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撒母耳記下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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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 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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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大衛在神聖啟示下的遺言(撒下23:1-7);並列舉了他的勇士們,他們因戰功彪炳而聞名,特別是三位行了奇妙大事的勇士(撒下23:8-17);以及次於他們、屬於另一組三勇士中的兩位(撒下23:18-23);接著又列出了另外三十一位勇士的名字(撒下23:24-39)。

【第1節】

現在,這些是大衛的遺言。
這句話並非指前一章的詩篇,而是指接下來的內容;也不是指他最後說的話,因為他之後還說了許多話;他給所羅門的建議,以及關於建造聖殿的指示,都是在此之後才發出的。但這些是他完成詩篇之後的「最後」話語;或者說,是他受聖靈感動所說的最後話語,或是他以預言形式發出的最後話語。儘管猶太學者F6不允許他憑預言之靈說話,他們承認他憑聖靈說話,並將聖靈與預言區分開來;但《他爾根》稱這些話為預言,並認為它們是關於彌賽亞和未來之事物的預言,這無疑是正確的,其釋義如下:

「耶西的兒子大衛說」:他從自己相對卑微的出身說起,以彰顯神在提升他時所施予的獨特恩典。

「那被高舉的人」:從卑微的境地被提升到高位,從羊圈到王位,成為以色列眾支派的君王,一位征服者,以及周圍列國的首領。

「雅各之神的受膏者」:他奉雅各之神的命令,由撒母耳膏立為王;這證明了祂是雅各或以色列的神,以及祂對他們的眷顧和關懷,因為祂膏立了這樣一個人作他們的王,這也是大衛的榮耀。

「以色列甜美的詩人」:他為以色列民創作了大部分的詩篇和讚美詩;他發明並設定了這些詩篇的曲調,以及演奏它們的樂器;他還指派歌唱者在神聖敬拜中帶領他們歌唱詩篇和讚美詩;他所創作的詩篇,其內容非常甜美,而歌唱的方式,其音樂也悅耳動聽。這句話也可以譯為「在以色列的歌中甜美或悅耳的」F7,因為他的戰功和勝利是這些歌的主題(撒母耳記上18:6-7)。

「說」:如下所述;因為之前的所有內容都是本書作者對大衛的描述;在這方面,大衛是基督的預表,是從耶西根中發出的枝子,被高舉,從民中被揀選,受膏為先知、祭司和君王;祂甜美地闡釋了關於自己的詩篇,並吩咐教會歌唱它們,而祂正是這些詩篇的主題,可以說在其中被甜美地彰顯出來(參路加福音24:44)。

【第2節】

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話。
他所創作的詩篇和歌曲並非出於他自己的才華,而是他在神的靈感動下寫成的;神的聖徒,即聖經的作者們,都是藉著神的靈說話的,正如他們受聖靈感動而說話一樣,大衛就是其中之一,他是一位先知(參使徒行傳1:16;2:30);因此《他爾根》在此處說:

「祂的話語在我舌頭上」:不僅他詩篇的內容是由神的靈默示並啟發他的思想,而且傳達這些內容的「詞語」也是賜給他的,他被引導使用這些詞語,並且他確實使用了。

【第3節】

以色列的神說,以色列的磐石對我說。
這話是對大衛說的,或藉著大衛說的;祂是按字面意義而言以色列的聖約之神,也是整個屬靈以色列的聖約之神和父,並為他們所承認、信靠和敬拜。

「以色列的磐石對我說」:這與「以色列的神」是同義詞,祂是以色列的力量和保障;或者,這指的是神聖三一中的第二位,即神的兒子和道,祂在聖經中常被稱為磐石;祂是神之以色列或教會所建立的磐石,教會在祂裡面得以安全穩固,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因此,這裡證明了神格中的三位一體:以色列的神,即父耶和華;以色列的磐石,即子耶和華;以及耶和華的靈,如撒母耳記下23:2所說,祂是靈耶和華。現在,這三位神聖者對大衛說的,以及藉著大衛說的,並關於他自己作為彌賽亞預表的話語如下:

「那治理人的,必是公義的,敬畏神而治理」:這是地上每一位君王都應具備的品格,即對其臣民施行公義;不僅依據國家的法律治理,更依據神的律法治理;心中常存敬畏神的心,並以神的榮耀為目標行事,因為他們是神的代表,並要向祂交賬;他們應當溫和仁慈地治理,考慮到他們所治理的是人,而非野獸。荷馬史詩中的阿伽門農常被稱為「人之王」。大衛完全具備了這些品格(撒母耳記下8:15);這裡或許是給他的兒子和繼承者所羅門的教導;而這些品格也完全適用於彌賽亞,祂是藉著父的指定而成為「治理者」或君王;祂是「治理人的」,甚至治理所有的人,是的,治理最偉大的人,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尤其是在卓越的意義上,祂是聖徒之王;祂是「公義的」,是一位以公義統治的君王,在祂一切的道路和作為上都是公義的,特別是作為君王,以及在祂所有其他的品格上都是公義的(參耶利米書23:5-6;撒迦利亞書9:9);並且,「敬畏耶和華的靈」作為人與中保,安息在祂身上,並在這種影響下行事(以賽亞書11:1-2);因此,《他爾根》將這些話應用於彌賽亞,如下所述:

【第4節】

他必像日出的晨光,是無雲的早晨。
這指的是那位以公義和敬畏神治理的統治者;他是他百姓的光榮與榮耀,引導他們,使他們歡樂舒適;他的治理令人愉悅,並預示著他們將獲得日益增長的幸福,如同晨光和初升的太陽;沒有烏雲,也沒有黑暗時代、苦難和困境即將來臨的預兆,而是完全相反:這些比喻與基督非常契合,祂是照耀的真光(約翰福音1:9);晨星(啟示錄22:16);從高天臨到的黎明(路加福音1:78);公義的日頭(瑪拉基書4:2);以及世界的光(約翰福音8:2;9:5);祂在道成肉身時,以人性的樣式顯現,如同清晨(何西阿書6:3);在罪惡使世界陷入黑暗之夜後,祂首次向亞當顯現,如同黎明;這光像晨光一樣增長,之後向列祖有更新、更清晰的啟示;雖然那時太陽尚未升起,也並非無雲的早晨,但那時的啟示帶來了喜樂,如亞伯拉罕和其他人,並且是太陽升起的確切徵兆。當基督以肉身顯現時,公義的日頭便升起,驅散了猶太和外邦世界的黑夜;祂將福音之光帶入比律法時代更深的程度,並開啟了福音之日;這不僅像晨光一樣,不斷增長,而且是無雲的早晨,沒有儀式律法的黑暗,其影子現已消失;也沒有道德律法的風暴和雷電,其咒詛已被基督承擔並除去;也沒有神聖憤怒的愁容,因為祂已成就了和好與滿足:這一切都特別適用於基督的治理,這對祂的百姓來說是令人愉悅和感激的,對他們有益處和裨益,在祂的治理下,他們享有極大的平安和繁榮;並且這治理將會越來越增長,變得更加榮耀和輝煌(參詩篇72:7-8;以賽亞書30:26)。一位博學的作者F9觀察到,在一個古老的手稿中,「耶和華」這個詞被插入並讀作:

「又像雨後晴朗,地發嫩芽」:雨後,當太陽破雲而出,晴朗照耀時,嫩草生長得更快,也更茂盛;或者說「從晴朗中,從雨中發芽」F12;也就是說,嫩草從地裡發芽,部分歸因於夜間的雨水,部分歸因於早晨的日出和晴朗的陽光:這可能表示一位善良公義的統治者,是他百姓進入豐饒繁榮狀態的幸福工具;這既可以應用於基督的道成肉身,那時祂像嫩芽或嫩草一樣成長,出身卑微,作為人本身軟弱;然而這地上的果實卻是卓越、美麗和榮耀的,其生長歸因於神的恩惠和美意,祂的降臨如同春雨和秋雨滋潤大地(何西阿書6:3);也可以應用於基督的治理,以及祂對教會和百姓的益處;他們在祂恩典和恩惠的光照下,並藉著他們所蒙受的福音教義之雨,得以興盛:或者說「比晴朗,比雨水」;基督對祂的百姓更有益處,他們因其卑微、軟弱和眾多而可比作草,比太陽和雨水對田野裡的草更有益處。

【第5節】

我的家在神面前雖不如此。
不像前面所描述的公義統治者的政府那樣光明、繁榮和昌盛;或者說,我的家在神面前「不正直」F13,指的是他的家庭,其中犯下了許多大罪,並帶來了巨大的混亂和騷亂,如暗嫩、押沙龍和亞多尼雅的案例所示;或者「不堅固」或「不穩定」F14,因為一個人的叛亂,另一個人的暴動,以及第三個人的篡位;然而他相信,藉著那將從他而出、在永恆聖約中應許的彌賽亞,他的家將會堅固穩定;儘管猶太學者將此理解為他王國和政府的堅固穩定:「但我的家並非如此」,不像晨光那樣漸漸增長,也不像早晨有時無雲有時有雲;有時陽光普照,有時不;或者像嫩草,有時茂盛,之後枯萎;但我的國度並非如此,它是一個永恆的國度,由永恆的聖約賜予並保障;彌賽亞的國度確實如此,或將會如此:

「然而神卻與我立了永遠的約,這約在一切事上都已安排妥當,並且穩固」;或者說,「因為F15祂立了」這個聖約,藉此將王國確立在大衛和他的後裔身上,這是一個永遠持續的聖約,並且將被「遵守」和「保守」F16。

「因為這是我一切的救恩」:一切都依賴這個聖約;大衛家族的安全,以及王國在他後裔中的穩固,直到彌賽亞降臨,都依賴於與他所立的關於此事的聖約;而主百姓屬靈和永恆的救恩,則依賴於恩典之約;這約是在其中構思、形成和確立的,其中預備了救主,並將分享祂救恩的人納入其中並加以保障,以及所有恩典和榮耀的祝福:

「也是我一切的願望」:渴望看到它實現;正如良善之人渴望越來越深入地了解它,看到自己在其中的份,讓它的祝福和應許應用到他們身上,並藉著它得救,而不是藉著行為之約;其中包含信徒所能渴望的一切,使他們在此舒適,在彼幸福;在他們一切的煩惱中,這約帶給他們喜樂和滿足:這句話也可以補足為「祂是」,以及「這是」,並應用於基督,即撒母耳記下23:3-4所描述的治理人類的君王;恩典之約是與祂立的,人類的救恩在祂裡面;祂是救恩的作者,也是唯一的作者;救恩在祂裡面是完全和完美的;「一切」救恩都在祂裡面,他們可以聲稱這是他們的;祂是「他們一切的願望」;在祂裡面是「他們一切的喜悅」,也可以這樣翻譯;因為祂位格的榮耀,祂恩典的豐盛,以及祂作為救主的合適性;他們渴望更多地認識祂,與祂有更多的交通:

「雖然祂不使它生長」:儘管目前可能沒有外在繁榮的增長,或內在恩典的增長,甚至地裡出產的增長(哈巴谷書3:17-18);儘管大衛的角尚未發芽,或他的家族尚未處於增長和繁榮的境況,或彌賽亞,那人,那枝子,尚未發芽,儘管祂肯定會發芽;或者說,「祂豈不發芽嗎?」祂必發芽(耶利米書23:5;撒迦利亞書3:8;6:12)。

【第6節】

但那些匪類,他們都必像被丟棄的荊棘。
不像雨後陽光普照下生長茂盛的嫩草;而是像荊棘,無用、有害、有毒,只配焚燒:這對一般的惡人來說是真實的,他們拋棄了主的軛,變得無用,正如「匪類」(Belial)這個詞所指的;對特別是邪惡的統治者來說也是如此,他們非但無益,反而有害於國家;他們非但不是臣民的喜樂和安慰,非但不能給他們帶來快樂和繁榮,反而帶來痛苦和麻煩,造成悲傷和憂愁;如果可能的話,他們應當被驅逐,被廢黜。

