁第2欄。
F1 T. Bab. Yoma, fol. 53. 2. Chagiga, fol. 5. 1. Megilla, fol. 17. 2. Nedarim, fol. 41. 1. Sanhedrin, fol. 98. 1. & passim. 《巴比倫他勒目》贖罪日篇,第53頁第2欄;《哈吉加篇》,第5頁第1欄;《米吉拉篇》,第17頁第2欄;《納達林篇》,第41頁第1欄;《公會篇》,第98頁第1欄;以及其他各處。
F2 Misn. Sanhedrin, c. 4. sect. 3. & Bartenora in ib. 《密示拿》公會篇,第四章第三節;巴特諾拉,同上。
F3 Misn. Yoma, c. 1. sect. 3. 《密示拿》贖罪日篇,第一章第三節。
F4 Misn. Sanhedrin, c. 11. sect. 2. 《密示拿》公會篇,第十一章第二節。
F5 T. Bab. Bava Metzia, fol. 32. 11. 《巴比倫他勒目》中門篇,第32頁第11欄。
F6 Misn. Yebamot, c. 12. sect. 1. 《密示拿》葉巴莫篇,第十二章第一節。
F7 Misn. Sanhedrin, c. 10. sect. 2. & Middot. c. 5. sect. 3. 《密示拿》公會篇,第十章第二節;《尺寸篇》,第五章第三節。
F8 T. Bab. Roshhashana, fol. 31. 1. 《巴比倫他勒目》新年篇,第31頁第1欄。
F9 T. Bab. Avoda Zara, fol. 8. 2. 《巴比倫他勒目》偶像崇拜篇,第8頁第2欄。
【第25節】

「你曾藉著你僕人大衛的口說:『外邦為什麼爭鬧?萬民為什麼謀算虛妄的事?』」
這引自《詩篇》第2章第1節和第2節。從中我們得知,這篇詩雖然沒有標題,也沒有署名大衛,卻是大衛的作品。金奇(Kimchi)也說,大衛是在他登基之初寫下這篇詩的;儘管亞本·以斯拉(Aben Ezra)認為,這篇詩是某位歌者在他受膏之日為他所作;但他後來似乎對此有所懷疑,並在《詩篇》第2章第7節說,這些話是大衛說的,或是歌者說的。可以肯定的是,在使徒時代,這篇詩普遍被猶太人認為是大衛的作品;因此他們也如此談論它。古代會堂的拉比們也認為這篇詩是指向彌賽亞的。拉比雅基(Jarchi)說:「我們的拉比們解釋這篇詩(的內容)是關於彌賽亞君王的。」金奇也指出,有些人將這篇詩解釋為關於歌革和瑪各F11,以及彌賽亞,即受膏者,也就是彌賽亞君王;儘管其中一位作者認為,最好將其理解為大衛本人;而亞本·以斯拉說,這篇詩是為大衛或為彌賽亞而作,若將其理解為彌賽亞,則意義更為清晰。在他們一些最古老的著作F12和現代著作F13中,《詩篇》第2章第7節和第8節特別被應用於彌賽亞,正如《詩篇》第2章第2節被應用於約瑟之子彌賽亞F14。事實上,整篇詩都屬於彌賽亞,這從明確提及他,以及地上君王對他徒勞的攻擊中可見一斑;從神永恆的預旨和決心,儘管他們竭盡全力,仍要立他為錫安的君王;從他將列國作為他的產業,這對任何其他人都不適用;特別是從那將要歸於他的敬畏、崇拜和敬拜,以及對他所寄託的信靠和信心,這些都絕不能與大衛或任何受造物相符。敘利亞譯本讀作:「誰藉著聖靈,藉著口」;比撒(Beza)最古老的抄本和他的另外五份手稿也如此讀;武加大拉丁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讀作:「誰藉著聖靈,藉著我們父大衛的口」;亞歷山大抄本也如此讀,但這似乎不是一個真實的讀法;因為猶太人習慣稱亞伯拉罕為他們的父,而非大衛;而且,將父神藉著聖靈說出以下的話,表達得也不夠恰當:「外邦為什麼爭鬧?萬民為什麼謀算虛妄的事?」這指的是外邦人,以及猶太人,彼拉多和他的議會,羅馬士兵,以及猶太公會和普通民眾;他們對基督大發烈怒,以狂暴的方式逮捕他,將他當作罪犯帶走,並以騷亂的方式,帶著巨大的喧囂和叫喊,將他從一個審判庭拖到另一個審判庭,催促將他釘十字架;他們的怒氣直到將他處死才平息:然而,他們想像他會被死亡的權勢所困,或者這會阻止他的教義傳播,以及他的國度擴張,這都是虛妄的事;因為他從死裡復活,成為戰勝所有敵人的凱旋者,並以非凡的方式傾倒他的聖靈,將他的福音和榮耀傳遍全地。

