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使徒行傳

第三章
【第1節】

彼得和約翰一同上聖殿去。這兩位門徒是親密無間的夥伴,彼此深愛;他們經常在一起。有人認為,在基督受審時,他們曾一同在高祭司的院子裡(約18:15-16);他們也曾一同跑到他的墳墓(約20:2-4)。現在他們一同上聖殿,不是為了參加每日的獻祭,因為基督的獻祭已經廢除了舊約的獻祭,而是為了履行禱告的職責,這職責仍然有效,並且他們可以藉此機會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傳講基督。

在禱告的時候;就是第九個小時,或下午三點。這是他們禱告的時間之一。猶太人習慣一天禱告三次(但6:10),根據詩篇作者(詩55:17),是在晚上、早上和中午。路加在這段歷史中提到的三次禱告時間似乎與此相符:早上是在第三個小時,如(徒2:15),即早上九點;中午是在第六個小時,如(徒10:9),即中午十二點;晚上是在第九個小時,如此處所述,即下午三點。這並非神所命定的時間。猶太人F15自己說:「律法中沒有規定禱告的次數,也沒有規定重複這或那種禱告,律法中也沒有**זמן קבוע**(zman kavua,固定時間)的禱告。」但根據長老的傳統:「早禱應在第四個小時結束前,即一天中的三分之一時間……他們將**Minchah**(或晚禱)的時間定為與晚間每日獻祭相應;因為每日獻祭每天從第九個半小時開始獻上,所以他們將其時間定為從第九個半小時開始,這稱為『小Minchah』;又因為在逾越節的晚上,即安息日的晚上,他們在第六個半小時宰殺每日獻祭,所以他們說,在第六個半小時之後禱告的人是蒙赦免的;在此時間之後,他必須履行的時間就到了,這稱為『大Minchah』……由此可知,大Minchah的時間是從第六個半小時到第九個半小時;小Minchah的時間是從第九個半小時到日落前一個半小時;並且允許禱告直到日落。」因此,彼得和約翰是在小Minchah的時間上聖殿的;這似乎不是在五旬節當天,而是在之後的某一天或幾天,可能是接下來的安息日,當時有大量的人聚集。

【第2節】

有一個人,生來是瘸腿的。他生來如此;他的瘸腿不是因為疾病、跌倒或任何外傷,而是因為他身體某個或多個肢體天生有缺陷;這使得後來的神蹟更加非凡。他瘸腿到必須被人抬著;他不能自己走路,也不能被人牽著走,而是必須被人抬著。

他們天天把他放在聖殿的一個門口;這可能已是多年來的慣例,每天在禱告時間把他帶到聖殿入口處,人們進出的門口;因此他被眾人熟知,並且知道他從小就瘸腿,甚至從出生起就是如此;所以這件事絕無欺騙。他躺臥的聖殿門口,

名叫美門;有些人認為這是書珊門(Shushan gate),是聖殿山或外牆的東門,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波斯首都書珊的圖案描繪在上面F17,使其看起來非常美麗。猶太注釋家F18普遍給出的理由是:當猶太人從被擄之地歸回時,波斯王命令他們在聖殿的一個門上描繪書珊宮殿的圖案,以便他們敬畏國王,不反叛他;於是他們在東門上畫了一個。但有些人說F19,被擄之地的子孫(歸回後)這樣做是為了紀念普珥節的神蹟(他們從哈曼手中得救),這神蹟發生在書珊;此外,它可能因**Shushan**這個詞而得名,該詞意為喜樂和歡樂。但這似乎不太可能是這裡所指的門,因為它比所有其他門都低;因為東牆比其他牆都低,這樣當大祭司在橄欖山頂焚燒紅母牛時,他可以在灑血時看到聖殿的門;所以門本身比其他門低四肘F20,因此看起來不如其他門宏偉和美麗。的確,關於聖殿山的這扇東門,有記載{u},

向進殿的人求施捨;這些人去參加宗教活動,可能被認為更傾向於慷慨和慈善的行為。此外,這些人被認為是猶太人,而施捨只能向猶太人求取和接受;因為他們的律法{y}如此規定,