「因為他們不能用手拿取」:荊棘不能用手輕柔地處理,必須使用工具強行將它們移開;同樣,惡人,尤其是邪惡的統治者,是難以管教的,不能用溫和的方式管理,因此必須採取強硬手段。

【第7節】

但那觸摸他們的人,必須用鐵和槍桿武裝自己。
為了移開這些荊棘,或匪類之子,或為了自衛;或者必須使用戰爭武器來征服和摧毀他們,根據本革森的解釋,迪厄也採納了這個解釋;一個與他們打交道的人,必須預期會受到像被槍尖或鐵製槍頭,甚至槍桿刺入身體一樣的傷害;但前一種解釋似乎更好:

「他們必在原地被火徹底焚燒」:荊棘生長的地方,或被移走的地方,或人們坐在那裡取暖的地方;這可以理解為邪惡統治者的毀滅,當他們的王國被奪走,他們被連根拔除時;這不僅適用於掃羅和他的後裔,如一些人所說,也適用於耶羅波安和像他一樣的人,如上述猶太學者;而且適用於邪惡的猶太人及其統治者,那些匪類之子,他們拒絕基督的軛,不願讓祂統治他們;主向他們派遣了羅馬軍隊,手持刀劍和長矛,焚燒了他們的城市,並在原地毀滅了他們;這也可以包括敵基督和敵基督國家,那些匪類之子,那邪惡的(**ἀνόμος**,anomos,不法者),那滅亡之子,他們的城市羅馬將被火焚燒;甚至所有惡人,在審判大日,正如《他爾根》將這些話歸於那日;那時,那些結局像荊棘一樣被焚燒的人,將被投入硫磺火湖中。

【第8節】

這些是大衛勇士的名字。
除了他的將軍約押未被提及;因為這些都是他手下的軍事人員,他們被分為三類;第一類也是最高級別的,只有三人,他們是將軍;第二類也有三人,他們可能是團長;第三類有三十人,他們是千夫長和百夫長:

「他革們人約設巴設,是眾勇士中的首領」:不是公會中的首席,也不是公會的首領,因此因其智慧而得名「他革們人」,如猶太學者所說;而是在戰爭會議中,他在將軍之下或缺席時主持會議,或許是副將軍,因此凌駕於所有將領之上;因此他既不是大衛也不是約押,一些拉比將這些話應用於他們,正如金奇所觀察到的;或者更確切地說,他是他所屬的三人中的首領;他的名字在歷代志上11:11中是雅朔班,一個哈革們人,或哈革們人的兒子,與歷代志上27:2中的名字相同;這裡也可以讀作約設巴設,他革們人,名字略有變化;這些名字似乎是根據他的品格和職位給予他的;因為他的本名如下:

「他就是亞底挪,埃斯尼人」:這樣稱呼他,要麼是因為他所屬的家族,要麼是因為他的出生地;儘管一位博學的學者認為應該像以下補充那樣讀F17,

「他舉槍殺了八百人,一次殺死」:這雖然是一項非常非凡的壯舉,但並不比參迦用趕牛棍殺死六百人(士師記3:31),或參孫用驢腮骨殺死一千人(士師記15:15)更奇怪,或沒有那麼奇怪:在歷代志上11:11中,人數只有三百,有些人試圖調和,指出兩處所指的不是同一個人;這裡他被稱為約設巴設,那裡是雅朔班;這裡是他革們人,那裡是哈革們人的兒子;那裡也沒有稱他為亞底挪,埃斯尼人;但似乎很明顯,兩處都指的是大衛三勇士中的首領,因此是同一個人:另一些人則認為,他與八百人交戰,殺死了其中三百人,其餘的人逃跑,被他的手下追趕並殺死;他擊潰了他們,並導致他們被殺,因此將所有人的殺戮都歸於他;或者他先殺死了三百人,又有五百人向他襲來,他也殺死了他們:但金奇的說法似乎是最好的,即這位軍官參與了兩場戰役;其中一場他殺死了八百人,另一場殺死了三百人;因為撒母耳記和列王記中省略的內容,在歷代志中經常得到補充,就像新約中一位福音書作者省略的內容,另一位會記錄一樣。上述博學的學者F18推測,**ש**(shin)是「三」和「八」的詞首字母,而這裡的數字字母被還原為其完整的詞,由於抄寫員的錯誤,被寫成了**שְׁמוֹנֶה**(shemoneh,八),而不是**שָׁלֹשׁ**(shalosh,三):七十士譯本是:

【第9節】

在他之後是多多的兒子以利亞撒,亞戶亞人。
或亞戶亞的兒子,或許與便雅憫的後裔亞戶亞是同一個人(歷代志上8:4);這位以利亞撒是僅次於他革們人的,是第一類勇士中的第二位:

「大衛的三個勇士之一」:他是大衛戰爭中與大衛一同作戰、為他而戰的三位勇士中的第二位。

「當他們向非利士人挑戰時」:他們向非利士人拍手,向他們誇耀,挑戰他們前來作戰;大衛和他的勇士們也這樣做了,就像歌利亞之前挑戰他們一樣:

「他們聚集在那裡爭戰」:正如歷代志上11:13所示,是在巴斯達憫;

「以色列人卻都退去了」:當他們看到非利士人聚集起來與他們作戰時,儘管他們之前曾挑戰過非利士人,但他們還是逃跑了;因此大衛和他的三位勇士被留下,獨自與非利士人作戰。

【第10節】

他起來擊殺非利士人,直到手發酸。
當以色列人逃跑時,他站起來,獨自堅守陣地,與非利士人作戰,用刀劍擊殺他們,直到手因擊殺而發酸:

「他的手緊貼在刀上」:這是因為他握刀太久,握得太緊,以至於刀不容易從手中取出;或者是因為流到他手上的血量,正如約瑟夫斯F20所說;這些血凝固乾燥後,使他的手黏在刀柄上,以至於它們彷彿被黏在一起;或者這句話的意思可能只是,儘管他疲憊不堪,但他沒有放下刀,而是緊緊握住,直到他消滅了敵人:

「那日耶和華使他們大獲全勝」:因為這必須歸功於祂,而不是歸因於這個人的力量和勇氣:

「百姓在他後面回來,只是為了奪取戰利品」:那些逃跑的人,當他們看到他取得了如此大的勝利時,便回來跟隨他;不是為了幫助他擊殺,而是為了奪取被殺者的戰利品,剝去他們身上的東西。

【第11節】

在他之後是亞基的兒子沙瑪,哈拉人。
他來自山區,正如《他爾根》所說,是猶大山區,希伯崙或附近地區的人;他是前三

【腳註】
F6 Maimon. Moreh Nevochim, par. 2. c. 45. 邁蒙尼德《迷途指津》第二部第45章。
F7 ( twrmz Myen ) "jucundus psalmis", Montanus; "suavis in canticis", Vatablus; "amoenus psalmi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在詩篇中喜悅的」,蒙塔努斯;「在歌中甜美的」,瓦塔布魯斯;「在詩篇中悅人的」,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
F8 ( yb ) "in me", Montanus, Junius & Tremellius. 「在我裡面」,蒙塔努斯,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
F9 Dr. Kennicott's State of the Hebrew Text, Dissert. 1. p. 468. 肯尼科特博士《希伯來文本狀況》第一論文集,第468頁。
F11 "Talisque apparuitilli" Metamorph. l. 14. Fab. 16. ver. 767. 「他以這種方式顯現」,奧維德《變形記》第14卷,第16寓言,第767節。
F12 ( rjmm hgnm ) "a splendore, a pluvia germen de terra", Pagninus, Montanus, Vatablus. 「從光輝,從雨水,地上的嫩芽」,帕尼努斯,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
F13 ( Nk al ) "non recta", Cocceius. 「不正直」,科克修斯。
F14 "Non est re firma", Vitringa in Jesaiam, c. xi. 1. 「事物不堅固」,維特林加《以賽亞書》第11章第1節。
F15 ( yk ) "quia", Pagninus, Montanus, Piscator. 「因為」,帕尼努斯,蒙塔努斯,皮斯卡托。
F16 ( hrmv ) "scrvatum", Tigurine version, Vatablus; "conservatum", Junius & Tremellius. 「被保守的」,提古林譯本,瓦塔布魯斯;「被保存的」,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
F16 in all the articles of it, and so be sure to his seed, particularly to the Messiah that should spring from him, in whom it was fulfilled, ( Luke 1:32 Luke 1:33 ) ; and the covenant of grace made with David's antitype, with Christ the head of the church, and the representative of it, and so with all his people in him, is an everlasting one: it was made with Christ from everlasting, as appears from the everlasting love of God, the source and spring of it; the earliness of the divine counsels on which it is formed, and blessings and promises of it, with which it is filled, which were before the world was; and from Christ being set up as the Mediator of it from everlasting: and it will continue to everlasting; it is a covenant that cannot be broken, will never be removed, nor give way to or be succeeded by another: it is "ordered in all things": to promote and advance the glory of all the three Persons in the Godhead, Father, Son, and Spirit; to secure the persons of the saints, and to provide everything needful for them for time and eternity: and it is "sure"; it stands upon a sure basis, the unchangeable will and favour of God, and is in the hands of Christ, the same today, yesterday, and for ever; its mercies are the sure mercies of David, and its promises are yea and amen in Christ, and are sure to all the seed. Though things may not be with them God-ward, as they desire, and could be wished for; though they may be attended with many sins and infirmities, the temptations of Satan, divine desertions, and various afflictions, and be guilty of many backslidings, yet covenant interest always continues; and so, though in the kingdom and interest of Christ in the world, there are, and may be, many things disagreeable; it may be attended with persecutions, heresies, scandals, &c. yet it shall continue and increase, and spread, and be an everlasting kingdom: for [this is] all my salvation : all depends upon this covenant; the safety of David's family, and the security of the kingdom in it, and to his seed, till the Messiah came, depended on the covenant made with him respecting that; and the spiritual and eternal salvation of the Lord's people depends upon the covenant of grace; which was contrived, formed, and settled in it, in which the Saviour is provided, and the persons to share in his salvation are taken into it and secured, with all blessings both of grace and glory: and all [my] desire ; to see it fulfilled; as it is the desire of good men to be led more and more into it, to see their interest in it, to have the blessings and promises of it applied unto them, and to be saved by it, and not by the covenant of works; and there is all that in it that a believer can desire to make him comfortable here, or happy hereafter; and it is what gives him delight and pleasure in all his troubles: it may be supplied he is, as well as "this is", and be applied to Christ, the ruler over men, described, ( 2 Samuel 23:3 2 Samuel 23:4 ) ; with whom the covenant of grace is made, in whom is the salvation of men; he is the author and the only author of it; in whom it is complete and perfect; "all" salvation is in him, and which they can claim as theirs; to whom is "all [their] desire"; and in whom is "all [their] delight", as it may be rendered; on account of the glory of his person, the fulness of his grace, and his suitableness as a Saviour; whom they desire to know more of, and have more communion with: although he made [it] not to grow ; though there may not be at present any growth of outward prosperity, or of inward grace, or even of the produce of the earth, ( Habakkuk 3:17 Habakkuk 3:18 ) ; though the horn of David is not yet made to bud, or his family in growing and flourishing circumstances, or the Messiah, the man, the branch, does not yet shoot forth, though he certainly would; or, "for shall he not bud forth" he shall, ( Jeremiah 23:5 ) ( Zechariah 3:8 ) ( 6:12 ) . 在其所有條款中,因此對他的後裔,特別是將從他而出的彌賽亞,是確定的,這在路加福音1:32-33中得到了應驗;與大衛的預表,即教會的元首基督,以及教會的代表,並因此與祂裡面所有百姓所立的恩典之約,是一個永恆的約:它從永恆就與基督立定,這從神永恆的愛,即其源頭和泉源,以及神聖旨意的早期,即其形成基礎,以及其中充滿的祝福和應許,這些都在世界之先就已存在,以及基督從永恆就被設立為其中保,這些都可看出:它將持續到永恆;這是一個不能被破壞的約,永不被廢除,也不會讓位或被另一個約取代:它「在一切事上都已安排妥當」:旨在促進和提升神格中三位一體,即父、子、聖靈的榮耀;保障聖徒的位格,並為他們提供今生和永恆所需的一切:它是「穩固的」;它建立在穩固的基礎上,即神不變的旨意和恩惠,並在基督手中,祂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它的慈愛是大衛確定的慈愛,它的應許在基督裡是「是」和「阿們」,並對所有後裔都是確定的。儘管他們與神的關係可能不如他們所願,或所希望的那樣;儘管他們可能伴隨著許多罪惡和軟弱,撒旦的試探,神的離棄,以及各種苦難,並犯下許多背道,但聖約的關係始終持續;因此,儘管在基督在世上的國度與權益中,存在並可能存在許多不合宜之處;它可能伴隨著逼迫、異端、醜聞等,但它將持續、增長、擴展,並成為一個永恆的國度:因為「這是我一切的救恩」:一切都依賴這個聖約;大衛家族的安全,以及王國在他後裔中的穩固,直到彌賽亞降臨,都依賴於與他所立的關於此事的聖約;而主百姓屬靈和永恆的救恩,則依賴於恩典之約;這約是在其中構思、形成和確立的,其中預備了救主,並將分享祂救恩的人納入其中並加以保障,以及所有恩典和榮耀的祝福:也是「我一切的願望」:渴望看到它實現;正如良善之人渴望越來越深入地了解它,看到自己在其中的份,讓它的祝福和應許應用到他們身上,並藉著它得救,而不是藉著行為之約;其中包含信徒所能渴望的一切,使他們在此舒適,在彼幸福;在他們一切的煩惱中,這約帶給他們喜樂和滿足:這句話也可以補足為「祂是」,以及「這是」,並應用於基督,即撒母耳記下23:3-4所描述的治理人類的君王;恩典之約是與祂立的,人類的救恩在祂裡面;祂是救恩的作者,也是唯一的作者;救恩在祂裡面是完全和完美的;「一切」救恩都在祂裡面,他們可以聲稱這是他們的;祂是「他們一切的願望」;在祂裡面是「他們一切的喜悅」,也可以這樣翻譯;因為祂位格的榮耀,祂恩典的豐盛,以及祂作為救主的合適性;他們渴望更多地認識祂,與祂有更多的交通:儘管祂不使它生長;儘管目前可能沒有外在繁榮的增長,或內在恩典的增長,甚至地裡出產的增長(哈巴谷書3:17-18);儘管大衛的角尚未發芽,或他的家族尚未處於增長和繁榮的境況,或彌賽亞,那人,那枝子,尚未發芽,儘管祂肯定會發芽;或者說,「祂豈不發芽嗎?」祂必發芽(耶利米書23:5;撒迦利亞書3:8;6:12)。
F17 Kennicott's Dissert. 1. so Hillerus in Onomastic. Sacr. p. 230, 231, renders it, "the glory of the spear or spearmen stood against eight hundred" and Weemse, "his delight was to lift up his spear". Exercitat. 16. p. 137. 肯尼科特《論文集》第一卷。希勒魯斯在《聖名詞典》第230、231頁中也將其譯為:「槍或槍兵的榮耀對抗八百人」,威姆斯則譯為:「他樂於舉起他的槍」。《練習》第16篇,第137頁。
F18 P. 96. 第96頁。
F19 P. 103. 第103頁。
F20 Antiqu. l. 7. c. 12. sect. 4.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七卷第12章第4節。

