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使徒行傳

第一章

══════════════════════════════════════════════════════════════════════
使徒行傳 第1章
══════════════════════════════════════════════════════════════════════

這卷書在某些抄本中被稱為「聖使徒行傳」。它記載了基督使徒的事奉和神蹟,是他們行動的一種日誌,因此得名。它始於基督升天,止於使徒保羅在羅馬被囚;這是一段超過三十年的歷史:它記述了耶路撒冷的第一間福音教會,以及福音在那裡和猶太地藉著所有使徒,特別是受割禮的執事彼得的傳播,彼得也首先向外邦人打開了信心的門:它展示了福音如何從耶路撒冷傳開,並在外邦世界中傳播,特別是藉著使徒保羅,而路加是他的同伴,也是這卷書的作者;因為從書卷的開頭就非常清楚地表明是路加所寫,它獻給了與他的福音書相同的人,並且他提到了他的福音書;在《康普魯頓多語聖經》中,這卷書被稱為「聖福音傳道者路加的使徒行傳」;敘利亞譯本的書名是「使徒行傳:即蒙福使徒的歷史,由我的主福音傳道者路加為聖徒所收集」。它是由他用希臘文寫成的;我們被告知 {a},它有一個希伯來文譯本,存放在提比哩亞的猶太人圖書館中;並被拉比阿扎利亞斯 {b} 引用,名為 **תולעות**(tol'ot,行傳)。這卷書的權威性在古人中從未受到質疑,只有異端者克林妥試圖貶低它;它也沒有被另一種異端者,即塔提安的門徒塞維魯派所接受 {c}。這是一部極其卓越和有用的著作,展示了基督教和基督教會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中最初的建立;福音在世界各地某些部分的傳播和進展;使徒們為此所忍受的苦難;他們以何等的忍耐和勇氣承受這些苦難;以及他們所取得的成功;它是基督教信仰的持久證明和確證。

【第1節】

我已經作了前書。這裡指的是福音傳道者路加所寫的福音書,因為他從那裡轉到這裡,從他結束的地方開始;也就是說,從基督升天開始;參閱 (路加福音 24:51)。

提阿非羅啊,(參閱吉爾對路加福音 1:3 的注釋)

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這是他前書,即他的福音書的摘要,其中記載了基督開始做和所做的一切;不是他生活中普通和私下的行動;也不是他一生中公開或私下所做的一切;因為除了他十二歲時與教師辯論的記載外,他沒有記載他三十歲之前所做的一切;而是他非凡的行動,他所行的神蹟;而且不是所有這些神蹟,而是其中許多,足以證明他是彌賽亞;特別是他為他子民的救贖所做的一切;他全部的順服;他對儀式律法的遵守;他對浸禮的順服;他聖潔的生活和行為,以及對律法的完全遵從;他的受苦和死亡,他如何藉此為罪作了完全的代贖,帶來了永恆的義,並為他子民獲得了永恆的救贖:路加在他的福音書中不僅記載了這些行動,也記載了他許多卓越的講論、他的比喻和他的講道,無論是向一般民眾還是向他的門徒所傳講的:現在,既然這是他前書的主題,他打算在這後書中論述,正如他所做的,基督使徒們開始做和教導的一切。

【第2節】

直到他被接上升的日子。也就是說,直到他升天。這位歷史學家暗示,他的前書包含了耶穌所做和所教導的主要和重要事情,直到他升天為止:

他藉著聖靈,已經吩咐他所揀選的使徒。我們的主要藉著他自己的白白恩典和良善,而不是根據他們的價值和功德,揀選了十二位使徒,在他升天前不久,給了他們更明確和清楚的命令和指示,他們應該去哪裡,到全世界,到所有國家;他們應該傳講什麼,全部的福音,藉著信他得救,特別是悔改和罪得赦免;他們應該要求信徒遵守什麼禮儀;以及他們自己應該如何在他們的工作中行事為人:「藉著聖靈」這句話,可以與「已經吩咐」連讀,正如《武加大譯本》和《阿拉伯譯本》所讀,也正如我們所讀;其意義是,基督給他使徒的這些命令,不僅僅是他作為人的命令,而是聖靈與他同樣參與其中,並且是從他作為神而來的,因此帶有神聖的權威;同時他將這些命令賜給他們時,他將聖靈吹入他們裡面,藉此他們對他的教義和禮儀有了更清楚的認識,也更有資格去傳講;此外,還暗示他們可以期待聖靈更大的恩賜:或者可以與後面的短語「他所揀選的」連讀;正如《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所讀;那麼其意義是,在他被接升天之前,他給了他使徒一些特別的命令和指示,這些使徒是他藉著聖靈所揀選的,而不是出於他的人性情感,也不是根據他們的任何功德;而是在聖靈的影響下,他作為人被聖靈無限地膏抹;他將聖靈的恩賜和恩典傳達給他的門徒,使他們適合被任命的事奉:或者與使徒們連讀;他們是由聖靈和基督所差遣的。

【第3節】

他受害之後,用許多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也就是說,在他受苦和死亡之後;因為他受了許多苦,最終也死了,這從猶太人自己承認他們在逾越節前夕將他處死 F4,以及福音書作者的記載中都可以確定;從士兵沒有打斷與他一同被釘十字架之人的腿,因為他已經死了;從他的心臟被長矛刺穿,流出水和血,之後他不可能活著;從看守他的百夫長的證詞,彼拉多派人去詢問他是否死了,以及死了多久;以及他被埋葬,並在墳墓中躺了那麼久:然而在此之後,儘管如此,「他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他使自己從死裡復活,藉此以大能顯明自己是神的兒子,這是其他人無法做到的;有其他人死後復活,但不是藉著他們自己的能力;例如撒勒法寡婦的兒子、睚魯的女兒、拉撒路和拿因寡婦的兒子;但這些人並沒有「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像基督那樣,他多次向他的使徒顯現:因為在他第一次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之後,他向兩個往以馬忤斯的門徒顯現;然後向他們十個人顯現,那時多馬不在場;之後向他們所有人顯現,那時多馬在場,他使多馬確信他復活的真實性;之後他向提比哩亞海邊的七個門徒顯現;然後向所有使徒顯現;並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一次向五百個弟兄顯現;有一次單獨向雅各顯現,並在他離開他們升天時再次向他們所有人顯現;因此他們必須是他復活的適當和充分的見證人:他藉著許多無可辯駁的憑據,或藉著許多記號和證據,向他們提供了他活著的證據,這些都是他活著的最確鑿無疑的論據;例如他與他們一同吃喝,與他們自由親切地行走交談,向他們展示他的手、腳和肋旁,使他們可以看到釘子和長矛所留下的疤痕;這不僅證明他已經復活,而且是以他受苦的同一個身體復活;並且他們可以觸摸他,知道他不是一個靈,一個幻影,一個純粹的顯現,而是真實地復活並活著: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並非他連續四十天不斷地被他們看見,而是在四十天之內,在某些特定的時間;因為在他第一次和最後一次顯現之間,許多其他的顯現穿插其中,這樣一段時間過去了;因此這不是一次單一而突然的顯現,使他們驚訝;而是有許多次顯現,並且之間有間隔,持續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因此他們有機會反思這些顯現,並確信事情的真實性。「四十天」這個數字在聖經中是一個顯著的數字。洪水在地上持續了四十天;摩西在山上與神同在那麼久;探子窺探迦南地那麼多天;歌利亞向以色列軍隊挑戰那麼多天;以利亞靠著天使為他預備的食物的力量走了那麼久;先知以西結要擔當猶大家的罪孽那麼久;約拿預言尼尼微城毀滅的期限是那麼多天;基督禁食並在曠野受試探也是那麼多天。猶太人聲稱 F5,耶穌被處死前四十天,他被帶出來,有一個傳令官在他前面宣告,任何人如果願意,都可以為他的清白作證,但沒有人為他出面:但這是假的;事實的真相是,在他復活後的四十天裡,他向他的門徒顯現,並藉著證明他復活的真實性,證明了他自己的清白和正直。如果拉比哈卡多什的證詞,如加拉提努斯所引用的,可以信賴的話,猶太人對彌賽亞復活後與門徒四十天的交談有這樣的概念;他們說 F6,