【第3節】

他看見彼得、約翰將要進殿,就在他們正要穿過他躺臥的門口時,他看著他們;雖然他們是陌生人,但他根據他們當時進殿的舉動,斷定他們是以色列人。

就求他們施捨;求他們給他一些東西以資助和支持。

【第4節】

彼得定睛看他,或非常專注地凝視他,毫無疑問,當時他受到聖靈非凡的感動,要留意他並醫治他的疾病:

約翰也一樣;約翰當時也受到類似的感動;並且同樣參與了這次醫治,從那人痊癒後對兩人的關注,以及彼得的聲明(徒3:11-12)中可以看出,也從接下來的話語中得到證實:

說:「看我們!」這話是為了引起他的注意,讓他觀察他們是怎樣的人,以及他們如何不可能施行接下來的醫治,並留意醫治將以何種方式完成。猶太人F26提到一種以這種方式,使用這些話語完成的超自然醫治;這或許是為了減輕這次醫治的榮耀而講述的。

【第5節】

那人就留意他們,或「他看著他們」,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照他們所吩咐的。他不僅心裡專注於他們,而且將目光投向他們,專注地看著他們。此句在衣索比亞譯本中被省略。

指望從他們得著什麼;不是指望他的瘸腿得醫治,他幾乎沒想到這一點,而是指望得到一些錢作為施捨。

【第6節】

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衣索比亞譯本讀作「我們都沒有」;下一句也讀作第一人稱複數;也就是說,他們沒有金幣或銀幣;他們身上沒有,或許任何地方也沒有自己的錢;除了那些帶給他們,作為整個教會或其中窮人的共同儲備的錢。事實上,任何錢包裡的錢都不得帶入聖殿;(參見太10:9,可11:16)儘管毫無疑問,他們可以手持或其他方式攜帶錢財,用於獻祭,或給窮人,否則這個人就不會躺在這裡求施捨了。

但我所有的,我給你;指醫治的恩賜;不是說他把恩賜傳給他,而是在他身上運用這恩賜,醫治了他的瘸腿;這遠比他若有大量金銀可給他更為寶貴:

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這表明他所說的話是奉基督的命令;他所行的醫治是藉著基督的能力;甚至藉著那位被猶太人如此輕蔑,並最近被他們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的權柄和能力:奉他的名,他吩咐那人

起來行走;沒有使用任何藥物,也沒有在他身上塗抹任何東西;但他相信能力會伴隨這些話語,力量會藉著他所奉之名的人傳給他,所以他這樣說:這就是基督所行的神蹟與他門徒所行的神蹟之間的區別;基督所行的神蹟是奉他自己的名,藉著他自己的能力;而他門徒所行的神蹟是奉基督的名,單單藉著他的能力;猶太人自己也承認,門徒是**בשם ישו**(b'shem Yeshu,奉耶穌的名)施行醫治的F1。

【第7節】

於是彼得拉著他的右手,效法基督,他曾多次看見基督在這種場合使用同樣的動作:

扶他起來;相信他已痊癒,並使其顯明。在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以及東方譯本中,**him**這個詞被明確表達,這在我們的譯本中是一個補充:

他的腳和踝骨立刻得了力量;看來他的瘸腿就在這裡。武加大拉丁譯本譯作「他的基座和腳掌」,這可能包括他的腿和腳踝,以及腳;敘利亞譯本譯作「他的腳和腳掌」;阿拉伯譯本譯作「他的腳掌,以及與他腳跟相連的肌肉」;衣索比亞譯本則最遠,譯作「他的腳和腰部得了力量」;他的病症可能是麻痺性的。

【第8節】

那人就跳起來,從他躺臥的床、臥榻或地上跳起來:

站著,又行走;他穩固而有力地站立,並四處行走;藉此,他自己和他人都能清楚地看到他已完全痊癒。衣索比亞譯本非常荒謬,譯作「他與他們一同去捕魚」;彷彿在此之後,在他們進殿之前,他與使徒們一同去捕魚,這在經文中毫無根據:

並且與他們一同進了聖殿;與他們一同敬拜神,承認神對他的恩慈,並向神所使用的醫治工具表示敬意:

又跳著;因蒙恩而歡喜,也為了讓所有人看到他已完全痊癒。因此,以賽亞書35:6的預言「那時,瘸子必跳躍像鹿」得到了字面上的應驗:

讚美神;而不是讚美使徒;因為他知道這是出於神的能力,絕非人所能為;儘管他可能對這些工具心存感激。

【第9節】

眾百姓,在聖殿裡的人,

看見他行走;他先前躺臥在臥榻上或地上,瘸腿到必須被人抬著;

又讚美神;為這神蹟般的醫治。阿拉伯譯本譯作「看見他行走以讚美神」:也就是說,他與使徒們一同進殿,是為了在那裡向神獻上讚美的祭。

【第10節】

他們認出這人就是那素常坐在聖殿美門口求施捨的。敘利亞譯本譯作:「他們認出他就是那個每天坐在那裡求施捨的乞丐。」由於他每天被帶到那裡,而且很可能多年來一直坐在那裡向進殿的人求施捨;他被眾人熟知,他們剛才還經過他身邊,看到他仍處於長期以來的同樣狀況,並認出他就是那個人。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清楚無爭議的事實。

在聖殿的美門口(參見徒3:2)。

他們就都因所遇見的事,滿心希奇驚訝;他竟然如此突然地,以如此非凡的方式得到醫治;他們驚訝於神所顯出的能力,以及他竟然使用使徒們這樣卑微和受人輕視的人。

【第11節】

那得了醫治的瘸子,這句在武加大拉丁譯本、敘利亞譯本、衣索比亞譯本和亞歷山大抄本中被省略,只讀作「他」

拉著彼得、約翰;或拉著他們的衣服或手臂,要麼是出於恐懼,怕他們離開後他的瘸腿會復發;更可能是出於對他們所施恩惠的愛戴,因此纏著他們,不願與他們分開;除非是為了讓他們被眾人認識,並指出他們是醫治的施行者,以便他們能被他人注意,神蹟歸於他們:

眾百姓就都跑到他們那裡;跑到那得了醫治的人,以及彼得和約翰那裡,當他們看見他站著、行走、跳躍,並緊緊依附著使徒們時;他們當時在

所羅門的廊下;(參見約10:23)

大大地驚奇;驚奇於那得了醫治的人;驚奇於在他身上所行的醫治;更驚奇於行醫治的人,以及醫治的方式。

【第12節】

彼得看見了,看見眾人跑到他們那裡,定睛看著他們,並對所發生的事感到驚奇:他就對百姓說:「以色列人哪,為什麼為這事希奇呢?」無論是為這個得了醫治的瘸子,還是為醫治本身:

為什麼定睛看我們呢?暗示他們應該仰望神,觀察他的神聖能力,並仰望他們所釘死的耶穌基督,他們是他的使徒,是奉他的名,藉著他的能力行了這神蹟;這表明他們不是自私自利、好大喜功的人,而是顯出極大的真誠和正直,對基督的深愛,以及對他的榮耀和神的榮耀的極大尊重:

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彷彿這是他們天生的能力;或是因為他們的功德,因為他們嚴格的宗教和虔誠;或是「可稱讚的行為」,如阿拉伯譯本所說;因為他們自身比別人更有能力、更聖潔,所以他們有醫治瘸腿人的能力;所有這些他們都斷然拒絕,並在下一節中將其歸於正確的原因。敘利亞譯本將「虔誠」讀作「權柄」;武加大拉丁譯本的意思也相似,這似乎更為恰當。

【第13節】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這些在舊約中使用的神的稱謂和頭銜(出3:6, 15, 16;4:5),使徒選擇保留,部分是為了將他與外邦人的神區分開來,部分是為了表明他對以色列的神,獨一、真實、永活的神的尊重;並且,儘管他和他的同伴使徒是基督的傳道者,但他們並非宣揚另一位或陌生的神,而是相信他們列祖所信的神,並將這神蹟的榮耀歸於他:

神已經榮耀了他的兒子耶穌;藉著使他從死裡復活,使他坐在自己的右邊,並將聖靈的恩賜賜給世人;他將這些恩賜賜給使徒們,藉此他們行了這神蹟,這神蹟是彰顯基督榮耀的途徑,並促使人們榮耀他,或將尊榮和榮耀歸於他。為了喚醒他們的心,使他們認識自己的罪、忘恩負義和愚昧,使徒補充說:

就是你們所交付的;交付給羅馬總督彼拉多;先是將他像賊一樣逮捕,像罪犯一樣捆綁,並在高祭司的院子裡將他定罪為褻瀆者:

你們在彼拉多面前棄絕了他;或「對著彼拉多的臉」棄絕了他;這與彼拉多的看法相反,彼拉多不止一次稱他為猶太人的王,並將此作為他的罪狀寫在他頭上,而他們卻否認他是他們的彌賽亞君王,是神的兒子,說他們除了凱撒沒有別的王:

彼拉多定意要釋放他;或釋放他;也就是說,「當他認為釋放他是正確的時候」,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因為他從未下定決心要釋放他;儘管他認為釋放他是公正合理的,因為在他看來,他是一個無辜的人;因此他敦促百姓同意釋放他,他自己也強烈傾向於此。

【第14節】

你們卻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他無論在神性或人性上都是「聖潔」的,並且是他子民聖潔的泉源;參見(詩16:10)。他無論在位格上或履行職責上都是「公義」的,並為他的子民成就了義,這義歸算給他們。這些特徵可能特別指基督作為人的純潔,以及他生命的無辜和行為的無害,以反駁他敵人的不公正指控,以及他所遭受的惡劣待遇,他們否認他是基督,是救贖主和救主:

反倒要求把一個殺人犯釋放給你們;當他們被要求選擇釋放基督還是巴拉巴時;他們請求這作為恩惠,並希望他們能得到滿足,讓巴拉巴,一個小偷和強盜,他與其他人一同發動叛亂並在其中殺人,被釋放,而基督被釘十字架。他們為巴拉巴請求恩典,卻為基督判處最羞恥和痛苦的死刑。

【第15節】

你們殺了生命的主。或生命之源,包括自然生命、屬靈生命和永恆生命;他不僅是永活的神,生命在他裡面;而且作為人,他對自己的生命擁有前所未有的權柄;他也是從罪的死亡中屬靈復活,進入恩典生命的源頭,並為他的子民預備了永生,並將其賜給他們。現在,這位生命和榮耀的主被他們釘在十字架上。他的死歸咎於他們,因為是應他們的要求,通過他們的煽動,以及他們懇切的請求,彼拉多才判他死刑,並將他交給他的士兵釘十字架。

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儘管他們充滿惡意和怨恨;所以他們並沒有完全達到目的,未能將他拘禁在死亡的權勢之下,也未能讓他承受十字架的羞辱和恥辱;使徒之所以提到這一點,更是因為這是他們獲得恩賜和能力行神蹟的原因。

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要麼是基督的見證,因為可以譯作「我們是他的見證」;他們見證他的位格、職分、恩典和公義;要麼是基督復活的見證,他們是親眼目睹者;他們對此有最充分的證據,並能夠提供充分的見證,為此他們被揀選和任命。

【第16節】

我們因信他的名,他的名,就是基督的名,或基督的能力,藉著使徒們對他的信心,當他們使用他的名,說「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徒3:6)時;或基督,藉著瘸腿之人對他的信心;當使徒們以這種方式使用他的名時;並非他們的信心或他的信心對醫治有任何因果影響,而是他們榮耀基督的方式和途徑,他樂意藉此施行醫治:

叫這人健壯了;他先前極其軟弱;他使他軟弱的部位,他的腳和踝骨得了力量,並使它們堅固,以致他能使用它們行走:

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他們先前認識他,當時他瘸腿,現在他們知道他就是那個人,並且他們現在看見他完全康復;所以他們可以確信這件事沒有欺詐或欺騙:

正是他所賜的信心;藉著基督,他是信心的對象,也是信心的創始者和成終者:這句話是出於對基督的愛,以及對他名榮耀的熱切關懷而重複的;或者因為前一句中的信心可能指使徒們的信心,而後一句中的信心則指那得了醫治的人的信心:

在你們眾人面前,給了他這完全的康復;他身心都得到了完全的康復;儘管主要指的是前者,因為那是這些人唯一能看見的;這不是在暗中進行的,而是在眾人面前公開進行的,在聖殿門口,人群來來往往的地方。

【第17節】

弟兄們,現在他稱他們為弟兄,因為他們在肉身方面是如此;並表明他對他們真誠的愛和情感。我知道,或「我曉得」,你們是出於無知而做的;將耶穌交到彼拉多手中;在他面前否認他是彌賽亞;寧願選擇一個殺人犯,並將他處死。