【第26節】

「地上的君王都起來,臣宰也聚集。」
希律安提帕,加利利的分封王,有時被稱為王(可6:14),以及羅馬總督彼拉多,他代表他的主凱撒;這些人以敵對的方式站起來,或興起,反對並抵擋彌賽亞,拿撒勒人耶穌:而臣宰也聚集;猶太的統治者,亞那、該亞法,以及公會的其他成員,他們不止一次聚集;特別是在大祭司的宮殿裡,商議如何捉拿耶穌並將他處死;當他被捕時,他們也聚集在同一地點,審訊、盤問並定他的罪。而這種反對,以及這些陰謀和商議,都是「敵擋主」的:耶和華,基督的父,他差遣並膏立了基督;因此,凡是針對基督所做的,都是針對主所做的,因為他們的旨意和目的,他們的利益和榮耀,都是一致的:並且「敵擋他的基督」;或受膏者,他從出生起,並在受洗時,就被聖靈膏立,成為先知、祭司和君王。

【第27節】

「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
這是對《詩篇》第2章第1節和第2節上述經文的解釋,並將其應用於耶穌;他被稱為神的「孩子」,因為基督的人性被納入與第二位格的聯合中,而第二位格是神的兒子:除非這個詞更應譯為「僕人」,正如《使徒行傳》第4章第25節所譯,這是一個屬於基督的特徵,並經常作為中保賜予他,他作為中保是神公義的僕人;他被稱為「聖潔」,因為他在受孕和出生時,以及在他的生活和言行中都是聖潔的,既沒有原罪,也沒有實際的過犯;這加重了這些人的罪惡和罪責,他們竟然起來聚集攻擊他;然而,這是一個明確的案例,一個臭名昭著的事實,一個不容否認的確鑿真相:為了進一步加重他們的罪行,也為了解釋「他的基督」這個短語,經文補充說:「你所膏的」;用喜樂油膏抹他,勝過他的同伴。基督在某種意義上,從永恆就被膏立為先知、祭司和君王,因為他很早就被設立為中保,或被呼召並被授予那個職位;參見《箴言》第8章第22節(應為《箴言》第8章第22節,而非第2章第6節)。他在時間中被膏立,無論是在道成肉身時還是在受洗時,都領受了無限量的聖靈,這就是那教導萬事的膏抹。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都聚集在一起。這個希律是希律安提帕,大希律的兒子,他斬了施洗約翰的頭;本丟彼拉多是基督受死時猶太的羅馬總督;外邦人是彼拉多的議會成員和羅馬士兵;以色列民是猶太人,包括統治者和普通民眾;敘利亞譯本譯作「以色列的會堂」:這些人,儘管他們來自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利益,甚至彼此為敵,就像猶太人和外邦人普遍那樣;以及希律和本丟彼拉多特別那樣;但他們都聚集、同意並合謀嘲弄、鞭打並釘死這位無辜而聖潔的人。武加大拉丁譯本、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補充說:「在這城裡」;比撒的上述抄本和其他抄本也如此讀;意思是,在耶路撒冷城,使徒們當時所在的地方,上述人物在那裡聚集,而先知只能在那裡滅亡。亞歷山大抄本讀作:「在這你的城裡」:這城被稱為神的城,聖城;然而就在這城裡發生了這次邪惡的集會,以及所有這些邪惡。