講說神國的事。彌賽亞的國度,福音的時代;關於他們要傳講的福音教義,以及他們要施行的福音禮儀;關於神的教會,其性質、秩序和職分,以及治理教會的律法和規條;關於恩典的國度,它由什麼組成,以及它在哪裡;以及榮耀的國度,為此預備的,他自己的恩典,以及對此的權利,他自己的稱義之義:其中一些事情他們以前可能知之甚少;也許這些是他要對他們說的,而直到現在他們還不能承受的;既然他不再親自與他們同在,他就在這些事上教導他們。

【第4節】

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在他們最後一次在伯大尼或橄欖山上的聚會,那是按約定進行的:有些譯本,如《武加大拉丁譯本》,譯作「和他們一同吃飯」;這是他證明自己活著的證據之一;《敘利亞譯本》譯作「當他與他們一同吃餅時」,《衣索比亞譯本》譯作「與他們一同用餐」,他可能不止一次這樣做;參閱 (約翰福音 21:12, 約翰福音 21:15);這是最後一次,那時他

吩咐他們不要離開耶路撒冷。這不一定暗示他們當時在耶路撒冷;因為他們可能在伯大尼,或者在橄欖山上,他們後來從那裡返回耶路撒冷;從那裡他們接到命令不要離開,基督的血曾在那裡流出,那裡有他最大的敵人,門徒可能不願意去,更不願意留在那裡,但事情必須如此,部分是為了藉著在基督受辱最深的地方將聖靈澆灌在使徒身上來榮耀基督;部分是因為福音,主的道,要從這個地方傳出去,正如 (以賽亞書 2:3) 的預言;也因為要在那裡建立一個福音教會,並有大量靈魂歸信並加入其中:因此他們被吩咐去那裡,不要離開,

只要等候父所應許的。也就是說,聖靈的澆灌,基督和他的子民的父神曾應許在末後的日子會發生,(約珥書 2:28);基督也曾從父那裡應許他的門徒,(約翰福音 14:16), (約翰福音 15:26), (約翰福音 16:7)。

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或「藉著我的口」,或「從我的口中」,正如《武加大拉丁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以及比撒最古老的抄本所讀;指的是上述經文,或接下來的內容:他之所以提及,是為了向他們保證其成就,因為這既是父的應許,父的一切應許都是「是」和「阿們」;他也曾告訴他們,他們兩者的話語都不可能落空。

【第5節】

約翰是用水施浸。或「在水中」,正如他自己所說的,(馬太福音 3:11)。約翰的浸禮是水浸禮,將人浸入水中:他是第一個施行浸禮的人,因此在這裡被點名提及;他的浸禮和聖靈的浸禮是相對的;因為還有其他人,例如基督的門徒,也像約翰一樣用水施浸:這些話不應理解為主藉著約翰的口所說的話,門徒當時聽見了,因為約翰說 (馬太福音 3:11) 的話時,他們還沒有被呼召;事實上,這些話與那些話並不相同;但這些是基督自己說的話,使徒們親耳聽見的,正如 (使徒行傳 11:16) 所清楚表明的;儘管福音書作者沒有記載這些話;而這些並不是路加重複的唯一福音書作者沒有記載的話;參閱 (使徒行傳 20:35)。

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浸。也就是說,藉著他自己;因為用聖靈施浸是基督的特權,正如約翰預言他的那樣,它指的是聖靈恩賜的非凡和豐盛的賜予,可以用浸禮來表達;在五旬節那天,使徒們將被浸入其中,並被聖靈覆蓋;正如耶路撒冷的西里爾 F8 所觀察到的,

【第6節】

他們聚集的時候。也就是說,基督和他的十一個使徒;因為這裡所指的不是後來提到的那一百二十個門徒,也不是基督一次顯現給五百個弟兄看,而是使徒們,正如 (使徒行傳 1:2-4) 所顯示的。

問耶穌說:「主啊,你現在要復興以色列國嗎?」以色列國已經被奪走一段時間了,猶太地被降為羅馬行省,現在實際上處於羅馬總督的權力之下。整個民族普遍期望,彌賽亞來臨時,他們將從羅馬人的軛下被解救出來,大衛的子孫將作他們的王。基督的門徒也抱持著同樣的觀念,並期望他們的夫子建立一個屬世的國度,正如 (馬太福音 20:21) 所清楚表明的;儘管他的受苦和死亡極大地打擊了他們的士氣,幾乎摧毀了他們的希望,參閱 (路加福音 24:21),但他的從死裡復活,以及他與他們談論神的國,並吩咐他們在耶路撒冷,那個民族的首都,等候一些非凡的事情,重新燃起了他們的希望,並使他們大膽地向他提出這個問題:猶太人普遍的期望也以與此相同的語言表達出來;

【第7節】

耶穌對他們說。對他的門徒說:

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這不是指從亞當到基督的過去時代;例如世界存在了多久;洪水何時來臨;所多瑪和蛾摩拉何時被燒成灰燼;以色列子民何時出埃及,律法何時賜給他們;以色列國何時開始,猶太人何時被擄,何時歸回;權杖何時離開猶大,但以理的七十個七何時結束:也不是指一年中的特定季節,以及種植、耕種、播種、收穫的時間;而是指人子降臨的時刻、日子和時辰,那時他將以更榮耀的方式建立他的國度,這世上的國度將成為他的;或者以色列國何時復興。猶太人說,這是七件隱藏於人之外的事情之一 F11:

【第8節】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從高天而來的能力,他們將被這能力充滿,(路加福音 24:49);指的是聖靈的能力,從他而來的力量,使他們能夠傳講福音,並行神蹟來證實福音,以及在一切羞辱和逼迫中,有勇氣和宏大的心志,面對並抵擋他們的敵人,宣認基督的名,堅守他的真理和禮儀,衝破一切阻礙和困難,將福音傳遍全世界;因為主讓他們明白,他們所期望的不是享受世俗的安逸、尊榮、財富和富裕,而是必須預期勞苦、服事、苦難和試煉,這將需要能力和力量,而他們將會得到這些:

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之後;從上頭,從天上,正如他所做的,以火焰般的舌頭的形式降在他們身上;之後他們充滿了知識和熱情,充滿了力量和勇氣,以及他們工作所需的一切恩賜和能力:

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見證基督的位格,他的神性與子職,他的道成肉身,他的事奉與神蹟,他的受苦與死亡,他的從死裡復活,以及他的升天。這將是他們的工作,也是屬於他們的工作,而不是詢問屬世的國度,以及建立國度,以及其時間和季節;他們的職責是見證基督的受苦,以及隨後的榮耀,並傳講一位被釘十字架的耶穌,作為失喪罪人唯一的救主:這

在耶路撒冷,這個國家的「首都」,而且首先在那裡,居住著那些參與釘死基督的人,其中許多人將藉著他們的傳道蒙恩被召,並歸信:

和猶太全地;以色列地中與撒馬利亞、加利利以及約旦河外地區不同的部分;那裡將建立教會,正如後來所建立的;參閱 (使徒行傳 9:31)。

和撒馬利亞;基督以前曾禁止他的門徒去那裡;但現在他們的使命擴大了,他們被差到那裡;腓利因耶路撒冷教會所受的逼迫而去了那裡,並成功地傳講基督,使許多人歸信;彼得和約翰也去了那裡,按手在他們身上,堅固他們;參閱 (使徒行傳 8:5, 使徒行傳 8:14)。

直到地極;遍及全世界,使徒的聲音和他們的話語傳遍了那裡,(羅馬書 10:18)。

【第9節】

說了這話。就是說,時候和日期不是他們可以知道的,而是要由父保守為秘密:他們應該留在耶路撒冷,並在幾天內受聖靈的浸,並藉此獲得能力、才幹、力量和勇氣,不僅在那裡,而且在全世界為基督作美好的見證;當他給了他們新的使命,告訴他們要去哪裡,要傳講什麼,要行什麼神蹟,並祝福他們之後。