你們的官長也是如此;公會的成員,其中一些人;參見(林前2:8),因為他們中的另一些人知道他是彌賽亞,是神所差來的,藉著他所行的神蹟;然而卻褻瀆地將這些神蹟歸於撒旦;因此,以如此惡意的方式,在光照和知識之下犯罪,犯了褻瀆聖靈的罪,而這裡的無知與此相對;這無知並不能免除罪:它本身也不是沒有罪;它也不是與任何罪相對,而是與現在提到的罪相對。

【第18節】

但神藉著眾先知的口,預先所宣告的事,在舊約聖經中,關於彌賽亞的背叛、受苦和死亡,以及與之相關的各種原因、伴隨事件和情況:

就是基督必須受苦。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敘利亞譯本讀作「他的基督必須受苦」;但他們省略了前一句中的「他的」一詞,並將其放入此句;而亞歷山大抄本則省略了整個此句:

他已經這樣應驗了;以他所應驗的方式,如此精確,如此完全符合預言,然而那些應驗預言的人卻毫不知情。神以其智慧的護理,如此明智而奇妙地安排和掌管一切,他是一位知識的神,藉著他,一切行動都被衡量。

【第19節】

所以你們當悔改。衣索比亞譯本補充說:「並受洗」(參見徒2:38),

歸正;使徒的意思是,為釘死基督的罪悔改,這是他一直在指責他們的罪,並歸向他,承認他是彌賽亞;接受他的教義,順服他的典章;在生活和行為上外在地改過自新,並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這些果子將表明悔改是真實而純正的:

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或得赦免,參見(詩51:9;賽43:25;44:22)。並非悔改和改過自新能換取罪的赦免,或成為罪得赦免的原因,因為赦免完全是出於神白白的恩典和基督的寶血;但既然赦免只顯明並應用於悔改和歸正的罪人;並且鼓勵他們悔改,轉向主,是基於赦免的應許;所以他們有責任,也符合他們的利益,這樣做,以便他們能藉著基督的寶血發現他們罪的赦免。儘管這裡所指的悔改和歸正可能只是外在的;而罪的塗抹和赦免,可能只是指消除目前的災難,或避免所威脅的審判,或使人從國家毀滅中得救(出32:32;王上8:34-39)。這些猶太人釘死了榮耀的主,為此罪受到悲慘毀滅的威脅;因此使徒勸他們為此悔改,並歸向彌賽亞,這樣當毀滅降臨他們的國家時,他們就可以從普遍的災難中得救;那時對不信和不悔改的猶太人來說將是可怕的時代,但對信徒來說將是安舒、輕鬆、平安和免受逼迫的時代,如下文所述。

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或「使安舒的日子來到」,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要麼是屬靈安舒、喜樂和平安的季節,藉著福音的偉大寶貴應許,並藉著基督寶血和公義的應用,臨到這些悔改和歸正的罪人;這種安舒和安慰來自於主,並伴隨著他恩典的同在:要麼是安息的季節,以及從逼迫的猛烈熱度中得救;這就是耶路撒冷毀滅時聖徒的情況;他們不僅從那毀滅中得救,而且從他們最無情的敵人的憤怒中得救。衣索比亞譯本譯作「憐憫的日子將從主面前來到」,悔改的罪人會得到憐憫;而赦免的顯現就是憐憫的時刻;當神賜予這一切時,他會賜予他的同在。猶太人稱來世為安舒的時刻;並說F2:

「來世**של רוח**(shel ruach,安舒)的一小時,勝過今世的全部生命。」

【第20節】

他也要差遣耶穌基督,或「他可以差遣耶穌基督」,正如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所譯:不是親自降臨,因為這既不指他的第一次降臨,也不指他的第二次降臨,這兩者都可能讓覺醒的猶太人感到恐懼;前者是因為他已經被差遣,已經來過,又已經離開;因此他們可能擔心對於那些否認他、釘死他的人來說,沒有希望了;後者是因為他們可能會斷定他將被差遣,並來向他們報仇,那時他們將帶著恐懼和顫抖仰望他們所刺的人;但這裡指的是他藉著話語的傳講和他的靈被差遣和降臨,以安慰他們的靈魂:

就是先前為你們所傳的;在舊約的著作中,在摩西和先知的書中(徒3:22, 24);或者,正如亞歷山大抄本、其他抄本、康普魯頓版以及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所讀的,他是「為你們預先定下」或「預備好」的;也就是說,在神的旨意、籌劃和聖約中。衣索比亞譯本讀作「他先前所膏抹的」;作先知、祭司和君王;從這些考慮中,有感知的罪人可以得到許多安慰。

【第21節】

天必留他,在他人性中持有並保留他;這絲毫不妨礙或阻礙他在其間以屬靈的方式降臨到他的子民那裡,給他們帶來喜樂和安慰:或者,「他必承受天國」;即國度、榮耀,並在那裡掌權:

直到萬物復興的時候;不是指所有受造物恢復到其原始狀態,沒有理由相信這會發生;也不是指基督的教會恢復到教義、紀律和行為的純潔,這是值得期待的,並將在基督的屬靈統治中實現;而是指所有關於外邦人歸主、猶太人歸正,以及所有神選民的聚集的應許和預言的實現;以及所有關於基督教會在末世榮耀之事物的實現;這個解釋得到了下文的證實:

就是神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自從世界存在以來,神或多或少都有聖潔的人,被他分別為聖,並被他賜予預言的靈;藉著這些人的口,他都說過關於他的教會和子民,以及他們人數的補足,或他們全部聚集的事情;直到這一切完成,基督將留在天上並在那裡掌權:這個解釋進一步得到了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的證實,前者將這些詞譯作「直到萬物時代的充滿或實現」;後者譯作「直到將證實神所說一切話語的完全的時代」;以及所用詞語的含義,一些詞典編纂者將其解釋為**τελείωσις**(teleiōsis,完全)或「實現」。

【腳註】
F15 Maimon. Hilch. Tephilla, c. 1. sect. 1. Ib. c. 3. sect. 1, 2, 4. Vid. T. Bab. Beracot, fol. 26. 2. 邁蒙尼德《禱告律例》第一章第一節;同書第三章第一、二、四節。參見《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26頁第2欄。
F17 Misn. Middot, c. 1. sect. 3. 《密示拿》尺寸篇,第一章第三節。
F18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ib. 邁蒙尼德與巴爾特諾拉在《密示拿》同處的注釋。
F19 Vid. Juchasin, fol. 65. 2. 參見《猶哈辛》第65頁第2欄。
F20 Misn. Middot, c. 2. sect. 4. Maimon. Hilchot Beth Habechirah, c. 6. sect. 5. 《密示拿》尺寸篇,第二章第四節。邁蒙尼德《聖殿建造律例》第六章第五節。
F21 Gloss. in T. Bab. Taanith, fol. 15. 2. Vid. Maimon. Hilch. Taanith, c. 4. sect. 15. 《巴比倫他勒目》禁食篇,第15頁第2欄的注釋。參見邁蒙尼德《禁食律例》第四章第15節。
F23 De Bello Jud. l. 5. c. 5. sect. 3. 《猶太戰記》第五卷第五章第三節。
F24 Abarbinel in loc. 亞巴比內爾在此處的注釋。
F25 Moses Kotsensis Mitzvot Tora, pr. Affirm. 162. 摩西·科岑西斯《妥拉誡命》,正面誡命第162條。
F26 T. Hieros. Cetubot, fol. 35. 1. 《耶路撒冷他勒目》婚約篇,第35頁第1欄。
F1 T. Hieros. Sabbat, fol. 14. 4. & Avoda Zara, fol. 40. 4. 《耶路撒冷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4頁第4欄;及《偶像崇拜篇》,第40頁第4欄。
F2 Pirke Abot, c. 4. sect. 17. 《父訓》第四章第17節。
【第22節】