【第28節】

「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
他們聚集攻擊基督的目的,並非要成就神的旨意和永恆預旨,而是要滿足自己的私慾,發洩對他的憤怒和惡意;然而,在事件的結果上,按照護理的智慧安排,他們的聚集、他們的密謀和陰謀,卻成就了神在他永恆的議會中所預定的事。這裡所說的「主的手」,並非指神的恩典和恩惠;也不是指神的能力和護理;也不是指他誡命的話語,他所啟示的旨意;而是指他隱秘的旨意,他旨意的謀略,他心中隱藏的目的,他心智的智慧謀劃,這是按照他無限的智慧形成的:正如《撒母耳記下》第14章第19節所說:「這事豈不是約押的手嗎?」也就是說,約押的頭腦,約押的智慧謀略;猶太作者也如此解釋,**עֲצָתוֹ**(atzato,他的謀略)F15:這個詞在這裡也立即得到解釋;因為接著說:「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神的永恆預旨是從永恆而來的;在時間中發生的任何事,都是他預先決定要成就的,無論是他親自成就,還是藉由他人成就,或是容許其發生,就像這裡的情況一樣。凡是發生在基督身上的事,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希律還是本丟彼拉多所做的,都符合神隱秘的旨意,他與基督所立的聖約,以及他們之間和平的議會:他們邪惡地所做的,神卻旨在成就美善,並藉此成就了他子民的救贖和拯救:這既沒有使神成為罪惡的源頭,也沒有為人的罪惡行為開脫,更沒有侵犯他們行動的自由意志。

【第29節】

「他們恐嚇我們,現在求主鑒察,一面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
這並非指神以他無所不知的眼光鑒察,因為他不可能不鑒察;而是指他會以他的護理來留意這些恐嚇,以斥責他們,或約束他們,或使他們無所畏懼:並「賜給你的僕人」;使徒們,以及所有傳道人,他們是至高神的僕人,他們以極大的喜樂和忠誠在基督的福音中事奉他:使他們「大放膽量講你的道」;而不是他們自己的道,或別人的道;福音是神的言語,或是一個信息,一個從他而來的恩典和憐憫的信息,賜給罪人。整個教會的請求是,願傳道人不要被公會的威脅所嚇倒;而是繼續以完全的表達自由,以完全的膽量、勇氣和無畏的精神,以完全的開放和忠誠,並以最公開的方式宣講。這樣的祈求表明,正如傳講神的道或傳福音是神的恩賜,同樣,自由、大膽、忠實地傳講,正如應當傳講的那樣,也是神的恩賜。

【第30節】

「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奇事因著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
這就是說,藉著使徒們的手,在醫治疾病、病痛和瘸腿方面,正如上述事例所示,藉著神的權能的彰顯;這既會與猶太公會的計劃相悖,也會證實福音的教義;同時也會激勵傳道人以更快的速度、更喜樂和更堅定的心志傳講福音;並且「使神蹟奇事因著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正如已經行出來的,並且瘸腿的人在聖殿裡特別是藉著他的名得了醫治,而公會曾禁止使徒們奉他的名傳道,或藉著他的名行任何其他神蹟。

【第31節】

「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
這是在他們禱告的時候,或者禱告一結束;因為有時,就像這裡一樣,禱告會立即蒙垂聽,並得到回應,就在聖徒們說話的時候,或者禱告一結束:「聚會的地方震動」;這地方是私人住宅還是聖殿,並不確定:後者似乎更有可能,因為他們的人數眾多,任何私人住宅都無法容納;而且這也是他們慣常聚集的地方;這地方現在被一陣猛烈的風震動,就像五旬節那天一樣,這是神同在的象徵,也是他們禱告蒙垂聽的標誌,更是世界藉著使徒們的傳道而震動的象徵:「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被聖靈的恩賜充滿,甚至是超凡的恩賜,例如說各種方言,就像之前五旬節那天一樣;參見《使徒行傳》第2章第4節;這不僅是使徒們的情況,也是其他傳道人,甚至可能是整個教會的情況:「放膽講論神的道」;也就是說,使徒們和福音傳道人以極大的自由,無所畏懼地講論,不僅在他們的團體中私下講論,也在聖殿中公開講論:這正是他們特別祈求的,他們也得到了顯著的回應。