以及非利士人的軍隊在利乏音谷安營;正如他爾根所說,這是非利士人的軍隊。關於利乏音谷,請參閱【約書亞記15:8】的吉爾注釋。

【第14節】

那時大衛在一個堅固的營寨裡,在一個堅固的營寨中;正如約瑟夫斯 F24 所說,是錫安的堅固營寨,或是在亞杜蘭洞附近磐石上的一個營寨,參見【歷代志上11:15】;

那時非利士人的駐軍在伯利恆;伯利恆距離耶路撒冷約六英里;利乏音谷介於伯利恆和耶路撒冷之間;他們已經深入猶大地,並在那裡站穩腳跟,甚至在首都附近設有駐軍。

【第15節】

大衛渴想,說:當時正值收割季節,夏季炎熱,他感到口渴:

「但願有人給我伯利恆城門旁井裡的水喝!」他對這口井非常熟悉,因為那是他的故鄉;這可能使他更加渴望,而且井水可能特別清涼提神,非常甘美,正如金奇(Kimchi)所暗示的。這口井距離伯利恆約一英里,現在被一些旅行者 F25 稱為大衛井。據說這是一口非常大的井,有三個井口,位於路邊不遠處 {z};而且現在拉結墓附近有一個很好的、富饒的水池,又深又寬;因此,打水的人都備有小皮桶和繩索,像那些國家常見的那樣 F1;但曼德雷爾先生 F2 說,這是一口井,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一個水池,只靠雨水補給,水質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值得渴望;但他補充說,大衛的心靈有更深層的目標。有些人認為他藉此想從非利士人手中奪回伯利恆,並佔領它;另一些人,如拉比雅基(Jarchi),認為他打算向坐在那裡的公會(Sanhedrin)提出一些問題;還有些人認為,他的渴望是針對神的律法,被稱為水,如【以賽亞書55:1】;一些古代和現代的基督徒作家 F3 則認為,他渴望的不是物質的水,而是屬靈的水,他渴慕彌賽亞在伯利恆降生,以及唯有彌賽亞才能賜予的活水,【約翰福音4:10】。