因為摩西確實對列祖說:這裡的「列祖」是指猶太人的列祖,即摩西時代的以色列人。衣索比亞譯本讀作「我們的列祖」。這句「對列祖」在《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敘利亞譯本》以及《亞歷山大抄本》中被省略了。所引用的經文是《申命記》第18章第15節和第19節:「主你們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這不應理解為一系列的先知,正如一些猶太學者F3所認為的;因為猶太人從未有過持續不斷的先知傳承,而且他們所擁有的先知也不像摩西。這裡指的是一位單獨的先知,因此《昂克羅斯他爾根》和《約拿單他爾根》也如此理解;但這不應應用於約書亞,如一些人F4所說,也不應應用於耶利米F5,如另一些人所說,或大衛F6;而是指彌賽亞,即主耶穌基督,祂符合所有的特徵:祂在各方面都是一位先知,祂帶來了神聖旨意的啟示,完美地教導了道路,解釋了真理的聖經,並預言了將來的事;祂是由以色列的主神興起的,被祂的靈膏抹,並由祂差遣,而且是差遣給猶太人,給以色列家迷失的羊;祂是受割禮者的執事:「從你們弟兄中間」;在《申命記》第18章第15節的希伯來原文中,也說「從你們中間」;但由於這些短語是同義的,使徒在這裡只保留了其中一個,這暗示這位先知,即彌賽亞,將是猶太血統的;正如耶穌是出自大衛的後裔,亞伯拉罕的子孫一樣:「像我一樣」;也就是說,像摩西一樣,摩西是說話的人,摩西和基督之間存在著一致性;律法是藉摩西傳的,恩典是藉基督來的;摩西是神與以色列人之間的中保,基督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摩西在神的帶領下,是將以色列人從埃及救贖出來的工具,而基督,祂是將祂的子民從罪、撒但、律法和所有仇敵中救贖出來的救贖主。猶太人F7有句俗語:

「正如第一位救贖主,末後的救贖主也將如此。」

「正如以色列人在尼散月得贖,他們也將在尼散月得贖。」

【第23節】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話的,必從民中剪除。這裡的「凡不聽從那先知的話的」是指每個人,無論男女,不相信祂所說的,也不遵行祂所吩咐的;或者如《申命記》第18章第19節所說:「凡不聽從我奉我名所說的話的」:因為不聽從祂的人,就是不聽從神,神是祂奉其名說話的,祂傳達的是神的話語,「必從民中剪除」;在希伯來原文中是「我必向他追討」;希伯來文**וּמִמֶּנּוּ**(umimmennu),由於有不同的發音符號,可以譯為「從他那裡」或「從他的人民那裡」,這似乎是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而「追討」常常意味著懲罰或剪除;或者如亞伯拉罕·伊本·以斯拉在這裡解釋的:

「被天上的手處死。」

【第24節】

並且從撒母耳以來,眾先知凡說預言的,也都預言了這些日子。撒母耳被猶太人稱為**רַב דְּנְבִיאִין**(rav denvi'in),「先知之師」F12;他們說,先知撒母耳是**הַנָּבִיא הָרִאשׁוֹן**(hanavi harishon),「卡巴拉鏈條中的第一位先知」F13;因此在這裡特別提到他,作為先知之首,僅次於摩西;因為在他和摩西之間只有很少的先知,而他之後卻有很多先知;在他的時代,先知學校也建立起來了:現在不僅摩西預言了基督,而且從撒母耳時代以來所有的先知也都預言了基督;在他名下的書卷中,有一段關於基督的著名預言(《撒母耳記下》第7章第13節、第14節、第16節)。

「以及那些接續而來的」;按順序,如大衛、所羅門、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

「凡說預言的」;任何以預言方式說話的。

「也都預言了這些日子」;預言了彌賽亞的日子,祂的位格、職分、道成肉身、順服、受苦、死亡、復活、升天、聖靈的澆灌、復興的時代、福音的恩典之約、猶太人的歸信、外邦人的蒙召,以及神所有選民的聚集。

【第25節】

你們是先知的子孫,也是神與我們列祖所立之約的子孫。這裡的「先知的子孫」是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他們被稱為先知(《詩篇》第105篇第15節),因為他們是這些先知的血脈和自然後裔;舊約中關於彌賽亞的預言和應許都屬於他們;他們是這些預言的繼承人;

「也是神與我們列祖所立之約的子孫」;因此,猶太人使用**בְּנֵי בְּרִית**(benei berit),「聖約之子」這個短語,作為他們獨有的稱謂;(參見《羅馬書》第9章第8節的吉爾注釋)同樣,**בַּר אוֹרַיְתָא**(bar orayta),「律法之子」F14,也被他們以類似的意義使用;律法、聖約和應許在外部上都屬於他們:

「對亞伯拉罕說」(《創世記》第22章第18節):