他們正看的時候;所有東方譯本都加上「他」;也就是基督,當他們專注地看著他時,專心聽他對他們說的話,所以他們沒有睡著;基督也沒有在升天前對他們隱形或消失,而是在升天時對他們可見;因此他們是升天的目擊者:

他被取上升。路加在他的福音書中說,「被帶上升」:很可能是被天使帶上去的,因為天使不僅在他升天時陪伴他,而且是主的戰車,他乘坐這些戰車升到天上;參閱 (詩篇 68:17, 詩篇 68:18);這與他固有的神性,或他提升自己的神聖能力,絲毫不矛盾,他無需他人的幫助也能做到;但這卻增添了他威嚴的榮耀。

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他們就看不見他了;這樣做部分是為了同樣的目的,增加基督升天的宏偉和壯麗;部分是為了抑制門徒的好奇心,阻止他們再凝視他:而且這朵雲彩可能就是許多天使以這種形式顯現;就像以利亞被天使帶到天上,天使以火馬和火車的形式顯現一樣;這裡更可能是這個意思,因為可以確定,在基督升天時有大量的天使陪伴他;他當時也被他們看見,(詩篇 68:17, 詩篇 68:18), (約翰福音 1:51), (提摩太前書 3:16);然而,如果這裡的雲彩不是指這些天使,那麼這裡只提到了兩個天使,而且他們不是與基督一同升天,而是留在後面與他的門徒交談;此外,基督是被這朵雲彩「接去」的,這朵雲彩降下來迎接他,與他會合,護送他升天:至少可以認為,如果這是一朵真正的雲彩,那麼其中也有許多天使,陪伴他到天上的領域;因為很難想像,在他降生時,天上的眾軍會降下來,歌頌神在世上的榮耀;而在他完成他所來的工作,升到他的神和父那裡,坐在他右邊的寶座上時,卻沒有同樣多的天使以歡呼和喝采來陪伴他;參閱 (詩篇 47:5)。《衣索比亞譯本》補充說,「他升到天上」。

【第10節】

當他們定睛望天。因為儘管他被雲彩接去,他們仍然向上看,追隨著他,看是否能再次看見他,或看見他更多:

他上升的時候;當他從地上升起,在雲彩將他接去之前,他們就仰望著天追隨他;當雲彩將他帶上去時,他們仍然繼續看著,直到他超出他們的視線範圍,他們願意以這種方式看見他最後一眼:

忽然有兩個人穿著白衣,站在他們旁邊;也就是說,兩個天使以人的形狀顯現;他們通常以人的形狀顯現:他們突然顯現,站在他們旁邊的地上;儘管《衣索比亞譯本》譯作「他們站在他們上面」,好像他們在他們頭頂的空中一樣;他們穿著白衣,就像墳墓旁的天使一樣,(馬太福音 28:2, 馬太福音 28:3);這既象徵著他們的純潔和聖潔,也象徵著他們的光輝和榮耀。《衣索比亞譯本》譯作「他們穿著閃電」;他們以如此耀眼的形式顯現,看起來好像被閃電覆蓋一樣;就像基督復活時顯現的天使,他的面貌被說成像閃電;這必然立刻吸引門徒的注意力,並使他們驚訝:因此前面加上了「忽然」;藉此他們知道他們不是普通人,也不是單純的人,而是以這種形式顯現的天使。

【第11節】

他們說:「加利利人哪!」他們這樣說,不是為了嘲諷他們的出身,而是部分為了讓他們知道他們是誰,從哪裡來;部分是為了指出神在揀選這些卑微而受人輕視的人作基督的使徒,並作他威嚴的目擊者方面,所顯出的豐盛而獨特的恩典:

為什麼站著望天呢?責備他們好奇地用肉眼尋找基督,他不再以這種方式被普遍看見,而是要用信心的眼睛;並責備他們渴望他的肉身同在,這是他們不應尋求的;好像他們期望他會立刻回來一樣,而他的回來要等到世界的末了:此外,他們不應留在那個地方,或站在那裡凝視;他們應該去耶路撒冷,並留在那裡,正如基督所吩咐的,直到他們以非凡的方式領受聖靈;然後他們要傳講一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並宣告他已經從死裡復活,升到天上,並被命定作活人死人的審判者。

這離開你們被接到天上的耶穌;而不是另一個;是同一個人,有身體和靈魂:

他被接到天上;他被雲彩接去,超出他們的視線,被接到天上,他將在那裡直到萬物復興的時候;這可能使他們感到悲傷,因為失去了他的肉身同在;儘管這應該使他們感到喜樂,因為他已經到父那裡去了,並作為他們的先鋒,為他們預備地方,並為他們代求:

你們看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他將以同樣的肉身,同樣的人性而來;他將駕著天上的雲彩而來,並將有他的大能天使陪伴,就像他現在一樣;他將親自降臨,就像他現在親自升天一樣;正如他帶著歡呼和號筒的聲音升天一樣,參閱 (詩篇 47:5),他也要帶著歡呼,帶著天使長的聲音和神的號筒降臨;而且,他可能會降臨在他升天的同一個地點;參閱 (撒迦利亞書 14:4);猶太人有一個觀念,認為以色列人的復活將在那裡發生:他們說 F13,

【第12節】

於是他們從橄欖山回耶路撒冷去。天使告訴他們他將以同樣的方式再來之後,他們滿心歡喜地回去了:

那山名叫橄欖山;它位於耶路撒冷的東邊,是基督常去的一座山,他從那裡升天。這就是 (列王紀上 11:7) 所說的「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雅爾基也因此將其解釋為橄欖山;在 (撒迦利亞書 14:4) 中明確說它「在耶路撒冷前面,在東邊」;因此,當我們的主坐在上面時,據說他正對著聖殿,(馬可福音 13:3)。它因其上生長著大量的橄欖樹而得名:猶太作家有時稱它為 **הר הזיתים**(har ha-zeitim,橄欖山)F14,如 (撒迦利亞書 14:4);有時稱它為 **הר המשחה**(har ha-mishchah)F15,和 **טור משחא**(tur mishcha)F16,「油山」;即由其上生長的橄欖製成的橄欖油。據說,在拉丁譯本的舊版本中,這段經文被稱為「三光山」;給出的理由是,它在西邊夜間被聖殿祭壇的持續火焰照亮;在東邊,它比城市更早得到太陽的第一道光芒;它盛產橄欖,藉此維持燈中的光。約瑟夫斯 F17 記載,在烏西雅時代的地震中,這座山的一半,即西邊的部分,與其餘部分分離,向東滾動了四弗隆,以致道路和王家花園都被堵塞了。

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一安息日的路程。敘利亞譯本譯作「約七弗隆」,或將近一英里;儘管約瑟夫斯 F18 寫道,橄欖山離耶路撒冷只有五弗隆:這可能是約瑟夫斯現存抄本中的一個錯誤,因為金口約翰在此處引用約瑟夫斯的這段話,並讀作七弗隆;這與敘利亞譯本完全一致。根據猶太人的說法,安息日的路程是從任何城市或城鎮起兩千肘,他們常稱之為 **תחום שבת**(techum shabbat),「安息日的界限」F19;他們部分從 (民數記 35:4, 民數記 35:5) 推斷出這一點,他們這樣理解 F20:

【腳註】
F1 Epiphan. Contr. Haeres. l. 1. Haeres. 30. 埃皮法尼烏斯《反異端論》第一卷,異端第30章。
F2 Meor Enayim, p. 167. 《光明之眼》第167頁。
F3 Euseb. Eccl. Hist. l. 4. c. 29. 優西比烏《教會史》第四卷第29章。
F4 T. Bab. Sanhedrin, fol. 43.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43頁第1欄。
F5 T. Bab. Sanhedrin, fol. 43.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43頁第1欄。
F6 Gale Razeya apud Galatin. de Arcan. Cathol. ver. l. 8. c. 23. 加拉提努斯《論天主教真理的奧秘》第八卷第23章所引《拉澤亞之風》。
F7 T. Bab. Sanhedrin, fol. 99.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9頁第1欄。
F8 Cateches. 17. sect. 8. p. 247. 耶路撒冷的西里爾《教理問答》第17章第8節,第247頁。
F9 Maimon. in Misn. Sanhedrin, c. 11. sect. 1. 邁蒙尼德《密示拿》公會篇,第11章第1節。
F11 T. Bab. Pesachim, fol. 54. 2. Vid. Bereshit Rabba, sect. 65. fol. 57. 4. 《巴比倫他勒目》逾越節篇,第54頁第2欄。參閱《創世記拉比》第65章,第57頁第4欄。
F12 Apud R. Sol. Jarchi in Gen. ii. 2. 拉比所羅門·雅爾基在創世記2:2中的引文。
F13 Targum in Cant. viii. 5. 《他爾根》雅歌8:5。
F14 Prefat. Echa Rabbati, fol. 40. 4. Jarchi in 1 Kings xi. 7. 《哀歌拉比》序言,第40頁第4欄。雅爾基在列王紀上11:7中的注釋。
F15 Misn. Parah, c. 3. sect. 6. Echa Rabbati, fol. 52. 4. Misn. Roshhashanah, c. 2. sect. 4. 《密示拿》紅母牛篇,第3章第6節。《哀歌拉比》,第52頁第4欄。《密示拿》新年篇,第2章第4節。
F16 Targum in Cant. viii. 5. 《他爾根》雅歌8:5。
F17 Antiqu. l. 9. c. 10. sect. 4.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九卷第10章第4節。
F18 Antiqu. l. 20. c. 7. sect. 6.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二十卷第7章第6節。
F19 Midrash Kohelet, fol. 75. 2. Vid. Maimon. Hilchot Sabbat, c. 27. & 28. & Origin. Philocal. p. 14. 《傳道書米大示》,第75頁第2欄。參閱邁蒙尼德《安息日律法》,第27章和第28章,以及奧利金《愛好哲學》,第14頁。
F20 Misna Sota, c. 5. sect 3. 《密示拿》索他篇,第5章第3節。
F21 T. Bab. Erubin, fol. 42. 1. Maimon. Hilch, Sabbat, c. 27, sect. 4. 《巴比倫他勒目》埃魯賓篇,第42頁第1欄。邁蒙尼德《安息日律法》,第27章第4節。
F23 Zohar in Exod. fol. 27. 1. & 83. 2.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第27頁第1欄及第83頁第2欄。
F24 Maimon. Hiichot Sabbat, c. 97. sect. 1, 2. 邁蒙尼德《安息日律法》,第97章第1、2節。
F25 Misna Erubin, c. 4. sect. 5, 7, 8. 《密示拿》埃魯賓篇,第4章第5、7、8節。
F26 Bemidbar Rabba, sect. 2. fol. 178. 4. 《民數記拉比》,第2章,第178頁第4欄。
F1 De Bello Jud. l. 5. c. 2. sect. 3. 約瑟夫斯《猶太戰記》第五卷第2章第3節。
F2 Centra Haeres. l. 2. Haeres. 66. 愛任紐《反異端論》第二卷,異端第66章。
【第13節】

他們上了一間樓房;如果是在私人住宅中,他們選擇那裡可能是為了隱居和保密;這可能就是他們吃逾越節晚餐的同一間樓房;敘利亞語的一位手稿注釋家在此處也說,這就是同一間。在樓房裡聚會進行敬拜和宗教交談是很常見的(參閱《馬可福音》2:4的吉爾注釋)。然而,這間樓房也可能是聖殿中的一個房間;因為不僅從聖經對聖殿的記載來看,聖殿周圍有房間,也有樓上的房間;參閱《列王紀上》6:5,《歷代志上》28:11,《歷代志下》3:9;其中一個房間被稱為基瑪利雅的房間,巴錄在那裡宣讀耶利米的預言(《耶利米書》36:10)。而且從猶太著作中,也頻繁提及帕赫德林(Palhedrin)房間,大祭司在贖罪日前七天會被帶到那裡F3;還有謀士的房間F4;以及公會(Sanhedrin)開會的加齊特(Gazith)房間;還有亞伯提尼(Abtines)家族的房間F5;以及木材室;麻風病人的房間;油房的房間F6;鹽房;帕瓦(Parvah)房間;以及洗滌者的房間,此外還有其他房間F7。他們可能由約瑟巴拿巴,一位利未人,也是他們同伴中的一員(《使徒行傳》4:36),帶領進入聖殿中的一個房間或樓房;他可能負責管理那裡,因為經文說他們「常常在殿裡」(《路加福音》24:53)。

彼得、雅各、約翰都住在那裡。武加大拉丁譯本、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都讀作「彼得、約翰、雅各」;亞歷山大抄本也是如此。這三人是基督最喜愛的門徒,經常像這裡一樣首先被提及;

還有安得烈、腓力、多馬、巴多羅買、馬太。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將馬太放在巴多羅買之前。

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奮銳黨的西門、雅各的兄弟猶大。所有東方譯本都讀作「雅各的兒子猶大」:關於使徒的名字,參閱《馬太福音》10:2,《馬太福音》10:3,《馬太福音》10:4的吉爾注釋。這裡提到了除了賣主的猶大之外的所有人,他已經死了,這表明儘管其中一人曾不信基督的復活,另一人曾否認他,所有人都曾離棄他逃跑;但他們又重新聚集在一起,堅定不移地相信基督,等候聖靈的澆灌。

【第14節】

這些人同心合意地恆切禱告祈求。為了基督曾應許他們所期待的聖靈;為了他們能蒙保守脫離仇敵,並對他們的主忠心不渝;為了他們能充分具備傳福音的資格,並在其中蒙福成功;也為了他們的心能得安慰,並在愛中連結:他們在祈求中同心合意,因此蒙應許必蒙垂聽;在這項工作中,他們恆切不懈,並懇切地跟隨。武加大拉丁譯本、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省略了最後一句「和祈求」;亞歷山大抄本也是如此:「與婦女們同在」;這些婦女曾從加利利跟隨基督,並在十字架旁和墳墓旁;其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以及西庇太的妻子撒羅米。有些人將這些詞譯為「與他們的妻子」;即使徒們的妻子;凡有妻子的,無疑都與他們同在;她們必須與他們同在,以便在基督的信心上得到堅固和確認。比撒最古老的抄本補充說:「和孩子們」;

還有耶穌的母親馬利亞。這是我們最後一次聽到她的消息;她在此之後活了多久,不得而知:她與基督的使徒們同在,顯示了她的虔誠和敬拜,這既是為了增長她的信心,也是為了屬靈的安慰:

還有他的弟兄們;參閱《馬太福音》13:55的吉爾注釋。

【第15節】

那些日子,彼得站起來。也就是說,在基督升天之後,五旬節之前的一天,門徒們正在等候聖靈的應許。衣索比亞譯本讀作「在那一天」;彷彿就是他們第一次進入耶路撒冷,進入樓房的那一天;這也很有可能;因為在猶大之後選出一人來代替他,不容耽延;彼得不僅作為一個積極主動的人,而且習慣於在任何事情上率先發起和行動;他還願意表達他對基督的熱心,他最近才否認了基督,而且作為在場年紀最長的人,以及受割禮者的使徒,他站起來,正如人們在發表演說時,以及出於對聽眾的尊重和敬意時所做的那樣:

在門徒中間;不僅是其他十位,而是全部一百二十位。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讀作「在弟兄們中間」,武加大拉丁譯本也是如此;衣索比亞譯本讀作「在他自己的弟兄們中間」;

他說了以下經文所表達的內容,在歷史學家敘述之前,他插入了這句話,作為括號:「名字的數目」;也就是說,人數;參閱《啟示錄》11:13。有些抄本讀作「男人的數目」,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敘利亞譯本也是如此;他們

一同,全部加起來,或是在同一個地方聚集,或是在相同的信仰和判斷上達成一致,阿拉伯譯本也是如此,「那裡有一群人,他們的名字和意願在同一意見上達成一致」;他們都在一個地方,並且意見一致;他們的總數