【第32節】

「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
那些相信福音和基督的人,人數眾多,因為他們現在大約有八千人。儘管人數如此眾多,他們卻「都是一心一意的」;在教義上,在信仰的事上,他們完全一致,思想和判斷都相同,在實踐上也有完美的和諧,他們都履行相同的職責,遵守相同的誡命和條例;他們都追求相同的利益,有相同的目標和願景;他們彼此之間有著緊密的感情連結;他們的靈魂彼此相連;因此,在這個龐大的基督徒群體中,彷彿只有一個靈魂。亞里斯多德被問及朋友是什麼時,回答說:「一個靈魂居住在兩個身體裡」F16:猶太人也說,愛人或朋友應該「**לֵב אֶחָד כְּאִישׁ אֶחָד**(lev echad k'ish echad,一心一意,如同一個人)」F17;這些人就是這樣的朋友和真心相愛的人。「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儘管他對這些東西擁有獨特的權利,但他並沒有主張這項權利,也沒有堅持,甚至沒有提及,也沒有將他的財物當作自己的來使用,為自己保留,甚至自己處置;而是將其公開供整個群體自由使用,與自己平等地享有:「都是大家公用」;這並非他們被迫如此,而是他們自願的行動,因此對他人沒有約束力;事實上,他們這種直接的做法也不應被模仿,因為他們的情況是特殊的。他們不僅每天都面臨迫害,財產可能被沒收,貨物可能被充公;而且他們也知道,隨著時間的推移,耶路撒冷將會被毀滅,他們不知道會有多快;因此他們認為出售財產,將錢投入一個共同基金,以供彼此支持,並推動基督的共同事業是正確的。

【第33節】

「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
這要麼是指以極大的能力,以極大的熱忱和心靈的熱情,以及非凡的熱心;要麼是指對人的靈魂產生巨大的功效;要麼是指藉著許多神蹟和醫治病患、趕鬼的強大作為,使徒們「見證主耶穌復活」;他們被選為見證人,並且是親眼見證人;這是福音的基本教義,也是撒都該人特別感到不安的,因此他們禁止使徒們再奉基督的名傳道。「眾人也都蒙大恩」;不僅是使徒和傳道人,而是整個教會:這可以理解為神聖靈的豐盛恩賜,傾倒在他們身上,並豐盛地賜予他們;或者理解為神對他們的恩典保護,使他們免受人的憤怒和惡意;或者理解為他們在普通民眾中所得的恩典和恩惠;或者理解為他們中間的慈善、慷慨和仁慈,後一種解釋得到接下來經文的證實;儘管所有這些解釋都可以被納入。

【第34節】

「因為他們中間沒有一個是缺乏的;因為凡有田產房屋的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
沒有人缺乏食物、衣服或任何生活必需品;這顯示了他們極大的愛心,也解釋了他們為何如此受人喜愛,因為他們如此關心窮人;這一切都源於神賜予他們的恩典:
「因為凡有田產房屋的」;或「葡萄園」,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讀,無論是在耶路撒冷還是其他地方;
「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無論是田產、房屋還是葡萄園。

【第35節】

「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這顯示了對使徒們極大的尊崇和敬意,以及對世俗財物的某種輕視和不屑;並表明他們完全將這些財物交給使徒們,並服從他們的處置:
「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儘管他們凡物公用,但仍有秩序可循;一個人不能隨意從公共儲備中取用;但由於一切都交由使徒們管理,並在他們的權力之下;分配是由他們進行的,分給每個人,包括原來的物主和其他人,而且不是隨心所欲地取用,也不是隨意索取;而是按各人所需用的,由使徒們判斷。