【第16節】

這三個勇士就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這營盤位於利乏音谷,介於大衛所在的營寨和伯利恆的井之間;這三個人聽到大衛以這種方式表達,儘管他並沒有任何意圖讓任何人冒生命危險去取水,只是籠統地說:「啊,但願能喝到伯利恆城門旁井裡的水!」他們立刻出發,穿過非利士人的軍隊,來到井邊:

從伯利恆城門旁的井裡打水,拿來給大衛;他們可能帶著容器去取水:

他卻不肯喝;那些從屬靈意義上理解這些話的人說,他渴望的不是這水,而是屬靈的水:但原因在【撒母耳記下23:17】中給出:

卻將水澆奠給耶和華;作為獻給神的奠祭,因為這水是冒著生命危險取來的,與其說是水,不如說是血,因此更適合獻給神作為祭物,而不是由他飲用;他這樣做可能是為了感謝神保守了這些人的生命。革順(Gersom)認為當時是住棚節,這是收穫地裡出產的節期,那時有大量的水被汲取並澆奠在祭壇上,這樣做是為了求得早雨的祝福;參見【約翰福音7:37】和【約翰福音7:38】的吉爾注釋。

【第17節】

他說:「耶和華啊,我斷不敢這樣做!」喝這些人給他帶來的水:

「這不是冒著生命危險的人的血嗎?」他們冒著流血的危險,冒著生命危險去取水:

所以他不肯喝;有些人將此與亞歷山大 F4 的故事相比,亞歷山大在極度口渴時有人獻水給他,他卻拒絕了,因為他無法獨自飲用,而且這麼少的水無法分給周圍所有的人;但原因並不相同:

這三位勇士做了這些事;這使他們非常有名。

【第18節】

約押的兄弟,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是這三個勇士的首領。這是另一個三巨頭,他居於首位:

他舉槍殺了三百人;約瑟夫斯 F5 說六百人;這似乎證實了【撒母耳記下23:8】的讀法,即八百人是正確的,因為如果只有三百人,亞比篩就與前三個勇士中的一個,甚至是第一個,平起平坐了;然而這在【撒母耳記下23:19】中被否認了:

他在三個人中得了名;他是其中之一;他在他們中間得了首名,或者說他是他們中最有名望的。

【第19節】

他在三個人中不是最尊貴的嗎?等等。他是;除了這裡提到的功績,他還做了許多其他事情;他與大衛一同下到掃羅的營中,取走了掃羅枕邊的槍和水瓶,【撒母耳記上26:6-12】;他在巨人伊施比諾(Ishbibenob)的危險中解救了大衛,【撒母耳記下21:16-17】;他在鹽谷擊敗了以東人,殺了他們一萬八千人,【歷代志上18:12】:

所以他作了他們的統領;是另外兩人的統領,或居於他們之上,地位在他們之前:

只是他沒有達到那「首三勇士」的地位;在勇氣、膽量和戰功方面,即達革摩尼人、以利亞撒和沙瑪。

【第20節】

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是迦勒撒一個勇士的兒子。迦勒撒是猶大支派的一個城邑,【約書亞記15:21】;這個人的父親是一個充滿活力、勇敢和強壯的人,所以真是虎父無犬子。加沙的普羅哥比烏斯(Procopius Gazaeus)說比拿雅是大衛兄弟的兒子,也是耶西的孫子:

他行了許多大事;這可能指比拿雅的父親,也可能指比拿雅本人;事實上,敘利亞文和阿拉伯文譯本將前面的「勇士」這個稱號歸於兒子,而非父親:

他又下去,在下雪的時候,在坑裡殺了一隻獅子;不是約押,【列王紀上2:34】,正如傳統 F7 所說,而是一隻真正的獅子,是百獸中最強壯的;而且是在一個坑裡,他無法保持距離,轉身,充分利用優勢,也無法從中逃脫;這確實可能激發了他的決心,因為他必須戰鬥或死亡;而且是在下雪天,據說獅子在寒冷天氣中力量最大,或者至少因為缺乏食物而更加兇猛;而且比拿雅的手腳可能因寒冷而麻木。約瑟夫斯 F8 這樣描述情況:獅子掉進一個坑裡,裡面有很多雪,被雪覆蓋著,發出可怕的吼叫,比拿雅下去殺了牠;但更可能是其他人所說的,這隻獅子嚴重侵擾了附近地區,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因此,為了國家的利益,為了擺脫牠,他抓住了這個機會,殺了牠;這似乎不是最好的理由;因此,波查特 F9 的推測似乎最好,比拿雅進入一個洞穴,因為所用的詞可以指洞穴,以躲避寒冷,當時一隻獅子也因同樣的原因在裡面,襲擊了他,他與之搏鬥並殺了牠;或者更確切地說,這可能是一個低窪的地方,一個介於亞克拉(Acra)和錫安之間的山谷,比拿雅聽到獅子吼叫,就下去殺了牠 F11。

【第21節】

他又殺了一個埃及人,一個英俊的人。一個面貌和身材都很好,非常高大的人;在【歷代志上11:28】中,他說他是一個身材高大的人,高五肘,因此比歌利亞矮了一肘零一掌,【撒母耳記上17:4】;

那埃及人手裡拿著槍;像歌利亞的槍一樣大;因為在【歷代志上11:23】中,說它像織布機的軸,就像歌利亞的槍一樣,參見【撒母耳記上17:7】的吉爾注釋:

他卻拿著棍子下去;只拿著一根手杖,沒有其他武器:

從埃及人手裡奪過槍來;因此他必須是一個非常敏捷、靈巧,而且大膽勇敢的人:

用那埃及人自己的槍殺了他;就像大衛用歌利亞自己的刀砍下他的頭一樣。這被認為 F12 是基拉的兒子示每,【列王紀上2:46】。

【第22節】

這些事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做的。他殺了一隻獅子,兩個摩押的獅子般的人,以及一個身材高大的埃及人,【撒母耳記下23:20-21】:

他在三位勇士中得了名;他是其中之一,亞比篩是另一個,第三個是亞撒黑,是三十人中的一個;或者說他是在他們之上,【撒母耳記下23:24】,因為除了他之外還列出了三十人。亞巴比內爾(Abarbinel)認為第三個是流便人示撒的兒子亞底拿,【歷代志上11:42】;因為有三十人與他同在,他又是他們的領袖。

【第23節】

他比那三十人更尊貴;這些人的名字隨後被記錄下來:

只是他沒有達到那「首三勇士」的地位;即第一組三巨頭:雅朔班、以利亞撒和沙瑪;他在勇氣、膽量和軍事功績方面不及他們:

大衛立他作護衛長;他的護衛隊,就是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撒母耳記下8:18】、【撒母耳記下20:23】;在希伯來文中他們被稱為「他的聽眾」 F13,因為他們聽從他的命令,並順從。

【第24節】

約押的兄弟亞撒黑是三十人中的一個;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在接下來提到的三十人之上 F14;因為除了他之外還列出了三十人,而且阿拉伯文譯本稱他為三十人的首領;約押根本沒有被提及,因為他是全軍的將軍,所以不應被列入任何三組之中:

伯利恆人多多的兒子以利哈難;大衛的同鄉。

【第25節】

哈律人沙瑪;在【歷代志上11:27】中被稱為哈羅人沙瑪;這是字母 **ר**(R)和 **ד**(D)的互換,這種情況很常見:

哈律人以利加;或如他爾根所說,是哈律人;這兩人來自同一個地方:在【士師記7:1】中提到了哈律井。

【第26節】

帕勒提人希利斯;如他爾根所說,是來自一個名叫帕特的地方;在【歷代志上11:27】中,他被稱為比利人:

提哥亞人益吉的兒子以拉;他是提哥亞城的人,是先知阿摩司的故鄉,以產油聞名,距離耶路撒冷約十二英里;參見【阿摩司書1:1】的吉爾注釋。

【第27節】

亞拿突人亞比以謝;他是亞拿突人,在便雅憫支派中,【約書亞記21:18】,是先知耶利米的出生地,【耶利米書1:1】:

戶沙人米本乃;與【歷代志上11:29】、【歷代志上27:11】、【撒母耳記下21:18】中的西比該是同一個人;這個人有兩個名字,是戶沙的後裔,戶沙來自猶大支派,【歷代志上4:4】。

【第28節】

亞戶亞人撒們;與【歷代志上11:29】中的以萊是同一個人;是便雅憫的孫子亞戶亞的後裔,【歷代志上8:4】;

尼陀法人瑪哈萊,他是尼陀法人,猶大支派的一個城邑,與伯利恆一同被提及,【尼希米記7:26】;《密示拿》 F15 中提到了這個名字的地方,以朝鮮薊和橄欖聞名。

【第29節】

巴拿的兒子希立,尼陀法人;在【歷代志上11:30】、【歷代志上27:15】中被稱為希勒:

便雅憫支派基比亞人利拜的兒子以太;有時被稱為便雅憫的基比亞,【士師記20:10】、【撒母耳記上13:2】、【撒母耳記上13:15-16】、【撒母耳記上14:16】,以及掃羅的基比亞,【撒母耳記上11:4】、【撒母耳記上15:34】、【撒母耳記下21:6】、【以賽亞書10:29】,因為它是便雅憫支派的一個城邑,也是以色列王掃羅的出生地;這個人因此與迦特人以太區分開來,【撒母耳記下15:19】。

【第30節】

比拉頓人比拿雅;他是比拉頓人,以法蓮支派的一個城邑,【士師記12:15】。

迦實谷的希代;這可能流經迦實山,也在以法蓮支派中,【約書亞記24:30】。這個人在【歷代志上11:32】中被稱為戶賴。

【第31節】

亞拉巴人亞比亞本;是伯亞拉巴的本地人,無論是在猶大支派中,【約書亞記15:6-7】,還是在便雅憫支派中,【約書亞記18:18】、【約書亞記18:22】;他在【歷代志上11:32】中被稱為亞別;

巴戶米人押斯瑪弗;或巴戶林人,字母轉置,是便雅憫支派巴戶林城或巴戶林城的居民,【撒母耳記下16:5】、【撒母耳記下19:16】。

【第32節】

沙拉本人以利雅巴;是沙拉本或沙拉賓人,但支派的一個城邑,【約書亞記19:42】;也許是約瑟夫斯 F16 所說的西爾波尼提斯:

雅善的兒子約拿單;在【歷代志上11:34】中,是基宗人哈深的兒子:雖然只有一個,卻被稱為「兒子們」,如【創世記46:23】。

【第33節】

哈拉人沙瑪;如他爾根所說,來自山區;阿拉伯文和敘利亞文譯本說,來自橄欖山:

哈拉人沙拉的兒子亞希暗;如他爾根所說,來自高山;在【歷代志上11:35】中,他被稱為撒迦的兒子。

【第34節】

亞哈斯拜的兒子以利法列,瑪迦人;在【歷代志上11:35】中,他被稱為吾珥的兒子以利法:

亞希多弗的兒子以連,基羅人;大衛的謀士,後來投奔押沙龍,【撒母耳記下15:12】;猶太人認為他的兒子以連是烏利亞妻子拔示巴的父親,【撒母耳記下11:3】;根據希勒魯斯 F17 的說法,他與【歷代志上11:36】中的比利人亞希雅是同一個人。

【第35節】

迦密人希斯萊;來自迦密山;或如他爾根所說,來自迦密拉,參見【撒母耳記上25:2】;他在【歷代志上11:37】中被稱為希斯羅;