約有一百二十人;其中有十一位使徒和七十位門徒,共計八十一人;因此,這群人中還有三十九人:這並不是說這些人是耶路撒冷所有相信基督的人;而是這些人是聚集在一起,組成教會的人數,他們不僅將自己獻給主,也按照神的旨意彼此獻上;他們的姓名被記錄下來,歷史學家將他們的記載稱為「名字的數目」,而不是人數;儘管他指的是人。這個數字在猶太人中相當有名;以斯拉的公會,被稱為「大會堂的人」,由「一百二十位長老」組成;其中最後一位是西門義人,他包含了這一百二十人F8。在任何地方,公會都需要這樣的人數;有人問道,

【第16節】

弟兄們,這話不是彼得為了表達他的謙遜和謙卑,也不是因為他與所說之人之間存在的屬靈關係;而是當時演講中常用的一種形式;參閱《使徒行傳》7:2,《使徒行傳》15:7,《使徒行傳》22:1,《使徒行傳》23:1。看來,婦女們並沒有被算入這裡所指的一百二十人之中;敘利亞譯本稱這個數字為「男人的數目」,除非她們被認為包含在其中:

這經上的話是必須應驗的;或「必須應驗」:指的是《詩篇》41:9,或更可能是後面引用的《詩篇》69:25和《詩篇》109:8。這經文的應驗是必然的,與神的預知、他的旨意和永恆預旨,以及聖經的真實性相符;這種必然性絲毫不能為猶大的罪開脫,他完全是出於自己內心的邪惡而行動,而不是受到任何強迫:使徒也可能指出這一點,是為了讓門徒們在面對這可怕的護理時感到安心,因為這不過是預言過的:

就是聖靈藉大衛的口預先說的;甚至在事件發生前數百年;這顯示了聖靈的全知,因此也顯示了聖靈的神性,以及大衛詩篇的神聖權威;也顯示了大衛作為聖靈說話的工具和他的抄寫員所受到的尊榮:這裡特別指的是「關於」猶大;他有時被稱為加略人,以區別於另一位同名的使徒;後面所說的足以區分他;或「關於那個猶大」,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

他曾為那些捉拿耶穌的人作嚮導;為那些帶著刀劍和棍棒來捉拿耶穌的士兵和官員,如同捉拿盜賊或強盜一般;猶大走在他們前面,不僅向他們指明了耶穌所在的地方,還給了他們一個記號,讓他們可以認出他,並建議他們抓住他,牢牢地看守他,並安全地帶走他;所以他不僅是道路上的嚮導,而且是整個事件的指導者、指揮者和管理者。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彼得沒有隱瞞,而是宣告了猶大的罪;但並非以粗暴的方式,加以誇大,而是以溫和和柔和的方式;儘管無意減輕其罪,正如接下來所顯示的,這在我們談論他人的罪時,可以作為我們的教導。

【第17節】

他原是我們中間的一個,與我們同列;他與其他人一同被揀選為使徒,與他們一同被按立為那職分,並且在提及使徒時,他總是算作十二人之一,並列在名單中:

也得了這職事的分;按字面意思,是藉著抽籤;神的護理如此安排,按照他永恆的旨意和預旨,他不僅被稱為使徒,並列入其中,而且他確實在這職事中有一份;他傳道、施洗、行神蹟;除此之外,他還掌管錢囊,是司庫,在基督的家中可說是一種管家,並為其供應。

【第18節】

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這節經文,連同接下來的,似乎是歷史學家路加的話,應當讀作括號內的內容;因為沒有必要向門徒們說明猶大的死法,這在耶路撒冷所有居民中都已眾所周知;彼得在現場時,提及耶路撒冷及其居民也不太恰當;他也沒有必要用他們不認識的語言解釋他們自己語言中的一個詞;而且,在五六週這麼短的時間內,這塊田就獲得了「亞革大馬」這個名字,並廣為人知,這似乎也不太可能。衣索比亞譯本稱這塊田為「葡萄園」;它可能既是葡萄園,也是窯匠的田。猶大被說成是買了這塊田,而馬太卻說祭司長買了這塊田(《馬太福音》27:7),這有些難以理解。兩者都是真的;猶大在兩天前從祭司長那裡收到錢後,可能不僅打算購買,而且可能真的與窯匠達成了這塊田的交易;但他後悔自己的罪,沒有把錢拿去履行協議,而是把它扔給了祭司長,然後上吊自殺;這時,祭司長可能在神的奧秘護理下,被引導用他的錢購買了同一塊田;或者說他買了這塊田,因為這塊田是用他的錢買的。武加大拉丁譯本和阿拉伯譯本將其譯為「他擁有」它;不是親自擁有,除非他被埋葬在那裡,他可能被埋葬在那裡;所以他從他那悲慘的交易中得到的,只是足夠埋葬的土地;或者其意思可能是「他使它被擁有」;通過歸還祭司長以這種方式使用的錢;

用他作惡的工價;也就是說,用三十塊銀子,作為他背叛主和夫子的卑鄙行為的報酬:所以占卜的報酬,或巴蘭通過占卜所得的,這是一種不義和邪惡的行為,被稱為「不義的工價」(《彼得後書》2:15)。

他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要麼是從他上吊的絞架或樹上摔下來,繩子斷裂,撞到石頭或樹樁上,他的肚子破裂,崩裂;要麼是從空中摔下來,他被撒旦猛烈地抓起,撒旦在他裡面,並把他摔到地上,撒旦通過他肚子上的破裂離開了他;要麼是陷入深度憂鬱,他因扁桃體炎窒息而死,臉朝下摔到地上,正如敘利亞譯本、阿拉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所譯,

並且崩裂:他所有的腸子都流了出來;通過所造成的破裂。我們讀到一個人從屋頂上摔下來,**הִתְפַּקְּעָה כְּרֵסוֹ וְיָצְאוּ מֵעָיו**(hitpakka'ah kareso veyatze'u me'av,他的肚子破裂,他的腸子流了出來)F12。這就是猶大的悲慘結局。亞他那修F13從在場的長老馬卡里烏斯那裡記載的亞流之死,也大致相同;他報告說,亞流在宣誓正統信仰後,正要被引入君士坦丁堡的教會,在主教亞歷山大的禱告之後,他出去上廁所,突然間,他頭朝下摔倒,肚腹崩裂,立刻氣絕身亡:以彼凡尼F14將他的結局與猶大之死相比較,他指出,亞流在夜間去了廁所,正如前面所說,並且崩裂,就像古時的猶大一樣;他在一個污穢不潔的地方結束了生命。魯菲努斯說F15,當他坐著的時候,他的內臟和所有的腸子都從他身上流到廁所裡;他就這樣在這樣一個地方死去,死得配得上他那褻瀆和腐敗的心靈。至於福音書作者馬太和使徒彼得之間看似的差異,可以通過前面提到的任何一種方式來調和;參閱《馬太福音》27:5的吉爾注釋;儘管最有可能的是,猶大無法承受他內心的折磨,他像亞希多弗一樣上吊自殺,而不是被魔鬼或任何疾病勒死;他從他上吊的樹上摔下來,要麼是繩子斷裂,要麼是樹倒了;所以所記錄的事情發生在他身上:或者他可能從那裡摔下來,要麼是因為一陣強風把他吹下來;要麼是因為野獸衝撞他上吊的絞架;要麼是魔鬼自己,在他自殺後把他從那裡扔下來,正如一些人所推測的:或者,最好的解釋是,他可能被人類從那裡扔下來,要麼是他們自己,要麼是民事長官的命令,不願忍受這樣一個景象,一個自殺的人不應該長時間掛在那裡;根據律法,這是不允許的;這些人沒有溫和地把他取下來,而是使用了一些暴力,或者割斷了繩子,屍體摔下來,崩裂了,正如這裡所說:應該注意的是,福音書作者馬太談論的是猶大的死,他自己也參與其中;而使徒彼得報告的是他死後屍體所發生的事情,其他人也參與其中。武加大拉丁譯本將其譯為「他被吊死後,肚腹崩裂」;彷彿這是在絞架上發生的,沒有摔下來。

【第19節】

這事為耶路撒冷一切的居民所知道。就是他為三十塊銀子將拿撒勒的耶穌交給祭司長;這是他作惡的工價;用這錢買了一塊田,用來埋葬外鄉人;他以如此悲慘的方式死去:耶路撒冷幾乎沒有一個居民不知道這一切,