【第36節】

「有一個利未人,生在居比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
武加大拉丁譯本、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讀作「約瑟」,比撒最古老的抄本、他的兩份手稿以及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抄本也如此讀;因為「約瑟」或「約西」只是「約瑟夫」的縮寫或簡稱;儘管根據其他人,它與「約西亞」相同:有一個名叫約西的人,他是亞勒腓的兒子,也是兩位使徒雅各和猶大的兄弟(太13:55);還有一個名叫「約西·巴撒巴」的人;或許為了區分彼此,這個人被稱為「約西·巴拿巴」;因為接下來說:
「使徒稱他為巴拿巴」:他歸信前的名字是「約西」或「約瑟夫」或「約西亞」;之後,或者至少在他認識使徒並與他們交往之後,他們稱他為「巴拿巴」。阿拉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讀作「他是使徒中的一員」;因此巴拿巴被提及,彷彿他是一位使徒(林前9:5-6)。
「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或「勸勉子」;因為他在勸勉方面有卓越的恩賜和才能;參見《使徒行傳》第11章第23節(應為《使徒行傳》第14章第22節);以及他對安慰困苦心靈的幫助;因為**נָבָא**(naba,預言)包括勸勉和安慰;他既然有預言或傳福音的恩賜,就被稱為**בַּר נַבָּא**(bar naba,勸慰子),一個安慰者,或一個勸勉者:耶柔米F18也將其解釋為「先知之子」。德魯修(Drusius)推測他的真名是**בַּר נַחֲמָא**(Bar Nachama),縮寫為「巴拿瑪」,加上希臘語詞尾則為「巴拿巴斯」;這在迦勒底語和敘利亞語中恰好意為「勸慰子」,正如這裡所解釋的;他指出字母「M」和「B」有時可以互換使用:例如同一個人被稱為「比羅達」和「米羅達」(王下20:12;賽39:1),同一條河被稱為「亞巴拿」(王下5:12),在旁註中則為「亞瑪拿」;但其他人認為他的名字來自與挪亞相同的詞,意為安息和安慰,這從他名字的緣由可見一斑。「這人必使我們得安慰」。因此這個人在迦勒底語或敘利亞語中的名字是**בַּר נַחֲמָא**(bar nachama),字面意思可以譯為「父輩安息之子」或「安慰之子」。這個人被稱為「利未人」;屬於利未支派,是祭司家族的:
「生在居比路」;或「按出生地」或「國籍,是居比路人」;因為他雖然是猶太人,從他屬於利未支派可見一斑,並且出生於猶太父母,但卻是在居比路出生,因此是那個地方的本地人。衣索比亞譯本譯作「居比路城」;但居比路不是一個城市,而是一個國家;因此敘利亞譯本譯作「居比路之地或國家」,正如我們所譯:它位於地中海遠端的一個島嶼;它得名於居比路植物,現在土耳其人稱之為「基布里斯」。根據老普林尼F19的說法,它位於西里西亞的東部和西部,與敘利亞相對,以前是九個王國的所在地;其周長為三百七十英里,曾被稱為各種名稱;如阿卡曼提斯(Acamantis)、刻拉提斯(Cerastis)、阿斯佩拉(Aspella)、阿馬圖西亞(Amathusia)、馬卡里亞(Macaria)、克里普頓(Crypton)和科利尼亞(Colinia);其中有十五個城鎮或城市,分別是帕福斯(Paphos)、古帕福斯(Palaepaphos)、庫里亞斯(Curias)、基提翁(Citium)、科里尼翁(Corineum)、撒拉米(Salamis)、阿馬圖斯(Amethus)、拉佩托斯(Lapethos)、索爾奇(Solce)、塔馬索斯(Tamaseus)、埃皮達魯姆(Epidarum)、基特里(Chytri)、阿西諾厄(Arsinoe)、卡爾帕西亞(Carpasia)和戈爾吉(Golgi)。根據同一位作者F20的說法,它曾因地震而與敘利亞分離;其東部與敘利亞相距不到一百英里。根據梅拉(Mela)F21的說法,其主要城市是撒拉米和帕福斯,在《使徒行傳》第13章第5節和第6節中提及。根據托勒密(Ptolomy)F23的說法,其西部是潘菲利亞,南部是埃及海和敘利亞海,東部是敘利亞海,北部是西里西亞海峽:它居住著來自各個民族的人,其中包括猶太人;拉比本雅明(R. Benjamin)在他的時代也提及居比路的猶太拉比F24。