「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這裡指的是從亞伯拉罕而出生的彌賽亞,祂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在祂裡面,不僅猶太人中所有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或那個民族中神的選民,那些真正是亞伯拉罕和應許的子孫,甚至外邦人中所有蒙神揀選的人,在每個國家,每個宗族和家庭中,都在基督裡蒙福,得著一切屬靈的福氣;得著平安、赦免、公義、救贖和救恩:因為這不是外邦人祝福自己或他人時會使用的祝福形式;說,願神祝福你,像祂祝福亞伯拉罕的後裔一樣;因為沒有一個例子可以證明外邦人曾使用過這樣的祝福形式;這是一個關於彌賽亞呼召外邦人,並使他們在祂裡面蒙福的預言;參見《加拉太書》第3章第16節;儘管現代猶太人已偏離了這個解釋,但這是古代猶太會堂所接受的F15。

【第26節】

神既興起祂的僕人耶穌,就先差祂到你們這裡來。這可以理解為:一、基督的道成肉身,以及祂在肉身中的顯現;這有時被表達為興起祂,無非是祂在人性中的差遣或顯明,如《路加福音》第1章第69節和《使徒行傳》第13章第23節。二、祂從死裡復活,並在神右邊被高舉:

「差祂來賜福給你們」;根據前一種理解,是祂親自來;因為祂確實只被差遣到以色列人那裡,並向他們傳道;其中許多人在祂的職事下蒙受了歸信的恩典;但根據後一種理解,這似乎更為恰當,祂是藉著話語的職事被差遣,並藉著祂的靈而來,首先來到猶太人那裡,福音首先在他們中間傳了一段時間,並蒙福使他們中間的許多千人歸信,無論是在猶太地,還是在他們分散於世界各國的地方:

「使你們各人回轉,離開自己的罪惡」;福氣就在於此,在我們的譯本中正確地歸因於基督,歸因於祂在福音傳講中的恩典大能,而不是歸因於他們自己,正如許多其他譯本所做的;例如《敘利亞譯本》:「如果你們自己歸信,並離開你們的惡行」;這將其歸結為他們自己的行為,並作為他們蒙福的條件;《阿拉伯譯本》也類似:「以致你們各人離開自己的邪惡」;但這工作是基督的,這是祂自己所賜的恩典之福,也是藉著祂的寶血所成就的救贖的果實(《提多書》第2章第14節)。

【腳註】
F3 Jarchi in Deut. xviii. 15. 拉比拉什在《申命記》第18章第15節的注釋。
F4 Aben Ezra in loc. 亞伯拉罕·伊本·以斯拉在該處的注釋。
F5 R. Abraham Seba in Tzeror Hammor, fol. 127. 4. & 143. 4. Baal Hatturim in Deut. xviii. 15. 拉比亞伯拉罕·塞巴在《沒藥束》第127頁第4欄及第143頁第4欄;《巴力哈圖林》在《申命記》第18章第15節的注釋。
F6 Herban. disp. cum Gregeut. p. 13. 赫爾班《與格雷格特辯論》第13頁。
F7 Bemidbar Rabba, fol. 202. 2. Midrash Ruth, fol. 33. 2. Midrash Kohelet, fol. 63. 2. 《民數記拉比米大示》第202頁第2欄;《路得米大示》第33頁第2欄;《傳道書米大示》第63頁第2欄。
F8 T. Bab. Roshhasbana, fol. 11, 1. 2. 《巴比倫他勒目》新年篇,第11頁第1、2欄。
F9 R. Abraham ben R. Chija apud Wolfii Hebr. Bibliothec. p. 51, 拉比亞伯拉罕·本·拉比·希亞,引自沃爾夫《希伯來文獻》第51頁。
F11 Yesod Hattora, c. 9. sect. 4. 《妥拉基礎》第九章第四節。
F12 T Hieros. Chagiga, fol. 77. 1. 《耶路撒冷他勒目》哈吉加篇,第77頁第1欄。
F13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9. 1. Vid. Kimchi in Psal. xcix. 6. 甘茨《大衛之芽》第一部分,第9頁第1欄。參見金奇在《詩篇》第99篇第6節的注釋。
F14 T. Bab. Gittin, fol. 62. 1. 《巴比倫他勒目》吉亭篇,第62頁第1欄。
F15 Sepher Chasidim, sect. 961. apud Allix, Judgment of the Jewish Church, p 57. 《虔誠者之書》第961節,引自阿利克斯《猶太教會的判斷》第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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