甚至那塊田在他們本地話裡,被稱為「亞革大馬」;或「在他們自己的方言裡」,即「耶路撒冷方言」,現在是迦勒底語或敘利亞語;接下來的詞就是這樣,「亞革大馬」;意思是「血田」:因為它是用基督的血價買的:如果像有些人說的,猶大在這裡上吊自殺,或者被撒旦從高處扔到這裡,而且這裡就是他腸子流出來的地方;那麼它也可以被稱為血田,因為它被他的血灑過。在亞歷山大抄本中,它被稱為「Acheldamach」;耶柔米F16經常稱其為「Acheldemach」,但這是非常錯誤的;因為在敘利亞語和迦勒底語方言中,不是「Demach」,而是「Dema」表示「血」;彼得稱之為耶路撒冷居民的方言,因為當時他們說這種方言,以區別於他所使用的加利利方言;顯然,這與耶路撒冷方言不同,正如《馬可福音》14:70所說。據說,這塊田在海倫娜皇后(Empress Helena)的安排下,被四面牆圍繞,形狀像一座塔,塔頂有七扇不同的門,像窗戶一樣,基督徒的屍體從那裡被放下;它寬五十英尺,長七十二英尺:它離欣嫩子谷不遠,位於錫安山的南側,正如耶柔米F17所說,在他那個時代就已展示。馬修斯F18證實,耶路撒冷附近有一座非常高的山,名為亞革大馬山,因鄰近的田地而得名,這塊田是用基督的血價買來埋葬外鄉人的。

【第20節】

因為詩篇上寫著。在《詩篇》69:25。這些是彼得的話,引用了他所說必須應驗的經文,就是聖靈藉大衛的口論到猶大的:

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阿拉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譯為「他的城」;或許是指耶路撒冷城;這城後來確實變為荒場,並被徹底毀滅:

無人居住其中;在他的住處。這段話引自的詩篇,是一篇關於彌賽亞的詩篇,新約中許多經文都引用它,並應用於彌賽亞,或指涉他;參閱《約翰福音》2:17,《約翰福音》15:25,《約翰福音》19:28,《羅馬書》15:3,與《詩篇》69:4,《詩篇》69:9,《詩篇》69:21比較;詩篇作者對彌賽亞的仇敵所說的一般性話語,使徒彼得特別應用於猶大。在希伯來原文《詩篇》69:25中,這些詞是複數形式,「願他們的住處變為荒場,願無人住在他們的帳棚裡」;指的是基督所有的仇敵,祭司長、百姓的長老、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與猶大立約,給他錢,讓他把基督交到他們手中;他們把基督交給羅馬總督,總督在他們的煽動下將他釘在十字架上;特別可以認為包括猶大,他把基督出賣給他們;因此,這些話非常恰當地解釋為指他:儘管不應理解為排除了其他人,他們的家園將被撇下荒涼,正如我們的主所預言的(《馬太福音》23:38)。希伯來原文中第一個詞譯為「住處」,意指非常宏偉的居所;它有時被譯為「城堡」(《創世記》25:16,《民數記》31:10,《歷代志上》6:54),有時被譯為「宮殿」(《雅歌》8:9,《以西結書》25:4);幾位猶太作家F19在此處將其解釋為**אַרְמוֹן**(armon,宮殿);因此,它可能指基督較富裕的仇敵的住處,如大祭司的宮殿,公會的王子或主席的宮殿,以及公會成員、祭司長、百姓長老、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宏偉房屋;所有這些都在耶路撒冷被毀時變為荒場:另一個詞譯為「帳棚」,可能指較貧窮百姓的茅屋,他們齊聲高呼要將基督釘在十字架上;這些茅屋在耶路撒冷被毀時也遭遇了同樣的命運:現在,既然猶大屬於較貧窮的人,使徒在這裡使用了一個詞,意指貧窮簡陋的住處,儘管它有時也用於更宏偉的住處,這似乎與後者相符;因為原文中有兩個詞表達住處,他可以選擇任何一個,他選擇了最適合將這段經文應用於猶大的詞。然而,猶太人沒有理由對這個譯本挑剔,因為他爾根將這兩個詞都譯為「住處」,如下:

願他們的住處變為荒場,願無人住在他們的住處:猶大的住處在哪裡不確定;但他可能像使徒約翰一樣有一個住處,這並非不可能,從這裡看來似乎很明顯:

願他的監督職分(bishopric)讓別人擔任;這段經文出自《詩篇》109:8,非常恰當地應用於猶大,並在他身上得到應驗,他不僅死於暴力和惡名昭彰的死亡,因此被剝奪了作為監督或監督者的職位;而且另一個人將被任命,被授予並行使這個職位;因此彼得非常恰當地引用了這段經文,他的目的是促使門徒們選出另一個人來代替他。使徒引用這些話,彷彿它們與前面的話在同一處;然而,正如已經指出的,它們在另一篇詩篇中:這在新約作者中並非不尋常,他們將幾段經文放在一起,彷彿它們在同一處,而實際上它們必須在不同的地方尋找;其中一個例子,在許多可以提及的例子中,是《羅馬書》3:10-18;這也是猶太人引用經文的非常普遍的方式。蘇倫胡修斯F20在他的著作中提供了各種實例來證明這一點,如邊註F21所示,博學的讀者可以自行查閱和比較。這段經文引自的詩篇,不應按字面理解為大衛,以及他從仇敵那裡所遭遇的,以及他對他們的咒詛,無論是基米奇所解釋的以東人多益,還是其他人所解釋的亞希多弗,而是指彌賽亞,整篇詩篇都與他相符;邪惡的猶太人,特別是詭詐的法利賽人,都開口攻擊他;假見證人也用謊言攻擊他;他們所有人都用仇恨的話語圍困他,要取他的性命,並行了最不慷慨和忘恩負義的事;無緣無故地反對他,並因他對他們靈魂和身體所顯的愛,傳福音和醫治疾病,而成為他的仇敵(《詩篇》109:2-5)。他所承受的貧困和苦難;他所背負的憂傷和痛苦;他在受審時所經歷的疲憊;以及他當時身體的虛弱,以及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羞辱,當時他的仇敵向他搖頭,都生動地描述出來(《詩篇》109:22-25)。既然他的一個仇敵特別從其他人中被挑選出來,那麼關於他的咒詛,就非常適合猶大,並在他身上得到應驗(《詩篇》109:6-8),他有一個惡人管理他,就像管理其他猶太人一樣,羅馬總督彼拉多,一個非常邪惡的人;撒旦站在他的右邊,作為他的謀士,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解釋的,並將背叛他主人的念頭放入他心中,並促使他這樣做,然後為此控告他,並使他陷入絕望;當這件事在他的良心上被定罪,並為此受審時,他被定罪並自責,正如他在末日審判時也將如此;他當時既然沒有找到憐憫之地,無論他可能做了什麼禱告或懇求,以後也不會:他的日子很少,在壯年時期就被剪除,正如從他的一些同伴使徒在他之後活了許多年可以推斷出來的;他的監督職分,或作為使徒的職位,被另一個人取代,就是馬提亞,他被選來代替猶大,我們將在本章的接下來部分讀到這件事;因為這不應理解為他的錢財,也不是他的妻子,也不是他自己託付給他的靈魂,正如一些猶太作家F23所解釋的;而是他的使徒職分,這是基督授予他的。這個詞意指監督、關懷或職責;希伯來詞**פְּקֻדָּה**(pekuddah)在《民數記》3:32,《民數記》3:36中就是這樣翻譯的,它指任何職位,如祭司和利未人在神殿中的職位;參閱《民數記》4:16。拉什(Jarchi)在此處將其解釋為**גְּדֻלָּתוֹ**(gedullato),「他的偉大」或「他的尊嚴」;並用西班牙語「provostia」來解釋,意指榮譽和權威的職位,就像基督使徒的職位一樣;在神的教會中,沒有比這更大的外在尊嚴了,神首先設立了使徒(《哥林多前書》12:28)。這篇詩篇指的是加略人猶大及其事件,對古人來說是如此清楚,以至於他們習慣稱其為「加略詩篇」。我並不強調有些人提出的觀察,即其中包含三十個咒詛,這是他出賣主人的銀子數量,因為這可能被認為過於好奇。