【第37節】

「他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
這塊田地是在居比路還是在猶大,並不確定;他如何得到這塊田地,是買來的,像祭司和利未人可以買地一樣,正如耶利米,一個祭司,在亞拿突買了一塊田地(耶32:9);還是他妻子的嫁妝;因為利未人沒有產業可繼承:他們有四十二座城,以及六座逃城可居住,還有這些城郊的田地;這些田地或土地是永遠不可出售的,而是永久的產業(利25:34);但現在禮儀律已被廢除,這條誡命已不再遵守,如果這塊地屬於此類。此外,猶太拉比們對上述律法有不同的解釋;他們認為這只適用於交換,而不適用於出售,他們允許出售;他們的一條規例是這樣說的F25:
「把價銀拿來」;從居比路或猶大,或迦南地他賣掉田地的地方:
「放在使徒腳前」;這顯示了對使徒們極大的尊崇和敬意,以及對世俗財物的某種輕視和不屑;並表明他們完全將這些財物交給使徒們,並服從他們的處置:
「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儘管他們凡物公用,但仍有秩序可循;一個人不能隨意從公共儲備中取用;但由於一切都交由使徒們管理,並在他們的權力之下;分配是由他們進行的,分給每個人,包括原來的物主和其他人,而且不是隨心所欲地取用,也不是隨意索取;而是按各人所需用的,由使徒們判斷。

【腳註】
F11 Vid. T. Bab. Avoda Zara, fol 3. 2. 見《巴比倫他勒目》偶像崇拜篇,第3頁第2欄。
F12 Zohar in Numb. fol. 82. 2. Bereshit Rabba, sect. 44. fol. 38. 4. & T. Bab. Succa, fol. 52. 1. 《光輝之書》民數記篇,第82頁第2欄;《創世記拉比註釋》第44節,第38頁第4欄;以及《巴比倫他勒目》住棚節篇,第52頁第1欄。
F13 Maimon. in Misn. Sanhedrin, c. 11. sect. 1. Abarbinel Mashmiah, Jeshua, fol. 37. 4. & 38. 1. 邁蒙尼德《密示拿》公會篇,第11章第1節;亞巴比內爾《彌賽亞的宣告》,第37頁第4欄,以及第38頁第1欄。
F14 Pirke Eliezer, c. 19. 《以利以謝的教訓》第19章。
F15 Kimchi in loc. & R. Sol. Urbin. Ohel Moed, fol. 36. 2. 金奇於此處;以及拉比所羅門·烏爾賓諾《會幕之帳》第36頁第2欄。
F16 Diog. Laert. in vit. Aristot. l, 5. 313. 第歐根尼·拉爾修《亞里斯多德生平》第五卷第313頁。
F17 Tzeror Hammor, fol. 21. 3. & 162. 4. 《沒藥束》第21頁第3欄,以及第162頁第4欄。
F18 De Nominibus Hebraicis, fol. 105. I. 耶柔米《希伯來語名稱》第105頁第1欄。
F19 Nat. Hist. l. 5. c. 31. 老普林尼《自然史》第五卷第31章。
F20 Ib. l. 2. c. 88. 同上,第二卷第88章。
F21 De Orbis Situ, l. 2. p. 66. 梅拉《世界地理》第二卷第66頁。
F23 Geograph. l. 5. c. 14. 托勒密《地理學》第五卷第14章。
F24 Itinerar. p. 30. 本雅明《遊記》第30頁。
F25 Misn. Eracin, c. 9. sect. 8. 《密示拿》估價篇,第9章第8節。
F26 Bartenora in Misn. Eracin. 巴特諾拉《密示拿》估價篇。
F1 Mainton. in ib. 邁蒙尼德於同上。
F2 Hilchot Shemitta Veyobel, c. 13. sect. 4, 5, 7. 《安息年與禧年律法》第13章第4、5、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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