亞拉人帕拉;或如他爾根所說,來自亞拉,猶大支派的一個城邑,【約書亞記15:52】;根據希勒魯斯 F18 的說法,他與【歷代志上11:37】中的「以斯拜的兒子拿拉」是同一個人。

【第36節】

瑣巴人拿單的兒子伊迦;敘利亞的一個王國,【撒母耳記下8:3】;根據希勒魯斯 F19 的說法,他與【歷代志上11:38】中的約珥是同一個人;

迦得人巴尼;如他爾根所說,他是迦得支派的人;在【歷代志上11:38】中,這個位置是「哈基利的兒子米巴」。

【第37節】

亞捫人西勒;他要麼是亞捫人,後來歸化;他爾根說,他是亞捫人的後裔;要麼是因為他曾在他們的土地上寄居一段時間,或者曾對他們立下戰功;除非他是便雅憫支派基法哈亞摩尼城的人,【約書亞記18:24】;

比錄人拿哈萊;比錄的本地人,同支派的一個城邑,【約書亞記18:25】;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的拿兵器的人;約押有十個拿兵器的人,這人可能是其中之首,【撒母耳記下18:15】;他被提升為隊長,因此在三十人中有名有位,很可能是因為他所立下的某些戰功;他列在大衛的勇士名單中,儘管他的主人約押沒有被列入,如前所述;約押被省略的原因要麼是因為他總領所有勇士,如前所述;根據約瑟夫斯 F20 的說法,後來提到的赫人烏利亞是約押的拿兵器的人。

【第38節】

伊特拉人以拉,伊特拉人迦立。這些人是伊特拉的後裔,如他爾根所說,是猶大支派迦勒的後裔,【歷代志上2:50】、【歷代志上2:53】、【歷代志上4:15】、【歷代志上4:17】。

【第39節】

赫人烏利亞;拔示巴的丈夫;關於他,請參閱【撒母耳記下11:3】的吉爾注釋;

共三十七人;計算第一組的三位勇士,第二組的三位勇士,以及第三組由三十人組成,他們的名字如上所述,還有將軍約押,他是所有人的首領。在【歷代志上11:41】中,亞賴的兒子撒拔緊隨烏利亞之後,作為這個名單中的一員;他繼承了很快去世的人的榮譽,特別是以利加,【撒母耳記下23:25】,他在《歷代志》中被省略了,那裡還列出了另外十五人,【歷代志上11:42-47】;其中以流便人亞底拿為首,我們的譯本說「有三十人與他同在」;但應譯為「但那三十人比他更優越」,這是指上述的三十人;因為這十五人雖然勇敢,但名聲較小。

【腳註】
F23 Antiqu. l. 7. c. 12. sect. 4. 《猶太古史》第七卷第十二章第四節。
F24 Antiqu. l. 7. c. 12. sect. 4. 《猶太古史》第七卷第十二章第四節。
F25 Egmont and Heyman's Travels, vol. 1. p. 363. 埃格蒙特與海曼《遊記》第一卷第363頁。
F26 Le Bruyn's Voyage to the Levant, ch. 52. p. 204. 勒布魯因《黎凡特之旅》第五十二章第204頁。
F1 Rauwolff's Travels, part 3. p. 317, 318. 勞沃爾夫《遊記》第三部分第317、318頁。
F2 Journey from Aleppo p. 90. 《從阿勒頗出發的旅程》第90頁。
F3 Ambros. Apolog. David l. 1. c. 7. gloss. ordinar. & Schmidt in loc. Pfeiffer. Difficil. Loc. Script. cent. 2. loc. 91. Horn. Dissert. de desiderio David. sect. 10. 安布羅斯《大衛辯護》第一卷第七章,普通注釋與施密特於此處。普費弗《聖經難解之處》第二世紀第九十一處。霍恩《論大衛的渴望》第十節。
F4 Curt. Hist. l. 7. c. 5. 庫爾提烏斯《歷史》第七卷第五章。
F5 Antiqu. l. 7. c. 12. sect. 4. 《猶太古史》第七卷第十二章第四節。
F6 Ebr. Comment p. 95. 古塞提烏斯《希伯來語注釋》第95頁。
F7 Hieron. Trad. Heb. in 2 Reg. fol. 80. C. 耶柔米《希伯來傳統》於《列王紀下》第80頁C欄。
F8 Ut supra. (Antiqu. l. 7. c. 12. sect. 4.) 同上。(《猶太古史》第七卷第十二章第四節。)
F9 Hierozoic. par. 1. l. 3. c. 4. col. 758. 波查特《動物學》第一部分第三卷第四章第758欄。
F11 See the Universal History, vol. 4. p. 227. 參見《世界通史》第四卷第227頁。
F12 Hieron. Trad. Heb. ut supra. (in. 2 Reg. fol. 80. C.) 耶柔米《希伯來傳統》同上。(於《列王紀下》第80頁C欄。)
F13 ( wtemvm la ) "ad auditum suum", Pagninus, Montanus. (**וְאֶל־מִשְׁמַעוֹ**,ve'el-mishma'o,他的聽眾)「聽從他的」,帕尼努斯、蒙塔努斯。
F14 ( Myvylvb ) "supra triginta istos", Junius & Tremellius. (**בַּשְּׁלֹשִׁים**,bashshloshim,在三十人中)「在這些三十人之上」,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
F15 Misn. Peah, c. 7. sect. 1. Sheviith, c. 9. sect. 5. 《密示拿》農作物邊緣篇第七章第一節;安息年篇第九章第五節。
F16 De Bello Jud. l. 3. c. 3. sect. 3. 《猶太戰記》第三卷第三章第三節。
F17 Onomastic. Sacr. p. 906. 希勒魯斯《聖名詞典》第906頁。
F18 Onomastic. Sacr. p. 499. 希勒魯斯《聖名詞典》第499頁。
F19 Onomastic. Sacr. p. 856. 希勒魯斯《聖名詞典》第856頁。
F20 Antiqu. l. 7. c. 7. sect. 1. 《猶太古史》第七卷第七章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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