【第21節】

所以,必須從這些與我們常在一起的人中選出一人。既然有這樣的咒詛,其中帶有預言的性質,即另一個人將取代猶大的監督職分,或被立為使徒來代替他,那麼立即選出一人擔任該職位是絕對必要的;這就是推論詞「所以」的力量;而且,從男人中選出一人,而不是從女人中選出,是非常恰當和明智的;因為女人不適合在教會中擔任任何職位,行使任何權柄;因此經文說「從這些人中」,排除了女人:而且,從他們自己人中選出一人,並且是他們所認識的,他們的才能、正直、智慧和聖潔的生活他們都熟悉,這是非常正確和好的想法:因此又補充說,「與我們常在一起的」;是我們自己人中的一個,而不是陌生人;我們曾與他親密交談,他的品格我們都很熟悉:這是一個在選擇較低級別的職位,如牧師和執事時,應當遵守的規則;他們應當是他們所選任職位的團體和社群中的一員;並且他們的資格應當眾所周知,而且是過去一段時間以來就已知的,如下所述:

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耶穌從我們中間被接上升的日子。不是從約翰第一次施行洗禮的時候起;因為基督那時還沒有那麼快被顯明,也沒有跟隨者;而是從約翰為基督施行洗禮的時候起,那時基督被顯明給以色列人;此後不久,他呼召了他的門徒,並開始了他的公開事奉:現在彼得提議,應當選出一個從基督事奉初期就一直跟隨基督的人,他曾聽過基督卓越的講道,看過他的神蹟,並且堅定不移地忠於他,來代替猶大;一個對基督的信心、對他的愛,以及堅定不移地跟隨他的心志,都已充分受過考驗和證明的人;一個從基督事奉開始到那時,一直與基督和他的使徒們同在的人:或者正如彼得補充的,

直到他從我們中間被接上升的日子;被天使接走,被雲彩接納,升到天上;或者「他從我們中間升天」,正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譯;或者「他自己從我們中間升起」,正如阿拉伯譯本所譯;因為他憑自己的能力從死裡復活,同樣他也能憑自己的能力從地上升到天上;其意思是,直到他升天的時候,無論是憑他自己,還是藉著天使的事奉:

【腳註】
F3 Misn. Yoma, c. 1. sect. 1. 《密示拿》贖罪日篇,第一章第一節。
F4 T. Bab. Yoma, fol. 8. 2. 《巴比倫他勒目》贖罪日篇,第8頁第2欄。
F5 Ib. fol. 19. 1. 同上,第19頁第1欄。
F6 Misn. Middot, c. 2. sect. 5. 《密示拿》尺寸篇,第二章第五節。
F7 Ib. c. 5. sect. 2, 3. 同上,第五章第二、三節。
F8 Juchasin, fol. 13. 2. Bartenora in Pirke Abot, c. 1. sect. 1. Elias Levit. prefat. 3. ad Sepher Masoret. 《猶哈辛》第13頁第2欄。《巴爾特諾拉》在《阿伯特箴言》第一章第一節。以利亞·利維特《馬所拉書》序言第三部分。
F9 Misn. Sanhedrin, c. 1. sect. 6. Vid. Maimon. & Bartenora in. ib. & T. Bab. Sanhedrin, fol. 17. 2. 《密示拿》公會篇,第一章第六節。參閱邁蒙尼德和巴爾特諾拉在同上,以及《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17頁第2欄。
F11 Maimon. Hilchot Sanhedrin, c. 1. sect. 3, 4. 邁蒙尼德《公會律法》第一章第三、四節。
F12 T. Bab. Cholin, fol. 56. 2. 《巴比倫他勒目》獻祭篇,第56頁第2欄。
F13 Epist. ad. Scrapion, Vol. I. p. 523. 《致塞拉皮翁書信集》第一卷第523頁。
F14 Contra Haeres. l. 2. Haeres. 68. 《駁異端》第二卷,第68異端。
F15 L. 1. c. 13. 第一卷第13章。
F16 Comment. in Psal. 108. fol. 73. D. & de locis Hebraicis, fol. 89. C. & 95. H. & de Nominibus Hebraicis, fol. 105. H. 《詩篇注釋》第108篇,第73頁D欄;《希伯來地名錄》第89頁C欄及第95頁H欄;《希伯來名字錄》第105頁H欄。
F17 De locis Hebraicis, ib. 《希伯來地名錄》,同上。
F18 Comment. in Josuam, p. 283. 《約書亞記注釋》第283頁。
F19 Kimchi & Sol. ben Melech in Psal. 69. 25. R. Nathan. Concordant. 金奇和所羅門·本·梅萊赫在《詩篇》69:25。拉比拿單《聖經詞典》。
F20 Biblos Katallages, p. 45, 46. 《和解之書》第45、46頁。
F21 T. Bab Roshhoshana, fol. 4. 2. Beracot, fol. 13. 1. Sabbat, fol. 20. 1. Maccot, fol. 13. 2. & 16. 1. Tanchuma, fol. 17. 1, 4. & 25. 1, 4. 《巴比倫他勒目》新年篇,第4頁第2欄。祝福篇,第13頁第1欄。安息日篇,第20頁第1欄。鞭打篇,第13頁第2欄及第16頁第1欄。坦胡瑪,第17頁第1、4欄及第25頁第1、4欄。
F23 Aben Ezra, Kimchi, & Sol. ben Melech in loc. 亞本以斯拉、金奇和所羅門·本·梅萊赫在該處。

必須受按立;這是有其必要性的,部分是為了應驗上述的預言,部分是為了維持基督所選定的十二使徒人數,這人數與以色列的十二支派、新耶路撒冷的十二道門和十二根基相符。這次的選擇或按立,並非由其他十一位使徒發起和執行,而是由全體一百二十人組成的會眾。因為使徒彼得所說的話,正是對這些人說的,正如《阿拉伯譯本》所譯:「你們必須從這些人中選出一位。」如果連這樣一位非凡的職位,其選擇和按立都是由整個會眾完成的,那麼,更低級別的職位,其選擇和按立就更應該由會眾來執行了。這次選擇的目的是:

**與我們一同作他復活的見證人**;基督從死裡復活,這預設了他的道成肉身和生平,以及他在世上的順服、事奉和神蹟;也預設了他的受苦和死亡,以及由此帶來的一切益處和福分。這裡特別提到復活,不僅因為它預設並包含了上述諸事,更是因為它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基礎和根基;也是基督向猶太人證明他是彌賽亞的記號;門徒們被選召,正是要作這事的見證人;他們事奉的一個主要部分,就是向世人見證這事。既然這是他們的工作和職責,那麼,就必須選出一位從起初就與他們、與耶穌同在,直到他升天之時的人,加入他們之中;這位人必須是基督復活的親眼見證者,以便他能與使徒們一同作見證。

【第23節】

**於是他們提出兩個人** 彼得的提議得到了全體會眾的響應;他們贊同這提議,並因此提名了兩個人;其中一人將被選出,不是由使徒們,而是由全體會眾。然而,《阿拉伯譯本》卻譯作「他提出兩個人」,彷彿是彼得一人獨自完成此事;這與所有抄本、其他譯本以及上下文相悖;上下文清楚表明,全體會眾都參與了這件事,他們禱告並投下他們的籤和選票。被提名的人是:

**約瑟,又稱巴撒巴,號稱猶士都,和馬提亞。** 前者有三個名字;在比撒古卷的一個古老抄本中,他被稱為約西;有些人認為他與《使徒行傳》4:36中,被稱為巴拿巴的約西是同一人,部分是因為在一個抄本和《敘利亞譯本》中,那裡的約西被稱為約瑟;部分是因為巴撒巴和巴拿巴的發音相近。因此,《衣索比亞譯本》在此處譯作「約瑟,又稱巴拿巴」,比撒最古老的抄本也是如此;但儘管這裡指的是約西,因為約西或約瑟在猶太人中是約瑟的縮寫;然而,他並非是來自居比路地的利未人約西,而是加利利的約西,亞勒腓和馬利亞的兒子;他有兩個兄弟,雅各和猶大,他們已經是使徒了;參見《馬太福音》13:55,《馬可福音》15:40。此外,雖然巴拿巴和巴撒巴這兩個名字發音相近,但意義卻大相徑庭:前者被解釋為「安慰之子」(《使徒行傳》4:36),而後者則與拔示巴的意思非常相似;拔示巴可以解釋為「誓言之女」,而巴撒巴則可解釋為「誓言之子」;或有人解釋為「智慧之子」;另有人解釋為「豐盛之子」;我傾向於認為它與**אבו רב**(abo rb)是同一個名字,並將其解釋為「老者之子」;因為亞勒腓在約西或約瑟出生時可能已是老者,而約瑟是雅各和猶大的弟弟;至於他的別名猶士都,這不僅是希臘人和羅馬人(尤其是後者)常用的名字,在猶太人中也常用:因此我們經常讀到**רבי יוסטי**(Rabbi Justa,拉比猶士都),有時是**יוסטי**(Justi,猶士都),有時是**יוסטאי**(Justai,猶士都)F24。他是否因其為人正直而得此別名,如同亞里斯提德被稱為「正直的亞里斯提德」;以及以斯拉大會堂的最後一位大祭司西門,被稱為「正直的西門」F25;還有這位約瑟或約西的兄弟雅各,也被猶太人如此稱呼F26;或許他自己也因族長約瑟而得名,約瑟常被他們稱為**הצדיק**(hatzaddik,正直的)約瑟F1。至於馬提亞,他的名字是猶太名字,他無疑是個猶太人;因此我們讀到**רבי מתיא בן חרש**(Rabbi Matthia ben Charash,拉比馬提亞本哈拉什)F2;他的名字與拿但業的意思相同,即「神的恩賜」,這讓萊特富特博士推測他們可能是同一人;但這與這位博學之士的另一個推測不符,他在別處認為巴多羅買和拿但業是同一人;如果真是如此,那麼他已經是使徒了;亞歷山大的革利免認為這位馬提亞就是撒該F3。

【第24節】

**他們就禱告說** 既然他們提出了上述兩個人,卻不確定該選哪一個,因為兩人似乎都非常合適且勝任這項事奉;他們選擇不自行決定此事,而是尋求神的指引;這是在所有情況下,尤其是在重要事務上,都應採取的做法。他們禱告的實質內容,雖然可能不是完全相同的措辭,但大意是:

**主啊,你知道萬人的心** 這是獨一永活真神所獨有的特徵;因為除了創造人心的神之外,沒有人知道人心;他知道人的一切思想、籌劃和意圖,以及人心中的善惡:

**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 他們渴望自己的選擇能由神在永恆預旨中所作的揀選來引導;他們希望神能以某種方式向他們顯明並指出這揀選,以便他們能確定神的心意和旨意,並照此行事。

【第25節】

**叫他得這職分和使徒的位分** 這是指使徒的事奉,或使徒的職責;這職責包括傳講福音、施行聖禮、建立教會和行神蹟;猶大曾有份於這職分、這份產業;參見《使徒行傳》1:17。

**猶大因為犯罪,就從這職分上墜落了** 猶大因背叛他的主,他所作的使徒,而被革除職位,不再有份於使徒的事奉:

**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這可以理解為猶大去了地獄,作為他罪惡的公正懲罰;猶太人通常將地獄稱為「自己的地方」,他們經常將「自己的地方」這個詞組解釋為地獄;例如,當《創世記》31:55說拉班「回到自己的地方」時,他們說F4,這暗示他回到了為他在地獄裡預備的地方;同樣,當《民數記》24:25說巴蘭「回到自己的地方」時,他們也指出F5,

【第26節】

**於是他們為他們搖籤** 或「為他們搖籤」,如《武加大拉丁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所譯;為約瑟和馬提亞;一些人支持約瑟,一些人支持馬提亞;這些籤被投入一個人的衣襟或器皿中,這無異於投票;因此,當籤被取出並計數後,獲得多數票的人就被宣布為被選中的人;或「他們投下他們的籤」;也就是說,投入一個甕或器皿中;這些籤上寫著兩個人的名字;據認為,另一個器皿中放著另外兩張籤;一張籤上寫著「使徒」,另一張什麼也沒寫;然後由指定的人取出這些籤,寫有馬提亞名字的籤與寫有「使徒」的籤同時被取出,於是馬提亞就被宣布為使徒:這可能與贖罪日為兩隻山羊搖籤的方式相同(《利未記》16:8),猶太人說其執行方式如下:在院子裡放置一個他們稱為「卡爾菲」(**קלפי**,Kalphi)的器皿,裡面放入兩張木製、石製或金屬製的籤;一張籤上寫著「歸耶和華」,另一張籤上寫著「歸阿撒瀉勒」;兩隻山羊,一隻在祭司的右手邊,另一隻在左手邊;祭司搖動器皿,用雙手取出兩張籤,將籤放在兩隻山羊上;右手的籤放在右手邊的山羊上,左手的籤放在左手邊的山羊上F9;因此,籤上寫著「歸耶和華」的山羊就被宰殺;而籤上寫著「歸阿撒瀉勒」的山羊則活著獻上;所以這裡說籤落在馬提亞身上:或者,籤被投入器皿中,如上所述,這兩個人自己取出籤;馬提亞取出了寫有「使徒」的籤,籤就落在他身上:據說摩西選擇七十位長老的方式是這樣的F11:

**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 這裡的「同列」可能指他被會眾的共同投票選出,如所用詞語的含義;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取代了使徒中的一個位置;他被登記在他們之中,從此以後就被視為他們中的一員;比撒的古老抄本讀作「和十二個使徒同列」,因為他們的人數現在已經齊全了。

【腳註】
F24 T. Hieros. Beracot, fol. 12. 3. & Trumot. fol. 48. 1. & Erubin, fol. 19. 3. & 23. 3. T. Bab. Zebachim, fol. 99. 1. & Juchasin, fol. 95. 2. & 96. 1. Shirhashirim Rabba, fol. 17. 4. 《耶路撒冷他勒目》祝福篇,第12頁第3欄;奉獻篇,第48頁第1欄;混合篇,第19頁第3欄及第23頁第3欄。《巴比倫他勒目》獻祭篇,第99頁第1欄;家譜篇,第95頁第2欄及第96頁第1欄。《雅歌拉比米大示》,第17頁第4欄。
F25 Pirke Abot, c. 1. sect. 2. 《先賢訓言》第一章第二節。
F26 Euseb. Eccl. Hist. l. 2. c. 23. 優西比烏《教會史》第二卷第二十三章。
F1 Zohar in Exod. fol. 104. 1. 《出埃及記光輝之書》,第104頁第1欄。
F2 T. Bab. Yebamot, fol. 61. 2. & Juchasin, fol. 108. 1. 《巴比倫他勒目》妯娌篇,第61頁第2欄;家譜篇,第108頁第1欄。
F3 Stromat, l. 4. p. 488. 《雜記》第四卷第488頁。
F4 Tzeror Hammor, fol. 43. 2. 《沒藥束》第43頁第2欄。
F5 Ib. fol. 127. 1. 同上,第127頁第1欄。
F6 Vid. Midrash Kohelet, fol. 74. 3. 參見《傳道書米大示》,第74頁第3欄。
F7 Baal Hatturim in Numb. xxiv. 25. 巴力哈圖林《民數記》24:25。
F8 Maimon. Hilchot Chobel c. 8. sect. 9. 邁蒙尼德《傷害律例》第八章第九節。
F9 Maimon. Hilchot Yom Hacippurim, c. 3. sect. 1, 2, 3. Misn. Yoma, c. 4. 1. & Bartenora in ib. 邁蒙尼德《贖罪日律例》第三章第一、二、三節。《密示拿》贖罪日篇,第四章第一節;巴特諾拉對此的注釋。
F11 Jarchi in Numb. xi. 26. Bemidbar Rabba, sect. 15. fol. 218. 3. 拉比所羅門·伊扎基《民數記》11:26注釋。《民數記拉比米大示》第十五章,第218頁第3欄。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